《神谕之夜》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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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7
ISBN:9787544700337
作者:[美] 保罗·奥斯特
页数:216页

神谕之夜,遇见盲刺客,敲着铁皮鼓边儿。

“他有一张完美度近似汤姆·克鲁斯的脸。他像上帝雕琢他的脸一样雕琢他的小说。“以其哲思迷离、文风幽淡的十三部小说和多部文集,保罗·奥斯特被认为上承了卡夫卡和博尔赫斯的文脉,又与约翰·巴思等当代达人并称。他的作品曾像张爱玲的小说定义三四十年代上海市民风情一样定义了世纪末的纽约生活。在近作《神谕之夜》中,他回到他所喜爱的主题,讲述了一个关于作家和写作本身,幽暗而充满悬念的纽约故事。“大病初愈的作家希德尼偶然路过中国人张生开的小店,对其中一本蓝色笔记本爱不释手,这本亲切而魔幻的笔记本把他重新带回写作,故事在纸上快意地流淌,写作是他唯一能够投入的生活方式。然而接下来的九天里,一连串神秘事件的发生却使他开始怀疑:是否字句如谕示,牵引现实与未来……”这段文字,复制粘贴自《神谕之夜》的简介。基本上,纯属扯淡。就像你不会真的以为,阿保哥走在路上会有人喊他阿汤哥一样;你当然也不应该相信,这部小说能够踩到卡夫卡和博尔赫斯的脚底板。 就算喜玛拉雅山,离天也有三尺三。 这说明了一个道理:千万不要相信商人说的话,尤其是英语过四级的商人。上头,只有一词,说得在理,就是“雕琢”。《神谕之夜》,很雕琢很精细。说它是一精美工艺品,没问题。可把它捧成经典,以为我们没见过猪跑呢吧? 都假装看不见它的虎头蛇尾是怎么地?要说它在自己身上做文章,体现了文字的局限性,那又何必把结局放到那么后,把每个人的命运都交代?嘎然而止才够NB,起码能让人看出字里有峭壁。或者,实在刹不住,冲下悬崖也行,毁天灭地也行。白茫茫一片,也算大格局。现在出落成这样,找我看,就是馅太大,皮太薄,包到最后实在没边儿,只能扯根草绳,潦草兜住。它的失败,跟《千岁寒》有异曲同工之不妙——有大师的觉悟,没大师的劲道,却还偏要提这一壶。《神谕之夜》最被当事儿说的事儿,是它的叙事结构——这几年大热的俄罗斯套娃——听上去挺神挺高深挺异国情调,其实,说白了,不就是故事套故事,旧元素新组合。话虽如此,我相信,即便不是在这个小说处于漫长衰败期的年代,这种结构之于小说家,也都将如同萝莉之于萝莉控,正太之于正太控,绵羊之于绵羊控,黄瓜之于黄瓜控——魅力无法挡——原因无他,能炫技。在一部小说里就能玩遍多种可能性的可能性,任何一个叙事上有追求的作者都不会放过的(广大中国作家除外)。而且,就算最后没玩出花来,像《神谕之夜》一样死在沙滩上,依然可以通过堆砌意象,造成玄之又玄的错觉,让矫情读者追之又追。(顺便提一句,俄罗斯套娃这个比喻虽然形象,其实不准确。我看剥洋葱更合适。可剥洋葱太催人泪下,显得层次低,不像俄罗斯套娃一样高深莫测。其实两者结果都是一样的,末了都是空空如也。)所谓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神谕之夜》的外强中干,跟《盲刺客》一比就彻底显形了。想想,这也是必然。一个性格懦弱,相信有爱不死的纽约小知识分子,拿什么跟一个阅尽世事、眼神毒辣的加拿大欧巴桑比?不过,《神谕之夜》还是有惊喜处。比如,它把脚注这一叙事的绊脚石(通常),放大成跟故事主干道时或平行、时而交叉的另一条分叉小径。方法简单粗暴,但确实牛逼有效。无需闪前闪回,就把无数个平行时空揉到一起。这并非前无古人,但在此之前,确实没人把它发扬广大。至少我没见到。当然,这个,它也没坚持到底。最后,说句公道话。《神谕之夜》还是可以看的。

保罗•奥斯特、毛姆、卡夫卡与博尔赫斯

当我写下这个标题的时候,我吓了自己一跳,上面四个名字都是很吓人的人物,随便哪一个人都够厚厚地写一本书了,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保罗•奥斯特看不到我这个标题,如果看到,他应该非常高兴,我同时把他与几位大师级的人物相提并论。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联想,是因为许多评论者曾经把他与卡夫卡、博尔赫斯联系起来,而关于他和毛姆的联系,你很快就会看到我提供的答案。到目前为止,我只看过保罗•奥斯特的两本书《纽约三部曲》和《神谕之夜》,在我看来,如果把后者合在前者里起名《纽约四部曲》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有多唐突。在这四部小说里,主人公的角色和故事都很不同,但我觉得主题是一样的,那就是两个字:逃离。都有一个在俗世与仙界冲突不已的“我”,都有一个“独行客”,我想“独行客”是保罗•奥斯特久久向往的角色,也许还是我们每个人的。如果说到“逃离”,没有比毛姆笔下的里特里克兰德(也就是文学化的高更)更彻底的了,四十岁时抛妻别子,只是为了去圆他的画家梦,一无反顾,不计一切代价,包括自己亲人的代价,而在保罗•奥斯特笔下,一个人的出走,还需要一个偶然事件触发,《神谕之夜》里的尼克是六合彩般的从天而降的石兽头,如果没有那个石兽头呢,尼克是不是打算永远平庸地活下去,尽管他“婚姻已经失败,生活走进了死胡同。”,而且,就是这么一次出走,保罗•奥斯特还是从霍桑那里借用的脚本。我在这里不是说,写作者不可以借用前人的脚本,因为无数个大师,包括莎士比亚、博尔赫斯都借用过,而是说,他这样做,太轻巧了。他大概忘了,一个人的悲剧永远只能是性格悲剧,而不是偶然性的悲剧。所以,我相信高更,而不相信尼克。再说保罗•奥斯特与卡夫卡,如果毛姆笔下的里特里克兰德还知道逃离,那么卡夫卡笔下的人物,好象从来不知道有逃离这么一回事,他小说里面的主人,大都会在“大门前”困死,因为找不到出路,卡夫卡笔下的人物,也许就是卡夫卡自己,往心的更深处走去,如果说保罗•奥斯特往外的逃离显得不够勇敢,往内的深入一样不够深,相比于卡夫卡笔下的人物,他们的焦虑更象是一种生活表面的焦虑。卡夫卡的人物,再往前走一步就是死,而保罗•奥斯特的人物往前走一步,一样可能活。至于有人说,保罗•奥斯特笔调象卡夫卡一样冷峻,我觉得就象看着猫在打瞌睡,就以为它是哲学家一样。至于保罗•奥斯特与博尔赫斯,我觉得他们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不只是写作风格的问题,看过博尔赫斯的人都知道博尔赫斯的厚重,博学以及对某种神秘的不可救药的迷恋。保罗•奥斯特与博尔赫斯身上也许可以看到这些少许少的影子,但好象显得有些轻飘飘的,当然是和博尔赫斯相比。至于被许多人赞美不已的“故事中的故事”,我觉得保罗•奥斯特也根本不能和《唐吉科德》和《一千零一夜》相比。而他的小说文本的实验性,我想格里耶、纳博科夫等,一定非常不以为然。但我要说,保罗•奥斯特确实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他讲的故事比《故事会》里的故事更有文化,更高明,但又比那卡夫卡,博尔赫斯的那些深奥的小说更有故事。我甚至怀有恶意地猜测,他是个聪明人,在理想与现实,通俗与高雅,离经叛道与委曲求全间都找到了平衡点。说了半天,好象说得都是保罗•奥斯特的坏话,没办法,最近心情不好,看谁都不顺眼。

by chance

在书店和《纽约三部曲》纠缠了好些个日子,一直没买,每次都是拿起来看上一两眼,直到偶遇《神谕之夜》,恨不得把奥斯塔的所有小说都搬回来。不是《纽约三部曲》不好,只是和《神谕之夜》更有缘分。暑假炎热的一天逛小书店,看到它深蓝色的封面就拿下书架,发现手感很好,沉,绵,就买了回去,和希德尼在张生的店里买下那本葡萄牙笔记本情形相似,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机缘巧合。在这个俄罗斯套娃式的故事里,偶然是故事的关节,没有发炎,非常灵活,顺韧,让三个故事能像体操运动员一样翻出许多花样。在西尔维娅.马克斯威尔的《神谕之夜》(也就是希德尼在写的故事中的故事)里,突然失明和获得超能力是奥斯特的一个小小热身,但有着深厚的隐喻;在尼克的故事里,他的出走是缘于和死亡擦肩而过;而对全书来说,所有的情节都基于希德尼买了那本似乎有魔力的蓝色笔记本……奥斯特在侦探小说的模式下,翻出了一套复杂而完美的个人动作,他一向深谙此道。在那一连串的偶然里,我最中意的就是在林立的小店里发现张生的“纸品宫殿”,当希德尼再次偶遇搬迁后的店时,橱窗里有个布偶在打字机前,打出的是狄更斯《双城记》的著名开头: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糟的时代……是什么用意我不猜,我只是想,任何时代我们都在追寻和躲避偶然。

叙事的真实与谎言

这本书缘起于1990年,维姆•文德斯邀请保罗•奥斯特就《马耳他之鹰》里的那个著名的段子合导一部电影,但一直没有拍成。十年后,他终于找到一个新的文本来安放它,这就是《神谕之夜》。豆瓣的讨论区里,有人提到赖声川写《如梦之梦》的灵感来源于读到1990年伦敦Paddington车站附近两辆火车高速对撞事故的一篇报导:"我在《国际前锋论坛报》读到一则关于那次车祸的惊人消息。标题说:“车祸的死亡人数要重新修正”。仔细一看后,我发现死亡数据不是向上修正,而是向下修正。居然有人从这猛烈的车祸中站起身来,发现自己没受伤,然后不但没回家,反而买了一张机票出国去!"两者的创作不只是出于巧合还是存在借鉴之处,同样在1990年就开始在头脑中酝酿故事,同样在接近10年后成为文字,同样采用俄罗斯套娃式的叙事结构: 小说中的小说,故事中的故事。翻出来Paddington Crash之后BBC的报导Why train crash toll fell,我却发现故事的讲述背后却可能是不同的一面:http://news.bbc.co.uk/2/hi/uk_news/471490.stm"Another muddling factor was that Paddington is where the Heathrow Express leaves from - so many people who had boarded one of the trains had disembarked and left to go on holiday, ignorant of the carnage unfolding behind them. Back in 1987 when the Herald of Free Enterprise sank in Zeebrugge, it came out that some of the passengers were not where they had told their families they might be. One victim, for example, had been leading a double life and had families in both Holland and the UK - and neither one knew about the other. A less extreme form of this situation could account for the inflated death toll figures, if, for example, people lied about where they were going that morning. "这些在惨祸发生之后生还的人们,他们的出走并不一定是由人生观受到冲击而改变导致的,或许更简单的,有些人根本就没有亲历偶然的事故,仅仅是向他们的家人撒了谎。于是这起偶然的事件给了这些想要摆脱现在生活的,或者是同时过着隐秘的双重生活的人一次摆脱僵局的机会。生活原本就充满了谎言,更何况是关于他人生活的故事。这跟奥斯特引用的《马耳他黑鹰》里的那个故事的用意全然不同。在那个故事里,命运的偶然降临的时候,让这个男人毫不犹豫地离开现在的生活,走向完全陌生的城市;但当决定性的偶然远去,他又慢慢走回了原来的轨迹,娶了一个和原来的妻子相似的女人,住一幢和原来的公寓布置相似的房子,做一份变化不大的工作。奥斯特的灵感虽然来自于虚构的小说,但却着眼在寄托人生充满偶然的迷思于小说变幻莫测的叙事技巧之上,同时表达出对于叙事真实的局限的关注。《神谕之夜》里一共出现过三个由他人叙述的亲历的故事,爱德华•胜利说的关于在集中营里一个抱着死婴的疯女人向他讨要一点牛奶的故事,由约翰•特斯劳转述其妻弟理查德深陷在观看三维照片里那些逝去的亲人的悲伤里难以自拔的故事,张生讲述的他父亲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亲眼目睹北京市十一中焚烧书籍的故事。尤其是关于最后一个故事,奥斯特怀疑张生的叙述,甚至推理他可能就是当时在现场指挥烧书的红卫兵之一,被押着跪地强迫观看烧书而流泪的老师也未必真是他的父亲。在某种意义上,叙事和谎言是密不可分的。真实与虚构,隐喻和写实的并用和叙事结构上的高度自由是小说承载世界的支点,有时候虚构的小说或许是通向真实的最佳途径。

《神谕之夜》--纯文学好莱坞剧本

现在我发现了,对于我这么没有文化的人来说,当当,卓越,豆瓣上的“**猜你会喜欢”“看过**书的人还看了***”等等的这些个性化推荐完全、绝对、相当、极其、BT级的不、靠、谱!就说这本《神谕之夜》,也是此方式推荐给我的,我搜了书评,又研究了下价格。心一软,手一抖,点击了“购买”键,接着这本书就被快递到手了。搁了到了年后。翻来看。其中要素如下:男主人公老婆神秘的过去,是为创作线条一;中国人张生开的文具店,是为创作线条二;尊敬的老头,忠诚大方的朋友,从老婆的好朋友升级为夫妻二人的好朋友,是为线条三;故事中又带了男主人公自己创作未完成的故事,是为线条四。其中balabalabala..........(此处删除几万余字)故事的最终,仍然是以激烈的冲突来结束。这一招已经很桥段了,但更狗血的则是:TNND,一切的原因是:男主人公老婆与那个老头子的不伦之恋!——有点新意好不好!就算你十年来一直想着要把这个写成电影剧本,那你也得与时俱进,知道现在导演都不稀得这么老土的桥段了好不好!!!更更狗血的是,老婆怀的娃儿不知道是谁的,于是在一场全书第二场肢体冲突中,被成功搞掉。世界干净了,一切太平了,高尚的男主人公幸福的和他老婆又一起生活下去。NND,这结尾跟那个“从此,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真的有异曲同工之妙啊!说到最后。这是一个普通、狗血的伪剧本,毫无新意的旧小说。再也不上相关推荐的当了。

明暗错落中的纽约故事

保罗•奥斯特从来只写纽约的故事,就像张爱玲,笔底流转的都是旧上海的世貌风情。他们工笔写实,淡彩写意,他们足够的风靡,直至文字的传奇洇入城市的记忆,成为风气元素之一种,成为定义之一种。在这里,伟大的城市和它们的大作家构成一种彼此专属的关系,保罗是纽约的保罗。奥斯特成名于八十年代,至今新作不断,一支笔搭过了两个世纪的尾和头。他是纯写实派,文风幽淡,用字简白。熟悉纽约的读者都认为他的描摹深得城中之味,不熟悉的读者也许会从迷离印象中生出对这个城市的向往。他同时也是悬疑派。虽然所录皆是平常人日常事,但却以侦探小说的叙事技法道来,乍读有如鬼故事,幽暗而充满悬念,引人追读。然而悬疑也是一种外化和表达的手段,奥斯特本质上是一个实验派,小说对他同时是一种发问和思辩的空间。很多作家,为了在作品中完成形而上的表达,往往要借助于一些超现实或寓言化的元素。奥斯特不需要这样,这得益于他纯熟的叙事技巧以及结构上的雕镂。《神谕之夜》的译者潘帕说,奥斯特的叙事技巧就是他的哲学,就是这个意思。《神谕之夜》是他的2003年的新作,也是他迄今结构最精巧,悬念和人物更为错综的一部作品。故事从一个大病初愈的作家偶获一本蓝色笔记本开始,引发一连串神秘事件和生活变故,采用的依旧是典型的奥斯特式叙事,故事里套故事。最里面的核是一个取自《马耳他之鹰》里的一个失踪故事。通过悬念、巧合和细节的设置,在清晰如流水的讲述里,奥斯特不动声色地全面展开了他的哲学。而沉浸在纽约故事中的读者,在想象与现实,过去、现在与未来明暗交错的间隙,似乎对写作、时间和存在的本质也有了惊鸿一瞥的感受。奥斯特在艺术领域兴趣广泛,写作之外也涉足电影,当过戛纳影展评委,还曾和香港导演王颖合作数次。1990年,《柏林苍穹下》的导演威姆•文德斯邀他就《马耳他之鹰》里的一个段子合导一部电影。由于经费问题电影没拍成,但十年来,在他的脑海中,围绕这个核渐渐浮现出一个人和他的生活。“我终于找到一个地方来安放它,一个新的文本”。这就是《神谕之夜》。

时间错乱啦

我看的译林出版社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于2007年7月第一版的<神谕之夜>.书的第181页,第三自然段,是这样写的:"灾难降临了,1982年12月1日,我倒在十四街地铁站上,一路滚下台阶......."而在书的第183页,第二自然段,又写到:"......祸事起于那可疑的一天,1982年9月18日,就在我在张生的小店里发现蓝色笔记本的一两个小时后......"时间错乱啦!这到底是翻译的问题?还是作者的失误?

[原]保罗·奥斯特及其所创造的

我在开往吉林的火车上看完了《玻璃城》,在吉林的地下小旅馆里看完了《幽灵》,在自家的床上看完了《闭锁的房间》,在更早的时候看完了《神谕之夜》和《幻影书》。我想,如果我一开始看得不是《神谕之夜》而是《纽约三部曲》的话,我可能不会像现在这么迷恋奥斯特的文字。因为相比之下,它是最晦涩的。现在,我坐在这里,感到我可以为奥斯特写点儿什么了。一、 奥斯特主体从《神谕之夜》开始。这是本被称为最典型的“奥斯特式迷宫”的小说。没错,提到奥斯特,在国内最常见的评价不是存在主义、后现代,也不是博尔赫斯,而是“迷宫”这一意象。的确,那些书中书、人中人确实有些像迷宫,像精致的俄罗斯套娃。但是,如果你认真去读了,你会发现,在《神谕之夜》中,奥斯特并没有试图去迷惑你。通篇,他所要讲述的只是一个很简单的主题:关于命运的偶然性,那些看似稳固的东西的脆弱性。奥斯特一定很迷恋这一主题,不然他不会为了《马耳他之鹰》第七章中的一个片断去写一本长篇。这一片断其实足以说明“世界根本不是他原来想象得那么有理性和有序……这个世界被偶然主宰。”这一段解释性的文字出现在小说的第二节。也就是说从一开始,奥斯特就把底牌亮给我们了。他要讲的就是这么回事儿,往后,读者只消去欣赏作者如何更详细地阐释这一主题。然后到了《幻影书》。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我一共买了三本。第一本给了小韩,第二次是为了送人做生日礼物,索性买了两本,一本送人,一本留给自己(现在倒有些后悔,或许当初应该再买一本《神谕之夜》送去)。终于,需要这本书的人都拥有了它。要说《幻影书》,就不得不说它的译者孔亚雷,一个作家。看看他列出的个人文学清单:博尔赫斯的迷宫、凯鲁亚克的旅行、海明威的伤感、村上春树的失落、雷蒙德·卡佛的锋利、菲利普·图森的抽象、卡尔维诺的幻想、苏珊·桑塔格的智慧、保罗·奥斯特的奇遇。要说有什么感想:一,同道中人;二,典型的70年代生人。了解了这两点再来看《幻影书》的中译本的话,很多东西就变得清晰起来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似曾相识的语句,为什么意境也似曾相识,还有为什么这个版本的《幻影书》会那么对胃口。从很多意义上来说《幻影书》就像美国版的《挪威的森林》。换了时空、换了情节、换了主人公,却换不掉那似曾相识的气氛,还有对死者的执著。如果不去管小说所在的时空背景,单看故事的核心,你可以很容易地将它加诸在渡边彻的身上。或许可以认为是渡边在三十岁出头时失去了妻儿(是绿子么?所以绿子在三十八岁的渡边的生活中缺席了?)。这只是一个小游戏,却可以看出这两部作品有多么相似。村上说过奥斯特是他文学事业上的同事。从《幻影书》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些端倪:一,《幻影书》的叙述充满了音乐性,那是一种属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的爵士乐的味道,属于那个“黄金时代”的气氛;二,“一”的产生来源于二人共同喜爱菲茨杰拉德和爵士乐;三,关于“脸上的胎记”这一意象,二人都曾使用过。这一意象,我认为是代表了一种“被彼世界所侵占了的人”。冈田亨的胎记是另一世界给他的烙印,而阿尔玛的胎记似乎昭示着她从一开始就是蓝石农场的一部分,注定要生于那里,死于那里。现在我来解释为什么我一直拿这两部作品作比较。从小说的意境说,《幻影书》是一部会让我喜欢的作品。它给你一种状态、一种情绪。当你读完它,你会产生一定的脱力感。这是一部会徘徊在你心里久久不能散去的作品。但是从严肃的文学价值上来看,它缺乏足以撼动人心的内核。尽管其中充斥着隐喻和颇富哲思的小故事,但依然掩盖不住整体的单薄。就这一结果而言,他所给我的感觉同《挪威的森林》是一致的。(纵览村上的作品,《挪威的森林》并不是特别出色。而《幻影书》之于奥斯特也是同样。)这是一部最接近 “村上式”的作品,从各种角度来讲。当然,译者的角色不容忽视。我相信如果让林少华来译的话,我绝对会以为这是百分之百村上的作品。让我们回到我刚看完的《纽约三部曲》。这是一本关于存在的证明的书。奥斯特不厌其烦地通过某一个人的经历、成长史,某人的作品、观点,又或是某人日常生活的繁琐细节来证明这个“某人”的存在。而这一切的证明过程——为了看起来更可信、更富有趣味性,而必须——由第三者或第四者来进行。这就造成了文本的复杂性及阅读的障碍。这三部曲的核心,其实是《堂·吉诃德》及关于《堂·吉诃德》的那一段论述。论述经由“保罗·奥斯特”之口说出,看似与情节无关,其实又是一次先行的“剧透”。实际上是在告诉我们,作者要开始玩这样一个相互颠覆的游戏了。在《玻璃城》中,奎恩证明了斯蒂尔曼的真实与谎言,但却失去了自我。而他的存在及他呕心沥血所证明的一切只留存在了一个红色的笔记本上。由于那笔本被发现时的非现实感,使得之前的一切似乎都被解构了。在《幽灵》中,布莱克哭诉着说出了真相:他雇佣布鲁只是为了证实自己的存在。为了留下一些痕迹,他选择了布鲁,并牺牲了他。最后,布鲁变成了书中的人物,“从这一刻开始,我们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于是,布莱克的存在也就成了值得商榷的问题。到了《闭锁的房间》,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觉得范肖不过是“我”分裂出的另一重人格(毕竟奥斯特曾一再在作品中提及那个失忆、出走并将自己当成另一个人的故事)。当然这只是我的臆想。小说通过“我”的足迹,刻画出了一幅范肖的版画(线条粗陋却深刻)。尽管模糊,却显示出范肖确实存在过。然而在最后,门板另一侧的人否认了自己就是范肖。他说,“别叫那个名字”。他挣扎在存在于虚无的缝隙里,似乎拼命地想抹杀掉一个固定的形象,于是干脆连名字也抛弃。最后,“我”帮助他完成了这个心愿。红色笔记本被撕毁,传记不写了。除了几部作品外,范肖什么都没留下。而那仅有的几部作品也不能作为范肖存在过的证据,毕竟评论界早已有了风言风语。于是,我看到奥斯特提出了这样的观点:没有什么能证明你的存在,一个避世的人似乎就等同于虚无。这就回到了《幻影书》的故事,尽管齐默付出了那么多却无法证明海克特失踪后的去向。“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即使齐默也不能证明什么,不能证明蓝石农场真的存在过。“每一句话都抹去了前面的那一句,每一段文字都使下面的文字段落失去了存在的可能。”所以,一切都是幻影。二、 奥斯特结构奥斯特是一个聪明人,并且非常博学。如果他不是一个小说家,那么很可能成为继福柯之后又一个知识考古学的高手。他总是能够引经据典地将一些奇闻轶事、历史片断加入到其作品之中,使得他的作品决不乏味。但他却缺乏对长篇结构的把握能力。这是一个作家的硬伤,不过这可难不倒奥斯特(当然,也有可能只是他对自己的能力信心不足,或是干脆没有写长篇的耐心),他可以把许多小故事拼凑成一个长篇。在《神谕之夜》中,他受到《马耳他之鹰》的启示,感到偶然的不可抗拒性。于是他决定写一部作品来探讨偶然与必然,非理性的不稳固与可预见的未来定式究竟哪一个更具有毁灭性。于是就有了尼克·葆恩和希尔维娅·马克斯威尔的“神谕之夜”的故事。但是随着情节的发展,奥斯特发现他把自己和尼克扔进了死胡同,但他又不想放弃这个故事。于是,奥斯特又编出了希德尼·奥尔和蓝色葡萄牙笔记本的故事,并将尼克他们套了进去。就这样,一座名为“神谕之夜”的迷宫初具雏形了。尔后张生的酒吧、雅各布的暴力都是为了加强“偶然”这一因素的力度而被加入其中。而关于时间旅行的剧本也不过是为了使内容丰富而玩儿的小把戏罢了。奥斯特竭尽所能地搜罗各种可以表现故事主题的小片断,见缝插针地放在各个章节里(比如法国诗人和他小女儿的故事)。终于,摆在读者面前的是一座完整的迷宫了。只不过,奥斯特很善良地早已在开篇之初就将走出迷宫的路线标注在了入口处。(希德尼最后决定放弃尼克,这是否是在暗示我们其实奥斯特是一个容易失去耐心的作者?)至于《纽约三部曲》和《幻影书》可以放在一起来看。奥斯特虚构出斯蒂尔曼、布莱克、范肖和海克特,看起来好像是在以他一贯的“跟踪式”手法来写几个人的传记,其实这四个人和奎恩、布鲁、“我”以及齐默一样,都只是龙套,是串起项链的渔线。而真正被串起来的是奥斯特内心里不断翻涌出的一个又一个小故事和片段的情节。这是一种讨巧的做法,你不必费力地去想怎样才能把一颗珠子变成一条项链,只要找到一条合适的线,将不同的珠子串起来,就会成为一条款式更为新颖、更令人喜爱的项链。从这一点来看,将奥斯特称为“后现代作家”似乎有一定的道理。现在,我坐在这里,试图为奥斯特的作品做一个总结。为了写这篇文章,我已经用掉了一整根中性笔芯,我的肩膀也因为长时间打字而酸痛不已。但我仍然无法为其下一个定义。也许只有死亡才是最好的总结。我只能说,奥斯特及其所创造的,其实是一个个的片断,一个个聪明的、英俊的、狡猾的、对立的、相互颠覆的、哥特式的片断。

言灵术与The Blue Notebook

言灵术与The Blue Notebook言灵术是一种非常有趣的方术,阴阳师中安倍晴明和源博雅饮酒时常聊起的话题:“到底何谓‘咒’。”“‘咒’难道不是‘咒’吗?”“所谓咒,可能就是名。世界上最短的‘咒’就是名。”“就像你是晴明、我是博雅之类的‘名’?”“正是。所谓咒,简而言之,就是束缚。名,正是束缚事物根本形貌的一种东西。”接下来的可能很多人都猜到了,源博雅向妖物吐露真名,被定在原地,晴明则报上假名,得以施法擒妖。更多的人会想起童年的回忆:《封神演义》中的张桂芳,打斗到一半必喊“某某不下马更待何时!”,之后被呼名者滚落下马失手被擒;《西游记》中的金角大王、银角大王,一人一样宝贝,紫金红葫芦与羊脂玉净瓶,唤人名若得应,则应者吸入其中化为脓水。制御之法,从假名,到无魂魄者皆为正面御敌,而齐天大圣欲藉假名“者行孙”诓过妖怪的宝贝却仍然被擒,足见法术之诡奇,只要这个假名是你用的,管你用一秒还是用一年,关键不在叫什么名字,而在于你的心目中是否认同这个名字,是否认同别人这样称呼自己。吸得就是你,最后还是得靠偷来解决问题。希德尼•奥尔正让自己也让我们陷入这样的境地中,他下笔后每一句话都变得如德尔斐神殿中女祭司吸入地缝间弥散出的气体后端坐在三脚座椅呢喃地那样,神秘而模棱的神谕之夜,同时也是希德尼纪录在the blue notebook中的故事主人公尼克•葆恩正在审阅的小说手稿的名字。希德尼的嘴里蹦出了一句很后现代的抱怨:我说不清楚是我在用笔记本还是笔记本在用我。他的生活看上去被他笔下的故事引导着、控制着,正如从人类社会中诞生的语言和文字由于多义性和含混性带给人类越来越多的误解和纷争。从名字可以看出命运,命名与必然性的问题,一种神秘的暗示。希德尼的笔尖在中国人张的文具店里买回来的蓝色笔记本上飞快划动书写下一行行墨迹:葆恩在编辑一部手稿,一个和情人私奔的作家的遗稿《神谕之夜》,主人公弗拉格在一战中失明,同时也有了预言的能力——既是福祉也是诅咒,因为他看到自己的未婚妻在不久的将来会背叛他,而弗拉格又无法去指责什么,因为她还没有遇到那个引发背叛的人,弗拉格无法面对这样的痛苦将一把刀刺进了自己的胸膛……读到一半的葆恩在即将抵达堪萨斯城的飞机上,几个小时前砸落在他脚边的石制兽头让他猛然醒悟到是时候去展开一场新的人生,如果自己的生命没有在之前的那一秒完结的话。对于葆恩的叙述停止在永远地困在地下室中,因为周遭的变化已经让希德尼无力去解救可怜的葆恩,妻子格蕾丝怀孕了,在是否把孩子生下来这个问题上犹豫不决。他们重病的朋友特劳斯又拜托希德尼去康复机构探望一下其子雅各布。从雅各布对格蕾丝的憎恨中,甚至特劳斯借给希德尼的旧稿都是写军官和故事叙述者妻子的私奔,希德尼渐渐觉察出一丝不好的苗头:特劳斯与格蕾丝之间不寻常的关系。希德尼的故事结束在特劳斯和雅各布之死,特劳斯曾给希德尼讲过一个相识的诗人的故事:在出版了一部围绕着一个孩子被淹死而展开长篇叙事诗出版后,诗人自己的女儿也溺死在英吉利海峡中,诗人深深地责备自己,他相信是自己写的那些关于虚构的溺毙事件的文字导致了一起真实的水中之死,一个虚构的悲剧引发了现实世界中一场真实的悲剧,文字可以杀人。The blue notebook却仍在我们手中,只要我们小心翼翼地翻阅,就会看到希德尼号啕大哭后平静地走向医院去看格蕾丝。那本诡谲的the blue notebook的命运依然牵动人心,一想到葆恩仍旧被关在地下室里,直到永远……早就在法庭街更远的某处的垃圾筒里了。希德尼一脸决绝地恶狠狠撕掉了自己在blue notebook上的手稿,撕掉了葆恩的命运和自己的心魔。言灵术和The blue notebook?不过就是堆废纸上的荒唐言而已。

“未来在我体内”

1读《神谕之夜》时,我一直在思考着希德尼的故事,希德尼写尼克的故事,西尔维娅.马克斯威尔的《神谕之夜》,也就是希德尼在写的故事中的故事,这三个呈现镶套式结构的故事之间的关系。保罗.奥斯特把希德尼写的来自《马耳他之鹰》的故事揣了好多年,一直想找个合适的地方放一放。既然他把它放在这本小说里,自然是认为恰当、适宜才会放进去。如果是那样勉强、随意,也就不至于揣了这么久也不放下来了。因此,我一直在想附属在小说中的故事,以及故事中的故事肯定蕴含着玄机。很显然,如果没有两个故事,也就是说如果保罗.奥斯特将整个小说写得更简单、朴实无华点的话,单就希德尼自己的故事仍然是很很看的,甚至更好看,虽然会因此失去了思辨的色彩。2希德尼的故事。整个情节很像剥洋葱,一层层剥开来,但到最后一层又有些不同,保罗.奥斯特用想象代替了动作。他没有将最后一层给剥开来而是想象在这内核中隐藏着怎样的真相。具体来说是这样的:一开始希德尼发现,自他大病初愈之后,他妻子的情绪波动很大;接着他知道格雷丝怀孕了,并且在是否把孩子生下来这个问题上犹豫不决;而从另外的一条线上,他知道好友特劳斯的儿子雅各布对格雷斯的憎恨。为什么呢?原因未明。再加上特劳斯与格雷丝交往的细节和往事,似乎所有这一切都冲向一个令人难堪的真相:特劳斯与格雷丝之间有不寻常的关系。保罗.奥斯特只要再提供点细节,就可以让希德尼证实这件事。但是他没有像一般的悬疑推理小说的惯例那样,而是让希德尼面对蓝色的笔记本来了个很文学的顿悟。他对自己说事情只有这样解释才会合情合理。从另一方面来说,希德尼没有继续追查下去,或者说保罗.奥斯特没有给希德尼机会继续追查下去,也许是因为他们并不认为现实比想象来得重要。这个故事在“揭示“问题后没有停下来,紧接着就发生了两起意外事故。即格雷丝的流产和特劳斯的死,这两件事几乎是同时发生的。无意间,这里包含着一种可怕的复仇逻辑,背叛希德尼的人,也就是背叛叙事者的人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报应。希德尼在面对这两件事的发生时,他突然有了超脱之感:“那是一种幸福,超越慰藉,超越痛苦,超越世上一切美和丑。”之所以如此,不仅仅是因为如他所说的“高兴自己还活着”,也隐含着这样一个事实,本来要等待他去解决的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你看,单就这个故事而言就很好了。结构如果过于繁复,对小说并不是件好事。对作家来说,如何安排好这三个故事而又恰到好处也是一个挑战。那保罗.奥斯特的这么费事地添加这两个小故事,用意何在?我想,我在中译本的第185页可能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3希德尼与特劳斯的友谊开始之初,特劳斯曾对他讲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法国。特劳斯知道在那里有这样的一个作家,他已经出版了两本小说和一个短篇小说集。他被认为是年轻一代里的希望之光。在特劳斯回到美国之后,这位作家出版了一部长篇叙事诗。这部叙事诗是围绕一个被淹死的小孩而展开的。作品发行两个月之后,作家和家人一起去诺曼底海滩度假,结果他五岁的女儿在英吉利海峡淹死了。对这个故事,保罗.奥斯特提供了两种解释,前一种是残酷、反常的暗示,即虚构的故事影响着现实生活。正是书中的悲剧导致现实中的悲剧。也正是这个原因,这个作家深感自责,从此放弃了写作。另一种,则告诉我们未来就在我们体内。我们对于未来发生的事情是有所反应的。这就是说,这位作家写下了那部叙事诗,是对未来所发生的厄运的含混的、但却准确的预测。西尔维娅.马克斯威尔的《神谕之夜》中的瞎眼的主人公,勒缪尔.弗拉格就是个极端的例子,他能清晰得预测到未来。而未来是注定的,为此书中还插入了保罗.奥斯特版的《时间机器》,他告诉我们无论你来自未来还是来自过去,肯尼迪被刺这一事件无论怎么挽救都是徒劳的。那个来自《马耳他之鹰》的故事又是怎么回事?我猜想,这个故事只是个容器,在这个容器里他提供了各种意象、碎片,正是这些意象暗示,而不是对应了希德尼,这个书写者目前以及发生在未来的生活。这些意象和碎片包括:尼克处于停滞阶段的婚姻,黑人爱德.胜利讲的那个集中营的暴行,死婴,被困在地下室的尼克——希德尼之所以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办法救他出来,这是因为这也将是他的困境。这些碎片不是来自别处,正是来自希德尼的体内。正如希德尼所说的那样:“未来在我体内,我准备好了迎接将要到来的灾难。”

总有一个神谕叫我们慎微碌碌——《神谕之夜》

我们就从一些琐事开始吧,就像一直笃信量变的积累那样,故事本来就应该从一些看似不经意偶然启动,生活中的叨絮也不是完全的没有意义,至少在保罗.奥斯特眼里,那些都是素材中的精华,一个人在世上纯粹的偶然的机率其实是很低的,换句话说,大多的偶然都是表象上的反映,如同花粉乘风落土萌芽那样,都是规律使然。保罗.奥斯特总是先让人郁闷的,散散步、进了一个文具店,买了本葡萄牙蓝色笔记本,然后就陷入了书写的魔力中,当读者顺着这个思路以自我的阅读经验往下发展思维时,笔者却将事情拉到另一侧,一开始,就仿佛是湖中心的一条无人小舟,在风与水中这里荡荡,那里晃晃。你猜中了开始,却没能猜中结尾。大多时候,我会认为,保罗.奥斯特的心思,并不大想放在故事本身,这种有意为之的行为促使了阅读快感本身的扭转,你肯定不能抱着能得到《鬼吹灯》那样的满足,就像川菜的麻辣能让你快速忘了身外还有其他的细味,而一截奶酪却需要你抵抗住最初的排斥,一点一点地让那独特的味道征服满腔的味蕾,最后就只能乖乖地弃械投降,爱得不行。在保罗.奥斯特的故事里,最常遇到的就是一些没来由的事,它的出现,看似必然影响着大局,最后却在一片更加莫明无解的状况下噶然而止。在《神谕之夜》里,与张先生的故事是如此,关于小说中的小说的<神谕之夜>也是如此,所以我想,无论旁枝还是主叶的事情,都是代表着人性本身的一个个欲念的不同演示,张先生给“我”带来了具有书写魔力的笔记本,紧接着又轻易地打破了“我”作为一个君子的外壳,最后更以一种彻底性的拒绝,将“我”踩在脚下。整个过程,本身就充满了一个完整的人性演示,观者不免会因此而寒栗起来。另一侧,“我”因为无意间从张先生处得到的笔记本,让我神力十足地笔如疾风,一个关于一位编辑得到一本小说,随之而来的一见钟情继而出走等等的故事,却在“我”将那位编辑送出了一个无法打开门的隐室里而如同发条断了链地无从继续,蓝色笔记本失去了魔力,“我”的思维却突然得到了一种现实的清晰,最后在笔记本上的书写,竟然是我得到启发下对妻子与她的教父之间不寻常关系的明辩。当一环扣一环的力量又足以将每一环都击毁时,保罗.奥斯特惟以安排另一种的毁灭让事情得到它的转向,无论是明着还是隐暗的伤害“我”生活的元素都一一地消失了,“我”得以继续生活着,好与坏谁知道呢,重要是的,生活又得到一个机会,一个向好的机会。保罗.奥斯特笔下的主人公总是无法脱开一种受制于无形力量的彷徨,每一个脚步都无法得到干脆的脚印,你总能看到上面带着拖沓的痕迹,以及碌碌雾然的喘息。仿佛有一道叫做宿命的悬刀永远战战兢兢地在头顶上摇曳着,催促着。但是,看深一层,其实这,又何尝不是我们每一个凡人的脚步呢。

蓝,以及神谕

在读《神谕之夜》之前我未曾读过保罗·奥斯特的任何一部作品,但当我刚刚合上《神谕之夜》的卷页,我不得不承认,仅此一部著作,我已为保罗·奥斯特深深着迷。不是因为他那棱角清晰分明的“汤姆·克鲁斯”式俊朗外形,更不是诸多声名远扬的作家的推崇——我往往对书籍封面、封底或者护封上起到广告效应的各式各界评语不屑一顾,挑书的两个标准仅出自该书给我的第一感觉以及我翻及的页目上显示的足够吸引我的文字堆砌能力——而是因为保罗·奥斯特在《神谕之夜》,这本短小精悍的小说当中叙述的那些故事,保罗·奥斯特思辨意味浓重的文字,还有小说里两处足以犹如灌顶醍醐、足以引发我长远思考的作者个人渗透在字里行间的哲思。近几年,我在读书上所花费的时间里,《神谕之夜》应该占据了最短的一段时光。逐词逐句的阅读加上适时合理的思考,不过两天的时间。相对于其他一些必须花费我一个月或以上的时间去阅读及思考的小说,《神谕之夜》的质量无疑在阅读时间的花费上就占了上风。16万字的小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最神奇的就是在这部小说当中,作者奥斯特叙述了许多个故事,长长短短主主次次加起来足有十多个,每一个都那么迷人,吸引你读下去,哪怕转瞬这些故事就走向结局、哪怕这些故事永没有结局。对于一个故事的构筑者而言,将每一个故事都叙述得令人着迷,定是得花费相当巨大的功夫的,而其结果的成功,则又充分显示出这个故事的构筑者的确拥有超凡的能力。很多书评人士用“俄罗斯套娃”这个意象来形容奥斯特的这部《神谕之夜》,在故事层出不穷这一特色上我赞成此比喻,但我们明白“俄罗斯套娃”这一传统玩具的每一个娃娃都与上一个娃娃有着完全相同的外形,非此它就无法藏身于上一个也笼套不住下一个,这便与奥斯特所讲述的这些故事有了明显的不一致。那些迷人的故事,虽然会有着微妙的相似度——这种相似度的出现完全是奥斯特为整个故事所布下的一个又一个局——但在故事三要素之上,即时间地点人物之上,它们则呈现完全不同的样貌。这便是《神谕之夜》最令人称赞的地方:它仿佛被赋之于神力,让阅读这本小说的人,无法从这些繁而不乱的故事当中抽身,你必须竭你全力将之全数阅尽,否则你将永远被悬在故事未知的结局之上。这些迷人的故事,可以甜蜜得俘你一笑,可以残忍得令你发指,可以绝望得使你自疑,可以悲伤得催你落泪。但就如同我之前用“繁而不乱”此词形容奥斯特所讲述的这些故事一般,它们甚至也是以极其迷人的姿态被奥斯特巧妙安放在这部小说里的,像是每一片树叶上的脉络或者每一张手掌上的纹路,让你看到一些规律的排布,让你窥视得到一些机缘巧合、一些未来命运。你会毫不觉繁琐地欣赏这些故事。保罗·奥斯特的文字,以及最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潘帕的翻译文字,无疑让我对外国文学和翻译文学有了更深层次的崇敬。从奥斯特多重身份上看——他是小说家、诗人、编剧、导演——再从他进行的小说内容创作上看——他的小说带有爱情、侦探、灵异等性质——这部《神谕之夜》结合了以上诸多身份和内容特点:在词句上,他像诗歌一般被斟酌到美仑美奂的地步;继而它又像一部优秀的好莱坞电影一样拥有足够吸引人的故事;它同样叙述了带有童话性质的爱情;也像侦探小说一样处处布满玄机处处充满暗示;自然,它还制造了一些匪夷所思的情节让你以为你在阅读一部灵异小说。这本小说最令我着迷的一点,也就是我在此文开头提到过的两处令我深思的地方之一,是保罗·奥斯特在《神谕之夜》当中探讨了“蓝”这一颜色的多重神秘寓意。他先借由小说主人公希德尼在中国人张生开的文具店里买到的一本蓝色葡萄牙笔记本开始,逐渐赋予神秘的“蓝”这种颜色一系列的寓意和象征。尽管最终奥斯特没有给予读者一个明确的、完善的对于“蓝”的象征寓意,可其中“蓝色葡萄牙笔记本”以及“蓝队”这两个概念的提出,足以引发一些人的思考。在小说中扮演了最神秘角色的那个蓝色葡萄牙笔记本,像一个催发出主人公希德尼无限创作力的精神导师,不断指引希德尼所创作故事的走向,最终又将希德尼的故事和生活逼入绝境。连同将这个笔记本卖给希德尼的中国人张生(这个名字本身就让人联想起中国古时的聊斋鬼故事),尤其是故事即将进入尾声时张生竭尽气力阻止希德尼再带走一个葡萄牙笔记本这一举动,都让这个蓝色葡萄牙笔记本演变成一种神物一般不可接近的物什,让张生演变成为一个仿若鬼魅般不可以以常理思量的人物。“蓝队”概念的提出相对于“蓝色葡萄牙”笔记本而言,就不像后者那样神乎其神那样不可捉摸了。在希德尼向其妻格蕾丝讲述“蓝队”的故事时,清楚明确地阐述了“蓝队”的概念,“它代表一种人类理想,一群宽容而富有同情心的个体紧密联系在一起,一个完美社会的梦想……蓝队队员每个人都具有自己独立的品性……(蓝队)意味着队员之间的联系,一种团结的纽带”。这便是书中对“蓝队”的概括性定义。奥斯特用“蓝”这一颜色代表了人类中最优等、最完美的群体,在“蓝色葡萄牙笔记本”的神秘之“蓝”外,又将“蓝”定义为优等和完美。但在小说的结尾,曾经被希德尼纳入“蓝队”的他的妻子格蕾丝以及希德尼本人,都因为他们本身的一些所作所为而被读这本小说的我们驱逐出了这个他们虚构的“蓝队”,“蓝队”最终真正演变成为“一个梦想”,但它的终极所指,就是“完美”。现在让我转开话题提一下《神谕之夜》上海译林出版社版本的装帧设计,特殊的纸材纹理让该书的封面在触觉上仿若牛仔面料,加之为了配合书中“蓝色笔记本”这一隐喻,使用了深蓝颜色——但在这一点上,国内的这个设计仍旧远未及国外原版的装帧设计,国外的装帧使此书看起来像极了一本笔记本。当读完这本小说,我才深深地领悟到这本书为何使用这样的装帧设计:这本小说,它确实带着小说中“蓝色葡萄牙笔记本”那种无法解释的魔力,只不过,它不会让你在最后气愤地将之撕碎罢了。《神谕之夜》给蓝色带来了新鲜的寓意,除了之前我们所深知的关于“忧郁”、“悲伤”、“忠诚”之外,还带来了“神秘”以及“完美”的寓意。而之所以这些新鲜的定义让我如此沉迷,还源自“蓝”亦是我的本姓。尽管这个作为姓氏的“蓝”和书中阐述的颜色之蓝、blues之蓝有着明显的差异。这部小说另外一个令我深思的地方即小说标题里的形容词:“神谕”。它是英文单词“oracle”的中译。而全书实际上并没有引述了“神”这样一个概念,“神谕”所表示的东西在我看来即是书里曾探讨的一个关于“写作的本质”的问题。在《神谕之夜》里,我看到奥斯特将文学,以及文学创作者提升到了一个至高的位置之上,书里的主人公希德尼在最后相信了文字最终回忆的不是过去,而是预言着未来,这就将文学看做了一个神灵、一个能预知未来的先知。“思想是真实的。文字是真实的。人的一切都真实的。有时事情发生之前,我们就有感觉,即便没有醒悟到。我们生活在当下,可未来也时刻包含于我们体内。也许这就是写作的本质,不是记录过去发生的事情,而是促成事情在将来发生。”我觉得这是奥斯特在这本书当中探讨的终极话题,应该也是所有的文学创作者在探讨的问题——文学是什么。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看法,每个作家都有每个作家的看法,每个人、每个作家在追寻这个真理的途中都会碰上一系列的事情让他反复纠正他的观点,这些由偶然而引发的事件组成了他的人生之路,也组成了文学之路。无论奥斯特在《神谕之夜》当中阐述的观点能否获得我们的苟同,我们都应该相信在他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之前,同样经历了漫长的艰苦的过程。正是在这些漫长的痛苦当中,这样的结论才得以提炼而出。这值得无限的尊重。在我阅读这部小说、以及写作这篇读书笔记的过程中,中国南方多个省区遭受了罕见的暴风雪灾害,我每日窝在家中躲避户外的寒风,天空已不知有多少日没有放晴。在深刻的难过情绪当中,我多么祈愿晴朗的、降温的一天,我想那时候很多人都会露出难得的笑容吧,我觉得在那样一种情况下,再没有什么比能看见蓝天能看见阳光更让那么多中国民众开怀的了。天空放晴,如果说得迷信一点就是神灵在微笑,而那时候,你能看见的最多的颜色,就是蓝,这是世间最让人感到幸福的神谕。2008年2月3日下午于广西

相信村上大叔的sense没有错

当初买这本书纯粹是出于对村上大叔品位的盲目信任。就连开始看的时候,都还联想到了村上大叔本人。因为主人公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后去街上散步的日子像极了村上随笔中的描述。记得上一次迫不及待要在一天之内看完的一本书是多年前的《教父》。其实我看的纯小说并不太多,呃,这么说好像有歧义。不是不爱小说,而是看书大都是顺着一个作者看下去的,只因为故事好而拿起来看的真是少只又少。《神谕之夜》就是有这种本事,让你忘了做别的事情,一门心思就是要看到底,而且画面感十分强烈,看完回想起来就像是一部完整的电影,都不用什么改编了,拿去拍就对了。又得解释一下,所谓画面感可不是电影里面所谓视觉冲击力的东西,只是讲故事的方式为俄罗斯娃娃状,所以大故事套小故事,很容易就构成电影情节了。。。这么解释好像更加混乱了。试图揭示一个嵌入式的故事的方法就是把整个书念一遍。。。而且现在整个看完后,觉得自己被那其中一个个小故事迷住了,直到现在还想知道故事的结果。在看书的过程中,也很喜欢主线的作家的故事,但是后来慢慢揭示的真相有点落入俗套了,变得比其中任何一个故事都通俗,甚至比那个故意商业化的科幻穿越故事都要通俗,再加上最后走投无路的吸毒者的闯入,有点像好莱坞二流惊悚片的结尾,一下子为整个故事扣分不少。以至于当整篇小说就那样结尾的时候,很想骂一句:真tm好莱坞。其他故事我都相当着迷。比如说张生故事的突然转折,从头神秘到尾的葡萄牙产蓝色笔记本。那个大难不死并已为自己获得新生的人的故事其实可以发展的余地相当大,光是被关进地下室那部分说不定就能搞出个lost来呢,讲到那些号码簿的时候,我已经开始联想到lost情节了。还有书中神谕之夜那本书的故事,完全就是《虫师》里面的情节嘛。就写法上,找不到什么词语形容,也许只有看过的人才能体会吧。一切都是有可能发生的,可能明天就会发生在你我身上。那些看似神奇又异常平凡的故事,比村上大叔的故事看起来靠谱的多,其实却藏之一样没谱的本质。从看完书到现在,一直担心我认识的人谁会突然消失,像那个夜晚出门寄信的丈夫那样。。。如果此书会拍成电影的话,可以把主线设计成为导演音轨,一定很有乐趣。好久没看到如此具有想象力的作品了,真是令人感动啊。

原谅过去接受未来.

我在麦当劳北京路分店读完这本书.时正中午.我正在等人.在这之前的几天.无论在电脑前坐着.在地铁里站着.还是在睡床上躺着.我似乎都没有停止对这本书的阅读.一个关于作家本身的虚构的故事.又是一个真实的.残酷的.血淋淋的.仿佛就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故事.Oracle Night.神谕之夜.作者用他幽淡的文字阐述着人类丑恶的脸孔.大病初愈的作家希德尼偶然路过中国人张生开的小店.对其中一本蓝色笔记本爱不释手.这本亲切而魔幻的笔记本把他重新带回写作.故事在纸上快意地流淌.写作是他唯一能够投入的生活方式.然而接下来的九天里.一连串神秘事件的发生却使他开始怀疑:字如谕示.牵引着显示与未来.书本中作者所描写的每一个场景.梦境.猜测甚至希德在蓝色笔记本上所写的每一个字都有迹可寻.那些在故事中描写的.许许多多的小插曲都是真实的历史.这让小说本身的很内容丰富.错中复杂的人物关系.对情节多角度的描写.作者用流畅的叙述式口吻把散落的情节串联到一起.读起来畅快淋漓.很喜欢当中"时光机器"的片段.真不懂那个导演为什么会不喜欢它.里面提到了关于过去与未来的问题.作者说"比起去那些还没出生的人中间.我会更乐意去到那些不再活着的人中间".说来也是.其实未知的未来太难想象了.太危险了.一点都不诱人.如果说"到达未来"的话我们现在不就"正在进行中"吗?只是速度比较慢而已.如果能有一个机会能回到过去.重温一下曾经有过的美好的事情.那将会是多幸运的事啊.这是一本永远都没有结局的书.同一本"神谕之夜"不同的人看或许会看出不同的结局.书的最后写到希德在多日后收到特劳斯的信和支票.那一刻他仿佛才真正地意识到特劳斯已经离开了人间.他看者手中的信.特劳斯潦草的字迹.泪流满脸.我觉得在这时他已经不再计较特劳斯与格蕾丝之间是否真的发生过什么了.也不想追究.因为失去了所有他原谅了未知.最后有个镜头希德换好衣服在大街上向医院走去(如果拍成电影的话.应该是拍着希德渐行渐远的背影吧.)这镜头我觉得应该是充满希望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希德.

无法觉悟的奥斯特

1。这几年奥斯特很火。原因众多,书商的忽悠是其中之一。但是,将他与卡夫卡与普鲁斯特相提并论实在是过于抬高他了。村上春树翻译他也不能说明什么,因为村上和他一样,目前只能是向大师们仰望的二流作家,虽然我还挺喜欢村上的作品。2。奥斯特的文字透着聪明,结构上也是,他也很能写。但是往往写着写着就不知道怎么写了。比如这一本。3。还有,翻译中有不可原谅的错误。

花甲之年 已然知得天命

一开始就是冲着潘帕借来的。First Love, Last Rites已经能够体会出潘帕的译风,淡淡暖暖,养眼舒心。不想《神谕之夜》拿到手,竟已提及今年才出版的《最》。看看他的经历,还是很有中国特色。从理工到实业,最后能在自己喜爱的领域低调地开一点路,安身立命和兴趣禀赋,和平解决。能力所限下未能充分体验译者所云结构之精良,只是被三个嵌套故事里共同表达出的宿命观所慑:正常的生的秩序仅仅是经不起推敲的偶然,活着本身已经叫人欣喜;万事万物冥中相系,试图约束和解救自己的力量反过来成为自己的局限。以二十岁的头脑揣测近于花甲的奥斯特,我觉得还需要再等等。

跟着我永远迷失方向

这是《去年在马里安巴》的最后一句话,却被我用在《神谕之夜》上,英文名是Oracle Night,译成中文就显得事儿事儿的。这就是语言的代沟,没办法的。初阅此书,我就在日记本上迫不及待地写下:究竟要买多少书才能遇到一本《神谕之夜》?真的看完之后,我却茫然了,说不清是什么感觉,好像碰到一个目光里装着一口井的人,他跟你说了几句就住口了,你再盯死他望,也逼不出一个字了。这种感觉,又失落,又不够,跟丢了魂似的。 要从另一部小说,哈默特的《马耳他之鹰》谈起,书里有个弗利特,是那种家庭美满事业成功的典范,一天在他去吃午饭的路上,一根建筑工地上的横梁突然从天而降砸向他,就差那么一点点。弗利特走开了,却无法释然,他觉得有人揭开了生命的盖子,让他向里面看了一眼。在吃午饭时他想明白了,活着不是必然事件,而是一桩随机事件,是无数潜行的毁灭性力量不经意放过我们的结果。既然上帝可以随意碾碎他的生命,那么为什么他不可以同样随意地碾碎自己的生活。想明白这点,他从餐桌上站起来就走,离开自己的生活,走向别处。故事的结尾是弗利特最后又走上了老路:在另一个城市重新结了婚。作者嘲弄道:横梁砸向他,他调整了自己,横梁没砸到他,他又把自己调整了回去。这个故事显然给保罗.奥斯特留下了深刻的印像,那根横梁也让他无法释怀,让他感觉失落和不够,就这个主题的深度而言,《马耳他之鹰》是不够的,一个反讽的结局安放不了它,多年后他找了一个新文本来安放它,这就是《神谕之夜》。 小说使用的是外国作家们屡教不改(想打屡试不爽的)的俄罗斯套娃结构,一共三层,最里面一层故事名叫Oracle Night,主人公弗拉格的失明赋予他一种预知未来的能力,每次他发病一样抽搐倒地,未来的情景就在他脑海里泛滥开来,虽然这能力让他发了财,也让他饱尝痛苦,他不情愿地得知了母亲去世的日子,天灾人祸,爱人的背叛,他无法面对命定的痛苦,用一把匕首自杀了事。第二层故事主人公叫尼克,是个编辑,有一天他得到了一本传奇女作家西尔维亚身后的散佚之作,这本书的名字是Oracle Night。当时他还不知道,一星期后,它会成为一生最后陪伴他的一本书。第一层故事的主人公即是本书第一主角,作家西德尼,他在一本蓝色笔记本上写下了尼克的故事,其实就是改头换面的马耳他之鹰,不同的是主角以不是商人,是个编辑,从天而降的不是横梁,是个兽头。 黄老邪的书评导致我买下这本书,他非常喜欢这句话:“我们有时在有些事情发生前就知道它,即便我们不知道我们知道”他用记号笔在这页画了个圈儿,然后感到“寂静甜美的绝望”。可是... 不够 仅仅告诉我未来在我们体内是不够的。未来本来就是我们的自然属性之一,尤如我们的身体。当你在路上看到佝偻的老人,深夜闲坐路边目光散佚的妇人,木讷的笑语隔空交错,每一年叶子落了又绿了,未来难道没在心里泛滥?停止吸烟,手里的烟更快地自己抽自己,河一如既往地死,背后永远有人走来走去,他们是你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我不懂为什么没有人感到绝望。沉在时间之河里,总会有横梁与兽头之类的东西把我们托上水面,让我们看看激流的形状,然后它们自顾自碎了,留我们无望地挣扎。看到小说最后:我走上大街,向医院走去,去看格蕾丝。”提醒针刺扎般来,但是我来不及怜悯,因为有比未来属性更绝望的事存在。 绝望 西德尼认为光是写出走的那一个不是公平的写作,尼克的妻子和尼克的命运一样重要。伤心的妻子一路追踪而至。这是一个失败的婚姻,奇怪的是其中却包含这样多的心有灵犀,他们住同样的酒店,同样的楼层,同样站在窗前看外面浮云的天空,说不清谁比谁更茫然。女人为丈夫还清了欠帐,重新找回了些妻子的感觉。她站在丈夫站过的大街,痛苦地想到所有这一切都是她的错。这才是真正的绝望,来自沟通。事实上她没错,谁都没错。绝望的是你告诉她,她也不会懂。人与人的关系就像一座座海岛,即使下体牢牢相连,我们的距离还是隔着海那么远。麻烦的是,认识到沟通这件事的不可能的人,都是极其渴望沟通的人。 爱情 “当我看到她的手臂,她那细长、光滑、无比女人味的手臂,我就知道,除非我可以触摸到它们,除非终于获准把手放在她身体上,徜徉于她裸露的皮肤间,我将永远不得心安。” 我喜欢奥斯特所描写的爱情感觉,准确地说是爱情中的陷落感。其实真陷到底了,也就踏实了,不过又是一重地面。要命的就是那种下陷过程,完全无抵抗,非控制,没凭依,全世界只有爱人的手臂是沼泽中的救命稻草 ,抓住了,你就会想要更多。这或许就是爱与性根结蒂连的依存关系。我用黑笔勾下了“我们有多少受制于肉体,就有多少超越肉体”。然后就不大愿意让人看到这页,多少有点欲盖弥彰的不好意思。 局限 我想引用译者潘帕的话。“你从地上拾起一片树叶,抬头发现树的轮廓居然和树叶的形状一模一样。任何一种声音都在诉说局限,局限是唯一的存在。”他想说的其实是局限的“整体性”。这概念有点把人搞乱,似乎希望也是一种局限,智性是另一种局限,追求更是找抽的局限。为什么哈默特的故事引人难忘,因为每个人身体里都潜藏逃离的本性。尼克最后那个残酷到滑稽的境遇,他拼了命地逃出局限,结果给局限死了,一时间我觉得我们其实都在通往那个地下室的路上,或者早就在里面。 语言 王易在词曲史中言道:“西方种糅国密,待竞而存,生生所资,无敢暇逸,理智所注,科学兴焉;中华地大物博,闭关自足,历岁数千,同文一贯,情感所凝,文学尚焉。”到今天,我看是反了过来。所以我开始怀疑王易的话,究竟待竞而存跟理智所注有没有必然关系?不谈别的,就说语言,语言在西方文学绝对是载体,用以求真,而在东方,绝对是绚丽的事件,拿来演绎。所有的概念、定理几乎都出自西方,东方人不爱跟你说道理,他们只会说一个个故事,叫你自己去琢磨,真理在留白处,数千年来,人们每琢磨出一点新东西,都要感叹前辈的脑袋真是浩如烟海呀。这是题外话了,我想说的是,究竟小说的功能是什么,是求真还是求美?一个人若拥有了美的力量,绝对能毁敌伤人,因为人对美的束手无策的。领略美,是一种自失,类似做爱。无论是沈从文的起烟的溪面,还是韩少功那条能烧起来的江,背后都有着山重水复的自失。事实上再温存的中文后也潜藏最粗鲁的征服,若能体味这种征服,看书就能看出高潮来。看卡尔维诺都不曾灭了我的自信,可是看木心,唯有低到灰里去。其实对我而言,有多少臣服,就有多少不解。而领略智性,似乎更是一种酣畅淋漓的逃离,因为具有完全的主动性,比任何时候更能确立自己的存在。虽然事后往往发现被领的迷失的更远。那又怎样,哪怕注定陷入孤独,哪怕永远迷失方向,哪怕所有的追求最后都变成追个逑—— 因为这迷失,最是一种珍贵。

《神谕之夜》译者笔记二:结构

译者笔记之二局限:结构因为某种具体的原因,我在重读保罗•奥斯特的《神谕之夜》,仔细地读。重读使我惊异于奥斯特在布局上的雕琢和结构上的完整。小说的第三章有个情节里提到一种三维照片,那种照片效果十分逼真,故事里的理查德在看到照片里面的人物时,几乎感觉到他们在动,在呼吸。我不知道这种在商业价值上非常短命的三维照片是否就是我在大学一年级普通物理实验课上拍的全息成像,那种玻璃的全息底片,无论你把它碎成多少块,都能从任何一块碎片里看到完整的图像,每一个部分都保存了整体的信息。这种特征正是奥斯特小说的风格,他在平行的几个层面里叙述的故事互为镜像,每个故事就是另一个故事,他并没有用这几个叙述面搭成一个形状,而是发展成一种纵深,一种远近的呼应。所以,在掌握了各个故事的情节发展之后重读他的书,就发现他处处做得那么细致:对应的角色在不同故事里的分配,同一个角色的不同化身在故事之间哪点重复哪点变化,一个故事提供远处的背景而另一个故事着重局部的特写,一些细节摆出眺望的姿势呼唤另一时空里的重现。奥斯特的控制力像植物的根系或者人的神经系统,由中枢发散到细枝末节,百密无一疏。这种效果显然出自不断打磨和反复修剪,用他评价优秀的侦探小说的说法是,“没有一句赘言”。每一个细节都必须有意义,散处服从于整体,并在重复中得到巩固和加强。在奥斯特的写作里,一切都是预设的,没有即兴的分叉。难怪奥斯特 时有感叹,相比付出的文学努力,他实际的成果“少得可怜”(60岁,13部小说,若干译作、文论和诗集)。他表现的这种工整和精巧,自然体现他的功力,然而在我看来,同时又成为他的一种局限。除了这本小说,奥斯特的另一本书“饥饿的艺术”也是我最近手头翻看的读物。这是他的一本评论、访谈和序跋集,各篇独立,我散步时带在身上可以随处坐下来读一段。像所有此类书籍一样,其中难免收入些应景的文章,但仍不乏显然的真知灼见。这本书阐述的一个主要趣味在于, 奥斯特认识到作家本人和他塑造的人物一样,你无权感慨为什么书中或现实里的遭遇偏偏降临到他们头上,恰恰相反,他们活着或者写作的意义就在于告诉你,正因为是他们,所以才成就了这些遭遇发生。我们每个人都能感觉到这种难以理喻的力量潜伏在人的背后,左右我们,主宰我们,可是我们不愿意承认,因为我们说不出,说不好,一说出来就走了样。文学的意义和艺术正是要挖掘这一点,而这却是以还原真实为目标的新闻或历史所无法做到的。真实,就算可以再现,也不能帮助你了解原因和动力,甚至反而构成障碍。比如,你永远无法通过事实解释人为什么欺骗或者杀人,像小马手刃了四条人命,你可以知道所有过程的细节,可以掌握他的身世,可以罗列种种心理隐疾,但这些并不能回答究竟是什么导致了四条人命。因为你很容易就能找到一个具有相同性情和际遇的人连一只兔子也不敢杀,更可以找到另一个背负四条命案的人看不出一丝小马的影子。这些不可传递却又无法避免的宿命便是小说要说的事情。这本“饥饿的艺术”里有不少篇幅从不同角度来说明小说的这种“不可能的任务”。说不可说之事,传不可传之意,道不可道之道,既是小说的方向,但同时又不可避免地成为小说自身的局限,因为任何努力都只是一种接近,或许这正是文学尚未枯竭,虚构总有去处的原因。这种局限是文学的,也即是语言本身的,哪一种更根本,可能是一个更深刻的问题,我无从判断。小说本身具有某种自嘲的功能,因为在小说试图描述的种种宿命之中,有一种就是它自己的宿命,局限的宿命。所以有一种小说在于描述局限,描述挣扎和无法突破。而在描述局限的种种方法之中(局限的时代、地域、经验、身体等等),有一种就是描述局限的语言。也就是说,通过直接描述语言的局限,来传达文学的局限,或者人的局限。在这里,局限同时成为手段和结果,途径和终点。这并非拗口的玄说,因为可描述的语言局限俯首可拾,比如翻译构成一种局限,牙牙儿语构成另一种局限,手语和盲文构成另类的局限。正是这些天然的素材暴露出局限的全息性,语言的、文学的和人的,互为表现,互为展示。宛如你从地上拾起一片树叶,抬头发现树的轮廓居然和树叶的形状一模一样。任何一种声音都在诉说局限,局限是唯一的存在。每天我都在重复自己,缺点和好处,这一度让我很不安,我花了许多年才坦然起来,不再期待改变。改变从根本上是不可能的,或者重复另一种习惯,或者重复改变本身。

神谕之夜,我冒雨离家

——关于故事中的故事、若干离家出走者假如以偶然的但是并没有发生的事故来定界,每个人一生中都会死那么几次。比如我,在每一次漫长的无业无收入状态中,如果没有朋友们无私的资助,我大概早已饿死了,或者逃回老家羞愤而死。假如以此为挣脱常轨生活的契机,另觅活法,那么每个人的一生大概也要改变那么几次。比如一个有良知的人如我,“重生”之后即便忽略一切也无法忘记救援过我的朋友们,如此接下来便是报恩的余生。事实很可能是,调整又调整的策略,其实等于无策略,最终导致一个杂乱的人生,与醍醐灌顶后的想法大相径庭。我不赞成重新来过。因为首先你没办法真正的从头开始,像《月亮和六便士》里的思特里克兰德一样。你有挥之不去的过去,无论是阴霾还是晴好,只要你没有失忆,还有人性,你就忘不掉丢不了。下定决心丢掉过去重头来过的人,大抵有的是极度失败或者不被自己认可的过去吧。如果真要这样做,我只能说,在废墟上重生,但要记得那些断阱残垣。然后你才不会再次坍塌。其实还是延续。而非重新开始。早知道没那么容易的。

小范围地毛骨悚然

这本书把我看晕了,小范围地毛骨悚然。如此粘滞的小说,好像钻入身体的一条精虫。哦,生命的真相就在那里。像一枚定时炸弹。技巧固然繁复,但真的,我们更喜欢故事中的故事。看完了,不免牵挂于禁锢在地下掩体中的褒恩。没变成男女私奔的言情小说,只给一个无头结局。保罗。奥斯特的奇幻属于波而赫斯一脉,凡是这一脉的均沾有像地下室凉风一样的东方气质。

戛然而止的惊愕

很少看外国人写的小说,作者擅长的又是书中书的错综纠结。第一遍又是断了几次才看完的,所以每次都得经历不带感,仅仅为了将故事看完,希望知道人物的命运和结局,才继续。然后是被作者更准确的说该是译者在语言运用上的拿捏和一种在看书背的推荐时留下的期待所揪扯,不知不觉的看下去。可总有些事情将我只走。断了几次,终于读完了。要说有个什么感觉,大概就像科恩兄弟的老无所依,打断的铺陈,精心的布局,觉得呼之欲出,却一下子戛然而止,留下你无所适从。细细想来不这样要那样。张开嘴,想说,却说不出。好像这样也好,在想想发现,其实本该这样。哎。套用译者一段话,你可以逃去堪萨斯,你可以逃去中国,但逃不过自己;即使不在冰天雪地,每一次呼吸也是向死亡跨近一步。

迷宫

小时候,面前那张无数个线条构成的看似凌乱的图形却暗藏着玄机,试着先用铅笔从“入口”的缺口处滑入那未知的图形和自我的想象世界里。不断的尝试,不断的探索……嗯,堵了。嗯,向左或是向右。啊哈,快了,前面就是“出口”咯。有时在玩迷宫中,常常会有偶然,在迷宫里,尤其那种简单的迷宫里,偶然的因素会不经意间闪入我们的脑海,我们有时会说,哦,幸亏刚才走了左边,嘿嘿。当然,也有痛苦的时候,我们不断的尝试,不断的问,不断的思考,最终我们走出迷宫,有着那种如释重负的释然的心情。《神谕之夜》就是这样一座迷宫。奥斯特用简介通俗易懂的文字,为读者描绘出一座巨大的迷宫。这座迷宫像是一张巨大的网,举重若轻的撒满整个世界。不仅仅是读者,也包括他自己。既然是迷宫,就需要有耐心,有毅力,奥斯特开始还领着我们随着他的脚步,慢慢的,小心翼翼的掀起迷宫入口的一角,搜的,钻了进去,撒开大步狂奔起来,主人公奥尔大病初愈,却面临生活的窘境,他不断的努力,不断的保护,不断的探寻自己仅有的家庭,生活。其间,我们不断遭遇到迷宫之神“偶然”的眷顾,奥斯特借用偶然的神灵不断的向读者开着玩笑,虽然故事套故事的情节我们已经屡见不鲜,然而,奥斯特式的连环套却有着严谨的周密,这应该更像是迷宫中的迷宫。迷宫的节奏从快到慢,从急到缓,慢慢的故事停滞下来,在读者更加关心葆恩怎样才能走出被自己反锁在那黑漆漆的防空洞时,奥斯特却硬把我们拉进尼克的现实中。我不断的猜测奥斯特的诡计,隐喻成了一种很好的解释,借葆恩说奥尔,借奥尔说奥斯特自己,或是干脆把葆恩和奥尔都用来借说奥斯特自己?这种说法很幼稚,成熟的、更好的说法是,奥斯特小说在隐喻着我们,我们的生活。迷宫中的爱情总是那么的凄美和坚强,当奥尔的生活只剩下他和妻子时,我们只能感觉到一种心情,坚决的护卫自己的爱情,保护自己的爱人。这是每个正常人唯一的真挚的诉求。然而,迷宫中从开始就不断的留下线索——奥尔妻子的秘密,奥尔开始小心翼翼的保护着她,甚至溺爱着她,然而这个秘密却一直都是他的一块心病。直到最后,他彻底的揭开了它,当他真正面对它时,他在经历过这么多的苦痛后,终究收获到那种如释重负的释然的心情,继续过他们的生活。村上春树在小说中曾提到两位美国作家的名字,并推崇备至。一个是写《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弗朗西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另一个就是保罗·奥斯特。村上代表作《挪威的森林》明显能看到奥斯特的影子,同样的沉闷,同样讲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同样在结尾让人们释然。然而,村上的小说充满了对生活细节无休止的描写和刻画,就像是一幅精雕细刻的东方工笔画,而奥斯特正是那艳丽灿烂的西方油画。对比中,我承认西方小说家更喜欢关心天下,而中国的小说家未免太过于小气了些,总将自己局限在那96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奥斯特在《神谕之夜》中有着关于核战争和民主政治,民族等诸多内容,让读者能够在享受主人公迷宫般个人生活,追求,爱恋世界之意犹未尽的同时,还让我们感受到作者对全球的人文关怀和博爱的心胸,心存天下的气概。顺便说一下,小说中有一个开文具店的中国人——张生——就是他将那本“神奇的葡萄牙造的笔记本”卖给了奥尔。由此,奥尔开始了重新写作的欲望和生活。小说中提到了张生过去在中国的生活,在美国的生活,奥尔并没有想到这个买文具的中国人却也干着拉皮条的勾当。这有什么,这就是生活,生活这东西最现实,最势利眼了,然而我们缺不得不热爱它,倘若不这样做,你将会被抛弃的更多。爱生活,爱拉芳……嘿嘿http://xuzhining.blogbus.com

与自己相似的人

还了很久隔了很久才看。初看觉得不像是保罗奥斯特写的。当看完细细品味的时候发觉这的确是保罗写的。不过,这是另类中的另一种另类。反过来说,这是一本在某种程度很写实的书。一直支持保罗奥斯特!

奥斯特的小说教科书

看完《神谕之夜》,我内心略带怀疑、甚至有些尴尬地悄悄说:没有天赋似乎不要紧,师从奥斯特,也能写小说吧。 奥斯特也许并不是那种有天赋的小说家,通篇都有被建筑出来的意味,行文中没有所谓的内心的涌动在漫溢,也并不是有特殊体察而对生活的精细描摹,没有精巧智性的语言在闪动,故事虽然发生在80年代的纽约也并不是对一个时代的怀旧、一座城市的的刻画。你看到其他的小说家总觉得他们是天才,就像时装周的设计师,你只有感叹他们灵光乍现的份儿,而奥斯特是成衣店的老裁缝,你觉得跟着他拜师学艺学做西装,总会勤能补拙、精益求精的。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名叫希德尼的作家,小说中嵌套了大病初愈的希德尼在一本神秘的蓝色笔记本上写的小说,这本书中书讲的是一名叫尼克的出版商,夜里躲过石兽从建筑物掉落而砸死他的可能性,突然顿悟生命中的偶然性而希冀从头来过,遂去另一座城市而找到一份工作,却又由于各种偶然性被困在密室里。希德尼无法续接这个故事让尼克出逃,书中书就戛然而止了。而希德尼也发现了自己的妻子格蕾丝和老友特劳斯之间的情愫。是这样的,一般跟着师傅学艺,师傅要口授心传,你也要看看师傅是怎样操作的,此书本身就是师傅在告诉你一个作家的写作经验,你自己也要从师傅的小说文本里偷师呀。1、希德尼写的小说脱胎于他和特劳斯讨论的《马耳他的鹰》,也就是说你想写小说么,自己总是编不好故事么,何不借用其他作家的作品还魂呢,反正小说家们也总是大喊故事被写光了,关键是你如何讲述这个故事,你改改样子就成为了自己的小说嘛。2、希德尼写的小说没有继续下去,尼克被困在密室里和希德尼的文本里最后就出不来了。唉,这不就是小说家写作前不打好腹稿不写好提纲不事先准备好的写作反面教程嘛。3、希德尼写小说时将自己的妻子形象、自己形象的对立面和特劳斯的家中环境都植入进小说中,如果无法凭空搭建一个舞台,作家其实可以借助现实的经验,说不定还可以为书迷八卦作家找到一点点的联想依据。4、作家穷困潦倒不要紧,降低身段去写点儿电影剧本来钱还蛮快,反正好莱坞嘛,恶俗点新奇点主旋律点,就算电影失败了也不是你一个人的错。《神谕之夜》可以当一本作家生活指南了。5、奥斯特也在书里打了许多的哑谜,譬如为什么用蓝色笔记本写作时会消失于现实生活中,格蕾丝为什么做了和希德尼的小说类似的梦诸如此类的。有点神秘主义有点后现代,只要书迷广当然会有人帮忙解读,深挖本书灵魂深处。6、书讲的是作家的故事,很好,你想当作家吗?你懒得观察生活吗?你不知道医生是怎样工作的、妓女是怎样想的、数学家是如何用公式拆解世界的吗?整点儿关于作家的故事吧,怎么写都不会过于虚假的。这里需要暂停一下,这本书中书还有一本书中书,尼克是位出版商,手握著名作家的遗稿《神谕之夜》,这本书中书中书讲的是一个战士在炮火中成为了盲人,从此剧本预言世界的能力,为他带来财富的同时也为他带来痛苦,比如他不愿意知道母亲的死期。而最后他得知新娘会在未来背叛他,于是他自杀了。好的、我们继续7、书叫《神谕之夜》,书中书中书也叫《神谕之夜》,在一个一个嵌套里似乎又想把本书嵌套进去,所以可以让读者帮你思考的再深入点。8、书中书中书一定要写的够抽象够让人摸不着头脑,而且写的简洁缺少细节,从而像一个多棱镜提供多面性,与书中其他可以被解读的地方形成一种互文对照。………………看完奥斯特的书,不禁大呼,就是一个嵌套的故事,也没有多巧妙多开天辟地,这不就是一本标准的走技术流派的小说创作教科书嘛,让你避开卡夫卡、乔伊斯、贝克特、马尔克斯等大神(虽然学起他们来也并不是不能惟妙惟肖,似乎学他们学起来可以表面上看来更轻松,也就是说你可以将黑色塑料袋穿孔套在身上说这是时装,而无法通过看看西装就能缝合细腻、裁剪合体、熨烫平整),而通过勤奋与努力写出一本书来,大不了就是把结构变一下,一本书大概就出来了。不过我的师傅会不会看我洋洋自得偷笑着开始裁衣服时,躲在我的背后偷笑。

虎头蛇尾

前半部分还可以,至少你看得出作者很用心的在用叙事技巧,“原”小说与小说里小说层叠起来,互为映照;那些悬念,有种欲言而止的美感,不厌其烦的注释,因其回忆的不确定性,在叙述时有明显的修正痕,读起来很有趣味,但后半部分就素然无味了,它简直把前半部分苦心营造的所有悬念和氛围都推翻了。当然,你也可以说是作者在解构。但真是没多大意思。

蓝色夜晚的独语

书薄,揣在包里,在地铁上读。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站在角落,捧读着这本书,放佛在漆黑的夜里,一个密友低声向我倾诉内心深处的苦痛与挣扎,表情认真而迷茫,语言隐晦而真诚。迷人的小说中隐藏着大量的隐喻,暗示,读者既是故事的倾听者,也是谜题的解答者。 *预言*人类是否可以凭借着什么预见未来。如果真的能够看到未来,你会勇敢的尝试么?未来代表的一种不确定,可能是幸福的,也可能是不幸的。小时候总想知道未来是什么样的,现在却一点不想了。一旦不确定性变成了确定,它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未来,就是因为无法预知,无法确定,才充满神秘感,值得为之去付出。 *时间*文中,构思了时间机器的故事,每个时空旅行者,会因为自己的出现,改变一些人的命运,从而改写历史。就算真的有了时间穿梭机,如果没有约束,允许不同时代的人随意穿越时空,必将陷入无尽的混乱。历史,也没有任何的意义了。看来当个作家也是需要十分的严谨与缜密的。虽然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渴望时空旅行。还是希望这一切仅仅发生在科幻电影与小说中吧。*空间*有人说奥斯特可能患有某种病症,他的很多小说都与密闭的空间有关。不如理解成现代人的一种心灵困境,孤独,绝望,迷失,沦陷。有时觉得只有一个人,在一个小空间里才有安全感,才能随心所欲的做回自己,没有伪装,无须掩饰,寂静的与自己的心灵交谈。*蓝色*封皮是有质感的蓝色,与文中的蓝色笔记本呼应,西德尼喜爱蓝色,格蕾丝形容他是“蓝色中的蓝色。”蓝色代表的是忧郁,是诚实,是大海与天空的颜色。我最爱的颜色也是蓝色,“平和,沉静,和心灵契合”。*爱情*希德对格蕾丝一见倾心,(一段长长的密密麻麻的注释里):“那种笼罩于外的沉静感觉和放射与内的无声燃烧,令我为之陷落。”我“焦灼着,渴望着,憔悴着。”非常喜欢作者对于爱情的描写,那么真实而感性,深沉而凝重,富有激情,令人心荡神怡。 黑夜就是黑夜,不因为月光的明亮存在,而改变它的黑暗特质。也只有在漆黑的夜里,朦胧的月光才愈发显得珍贵而富有诗意。

未来已经存在

有兴趣,请移步至我的博客:http://blog.tianya.cn/blogger/trackback.asp?BlogID=1181495&PostID=14071287一个故事套着一个故事,故事之间并无联系,但却充满神秘的暗喻。虚拟的世界竟然影响或者说谕示着现实的世界。博尔赫斯认为,哲学最深刻最本质的问题,即是时间。过去、现在与未来交织在一起,是一条可以贯通的河流。奥斯特笔下的希德尼借《时间机器》的剧本改编再次发挥却未能超出这个主题。希德尼笔下的爱德的电话簿是在用一种顽固的方式来挽留过去和记忆。令人唏嘘不已的理查德的三维视镜则让我们重新经历过去的幸福与忧伤。最悲伤的莫过于弗拉格的故事。能够洞悉未来的弗拉格看到新婚的爱妻在未来背叛了自己,这命中注定的痛苦,使他不得不结束自己的生命,以消灭现在的方式,阻止未来的发生。任何以哲学思考为内核的作品,如果不回到生活本身,一定极其枯燥无趣。奥斯特显然比博尔赫斯更平易近人。他的小说几乎都指向一个类似的主题:从一个真实的迷惘的生活场景出发,寻找或者找回真实的自己。当然,其结果,可能是欣喜的发现,也可能是继续迷惘,更加迷惘。理查德的三维视镜突然发生故障,过去再次断开。理查德经历了又一次亲人的死亡,他本人则遭受再次的痛苦。但他并不准备修理好这个视镜。他知道那是一个虚幻的镜像,过去的时光永远不再。所以他选择了面对当下的真实的生活。希德尼笔下的尼克期面临绝境,期待着奇迹发生,但希德尼决定停止这个神秘可怕的故事,因为他发现他的写作有着一种促使事情在未来发生的可怕功能。他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审视自己,以及他钟爱的妻子。他发觉妻子与自己最好的朋友之间有过一段不堪的故事。但他决定面对。“他不能不优雅而沉着地面对厄运”,从而获得“超越慰籍,超越痛苦”的幸福。博尔赫斯的幽灵飘荡在《神谕之夜》。“哲思迷离,文风幽淡”,是对这部作品非常精确的评价。这种风格,我最早见于博尔赫斯的小说,如《圆形废墟》、《南方》、《永生》、《小径分岔的花园》等等。我一直遗憾于博氏作品的短小,在《神谕之夜》里,我重新找回阅读博尔赫斯的幸福。虚拟对现实的暗示,脱胎于博氏的《奇遇之夜》。未来对过去和现在的影响,则可见于《第二次死亡》。对时间主题的钟爱,更是博氏小说的典型特征。以旁注来增加作品广度的手法,早已是被博氏玩得娴熟的伎俩。当然,还有面对任何冲突都能不动声色的、平静的叙述,充满哲思的故事,时时处处散发出的惆怅的希望与幸福的忧伤。奥斯特的作品中,《神谕之夜》最佳,结构最严整,思想最成熟。《纽约三部曲》,尤其是《闭锁的房间》可以认为是《神谕之夜》的前奏。《幻影书》,我认为是一部不错的通俗小说。最后,我想更明确地说,这是一部关于心灵的作品。如果你发现这篇小文无法激起你阅读的兴趣,那是因为我笔力不逮。评论永远不可能比作品本身精彩。这句话适应于我所有的读书笔记。

做还是不做,不做还是做。

呃,保罗奥斯特,还是让我欲罢不能。昨天从文华书城带走的唯一这本《神谕之夜》还是没有熬过24小时就被我啃完了。我知道我大概是想写书评或者叫读后感的。按照正规套路我是应该先大致描述一下这本小说的大致内容的,可我还是对我的语文表述能力失去了信心,要知道我连高考语文都没有及格。跟以往的保罗奥斯特相同的是,这依然是个圆环套圆环小说,作为作家的主人公与他着手在写的小说的主人公平行发展,却又相互交织和影响,其中还插入了简短的故事,这个故事是作为小说主人公这个作家所创造的小说的主人公所接触到的新故事出现的,这个故事虽短却极大程度上暗示了整本小说的思路发展。看到小说中部的时候,作者自己给自己打了一个死结,对于观众的我即刻感觉有一口痰卡在胸口,呼吸也不够顺畅。就好像我们看电影看到一半,电影的主人公全部都死了,电影还怎么演下去呢?当我们在心里嘀咕这个问题的时候,才想起来这部电影不过是我们在看的电影主人公拍了一半半途夭折的作品而已。而在此时,真正我们在看的这部电影由于有了前边情绪上的铺垫反而达到了高潮,我想,这是看保罗奥斯特能让我HIGH的地方吧。跟前两部我所看到的《纽约三部曲》《幻影书》相比,这本《神谕之夜》我看到了一个更鲜活的,生活在现实生活中的保罗奥斯特,而不是让我随着小说制造一个现实中本没有的情景,然后把作者和主人公安插进去。他有相爱的妻子,挚友,包括作为配角出现的挚友那令人失望的儿子和善良的经纪人。有了这些人的出现,让小说更真实无漏和经得起推敲。小说最后主人公探讨了小说作为预示命运的可能性。我猜这不仅是作为小说主人公深度意义上的探讨,也必然是保罗奥斯特在完成十一本小说后,在2004年57岁拿出《神谕之夜》交付自我的总结。“那是一种乏味的、常识性的观点,为实用主义和科学而辩护,反对那些幽暗的、原始的神秘思维。”“思想是真实的,文字是真实的。人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有时事情发生之前,我们就有感觉,即便没有醒悟到。我们生活在当下,可未来也是可包含于我们体内。也许这就是写作的本质。不是记录过去发生的事情,而是促成事情在将来发生。”尽管把真实发生解释为偶然性,“沉寂是因为拒绝接受那些左右着我们命运的任意的、纯属偶然的力量。”,我记得在金牛角我和一个大二的男生聊天所提及过的。现在的一切都是之前行为的果,也将成为未来的因,而不会是单独作为任何独立事件发生而独立存在于世界上。那么于是做与不做,不做与做成为了当下唯一的命题。思辨的结果总是让道行太浅的我痛苦的很。

可不可以说说保罗奥斯特的坏话?

几年以前我就发现了自己的这个坏毛病,那就是爱说别人坏话。如果朋友做的比较亲近了,某个机遇之下,会忍不住把对方的缺点坦率地告知对方,尽管语气尽量地柔和了,话也试图说得圆润,但是对方只要有十岁的智商,就完全能够听明白。天知道我是这个世界上最怕听批评的人,别人一点点蛛丝马迹,我就坐立不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时候,连要死的心都有了。对人能不能宽容点,能不能忍住不说?在读保罗奥斯特之前,上网转了转,广大读者一是夸他书写的好,保不齐下次诺贝尔就是他馕中之物了,二是夸他长的帅,和汤姆克鲁斯有一拼。我在图书馆随手拿起一本《神谕之夜》,页底的这个家伙微低着头,挑一双死牛眼,恶狠狠地瞪着你。唉,比伍迪埃伦帅。几年前读《天使望故乡》的时候,我发现托马斯沃尔夫有种与众不同的天赋,瞧我这臭记性,什么天赋来着?一般的作者写一本书,从头到尾,多数是视力的观察,天色的蓝,由深及浅,各个不同,对面的女孩子丰满或者窈窕,一颦一笑中的款款情谊,如果每一件都能够层次丰富而饱满,就很有描绘的能力了。但是沃尔夫他除此以外还能闻味儿,我只是有点想不起来他到底是擅长闻味儿还是擅长听声音了,他在描述清晨的时候,除了光影行动,还能够丝丝缕缕地辨别出种种不同地香味,每一种都饱满得好象刚出炉的面包,使嗅觉不足够灵敏的我等众生羡慕要死。我要说的是,保罗奥斯特这家伙也有一种天赋,讲故事的天赋。大故事套着中故事,中故事里套着小故事,中故事旁边放着另外一个中故事,里面还套着小故事,商店里卖俄罗斯套娃的专柜。我只看了一本《神谕之夜》,如此评论是不是太专断?故事的主角是一个中年作家,他身边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还有一个老作家朋友。中年作家正在写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图书编辑,这个图书编辑有一个故事,他正要编辑的书里也有一个故事,他路遇的出租汽车司机还有一个故事。在中年作家写故事的过程中,他和老婆以及老作家朋友的关系层层剥笋一样渐渐展露出来,老作家还不断地给他讲这样那样的故事,他路遇的文具店老板也还有故事。明白了吗?俄罗斯套娃是什么意思?保罗的本领在于每一个故事环环相扣,都能够讲得绘声绘色同时又出乎意料,令你欲罢不能,秉心静气,一直翻到最后一页。我若有这样的本领,必去神殿烧香,连烧九九八十一天,夜深人静时磕等身长头也成。卡尔维诺在《寒冬夜行人》里搞了很多故事的开头,每个故事都在我看得聚精汇神时嘎然而止,令我抓耳挠腮,但是所有的故事放在一起,他试图说明一个极深刻的道理,当你顺着他的思路回味时,果然绕梁三日,余音袅袅。而保罗的故事,当主旨在重重山叠叠水之后显露出来以后,你试图回味,反顾来时路途,才发现,烟云消散得仅有点点痕迹。这有两个原因。第一、主旨不够深刻。《神谕之夜》最终所讲的,是我们其实早已预知我们的未来,只是我们当其时并不知道自己的这种预知。这个论断实在有点似是而非。在作者讲故事的过程中,他涉及了偶然和必然的关联,以及对人的影响,以及它的悲剧效应,这个看起来深奥有趣多了。可惜英俊的保罗没能把这个问题讲透彻,仅只涉及到而已。第二、每个故事似乎都和他的主题有关,但关联得又过于松散,不具有鲜明的隐喻性,感觉多少有点生拉硬拽,为赋新诗。我开始明白为什么亲爱的小资们都热爱保罗了,不是下田种地的故事,也不是哲学教授的苦思冥想,故事流畅引人,比通俗小说透着高雅,比结曲拗牙的小说好读。仅此而已。不过,看看也好,满有趣味。

给我个痛快。好吗?

保罗•奥斯特居然跟村上春树惊人的相似:想要逃跑的人,孤独疏离的氛围,爱的救赎,最终返回现实的结局。    如果要说区别的话,那么前者结构设计更精巧,笔触更克制,而后者更讲求气氛营造,主人公更洒脱些,这个大概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别,总之还是很神似的,也难怪村上同学称保罗同学为自己文学上的伙伴和同事。    好不好看呢?严格的说,并算不上完美。技巧没问题,语言没问题,就是没搔到痒处,刚刚碰到就一闪而过,不过瘾。    故事里面套了好几个故事,那个被埋在地底下孤独等死的家伙最后会怎样呢?那个自杀的预言者的故事压根就没展开。后来,保罗同学隐讳的做了回答,两个人等死好过一个人等死,预言未来根本就是毁灭现在,这可能是一种策略,生活比写作重要,保罗同学最后说。    但还是意犹未尽,缺点什么,缺点那种有如利刃穿心好把人心深处的硬块击个粉碎的东西,回归现实获赠遗产的大团员结局实在乏味,如此打发真正叫人失落。    或者他们老了,或者我还太年轻。   

原来,是一个奇迹

两年前码的字,散落在某个博客里,然后在这个无聊的下午突然看到,就把他贴在这里充数啦^_^最近闲暇的主要兴趣突然从看电影转移到了书本。 或许是因为觉得腾出两个小时左右整块的时间用来对着一块屏幕实在是一件极其奢侈的事情。而且大多数时候,结果还是令人沮丧的,我越来越经常的发现那些眼花缭乱的画面会远比我的大脑转的快的多,以至于没过多久我就会自暴自弃,让他们成为渐渐离我远去的明暗闪烁的模糊背景,或者是不自觉的卷入一个五彩缤纷,眼花缭乱的漩涡,然后的我梦就会从那些支离破碎的影像开始。 《神谕之夜》是一部很薄的小说,我却至少花了两个月才看完它。当然,我所说的看一本书的意思是,它会放在我的床边,而不是作为装饰品陈列在我的书架上。一本书放在床边证明我有读它的欲望,但并不是说我每晚都会拿起它,事实上,真正拿起这本书就放不下了,直到我把它看完为止。 作者保罗·奥斯特据说擅长对纽约的描写。书的前五分之一吸引我的原因正是对于主人公生活惯常琐事及心理活动的描写,直到那个蓝色笔记本,以及那个“马耳他之鹰”的故事的出现,我的注意力才稍稍的被情节所打动。我一直拿读散文的心情来读着这部小说,以至于故事的结尾出现的时候都觉得太过仓促了,感觉象是男主人公突然经历了一次顿悟,然后迫不及待的把一个我并没有兴趣知道的结尾告诉我。 宿命、偶然,在合上这本书的时候,我的脑子里突然闪现出这两个抽象的词汇。在那个套中套的故事里,主人公,一个中产阶级的出版社编辑,因为一次偶然的死里逃生而萌生了奇怪的想法――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开始一个新的生活。说这个想法很奇怪,是因为我想一般的人经历了这么一次事故会怎么样呢?一、谢天谢地,我还活着;二、回家好好疼老婆(主人公没有孩子);三、给自己买份保险。而这个男人却让这次事故成为了一个荒唐出逃的合理理由,而这以后的一系列荒唐经历则证明了:不是这个世界不够疯狂,而是我们太循规蹈矩。男人被困在地下室里的时候,完全是没有先兆的,因为造成深陷绝境的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件,而是一系列割裂开来就微不足道的“偶然”发生的琐事。男人在这个短暂故事里的经历让我们觉得没有来由,一切事件都呈现出无序的特点,就象是一场梦一样。一个必然的结果,由一个或几个偶然的事件造成这也许就是宿命。人们说无巧不成书,或许生活远比人造的小说情节要来的精巧或是荒诞的多。人们常常慨叹奇迹,却忘了每一个人能生出来都是一个奇迹。

如果它是一本电影

那我觉得肯定不够吸引人因为导演把很多段落都无形中隔断了让人会看得很不舒服但这毕竟是一本书靠的是想象没有具象的表现那么并不妨碍它成为一部优秀的著作情节充满了偶然 但实际上那都是必然的有一句话是书里一开始说的:好像有人把生命的盖子揭开了。很喜欢这样的表达方式这本书里男主角的命运也就是被什么给揭开了可以是蓝色笔记本也可以是张生或者是约翰的儿子其实一开始我只是想知道在小说里的那本小说 尼克被关进了小屋之后 他会怎么出来没想到这一切竟然随着主角把笔记本撕毁为结局这的确是我没有想到的我总以为该有个什么结果但当我意识到其实这也是一种理论上的结局 还是会释然尽管它是这么毫无防备对于书中的人们一个个逝去并最终留下主角和妻子我觉得有种美国电影的影子老实说这个所谓“现实”中的结局并没有“小说”里的结局来得出彩当然,这就是现实。

第一本让我很震惊的书

以前读小说,印象有感动、美好、恢弘、深刻等等形容词,这次有点震惊。能让我共鸣,我和男主人公一样好像是突然间就发现了生活的真相。可能很多人都看过了,但我还是力荐一下。

Oracle-向神谕之夜致敬

我在这里记录的是,暑假在我朋友甄预那儿听到的一个故事。那是一个炎热的下午,甄预边吸着烟边讲给我听。甄预吸的烟让我觉得有点呛,但是我知道他最讨厌别人打断他讲故事,所以我很后悔没有在故事开始的时候打断他。以下是我们当时对话的复述。“我要的故事主角有两个人,一个叫甄预、一个叫风之子,除此之外呢,还有一本神奇的笔记本,我们暂且叫他为《神谕书》吧。好,我们的故事就这样开始。”“等等,既然你要用我的名字做主角,我得先知道你待会把我弄成什么角色?”“我打算如实地打你描写成一个大烟鬼,不过说实话,你的角色纯粹是客串的,嘻嘻。”“既然是客串的,”我竟有点生气“那就干脆不要了”。“行啊,没问题啊,那主角只剩甄预了。这个甄预是个教逻辑学的大学教师,说实话是个极其平凡的人,直到有一天他在自家的门口发现了一本叫《神谕剧本》的笔记本。笔记本不知是谁寄来的,除了名字怪怪的,怎么看都只是一本最普通的笔记本,于是甄预也就拿来写写记记的。”“有时,甄预也尝试着在笔记本上写一些故事,这不是甄预以前会做的事,只能说这是一本名字叫剧本的本子勾起一种冲动吧。可惜,甄预实在不善此道,他写的故事可谓烂透了。比如有一次,他以一个叫风之子的人为主角,这个风之子在9月12日在豆瓣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的内容是他从一个叫甄预的朋友那儿听来的故事。然而风之子自己又注册了一个叫甄预的帐号在文章下面评论,评论表示风之子的文章是风之子自己虚构的跟他没关。甄预写的大体都是这种故事,结构复杂却毫无血肉。”“然而,渐渐地,甄预发现这不是一本普通的笔记本,这是一本无所不能的笔记本,可以说它是上帝使用的笔记本——所有写在上面的话都会成真,一如它的名字《神谕剧本》。若是一般的人,发现这样一本神奇的本子,肯定会拿来为自己获利,比如买彩票之类的。但甄预不是这样的人,在他再三确认《神谕剧本》的神奇之处后,他却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困扰着他的是这本笔记本逻辑上的缺陷,他敏感地在这本笔记本上发现了一个类似于悖论的东西,一种不可抑止的冲动包裹这他,他似乎可以利用这本笔记本在现实中创造出实实在在的悖论(这似乎是属于神的属性)。”“甄预不确定这样子的创造后果如何,是使笔记本毁灭?还是使他甄预本人毁灭?甚至是使世界会毁灭?然而一种不可阻挡的力量推动着甄预,使他在《神谕剧本》上写下短短的一句话:所有在《神谕剧本》上书写的人都只是由人在《神谕剧本》上书写所创造的角色。”“甄预在《神谕剧本》上的文字即刻就产生了影响,他一下子就明白了这句话只是故事的开始,而他要将这个故事完成,他的脑袋一刻也无法停止对这个故事的思考。他无法看见故事的全貌,但他的手却飞快地往下继续写:一个叫甄预的人拥有一本叫《神谕剧本》的笔记本。在这本笔记本上书写的任何事物都会成真,甄预在这本笔记本上创造了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角叫风之子。”“就在这一瞬间,风之子一下子从沉思中醒了过来,刚刚他过于沉浸于自己在《神谕剧本》上编的故事了,以至于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己。风之子望着笔记本上自己写的文字,却感到陌生,甚至当他考虑到自己时,都感到一种可怖的陌生感。”“直到他看到文章开头的那一行字:所有在《神谕剧本》上书写的人都是由人在《神谕剧本》上书写所创造的。然后就像风之子在梦中惊醒一样他意识到风之子也只是自己的虚构,他是甄预,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写了风之子的故事,就像刚刚他以为自己是风之子一样。”“然后他又一次地醒了过来,他是甄预,他写下了那句话,以及叫甄预的人和他的《神谕剧本》的故事。在最初醒来的恍惚与惊恐过去之后,一种巨大的恐怖笼罩下来,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悲惨的命运,他在逻辑里困住了自己,使自己成了西西弗斯一样的人物。”“然后风之子又一次惊恐地醒了过来……”“好了,《神谕书》的故事完了,怎么样?”甄预悠闲地吐出一口烟。“我有个疑问,为什么故事的开头要安排成你和我对话呢?难道仅仅是引出这个故事?如果是这样干嘛非得把我弄进去呢?我的角色作用何在呢?”必须承认我对自己戏份如此之少有点生气。“风之子啊,难道你没弄懂故事的主旨吗?你能知道什么是真实,什么是虚构吗?什么是宇宙?还有,你真的认为自己有自由意识吗?有谁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吗?即使你拥有神的力量呢?有时候,我们不是根据现实创造故事,而是根据故事创造了现实,所以这段引子是现实与故事的桥梁,我敢说你这样问部分是因为你觉得风之子这个角色在故事里可有可无,所以你觉得不爽。但在我看来不是这样,这个角色使得故事对现实做出了预言,并且现实由于故事本身而自证了其预言,就像《神谕》。”甄预滔滔不绝地说。“你把我搞晕了。不过看在我没打断你将故事的面子上,把你的烟灭了吧,实在受不了烟味了。”“Sorry,马上熄灭。”

还行吧

第一次看奥斯特的书,他挺会讲故事,让你有读下去的好奇心。故事中套故事的风格也很吸引人。只是,最后的结局却感觉有点草草收尾,有点失望~~~

神谕

如您所见,最近刚看完一本书——《神谕之夜》,作者保罗·奥斯特,据说是一个很帅的作家。…………………………关于看书…………………………………这次的国庆和以往过得有些不同,没有车马喧,没有觥筹没有觞饮,小妮回了家,我则每天静静地在家看书、看片,我们各自冥想。冥想的时候,那些长满尘垢的琐事会抖落它们身上的尘土,重新露出光洁的主心骨,我喜欢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它们,慢慢理出一些似明非明的头绪来。谓之调整也好,谓之装B也好,我挺享受这个过程的。至于这种调整有用与否,我想效果是寥寥的,当然不同的哲人对此有不同的认识。冥想的时候,需要提防的一件事就是走火入魔。古人说的“慎独”应该就是这个意思,一个人的时候很容易走入猥琐或者走火入魔。大概很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院校毕业的男生都会感同身受这样一个事实:一个人在寝室想着想着无所事事了就会想下载毛片看看,而后就是一种狂躁,发自内心想喊“谁能让我操会儿?”的狂躁,随后就是空虚,这种空虚在去食堂吃完晚饭后发现一天已经快要结束时变成了迷茫……我上面所说就是走火入魔的表征,为了不让自己在冥想时误入歧途,我选择在吃完晚饭后去书店转转。家里旁边有个光合作用,骑个自行车、斜挎一包、包里装两三本书,叫一杯10块钱的咖啡,在轻柔的音乐声中,我把前半夜交给书。大郎一定会从牙缝里崩出这么一句话“这么有个装B的弟弟?”,不过看书确实让人觉得很舒服,偶尔还会涌上一阵高尚感。……………………看《神谕之夜》………………………………………在书店看书的一个好处就是身处人群中,正如我前面所言,这样可以避开“独”,没有修炼到一个境界,还是别把自己关在小屋里看书的好,除非你看些描写“唐僧大官人”淫乱生活的书。看书的时候我也不是专心地看着。偶尔会瞄一眼在书店里徘徊着,犹豫着要不要买生涩难懂的哲学书的小姑娘,在选书时犹豫的表情看上去如同便秘一样,但却有一种别样的美感,让人觉得精致。同样精致的还有摆在咖啡区柜台顶上的一副油画,画着一盏油灯,店主巧妙地设置了一盏射灯,对着“油灯”照,于是那一片变得很亮,我去了几次也没搞清楚是画本身的光影处理让那片油灯区变亮的还是那盏射灯……昨天看《神谕之夜》看得很快,原因有两个:其一是这本书的故事设置地特别有意思,让人难以释手。其二是当时憋着一泡尿。后者应该是起了主要作用的,膀胱里蠢蠢欲动的那些液体让我急着把书翻完了。花了8块钱(会员卡打折,10块钱的咖啡8块钱就够了),看完了定价15块钱的小说,顺便看了两眼进进出出的美女,从理性角度,我是赚了的。让我觉得更赚的是,我看完的那本书确实是一本不错的书。至少我走出光合作用时,我曾恍惚以为我得到了“神谕”。………………………故事………………………………………美国人写书最让我佩服的一点就是故事的结构总是很复杂。在好莱坞浸淫久了的作家大抵都是在用写剧本的方式在写小说,这样的好处是故事很好看,坏处是故事会让人觉得有点远。《神谕之夜》是一个故事的故事的故事,一本小说中套着3个主要故事,而这3个故事中又穿插着几个小故事。尹天仇同学要是看到这篇博客,推荐你看一下这本小说。故事套着故事再套着故事已经很不容易了,难得的是所有的故事都讲述着相似的主题。主体故事是大病初愈的作家希德尼偶尔路过中国人“张生”开的小店,对其中一本蓝色笔记本爱不释手,这本亲切而魔幻的笔记本把希德尼重新带回写作,故事在纸上快意地流淌,写作是他唯一能够投入的生活方式。但随着写作的深入,他发现智慧的光芒也像撒旦一样调皮,他无法救赎他小说中的人物,而同时他也发现他的生活中存在着跟小说主人公一样类似的困境……西德尼笔下的主人公尼克是一个编辑,某天他收到了一本名为《神谕之夜》的小说。尼克的生活很平静美好,但那种平淡总让他莫名感伤。某日,他在去邮局的途中,一头悬挂在屋檐的年久的石兽突然坠落,在离他毫厘的身后化成粉末,他逃过一劫,但他难以释怀,他认为过去的他已经被石兽砸死了,新的他应该遵循上帝的旨意放弃过去的一切,“既然生活可以借助一根坠落的横梁随意将他了结,他也可以一走了之,随意改变自己的生活”,于是他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堪萨斯城,身边唯一的东西就是一本小说手稿——《神谕之夜》……《神谕之夜》的故事是一个二战中的士兵,在残酷的战争中遭受重伤,眼睛失明,被两个小孩拯救后,过了一段童话般的日子,而后他具有了奇妙的预测未来的能力,股市涨跌、球赛输赢、他人的生死,他都能看到。每一次预测到未来都很准确,也让他承受身体上的痛楚,而更让丫痛苦的是,他从预测中看到他心爱的女子在和他结婚后将会给他带绿帽子,但是这事现在没有发生,但将来一定会发生,他无力改变,为了保持心爱女子的纯洁,他把刺刀刺入自己的胸膛……小说中还有穿插着很多故事:一个无意中发现了死去的亲人留下的三维照片镜的青年,他用三维镜看着曾经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亲人,沉浸在过去中无法自拔……一个关于时光穿梭机的电影剧本等等。同时处理这么多个文本而不乱,让我看得直憋尿,也颇佩服。

处处都是暗示

每一个微不足道的情境都是暗示,即时它们都零零散散。作者写作是一贯的扼杀希望,让人失去对生活的期望。若准备好,那就开始看吧。

痊愈之夜

幽微的情调和奥数式的叙述方式让奥斯特成了小资们的掌中宝。这本装帧一流的书被人一再推荐,终于到我眼前。真是糟糕,我读的太早,要不然这书能把我催眠至第三层梦境。主人翁无以伦比的恍惚去探案,就人物来说,奥斯特不够好。布罗克劳伦斯雷蒙德钱德勒都要比他更立体化!虽然开头是迷人的病后初愈必有故事发生。病人在病后总是很多可能性。而他的可能性更像是提前出院的并发症,各种神经质和各种疑心病,却被奥斯特用文字扩大镜夸张成生活的悬疑细节。这种叙述方式,好的效果是让我读的读的变成了另一个神经质,坏的效果是作者写着写着成了神经质。我带着神经质的隐患读到了一百多页,发现还没刺激感,我不知道是谁的问题。但就算是看完结尾,我也愣了愣:就这样?是的,就这样,故事就是这样,环绕式的情节,但毫无突兀处。看的我惊讶:居然真的没有波澜!之后看过奥斯特其他的书,发现奥斯特还有种半自传的癖好。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英雄,能让自己穿上英雄的衣服再好不过了,但很多衣服都太紧了。我几乎看见奥斯特过大的胸肌就要把小码的外穿内裤撑爆了!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三四十年前的小说家之梦,梦碎了之后我伤心了好一阵子,但现在奥斯特出现了,他告诉我,碎得好。一听到那个声音,我就痊愈了!

好复杂的架构,看的晕,但意犹未尽

看过得都知道,这本书的架构一层一层一层的,弄得不好会让人很晕。特别我又都是在上下班路上看,每天大概只能看50页,好几次都快分不清写的是哪里的人物了。在毁掉蓝色笔记本的时候,在约翰等一系列死亡的开始,进入了全书的高潮部分,可是整本书却在医院嘎然而止,留给了读者无数遐想,最后,那位作家和他的夫人会怎样?那被关在房间里的人又会怎样,在作家的有生之年是否还有出去的机会?整本书的所有人物(包括书里的书里的书里的人物),都非常充实生动,作者的功底真的很好,推荐一下

一张看似复杂实则简单的网

的确像是村上的风格,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封面上写着其日本的译者是村上春树,所以不假思索就买了下来,而博尔赫斯和卡夫卡又都是我喜欢的作家,因此对保罗我是带着怀疑和评判来读他的思想的.小说没有让我失望,文章线索不象一般套路那样理所应当,那些副线甚至只是作者拿来启示读者的工具代码,如果按正常推理推断结果,往往背离了作者的初衷,这点多少有些像博尔赫斯.所以读起这本小说的时候应该更注重所要表达的意义,那些纷繁的表象下潜藏的是一个关于人生的命题,只有仔细揣摩许多的暗示手法,才能最终在无结果之下找到结果,而这个结果是一种理念,是玄思.

《神谕之夜》译者笔记(一)

神谕之夜:故事一保罗•奥斯特喜欢用“中国”指代遥远的地方,另一个世界。他住在纽约,和北京差了整整十二个小时:白天和黑夜之间的距离。因此在《玻璃之城》的尾声,困在黑夜里的主人公遥想中国:一个农民正在日头下挥汗如雨。这已是足够的幸福。——“黑夜和白天同在,只是我们不能分身两处。”在他的另一部小说《幽灵》中,奥斯特最后不得已也把绝望的“小蓝”打发去中国,他说,“在隐秘的梦中,我安排小蓝乘船去了中国。就让那是中国吧,我们便什么也不用管了。”在一个圆形的地球上,对奥斯特来说中国是可供逃离的最远所在。打开2003年奥斯特出版的新作《神谕之夜》,故事从一家“中国店”开始:这样的安排绝非偶然,二十年来他脑海里挣扎的念头一直没有消逝。大病初愈的作家希德尼偶尔路过中国人“张生”开的小店,对其中一本蓝色笔记本爱不释手,这本亲切而魔幻的笔记本把希德尼重新带回写作,故事在纸上快意地流淌,写作是他唯一能够投入的生活方式。这是一个典型的奥斯特式开局,从恍惚的情绪进入冥想的沉静,仿佛马上要睡去,睡去便有梦。蓝色笔记本是一种象征性的诱惑,每篇奥斯特的小说都由一件小小的诱惑开始,像旋涡一样把人从现实生活中吸走,进入一个陌生而孤独的世界。只不过蓝色笔记本更直接地指向写作和思想。  希德尼在纸上构思的是奥斯特常用的一个“核”:一个失踪的故事。故事里面那个衣食无忧的中产阶级编辑尼克某天差点被一道闪电击中,雨夜里他顿时觉得人生无常的荒谬和潜伏已久的厌弃,于是他没有回家,而是随便搭乘一班夜航,飞到了陌生的城市堪萨斯。奥斯特的早期小说里曾经引过这个故事的霍桑版:霍桑笔下的一个人物韦克菲尔德想和妻子开个玩笑,说要出差几天,可是实际上他并没有出城,而是在附近另租了一间房子住下,想看看究竟会发生什么事。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要这样做,可是几天过后他仍然不想回家,他也没想到自己一走竟然二十年。由霍桑写这样的故事别有意味,因为霍桑本人从大学毕业后就一头扎进母亲家里,十二年内再也没走出过家门。现在奥斯特笔下的希德尼就像霍桑一样沉浸在自己构筑的虚拟世界中,安排人物尼克逃离规定合理的日常生活,从而保持自己精神上的拒绝姿态。离家出走的尼克在堪萨斯城一无所有,举目无亲,两天后他投奔了在堪萨斯遇见的第一个人,一个叫爱德的出租车司机。这个古怪的老人自己搭建了一座坚固的地下掩体,抵御冷战时代随时一触即发的核战争。在自己的地下宫殿里他倾其一生收藏了浩瀚的旧电话号码簿。尼克受雇帮老爱德整理这些所谓“历史遗产”。历史浓缩成一串串的名字和号码,这些字符又像被锁在坛子里的精灵,期待在把玩中被释放和复活。几天后年老体衰的爱德心脏病发作被送进医院,尼克成了这些“遗产”的主人,但很不走运,他一不小心把自己反锁在几尺厚的钢筋水泥掩体里,和这些电话号码簿一起被遗弃。奥斯特式的逃避随着希德尼设计的情节进入了僵局。在小说《幽灵》里奥斯特曾讲过探险家弗洛岑的故事:弗洛岑独自一人在北极遭遇暴风雪,他用冰雪搭了一间避风小屋,从而逃过了风暴和狼群,可是后来他发现冰屋四壁渐渐变厚,不断向内挤压,原来他每次呼出的水汽一触到冰壁就立刻凝固,小小的避难所最终难逃作茧自缚,把自己锁进一副冰棺材。你可以逃去堪萨斯,逃去中国,但逃不过自己;即使不在冰天雪地,每一次呼吸也是向死亡跨近一步。尼克出走时随身揣着他收到的最后一部小说稿,这部层层虚构之外的小说《神谕之夜》可能和尼克的出走存在某种联系,某种不自知的默契。在奥斯特的写作里,所有的故事都始于不经意的偶然事件,让你觉得一切貌似合理、一成不变的生活实际上都经不起推敲,一旦被不怀好意的偶遇抓住便永劫不复。反过来说,于无处不在的旁枝末节推敲所有起因,暴露出对生活的恐惧:一本蓝色笔记本、一次闪电、一个出租车司机、一次遗忘钥匙,这些难以分辨的寻常小节其实都是悬崖边缘,防不胜防,一失足便堕入无法逃遁的深渊。只有它放过你,而你则无法抵抗。《神谕之夜》,这部小说中的小说、犹如困兽的尼克最后的读物,描述的是一位在战争中脑部受过创伤的军人,他在康复后发现自己获得了预知未来的能力,天气的阴晴、股票的涨落、攻防的进退、政府的更迭,无一不被其言中,与此同时他也预见了一些自己本不愿意知道的事情,比如母亲死期。后来他爱上了一个女子,但不幸的是他预见了爱人一年后的背叛,这使他痛苦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她尚未认识预言中的情人以前死去,惟有如此才能保住心上人的纯洁。——过去是夹在电话簿里无数个像幽灵一般的字符,默默地张牙舞爪;未来是不敢揭示的真实。过去和未来都是文字、都是符号,是被埋在地底下的尼克心灵的延伸,它们像钢筋水泥一样困住尼克(和希德尼),使他始终与现时隔绝,无法回到现在。二奥斯特的叙述特色在于故事套故事,故事里的人物又是作家,虚构的作家继续虚构人物,人物在不同层次的故事里用情节互相映衬,或失于回忆、或偶于巧合、或伏于预感。过去与未来模糊,虚构和现实恍惚,反复混淆。奥斯特早期的小说中这一风格由于人物关系的单一而略显单薄纤细,但 《神谕之夜》的各个故事里都同时出现几个人物,交错起来全篇出落得十分丰满,使这一技巧得到完美体现。像希德尼的故事(他的现实生活)一直与另两个人物扣在一起,一个是希德尼的妻子格蕾丝,另一个是他们共同的朋友、作家约翰。当希德尼沉湎于虚构尼克的故事时,他把格蕾丝的形象赋予尼克的妻子,又将约翰安排成爱德过去的一个战友,用虚构想象现实中的亲人,跨越彼此之间细心维护的界限;而在现实中,希德尼的生活和写作也跟着这两个人物的发展向前驱动:约翰腿部患血栓病,随时有生命危险,与此同时他与前妻生的儿子正和毒贩发生纠葛;格蕾丝一直是个温良贤惠的妻子,却突然变得脾气乖戾,吞吞吐吐,欲言又止;这两个人生活状态的失常使希德尼疑惑不安。现实和虚构互为补充。同时希德尼还平行回忆他和格蕾丝的爱情以及与约翰的交往,奥斯特大量采用了脚注的形式写这部分回忆,站在二十年后这本小说出版之时回眸当时、回眸过去。这看似为了保持主叙事的连贯性,实则提供了另一种阅读方式,使小说的许多页面在视觉上被两种字体分割为上下两部分,仿佛主流与潜流,各自涌动,彼此吐纳。《神谕之夜》同时操作数个文本,但繁而不乱,煞是好看。同早期作品相比,奥斯特显然更关注人物(希德尼)的现实生活,家庭、朋友以及同世界的联系。他不但在希德尼身边设计了几个人物,连希德尼塑造的尼克最后挣扎在原子弹的地下掩体里这个意象也让我想起风格迥异的托马斯•品钦。和奥斯特一样,品钦也活在障碍之中,不过不是奥斯特式的幽闭自抑,而是发掘人性的荒谬。核战争是常被品钦思考的主题,在品钦看来人类的堕落使这个地球足够被核弹反复毁灭,但正因为时时刻刻生活在悬于一发的核阴影下,我们又必须充分信任人类的良知。对于尼克受困希德尼无计可施,蓝色笔记本的魔力似乎嘎然而止,他只好暂时搁笔抽身,回到生活中来。希德尼邂逅了当初卖给他这本笔记本的“张生”,“张生”先是表现得出乎意料地热情,买酒买色,引为知己,但一看出希德尼的态度犹疑、意欲摆脱,马上就变得面目狰狞,将希德尼从他的店里痛殴出去。狼狈的希德尼发现不只是自己构思的故事陷于停顿,而且智慧本身竟然闪耀着撒旦的光辉。他从未经验过这样的挫败感,不只是把尼克设计进无路可逃的地下掩体,更重要的是发现写作不能拯救自己,就像自己无力拯救尼克。救赎的破灭使他不得不重新打量现实生活中一直困扰他的迷,某些潜意识中不愿意正视的细节开始复苏,希德尼发现格蕾丝曾经是约翰的情人,惟有如此才能解释格蕾丝在发现自己怀孕后他们生活状态的失常。生活的表观可能不过是肥皂剧,而并非希德尼自以为得意的小说情节。正视这一现实并没有使他沮丧,相反使他释然,渴望投入。所以希德尼狠狠地撕掉了自己在蓝色笔记本上写下的手稿。之后发生的情节将故事带入高潮和尾声,约翰因为没有及时就医而死于血栓梗塞;约翰的儿子从戒毒所逃到希德尼家,和希德尼夫妇发生激烈的争执,他一直嫉恨与父亲有染的格蕾丝,疯狂地将她打成重伤。可是这一切度过后,守在格蕾丝病床边的希德尼却觉得从未有过的内心平安。 “超越慰籍,超越痛苦,超越世界上一切的美和丑,这才是幸福。”整部小说划上句号的时候,让人觉得这是奥斯特版的《活着》。这最后一段的阅读不但眼花缭乱地达到戏剧性的高潮,还让人隐隐约约感到这一切是希德尼毁掉自己的手稿的结果,他用撕掉手稿的方式杀死了约翰,或者说,杀死了自己的心魔,格蕾丝的受伤是为此付出的代价,但毕竟他们活了下来。奥斯特小说的高明之处就在于让你随时都处在神秘的暗示之中。正如他自己说,好的悬念小说无一句赘言。这种暗示的力量甚至跳出小说之外,让你觉得周边的事物无一不意味深长。奥斯特的文风扎实,不像巴塞尔姆那样恣肆,安排一群豪猪堂而皇之地穿过校园;也不像帕维奇那样绚丽,用“猎梦”来勾兑现实与虚幻;他通常回避直接使用超现实主义的手段,比如在“神谕之夜”中只有这个标题故事有某种童话色彩,但也放在几层虚构之外,用寥寥几笔勾勒出故事梗概,没有任何不自然的感觉。书中其它的情节都合理地发生,但你分明感受到其中的魔力,失神、语塞、错觉、顿悟他拿捏起来都有独到之处。奥斯特的技巧就是他的哲学,也许当我到了他现在的年纪(57岁),会觉得他的“活着”比小说艺术本身更为珍贵。

最好的小说之一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小说之一,整整两个小时,我完全沉浸在故事里,仿佛是一个傻子一般,被作者拉着走,在迷宫之中,光明由他为我提供,方向由他为我引领。我完全丧失了自我,只是沉醉在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欣喜不已!

魅惑之蓝

周六周日在家,春雨绵绵,空气中滋长着一种消魂蚀骨的时光感:灰暗又悠长,无声无息,让人想起戴望舒那寂寥的《雨巷》,只不过没有结着愁怨的丁香姑娘。和老公对奕,握书一卷,可容他的长考,输了的洗衣服,尽管有小子给他爹助阵,俺自笃定,谁让棋艺略胜一筹呢。一盘复一盘,黑白世界里那片书影——《神谕之夜》,保罗.奥斯特著,当初买它,大概只为封面那沉郁的魅惑之蓝,牛仔布面的质感和神啊夜啊的字样,一种秘不示人的味道,可喜的还有两张书签,与封面绝配。大病初愈的作家希德尼作为小说主人公甫一出场,马上让人掉入作者刻意营造的迷离、倘恍的文字意境里去,让我迅速想到村上春树,看了豆评后才不奇怪,敢情村上春树和奥斯特是文学上的同道加朋友,而且村上还是奥斯特作品的日译者,惺惺相惜,怪道有相通之处。除了人物形象和场景设置,故事结构的精巧、情节的摇曳且不乏灵异的隐喻和暗示,和村上的风格很相似,《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中也有类似尼克的地底之旅……主人公希德尼算是个好“宅男”,有事业、爱老婆,他笔下的尼克则不那么循规蹈矩,因为一次偶然的电击事件,他顿悟人生如此无常,不如“遁”去,跟随自己心底秘密声音的指引——逃离现世的一切——事业、家庭、朋友,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尼克的结局在作家笔下令人绝望,他被困在一处坚固的地下掩体内,苦苦等待希望。回到上一层故事,作家艾德尼的生活也因为一本葡萄牙产的蓝色笔记本而发生着奇异的改变:他下笔如有神助,在关联现实中书写着尼克的故事,最终尼克没有未来,救赎的破灭,让希德尼重新审视自己现世生活中的一些谜,他撕毁的蓝色笔记本,“超越慰籍,超越痛苦,超越世界上一切的美和丑,这才是幸福。”《神谕之夜》的书评有云,奥斯特“技炫当世”,故事里套故事,精则精矣,巧也够巧,但好象一位演员,总归看得到表演的痕迹,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说到底还是一个“技巧”在上头。何况书中故事情节的发展并不复杂,比如格蕾丝与特劳斯的隐情,比如尼克的故事和一些枝节的漫延,分明没有侦探小说的悬疑和推理。最后结局也老套:该死的都死了,解脱的终得解脱,郎才女貌,连格蕾丝之于希德尼的背叛,也被整出来一个张生硬拉希德尼接受性服务而扯平,当然,也许写者无意,不怪读者有心,误读乃常态,无论如何,小说还是很精彩,一如封面的蓝之魅惑。

活下去,就是幸福

读保罗·奥斯特的小说《神谕之夜》的那几天,我感觉生活中处处都是意味深长的谕示,然而心中是一片躁动不安——因为我不知道,身处在这个潜伏了太多毫无理由的意外事件中的我,就在下一刻,会遭遇什么。遥想未来或许是幸福的,但“未来”在这部悬疑小说中,从开始,到中段,意味着的都是一种可怖的未知,从《马耳他之鹰》里的那个弗利特克拉夫特的段子开始,我们就知道我们必须服从于这个世界中潜藏的毁灭力,然而弗利特克拉夫特选择逃避,他丢弃了他从前所拥有的一切,选择改变,选择新生。我想我的感受得从小说的结构说起。《神谕之夜》像是一个俄罗斯套娃,一个故事套故事的神奇产物。故事的第一层,是关于大病初愈的希德尼·奥尔,一切都在他的生活和他的笔尖下得到了诠释;第二层,是希德尼在蓝色笔记本上写下的一个类似于弗利特克拉夫特的逃脱故事——关于出版社的一等编辑尼克·葆恩,他放弃了在纽约悠然自得的生活独自去到了陌生的堪萨斯,然而他走的时候都懒得跟家人说一声;第三层,则是尼克正在阅读的伪作者写出来的伪小说——西尔维娅·马克斯威尔的《神谕之夜》——讲一个脑部受伤的军人如何能预料到未来,包括幸事与噩耗,然而最后他预料到即将与他成婚的爱人一年后的背叛,但现实却是,他的爱人此时并未遇到那个能让她背叛感情的男人,为了保证爱人的纯洁,这个军人选择死亡。把构造大致理了理,我自认为发现了一件奇妙的事——当作者把笔墨放在希德尼身上时,一切都是残酷的现实;当特写在尼克身上时,我们可以发现尼克不断想要找到一个新的自我,不断想要为自己建造一段新的生活,然而他一直在与之抗争的不是残忍的现实,而是平淡乏味的过去。过去一直牵绕着他,为他制造了一个心灵上的枷锁,他根本无法无所桎梏地去生活,因为就算他放弃了他过去的妻子,他过去的工作,他过去的家,他仍旧接受他过去认识的罗莎,他爱的是他过去就爱上了的女人,他面对的是过去达豪集中营的苦难,工作则是整理一大堆过去累积下来的电话簿,因此,尼克虽然身处现实,仰望未来,却仍旧活在过去;然而在此书中的同名伪小说《神谕之夜》中,故事只是几笔的勾画,但内容已经足够清楚——主人公勒缪尔死于自己准确但残酷的预言,也可以说,他死于未来。现实——过去——未来,这三者在这本书中的关系尤为清楚,“现实”是希德尼的所在,“过去”与“未来”缠绵于他的笔下,于是一切所谓的“神谕”不过是一种暗示,在他自己的文章中,更在他的心里。(包括他的《时间机器》,一切都飘渺在时间的沙粒中)提出这个关系,我只是想说明我简单的观点。小说的结尾是希德尼最好的朋友约翰因为血栓梗塞去世,希德尼的太太格蕾丝因为与约翰有染而倍受约翰的儿子雅各布的憎恶,被其痛殴而导致堕胎,但希德尼并未因此有太多心灵上的冲击,比起以前对于谜团一样的现实,这一次他想得很少。他只是感到幸福,“超越慰藉、超越痛苦、超越世上一切美和丑”的幸福,他刚刚参加完约翰的葬礼,就收到了约翰生前从西村寄到布鲁克林的钞票,他哭了,现实是,约翰死了,格蕾丝大病,这两个在他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人物一起倒下了,然而他却感到幸福——我想,这是因为他认识到,不管怎么样,他都还活着,他还可以继续生活,只要格蕾丝好了,他就能跟她回家,他们可以重新开始。对于希德尼我非常感动,因为当他猜测到格蕾丝在他大病的那段时间对他的不忠而从心底生发出的感情只是:只要格蕾丝是想要我的,过去怎样一点不重要。即使生活窘迫、没有多余的钱,即使正在撰写的小说走进了死胡同、递交给波比·亨特一帮人的电影剧本也没有被采用,即使在乱蓬蓬的生活里苦苦挣扎,即使因为诱惑犯了错误,即使家里惨遭洗劫,即使知道了妻子也有一段不干净的历史,但是希德尼·奥尔始终没有放弃他的生活,始终保持着他清醒的头脑,他难道不是一个战士吗?一个与所谓的神谕、所谓的宿命战斗的勇士?在这部小说中,只有他是胜利者,勒缪尔死于未来,尼克死于疏忽(然而他早就死了,从石兽掉下来的那一刻,如他所想,他死在了过去,因为逃避,逃避了自我,他早就失去了自己、迷失了一切。弗利特克拉夫特式的丢弃就是一种放弃,像尼克,他的出走只是一种懦弱,因为不愿意去面对内心的徘徊、不愿意去面对已经乱成了粥的现在,因此他也要“改变 ”,也要“新生”,所以他硬生生地将现实变为了过去,因为他认识到世界对他如此不负责,而他更有理由不负责地对待自己的生活——没有用了,乏味了,就抛弃。因此他最终死在宿命的不负责任中——貌似死得很冤枉), 格蕾丝在希德尼的宽容中得以重拾一个妻子真正的尊严,约翰在希德尼的感激中得以让自己干净地离去,一切都围绕着这个人,即使面对凶恶的蓝色笔记本、凶恶的宿命,他在最后也只是觉得幸福,也只是感觉到了生命的脉搏跳动着的温暖与舒适,过去不堪回首,未来因未知而可怕,而我觉得希德尼已经准备好要珍惜现在——他已收干泪水,要去看他的格蕾丝。在东莞的最后几个星期里,邓茗给我讲过这样一句话:“不要眷恋过去,也不要展望未来,珍惜好现在,因为只有现在的一切,才是你所真正拥有的。”这句话放在我的观点里尤为合适,是的,管它什么毁灭力,管它什么无常,管它什么非线性,这一切虽然随时可能袭击我的生活,但我所能做的只是过好每一个“现在”,苦难是不得不面对的,不面对只有死亡,面对了,苦难的下一站,很有可能就是幸福。今天是我离开东莞后的第一天,我没有办法不去眷恋我过去的生活,然而现在我要好好享受我现在拥有的日子,像奥斯特小说《幽灵》中的那句话:“你可以逃去堪萨斯,逃去中国,但逃不过自己;即使不在冰天雪地,每一次呼吸也是向死亡跨进一步。”而我觉得,我们能感受到的只是现在,未来是虚妄的,即使不知道会怎么样,不知道前方会有什么,但总之对自己负责、对周围的人负责地活下去,就是幸福。

蓝色的诱惑

不得不承认当初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是因为好看的封面和好听的书名。当读到这本书的1/5时就觉得作者的对故事的掌控能力很强,故事里又有故事,里面的主人公虽在故事中,却亦成了另一个故事的作者,一环套着一环,但是看起来却不会乱也没有感到特别吃力的。当然这可是作者本人的能力。没想到至快结束的时候,作者将情节安排得如此紧凑,甚至给我的感觉有点像要急着将这个故事结束一样,所有的事情在一下都交待完。但是在开始我就一直想着被困地下室的尼克的后来,但是到全书完都没有交待。尼克这个故事的作用我只看到他在帮助主人公(约翰)恢复过来,当然那是思想上的恢复,如若真的只有这么个作用,那作者于此放了过多的笔墨了。这本书只看了一次,所以很多地方还是不是很清楚并理得清,对故事的结尾的理解也是很矇眬的。还想提及一下的是此书的译者——潘帕。这是在看完整本书时才发现原来译者是他,之所以说是“原来”是因为之前也看过他译的另一本书《芒果街上的小屋》,虽然本人并不是什么专业的翻译员,但是却觉得《神谕之夜》译得很好,整本书看起来很舒服,没有什么特别拗口不通顺的感觉。这本书的译法不同于《芒果街上的小屋》,《芒' 》读起来是有点小女生的感觉,所以当初看到《神谕之夜》也是他译的时候,颇感惊讶,同时也很佩服,能将完全不同风格的两本书都译得那么好。希望在读第二次时能将这些疑问的答案找出来。以上都是个人的一些观点,不对之处望能见谅且指出。

蓝色笔记本

书签夹在小说《神谕之夜》的第176页。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只是说明,自己是分了两个时间段才读完这本小说的。上一次阅读大约是从卓越网购书后不久,到今天相隔了近两个月。间隔这么久才读完,不是我有多么忙碌,也不是小说不够引人以至于让人无法一气呵成。有一层原因就是之前看了太多的相关评论,包括仔细阅读了译者潘帕附于书后的两则“译者笔记”。好像让人不悦的“剧透”(这也是学会不久的新词汇),过早地了解了剧情,已知结局,难免影响阅读过程中的“发现趣味”,无形中使一探究竟的好奇与急迫感打了折扣。尽管别人已经条分缕析地说了很多,书中的各种零部件都被拆卸开来,分门别类地讲解其中的构造、原理,然后再组装复原,留给我的机会不太多了。但总归还是想写几句跟自己有关的,算作读后感。“他有一张完美度近似汤姆•克鲁斯的脸。他像上帝雕琢他的脸一样雕琢他的小说。”将作家的容貌与笔下的文字相提并论,在我,是有些不以为然的。写作的事,是用心运笔,不是以脸示人。作品与读者的交流,是通过文字,而非相貌或表演,优秀的作家不能被等同于当红明星。不过,还是注意了一下封三上的作者照片。与我见过的很多其他愿意刊登照片的作者不同(那些大多是侧面照,或故作沉思状,或保持正在书写的进行时,沉浸于自我情境之中。而其中最不耐的是仿明星照的女作家,先不论写作质量怎样,单是这种心里没底、硬撑门面的态度就够滑稽的了),保罗•奥斯特则直视镜头。他的眼神非常特别,我觉得。自信中有几丝凌厉与狡黠,包括上牵的嘴角弧线,笑意似有似无,仿佛有意挑起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心智角力。这帧照片让我产生了不少兴趣。除了对自身外在容貌的高度自信(想来对于旁人的恭维之词,奥斯特早已习以为常),也有对其写作能力的充分自信吧。确实,作者设置悬念的技巧与笔法,着实考验读者的智商和兴趣。一方面,阅读的过程中时刻关注情节的发展走向,另一方面,也是读者隐约在与他笔下机锋的暗中回旋与较量。之所以就一帧作者的照片扯了这么多,其实,是想说——写作的过程是完全私人化的,而写作一旦完成,以出版物的形式与读者面对时,则又成了完全公开化的了。显然,奥斯特就有这样的自信,敢与读者四目相对。眼神与嘴角弧度构成的无声文字,如同他笔下精心设置的谜面,半是轻松,半是诙谐地向我们发问:怎么样?你能猜到接下来我会怎么安排书中的人和事么?!当然,他做到了,“奥斯特在布局上的雕琢和结构上的完整”不仅令译者潘帕惊异,更让我们这些读者几乎众口一词地叹服。关于书中的内容,不想再多写了。总之,它是一本好看的小说。环环相扣的小说情节,固然体现了作者奥斯特久琢成器的写作技巧,另一层意义上,多少也暗示了:现实的真实中,无处不在虚构的影像,只是我们身处其中,尚不自知罢了。虚构与真实,组合成了无法回避的现实。从小说精心设置的迷宫中刚一走出来,多少会有些短暂的晕眩。好像一个人在暗处呆得久了,突然暴露在刺目的阳光下,眼睛首先会接受不了。好在,我是分两个阶段读完的这本《神谕之夜》,之前和中间又读过不少相关评论,好比提前做了心理准备,所以,看到希德尼号啕大哭一场之后,继续做他该做的事情——去医院看望(看护)格蕾丝时,心情不至于久久起伏难以平静。是的,“那是一种幸福,超越慰藉,超越痛苦,超越世上的一切美和丑。”《神谕之夜》是小说中“套中套”的故事和隐喻。其实,无论怎样的虚构和假设,最终都将回复到一个平静的点。这是生活常识,同样也是小说的目的。很久不曾认真读过小说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阅读的重点都投诸在跟“理论”有关的文字与书籍上。因为对于自己每天要做的工作来讲,“理论”的实际功效显然远远大于虚构的文本。偶尔从图书馆借回一两本“理论”之外的闲书,多半也是出于消遣的目的。但是,这一次,我准备认真点了。就像小说中希德尼偶然拥有了一个蓝色笔记本,“这本亲切的魔幻的笔记本把希德尼重新带回写作,故事在纸上快意地流淌,写作是他唯一能够投入的生活方式。”——也许这是刻意的偶然,但确实令自己颇感意外。我的这个笔记本,在闲置了一年多之后,终于又开始有了笔尖与纸张的亲密接触,慢慢“流淌”出久违的字迹来。也就是说,从这本奥斯特的《神谕之夜》开始,以往坚持了很多年的读书笔记,终于重新恢复了。字写得很慢。白纸黑字,我要保持页面齐整的洁癖。不像使用键盘书写的电脑文档,剪贴、复制、删除……总是轻而易举又不留痕迹。正是因为太轻易了,所以才会不知不觉中忽略了许多真实的有价值的东西。近些年读过的书,大多只在豆瓣的记录中随手记下几句零星的感想。而以往,却是认认真真地会在笔记本上写点什么的,不拘长短,哪怕只是片断的摘录。奥斯特似乎对中国格外钟情。说到底,“中国”只是“遥远”的代名词,是让想像显得确有其事的途径。所以,小说的开端,他让希德尼在中国人张生的文具店里,遇见了一个“亲切而魔幻”的蓝色笔记本。现在,我也在我的笔记本上,记下了跟《神谕之夜》有关或无关的一些文字。

书是好书,但有一个翻译错误

140页提到约翰的那个隐喻故事时,说“背景设在十八世纪三十年代,实际写的是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初”我没看过原文,但后面提到麦卡锡和红色恐怖,这很显然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事情(估计是1950s带来的错误),由此也可猜测十八世纪三十年代多半应该是十九世纪三十年代

偶然之书

还在看<神谕之夜>。真迷人。每个情节的转角都是偶然,熟极而流的蒙太奇跳接。查了下资料,保罗.奥斯特君果然是有电影业从业经验的人。当过戛纳影展评委,还曾和香港导演王颖合作数次。1990年,《柏林苍穹下》的导演威姆•文德斯邀他就《马耳他之鹰》里的一个段子合导一部电影。由于经费问题电影没拍成,但十年来,在他的脑海中,围绕这个核渐渐浮现出一个人和他的生活。“我终于找到一个地方来安放它,一个新的文本”。这就是《神谕之夜》。 他47年出生,属于战后“团块世纪”那一代。年轻时游学法国。我一下找到了固定这个人的螺丝,就是六七十年代成长起来的狂飙青年呵。口中喊着“不要相信三十岁以上的人”的那代人,对一切秩序生活都质疑的那代人,剪了裤脚,蓄了长发,读着毛主席语录和格瓦拉传记度过青春期的那代人。我往左想想鲍勃迪伦。再往右想想村上春树同学。哈哈。那代人都是彻底的怀疑论者。所以我毫不吃惊的在保罗的笔下也看到:生命是个偶在的网络。个体的命运只是附着其上的脆弱玩意,处处都是歧途。这个可能性无限的盛开,是这本书让我看到的东西。结构和布局的精巧令人叹服,一点接缝的痕迹都没有。保罗的笔法,酷似侦探小说,密布迷局,呀呀呀,看的脑力很紧张呵。很男人的写法,真的觉得男性化不是肌肉展示加语言暴力,而是智性的挑战。让读者一刻不能安的那种不停的转方向盘的快车写法。故事以一本蓝色笔记本开场,病休在家的希德尼买到了一本葡萄牙产笔记本,这个本子让他不断的灵感神来,融心底波澜入笔第波澜。渐渐的,他笔下的故事都成了预言质地的。他在笔记本上落墨,而他的想象在现实落墨。好象一个在时空旅行中下错了站的旅客一样。他开始模糊了虚构和现实,现在与未来,真与假。这本书象一个俄罗斯套盒,最核心的故事,是蓝色笔记本上那个:一个男人偶遇一场意外,他逃生之后突然对生命不再信任,一个强大的念头控制着他,就是:生命的偶然,象不定时发作的病毒一样,只能以偶然去解毒,所谓以毒攻毒。他从此彻底切断了过去,名字,身份,工作,孩子,妻子,从生命预设的轨迹上翻身落下,做一个自行运转的小行星。他来到另外一个城市,不携带任何过往的负担,清除掉记忆,重新开始。每个人都是“偶然”掌中的一个小棋子。一点点最微观的诱惑,情绪起伏,奇念,都可以将他的生活彻底改向,所以人生是充满悬疑的。难得的是保罗的叙事方法,让这个主题平稳降落的技术。不是卡夫卡似的寓言化,不是博尔赫斯的逻辑技巧和智力游戏,他是以故事拖动叙事的。比如这个男人差点被高空落物砸死,他震撼之中,决心从此与命运悖逆,从自己的命运中出走,丢下妻子孩子工作家庭,一切,他本是去街角寄一封信,就再也没有回头重返他的生活了。他在异地偶遇一个出租车司机,后者居然是个有怀旧癖的老兵,给他提供了完全没有智性背景的工作,使他得以摆脱过往。这看似有悖常理的情节走向,保罗可以把他叙述的非常理直气壮。“必然”都是由“偶然”这个母题生出的。诚如译者说”这种叙事理念,是保罗的哲学”。更难忘的,是他设置的叙事氛围,象是小型室内剧。几乎少有外景。一个平常人的活动空间里,车站啊,书店啊,办公室啊,日常所依附的秩序之上,居然也可以生出重重险事。比如写书的这个男人,他去书店里买个笔记本,也可以遇到一个名为店主实为地下卖淫组织者的男人,然后循序进入被诱惑的环节,和妓女苟且偷欢。几分钟内,否定掉自己一生所持的道德清洁度。在这点上,“偶然”可是公平的。它一样会作用在现实生活中。保罗是个思辩力很强的男人,可以他却不是很知识分子的那种书房作家。本书的一些段落,关于文革,越战啊,很明显是资料中查出来的,但是他并不流连于此,只是把它们用做阐释命运的一种裂变面目。不会过度的诠释这些,借以加重文本的哲学意味,没有。还有,隐喻是所有现代派作家的道具,但是保罗把它玩的纯熟之极。蓝色笔记本,蓝色是宽容,平和,自制,开阔,柔软的理解力,当你熟知现在与未来,看到世事起伏,沧海易变,就会变的包容些,这是这个故事可咀嚼的情绪之核。每见一本好书,我就觉得很安然,不是幸福,也不是快乐,都没有那个强度,只是安心。觉得自己可以不负一段时光和脑力了。书之外,继续过我必然而简陋的生活,整理帐目。去银行。开票。税务。口角,冲突,愤懑,焦头烂额。生活泥沙俱下,能收拾的不过是局部,洗的发亮的地板,整齐的柜子,干净的饭食,素洁的衣饰,脉络精美的一本书。以及这些洁净源头带来的清净肠胃和大脑。

文字游戏

在用于对抗时间上面来说,文字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消遣性活动的功用是一样一样的。对于思维能力过剩的人而言,文字是最佳的叙述形式。喜欢译者潘帕的文字,你会轻而易举地感受到汉字排列组合的魅力。尽管潘帕翻译了其他几本书,芒果街上的小屋,红色笔记本,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等等,但似乎都有共同的基调和痕迹。不知道是他选译的书有共性还是翻译者本身的文字再造所决定的。

人类橡皮泥

传播学里的“培养”理论,努力证明传播对象都是一种可塑的容器。自小浸泡在传媒构筑的虚拟空间中的受众,被媒体工作者源源不断的信息输入所环抱,虽然对资讯选择有所不同,但由于总体处于媒介的总供给之中,本质和内里的口味是被后天规定的了。这种理论想说,人们就是如此,一批批地,努力被后天地拿捏成各种姿态了。人类是否真的如此足够柔软?在《ps:I love you》中,格里赋予了霍莉如此相当的可塑性。他死后每一封以“附注:我爱你”缄默的信件,是牵引霍莉走向新语境的可能。人通常选择不同的固执来保护自己,依傍这些,又以延宕地去化解固执来表达爱。爱是否是一种塑造?或说,你信命的可塑么?有关运,理。你知道象征困苦和锻造的土星刚离开处女座不久么,你知道手纹的岛型线路往往暗喻了可能的不测么,你知道八字里命格的测算一定要用当地时间么?就像真理和时间,都是人类制造出来与自己对话的物件一样,这些些对命运与自身的窥视欲望是否也源于人类的寂寞?保罗•奥斯特说,我们每个人的本质都是孤独而寂寞的,而在阅读他的《神谕之夜》的时候,我却无可救药地怀抱了被救赎的可能。书中有个这样的预设情景,当人类可以穿梭时空,却是仅用来阅读前生。看看前世种种可能,就更明白了今生的无可取代。时空旅者被希望明白,今生属于今生,任何外力的凌驾与反抗,都对抗不了牵引当下的独有的可能性。决定我们的力,只在自己手里游离,因为足够伸展,足够柔软。这是个有力量和喷张的话题,我其实无法真实而紧紧地把握,这篇小文写了很久,会有紧张,只能先试着粗浅地去感知。这之间,也在感觉时空在我身上的压迫感,感到自己与自己的分离。我有时会像《圣传》里的阿修罗一样,因为有了过程和记忆,脸有时会被扭裂成哭泣的镜子碎裂片,他那时会立刻回望夜叉,想:“我还有夜叉呢!”马上投向这个因为保护他族人被全灭的男人的怀抱。这个被预言必被阿修罗亲手杀掉的男人的怀抱。而我至此,就慢慢蜷起了身子,感受四周丝绢般的暖流,来抵御未预设的寒流。然后,终于闻到月牙惺忪的气味,在团团的云朵断裂处,那时它是白云,然后是苍狗。

看得见和看不见的

奥斯特如果当编剧的话,会很合格的,我想。他的书自然地有一种推动力,让读者之前想不到他会往哪里去。同时,在被他带着一路走来,会发现这个带路的人,言语讲究、内涵丰富、想像力十足,一起出去旅行的话,也会是一个很好的伴。只是最终结尾的时候,觉得有些走气了,跟天马行空的开局,从容不迫的中段,来去自由的等闲态度,不太匹配。这本书最后有译者潘帕的笔记,看得出他很喜欢奥斯特,虽然他把《神谕之夜》最后的结尾视作奥斯特版《活着》的一个标记,从而提升了这个小说内在的价值,我不能同意。也许是最后格蕾丝被情人的儿子打成重伤并造成流产,会让我有一些身为女性的不自在----我一直对男作家的作品里,女性必须付出代价的种种潜台词特别敏感,有时甚至过度敏感。我会很难克制地认为,格蕾丝最后其实不必非要如此的结局,一方面是奥斯特艰苦地跋涉之后,无法控制无可奈何却只好停留的终站;一方面也许仍是男性潜意识里对女人太过“来去自由”造成的那种不安全感,又要在虚构的世界里惩罚她,同时又要以宽容来拔高自己的优越感----这里更像是一种不安全感的自我抚摸。就好象,不止一个男人,跟我说过,他特别喜欢《玉观音》里的安心,我总是跟他们说,那是因为海岩创造的是一个对于传统的中国男人来说尤为完美的女人----忍辱负重的母亲、却也会在某些时刻失去理智的情人,最后还安抚了所有男人内心深处或隐或现的不安全感----她依旧是道德上无懈可击的完美女人,因为她已经为她一时的失误付出了所有的代价,孩子以及生命。也许,是我浅薄了,但奥斯特不能不让我这么想。或者,仅仅是,作为万千喜欢他的读者,他在某一个瞬间,没有顾及到我身为一个总会胡思乱想的女人的敏感。还是很喜欢这个小说,喜欢他营造出来的这个世界,这个在某些瞬间,时空倒错的世界。潘帕在译者笔记里有一段,也很喜欢,抄录在此:我们每个人都能感觉到这种难以理喻的力量潜伏在人的背后,左右着我们,主宰着我们,可是我们不愿意承认,因为我们说不出,说不好,一说出来就走了样。文学的意义和艺术正是要挖掘这一点,而这却是以还原真实为目标的新闻或历史所无法做到的。真实,就算可以再现,也不能帮助你了解原因和动力,甚至反而构成障碍。。。这些不可传递却又无法避免的宿命便是小说要说的事情。

《神谕之夜》:下个拐角什么在等你

译者潘帕在笔记里这样写:奥斯特小说的高明之处就在于让你随时都处在神秘的暗示之中。正如他自己说,好的悬念小说无一句赘言。这种暗示的力量甚至跳出小说之外,让你觉得周边的事物无一不意味深长。比如故事里的那个笔记本,打开它,一旦写起来就文思泉涌。作为一种欲望与诱惑的象征,令主人公摆脱沮丧。当然,最后,作家发现,生活的出路不于逃避其中,而是面对生活。撕掉笔记本,生活的结才得以一个个解开。笔记本是偶然来的,可以躲避在里面,忘了现实生活。还有一种偶然,也让人想逃离现实。就是生命在毫厘之差中得以保全。作家在笔记本里虚构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尼克的编辑,在出门散步时差点被房顶突然坠下的石兽头砸死,长出一口气后,他决定给自己一个机会,逃离现实,重新开始人生。大概是我们习惯了一成不变的生活,曾经的新奇渐渐被平淡无奇所取代,我们失去了对周围事物敏锐体察与感知的能力,对一切都熟视无睹,而平常事物,渐渐觉得有义务提醒我们,该稍稍偏离轨道,看看它们,也顺便看看我们自己。尼可决定从既定的生活轨道中出轨,也想看看舍弃了眼下的一切,自己的人生还有一种什么样的可能性,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呢。中国有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尼可因为差一点就死了,突然觉得生命掀开了新的一页,而决定为自己活一次。突然坠落的石块,是再偶然不过的事,即使它可能令某人丧命,也不过是水面的一滴浪花,很快平复,不再为人察觉,生命不就是这么偶然的东西吗,因偶然而生,又因偶然而毁,一明白这个道理,有什么必要再去勉强自己,做不被自己真正喜欢的事。充满诱惑的笔记本里,尼克的故事没有结局,随着笔记本被撕掉,尼可也化为乌有。作家选择不逃避,迎接他生活里的疑惑。一个笔记本,或一个石兽头,你并不知道生活在什么地方会转弯,又是为了什么,这本书唤醒我们渐渐迟钝的知觉,并对平常的现实世界保持足够的敬畏与关注,因为,如这本书所作的那样,你细心体察周围的世界,也会在这过程里,发现一点点被遗失的自己。

距离不朽一步之遥

这本书有个极好的开头,就像玻璃之城的开头:“我撞上墙壁或是垃圾桶,缠上拴狗的皮带和飞舞的纸屑,绊倒在最平滑的人行道上。我生来就住在纽约,可我不再清楚这里的街道和人群,每次出门做小小的远足,感觉就像迷失在一座异域的城市里。”一个无力的生命,在生命的谷底重新复归。然后就进入作者钟爱的镜中镜的叙事结构,故事中的人讲述故事:编辑险些被建筑物掉落的石兽击中,同样的重新开始一段生命。然后就伸展出两道平行线:作者笔下的写书人在重新发现妻子的过往,写书人笔下的编辑抛弃掉妻子与整个过往而去。只是两条线索都渐渐式微,无疾而终,奥斯特终于未能进入不朽的殿堂。“一直爱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那么繁复的故事,其实真正感动我的,也就是这句话而已。

文字玩家所剩无几的想象力

冲着译者潘帕买的,叙事功力很软弱,非典型小说的代表,文字很好,句与句之间仿佛并不存在什么逻辑关系,读起来容易走神。没有主心骨,也许文字本身就是。我总觉得这是想象力匮乏憋出来的作品,严重的意识流之嫌。还能说什么呢?文学就应多样性,谁又能说小说不能这样。完毕。

《神谕之夜》:悬疑的谜语

如果有人问我,2008年最美好的阅读收获是什么,我会不假思索的说出美国作家保罗·奥斯特的名字。从春天到夏季,一口气看了他的四本书,《纽约三部曲》、《幻影书》、《在地图结束的地方》以及《神谕之夜》。终于有一个作家,可以把我喜欢的一些文字元素集合到一起了,并且集合得那么完美无暇,那么自然,那么不别扭:不靠谱的魔幻、神出鬼没的命运巧合、分岔与交叉的人物关系、俄罗斯套娃一样的多层结构、或者是像一千零一夜那样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精心谋画的讲故事语气……以及,总让人感到其笔下浮动着几丝魔咒般模糊的哲思。好看,充满悬念性是《神谕之夜》的一大特色,保罗·奥斯特在以侦探小说家的逻辑思维来写严肃小说,当然,严肃二字在他心目中可能并不存在,严肃小说,只是为了顺应中国文学的游戏规则,否则一不小心,在书架上,他的小说将被排列在奎因、钱德勒、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后面,成为一个“有成就”的侦探小说家,而非“上承卡夫卡与博尔赫斯的文脉,又与约翰·巴思等当代达人并称。”回到《神谕之夜》本身吧,像电影界那个痴迷的“纽约人”马丁·西科塞斯一样,保罗·奥斯特也执着于在纽约这块地图上书写他的传奇故事——又是在纽约,大病初愈的作家希德尼偶然路过中国人张生开的小店,对其中一本蓝色笔记本爱不释手,这本亲切而魔幻的笔记本把他重新带回写作,故事在纸上快意地流淌,写作是他唯一能够投入的生活方式。然而接下来的九天里,一连串神秘事件的发生却使他开始怀疑:他那神秘的妻子,与他的老朋友约翰,存在着什么样神秘的关系,而他笔下的人物,又沿着《马耳他之鹰》里的故事,走向一条心灵解放的穷途末路……我在这里使用了省略号,不是为了偷懒而中断我对小说内容的复述,而是《神谕之夜》的复杂性令我无从复述,同样的一本书中,故事的线索可以存在多条,这也是现代派小说家的拿手好戏,而保罗·奥斯特则更进一步,分别以虚构的小说,作家心目中的故事、从电影中借鉴来的灵感、以及现实中匪夷所思的生活细节等多种虚实不定的“材料”,做成了一锅“杂烩汤”。这锅汤的主要味感是神秘,但这种神秘并非是保罗·奥斯特以晦涩难懂的语言堆砌出来的,恰恰相反,他的语言很清晰,很简单。据说蜻蜓的眼睛是复眼,而《神谕之夜》就具备这种“复眼”的性质,它是开放式的,每一段故事,那是那么简单易懂,但把它们完全组合在一起之后,却发生了某种“炼金术”式的内质变化,幽暗,且充满悬念,带给我们一些思考,思考一些最飘忽而不易觉察的事物之于我们的命运的相关意义。在这里,我又忍不住想说说《神谕之夜》带给我有关“侦探小说”的想象——当然,他的《幻影书》更接近侦探小说——侦探小说实在是个很有趣的领域,一方面是最最通俗,有一套路数,一方面因为要玩些智力,让知识阶层容易对侦探小说有兴趣。拿侦探小说的壳套些更多的东西,成功者中有很多大师,罗伯·格里耶的《橡皮》、艾柯的《玫瑰之名》、戴给·洛奇的《小世界》……而《神谕之夜》相较于那些作品,似乎显得更复杂了一些,也更有充满玄机。有些作家的书写方式是,尽可能把抽象的意旨,通过简单得近乎笨拙的形式加以表达,比如说卡夫卡,而有的作家,则试图以令人眼花缭乱的结构戏法,使作品变得复杂、精密如最好的瑞士腕表,然后它作品本身,以精确如时间的表述方式,诉着它本身的秘密。而保罗·奥斯特,无异就属于这类作家。

还行

看到楼下好多无比精辟的评论,没什么可多说得,自己没觉得这本小说有多好多好,可能不是自己这个卡。暗喻,人的潜意识,主角内心隐约的不安感,每次都只能抓到真相的一丝影子,又或者始终在回避一个事实,诸如此类,我能看到的也就这些,或许哪天不浮躁了,再精读一遍,能看出它的好来,可惜身边的东西太多,也不知猴年马月了,保留......

简单却吸引人

我不认为他是悬疑小说····或者类似什么悬疑的词用在他身上··他更像是一本日记,生活的点点滴滴···一个作家敏锐而有些偏执的生活····我不喜欢传记,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我不会喜欢这本书···可能读不到一半就会丢开····但他却神奇的吸引了我····每个人生活中都有秘密·····你身边的人可能有过不一样的人生···他可能不想今天看起来这样温柔可人·····你可能会因此纠结难过····却可能因为另一件小事···突然释怀·····人生嘛····本来就如此·····

书中书

故事讲了个人具有预知能力,在结婚那天看到自己的爱人将在明年变心,不知道怎么办自杀了。 昭示了现代人一个困境,预设了这样一个背景,两个人的相遇并产生所谓爱情是一场时空旅行中的意外 充满偶然和随机性,我们是对方一长串的名单中的一个,是个片段,是故事的一个注脚。当对方经过你之后,继续下一次意外,我们是自由的。我们不得不自由。我们得对自己的智商的负责 .爱很多次,每次都爱的很深。重生,重生之后继续一塌糊涂的重复着,然后等待下一次的重生性嫉妒者无法走出这个自由的困境。 保罗 奥斯特整本书都在解决这个困境,最后选择了妥协,继续留在对方身边,并称这是一种幸福,超越了善与恶,美与丑。这种逻辑可能是对卡夫卡的一种继续,他说,我们唯一的罪过是缺乏耐心,缺乏耐心使我们无法重返伊甸园。

连接迷与命运的莫比乌斯带

读到这本书并不是因为那个出版社所宣扬的有一张完美度近似汤姆·克鲁斯的脸的帅哥作者——保罗·奥斯特(Paul Auster),而是因为译者潘帕。他在《芒果街上的小屋》中表现出来的翻译功力让人着迷,而这本书是他为数不多的几本译作之一。在书店猛然看到它静静地躺在柜台的一角,深蓝色的仿布面封皮令人感觉很是舒服。虽然已经预料到这肯定是一本精彩的小说,但没想到一拿起它我竟然一口气读到了结尾,一看表已是凌晨五点。读保罗·奥斯特的小说仿佛把我带回了小时候在游乐场照两面相对着的大镜子时的场景。在镜子中你会看到无数个另一个镜子中的自己由远及近延伸到一个点,每一个自己都镶嵌在前一个镜子的镜像之中,每一个自己都会伴随着我手臂的舞动做出相同的动作。曾经我对这个现象无比着迷,觉得自己仿佛一下子不再孤单,而是有无数个相同的兄弟,只是他们在镜子里而已。并且我一度坚持认为“降龙十八掌”就是金庸在这个场景下创作出来的。而这本《Oracle Night》就是在讲述一个层层镶嵌的故事,奥斯特在书中插入了大量的注释,这些注释也可以被当作是一个故事,因为你常常可以看到在一页篇幅中注释占据了大半个版面。这些注释并不像传统的注释那样对文中一些难以理解的词语或习俗做出相应的解释,而是在告诉读者这个故事下面的背景故事。奥斯特讲述了一个关于一个作家和写作本身的故事。一个大病初愈的作家在一个中国人开的文具店买到了一本葡萄牙产的蓝色笔记本,它重新唤起了作家的写作激情,他开始写一个关于偶遇一场意外的男人决定抛弃自己的现有的生活而重新开始的故事,而他笔下的那个男人又随身带着一本他还没有来得及读的一本叫做《神谕之夜》的小说。于是三个故事在奥斯特的笔下娴熟而各自运转地发展着。而作家慢慢发现,他在蓝色笔记本上写下的东西仿佛像预言般,都在自己的生活中出现着,他甚至决定放弃把故事继续下去,但逃避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书中其实是在讲一个关于选择命运还是逃避现实的问题。书中的主人公,作家希德尼在大病初愈后实际面临着太多的挑战,如何重新振作起来投入生活?如何重新面对自己挚爱的妻子及两人日趋冷淡的感情?如何将自己的写作继续下去?他选择了写作,蓝色笔记本像一棵救命稻草,让希德尼重燃写作的激情。他创造了一个中产阶级编辑——尼克,有一天险些被一个被风吹落的滴水檐的兽头砸中,于是他突然感到了一种人生无常的荒谬和在心底潜伏已久的厌弃,于是他没有回家,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坐上一般飞机随便飞往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堪萨斯。在他的信用卡被担心他被人绑架的老婆注销后,一无所有的尼克投奔了他在堪萨斯第一个认识的人——一个叫做爱德的出租车司机。而这个有着古怪怀旧癖的司机竟然拥有一座地下掩体,里面装满了他倾其一生收集的旧电话号码簿。尼克受雇于爱德,帮助他整理这些所谓的“历史遗产”。希德尼将自己的妻子格蕾丝的形象赋予了尼克妻子,又把他们两人共同的朋友,约翰,安排成爱德过去的一个战友。他用虚构想象现实中的亲人,跨越彼此之间细心维护的界限。随着希德尼在生活中的种种不顺,他的写作也陷入了绝境。没有新的作品就意味着没有收入来源,为此他甚至不惜写一些他自己并不喜欢的应时之作,而就连这样的作品都没有被采纳,希德尼陷入了深深的焦虑之中。有一天他发现那个文具店老板竟然是一个地下卖淫场所的组织者,但他没有禁受住诱惑妓女苟且偷欢,在几分钟内否定了自己一生所持的道德名誉。而他更发现自己的妻子格蕾丝仿佛跟他们共同的朋友,老作家约翰有着难以名状的暧昧关系。而面对自己在现状面前的无能为力,希德尼选择了结束自己在蓝色笔记本中的故事。他让拥有地下掩体唯一钥匙的爱德死于心脏病突发,而尼克则被锁在了地下掩体的黑暗之中,他不知道爱德已经去世,仍然在苦苦等待爱德打开地下掩体的门救他出去。希德尼在蓝色笔记本上写下了他虚构的格蕾丝和约翰相逢相恋的场景,但随着时间的进行他发现这猜测似乎都是现实。而怀孕的格蕾丝由于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也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最终,希德尼撕毁了蓝色笔记本,他选择了面对现实,而格蕾丝也做出了自己的决定,她最终选择了同希德尼一起来抚养这个身世不明的孩子。老约翰最终死于血栓梗塞,而约翰从戒毒所逃出来的儿子和希德尼夫妇由于借钱的问题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并由于嫉恨格蕾丝与自己的父亲有染而把她打成重伤。小说最后,约翰的儿子死于高利贷,而格蕾丝的孩子流产死亡。但在希德尼看来,“那是一种幸福,超越慰藉,超越痛苦,超越世界上一切美和丑”,他“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可即使泪水滚滚而下时,我也是高兴的,从未有过的高兴,高兴自己还活着”!是啊,生活就像个谜一般,被命运连接着,想一条莫比乌斯带般,只要活着,就总会有选择的权利,而只要做出正确而勇敢的选择,生活之谜就不再难以破解。生活中充满了偶然和转折,每一次的绝望背后都是一个新的生机,转来绕去之后,会发现一切只不过循环往复,每一次的改变与翻转中都会发现新的奇迹。生活中的你我都被莫比乌斯带连接着,在这样一种无限延展并且融会贯通的空间中,永无止尽!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5cba2e01007y8x.html

故事中的故事中的故事

保罗诡异的故事总是令我深感着迷。他的创意太过于出奇,让我看完后总是反省自己为什么想不出这样的故事。看了保罗的这本《神谕之夜》不仅让我对他的故事更加着迷,而且对于他对小说结构的处理也大为感叹。我看着一本小说,却好像看了4本。一本是作家希德尼的生活,包括他的工作、他的感情生活。一本是尼克的故事,他大难不死,对人生突然产生了不一样的见解,最终与被自己关在了一个地下室里面,只能从外面进来而无法从里面出去,世上还有一个人知道这个地方,尼克也一直认为那个人马上就会来救他出去了,可是那个人却因为手术失败死亡了,尼克陷入了绝境,然而这却只是书中主人公希德尼构思的一本小说,最终因为主人公希德尼写作思路缺失而使这个故事无疾而终。一本是弗拉格的故事,这是主人公希德尼构思的小说里面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写在一本书里面,书名便是《神谕之夜》,弗拉尔经历过二战,双眼失明,却意外的得到了预知未来的能力,从此他成为了一位名人,后来他遇到了一个女人,与之相爱,却预感到她会背叛他,他不敢面对那个未来,便自杀身亡了。一本是关于时光机的故事,一个来自过去的人和一个来自未来的人在“现在”相遇了,后来他们决定留在“现在”,创造一个新的未来。多么丰富的一本书啊!在小说的结尾,在男女主角刚要迈向幸福的那一刻,一扇门的敞开,便改变了所有的命运,本以为要开始幸福,却是紧接而来的一连串悲剧!《神谕之夜》是小说中的小说中的小说。团团相套,便构成了一本书,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神秘的叙事

保罗是一个极具叙述才华的人,他讲故事的能力让人迷醉。他懂得来自生命本体的神秘渴望,懂得如何将它展现出来,并像酒一样渗入我们异常灵敏的知觉中。

译者潘帕说 保罗·奥斯特老了

和村上春树齐名的美国作家保罗·奥斯特又在中国出书了,这次的《神谕之夜》仍旧讲离奇故事。译者潘帕也是一位神秘人物,资料上写着:“生化学博士后,弃研从实业,闲时读书,偶涉艺文。”这个来路不明的家伙随手译了一部《芒果街上的小屋》,创下去年国内翻译小说的票房奇迹,甚至有人开始自称“潘饭”。  《神谕之夜》是潘帕的第二部译作。   那么,奇迹会继续吗?    隐世才子是个裁缝  如今隐世的才子很多。写《鬼吹灯》的天下霸唱,写《流血的仕途》的曹三公子,还有以南美大草原做笔名的潘帕。普通人,不在传统作家行列,让人好奇之余也有些担心,就有人怀疑本名张牧野的天下霸唱是否《鬼吹灯》的真实作者。他们都很低调,或者说不习惯出名,出书更像是玩票。  采访潘帕同样颇费周章。他刚巧在临近的上海出差,却不怎么愿意接受访问。好歹到了约定的时间、地点,一个带广东口音、身形瘦长的男人出现在面前。交流中得知,潘帕现在的身份是“裁缝”,下午还很忙,这会儿先容他坐下来谈一谈“文学”。  “外国文学始终是小众,一方面读者渴望好书,一方面有好书并非总能投其所好。比如同样是写少女的成长,我更看好另一本书《我在伊朗长大》,但它偏偏没有《芒果街上的小屋》卖得好。”40岁的潘帕有着和年龄相称的现实感(或者说悲观),文学只是他的一个爱好,他有这个水准,却不能拿来混世吃饭。他喜欢语言,喜欢埋伏在语言下面的小东西,但不觉得自己对文学有特别的理解,“我不读莎士比亚、托尔斯泰,‘文学’在英语中有‘文献’的意思。我只是喜欢看小说。翻译是一件很难的事,但我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写,或者我写得有多好,没有认真想过。写东西其实是需要训练的,要练习才能写得好又快。”  对个人经历,潘帕不愿多提,“我是一个没有故乡的人”。在之前唯一一次媒体访谈中,他说:“我的生活就是这样一段一段的,我读过几次书,做过几种职业,住过几座城市。不过我没有不同时期相互重叠的朋友,这样很安全,让我每开始一种新的生活,都有机会重新做人。”潘帕停了一年多的私人博客,名字正是:虚构即真实。     文学电焊工保罗·奥斯特  如此一个潘帕,至少和《神谕之夜》一书极为相衬。  保罗·奥斯特的故事从一本蓝色笔记本开始。大病初愈的作家希德尼在这个本子上重获写作能力,开始写一个故事:衣食无忧的编辑尼克一次差点被落石击中,事后他决定离家出走,重新活过。尼克随身带了一部小说稿名为《神谕之夜》,讲的是一位受过伤的军人有了未卜先知的能力,但也知道了一些不好的事情,比如母亲的死期。结婚前,他又预见爱人一年后将背叛自己,于是他在她认识预言中的情人之前痛苦地死去,惟有如此才能保住心上人的纯洁……  初看《神谕之夜》,足以把人看晕了。故事里套故事的做法,在这里发展到登峰造极,里面大大小小一共有七八个故事,像枝蔓一样互相纠缠。如此粘滞的小说,好像钻入身体的一条精虫,一枚定时炸弹。技巧固然繁复,但真的,我们更喜欢故事中的故事。看完了,不免牵挂于最后禁锢在地下掩体中无路可逃的尼克。保罗·奥斯特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是一名技艺高超的文学“电焊工”,或者擅在悬崖边打太极拳,总之他给人一种边缘写作的极限感。《纽约客》为此评价:“作为一个寓言家、讲故事的人,奥斯特可谓技炫当世!”  潘帕这样解密保罗·奥斯特的创作:“他的小说核很坚硬,观点、看法在他心里面。先收集一些素材、新闻,足够多的时候,搭建成一个小说。找一些细节,用一个文学的方法把这些素材组合起来。就像童话里的豌豆,他铺了18层毯子,可是你总是能感觉到底下那颗坚硬的核。”  保罗·奥斯特老了  《神谕之夜》是2003年保罗·奥斯特56岁时写的,潘帕的评价是:非常interesting(有趣)。“文学是一种手段,让你能变换自己的身份,这是写作的特权,但它不能解决问题。书中希德尼最后发现,自己写的东西具有某种狰狞的魔力,正在毁灭他的生活,所以,他最后撕毁了那本让他写作的蓝色笔记本。这是很恐怖的事情,你虚构的东西变成真实,有时候真实也能杀人。《神谕之夜》中还有一个故事是真实的,一位法国诗人写了一首女孩溺水身亡的长诗,结果去海边度假,他女儿真的就淹死在海里。他从此不再写作。周围的人因此都尊敬他。”  像奥斯特的每部小说一样,《神谕之夜》也由一件小小的诱惑开始。围困尼克的地下室寓意着和现实僵持、对立的状态,而贯穿全书的蓝色笔记本则是一种象征性的诱惑。“奥斯特所有的故事都始于不经意的偶然事件,让你觉得一切貌似合理、一成不变的生活实际上都经不起推敲,一旦被不怀好意的偶遇抓住便永劫不复。一本蓝色笔记本、一次闪电、一个出租车司机、一次遗忘钥匙,这些难以分辨的寻常小节其实都是悬崖边缘,一失足便堕入无法逃遁的深渊。同理,我从来不相信你可以选择工作,选择爱人。我不觉得人能有多少主动性,也不觉得我会和别人不一样。”  魔术师一样的保罗·奥斯特,究竟是怎样一个作家?“他是很文学青年式的,在自己的文学主题上永远很执着,也很偏执,那个主题就是身份认知。一个人怎样确定自己的身份?他年轻时的小说都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这个小说回答了。等我年纪再大一点,再去体会他的妥协,会更好。保罗·奥斯特真的老了,对他,我不迷恋,但钦佩。” 对话  记者:你满意这次的译作吗?  潘帕:前80页是在美国译的,后来回国,搁了很长时间才动笔。我已经很久没有碰这本书了,都忘光了。刚刚来之前我买了一本,自己在翻看。有几处我做了记号,应该可以翻译得更好。  记者:说说你对《神谕之夜》的阅读。  潘帕:保罗·奥斯特写的时候是非常用力的。你看第二遍、第三遍时,会发现一些细节不是可有可无,会找到关联。他的开头写得很有技巧,非常引人入胜。特别是第二段,色彩感很强,他花了很大力气才写出来。保罗·奥斯特不是很有灵感的作家,但很富有用心,他要表达的主题很坚实。  记者:《神谕之夜》里有许多个故事,你最喜欢哪一个?  潘帕:喜欢最核心的故事,就是作家和蓝色笔记本那个。不是那么有意思,但是最核心的。《神谕之夜》有一种很简单的读法:主人公想挽救自己的爱情和孩子,但他不知道怎么做,真相还没有揭示出来,主人公用写作的方式去寻找答案。结果他笔下的人物被扔到了地下室,坐以待毙,这说明他没有找到自救的方法。  记者:你预测一下保罗·奥斯特会在中国畅销吗?  潘帕:不觉得他的小说在中国会很流行。因为他更关心内心的自我拷问,把你逼到角落里,甚至阅读不会很享受。我对外国文学始终不乐观。因为中国没有很多好东西,所以它们才好卖。2007年

这个世界被偶然主宰——奥斯特的小说除外

“既然生活可以借一根坠落的横梁随意将他了结,他也可以一走了之,随意改变自己的生活。”(P48)偶然性是保罗·奥斯特2003年的小说《神谕之夜》里众多人物的宗教,如同《马尔他之鹰》中那个差点被横梁击中的男人,他们都相信世界并非理性有序,“这个世界被偶然主宰。随机事件潜行在每个人生活的每一天,生命随时可能被剥夺,毫无理由。”(P11)这是小说的核心,但当作者是保罗·奥斯特时,读者们不难猜到:他将用繁复的多层叙事将之包裹,他将用镜像故事制造和声效果,他将表演眩目的、魔术般的元叙事技巧——只是这一回,他带着剧透的冲动,几次掀起后台的幕布一角,意欲将“不经意透露魔术的奥秘”纳入魔术本身。小说开头,大病初愈的作家希德尼路过中国人张生开的小店,看中一本葡萄牙产的蓝色笔记本。他想起了老友约翰·特劳斯讲过的《马尔他之鹰》里的故事,决定“为这个故事添枝加叶”。“只要我的手从左向右移动,下一个字总好像就在那里,等着从我的笔尖跃出。”(P12)奥斯特这样描写写作起初的自发性,在小说后面的段落,他也提到“我说不清楚是我在用笔记本还是笔记本在用我”。(P139)在这里,空白的蓝色笔记本成了一种隐喻,它是尚未写出的小说,是未曾到来的以后,它是一种可能性,也是一种宿命。希德尼写小说的过程和希德尼在蓝色笔记本上创作的故事交替演进,奥斯特通过脚注超链接式地补充关于希德尼、约翰和格蕾丝三者间的关系,而叙事者希德尼亦同时讲述了如何将自身生活投射为笔下小说的创作过程:尼克·葆恩是一家出版社的编辑(“我有意把他塑造得和我不一样,与我相反”),他与妻子伊娃五年的婚姻已几近停滞。某日,他收到一份也叫《神谕之夜》的已故小说家手稿,来自小说家的孙女罗莎。(“我决定把格蕾丝的身体赋予罗莎·莱曼)。当晚,尼克和伊娃回到西村的家(“实际上是约翰·特劳斯的家”)后,尼克又出门寄信。当一个石质兽形滴水檐差点砸死他之后,他决定成为另一个人。他飞往堪萨斯城,身无分文之际,他为一个古怪的出租车司机整理地下“历史遗产办”的资料——其实是世界各地的电话号码簿。他阴差阳错地被困于地下小屋,只能靠阅读《神谕之夜》手稿和电话号码簿来“忍受这种荒谬境遇”(P85),直到“头顶上的灯泡熄灭了。尼克发现自己独坐在黑暗里,双眼瞪着电暖器橘色的光圈。”(P86)当尼克陷入贝克特式的荒诞处境、作者希德尼又无力为其寻找出路时,希德尼自身的生活也出现了一连串的混乱:格蕾丝怀孕后神秘失踪又返回,家里莫名遭窃,为好莱坞写剧本遭拒,好友相赠的小说手稿遗落在地铁,意外遇见张生又在声色场所与非洲公主口交……这时,希德尼隐约领悟到,“这本笔记本是我的麻烦之地”。他开始把自己的直觉和关于格蕾丝和特劳斯私情的怀疑写在蓝色笔记本上……这时候,现实和虚构在笔记本上共处,它们的界限模糊了。虚构是否就是对于现实的某种不可靠叙述呢?又或者虚构与现实的分野仅仅在于时间? 奥斯特借特劳斯之口说道:“文字是真实的。人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有时事情发生之前,我们就有感觉,即使没有醒悟到。我们生活在当下,可未来也时刻包含于我们体内。也许这就是写作的本质,不是记录过去发生的事情,而是促成事情在将来发生。”(P186)这段论述不啻是对奥斯特写作哲学的绝好注解:文学不仅仅是现实的投射,它更是创造了新的现实——哪怕它尚未到来。这种对即将到来的事物之感知,便是某种意义上的“神谕”吧。虽然以偶然性作为主体,奥斯特的小说却完全是精密设计的产物,无半点偶然随意。单以姓名为例,奥斯特在《神谕之夜》里延续了其对重叠字母和同字母异构词(anagram)的爱好,以回应其多层叙事的、故事套故事的结构。主角sidney oRR,故事里的故事主角尼克去堪萨斯住的是hyaTT;至于特劳斯Trause,则是奥斯特Auster字母重组之后的构词。其实特劳斯和奥斯特的相似之处并不仅止于名字,他们都是作家,都住在纽约布鲁克林,都有一个儿子后来涉嫌刺杀事件……奥斯特似乎在说:小说家自身的现实生活,总是包裹在其小说故事之外的另一个故事。http://btr.blogbus.com/logs/14325258.html

我理解的《神谕之夜》

《神谕之夜》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是说一个有特异功能的人饱受特异功能的折磨,在与自己心爱的女子结婚前,预感到妻子在结婚一年后将有外遇,于是不敢与其结婚,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这个故事是身为作者的“我”笔下的主人公正要编辑的一个故事,而这位“我”笔下的主人公正在经历这样的一个故事:那天,他遇上了一个让他一下子爱上的姑娘,姑娘有一本她祖母的手稿(也就是前一个故事),于是他答应为她编辑出版,当夜,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他在一天夜里去公寓外扔垃圾,而一块巨大的石头差点砸到他,就差一步,他就一命呜呼,于是他觉得现在的他是一个新的生命,于是他抛弃了过去,立马买了一张飞机票,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想要开始自己的新生,可他来后才发觉,他的信用卡已无效,于是只能去找他在出租车上认识的一位司机,司机同意为他安排工作,带他去了地下,让他整理全世界人们的电话号码,从过去直到未来,但这位司机突然发病,只留他一个人在地下,他以为这位司机朋友不会死,于是他一时疏忽,把自己困在了地下室,但他以为司机朋友会健康地从医院回来,可在他困在地下的第二天,司机朋友死了,而他就这样永远被困在了地下室。第三个故事是身为现实世界的“我”,我经历了一场巨大的病痛,竟然起死回生,这里和第二个故事中的石头没有砸到主人公的命运很相似,于是我一心写故事,可下到主人公被困在地下室,就再也写不下去,于是我搁笔,他们夫妇有个很好的朋友,也是一个作家,是看着他妻子从小长大的,所以对他们两个关爱有加,一直给予他写作上的指导,可他身患重病,在期间,作家的妻子怀孕,可她一直不想要孩子,于是就这件事,夫妻闹了很多矛盾,在经历了诸多事情后,作家突然猜想到当他还没有遇到他妻子的时候,他的妻子经历的种种。于是他用幻想,把他妻子曾经的故事写在了他的笔记本上,他猜想他的妻子一直有另外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就是他们夫妻俩很好的朋友,所以妻子当得知自己怀孕后,十分紧张,因为她并不知道这个孩子是谁的。而他在笔记本上猜想这个故事的时候,这位作家朋友已经去世。这三个故事有着不谋而合的联系——1。有特异功能的人(第一个故事)=困在地下室的出版人(第二个故事)=作家“我”(第三个故事)2。结婚一年后会有外遇的妻子(第一个故事)=拿来祖母手稿的姑娘(第二个故事)=“我”的妻子3。司机朋友(第二个故事)=作家朋友(第三个故事)而3。中的人物只是一个元素,他们在故事里充当了一个蕴涵着未来和过去许多不可测的元素。而这里还要提一下的是,在作家“我”写到出版人困在地下室,于是不知道怎么样再把他放出来的时候,他的妻子做了一个和“我”写的故事很象的梦——“我”和妻子在一个地下室的房间里,不停做爱,欲仙欲死,可这时,他们才发现门被关上了,他们被困在了里面。于是“我”问妻子,那你觉得我们该怎么办,妻子说,因为这是梦,所以在梦里,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我们总能想到办法出来。这个梦和第三个故事中“我”猜想妻子和作家朋友的私情本质很象,都可以看做是一个梦,所以在梦或者是猜想里,我们总是能想到办法出来的。而这三个故事里的主人公,各有不同,第一个能预知真正的未来,而第二个算是一个普通人,第三个是一位作家,在书中的最后一次“我”和作家朋友的谈话中,说到,我们能写出未来,“未来在我们体内”,也就是我们写的故事是一个我们未来生活的写照。而作家的这种预知未来的能力又相象于一个梦境,而在梦里,我们总能有办法出来,于是,“我”烧掉了写作中的笔记本——有关于“我”写的第二个故事和有关于“我”对妻子私情的猜想,而真正投入进了生活。身为作家的“我”终于从困住我的“地下室”中走出。因为写作本身只是一个梦而已。在书中,“我”曾经说:我后悔选择作家这个行业。《神谕之夜》从这一方面,不得不说,也是对作家这一职业的一种自嘲。

与残酷的命运讲和

小说的扉页上配有保罗奥斯特的照片。他有着很特别的眼神,锐利而同时又非常澄澈,让人想到小说里的那本《神谕之夜》中能够看清未来的退伍上校乐缪尔弗拉格。08年元旦,在阴霾的有些微凉意的越南牙庄的海滩躺椅上,读着《神谕之夜》,惊为天人之作。《神谕之夜》讲的是人和命运的关系。多少的哲学家、诗人、艺术家在这个题目上打转,几乎从没有人(限于我的阅读范围)能以这样好看的方式,将这个主题讲得如此通透。后来再读《纽约三部曲》,相当失望。奥斯特写作生涯的早年就已非常关注宿命、无常这些生命中的神秘力量,但《纽约三部曲》时期的作家,满怀对命运的疑虑、恐惧和抗拒。三部曲每一部的结局都指向虚无的深渊,我仿佛听见奥斯特在反复再三追问:生命之存在,到底意义为何?那个深不见底的黑洞要怎样才能填补?令人欣喜的是,这些追问在《神谕之夜》中有了清晰的答案。从八十年代的《纽约三部曲》到《神谕之夜》,二十年的生命积淀,终于成就了一个圆润通透的伟大作家,在作家的人生来到50多岁的时候。这圆熟,不只是技巧,更重要的是对生命的洞彻。奥斯特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哪怕年纪轻轻,也都是无比沧桑。或者更确切说,奥斯特特别关注生命中沧桑的部分,他就是一个满怀沧桑的作家。(一个如此沧桑的作家,被树为纽约这个年轻浮华野心勃勃的城市的代言人,真是讽刺啊。)即使是象特劳斯的儿子雅各布,被隐喻为神秘的邪恶力量的中国人张生,蓝色笔记本上的爱德华胜利这些小配角,无一不是被命运折磨得不成人样。当命运的残酷压力强大到令人无法琢磨,更无力承担的时候,渺小的个人能做的选择就很有限了:不外乎是自我毁灭,毁灭别人,或者任由命运来毁灭自己。退伍上校无法接受心爱的女人的背叛而选择毁掉自己;蓝色笔记本上的尼克任由命运将自己困在地下室的小屋中;特劳斯在对儿子的绝望心情中让自己的血栓杀死了自己;雅各布毁掉了自己的父亲,毁掉了格蕾丝,然后死于非命。不能再写了,例子再举下去我也快要崩溃了。小说的结局是令人欣慰的。当然,这远不是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么简单。两个人都在拖着虚弱的身体挣扎着慢慢站起来,吃力地,一点一点地。仍然需要面对很多难题,关于背叛的伤痛和内疚,关于死亡的悲伤,关于与爱和嫉妒相纠结的仇恨。可是,假如能够看懂命运天书,能够坦然接受命运,能够放下对过去的愤怒悲伤和对未来的恐惧,能够坦然面对彼此饱受摧残的灵魂而仍然心怀爱的信念,那么生活也许就不是那么狰狞了吧;当内心的力量逐渐生起,人类是有可能死而复生的。让我们这些饱受摧残的生命放下沉重的十字架,去体会苍老后的年轻,重负后的轻松吧。萨提亚工作坊上,一再有人在讨论,到底有没有命运,有没有灵魂。这种理性的讨论让我很不耐烦。所谓命运,所谓灵魂,不过是人心制造出来的概念而已。有没有命运,有没有灵魂完全不是要点,重要的是自己的心觉得怎样。小说中的奥尔撕掉蓝色笔记本的时候,我觉得很快慰。他撕掉的,并不是命运,被他预言的未来或者被他制造的厄运;他撕掉的,只不过是纠缠着自己的心魔罢了。就让一切成为它本来的样子吧,别再象尼克一样和无常较劲,别再对格蕾丝的过去耿耿于怀,别再向侮辱了“我”的张生挑战,也别再期望一本“神奇”的本子可以让“我”从大病中奇迹般地复原。四天的萨提亚工作坊意外地让我对自己的命运,家族的历史宿命有所洞察,这让我能够从一种截然不同的超越个人得失的视角来看待过去三十多年的生命。未来的路,在自己的脚下。在这个时候重读《神谕之夜》,写下这些厚重却又令人欣慰的感悟,聊作自勉吧。

2010-02-27 23:47 读神谕之夜

很久以前写的书评...今天天色一直阴沉,除了上午陪儿子去上数学课之外,就没再出过门。下午趁他们爷俩做伴睡午觉,我捧着【神谕之夜】靠在自己的床头,继续看。这书是07年买的,在【纽约三部曲】看完、【幻影书】看了一半之后。同那两部书一样,这也不是我最常读的本格推理,不是神幻魔法,更没登上什么畅销榜,而是通常所谓的严肃文学作品。这类书买的不多,买了之后会认真看完的就更少。通常究其原因,不外乎是故事过于深刻,难以作为业余调剂而被阅读到底。然而能不能看完并不是我会买下他们的必要条件,能吸引我为此掏腰包的原因,最常见的,就是某一篇读起来有点意思的荐书文章。那次也不例外。一周上,前后两次介绍了保罗奥斯特及其作品,并大致勾画了他的小说特色:神秘乃至诡异的事件,沉静淡然的叙事风格,压抑而无法逃脱的宿命主题。看完了推荐,很快决定买书。当时能买到的只有【三部曲】和【幻影书】。但急切的情绪却没能在阅读过程中延续下来。【三部曲】写得很晦涩,虽然套用的侦探故事外核是我所喜欢的,但在看完整本书之后,我却依然迷失在其间不得要领。相比之下,【幻影书】要好很多,容易看懂。故事结构完整,情节推进合理。但很可惜,这个结论却是在我看到中途放弃、在一年多后重新开始并坚持看完,才得出的。当初放弃的原因,现在已经记不太清。也许就是通常的那些。毕竟,比起这些叙事平淡、故事迷惑、结局绝望的严肃小说,紧凑精巧的推理、脱离现实的魔幻,更符合闲来消遣的标准。也就是在那种情况下,虽然我很快买到了【神谕之夜】并开始阅读,但当读到四十页左右时,我又把它重新放回书架,以至于两天前才重新取了下来。这次,我没有再对保罗奥斯特半途而废,因为【神谕之夜】是这些年里我所看过的最为精巧而思辨的故事。故事套故事的叙述方法是奥斯特所常用的,我已在【幻影书】里领略过其神秘。但这次尤甚以往。主人公希德尼,希德尼笔下的小说主人公尼克,尼克阅读的小说中的主人公弗拉格,这是三个同样陷于困境、急于逃离的男人。奥斯特用这三个连环套串联起框架与线索,并将这个主人公周围的人物,放进另一个主人公的故事里充当不同的角色,最终形成了交错而丰满的故事全篇。这听起来有点让人费解,也许行文时稍不留意,就会对整个故事的流畅性、不同时空的完整性造成影响。但奥斯特没有。【神谕之夜】在叙事时,针对三个看似平行的故事,采用了不同的方法,有简略的背景描述,也有详尽的局部特写。这样的手法,使得全篇故事更有纵深感,以至于在阅读过程中,读者会自然产生这样的结论,这三个故事其实是互为镜像,并映衬呼应的。等到故事叙述到高潮部分,希德尼撕毁了他的蓝色笔记本。这被毁掉的笔记本里有找不到出路的尼克,有已经自杀的弗拉格,但希德尼已经放弃再给他们逃避的可能。这就像故事的隐喻,无论你如何逃避,如何保持精神上的拒绝姿态,你的每一步不过是在走向另一个僵局乃是绝境。当然,希德尼的生活还是迎来了转机。一连串看似无关却环环相扣的事件发生并导致了结局。一个因背叛欺骗而内疚的朋友,在死前寄出了一张支票;一场因果混乱的暴力行为,导致一个生父不明的胎儿流产。这并不是什么好事,更不是可以预料并防范的,却恰恰解决了希德尼的困境。他和妻子存活了下来,解决了财务危机,解决了婚姻问题,怀着一种可以【超越慰藉,超越痛苦,超越世上一切美和丑】的幸福感,迎接此后的二十年。看完了故事,一丝怅然若失又心存安慰的感觉萦绕在心间,以至于不得不在这写下以上文字来疏通清理。

呃,纠错别字来了

  P125:他证明了他的观点,却没有因胜利而扬扬得意——————应该改为“洋洋”得意      P185:结果,这个极负才华的作家————————要么“极富”要么“极赋”吧      P193:告诉他怎么去谢里丹广场附近的花旗银行——————据文应是“她”      P195:从脚底拔出了一跟小木刺————————一“根”才对吧  唉,好想大家消灭出版物的错别字   欢迎来“大家一起来找茬”小组   http://www.douban.com/group/37943/

几个故事

《神谕之夜》充满迷幻气息。数个故事穿插其中,却能做到繁而不乱:过去的现在的和将来的,现实的和虚构的,纠结在一起,不知不觉就把读者引向一个似乎永远找不到出口的迷宫。故事之一:关于现在。是的,1982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大病初愈的年轻作家希德尼在名叫“纸品宫殿”的微型文具店发现产自葡萄牙已经绝版的蓝色布面笔记本。于是,在“一阵莫名的惬意”之后,他毫不犹豫买下笔记本。(在我看来,希德尼的举止可信又不失亲切。因为刚刚前不久,成都作家洁尘还在自己的博客上吆喝:哪里能再买到手头“纯色封面,开本普通杂志大小”又厚又结实的笔记本啊?)蓝色笔记本的魔力唤醒了作家因病消失整整九个月之久的写作欲望,也就是说,冥冥中似乎有一股神秘力量促使作家迫不及待想把自己的内心倾诉到笔记本上。他开始写一个小说,有关命运的偶然。而就在同一天晚上,希德尼又在他和妻子共同的朋友及长辈——另一位作家约翰.特劳斯的书桌上发现了同样的蓝色布面笔记本。意想不到的巧合令希德尼激动不已,他向约翰提出疑问,为什么两人都会独独钟情蓝色?以下便是约翰的回答:“不说明什么,希德,除了你脑子有点偏执。我也像你一样偏执。我们不是写书的吗?像我们这种人能不偏执吗?”(读到这里,我隐隐感觉到了整个故事潜藏的发展轨迹。约翰的回答毫无疑问是一种暗示。既是约翰的暗示,也是希德尼的暗示,同样它也是奥斯特的暗示。)约翰的健康问题令希德尼的妻子格蕾丝情绪反常。她在回家路上默默流泪。当然希德尼认为既然格蕾丝已经把约翰认定为“最喜爱的叔叔”,那么她的反常也无可厚非。但是接下来妻子的不安情绪却愈演愈烈,原因是她怀孕了,她不想留下肚里的孩子。甚至,内心矛盾重重的她突然玩起失踪,好在回来后,格蕾丝已经改变主意,她告诉希德尼愿意生下这个孩子。一切归于平静。但是约翰吸毒的儿子有一天晚上毫无预兆地出现在希德尼家,与格蕾丝发生争执并殴打后者,致使格蕾丝重伤并流产。而就在冲突发生前几个小时,希德尼撕毁蓝色笔记本,约翰死在家中。现实世界终于令希德尼平静下来。他高兴因为自己还是活着的一个生命。故事之二:关于虚构。《马尔他之鹰》第七章里弗利特克拉夫特的片段。(约翰告诉希德尼,只需稍加发挥,完全可以根据这个题材做出一篇像样的小说来。)故事说,弗利特克拉夫特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丈夫、父亲和成功的商人。但是有一天他正路过工地,一根横梁从天而降,差点要了他的性命。于是,习惯于稳妥生活的弗利特克拉夫特仿佛被哲人当头拍了一掌,突然悟出一个道理:“这个世界被偶然主宰。随机事件潜行在每个人生活的每一天,生命可能随时被剥夺,毫无理由。”既然生命如此毫无意义不堪一击,弗利特克拉夫特决定“以毒攻毒”,用异想天开的手段亲手碾碎自己的生活:他没有跟家人道别,没有去银行取钱,只是“直接从餐桌边站起来,走向另一个城市,从头活过”。故事之三:关于虚构。希德尼写在蓝色笔记本上的尼克.葆恩的故事。一个三十五六岁的男人,一家大型出版社的编辑,开始厌倦工作和婚姻。由于工作原因,他结识了已故小说家西尔维娅.马克斯威尔的孙女,后者为尼克.葆恩送来祖母失传多年的小说底稿,而一面之交竟让尼克.葆恩无可救药地爱上对方。正当尼克.葆恩犹豫不安的时候,弗利特克拉夫特式的遭遇降临到他头上。那天晚上,葆恩离家准备去街角的邮箱寄一封信,狂风把巨大的石质兽头从十一层高的公寓檐口吹落下来,“擦过他的右臂,撞脱了他手里的公文包,在人行道上砸得粉碎”。于是,葆恩开始弗利特克拉夫特式的思想,他认为自己原本应该死了,但是他却幸运地活了下来。那么,他觉得自己应该毫无愧疚地成为与过去完全决裂的另一个。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是:葆恩立刻打车赶往机场,买了单程机票飞向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开始完全陌生的生活,最后被困在一个地窖里——他认为一定是上帝在考验自己能不能沉着面对厄运。故事之四:关于虚构。同时也关于将来。希德尼小说中的已故小说家西尔维娅.马克斯威尔失传作品《神谕之夜》里的情节。一名在世界大战中炸瞎眼睛的英军中尉勒缪尔.弗拉格拥有预知未来的天赋,于是在婚礼前夜,他看到未婚妻在不久的将来背叛自己的残酷事实。因为无法面对命中注定的痛苦,就在这一天,他用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故事之五:关于现实。约翰告诉希德尼夫妇的发生在他妻弟理查德身上的一个故事。理查德在车库的纸箱内发现旧的三维视镜和三十年前制成的幻灯片。借助于两者,理查德重新见到死去的父亲母亲和姐姐。后者在照片里恢复生命的活力,是的,三十年前的生命。于是,理查德抵挡不住与失去的人重逢的诱惑,每天都要抽出一点时间去和幽灵们相会,但是,很不幸,三维视镜后来发生故障,他再也见不到“活着’的父亲母亲和姐姐了。他求助约翰,希望后者可以有办法修好自己的三维视镜。但是当约翰终于找到一家修理店,理查德却改变了主意。他说“过去已经过去,无论我对着照片看多久,过去也不能再回来了”。故事之六:关于虚构。同时关于过去现在和将来。希德尼为了五千美元而写的一个剧本《时间机器》。讲了一个来自过去的男人和一个来自未来的女人,他们通过时间隧道相会在1963年11月20日。而后两人联手阻止历史上有名的22日肯尼迪枪杀事件却未果。于是,他们毁坏时空穿梭机,抛弃各自的过去,留在太阳升起的1963年,开始新的生活。故事之七:关于现实。也许是虚构,即希德尼一直以来的猜测,也是他的一块心病,后来被写进蓝色笔记本。原来格蕾丝和约翰一直保持着隐蔽的情人关系。格蕾丝之所以为怀孕苦恼,因为她搞不清肚里的生命究竟属于约翰还是希德尼。她同时爱着两个男人。尽管奥斯特从未提及希德尼的怀疑,但是毫无疑问,后者与妓女的苟且偷欢,正说明他内心痛苦的渴望,即找到一种道德清洁度上的平衡。不管一切是他的臆想还是真实。最后,笔记本撕毁。约翰死了。妻子躺在病床上。希德尼感到从未有过的幸福的宁静。因为心魔终于被消灭。珍惜现在才是最重要的。当然,即使是迷宫,它也总会存在一个出口,只是这个出口隐藏在迷幻深处,轻易不会被人发现而已。《神谕之夜》的出口就是,过去和将来都不是生活的一部分,现在才是。坚强面对现在,才是我们最需要做的。希德尼体会到结结实实的存在感后忍不住掩面而泣,因为在如此动荡不定,充满偶然因素的生命历程里,能体会到有力的存在,“那是一种幸福,超越慰藉,超越痛苦,超越世上一切美和丑”。

人物虚构作家,作家虚构人物

作家因在纸品宫殿觅得一本产自来自葡萄牙的蓝色笔记本,迸发出久违的灵感,奋笔疾书。我也因为一本蓝色的封面,开启了阅读之旅,坠入看不见的深海……曾经读过村上春树的舞舞舞,主角环顾四周,发现身边熟悉的人物渐渐离去之时,第一意识就是打电话问候最初在宾馆邂逅的女侍员,并于结尾拥入怀中,共迎晨光,顿觉这个世界还是存在的,依旧美好。而本书也在最后末页,希德尼看着死去的约翰的遗体,听到约翰儿子惨死的消息,再回望在身边的妻子,也觉得这一切是幸福的。这两种其实有共通之处,抓住眼前所看到,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套中套的写作手法经常会在日系推理作品中看到,但此书更显示出奥斯特的技巧的成熟,驾驭着好几条线路,充分使人物形象丰满,每条线有条不絮的进行,最终汇成一处,读来颇觉顺畅。作家在书中构建种种属于自己的意象,建立一个虚构的舞台,虚幻的世界又通往无比真实的现实,从书中的人物的灵魂往往能找到现实生活的真实人物的附身,通过精心又漫不经心的偶然彼此链接,彼此交叉,对白设计,情节设定会从书中走到生活中。虚构的故事能够预测现实的发展,那意味着破坏的开始。弗拉格具备了预测未来的能力,预测到情人的背叛,就将刀刺进自己的胸膛。而过去又象征什么,理查德看到昔日生日的照片,沉溺于过去,无法忘怀,无法抽离。过去深陷其中,未来深恐担忧,未来与过去相遇,相互厮杀,并不能互相证明。虚构的故事里,保恩由于生活的压迫困进了一个密室,再也走不出去,而故事在这里戛然而止。面对生活压迫,若想逃,究竟能逃往何处,即使中国也是乌托邦,没有任何救命稻草,所以无处可逃,只有面对现实,正视现在,才能立足于现实,看到现在。

在这最好的也是最坏的时代——呆着

这也许是我用最短时间读完的一本小说,虽然抻了有一周的时间,但真正读这本书的时间只有两天而已。买它是一个偶然,因为要去上海,无聊无伴的长途旅行,虽然说不是第一次了,却忍不住在当当上买了两本书,又是一个神奇的第一次,而决定买它也仅仅是看了自己的豆瓣,想读的书,我甚至都不记得当时是什么语句攫住了我的视线,也不记得这本书主要内容,而且在豆瓣上看过这本书的人也不多,二百,也许吧。现在想来,这其中也像是融入了“神谕”的意味。第一眼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被装帧吸引了,用菜菜的话说,书皮像牛仔裤的样子——颜色、质感,都像。看故事简介的时候觉得像是一本悬疑书,于是傻傻地笑了笑,因为觉得自己从来也不会花钱去买一本悬疑小说,那是爆米花——看看就行,没有买的必要。可读着读着就被吸引了,开始是那个神秘的蓝色笔记本,后来是主人公希德尼笔下主人公葆恩的命运(听起来有点绕,因为小说的主人公也是一个小说作家)。可看到最后才发现,这两个所谓的悬念都无疾而终。那个倒霉的葆恩直到故事结束的时候仍然被丢在那个密室里,无人解救;而那个蓝色笔记本也只是帮助可怜的希德尼把一条条纵横交错的线索连接起来的工具而已。可我却没有看完《巴别塔之犬》时的愤怒,同样是没有等到破解的悬念,但却少了故弄玄虚和人工斧凿。作者奥斯特像一个玩杂耍的高手,三个故事就这样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没有混乱,只有划出的一道道美丽的弧线。三个看似不相关的故事却在相互映衬,相互促进着故事的发展。葆恩也像西尔维娅笔下的盲人一样预见,或者更准确的说是总结出了妻子的不忠,然而他没像莱恩一样选择逃离,选择第二种人生,因为他知道莱恩的结局——走到哪里都是一个新的困局。选择接受而不是逃避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所以在知道所有的一切后,他“向医院走去,去看格蕾斯”。如果我是作者,我会把最后一句改为“去看我的隔蕾斯”。这样看上去也许更有感情色彩。如果说我对这本书有什么没读懂的地方,也许就是那个中国人张生了。前面的情节可以理解,可到后面他的出线,包括希德尼的下半身出轨,都让人摸不到头脑。这让我觉得作者像足球场上的裁判,在判给一个队点球后,一定要在某个地方找回来,给另一个队也来个点球什么的。还好虽然不理解,但作者确实写的很精彩,尤其是关于中国文革的那一段,跟我采访时老师说的一模一样。不由得佩服起作者来。现在,我似乎也可以轻而易举预见自己的未来,可我应该怎样呢,接受生活的安排,还是去找所谓的另一片天空,无所谓了,走到哪里都躲不过命运的捉弄,收拾一下那些因为过度劳动而走向死亡的脑细胞,在这最好的也是最坏的时代——呆着。

Disappointed

带着非常好的期待去看,结论是过誉了。故事中套故事再套故事,三层,加上以作者口吻给的长篇大论评注,作为潜层叙述的背景,再加上约翰口中的一些轶事和小说情节,张生、非洲公主、那个吸毒的儿子雅各布,构成了这个略显复杂却含义不多的综合故事。如果说叙事方法有些吸引人的话,我并不认为此书做到了极至,所以并没有那么能够吸引我。如果说那个关于诗人杀死自己女儿的故事、马耳他之鹰情节的衍生所隐含的意义确实令人激动的话,我觉得一定存在其它方式能将它写得让人真正激动彻底颤栗,但此书力度不够。如果说尼克被锁在屋里无法解脱暗示主人公自身身陷困局的话——这有什么稀奇吗?本以为这本书会很好,一气读完,有点失望。

【新书过目】一套拙劣的俄罗斯套娃

读书是一桩私事,既然是私事,只与自己有关,与他人无碍,那么,一本书是好是坏全凭个人的观感了。即使是把一本看过的烂书骂得体无完肤,那也是各家橱窗下低声地数落,过客听到听不到,在意不在意,与批书者就了无关系了。好了,言归正传,说一说,保罗·奥斯特的这本《神谕之夜》吧。保罗是个阴险狡诈的家伙,这点,我已经在《纪影书》中充分地领教过了,他的叙事天分实在是令人大上其当,误把书中岁月当手中沙。当然,这一次,我不想在提保罗的狡猾了,否则,即使我辩得再入理,也难保世人不把我当成落败下一丝对于追回体面的尝试。“我”又出场了,这一次的角色是作家,刚刚从重病中恢复过来的几年没有写作的作家。“我”的角色,是保罗施放的“真实”效果的最佳迷魂弹,瞧瞧,刚刚经历过阅读体验的读书人已经淡然忘记了书中“我”的姓名。“我”在街边的“纸品宫殿”看到了蓝色的葡萄牙笔记本,买了下来,蓝色的笔记本让“我”重拾写作的欲望,于是,那天星期六,“我”打开笔记本的第一页,写下了出版社的编辑尼克·葆恩的故事,而发生在尼克·葆恩身上的事,又结合进去一部小说手稿《神谕之夜》。这就是保罗的能耐,情节与情节之间就像是一个个迷宫,让你陡然在其中转着圈子,或者说,故事套着故事,书外套着书内,一个故事又隐含着另一个故事。就像是俄罗斯套娃,表情纯朴衣着俄罗斯服饰的木娃娃一个套着一个,打开最外层的套娃,赫然发现里面还有一个同样外观的套娃,可是再打开,还有一个......只不过,它们的规格一个比一个小。保罗玩的就是这一招,难道他是俄罗斯套娃的忠实拥护者?尼克·葆恩幸运地没有被兽头砸中,但是,他以为自己已经死过了,所以要远离现有的生活,现有的一切,于是,他坐着飞机失踪了.....葆恩的故事,开始与“我”的故事并列缓慢地进行。这已经是书外执笔的,故作思维严谨的奥斯特惯用的伎俩了。只不过,这一次他给他的套娃用了三层的保护色——多了葆恩手中的小说《神谕之夜》。但对,第三层的套娃,在我看来,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的,它更像是剧中舞台上一个毫不起眼的配角。而在保罗·奥斯特以往作品中的与“我”相匹敌的角色呢?这一次,保罗也让他很快地无疾而终,莫名其妙地把自己锁在了地下室的小屋中,从那以后,这个角色再也没有发挥出什么能量。可是,我倒有了一种揣测,将葆恩逼入绝境,是死是活都无从知道,这是不是真正的写作者——保罗·奥斯特自己陷入了写作的绝境,他把笔下的葆恩腰折了,如同我几次的写作经历,写着写着,能量就消失了,不见了,不忍丢下,只好任由它呆在那里风吹雨淋。所以,保罗这一次制作套娃的工艺活动,是失败的,是拙劣的,不如《纪影书》,不如《纽约三部曲》,他的种种溃败在最后一章显得尤为明显,快速地给格蕾丝与约翰安下一死一伤的结局,还说,未来早就藏在蓝色的笔记本里,即使是“我”把笔记本撕毁,“字还是能杀人的”。这就像是听到了下班的铃声,可是手边的活计还没有干完,为了早些回去,于是,在听到那一声铃声后,作者匆匆地最后一圈线缝制完毕,至少让它看上去像是完整的。

意识深处的羊皮书

罗豫/文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作家原本就是在甲骨文上书写卜辞的人,数千年后,当作家旋开笔帽,让墨迹在蓝色的笔记本上自由流淌时,神谕和创作,早已辨别不清。正如《神谕之夜》的主人公希德尼的抱怨:“我说不清楚是我在用笔记本还是笔记本在用我。”不仅如此,对那些并非作家的人物,神谕也常常以一个擦肩而过的危险或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错误显现,波澜不惊的人生从此开启了一扇小说般离奇的大门。保罗•奥斯特的故事以此为题眼,而这本《神谕之夜》的封面也酷似小说中描述的蓝色笔记本。某种意义上,它给读者们,开启了一扇关于人生与命运、偶然与必然的想象之门。保罗•奥斯特的小说总是故事套着故事、主题包着主题,悬念和哲思穿插交融,喜欢思考的人读来会颇为过瘾。奥斯特喜欢让作家成为故事的主人公,借作家的写作和想象,在主线中插入多个支线故事,并不时把自己的职业感受融入其中。这一次,大病初愈的作家希德尼偶然走进中国人张生的文具店,买下了一本漂亮的蓝色笔记本,并重新开始写作。希德尼试图借此恢复正常的生活,却逐渐发现自己也像他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在一个全新的人生起点上走入困境、无计可施。奥斯特在其间穿插了多个故事:几十年前一个作家突然和情人私奔;该作家后来写了一本名为《神谕之夜》的小说,讲述了一个能预知未来的人的悲剧;一个麻木粗大的人突然长久沉浸在三维幻灯片中回忆往事;一帆风顺的中年男子从意外事件中侥幸逃脱,却获得离家出走的灵感,决定重新开始一次生活;希德尼的老朋友约翰送给希德尼一份他年轻时写的手稿,其中描写一名男子与好友之妻私奔……这些故事无不超乎常规,其中的不少离奇情节,表面上看根本无法找到原因,然而希德尼最终发现,很多故事的结局早已在当事人心中被隐隐预言到,包括他自己的未来……也就是在这样一个崇尚科学和理性、很少再相信神谕和超自然力量的时代,奥斯特重新塑造了预知未来这一主题。只不过此处的预言家已非职业占卜者,而是当事人自己:一男子双目失明后具有了预知未来的本领,却因预知自己的未婚妻终将背叛而自杀身亡。希德尼在写作一部以时空旅行为主题的剧本时,也就预言本身提出了一个关键问题:如果有时间机器,你愿意回到从前还是去往将来?希德尼意识到过去虽已成定论,仍能满足不少好奇心;将来虽刺激诱人,却蕴涵太多危险。然而以书写为业的作家们注定要扮演一个预言家的角色,即便他对此毫无察觉。老作家约翰年轻时的作品就预示他也将和好友的妻子有染。希德尼也发现,自己在蓝色笔记本上写下的故事,正是自己命运的预言……

不错的故事

偷空读完,不错的故事。只是不喜欢这类布鲁克林区的令人有些难受的结局。其实结局并不是很漂亮。悲剧性的尾巴,愈发让人感到不悦。穿插交错的故事是我的菜。叙述者自己加的脚注是个很棒的创意,把那些不是那么重要但又不能不交代的历史说得很清楚,故事也因此变得更完整。整篇故事的结构已经算是不错了。然而,和《纽约三部曲》给我的感觉一样,依然是正确的方向,然而火候不够。尽管保罗奥斯特比起当代的其他许多人来说已经是非常好了,而且我也并没有读过许多他的故事。这故事还是不够精致,还是稍显粗糙,还是有可以进一步雕琢的余地。不要嫌弃我追求完美,只是这个故事确实可以做到。既然书封上的文案提到博尔赫斯,那我就不得不去比对一下。这故事可以更完美,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不多不少的内容充斥成一篇略有分量的长篇,加上呼应着故事内容的装帧设计,吸引着在书架上扫视而过的种种目光。P.S. 最后是为自己记下来:为什么是保罗奥斯特的《神谕之夜》?拜托,我已经被逻辑学整得够惨,暂时不想碰劳伦斯布洛克了...

匠气十足

知道这本《神喻之夜》的时间挺长的了,当时很喜欢这个名字,看了故事介绍,感觉一定是一部带有奇幻色彩的小说,于是就更感兴趣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找来一读。如今终于读过了,怎么说呢?其实很难说清楚。那感觉就像是小说里的故事,总有一点神秘感,让你觉得你是明白了些什么,可是真要让你说个明白,又不知该怎么开口了。小说是一个关于作家的故事。这样的作家故事其实总能让我感兴趣,就像我最近在读的《基因的秘密》,也是一个关于作家的故事。我心里很清楚,爱读关于作家的故事,是缘于我对这个职业的向往与仰慕,也许我可以对着某一个作家的作品大加批评,可是谁又能说得清这里面有没有嫉妒的成分呢?书的后面有一段“译者笔记”,感觉像是一个译者后记之类的东西。在里面,译者对于本书大加称赞,极尽颂扬之能事,感觉本书似乎已经具备了成为传世经典的资格,可真是这样吗?也许评论这个东西太具有个人性了,个人的喜好往往对一部作品的评价产生巨大的影响。一百个人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也许就是这样。小说是一部很不错的小说,但我觉得它并没有“译者笔记”里讲的那样好。保罗•奥斯特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小说中情节套情节,故事套故事。细节、悬念、情节、前后呼应,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十分到位。让我感觉这是一部经过作者很仔细很仔细雕琢过的作品。很细致,很周全,甚至可以说有些完美了。但是我总觉得有些不对,有些别扭的地方。也许就是太完美了,太像是一件被人制作出的艺术品了,让觉得不真实,缺乏某种生气,只有一种匠气。对!匠气十足。小说中的人物,感觉缺少真实感,他们似乎都是为了印证某种小说中想要表达的主题而存在的,太多的巧合,太多的突兀与转折。是,他们是由作者创造出来的人物,创作出来来为主题服务,但是那种痕迹能不能轻一点呢?能不能自然一点呢?我在读这篇小说时,总是觉得有一回在被人戏弄的感觉,书中的人物联合起来,共同保守着一个秘密,只对我保密,只等我耐性全失、不知所措时,他们好在一旁冷眼旁观。我感觉我自己是在被书中的人物阅读,而不是我阅读他们。我丧失了那种阅读小说的代入感,总觉得自己是一个外人。他们被设计得太巧妙完美了,无懈可击,我也就无法攻进他们的内部了。说实话,小说中的主题有些压抑,讨论的是人们很感兴趣的事情,那就是我们的命运和未来,我们的未来已经存在我们的体内。又是一个巧合,我最近读的那本《基因的秘密》讲的也是一个跟命运与未来相类似的故事。命运和未来这样的问题,我们讨论得明白吗?当然,也许正是我们讲不明白的话题,我们才会始终保有兴趣,始终愿意讨论不休。充满迷雾与未知的未来与命运,有太多的东西说不清楚,这也是这本书给我的感觉。作者设下的迷雾太沉重了,我总觉得无力。

俄罗斯套娃

结构很精巧,作者好像在玩游戏。一个作家在写小说,他的主人公是个编辑,拿到了一本书稿。书中套书如套娃。在书里,作家似乎是受到了蓝色笔记本的诱惑,而随着他把笔记本撕碎,似乎他的生活又回到了正轨,一切问题都解决了。小说的收束很干脆。有一点神秘主义的意思。实际上,我在书店里买下这本书,固然是因为之前已看到太多推荐,更有大半是由于这封面设计。蓝色,布面质感,正如书中所说的笔记本。刚在豆瓣论坛上看到,书里原还有两个书签,我怎么没有?可恨。

解读保罗•奥斯特

原文:http://www.bimuyu.com/blog/archives/21354229.shtml保罗•奥斯特(Paul Auster)的小说对于像我这样的读者来说非常“对胃口”。拿这本刚刚上架的中译本的《神谕之夜》(Oracle Night)来说,小说讲了一个小说作家的故事,结构盘根错节,故事里套故事然后再套故事,情节充满悬念和神秘感,前景上演的是纽约知识分子的生活画面,背景播放着带有奇幻色彩的诡异的音乐。我觉得保罗•奥斯特是一个叙事和编织故事的高手。《神谕之夜》从一开始一直到结尾都能吸引你带着迷惑和好奇心读下去,而且一路上不会让你猜到下面会发生什么;途中保罗•奥斯特给你指点一些景物,而这些景物当中有些你搞不清楚是向导为接下去的参观埋好的伏笔还是他额外的即兴发挥;在这场旅行结束之前你一直瞪大眼睛、屏住呼叫,等待疑团的破解,等待所有破碎的线索最终被拼合成一幅完整的图画;旅行结束了,你发现很多疑团仍然是疑团,很多碎片仍然是碎片,但你不觉得上当,因为途中你已经看到了很多,感觉到了很多。 我是这么阅读《神谕之夜》和其它一些保罗•奥斯特的小说的:我放任自己被作者引领,进入一个个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并仔细端详他递过来的一个个小玩意儿,但我不会去花太多心思试图破解这些小玩意儿的隐喻以及这次旅行的“意义”,我甚至怀疑作者自己是否真正清楚他想让我看明白什么;即使我搞明白他的本意(一些看似深刻的抽象词语),他的观点是否正确我说不定还要怀疑呢。我认为只要一个作者能够制造出一段难忘的阅读经验他就是高手。所以我只沉溺于文字本身带来的感受和偶尔触发的一些思考,至于文字背后埋藏着什么哲理——Who cares? (比目鱼博客:http://www.bimuyu.com/blog/)

神谕何在

前段时间发过一条状态,是说还小的时候,有次在楼底正转身准备向前迈步,“哗啦”一堆砖头擦着眉毛落在脚下,只要向前一步,必定鲜血横流,幸亏躲过楼上装修工人的毒手,不禁感慨上天的偏爱。一个友邻便在后面推荐了《神谕之夜》这本书,好奇读之。书中确实有和我遭遇相似的情节,只不过它被安排到故事主人公所写的故事中。这本书有趣在于,它至少包含三个故事,像是俄罗斯那种陶瓷娃娃,一层层剥开:故事主人公尝试创作一篇小说,小说里又介绍了另一本书的故事情节。三个故事互有隐喻,单独拎出一篇都能作为很精彩的创作题材,作者保罗•奥斯特却毫不吝啬这些奇妙的点子,毫不杂乱地分兵布将般彼此穿插,读来不禁叫绝。其实故事的主线和藏在深处的第三个故事彼此呼应:一个是用作家的头脑大致勾勒出妻子的出轨,一个是拥有预言能力的人看到深爱之人未来将背叛自己。不同的是,前一个故事男人能够释怀,后一个故事却在纠结中自杀。这两种结果的驱动力都是源于爱,怎样对待爱情的态度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好了,要说到那个与我相关的故事了。故事里,男人许多事情都不顺利,偏偏在路上又险些被石块击中。他豁然省悟,认为自己得到了重生,应该去过一段新的生活,一鼓作气乘着飞机来到陌生城市,想要与过往全部抛弃。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不禁为自己不高的觉悟感到羞愧。在有惊无险发生那件事后,我内心一直觉得上天是庇护我的,不禁心怀感恩赞美世界,毫无接收到重新做人的神谕,也没有勇气抛却红尘,在气魄上输了好大一截。不过抛家舍业这么伟大的事业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好,男人慢慢陷入困境,随即迎来更大危机。作者笔下的作者把他关进一防空洞内,却无法想办法放他出来!许多行为可能都是在冲动下做出,有的被人评价勇敢,有的被人评价愚蠢,其实和最后的结果有很大关系,来判断究竟是冲动的惩罚还是冲动的奖励。越往下看这本书,心中的感受越难言明,似乎和笔下作者陷入僵局一样,既希望故事能拨云见日,又在主人公内心的纠结情绪中不可自拔,就像在众多线索中手边捏着一条看不清颜色的绳子,往外抻又抻不出来的难受。但保罗既然将本书冠以神谕的名字,不妨思考这神谕究竟指什么。联想多个故事里每个主人公不同的遭遇,或许更多是告诫不要盲目倾听内心声音,一时冲动的决定未必就是神灵显圣,宽恕的意义远比自杀与离家的举动要深远。神谕大概是真正存在的,只不过需要自我鉴别,哪些才是真正上天暗示,哪些只是自我的麻醉?

故事里的故事

刚开始看的时候会以为蓝色的笔记本是整本书的引导线,看完以后发现蓝色笔记本是一个过渡.是约翰现实与幻想的转换.故事里个诡异与飘渺的情节吸引着人,一个个虚构的场景,让人置身与内,似乎一切都是精心设计.最另人思考的是尼克的结局,若约翰未把笔记本撕毁,那将会是一个怎样的结局,也许每一个故事的本身就是一个没有结局的答案.尼克就是约翰,约翰就是尼克.把笔记本撕毁,意味着对自己的解救与释赎.故事的最后有这样的一段话"那是一种幸福,超越慰籍,超越痛苦,超越世上一切美和仇."那会是怎样的境界,或许这就是本书最好的结局.

Blue,Blues,Blur

我一直以为我偏爱没有什么情节的小说,像图森或者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最纯粹的记叙每一个细节也许更能接近一个宏伟而复杂的真相,这种小说的好处在于,当你想要复述的时候,那些倾盆而出的细节掩盖了一切描述性的语言,你所能复述的只不过是一个寂寥和干涩的梗概而已。一本无法复述的小说,就像一个梦境一样,你只有再次做同一个梦,然后在梦里面意识到自己再次经历这些细枝末节。原因是,这类小说说的命题分布在每一个字眼里面(“每一个独立部分都与其余特质相吻合”P43),而那个命题如果在某个无关痛痒的场合说出来就会显得无趣而且无聊。按照保罗.奥斯特的分类方法,这类小说可以归之为“蓝队”。除非你能找到另外一种全息语言,只有用另外一种方式才能使这类小说的描述变成可能,才能准确的讲出这类小说的“淡淡的、清晰的哀愁”(P69)。在看奥斯特的《神谕之夜》的时候我意识到,奥斯特并不是蓝队中的蓝队,他只是蓝队的秘密队员。他使自己潜伏在安全的红色队伍里面,用一个奇妙的故事伪装成其他队员。这使他的小说像万花筒一样,将单色的白光通过分解和组合,便成了每个人眼里的色彩和图案,让人迷惑于结构、故事和其他无关紧要的线索,以致执着的需要一个合理的结局。《神谕之夜》的结构性比《纽约三部曲》里面几篇早期作品的更强。像一幅M.C.埃舍尔的画作一样,被扭曲的平面形成了一个幽闭的空间,却让人无端产生破碎的错觉。1.虚构的私奔的女作家写的一本叫《神谕之夜》的小说;2.虚构的做为“我”的替身存在的尼克携带这那本小说出走;3.专卖等待人书写的笔记本的纸品老板;4.总是作为注释出现的背景交待,构成了这部小说的四面平面镜,互相映衬着彼此的内容,互相作为彼此的镜像出现,稍微换一个角度就会看到小说里面的情节在过渡中呈现出另外的样子。就像你在一间镜房里面,可以同时看到自己的每一面,可以看到渐渐趋远的自己一样。虚构的收集所有电话号码的司机说起与特劳斯的交情,看到这里的时候就像找到M.C.埃舍尔画作上那个接合点一样,像一个等待你误入歧途的必经的岔路口。尽管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已经大约知道了后面的事情:在《闭锁的房间》里面也有相似的安排,就像《寻羊历险记》里面的“羊男”一样作为故事潜在的线索推进着故事情节,最后的结局也相仿,人无法摆脱过去和偶然,暗线里面的主角带走主人公的“暗”和“污点”,剩下令人释怀的包容和理解,谦和与宽容。正如波兰哲学家莱.柯拉柯夫斯基所说“剥夺了过去就等于死亡,沉湎于过去也等于死亡,所以只有一个解决办法:负担过去,同时又假装过去不成立”。有趣的是,《神谕之夜》的主角希德尼也是波兰人。只不过奥斯特在《神谕之夜》里面安排了更多的故事,正如放在万花筒里面的彩色玻璃:1.虚构的私奔的女作家西尔维亚:格蕾丝(离开了特劳斯);2.受伤后得到预知力预见了自己妻子将要出轨的中尉:希德尼;3.在故事中编辑这个《神谕之夜》的尼克:希德尼(被潜在的预感击中后选择了与中尉不同道路的希德尼);4.希德尼的中国历险记、死婴、特劳斯的死和歉疚、格蕾丝的梦境与尼克最后的结局提示着希德尼摆脱困境的出路:怀疑和猜测、违背道德的放纵、懦弱的逃离都无法使人摆脱过去的经历,如果要活下去,人注定要永远背负着、否定着过去。每一个故事都在作为主体框架的四面镜子里面呈现出巧妙的色彩和影像,摇一摇又有新的花纹和图案出现。奥特斯找到了一种精妙的方式述说了“蓝队”敏感、忧伤、带着瘢痕的精神内核,成功地使人沉迷在万花筒的斑斓图案中。《神谕之夜》明显比《纽约三部曲》更具叙事技巧,让这个故事更为丰满和紧张,阅读起来更为畅快淋漓。而且在《神谕之夜》里面还看到了几个我喜欢的作家和作品,比如《小王子》(P15)、克尔凯郭尔等。可我还是更偏爱《纽约三部曲》里面的《幽灵》。现实和真相的压迫和暴戾隐藏在这些故事里,像是尼克最终困身其内的“闭锁的房间”。其实我一直在想,在有辨色力缺陷的人看来,万花筒,只是几块平面镜、有色玻璃和光组合成的一个乏味的工具而已。原来世界的真相不过如此。

保罗很诚实也很自然

没有特别极端的东西,你会看到自然的,神秘的舒缓.但这种舒适在作者强有力的笔下面起了化学反应,变成了你现在看到的------一本精彩的小说.别有废话或者虚情假意的东西,让诚实先充满你的文字.这样的文字,奥斯特告诉我们,不管你有没有性爱经验,都会先让你是个床战高手.至少你会让你的读者会然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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