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契诺之歌》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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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7
ISBN:9787532742332
作者:[德]赫尔曼·黑塞
页数:253页

乡野文明

黑塞在《堤契诺之歌——散文、诗与画》(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窦维仪译)一书中,在第一篇(写于1931年)里如是描述自己的生活:“这幢美丽的房子对我意义深远。就某方面而言,这是我曾拥有或曾住过的房子里,最美丽,最与众不同的。当然,房子并不属于我,整栋大房子里,我只租下其中四房的小公寓,我不再是房子的主人或一家之主,不再拥有房子、孩子及仆人,不必寻找狗或整理花园;现在,我是个一贫如洗的小文人,一个衣衫褴褛、神秘兮兮的陌生人,以牛奶、米、意大利面维生,秋天在林子里捡栗子当晚餐,老西装穿得磨出了边。然而,我的实验成功了。虽然这几年来,日子并不好过,但这段时光是美好的、丰富的。仿佛从多年梦魇里醒来一般,我尽情享受自由、空气、阳光、寂寞,以及创作。”这段话像鸟儿一样,轻盈无比。透着对读者的信任,给予读者的自由,仿佛宣告,将呈现作者心底澄静世界,原原本本。文字里浸满因孑然一身和清澈孤独予人的诱惑:除了代表自己,不再扮演任何身份;褪去作为社会人的外套,穿戴起自然界任一生物皆有的个体的神秘。以一所房子作为生活、创作灵感、生发想象的土壤的文人,常能见到,譬如叶芝的巴里利方堡,莫里斯的红屋,甚至也许算得上柯布生命晚期的马丁岬斗室。这是乡野里,个体楔入泥土的点。在瑞士的堤契诺,黑塞租下的这所美丽房子,对他而言也许意味着栖息的巢穴,意味着收纳梦的坚固堡垒,意味着触碰自然的自己的手指。在一战前后辗转的经历,促使黑塞的生命疾速转向。一战期间,他曾迅速从志愿军变为反战者,寻找和维护他心目中的德国;成立“战俘辅导中心,自行编辑、发行慈善杂志”。直至这折磨人的奋斗毁了他的个人生活。1919年,黑塞来到堤契诺,主动选择了乡间,选择了孤独,选择了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而堤契诺也慢慢给予了黑塞治疗与营养,给予使他能够如同一棵树般生长扎根的土壤。这本散文集记录着黑塞实践乡间生活的体验,时间跨度从1919年到1955年。文字里每每将文明与乡野做着比较。我疑惑在乡间的隐居者,仍屡屡被文明社会的余波惊扰且忧虑。也许这正是诗人必有的敏感,和永远浇不透的块垒吧。黑塞生于1877年,比叶芝晚生12年,比柯布早生10年。叶芝钟情于艺术的神话;柯布钟情于为人类缔造未曾有过的光明;黑塞在深深介入战争的折磨之后,选择在瑞士乡间隐居,变成一棵树。而究竟什么是一个可能据以存在的点?是将自己楔入乡野,还是躲在物质洪水里佯装世界已被淹没?陶渊明是东方隐居者的典范,诗里总有着情感、时空和自然交错的场景,仍能在今日被每一个人分享和体验,而没有任何隔阂。最喜《停云》,意蕴往复不尽,“霭霭停云,蒙蒙时雨。八表同昏,平路伊阻。静寄东轩,春醪独抚。良朋悠邈,搔首延伫。…东园之树,枝条再荣。竞用新好,以怡余情。人亦有言,日月于征。安得促席,说彼平生。”陶渊明隐居,虽不是为了躲避现在的机器和物质,但目的之一也许便是为着贴近自然的神性,而自然的神性正是与彼时的文明并肩而行。正如我们的文字从诞生伊始便是为了占卜,为了与自然共处。当陶渊明在等待朋友的时候,窗外正是“八表同昏,平路成江”,也许案上正是读《山海经》后挥毫写就的诗稿。如果不是将自己楔入乡野之中,便是尝试寻找乡野里更为精致的文明,使其同存于生活理想的图景。我们于今日,也依着这条小径去寻觅,或许也会有一个不坏的答案。

休憩之书

《堤契诺之歌》,赫尔曼.黑塞的隐逸之作,秋天之作,清凉之作。1914年,一战爆发,数以万计的人,在战争机器的碾压之下丧命,黑塞本人当然是反战的,可是他的和平呼声,在以爱国之名而行的侵略战争中,无疑非常的不合时宜。他被质疑,被唾骂,被疏离。为了避战祸,还有压顶的人文灾难,他跑到小镇堤契挪,过起了田园生活。一个反站的德国人,躲开同胞的敌视,卸掉父亲和丈夫的名号,远离喧哗躁热的名利纷争,杜绝交际,隐居山林,坐看繁花,漫步小径,在石头碉堡里喝杯农家自酿的葡萄酒,停步倾听教堂弥撒的钟声悠扬,用半天时间观察蝴蝶与蛇,速写堤契诺的古老浓庄,紫色的暮霭,金绿的桑树,日落时碟翅般斑斓的山谷,沽蓝色的澄净湖泊。在旭日初暖的森林里,散个小小的步,游个泳,顺便捡拾一些小小的落地的栗子,采集一些野蘑菇,塞进裤子口袋里,回去烤了做晚饭吃。甜醉的夏日之后,秋雾初弥,微微的寒意中,他可以用一上午的时间,去观察一朵云彩的变化,用一个小时的时间去调颜色,画底稿,把它落笔成画。再用几千字将它细细描摹。我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下去,没有一点阅读疲劳。却好象是在做精神瑜珈。天边飘过一朵慢吞吞的云,它变成一朵花,变成一匹马,最后这些温暖潮湿的云团,全部汇成雨滴,落在欧洲大地上,最后奔腾入海。他写夏天去森林野足,一进林区,就是扑面而来的暖香,那是被晒暖的树木的清芬,进入腹地,浓荫蔽日,这时,树林的呼吸是又绿又凉的……我喜欢他这些纤细入微的工笔文字。这是一颗安静清凉的心,才会有的观察象素。黑塞本身是诗人,画家,氤氲诗情,浓稠的画意,自然美化了文字的意境。但更重要的是,他比我前两天看的怀特,更有情绪渗透力。好的作家都是高妙的舞者,你跟着他的文字舞步走下去,他的每个手势,都让你松弛。让你进入他的氛围。一本休憩之书,黑塞彼时人到中年,已经进入了生命的秋天,热情降温,对抗性的情绪也凋落了,只想韬光养晦,把所有的精力都节省下来,内向的营养自己。他抵触工业文明对田园生活的毒化与污染,他鄙夷那些没有忧国意识,自行享乐的暴发户。但也止于轻讽而已。“是的,鹅肝酱很好吃,但是你们的享受,都是这样的肤浅可笑短暂,与我为伴的事物好多了”,哈哈,虽然穷的穿补丁裤子,黑塞的傲骨可是不减分毫。黑塞喜欢自诩为一个流浪者,哈哈,流浪最迷人的地方,是它位于两点之间,永不抵达。黑塞总是徘徊在两个理念之中。黑塞看见了一个漂亮姑娘,啊,他心动,他情动,但他绝对不行动。他渴望家园的温暖,想置地买房定居,又怕失去孤独的自由 。他没有稳定工作,没有固定的阵营,没有某一流派的堡垒可供他栖居,去躲避污蔑和中伤。在国籍上(他被纳粹开除了国籍,因为反战的缘故,这个我不太能确定,是他啊还是雷马克,亦或他们俩?盼博学者告之),在精神上,在地域上,他都是个流浪者。他最喜欢爱兴多夫的一首诗:“匆匆,安详时分瞬间即至 我也将随之休憩,头上 美丽、孤寂的森林簌簌作响 即使在此地,我仍是陌生的异乡人”也只有一个注定要离去的异乡人,对让自己疲倦的双足,漂泊的心短时休憩的地方,用了恋恋回眸的视角,才能把堤契诺这个“他乡”写的这么美吧。(其实他后来还是在瑞士定居了,不过此书中的文章,很多都是17到31年间的,那时的心绪,还是流离的吧)

失落的田园

黑塞在堤契诺过着隐士般的生活,他与老树、山岩为挚友,沉浸在田园风光中,孜孜不倦地进行创作,他的这本《堤契诺之歌》如田园牧歌般清丽脱俗,像一泓清泉缓缓流过人的心灵,让人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宁静和清新。他企图超越理性,以浪漫主义的心态,将堤契诺营造成为一个理想的乐园,他赞颂那里的一草一木,赞颂那里的春夏秋冬。堤契诺收容了想黑塞这样的流浪者,给他了灵感,在那里作者借创作来舒缓痛苦,那里成为他的第二故乡,更是心灵的归宿。热爱文学的人,总是能抛却人世间的种种烦恼,潜心阅读,或是潜心创作,黑塞正是这样。在堤契诺的居住条件是简陋的,但他却能很好地把自己的新安顿下来,在遭遇了重大挫折,经过了苦苦思索,黑塞在堤契诺获得了重生。那里的山隘是一片净土,尚未被人入侵,黑塞在那里小憩,使自己的呼吸与自然相应和,那里有湛蓝的的湖水,也有浓郁的芳香,使他更深刻、更内敛、更具独特的眼光。孤石断崖是他内心的写照,有一种孤独感,有一种追寻力。在堤契诺的山村里,黑塞开始了他热爱的流浪生涯,他随意地游弋着,捕捉着美丽的景色,捕捉着心灵的瞬间,爱情无法实现,他便把那种情感投注于山川湖泊,融化于自然,形成于博爱。人不可以选择生活,但可以选择生活方式,黑塞选择了诗意的栖居我躺在天空和湖水的尽头,听风吹白杨树的歌声,潇洒而又惬意。作者再度来到着遥远的异乡,却有重返故乡之感,大概是由于堤契诺与他的心灵更加契合吧。诗人的内心是矛盾的,它既渴望安定的家,又渴望漂泊,也许堤契诺最适合他,这里既有独特的风景,又有独特的安宁,既可以满足他游玩的的心,又可以给他以家的温馨。诗人认定人生中曲折迂回的路才是自己的归宿,在这条路上,他只有不悔。春天的堤契诺在诗人心中是纯真的,他仿佛能听到绽开的花朵向他呼唤,阳光也是温和的,萌发的一切让他感受到了轻松和释然。人生苦短,诗人曾经想在那里找个小庄园,定居下来,做做农活,闲适地生活,我们经常把生命变得复杂,却忘记了简单才是生命的本真。诗人热爱田园,每一寸土,每一寸呼吸,都让他沉醉,都让他沉迷。诗人喜欢漫步在小径,这是一种情调,总让他沉浸于小径深处优美的风景——玫瑰、芦苇、和小舟,如同他自己的心路,乘着小舟,穿过芦苇去寻找玫瑰,那一瓣心香已早在心中。小径引领他进入的是另一个时空,没有污染,只有静谧。提契诺的夏天有明朗的轮廓,诗人便用语言把他勾勒出来,他让作者的心燃烧,脉搏热烈地跳动,作者把创作的欲望比作是瘦马,不辞辛劳,直到精疲力竭。在夏季,作者先潜到清凉的湖水里,然后再到炙热的沙滩上烤干,反复多次,来感受生命的痛苦和刺激,激情与低潮。堤契诺的秋季是静美的,历尽沧桑,方见绮丽。诗人绽开的花,却结出苦涩的果,但他依然用微笑来面对风雨。生命之秋,爱与思念,成为永无止息的艺术之源。堤契诺的冬季,树叶落尽,更为辽阔,更为优雅,诗人正是在这美丽的四季轮回中感受到了生命的轮回。堤契诺的教堂隐藏在山林深处,是艺术、文学、学术的圣地,黑塞的心在那里得到了净化,尽管他只是个异教徒。漫步在暮色中,诗人与自己的心灵更加贴近了,他感觉到人世的丰饶,如此具有吸引力。在暮色里,他看到一对情侣,黑塞精辟地指出——“友情成为爱情,爱情又成为命运。”诗人喜欢与云共处,看云卷云舒,沉浸于这种充满童稚的游戏,颇有王维“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隐逸情怀“。他用画笔留下稍纵即逝的风景,无论是姹紫嫣红,还是风月无边,用精神来治愈肉体的痛苦。然而现在的堤契诺正被现代文明所侵蚀,金钱将战胜道德,理性经济将战胜田园之乐。黑塞崇尚古文明,因此对这样的变化会感到失落和伤感,他的悲观主义让他想捍卫这一片净土,但是力量太微弱。人们沉浸于他们建立的现代文明中,那是一种野蛮和掠夺,淳朴的自然正在被人类异化,也许有一天,堤契诺的自然风景将不复存在,留下来的将是人类文明所制造的垃圾。也许堤契诺的美丽景色只能在黑塞的《堤契诺之歌》里得以保留,这一片珍贵的“桃花源”也只能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成为失落的田园。

把温柔的思想和美丽的心灵融入自然

拜读完全书,在合上封面的一刹那,我有一种真实而又奇妙的感觉——我感觉到我是正在把一处真实的风景合了起来;是把瑞士小城堤契诺春夏秋冬的阳光,那一汪明亮的湖水和那些宛转悠扬的鸟啼声合了起来;是把黑塞纯净积极的思想和美丽的心灵合进了书里。永远的贮藏。 闭上眼,深吸一口气,我仿佛呼吸到了遥远的阿尔卑斯山南麓带着金合欢芳香,带着炊烟,带着火红的栗树林沙沙作响的声音的空气。满足地睁开了双眼,凝视着书的封面,看着晚年黑塞的肖像,侧耳聆听——我的确听到了黑塞印刻在堤契诺的村头小径上,森林深处的小教堂门前,还有那静卧在栗林里的石窖小酒馆旁的脚步声。如此稳重,如此轻盈,又如此的蕴含着对大自然的温柔。再次闭上双眼,我的心灵深处仿佛望见了黑塞远去的身影,去往那火红的栗树林,去往那描绘着少男少女轻盈舞蹈的石窖小酒馆。 我也想看到那只只会出现的堤契诺的不知名的鸟。轻盈地振翅,就会洒下来自远古的阳光与智慧;那空灵悠远的啼声,仿佛是来自伊甸园的风笛。它净化了一切,美化了一切。再也不会出现了吗?是的,因为它跟黑塞一道,已离世人远去。它和他实为一体,它是黑塞思想和心灵的物化。轻盈地飞舞在不为人知的理想世界里,在那儿只会有欢愉和满足陪伴。

精神至上悲观主义者

无论是在哪个时代,黑塞都属异类。他固执地在堤契诺追寻诗与画的美好,面对着那些号称健康的乐观者的不遗余力的取笑、责备或惋惜。因为正如他自己所言,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精神至上悲观主义者。

赞歌与挽歌

如果不是为了表示对黑塞和其作品的热爱,同时满足一下自己可怜的虚荣心以及排解一下生活的寂寞,我是不会写这么一篇不三不四的烂文发到这的。大胆地说,像吾等浅薄之人若想假借学者般的语气,妄图在黑塞作品里谈论是非与价值观念,都是一种不可救药的装B行为.......有人说过黑塞是先知式的作家,因为他道出了我们的心声,唤醒了我们原本处在混沌之中的某些意识。不过,尽管有年代上的差异以及身份上的差异,但我宁愿自命地把黑塞当成是一位知己。因为他和我一样看得到,即使闭上眼睛之后的黑暗之中,也会有金色的光辉和红色的梦幻。会和我一样想到计划在某个生日的那天,不管届时世界如何运转,都会毫不客气地用剃刀割破自己的喉管。会和我一样站在死亡边缘时吓倒,用诸多的“责任”、“信仰”、“意义”来搪塞自己,虽然心中明知自己只是因为惧怕死亡。会和我一样意识到,活着不是为了坚守什么信仰,不是为了履行什么职责,不是为了去实现什么主义,只因心中的良知告诉我们要毅然决然地活下去。黑塞的作品有太多值得迷恋的地方。《在轮下》让我们无法忘记那个黑色的六月,茫然又无助的在所谓进步的车轮下等待命运的审判。《荒原狼》又让我们的困惑、癫狂、和恐惧无限地放大,领悟到灵魂的分裂不是单纯的黑白对立,而是无数的对立,最后又明白只有“绞刑架下的幽默”才是唯一的出路。《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设想了爱与救赎的可能,内在之路的存在。而《玻璃球游戏》,它让我想起了海德格尔的一句话:世界是我最初和最后的爱.......不过这本《堤契诺之歌》,我读的很吃力,并非怀疑它的艺术水平,只是很遗憾,我已经无福消受了。那些明媚,那些灿烂,那些质朴,玫瑰色的湖光,桀骜的山毛榉,所有自然的魔力,都离我太遥远了,而我的想象力已是江河日下,一去不返了。满目之下,尽是城市的水泥森林和汹涌人群,我无能为力也无可奈何。《堤契诺之歌》是黑塞写给那片优美山区的赞歌,却怎么看都像是写给现代文明及其下民众的挽歌..."宁愿当个怪人、流浪者了却余生,也不愿牺牲心灵,当一个尽责的绅士”。我不会忘记这句话,坚信它会保佑我在这渐行渐远,越来越陌生的世界里守住自己的土地。

明亮与黯淡

黑塞的《堤契诺之歌》,俨然一幅乡村图画:尖顶小屋,静谧湖水,神秘树林,躲在绿荫深处的圣洁教堂……除了“讲述”,文字的另一个作用:着色,同样在黑塞笔下游刃有余。换种说法,无论是文字还是水彩,黑塞都称得上是调色的一把好手。他钟情的不是素雅,不是春天点点桃红的粉嫩,不是颓废,而是明艳,是夏秋季节姹紫嫣红的亮丽,是生命的激越。有他的水彩钢笔画作证。黑塞总是以鲜丽明亮的色彩填充调色板的小格——钴蓝,朱砂红,柠檬黄,藤黄,自然,那是堤契诺的色彩,是那些尖屋顶,百日草,葡萄叶,栗子林,金合欢和火烧云的颜色。堤契诺是一个小镇,位于瑞士南部。大约一九一九年,黑塞来到这里,独自在幽静山村蒙塔娜拉的卡萨.卡穆奇居住。毫无疑问,那是黑塞的世外桃源。前三年,他完全过着隐居的生活,直到一九二三年,因为房间里简陋的壁炉实在难御堤契诺严冬的寒冷,他才象候鸟一样,于每年秋末返回北方,度过漫漫冬季,次年夏天将近,他又回来,重新投入蒙塔娜拉的怀抱。所以,《堤契诺之歌》,黑塞描写最多的自然是夏天和秋天的景色。堤契诺是黑塞的避世处所,是饱受战争折磨的心灵的一方休憩地,也是他“流浪”的最终落脚点。当黑塞终于悟出艺术家本质与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合而为一只是一个永远无法抵达的梦想,他便选择逃避后者,即逃避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和一个不动产所有人的责任。流浪是逃避的方式。说到底,黑塞只是顺从内心选择了一种自己想过的生活——如果将文学创作放在第一位,那么他只能生活在文学之中。于是,甘愿家庭离散,甘愿把自己封闭于乡野斗室,即使是离群索居的清苦岁月,他照样过得恬然自得。当然,也是黑塞的性格使然——酷爱自由和宁静,不愿被世俗同化。成名后的他有一阵不断变换笔名写作,亦算是另一种方式的流浪。原因很简单,避开日益扩大的社交圈子,逃离浮躁荣光的前后簇拥,也因为自己某一天被“标签化”的忧惧。是的,在堤契诺,黑塞穿着打过补丁的衣服,啜饮农人自酿的葡萄酒,却依然用轻蔑眼光看待正在高档酒店享受鹅肝酱的暴发户。那是艺术家的自豪和清高。因为相比前者,他觉得自己拥有更为有趣和美好的东西,即每一次“瞬间”,不仅是飞逝而去的夏日“短暂而贪婪的金色羽翼”,不仅是变幻无常的如“金光闪闪的大金鱼”般的云朵,不仅是雷雨夜被狂风刮倒的南欧紫荆,也不仅是一束颜色渐渐暗淡的百日草。他拥有一条由村子直通湖畔长满欧洲越橘的小径,他拥有不求名利,隐遁山林的圣母教堂,他拥有童话小村庄似的石窖酒馆,他拥有整个堤契诺明亮的秋天……当然,还有老朋友妮娜,孤独老人最坚毅的典范,还有邻居马里奥,高贵而亲切的老一辈堤契诺人。他们是镜子,照出了黑塞的温良、坚忍、乐观、谨慎。马里奥曾经说,生活艰难,并不容易,但您看,夜晚一杯葡萄酒,周日享受欢娱及音乐,就能弥补一切了。于逆境中始终保持一份积极心态,如同于画中添一笔亮丽色彩。所以,《堤契诺之歌》自始至终都是明艳的,笑颜灿烂,澄澈透明。不禁想起费尔南多.佩索阿的《惶然录》,同样由孤独灵魂织就的一幅画,色彩却黯淡单一得多。也难怪。在堤契诺,黑塞是主动支配孤独,创造孤独的人。而在葡萄牙的里斯本,小职员费尔南多.佩索阿在孤独面前显然是被动与无奈的。他没有朋友可以拜访,没有有趣的书可读,于是,只好在租来的房间里用写作打发漫漫长夜。

平靜語言下的憂傷之心

看似美好的畫面是麻痹自己憂傷的毒藥。這本書讓我想到了柳宗元和永州八記。作者們的内心決沒有筆下的風景那麽安詳寧靜。

赫尔曼•黑塞在堤契诺

中国的文学中从来不缺少描述自然生活的文字。究其原因,古代大都是战乱或政治的缘故,文学家们被流放到远无人烟的蛮荒之地,与大自然第一次亲密接触;现代的呢,则是因为厌恶城市文明,想返回古典简朴的农业社会,所以作自我流放之举,主动拥抱自然。这种自然文学的楷模古代的当然是屈原和陶渊明,至于现代的我想来想去最佳代表还是刘亮程(代表作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和韩少功(代表作《山南水北》)。说实话,对文人描述田园自然生活的文字,我从来没有好印象,对古人尚且没有好感,更何况是现代人。以韩少功的《山南水北》为例。这位担任海南省文联主席等众多要职的著名知青作家,自称对农民有着深厚无比的感情,因此生活起来也别有风致,一年之中半年时间居住在城市,另外半年时间选择隐居乡野,过一种“你挑水来我种田”的农耕生活,《山南水北》正是这种乡村生活的点滴集结,一经出版,很受城市大众知识分子的喜爱,多夸为文字灵清自然,有山水的精气,乡野的韵味,如此等等。其实,这样的文字不能说不好,用文人的笔调说土话,文人的眼光看乡野自然,韩少功的文字算不错的了,但是不知怎地,我读之后还是颇为失望。自然,乡野,农村,在他的笔下只不过还是他远距离观照/书写的对象而已,所谓的拥抱自然,回归乡野,更多的还是一种文人故作的姿态罢了。这篇小文当然不是接着谈韩少功的《山南水北》,而是赫尔曼•黑塞的《堤契诺之歌》。上海译文出版社近期整理并翻译出版了德国著名作家黑塞的文集,包括《在轮下》、《荒原狼》、《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玻璃球游戏》、《婚约》等小说以及《堤契诺之歌》这部散文集。黑塞的小说一向以其强烈的浪漫主义风格著称,行文更是别具一格,“时而有怪异的孤僻行径及逃避时间和世界的举动,时而带着诙谐般的愠怒,时而有着无法捉摸的渴望,它是我们这个时代最精致最纯粹的智力尝试和努力”,托马斯•曼如是说。我记得《海德堡岁月》写到了赫尔曼•黑塞。桑巴特开篇劈头就是一句,这个冬天我们读什么?赫尔曼•黑塞的《玻璃球游戏》!哦,还有比这种方式更直白热情的表达出对一个伟大作家的热爱么?但是,在众多黑塞的厚重的作品中,我却独独钟情于那本不起眼的《堤契诺之歌》。有评论者说,黑塞的散文是他长篇小说的注脚,将其内心的渴望、焦虑和无奈表达的淋漓尽致。我无法理解和认同这种无稽之谈。我更多的愿意把《堤契诺之歌》当作真正的拥抱自然之书,而把黑塞称之为“自然之子”。和开篇提到的那些用姿态书写的作家不同,黑塞的文字,所透露出的那种对自然真切的迷恋,对融入自然强烈渴望,对作为一个自然之子的向往,渗透在《堤契诺之歌》的每一篇文字,每一首诗歌,每一幅风景画之中。我一直深以为自己对描述景物的文字是迟钝的,平时最烦心就是阅读那些游记之类的文字,就是在阅读小说的间隙遇到了景物的描写也往往匆匆翻过。但是读黑塞的《堤契诺之歌》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是如此的宁静,平和,自然。我仿佛在黑塞的文字中迷失了,消逝于山水画的淡淡的印迹之中,所谓与天地同呼吸,与自然心脏共跳动,就是这种文与人同一的感觉吧。黑塞说,我守着堤契诺,我住在山林之中。他坐看繁花,观察蜥蜴,研究蝶与蛇,速写堤契诺古老的村庄,描绘如虫蛹般的斑斓山谷及西方的靛蓝湖泊。褐色的壁虎、孔雀般碧绿亮丽的大蜥蜴、翅膀透明宛如玻璃的蜻蜓、河边肉桂色的小蛇、阳光灿烂的山坡石洞中肥胖的大锦蛇全都是他的知己。他知道松鸭、啄木鸟的巢在哪儿,也熟悉燕子、天蚕蛾与西班牙大锦蝶的栖息处,“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我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漫步,休息,作画,既悠闲又忙碌,我对这里的森林、田野、葡萄园、花园与人们,了若指掌”。这已经不是炫耀自己多么的熟悉堤契诺,多么熟悉自然,多么熟悉这片土地。难道你还没看出来么?这是一种从骨子里喊出来的骄傲,为能在这片有生灵的土地上生活而感到无比的自豪。在这之前,除了那些亘古如昔的生活在这里的农人们,还有谁为能生活在堤契诺而感到如此的骄傲呢。与此相对的是黑塞对城市文明的态度。他说他无法接受生活周遭缺乏根本的内涵及真实的风景;他无法忍受住在现代化都市里,住在那些看似实用却光秃秃的建筑中;他无法生活在充满替代品和失望之中,“果真如此,我很快便会死去”。黑塞对城市文明的绝望是始于生命个体的性灵遭到扼杀的恐惧。在1946年的《歌德奖答谢辞——兼道德化思考》的演讲辞中,黑塞提到说,我们人类之所以会堕落至此,全拜两种精神病之所赐:一是技术狂,一是民族主义狂,这两样东西决定了今日世界的面貌及其自我意识,赐予我们两次世界大战及伴之而来的后果。他坚信“抵抗这两种世界病是今天全世界思想界最主要的任务,也是思想界存在的理由。我一生为此服务,我的力量就像是江河里的一小股波浪”。知道为什么他选择在堤契诺生活了么?“我在堤契诺发现的不只是赏心悦目的事物,更有孕育了数千年的文化和传统……在贺拉斯时代,人们已是如此地过着生活,今日,也依然如昔。”其实,在堤契诺的生活,不是黑塞长篇小说的注脚,而应该是那个生灵涂炭的动乱时代的注脚。思郁2007-9-20书

忘了

要不是翻看我以前的读书笔记,我都不知道自己读过这本书,哎,为了读书而读书,最后什么都没留下。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读来感动#

虽然是黑塞的迷妹,但是这本集子在浮躁的人看来后半部分确实有一点寡淡。前半部分是5/5 后半部分是4/5有些话直到现在看来还是会感动。

享受.

堤契诺,可以想象并不是个非常适宜居住的地方,但的确是个令人向往的生活圣地。作者的敏感丰富了朴实自然的内容,可能只是金合欢,不同的金合欢,到处都是金合欢,而在一堆金合欢中遨游,非常享受。过于钢筋及拥挤的城市,让人缅怀土地的美丽。然后,再次将埋头于被水泥及大大小小的脚跺满的柏油马路,见缝插队的继续城市信仰,别有一番风情。在理想与现实中踌躇,很残酷,很伤感情的;在两种理想中徘徊好些。附注:鸟和一个堤契诺人的故事很有劲。

绘画和描写的转换——孰是孰非?

黑塞是个画家,当我扑进他的那些色彩透明的水彩画中的时候,我没有想到他的散文的笔触,竟然和他的绘画一样,细腻地张开了一张网,把我落在其中,差一点钻不出来。然而,不得不说的是,我只是佩服黑塞的文字,但绝对称不上喜欢。太多的琐碎的宁静压没了我,与其窒息一般沉醉在平静的细碎之中,不如说去呼吸那些空气,真正地追随生活罢。的确,在接连数天的忙碌倒班之中,我几乎找不到自己生活的节奏。而这本散文和诗歌混合着的集子,还勉强可以带给我一些平静的节奏——但,搁下了对这本书的溢美之词,我发觉我失落在的,不仅仅是文字华美的一张温柔的网里,也是一张让人失落的对过往追忆的倾颓与萎靡的怅然之网里。还记得刚把这本书借回来的时候,就带到工作的地方去了。一个男生在我还只翻过图画的情况下借了几眼看看,随即作出了“矫揉”的评语,把书直接地还给了我,并且质疑起来我的审美爱好,说是小资。我从不自诩为小资,但也不感到难受。当然,对于《提契诺之歌》,我自不曾因为对文字的惊喜而大喜过望,也不曾因为厌恶他拖沓的叙述而半途搁下。当然,等到我读完之后,还是不免为这种文字的细碎而略略地撇了一下嘴。感觉不喜欢黑塞的原因只是因为他用文字去做绘画的工作,因此显得笨重和冗长些了——虽然他的文字在翻译中还显得轻灵,但整体而言,穿梭在静态的水彩画面和动态的音节文字之中,我总感觉一次次地用一大堆文字去表达一个瞬间的景色,在时间上有些费神,也就使得阅读的时候总不免想要跳过那些堆砌了的色彩和光线,也就无奈地不喜欢那些散文了。不错,水彩的画面里捕捉的是静态的图景,但这种对光线的细致的观察、对色彩的敏感的把握,一旦转换成一篇篇静态的文章去追逐瞬息变化的时光,我感觉总显得单薄和无力了些。不知道是因为我对黑塞挑剔还是我对这种冗长的叙述不感兴趣,总之大概不喜欢黑塞的原因是渊源有自的吧。但,若是偏好琐碎的阳光和对于细碎不反感,黑塞的文采和轻盈的笔墨,还是令人佩服的。

可惜了

翻译比较生硬,黑塞的散文虽并不是行云流水的风格,但译者过分追求描述语言的切近、清晰反而失去了朴拙、思顿的回味。

因为你,我爱上了这个世界

这是我向往的生活,却似乎永难实现。我只能一个人静静地读着《堤契诺之歌》,将他幻想为自己,在阳光下晒得炙热,再跳入冰凉的湖中游泳。如他所说,这是生命的映射。因为你,我爱上了这个世界。不过这个世界,到底不是我所处的世界,而是你的世界:红色的小圆顶,植物蔓生的森林,夜晚小酒馆的声光,你漫步其中,目光早已平淡,不再欢欣雀跃,也不再吟唱诗歌,你已读懂了世界的美,也已读懂了自己的爱,你的心已是夏天。一些书抄:如今,我已不再如痴如醉,也不再想将远方的美丽及自己的快乐和所爱的人分享。我的心已不再是春天;我的心,已是夏天。生命若有重心,所有的力量将从中散发。然而,我的生命正是缺乏重心,因而在一连串的极端之间摇摆、晃荡。……但改变自己不是我的责任。我仰赖奇迹出现。……我的宿命,是漂浮于许多相互牵制的极端中,与奇迹擦身而过。我像游戏一般的重复着这种过程,一而再,再而三地烤热自己后,又冰凉自己,乐此不疲。这种游戏反映了生命中的一切热情、痛苦与刺激,反映了一切奔波与歇息、狂热与冷淡、激情与低潮。在此地,只令人感觉到:世界何其壮丽,尽管人生苦短,但希望并不就此终止。我希望多一双眼睛,多一个肺;我希望深入草丛中的脚能再长长一些;我希望自己是个巨人;我希望自己的头能和高山牧场上的皑皑白雪同高,能看见那儿的羊群;我希望脚趾能伸进湖的深处噗噗作响;我希望自己就这样躺或坐地融于自然之中,任手指间蔓生草丛,发间绽放着阿尔卑斯玫瑰。你不是爱情的终点,只是爱情的原动力;我将这爱情献给路旁的花朵,献给玻璃酒杯里摇晃着的晶亮阳光,献给教堂的红色圆顶。因为你,我爱上了这个世界。天空又笑的清朗,鼓胀的空气到处飞舞。我再度来到了远方的异乡,但却仿佛又重回故乡之感。湖畔的树下,是我今日的歇脚处;我画了有老牛的茅屋和云朵,又写了封寄不出去的信。此时,我取出午餐:面包、火腿、花生、巧克力。现在,面对着香气袭人的土地,我比当年首次邂逅时更优雅、更内敛、更深刻、更洗练,也更心存感激。我将一块面包、一枝笔、一本书以及一条游泳裤塞进袋里,走出村子,前往森林与湖畔度过夏日。林中繁华落尽,树枝上结满多刺的小果实,越橘季节已过,黑莓则正开始,处处可见其踪影。

大自然之子

堤契诺之歌中,黑塞是在向人传递一种思想,一种超凡脱俗,与世隔绝,亲近自然,陶渊明式的醇厚境界,而不仅仅是几句优美的短诗,几幅曼妙的插画和美景。

写作的价值

这个问题其实困扰我多年,自从我年幼很不懂事的时候,由维特根斯坦老师告诉我语言这个东西不靠谱以后,我就怀疑开始写作的价值。因为小时候听张申府,包括巴金他们都说么,做人要真,写字也要真。既然文字不靠谱,便难做到绝对意义上的真了。那文字的意义在哪里?写作的价值又在哪里呢?特意从图书馆借来这本儿书,翻开它的时候,灰色的天空中漫散着雪花,心情很绝望。因为一些我看重的人和事儿。在烦躁的学校老图书馆的自习室里,跟随作者一同去堤契诺游览。由黑塞指给我看堤契诺的春夏秋冬,堤契诺的日升日落。向我展示自然的力量,人类最原始的美......一点儿点儿看这本儿书,心灵深处好像也在不知不觉中注入了一束阳光。这道光让我看到了温暖的所在,让我看到了窗外的美丽雪景。于是我明白了写作的价值所在。当一个人众叛亲离之时,当一个人身无分文流浪街头无依无靠之时,当一个人绝望的看不到街角玩耍的孩子的笑脸的时候,他走进图书馆,随便拿起一本儿这样的充满阳光的书,便会恢复他对于生活的热爱。这是我理解的书籍对于人们最大的价值所在。这也是写作的价值所在,赞颂生活中的美,歌颂阳光与温暖,歌颂天空与大地。让迷失的人们找到回家的路,给流泪的少年擦去眼角的泪水,为年迈的老人重拾青年的朝气。这样的书籍是有意义的,这样的写作也是有价值的。我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找到这样一段旋律,把它谱写成一支歌,一本儿书,为人们送去温暖与祝福。我离题了。自己一直很喜欢黑塞的小说,似乎除了《在轮下》这本儿,其他都已看过。然而,这本儿书是绝对不同于他的小说的。看过黑塞小说的人,会在这本儿书里看到作者的另一面。这本儿书主要以散文和诗为主,这样的书对于翻译的要求是很高的。所以我想要赞一下这本儿书的翻译,我觉得他的功力不在陈实之下。最后说说自己喜欢的吧。看来看去的,印象不深了。很喜欢写爱情的那篇《诗人眼中的黄昏》(让我感悟很多),《堤契诺的冬天》...总之,黑塞在这本儿书里,始终是很安静的,甚至有点儿中国所讲的禅的意思。书里的快乐是安静的快乐,悲伤是不激烈的回忆中的悲伤,小溪,恋人,冬天都错落有致地安放在书的一个角落里,与我们世界的破碎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行文至此,似乎关于这本儿书,该说的都已经言尽。希望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冬季,你也能抽出半天的时间,靠在哈着热气的暖炉旁,我们一起享受这本儿书给我们带来的冬日特有的宁静.

为什么我不爱田园生活

这本书像个精致的小点心,不想一下子吃掉,也没这个勇气,只好每天咬一点点,或者只是闻闻它的香味;但同时又生怕这么一天天下去它就要过期了,所以以一种急促的小碎步的姿态吃完。黑塞大概好比是陶潜吧,各么堤契诺就是伊的桃花源。只是古今中外绝大多数的文人隐士们所热爱的田园生活,也只是田园美妙纯净不染尘埃的那一面。他们可以在春天的田野里漫步,在篱笆边摘两朵菊花,歌颂百灵鸟和夜莺的歌声,赞美大自然的神奇,甚至和勤劳朴实的农民们把酒话桑麻;但是他们却没办法进入实质性的田园生活,单是干农活这一项,就能把这群风度翩翩的雅士们打翻在地。默存也说过,中国大多数的田园诗人,几乎只描写享不尽的无限风光,而鲜有对于农事的描写,也就范成大的诗还算贴近生活,但也没有触及到苦涩的一面。这些文人们的确基于他们看似清苦的田园生活,写出了奇诗妙文,但就是这种超脱凡俗的姿态,让我无法全身心地喜欢。所以我说我热爱大自然,但从不说我爱田园生活,爱农家情调,我甚至压根不想找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房子(虽然这是我老妈的经不起推敲的梦想)。我离不开城市,离不开便利店,离不开地铁,更离不开抽水马桶,与其说是这些卑微的东西牵制住了我,不如说它们成了我生活的根,深深地扎在水泥地中,正如无数农民的根扎在土地与稻田里。即便黑塞如此热爱堤契诺,他也无法在那里住一辈子,几个月就要回趟城里。堤契诺只是他的抵挡空虚与喧嚣的防空洞和避难所,是他用来写生的一块秀丽画布。他攀过崎岖的山路去看望老妮娜,可他们毕竟是不同的人——黑塞那个有着可以看到美丽风景的阳台的小洋房,天晓得要多少钱。啊,我又俗了,在最后关头还是提到了这个不可说的字眼。它是我们不屑于面对又无法逃避的现实。

都说到了我的心里

记得高三阅读分析里用过他的文章。那时有一句话击中了我,大致是说人在远方才能更深切感受到故乡的所在。这本书里这样的句子比比皆是:然而,我天生并不是忠实的情人,我用情不专。我爱上的不是女人,而是爱情。流浪者天生如此。流浪的冲动和浪迹天涯本身就是一种爱情、一种情欲。旅行的浪漫,一方面无非来自于对冒险的期待,另一方面则是潜意识里的冲动,想将官能上的欲望升华,任其化为烟云消失无踪。我仰赖奇迹出现。倘若有人想找寻奇迹、引导奇迹、协助奇迹发生,奇迹反而会从身边溜走。我的宿命,是漂浮于许多互相牵制的极端中,与奇迹擦身而过。我的宿命,是永不满足于饱受流离之苦。无法达成的目标才是我的目标,迂回曲折的路才是我想走的路,而每次的歇息,总是带来新的向往。等走过更多迂回曲折的路,等无数的美梦成真后,我才会感觉失望,才会明白其中的真义。作家总能把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表达不出及羞于表达出的东西勇敢地写出来。

一首送给大自然的赞歌

1919年,黑塞正面临着人生的诸多低潮,告别了旧生活和妻儿,毅然来到了瑞士南部的堤契诺。幸而,那里的阳光,特别的灿烂。在那里,他终于能自由的呼吸,终日与大自然为邻,过最质朴的生活。他戴起草帽、拿起行军椅,走进山林,用画笔涂绘彩色的画,写下心中,最真切的文字。于是一切,又开始生动起来,文字,绘画,一一激活。是堤契诺的大自然,赋予了黑塞重新生活的力量。也是堤契诺,成就了黑塞生命中的第二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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