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途之屋》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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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4
ISBN:9787204099474
作者:埃勒里.奎因
页数:242页

半途之屋:不可不看的好作品

奎因的书我读了不少,第一部希腊棺材神话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美好印象。 之后的奎因作品中让我感到不错的有上帝之灯、九尾怪猫。 其他的感觉不是太深刻,包括X、Y的悲剧,但都可读。 最差的就是雷恩的最后一案。 这两天读了《半途之屋》,开始还觉得枯燥,可后来越读越吸引人。一口气就给读完了,感觉在读过的奎因作品中算上乘之作。 内蒙古出的这本书,翻译没问题,很通顺,但校对上依然粗糙。

在浮华包装下的古典美

看完了这部奎因转型后的第一部作品“半途之屋”,觉得这部作品的名字实在是十分贴切,它不仅暗示小说中那个具有双重身份的死者进行身份转换的中转站,还象征着奎因在写作风格上的一个过渡,这是一部结合好莱坞式的剧情发展和最纯正的奎因式解谜的小说。“半途之屋”的开头与奎因第一时期的作品略有差异,小说在埃勒里登场之后并没有继续描写埃勒里的活动,而是转向比尔,详细描述他发现尸体的全过程。从这个开头就可以看出,奎因在这部小说中试图丰富在他前期作品中略显匮乏的故事情节,尝试赋予小说更多的戏剧元素。之后的发展又步入早期奎因作品的轨道,描述了现场勘查以及对案件相关人物的询问。在案件的大致轮廓以及相关线索都呈现给读者之后,小说的发展逐渐脱离了读者熟悉的模式,事件朝着冲突和意外进行。“半途之屋”中期的法庭推理部分是许多读者津津乐道的桥段,这段剧情是小说中期冲突的一次高潮。我个人十分喜欢奎因在小说中安插法庭辩论部分的作法,在我看过的奎因小说中总共有三部作品包含这个桥段,它们分别是第一时期的“X的悲剧”、第三时期的“凶镇”和这部“半途之屋”,和“X的悲剧”的法庭辩论部分推理味较浓不同,“半途之屋”的法庭辩论更加接近现实,控辩双方是针对证人证词的可靠程度以及证物的多种解释展开唇枪舌剑的辩论,比如比尔质疑油站老板指证他看到的女人就是露西的证词,以及比尔指出凶器上存在污迹这样一个疑点等。从效果来看,“半途之屋”中法庭辩论的作用更加接近“凶镇”中的法庭辩论,这段剧情主要是为了增强小说的戏剧冲突效果和凸显疑犯的无辜。“半途之屋”和第一时期作品区别开来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小说中对人物的描写比重大大增加。和以往奎因作品一切都靠逻辑说话,弱化人的作用不同,“半途之屋”中的出场人物的分量大大超过了以往。除了埃勒里以外的男女主角比尔和安德丽夏,以及露西撑起了小说中的大部分情节,他们共同构造了这个完整的故事而不似以往主要由侦探一个人唱独角戏。最后不得不提的一点是,这场案件的侦破主要是基于证人的证词而不是基于物证的分析,埃勒里能够洞悉整个案件的真相,其推理是建立在安德丽夏关于火柴棍的证词的基础之上的,这和以往埃勒里主要依靠物证进行推理有着本质的不同。当小说进入尾声解谜部分时,那个我们熟悉的奎因又回来了,一个接一个的逻辑分析正确揭示了凶手的身份。“半途之屋”的推理和国名系列中的“法国粉末之谜”颇为相似,同样都是通过列举凶手应该满足的若干条件,逐步排除各个嫌犯的嫌疑,最后锁定真凶的身份,奎因的逻辑功力再一次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如果单以解谜部分来评判的话,这部作品其实可以归入奎因第一时期的作品,就像J.J在序言里所说的,把它叫做“瑞典火柴之谜”,归入国名系列并无任何不妥之处。事实上,综合比较“半途之屋”和“西班牙披肩之谜”的素质,我更希望“半途之屋”作为国名系列的收尾作,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这部作品取名“半途之屋”实在是太过贴切了,它暗示了奎因已经慢慢从第一时期走出,正处在新一时期写作风格的探索阶段。奎因是一个不满足于既有成就,敢于不断突破自己的作家,“半途之屋”正是奎因突破自己走出的第一步,虽然小说中有些情节略显老套和做作,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奎因在情节设计方面的软肋,但这仍然是一部十分优秀的作品,丰富的情节加上精彩的推理足以让读者大呼过瘾。即使有些读者不满转型后的奎因,但谁又能否认奎因敢于突破自己是一件十分有勇气的事情呢?喜爱奎因,我仍会继续阅读奎因之后的作品!

帅翻了的奎因式严密推理

这本书让我又体会了一次法国粉末带给我的震撼和惊喜。而且本作中奎因讲故事的能力有了大幅提高,情节跌宕起伏,悬念重重,人物性格刻画鲜明,即使作为纯小说也相当有看头。给奎因作品排序的话这本是我最喜欢的前三,绝对的。============剧透分割线==========================================================================================================================================================================================================================================================剧情不说了,大家自己看吧。基本上还是公平的,除了没有设挑战读者章节,让人拿不准在哪里停下了总结线索,只能边看边推理。我把六根火柴=>烟斗推出来了,双重身份=>芬奇也推出来了,但是中间好长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怀疑伯克,因为我忘记了他右手骨折。看来以后要想面面俱到还是需要笔记的。翻译得也很棒,语言流畅、幽默生动。我看的是敖威的版本。接下来我意犹未尽,开始看《生死之门》。被shock到了,因为翻得太烂,不忍卒读的那种。一看译者,是纪晖。大家千万不要看这个版本。我被恶心得只想看英文版了。就是这么给力。=================疑问=========================================================================书在凶手自杀后不久便戛然而止。说好听了是简洁,可是您不能光简洁啊,还得把事情说圆了不是。我有几个问题没想通:1. 芬奇是如何偷到露西的车的?之前露西和警察的证言说明了车库是个密室,那他是如何做到的呢?求解释。2. 奎因在重演犯罪过程的时候说,露西、安德里亚等人不可能是凶手,还有一个“心理学上的证据”。最后奎因忘记解释了。有谁能解释一下?

这是奎因堕落的开始——评《半途之屋》(泄底)

奎因国名系列洋洋洒洒九大本。除了罗马帽子第一篇口碑平平,中国桔子机械密室太复杂(其实这本奎因的初衷不是在密室,而是在另一个某某诡计上面)口碑也稍逊之外,其他七则界内评价颇高。而当初《推理》介绍国名系列时,有九本说和十一本说两种讲法。十本说就是再公认的九本里面,再加上同样具有开场JJC作序和后期“挑战读者”环节的《生死之门》和《半途之屋》。《生死之门》在日本另有《日本扇子之谜》这一译名,《半途之屋》则有《瑞典火柴之谜》这一叫法,日本、台湾(不知为何台湾人普遍特哈日)貌似皆沿袭这一叫法。昨日一个上午搞定此书,谈谈感受:总体印象,这本严重走下坡路。早就说过,奎因式推理的最大毛病就是法庭上站不住脚,遇到有经验的律师、检察官,决计不会给你演讲的机会;第二大毛病就是要等线索凑齐才能展开,但若是换成厉害反派(也不提棺材舞者、诗人之辈了,来个蒲生稔让奎因来抓我看就抓不住),等你凑齐线索,他早跑了,或者早杀了一堆人了。这本尤其如此。——总而言之,就是雕琢的痕迹太重,布局上故意铺设线索的痕迹太重,导致了小说不真实、故事性差、难以共鸣(当然也有文笔的因素,这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这本尤为如此,不但奎因式推理先天的毛病更突出,而且推理本身也是篇幅、质量、严密性皆下滑。具体展开:1、前、中半程奎因完全打酱油,经典国名系列,前期无论如何也会进行程度中等甚至偏多的推理分析,要么是奎因自己,要么是奎因的朋友或者父亲,即使是错误的,但总是在推理。这一本前、中半程全然酱油。纵观《半途之屋》的推理,看似洋洋洒洒写了一大堆,但仔细一数页数,比之前的国名系列缩水缩了太多,在古典本格推理中,篇幅真心不算多;若考虑进质量,更是要减分。而且注意到没,这本的推理环节有限的这么几页,大部分内容还是奎因自吹自擂、虚张声势、营造现场所花费的笔墨。真正在推理的部分,全书甚至八页都不到。2、凶手莫名其妙。我实在想不通凶手有什么道理只拿走火柴盒,却不拿走使用过的火柴梗——配套的东西,只拿走一项,这显然不能用忘记了来解释,凶手的时间绝对来得及,这个火柴梗留得毫无道理。3、人物性格扭转过于迅速,着墨太少,显得假。最后一条,是最最重要一条:最终推理好多桥段,逻辑真空太明显,跳跃性太强,不能服人。这决定了半途之屋和国名系列经典9本的差距,以及它为何划入第二时期(它写于1936年,但1937年国名系列还出西班牙披肩呢)的原因。举两例:A. 奎因以用焦木炭插在刀尖当笔写勒索信判断凶手必然是男,因为女的肯定会带口红,这个绝对无法苟同。凶手可能是穷女人或者简-爱类型的朴素女人,没口红,借了或偷了车子来作案;凶手也可能思维比较复杂,想到:用口红写勒索信,万一那小姑娘把自己检举了,女性身份就会暴露,因而干脆不用口红写而找一个替代物。这两项,尤其是后者,是无法无视的。但推理的时候全部没分析进去。而后面的大量分析全是依赖于凶手不是女人这一前提而展开,奎因也是倚赖这点把最大嫌犯露西和第二大嫌犯鲍尔斯小姐排除掉,但其实这大前提是不成立的。挑战读者时我全然没有头绪就是因为我找不到理由证明她俩无罪。B. 凶手用烧焦的木炭穿进刀子写恐吓信的行为。奎因给出的解释是现场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笔,钢笔没有墨水,铅笔没有带,于是只好找刀子插着焦炭写字。这写出来的字无疑非常粗,但这条不论,最主要的是耗费时间。这里有个无比简单的方法想不通凶手为何不用:用火柴梗或者钢笔之类的蘸着死者的血液写血书恐吓信啊。省时省力字迹还细呢。凶手没有想到是奇怪点之一,奎因以此推理凶手用此写勒索信也是不严密,毕竟,头个该想到的应该是血书。其次,这刀子是嫁祸的关键道具,怎么可以随随便便拿来用作它用?C. 同理,凶手没有理由不把焦炭从刀上取下带走。推理篇幅压缩、质量下滑、严密性降低、不能服人是奎因后期推理和前期推理的最大差别,这一转变并非在1942《凶镇》转型才形成的,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奎因的堕落从《半途之屋》就已经开始了。五项全能打分:情节、节奏:69诡计、解答:60推理、线索:61误导、意外:80文笔、人设:72总分:342结论:二流下

瑞典火柴之谜

《半途之屋》是埃勒里·奎因有第一时期向第二时期转型的分水岭。很多喜欢奎因的人都会说第二时期的作品比起第一时期差了很多。然而幸运的是,本书确实一本不折不扣的经典。如果不是《半途之屋》这个名字意义太重大了,奎因真的有可能将其命名为《瑞典火柴之谜》,将其划入整个国名系列里。当然,本书如果跻身国名系列,我认为仅仅会排在《希腊棺材之谜》、《埃及十字架之谜》以及《法国粉末之谜》后面!甚至我会认为本书在推理上可以排在《Y的悲剧》之上!书中讲述了一个有着双重身份的男人在他更替身份的秘密落脚点被人杀害的故事。案发现场就像是死者两重身份转换的分水岭一般(有趣的是,本书也是奎因作品转折的分水岭),于是被称为“半途之屋”。在现场留下的大量证据都似乎指向死者妻子露西是凶手。然而奎因却因为现场发现的一推烧过的火柴,逐渐找到了真相!首先,现场发现的火柴让我想到了《罗马帽子之谜》中的帽子,《法国粉末之谜》中的钥匙以及《西班牙披肩之谜》中的披肩。奎因依旧是通过这个看似合理却又完全不正常的证据展开了通篇的推理。最后奎因通过9条线索像拼图一般将凶手完全展现在读者眼前。并且在这其中排除了所有其他的可能性。当然,最令人感到温暖的是最终章前那熟悉的“挑战读者”!没错!这完全是第一时期奎因的风格,其推理的严谨程度令人叹为观止。以至于合上书后我依旧感到头皮发麻,心跳加速!其次,在本书中,奎因引入了大段的法庭推理。在第三章《审判》中,奎因让我们见识到了一场精彩绝伦的法庭审理。在读这章的时候,我甚至想到了最爱的推理游戏《逆转裁判》。双方律师对于同一个证人通过不同角度的提问并找寻其证词中的漏洞。奎因最拿手的逻辑推理在这里也大放异彩,一个又一个的峰回路转令人目瞪口呆!从本书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奎因日后作品变化的趋向,作为奎因作品风格的转折点,本书加入了一些与第一时期不同的娱乐因素。干练的记者埃拉为本书增加了不少看点,她就像一团妖艳的火一样,即张扬,又神秘。而书中埃勒里为了替朋友的妹妹翻案,带领重要证人到贫民区四处游玩力图唤醒她心中的正义的情景,让这个前期的破案机器变得更加富有人情味。于是埃勒里·奎因慢慢从神坛走向人间,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年轻人!本书中,奎因对人物的刻画也相当精彩,涉案人员不再是符号一般。他们有血有肉,嫌疑人的哥哥比尔作为自己妹妹的辩护律师,一面要尽力为妹妹翻案,一面又无法割舍对控方阵营中自己心爱的人的感情,最终变得歇斯底里。对于那个重要证人的内心纠结也很好的刻画了出来。那种情感的渲染比起第一时期早期的作品来说,已经成熟了很多。另外让人印象深刻的则是对于陪审团的描写。对于陪审团的十二位成员是怎样因为两个冷漠且讨厌的人把原本10:2无罪的判决变成12:0有罪判决的描写则让人感到心寒。最后说一下本书的翻译,这是我看的第一本内蒙古出版社出版的奎因作品。之前在网上见到很多网友对这套书的翻译有着过多的微词。所以在阅读前一直如履薄冰。但是本书的翻译可谓是非常流畅,完全没有令人难懂的生僻词语。总之,这是一部奎因的神作,在此五星推荐!!

被我推出来了,好高兴

第一本自己推出来的推理小说是岛田的占星术杀人魔法,这也是我第一次正经的想自己尝试推一本,虽然只推出了三分之二的诡计,但推出来之后高兴了半天,之后第二本又尝试了EQ的希腊棺材,在看答案之前反复把书看了三到四遍,还做了笔记,但最后还是败在了奎因笔下,只推出了第一个谜题之后就一直被耍,甚至是根本不知道该往哪里想。之后又看了罗马帽子之谜和暹罗连体人之谜,同样惨败,直到法国粉末之谜才扳回半局,但一直到这里都还是半蒙半猜的,之后直接尝试了另一方玩家和九尾怪猫,看到一半直接猜出凶手是谁,杀人动机又是什么,但就是没找到关键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现在终于在半途之屋完完整整的胜了奎因一次。我把犯罪现场按照书中的描述画了一遍,用了三张纸,从半途之屋的周边地图,周围的轮胎印,脚印的走向,到屋内的摆设,再到尸体和尸体里发现的东西都画出来并做了标记。又将每个出场人物的信息都记在本子上,虽然看过半途之屋的人都知道这么做一点卵用都没有,解答跟这些都没什么关系,过多的在意这些反而会误导自己,比方说在看答案的时候奎因对安德熙雅说你说谎的时候当时下意识的吓了一跳,以为自己推错了,一秒之后才反应过来这是奎因的惯用伎俩。半途之屋的好处在于凶手是有限的,其中女性也很有限,从这点出发利用逆向归纳法可以很容易排除金鲍尔家的女人,当然露西和艾拉也可以很容易排除,而如果凶手是男人,那火柴很容易就能联想到这个故事里唯一对吸烟有讲究的人,从这里往下推就太容易了,因为是奎因作品,无论如何能推出来都很有成就感。

这不符合逻辑(泄底慎入)

这本书,很不满意。先看看死者乔在临终时与比尔的对话:「乔,谁……?」「女人,女人。」断续的话语停止了,但他的嘴还在一张一合,试图继续地说,「那个女人。」「什么女人,乔?乔,看在上帝的份上!」「女人。面纱。厚的面纱遮住了脸。看不见。用刀刺我……比尔,比尔。」「她的名字是……」「我爱……露西。比尔,照顾露……」「乔!」从遗言中我们能得出三点结论:1.乔很确定凶手是个女人2.因为凶手带了面纱,所以乔认不出这个女人。3.乔爱露西那么,我们想一下,如果凶手是乔的妻子露西,会和以上三点有何矛盾呢?1.露西是女人,所以第一点没有冲突2.露西和乔在一起生活了十年。难道乔仅仅会因为露西带了一件面纱二人不出她么?3.乔爱露西。所以,如果凶手是露西,乔为何不隐瞒面纱这个能与凶手联系起来的重大线索呢?综上,凶手不可能是露西。可奎因却用了大半本书,试图让露西的哥哥比尔在法庭上用各种证据与证明露西不是杀人凶手,balabala。。最后自然是陷入了困境。。好,如果只是这样的话,我会原谅奎因的。可最后凶手出来竟然是个老男人!!!开玩笑呢,一个大男人带上面纱的唯一结果,那就是更加不像女人!想想郭德纲和于谦,能被人认成女的吗?师洋都不行吧??美国人不演京剧的啊。。梅兰芳也没有啊。。除非是人妖啊,变性人啊,异装癖啊。。但绝不可能是一个正常的老男人!!综上,这是一本坑爹之作。

双重人生~半途之屋

埃勒里·奎因,真的是一对非常天才的组合,当然他们在本篇作品中所体现出的对社会人文的关注和挑战如同其他系列中“挑战读者”的栏目一样,不论是谋篇布局还是逻辑推理都是环环相扣,读来真是一种思维的享受,现在说明一下,本篇文章的凶手我猜对了,作案手法也基本言中,只是对动机我感觉少了点什么,与作者有些意见相左。《半途之屋》是EQ的转型之作,讲述了一位身兼纽约金融巨子光环和费城兜售廉价首饰的推销商双重身份十年和两位女子结婚并同时生活的威尔森先生在一个雨后的夜晚死在了这两地之间特伦敦郊区的一间人迹罕至的破旧木屋,而在他遇害前不久将自己价值100万美元的保险金的受益人由第二位妻子杰西卡变更为第一位妻子露西,然后随着案件的调查的展开,发现露西的车子在命案发生当晚撞坏在离现场不远的地方,车上还有一条黑色的面纱,而死者临死前说出凶手是一个戴面纱的女人...一切证据都指向露西——这个在费城生活的贫苦的女人。但是露西的哥哥,尸体的发现者,年轻的律师比尔·安杰尔与他的好友埃勒里·奎因都认为凶手另有其人...对于财富的和社会阶级的斗争为本篇的谋杀案增添了一丝深意:法律究竟会主持正义还是会在财富面前低头,一位是纽约富豪独生女,一位是普通的平民,他们社会地位悬殊,金钱更是天壤之别,然而,他们的丈夫,威尔森却将他们串联在一起,那么死者是作为“金鲍尔”还是“乔”的身份被害,现场发现的被确定为凶器的软木刀为何插在被燃烧过的软木塞上?而那些燃烧过的火柴棒是否另有玄机?命案发生前后都曾到过现场的金鲍尔的养女安德里亚究竟看到了什么?种种疑问随着案件的调查,法庭的审判,甚至是上诉的过程不断的出现在自己的脑海,读推理小说最有趣的就是一边跟着作者一样思考,一边是一旦在文章后面发现前文某一章节提到的证据或是细节就要把书往前翻,直到找到出处...奎因作品最大的吸引力莫过于给读者提供一个公平的环境与作者和侦探共同去探案,在“挑战读者”之前的篇幅大家所知平等,然后根据这些平等的文字,指出凶手,看看是否可以与奎因“不谋而合”。围绕这个被大家称为“半途之屋”的地点发生的这起谋杀案,人们看到了死者威尔森不为人知的双重生活的原貌,近十年的伪装,他心力憔悴,也充满愧疚,当他最终决定结束这种双重人生,对双方家庭的代表说出真相,并进行忏悔的时候,他死了...人们对他的人生充满了唏嘘。当陪审团最终认定无辜的露西(得,这里设计一些“书透”)有罪时,不难看出社会大众虽然对弱者甚至他所处的阶级充满同情,但是那个时代的富人阶级仍然是社会的主导,也许仅凭舆论的造势无法撼动,否则在苍白的间接证据面前,陪审团原本10:2的无罪结论情况最终挫败,最后一刻变成了12:0的有罪裁决,而迫使10个人低头的竟是来自2位富人阶级陪审员在刑罚上的让步与承诺!多么悲哀的社会,法律同情弱者吗,不不,法律只在证据面前起作用,我们的侦探埃勒里奎因排除一切干扰,结合调查的证据,用最严谨的逻辑假设排列和排除的技巧,加上一点想象力,推断出案件的本来面目,并最终迫使凶手伏法,正义得到了声张,而贫苦的弱者也再一次战胜了权贵,有情人终成眷属,很圆满的喜感...抛开这篇作品,双重人生,不一样的生活,也许每个人都向往自己会出现在世界的另一地方,那里没有人认识自己,可以在那里生活,同时保留自己现在的生活环境,两种身份,当然你不是间谍,也不是演员,可是你需要一些空间在不同的圈子里扮演不同的角色,完全没有交点的空间氛围因为你的存在充满不同的状态,在这种双重环境中去探索人生寻找生活的平衡点,只是也要提防自己会因此成为生活的奴隶,这之间的分寸的把握要随着自己的成长去摸索,找到黄金比例,成就自己吧...本篇作品之所以读了两遍,坦白说是因为读第一遍的时候断断续续,并不连贯,第二遍可以说是温故知新,这就好比是看类似电影《盗梦空间》一般,第一遍你看不懂,可能需要不断的回放甚至是重新开始看几遍,当然可以看看一些书评,影评对作品有个初步的认识,不至于迷途不知返,直接入戏...不过很多人还是喜欢保留一丝神秘感,尤其是推理小说,一旦揭示出凶手,似乎就失去了卖点,只不过诡计的设计,作者的匠心也许更应该值得我们去品评...站在推理的角度,过程重于结果,但站在正义的角度,结果重于过程...

中间一多半是 金庸新 代笔的吗?

小说的两头非常精彩。开始是一个男人的两种身份被发现,一个向家庭主妇推销廉价饰品的销售员,同时也是纽约上流社会的名人。他选择一所废弃的房子当中转站,在这里更换衣服、手提包和车,再回到纽约或费城。他这样做的原因,是一个破落贵族的不得已。一方面他要过正常家庭生活,另一方面他不能抵挡富婆提供的虚荣。威尔逊是一个没用、优柔寡断的人。这样的人被杀了自然涌现一大堆嫌疑人,线索铺设好了。这样一个有趣的开局之后,小说进入漫长无聊的韩剧。律师和关键证人不合时宜的浪漫爱情、富家小姐未婚夫的搅局、完全没有存在意义的性感女记者,夹杂在无穷无尽的法庭对话中。律师比尔无聊的爱情剧让这个过程尤其曲折,安德里亚欲说还羞的犯罪现场描述极端折磨读者。这样的内容占大半本书。最后十页是艾勒里的推理,故事终于转到奎因传统风格上。通过对“书写工具”和“知情者”的推理,很自然发现凶手。这个过程滴水不漏,和以往的奎因小说一样。《半途之屋》被认为是奎因第二阶段的开始,他的写作方式更商业化,有大量充字数的流行小说桥段。这些内容连好莱坞都算不上,更像火车站一堆一堆卖的小开本言情,或者妇女杂志每期最后放送的软色情,带着淡淡的家庭妇女口味和微弱的叛逆精神。故事情节比较简单,有一个出色的原始设计,然后在上面堆砌流行元素,虽然推理部分仍然不错,但水到无法容忍。

时尚外表,古典之心——读《半途之屋》

1936年EQ发表了转型之作《半途之屋》(又名《特伦顿小屋》)。相对开放的空间,卷入其中的侦探,爱情元素,动作场面,这些都不是之前的奎因系列留给读者的印象(《埃及十字架之谜》除外)。少了奎因警官,感觉独当一面的埃勒里好像也不再是以前的埃勒里,就连整个案件的氛围都发生了变化,故事中穿插了死者小舅子的罗曼史,埃勒里似乎也发挥了一下他的男性魅力,但Queen终究不是Christie,爱情描写显然不是他的长处,画蛇添足之余扭曲了案件本来的框架,读来索然无味(后期的《凶镇》感觉好一点)。如果故事就这样平庸的结束,《半途之屋》绝对可以入选我读过的最差奎因作品之列。但还好EQ终究没有让我失望,乱哄哄的一场追逐战之后,埃勒里恢复优雅理性的身段,在特伦顿小屋里向我们展现了他非凡的归纳演绎法。至此《半途之屋》也回归到了正统解谜推理小说之列,((联想到之后的一部作品——《从前有个老女人》,深宅大院,童谣杀人,古怪家族,遗产风波,诡谲气氛,完全不像转型之后的作品,但其推理内核实在无法匹配其完美的气氛营造。(和《主教杀人事件》很相似)。)入选国名系列绝对没有问题,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叫它《瑞典火柴之谜》?以国名+物品方式命名的九部国名系列作品,如果以极其严格的奎因式推理来评判,似乎也有名不副实之作,从这个角度来看,叫什么名字应该取决于作品本身,而不是出于形式上的跟风。“半途之屋”一语双关,既是死者人生角色的转换所,也是EQ创造道路上的中转站。如果仅用推理的眼光看,更是核心所在。说到国名系列,就不能不谈《希腊棺材之谜》,《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荷兰鞋之谜》这三部作品。后两部作品的推理犹如是一幅拼图的正反面,拥有复杂图案的正面是采用了并联推理法的《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而简单的那面则是采用了串级推理法的《荷兰鞋之谜》。正面的拼图,只要你还没有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就不会发现背面那简单明了的答案,反面的图案虽然简单,但每一个相似的拼图背面却蕴含着复杂的关系。“多线索”的“粉末”把一个案件分解成若干个小谜题,把整个推理过程拆分成对每个谜团的解答过程,最后运用案件本身的发展顺序串起所有谜团的结果,得到最后的答案。“单线索”的“荷兰鞋”则是通过对关键线索的深入挖掘,探索出简单表象背后的复杂逻辑关系,推理过程仿佛是从地上拽起一株有着复杂多变根茎的植物。同一时期悲剧系列首作算是两种推理法的混合升级版,雷恩先生最后的推理秀也可以看作是对推理探案四个字的致敬,他用逻辑构架而不是案发过程整理出全部推理过程,复杂图案的背后是更加繁复的多维骨架。《Y的悲剧》虽然用的还是“粉末”推理法,但却推翻了推理小说赖以生存的条件——“常识”,雷恩先生用“有逻辑”的头脑推理出了“无逻辑”的思维体系,可谓剑走偏锋,难以复制。“棺材”就像是迷宫推理法,不同的思路代表着迷宫的不同入口,也许谜题的出口就在入口的旁边,但只有你真正走进去才能体会到它的精妙。线索的不断更迭使你眼前出现无数路标,对案中人事物的不同解读使你选择不同的路口,阶段性推理更使你探索到了迷宫的每一个角落,这一过程让逻辑的线条在不同足迹的勾画下变得蜿蜒曲折,百转千回,到了最后也就没人会关心自己是从哪个出口出来了。(同时代的《毒巧克力命案》的推理法就像是一座立体迷宫,每一个人从顶层出发,根据自己的思路从不同的高度出来,最后一个人归纳出连接各层迷宫的通道,提纲挈领般的用清晰透明的思路带领读者抵达底层的某个出口)。上面提到的三种推理方法仅是个人的一点体会,不过由此倒是总结出了自己对推理过程的评价标准:1. 推理时不可倒因为果,就像拼图时不可偷看背面简单图案一样。(突然想到作者在创造推理小说时是先确定凶手,还是先设计推理过程呢?)2. 正面图案的完成不代表整个拼板的完成,表面推理的顺畅并不代表内在逻辑的坚固,确定假设与排除可能性同等重要。3. 如果你嫌迷宫无趣,大可从外墙绕过,但只要你进入了迷宫,就不能因为走不出去而挖洞翻墙。多重解答乐趣的真谛虽然是创造无限可能,但基本的规则还是要遵守的。

奎因的神作--半途之屋

无可置疑的神作,无可置疑的奎因式神作,与其他推理小说不同,奎因式小说最大的特点不是读者的想象力不够,不是读者被红鲱鱼所困扰,而是面对线索时仍在像阅读其他小说时进行猜测、推测。这在阅读此书时是必然失败的。奎因再次展现了逻辑推理的魅力所在。推理机器艾勒里由火柴这一序中便已暗示的重要线索由20跟火柴一条线索进行了神奇严谨的推理,一条线索被推理出两条接着变成四条从而锁定了凶手,严密的推理令人汗快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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