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吾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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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3
ISBN:9787802254398
作者:(美)雷蒙德·钱德勒
页数:296页

章节摘录

  再见,吾爱  1  事情发生在中央大道一个鱼龙混杂的街区,那时黑人还没有完全占据那几个街区。那天我刚从一家只有三张椅子的理发店走出来,我的客户说我要找的理发匠迪米特里奥斯?阿莱迪斯可能在那家店工作。我找他不是因为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只不过他老婆愿意付点钱找他回家。  我后来一直没找到他,而阿莱迪斯太太也一毛钱都没付给我。  那天天气很热,快三月底了。我站在那家理发店外面,抬头看着二楼一家叫弗洛里安的餐饮娱乐中心伸出来的霓虹灯招牌。旁边有一个男人也和我一样抬头看着,他乐滋滋地紧盯着上面那些灰扑扑的窗户,那模样就像从东欧来的移民初次见到自由女神像一般。他是个十足的大块头,不过六英尺五英寸高,比装啤酒的卡车也宽不了多少。他离我约十英尺远,手臂垂在两旁,巨大的手指夹着被遗忘的雪茄,从指缝间冒出烟雾来。  一些瘦巴巴的黑人在那条街上走来走去,每个人经过他的身边时都不禁投给他好奇的一瞥。说实在的,他的那身打扮太引人注目了。他头上戴着一顶粗毛博尔萨利诺帽;身上罩着一件做工粗糙的灰白色运动服,上面的白色纽扣颗颗大得有如高尔夫球;里面穿着一件褐色衬衫,系着一条黄色领带;下面是一条打褶的灰色绒裤;脚上穿着一双鳄鱼皮鞋,鞋头开裂了。他胸前的口袋外垂下一方手帕,颜色和领带一般鲜黄。那顶帽子的帽檐上还插着两根彩色羽毛,其实他根本用不着这些修饰。即使是在人们的穿着打扮在世界上算不上最保守的中央大道上,他的那副样子,仍使得他看上去就像趴在一块白色蛋糕上的一只大蜘蛛。  他的肤色有些苍白,胡子该刮了,他是那种常常需要刮胡子的人。他长着一头黑色卷发,两道浓眉纠结在大鼻子上面。他的两只耳朵对于他那种身材来说还算小,眼睛有一层灰眼珠特有的雾光。他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活像一尊雕像,好大一会儿才微笑起来。  他慢吞吞地走过人行道,站在通向二楼的对开弹簧门前。他把门推开,面无表情地回头看了街上一眼就进去了。老实说,如果他的块头不是那么大,穿着不是那么招摇的话,我会猜他是去抢劫的。不过瞧瞧他的那身衣服、那顶帽子,还有那个身架骨,不大可能是这样。  门扇咚地弹向街外,又弹回原状,就在它慢慢静止不动时,轰地又被撞开,有个什么东西啪地掠过人行道,摔在路旁停着的两辆车子中间。他落地的时候手脚先着地,发出尖叫声,像一只被困在墙角的老鼠。他慢慢地爬起来,捡回一顶帽子,然后爬回人行道。这是一个瘦弱窄肩的棕色皮肤的年轻人,穿着淡紫色的西装,衣服上还插着一朵康乃馨,有一头梳得油光滑亮的黑发。他张着嘴巴呻吟了一会儿,路人觉得莫名其妙地瞪着他。他又整了整帽子,侧着身子蹭到墙边,然后撇着八字脚静悄悄地离去了。  街上一片沉寂,然后车声又起。我晃晃悠悠踱向那扇门,它现在一动也不动了。这可不关我的事,所以我推开门朝里面望去。  黑暗中,忽然有一只大如椅子的手伸出来,像抓一团泥巴一般抓住我的肩膀。那只大手把我抓进门里,将我拎上一级台阶。我的面前出现了一张大脸,接着一个深沉而柔和的声音轻轻对我说:“这儿发生谋杀案了,是吗?帮我把那小子捆起来,伙计。”  里面黑得很也静得很,从上面依稀传来人声,但楼梯上只有我们两个人。那大个儿严肃地看着我,那只大手仍钳捏着我的肩膀。  “一个黑人,”他说,“我刚才把他摔出去了,看到了吧?”  他终于松开了我的肩膀,我的骨头倒没碎,可是手臂麻软无力。  “这种地方本来就是这样,”我揉着肩膀说,“你想会有什么?”  “别这么说,伙计,”大个儿轻柔地嘟囔着,活像老虎刚刚吃完一顿大餐,“韦玛以前在这儿工作,小韦玛。”  他又伸手来抓我的肩膀,我努力躲闪,可他快得像只猫。他又开始用钢铁一般的手指捏我的肌肉。  “是啊,”他说,“小韦玛,我有八年没见过她了。你说这里变成了黑人的地方?”  我用嘶哑的声音说:“是的。”  他又把我往上拎了两个台阶,我憋足了劲想挣脱。我没带枪,找寻阿莱迪斯这种任务根本不需要枪。老实说,我也怀疑带枪对我有没有好处,这大个儿恐怕会将它整个儿吞下去!  “你自己上去看看就知道了。”我说,尽量不露出难受的样子。  他又将我放了,那双灰眼睛带着忧伤看着我。“我现在心情很好,”他说,“不能让人惹我生气。走吧,我们俩去喝点东西。”  “他们不会招呼你的。我已经告诉你了这是黑人的地盘。”  “我有八年没见到韦玛了,”他悲伤地低声说,“上次说再见后就有八年没见过她了。她也有六年没给我写信了。她一定有她的理由。她以前在这儿工作,可爱得很。走吧,我们上去,怎么了?”  “好吧,”我喊道,“我跟你上去,别拎着我,我自己会走路。我好着哪,发育也很健全,自己会上厕所,什么都能自己干,别拎着我!”  我们一起往楼上走去,这时他让我自己走了。我的肩膀发疼,脖子后面冒着汗。  2  楼梯顶端又是一扇对开弹簧门,挡住了后面的情形。大个儿用拇指轻轻把门推开,我们走进屋内。屋子是长窄形的,不太干净,不太明亮,而且气氛有些压抑。屋角有一群黑人聚在掷骰子的赌桌边,在圆锥形的灯光下聊天嬉笑。右边靠墙还有一座吧台。此外,屋里摆着一些小圆桌,稀稀落落坐着几个顾客,不管是男是女,清一色是黑人。  赌桌上的声音忽然停止了,上面的灯也一下子熄灭了。屋里倏地静得让人觉得很沉重。一双双眼睛盯着我们,那都是栗色的眼睛,嵌在一张张灰色的或黑色的脸庞上。同时,还有一个个脑袋慢慢地转过来,上面的眼睛在一种死一般的沉寂中冷冷地盯着我们。  一个大块头、粗脖子的黑人靠在吧台尾端。他的衬衫袖子上系着粉红色袖箍,宽宽的后背上交叉着粉红色和白色相间的吊裤带,一看就知道是个保镖。他把跷起来的那只脚慢慢放下,缓缓转过身瞪着我们,两脚又轻轻分开,大舌头舔舔嘴唇。他的脸看起来历尽沧桑,似乎除了装缆绳的铁桶,别的东西的击打都禁受过。那脸上这里一块疤,那里一个坑,有的地方肿起来,有的地方呈格子状,有的地方像焊接过似的。我看这张脸是无所畏惧了,只要你想得到的事情,这张脸就一定经历过。  这个人长着一头短短的卷发,稍稍带点灰白色,一只耳朵连耳垂都不见了。  他的身子又宽又重,双腿粗壮,有点O字形腿,这在黑人中不多见。他又舔舔嘴唇,微笑着活动一下身体,然后随意地摆出一副拳击手的架势,低着头、弯着腰朝我们走来。这边大个儿安安静静地等着他。  这个袖子上系着粉红色袖箍的黑人,将棕色的大手抵在大个儿的胸前。那么大的一个手掌,此刻看起来却像一粒纽扣。大个儿一动也不动。那个保镖温和地笑了笑。  “这儿不招待白人,兄弟,对不起。我们只招待有色人种。”  大个儿那对忧伤的小灰眼睛骨碌扫视了屋里一周,双颊微微发红。“想玩拳击啊,”他喘着粗气,声音也带着怒气提高了。“韦玛在哪里?”他问那个保镖。  保镖收起笑脸,上下打量着大个儿的衣着——他的褐色衬衫和黄色领带,灰白色运动服和上面的白色高尔夫球。他小心地转动着大头颅,从各个角度观察大个儿,然后低头看看那双鳄鱼皮鞋,轻轻笑了起来,觉得很有趣的样子。这时我有点为他感到难过了。  他轻声说:“你是说韦玛吗?这里没有韦玛,兄弟。没有酒,没有女人,什么都没有。滚吧,白人伙计,滚吧!”  “韦玛以前在这儿工作。”大个儿说,语气像是在做梦,似乎只有他一个人在森林中采着紫罗兰一般。我掏出手帕猛擦脖子后面的汗。  保镖突然笑了。“啐!”他说,又回头看了看背后的观众,“韦玛以前在这儿工作,可她现在不在这儿了,她辞职了,呵,呵。”  “请你把这只脏手从我的衬衫上拿开。”大个儿说。  保镖皱了皱眉头,他不习惯有人这样对他说话。他把手从大个儿的衬衫上移开,攥起拳头。那拳头又大又紫,简直像个大茄子。他得保住他的工作,保住他的强悍声名,保住他的公众威严。他这么一想,就犯了个大错误。他用力挥出一拳,又快又急,攻向大个儿的腮帮子。屋内响起一片轻轻的惊呼声。  那一拳真不错,肩膀下垂,身体跟着摆动。他出手显然很重,而且看得出是经过训练的。问题是大个儿的头只晃动了不到一英寸的距离。他躲都没躲,硬是挨了一拳,身体轻摇一下,喉咙里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声,然后就掐住了保镖的咽喉。  保镖挣扎着想踢他的下体,可是大个儿一把将他揪离地面转了一圈,他那双俗气的鞋子滑落到粗糙的地板布上。大个儿接着拽着保镖的身体扭向后面,换上右手抓住他的皮带,皮带像屠夫用的绳子一样裂开了。大个儿将巨掌抵住保镖的脊椎骨,把他抡到半空中,然后用手臂旋着他的身体,呼地将他飞掷过整个房间。那边有三个人赶紧跳开,保镖的身体砸到一张桌子上,然后又撞到护壁板上,声音大得恐怕在丹佛市也可以听到。保镖的腿扭了扭,然后他就躺着不动了。  “有些人,”大个儿说,“老是弄不明白什么时候不可以硬来。”他朝我转过身来。“对了,”他说,“我们俩去喝点东西。”  我们走向吧台。这时,其他顾客三三两两无声无息地溜过房间,朝楼梯口走去。他们就像草地上的影子那样安静,溜出去的时候连门都没晃动一下。  我们靠在吧台上。“威士忌鸡尾酒,”大个儿说,“你想喝什么,自己叫。”  “威士忌鸡尾酒。”我说。  我们都要到了一杯威士忌鸡尾酒。  大个儿沿着那个厚厚的矮酒杯的杯壁,面无表情地用舌头啜着里面的威士忌。他神情严肃地看着那个酒保。酒保是个瘦瘦的黑人,穿着一件白色外套,面容忧戚,走起路来好像脚痛似的。  “你知道韦玛在哪儿吗?”  “你说韦玛吗?”酒保带着哭腔说,“我最近没见过她。最近没有,绝没有!”  “你在这儿工作多久了?”  “我算算,”酒保放下毛巾,皱着眉头,掰着指头计算,“大概十个月吧,我想。可能一年,可能——”  “算清楚!”大个儿说。  酒保骨碌转动着眼珠,喉结滚上滚下像一只没有头的小鸡。  “这里变成黑人的地方有多久了?”大个儿粗声问。  “什么?”  大个儿紧握拳头,他手中的那只威士忌酒杯像要化为乌有。  “五年了。”我说,“这家伙不会知道什么叫韦玛的白人女子,这里不会有人知道的。”  大个儿看着我,好像我是刚孵出来的什么东西。威士忌似乎没有缓和他的脾气。  “是哪个浑蛋让你来管闲事的?”他问我。  我咧开嘴,努力撑出一个温暖友善的笑容。“我是跟你一起进来的,记得吗?”  他也朝我咧嘴笑了笑,那笑容很平淡,没有什么意义。“威士忌鸡尾酒,”他对酒保说,“把酒好好调一调。服务周到点。”  酒保慌张地走来走去,黑脸上的眼白转呀转的。我反过身背靠着吧台端详这个房间。房间里现在空荡荡的,只剩下酒保、大个儿和我,还有那个蜷缩在墙边的保镖。保镖开始动了,好像很痛苦也很费力。他慢慢地爬着,那模样就像苍蝇只剩下一只翅膀。他在桌子后面爬动,疲惫得像突然老了几十岁,突然幻灭了似的。我就那样看着他爬动。这边酒保又放下了两杯酒,我把身子转过来。大个儿看了保镖一眼,然后就对他不理不睬了。  “这里什么都变了,”他埋怨道,“以前这里有个小舞台,有乐队,还有一些可以找乐子的小房间。韦玛在这儿唱歌,一头红发,可爱得很。我们本来就要结婚的,结果他们给我设了一个圈套。”  我开始喝第二杯威士忌鸡尾酒,觉得我今天的这次冒险差不多可以结束了。“什么圈套?”我问。  “你想想我说八年不在是去了哪里?”  “去追求女人了?”  他伸出香蕉般大小的拇指戳着自己的胸膛。“到监牢里去啦!我叫马洛伊,别人叫我驼鹿马洛伊,因为我个儿大。知道大弯银行抢劫案吗?我抢了四万元,一个人干的,不错吧?”  “那么,现在可以花那些钱了?”  他锐利地看了我一眼。这时,我们身后有声音传来,是那个保镖挣扎着站起来的声音。他的身子窸窸窣窣晃着,手压在赌桌后面一扇黑色的门的把手上。门开了,他几乎是半摔了进去。接着,门又紧紧关上,锁声咔嚓响起。  “那门通向哪里?”驼鹿马洛伊问。  酒保双眼露出慌张的神色,惶恐地盯着保镖跌进的房间。  “那——那是蒙哥马利先生的办公室,先生。他是老板,他在后面有一间办公室。”  “他也许会知道一些事情,”大个儿说,一口吞下杯里剩下的酒,“他最好也别玩花样,别跟那个家伙一样。”  他迈着轻快的步子,慢慢地、满不在乎地穿过房间,用他那厚实的肩背碰了一下那扇门。门是锁着的。他摇晃着门,一块门板掉了下来。他穿过那扇门,把门关上。  接下来又是一片沉寂。我看着酒保,酒保也看着我,他的眼神变得若有所思。他擦着吧台,一边叹气,一边用右胳膊抵住台面。  我伸手去抓他的胳膊。那胳膊瘦伶伶的,似乎很容易就会被捏碎。我抓住他的胳膊朝他微笑。  “你在下面做什么,小子?”  他舔舔嘴唇,身子朝我的手臂靠过来。他一声不吭,发亮的脸渐渐罩上一层灰暗。  “这家伙可不好惹,”我说,“他如果翻脸不会有慈悲心肠,喝了酒就会这样。他在找他以前认识的女孩,这里以前是白人的地方,明白吗?”  酒保又舔舔嘴唇。  “他离开这儿很久了,”我说,“八年了。他好像不知道八年有多久,我还以为他会觉得那有一辈子那么久。他认为这儿的人应该知道那个女孩在哪儿,明白吗?”  酒保慢慢地说:“我以为你们是同伙。”  “我是身不由己。他在楼下问了我一个问题,然后硬把我拽了上来。我这辈子还没见过他,不过,我可不想被人抓着在房间里撂来撂去。好了,你到底在下面做什么?”  “想拿一支锯短了的猎枪。”酒保说。  “嘿,那可是违法的。”我小声说,“听好,你和我是一起的。还有别的吗?”  “雪茄盒里还有一支左轮手枪,”酒保说,“放开我的手!”  “好的,”我说,“现在移过来,小心点,站一边。现在可不是开火的时候。”  “谁说的,”酒保揶揄地说,疲累的身子倚在我的手臂上,“谁——”  他突然停下来,眼珠转动几下,头猛地一抬。这时,一个沉闷而利落的声音在后面响起,那是从赌桌后的门后传来的。那可能是关门声,但我觉得不是,酒保也觉得不是。  酒保僵住了,惊得口水都流出来了。我仔细地听着,没听到别的声音。我快步走向柜台一端,我实在听得太久了。  后面的门砰的一声开了,驼鹿马洛伊从里面冲出来。突然,他猛地停住,脚像被钉住了一般,灰白的脸上露出笑意。  一支军用柯尔特点四五口径的手枪握在他的那只巨掌中,像玩具一样。  “谁也不许乱来,”他安详地说,“把手放在吧台上。”  我和酒保都把手放到了吧台上。  驼鹿马洛伊扫视了屋内一圈,他脸上的笑容有点僵硬。然后,他轻轻穿过房间,完全是单独抢劫银行的样子,虽然那一身衣着实在不像样。  他来到吧台旁。“举起手来,黑鬼。”他轻声说。酒保高举着双手。大个儿走到我的背后,用左手搜我的身。他呼出的热气吹在我的脖子后面,一会儿后,那热气消失了。  “蒙哥马利先生也不知道韦玛在哪里,”他说,“他想告诉我——用这个。”他用他那硬实的手拍拍那支枪。我慢慢转过身看着他。“对了,”他说,“你们将来会知道我的,也忘不了我的,伙计们。告诉那些人小心一点。”他晃着枪,“好了,再见了,小子们,我得去赶公共汽车了。”  他大剌剌地往楼梯口走去。  “你还没付酒钱。”我说。  他停下脚步,仔细地看着我。  “你说得对,”他说,“不过如果我是你,就不会这么咄咄逼人了。”  他往前迈步,穿过对开弹簧门,走下楼梯。然后,那脚步声渐渐远去了。  酒保弯下腰,我跳到吧台后面,将他推到一边。台下架子中的毛巾下面有一支锯短了的猎枪,旁边的一个雪茄盒里还有一支点三八口径的自动手枪。我把两支枪都拿出来,酒保则背靠在吧台后的一排玻璃杯上。  我从吧台一端绕回去,穿过房间,走向赌桌后的那扇破门。门里面是一条L形的过道,黑漆漆的,那个保镖躺在地上不省人事,手中还拿着一把刀。我弯下腰把刀抽走,将它丢在后面的楼梯上。保镖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手软绵绵的像一堆泥。  我跨过他的身子,推开漆着“办公室”字样的门,那字上的黑漆已经剥落。  在半封死的一扇窗户旁,有一张窄小破旧的办公桌,一个男人的躯体直挺挺地靠在椅子上。那是一张高背椅,男人的头沉甸甸地挂到椅背后去了,这样他的鼻子就正朝着那扇窗户。那头挂着的样子,就像手帕或铰链折过去了一样。  男人右边的抽屉是开着的,里面有一份中间有油渍的报纸,我猜枪是从那儿拿出来的。用枪抵抗原本可能是个好主意,但现在这位蒙哥马利先生脑袋的样子证明这个主意大错特错。  办公桌上有个电话机。我把那支锯短了的猎枪放下,先锁上门,然后开始拨电话给警察局。这样我觉得比较安全,而且蒙哥马利先生好像也不介意。  当巡逻车里的那些小子踏上楼梯时,保镖和酒保早就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全屋只剩下我一个人。

前言

  我自己当然认定这些文字是应该放到钱德勒的小说之后的。如果你读过侦探小说,便知道我在说什么。  有关侦探小说的文字,有个道德约定,或说是默契,即不可泄露天机。天机泄露,对一般的侦探小说就失去阅读兴趣。天机,也就是答案,是肉身的诱惑,是智力的挑战,是阅读的张力。  不过天机一旦精彩,下一个天机,也就是作者是怎样的一个人,是读者马上想知道的。这是我认定这些文字是应该放到钱德勒的小说之后的原因。现代文论认为作者和作品是应该分开的,即读其文即可,作者怎样,无足论。以作者论其文,或作者论,为昨日旧套。但现代文论恰恰于此忽略了阅读心理的一个微妙机制。这是有意的忽略,因为作者这一因素会破坏现代文论自建的论述逻辑,或不如说,现代文论有其自我保护机制,有洁癖。  但钱德勒是一个例外,因为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以来,不知道钱德勒的小说的读者甚少,更不要说钱德勒小说都翻拍过电影。因此我的这点文字如果被放在前面,亦无不可,天机早已泄露数十年了。我前面的天机说,纯只为照顾心中想象的居然没有读过钱德勒的小说的读者。  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Thornton Chandler),1888年7月23日生于美国伊利诺州的芝加哥,1959年3月26日逝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拉荷亚(LaJoHa)的斯克瑞普斯诊所(Scripps Clinics),死因是酗酒及肺炎。因为他的文稿代理人赫尔加’格林(Helga Greene)与他的秘书琼·弗莱卡丝(Jean Fracasse)兴讼争夺他的遗产,据《钱德勒论文集》的作者弗兰克·麦克桑恩(Frank MacSchane)指出,这导致他的遗体被葬于预留给贫困者的墓地,即南加州圣地艾哥市的希望山公墓(Mount Hope Cemetery)。  钱德勒的父亲是火车工程师,唯酗酒,不知道酗酒遗不遗传,钱德勒成人后亦酗酒。总之钱德勒的父亲遗弃了妻小,钱德勒的母亲带了他移居英国,由钱德勒的做律师的舅舅资助他们。  1900年秋天,12岁的钱德勒考进伦敦的杜维奇学院(Dulwich College)。五年之后,去巴黎学法语。再一年后,去德国学语言。隔年春天回到英国,入英国籍,夏天通过公务员考试,谋得海军的一份工作。这是1907年的事,隔年冬天,钱德勒20岁,他的第一篇诗作The Unknown Love发表。  不过钱德勒一年后辞职,家人震惊。此后两年内,钱德勒试过新闻业,发表过评介,均不成功。  钱德勒向对他不耐烦的舅舅借了一笔钱,说清将来连本带利偿还。1912年,钱德勒返回美国,最后在洛杉矶落脚,做过穿网球拍线及采摘水果的工作。省吃俭用的日子里,据说他只买过一只烟丝荷包给自己做圣诞礼物。之后他修读簿记函授课程,提前完成课程并找到了一份稳定工作。  他开始参加文人沙龙聚会,听音乐、朗诵诗,结识了钢琴家帕斯卡(Julian Pascal)夫妇。  帕斯卡的妻子西西(Cissy Pascal)“性感、世故、机智、自信,集合了所有年轻男子性幻想的必备特质”。西西当过模特儿,好裸身做家事,虽然自称大钱德勒8岁,但对他有致命的吸引力。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因英国国籍,钱德勒1917年应征进入加拿大军队,抵达英国利物浦,加入皇家空军,之后被送到法国战场。钱德勒后来写道,不用值班时,有时会喝酒喝到眼前发黑。战前的浪漫主义诗人,因世界大战而酗酒。  1918年停战之后,钱德勒重返洛杉矶。西西已与帕斯卡离异。钱德勒的母亲1913年从英国回到美国,此时她反对儿子的欲望,结果,他们在1924年钱德勒母亲死后不久立即结婚,又结果,36岁的钱德勒发现西西不止大他8岁,而是18岁。  钱德勒曾担任过加利福尼亚州斯格纳希尔市(Signal Hill)的德布利石油财团(Debney Oil Sundicate)的副总裁,但因酗酒、旷工及自杀恐吓而被解雇。  钱德勒开始写廉价小说(pulpfiction)。1933年,第一个短篇《勒索者不开枪》(Blackmailers Don’t Shoot)被《黑面具》(Black Mask)杂志发表。  钱德勒曾写信给朋友,说他想要寻找“一种雅俗共赏的手法,既有一般人可以思考的程度,又能写出只有艺术小说才能产生的那种力量。”  他做到了。1939年,钱德勒的第一本小说《长眠不醒》(The Big Sleep)出版,大卖。加缪、奥登和奥尼尔都赞赏他。  这之后,钱德勒的小说一路成功。到他去世,留有七部长篇。钱德勒创造了一个硬汉性格的小说角色,侦探马洛(Philip Marlowe)。钱德勒之前的侦探小说,是案件引人,侦探则是超人,例如福尔摩斯,而钱德勒笔下的侦探马洛,突出的是性格,案件,则是为了性格的展开。这种硬汉,引领了至今大部分侦探小说的方向。去年,我们熟悉的村上舂树翻译了钱德勒的代表作《漫长的告别》(The Long Goodbye)。《漫长的告别》曾获在世界推理小说界享有极高声誉的爱伦·坡奖。村上版《漫长的告别》首印数为10万册,日本全国1500家书店也闻风办起了“钱德勒读书节”,村上在后记中将《漫长的告别》定义为“准经典小说”,认为钱德勒的作品影响了纯文学。  钱德勒的侦探小说,读者(包括我)会一再阅读它们,全然不管答案早已知道了几十年。  小说成功后,钱德勒做过一阵子好莱坞编剧,与比利’怀尔德(Billy Wilder)一起将詹姆斯·凯恩(JamesM.Cain)的小说《双重赔偿》(Double Indemtffty)剧本化(1944年);写作了他唯一的原创剧本《蓝色大丽花》(The Blue Dahlia,1946)。钱德勒还曾参与了希区柯克的《火车怪客》剧本,不过他认为希区柯克的故事不像真的。  虽然钱德勒不符合好莱坞的要求,并嘲笑电影对自己小说的改编,但是二战后欧洲的导演和后来的美国导演,都受了钱德勒小说的影响,例如黑色电影(Flim Noir)。在欧洲,法国新浪潮电影用黑色电影的框架创作了最好的故事,比如戈达尔(Jrean-Luc Godard)的《断了气》(Breathless,1959)和特吕弗(Francois Truffaut)的《刺杀钢琴师》(Shootingthe Piano Player,1960)。  不过生活中的钱德勒并不顺利,1954年,钱德勒正在写《漫长的告别》(The Long Goodbye,1954年爱伦‘坡奖最佳长篇小说),西西久病后去世,钱德勒再次陷入酗酒。1955年,钱德勒试图自杀。最终,这篇小文开始写过了,上个世纪,1959年,钱德勒逝世。  1955年,钱德勒的作品被收入权威的《美国文库》中,以侦探小说进入经典文学殿堂的,似只有钱德勒。  1995年,美国推理作家协会请出四位当代顶尖名家,票选150年来最佳作者、最佳侦探。结果雷蒙德·钱德勒与他创造的高贵侦探菲利普·马洛拿下双料冠军。  钱德勒因自己的小说而不死。

媒体关注与评论

  “雷蒙德·钱德勒是我的崇拜对象。我读了十几遍《漫长的告别》。”——村上春树(2006年村上春树亲自把《漫长的告别》译成日文出版)  “雷蒙德·钱德勒,每页都有闪电。”——比利·怀尔德

内容概要

钱德勒是世界小说史上最伟大的名字之一。他是艾略特、加谬、钱锺书、村上春树等文学大师最崇拜的小说家。被称为“文学大师崇拜的大师”。
他是世界上唯一一位被写入经典文学史册的侦探小说大师。他的作品被收录到《美国文库一》中。
他共创作了七部长篇小说和20部左右的短篇。钱德勒被誉为硬汉派侦探小说的灵魂,代表着硬汉派书写哲学的最高水平。他是美国推理家协会(MWA)票选150年侦探小说创作史上最优秀作家的第一名,他塑造的侦探菲利普•马洛被评为最有魅力的男人。在四十年代好莱坞男演员以能扮演菲利普•马洛为荣,其中以亨弗莱• 鲍嘉扮演的马洛最为成功。
钱德勒是电影史上最伟大的编剧,他为好莱坞缔造了激动人心的“黑色电影”。他与比利•怀尔德合作的《双重赔偿》被称为黑色电影的教科书。自1942年到1947年,他的4部小说6次被搬上银幕,连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威廉•福克纳都只能给他当助手,与他合作过的大牌导演有希区柯克、比利•怀尔德、罗伯特•艾特曼等。似乎至今没有一个作家享有好莱坞如此的厚爱。
“雷蒙德•钱德勒是我的崇拜对象。我读了十几遍《漫长的告别》。”
——村上春树(2006年村上春树亲自把《漫长的告别》译成日文出版,在日本掀起钱德勒阅读狂潮)
“雷蒙德•钱德勒,每页都有闪电。”
----比利•怀尔德
著名作家阿城撰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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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略特、加缪、奥尼尔、奥登钱锤书、村上春树等;  ★雷蒙德·钱德勒是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名字之一,他是世界上唯一一位被写入经典文学史册的侦探小说大师。他的作品被收录到权威的《美国文库》中。他是美国推理作家协会(MWA)票选150年侦探小说创作史上最优秀作家中的第一名。  ★他是电影史上最伟大的编剧之_,他是好莱坞黑色电影的缔造者,他与希区柯克、比利·怀尔德、罗伯特·艾特曼等大牌导演合作,连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威廉·福克纳都只能给他当助手。  ★“雷蒙德·钱德勒是我的崇拜对象。我读了十几遍《漫长的告别》。”  ——村上春树(2006年村上春树亲自把《漫长的告别》译成日文出版)  ★“雷蒙德·钱德勒,每页都有闪电。”——比利·怀尔德  ★★★★★★★★钱德勒语录★★★★★★★★  ★如果一个杀手处处要仰仗老天爷帮忙的话,那他一定干错行了。  ★私家侦探可以找任何人的麻烦,他们会穷追不舍,对冷落怠慢也习以为常,人家花钱买他的时问,他就想尽办法来找你的麻烦。  ★她一只手伸向脑后,动作缓慢优美,在这个过程里,她展示出的好像不只是五个血红色指甲。  ★“我可能想娶的——呃,我不合她们的条件,其他的根本不用娶,只要勾引就好了——如果她们还没有先下钩的话。”  ★我是一片空白。我没有脸,没有意义,没有个性,连个名字也没有。我不想吃,不想喝。我是日历上昨天被撕下的—页,揉皱了躺在垃圾桶底。

作者简介

马洛在猝不及防间被一只巨手抓到一个黑人娱乐中心,随后,巨手的主人从容离去,留下一具被拧断脖子的尸体。是否真如警方所言,这只是一起普通的黑人谋杀案? 一张女孩的照片为何被人藏着掖着?价值八万元的珠宝为何能以八千元赎回?事情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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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1条)

  •     雷蒙德的小说不应该被标记为侦探小说,因为感觉上他对人物的刻画更多于对侦探案件的推理。完全不同于福尔摩斯的百科全书式的全能和波洛的严密无缝的推理,马洛在小说里就是个普通的侦探,丝毫无过人之处。反而吸引人的是作者对氛围和人物的刻画,从马洛的眼睛看人,你会觉得他很有趣,时不时会有种会心的微笑,因为我们也常常会有这样的想法,从马洛的角度描述出来,就觉得很贴切很到位,没有一个多余的字眼。还有值得一提的是景物和氛围的刻画是一般的侦探小说所达不到的,所以把雷蒙德的小说作为侦探小说来看,似乎有点屈就他的才华了。不过这部小说看完的另一个感觉就是莫名其妙,很多疑点还没有一点头绪,故事就已经讲完了?我有几个疑点:1.那个心理医生到底是干什么的,既然和案件没有任何关联,为什么要出现?难道只是为了增加故事的神秘性?2.为什么选择在那个时间杀马里奥特?是为了制造抢劫案的假象吗?马洛是查韦玛的侦探,为什么不直接把他杀了算了?却还要多杀一个人提供更多的线索给马洛?3.马里奥特身上的烟盒里的烟为什么会有心理医生的名片?只是说明马里奥特和特雷里夫人的关系?这部小说的看法就是这样,不过我还会看他另外的几部,他的语言还是我比较喜欢的,如果有英文版的应该感觉更好。
  •     当烟草的味道渐渐浸染空气的味道,我明白, 原来很久以前,我们就已失去紧紧相拥的理由。 当我说,再见,吾爱。早已泪流满面。 我们谁都没有回头,于是我确信故事已经写到结局——我们相爱至深,却又好像形同陌路,最终无言以对。
  •     你尽可以坚硬,冷酷,但我选择柔软的活着;我相信你能看见我,在我笨拙的四肢、肮脏的外表之下,你会看到我柔软的心。我可以给你你需要的任何时间拾起旧日回忆,可是你拒绝了我,拒绝了我的爱。我多么高兴再次见到你,亲爱的。再见。

精彩短评 (总计61条)

  •     漫长的告别 比 再见,吾爱翻译的要好,语言特别到位。但我更喜欢再见吾爱的故事和里面的角色,尤其是马洛伊。
  •     推理小说有一个浪漫的主题
  •     老师 写的书 善用比喻 并且描写的人物都很充满魅力。
  •     也许因为不大了解钱德勒,但个人感觉看着昏头昏脑。最后还算精彩。
  •     翻译太烂了!
  •     据说很经典,译本读起来感觉却很差。对白很多,画面感很强,应该原本会更好。
  •     前面东拉西扯个几百页就是不进主线,看得耐心快被耗光的时候却在最后两章找回感觉完美收尾,读罢后再审视这标题觉得取得真是精妙,雷蒙德·钱德勒真是个裹着硬派外皮的忧郁文青。
  •     “他杀了两个人,都是为了爱她。这是怎样的一个世界啊!”
  •     08年读过,最近翻出来了。有些混乱。
  •     早期的马洛行文真简洁,废话很少,节奏也快。骆驼马洛伊着实是个悲情人物,这么大的个子,却有着柔软的内心。而马洛,这可能是桃花运最旺的一次了吧。2017年1月中旬
  •     这一本倒是很喜欢~马洛女人缘不错啊,遇上了漂亮又善解人意的赖尔登小姐,但是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大块头马洛伊和他出狱之后苦苦寻找的恋人~“他爱她,我是说,马洛伊。即使她六年没给他写信,即使她在他待在监狱里的整整八年时间里没去看过他,他也不在乎。即使她为了领取奖金而出卖他,他也不在乎。他一出狱就买了几件像样的衣服,然后开始找她。而她呢,朝他的肚子开了5枪,把这当作见面礼。他杀了两个人,都是为了爱她。这是怎样的一个世界啊”~韦玛为了掩饰自己的过去而杀人,马洛伊杀人只是为了见到心爱的韦玛,自己却被韦玛所杀,真讽刺啊~最后韦玛的自杀,是真的为了让丈夫老富翁格雷里先生置身事外(?)~"Farewell,My Lovely",马洛伊对韦玛?韦玛对格雷里?【书里居然还黑了一把海明威,233333
  •        你尽可以坚硬,冷酷,但我选择柔软的活着;我相信你能看见我,在我笨拙的四肢、肮脏的外表之下,你会看到我柔软的心。我可以给你你需要的任何时间拾起旧日回忆,可是你拒绝了我,拒绝了我的爱。我多么高兴再次见到你,亲爱的。再见。
  •     已读
  •     浪费时间
  •     他爱她 他爱她 她背叛他 杀掉他 恐惧他 赶集他。厌烦了四处躲藏,把尊严留给唯一给了她好生活的老好人。从神秘到无力,峰回路转,惊叹惋惜。我的粉色小虫呢?
  •     嗯 我觉得漫长的告别不错 如果你再看的话 可以看这本
  •     美剧即视感
  •     钱德勒对景色人物的描写很细腻,故事也可以,并且他塑造的马洛多了一份幽默,是值得再看一遍的书……
  •     我硬,故我在
  •     片段之间断裂感太强了点,情节的张力没出来。
  •     同《长眠不醒》
  •       晚上9点到12点半。一口气读完。很明显马洛不是福尔摩斯或者波洛,他像加利格兰特,英俊黝黑,有玩世不恭的眼神,并且打不死。如果拍成电影,应该是黑色大丽花那样的。
      语言很好,他喜欢描述风景的颜色和气味。
      我决定再看一本。
  •     你看的真快
  •     文学家细腻的笔调描写硬汉侦探,还能要求更多吗?看这种小说才是享受,而不是二流谋杀剧杀时间。看海明威、菲茨杰拉德、钱德勒、卡佛等等美国男作家热衷威士忌苏打水,心头狂种草,几次冲动到超市买一瓶,问题是,女人啊,怎么能比老公爱喝酒啊,家里清酒、红酒、啤酒、黄酒、米酒、梅子酒、桂花酒、竹叶青样样试过,就是不喝高酒精的,威士忌苏打水成心魔了,泪。
  •     虽然看完了,但几乎没留下什么印象。看别人的评论,好像我看得根本不是同一本书……对主角倒是觉得有点特别,牛仔式的侦探,不同于其他小说中的形象。
  •     又性感,又能撩妹
  •     2016.8.17
  •     吐槽海明威哈哈哈笑死~从书名猜凶手果然没错…这一部的硬汉形象更加鲜明了,真是个撩人的小侦探~
  •     语言很好,他喜欢描述风景的颜色和气味
    同意!
  •     一个月做了八次飞机终于看完了这部 侦探推理真是旅途通勤好书
  •     最棒的马洛
  •     这次重读一遍,觉得这位“驼鹿马洛伊”的名字和“马洛”相差不远,真是再明显不过的暗示了:马洛不也是这样吗?每破一个案子,就是与自己所爱的世界又说了一声“再见”。
  •     抢劫 越狱 杀人 都是为了找到那个女人 哪怕最后死在她手里 goodbye my love
  •     情节一般。对醉酒的第一人称主观描写和危险逃离的,非常精彩。喝酒看墙上画像
  •     有些混乱,最后利落收尾。“他杀了两个人,都是为了爱她。这是怎样的一个世界啊!”
  •     看了书就特别想看电影版
  •     虽然没有日本推理小说那种逻辑缜密,但好在一气呵成,看得很爽。
  •     有几处如此毒舌,如此清醒。20170101。在嘈杂的火锅店里读完它,所有的人声都成了钱德勒的背景。
  •     不知道是翻译的问题还是智商欠费,里面一些桥段读起来相当生硬。以后再读一遍英文版吧。
  •     我看完漫长的告别后就买了这一整套书
    可是楼主真的三个半小时就看完了么。。
  •     不愧是钱德勒,还能说什么呢。每一个单词都恰如其位,每一句话就如朝晨迷雾里的露珠,仿佛精雕细琢又似浑然天成。凡人费劲口舌想要比喻述说的话语,被他稍稍动动舌头就找到了!推理部分嘛…不论是陷入虎口见心理医生还是掉入狼窝进戒毒所都给人像吸了毒似的迷幻感,说实在有点昏头昏脑。 而爱情部分,我也没怎么被打动。果然,还是《漫长的告别》更对我胃口。
  •     也感动到我了
  •     «再见,吾爱»还有过一个直白得不忍直视的译名:«恋人无情»,哈哈。飞利浦马洛挺有女人缘的嘛。
  •     我正准备看高窗。。据说这个译的很好。
    我也喜欢再见吾爱的故事,应该拍电影的。那个大个子很感人。
  •     并没有让我很动容啊。翻译也很糟糕。
  •     再见,我的那只粉红色小甲壳虫爬回这里了吗?
  •     太希望有一个这种会讲故事又幽默基友
  •     喜欢的就是钱德勒的风格。至于推理,反而其次。比如,阿姆托尔医生在这里面到底有什么用啊?
  •     比漫长的告别更喜欢
  •     是滴 我一目十行
  •     可能翻译问题吧,看起来逻辑很混乱
  •     和⟪漫长的告别⟫一样是能打动我的推理小说,老钱德勒真的棒。现代出版社的翻译有点奇怪,大家谨慎选择。
  •     补一下标签
  •     。。。
  •     年轻又暴躁的马洛还挺可爱的
  •     钱德勒的第二本小说《再见吾爱》(1940),人物刻画之神技,令人印象深刻。钱德勒擅长准确抓取人物特征,无论主角配角,寥寥几笔素描,便活灵活现于眼前。驼鹿Malloy的形象让人难忘!
  •     再见吾爱 吾爱是韦玛嘛?
  •     “我喜欢的是成熟又叛逆的女人,并且有光滑的肌肤”我与菲利普马洛的共同点
  •     还是最爱钱德勒这个调调,读的时候总会想到性本恶,桥段都有着大量的相似。这是钱德勒早期作品吧,所以也没有漫长的告别那种更冷硬的味道。某种程度上这是一部爱情小说,而不是侦探小说。也许应该改名叫八百万种爱法?呵呵
  •     钱德勒还是一个左派的保守主义啊
  •     吐槽海明威那快笑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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