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与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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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日期:2010-9-1
ISBN:9787100069748
作者:魏光奇
页数:440页

内容概要

魏光奇,河北易县人,1950年6月出生,1981年山西大学历史系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史学会理事。主要学术论著有《天人之际:中西文化观念比较》、《清代后期中央集权财政体制的瓦解》、《直隶地方自治中的县财政》、《地方自治与直隶“四局”》、《清代直隶的里社与乡地》等。先后主持199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世纪前期中国县乡行政制度研究》、200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代州县乡里制度研究》。

书籍目录

自序序论  一、主要概念  二、理论关注  三、学术史述评  四、所取得的突破和不足  五、所使用的资料  六、方法第一章  清代的地方体制  第一节  地方行政层次    一、清代以前的地方行政层次    二、清代的地方行政层次  第二节  州县的行政等级    一、清代以前的县等制度    二、清代州县的行政等级  第三节  各级上司对于州县的统辖权责    一、概说    二、督抚权责    三、两司权责    四、道员权责    五、知府权责第二章  清代州县的治理结构  第一节  清代以前的(州)县治理结构    一、概说    二、主管官员    三、佐贰官员    四、掾史和吏员  第二节  清代州县的正印官“独任制”  第三节  清代州县的佐贰杂职    一、州县佐杂的设置    二、任用和监察    三、职责    四、分防制度第三章  清代州县的正印官第四章  清代州县的衙署组织第五章  清代州县政府的职能第六章  清代州县的财政第七章  有法与无法:清代州县制度的总特特征与缺陷(上)第八章  有法与无法:清代州县制度的总特特征与缺陷(下)结语参考和征引文献后记

作者简介

《有法与无法:清代的州县制度及其运作》主要探讨清代州县在地方行政体制中的地位,州县行政的治理结构、衙署组织及其各种职能,深入考察清代州县财政的制度设计、实际运作情况及其家产制性质;从现代政治的角度对于清代州县制度的缺陷进行实证研究,进而透视中国传统社会政治制度与行政制度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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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7条)

  •     好 当资料留存的
  •     这本书挺不错的,从印刷到内容都比较好。
  •     买来用于写论文的,不错的书
  •     本书对清代州县制度的技术,可谓详尽,史料价值极高。但是,在分析框架上,并没有超越瞿同祖的《清代地方政府》。无论如何,本书对于进一步研究官僚专制主义下的地方治理,是有助益的。
  •     老公正在阅读中,很好。
  •     主要结论是清朝基层制度的宗法化,社会的宗法传统导致国家机器的宗法化,使得基层政府,表面上有法,实际上无法。这样的结论很有诱惑力,显然受到王亚楠的启发,但是我觉得有些不可靠。特别是魏先生太多强调基层制度的腐败,而忘记清代的基层制度实际上是维护了基本的秩序的。否则,没法解释清代经济的巨大增长。。。
  •     不错的 当作资料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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