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子》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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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年4月
ISBN:9787532739042
作者:帕特里克·聚斯金德
页数:156页

很有趣的前序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这本书的前序,译者大约是给聚斯金德提了几个问题希望他回答。而那5个问题是在是傻的可以,也无聊的可以,但是聚斯金德的回答却很讽刺也很有趣。对于中国文学,他说他看过很多童话,我真想知道他看的是哪些童话,哈哈。

我们一直存在的恐惧

看完《鸽子》,概括的说是一个成年男人由害怕一只鸽子想到的种种,又由这些事情引发了另外一些感触。夸张,精确,全面,看似荒诞,但是当我们静下心来时却发现,每个人生活中都有一些“鸽子”。总结看来,还是我们对未来的恐惧吧。最喜欢书中关于流浪汉那一段落的叙述,约纳丹对于流浪汉前后2个不同看法的对比,正式那种深深恐惧的表现。主人公那小小的公寓好像道出了他的生活——一成不变、井井有条,当人们习惯于在这个圈子里鏖战的时候,殊不知门外正有天上来的使者要将自己的世界打破,可喜?可悲?——仅是疑惑

被偷换的时间

“当鸽子的事发生的时候,约纳丹·诺埃尔已经五十岁了,这件事突然之间改变了他的生活。回想将近二十年平静的生活,他恐怕还从未料到除了有朝一日弃世而去之外,还会遇上其他什么重要的事情。这对他来说是完全合适的,因为他不喜欢动荡,讨厌那些打破内心平衡、扰乱外界生活秩序的事件。谢天谢地,绝大多数诸如此类的事件统统留在了遥远的、模模糊糊的童年和青年时代了,他不愿意再去回想这些往事,即使有时也会极不舒服的想起在夏朗德的一个夏天的下午,那是在1942年7月,当时他钓完鱼正往家走……”这是《鸽子》的开头。我不完全清楚这个开头在多大程度上促使我顺畅地读完了整本书,只是在读完之后,这里是最令我着迷的地方。着迷是因为它的神秘。小说史上有个非常著名的开头,那是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里贡献的。“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现在是多年之后了,再面对这个开头,我认为它本质上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充分使用了时间。这里我选择了“使用”这个词,意在表示时间从来就是属于作者的,作者占据着主动地位。马尔克斯是个善于调动手头工具的人,他把不同的时间点浓缩在一句话里,至少制造了三种效果:虚实感:表面上看,这句话里有两种时间,一个是“多年以后”,另一个是“那个遥远的下午”,而实际上还有一个时间,就是作者进行叙述的这个时间,这才是真实的时间。但这种真实也仅仅是对这句话而言,事实上读完这句话之后,读者根本无法确定究竟哪种时间才是真实的、现有的,因为无法确定作者将要站在哪个时间点上来继续叙述,于是虚实效果产生了,语言的信息量开阔了。意识流:回忆和展望同时出现,意识在各个时间点之间循环,不仅是作者的意识在流动,读者同样在流动,因为你输了,输给作者的手段了,只得跟着作者的思维跑。张力:从多年以后一下子回溯到那个遥远的下午,时间像一根皮筋被充分拉长又迅速收拢,而且由于弹性和惯性的作用,时间回到了出发点的背面。可以说这个开头既简单又复杂。和马尔克斯一样,聚斯金德也是一个善于充分使用手头工具的作家。《鸽子》的开头,聚斯金德用了四个句子。第一句是站在现在,真实的时间,站在现在说现在;第二句回溯以往,是站在现在的回忆;第三句初看并没有高超之处,所以我们先放一放;第四句,也是最关键的一句,作者先是故作轻松地用了四个小句子来伪装自己,相当于《三国演义》上的“虚晃一枪”,正当读者以为作者将要放弃回忆的时候,他高诉你“那是在1942年7月”,然后,你输了。聚斯金德的这种手段,简单来说就是控制意识在不同时间点之间的流动,从而达到一种背离、翻转、恍然大悟的效果。我把这种手段叫做“偷换”,“换”表示变化,“偷”表示迅速。作者原本在拉拉杂杂地说这个说那个,读者慢慢地接受了作者布下的局,这时作者突然转变了方向,读者在措手不及的同时乖乖做了作者的俘虏,作者在意识流的帮助下偷换了时间,时间回到了“1942年7月”。但第二句作者以不确定的语气涉及到了过去,给了暗示,这样就削弱了第四句的力量,好像一个浪头被切割成两个。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想原因就在于第三句。第三句的存在相对于作者在时间上玩的把戏来说,绝对是一种障碍。但对于整篇小说而言,它又是必须的,是脊椎骨。初读第三句,感觉很普通,平常的叙述,直到读到第60页出现的这句话,“他不是一个积极行动的人,而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是了,这是约纳丹所有痛苦、所有遭遇的根源,缺少了这样的性格,小说很难让人信服。想想也对,一个人格健全的人,会因为在自家门前看见一只鸽子而感到恐惧甚至于要搬走吗?所以开头第三句作用就在这里,它是为了整篇小说的圆满性才存在的。再把1942年7月之后发生的事想想,约纳丹形成这样的性格也就不奇怪了。不得不说聚斯金德的考虑非常周详,而在叙述和故事性发生冲突的时候做这样的处理,或许是唯一的办法。小说的题材本身并不具备出彩的条件,毕竟此前我已看过《搏击俱乐部》、《机械师》等电影了,而心理描写、意识流等手段也并非独创,我觉得唯一可以加分的,就是开头这种叙述方式。小说中还有一处,和开头的手段略有不同,本质上仍是偷换时间:“有一会儿时间,他惊愕得连看都不敢看一下,而且连声“哧啦”——它还在他耳中鸣响——的音量之大,就好像地震造成的一条巨大裂缝似的,周围所有的人似乎都听见了这声可怕的“哧啦”,这会儿全都正愤怒地看着他约纳丹,把他视为罪魁祸首。但是没有任何人在看他。”弗兰纳里·奥康纳的《智血》里也用到了这种手段,只不过她的外衣是梦境:“他在半睡中还想着这件绸袍。心想母亲她老人家得知绸袍受到妥善保护,在九泉之下就会安心了。只要她什么时候晚上来这里看看,一定能够看见的。不过他不知道她老人家晚上会不会出来,来过这里没有。要是来了,她脸上一定会带着一种不安而留神的神气。这种神气他曾经见到过。那是他在人们给她钉棺材盖的时候,从棺材缝里看见的。那年他十六岁。他看见那罩向她脸上的阴影,和她那耷拉下来的嘴巴。她似乎一点也不想死,似乎想要跳起来,推开棺盖,从里面飞出去,好好地再活下去,但是人们还是把它盖严了。她肯定想从里面飞出来,肯定想跳的。他在睡梦里见到了她。好可怕啊,她像只大蝙蝠,从关她的地方直往外蹦,要飞出去,可是她的头顶上却是下沉着的黑暗,一下子又把她关了起来。他从棺材里清楚地看见那棺盖是如何关下来的,只见它越来越向下压,终于将光亮和房间全都阻隔在外面。眼见快要关严,他赶忙从间隙处往外蹦,结果却将脑袋和肩头楔在缝隙里了,昏头昏脑地被挂在那里。车上的灯光慢慢地显示出他身下的毛毯。从挂着自己的卧铺帘顶处,他看见车厢那头的黑暗中有个白色身影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注视着自己。”小结:用心理描写、意识流、暗示等写法,在引导读者朝着自己设定的方向走的时候,改变小说中时间,达到虚实相生、如梦似幻的效果,而这一切都源自于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感受到的弥散在小说中的不确定性。不确定的句子才是活句子,不确定的写作才是叙述。只有叙述出来的才是小说,只有读者和作者的意识叠加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小说才有意义。所以好小说都是作者和读者共同合作完成的,记不得这句话是谁说的了,我觉得很对。

一个普通人的自我修养

《香水》作为聚斯金德第一本小说也是最有名气的作品,使生性腼腆,不爱张扬,作品较少的聚斯金德誉满全球。《香水》小说还没看过,但12年的时候看过由本·卫肖出演的电影版《香水》,因此喜欢上本·卫肖这个永远一副瘦削害羞少年模样的英国演员,尽管这几年他在媒体面前总是胡子拉碴。估计看过电影的人,对那一场裸体群演戏永远印象深刻。《香水》的成功,似乎让人一提到聚斯金德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香水》,而《鸽子》这部中长篇小说作为聚斯金德的第三本书(前面两部分别为《低音提琴》、《香水》)则永远只能排在第二的位置。相对于《香水》,《鸽子》在情节上简直弱爆了,因此也无怪乎《鸽子》的封面上会醒目地写着一个“《香水》作者聚斯金德的力作,一则表现人类生存恐惧的寓言。”以此来吸引读者的注意。在段子手、网红、毒舌口水横飞的网络时代,还有人会对一个生性孤僻的老头约纳丹·诺埃尔因为害怕鸽子而出逃一天然后又安然回归的故事感兴趣?作为银行门卫,他每天的工作只是在银行大门前面的台阶上踱来踱去。回首他过去的人生,他一直过得都是平淡孤独、自我满足、机械地重复着日复一日的生活。关于一个五十多岁老头的未来,他所要做的只是在这个充满不安的世界上,维持着自己的不被扰乱的生活,静静地等待着死亡就好。这样一个人的无聊人生,怎么有资格当一片中长篇小说的主角?而聚斯金德果真不符众望,他似乎显这种角色设定、情节还不够枯燥无味,他估计边写边想,哈哈,愚蠢的人类,你以为这就是无聊的最终极限?真是图样图森破。他不吝笔墨地描写了关于一个独居老头是如何走路、站立、吃饭、喝酒、散步、睡觉、整理房间、分发信件、站岗、工作、逃跑、说话、思考······在连刷微博刷知乎刷朋友圈都不能让他们安然睡去的人面前,《鸽子》里的情节对于他们估计是最好的催眠体。这个老头太无趣了,你在他身上所能看到的唯一的感到有些意思的闪光点,也就是如此无聊乏味的生活,他竟然能坚持着机械性的周而复始?你肯定会大叫着说,这踏马是什么玩意?我要去刷刷微博压压惊!你甚至开始觉得主角如果是那只突然闯入,能把无聊老头吓尿的神气鸽子可能会更好。然而,它当真如此无聊?或许是的,对于某些人而言。然而从头认真看到尾仔细想想,约纳丹·诺埃尔(连名字都这么让人记不住)的这种生活,有着出奇地熟悉感。我们正在过着他这样的生活,或许你恰好也是银行门卫,或者比较高级的城市白领。不管你从事什么样的工作,不得不承认,我们大多数人都在匆忙而缓慢地重复着一天又一天的生活。我们拼命地挤上公交,在高耸的写字楼里度过一天,就如约纳丹·诺埃尔呆板冷漠地站在银行前面的大理石台阶上。只是,我们会有朋友、家人,他们会成为我们武装的盔甲,不会因为一只耀武扬威的鸽子,而落荒而逃。也不知道这项能力应该让我们庆幸或是遗憾。一生始终正直、守法、朴素、禁欲、整洁、守时、听话、可靠、正派的约纳丹,他看似牢固的生活因为一只鸽子而分崩离析,庆幸这样的分崩离析。他离开一陈不变的生活轨迹,看清自己不是一个积极行动的人,而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于是,自杀成了逃避变化的唯一出路。当一个计划着明天自杀的人,在噩梦中强烈的期待着有人来救自己,那么自杀便是欺骗自己的谎言。“没有其他人,我就无法生活啊!”约纳丹在黑暗中高喊!原来,无论封闭孤僻多久,对孤独的恐惧永远都在。它如一头困兽,蛰伏于人不在意的角落,预谋着哪一天不动声色地大爆发。除非,你直面它,接受它,让它光明正大地与你作伴。当约纳丹如同一个老小孩般在雨中奔跑,他不再是那个孤僻的奇怪老头,而是一个普通的老头。他还是会害怕那只突如其来的鸽子,只是,就那么一下子,他不再感到恐惧。如同我们在某个枯燥加班的午夜,被一只无形的鸽子追逐,未来无边黑暗,不知道是谁递过一只香喷喷的烤鸡腿,瞬间你的担心、恐惧、气恼和危机感一扫而光。生活仍然要继续,一切当然会重归原状,鸽子还会时不时地归来,但你已经知道拯救自己的办法,这便是一个普通人的自我修养。

善说故事的聚斯金德

鸽子——算是聚斯金德的小说集吧这里面穿插着最最有趣、闻所未闻和不可思议的惊喜就像他自己形容一本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书,在他身上留下印记的书在读的时候,已经忘记了为什么要读尤其推荐其中的《梅特尔.米萨尔的遗嘱》这几乎是一个科学探索了

只一天---害怕改变

拜服作者无比细腻的文笔和夸张而又详实的想象力,如此短短的一天,将我们主人公单调而又重复的人生的每一天穿插进去。着实难得。也许,就像香水一样,作者并不想要表达什么,只是在渲染一种情愫,我们害怕改变。主人公的人生无疑是小人物的,机械的,重复的,没有值得纪念和夸耀的,可是,我们每个人的一生却不都是如此么?也许只有强迫的改变,才能让我们踏着雨水,像童年般,快乐在50多岁吧。

聚斯金德的礼物

聚斯金德的作品都是精品啊这本鸽子也是异乎寻常的故事情节细致的心理描写其实我最喜欢的是最后1个短篇那种感觉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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