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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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3-6
ISBN:9787806575482
作者:马丁·艾米斯
页数:578页

章节摘录

  尽管这孩子非常可怕,恩诺拉还是以许许多多个太阳那样的光线照亮了他。妮科拉知道她自己绝对不可能产生出这样的光线。她是生机勃勃的;她是圣灵般明亮的。当她走在街上,她似乎被她自己的电视摄影机照亮了。但这不是因为在成诺拉体内燃烧着发自“小男孩”的那种光亮。如果妮科拉拥有那种光线。那么她的力量就近乎无限了。但她并没有,而且永远也不会有。  在她这儿,光线射向另一个方向……让妮科拉喜出望外的是,长久以来就被人在理沦上预想存在的黑洞,现在被证实为一个天文事实:它是个二元系统;黑洞在轨道上,围绕着一个比我们的太阳大三十倍的恒址运行。黑洞的重量是太阳系的十倍,但宽度还不及伦敦。它什么都不是;它只不过是一个洞而已;它已经脱离到空间和时间之外;它已经陷入了自己的宇宙。它自身的性质就防止着任何人去了解它:不可接近,无法揭示。没有什么东西能快得逃脱它的领域。我们的地球母亲的速度是每秒7英里,木星是每秒37英里,太阳是每秒383英里。而天狼星B,他们发现的第一个白色的侏儒,逃跑的速度是每秒4,900英里。但是天鹅座X—I,这只黑天鹅,却没有逃跑的速度。即便是每秒传播18,6287英里的光,也无法逃脱它。那就是我。她总是在做爱后对着自己这样喃喃自语。一个黑洞。什么也无法从我这里逃脱。  鸡奸让妮科拉感觉很痛苦,但不是实际意义上的痛苦,是它事实上在当地的普遍性深深地刺痛了她。这是惟一一件让她无法理解也无法原谅的事情。它到底有多么普遍?一种少有的耻辱,这是在数量中寻得安全吗?它不像手淫,除了有怪癖者,像鸵鸟一样自己把头埋进沙子就以为别人看不见他的人以及撒谎者以外,每个人都秘密地知道每个人都在秘密地干这事儿。在你三十岁以前,手淫是一个公开的秘密。然后它又成了封闭的秘密。到那时,现代文学对此都三缄其口。妮科拉对此保持沉默,一部分原因是对当代淫秽行业负责——在淫秽业中,手淫是惟一的主题。每个人一生都在手淫。从整体上说,文学谢绝对这个真实负责。所以淫秽业不得不来解决这个问题。但它即便是尽其所能,也不能做到优雅而给人安慰。  当你说起鸡奸……直觉告诉你这附近没人在做这个,但你也可能对此怀有疑心。妮科拉还记得,她曾经读到一篇文章,在男性与女性结成配偶的离婚案中,百分之七十五都在“从对身体施虐”到“不合理的要求”的小标题下提到了鸡奸。这让她一下子感到很愉快。它有多么不合理?有多么残忍?当一个女人需要它时,又意味着什么?这具有诱惑力的位置,和它的好姐姐离得这么近……但不管它处于什么位置(在腋下,在膝盖骨后面),它都会具有吸引力。直白点说,看看人的嘴巴。嘴倒是离得蛮远。但嘴也去了那儿。  文学确实开始涉及鸡奸了,而且越来越多。这对妮科拉·西克是一个莫大的安慰。现在,如果她能把它当做二十世纪的一个主题……就像基思用一件英国衬衣代表他的国家并以此为骄傲一样,如果妮科拉穿戴上她的吊袜束腰带、长统袜和脚镯,也将是为代表她的国家所做的充分的准备。她认为,这是从乔伊斯开始的,他对此十分感兴趣:一种朦胧的怀旧。劳伦斯也对此很感兴趣:泥土、鲜血、意志(对了,还有被迫的堕落)。贝克特也对此很感兴趣:一种(妮科拉认为)给女性角色带来苦难、彻底破坏和创伤的稚嫩—而简单的渴望。而对于美国人,他们似乎都对此非常感兴趣:对于约翰·厄普代克来说,它只是人类可以做的另一件事情,关于人的一切都能提起厄普代克的兴趣;对于诺曼·梅勒来说,你不必问得太深(他仅仅是一个在采取更大的暴力行为之前消磨时光的人);菲利普·罗斯把这叫做“肛门之爱”,他认为这是闹剧般的讽刺、卧室闹剧般的讽刺。另一方面,对此也非常感兴趣的V.S.奈保尔则把它称为“性的一团黑色”。哦,不管怎么样,是黑色。而一个黑洞是一团,纯粹的一团,无限的一团。  不,不是每个人都在做这个。但妮科拉做了。在某个时刻(她总是发誓她不会这样做了,但她实际上总是这样做),她就会重新引导她的情人向某个方向推进,往下直到那二元体系……她有一件用她左手的第三根指头准备好的东西。戴结婚戒指的手指。这真是让人震惊,它本身就象征着粗俗:戴结婚戒指的手指,在一个不会有孩子出来的地方,寻找着另外一个戒指。这是她惟一几乎失控的一次。不是在过程之中,而是在事后。在后来,她默默地滴着泪,陷入痛苦之中。她为它哭过多少次?流过多少泪?一年里量出来有多少英寸?  使她难过和恼怒的是权力的放弃,那么懦弱、彻底的放弃。权力是她卷入其中的目的。妮科拉生活得有滋有味,但她对原则问题不加以区别,把这作为解放的标志,精神自由的标志。她认为尽管她没有什么兴趣,但她以床上毫无激情的出色表现而自豪。但然后,随着那微妙的调整,那绝望的呻吟……它以某种方式,毒化了一切。但同样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尽管妮科拉喜欢去做别人不做的事情,尽管她喜欢危险,但她不喜欢那种危险,那种没有任何形式的、对一切滥加破坏的危险。她自己是不加区别的,但她的情人们不是(他们反而通常都有妻子)。一天晚上,她破天荒地抽出时间关心起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件遥远的事情,她的妇科医生告诉她,如果你是最后一次这样做的话,你的身体还是足够安全的。那么,你会在别的什么时候做它呢——你会做最后的事吗?这事本身就是最后的事。它一开始就播下了结束的种子。妮科拉从这样的事实中寻求到了一些安慰:也许这是她以另一种途径把爱遣送回采的方法。  当然,我很喜欢西伦尼厄斯。  他有很多出色的特点:活泼、热情、相当英俊。他身上汇集了许多人类的精华:在他的脸上和身体里,有种沉默地咆哮着的生命力在流涌。西伦尼厄斯以一种狂热和崇拜保护着自己,不管是体内还是体外。他一边对着空中挥舞拳头,一边退着跑到体育馆去核查自己的体重。他练习瑜伽功,把整个周末都花在头顶倒立上。作为他对体格完美追求的一部分,西伦尼厄斯除了水果以外什么都不吃:哪怕是一根刀豆,哪怕是一只小萝卜,都会让他作呕。他的牙齿像任何一只海豚的牙齿一样无可挑剔。至于黑十字架酒吧里的二等烟酒,三等快餐——那让人垂涎欲滴的夹肉馅饼——都向他伸出了手,但它们的细胞都穿不透他紫色的烟雾。他总是保护着自己。而且他现在有了钱,更是把自己料理得比照顾皇家婴儿还周到。当然,也要承认西伦尼厄斯并非完美无瑕。其一是他总在触犯法律,其二是他的品味极其低下。  他的品味是那种爆炸性的、决非平常的低下。西伦尼厄斯糟糕的品味没有任何半暴力犯罪的性质。我不久前问他是否在年轻一些的时候去过美国(在第四十二大街上或者好莱坞林阴大道上待过几年)。当西伦尼厄斯没钱的时候,他看上去像个运动员;现在他有钱了(这种转变是最近才发生的),他看上去像个男妓。动物王国也许因为他的饮食习惯而免遭骚扰,但对他的着装却没少担心受怕。他的那些男妓服装,男妓帽子和男妓鞋子都取材于野牛、海龟、斑马和驯鹿。在他的男妓汽车的男妓行李厢里装丰的偷来之物中,有更多的男妓服装,都被男妓聚乙烯带子包扎了起来。每隔一天他就会被男妓怪念头所控制,他的男妓头发就会变得超级拳曲,或者他会花上大价钱把它弄得非常随意。他的男妓手指上套满了男妓戒指。老兄,西伦尼厄斯真的看上去像个男妓。  他还有一个缺点:对自己的技能和优点持夸张的看法。比如,他并不是个在行的罪犯。他是个非常幸运的罪犯,迄今为止。他正以每小时一百英里的速度向监狱靠近,并且拉上了基思。  按照我现在的道德定论的逻辑,我发现自己希望西伦尼厄斯拥有的犯罪才能比现实所赋予他的多。如果我在经营什么业务的话,他会以不可阻挡之势发达起来——他会肆无忌惮地做他喜欢的事。他会尽其所能地去偷、去抢、去骗、去打。我就会在一边越睡越酣畅。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说基思不擅长飞镖。基思是擅长飞镖的。飞镖经常都飞到他想投的地方。他的飞镖天赋在闪耀着,而且光彩四溢。但实际上他的飞镖技术又并不比任何其他一个英国人好。在这儿有种飞镖文化:在这个帝国进入它的夕阳中时,英国人最在行的就是飞镖。而基思肯定比不上电视上的那些飞镖手。飞镖总是飞到他们想投的地方。  我想,基思并不是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如今的飞镖场上可能具有的弱点。“如今的飞镖,”他会承认说,“标准是特别高。”他越来越在内心里依赖他所谓的“大场合上超常发挥的天赋”。他用要对准飞镖板、起投要优雅以及对飞镖要真诚而发表慷慨激昂的演说来武装自己。  那么另一个大场合上他又会怎么样?另一次决赛?  哦,为基思加油吧。我知道他会成功,让我百分之二百的满意:基思是个半途而废者吗?基思·泰伦特?你肯定是——你想要你的……毫无疑问,就是棍棒砸下来的时候,基思也不会遭受什么危险。压力?他会在他妈的压力下越战越勇。他会采取必要的行动。基思会把事情搞定。他不可能被困住,不可能不一帆风顺。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但我不能相信它真的在发生。  这是个谋杀的故事。它还没有发生,但它会发生(最好是发生)。我认识谋杀者、被谋杀者。我还知道时间、地点、动机(她的动机)和方式。我知道谁是失败者,是笨蛋,是遍体鳞伤的可怜的小马驹。我无法阻止他们。即使我想这样做,也办不到。那个女孩必定会死,那是她一直想要的。一旦人们开始计划,你就无法阻止他们;一旦人们着手行动,你也无法阻止他们。  我们都知道,那几天太阳和风暴都让我们感到了生活在一个行星上是怎么回事,而近来天气的骤变使这种感觉加深了。它们使我们感觉到了居住在太阳系和银河系是怎么回事,它们让我们感觉到了——当我现在写下这些文字后,处于极度厌恶的边缘——居住在宇宙之中是怎么回事。  我随意地看了看开头——谁知道,就花一点工夫,它就叫能多少产生一个新的结局。我看到了什么?第一章:谋杀者。“基思·泰伦特是个坏蛋……你甚至可以说他是最坏的坏蛋。”不,我才是最坏的坏蛋。我是最坏的坏蛋,最后一个禽兽。妮科拉把我的书给毁了。她肯定感到了一个随意破坏他人财产的人的快乐。当然,我本来可以让盖伊·克林奇继续下去,满足于那个“令人意外”的结局。但她知道我不会。说得奉承点儿,她知道我怙恶不悛。她知道我会认为这并不值得拯救。这邪恶的东西,我尝试着写的这本邪恶的书,是从真实的生活中抄袭而来的。  我本来打算以那种老的风格写完最后一章:“他们现在在哪儿?”但这似乎并不合适。但我在生活的书中还能读到一点儿内容。苍白的盖伊·克林奇会用手和膝盖支撑着回家。我们达成了协议。当然基思的命运更难以预料——基思,他技术熟练,他的发挥训练有素。但他会通过那孩子跟盖伊·克林奇联系在一起。我让盖伊·克林奇发誓。做该做的事。最后,他代表了残忍。而我,代表了仁慈,或者说家长作风,或者说金钱。这是我能做的最好的事。  ……

媒体关注与评论

  代译序  吴翔  世界文坛上父子皆为小说名家的可谓寥若晨星,除了法国十九世纪的大小仲马之外,二十世纪就要数得上英国的大小艾米斯了。其中,小艾米斯就是本书的作者马丁;大艾米斯则是五十年代享誉英国文坛十年之久的“愤怒的青年”金斯利·艾米斯,以锋芒毕露的批判现实的精神而知名。不过与乃父相比,小艾米斯风头更劲,是英国当代文坛上大红大紫的人物,地位早已超过乃父,是欧洲典型的“现代、现代、现代”的作家,这也正应了那句“老子英雄儿好汉”的老话了。  马丁·艾米斯是英国近二十年来的代表作家,在有人宣布“英国小说就要死了”(布鲁克—罗斯语)时,是他以及一批先锋作家让小说又“活”了过来,将读者从电视面前拉回来重新读小说,而他从一开始就因为其身份上的一些“两栖性”而受到特别关注。譬如有关他到底是英国人还是美国人的争论。根据其履历表,他1949年生于英国牛津,却在美国接受过中小学教育,后来又在牛津大学艾克斯特学院获得大学学士学位,但他的作品从一开始就带着浓厚的美国特征,索尔·贝娄和弗·纳博科夫的主题与手法在马丁的小说上打下了明显的烙印;但他们反而将马丁称为“新生的福楼拜”、“再世的乔伊斯””,将他视为与英国传统实验主义一脉相承的人物。他作品中的人物也常常往返于纽约和伦敦之间,故事常常发生在英国,但充斥其中的却是大量美式的笑话、美式题材、美式思维方式,所以有人称其为最美国化的英国小说家。书讦家也戏称他为“英国出产的最优秀的美国作家”。但与其作品相比,马丁个人身份上的这点儿争议根本算不上什么。  《伦敦场地》作为小艾米斯八十年代的一部重要作品,在作品体现争议的特征上也堪称代表,小说表现出极大的“两栖性”,甚至是“多栖性”。在此之前,马丁已有五部作品问世,进入文坛十多年了,小说的风格也早已(或理应早巳)形成,手法上保持了一贯的实验主义色彩,花样不断翻新,但出人意料的是,如此一部现代手法的小说,却具有十九世纪英国传统小说的庞大篇幅。这在八九十年代普遍短小精悍的小说中可以称得上异数。同时,本书虽然还保持了马氏一贯的辛辣讽世甚至“骂世”的态度,但其皮里阳秋式的叙述风格却老是让人觉得很“不正经”,并怀疑他用心的严肃性。因而对马丁作品的社会评价也呈现出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他的处女作《雷切尔文件》曾引来欢呼声一片,有人认为“愤怒的青年”又回来了(1),但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愿视其为单纯的“现实主义作家”了,至少是认为他愤怒的程度虽然加深了,但愤怒的方式毕竟有所不同,有人怀疑他是否在愤怒。  当然,对作品评价的不确定性源于其作品本身,也就是说,《伦敦场地》本身的许多意思含义就不确定,总要让读者费劲猜谜。马丁,艾米斯作为作者,是有意为之,还是无意为之?——当然,这也不能确定。  一、谁将杀人?谁将被杀?——你猜  《伦敦场地》全书五百七十八面(原著四百七十页)的宏篇巨制,主要情节就是叙述一个三十四岁的妓女(妮科拉·西克斯)行将被杀死的过程,“一个男女之间老掉牙的故事”。问题在于:谁将杀死她?是下流无耻的骗子基思·泰伦特——一个地道的伦敦酒徒,还是富有、高大、情感极具依赖性的盖伊·克林奇?但这个问题直到最后都没有确切的答案。所以英国《卫报》的当年书评上干脆说,这部作品是“一个骗局”,“一个经过精心设计的阅读陷阱”。  ……

作者简介

作为作家之子,英国作家马丁·艾米斯在二十四岁时便在文坛崭露头角。他在读报纸时灵感突现,写下了给他带来巨大声誉的《伦敦场地》。
三十四的妮科拉·西科斯美丽、性感,具有预见未来的能力。她预知自己将在三十五岁生日时被人谋杀,于是为这个日子的到来做了一步步安排。她引诱了两个已婚男人基思·泰伦特和盖伊·克林奇。他们形成了一种奇怪的三角关系,意思是下层社会的小混混,盖伊是上层社会的绅士,他们中的一个将成为谋杀者。
一位身患绝症的作家介入这三个中间,希望自己去世前写下他们的故事。
小说的背景是混乱的伦敦,恰似世界末日来临的天体现象正要发生。
故事不断切换场景和叙述角度,挖掘作者和他笔下所写的人物之间的关系,给人以不同一般的阅读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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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短评 (总计10条)

  •     见语文摘抄36。
  •     知道不知道,
  •       书拿到手后,我怀着一点小激动翻开了书页。
       为了表达对此书的热爱,我看了序言,
       看着看着,我怎么就觉得这序言是剧透啊。
      一开始就把凶手给揪了出来,叫我如何怀着好奇看下去。
      
       序言,你怎么可以这么写!
      
  •     序言,撕了,要不刺瞎双眼!
  •     这本书真的需要时间和非常集中的注意力,我总是想起来就翻一下,所以至今没看到200页。
  •     2004-06-26
  •     吐了,仗着家里有资源故作玄虚扣一分。奶奶的,看之前,我还以为这会是被遗忘的名著,屁啊,抖点童年教育的小积累,毫无才华,毫无!无趣至极!
  •     如果能找到这本中译本就好啦,还是看中译本比较好吧。在看的原版,真的是无聊到想死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囧呆barny啊啊啊啊啊我觉得你智商太高啦我太没文化了呀==要不是现在这么脑残你要不是你是我唯一的男神要不是因为布勒的Parklife我想我不会看下去但是我还是尽力把原版看完吧【好贵了不看完对不起买书的钱==//找到另一版本的中译,看完也没觉得有多好看==欣赏不能~
  •     看得挺费劲的,不过看完以后还是有所收获。一定要去看书评,才能搞懂这本书。
  •     感谢豆友dying555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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