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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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日期:2008-07
ISBN:9787100056496
作者:[英]艾伦·麦克法兰
页数:323页

评《英国个人主义起源》——用新的视角看破一列“高贵皇帝的新装”

一 打破权威 深刻反思之后的标新立异经受过传统马克思主义原理教育的中国学生所共有的普遍常识往往是这样的:每一种社会文明都处于由低到高的螺旋上升的发展路径之中,由原始社会到奴隶制社会到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最后到高级的社会主义社会。而在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型过渡的阶段,正是所谓的大机器生产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整体的社会制度。而这一过渡在资本主义发展最早的英格兰体现的最为明显,封建贵族阶级的衰落促使了农业租税方式的变化,圈地运动彻底改变了农民和土地的依附关系传统从而给资本主义生产注入了劳动力资源,大工业的发展催化了对工业革新的需求,工业革命最终巩固了资本主义在当今世界的通知形势。我们需要看到的一点是,在许多学者那里,工业革命之前的英格兰与欧洲大陆的众多国家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都是典型意义上的农民社会。这种现代文明进阶的模式往往被许多学者当做人所共知的理论预设且被大众所普遍接受。艾伦•麦克法兰的《英国个人主义起源》就刚好违反了这一正常的逻辑,反而“离经叛道”的指出早在13世纪之时,英格兰实际早已与欧洲大陆的其他欧洲国家分道扬镳了,已经具有了前资本主义社会所应当具有的所有特质,并且已经发展出了相对具有特色的个人主义文化,同时传统典型的农民社会应当具有的特点也无一例外的缺位,英格兰当时根本不是一个农业社会。麦克法兰的这一理论无疑犯了众怒,他竟敢“向传统认知发出如此彻底的挑战。它打算证明,并非只是一个皇帝没有穿衣服,而是一整列高贵的皇帝都没有穿衣服” ,因为他几乎对绝大多数社会学家、中世纪学家、现代史学家的理论预设提出了质疑。也就是说,麦克法兰的否定了马克思和韦伯的相关理论:现代社会是自工业革命以来逐步发展演进的,并且在早期英国与其他欧洲国家在本质上都是农民社会。这种理论挑起了二十九年前社会学界和近代史学界的极大纷争。一个理论之所以能够称之为理论,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它能够被证伪,一个理论能够被证伪的最大体现就是它会引起或大或小的学理纷争。麦克法兰的理论已经提出便引起了学界的轩然大波。有许多对其理论嗤之以鼻加以批判的,但是也乏对其理论的褒扬者。一个理论的最大意义可能正在于此,就像人文学科的英文翻译“liberal art”,艺术本身所具有的一个重要属性,便是它的启发性或激发性,人文科学并不是要给一个问题给出一个终结性的答案,而只是去引发更多的人去思考值得探讨的问题。正如作者所说,他的宗旨正是试图揭露一股顽强的,愈演愈烈的潮流,那就是,将各社会千差万别的发展史全都混为一谈。二 从经典农民社会范式出发 探究英格兰的特立独行文中作者首先以东欧农民社会为例,总结了经典农民社会的特点。之所以以此为例,作者列出了相关的原因,一是东欧农民社会的特质表现的更为明显;其二,因为研究的是英格兰,而东欧距离英格兰恰到好处,这样不会因为距离英格兰太近收到英格兰模式的影响,也不会因为距离英格兰太远而不具有可比性;其三,农民研究的一批最优秀的成果是在东欧产生的,因此那里的农民社会研究可能更加有助于作者对英格兰社会分析。作者通过研究,总结出了农民阶层的几个最基本的特征。一是企业(即商品生产机构)与农民家户的家政相互融合或者更确切的说是同一化,他们基本作为家庭单位而运营他们的持有地,并主要依靠家庭劳力。其二,家户是生产和消费的基本单位,因为它同时也是所有权的基本单位,家户最为社会的生产单位是农民阶级的关键表征。但是由此而看,并不能够看出英格兰的独特之处,因为英格兰的农民阶层同样也是生产者。在之后的内容,作者逐渐将财产所有权问题作为了区分的关键之处。事实上,大多数农民社会所都具有的财产权特征:土地家庭共有,并在家庭内部一代一代的下传,土地所有权都不可能个人主义化,个人私人的财产权观念也不可能具有的,在英格兰社会则是完全缺位的,这就将英格兰与传统农业社会区分开。作者为了证明这种区分,进行了16-17世纪、1350-1750年、1200年-1349年各区间的对英格兰社会数据的量化分析以及对一些个人档案和材料的定性分析。英格兰16-17世纪的特殊人口流动模式以及自由的劳动力的大量供应足以证明,到了16世纪,英格兰在作者的眼里已经不是一个农民社会,因为显然“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标志着农民阶层的终结” 。继续追溯到14世纪,对于一个农民社会,土地绝对是如同是信仰级别的生产元素,土地的绝对所有权绝不会属于具体的个人,然而在作者的一些例证中出现了一系列例如馈赠、出售和遗嘱等途径对待土地的方式,这些事实都说明了一点:在英格兰,社会和法律都承认所有权最终属于个人而不属于更大的群体,这就与传统农民社会的土地持有方式恰恰相反。家庭团体与土地牢不可破的作为农民社会的中心表征之一在英格兰则被一系列土地流动手段打破了,也就是说,在这一阶段,这时的农民社会仍不存在。作者之后研究个人日记的方式又分析了黑死病出现之前的英格兰社会,在那时的社会中,一个父亲或者说一个土地财产所有者所拥有的是一种个人权利,这种权利仅仅是可能传下去,因此这时的土地交易体即土地买卖体现这高度的个人化和货币化。统而言之,在作者的论证之下,自13世纪开始,英格兰的社会发展模式就已经与欧洲大陆各国分道扬镳了。英格兰与欧洲其他地区差异绝不是偶然形成的,而是有许多复杂的因素,是在若干世纪之中连续发展的结果。为了探究这种区分何时开始出现以及农民社会何时在英格兰结束,作者分析了马克思、韦伯以及诸史家的相关观点以便为自己的理论提供依托。之前,我们已将论述了马克思的相关观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从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中产生的,后者的解体使前者的要素得到进一步的解放。对于马克思的这种理论,麦克法兰笔下的英格兰则似乎不符合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进阶模式,因为早在13世纪之时英格兰就已经不是农业社会了,在这里,个人主义和资本主义并不是工业和商业革命的产物。在韦伯看来,社会活动与经济活动的分离,土地所有权与家户的分离对于“理想的”资本主义体系的发展至关重要,它们的分离使得社会中出现了“自由”的劳动阶级同时促使人们对积累的态度发生重大的改观,根据的作者所提供的一系列数据,这种分离早在13世纪就已经于英格兰出现了。我们可以参考一些韦伯所列出的英格兰所具有的特殊性质。一是英格兰的岛国地理优势,因为与欧洲各大国的纷争隔绝,所以英格兰无需维持一支庞大的国民军,那么政府也就无需出台政策去保护作为社会主体的农民的政策,这就为后世驱逐土地上的农民提供了方便之门。二是诺曼人征服英格兰之后,形成的是一个强有力的中央化国家,这种中央集权程度与当时其他的欧洲国家相比,绝对是罕见的,这种牢固的框架也就为理性的法律和市场发展提供了基础。最后宗教的因素,英国是最早利用中央强力将清教作为国教的欧洲国家,这种新教鼓励一种抽象的非家庭主义态度,重视信徒个人,打破了原有的“氏族体系”,也就成为了个人主义思想体系发展的温床。三 本书疏漏一瞥作者在书中采用了相对成熟与完善的现代论证体系,结合了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如果仅仅是顺着作者的思路下来,我们可能会认为作者得出的结论合情合理,但是当我们读完整本书重新去看作者的一部分论证的时候,我们便会发现一些列值得存疑之处。首先,对个人主义的定义界定模糊。探讨一个价值观念或者一种社会现象,成书的逻辑一般是先对所探讨的对象的概念加以明确的界定。本书的题目为《英国个人主义起源》,但是读者从头到尾可能都未能够对“个人主义”这个概念有一个明晰的认识,我们甚至都不太清楚这种“个人主义”在英格兰这块土地上的具体表现形式。作者仅仅是在序言的结尾出做了简短的定义“个人主义反映在个人私有财产权的概念上、个人的政治与法律自由上、个人应与上帝直接交流的观点上” ,而并未像对待农民的概念那样使用一整章的篇幅去论述。这种模糊的界定很容易误导读者。但是这种疏漏是读者可以理解的,“个人主义”的概念正如“正义”、“公平”等等价值,是自从人类有了自己的思维以来就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而且时至今日都没有确定的答案。对“个人主义”的各种解释与学说汗牛充栋,因此作者这样的做法可能就是要避开这个恼人的话题或者是为了避免价值上的争论,同时,正如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他的任务只是启发更多的人去思考这样的问题。其次,仅截取有利于自己观点的因素加以论证,而忽略一部分与之相关的其他体系。作者选取表现“个人主义”的样本的时候只选择了占据英国社会人口大多数的农民阶级,而对贵族阶层以及其它阶层例如工商业阶层只字未提。同时,对于着一段时期发生的一系列推动英国社会性质改变的社会革命,如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农业革命、商业革命,作者在后来的对质疑的回应中说道:“既然我没有正式声明我确实相信他们发生过,那就等于我不相信它们发生过。”忽视了这一系列大的变革,就会对英国社会一些社会因素的解释产生曲解的趋向。劳伦斯•斯通清算的则更为彻底:“他也不重视某些资本主义兼职的发展、例如汇票、信用机制、股份公司、银行……他完全忽视了城市社会的发展,而个人主义应该正式在城市社会里生根发芽的……(也没有)关注到道德的清教这一变化,以及清教主义对个人良知、节俭、勤业的重视。”麦克法兰忽略这些因素可能在他自身的论证逻辑中可能是顺理成章的,但是如果从宏观的角度全盘考量,我们便会发现他的理论对于当时社会的一些实质性的变革具有极低的解释力。再次,绝对化的视角,忽略不同分析样本的特殊性。作者在书中罗列了一些了典型农民社会所应当具有的特征,我们在之前已经叙述了几点了。这里我们可以简要提取几点:土地家庭的共同拥有,并在家庭内部一代一代下传,土地所有权不可能个人主义化,个人似有财产权的概念也不可能流行。在作者的论证之中,这些因素在英格兰农民社会都是缺位,由此麦克法兰就得出了英格兰在13世纪并非农民社会的结论。但是事实上,一些因素的缺位与否并不能就完全证明某个社会的社会性质,一个社会是一个如此庞杂的体系以至于跟难以简单的几个指标对其加以明确的分类。例如在西欧大陆上的其他国家,作者并未能够给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他们没有一个因素是缺位的。所以,作者只用这些可西欧国家共有的某些特征未免有些牵强。四 英国个人主义与其他社会文明的对比鉴于作者未能在书中对个人主义作出明确的界定,为了使读者能够有更加明晰的认识,译者在书中最后的附文中引用了《大英简明百科全书》和其他百科全书的定义:个人主义是一种强调个人自治和个人自由的道德、政治和社会哲学。关于个人主义的内涵,主要归纳为:“作为一种关乎人性的理论,个人主义主张,只有赋予一个正常成年人最大限度的自由和责任,允许他选择自己的目标以及实现该目标的手段,才能最好的服务于他的利益……” 在这个意义上,个人主义自然对立于那些强调共同体目标、社会目标或国家目标的主义,如整体主义、集体主义。这里我们且先抛下复杂的价值问题不论,只看这种个人主义文化在不同地方的发展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对比。在英格兰,作者自豪的称到:“英格兰人矗立在他的世界的中心,其象征、其形态就是那聚焦于自我的认亲体系。” 早在1250年已经有了发达的市场,发生了劳动力的流动,土地被当作商品,彻底的私人所有权已经确立,出现了客观的地理流动性和社会流动性,农场与家庭已经彻底分离,理性的薄记和利润动机也广泛流行。这是最早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上的独立,我们可以看出英格兰比当时任何的西方国家都出现的要早,伴随这种浅层次上的经济独立,个人实力的增强必然带来的是“心灵导向的”强烈个人主义的萌芽,而这一阶段就发生在资产阶级实力逐步增强并具有了自己成体系的理论之时。当这种更为深入的个人主义观念在社会中扎根的时候,也就是资产阶级进一步要求政治以及其它社会权利的时候,英格兰也因此得以首先进入现代社会的行列。而在大约同一时期的中国,发生的事情则可能会让麦克法兰本人无言以对。南北宋时期,东京汴梁和新京临安的繁华程度是世人有目共睹的,那时的中国已经涌现了一大批的拥有脱离农业生产的人口的城市。在这些城市,我们可以将作者的英格兰“范式”一一对入。其一,既然雇工或者自由劳动力的出现是农民阶级消亡的标志,而在当时的中国城市,手工业者和雇工已经大量的存在,正是他们的存在使得城市的繁华成为可能。其二,随着第一点而来的便是市场的兴盛,这一点从清明上河图便可见一斑,而且从发达程度而论,当时的东京城要远比伦敦繁华的多。其三,英格兰社会的货币流通以及土地的货币化交易,这在书中被作者当多将英格兰国家区别于其他欧洲国家的重要指标,而在当时南北宋,“交子”、“会子”等纸币类型的流通程度已经相当高,并且土地流通买卖似乎从未在中国封建社会长时间的终止过。综上,我们可以看出,似乎古代中国似乎也符合了作者所提到的“个人主义”社会所应当具有的大部分表征,“它是多么的‘英格兰’啊!” 但是后来的历史证明,英格兰和中国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由此看来,作者的理论还是忽略了其他的一些变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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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法兰的造反作者: 毛丹 原载南方周末 2009年5月21日D23版 我有位修英国史的哥们L君,二十年前在爱丁堡大学做博士后,有回懒散病发作,半开玩笑问导师:要是你只让我读一本书,读哪一本呢?他导师矜持地挑出麦克法兰的《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麦克法兰1978年发表该书时不过是个36岁的讲师,在讲究资历的英国史学界只能算黄口小儿。L君始闻导师之言,自然偷偷跌眼镜,可是翻阅后却为之叹服,压于箱底,暗下决心等到退休没事做时再把它细细译出来,当做自己的代表性译作。没想到,此书去年由商务印书馆组织翻译出来。L君的人生大计划因此泡汤了,可是汉语读者早点读到此书总归是好事。此书说到底是用史料向大理论造反,用清晰的结构和表述向大人物们造反。所以,行文虽然平实,其实无比刺激。它要廓清一个问题:从1066年威廉入侵到18世纪工业革命之前的英格兰究竟是怎么样的社会。其结论直接挑战的是由麦考莱、马克思、韦伯、托尼、布洛赫等一大批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的一致看法:老牌正宗的资本主义英格兰“始于一个小规模的‘农民’社会,而在16世纪这个‘农民’社会逐渐瓦解,最后在其废墟上诞生了第一个工业化国家”。而且,大多数人都愿意以英格兰史为最典型案例,阐释资本主义经济的历程与特征、现代社会与政治的特性,以及各种与现代性、现代化有关的大理论,以至于其他国家的资本主义历程正常与否,似乎都是相对于英格兰而言的。麦克法兰却声称:自己从未蓄意怀疑史家大论,只是史料读着读着,不得不说成见难以成立。在他那个年代,关于东欧农民社会的研究成果最为系统丰厚,而且东欧农民社会被很多人视为农民社会的典型代表,其主要特征包括:农户既是农民的财产所有单位,也是农民的生产、消费的单位,土地作为主要财产也由家庭共有,缺乏私人的财产权和财产权观念,缺乏现金、本地市场以及农民地理流动;大多数家户的结构相似,有相同的(父)“家长制”权威模式,子女与妇女的地位卑下;农民们还以强大的亲属纽带、熟人纽带,组成村庄之类的地方共同体,但是一大批同质性很强的地方共同体又彼此敌对、各守一方。麦克法兰说:若以此为农民社会的范本,那么,他所发现的12世纪以来的历史人物日记、英格兰一些教区资料、其他学者的各种地方性专题研究、法庭文书、外国人的游记等等,都表明13世纪以来的英格兰从来不是一个农民社会。英格兰不仅较其他许多社会要富裕得多,而且英格兰村民不是以所谓村庄共同体为社会基础,亲属关系、亲属团体比较而言都不是很重要。它是一个以占有性个人主义(案:指个人主义在私有财产权等个人权利中的表现)为特征的社会,其表征是:首先,个人主义的市场化社会,导致非同寻常的富足,而且财富广泛地分布于全民。其次,社会流动性极大,流动的基础是财富而非血缘;同时在职业群体之间、城乡之间、社会阶层之间,几乎没有牢不可破的永久屏障。最后,法律之中包含着强烈个人主义意识,并体现为个人权利的概念,体现为思想和宗教方面的独立与自由。他因此提出:“既然英格兰不是一个农民社会,它自然不曾发生马克思和韦伯提出的那种转型,即:大约在15世纪,从农民社会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同时,既然英格兰的社会性质自13世纪以来是一以贯之,自然也不曾发生麦考莱提出的那种社会进化。”英格兰的独特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历史具有长期的连贯性,还在于它将个人置于经济、伦理及政治制度的中心。此书显然抱着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的历史学态度,所以,关于占有性个人主义与12世纪以前英格兰社会是什么关系,资本主义在英格兰的发生史怎么看,怎样提供新的社会变迁理论,英格兰的独特性是否意味着资本主义只是基于地方传统的地方性现象,这类问题都被存而不论了。对第一个问题不作解释,纯粹是因为英格兰12世纪前的社会史资料几乎没什么保存下来。可它显然是反书!难怪它问世后激起了一场论战或者说主要是訾议,英美各地陆续刊载了五十多篇评论,其中讥刺批评居多。按说,史学界年轻人企图造反成名者,代有人出,老辈人最使坏的办法就是当没看见,让他自生自灭。这回对麦克法兰大动干戈,多半是因为这本书虽然无力提出关于社会变迁的替代理论,但是直接威胁到了通行大理论和基本史观的基石。好比有些军事小说玄乎乎地说每座桥梁有一两个关键部位,炸这个地方,整个桥就一下塌了。麦克法兰瞅准的不就是这些部位吗?大家不急也不行啊!对于此书,后来三十年除了作者本人时不时提出一些辩解,英国史学界似乎再没有什么像样的讨论,这本书好像就这么过去了。可是L君导师的推荐,分明显示英国史学界其实从来不曾忘却这本书对大家、大理论的冒犯,只是苦于没法找到真正有力的反面史料,可以大规模地否定麦克法兰的造反。这倒不是说此书没有毛病。例如,稍晚一些时候农民研究权威沙宁教授在修订《农民与农民社会读本》时对农民作了小心定义,提出常规特征(家庭农场作为各种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基础、土地经营是主要生计、与小型乡村共同体相联系的特殊农民文化模式、小农处于弱者地位并使用弱者的反抗武器等等),边界与变化以及特别类型(例如农业工人、与经营土地为主要生计者不同的农场主、与村庄及村庄文化疏离的农民、不完全受国家或市场掌控的农民社区等等)以及影响农民和农民社会的一些当代要素。沙宁等人的工作显现了东欧农民社会只是常规类型之一。又如,此书有个潜台词:农户与村庄之类的地方共同体,既与私人财产权观念不相容,更与资本主义需要的劳动力个体化不相容。可是英格兰之外许多国家和地区关于农村农业农民合作进市场的道路,或许说明农民个体化仅仅是资本期待的方式,家庭、合作社、村庄共同体与私有财产权的关系也并非作者理解的那么简单不相容。从论证方式言,本书的论证既未采用人类学的个案材料联贯性的呈现,也无力采取历史学大规模数据说明或大面积连续材料的呈现,有以零碎材料论证大问题之嫌。但是话说回来,历史学要讲证据的,你找不到有力的反证据,你就算老大不喜欢麦克法兰的结论也只好忍着。英国史界忍着,所以英国史界可爱。其实,它就这样横在那里,其他借英格兰说理论者装没看见是不对的。还有两点要提一下:一、本书的中文译者在英国史方面很专业,并且写了大半篇很好的译后记细解当年的争论,可是意犹未尽,又花了小半篇抒发个人主义之于社会的重要。我觉得这议论离百多年前密尔的高论挺远,离麦克法兰的意思也不很近,对现代社会中个人被集合到各种组织中难以个人化的复杂情况更是罔视,颇有点说话收不住的味道。二、青年麦克法兰似乎也擅长不动声色的英式幽默——说到英格兰巫术与大陆的差异之一,他说发现“英格兰明显缺失‘性’的动机,不存在男淫妖、女淫妖……英格兰的巫术很端庄”;基于很多人类学家的理论是“乱伦是全人类共有恐惧”,他导师曾建议他查看史料,弄清乱伦恐惧在英格兰的表现,结果他发现“英格兰几乎全然不存在对乱伦的憎恶感。英格兰人与众不同,似乎自古以来就不操心乱伦问题”,这一点促使他深思英格兰与其他农民社会的不同;通常认为中世纪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可是13世纪的英国妇女实际上却头头是道地独自上法庭投诉,等等。这些文字读来真是令人难以忍俊,不由得要想:如果幽默是机智和才情泛滥的表现,一个好的历史学家还真是少它不得。【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28676

个人主义与现代社会

《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是一本很有争议的书,因为它挑战了当时学界对于社会发展的认知,而恰恰其中用到的数据与逻辑论证又是很准确的,所以引发争议之后的岁月里,慢慢的很多人接受了它。其实这本书更准确一点的翻译似乎应该是个人主义的英国起源,没错,麦克法兰把我们带回到13-16世纪的英格兰,给我们展现出一幅当时人们生活的画卷,通过普通人的生活告诉我们原来早在13世纪,快乐的英格兰人就已经生活在一个个人主义的世界中了。那是早在大明王朝朱皇帝的统治年代之下,虽然对于我们天朝的子民来说,个人主义至今还算得上是新鲜事物。而且更令人唏嘘的是,从那时乃至更早到现在,英格兰的档案记录就一直非常完善的保存着,包括出生、婚姻、死亡,以及法律诉讼的文件;而我们甚至不能知道距我们比较近的一个时代的很多个人信息。所以我们当然不能知道个人主义是否有一个中国起源。不过据我推测这种个人主义的中式起源是不可能存在的。为什么这么说呢?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家庭。中国是一个典型的重视家庭或是家族的文明,这种所有人口,财富集中于家族整体的生活方式显然不会鼓励个人主义的产生,权责不明是一点,还有就是这种集体的生活方式更依赖于礼法而非契约,当自身权责不明而又没有建立对契约的足够尊重的时候,个人主义无从谈起,更遑论建立在个人主义之上的现代文明。比较一下,很有趣的一件事情,在13世纪的一份法律文件中,关于父母的财产以及子女在获得财产时对父母的赡养都明明白白的写在了一份契约文件上。而显然类似的文件在当今中国的家庭中还是凤毛麟角的。每每新闻中总是会有关于两代人之间的撕逼,如果当初以契约的形势规定好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奇葩新闻。当然,即时如此,鉴于我们并没有很好的一个对于法律的尊重,恐怕事情也没有这么简单。因为在西方的传统中,法律最早是上帝与人所立的契约,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后来英格兰引以为傲的习惯法更是基督教传统与撒克逊体系综合的产物,传统的力量更是值得尊重的。而我们的先民就以诉讼为耻,而我们多年所受的教育告诉我们法律是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的工具,言下之意法律是可以随时随意更改与违背的,因为它仅仅是工具,还是为统治者服务的工具,既不神圣,又非不可侵犯。除却对于法律的态度,上述的两代人撕逼更重要的在于对于家庭的态度上,长期以来的权责不分使得我们更倾向于养儿防老和拼爹坑爷,所以婆媳关系永远会是蹩脚编剧的救场良方,而在英剧美剧中,这并不是一个梗。读完这本书之后,在看现在关于现代化的一些争论,会有更明确的观点。以独立的自由的个体为基础的财富追逐与对于法律、契约的尊重所形成的秩序合力促成了社会财富的积累并发展出席卷世界的资本主义。当最远离英格兰的中国被卷入世界市场时,时间已经到了19世纪,而此时的中国依然还是一个农业社会,贫穷、积弱。而后来一系列的社会运动使得农业社会逐渐解体,然而作为后发国家,在拥抱现代化的时候我们并没有走个人主义这一条路,而是走向了另一套极权主义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中国10亿人口中依然有8亿农民,个人主义在中国依然相当陌生。这样一来我们对于自由的理解就落后了一个层次,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又何必去谈什么民主。如果说当我们真正可以成为自由民,那么现代化才是真正意义上在这片土地实现。

约翰牛岛上的鲁宾逊

1719年,笛福的《鲁宾逊漂流记》出版。百多年后马克思在《资本论》里不无调侃地写道:“……我们这位从破船上抢救出表、账簿、墨水和笔的鲁宾逊,马上就作为一个地道的英国人开始记起帐来。”马克思自己是最讨厌记账的,年轻的时候是不喜欢,到后来是没什么资本可以用来记的,但是他对“资本”的确敏感,一语道破了“地道的英国人”的特点:哪怕是孤身在荒岛之上,他“数目字管理”,他记账。英格兰在最近的六百年中或许堪称世界上建档最充分的一个国家,庞大的官僚机构、大规模的文化普及、持久和平、私人日记的兴盛和各类账本的使用,构成一座难以匹敌的史料的富矿。自16世纪以来,无数的原始资料纵横交叠,覆盖了高达95%的人口。不夸张地说,史学家完全可以跟踪调查一个村庄连续五六个世纪的逐年历史。20世纪60年代开始,牛津博士艾伦•麦克法兰(Alan Macfarlane)密集研究了英格兰的两个教区即厄尔斯科恩(Earls Colne)和科比朗斯代尔(Kirkby Lonsdale)的历史,他收集了从14至18世纪每一项幸存史料,进行手工及计算机的处理,这项追踪研究持续了近14年。麦克法兰的研究从都铎与斯图亚特时代的巫术起步,他愕然发现英格兰巫术信仰深具独特性,与苏格兰或欧洲大陆的巫术信仰比较,英格兰的巫术有四个“缺失”,即:1.缺失“性”的动机,很是端庄;2.也缺失食物和饥饿的动机,相对富裕;3.还缺失团体和集会的动机,女巫有非常个人主义的特点;4.最后,缺失对暴发户的袭击动机,巫术不是用来防止经济分化、而是用来放任经济分化。在这项研究之后,麦克法兰又研究了同一时期英格兰的性关系和婚姻关系,发现不大符合人类学家在其他农民社会(peasant society)所发现的情况。再加上对喜马拉雅地区一个当代社会的人类学研究项目,麦克法兰发现自己所接受的有关英格兰社会转型的传统观念有误,而自己有必要首先廓清一个问题:英格兰在工业革命以前的几个世纪中,究竟是怎样一种社会。这个研究成果就是他的第六部著作:“The Origins of English Individualism: the Family, Property and Social Transition”,时值1978年,他是剑桥大学社会人类学系37岁的讲师。《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家庭、财产权和社会转型》是一部干犯众怒之作,评论者说“它瞄准的标靶不下于三打学者,其中还包括一个早期的麦克法兰自己”,而麦克法兰这个“屠龙者”所面对的最大的两条巨龙,一个是卡尔•马克思,一个是马克思•韦伯,正是后面二人确立了一套权威理论,基本框架是说:英格兰曾经与其他任何一种农民文明并无区别,直到1450-1650年之间出现了分水岭,然后神秘地从农民的整体中断裂出来,摇身变为第一个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与荷兰一道)。这个从封建到资本主义的“过渡”或“转型”模式,在20世纪中期几乎是公认的常识。然而,麦克法兰像学术界的异教徒一般跳了出来,声称这种“革命”的程式并不正确,谬见掩盖了真相。于是,麦克法兰陷入了学者们的围剿之中,在当时英美等地陆续刊载的50余篇评论中,褒扬之语寥寥无几,诟病之声甚嚣尘上。麦克法兰全力论证的是:英国个人主义并非起源于资本主义的兴起,更不是工业经济的产物。早在13世纪或更早的英格兰,已经有了相当发达的“个人主义的所有权”观念。所谓经典农民社会具有一系列表征,比如所有权、生产和消费均以家庭为单位,而非以个人为单位,农民社会充满家庭主义、而非个人主义的氛围。尤其是土地由家庭共同持有,并在家庭内部代代相传,土地所有权不可能个人主义化,个人所有权的概念也不可能流行。——如果按照这个指标体系,英格兰根本就不是一个农民社会。而如果英格兰从来不是农民社会,它自然也就不曾发生过马克思和韦伯所提出的那种“转型”。亚当•斯密曾经指出:若欲创造财富,一个国家就需要“和平、公平的税收、健全的司法管理”。这三个条件听起来简单,实则不易,没有哪个大国获得长达几十年的成功。然而,从1066年开始,英格兰大致连贯地在长达800年的历史进程中成功地提供了这三个条件。它偶有战争,但是不至于伤筋动骨;它税收基本合理,虽然不值一提的几便士茶税使美国独立;它的法律体系十分不寻常,强调私有财产权,将经济领域与社会生活剥离开来,赋予男人女人几乎完全平等的地位,保障了平衡和开放的政治制度。麦克法兰的这部著作围绕家庭和财产权展开,描述了英国式个人主义,也就是占有性个人主义(possessive individualism)如何在英格兰拥有一段漫长而连贯的历史。这种个人主义侧重于私有财产权等个人权利,强调个人作为财产所有者的身份,这些“财产”包括个人的身体、能力以及个人通过使用能力而获致的一切。在作者看来,这样一种身份本身便赋予个人以自由、独立和平等。麦克法兰在中译本序言中承认,如果在30年后的今天写作这本书,会增加三方面关于英格兰社会的描述:1. 公民社会,广泛存在的各种社团是民主的基石。2. 均衡的政体,高度分权化的行政体系,因相互制衡而倾向于“民主制”。3. 不平常的社会结构,店主、商人、制造业者、工匠、农业经营者等等,构成了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占有性个人主义就是根植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之中,或者,换过来说,英格兰比其他国家更具有产生个人主义文化的基因。确切地说,这本书的名字并不确切,因为作者并没有就英国式个人主义的兴起原因进行有说服力的论证,甚至也没有敲定这种个人主义的起源时间。L•斯通(L. Stone)在1979年讽刺此书说,依照麦克法兰的见解,“个人主义好像是凭空从日耳曼森林中全副武装地蹦了出来,然后被盎格鲁-撒克逊人用船舶运到了英格兰。”波科克(J.Pocock)在1980年也调侃道:“约翰牛在史前就已经是约翰牛”。有趣的是,在20世纪最后的二十年中,英美模式的普世论开始受到挑战,多元模式论、第三条道路论、英美例外论纷纷兴起,在这样的思想气候下,麦克法兰的这部著作也随之扭转了形象,不少学术著作引用或吸纳了他的观点,迟来的好评滚滚而来。译者管可秾也是麦克法兰的另外两部著作《玻璃的世界》(The Glass Bathyscaphe: How Glass Changed the World)与《给莉莉的信》(Letters to Lily: On How the World Works)的翻译者。他参考了麦克法兰自己提供的50篇书评,写成长篇译后记《“异教徒”的孤独事业及其他》,在结尾处他指出:“除非我们赋予‘个人主义’极其不同的内涵,让它变得‘中国特色’起来,否则,我们只好认为它于我们基本上是异质的。观察中国传统文化,我们很难否认一个事实:我们最重视的价值无疑是家庭和其它共同体,我们不信仰个人分立。”汪丁丁在一则简短的评论中也指出:“个人主义精神起源于欧洲北方一个具有独特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岛国,只是随着同样也发生在那里的‘工业革命’向全世界的扩展而蔓延到了世界其它地方。这一精神生活方式能否如它所伴随着的物质生活方式那样适应世界其它地方的人民的情感方式?随着中国的日益工业化和在某种程度上的‘后工业化’,它也就日益成为每一个中国人的问题了。”书中引述了一个文件,写一个19世纪的英格兰农业经营者的儿子,根据这种个人主义精神,14岁便脱离家庭、自谋生路。在圣灵降临周或是圣马丁节,传统的雇佣半年期工人的日子,“去往距离最近的乡镇,站在集市上。他身穿簇新的套装,打一条红绿相间的宽松领带。他在这没齿难忘的早晨穿上这套行头,皆因它是父母的礼物,用以正式宣告他的人生起点。……小家伙嘴里衔着一根稻草,当作他求职愿望的显著外在标志,在那里苦苦等候。”估计中国读者看到这里先替他心酸起来,这“狠心的父母”,这“吃人的社会”。可是且慢,依循这条人生路径,他受雇、勤劳、节俭,“年届三十左右便能盘下自己的农场。自耕者之子几乎人皆如此,而且大约也并不依靠外援”,如果他流落荒岛,大概也是一个鲁宾逊吧。我想起几亿中国民工大军,想起当前农村在家庭模式上所发生的静悄悄的变化,想起我们能否提供那三个条件:“和平、公平的税收、健全的司法管理”,也想起我们是否有那种积极进取的鲁宾逊精神。我一厢情愿地想着,我们的社会也许不稀罕纽约牛,但是我们需要独立勤劳的鲁宾逊。麦克法兰著作:Witchcraft in Tudor and Stuart England (1970)The Family Life of Ralph Josselin (1970)Resources and Population (1976)The Diary of Ralph Josselin (1976) (editor)Reconstructing Historical Communities (1977)The Origins of English Individualism (1978)The Justice and the Mare's Ale (1981)A Guide to English Historical Records (1983)Marriage and Love in England (1986)The Culture of Capitalism (1987)Julian Jacobs, The Nagas (1990) (collaborator)Bernard Pignede, The Gurungs (1993) (co-editor and translator with Sarah Harrison)The Savage Wars of Peace (1997)The Riddle of the Modern World (2000)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World (2001)The Glass Bathscaphe: How Glass Changed the World (2002) (with Gerry Martin)Green Gold: The Empire of Tea (2003) (with Iris Macfarlane)Letters to Lily (2005)

贴几段业界评论

《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是一部非常值得称道的著作,是一项令人瞩目的智力成就。它以不大的篇幅,给一个恢宏的主题带来了极大的变化。——英国《听众》杂志《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始终贯穿着究诘的精神,它不仅试图确立某些新的理论基础,实际上还试图清楚史学领域最近几十年树立的某些伪上层建筑。在作者成长为一个极其活跃、极富自我批判精神的当代历史学家的过程中,从多方面看,这本书无疑代表作一个至关重要的阶段。······文笔犀利而明晰,可读性很强。——英国《新政治家》周刊这是一部将会引起讨论的重要著作。······作者以宏大的气魄和鲜活的笔触,将他那抽丝剥茧般的叙述注入读者的心田。假如他果真赢得了本书似乎呼之欲出的一场论战,我们对社会史的整体看法,尤其是对英国社会史的看法,就不得不彻底改观。——英国《新社会》杂志本书将激发人们的研究与思考,而不是强加给人们一种新的正统观念。大胆的破旧与审慎的质疑相结合,使本书读来新颖而有趣,这是其他近期英国史学著作无法比拟的。它犹如一阵令人神清气爽的清新之风。——英国《历史》杂志

英伦三岛和独立个体精神的源起

世事纷纭,莫衷一是。时光如离弦之箭,不可回溯,只能在远处默默凝视……读艾伦·麦克法兰《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家庭、财产和社会转型》(The Origins of English Individualism),深切的明白了英国人的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精髓,受益着实匪浅!麦克法兰在《The Origins of English Individualism》一书序言中,着重阐释了个人主义的定义,英国人所遵循已久的传统中的占有性个人主义:个人作为财产(这些财产包括个人的身体、能力以及个人通过能力所获致的一切)的所有者,这样一种身份本身赋予个人自由、独立和平等。麦克法兰通过研究对比波兰、俄国、法国、印度等国农民的境况,说明英人的“农民”早已获得个体的自由与流动,以及私人财产权的确立,土地交易频繁,个体和家庭、土地的关系并不如其他国家联系得那么紧密。他通过农民继承土地和婚姻家庭状况的细致梳理和分析,得出欧洲大陆在文艺复兴以前的农民,是建立在欧洲普遍延续的宗族继承土地的传统,绝大多数的亚洲人和东欧人在中世纪结婚时间要比英国人早(亚洲和东欧女性初婚大致为15、16岁,西北欧女性结婚则大为延后,大概在25岁左右)。就是欧洲流行的“长嗣继承制”,也没有英国传统那么绝对与普遍。这种继承制的优点是由于长嗣不可分割的继承了遗产和土地,非长嗣们必须要独立生存,或从事牧师、律师,或到远离故土的地域甚至是海外经商,或者是成为手工业者、工匠,所以他们的个体独立性和人口流动性远越欧洲大陆国家。这也许是因为英国地处海上孤岛,土地资源并没有欧洲大陆那么丰富,为解决这一难题,兼之盎格鲁-撒克逊人带来的勇气与毅力,使他们更勇于面对个体独立后生活的挑战。据麦克法兰表述,1250年的英国就已经有了发达的市场,发生了人口的大量流动,土地被当作商品,彻底的私人所有权已经确立,出现了可观的地理流动性和社会流动性,农场与家庭已经彻底分离……所有这些都充分证明了Karl Marx、Max Weber等经济理论家所说的英国资本主义发生於1550年或1750年的社会转型年表,不过是他们的没有证据的臆想。马克思希图借英国事例证明他的“封建社会至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的历史决定论,由此可以说是化为泡影……另外,Macaulay T.的“12世纪初英格兰社会的境况尚比今日东方最落后的国家更为悲惨”的断语也不攻自破。1215年大宪章前后的英格兰,已经有了极强的私人财产保障和权利意识,而这一点,虚妄之国至今还有人深陷思维泥淖而不自知。麦克法兰据此得出结论: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产生於英国产业革命之前,并且还是催生了产业革命的因素。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也应运而生。公民社会,或称之为民间社会,是介於国家和个体之间,大批结社和组织构成的民间社会,成为个体精神启端的催化剂。正是基於此,英国延续普通法的传统,着重程序正义的陪审团制度的确立,还有议会政治的早熟,兼之航海大发现后的英国航海事业的发达,海外贸易的发展,都是英伦三岛富强有活力的根源。相较於英国,我们的过往曾是那么令人无语凝噎和荒诞。Individualism被刻意扭曲、污蔑、简化为自我主义、自私心理、利已主义,哈耶克所谓“真个人主义”的真髓在1949-1979年间从来没有在这片虚妄的大陆得到过认真的对待。只是随着城乡二元化的渐次崩溃,人口流动与经济自由的程度,中产阶层意识的萌生,现今的我们才能对Individualism能够正确的对待。然而,人们对源於盎格鲁-撒克逊传统的人身保护、财产自由和言论、信仰、宗教自由所激发的个人主义,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公民社会与Fair Play精神,英国人长期保持的荣誉、绅士、谨严、沉稳的贵族-骑士精神的继承,并没有深入的了解与认知,或者说还是仅存於少数人的个人理性之中。储安平先生在《英国采风录》中曾经描绘了英伦风景极平凡,但乡村生活却极可爱。储先生对英国议会政治、民众个体精神、权利意识、女性教育程度都大加赞赏,而这一切都是Individualism浸润已久的作用和盎格鲁-撒克逊传统之习惯法所致。更重要的是,英人Fair Play精神传达的是团队协作的精髓,这一点也是英人Individualism之贯彻终始的显例。个体在社会中并不呈现原子化倾向,因为ngo和民间社会有相当的个体选择性,既不流於集体主义的窠臼,也不至於在社群中显得过分孤独。言尽於此。对这本书的绍介,这样的表述还是过於简略。时光荏苒,也许今天的思考有不足之处,但我相信,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与自由立兹(liberalism)的理念已深入我的脑海。时日迁延,这种信念会更加确定,不再有怀疑。英伦三岛的独立个体精神,给我以启发与无尽之思……今朝已觅源头处,何日操舟复出游?泛槎广境,海纳百川,朔云终会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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