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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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日期:2008-07
ISBN:9787100056496
作者:[英]艾伦·麦克法兰
页数:323页

章节摘录

  现在让我们检视英格兰的证据。在长达两个世纪的时间里平均人口一直保持五百多万,而且地区之间比照分明,贵族、士绅、中间阶层及贫民之间也差别显著,对于这样一个国家,我们只可能简要地取样,同时参考前人的研究。应该强调,英格兰的富人和大城镇居民也许与我们将要讨论的模式极为不同,此外,随着时间与空间的迁移,情况也曾发生过可观的变化。况且本章也只能比较充分地讨论前述少数几条“农民”标准,而不可能更多。若欲为本书将要追求的命题加强证据,只能有待未来的研究。但是,尽管限制良多,似乎仍有可能对以下问题提供一个坚实的答案:英格兰不论在16世纪抑或17世纪,是一个要么相似于“经典的”农民阶层、要么相似于“西欧的”农民阶层的“农民”社会吗?  我们不妨由近及远、由内及外地着手研究一些个人和作品。埃塞克斯郡厄尔斯科恩的教区牧师[1]写了一部日记,它被保存至今,并得以出版和研究。

前言

  这是一本自动写成的书。我原计划利用宝贵的一学期研究休1假,将已经收集到的一大批资料集中起来,写成一个完全不同的题目。不料我发现无法落笔,除非我在心中首先廓清一个问题:英格兰在工业革命以前的几个世纪中,究竟是怎样一种社会。我打算就此写出短短的两篇文章,即继续先前的计划。文章倒是写成了,1但是写作过程中的发现使我深感兴趣,我便欲罢不能了。此刻,本书已经杀青,不难看出,我当初觉得必须拓宽研究范围是不无理由的。  当我首次从事研究,撰写一本关于都铎和斯图亚特时代英格兰巫术的书时,我的写作思路谨守了我在

内容概要

艾伦麦克法兰(Alan Macfarlane, 1941-),剑桥大学国王学院院士,剑桥大学国王学院终身院士,英国皇家历史学会院士,皇家人类学会院士,欧洲科学院院士。关注现代世界诸起源及特性之比较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历史、法律史、历史人口统计、人类学、社会学、计算和视觉媒体。研究对象覆盖三大文化区域:西欧、喜马拉雅地区。著有《都铎和斯图亚特王朝英国的巫术》、《历史共同体的重建》、《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给莉莉的信:关于世界之道》、《日本镜中行》等。

书籍目录

1.农民社会的性质
2.农民社会何时在英格兰终止:马克思、韦伯及诸史家
3.16—17世纪英格兰的经济与社会
4.1350—1750年英格兰的财产所有权
5.1200—1349年英格兰的财产所有权
6.13—15世纪英格兰的经济与社会
7.透视英格兰
8.若干寓意

原始资料一览
索引
引用书目表
地名对照表

编辑推荐

  《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作者陈述了一种意见:对于英格兰的历史,一直存在着一种根本误读,并由此而影响了对于英国和美国现代社会的理解,也影响了关于工业化前提的当前理论。

作者简介

这是一本自动写成的书。我原计划利用宝贵的一学期研究休假,将已经收集到的一大批资料集中起来,写成一个完全不同的题目。不料我发现无法落笔,除非我在心中首先廓清一个问题:英格兰在工业革命以前的几个世纪中,究竟是怎样一种社会。我打算就此写出短短的两篇文章,即继续先前的计划。文章倒是写成了,但是写作过程中的发现使我深感兴趣,我便欲罢不能了。此刻,本书已经杀青,不难看出,我当初觉得必须拓宽研究范围是不无理由的。
当我首次从事研究,撰写一本关于都铎和斯图亚特时代英格兰巫术的书时,我的写作思路谨守了我在牛津大学读历史学位期间获得的一种传统框架。虽然我的第一位导师提出了一些警告,但是出于我对中世纪史、早期现代史以及诸位史学家的既成知识,我已经先人为主地认同了关于英格兰史的一种概观,认为英格兰的历史是一个缓慢而又稳定的经济增长过程,是一个转型的过程:始于一个小规模的“农民”社会,而在16世纪这个“农民”社会逐渐瓦解,最后在其废墟之上诞生了第一个工业化国家。据此,关于巫术指控,我解读为托尼和韦伯所描述的转型在精神和社会方面的伴生物。经济一社会的个人主义,这一全新态度当时正在颠覆以村庄为基础的共同体社会,那些伴生物便是其结果。市场和现金渗入了一度是直接交换的生存社会,经济力量与传统的伦理规范之间便发生了冲突,由此产生了巫术审判当中显而易见的罪孽感和焦虑情绪。这样的解读似乎颇能奏效,所以我十分乐于接受中世纪学家们的阐释,即15世纪以前的英格兰大体上是一个“传统的”社会。然而,这里有两个未解决的重大问题,由于用他们的阐释不能加以解答,我只好当作无法解答的问题,将之搁置一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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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6条)

  •     一 打破权威 深刻反思之后的标新立异经受过传统马克思主义原理教育的中国学生所共有的普遍常识往往是这样的:每一种社会文明都处于由低到高的螺旋上升的发展路径之中,由原始社会到奴隶制社会到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最后到高级的社会主义社会。而在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型过渡的阶段,正是所谓的大机器生产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整体的社会制度。而这一过渡在资本主义发展最早的英格兰体现的最为明显,封建贵族阶级的衰落促使了农业租税方式的变化,圈地运动彻底改变了农民和土地的依附关系传统从而给资本主义生产注入了劳动力资源,大工业的发展催化了对工业革新的需求,工业革命最终巩固了资本主义在当今世界的通知形势。我们需要看到的一点是,在许多学者那里,工业革命之前的英格兰与欧洲大陆的众多国家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都是典型意义上的农民社会。这种现代文明进阶的模式往往被许多学者当做人所共知的理论预设且被大众所普遍接受。艾伦•麦克法兰的《英国个人主义起源》就刚好违反了这一正常的逻辑,反而“离经叛道”的指出早在13世纪之时,英格兰实际早已与欧洲大陆的其他欧洲国家分道扬镳了,已经具有了前资本主义社会所应当具有的所有特质,并且已经发展出了相对具有特色的个人主义文化,同时传统典型的农民社会应当具有的特点也无一例外的缺位,英格兰当时根本不是一个农业社会。麦克法兰的这一理论无疑犯了众怒,他竟敢“向传统认知发出如此彻底的挑战。它打算证明,并非只是一个皇帝没有穿衣服,而是一整列高贵的皇帝都没有穿衣服” ,因为他几乎对绝大多数社会学家、中世纪学家、现代史学家的理论预设提出了质疑。也就是说,麦克法兰的否定了马克思和韦伯的相关理论:现代社会是自工业革命以来逐步发展演进的,并且在早期英国与其他欧洲国家在本质上都是农民社会。这种理论挑起了二十九年前社会学界和近代史学界的极大纷争。一个理论之所以能够称之为理论,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它能够被证伪,一个理论能够被证伪的最大体现就是它会引起或大或小的学理纷争。麦克法兰的理论已经提出便引起了学界的轩然大波。有许多对其理论嗤之以鼻加以批判的,但是也乏对其理论的褒扬者。一个理论的最大意义可能正在于此,就像人文学科的英文翻译“liberal art”,艺术本身所具有的一个重要属性,便是它的启发性或激发性,人文科学并不是要给一个问题给出一个终结性的答案,而只是去引发更多的人去思考值得探讨的问题。正如作者所说,他的宗旨正是试图揭露一股顽强的,愈演愈烈的潮流,那就是,将各社会千差万别的发展史全都混为一谈。二 从经典农民社会范式出发 探究英格兰的特立独行文中作者首先以东欧农民社会为例,总结了经典农民社会的特点。之所以以此为例,作者列出了相关的原因,一是东欧农民社会的特质表现的更为明显;其二,因为研究的是英格兰,而东欧距离英格兰恰到好处,这样不会因为距离英格兰太近收到英格兰模式的影响,也不会因为距离英格兰太远而不具有可比性;其三,农民研究的一批最优秀的成果是在东欧产生的,因此那里的农民社会研究可能更加有助于作者对英格兰社会分析。作者通过研究,总结出了农民阶层的几个最基本的特征。一是企业(即商品生产机构)与农民家户的家政相互融合或者更确切的说是同一化,他们基本作为家庭单位而运营他们的持有地,并主要依靠家庭劳力。其二,家户是生产和消费的基本单位,因为它同时也是所有权的基本单位,家户最为社会的生产单位是农民阶级的关键表征。但是由此而看,并不能够看出英格兰的独特之处,因为英格兰的农民阶层同样也是生产者。在之后的内容,作者逐渐将财产所有权问题作为了区分的关键之处。事实上,大多数农民社会所都具有的财产权特征:土地家庭共有,并在家庭内部一代一代的下传,土地所有权都不可能个人主义化,个人私人的财产权观念也不可能具有的,在英格兰社会则是完全缺位的,这就将英格兰与传统农业社会区分开。作者为了证明这种区分,进行了16-17世纪、1350-1750年、1200年-1349年各区间的对英格兰社会数据的量化分析以及对一些个人档案和材料的定性分析。英格兰16-17世纪的特殊人口流动模式以及自由的劳动力的大量供应足以证明,到了16世纪,英格兰在作者的眼里已经不是一个农民社会,因为显然“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标志着农民阶层的终结” 。继续追溯到14世纪,对于一个农民社会,土地绝对是如同是信仰级别的生产元素,土地的绝对所有权绝不会属于具体的个人,然而在作者的一些例证中出现了一系列例如馈赠、出售和遗嘱等途径对待土地的方式,这些事实都说明了一点:在英格兰,社会和法律都承认所有权最终属于个人而不属于更大的群体,这就与传统农民社会的土地持有方式恰恰相反。家庭团体与土地牢不可破的作为农民社会的中心表征之一在英格兰则被一系列土地流动手段打破了,也就是说,在这一阶段,这时的农民社会仍不存在。作者之后研究个人日记的方式又分析了黑死病出现之前的英格兰社会,在那时的社会中,一个父亲或者说一个土地财产所有者所拥有的是一种个人权利,这种权利仅仅是可能传下去,因此这时的土地交易体即土地买卖体现这高度的个人化和货币化。统而言之,在作者的论证之下,自13世纪开始,英格兰的社会发展模式就已经与欧洲大陆各国分道扬镳了。英格兰与欧洲其他地区差异绝不是偶然形成的,而是有许多复杂的因素,是在若干世纪之中连续发展的结果。为了探究这种区分何时开始出现以及农民社会何时在英格兰结束,作者分析了马克思、韦伯以及诸史家的相关观点以便为自己的理论提供依托。之前,我们已将论述了马克思的相关观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从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中产生的,后者的解体使前者的要素得到进一步的解放。对于马克思的这种理论,麦克法兰笔下的英格兰则似乎不符合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进阶模式,因为早在13世纪之时英格兰就已经不是农业社会了,在这里,个人主义和资本主义并不是工业和商业革命的产物。在韦伯看来,社会活动与经济活动的分离,土地所有权与家户的分离对于“理想的”资本主义体系的发展至关重要,它们的分离使得社会中出现了“自由”的劳动阶级同时促使人们对积累的态度发生重大的改观,根据的作者所提供的一系列数据,这种分离早在13世纪就已经于英格兰出现了。我们可以参考一些韦伯所列出的英格兰所具有的特殊性质。一是英格兰的岛国地理优势,因为与欧洲各大国的纷争隔绝,所以英格兰无需维持一支庞大的国民军,那么政府也就无需出台政策去保护作为社会主体的农民的政策,这就为后世驱逐土地上的农民提供了方便之门。二是诺曼人征服英格兰之后,形成的是一个强有力的中央化国家,这种中央集权程度与当时其他的欧洲国家相比,绝对是罕见的,这种牢固的框架也就为理性的法律和市场发展提供了基础。最后宗教的因素,英国是最早利用中央强力将清教作为国教的欧洲国家,这种新教鼓励一种抽象的非家庭主义态度,重视信徒个人,打破了原有的“氏族体系”,也就成为了个人主义思想体系发展的温床。三 本书疏漏一瞥作者在书中采用了相对成熟与完善的现代论证体系,结合了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如果仅仅是顺着作者的思路下来,我们可能会认为作者得出的结论合情合理,但是当我们读完整本书重新去看作者的一部分论证的时候,我们便会发现一些列值得存疑之处。首先,对个人主义的定义界定模糊。探讨一个价值观念或者一种社会现象,成书的逻辑一般是先对所探讨的对象的概念加以明确的界定。本书的题目为《英国个人主义起源》,但是读者从头到尾可能都未能够对“个人主义”这个概念有一个明晰的认识,我们甚至都不太清楚这种“个人主义”在英格兰这块土地上的具体表现形式。作者仅仅是在序言的结尾出做了简短的定义“个人主义反映在个人私有财产权的概念上、个人的政治与法律自由上、个人应与上帝直接交流的观点上” ,而并未像对待农民的概念那样使用一整章的篇幅去论述。这种模糊的界定很容易误导读者。但是这种疏漏是读者可以理解的,“个人主义”的概念正如“正义”、“公平”等等价值,是自从人类有了自己的思维以来就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而且时至今日都没有确定的答案。对“个人主义”的各种解释与学说汗牛充栋,因此作者这样的做法可能就是要避开这个恼人的话题或者是为了避免价值上的争论,同时,正如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他的任务只是启发更多的人去思考这样的问题。其次,仅截取有利于自己观点的因素加以论证,而忽略一部分与之相关的其他体系。作者选取表现“个人主义”的样本的时候只选择了占据英国社会人口大多数的农民阶级,而对贵族阶层以及其它阶层例如工商业阶层只字未提。同时,对于着一段时期发生的一系列推动英国社会性质改变的社会革命,如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农业革命、商业革命,作者在后来的对质疑的回应中说道:“既然我没有正式声明我确实相信他们发生过,那就等于我不相信它们发生过。”忽视了这一系列大的变革,就会对英国社会一些社会因素的解释产生曲解的趋向。劳伦斯•斯通清算的则更为彻底:“他也不重视某些资本主义兼职的发展、例如汇票、信用机制、股份公司、银行……他完全忽视了城市社会的发展,而个人主义应该正式在城市社会里生根发芽的……(也没有)关注到道德的清教这一变化,以及清教主义对个人良知、节俭、勤业的重视。”麦克法兰忽略这些因素可能在他自身的论证逻辑中可能是顺理成章的,但是如果从宏观的角度全盘考量,我们便会发现他的理论对于当时社会的一些实质性的变革具有极低的解释力。再次,绝对化的视角,忽略不同分析样本的特殊性。作者在书中罗列了一些了典型农民社会所应当具有的特征,我们在之前已经叙述了几点了。这里我们可以简要提取几点:土地家庭的共同拥有,并在家庭内部一代一代下传,土地所有权不可能个人主义化,个人似有财产权的概念也不可能流行。在作者的论证之中,这些因素在英格兰农民社会都是缺位,由此麦克法兰就得出了英格兰在13世纪并非农民社会的结论。但是事实上,一些因素的缺位与否并不能就完全证明某个社会的社会性质,一个社会是一个如此庞杂的体系以至于跟难以简单的几个指标对其加以明确的分类。例如在西欧大陆上的其他国家,作者并未能够给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他们没有一个因素是缺位的。所以,作者只用这些可西欧国家共有的某些特征未免有些牵强。四 英国个人主义与其他社会文明的对比鉴于作者未能在书中对个人主义作出明确的界定,为了使读者能够有更加明晰的认识,译者在书中最后的附文中引用了《大英简明百科全书》和其他百科全书的定义:个人主义是一种强调个人自治和个人自由的道德、政治和社会哲学。关于个人主义的内涵,主要归纳为:“作为一种关乎人性的理论,个人主义主张,只有赋予一个正常成年人最大限度的自由和责任,允许他选择自己的目标以及实现该目标的手段,才能最好的服务于他的利益……” 在这个意义上,个人主义自然对立于那些强调共同体目标、社会目标或国家目标的主义,如整体主义、集体主义。这里我们且先抛下复杂的价值问题不论,只看这种个人主义文化在不同地方的发展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对比。在英格兰,作者自豪的称到:“英格兰人矗立在他的世界的中心,其象征、其形态就是那聚焦于自我的认亲体系。” 早在1250年已经有了发达的市场,发生了劳动力的流动,土地被当作商品,彻底的私人所有权已经确立,出现了客观的地理流动性和社会流动性,农场与家庭已经彻底分离,理性的薄记和利润动机也广泛流行。这是最早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上的独立,我们可以看出英格兰比当时任何的西方国家都出现的要早,伴随这种浅层次上的经济独立,个人实力的增强必然带来的是“心灵导向的”强烈个人主义的萌芽,而这一阶段就发生在资产阶级实力逐步增强并具有了自己成体系的理论之时。当这种更为深入的个人主义观念在社会中扎根的时候,也就是资产阶级进一步要求政治以及其它社会权利的时候,英格兰也因此得以首先进入现代社会的行列。而在大约同一时期的中国,发生的事情则可能会让麦克法兰本人无言以对。南北宋时期,东京汴梁和新京临安的繁华程度是世人有目共睹的,那时的中国已经涌现了一大批的拥有脱离农业生产的人口的城市。在这些城市,我们可以将作者的英格兰“范式”一一对入。其一,既然雇工或者自由劳动力的出现是农民阶级消亡的标志,而在当时的中国城市,手工业者和雇工已经大量的存在,正是他们的存在使得城市的繁华成为可能。其二,随着第一点而来的便是市场的兴盛,这一点从清明上河图便可见一斑,而且从发达程度而论,当时的东京城要远比伦敦繁华的多。其三,英格兰社会的货币流通以及土地的货币化交易,这在书中被作者当多将英格兰国家区别于其他欧洲国家的重要指标,而在当时南北宋,“交子”、“会子”等纸币类型的流通程度已经相当高,并且土地流通买卖似乎从未在中国封建社会长时间的终止过。综上,我们可以看出,似乎古代中国似乎也符合了作者所提到的“个人主义”社会所应当具有的大部分表征,“它是多么的‘英格兰’啊!” 但是后来的历史证明,英格兰和中国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由此看来,作者的理论还是忽略了其他的一些变量的。
  •     麦克法兰的造反作者: 毛丹 原载南方周末 2009年5月21日D23版 我有位修英国史的哥们L君,二十年前在爱丁堡大学做博士后,有回懒散病发作,半开玩笑问导师:要是你只让我读一本书,读哪一本呢?他导师矜持地挑出麦克法兰的《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麦克法兰1978年发表该书时不过是个36岁的讲师,在讲究资历的英国史学界只能算黄口小儿。L君始闻导师之言,自然偷偷跌眼镜,可是翻阅后却为之叹服,压于箱底,暗下决心等到退休没事做时再把它细细译出来,当做自己的代表性译作。没想到,此书去年由商务印书馆组织翻译出来。L君的人生大计划因此泡汤了,可是汉语读者早点读到此书总归是好事。此书说到底是用史料向大理论造反,用清晰的结构和表述向大人物们造反。所以,行文虽然平实,其实无比刺激。它要廓清一个问题:从1066年威廉入侵到18世纪工业革命之前的英格兰究竟是怎么样的社会。其结论直接挑战的是由麦考莱、马克思、韦伯、托尼、布洛赫等一大批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的一致看法:老牌正宗的资本主义英格兰“始于一个小规模的‘农民’社会,而在16世纪这个‘农民’社会逐渐瓦解,最后在其废墟上诞生了第一个工业化国家”。而且,大多数人都愿意以英格兰史为最典型案例,阐释资本主义经济的历程与特征、现代社会与政治的特性,以及各种与现代性、现代化有关的大理论,以至于其他国家的资本主义历程正常与否,似乎都是相对于英格兰而言的。麦克法兰却声称:自己从未蓄意怀疑史家大论,只是史料读着读着,不得不说成见难以成立。在他那个年代,关于东欧农民社会的研究成果最为系统丰厚,而且东欧农民社会被很多人视为农民社会的典型代表,其主要特征包括:农户既是农民的财产所有单位,也是农民的生产、消费的单位,土地作为主要财产也由家庭共有,缺乏私人的财产权和财产权观念,缺乏现金、本地市场以及农民地理流动;大多数家户的结构相似,有相同的(父)“家长制”权威模式,子女与妇女的地位卑下;农民们还以强大的亲属纽带、熟人纽带,组成村庄之类的地方共同体,但是一大批同质性很强的地方共同体又彼此敌对、各守一方。麦克法兰说:若以此为农民社会的范本,那么,他所发现的12世纪以来的历史人物日记、英格兰一些教区资料、其他学者的各种地方性专题研究、法庭文书、外国人的游记等等,都表明13世纪以来的英格兰从来不是一个农民社会。英格兰不仅较其他许多社会要富裕得多,而且英格兰村民不是以所谓村庄共同体为社会基础,亲属关系、亲属团体比较而言都不是很重要。它是一个以占有性个人主义(案:指个人主义在私有财产权等个人权利中的表现)为特征的社会,其表征是:首先,个人主义的市场化社会,导致非同寻常的富足,而且财富广泛地分布于全民。其次,社会流动性极大,流动的基础是财富而非血缘;同时在职业群体之间、城乡之间、社会阶层之间,几乎没有牢不可破的永久屏障。最后,法律之中包含着强烈个人主义意识,并体现为个人权利的概念,体现为思想和宗教方面的独立与自由。他因此提出:“既然英格兰不是一个农民社会,它自然不曾发生马克思和韦伯提出的那种转型,即:大约在15世纪,从农民社会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同时,既然英格兰的社会性质自13世纪以来是一以贯之,自然也不曾发生麦考莱提出的那种社会进化。”英格兰的独特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历史具有长期的连贯性,还在于它将个人置于经济、伦理及政治制度的中心。此书显然抱着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的历史学态度,所以,关于占有性个人主义与12世纪以前英格兰社会是什么关系,资本主义在英格兰的发生史怎么看,怎样提供新的社会变迁理论,英格兰的独特性是否意味着资本主义只是基于地方传统的地方性现象,这类问题都被存而不论了。对第一个问题不作解释,纯粹是因为英格兰12世纪前的社会史资料几乎没什么保存下来。可它显然是反书!难怪它问世后激起了一场论战或者说主要是訾议,英美各地陆续刊载了五十多篇评论,其中讥刺批评居多。按说,史学界年轻人企图造反成名者,代有人出,老辈人最使坏的办法就是当没看见,让他自生自灭。这回对麦克法兰大动干戈,多半是因为这本书虽然无力提出关于社会变迁的替代理论,但是直接威胁到了通行大理论和基本史观的基石。好比有些军事小说玄乎乎地说每座桥梁有一两个关键部位,炸这个地方,整个桥就一下塌了。麦克法兰瞅准的不就是这些部位吗?大家不急也不行啊!对于此书,后来三十年除了作者本人时不时提出一些辩解,英国史学界似乎再没有什么像样的讨论,这本书好像就这么过去了。可是L君导师的推荐,分明显示英国史学界其实从来不曾忘却这本书对大家、大理论的冒犯,只是苦于没法找到真正有力的反面史料,可以大规模地否定麦克法兰的造反。这倒不是说此书没有毛病。例如,稍晚一些时候农民研究权威沙宁教授在修订《农民与农民社会读本》时对农民作了小心定义,提出常规特征(家庭农场作为各种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基础、土地经营是主要生计、与小型乡村共同体相联系的特殊农民文化模式、小农处于弱者地位并使用弱者的反抗武器等等),边界与变化以及特别类型(例如农业工人、与经营土地为主要生计者不同的农场主、与村庄及村庄文化疏离的农民、不完全受国家或市场掌控的农民社区等等)以及影响农民和农民社会的一些当代要素。沙宁等人的工作显现了东欧农民社会只是常规类型之一。又如,此书有个潜台词:农户与村庄之类的地方共同体,既与私人财产权观念不相容,更与资本主义需要的劳动力个体化不相容。可是英格兰之外许多国家和地区关于农村农业农民合作进市场的道路,或许说明农民个体化仅仅是资本期待的方式,家庭、合作社、村庄共同体与私有财产权的关系也并非作者理解的那么简单不相容。从论证方式言,本书的论证既未采用人类学的个案材料联贯性的呈现,也无力采取历史学大规模数据说明或大面积连续材料的呈现,有以零碎材料论证大问题之嫌。但是话说回来,历史学要讲证据的,你找不到有力的反证据,你就算老大不喜欢麦克法兰的结论也只好忍着。英国史界忍着,所以英国史界可爱。其实,它就这样横在那里,其他借英格兰说理论者装没看见是不对的。还有两点要提一下:一、本书的中文译者在英国史方面很专业,并且写了大半篇很好的译后记细解当年的争论,可是意犹未尽,又花了小半篇抒发个人主义之于社会的重要。我觉得这议论离百多年前密尔的高论挺远,离麦克法兰的意思也不很近,对现代社会中个人被集合到各种组织中难以个人化的复杂情况更是罔视,颇有点说话收不住的味道。二、青年麦克法兰似乎也擅长不动声色的英式幽默——说到英格兰巫术与大陆的差异之一,他说发现“英格兰明显缺失‘性’的动机,不存在男淫妖、女淫妖……英格兰的巫术很端庄”;基于很多人类学家的理论是“乱伦是全人类共有恐惧”,他导师曾建议他查看史料,弄清乱伦恐惧在英格兰的表现,结果他发现“英格兰几乎全然不存在对乱伦的憎恶感。英格兰人与众不同,似乎自古以来就不操心乱伦问题”,这一点促使他深思英格兰与其他农民社会的不同;通常认为中世纪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可是13世纪的英国妇女实际上却头头是道地独自上法庭投诉,等等。这些文字读来真是令人难以忍俊,不由得要想:如果幽默是机智和才情泛滥的表现,一个好的历史学家还真是少它不得。【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28676
  •     《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是一本很有争议的书,因为它挑战了当时学界对于社会发展的认知,而恰恰其中用到的数据与逻辑论证又是很准确的,所以引发争议之后的岁月里,慢慢的很多人接受了它。其实这本书更准确一点的翻译似乎应该是个人主义的英国起源,没错,麦克法兰把我们带回到13-16世纪的英格兰,给我们展现出一幅当时人们生活的画卷,通过普通人的生活告诉我们原来早在13世纪,快乐的英格兰人就已经生活在一个个人主义的世界中了。那是早在大明王朝朱皇帝的统治年代之下,虽然对于我们天朝的子民来说,个人主义至今还算得上是新鲜事物。而且更令人唏嘘的是,从那时乃至更早到现在,英格兰的档案记录就一直非常完善的保存着,包括出生、婚姻、死亡,以及法律诉讼的文件;而我们甚至不能知道距我们比较近的一个时代的很多个人信息。所以我们当然不能知道个人主义是否有一个中国起源。不过据我推测这种个人主义的中式起源是不可能存在的。为什么这么说呢?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家庭。中国是一个典型的重视家庭或是家族的文明,这种所有人口,财富集中于家族整体的生活方式显然不会鼓励个人主义的产生,权责不明是一点,还有就是这种集体的生活方式更依赖于礼法而非契约,当自身权责不明而又没有建立对契约的足够尊重的时候,个人主义无从谈起,更遑论建立在个人主义之上的现代文明。比较一下,很有趣的一件事情,在13世纪的一份法律文件中,关于父母的财产以及子女在获得财产时对父母的赡养都明明白白的写在了一份契约文件上。而显然类似的文件在当今中国的家庭中还是凤毛麟角的。每每新闻中总是会有关于两代人之间的撕逼,如果当初以契约的形势规定好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奇葩新闻。当然,即时如此,鉴于我们并没有很好的一个对于法律的尊重,恐怕事情也没有这么简单。因为在西方的传统中,法律最早是上帝与人所立的契约,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后来英格兰引以为傲的习惯法更是基督教传统与撒克逊体系综合的产物,传统的力量更是值得尊重的。而我们的先民就以诉讼为耻,而我们多年所受的教育告诉我们法律是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的工具,言下之意法律是可以随时随意更改与违背的,因为它仅仅是工具,还是为统治者服务的工具,既不神圣,又非不可侵犯。除却对于法律的态度,上述的两代人撕逼更重要的在于对于家庭的态度上,长期以来的权责不分使得我们更倾向于养儿防老和拼爹坑爷,所以婆媳关系永远会是蹩脚编剧的救场良方,而在英剧美剧中,这并不是一个梗。读完这本书之后,在看现在关于现代化的一些争论,会有更明确的观点。以独立的自由的个体为基础的财富追逐与对于法律、契约的尊重所形成的秩序合力促成了社会财富的积累并发展出席卷世界的资本主义。当最远离英格兰的中国被卷入世界市场时,时间已经到了19世纪,而此时的中国依然还是一个农业社会,贫穷、积弱。而后来一系列的社会运动使得农业社会逐渐解体,然而作为后发国家,在拥抱现代化的时候我们并没有走个人主义这一条路,而是走向了另一套极权主义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中国10亿人口中依然有8亿农民,个人主义在中国依然相当陌生。这样一来我们对于自由的理解就落后了一个层次,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又何必去谈什么民主。如果说当我们真正可以成为自由民,那么现代化才是真正意义上在这片土地实现。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不愧是商务的,各种看不下去
  •     作者矛头指向的那两个马克思,在研究国家的法律、经济和政治的时候,叙事出了一种历史进步的图景。其实无疑也是在探索资本主义的起源和发生问题。作者的举证说明了他们刻画图景时叙事时间的安排不当,导致对整个历史的深深误解,和对”农民社会“这一范式的使用不当。然而,麦克法兰只是提出了”个人主义“以及与其密切联系的现代生活之起源要更为细致地来对待,上述研究者们在研究方式和材料收集上的不当,然而他们的研究意图仍然是类似的。所以,现代国家究竟怎么诞生的呢...我还得再看他另一本书...让我去哭一会...
  •     非常细致用功的著作。方法上很有示范的可能。虽然称不上绝对经典,但值得一读。另外,中国类似的状况可以依靠文本的考究推到更早以前么?然后后来又如何了呢?宋代的情况是一个很可考究的范围,但是,然后呢?
  •     真心不明白这种争论有什么意义,毫无科学性,牛逼的人不会婆婆妈妈的争来争去,而是建构自己的理论,而次一等的就研究他们时不时有点新的想法,在次一等的就是这种就着这些伟大的理论成天吵
  •     完美展示了社会基础和政治结构互相作用的方式,告诉我们——应该接受什么,可以改变什么,怎样改变。
  •     话说管可秾是麦克法兰的御用翻译么
  •     不知怎的就炒地皮把全世界炒成了现代~
  •     英国12世纪左右就发展处个人主义的苗头,对女性权益的保障世界一流。人民富庶,自傲。因为对资本的无限渴求而到处扩张。因为人少而努力发展非人力机器,工业革命发源于此不是偶然。
  •     这是在看逻辑思维的时候作者推荐的一本关于现代社会起源的书,对于现代社会史的理解很有帮助
  •     从经济维度看个人主义起源,赞同
  •     视角独特。(中间略无趣,剩下的很颠覆)。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之间的区别在此书中很好地体现出来。
  •     重读~
  •     破冰一般的见解
  •     麦克法兰算是给给学术界注入了强心剂,虽然作者的立论和研究方法颇受争议,其从原始出料出发,敢于反对传统马克思韦伯史学而提出己见值得肯定。
  •     本书批的马克思、韦伯等一票人,评论里不怀好意的全都甩给了马克思。其实作者在最后一章里说得明白极了:“案例的不当至少对于马克思而言影响不大,如果最终证明马克思在英格兰这个具体案例上是不正确的,他的大论点也不一定就此失效”。(中译本第253页)
  •     追溯13世纪英国若干教区租册、法院案卷、账簿等,驳斥了“从农业社会过渡到工业社会”这一在19世纪奠定的进化论思维模式。作者认为1250年英格兰的资本主义程度并不下于1550或1770年(P 254),因而指出了现代个人主义于15、16世纪脱胎于集体主义的老式社会的思维惯性漏洞。但缺陷也十分明显,诚如其在跋中所说:未找到英国个人主义起源的根子。
  •     讨论范围:继承方式与土地所有制形式,土地流转,女性财产权,雇工,地理流动,婚姻的覆盖群体与初婚年龄,世系家庭的完整性,现金与市场。成就:将转型从16c提前到至少13c,但是起源的时间与内容仍未被确认。
  •     书中描述的东欧农民社会的表征和乡土中国中的叙述非常相似,很让人吃惊。另外,本书也通过家庭产权和私人产权的对比,让人对私有产权有了更深的理解。作者把话讲得很清楚,翻译也很好。
  •     对于马克思和韦伯奠定的农业社会/土地经济/家户产权到工业社会/货币经济/私人产权的社会转型发展的历史基本框架的巨大颠覆,也是第三世界现代化工业化,走资本主义倾向的极佳参照系经验系。极不枯燥
  •     资料翔实,论证有待细究,不过资料的罗列对未来有好处。
  •     内容巨厚实,纯干货啊。
  •     标准的博士论文结构。
  •     学术性文集体,严肃的论证和详实的史料令人无比敬佩
  •     细节可观,整体来看忽略的变量太多。
  •     英格兰是世界的良心
  •     我竟然读完了。
  •     老板说,要连续读5遍。
  •     艾伦·麦克法兰通过农民继承土地和婚姻家庭状况的细致梳理和分析,充分证明了Karl Marx、Max Weber等经济理论家所说的英国资本主义发生於1550年或1750年的社会转型年表,不过是他们的没有证据的臆想。马克思希图借英国事例证明他的“封建社会至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的历史决定论,由此可以说是化为泡影……另外,Macaulay T.的“12世纪初英格兰社会的境况尚比今日东方最落后的国家更为悲惨”的断语也不攻自破。1215年大宪章前后的英格兰,已经有了极强的私人财产保障和权利意识,而这一点,虚妄之国至今还有人深陷思维泥淖而不自知。
  •     没有半点阅读的愉悦,但也佩服作者的知识储备
  •     角度特别!
  •     简单来讲,就是物质决定意识。至于何以产生这种物质,未解
  •     英国的个人主义源于13世纪,我们开始迎来开放社会刚刚几十年。
  •     真应该一上来就读这本 哭
  •     认为麦克法兰的《现代世界的诞生》欠缺证明的可以看看这本,全都是个人主义源于英国最早脱出农民社会的证明(法制与继承法),管可秾的译后记也很值得一看,里面对哈耶克的引用蛮有意思的。今日又想到《简·爱》里的罗切斯特不就是长嗣继承制的反例吗?他不是长子没有继承,但学历给了他找到好妻家的机会。
  •     传说如果只看一本关于英国历史的书,那就看这本。
  •     1 电子书
  •     至少财产权方面还是可以用到的。。看了一节视频,麦克法兰先生真是个可爱有趣的老头儿啊。。虽然读第一本书时真的没好感来着。。
  •     个人经济的逐渐独立造就个人主义的兴起。
  •     除了分析有说服力之外,印象深的包括作者的谦逊。至于在12世纪时就给英国带来超过欧洲大陆的财富和自由的个人主义从哪里来,他说“那要到日耳曼南部的丛林里去找。“
  •     英文第一版,对有些关于土地的名词和制度不太明白~不过完全颠覆我对个人主义起源的认识。非常好奇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是什么样子,感觉也并非完全的peasants
  •     应该翻译为“英格兰个人主义的起源”。还是挺颠覆我的前见的。制度上不存在早期现代的大分流,英格兰在中世纪就已经异于其他整个世界。麦克法兰还提出中世纪英格兰的人均收入就已经远超欧陆,但没有太展开讲,其实对这个点比较感兴趣,证据硬的话之前读过的经济史里产出上的大分流也可以抛进垃圾堆了。
  •     其实,并没有讨论起源问题
  •     马克思:“让我来告诉你们吧,历史是你们创造的!” 麦克法兰:“这还用你告诉?”
  •     有必要再多读几遍
  •     真的只看到延续性……变革呢?被吃了?!
  •     虽然有点难读,但结论很让人吃惊!
  •     个人主义与现代化
  •     不是很深奥!
  •     若仅以金科玉律的线性来阐释历史,那一定是在发明历史。如果说门格尔曾使马克思在经济学里噤言,那作者这本书则用非常丰富的史料证明了马克思的社会形态规律是在胡扯,从13世纪开始,英格兰人在“封建时代”早就过足了资本主义个人主义的瘾。
  •     本书作者用大量或许具有争议的档案资料来论证,早在十三世纪时期,资本主义社会所需的社会结构在英格兰便已经出现,尽管他无法证明这种社会结构,即本书所强调的个人主义是何时出现于英格兰的,但他确实证伪了马克思主义所谓的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存在突兀的断裂,反倒表明资本主义不过是(英伦)封建主义的某种变形。来自中国的读者在阅读他三十年后的讲座集《现代世界的诞生》时,最好与本书两相参照,在我看来,我的友邻小p对后一本书的批评是不公正的,因为他所认为麦克法兰忽略的地方其实早在此书里就有提到,或许正因此麦克法兰在北大讲座上认为没必要再重复一遍,而是尽可能阐述自己的新观念,补足其中的枝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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