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枝败叶》书评

当前位置:首页 > 小说 > 外国小说 > 枯枝败叶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13-1
ISBN:9787544264006
作者:[哥伦比亚] 加西亚·马尔克斯
页数:144页

《枯枝败叶》作为《百年孤独》的雏形

相同的人名和事物:马孔多——受工业文明冲击但顽强抵抗的原始小镇恶风——最终将卷走马孔多原始文明的工业文明/垃圾上校布恩迪亚梅梅尸衣密闭的房间有相似性的东西:九月如期而至的骄阳和一连下了十一年四个月零八天的雨无论十三年还是一百年都未曾改变过的人的生活界吃草的大夫和吃石灰的丽贝卡热烈地爱着,最后出走或变疯的梅梅和丽贝卡关在黑屋里的大夫和终日躲在实验室里做小金鱼的奥雷里亚诺以上仅凭记忆,也许不完整。

孤独的迷城,人性的荒漠

天才未必天生但总是有先兆的。庸常如我者读卡夫卡总要咂摸半晌,加西亚•马尔克斯却灵光一闪:“原来小说可以这么写!”只是天才的养成并非一蹴而就,日后的马尔克斯会被奉为“魔幻现实主义”的里程碑和“拉丁美洲的弑神者”,但他发表于1955年的《枯枝败叶》毋宁说“弑神”,不妨看作其向欧美文学前辈的致敬之作。马尔克斯想要站得更高,望得更远,也须从立足且立稳巨擘的肩膀上做起。《枯枝败叶》的结构便显见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小说有两个叙述层面:第一个为外在生活的线性层面,描述马孔多一家祖孙三代在某个大夫死后为其收殓的半小时内发生的故事,第二个为生活表象下的心理层面,分别以外祖父、女儿和外孙三个不同的视角来观察现实并勾连起过往的记忆。这两个层面相互叠加使故事辗转于各个时空点上,由此编织起一个绵密的叙述网,展现马孔多从19世纪末到1928年之间三十年的风云变幻,以小见大地折射哥伦比亚从内战到复苏再到物质和精神双重溃败的曲折历程。以半小时来书写如此众多的主题和事件,文章的“神”与“形”难免如掉线的珍珠那样散落一地,难以收掇。但马尔克斯通过将过去、现在、未来三种线索熔于一炉的办法,将之牢牢镶嵌在叙述的大框架中(这一写法在《百年孤独》中将被运用得如鬼斧神工般奇妙)。我们经常置身“现在”的叙述角度之中,然后,作者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孔多的初创时期,紧接着,作者又带领读者跳跃到另一个时空之中。这样的时空结构一环接一环,环环相扣,不断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比如第二章中,伊莎贝尔回忆十一年前与女佣梅梅的谈话,而梅梅则回忆起19世纪末主人公一家初到马孔多艰难的扎根史、小镇史,再接续到传奇般的个人史,最后经由个人命运的转折回到整个小说的“原点”,这个“原点”正是以一种融和了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方式表达的:“她(梅梅)说,还有一件事是五年以后发生的。那天,她走进饭厅,爸爸正在吃午饭。她对爸爸说:‘上校,上校,办公室里有个外乡人要见您’”。本章到此收尾,而故事才刚刚开场,如果我们稍稍注意下,就会发现梅梅始终存在于“过去”和“未来”的叙事框架中,她在“现在”中是缺席的。没错,在“现在”中,梅梅已经不知所终,终至小说结束,她与书中各种人事一样,氤氲着谜一样的神秘气息。事实上,马尔克斯并不试图揭开各种事物的谜底。本书最重要的主人公,那个所谓的“外乡人”,名头始终是“大夫”却连个正经名字也没有一个,更荒唐的是,他在上校家蹭吃蹭喝住了八年之后,上校自己也从未过问他的名字和身世背景。这种理所当然见怪不怪的口吻为故事增添了一种邪门的味道,仿佛你做任何事说任何话都不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动机,这种缺乏动机的表述敷衍出一种阴郁、悬疑和恐怖的氛围,使我们不得不一再追问:马孔多人诅咒这个外来的大夫,是真的因为他的粗鲁无礼、淫荡下流、拒绝救死扶伤的薄情寡义吗?让我们回到“枯枝败叶”,这个马孔多居民对于外来者使用的恶毒字眼吧:“一堆由其他地方的人类渣滓和物质垃圾组成的杂乱、喧嚣的‘枯枝败叶’……‘枯枝败叶’冷酷无情,‘枯枝败叶’臭气熏天”。没错,追随“香蕉公司”而来的“枯枝败叶”败坏了小镇的安谧生活,然而,正是他们作为劳动力和资本源源涌入,才使战后荒芜一片的马孔多从村落发展到乡镇,从衰败走向繁荣。而马孔多本镇居民,却吊诡地作为一种保守势力扼杀了这种活力。更重要的是,小说也向读者暗示了这样一个荒谬的问题:“个体之恶”与“集体之恶”,孰是孰非?如大夫那样集各种罪恶于一身的个体固然令人不齿,那么,当罪恶细分至马孔多每一个居民身上的时候,罪恶是否可以被稀释得令人怡然接受?即使这样的罪恶从居民住屋窗帘那一条细细的缝隙源源向外投射,或者半夜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正义审判”的死亡告示张挂于大夫的家门之上?显然,马尔克斯泼墨书写“枯枝败叶”,却时时指向对马孔多既怜悯又憎恨的复杂感受。这块本来上帝赐福的土地到头来充满了悲剧,“爸爸在跌跛腿以后,不再像从前那样精力充沛,到处活动了。雷薇卡太太过着枯燥乏味、令人烦恼的守寡生活,整天守在永不停转的电风扇后面,盘算着那些缺德事。阿格达下肢瘫痪,病魔把她折磨得筋疲力尽……”书末伊莎贝尔的嘤嘤独语让人想起墨西哥作家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两书皆以一种毛骨悚然的方式表达人性是如何在抱残守缺、冥顽不化中褪化为孤独的荒漠,这些人要么是如《佩德罗•巴拉莫》中复生的死人,要么就是《枯枝败叶》中行走的僵尸,他们都没有一点点活气。“家里的事并不听从我的指挥,而是听从另一种神秘力量的安排。这种力量左右着我们生活的进程,而我们自己不过是无足轻重的被驯服的工具而已。”老上校宿命论一样的念叨正是马尔克斯对现实中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叹息。可恨的是枯枝败叶可随暴风骤雨(革命、战争、动乱、经济崩溃等等)一扫而空,人性却僵化得有如岩石无可教化。到最后我们不得不问上一句,不知谁才是冷酷无情、臭气熏天的“枯枝败叶”?

《枯枝败叶》这个中译本,我不能接受

作为马尔克斯的“铁粉”读者,我读过《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没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 等等,很熟悉马尔克斯的文学风格,可是《枯枝败叶》刚开始读,就觉得很难受,那种纯中文口语的“再创作”,那些纯中式思维表达,完全败了我读下去的胃口。真希望懂西语能看原文,就不受这个罪了。南海出版社应该下架这个版本。

读起来很压抑 但是很好看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成名作,《百年孤独》的雏形,故事发生在一个叫马孔多的小镇上,镇上一名大夫死去了,主角同母亲和外公一起来为大夫收殓,就是这很短的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进入大夫房间、检查尸体、找镇长、抬走尸体,随着时间推进,作者反复用祖孙三代不同视角的第一人称的回忆进行交叉,拼接出了从大夫来到马孔多到被发现死去期间围绕着他本人和相关人士的发生在马孔多的诸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马孔多这些年的境况、“枯枝败叶”的影响,揭示了马孔多当前社会现状的成因。所谓枯枝败叶,指的是随着“香蕉公司”而来的外地人,他们为工作而来,生活习惯和观念都和老马孔多居民大相径庭,所以被当地人称为“枯枝败叶”,而在公司和枯枝败叶离开后,马孔多迅速进入了衰败。书中并没有明确批判某一方,“枯枝败叶”虽然带来了逐利和浮躁,但同时也为小镇带来了繁荣;小镇居民一边瞧不起枯枝败叶,一边享受着他们带来的红利;而在枯枝败叶离开后,本地人因为习惯了懒惰彻底进入了贫穷和堕落,此时究竟谁更枯枝败叶,已经很难说清了。大夫、上校和“小狗”神父是少数几个没有成为其中一份子的人,他们因不同的原则而有不同的命运境地,其中大夫就是典型,虽说在作者的描述中,大夫的遭遇有自身难辞其咎的原因,但在祖孙三代对他的过去进行回忆叙述中,逐渐描绘出了马孔多镇民的自私、冷漠和狭隘,人与人之间深深的恶意、防范和猜忌。像作者的其他作品一样,作者并没有对这些进行太多批判,而是很平静地展现出这么一个景象,让读者自行感受和评判,作者的对环境的描绘充满了暗仄、腐败和沉闷感,大大加强了他要表现的社会氛围。

逻辑中的前奏

还是无法记住名字,也许这就是拉美地区的特征,翻译成中文后更是拗口难记,只需要明白那行字代表这谁就好了。马孔镇,读时总是如此的亲切,阅过一半后才想起那是百年孤独啊,后来渐渐的头绪才理清了。这本显然是现实主义文学的魔幻变形。篇幅较短的内容里刻画的是一位所谓的大夫,迄今为止却没见过大夫治病过一次。这本书更可以说是百年孤独的前传,有熟悉的人和不让熟悉的人,可以说默默的铺垫了之后那个传奇的世界。由于之前的百年孤独,我是期待这另一个世界构架的建立,但是我错了,但同时我又惊喜与任称上的其秒变换。说实话,“我”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解释,我是谁,这里告诉你,我可以使任何一个人,父亲,妻子,女儿,镇长,可以是任何人发生的主题,总之,这是一本适合往前翻看的书

一个传奇,一个最初只卖了300册的名篇的伤心事

多年以后,马尔克斯想起写作《枯枝败叶》的时候,一定会涕泗横流。《枯枝败叶》的命运本身,就是一场传奇。1950年初,两易其稿的《枯枝败叶》终于分娩了,这样小马才有心思去进行他《家》的创作。(《家》就是后来那部最牛的“孤独”。)老马将《枯枝败叶》交给代理人胡利奥去打理。胡利奥本人毫不怀疑,这部作品肯定会得到罗萨达出版社的极大认可。但几个月后(O考证应该是四五月间),这部按照作者对童年的会议、其中杂糅了福克纳伍尔芙技巧的革命性的小说,却得到了一封用词尖刻的退稿信。信由此时已经是圣人一样的博尔赫斯的妹夫吉列耳莫署名。但多年以后,当小马名满天下的时候, 这位妹夫却不太敢承认当年那个署名。也许是那个编辑写完让他签字交差而已。想想吧,每次写退稿信的编辑老爷,手下留情些,否则多年以后你可能为自己当年的勇气吃尽苦头。因为这时候的妹夫已是鼎鼎大名的评论家,他的一句话可以使人鸡犬升天,也可能使人身败名裂。他在信中说:“小马呀,虽然这作品有点小玩意,但你确实不是个写小说的材料,你在文学上真的没嘛前途,你最好去干点别的。”语气很轻佻,打击很严重。小马几乎跳楼。多年以后,回想这段故事的时候,老马承认:“如果不是太想太想当作家的话,最好不要来干这个。”好在几个朋友都鼓励他,帮他,说些“每个伟大的作家几乎都从退稿开始”的场面话,还举欧洲那些勃朗特迪更斯只流的故事以为鼓励。小马一呀后槽牙,妈的,再写!如果小马这时真的放弃了,会有《百年孤独》么?哥伦比亚会有诺贝尔文学奖么?天知道。1955年,《枯枝败叶》终于出版了,是某个傻子出版商干的,那是一个犹太人,叫萨姆埃尔。版权页上写的印了4000册,其实只印了1000册。除了小马自己找了些朋友去买的十册二十册的,有五百本被犹太人作为稿酬结算给了一个叫马努埃尔的作家。简单算一下帐,这书最大限度推算,真正卖给读者的,应该不超过300本。但有一个帐谁都不会算出:小说出版后,从700里走出的那些赠品书,以及经过评论家爱德华多和作家马努埃尔的极力吹捧,书竟然一下子火了起来。作家马努埃尔其实不是为了吹捧书,而是为了将堆在书房里的500本变成现金。于是,小马顿时成了名人。报社派他去了欧洲。小马真正开始重新构思他的《家》——《百年孤独》了,因为他自我觉得老子还算一个能写小说的料。

关于小说《枯枝败叶》

这本小说应该是马尔克斯最早期的作品了(1955年出版),小说中故事发生的地点马贡多小镇则是后来《百年孤独》中马贡多镇的雏形。事实上,如果关注前后两部小说之间的关系,那么可以说,《百年孤独》应该是以一种环境再现的方式将马贡多的兴衰历程完整展现出来,以作为对《枯枝败叶》的补充。这应该可以算是对托马斯·哈代“环境再现”手法的一次尝试。 而在阅读这本《枯枝败叶》的过程中,使人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尤利西斯》和《喧哗与骚动》。小说中大量使用意识流手法,可见早期的马尔克斯受意识流影响之深,不過其在后来的作品中几乎摆脱了这种意识流的影响,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语言风格,此是后话。而这种风格在这本《枯枝败叶》中已经明显地展现出来——对于语言进行精致的打磨,仿佛要使得每一句话都成为一块铿然璀丽的美玉。以至于在读这本翻译成汉语的小说时,我也对其精彩的文字喜爱至极。小说中已经带有了魔幻的色彩,文中不止一次提到《布里斯托年鉴》的预言,预言马贡多镇将会在一场飓风中彻底毁灭,这恰好是《百年孤独》的结局。故事中的“大夫”终其一生,他的身世对马贡多的所有居民而言都是一个谜,他的存在本身就带着神秘的味道。只是小说本身很短,早年的马尔克斯还无法像后来在写《百年孤独》、《族长的没落》那样,将魔幻的神秘色彩和超自然现象与现实的社会状况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当马尔克斯回避了全知视角的叙事方式,而利用三个不同的主人公,通过各自在同一事件上因为年龄、经历、知识等方面的不同而做出不同的叙述,以构成事件的完整经过。这种手法和《喧哗与骚动》颇为相似,只是马尔克斯让三个叙述者在故事的情节中轮流交替出场,而福克纳则是让每个人依次登场,且每个人只出现一次。这样的叙事手法在他之后的作品中并不常见(至少,我读过的《百年孤独》1967年、《族长的没落》1975年、《霍乱时期的爱情》1985年,都是全知视角的叙事方式)。我很想知道原因。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小说完全符合古典主义“三一律”的原则。即在一天之内,发生在同一个地点,整个事件的进展完全围绕一个线索,而其余内容都是根据这一事件,通过三个主人公的回忆、想象、意识流思维而拓展。这必然是马尔克斯的刻意而为,事实上,我认为是受到《尤利西斯》的影响。

《百年孤独》前的练手之作

因为之前读了2、3本马尔克斯的著作,所以对马尔克斯的其它作品也有了相当的期待。这本书一从网上看到有卖的时候,赶紧下了订单。拿到手后,虽然只是薄薄的一本,但是心里还是想赶紧看。所以等手上的书看完后,迫不及待的开始了阅读。但是花费两天时间把本书看完后,不免有些许失望。首先一点,作品的格局有些小。这部书整体讲述的故事是:一个大夫死亡后,在收敛尸体的过程中,孙子、母亲、祖父三人各自以第一人称回忆关于大夫的往事及抒发自己的感受。虽然是一个小故事,但是也能看出来,马尔克斯在写作《百年孤独》之前的稚嫩。首先体现在出场人物的性格不是那么丰满,除了对祖父和大夫的性格描写外,其余人的描写相对单薄,无法从整本书中具体了解到。这点就比《百年孤独》差远了,《百年孤独》有的出场角色,即使描述的篇幅很少,也能让读者心中,对人物有一个大体的印象。但是本书除了主体讲故事的三个人:祖父、孙子和母亲,三个主要人物,能给读者留下较深印象的角色是少只又少。除了神父“小狗”,其他的出场人物没有给读者留下任何印象。从这几点上就可以看出,稚嫩的马尔克斯在成名前经历的人生阶段。其次,本书的文字比较之前读过的马尔克斯的著作相差太远。文中大段的采用了描述事实的文字,对人物的感受、环境的描述很少涉及,再加上翻译的朴实,整本书读起来平实普通,略显沉闷。本书唯一让我感到有新意的地方就是在本书的写法上。作者分别从老、中、青三代的视角描述了各自的感受,虽然有的文字不是特别到位,但是已经能看出来作者的功底,让读者对其以后的作品充满了期待。如果5星是满分的话,这本书只能打4星,其中还有一星是因为照顾作者是马尔克斯。这本书的得分将将是在及格线上,谈不上多么优秀,但是也不会不忍卒读。如果把它当成理解《百年孤独》周边的一个小故事,还是可以一读的。也许,这个作品只是作者作为开始撰写《百年孤独》之前的练手之作。

好翻译是隐在作家身后

原来没有读过刘习良的文字,这一读还真是心有愧疚。也曾对天下几乎所有的译文都愤怒过纠结过骂过喊过,这一次还是比较服气。尽管某些个别地方字句有点老了。是那种不显山不露水的翻译,是那种不会跳到作家前面来挥挥舞舞张张扬扬的翻译,是那种不愿上舞台的翻译。这种翻译对胃口。最怕一上来就要强调自己的能耐的译者。这类译者一是以作家居多,他自负,自认为文字了得,也包括村上之于英语作品,当然也包括国内很多大牛如傅雷。没有对傅不敬的意思,就是不愿意他用力过强。默默无闻的刘夫妇,就说这些了。

《枯枝败叶》

本书是马尔克斯的成名作,作者于该书中首次引入了“马孔多”这个概念,与《百年孤独》有极大的关联,包括马孔多这个村落、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美国香蕉公司。全书分别以上校、上校的女儿、上校的外孙三个人的口吻叙述,穿插了不同年代的片段,主线是给“大夫”送殡前的半小时,支线则是在这半小时内祖孙三人所见、所闻、所思、所想。主人公“大夫”一直没有透露其姓名,于上校之女出生后不久来到马孔多,寄居在上校家八年,期间上校的养女梅梅怀上“大夫”的骨肉,两个人搬到了街拐角的房子里,而后梅梅神秘失踪。“大夫”因一次次见死不救被村民怨恨,这也是上校一家给他送殡时压力山大的原因,其后果无异于与全村人作对。“大夫”的性格十分孤独僻静,是《百年孤独》中所有角色的雏形,作者围绕其展开的情节都是20世纪初哥伦比亚人民的真实写照,旨在呼吁拉丁美洲人民团结起来,共同抵御外来侵略。

华丽的开端

篇幅并不长,文辞简洁,而且结构相当好,不断的切换,却又是那样的严丝合缝。虽然没有《百年孤独》那样的天马行空,但很多细节描写一样非常独特,精妙,确实是一个天才的作家。一路读下来,不断的疑惑,不断的揭开疑惑,亦真亦假,命运早就决定了一切,再努力去改变,也都是徒劳,枯枝败叶用繁荣来把贫穷变成枯枝败叶,从此没有了重建的种子。

玄之又玄的命运和奥秘

马孔多,一直是阴郁的,不被眷顾的,那些无法预见的命运,让每一个衰败下来,美好的人品、坚强的性格,都无济于事,都解决不了他们的悲剧。大夫以前的故事、梅梅的后来、马丁的目的和去向。。。一切都玄而又玄,我们无从知道,也无法解读,在命运面前,我们唯有接受,唯有看着他一点点发生。这才是人类的宿命!PS。我喜欢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华美而又阴郁。就像张爱玲说的: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爬满了狮子。

蛋壳中的马孔多

读马尔克斯的这本处女作,总能让我想到诸多经典。用多人称多角度的主观叙事结构讲述一个死者的故事,让人如见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开篇第一章首句:“这是我第一次瞧见死尸”又让人想到帕穆克以一具尸体的陈述引出错综复杂的细密画坊血案的《我的名字叫红》。甚至大夫像驴子一样嚼草的细节都能让人想到莫言的《食草家族》。当然,若论血缘的接近度,当属作家那本让后世足以膜拜一百年的《百年孤独》。两者都是讲述一个叫马孔多的虚构城镇的故事。《枯枝败叶》里的香蕉公司和枯枝败叶们为马孔多带来一切又带走一切的情节在《百年孤独》里发展得愈加丰满,成为埋藏罢工暴动与随之而来的血腥镇压的种子,让何塞.阿卡迪奥第二作为见证人从由三个火车头和200节车厢组成的,原本用来装香蕉现在却用来运尸体的火车里活着爬出来,并有了后来那场总也下不完的政治特色的雨。因为有这一本里的大夫在流言蜚语与被枯枝败叶搅浑的失败生活中学会冷漠和麻木,以沉默寡言,坚毅而不屈从,顽固而说一不二,拒绝解释的骄傲性格自始自终坚持一己之身对抗集体,才在《百年孤独》里有了那个发动无数场战争,屡战屡败却屡败屡战,晚年在老家的工作室里做着且造且毁的小金鱼的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那个以孤独来守护骄傲的军人。前一本里阿黛莱达用崭新桌布和新年家宴专用的中国瓷餐具接待初次到来的不速之客大夫,后一本里就有了那个再怎么落魄衰败也必需坚持祖传的贵族生活方式的费尔南达。前者小外孙闭目闻香识物的本领,在后者中就成了老祖母乌尔苏拉失明后凭借嗅觉和其他感官清晰地辨别事物与方向的能力。两本书里都有一些相同人名出现,如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和梅梅。所以,《枯枝败叶》的意义决不在于只是马尔克斯初次开始讲故事,也不仅是其文学语言和魔幻现实主义风格的初露锋芒,而是一个更伟大更引人入胜的故事开始在蛋壳里孕育成型,变成那个活了一百年而后被飓风从大地上抹去的的马孔多家族。

对福克纳的一次成熟模仿:评《枯枝败叶》 Childnotte

对福克纳的一次成熟模仿:评《枯枝败叶》 Childnotte普通作家与伟大作家的区别之一,在于普通作家写作的时候,脑海中的画面不过是一张照片,而伟大的作家们往往会在脑海中窥探到另一个世界,起初不过是一道光,作家们看着光芒渐渐消逝,眼花缭乱中写下了第一笔,然后,那个脑海里的世界便涌现出来。人们可能在一百年的时光流淌中看到人类命运的痕迹,也可能在忽然间的匆匆一瞥里看到历史潮水的翻腾不息。所以,伟大的作品不在于篇幅,艺术的发展也并非历史。人们对于美的追求始终徘徊在远古时期。能写出《百年孤独》这样的作品,不意味着作家有多出色,只是说明了天才会在灵感爆发的一瞬间展现出无可比拟的想象力。这种奇迹般的作品诞生于偶然,但是人们总是抱着偶然达到的高度去评定作家的水平,这样做的结果要么是太高估了作家,要么就是把作家贬的一文不值。马尔克斯作为伟大作家中的一员,很幸运地,经常性地被高估了,而且大多数时候他也几乎达到了人们高估的标准,比如《霍乱时期的爱情》。抱着读过《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理去读《枯枝败叶》,我个人的感觉不是惊喜或失望,而是有点陌生。当然,我读过福克纳,伍尔夫,甚至一点点的乔伊斯。站在他们的层面上来评论《枯枝败叶》,最中肯的评价应该是:对福克纳的一次成熟模仿。我这个年龄段的人大部分都没有看过其它马尔克斯的作品。仅从这三本来看,马尔克斯的开篇似乎都与死亡和葬礼有关。美国的亚马逊曾经这样评论道:“在世的作家里,小说开篇写的最值得回味的,除了马尔克斯,就是莫里森。”《枯枝败叶》亦是如此,这点我是很折服的。不过《枯枝败叶》存在一个很明显的问题——人物塑造的不深刻。这里的深刻是相较于《百年孤独》来说的。《枯枝败叶》里的人物缺少灵魂。三个视角的转换有着极其浅显的规律,若不是如此,读者会经常性的搞错第一人称指的是谁。伍尔夫与乔伊斯能通过短暂的时间折射出人类无限的意识活动。在他们的作品里,故事不仅仅是故事,蔓生的枝桠虬结裹挟的结晶体无处不在,小说世界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维度。你尽可以用冗长的篇幅去描写一天,然而深度和广度是篇幅无法创造的。看得出来,马尔克斯有这样的野心,《枯枝败叶》就是其野心的试验品。福克纳式的叙事技巧趋于成熟,叙事语言与人物塑造已经拥有了马尔克斯的特质,但这样的作品还远称不上伟大也不可能算是独特。如果某个评论家在《枯枝败叶》刚刚出版的时候说:“我听到了一部伟大作品的前奏。”那么他或许是真正读懂马尔克斯的人。至于我自己呢因为《百年孤独》已经成为经典,我大可以像喜欢放马后炮的人一样说我从《枯枝败叶》中看到了伟大作品的雏形。伍尔夫认为伟大的作品应该是其时代的第一章,我在评论《百年孤独》是放肆地以为它或许是我们时代的最后一章。至于《枯枝败叶》,就算是其中的一个片段吧。

无声的控诉

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凭借《百年孤独》一书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享誉天下。而《枯枝败叶》,这本写在百年孤独之前的孤独,展现于我眼前更多的是一种不同于《百年孤独》的冷漠与愤怒,更多的是一种来自少数人无声的控诉与来自多数人集体性病毒般的仇恨。故事以一场谁也不愿参加而谁都无比期待的葬礼为线索,在这个葬礼上,祖父、妈妈、孩子这三代人尽管身处同样的时空,然而所思所想却大相径庭,而这故事的情节也正是通过这三代人自身的思维与情绪和外界的反应而一一展开的。很明显,这三代人,或者说这孤身只影的三个人,处在了风头浪尖:马孔多人因为多年前大夫不愿救治伤员而心生怨恨,大部分人都盼着大夫早早死去,然而良心促使祖父下葬大夫,祖父害怕被马孔多人所指责而拉上了自己的女儿,出于同样的担心女儿又拉上了自己的孩子,于是祖孙三代在镇长的百般阻挠与马孔多人仇恨的情绪下最终仍是把大夫给下葬了,而断了气的大夫,只能默默地忍受这一切,不能也不想再解释,只能做一种无声的控诉。在少数人与多数人的战争中,多数人总是占上风的,他们是主流,而一旦你稍稍偏离了所谓的主流,你便成了异类。小说引用古希腊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安提戈涅》中的一段话作为开头,大意便是仁君下令禁止埋葬叛国王子。这一典故的引用与大夫在马孔多里几乎无人参加的葬礼似乎是相形益彰。祖孙三代人,尤其是祖父,不正是在大夫葬礼上扮演者安提戈涅的角色么,执着地不顾后果也不顾旁人反对地下葬大夫,正如安提戈涅那份善良执着于勇敢,“我要埋葬哥哥。即使为此而死,也是件光荣的事;我遵守神圣的天条而犯罪,倒可以同他的在一起,亲爱的人陪伴着亲爱的人,我将永久日得地下鬼魂的欢心,胜似讨凡人欢喜,因为我将永久躺在那里” 。汽笛声响,提醒着在停放大夫尸体屋内的祖孙三人,两点半了,或者说,快三点了,快到可以下葬大夫的三点了。对于孩子而言,下葬这件事是无趣的。尽管一开头孩子表现出一种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我目不转睛地盯住那个地方,没完没了地看”,然而那毕竟不是新鲜事物了,那是一条正在腐朽的尸体,害怕的情绪自然而然地不知从何处蹦了出来,想要逃离这个地方,想要时间走得快一点,之后便可以去和小伙伴们去玩耍了。也正是如此,汽笛声响,孩子便想到了每天这个时候快活的校园生活。同样是被汽笛在无意中提醒的两点半,对于祖父而言,是多年前大夫第一次在自家吃饭并索要青草食用的时刻。祖父所经历的一切都要比其女儿和孙子多得多,他对于大夫更多的是一种同情与感慨,面对镇长的阻挠时更是无可奈何,“他的平静是为了掩饰焦急的心情而强装出来的平静”。他知道什么是正确的,然而他不能大声地说出来,因为这是不允许的,是大多数马孔多人所不允许的。为了下葬大夫他已经惹得众怒了,于是他强忍自己所知道的正确的,在恶狠狠的目光下默默地完成良心促使他做的事情,他也知道,少数人的声音敌不过多数人的唾沫。对于其女儿伊莎贝尔,与前面两者完全不同,她与许许多多的马孔多人所持观点基本一致,她迫切地希望结束这件“滑稽可笑”的事情。在她的脑海里,大夫所留下的印象完全是不好的:一看见女人便流露出来的贪婪目光,拒绝治疗梅梅和其他伤员,在家里白吃白喝……而这场葬礼也是在父亲的要求下被迫参加的,他埋怨父亲的执着,认为父亲好管闲事。她不愿为眼前这个人下葬,不仅仅是因为这个人总总不好的印象,更是害怕大多数马孔多人眼中那仇恨的目光,甚至觉得自己的孩子在经历这场葬礼之后会被镇上的人所孤立,于是她在为大夫下葬的现场,却站在了许许多多马孔多人仇恨大夫的立场。不难看出,凡是有能力分辨出少数人阵营与多数人阵营的人,大多都会向多数人阵营所靠近,而选择留在少数人阵营的人,慢慢等待着时光的流逝,希望时光这个魔法能将自己这个少数人群体所认为的事情验证成真理,而在那之前,就必须忍受风暴的侵蚀。祖孙三人中,“伊莎贝尔”这样的形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或者说,在某些时候,我们都是伊莎贝尔,因为伊莎贝尔便是我们人性中的一部分。自己不够强大便只得投向强大的一方以免被风暴所卷席而走,被狂沙所刮伤。如若那时候有个大人物来为大夫不寻常的行为解释并将大夫描述成一个大人物,而大多数马孔多人不再愤恨大夫时,想必伊莎贝尔心中所想也会有所不同。这也便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见风使陀”吧。当你遇见一大群愤青的时候,你难道还要孤身跟他们辩论爱国的理智么,我想我不会,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起码让我搬来援兵再说,何必与其作对呢。而近代文坛中,郭沫若被批为“无骨气的名人”,然而我认为这只是一种在弱肉强食的社会求得生存的行为罢了,你想去启迪无知的群众,想去唤醒沉睡的心灵,所有的前提都基于你得活着,所以无论是“我向你高呼万岁,斯大林元帅,你是全人类的解放者”还是“真是罪该万死 , 迫害红太阳 ” 等诗句,在我看来都是一种人性使然的自保行为,无可厚非。少数人倒戈的现象也是情有可原的,看雷薇卡太太便知道少数人,尤其是妇道人家,要受到怎样的折磨。在埋葬大夫之前,雷薇卡太太叫住伊莎贝尔,说道,“都是魔鬼,你知道吗?”。雷薇卡太太清楚地知道善与恶,知道现在大多马孔多人的情绪是不理智的是一种恶毒的魔鬼的情感,她同情大夫,而这种同情却反过来对自身造成了伤害。在看热闹的人群中“他们东张张,西望望,最后目光落在对面紧闭的窗户上,那是雷薇卡太太的住宅”,这不是一种变相的暴政么,将自己的思想强加给别人,将自己的仇恨强加给别人,要求别人也要如同自己一般仇恨大夫。如果此时雷薇卡太太不出来“看热闹”,那么她肯定将会被认为是异类,所以她仍然是出来了,但背不过良心的谴责与仇恨目光的注视,“她大概又数了一遍念珠”,“眼睛盯住纹丝不动的钟表的智者,心理十分焦急”,时间过得快一点吧,这样就可以逃离这出自多数人之手的牢狱。从这个角度来看,逃离这般的牢狱是不是也是大夫早早自我结束的原因之一呢?我想是有一定联系的。连少数人阵营中都不断有不稳定因素,那么少数人的解释和控诉,分贝多大也都是无声的吧。正如祖父一直坚持着的善良,也不为马孔多人所看见,而只能做一种徒劳的无声的控诉。然而真正受委屈的真正需要彻彻底底的控诉的应该是那死去的大夫吧。当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大夫是个无情的冷酷的奇怪的人时,我却从蛛丝马迹中读出了大夫的无辜与孤单。于是这次我要站在少数人阵营,与大多数马孔多人抗争,尽管是无声的控诉也要奋力一搏,我要用笔下的文字给大夫平反。多数人的偏见从来就是一把最坚硬的利刃,无形中却伤害了无辜的人。大夫与小狗是同一天到达马孔多的,人们在一开始的时候甚至于将大夫认成了新的教区神父小狗,而得知真相后热烈的欢迎便消失无踪。马孔多人一开始便应该便给大夫留下了一种奇怪的印象。而在等待祖父的过程中,大夫玩弄跳舞娃娃,盯着继母的腿等行为给继母留下了不好的印象,甚至连伊莎贝尔也记得他那对“盯着女人时贪婪的狗眼”。这完全是一种误会与偏见,作为退伍军人,大夫的情感在军营中完全是一种听命的麻木的状态,而初入到正常的社会,初入马孔多,所有一切新鲜事物与之前在军营中的完全不同,他需要适应人际之间的交流,他需要重新慢慢地融入非战争的生活。而之所以会玩弄跳舞娃娃,盯着女人,完全是因为一种羡慕,羡慕她们拥有一对完好的腿,羡慕她们能灵活行动,而这些都是自己所没有的。同时,小说中多次提到大夫像“反刍动物”一样吃野草,这种野人般的行为更令人感到这是异类,然而这其实很有可能也是军旅生活使然。战争中粮食短缺是常见现象,而为了生存吃草也是不奇怪的,吃着吃着,长久下来,这种吃草的权宜之计逐渐变成了一种习惯,而正是这种奇怪的习惯不为人所接受,加上大夫孤僻和不予解释的个性,更使大夫成为被孤立的少数的一群人。一开始香蕉公司没来的时候还好,大夫至少能通过治病与他人建立一种友好的联系,可是自从香蕉公司来了之后,职工医院的建立使来找大夫看病的人越来越少,到最后甚至是没有人来找大夫了。大夫也因此沉沦了好一段时间。为了重新融入社会,大夫也不是没有努力过,他也曾经花尽心思打扮自己,“实际上,他正在经历着迟到的单调的青春期”。他每天下午去理发店门口与人闲聊,可是长久深居宅中的人做出这样的转变,反倒引起了马孔多人的奇怪与谣言,甚至有人谣传他暗恋了理发店老板的女儿,只是这都是无中生有,却中伤了大夫。所作的努力得不到一丁点回应,甚至于连同一屋檐下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就是这个时候大夫死心了,既然世界以冷漠对我,我又何必强迫自己去融入这般冷漠里面了呢。生活便是这样,“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 ”,歌久了嗓子累了,心也灰了,痛啊,你就尽力吻我吧,我不会再报之以歌了,大夫也许就是这样赌气地想着的,所以以致后来伤员在门口时他也不愿医治了。我们都不是书中所谓的古之圣人,没有那样的仁者之心,这样的报复心理是人之常情。马孔多人怨恨大夫的无情,可何曾有想过当日他们是怎样对待大夫的。而且大夫绝不是冷漠的动物,他也有情感,在祖父摔倒在地许多医生都宣布准备后事的时候,大夫出现在家中久了祖父一命。“环境把他打败了,使他变得郁郁寡欢,惶惶不得终日”,大多马孔多人只看到了大夫的奇怪和异常,然而有没有尝试去了解背后的原因,了解那对黄枯眼睛背后的孤单与精神创伤。我们都太过于习惯从自己的角度看问题,以为大家都是这样想,而忽略了当事人的情感,忽略了少数人之所以为少数的原因。不是他们不愿融入我们,而是他们不知道怎样去融入我们,怎样去表达自己的情感,而大多数的我们都没有选择去给多一点宽容给这部分人。人们也太过于习惯用一层不变的眼光看待别人,无论是大夫还是小狗。小狗作为新来的教区神父,理应受到不一般的礼遇,而不是被取花名“小狗”。然而人们似乎对不好的事情印象尤其深刻,上了年纪的人仍然记得这个小时候任性、不服从管教的孩子,都记得他的诨名“小狗”,却把他的教名忘得一干二净了。其实我们很多时候也是这样,对别人的不足太过于斤斤计较,我们都需要自我反省。在这部小说中,所有的胜利者都是受害者,所有的受害者都是胜利者。真相远远不像表面上看来的那么简单,你要去深思之间的逻辑关系。大多数马孔多人终于都等到了大夫独身死于屋中的这一天,他们兴高采烈来围观,以为他们这些大夫不愿医治的受害者终于扳回了一句,笑到了最后。可是在那些围观的人群中,在老去的每一天日子里,良心都会如影随形地折磨着他们;而在老去的每一天日子里,越来越无所用处的每一天日子里,他们都会经历大夫所经历过的孤单与忽视。然而如今被这些仇恨情绪所害的人们,逃过了良心的谴责,而这三代人至少都懂得了相互依存,相互照顾,尽管老去也是被一种温暖的情感所联系着的。正如我所言,真相需要推敲斟酌。仅仅凭借表象来评断一个人,无论是对己对人都不大公平,因为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是否别人也如同这般看你。这无声的控诉中,我认为,还包括了大夫对真相的隐瞒,甘愿自身身败名裂也不愿这祖孙三代一家受到任何牵连。这体现在大夫与梅梅同居一事中。在我看来,真相绝不是大夫所言“我和梅梅睡了两年”那么简单,而所谓真相是隐藏在种种事件联系之下的:与梅梅真正有关系、梅梅肚子里孩子的父亲其实是伊莎贝尔的丈夫马丁。听起来很荒谬,但我这番话是有一定依据所在的。大夫在向祖父解释梅梅生病是怀孕一事中,请求祖父让梅梅和自己搬到大街拐角的空房子去时威胁了祖父,若不答应便要说这孩子不是自己的。这时候有这么一段对话,“我们相信梅梅就像相信我的女儿一样”,“有些事你还不知道,要是知道了,您就不会这么说了。拿她跟您的小姐相比,真是有辱令爱。刚才我说她不可能说出我是孩子的爸爸,我也是有理由的。”,而之后与马戏团导演私奔的赫诺伊娃在得知马丁对伊莎贝尔的表白之后,这么说道,“混账东西!这件四个纽扣的外套非得烂在他身上不可”,这里面的言外之意值得推敲,似乎在暗示着马丁私生活糜烂,与多个女性有着不寻常的联系,而梅梅也是其中一个。证据似乎还不够充足,那么我们再将目光投向提到梅梅和马丁时最后文字,都是以失踪结束。而马丁在与伊莎贝尔谈婚论嫁中,谈及的更多的是无中生有的生意,且在伊莎贝尔结婚和梅梅失踪之前,两个女人有过一场谈话,内容不无是梅梅对伊莎贝尔善良生母的怀念和一种忏悔,“她身子一倾,似乎已经在心中理清可这笔痛苦的孽债”,也许这便是对即将的罪行提前忏悔。这一切一切都难以不让人产生了他们私奔的联想,事实上,这也不是不可能的。如果事实真是这样,大夫在这其中隐瞒了事实的真相,为了避免自己在乎的人受到伤害。可是这样的人却被人误认为无情似乎太过于无辜了。无论上述是否是一种事实,大夫这个少数人仍然是受到了来自马孔多大多数人不公平的礼遇。环境把他折磨至死,他只能躺在棺材里发出一种无声的控诉。而很多时候作为大多数人的我们,是否也应该反省,我们认为理所当然正确合理的、无意识的行为,是否也给某些人带来了无心的伤害,也许有时候我们需要置身处地地考虑事情和宽容地对待别人,“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便是这么用的吧。顺带一提的是,作者在构思和叙述手法方面可谓是独树一帜。如同《局外人》一样,故事以一场葬礼开始,情节却远远不仅是葬礼上所发生的一切。而与《局外人》不同的是,《枯枝败叶》整部小说情节都是在葬礼上展开的,都是在葬礼上所发生的一切的联想,都与大夫的葬礼与大夫这个人有着不可挣脱的联系。这样以小写大的手法使读者更能集中注意力去分析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也使整个故事得到一个情理之中的进展。此外,作者通过祖孙三人不同角度来描述事情,更能引起作者的阅读兴趣。这样新鲜的形式使整部小说跌宕起伏,更使事件与事件,思想与思想之间产生一种耐人寻味的联系。尽管这使读者在理清头绪的时候要花更多的功夫,然而这种多角度的内故事叙述者手法更能带动读者的主动性阅读,更启发作者的多角度思维。使读者多方面来思考整部小说,思考整个马孔多,也思考我们置身所在的社会。最后,我想谈谈枯枝败叶。不是谈这本书,而是谈“枯枝败叶”在这本书中所代表的意味。“枯枝败叶带来了一切,又带走了一切”。香蕉公司的枯枝败叶自然是带来了繁荣,正如工业革命给这个世界带来了繁荣。然而“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繁荣使人们安乐,使人最求无尽头的欢乐,而这种欢乐这种颓靡都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香蕉公司的枯枝败叶给大多数人带去了欢乐,然而仍有少数人是受害的,而我们往往是忽略了这部分人。由于这般的忽略,枯枝败叶由内到外腐蚀着马孔多人的心灵,他们只顾享乐只顾安逸现状,所以也就不用管他人的苦痛,更对将自身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感到无所谓。等到香蕉公司离开的时候,枯枝败叶带走了一切,繁荣不再,然而腐烂掉的思想却仍然存在,他们仍在无形地腐蚀着身边的一切,所以枯枝败叶带走了马孔多这个小镇曾经引以为豪的一切。这便是我对枯枝败叶的理解,同时,在我看来,这也是对资本主义社会下人们只看到大体上的繁荣,而忽略其中少数不公平现象忽略。只是这种不公平的累积,这种无声的控诉的累积,最终引向的是一个未知的未来,不是说“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亡”么?与其是落得大夫这种死亡的结局,我想我会更喜欢爆发,当然这样的爆发需要众多少数联合在一起,这才能使他们意识到其实他们并不是少数,而问题也不仅仅是出在他们的身上。无声的控告,便是沉默着死亡,亦或爆发。

需要反复阅读,孤独不断笼罩。

2015年9月8日读完,共9万字。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的哥伦比亚遭受着断断续续的内战,小镇上的居民变得麻木、自我。枯枝败叶席卷着这些小镇,孤独与凄凉成了他们的代名词。23岁的马尔克斯随母亲拜访了自己的故乡,所见所闻成了这部作品的缘起。28岁,1955年,马尔克斯发表了他的处女作《枯枝败叶》,世界从此多了一名伟大的文学家。时间总是过得很慢。“那天晚上梅梅特别怀念当年的生活,似乎这些年来她的年龄一直静止不动,时间也根本没有流逝,直到那天晚上回首往事,时间才又流动起来,她也才开始经历姗姗来迟的衰老……”整部作品,其实只记叙了在哥伦比亚一个偏僻的马孔多小镇上,一名大夫在独自居住的屋中上吊自杀,上校带着女儿伊莎贝尔,以及外孙前来为大夫收尸、出殡的这一个小时中发生的故事。时间又似乎过得很快。短短九万字的作品,回忆了大夫来到小镇后的25年来发生的故事。整部作品,不同人物视角相互切换,过去与现在、现在与回忆不断交错,使得读者真切地获得了不同的情感和价值判断,从而构成了对丈夫这个人的整体判断。二十余年的生活如画卷般展开,不可否认,马尔克斯的处女作就已经达到了很高的艺术成就。故事分别以上校、他的女儿和他的外孙三人为第一人称,但故事的主人公却是“大夫”——一个25年前来到马孔多小镇,上校收留了他8年,却连他叫什么、从哪来,甚至有没有行医资格都不知道。可这就是现实,在这个很小却充满隔阂的小镇里。上校的视角里出现的主要是大夫,因为他和大夫身处在孤寂之中。25年前,大夫拿着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此人是《百年孤独》的主人公)的推进信闯进了马孔多镇上校家门,上校收留了他。大夫刚开始开了间诊所,成了镇上唯一一间诊所。可是自从香蕉公司来到了马孔多,有了职工医院,就再也没人找大夫了。大夫去理发店门口闲坐聊天,又被人传出他看上了理发店主患了疾病的女儿……大夫从此闭门不出,决定永远与孤独为伴,甚至拒绝开门救人。最终独自死去,也只有上校过来帮他出殡。上校也是孤独的,他最能体会大夫的心境。女儿伊莎贝尔的视角里,出现的是梅梅。她是上校一家的养女。提起女儿的母亲,梅梅回忆着,“分娩的那天到了,临产的阵痛使她陡然振作起来。她自己站起身,然后由别人搀着走完她从走廊到卧室这二十步路。九个月来,她默默忍受着死亡的逼近,如今更加痛苦不堪。从摇椅到床边的这段路途,她经受了几个月长途跋涉中没有经过的痛苦、折磨和刑罚。但是,在了却一生中最后一个心愿前,她终于去了应该去的地方。”内战给哥伦比亚的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人们坚强地迁徙,却如同行尸走肉般活着。梅梅跟大夫偷情,最终怀了他的孩子。在上校的要求下,他两人搬了出去,住在一起。可是后来,人们再也没有看到过梅梅的踪迹。她去哪了?如同大夫的身世一般,都是作者留给我们的念想。女儿也遭受着无情的打击,因此她同情梅梅。马丁要和上校一起赚钱,他出力上校出钱。他和上校的女儿结了婚,女儿怀了孕,可是借了钱的马丁出去后,再也没有回来…………香蕉公司使得小镇通了铁路,有了电影院和娱乐场所,那时候,人人都有活干。人们说,“等咱习惯了这些枯枝败叶,一切都会过去的。”可是, 香蕉公司把人们压榨够了,带着当初带来的垃圾中的垃圾离开了马孔多。“枯枝败叶”——一九一五年繁荣的马孔多留下的最后一点遗物——也随之而去,留下的是一座衰落的村庄和四家萧条破败的商店。村里人无所事事,整日里怨天尤人。故事最后,又回到了给大夫出殡的场景。上校的用人扛着棺材,只有他们一家在街上走。“您看会出事吗?”伊莎贝尔问道。上校摇了摇头说,“照我看,起码有不少人家会把米饭烧焦,牛奶也泼了一地。”——意思是说居民只是在窗旁诧异地围观罢了。这部作品是《百年孤独》的雏形,不过仍然觉着比较难理解。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1927年3月6日-2014年4月17日),是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作为一个天才的、赢得广泛赞誉的小说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将现实主义与幻想结合起来,创造了一部风云变幻的哥伦比亚和整个南美大陆的神话般的历史。代表作有《百年孤独》(1967年)《霍乱时期的爱情》(1985年)。

你不懂我的孤独

——百年孤独之前的孤独。临别时友人因害怕我在旅途中困倦无聊,便送了我一本书,曾对我说他自己要读的一本书——《枯枝败叶》,马尔克斯所著。我只记得高中历史课本上写马是魔幻现实主义流派,作品看完。特点是让人看不懂。记得友人曾用一夜的时间把马所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看完。想来,我是佩服他的。《枯枝败叶》全书只有148页,可我却啃了它不少日子,终于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上才把它结果掉。不过,记得旅途中并没感到倦怠和乏味,翻开书看了几分钟,便又被窗外飞逝的美景所吸引。那高耸的光秃秃的山,连绵不断,拥有一种别样的美感。还有那数不清的悠长悠长的隧道和火车偶尔的摇晃给人一种不安定感。所以在旅途中并无翻过几页,而且读它给我带来一种虚无缥缈的感觉,让人云里雾里。好吧,我承认我阅读能力无法承载它的重量。《枯枝败叶》被称为《百年孤独》之前的孤独。马尔克斯这种与众不同的叙述方式再加上那些奇形怪状的姓名,我承认这本书一开始就把我弄的晕头转向,找不着北了。勉强读完,脑海中留下了一些零星的片段和书中那些摇摇晃晃模糊不清的人影。可与此同时它又在我心中留下了一种人间的孤独,一种彻底的孤独。作为主人公的大夫,既没有姓名,也没有在马孔多这个小镇上留下一些像样的故事。他的出现,仿佛只是为了见证马孔多由兴盛转向衰落的变化和等待死亡。他无所事事,作为一名医生却对别人的生死漠不关心,对别人的恩情也于视无睹,甚至连对被他搞大肚子的梅梅也无动于衷。更多的时候,他无所事事,仿佛他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等待死亡。书中的“外祖父”这样描述他:“每到夜深人静时,就听到他像疯子一样翻来覆去地折腾,仿佛在跟他过去的幽灵打交道。过去的他和现在的他现在进行着一场无声的战斗。”也许他在生活中早已吃了自己的败仗。到底是什么让一个人除了等待死亡之外就无所事事?可是他最终没能等到死神的到来,死神扭扭捏捏迟迟不来,他等不及遂用绳子结果了自己。他的等待终于有了一个完美结局。一个人的衰败就此终结。棺材摇摇晃晃地悬浮在灿烂的阳光里,仿佛一只即将沉入大洋的轮船。“该闻到臭味了,所有的大鸻鸟都要叫起来了。”

马孔多的礼拜三,正是埋葬魔鬼的好日子

引文《安提戈涅》就是整篇小说的内容提要。为什么可以把半天发生的故事,用中篇小说的篇幅来呈现,一部分是因为作者是马尔克斯,是那个可以把看冰块都写的让人振奋的马尔克斯。另外是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同一个场景会分由三个视角去描写,外甥,女儿和少校。外甥是一个十岁孩童,是一个只能观察到“发生了什么”的视角:星期三的马孔多,大街拐角处的宽敞的房子内,死了一个人。女儿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家庭妇女,是一个和外界联系颇多的视角:告诉你了为什么这场葬礼只有三个人,借由女儿的心理可以揣测透马孔多上的其它居民的心理。少校是解迷的线头,他和死者有着最密切的关系,通过他的回忆或许可以读懂整本故事。马孔多的礼拜三,正是埋葬魔鬼的好日子。一次次的回忆,你都以为在最后一刻你读懂了大夫,以为在九九页上的那次彻夜畅谈里,借助深夜紧张跳动的脉搏,终于看透了他那迷宫般孤独的秘密。可是每一次当你重新打开书页,接着上一回的段落继续往下读,你发现,大夫的内心世界,仍然是个迷。他圆满了所有迷宫的出口,你一旦进入,就永远出不来。大夫一定是处女座的男人。分享一些马尔克斯的带有魔幻写实雏形的文句:/像这样的深夜,您不害怕吗?一个巨人正在森林里走动,凡他走过的地方,万物都止息不动,惊慌失措,您没有感觉到吗?//我不是什么无神论者。我不过是不愿意去像究竟有没有上帝。想到上帝存在,我感到不安;想到上帝不存在,我也感到不安。/

我心目中的马尔克斯从未如此坦率

看百年孤独的时候只是觉得马尔克斯是个伟大的作家。看枯枝败叶才觉得马尔克斯是个天才型作家。我一向偏爱天才型作家。当然这个词儿不过是个人胡乱的定义。对于我来说,天才型作家都有自己的特点,有一种无法习得的质感,这不是写作技巧是否成熟,写作内容是否深刻可以比拟的。而这种质感得以区分作家作品。枯枝败叶这本书写的话题,全是马尔克斯真爱的话题群,家庭,社会,孤独,命运。大言不惭地说,我能理解这里的马孔多镇,我能理解多数群体的敌意,我能理解个体的孤独和绝望。我想象中得马孔多镇永远散发着夏日带着腐臭的热气。在某种奇怪的怀旧情绪中,又产生着难以排解的恶心。在彷徨中思考死亡,甚至向往毁灭。每个人都是一颗孤独星球。你无法向往马孔多镇,与此同时,你无法摆脱马孔多镇。那么多我能理解但是我说不出口的情绪,这些天才型作家总能一击即中。虽然明知没有机会,还是很想隔空对这些作家道一声谢谢,谢谢,你们把这些情绪用如此完美的方式呈现出来,我们虽然都是孤独的存在,但是一旦知道,自己被成千上万的同样孤独的个人星球所环绕,突然会觉得安心。我并不认为马尔克斯在这里故弄玄虚(说枯枝败叶故弄玄虚的人,真的能看百年孤独吗?),我认为他只是在用多视角来表现人与人的联系,交流和理解。他铺设了无数的问题,如同一个真实地人际关系网络,你不断地不断地听到这个世界的传言,甚至糊里糊涂地就选择了态度选择了队伍。但是说到底,这不过是一团浆糊,毫不清晰。这是马尔克斯所塑造的马孔多镇。人生不是一张考卷,很多事情,没有正确答案,也不会有正确答案。你可以上万次地问为什么,但是世界不会丝毫为之所动。有些疑问需要坦然接受。看完枯枝败叶的感受,最简单来讲就是,马尔克斯原来也这么诚恳这样掏心挖肺地来写过小说。你甚至能看到一个年轻人的影像,并不完美,但是热情地想要像这个世界展示一切。你能从这本书看到马尔克斯各种的影子,各种的技法,各种的思路,各种的领悟,你可能会觉得,这些东西全不成熟,但是如此的坦率。如果连枯枝败叶都高呼完全看不懂,说句极端的话,那就别看马尔克斯了。

枯枝败叶

马尔克斯式的叙事手法,视角的来回转换让人头晕目眩。 读完之后有好多问题没有弄清:“大夫为什么老是吃青草?阿达第一次见到大夫把他认成了谁?上校和马丁密谋的事情到底是什么?小狗和大夫之间有什么关系?”希望有人能够给个答案。

真相不止一个

如果硬要给这部小说找出一个主人公来,恐怕只能是那个死去的大夫了。而大部分围绕他展开的追忆,都会出现好几个版本。马尔克斯在书里挖了大大小小的许多坑没有填,估计他是故意的。小狗神父的前生今世不重要;马丁的生意不重要;大夫从何而来不重要;梅梅去了哪里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会因为背景、观察角度、掌握的信息量而对同一件事产生不同的看法。马尔克斯的手法和《罗生门》不太一样,但道理相通。《枯枝败叶》描述了人们观察问题的不同角度,《罗生门》则更进一步——每个人在阐述事情的时候,都会给自己贴金,往他人身上泼粪。我想应该有很多自命不凡的人看过《乌合之众》这本书(包括我在内),能否看懂姑且不谈,但估计有不少人都是被标题吸引来的——你们都是乌合之众,你们所有人都是乌合之众,你们全家人都是乌合之众,就我一个人高贵冷艳屌炸天!这本书能带给人一种俯视众生的错觉。高估自己,鄙视他人。算是我们人类的劣根性了吧。

败坏了马孔多镇的人

《枯枝败叶》这个书名挺有趣,据说曾经被译为“残花败柳”(大汗—.— )。为此我还专门拿原书名放在google图片里搜了搜。嗯,确实是枯枝败叶。1950年,就快过23岁生日的马尔克斯陪母亲回到童年时的故乡——阿拉卡塔卡(也就是马孔多)变卖祖屋。那时候,美国人开的香蕉公司早已离开了小镇。但镇上的人成天最爱议论的就是香蕉公司还会不会回来。“希望它回来和不希望它回来的人争执不下,且都有充足的理由。”在回乡的火车上,马尔克斯听到一个神父和两个女人关于香蕉公司的争论。神父说:“香蕉公司所到之处便是枯枝败叶。”作家最终选择了“枯枝败叶”这个词作为书名。很明显,他和神父一样,属于不希望香蕉公司回来的那拨人。可母亲不一样,她之前一直死撑着不肯卖掉祖屋,就是指望着香蕉公司能重新进驻阿拉卡塔卡。这样,她就能把房子多卖些钱。她不无遗憾地对儿子说:“可惜我们不能再等了。”这很有意思,香蕉公司本身作为资本的力量,给阿拉卡塔卡带来过真真切切的繁荣。但它以一种强势的外力介入,破坏了原有的生态圈,抽身而退时留下的是一个满目疮痍的小镇。可那些曾经受过幻象诱惑的人,却总是看不清自己所遭的罪,明明生活早已被那些枯枝败叶吞噬了,可心底里还是向往枯枝败叶。甚至自己也成了枯枝败叶。变成了那一群“没有耐性,不相信过去也不相信未来”的人。败坏了马孔多的,是香蕉公司,也是他们自己。于是小镇再也回不到从前,回不到多年以前,作家曾经形容的那样:“对我而言,阿拉卡塔卡是个适合居住的地方,人们彼此相识,一条清澈见底的河流从镇边匆匆流过,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

每个人都是孤独的

马尔克斯很擅长心理描写,这本书几乎是三个人物三代人的内心独白:他们对待一件事——那位被全镇所遗弃的医生的死亡——所禀持的态度,人物不多,但心态各异,篇幅不长,故事简单,但内容十分丰富。这种写法并不太常用,对于作者对人物内心世界的分析、把握和描述的功力是个很大的考验,这对马尔克斯来说并不难,无论《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还是《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等,都充分体现了马尔克斯类似于心理学家对人物心理准确的把握,而其对于每一个人物的描述都是个性的、独特的,十分难得。只是我所选的这一翻译版本,读起来感觉有些别扭,远不及范晔翻译的《百年孤独》流畅。

读枯枝败叶

2015年4月18日,我在朋友圈写下“为马尔克斯点一盏灯”,这便是我与他的初相遇,那时候我知道他是一个有名气的写故事的老头。时隔这么久,终于翻出书架上最里面的《枯枝败叶》,这次要真的读一读它了。薄薄的几页纸,用三代人的视角讲述了同一个故事,一个关于背叛“枯枝败叶”的故事,何谓枯枝败叶?现在我所能想到的仅是网络的另一边,那些无所事事、臭气熏天、蜂拥而至、跟风造谣、躲在电脑背后大肆发表言论的人们。这便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枯枝败叶”。如同马孔多那些躲在窗户后面盯着大街拐角处的房子的人,他们的生命似乎就是为了这个而活着。不得不说马尔克斯确实是个很会讲故事的老头,通过上校祖孙三代人的描述,把大夫这位如此寡言之人的精神世界描绘的深刻且精彩。没错,我说的是深刻且精彩。刚翻开书看上一阵,起初对大夫的感觉是缥缈的,这样的一个不速之客,盯着音乐娃娃看的入神,不同于常人的寒暄,你以为这是一个令人讨厌的、毫无存在感的人。随着三人对他的描述愈多,愈是能将全身心感受到他的内心,那些独自踱步到深夜的影子,那些被矛盾折磨的日子,都像一道道伤疤,给他留下可怕的精神创伤。然后,转为同情。他在深夜的小屋子里同过去孤僻、坚毅不屈、说一不二的自己撕扯,如此一心一意想要摆脱过去的他,像极了我们很多人。走进一个本不该属于自己的世界,极力佯装舒服自在的样子,只有自己知道穿上别人的外壳有多么难受。那个同木偶剧团导演私奔后拖着6个孩子而归的赫诺维娃,她在极力炫耀她曾经城里的生活,却在一举一动中透露着某种苦涩,让人看了觉得滑稽。很多时候,我们是不是也有这么滑稽可笑?大夫想要摆脱的自己,其实早已深深扎根在身体中,没有精力和支持支撑他继续憧憬或幻灭。他到底不年轻了。上校问:您信仰上帝吗?大夫回答,很难说。我想,这个确实很难说,信仰是个很私人的事,我可以信仰花草山石,却不一定非要信仰上帝。如果因为纠结上帝是否存在,而把生活搅得一团糟,倒不如不信仰它。所以,再黑的夜大夫都不会不安,他只怕“枯枝败叶”们的变化多端搅得他的日子不得安生。此刻,真切的感受到上校那种极力想要保护他的心情,感同身受。而大夫又是羡慕上校的,那个愿意背着工具在院子里钉钉子修门锁的上校,“枯枝败叶”们只是在门口路过,从不会影响到他的生活,他始终踏实的做着自己的事。而大夫不是上校,他不得不选择被生活赶到大街拐角的屋子里。当祖孙三人第一次进入这间大街拐角的屋子时,文中描述“阳光像一只猛兽般破窗而入,一声不响的东跑西窜,找了个最阴凉的角落悄悄卧了下去”。我头脑中立刻闪现出大夫的影子,他就像这阳光悄悄卧在阴凉的角落里。突然发现,大夫不需要人们的保护,反而是他在默默保护着别人,他一个人在孤寂的忧郁的对抗着上帝,即使被黑暗吞噬,那双黄眼睛里的强大内在力量依旧深刻在黑暗之中。当合上书页,我看到我同背着工具钉钉子的上校、读天气年鉴的神父“小狗”一道站着,闻到墙角传来茉莉的清香。2015年12月24日 23点53平安夜

两个固执老头之间不可理喻的化学反应

我承认自己不知道马尔克斯的故事里边说了什么。并不是说,一个老头死了然后出殡这件事情难以理解,又或者是说没有了解到这个老头在外祖父家住了八年之后,把主人家女仆肚子搞大,然后负起了责任。而是,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他要这样做。世上的人毛毛多,多一个傲娇的老头有什么不可以的?我当时想到了一个类似的人,《月亮与六便士》里边的男主,一样的傲娇。别人对他殷勤的时候,他就一脸面瘫,让别人觉得欠他什么;别人对他面瘫的时候,他就主动去调戏别人。当然,本书里边老头大夫不屑于调戏别人。关键的是,毛姆书中,男主这种性格的理由在于,他有其他的小爱好,有超越和人类打交道的追求,前面这种性格的产生,纯粹是为了后一种性格的升华做铺垫,恶俗的说就是初始化人物性格的时候走极端了。但,大夫老头有这样一种隐而不发的缘由么,好像不大明显,情商基本为零。如果要说,他就是为了傲娇而傲娇,那我只能呵呵了。另一个固执的老头是外祖父。八年如一日对一个陌生人好,实在是不能理解,甚至于说这种施舍只是基于一封推荐信。所以,迷惑如我,一直期待到中后期会有逆袭剧情,比如说年少轻狂之时,大夫曾经救过外祖父一命,又比如降低条件,大夫给过身处困境的外祖父一笔资助。其实到了中后期,当外祖父吐露“他是我救命恩人”的时候,我已经觉得自己姑且能够接受这样的设定了。但后来这个救命的原委被说明的时候,我又有了一种深深的欺骗的感觉,逻辑不应该是他先救你,然后你养他十年么?怎么变成了你已经养了他这么多年,然后某次你准备挂了,他终于过来说:喏,好好休息,多喝水。最后上天眷顾你把你救了,然后你就说感谢大夫赐予你第二条生命。总觉得谢错人了,这样对上天不公平啊。然后,奇怪的事情就发生了,两个老头居然产生了难以理解的化学反应。我的天,这一对好基友到底在那个隐秘的小黑屋里边发生过什么?是怎样一种感情让祖父对于大夫有近乎执念的守望?完全不能理解啊。此外,牧师与大夫的隐秘联系,也让人觉得这是一种电影为了出续集而留下的恶俗套路。当然,要说只是为了丰富文本的趣味,那我觉得还是蛮有意思的。除开上边种种,我还是觉得蛮有意思的。这种复式表述真的非常有趣呀,大师处女作就算是只玩文本结构都能够让人有不明觉厉的感叹,不拿诺奖就怪了。

枯枝败叶、百年孤独。

说实话并不能看的很懂。只想说一句:当你把最外面的书皮拿掉,你会更喜欢里面那一层。且爱不释手。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不一定懂得,但无法阻止你喜欢它。书中的情节有种迷离之感,萧瑟而孤独。似乎,刚要开始就已结束。 我想,也许这些要到《百年孤独》里去寻找答案。

一个缩小的拉美

被人们开始认识,源于他那部让多数人都知道的百年孤独,那多数人都了解的马孔多,那多数人都熟悉的魔幻现实主义。刚开始看枯枝败叶的介绍,网站上介绍说是百年孤独的前传,因为实在对于百年孤独中很多的东西无从理解,所以,想着看看说不定有用,就这样,翻开了这本随处都充斥着“枯枝败叶”气息的书。枯枝败叶不同于百年孤独,没有如百年孤独一般的魔幻的情节让我们眼前一亮。但是,却让我们看到了和百年孤独里相似的马孔多,一个看似普通的村落,看似富饶平静的村落。却被香蕉工厂带来的枯枝败叶冲击着,直到散发出一种垃圾的味道,直到街道上充斥着枯枝败叶。直到最后经济的衰落,香蕉工厂的离开,但是枯枝败叶依然留了下来,人们过着一种没有希望浑浑噩噩的日子。马孔多让人想起拉美社会,让人想起被商业充斥的拉美,动荡却没有失去自己信仰的拉美。最近读一本书,写的巴西,写经济发达的里约热内卢里的贫民区,写经济发展极盛时的巴伐利亚和如今的巴伐利亚。我觉得这个情形与马孔多带着些许的相似。所以说马孔多,其实是一个拉美的缩影。记得,当初开始读百年孤独的时候,朋友告诉我说,想看明白点,就去看看拉美的历史吧。看完百年孤独,我看了看拉美的历史,那时才明白原来拥有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再这片大地上出现第二次是代表着对拉美日后的发展的信心。但是枯枝败叶却给人另一种感觉,感觉枯枝败叶充斥在空气中,充斥在物品中,充斥在人心中,永远也无法消去。有一种很重的感觉。就是一个出葬的问题,我们看到了老上校的“顽固”,村里的人对于医生的痛恨,女儿的不理解,孙子的疑惑。人物不多,三个人交替德尔叙述着一个葬礼的过程,但是却让人完全的了解了一个不知道从哪来却最后自杀的人在马孔多的一切。谁都不知道这个人拥有者怎样的秘密。但是,却让我们看到了马孔多在这个人开始来,到最后走的一个过程,一个开始破败的过程。这本书,会让你觉得有时候真的像书中老上校的女儿一样,觉得周围不真实。但是,其实这种不真实,早就渗透在我们生活中了。最后留下的,也只有枯枝败叶。

La hojarasca

我现在明白了为什么经常看到给一些书打广告总是拿马尔克斯说事,要么就是说超过他的百年孤独,要么就说马尔克斯力荐的书云云,我发自肺腑的说一句马尔克斯真的是我心中厉害的不能再厉害的大家!要说作家的处女作可能文笔有点青涩等等,可是马尔克斯的枯枝败叶绝对不是,写得让我看完之后无话可说,因为震惊到了。这本书发生的故事就是下午2:30到下午3:00之间的事情,这个星期三大夫死了,要给大夫下葬,可就是因为下葬遇到了阻力,因为镇上的人们都很恨大夫,镇长不敢说大夫已经死了,不敢开死亡证明,怕触犯民意,接着外祖父贿赂了镇长才使得镇长拿到了死亡证明等相关手续,在这等待的时间了,外祖父、妈妈、儿子各自回忆着以前的记忆,想着自己的心思,所以这本书就是穿插着三个人的内心活动,儿子想着自己的小伙伴,儿子好奇为什么家里有茉莉花,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外祖母死去了;妈妈想着自己的丈夫,自己和他谈恋爱等等,但女婿拿着老丈人的钱走掉了,但是外祖父却不认为自己被女婿骗了,女人等了十一年,带着一个儿子,他们一家来到马孔多的回忆,以前的马空多和现在被香蕉公司榨干人们身上的家当的破落的马孔多,以及关于大夫的回忆,给镇上的人们治病,但是当香蕉公司开了职工医院后,人们把他抛弃了,就连政府也毒打他等等,他不给人们治病,当然,就是到现在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大夫不给人们治病,但是大夫对外祖父还是很好的,他把外祖父从鬼门关救回来,他为了不给中校添麻烦决定搬出去,我还是不明白继母对大夫的情感,到底是很讨厌大夫还是感谢大夫,因为毕竟大夫救了自己丈夫的命,并且继母保留着大夫的屋子,不让女儿的未婚夫住进去。唉,其实应该多看几遍这本书的,里面包含了很多东西,但我的心态,我对于“快和速度”的要求,让我不想再看第二遍,我想等我以后,等我慢慢变得更大了,我会再看几遍,我相信和现在看到的肯定不一样。

看不透

这个中篇号称是《百年孤独》的前奏,确实里面的地点和情节是相关的,而且有一个布恩迪亚的上校,但是很奇怪的是在这本书里译作布恩XXX(我给忘了,书也不在身边),是不是同一个人呢?这个作品的风格跟《百年孤独》的风格很不一样,百的叙事风格是很开阔捭阖的,一句话就是就是几十年出去了,但是本书确实反反复复的在一个几小时的况境内用不同的角度口吻围绕着同一个人讲述了一个故事。(不知怎么的,让我想起了王蒙。)但是讲来讲去也是很模糊,很虚幻的一个角色,他其实是一个代表,是一种象征,也没有讲透讲明,只是构造了一种令人叹息的意境。枯枝败叶是借喻,并且可以看得出来作者对它的一种厌恶和仇视。对这个东西个人有个人的理解,也有个人的感受,重要的是如何表达内心,并且引起共鸣。其实就个人来说我还是喜欢比较大气的叙事方式,很过瘾快意,但这种细腻的感情也许通过多维度的透视能得到更好的表达。在看本书的同时又在看村上的《地下》,对于一种社会伤害来说,每个个体会有更深的感触,一种综合的描述也许会落下许多细节,正如打开窗户后“阳光一下子冲进来,如同一只猛兽破窗而入,一声不响地东跑西窜,淌着口水,四处闻嗅,狂暴地挠着墙壁”,我们还是希望最后的结果“在这牢笼里找了个最阴凉的角落,悄悄地卧了下去”。

枯枝败叶 vs 佩德罗.巴拉莫(瞎扯无关键剧透)

1955年老马出了'枯枝败叶',有意思的是,同年胡安鲁尔福写出了'佩德罗.巴拉莫',更有意思的是,这两篇中篇都是各自成名作,更更有意思的是,这两篇玩意儿都使用了多角色多视角的叙述方式。在'枯枝败叶'中,叙述者是祖孙三代,外祖父,妈妈,外孙。而'佩德罗'中的叙事者无一例外都是形形色色不能进天堂的孤魂野鬼。不得不说,后者的叙事更为丰富,更魔幻('枯枝'不魔幻)。'枯枝败叶'以香蕉公司时代为背景,用一天的一个事件为纽带,链接上校一家,大夫,小狗等几个小点来展示那个时代'如迷宫般的孤独',展示那个时代那个国度的存在与真实。如评论家们说的:笔法流畅,如诉如泣。。。讲到'佩德罗',我只能表示,无法论述,太复杂太魔幻太丰富太内涵太。。。。。。以至于,我猜,也许这时的马尔克斯要被鲁尔福比下去了。。。。。。谁知道呢。

有感于马孔多毁于枯枝败叶之手。

“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百年孤独》的结尾如是说。《枯枝败叶》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处女作,与《百》的磅礴大气不同,这本书通过记录马孔多小镇的一个家庭在礼拜三下午为一位大夫举行葬礼的进程,反衬了马孔多小镇的兴衰。孤独,无聊,乏味。仿佛这些词语就是马孔多真实地写照,在香蕉公司进驻这个小镇之前,小镇里的人们宛若身处桃源不谙世事(实际上他们从来都没有逃脱闭塞的环境)。但是香蕉公司为小镇带来了歌舞厅,酒吧,旅馆,五光十色与灯火阑珊的同时,尾随其后的是“枯枝败叶”:人们开始夜夜笙歌,人们习惯一醉方休。他们过着得过且过的日子,他们日日如此重复。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孤独来源于重复。当我们高三的时候过着三点一线的日子每天做着同样的习题每天在同样的时间点上着同样科目的课程时,我们是孤独的。正如姜老师所言:“自古英雄皆寂寞”,只不过在我们度过了一年孤独的日子后终于可以结束这些重复,来拥抱崭新的未来。可是对于马孔多的人而言,他们已经丧失了对新生活,对摆脱单调重复日子的殷切盼望,就像书中外祖父说的:“等到我们习惯了这些‘枯枝败叶’就好了。” 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阿玛兰坦和奥雷利亚诺,前者一遍又一遍地织着自己的寿衣,后者在一遍又一遍地做着一条条小金鱼。大夫在等待死亡的时候(真的就是等死)嫌时间过得太慢索性悬梁自尽,这些场景都让我唏嘘不已,既为书中这些被“枯枝败叶”戕害的可怜人儿唏嘘,也在感叹着我这操蛋的生活。因为我们正生活在被“枯枝败叶”侵蚀的马孔多镇上。其实我可以不刷豆瓣,不刷空间,不上微信,并不是说我要不食人间烟火对网络嗤之以鼻不屑一顾,然后发一条说说:“我戒整整了一天的网,真特么自豪!”而是拒绝同样的消息,未曾更新的推送与重复的转发。可是我每天就是这样的:隔几分钟下拉QQ空间豆瓣广播刷新动态,隔半个钟头就去倒杯水喝,我家楼下便利商店的游戏机从八年前就一直在播放《读书郎》,《XX的XX叫什么》,《春天在哪里》,《歌声与微笑》等等耳熟能详的童谣,城市英雄的导玩从未衰老,如同金色年华中的人们永远都是正在处于金色年华的时代。我们当中有人试图带领人们走出这些“枯枝败叶”,比如谢旺霖著书记录骑行拉萨之旅,使众多骑行者跃跃欲试,但在遭遇险恶的环境下造成生命丧失后,众多人又发出“不做死就不会死”、“死得活该”、“谁叫他们不安分乖乖呆着”等耸人听闻的言论。正如《百年孤独》里何塞·布恩迪亚带领马孔多的人们开创新天地,最终又被他的友邻们绑在树上一百年都未曾沾过地。我实在惶恐,我这操蛋的生活,矫情一点来说,我这无趣的人生难道就这么固化了?事实上,我们身处一层一层的“枯枝败叶”之中,纵然香蕉公司为我们带来了这些新鲜玩意儿,我们还是一样孤独。你感叹次次月考分数为什么这么低。你抱怨为什么院子里打麻将和嬉闹的熊孩子们总是惹得你睡不好午觉。你指望着明年今晚你能在十二点之前安然入睡。你给自己一张又一张的空头支票。得了吧,我们都是一样的OK。我们不能草率地后悔自己的过去,也不能果断说我们以后究竟会如何,正如我们不能改变他人意志为这些根深蒂固的“枯枝败叶”做出影响。我们只能从今天开始,把握每一天的过程, 不断的丰富自己,让我们变得有远见,有能力。纵然我们身处被“枯枝败叶”摧毁的马孔多镇,但难保我们今日的觉醒不会使我们成为下一个成功的何塞·布恩迪亚。

上校

《百年孤独》那么负有盛名,总觉得在读之前要先认识一下这个作家的其他作品。于是先读了《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个几十年如一日痴痴等着退休金的老上校,老伴儿每天唠叨,儿子因斗鸡被杀死。但他总不愿放弃那最后的希望。在《枯枝败叶》里,也有一位上校。那位医生拿着另外一位上校的介绍信来到马孔多。在那之前,他的故事没有被交代。故事从那么多人的视角写了短短30分钟发生的事,下午2:30到3:00.还有之前每个人的回忆。小镇上其他的一切都简单带过,但总会令读者想知道更多。就像梅梅到底去了哪里,“小狗”和医生到底是不是兄弟。

马孔多的礼拜三,是埋葬魔鬼的好日子

马孔多的礼拜三,是埋葬魔鬼的好日子。孩子,母亲,上校,大夫,神父,马孔多的居民。故事也很简单,大夫在暴乱时不肯医治病人,引起马孔多居民的愤恨,大夫与世隔绝,人们等着他死后尸体腐烂。大夫救了上校的命,上校为了履行大夫死后尸体不被腐烂的承诺,毅然为他办了葬礼。这样一个传统的上校,我理解他为至善,可是关于大夫后事处理上,没有人陪伴你他,连他的妻子都没有,有的只是被他一手操办婚姻的女儿,和出生后八年未见父亲的孩子,陪着他。文章以孩子,母亲,上校的口吻描述。当故事不再离奇,这样的叙述手法更能吸引读者。枯枝败叶,全文中一共出现了不超过10次,到底指的是什么?我想是马孔多的居民和这个喧嚣的世界。香蕉公司带来了文明吗?不对,是繁华过后的萧条与衰败。马尔克斯,大师以简单的手笔,层层的悬念讲述故事,似有冰山派手笔模仿海明威。但是,超魔幻现实主义的写法,让我们意识到,有些人,生来孤独,死后孤独。而这个世界,仅仅因为你的错事就唾弃你,而那些枯枝败叶,又是有多么冷漠的内心。终究,上校还是履行了承诺。大夫死的那天,一如25年前来到马孔多,礼拜三。马孔多的礼拜三,是埋葬魔鬼的好日子。而到底,谁又是魔鬼?

绝对的孤独---试着还原大夫的人生

孤独,是作者永恒的主题,贯穿于他每部作品之中。而这本书,则讲述的是彻头彻尾的孤独。故事其实很简单,讲的只是半个小时内发生的事情,由祖孙三代来进行叙述。这三代人其实就是时间的更迭,带着每段时间的特色。上校,是原住民,用最理智的眼光见证了这里是如何被枯枝败叶摧毁,见证了大夫是如何形同骷髅,见证了整个镇子的兴衰。上校无疑是这里理性的代表。女儿,是枯枝败叶时代的产物,她见到了繁华,也见到了衰败。一切就像梦一样,对她而言也是如此。她是感性的代表。孙子,天真无知,在衰败中诞生,用无邪的眼光打量着世间万物。是最纯真的元素。这里面每个人都是孤独的。而最孤独的莫过于大夫。试着还原下大夫的人生,会发现,他一直被孤独所笼罩着。由文中可知道,大夫原来是随队军医,应该曾有过一个女儿,在军需官手下工作,所以才会有推荐信。很可能,在战争年代,他的女儿和军需官发生过什么,他无力抵抗,最后女儿死去,他的性格开始崩塌。而作为军医,他应该也救过军需官的命,或者治疗过他。所以军需官有愧于他,写了举荐信,去了上校那里。到了上校那里,他被上校的第二任妻子认成了是自己的初恋情人---小狗。文中提到小狗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并且当过上校,身形什么的和大夫非常相似。很有可能二人在战争期间还认识,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小狗会那么维护大夫,去救他。可能在战争期间,大夫也曾救过小狗,更有可能小狗曾经占过大夫的军功,总之二人应该不只是认识,小狗应该欠着大夫什么。上校的第二任妻子是这里成长起来的,小时候认识小狗也是情理之中,并且她知道小狗是上校,所以才会那样款待。到了上校家后,大夫开始还收治病人,让自己过活。后来枯枝败叶们来了,他的生意被抛弃了,被整个镇子的人遗忘了。可以说最开始对不起他的应该是镇子的人,是镇子的人先把他抛弃了。后来他又经常遭到取笑。每日理发店打扮的漂漂亮亮,应该是有了喜欢的女孩,可人们却总是用没影的事情来讥讽他,根本就忘记了他曾经救治过他们。可能从这个时候起,大夫就对镇子的人失望了。关于梅梅,梅梅应该是和很多人都睡,最后没办法了,怀孕了,大夫也是为了报答上校的恩情带她走了。梅梅的孩子不是大夫的,是谁的文中并没有说。但大夫既然肯定不是自己的,可能是他服用了某些药物,或者自己知道自己没有生育能力。从他吃草上可以大致了解到,他应该是得了什么病,只有那种草可以恢复或者维持。这种病很可能影响他的生育能力。关于梅梅走,应该是她发现自己没法过上自己上过的生活,所以才离开。孩子可能生下来了,也可能没有。而镇长带人来他家掘坟,更是增加了他对镇子人的厌恶。关于那个晚上,大夫没有开门。就符合常理之中。一个是大夫那时候已经形同枯槁,失去了一切,对什么都提不兴趣。另一方面是他对抛弃他的镇民的报复。是镇民们最早把他抛弃,将他当笑料,还污蔑他为杀人犯。对于这样的人他确实没必要有什么怜悯之心。后面的事情就如书中所言,我只是按着上校的回忆缕了一下。只有上校知道他内心的孤独,明白他的悲痛。也只有上校这样理智的人能够看破他那些奇怪行为背后掩藏的孤独。绝对的孤独是不被人所理解,不被人所接受。大夫正是如此。上校的女儿不能理解,上校的妻子不能理解,镇民们不能理解。他们不仅不理解,还用着自己的想象来尽可能的去曲解这个可怜的人。只有经历过悲欢离合,经历过世间沧桑变化的上校能够明白。所以他几乎爱上了他。因为他的孤独如自己般不被理解。上校周围的人除了小狗外都不能理解为什么他会对大夫如此的好。不惜引来众怒。上校也没有向人解释什么,或许他不再信任那些人,只好默默品味着自己的孤独。大夫曾经是个好人,他还想继续做个好人,可却被时代的漩涡抛弃,成为了一个废人。他经历过快乐,经历过痛苦,最后只剩下麻木和绝对的孤独。

不知所云的故事

时间追溯到20年前,上初一时因为对世界名著的追捧与盲从,买了一整套世界名著选,其中就有老马的《百年孤独》。实话实说,我前前后后一共拿起来过三次,但是都是翻了几页后因为实在无法忍受作者的写作手法和不知所云的情节而中途作罢。这次为了再次读《百年孤独》,选了海南出版社的老马作品集中最薄的一本《枯枝败叶》作为铺垫,很顺利的用一个晚上读完,但仍不知所云。我仍旧怀疑自己现在能否读懂《百年孤独》。全书的内容很简单,就是用祖孙三代的视角去记述一次葬礼前的准备,以及与死者相处的点滴。书中用很大篇幅去描述大夫(即死者)的冷漠和孤独,以及作为外祖父角色的上校对大夫的关怀和照顾,让我不由得流于俗套的认定后面一定有峰回路转的结尾,描述大夫与上校之间的渊源,以及隐藏于大夫冷漠背后的隐情。可是读完全书144页,故事就平淡的结束,上校对大夫的关怀就是单纯的关怀,没有任何来由,而大夫的冷漠就是发自骨子里的冷漠,没有做任何更多解释。这样一种故事结构,让我很难揣度作者写这个没有任何寓意和内涵的故事究竟是想表现什么,还是在他的其他作品中有本故事的延续?不过书中的确有令人称道之处。一方面是本书的描述结构,采用的是多人物视角,尽管这种结构现在已经非常常见,但在老马成书之时,应该算是比较新颖的写作方式吧。另一方面是书中对细节的描写,很多都让我觉得很特别,比如“似乎这些年来她的年龄一直静止不动,时间也根本没有流逝,直到那天晚上回首往事,时间才又流动起来,她也才开始经历姗姗来迟的衰老”、“大了你就懂得了,茉莉是一种会走路的花”,这些描写乍看起来感觉抽象,但仔细琢磨却觉得非常精妙,其既得意于老马观察和思考生活的缜密入微,也得益于译者精准的理解和诠释。我向来不过分膜拜某些大师,当然也不会无视自己的浅薄,看书还是看出自己的理解和味道比较好,不过多去肯定和否定,而是吸收那蕴藏在书中的或多或少的养分才是王道。就内容我只能打一星,哪怕是我浅薄。但看在老马份上加一星,看在他足够大师级的描述功力再加一星。

无声的控诉

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凭借《百年孤独》一书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享誉天下。而《枯枝败叶》,这本写在百年孤独之前的孤独,展现于我眼前更多的是一种不同于《百年孤独》的冷漠与愤怒,更多的是一种来自少数人无声的控诉与来自多数人集体性病毒般的仇恨。故事以一场谁也不愿参加而谁都无比期待的葬礼为线索,在这个葬礼上,祖父、妈妈、孩子这三代人尽管身处同样的时空,然而所思所想却大相径庭,而这故事的情节也正是通过这三代人自身的思维与情绪和外界的反应而一一展开的。很明显,这三代人,或者说这孤身只影的三个人,处在了风头浪尖:马孔多人因为多年前大夫不愿救治伤员而心生怨恨,大部分人都盼着大夫早早死去,然而良心促使祖父下葬大夫,祖父害怕被马孔多人所指责而拉上了自己的女儿,出于同样的担心女儿又拉上了自己的孩子,于是祖孙三代在镇长的百般阻挠与马孔多人仇恨的情绪下最终仍是把大夫给下葬了,而断了气的大夫,只能默默地忍受这一切,不能也不想再解释,只能做一种无声的控诉。在少数人与多数人的战争中,多数人总是占上风的,他们是主流,而一旦你稍稍偏离了所谓的主流,你便成了异类。小说引用古希腊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安提戈涅》中的一段话作为开头,大意便是仁君下令禁止埋葬叛国王子。这一典故的引用与大夫在马孔多里几乎无人参加的葬礼似乎是相形益彰。祖孙三代人,尤其是祖父,不正是在大夫葬礼上扮演者安提戈涅的角色么,执着地不顾后果也不顾旁人反对地下葬大夫,正如安提戈涅那份善良执着于勇敢,“我要埋葬哥哥。即使为此而死,也是件光荣的事;我遵守神圣的天条而犯罪,倒可以同他的在一起,亲爱的人陪伴着亲爱的人,我将永久日得地下鬼魂的欢心,胜似讨凡人欢喜,因为我将永久躺在那里” 。汽笛声响,提醒着在停放大夫尸体屋内的祖孙三人,两点半了,或者说,快三点了,快到可以下葬大夫的三点了。对于孩子而言,下葬这件事是无趣的。尽管一开头孩子表现出一种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我目不转睛地盯住那个地方,没完没了地看”,然而那毕竟不是新鲜事物了,那是一条正在腐朽的尸体,害怕的情绪自然而然地不知从何处蹦了出来,想要逃离这个地方,想要时间走得快一点,之后便可以去和小伙伴们去玩耍了。也正是如此,汽笛声响,孩子便想到了每天这个时候快活的校园生活。同样是被汽笛在无意中提醒的两点半,对于祖父而言,是多年前大夫第一次在自家吃饭并索要青草食用的时刻。祖父所经历的一切都要比其女儿和孙子多得多,他对于大夫更多的是一种同情与感慨,面对镇长的阻挠时更是无可奈何,“他的平静是为了掩饰焦急的心情而强装出来的平静”。他知道什么是正确的,然而他不能大声地说出来,因为这是不允许的,是大多数马孔多人所不允许的。为了下葬大夫他已经惹得众怒了,于是他强忍自己所知道的正确的,在恶狠狠的目光下默默地完成良心促使他做的事情,他也知道,少数人的声音敌不过多数人的唾沫。对于其女儿伊莎贝尔,与前面两者完全不同,她与许许多多的马孔多人所持观点基本一致,她迫切地希望结束这件“滑稽可笑”的事情。在她的脑海里,大夫所留下的印象完全是不好的:一看见女人便流露出来的贪婪目光,拒绝治疗梅梅和其他伤员,在家里白吃白喝……而这场葬礼也是在父亲的要求下被迫参加的,他埋怨父亲的执着,认为父亲好管闲事。她不愿为眼前这个人下葬,不仅仅是因为这个人总总不好的印象,更是害怕大多数马孔多人眼中那仇恨的目光,甚至觉得自己的孩子在经历这场葬礼之后会被镇上的人所孤立,于是她在为大夫下葬的现场,却站在了许许多多马孔多人仇恨大夫的立场。不难看出,凡是有能力分辨出少数人阵营与多数人阵营的人,大多都会向多数人阵营所靠近,而选择留在少数人阵营的人,慢慢等待着时光的流逝,希望时光这个魔法能将自己这个少数人群体所认为的事情验证成真理,而在那之前,就必须忍受风暴的侵蚀。祖孙三人中,“伊莎贝尔”这样的形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或者说,在某些时候,我们都是伊莎贝尔,因为伊莎贝尔便是我们人性中的一部分。自己不够强大便只得投向强大的一方以免被风暴所卷席而走,被狂沙所刮伤。如若那时候有个大人物来为大夫不寻常的行为解释并将大夫描述成一个大人物,而大多数马孔多人不再愤恨大夫时,想必伊莎贝尔心中所想也会有所不同。这也便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见风使陀”吧。当你遇见一大群愤青的时候,你难道还要孤身跟他们辩论爱国的理智么,我想我不会,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起码让我搬来援兵再说,何必与其作对呢。而近代文坛中,郭沫若被批为“无骨气的名人”,然而我认为这只是一种在弱肉强食的社会求得生存的行为罢了,你想去启迪无知的群众,想去唤醒沉睡的心灵,所有的前提都基于你得活着,所以无论是“我向你高呼万岁,斯大林元帅,你是全人类的解放者”还是“真是罪该万死 , 迫害红太阳 ” 等诗句,在我看来都是一种人性使然的自保行为,无可厚非。少数人倒戈的现象也是情有可原的,看雷薇卡太太便知道少数人,尤其是妇道人家,要受到怎样的折磨。在埋葬大夫之前,雷薇卡太太叫住伊莎贝尔,说道,“都是魔鬼,你知道吗?”。雷薇卡太太清楚地知道善与恶,知道现在大多马孔多人的情绪是不理智的是一种恶毒的魔鬼的情感,她同情大夫,而这种同情却反过来对自身造成了伤害。在看热闹的人群中“他们东张张,西望望,最后目光落在对面紧闭的窗户上,那是雷薇卡太太的住宅”,这不是一种变相的暴政么,将自己的思想强加给别人,将自己的仇恨强加给别人,要求别人也要如同自己一般仇恨大夫。如果此时雷薇卡太太不出来“看热闹”,那么她肯定将会被认为是异类,所以她仍然是出来了,但背不过良心的谴责与仇恨目光的注视,“她大概又数了一遍念珠”,“眼睛盯住纹丝不动的钟表的智者,心理十分焦急”,时间过得快一点吧,这样就可以逃离这出自多数人之手的牢狱。从这个角度来看,逃离这般的牢狱是不是也是大夫早早自我结束的原因之一呢?我想是有一定联系的。连少数人阵营中都不断有不稳定因素,那么少数人的解释和控诉,分贝多大也都是无声的吧。正如祖父一直坚持着的善良,也不为马孔多人所看见,而只能做一种徒劳的无声的控诉。然而真正受委屈的真正需要彻彻底底的控诉的应该是那死去的大夫吧。当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大夫是个无情的冷酷的奇怪的人时,我却从蛛丝马迹中读出了大夫的无辜与孤单。于是这次我要站在少数人阵营,与大多数马孔多人抗争,尽管是无声的控诉也要奋力一搏,我要用笔下的文字给大夫平反。多数人的偏见从来就是一把最坚硬的利刃,无形中却伤害了无辜的人。大夫与小狗是同一天到达马孔多的,人们在一开始的时候甚至于将大夫认成了新的教区神父小狗,而得知真相后热烈的欢迎便消失无踪。马孔多人一开始便应该便给大夫留下了一种奇怪的印象。而在等待祖父的过程中,大夫玩弄跳舞娃娃,盯着继母的腿等行为给继母留下了不好的印象,甚至连伊莎贝尔也记得他那对“盯着女人时贪婪的狗眼”。这完全是一种误会与偏见,作为退伍军人,大夫的情感在军营中完全是一种听命的麻木的状态,而初入到正常的社会,初入马孔多,所有一切新鲜事物与之前在军营中的完全不同,他需要适应人际之间的交流,他需要重新慢慢地融入非战争的生活。而之所以会玩弄跳舞娃娃,盯着女人,完全是因为一种羡慕,羡慕她们拥有一对完好的腿,羡慕她们能灵活行动,而这些都是自己所没有的。同时,小说中多次提到大夫像“反刍动物”一样吃野草,这种野人般的行为更令人感到这是异类,然而这其实很有可能也是军旅生活使然。战争中粮食短缺是常见现象,而为了生存吃草也是不奇怪的,吃着吃着,长久下来,这种吃草的权宜之计逐渐变成了一种习惯,而正是这种奇怪的习惯不为人所接受,加上大夫孤僻和不予解释的个性,更使大夫成为被孤立的少数的一群人。一开始香蕉公司没来的时候还好,大夫至少能通过治病与他人建立一种友好的联系,可是自从香蕉公司来了之后,职工医院的建立使来找大夫看病的人越来越少,到最后甚至是没有人来找大夫了。大夫也因此沉沦了好一段时间。为了重新融入社会,大夫也不是没有努力过,他也曾经花尽心思打扮自己,“实际上,他正在经历着迟到的单调的青春期”。他每天下午去理发店门口与人闲聊,可是长久深居宅中的人做出这样的转变,反倒引起了马孔多人的奇怪与谣言,甚至有人谣传他暗恋了理发店老板的女儿,只是这都是无中生有,却中伤了大夫。所作的努力得不到一丁点回应,甚至于连同一屋檐下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就是这个时候大夫死心了,既然世界以冷漠对我,我又何必强迫自己去融入这般冷漠里面了呢。生活便是这样,“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 ”,歌久了嗓子累了,心也灰了,痛啊,你就尽力吻我吧,我不会再报之以歌了,大夫也许就是这样赌气地想着的,所以以致后来伤员在门口时他也不愿医治了。我们都不是书中所谓的古之圣人,没有那样的仁者之心,这样的报复心理是人之常情。马孔多人怨恨大夫的无情,可何曾有想过当日他们是怎样对待大夫的。而且大夫绝不是冷漠的动物,他也有情感,在祖父摔倒在地许多医生都宣布准备后事的时候,大夫出现在家中久了祖父一命。“环境把他打败了,使他变得郁郁寡欢,惶惶不得终日”,大多马孔多人只看到了大夫的奇怪和异常,然而有没有尝试去了解背后的原因,了解那对黄枯眼睛背后的孤单与精神创伤。我们都太过于习惯从自己的角度看问题,以为大家都是这样想,而忽略了当事人的情感,忽略了少数人之所以为少数的原因。不是他们不愿融入我们,而是他们不知道怎样去融入我们,怎样去表达自己的情感,而大多数的我们都没有选择去给多一点宽容给这部分人。人们也太过于习惯用一层不变的眼光看待别人,无论是大夫还是小狗。小狗作为新来的教区神父,理应受到不一般的礼遇,而不是被取花名“小狗”。然而人们似乎对不好的事情印象尤其深刻,上了年纪的人仍然记得这个小时候任性、不服从管教的孩子,都记得他的诨名“小狗”,却把他的教名忘得一干二净了。其实我们很多时候也是这样,对别人的不足太过于斤斤计较,我们都需要自我反省。在这部小说中,所有的胜利者都是受害者,所有的受害者都是胜利者。真相远远不像表面上看来的那么简单,你要去深思之间的逻辑关系。大多数马孔多人终于都等到了大夫独身死于屋中的这一天,他们兴高采烈来围观,以为他们这些大夫不愿医治的受害者终于扳回了一句,笑到了最后。可是在那些围观的人群中,在老去的每一天日子里,良心都会如影随形地折磨着他们;而在老去的每一天日子里,越来越无所用处的每一天日子里,他们都会经历大夫所经历过的孤单与忽视。然而如今被这些仇恨情绪所害的人们,逃过了良心的谴责,而这三代人至少都懂得了相互依存,相互照顾,尽管老去也是被一种温暖的情感所联系着的。正如我所言,真相需要推敲斟酌。仅仅凭借表象来评断一个人,无论是对己对人都不大公平,因为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是否别人也如同这般看你。这无声的控诉中,我认为,还包括了大夫对真相的隐瞒,甘愿自身身败名裂也不愿这祖孙三代一家受到任何牵连。这体现在大夫与梅梅同居一事中。在我看来,真相绝不是大夫所言“我和梅梅睡了两年”那么简单,而所谓真相是隐藏在种种事件联系之下的:与梅梅真正有关系、梅梅肚子里孩子的父亲其实是伊莎贝尔的丈夫马丁。听起来很荒谬,但我这番话是有一定依据所在的。大夫在向祖父解释梅梅生病是怀孕一事中,请求祖父让梅梅和自己搬到大街拐角的空房子去时威胁了祖父,若不答应便要说这孩子不是自己的。这时候有这么一段对话,“我们相信梅梅就像相信我的女儿一样”,“有些事你还不知道,要是知道了,您就不会这么说了。拿她跟您的小姐相比,真是有辱令爱。刚才我说她不可能说出我是孩子的爸爸,我也是有理由的。”,而之后与马戏团导演私奔的赫诺伊娃在得知马丁对伊莎贝尔的表白之后,这么说道,“混账东西!这件四个纽扣的外套非得烂在他身上不可”,这里面的言外之意值得推敲,似乎在暗示着马丁私生活糜烂,与多个女性有着不寻常的联系,而梅梅也是其中一个。证据似乎还不够充足,那么我们再将目光投向提到梅梅和马丁时最后文字,都是以失踪结束。而马丁在与伊莎贝尔谈婚论嫁中,谈及的更多的是无中生有的生意,且在伊莎贝尔结婚和梅梅失踪之前,两个女人有过一场谈话,内容不无是梅梅对伊莎贝尔善良生母的怀念和一种忏悔,“她身子一倾,似乎已经在心中理清可这笔痛苦的孽债”,也许这便是对即将的罪行提前忏悔。这一切一切都难以不让人产生了他们私奔的联想,事实上,这也不是不可能的。如果事实真是这样,大夫在这其中隐瞒了事实的真相,为了避免自己在乎的人受到伤害。可是这样的人却被人误认为无情似乎太过于无辜了。无论上述是否是一种事实,大夫这个少数人仍然是受到了来自马孔多大多数人不公平的礼遇。环境把他折磨至死,他只能躺在棺材里发出一种无声的控诉。而很多时候作为大多数人的我们,是否也应该反省,我们认为理所当然正确合理的、无意识的行为,是否也给某些人带来了无心的伤害,也许有时候我们需要置身处地地考虑事情和宽容地对待别人,“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便是这么用的吧。顺带一提的是,作者在构思和叙述手法方面可谓是独树一帜。如同《局外人》一样,故事以一场葬礼开始,情节却远远不仅是葬礼上所发生的一切。而与《局外人》不同的是,《枯枝败叶》整部小说情节都是在葬礼上展开的,都是在葬礼上所发生的一切的联想,都与大夫的葬礼与大夫这个人有着不可挣脱的联系。这样以小写大的手法使读者更能集中注意力去分析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也使整个故事得到一个情理之中的进展。此外,作者通过祖孙三人不同角度来描述事情,更能引起作者的阅读兴趣。这样新鲜的形式使整部小说跌宕起伏,更使事件与事件,思想与思想之间产生一种耐人寻味的联系。尽管这使读者在理清头绪的时候要花更多的功夫,然而这种多角度的内故事叙述者手法更能带动读者的主动性阅读,更启发作者的多角度思维。使读者多方面来思考整部小说,思考整个马孔多,也思考我们置身所在的社会。最后,我想谈谈枯枝败叶。不是谈这本书,而是谈“枯枝败叶”在这本书中所代表的意味。“枯枝败叶带来了一切,又带走了一切”。香蕉公司的枯枝败叶自然是带来了繁荣,正如工业革命给这个世界带来了繁荣。然而“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繁荣使人们安乐,使人最求无尽头的欢乐,而这种欢乐这种颓靡都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香蕉公司的枯枝败叶给大多数人带去了欢乐,然而仍有少数人是受害的,而我们往往是忽略了这部分人。由于这般的忽略,枯枝败叶由内到外腐蚀着马孔多人的心灵,他们只顾享乐只顾安逸现状,所以也就不用管他人的苦痛,更对将自身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感到无所谓。等到香蕉公司离开的时候,枯枝败叶带走了一切,繁荣不再,然而腐烂掉的思想却仍然存在,他们仍在无形地腐蚀着身边的一切,所以枯枝败叶带走了马孔多这个小镇曾经引以为豪的一切。这便是我对枯枝败叶的理解,同时,在我看来,这也是对资本主义社会下人们只看到大体上的繁荣,而忽略其中少数不公平现象忽略。只是这种不公平的累积,这种无声的控诉的累积,最终引向的是一个未知的未来,不是说“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亡”么?与其是落得大夫这种死亡的结局,我想我会更喜欢爆发,当然这样的爆发需要众多少数联合在一起,这才能使他们意识到其实他们并不是少数,而问题也不仅仅是出在他们的身上。无声的控告,便是沉默着死亡,亦或爆发。

孤独不止百年 人生几度荒凉

今年出版的《枯枝败叶》是享誉世界的马尔克斯的第一本小说,写完这本小说十二年后,《百年孤独》出版,之后又过了十五年,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魔幻现实主义如同一场飓风,席卷世界文坛,滋养了包括莫言、余华等一大批中国作家,以至于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就被称为是马尔克斯和福克纳在中国的结合者。从内容上看,《枯枝败叶》更像是日后《百年孤独》的一个番外篇,同样是神秘的马孔多,同样有强大的香蕉公司,布恩迪亚上校的影子也不时出现,让人恍惚进入《百年孤独》里那个魔幻又无比现实的庞杂世界。或许可以说,从《枯枝败叶》起,马尔克斯就一直在写那个在脑海里盘旋了多年的马孔多往事,万般繁荣终是孤独,开花散叶终归寂静。《枯枝败叶》从一个医生的葬礼写起,外祖父、妈妈、儿子的不同视角缀起了医生的半生。这是一个古怪的医生,他大概从战时的军队归来,找到当过上校的外祖父,在马孔多浑浑噩噩地度过后半生。他吃青草,并可以“像牛那样反刍”,起初他经常光顾理发店,后来便整日呆在家中,躺在吊床上什么事也不干,除了吃饭,不会离开房间半步。他和上校家中的女仆有了孩子,但从未打算负什么责任,唯一的决定是离开上校家,和女仆搬到街上。他不再给人看病,即使全镇的人在门口哀求,要他看一看那些在混乱中受伤的乡邻,即使威胁要烧掉他的房子他也不肯打开家门。后来,他终于用一根绳子把自己悬挂在房梁上,外祖父顶着全镇人民的压力,为他举办了一个专属葬礼。很多人说《百年孤独》人物众多,关系复杂,难以看懂。其实只要稍微细心,《百年孤独》完全可以算一本情节引人入胜的小说,想象力汪洋恣意,长句言有意味,除了那些和亲戚们起一样的名字的人物容易让人弄混以外,并非难懂。但在《枯枝败叶》里,很多事情就交代得没头没尾,比如医生从何而来,为何如此消沉,和外祖父的关系又是什么,女儿杳无音信的丈夫又是怎么回事,小说里并没有交代,似乎埋有很多伏线,却到最后也没有看到有什么解释。只有9万字的《枯枝败叶》并不是一本很容易读的小说,难怪马尔克斯的这本处女作连遭出版社退稿,差点令他灰心丧气准备放弃写作,就算几经辗转终于出版,最后的销量也只有几百来册。看来,即使是大师,也难免遭人否定,有时候,重要的是坚持,和一点点运气。|和《百年孤独》的主题一样,《枯枝败叶》一样是在写孤独,孤独的外祖父,孤独的女儿,孤独的医生……里面的人似乎都是孤独的,医生则是孤独中的出类拔萃者。他好像对人世间所有的事物和情感都失去了兴趣,只要苟延残喘度过一生就好,也许是在战争中见过了太多的悲惨和孤寂,他疲惫不堪,是最彻底的那一种。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杀掉剩余的时间,如同《百年孤独》里的布恩迪亚上校,每天不停地制作小金鱼,然后融化掉。战争固然令人异化,但这种孤独感并非完全来自战争,似乎那是人与生俱来的,或者叫宿命。马尔克斯对孤独的主题异常执着,去年看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他试图穷尽世间爱情的一本杰作,里面也充斥着疏离与孤独。前段时间听说已经八十六岁的马尔克斯患上了阿尔茨海默病,即通常所说的老年痴呆,他甚至不再记得自己写过的那些伟大的小说,孤独似乎也跟随着这位小说家,但,谁能说这不是一个很好的结局呢,一个写尽孤独的人,最后遗忘一切,包括孤独本身。

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

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是一个拗口的名字,像是在刚接触《百年孤独》时候挡在阅读快感前的那些石头。但看了几本下来,它就成为了马尔克斯小说的规律之一,永恒的人物。穿插在或次要或重要的位置。基耶洛夫斯基的《十诫》里也这样,每个故事中都有上一个故事人物的一个影子。让他们串起来,构造成一个圆融的世界。《枯枝败叶》,是马尔克斯的第一本小说。那个时候他还是个记者,像我一样。在这本书里他不停在炫技,写作的各种技巧。作为“同行”,觉得好惭愧。写作是有惰性的,忘了哪本书里说过。比如你喜欢用的词、喜欢用的句式,都会成为你的惯性,这阻碍进步。在这本书里,我看到的是写作技巧。印象比较深的,摘录在这里:“(一个死人)舌头朝一边耷拉着,又肥大又软和,比脸的颜色还要暗淡,跟用麻绳勒紧的手指头颜色一样。”“我把手放在腿底下,用手掌撑住座位,两腿晃来晃去,脑子里什么也没想。”“阳光一下子冲进来,如同一只猛兽破窗而入,一声不响地东跑西窜,淌着口水,四处闻嗅,狂暴地挠着墙壁,最后,在这牢笼里找了个最阴凉的角落,悄悄地卧了下去。”“梅梅笑了笑。这是凄凉的惨笑,看起来倒不是因为现在情绪不佳,而像是她把这种惨笑收藏在抽屉里,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就拿出来。她笑得很笨,似乎平时难得一笑,连怎么正常笑也忘得一干二净了。”马尔克斯作品里最为人称道的是开头。最有名的是《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里就不摘录了,因为手头没有……摘录手头有的三本开头:《枯枝败叶》”蓦地,香蕉公司好似一阵旋风刮到这里,在小镇中心扎下根来。尾随其后的是‘枯枝败叶’,一堆由其他地方的人类渣滓和物质垃圾组成的杂乱、喧嚣的‘枯枝败叶’。“《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上校打开咖啡罐,发现罐里只剩下一小勺咖啡了。他从炉子上端下锅来,把里面的水往地上泼去一半,然后用小刀把罐里最后一点儿混着铁锈的咖啡末刮进锅里。“《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圣地亚哥被杀的那一天,清晨五点半就起了床,去迎候主教乘坐的船。夜里他梦见自己穿过一片飘着细雨的榕树林,梦中他感到片刻的快慰,将醒来时却觉得浑身都淋了鸟粪。”从第一本到第三本,分别相隔10年、16年。抄下来能明显感觉到老马写作的进境。第二本较第一本更细节、清晰、知所云。第三本较第二本更魔幻、飘逸、自在。

随便说说

这部小说的诸多细节都将会是作者今后写作生涯的肇始,无论是写作手法还是内容情节。小说出版的这一年(1955),鲁尔福发表了《佩德罗巴拉莫》,更巧的是,这两部小说都用了多角度的叙述方式,而且都有着魔幻诡异令人捉摸不透的气息,但与后者相比,这部小说更为现实。几年后,当马尔克斯像发现卡夫卡一样,发现了鲁尔福,并成为其记忆中的重要一章,这也帮助马尔克斯走出了文学困境,找到了为继续写他的书而需要寻找的道路。小说里的主题在小说前的引语中已经完全表现出来了,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收葬与悲剧。

马尔克斯的起点

每每想到《枯枝败叶》的种种,马尔克斯一定会感慨万千。且不说《枯枝败叶》经过长达三年才出版,也且不说出版之初只印了区区几百本,更且不说这书基本上就算是人情加自费出版。只说,从文学意义上,文学意义,如果没有《枯枝败叶》的完成,包括《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等所有作品在内的一切写作,只是一个理想,一个梦境,一个虚无飘渺的可能。加西亚•马尔克斯离开大学后,就一直想写一部作品,一部他自己的作品。也许叫“家”(就像巴金嘿),也许叫“回忆”,也许叫“马孔多”。但他始终没有意识到,那股埋藏在心底的熔岩究竟指向哪里。他自己并不知道,那一股世纪熔岩指的就是魔幻现实主义,而且是顶峰。终于,终于,写作多年之后,他终于完成了一个叙述,一次完成的叙述。马孔多是一个神话,人类文学史上的神话。不是因为《百年孤独》,也不是因为魔幻现实主义,而是因为那是一个象征,一个指引小马(那时他才二十岁)走向一座辉煌殿堂的象征。

大师的成名作

原以为《枯枝败叶》是后作的,原来是处女作;我又没文化了。原以为带本薄一点的书,既消磨旅程又不重,然而不到两天就看完了,旅程还剩三分之二;我真是既不知节制又没有远见啊。看过两遍“百”和一遍“霍乱”,看这本真是得心应手,就像跟一位老友畅谈。不得不说,从处女作开始,就满是大师的即视感了。我……

百年孤独之前的孤独

二十多年前,当我因无法克服从众心理和马尔克斯的盛名诱惑把《百年孤独》捧在手里的时候,很快被他特别的叙述方式和那些又长又极其相似的名字弄得晕头转向,虽然很勉强地读完,但说了些什么,除是一些零星的片断,基本还是一头雾水。二十多年后,当我把薄薄的一本《枯枝败叶》读完,顺便重温一下《百年孤独》,竟发现没有遇到什么阅读障碍,我不知这是拜岁月所赐我的阅读能力有所增强,还是因为《枯枝败叶》给足了前戏。《枯枝败叶》的封腰推荐语上称其为《百年孤独》的序篇,我认为这样的说法很不准确。《枯枝败叶》中出现的人物与《百年孤独》中出现的人物并没有传承关系,《枯枝败叶》中发生的事件也并不发生在《百年孤独》的事件之前,与其说《枯枝败叶》是《百年孤独》的序篇,不如说《枯枝败叶》是《百年孤独》的热身更为准确。在《枯枝败叶》中已经出现了香蕉公司、内战、上校、梅梅等《百年孤独》中出现的“元素”,但此上校非彼上校,此梅梅也非彼梅梅也。如果可以用波澜壮阔、气势磅礴来形容《百年孤独》,那么《枯枝败叶》只能算是风雨欲来前的毛毛细雨,如果说《百年孤独》是一棵参天大树,那么《枯枝败叶》只能是破土而出的小小的嫩芽,但这一点也不会贬低《枯枝败叶》的价值。《枯枝败叶》的的叙述者虽然有三个之多(祖父、妈妈、小男孩),但真正的主人公只有一个,那就是那个到小说结束时三位叙述者和读者都不知姓甚名谁的大夫。二十来岁的马尔克斯在他的创作初期就放弃了传统的叙事手法。作为主人公的大夫,既没有姓名,来到小镇马孔多之后几乎也没有什么象样的故事,他的出现仿佛就是为了见证马孔多的衰败以及等待自己的死亡,即使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百年孤独》中的主人公)给上校(《枯枝败叶》的叙述者之一外祖父)推荐信中我们也不清楚他的来历,因为在《枯枝败叶》中根本没有提推荐信中的内容,我们大致可以猜测,外祖父与奥雷里亚诺•布恩风迪亚上校在战争时期曾经是亲密的战友,而安排大夫在马孔多的生活则是奥雷里亚诺•布恩风迪亚上校对外祖父唯一的重托。《百年孤独》的主题自然是孤独,可以说《百年孤独》中的每个角色都是孤独的,而其中最为突出的代表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和阿玛兰妲,前者退出战争后不停地做小金鱼,后者在晚年不停地织自己的寿衣。在《枯枝败叶》中,大夫孤独得更彻底,虽然自称医生但对别人的生死却漠不关心,甚至对被他搞大肚子的梅梅也无动于衷(这也是马孔多小镇居民痛恨和厌恶他的原因之一),有段时间他频频光顾理发店,但传说中他与理发店主女儿的绯闻并没有得到证实,更多的时候,他把自己关在小屋子里闭门不出,并且无所事事,仿佛他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等待自己死亡的来临。但大夫显然不是一株植物,关于他的的孤独,“祖父”这样描述:“现在他什么也不干,几小时几小时地躺在吊床上,晃来晃去。从并掩的门望进去,可以在昏暗的房间里影影绰绰地看见他,干巴巴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头发乱蓬蓬的,那双冷酷无情的黄眼珠显出一种病态,他分明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在生活中吃了败仗。”“每到夜深人静,就能听到他象疯子一样在屋子里翻来覆去瞎折腾,仿佛在跟他过去的幽灵打交道。过去的他和现在的他进行着一场无声的战斗,过去的他在奋力保卫自己的性格:孤僻、坚毅、说一不二;而现在的他一心一意要摆脱过去的他。我听到他在屋里踱来踱去,直到黎明,一直闹到自己疲惫不堪,他无形的积极敌人精疲力竭才罢休。”读到这里,读者不免会发生好奇,这位大夫过去都经历了一些什么,他的内心世界又是怎样的,但直到小说结束,这些迷底都没有揭开,我想马尔克斯并不是没有能力给大夫虚构一个过去,而是故意为之,还有什么比一个永远没有揭开的迷底更让读者们耿耿于怀呢?大夫最终还是没有耐心等待自己死亡的来临,上吊自杀,抛开其他的不说,其实这一个关于一个人衰败的故事,可是这一切又与“枯枝败叶”的什么关系?我觉得这才是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叙述大夫缓缓走向死亡的同时,不时闪现出马孔多居民对昔日辉煌的回忆,对如今衰落的叹息和无奈,在这里,无论是一个人的命运、一个家族的命运,马孔多小镇的命运都充满了深深的宿命感,正如祖父在大夫离家之后的感叹:“我认为,我们的行动受一个至高无上的意志的支配,无论是竭尽全力地抗争,还是像阿黛莱达那样除了祈祷什么也不干,我们都没法抗拒这个至高无上的旨意。”至此,读者可以理解《枯枝败叶》一开始对古希腊悲剧的引用。《枯枝败叶》的语言冷漠、节制又如行云流水,即使面对死亡时也一样不动声色,你很难理解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青人能在自己的创作初期就显出这样的大家风范,你很难理解一个初涉写作的小伙子能把一个几乎没有故事的故事讲得如此繁复。前些天,当我在小津书房听雍雅老师关于古希腊悲剧的讲座时,她曾经说:“伟大的艺术家都有一颗火热的心和一个冷静的大脑。”,这句话用在马尔克斯身上自然也是非常合适的。=======发表于《新民周刊》2013年第14期http://xmzk.xinminweekly.com.cn/News/Content/2206

隔着绿色玻璃片的世界

引子:一位热心的老师曾经对我说:你的文笔不错,但是为什么你写的都是一些消极的东西……我当时只是说:因为我看到的世界就是这样。也说后来,为了高考我曾经尝试过所谓美好的东西,写一写充满正能量的玩意儿,可是落笔之后总是觉得很恶心,因为文章中的世界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所看到的世界,大多数都是萧索的。而这样的世界构架,我能从马尔克斯的书中找到完美的对应。枯枝败叶的故事其实非常简单,三个人的视角构成对一场葬礼从准备到完成的过程,展现出的是一个小城市的生活情态,暗示人物内心的那些挣扎的东西。在这本书中,你所看到的城市是晦暗的,是没有生气和没有未来的,这点和《上校无人来信》《霍乱》当中勾勒的时代,勾勒的城市基本没有什么区别,也许几个故事并不是发生在同一个城市但你依然可以大胆想象,这边葬礼队伍行进中,那边阿里萨正在小巷之中给痴男怨女写着情书。我一直有些好奇马尔克斯对于城市的行进历程的看法,其实我对这位作家的了解也不多,我只是想知道,为什么在他笔下的城市永远都是在衰败的深渊越走越远。《枯枝败叶》中的城市已经是衰败到了台面上,《上校》也是一个老龄化,几乎看不到年轻人的世界,而《霍乱》可以看成一个城市由兴盛,由昂扬变得沉默的故事。我喜欢这样的世界,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只是一场萧索的剧目的大背景,城市中的人过着总是百无聊赖相互私心相互嫉妒的日子。哪怕你只是那个在露台上吹吹电风扇的老太太,你都无法逃脱作者带着绿色滤光镜的眼神,似乎你永远都是在那里坐着,用干燥到潮湿,直到青苔爬上你的脸,直到你和这个 城市一样变得湿漉漉的直到腐朽。小说中的城市场景,除了主角们的送葬队伍,一切都是静态的,但是你不能忽视的是,这个故事的不安分。就像临街窗户中那些怀疑的眼神。《霍乱》的电影版并没有掀起大的反响,可能是有她的一些缺陷,但是我喜欢的这部电影的地方就在于,这部电影再现了那种潮湿的感觉,最主要的表现就是里面演员的脸永远是流汗的,是一脸油一脸反光的。在晦暗的背景当中,甚至很多时候只有演员的脸在闪闪发光,这正是我对这个故事的想象。我想我喜欢的地方就在于城市已经在衰败的深渊越滑越远,但是这样的城市中依然有一群不安分的人,或者曾经不安分的人。我想里面的爷爷一定会对光速衰败的城市感到悲凉,因为他是这个城市的外来移民,在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城市和他的雄心一样在蓬勃昂扬。以后的打拼时光中似乎已经和城市融为一体,随着自己渐渐年华的老去,这个城市也成了一张打上了绿色滤镜的老照片,你看到的一切都在腐朽,或许就像是医生的那间房子,从此就再也没有光……里面的妈妈的前半生都在随波逐流地过着,恋爱,嫁人,生子,似乎都是一笔带过,甚至到了新婚之夜和新郎都不是很熟悉。而爱人后来远走他乡和其他人似乎都有所商量独独忽略了自己的妻子。我觉得妈妈一定是有些羡慕那位未婚先孕后跟随医生的印第安女仆的,因为至少这一生,她的命运都是有自己掌控的权利,甚至最后她离开了医生,那个场景我的想象中,似乎她的身上不再笼罩一层潮气,我愿意想象这位挑战陈规的少女到最后都还保留着骄傲的东西……马尔克斯作品中另一个干燥的人物就是阿里萨眼中新婚不久的菲尔明娜,尤其是在诗歌朗诵会上平息争议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一个大理石般闪耀的女人而不是淹没在青苔中无助少女。我不太清楚医生后半生吃青草的意义,难道是像自己其他行为一样,是为了和所谓的“其他人”划清界限吗?在我的阅读感受当中,马尔克斯所有的人物,所有的城市,所有的故事都不由自主的是隔着绿色的玻璃瓶观察,哪怕是炎热的日子,你感受的不是大汗淋漓,而是浑身的毛孔被粘液堵塞的粘滞感。而人物的心态,都是孤独的,都是无助的。向我之前所说的一样,马尔克斯笔下这个孤独萧索的世界是不是就是他所看到的世界?尚未拜读大作《百年孤独》依然保有期待。

枯枝败叶——马尔克斯的书名里最喜欢的

没错,就是喜欢这名儿。先是看完百年孤独,然后看的这本书。当初看百年孤独之前徘徊好久,这两本书该怎么个先后阅读顺序。但是,这样的顺序自己感觉还是不错的,在经历过狂风暴雨般的百年孤独后,不至于骤雨停歇。而是在经历了狂风暴雨之后,有在风暴余波的波动下,一并回味了下马尔克斯的暴风雨。嗯,叙述方式在没转过思维前,会有些混乱,但是读到后来就习惯了。看完了书,特别的意犹未尽,迷雾重重特别好奇大夫心理过程特别好奇‘小狗’和大夫之间的关系特别好奇大夫和梅梅之间的爱情特别好奇大夫自杀时候的想法特别好奇梅梅的小孩儿。。。。。。好奇里有些是压根书里没提的,也有些可能自己读书不仔细了。有人乐意帮忙解答再好不过孤独,是马孔多常见的宿命对于大夫,就想起范爷说的,我经受了多大的诽谤,就经得起多大的赞美。

世界就是马孔多

马孔多是马尔克斯笔下虚构的一个拉美小镇,和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奥内蒂的圣玛利亚城一样,成为了世界文学版图上大名鼎鼎的“虚无之地”。它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方,却长久的存在于读者的心里。相比起《百年孤独》的繁复驳杂,《枯枝败叶》显得亲切的多,治愈了我的马尔克斯阅读障碍。虽然采用了外祖父、母亲、外孙三人的视角切换来展现这个故事,但是故事很简洁,只围绕着一条线索来展开,试图通过祖孙三人的记忆碎片来拼凑马孔多镇公敌“大夫”的身世之谜。“这个与他们家共同生活了多年的男人叫什么名字?”“他从哪里来?”“他和梅梅到底是怎么回事?”读者和书中人同样好奇,可是随着回忆的逐渐解冻,我们发现,非但原先的疑问没有答案,还出现了更多的谜。“那个孩子到哪里去了?”“继母阿黛莱达初次见面时究竟把大夫误认为是谁?”“大夫为何要自杀?”最后无一得到确凿的解释,马尔克斯还真是让人又恨又爱啊。恨的是他太过真实,粉碎了读者问题全部得解的虚幻满足感;爱的也是他如此贴近真实,对他人而言,每个人都是一个巨大的无解的谜。真实的世界就是如此,一团乱麻,如果你想找出线头,最后只会发现你又牵扯出了更多的谜团。有人可能会疑惑,马尔克斯与“真实”能挂上钩吗?他不是一直被归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吗?我想说,是的,他比任何人更接近真实,他本人一直强调,他是不折不扣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的真实,是通过魔幻的情节和对细节的描写来迂回体现的。任何魔幻或奇幻的情节,都是他对现实生活的重新排列组合。就像书中那株已经死了却一直在夜晚散发出香气的茉莉花,它不会让你觉得突兀,或突然感觉进入了魔法世界。因为它不是存在于想象中的飞天扫帚,而是散发着人性芬芳的情感外化物。虽然上校和女儿很少谈论过世的妻子,可是他们都闻得到那株她亲手种下的茉莉的味道,这让我们意识到,他们对她的思念化为了那一缕不绝的香气,萦绕在他们漫长的生活和记忆中。它让我们觉得真实,比单纯的描写思念更加真实。而马尔克斯的细节描写,则是体察入微到了近乎恐怖的地步,他不像摄像机,尽管视频可以精确捕捉人物的一举一动,但是对于观众来说,这是一种中性的表现形式,因为它展现的是大而化之的全景,只能被动等待有耐心的观众去留意人物的眼神或者衣服上的花边。对于作家则不然,他会摘取那些你最熟悉却又不会刻意去留意的细节,一股脑塞到你的视线中,例如书中提到的那个平平常常的下午,“镇上的妇女们欠起身来,嘴边淌着口水,面颊上印着枕头上的绣花花纹。”马尔克斯正是通过这些细枝末节勾住了真实,从而拉近了读者与书的距离。无聊、孤独、乏味是马孔多式小镇共同的标签,里面生活的人个个行为怪诞,爱和恨都偏执狭隘,他们的生活可以轻易被外来的“枯枝败叶”摧毁的一塌糊涂,却没有任何重建生活的希望和勇气。他们封闭自己的内心,退出与现实生活的羁绊,直到退无可退。这是拉美历史和现实的缩影,可又不仅止于此。马尔克斯并不只是属于拉美的作家,他是属于全世界的作家。我曾经疑惑过,世界那么大,为何马尔克斯、福克纳、麦卡勒斯和舍伍德•安德森都局限在那个小小的虚构的地方,始终不走出去呢?永远是马孔多,或永远是美国南方的某个小镇。他们创作的源起在那里,创作的母题也始终围绕那里。然而随着年岁渐长,走过了不少地方,我才理解,这里或那里,没什么不同,无论过去或未来,地点和人物怎么改变,人性并没有什么改变。写马孔多就是写这个世界,看马孔多也是在看这个世界。马孔多存在于拉美,存在于亚洲,存在于非洲,存在于我们身边。马孔多就是这个世界的缩影,里面盛满了爱与宽恕,恨与孤独,究其本质,都是人性的舞台。这就是世界的真相,那残忍而又吸引人的真相。刊于3.23《华商报》

马尔克斯的第一本书

有很深的的福克纳的影子,至少在叙述结构上是这样的。节奏和气氛也很像。但是技法很娴熟,故事很紧密。据说马尔克斯写完这本书之后,觉得自己要以文学写作为生。我看完了之后,觉得幸好他这么干了,要不也不会有“百年孤独”的面试了。当然,似乎我把文学当兴趣也可以走得更远,或者动笔写写什么的……

半个小时以内的马孔多

看到马尔克斯,想起来的就是《百年孤独》最后被白蚁爬遍的震撼场景,荒诞的结局和难喻的恐怖气氛,大概是我对魔幻现实主义的大致印象。看到枯枝败叶,心中涌起的自然是萧瑟和孤独之感,也抱着对百年孤独一样的期待去看这本书,其实不算幸事。枯枝败叶,许多人遗弃的东西都堆积到一起,最后又有人在其上继续生活,开始了另外一段故事。开头加西亚写了这样一段介绍,我摸不着头脑,还是姑且读了下去。并且再姑且把这本书主线称为给大夫收尸的故事。开头就描写上吊死亡的形容恐怖的男人,可是作为第一人称的小孩子语气也毫不害怕,用手撑着凳子,摇晃着自己的双脚,学着妈妈一样不去看死者的面孔,却觉得墙壁里那张脸一直面对着自己。读到这里,胆小的我早就吓的不行啦,想象力丰富的人,对着黑压压的墙壁,什么都能活灵活现的想出来,可是小孩子还是继续晃荡着双脚,语气平静。之后的描写方式,就像立体的描写着这个吊死鬼的屋子里发生的事情。像是POI里面不断的情节插入,人称的转换带来了以前的记忆,或许是提过的时间点稍早的事情,或许是稍晚的事情,重复又重复经过这个时间点,却又在经过的时候加入一枝一叶,添砖加瓦,把这个屋子的所有事情,垒起来,像一个三维的,从哪里看这个时间都不觉得单薄的流程,动作,情感。可这些只有半个小时,大夫和小狗神父来到镇子上,大夫被所有人诅咒,再到梅梅的姘居,消失,最后是闭门不出的吊死,在收尸的过程中穿插。上校的再婚,女儿的出嫁,飘飘忽忽的马丁,永不回来的契约,被上锁的房门,将来可以做寿衣的婚纱,在死的到来时又升起了生。在一个时间里前前后后的倒退,前进,又倒退,又前进。像把毛线一圈一圈的缠上去,逐渐的连原来是什么样子也模糊了起来。最后所有的鸟都叫了。小孩子这样想着。

大师的序曲

这本书还是在上海观展时买的,因为在书店消费可以五折购入门票。有位朋友说,枯枝败叶是马尔克斯最好读的一本书,另一位书霸朋友则称,第一次觉得“卧槽老马确实牛逼”就是本书。故事仅仅发生在一小时内,一个围绕尸体和棺材的荒唐时刻,父女孙三人迥异的视角、感官与记忆,构成了大夫木讷隐忍的形象和长达二十五年的生活片段,这是一个关于“衰败”、“遗弃”与“死去”的故事,人也好,城镇也好,都像枯枝败叶一般腐烂发酵,回归大地,带着一股浓烈的宿命感。除了惊叹于老马处女作便展现出的大家风范,还得给中文翻译点个赞,用词讲究,句子洗练深刻,完全没有那种隔靴搔痒的不适感。拉美文坛可谓是奇葩满地,写作风格独树一帜,完全不按常理出牌,先有深邃、诡谲的博尔赫斯,后有全景式写作的波拉尼奥,他们时常游离于幻想与现实主义之间,暧昧不清,叫人捉摸不透,营造出有别于主流文学的奇特氛围。想一想《百年孤独》对七代人一生流水账似的描写,光是系谱图就让人吃不消,可读罢你能感到什么,大概是遗忘与无尽的孤独吧。《2666》则是一环套一环,一个故事套一个故事,一边跑题一边超细节的叙事,甚至动用几百页来阐述几十起奸杀案,恐惧与麻木不言而喻。

处女作与天才的弧度

相比马尔克斯其他的作品,《枯枝败叶》有一些问题:炎热小镇的场景和多视角手法太像福克纳,小男孩那根线尤其像,多视角重叠时的感觉也像,但孤立隔绝和宿命感不够强;意识流不如伍尔夫璀璨喷薄,而且意识流不适宜这种故事性超过三个回忆主体性格特征的中篇小说;序言的背景和小说内容映照太直接了,让我想起海明威拿到诺奖的《老人与海》里圣地亚哥背桅杆,海明威的东西现在看来没意思,主要就是意象太简单了,在智力挑战、趣味、思想、情感深度上有需求的读者不会多做停留;在最像主旨的地方突出的主旨竟然是冥冥之中有定数,这个主旨太弱了,毫无超拔,那么人类面对命运的无力感或者强韧是不是可以再突出一下呢,悲剧性再渲染一下呢,哪怕群体性愚昧和封闭再充实一点呢?再者文末甩出主旨的韵律感没有其他作品强;故事有些地方讲得繁复,不需要进二退一这样讲,对读者缺乏挑战,可能是不知名作家很难有等待读者耐心拼图解读的自信,但与之相比:外部力量和小镇历史交互的有力细节太少,上校一家本来就是外乡人,根没扎进小镇里,对小镇人做出负面评价太突兀,上校、大夫、“小狗”三人惺惺相惜的背后是哥伦比亚内战,但那场战争背后的东西对外国人来说需要查找大量资料(这一点上《百年孤独》解释得清楚多了,可见彼时已转向对外),而最关键的两个人物大夫和“小狗”的线索给得太弱,仿佛是作者不敢写,于是作为地球最远端的读者也不敢猜,但在缺了眼睛的拼图上能看出什么表情和启示?我大胆的猜:大夫真的是某个战功显赫的将军吗?吃草和假牙,是暗示他整过容吗?如果想坚毅不阿,痛恨小镇人,母语还是法语,像马尔克斯一样去巴黎就行了,硬要待在哥伦比亚有何可信性?梅梅与大夫幽会时上校没能发现只是因为不够关注吗,以及为什么乞讨的女人不老去,每周二来要花,阿达说只要她还来去教堂祈祷也没有用,这里面有什么上校的秘密吗?为什么大夫、马丁都爱把脸歪在左肩上,是因为扛过枪吗?1955年的马尔克斯无疑有一肚子材料,也很努力,把同时代最有影响力作家的看家本事都学了用了,只是,他还在找表达历史和情感的手法和根植在民族性中的节奏。尽管有种种不足,但这仍是一流作家作品,也有着马尔克斯最鲜明的特征,在各个时间点穿插中:看时间像擀面杖,把人的生老病死碾压、折叠再摊平;看历史给人性打上钉桩,从此绕不开,扯不断,在余生品尝苦痛;看压面人跟钉桩人交会、互动、又隐去,看到现实的荒诞,对人性和命运的拷问哽在喉头,压抑难以释怀。------------看完12小时内写了这篇,24小时内又看了第二遍,一字一句细读,比第一遍看孤独和宿命的感觉更深。好的作品让人回味不已,是因为关乎人类共同的命运,直指和牵动人心,虽然整体感觉还是各方面只做到八成,但不能否认从这本书开始马尔克斯就写出了某种特色。

求解答

最后结局没有看懂,“那个拿着帽子、站在角落里的人对外祖父说:“请放心,上校”。外祖父朝那个角落转过身去,显得很激动,脸红脖子粗的,像煞一只好斗的公鸡。他一声也没吭。站在角落里的那人又开口说话了。他说:“我想镇上不会有人记得那件事了。””请问这段是什么意思?说话的是谁,上校反应为什么那么激动?不会记得的是指哪件事?

什么

  “枯枝败叶”是什么?是人,是生活方式。我不知道,感觉在书中似乎并不重要。  在马扎多镇的短短时间内发生的事,组成了一篇故事。故事无头有尾。说实话,还真象《变形记》,格利高利为什么会变成甲虫,谁也不明白为什么。结尾是死亡。此故事也是如此,大夫是谁(还有马丁呢?)?为什么会来到(马丁又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自杀(马丁为什么失踪了?)?结尾也是死亡。  而书中也有着熟悉的名字,马孔多镇与布恩迪亚上校的名字。似乎此故事是从马孔多镇那历史中截断的一断小小的时间。马孔多镇发生了多少故事?生活了多少人?除了布思迪亚家庭外还有多少生活在上演?谁也说不清楚,谁也没办法知道。  总之这是一本充满了“什么”的书?

马尔克斯的乡愁和悲悯

(生活新报 / 何惠子)其实,我还觉得马尔克斯是温情悲悯的。在《枯枝败叶》开始前,马尔克斯引用一小段古希腊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安提戈涅》的台词。这部戏剧是说俄狄浦斯之女安提戈涅因违抗国王克瑞翁的禁令,将自己反叛城邦的兄长波吕尼刻斯安葬而被处死。这是一个悲情的故事。悲情,总是能让人产生悲悯。在小说中,三年前大夫要求祖父帮忙料理后事,和安提戈涅安葬兄长的方式相同,在尸体上盖一层薄土,免得被猛禽吃掉。三年后,祖父将自己的女儿、外孙带去安葬大夫,这与镇上的居民的希望“有朝一日,死者腐烂的尸体散发出的刺鼻气味弥漫全镇”相悖。这是故事的开始。虽然,自故事开始到最后,祖孙三代人的回忆是围绕死者在马孔多的25年生活,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被这个祖父角色吸引,他让这部看着狂暴的小说变得富有人情味。而他也说服了我,不再用厌恶的眼光来看待大夫这个被全镇人深恶痛绝的人。祖父提到他和大夫间的深谈,那是他们最后一次在走廊上谈话,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祖父看懂了大夫的孤独、迷茫和不安,大夫其实也是“香蕉公司时代”的牺牲品。25年前,当“枯枝败叶”们以摧枯拉朽之势袭进这个小镇时,这位孤僻古怪的江湖医生的生存变得更加艰难,他的诊所从门庭若市到门可罗雀,最后杳无人迹,他也只能一步一步地往后退、退、退,直到他退到不再与这个世界有任何瓜葛,他的小桌上有几捆未启封的报纸,最早是一九一九年十月的。突然,你就谅解了。我私心地认为,这就是马尔克斯的悲悯,这种悲悯不仅仅是给大夫的,还给拉美这块土地和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这篇小说写于1952年,在他随着母亲回到了故乡阿拉卡塔卡镇之后。马尔克斯曾说,这次回乡让他意识到,他要到达在阿拉卡塔卡所看见事物(废墟和孤寂)的本质,挖掘出大地和家族的根,找回与土地之间的亲近。将大夫与这些“遗失”联系起来,不算牵强附会。祖父说:“我想起了他的生活、他的寂寞和他那可怕的精神创伤,想起了他对生活的麻木不仁。”20世纪初的拉美人不正是如此么?他们原本生活在孤独蛮荒的世界里,却被呼啸而来的“枯枝败叶”们搅得一团糟。最后,除了没落萧条的城镇,剩下的也只有被遗弃后的压抑和孤独。所以,在十年前马孔多破产后,变成“枯枝败叶”的马孔多人已经不相信过去,也不相信未来,他们只图今朝有酒今朝醉。在马尔克斯笔下,孤独的不仅是大夫,也不只是马孔多,而是整个拉美。甚至,还包括他自己。《枯枝败叶》里,11岁的“我”每个深夜都能看到一个鬼魂观赏着灶膛里熄灭的灰烬。我以为,那个鬼魂其实也是他自己。早在出生之前,他就已经失去了他的故乡;在成年之后,他也失去了外祖父母带给他的旧梦。因此,《枯枝败叶》和马尔克斯的其他作品一样,是在用他那颗千疮百孔的心诉说乡愁,也是在用他那颗悲悯的心寻找拉美人的精神家园。

练习

读完《百年孤独》再回头看这本书,我觉得这应该是他在完成高难度动作以前的一次练习。从此书中可以看到许多别人的影子,叙事并没有后来那么自然,应该是对技巧的一次演练。我认为这是马尔克斯的作品中一部中流作品,这当然也是他的第一部作品。

关于马尔克斯《枯枝败叶》的断想

昨天一口气看完了马尔克斯的《枯枝败叶》,之前被好友打了预防针,于是没有糊里糊涂地随着人物叙述角度的变化转晕了头。看的时候,只是不绝地啧啧赞叹。他叙述地近乎冷漠、决绝,但却富有情节感与画面感。祖母、妈妈、儿子,三个人在其自己的世界里,开展对故事的描写。这样的手法效果极棒,却需强大功力。作者要清醒地独立在三人之外,按照自己意愿,适当加入他还想说的。而他又得必须变成他们三个人,以他们的角度来讲话。怪不得写作是一件奇妙的事情,你可以经历不同的生活,在自己的想象中构造世界,尤其是小说。马孔多小镇、街角转弯的房子、大夫,这才是是我心目中觉得《枯枝败叶》里的叙述主角,或是一条线索。从一个地方到一个地点再到一个人物。你仿佛在马尔克斯的小说里站在马孔多,时时站在那幢幽暗潮湿的屋里,看着大夫发黄的眼睛。不得不承认,看外国小说,我总会很入戏。枯枝败叶更是如此。从开篇的古希腊悲剧开始,再到香蕉公司刮来的枯枝败叶,我好像站在一个地方,静静地等着马尔克斯要和我讲一个什么故事。他面带倦容和苍老的深情,搬了张椅子坐在我前面,他身后嵌在墙上高高的小窗户里,一丝丝阳光正用力地挤进来,打在他蜷曲的头发上,这使得马尔克斯看起来更加忧郁。他说:“马孔多的礼拜三,正是埋葬魔鬼的好日子。去看看吧,那是我年轻时写的小说。”“这是我第一次瞧见死尸。今天是礼拜三,可我总觉得今天是礼拜天,因为我没去上学。”马尔克斯自己抽了身,用力地把《枯枝败叶》的第一句话扔在了我怀里。我吓了一跳,但着魔似的进入了故事。几乎是连厕所都不敢上,生怕马尔克斯不等我,自顾自地讲下去了。东转转、西转转,每换一个叙述角度,我就像从先前那个身上抽离出来了,躲进了这个身体里。因为我害怕,枯枝败叶、魔鬼,即使心里始终同情着那个魔鬼。这个故事也许不是特别的跌宕起伏,有许多生生死死,分分离离……还有人把它说成是《百年孤独》的序篇,也有人坚决反对这个看法。我还没看《百年孤独》,只疑惑大夫这份孤独仅仅是他一个人的孤独吗?每次大夫拖着步子、黄色的眼睛里空荡荡,他用反刍动物低沉的声音说话时,总隐隐觉得他身后有一群看不见的人,即使在一起的一群人,他们也各自怀抱着自己的孤独。我突然想起来加缪《局外人》和黑塞的《荒原狼》这两部小说,我觉得这些主人公们也在马孔多镇出现了。还有简直不敢相信马尔克斯在两点半到三点半的事件长度里夹杂了长达30年的一个故事。在带有厚度的时间记忆,我看着看着……这个房间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在阳光下的空凳子。马尔克斯聪明地站在了小窗户下面,他晃了晃手,忧郁的面容已被风吹走,此时他的面貌年轻、神秘,极富有气度,他笑着对我说:“故事该结束了。真不知道老年的我会不会满意这部作品。”他的笑就像是一个谜一样。马尔克斯的背影因为一些神秘的东西变得年轻,充满魔力。“棺材便晃晃悠悠地悬浮在灿烂的阳光里了,看上去好像一只沉船。该闻到臭味了,所有的石砊鸟都要叫起来了。”他又抽身离开了,把《枯枝败叶》的最后一句话丢给了我。留下我呆在那里,茫然若失。

一切关于马孔多和香蕉公司的故事,都从它开始了。

6月29日晚上看完《枯枝败叶》。简单的读后感是:小说里面的人物,让我很莫名其妙的感觉。可能是作者采用人物陈述各自心理来展示了故事情节,所以,刚开始人物之间的角色还没有转换过来。很喜欢:“茉莉是一种会走路的花”。这句话是妈妈说的。作者让妈妈很平淡,很简单说出来,却让我,作为一个中国孩子记忆深刻。故事情节都不多说了。不过这小说,读后我有意犹未尽。因为很多关于大夫的故事,秘密作者都没有阐述,就让我们这些读者乱想。为什么说,枯枝败叶是马孔多和香蕉公司的故事开始喃?因为……我看了加西亚.马尔可斯的四本著作。这四本都有香蕉公司和马孔多。我要读完加西亚的16本作品。纪念我爱的偶像!!!

老马的早期

其实很早就看过了《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旧版)。觉得老马是挺特别的。那时我还不知道什么“魔幻现实主义”……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我们总是能从早期的作品中窥视到一个作家所创作的内在本质,想表达的主题和以后可能用到的结构、技巧。在这本《枯枝败叶》(是成名作不是处女作)中,的确读到了老马的很多接下来的潜藏的东西,颇为有趣。带有福克纳、鲁尔福、毛姆等大师的风格和痕迹。毕竟像老马自己所说,这部作品用到了你所可能的一切技巧,决定要做世界上最好的作家。却是这么的自然,可爱。

枯枝败叶的马孔多

提起作者加西亚 马尔克斯,想必《百年孤独》人人而知,但《枯枝败叶》我却是第一次听说,利用上下班地铁上的时间一天仓促看完。“枯枝败叶”说的是马孔多镇,是环境,更是人。所有的一切,不都是人造就的么。回溯到“枯枝败叶”的起因,是万恶的香蕉公司?大选之后的洗劫?还是?曾经繁华的城镇,逐渐、瞬间即变为满目苍夷,到处都是腐烂的味道。老太太面前钟表指针的跳动,按时听到的鸟叫,外祖父随身携带的怀表,以及文中多次混乱写到的十一年、九年、五年、三个月、八年、三年,对的,是时间,不管你觉得环境变与不变、生活变与不变、你变与不变,时间会告诉你,都在变。“马孔多的人们都会忘记的”。人存于世间,都在背负在过去,被时间追赶着,有爱、无奈、不解、欺骗、怜悯、愤怒、委屈求全、死亡…种种的一切交织着,小小的马孔多,复杂却多过一个世界。上校(外祖父)、母亲、我、马丁(父亲)、外祖母、大夫、梅梅、小狗主教,文中对人物勾勒所使用的笔墨不多,但每个人-看着都很有故事的样子,充满着神秘感。给三星,是因为不习惯小说的书写方式,三个人同时回忆不同时间发生的事情!!!(看多了容易人格分裂^_^),使得连贯性逊色了些。不过读完后想想,觉得,即使完全不连贯,一个一个小细节,自己拼凑起来,也是别有风味。

一位反社会的大夫

《枯枝败叶》通过不同人物——祖孙三代对一个悲剧人物大夫的葬礼的叙述,同时追忆了马孔多镇的陈年旧事,上吊自杀的大夫的故事和马孔多镇的衰败。不同人物的回忆和对收殓现场的描述在小说中交叉进行,部分情节不断重复,正是这些细节的再现,突出了这位大夫反社会的乖张性格,这也导致他的下葬变得具有风险,而为他举办葬礼的人也会成为全镇人们的敌人。 香蕉公司带来短暂的繁华,也会榨干土地和人们,席卷人们的青春和财富而去,随后留下一堆枯枝败叶,遍地垃圾的荒城景象。是的咯,香蕉公司是个隐喻,它会是任何一种公司或者行政机构,为了发展,急功近利地对土地和当地人进行杀鸡取卵式的掠夺,并不在乎长远的打算。如果人们提醒它,他就会面临阻碍经济发展的指责和道德绑架;如果有人反对,它就会派来警察。我们可以放开一点看,这部小说的社会背景,马孔多镇属于一个发展中国家,人们急于追求经济的发展,需要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包括采用国家暴力、命令人们遵从所有奇怪的法律条文,人们必须闭嘴,保持沉默,在良知和道义面前变得麻木冷漠。这部小说对细节的重复,让我想起纪君祥的剧本《赵氏孤儿》。从小说的结构而言,在《枯枝败叶》之前,有芥川龙之介的短篇小说《在竹林中》,之后有奥尔罕•帕慕克的长篇小说《我的名字叫红》。与这两部小说的差别之处,《枯枝败叶》里的三位叙述者并没有对同一事件或者人物发表不同的评判。

与小说初次恋爱时的加西亚·马尔克斯

很多年后,马尔克斯常会说起他年轻时那几个著名的故事。比如他少年时在阁楼上,初读到卡夫卡《变形记》那著名开头“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时,曾经大呼“原来如此!”——他发现,隔着大西洋的卡夫卡先生,与他马尔克斯自家外祖母,在叙述手法上有类似之处:无论讲什么故事,都一副“天塌下来也要咬定不放的冷静”;比如,而立之年,他去墨西哥,白天在移民局没完没了的排队,然后初次读到胡安·卢尔福的《佩德罗·巴勒莫》,点燃了他之前业已疲倦的灵感;比如,他写作《没有人写信的上校》时,住在一个没有暖气的旅馆,冻得瑟瑟发抖;比如,《百年孤独》要往出版社寄时,他甚至没有邮票钱……但谈到《枯枝败叶》,他说得最多的,却是年少时在哥伦比亚那段职业岁月:那时候,他还是记者,白天街上溜,晚上去个妓女出没的大车店,把皮包抵押在柜上,就找床躺下睡觉。那个做抵押的皮包里,唯一的东西,就是《枯枝败叶》的手稿。那时的马尔克斯还年轻。这是他的第一部正经小说,就像是他第一个女朋友。他曾说,写这部小说时,搭进了一切他所会的技巧。你可以理解为:他对这部小说的投入,就像他小说里那些痴心汉子对初恋的投入一样,不计后果,倾泻其中,仿佛第二天世界就要毁灭似的。1973年,马尔克斯45岁,说《枯枝败叶》是他最喜欢的小说,“那是我最真诚、最自然的小说。”听上去,就像是对初恋的态度一样。比如,若你读过《百年孤独》,你会记住马贡多镇。若你读过《霍乱时期的爱情》,你会记住小说开头,看到那个孤僻外来者自杀后,乌尔比诺医生收葬了他的情节。若你读过《疯狂时期的大海》和《巨翅老人》,你会记住马尔克斯最爱用的题材:一个宁静小镇被外来的商业文化侵入,变得繁荣而杂乱。若你读过《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你会记住那个主角:那个孤独执拗、参加过内战、保守派、永远在等待抚恤金的老上校。若你读过《普通的一天》,你会记住那个拒绝出诊、抽屉里藏枪的医生。若你读过《石砊鸟之夜》,你一定会记住这种奇怪的、会让人盲目的鸟。你也一定会记得,马尔克斯推崇福克纳和海明威,然后是卡夫卡和卢尔福。于是你翻开《枯枝败叶》。你看到了什么?孩子、母亲和外祖父,分别以第一人称进行叙述——这不是福克纳惯用的技法吗?故事发生在马贡多镇;一个拒绝出诊、与外界隔绝的医生死了;孤独执拗的老上校正在企图收葬他,并斥责整个镇子的冷漠与恶意;孩子一无所知,只在琢磨死亡;母亲沉静的回忆;最后,孩子看见收葬完成,会说:“石砊鸟要叫起来了。”这些情节,眼熟吧?这像是把之后马尔克斯的小说撕成碎片,然后择其精要拼接而成。这像是一颗脱水浓缩的水果,你看到根茎叶都纠连在一起。这些带有马尔克斯招贴的家具,堆叠在一间狭小的房间里,会让人目不暇接。如果再想远一点的话……你知道,马尔克斯的父亲加布里埃尔是药剂师,母亲路易莎是军人家的女儿。他的外祖母会说许多神话,会把房间里描述得满是鬼魂、幽灵和妖魔;而他的外祖父是个……上校。一个保守派、参加过内战的上校,一个被人视为英雄的上校。他曾经带幼儿时的马尔克斯去“联合水果公司”的店铺里去看冰。他曾经对“香蕉公司屠杀事件”沉默不语。他曾对马尔克斯说“你无法想像一个死人有多么重”——你知道的,这些细节和句子,会在马尔克斯之后的小说里反复出现。而《枯枝败叶》里,这个外祖父,这个会在此后不断出场的上校,是真正的主角。他说这是他“最真诚、最自然的小说”,就是这个意思。很多年后,马尔克斯会把这些主题一再呈现,只是改头换面,而且披上他的魔幻幕布。但在《枯枝败叶》里,他像是怕第二天世界就会毁灭似的,风风火火,把一切都写了。他搭进了一切技巧,非只如此;他仿佛要把一生要抒写的主题和人物,全部挤在一部短小说里:死亡主题、隔绝主题、被幽禁的外来者、孤独、战争、涌入镇子的枯枝败叶、多视角叙述、一点点(但是不多)魔幻现实主义、香蕉公司,以及他身为上校的外祖父。许多年后的马尔克斯,会变成这个世界上最擅长和小说调情的人物。他对待小说随心所欲,可以用一切方式,写他想写的故事。但回到《枯枝败叶》时节,他还不是最娴熟妥帖的(比如《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的马尔克斯,不是最挥洒纵横(比如《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马尔克斯。但却是最真诚、炽热、年轻、叙述欲旺盛的马尔克斯,这是他和小说的初次恋爱。你可以从《枯枝败叶》里读到一切:他日后那些伟大小说的雏形,他少年岁月的雄心和惶恐。他的马贡多镇及之后的宏伟世界,在这里,在房间里的半小时三人独白里,奠下了地基。岁月还没来得及给它添上繁华枝叶,但那些后来一再出现的主题,那些他过于迷恋、不得不一再改头换面的传说,都在这本书里出现了:《枯枝败叶》,最真诚的、与小说尚在初恋时节的加尔列夫·加西亚·马尔克斯。

此书评分低的原因

为何这本书的评分会这么低——被欠缺思考的短评所害。此书的长评评价普遍是高的,而短评则是有高有低,其中不乏不负责任的。虽说短评并不代表思考少,但长评毕竟需要更多的思考才写得出。在短评中,许多人因为没有看懂,个人喜好而评低分,更有甚者因为书贵而评零分。确实,魔幻现实主义并不符合大多数人的口味,马尔克斯的书也很难有人读懂。确乎如此,每当我向人提起马尔克斯的书,他们都置以不屑,说是黄书。这样的事遇多了,我也少向人推荐了。而我自己也只品味到一二而已。而这一二,足以让我感到此书的伟大。《枯枝败叶》是一本需要深层思考的书,我不敢说我读懂了。但那些缺乏思考的评论,个人喜好的评分等,未免有些不负责任了。我认为豆瓣绝不代表大众的口味,因为我们的评论都是在思考之后给出的 。如果这样因个人口味评分的人多了,豆瓣会成什么样,我不敢想象。

恪守命运的上校

上校经历了漫长的一生,马孔多的繁荣与衰朽,全部印刻在年迈上校的血液当中。他眼看着这个与世隔绝的小镇一点点地被香蕉公司入侵,却无能为力。工业文明碾压过传统之后的唯一留存物,在当地人眼中,就是一堆堆的枯枝败叶。人们不再种植迷迭香,不再修整长满杂乱常春藤的院落,原先饱满油绿的杏树叶子上落满了厚厚的尘土,可是这一切都无人理会。人们全部都沉浸在惊奇、慌乱之中,毫无秩序,但是不得不勉力维持,因为一切都是在实现某种预言罢了。大夫突然间造访小镇,是个完全不知来路的不速之客,可是上校依然收留了他,随后的八年里不间断地照顾着他,直到大夫离开,直到大夫让上校的女儿怀孕,然后女儿在小镇上公开和大夫非法同居。上校一生努力搭建并维持的所有秩序全部被摧毁一空,当他得知女儿已经是第二次怀孕的时候,一定听到了巨大物体轰然倒塌的声音,看到了倒塌后腾空而起的烟尘,之后一切都归于平静,他似乎没有任何的斗争和反抗,没有人知道他经历了怎样的挣扎。大夫去世之后,上校不顾旁人的不解和反对,信守承诺地安排了大夫的葬礼。上校努力勤勉地走过一生,受到莫大的屈辱依然恪守自己的人生信条,不受旁人观点的左右,很多时候甚至是顽固到不可理喻。但是或许,他才是那个看透世事背后的命数,然后严格遵守其轨迹与安排的智者,因为知道一切都不可抗不可违。也因为如此,上校显得孤独。孤独是马尔克斯一直都在表达的主题,这是属于个体的一种气质,他将其置入一个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之下——社会变革,现代文明对于传统的冲击遍及所有角落,每个人都无法摆脱。故事中的大夫代表着香蕉公司以及所有工业文明,老派的上校是传统,最后的结局,显而易见,所有的传统都要服从变革,以各种方式,无一幸免。

马尔克斯真爱元素的压缩包

当年还是小马的马尔克斯第一次描写那个闷热潮湿、由盛及衰的小镇马孔多,就是这本《枯枝败叶》。小马把他的真爱一股脑儿地塞进了这本书里:孤独、宿命、家庭关系、异族文化的入侵、镇上人们的恶意谣言、内战、香蕉公司、上校、医生、来历不明的异乡人、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梅梅……还有多视角描写。老马后面的作品就像是从这个压缩包里抽出了一些元素,扩展开来,填充深度。《枯枝败叶》的三个叙述者是上校、上校的女儿、上校的外孙。从给大夫收尸开始讲起,通过这三人的回忆与所见,描绘了一个人的衰败过程——从大夫带着骄傲、坚韧不拔的神情来到小镇开始行医,因为香蕉公司的到来失业,但依然打起精神积极自救、每日去理发店试图融入社会,到后来闭门不出、与梅梅搬到了街角房子里自己种菜吃,最后终于败给了孤独与绝望上吊自杀。大夫在上校和上校妻子眼里是完全不同的人;镇上的每个人似乎都是生活在孤岛上,与别人毫无关系,特别是上校女儿对于自己的丈夫马丁面目模糊的回忆。还有与大夫同一天来到镇上的神父“小狗”——他认识镇上所有的人、大家都听他的劝导,他和大夫就是硬币的两面。比起马尔克斯之后作品中的那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冷静叙述,在这里我还是能看到一点点感情的强烈波动。这大概就是老马所说的“最真诚、最自然的小说”。

残破

鸽翎蝠粪满堂抛,枯枝败叶当阶罩。——孔尚任《桃花扇》马尔克斯的《枯枝败叶》翻译的很有韵味,就像书中大夫残破的一生、残破的马孔多一般,枯枝败叶意味无穷。《枯枝败叶》是马尔克斯的首部作品,正是该作使作家下定决心从事小说创造。故事不长,实际上也并不复杂,只是讲祖孙三代人为死去的“大夫”办丧事的故事,但是作者却用他无尽的想象力与超乎寻常的叙事手法展现出了一段“残破”的故事。正像题目一样,故事正是残破的片段组成。该作不断转换人称,比方说第一章开头是外孙叙事,随之换位为母亲为第一人称,最后又变成外祖父上校进行讲述。这样的转换视角叫我想到了米兰•昆德拉的成名作《玩笑》,但是相比该作已经晚了10年。具体是怎样展开的呢?作者在进行丧事时,大量掺杂着三人对过去的回忆,慢慢为我们勾勒出了死者“医生”的一生:一个不受待见的不信上帝者(不是无神论者),与上校的养女梅梅姘居,冷漠、行为怪异,为什么最后连下葬都要受到镇长干扰。在这样的叙事下,时间的连贯被完全打断,一个个片段牵扯进更多的内容,最后组合成为一个故事,这样大大增加了作品异乎寻常的神秘感。这样的手法在该作中运用的神乎其神,作者将文学创作技巧充分发挥,很难想到这是其第一部小说。《枯枝败叶》可以看做《百年孤独》的前身,什么可以说后来的《百年孤独》是《枯枝败叶》的平行加长篇。《枯》中的马孔多正是《百》中的发生地,奥雷里亚诺上校这个《百年孤独》中的主角也在该作提到,甚至梅梅的全名都是“蕾梅黛丝”。说一说人物。必须说的就是贯彻全篇的“大夫”,我们到最后也不曾知道这个人的名字,只知道他在上校家住了八年,之后带走了梅梅,两人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与马孔多隔绝。他甚至喜欢吃草,他的身上有一种令人发指的理性与冷静。或者说,在他身上根本感受不到感性,孤独大概可以概括他的为人。最令人不解的是医生为何要吃草?这也是我疑惑的地方,这一无法理解的神秘行为医生更加填上了传奇的色彩。最有意思的是当初医生来马孔多的时候与神父“小狗”被人弄混的情节,书中总是将两个人进行有意的比较,甚至暗示他们两个是兄弟,在很多方面是相像的,可是最惊讶的是他们两个只见过一面,还是在上校的帮助下。医生几乎浑身充满疑点:为何当初不肯搭救梅梅;为何拒绝别人的求医;为何上校的妻子开始为他准备了充分的盛宴……等等。但是在某一个细节上,医生说了一句十分难以忘记的话,他说等到“枯枝败叶”过去了都会好的。而枯枝败叶究竟是什么?我想作品已经告诉所有读者了。“我把脸扭向窗户,不想听见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撕心裂肺的声音,也不想让孩子看见我那失魂落魄的样子。我看到我们家门前那几课落满灰尘的杏树。在那股无形的毁灭之风的冲击下,房子也快要默默地坍塌了。自从香蕉公司榨干了马孔多的油水依赖,全镇的处境都是如此。长春藤爬进屋里,灌木丛长在街头,到处是颓垣断壁,大白天就能在卧室里看见蜥蜴。我们不再种植迷迭香和晚香玉了,好像从那以后,一切都毁了。一只无形的手把放在橱里的圣诞节用的瓷器弄的粉碎,衣服也没人再穿,丢在一边喂虫子。门活动了,再也没有勤快人去修理。爸爸在跌跛腿以后,不再像从前那样精力充沛,到处活动了。雷薇卡太太过着枯燥乏味、令人烦恼的守寡生活,整天守在永不停转的电风扇后面,盘算着那些缺德事。阿格达下肢瘫痪,病魔把她折磨得筋疲力尽。安赫尔神父好像没有其他乐趣,只是天天吃肉丸子,到午睡的时候,又感到胸闷胀饱。没有变化的似乎只有圣赫罗尼莫家孪生姐妹的歌声和那个总也不见老的神秘讨饭女人,二十年来,每逢礼拜二她都要来我家一趟,要走一只蜜蜂花。白天,只有那辆布满灰尘的黄火车的汽笛声一天四次打破小镇的宁静,然而火车从没有从这里带走过一个人。入夜,香蕉公司撤离马孔多时留下的那座小电厂发出隆隆的响声。”我想只要看懂了女主角的这段叙述,应该就会明白《枯枝败叶》到底在讲什么了。最后值得注意的是,作品开端是外孙的视角,结尾依旧回到了外孙视角,而且最后一句耐人寻味:“我心里想该闻到臭味了。所有的石鸻鸟都要叫起来了。”最后要说的就是该作从事文艺研究以及文学爱好者可以读读,至于文青就算了,这书你们读了也是白读。

故事~文字~结构:小说阅读三部曲

这本应该算是一个中篇小说吧~~~的确是《百年孤独》的雏形。很明显,这是作家的一个速写练习那样的,从祖孙三代之眼中不同的一个葬礼延伸开来,展现马孔多的风貌人情,《百年孤独》的人,原来都住在这里呢

一个冒天下大不韪的承诺

≪百年孤独≫之后,又回到了神奇的马孔多小镇,这次的故事虽然没那么大气磅礴,但深刻阐述了承诺的力量。对于一个在自己家住了八年却不知报恩反而拐走女佣的大夫,对于一个见死不救被全镇居民痛恨的大夫,对于一个曾经救过自己性命的大夫,上校是否需要履行对他的承诺,为他料理后事呢,真的是一个令人纠结的难题?世间的很多事情都不是非此即彼的,不同的立场,不同的看法,真正重要的遵从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想法。

当世界已枯枝败叶人的心是否也如此

当世界已枯枝败叶人的心也是否如此每个人总有那么不为人知的一面我们都有自己的小心思我们也都有自己的生活我们选择了自己的处世之道也就选择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值得被原谅的也总该被原谅每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背后总有千千万万其它故事组成我们总是以我们看到的一面去想当然的认为但那又怎样结局都是以枯枝败叶的形象显现

埋葬魔鬼

变换视角的重复叙述手法的魅力,真不是谁都能如马尔克斯运用地那么不着矫揉。这种写法总是那么流域形式地被现代超写实作家滥用者,我看用得高超的只有《尤利西斯》和《百年孤独》。书推说《枯》是《百》的续篇,除了同写马孔多这个小镇外,最主要是马尔克斯在《枯》中成功地实验出流畅且有意义的变换视角叙述法,没有《枯》的成果,恐怕《百》也不过流流长水。《枯》中以三个人物的视角展开故事、侧面拼凑一个一直在舞台中央静静躺着的死者,故事也就历时”三点钟“的前后,祖娘孙三代的视角轮番转换,构成了坐在阴郁的小屋里看着长工料理死者——与镇长(暗代镇上居民的精神代表)纠纷是否能下葬死者(暗指是否能宽恕死者生前的罪恶)——短而长的等待——镇长拿来下葬许可——封馆的一连串情节。通过插叙、倒叙交代主角死者的故事,变换视角的叙述手法像用3D渲染过一般使场面丰盈、人物形象极富悲剧形式。写作技巧固然起感染作用,情感的交错更是全书的灵魂。罪恶是否应该在人死后得到宽恕?加缪说:悲剧的格式是同样正当的力量,从盲目、激情的界限的两侧相遭遇,发生持续不断的惊心动魄的冲突。通奸,姑不论有否神圣的爱,人性的本能即便是原罪,该被控诉的应该是大能的神。被生活的残忍打击得挺不起的背,是那枯枝败叶的特征,社会冷漠迫使软弱的人放弃修身的结果。杀他与自杀带有种毁灭枯枝败叶、重生繁茂的憧憬。改变不了就漠然毁掉,这是魔鬼的行为。魔鬼是应天使而生的,安能辨雌雄。

马尔克斯最初的孤独志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迷人和伟大魅力是从他笔下的马孔多小镇散发出来的,而这个马孔多小镇最早的壁垒是在《枯枝败叶》开始构建堆砌起来的。在这部气质非凡的小说里,一砖一瓦及其应用的建筑手法,使得后来的《百年孤独》没有成为一部像巴尔扎克《人间喜剧》那样的国民风俗——如果说《人间喜剧》是不可重生的人类史诗,那么《百年孤独》就是一部濒临灭绝的世纪小说——天才对领受孤独的执着与表达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枯枝败叶》能够比较清晰地让人窥探孤独这个永恒的漩涡,漩涡中的千疮百孔和生存之道,乃至作为一个小说家,如何把现实中的阿拉卡塔卡魔幻成世界的马孔多。  小说故事很简单,描述的是马孔多小镇一家三代给一个刚死去的大夫料理后事。当然,这只是作为一个躯壳,《枯枝败叶》在结构上采用了不同人物多角度的叙事手法,在拼凑出一个较为完整的人物形象(即无名无姓的大夫)时,也呈现了马孔多的轮廓。  在复式叙事结构里,马尔克斯铤而走险地构筑起繁密多样的时空故事。他把日常生活这艘小舟撞碎在时间长河里,然后看着每一个人的每一个过去时不时地泛起泡沫,就这样不停穿插切换,并且进行追忆式的类比:“十三年前的九月和今年的九月一样,也是这么炎热,这么死气沉沉。”“我的儿子似乎就要在这个礼拜三的炽热的空气中消散得无影无踪了,就像九年前马丁从火车的窗户里挥动着手,一去不复返一样。”整部小说娴熟的穿针引线之法正是运用这种时间性缺失,排布出跳跃性的故事,让马孔多始终摇摆在二十多年的点点滴滴当中,也让小说在整体上呈现出碎片化的形态。  碎片拼凑的整个马孔多被笼罩在一种百无聊赖的魔桶里,人们过着挥霍无度的生活:外祖父似乎故意制造出姘居事件;继母一直对过去八年无条件供养大夫之事喋喋不休;神父布道时,从不宣讲《福音书》——“每个人都各行其是”,专注于久违的气味,好像他们只有在夜晚迷迭香和晚香玉散发出来的清香里才能感受到一些生机,同时内心深处发现这样某股神秘的力量,促使自己做出某种匪夷所思的行为。这力量就是孤独。而加速抵达孤独的一个致命要害是当地人对“枯枝败叶”的天然恐惧和本能拒斥。“枯枝败叶”是“一九一五年繁荣的马孔多留下的最后一点遗物”,“经过天然的发酵,终于融入到大地中默默法语的种子里去了”。这不正是《百年孤独》里的种子吗?何其宿命式的孤独!  外祖父与大夫对话一章,最能展现马尔克斯对孤独的处理。小说借大夫之口,说有人把家里门上的合页弄坏了,外祖父反而会很开心,因为他可以背上工具箱去修理它了。这种不习惯于无所事事的生活状态甚至是世袭性的(“听说我母亲也是这样”)。这里就可以理解为何祖父会做出把梅梅嫁给大夫这种荒唐事,也能理解为什么马孔多对香蕉公司的痛恨,甚至为什么镇上居民将“枯枝败叶”斥为由其他地方的人类渣滓和物质垃圾组成的凶猛怪物。群体的自缚使孤独成为了“一种至高无上的意志”,所有人都被这种意志支配着,“无法抗拒这个至高无上的旨意”。  马尔克斯的孤独不是温情脉脉,而是埋葬掉乡土后充满爆发力的悲悯,显得十分狂暴,除了气势磅礴的格局,更能够从小说细节和语言中体会一二。如“阳光一下子冲进来,如同一只猛兽破窗而入,一声不响地东跑西窜,淌着口水,四处闻嗅,狂暴地挠着墙壁,最后,在这牢笼里找了个最阴凉的角落,悄悄地卧了下去。”“由于两百年来抵挡阳光的支柱被抽走了,光线以两百头公牛的力气一下子冲进室内,把屋里各种物件的阴影一扫而光。”还有描写梅梅的:“这是凄凉的惨笑,看起来倒不是因为现在情绪不佳,而像是她把这种惨笑收藏在抽屉里,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就拿出来。”可以说,没有人比马尔克斯更适合做孤独的祭司了。

安静地远离屋外的人群,却被困在自己嘈杂的命运中

死亡,以大夫的死亡开篇,这是小说很明显的主题了。当然这本书写的死亡是加于自身的孤独,不仅是从大夫的故事,从上校、女儿和男孩那里也可以发现。大夫是马孔多的流浪人,他的经历无从探寻,他是一个影子,世上孤独者的缩影,安静地远离屋外的人群,却被困在自己嘈杂的命运中。他的死亡、葬礼使得另外三个人也陷入隔离。孤独本就是飘荡在各人身上,来来去去。战争。在马孔多的历史中,这时战争已经结束了。大夫拒绝过被送到家门口的伤兵,人们厌恶他。上校还有些声望,但他即将做的事把他和众人放在对立的两边。初次登台的作品,便可隐约看出当时的小马会变成怎样的一个big writer。

茉莉是一种会走路的花。

恰如诸位,读过数次《百年孤独》之后才接触《枯枝败叶》。不同之处在于,读《百年孤独》每每是在雨天;而《枯枝败叶》,是两个伴着蝉鸣的夜晚。那是一个雨意绵绵的下午,坐在宿舍阳台上,暗红而锈迹斑斑的宿舍楼群,偶有飞鸟背负雨水划过天际,我为这样一个句子心悸:“马孔多在下雨。”又有这样的夜晚,适逢天从燥热转凉,我邂逅了这样一句诗,“茉莉是一种会走路的花。”于我而言,加西亚·马尔克斯更像一个诗人。带着宿命论却不会让人对生活消极失望的预言家。如同《百年孤独》里,极力阻止着猪尾巴的第七代最终无法逃脱宿命,终究以猪尾巴结束;《枯枝败叶》里的马孔多最终亦如同夜空里咻然而上的烟火,繁华一闪而过,随着香蕉公司将其压榨殆尽,又带着当初带来的垃圾中的垃圾离开了马孔多;而人们,也早已和马孔多一起变成了“枯枝败叶”。令人不由想起卡尔维诺的句子:“在梦中的城市里,他正值青春,而到达伊西多拉城时,他已年老。”我们每个人的命 运,似乎早已被一种神秘力量所安排,他左右着我们,而我们早已成为被他驯服的工具。我们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在为了实现某种预言。他们自以为可以决定自己的行动。毫无疑问,此文最大的悬疑是虽一直深居却如风一般去留无迹的大夫。他与上校的关系,与梅梅之间扑朔迷离的纠葛,他的所思所为,无不令人费解。在社会契约之中,人们总是诅咒特立独行者。在马孔多居民的眼中,大夫是不折不扣的魔鬼,他被除了上校之外的所有人诅咒。而星期三,魔鬼终于消失,“在那双玻璃球似的狗眼里,贪婪的目光消失了”。然而,大夫真的是那个贪婪的象征吗?至少在我眼中不是。仅仅因为某个细节,我觉得他是《枯枝败叶》里最简单的人。一百零一页,上校和大夫对话:“那好。您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谁也不像您那样喜欢自己动手揳钉子。我看见过您自己往门上钉合页,但其实您手下有的是人,都能干这个活儿。不过,您愿意自己干。背着工具箱在家里走来走去,看看哪儿需要修理,您把这个叫做享福。要是有人把您家门上的合页弄坏了,您准得感谢他一番。因为这个一来,反而给您带来了幸福。”“这是一种习惯。”“好极了”,他说,“这可是个好习惯。此外,这还是我所知道的代价最小的幸福。”大夫赞颂这种简单的幸福。然而,大多数人在被注定好的生命里,忘记了最简单的幸福,他们追求声色光影,身在星空下忽视漫天繁星却去追求闪烁的霓虹;身处蓝绿色的大地却迷恋钢筋混凝土堆砌出来的大厦;生来被给予一颗赤子之心却用来制造残暴、贪婪、欲望、卑劣。在被注定好的生命里,不管凭借任何方式,我们所走向的都是同一个结局。在被注定好的生命里,我们各有各的孤独。唯有简单,才是幸福的真谛。

马孔多镇孤独多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百年孤独》开头是与《枯枝败叶》有联系的。一个是以马尔克斯的故乡阿拉卡塔卡为原型的马孔多镇,另外一个就是布恩迪亚上校的名字曾短暂地在《枯枝败叶》里出现过几次。尽管《枯枝败叶》早于《百年孤独》成书十余年,可前者并不是后者的前传,而是发生在马孔多镇上相对于布恩迪亚百年家族的波澜壮阔而独立出来的一个片断。或者换句话说,正因为马尔克斯轻车熟路地驾驭了篇幅不长的《枯枝败叶》,在叙事当中有意无意地留下了多处线头,他才意识到有必要再写一部长篇巨著来诠释“枯枝败叶”们给小镇带来的冲击,影射其为拉美世界带来深远影响。马孔多镇是拉美民族文化的代表,那里故事多,神秘多,奇幻多,怪诞多。而马尔克斯将所有的社会动荡、生活震颤、怪异行为都归结于一种宿命的力量,那便是人类本源的孤独。喧闹人群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遗世独立的孤独感。所以,可以把这本书看作拉响《百年孤独》的前奏曲。小说家讲故事的办法有很多种,我觉得马尔克斯是最善于在故事之上构建故事的,就像一位技艺精湛的建筑师。《枯枝败叶》采用复式叙事结构,通过外祖父、母亲以及男孩的三人之口来讲述镇上的大夫死了,在镇上居民的怨恨声中祖孙三人顶起将其下葬的重任。大夫是小镇上一个神秘的符号,没有姓名,没有出身,人人都恨他,而他自己却选择了不留遗言上吊而亡。我总隐隐觉得《百年孤独》里的梅尔基亚德斯的死与大夫的死是相互照应的,至少他们都带走了许多秘密。如果马尔克斯愿意写,马孔多镇上的故事恐怕他一生也写不完。可惜,他的身体状况已经让他辍笔无著了。祖孙三人利用碎片式的回忆方式,试图为读者拼凑一个大夫的形象。可其中夹杂的却是他们各自的秘密。男孩少不更事的叙述,令人觉得生活轻巧快乐,一个人死了也不过如此; 妈妈既不能反抗父亲,也不能放弃对大夫的怨。可她的婚姻也不幸福啊,由父亲做主嫁给了一个骗子,为她留下一个孩子。当现代文明不断地入侵贫瘠蒙昧的拉丁美洲时,各村镇里出现的何只是一个叫“马丁”的骗子。这是马尔克斯对“香蕉公司”的控诉,就像他在本书的开篇所言,“枯枝败叶”冷酷无情。祖父的回忆是本书的重头戏,是他的坚持才让大夫得以魂魄安息。他最后一次与大夫在走廊上谈话时发现,“我看到他忧郁孤寂的脸斜靠在左肩上。我想起了他的生活、他的寂寞和他那可怕的精神创伤,想起了他对生活麻木不仁的态度……”他是读懂了医生的,读懂了他“迷宫般的孤独的秘密”。“枯枝败叶”所设立的职工医院抢走了他谋生的生意,所以他最终已经忘记了医生的技艺。“大夫”成了孤独的代言人,唯有死亡才是摆脱孤独的方式。高晓松也在译一本马尔克斯的书,他说老马喜欢用从句,每句都巨长无比,译起来颇费功力。可我们读到的这本《枯枝败叶》文风简洁,笔触干净,语句寓意深刻。我想这是译者之功。马尔克斯是擅长给故事留白的,令人读起来充满想象空间。我们读到的不仅仅是故事里的魔幻元素,而是拉美民族的现实本身。已发3月13《江南时报》

故乡 & 初恋般的处女作

1949年圣诞,哥伦比亚的繁华都市——巴兰基亚。年轻而率真的马尔克斯,怀揣文学梦想,来到这座令人兴奋的海岸城市。他还不知道,他的文学之梦将在这里结出第一颗丰硕果实。22岁的马尔克斯,一直在断断续续撰写一本尚未构思完毕、老也脱不了稿的书,这部名为《家》的“第一个长篇”,在几年之后才让作者醒悟,对于文学经验尚不足的他来说,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包袱”,直到能够驾驭《百年孤独》的那一天,未能诞生的《家》也才算有了一个好归宿。这一阶段的马尔克斯,还浸淫在《家》的写作中,不尽顺利却也不无乐趣。然而,1950年2月的一天,却出现了一位意外访客。母亲路易莎从苏克雷前来找他,由于家中缺钱,路易莎准备前往阿拉卡塔卡,出售外祖父留下的老宅。于是,在23岁生日之前的几个星期,马尔克斯陪母亲踏上了返乡之旅。阿拉卡塔卡,这个弥漫着香蕉园气味的北部小镇,是马尔克斯的出生地,也是他远离父母、由外祖父母陪伴度过童年的地方。当黄色的火车停下,马尔克斯和母亲走过空旷的街道,走进外祖父母老宅院的时候,时光似乎倒流了。童年时所有享乐、激动和亲切的回忆被唤醒,老屋的居住者、器物、故事、滋味、色彩、声响都被回忆激活。也许儿时,这里并没有特别的地方令小加比托(马尔克斯)着迷,所谓的迷人之处皆出现在回忆与怀念当中。“前往阿拉卡塔卡的那一趟旅程,让我真正领悟到,童年发生的一切都具有文学价值。”也许此时的马尔克斯,真正认识到小镇生活在自己身上打下的烙印,也真正领悟到他内心文学潜质的全部来源。外祖父母的宅第是他童年的“大妖怪”,也是他一生和大部分作品魂牵梦绕的地方。他曾经说过,每天睡醒都有一种“亦真亦幻的感觉,似乎依然身处那所宅院”,听到蟋蟀的鸣叫,嗅到死人们夜游时散布到各个房间的茉莉花香。在他眼里,这所宽大的宅院充满昔日的幽灵,因为小时候一到晚上,为了不让他四处乱跑,外婆总叫他坐在椅子上,说:“别离开这里。要是乱动,**表姑就来了,她正在这个屋里;要么**表叔就来了,他正在隔壁房间。”小加比托就长时间坐在椅子上,想着那几个熟悉的死鬼,大气也不敢出。外婆的王国跨越死人和活人两个世界,她不仅相信鬼魂,也相信各种迷信。外婆的这本迷信大辞典将由小加比托连同对死亡的恐惧一起承袭,她所有的鬼怪故事与迷信说法后来都成了马尔克斯创作的沃土。在儿时那个家里,唯一能与小加比托完全沟通并相互理解的,唯有外祖父尼古拉斯上校。外公给他提供的是客观、理性、安全的世界。是外公牵着他幼小的手,让他了解村镇、外部世界、小写和大写的历史,以及创造这些历史的活生生的人。外公给他讲了很多阿拉卡塔卡黄金时期的故事,重复着对香蕉工人大屠杀的细节,还有千日战争。成名后的马尔克斯回首过往,将这一次回乡的旅程看作他人生中最重要的经验,是这次返乡确定了他的文学职业和志向,也是这次返乡让他找到了写作切入的角度,那便是——时间。这次回乡,不仅激起他对儿时、对家、对自己的根的眷念,也让他恍然如梦般感受到时光的变迁。家乡的每一条街道似乎都引领着时光倒流,引领他回到自己出生的房子。但这已不是他记忆中的阿拉卡塔卡,破落的房屋、布满灰尘的街巷、颓落的教堂。他印象中繁忙翠绿的街道如今空无一人,他所见到的每一个人、每一桩事物都在老化,大人虚弱狼狈,孩子无精打采,流浪狗和秃鹰占据了城镇。家乡的老人以近乎控诉的语气说:“你们无法想象这个镇经历了些什么。”当文学积淀日渐丰沛的青年马尔克斯再次站在家乡的街道上,他不仅重拾了自己的童年,感受到儿时的一切都蕴含着取之不尽的文学价值,而且他也找到了通往那一切的桥梁,找到了“时间”这把文学的钥匙。二十年来小镇的变迁亦真亦幻,在看似宁静的背后到底有怎样的故事一幕幕上演?小镇和他的居民是如何承载着这些风雨变幻,又是用怎样天荒地老的心态经历着这一切?这种艺术的视角对马尔克斯至关重要,在他此后的作品中,无论《百年孤独》还是《霍乱时期的爱情》都强烈地浸透着这种时光流逝感。彼时彼地,找到文学泉眼的马尔克斯回到巴兰基亚,放下架构过于宏大的《家》,转而开始一本自传色彩更为浓厚、内容更加紧凑、意含却同样深远的新小说,顺着存留在记忆中的印象重建了阿拉卡塔卡镇的人物、气息、声色,马孔多就此诞生。一个天才作家对灵感的敏锐,促使他废寝忘食地投入创作。多年以后,他对当初那个年轻的作者依然饱含深情:“我可以如白日一样看见他:一个二十二三岁的男孩,以为自己一辈子永远不会再写其他的东西,这是他唯一的机会,因而尝试把每件事都写进去,他所记得的一切,从所有读过的作者中学到的技巧和文学工匠的一切。”1951年,阿根廷的出版公司表示愿意出版这部作品。兴奋的马尔克斯为它取了《枯枝败叶》的书名,意指香蕉公司等外来力量侵入淳朴的马孔多之后,带来的萧索和衰败;并写了篇类似序曲的文字,标上“1909年”的日期,更凸现作品的颓废、失落和怀旧感。尽管,《枯枝败叶》的出版并不顺利,但这部作品的意义已远不止于此。作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作家在文学之路踩下的第一个印记,作为“值得全人类阅读的巨著”《百年孤独》的发源和雏形,作为他找到自己文学宝藏的那段经历的结晶,在马尔克斯心中,对这部《枯枝败叶》或许就如对故乡、对童年、对初恋一样,永远怀着最特别的深情。

枯枝败叶将所有都带走,马孔多还留下什么?

枯枝败叶残酷无情,带来一切腐烂的气息,刮走马孔多的财富与信仰,留下枯枝败叶腐烂的气息,扬场而去。能带走的,本就不属于它《枯枝败叶》是马尔克斯的第一部小说,他用尽心思、倾其所有来创作这部小说。这部小说,好像成了其后他所有作品的源头。马孔多的名字并不陌生,甚至连马孔多的变化形态也始终如一。在1955年的《枯枝败叶》里,马孔多孤独而寂寞,这里肥田沃土、安静祥和,人们从外地移居到这里,平淡朴实地活着。后来“枯枝败叶”带来了香蕉公司、带来了法律、带来了政治、带来了惰落、带来了资本经济、带来了工业将这里原始的一切摧毁,甚至包括良知。到了1967年的《百年孤独》,马孔多依旧孤独,一块块如史前巨蛋的石头在水流中安静地思考着。移居到这里的人们建起村落,家家户户享受平等的阳光照射、走远近一样的取水路径,在对外界的无知与精神的极大幸福中,一天天地活下去。直到经济、政治、工业革命一点点地将它腐化。在马孔多这个巨大的体系里,马尔克斯一点一滴地将故事架构起来,从短篇的《枯枝败叶》三人复式讲述到《百年孤独》七代家族循环往复,他将社会的变革、家族的沿袭、生命的神秘、生活中难解的诡异以及道德的思考通过文字,讲述了出来。《枯枝败叶》中反复出现的只有外祖父、母亲、还有未成年的儿子。开篇以死亡来宣告命运的启示,三个人的回忆与思考以埋葬一位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受到了全镇人诅咒的大夫为依据,在一天的时间里开始与结束了这个故事。母亲的回忆勾勒出初至马孔多到大夫死去这些年发生的本质变化,从自己家门口那落满灰尘的凄凉的杏树到全镇的颓垣断壁、蜥蜴横行,一切都香蕉公司——即资本经济——进驻后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从前的勤恳与善良被懒惰无知代替,整座小镇像一副破烂家具一样,被上帝定义为废物。马尔克斯将这一纯真的堕落揭示给人看,将人们无知荒诞的思想与行为的变化过程揭露给人看,将孤独与恐惧的威吓力揭示给人看。小说的序言选自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至于惨死的波吕涅克斯的尸体,据说已出了告示,不准任何公民收敛,不准为他掉泪一,就让他暴尸野外,不得安享哀荣,任凭俯冲而下的兀鹫吞噬他,饱餐一顿。”他不能入土为安,他的阴魂便不能进入冥土,露尸不葬,触犯神灵,殃及城邦。香蕉公司带来了职工医院,导致大夫绝弃医术,闭门而居,因此,他便背上了终有一日腐尸恶臭四散的诅咒。马孔多的居民被资本经济的侵入发生了质的蜕变,而唯有这个外来的大夫尚还留存着马孔多三个字的残念,而他却要遭受“甚至没有人愿意拿他的尸体去喂兀鹫”的命运。上校——即我的外祖父——在大夫生前曾允诺要为他的尸体撒上一层薄土,这个执着、冷静、真诚的老人是马孔多唯一的守护者。他坚持不会有任何事情发生,纵然妻子不能陪他前来、女儿不情愿陪他前来但依命不得不来、孙子沉浸于孩子未知的欢乐里,家里的佣人除了坐在床边抽烟和往棺木上钉钉子,其他一律无视。他是医生的朋友,他读懂了医生的那写满无奈的命运、他同情这个在迷宫中失了路的人,他感激他,信任他。他经历痛苦、享受痛苦,在痛苦中挣扎着活下去成为马孔多的标杆。茉莉香的气息就如他默默的思念一般,留在无尽的长夜里。他将女儿嫁给一个虚无的、不真实的骗子,无奈里,无奈里只得守着“马丁会回来”的一厢情愿等在这里。马尔克斯将埋葬大夫这一件事无端由地扩大,繁复,使它成为一个充满无数惊奇与疑问的大故事。为什么去埋葬医生要做这许久的决定?这个医生是什么样的人?他做了什么样令世人痛绝的事情才受到如此待遇?去埋葬医生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为什么要由外祖父去埋葬医生?他们是怎么认识的?认识的过程又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从“这是我第一次瞧见死尸”开始,这个故事就吸引了人的心。接下来对这个死去的人的描述更是细致入微,直探入底。“死人像是个刚吵过架的、怒气冲冲、完全清醒的活人。看到这里,让我想起记忆里最清晰的家里老人故去的情景。天气还不太热,黄昏时候,父母和我坐在院子里,正在讨论当天我写的一篇作文。这时,街里有人冲进家里——真的是冲进来,大声的喊父亲的名字说,你三大不在了。父亲腾的一下子站起来,母亲喊了一嗓子“妈呀”,丢下我的作文本,扔下呆坐在那里的我,号啕着跑了出去,凳子都踢翻了。那时,三奶奶没有在家,四叔骗她一路,把她骗回老家。只记得她回到家里时,和几个姑姑抱在一起,哭声淹没所有的记忆。(算了,到这里吧,实在是太难过了,要泪如雨下了。)这节算是题外话吧,只是敬佩年轻地马尔克斯竟然能如此真实、如此贴切地将那种景况下的情境和氛围如此微妙的刻画出来。那个幼年的“我”面对死亡时的感受,现在想来,真是写到心里去了。因为当年,我也不过才八岁。我的奢望在地球的某个位置,有一栋二层的小楼,马尔克斯就坐在那扇窗前,文不加点,瞬时而就,一摞摞稿纸被源源不断地送往出版商处,校对、印刷、装帧、出版、然后世界各地的翻译者、批评家、书商焦灼集会,商议签订购买合同,书店的架子早已空出,只待新书上货。不同的语言、不同的种族、不同的肤色、不同的性别、不同的年龄、甚至不同的性向的们,都狂喜着翻开书页,因他的文字而激动、流泪、欢喜;都被他惊人的想象力和完美的叙事技巧而震憾。大家一起享受阅读带来的快感、享受文字带给生活的乐趣、感知作者深邃的思想、经历那自己未曾经历过的人生。我们陌生,但我们可以讨论文学、我们语言不通,但我们可以由一本书而成为挚交;我们不再为了一只昂贵的皮包而营营碌碌,我们不再为了生活的碎屑而眉头难展。以上,是一场多么华丽的梦,在今天,在这时,它是一场可望而不可及、可梦而不可得、可遇可不可求的奢望。初识大学一年级,懵懂里,走进了大二的课堂。他们正在上外国文学史,那一堂课,老师问:“有没有谁去读了《百年孤独》?还记不记得它开篇的句子是什么?只有一位学姐站了起来,朗然道:“许多年以后,当奥雷良诺上校面对行刑队时,总会想起父亲带他看冰块的那个下午。”那时的我,这本书,连听都没有听过。但是,我的奇幻之旅在那个下午,开始了。外国文学老师,拿出粉笔,在黑板上画下了布恩地亚家族的族谱,满满一黑板。然后,她开始讲述这个故事,用了整整两个大节的课时,讲完了这个七代人的家族史,听得我如痴如醉。记得很清晰的是,那天放学,我立刻到学校后面的超市去,摸摸冰块到底是不是烫手的。从《百年孤独》开始,我真正地爱上了马尔克斯,爱上了南美、爱上了哥伦比亚,还有那燠热的天气。初识加西亚马尔克斯是2003年10月,直至2012年新经典推出此系列作品,时隔九年,九年的时间里,我手中那本盗版的《百年孤独》早已翻烂。评论新经典感觉新经典发展得很快,出了一些很不错的书,记得之前榛生的《小半生》好像就是南海出版社出版的。老马的这个系列,应该说印刷、装帧都不错,纸质也很舒服,封面设计也很朴素,花纹既干净又略显神秘,恰应了老马的魔幻现实主义了。译文质量总体来说也很不错,但仍有读起来疙瘩的句子,倒是不影响大体,但职业使然,总想揪出病句和别字来。《枯枝败叶》读起来整体非常流畅,语言干净利索,而且流露出一种克制的、谨慎的、压抑的气息来。我常常恨自己不懂得西语、不能去看看作者是在讲什么,是想要传递什么,表达什么。但是刘习良的译文,已经让我触动。我想说,读者了然了、明白了、有话想要说了、从译者的文字里感受到了原作者的感情了、能够用心的、真诚的读下去了,那这部译作就应该算做是成功的了吧。

世俗眼里吃草的医生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作者:Hugo(来自豆瓣)来源:https://www.douban.com/note/574907484/马尔克斯,《枯枝败叶》;故事情节很简单,一个住在上校家里的医生,与住在上校家另一名女子梅梅“私奔”,后来梅梅离家,医生自杀,上校(携女儿及外孙)安排后事,参加葬礼;但故事却是由上校,女儿,外孙三个人分别叙述,而且人物转换,时间跳跃,需要读几遍才能弄清楚思路;这是马尔克斯非常早期的作品,故意安排结构,让读者感觉走迷宫游戏一样刺激;这部小作品里有很多东西:医生是不是没有良知的畜生?待在医生家里八年,白吃白喝,梅梅生病了,求他帮忙也漠然不顾;镇里面发生流血冲突,求他也没用;最让镇里人不解的是,他竟然像牛一样的吃青草!究竟是怎样子,读者自有自己的解读,每个人可能都不同;比如说《堂·吉诃德》是出喜剧还是悲剧呢?其实,所有的喜剧里也都有着一丝悲剧的成份,喜剧的结局(Happy Ending)决不是最终的结局,同样,人类的生活同命运,归根结底,是一部有喜剧色彩的悲剧;大多数人都是桑丘·潘萨,跟着骑士老爷,将来一定会有梦幻中的海岛,而且一旦做了岛主,就要娶一位美丽的公主替换原配,人们喜欢跟着别人的思想,而且喜欢幻想;毫无疑问,这部书有威廉·福克纳的影子(给艾丽斯的一朵玫瑰花+*),所有的作者都是先模仿,然后形成自己的风格,人生活的路是这样,科学的发展也是这样;可是,思想与精神是学不来的,学来的套在自己民族头上也不适用;没有思想独立与学术自由,所谓科研,那是扯淡(就像川端康成的小说一样,所有的爱,都不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没有思想,人类永远只能模仿;这是没有创新的根本原因;看人家用两块石头引火,我们也买来像同石质做实验,如果用自己产的云母或者石英祖母绿玛瑙石引起火种重复出人家的试验便去发一篇Nature,报告杰作与重大发现;这是我们的科研,发了这么好的文章,可是永远不去想也不不知道火星是石头撞击引起看空气的放电,而以为那伟大的科学试验产生的是火而不是电!这就是某些国家所谓的科研!文明,科技的进步从来就不是量化而来的,也不是用高瞻远瞩的计划可以规划而来;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些当年放卫星,炼钢铁,两年赶超美国苏联的国家早就是唯我独尊的科技强国了;在柏拉图的洞穴里,有吃,有喝,一切安然,谁在乎背后的烛光,那些不安的身影,关我什么事情?怎么知道那一切不是你的幻象?时间差不多了,Hugo该吃食了,然后会走进猪圈,与猪群同眠……作家:〔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作品:《枯枝败叶》《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

谜团重重的阅读体验

在埋葬逝者前后大约一个多小时里,马尔克斯转换不同的人物视觉,外公、妈妈、外孙,将时间不断地拉长,叙述的故事跨度达二十五年。在今天,这种转换视觉的手法已经屡见不鲜。但整整五十年前的马尔克斯,凭借着更加高超的技艺,使故事显得更加碎片化,更加具有跳跃性,将读者的思维一次又一次拉得更远,留下了不尽想象的空间。妈妈和外公的记忆拼凑起来是个完整的故事,而外孙的意识却以自己的感官为基础,四处飘荡,我是有点不明白。(看了百科之后明白了)说实话,最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是有些凌乱的。如果说《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恢弘浩大地地刻画了“孤独”这个命题,那么对于我来说,《枯枝败叶》最出彩的地方就是对时间的掌控了。《枯枝败叶》是《百年孤独》的热身,“时间”和“孤独”之间,联系也是千丝万缕。书的前半部分有过这样的描写:屋内的时间和屋外的时间走的速度并不一样快,而屋内的时间对于不同的人来说,走的速度也不一样。紧张激动的雷薇卡太太在屋里焦虑地徘徊,焦急纹丝不动的钟表指针;阿格达数着念珠,时间在流动;对于上吊自杀的人来说,时间静止不动。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时间里,直到有人闯进来打破时间的停滞,统一两边的时间。每个人的时间,每个人的孤独。这里的描写已经可见“孤独”的雏形。还有梅梅,她曾穿得花枝招展,打扮得像一位滑稽的贵妇前往教堂。书里并没有说她这番举动的原由,但我私心里总觉得她是想要赎罪,想要尊严,想要幸福的生活。我至今也没想明白为什么梅梅会和大夫姘居。大夫的形象很有趣,一头慢吞吞的、吃青草的反刍动物。大夫和上校的在夏日晴空,月朗星疏下的谈话让我有幸窥到一角大夫的内心世界。他生活在黑魆魆、令人窒息的小屋中,吃了生活的败仗,冷酷尖利的黄眼睛下隐藏这迷宫般孤独的秘密。“我想,有一个像她这样的女儿,该是很幸福的。”大夫心中仍然向往幸福。“我的孩子不可能赶上您的孩子。”与此同时也自我厌弃着。这次谈话后,上校觉得:“他比任何人都值得怜悯,应该好好保护他。”我也这么觉得。这本小说里还有太多的谜团了,大夫和神父“小狗”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他们拥有几乎一样的样貌,大夫见到“小狗”后态度奇怪,而“小狗”在逝世前也尽力保护着大夫。我曾觉得他们是兄弟,但如果仅仅如此,这小说就不是马尔克斯写的了。大夫独自一人在小屋里住了近十年,心里都在想些什么? 小说的最后,外公抵住众人的压力,埋葬了大夫,“棺材悬浮在灿烂的阳光里”,倒是很有一丝欣慰的感觉。

旧时光

那位吃青草的大夫,就是传说中的伯爵吧,也难怪神父“小狗”会对他如此谦恭温顺。小说通过三个人的视角来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与往昔追忆的回顾,层层交织,密不透风。老马才是名副其实的作家中的作家,长篇短篇,都能从心灵到胃口都把读者迷住。故事与语言都充满魔力,孤独与茫然的张力。马孔多的人事从来都是如此荒诞无助,布恩迪亚上校在哪篇小说中都会露头,上校在每篇小说中都是一个软弱的倒霉蛋,衰老、不受上帝眷顾。小说开头,吃青草的伯爵就死了,一直到最后一页,通过二个观察者不同的视角,总算讲了他一生中寥寥几个镜头,勾勒出了这个郁郁不得志,不能被理解的孤独者的后半生。马孔多这样的小镇总是不会缺乏喜欢闲言碎语、无所事事专门搬弄是非的人们,平静的生活过于枯燥,他们需要茶余饭后的杂谈来点燃生活的激情。

无法抗拒的毁灭

《枯枝败叶》是马尔克斯的处女作,他当时22岁,报社记者,每天下班后,躲在编辑部办公室里写。作品写成后,用了五年时间才得以自费出版。那时他在巴兰基亚一家妓女出没的旅馆租房住,付不出房费时,就用《枯枝败叶》的原稿作抵押。等到《百年孤独》获得巨大成功后,那家旅馆的看门人还仗着这层交情去找他索要签名。在这部早于《百年孤独》十二年的作品中,“马孔多”、“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香蕉公司”、“火车”纷纷现身。那个被全镇人视为异类、怪物,人神共愤,巴不得他死无葬身之地的医生,是拿着布恩迪亚上校的推荐信来到马孔多的。关于这位医生,十二年后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为他留了三处位置。第一处,十四章(书中无章名,下同),237页,梅梅毕业以后,以四处表演古钢琴演奏从妈妈那里赢得自由,以和女友们喝酒抽烟八卦男人为乐,有一天夜里醉酒狂吐,费尔南达为她施行一系土法处理后,“还强迫她遵照新来的古怪法国医生的要求,五天内节制饮食并足不出户。那位医生给梅梅检查两个多小时后得出一个含糊结论,说她患上了某种妇科失调症。”第二处,十六章,276页,长住情妇家的奥雷里亚诺第二因琐事回家,随口一句“我等雨停了再走。”不料这雨一下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最初几个月,费尔南达担心丈夫会溜进卧室,因为她患有严重妇科疾病,无法行房事,而与她从未谋面的隐身医生又因大雨阻断邮路,失去了联系,她只得自行恢复身上的暗疾,“因为她宁死也不愿落在马孔多所剩唯一的医生,那个以驴草为食的古怪的法国人手里。”第三处,十七章,300页,梅梅的儿子小奥雷里亚诺已经渐渐步入青春期,费尔南达终于被确诊患上的是子宫下垂,医生建议她用子宫托加以矫正,她不知此为何物,“最终决定按下羞赧去询问究竟针么是子宫托,到这时她才得知那位法国医生已在三个月前悬梁自尽,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一位旧日同袍不顾全市镇的反对将他下了葬。”锁定他,当然是那些再显著不过的特征:食草、上吊、古怪、布恩迪亚上校的旧日同袍不顾全市镇的反对将他下葬。至于他是法国人,《枯枝败叶》中倒是没说。在《百年孤独》中搜寻马尔克斯中短篇小说中那些人物的身影,越找越有兴味,越找越觉得不可思议,他酝酿得真久真细密啊,甚至用了一部又一部中短篇去写《百年孤独》中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们的前世今生。“枯枝败叶”,马尔克斯开宗明义:尾随香蕉公司而来的,其他地方的人类渣滓和物质垃圾。杂乱、喧嚣,来势凶猛,排山倒海,属于战争遗物。冷酷无情,臭气熏天的枯枝败叶们,把肥田沃土的马孔多弄得面目全非。但这些庞大预告基本集中在短序中,分成十一个章节的正文里,外祖父的思绪中稍有进一步的对“枯枝败叶”们的声讨,妈妈的思绪中也有对香蕉公司榨干了马孔多的控诉,但基本故事却是一个发生在半小时内的小事件:十一岁的外孙和不到三十岁的妈妈,跟着外祖父来到大夫的居所,为上吊身亡的大夫收殓。马尔克斯运用了三种完全不同的视点:外公、妈妈、小外孙。在外公和妈妈的思绪中,频繁出现多少年来、多少年前、多少年这一类的字眼,把故事时间从不到一小时的现时拉长再拉长,故事容量因此被一再扩大。关于年数的句子比比皆是,比如:“十七年来,这个人和外界断绝了一切往来,”“二十五年前,这个人来到我们家的时候,”“十年来,人们把矛头对准大夫,”“约莫十一年前,梅梅失踪了。”“反对六年中和她同衾共枕的人。”“单凭他在我们家一住就是八年,”“自从他拒绝救治伤员的那天夜里起——再往前六年,他还拒绝过给梅梅看病……直到三年前爸爸生了一场病,” ……这些不停出现的年数,勾勒出这样一条故事主线:二十五前大夫来到小镇,直接来到外祖父家,一住八年,主食驴草。十七年前,他和外祖父家的女佣梅梅离开,同居六年后,梅梅失踪。十年前,混乱的大选的最后一夜,马孔多遭到武装暴徒的洗劫,伤者被小镇居民抬到大夫家门外,人们呼求大夫出手救治,被大夫冷漠拒绝,连门都不开。当时如果不是神父“小狗”强力干预,愤怒的人们会放火烧掉大夫的房子。从那时起,小镇居民对大夫仇恨入骨,无时无刻不在诅咒他在房子里腐烂发臭。今天,诅咒应验了!大夫上吊自杀了。不出所料,神父不同意将一个“六十年来不信上帝、最后悬梁自尽的人安葬在教堂公墓。”镇长则认为一个未发臭的人,无法断定其已死亡。外祖父之所以冒着与全镇人为敌的风险,率女儿、外孙和家中四个长工来收殓尸体,除了外祖父和布恩迪亚上校的同袍之谊外——医生是持上校的推荐信来的,外祖父还有着比别人多得多的,对大夫的了解和同情,他看透了他迷宫般的孤独的秘密。而且,这也是大夫生前郑重所托,关乎救命之恩。三年前,外祖父跌了一跤,在家人已经准备后事的情况下,大夫来了,从死神手中夺回了外祖父。面对外祖父的感谢,大夫说等他死时,希望外祖父能埋葬他,“免得兀鹫把我给吃了。”还意味深长地说,“一个死人是没法给我料理后事的。”——这是他赶在外祖父键在时上吊而死的原因吗?这条主线索之外,还有一条重要线索,那便是外祖父大包大揽的妈妈的婚姻,被骗的婚姻。“我结婚已经十一年了。从他出门那天算起,也过去九年了。”“十一年前,他同伊莎贝尔结婚了。那是十二月的事。九年前,他夹着公文包上路了,里面装着我签署的文件。”……原来十一年前,伊莎贝尔,也就是“妈妈”,嫁给了外祖父眼里“每个毛孔都散发出青春活力,朝气蓬勃、精神焕发”的外乡人马丁。两年后,马丁夹着公文包上路了,里面装着外祖父签署的关于外祖父出钱,马丁出力合伙做生意的文件。然后,一去不返,九年了。父亲和女儿从不捅破这张被骗子骗财骗婚的窗户纸。小孙外的思绪篇幅相对较少,但首尾是他的,从“这是我第一次瞧见死尸”开始,到“该闻到臭味了。所有的石鸻鸟都要叫起来了”结束。继外祖母告诉过他,石鸻鸟闻到死人味就会叫。小孩思绪中还有两小节少男与少男,少男与少女懵懂性取向与性意识的回味,其灵动与俏皮,为整部气氛低抑的小说增添了几丝生气。第一小结的末句,这个被外公和妈妈带来一个成年男人上吊自杀现场,感到百般莫名其妙的小男孩,突然在心里蹦出一句:“亚伯拉罕!我在想。”往后看方知亚伯拉罕是他的小伙伴,他喜欢他。“我想和亚伯拉罕单独去,我就爱看他像条银鱼似的在水里钻上钻下,肚皮闪着亮光。整整一夜我都在想,我们一起顺着暗幽幽的青绿色隧道往回走的时候,我可以蹭蹭他的大腿。每蹭一下,就觉得似乎有人轻轻地咬了我一口,弄得我直发毛。”两个小男孩却也结伴去小女孩鲁克莱西娅家外,从窗口看她在床上表演“脱衣舞”。这些小片段给这个憋闷的故事渗入生气的同时,也生动反映出孩子的情态:即便身处令人沮丧之地,有着诸多困惑和本能的恐惧,但孩子总有办法天马行空,跳出眼前的场景,跌进自个儿的小快乐中去。妈妈和外公则显然不行,岁月剥落了他们所有的纯粹,马孔多破败的现实,也剥尽了他们所有的希望——“枯枝败叶带来了一切,又带走了一切。他们走后,小镇变成了瓦砾场。”继母总是说大夫是个吃草的牲口,还倒嚼,跟牛一样,外祖父也多次说大夫说话“像反刍动物那样慢吞吞的”,“倒嚼”、“反刍”倒是十分形象地描暮出了《枯枝败叶》的写作特点。由于由三个人的思绪合成,各为叙述者,思绪与思绪之间,景情,以及每个人的行为与语言,主述者叙述一遍;另两个人分别听在耳里、看在眼里,轮到他们主述时,再叙述一遍。所以大量的细节被从不同角度叙述了三遍,虽然有快速解疑各种小悬念的紧奏感,但从形式到内容的一再重复,读下来总有点被催眠的感觉,昏昏沉沉的——这倒与酷热天气里,刻板着装,冒全镇之大不韪守着一具尸体的祖孙三代所处的那个氛围相吻合。马尔克斯留下了两处疑点:继母那样大费周章的隆重款待初登门的大夫,她把他当成了谁?大夫和神父“小狗”长相酷似,“小狗”见了大夫懵里懵懂,讲话一贯咄咄咄逼人,声色俱厉的他,跟大夫讲起话来畏畏缩缩,怎么回事?我在作者的文学创作录《番石榴飘香》中找到了答案,“虽然小说里没有明说,但是我内心深处很清楚,她认为他就是乌里韦·乌里韦将军。”拉斐尔·乌里韦·乌里韦(1859-1914),哥伦比亚军人,传奇的自由派将军。而他的许多性格和外貌特征,被马尔克斯用来塑造奥雷里亚诺上校这个人物。外祖父形象的原形就是马尔克斯自己的外祖父,“他简直是我祖父外貌和秉性惟妙惟肖的复制品”,只是外祖父左眼眼盲的缺陷,移植进小说时,成了瘸子。(请勿转载)我读加西亚·马尔克斯:《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上帝知道我们该怎么混下去http://book.douban.com/review/6194355/《恶时辰》——恶的政治,是万恶之源http://book.douban.com/review/6206870/《百年孤独》——《百年孤独》之冰块、孤独与人物http://book.douban.com/review/6172634/《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记忆残片还原众目睽睽下的谋杀http://book.douban.com/review/6190412/《霍乱时期的爱情》——与死亡为邻的浓郁爱情http://book.douban.com/review/6243398/《族长的秋天》——在权力这场交易里完蛋了就是完蛋了 http://book.douban.com/review/7558599/《番石榴飘香》——著名作家在哪儿啊?http://book.douban.com/review/7588398/《苦妓回忆录》——实在不懂老男人的情怀 http://book.douban.com/review/7598312/

枯枝败叶读后感

这本书很新奇的用孩子,妈妈,外祖父三个三个视角讲述大夫从来到小镇到死去的经过,第一次看是有点精神错乱,没有任何提示,只能从人的称呼之间来推测现在的视角是谁,不过第二次在看时就感觉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对一件事情可以发现作者不仅很好的互相呼应,此外还通过不同视角使一件事情的叙述更加饱满,比如当我从妈妈的角度看外祖父的一举一动时迫不及待的很想知道外祖父是怎么想的,有些书中的疑问从一个视角引发出但又从另一个视角进行了解释。比如继母对大夫有很多不满,不理解为什么外祖父为什么对他那么好,但是从外祖父的视角可以看到很多言语上的交流和受委托的原因。这种不同视角的方法虽然刚开始看摸不到头脑,但是捋清楚后会是故事变得很饱满。不过还是不想给这本书打满分,因为感觉作者的书中总是充满了一种宿命论的调调,正如书中所说“年鉴上早已写明白了”,小镇中的人和那些枯枝败叶都只看眼下,一切发生的事情都像是事先安排好了似的,也许跟作者的经历有关,但是了解到这本书是处女作就感觉作者那么年轻就持有这种宿命的价值观让人感到悲哀。不过文中还是有一些积极的方面,比如要不是外祖父对待大夫那么好,不仅仅是表面上的,还与其谈心,很难想象外祖父摔倒后可能就活不到今天了,正是外祖父的这种为人播下的种子最后开花结果了,这个和大夫拒绝给那天晚上给镇上的伤员看病形成鲜明对比:平时总是议论大夫,当有事求的时候难道对方不能想平时你对待他那样对待你吗?!感觉作者叙述的每件事都不是新鲜事,都是前前后后的因果造成的,比如梅梅跟大夫在一起,看似不能理解,但是从外祖父与大夫的对话就能明白其原因。总之,我发现读马尔克斯的书总是要读两边才能发现其精彩之处,第一遍也许我会毫不犹豫的跟个“差”,但是第二遍,甚至第三遍会发现其奥秘,很难相信这是一本处女作。

代价最小的幸福

p99 大夫和上校的对话“想到上帝存在,我感到不安;想到上帝不存在,我也感到不安。”上校喜欢自己修修东西:“这可是个好习惯。此外,这还是我知道的代价最小的幸福。因此,您才有现在这么一个家,并且用这种办法把您的女儿教育成人。”是说父亲断送了女儿的幸福(女婿跑了)?阿黛莱达(上校第二个老婆)对大夫恨之入骨,但是显然有点不一样的感觉。

难以陈述的孤独

1个多小时看完了这篇。在熟悉的开头风格之后,就是三种视角的叙述。阅读时一直想探求清楚,这个大夫到底是个怎么的人,他经历了什么,是战争的创伤?还是香蕉公司给马孔多带来的影响一样,这个可能到是比较小。他到底是有怎么样绝望和孤独,才会选择拒绝外界的一切,在冷漠和漫长的时光中,过着一种近乎等死的生活。读完了,也没有发现答案。不过,文学是描述人类生存的状态,它不提供答案。当然,像宣传语一样,《枯枝败叶》是《百年孤独》的雏形,已经具备了里面的许多元素,人物和情节也相对简单。阅读 完后,有一种隐隐的不安。

还是说说出版社吧

价格:19元不到厚度:扣除掉厚厚的书皮,和我的MX2一样厚,比iphone 略厚阅读时间:1小时不到然后:用价格来说书有点俗,不过这个就是一个中篇,出版社依然是以小说的方式来出版,尤其是价格上。其他:书是亚马逊150-30顺带的,可以理解没花钱写作的方式还是依旧马尔克斯,读起来快感不错。

马尔克斯式的狂暴

(生活新报/ 何惠子)止庵说,马尔克斯是狂暴的,我深以为然。《枯枝败叶》开头,“这是我第一次瞧见死尸”,这是11岁孩子的陈述。没有情感,没有温度。在随后的几分钟里,这小人儿在又热又闷的停尸房里描述死者的样子,他像一个“刚吵过架的、怒气冲冲、完全清醒的活人”。当死人带来的新鲜感消失殆尽后,他不再关注这个人,而想着要在4点之前完事,这样他就能和亚伯拉罕到河边玩。正是这种不掺杂爱、也不掺杂恨的态度,让人从脚底沁出寒气。你能感觉到文字里的冷冰。马尔克斯就这么以狂暴之势侵入你的思想,然后蜷居。正像他笔下的阳光,“阳光一下子冲进来,如同一只猛兽破窗而入”,在折腾一番之后,它们“在这牢笼里找了个最阴凉的角落,悄悄地卧了下去。”然后,你知道了:原来,马尔克斯从来都不是一个冷静的作家。在他的这本开山之作里,马尔克斯式的愤怒和孤独已经喷涌而出。读了这本书,你会明白,马尔克斯在这部作品里的叙事风格不允许他不狂暴。大夫死了,祖孙三代料理后事,小说的叙述视角就在三人间不停转换。这种叙事方式的好处是,人物很立体,你感受到的世态人情也更真切,寒意更甚。另外,和马尔克斯其他作品一样,《枯枝败叶》充满了男性气概。这种气概让他无须将某个人物当作寄托,没有主人公,也没有人代表他自己,所以,你感受不到他的倾向。对于这点,止庵说:“他有倾向性,但是他不倾向于某个人。如果说,确实有什么倾向的话,他只倾向于大地,倾向于拉美这块土地和这块土地上的生命。”所以,我们得回到“拉美”这个母题上来。相比无确切年代和背景的《百年孤独》,《枯枝败叶》显得更贴近现实。除了那株死后还散发着香气的茉莉、坐在雕花木椅上的戴着帽子的鬼魂和那位吃草的大夫,它几乎没有太多魔幻成分。最重要的是,它有时间概念,从1903年跨到1928年。粗略了解一下哥伦比亚这25年的历史,1904年,哥伦比亚大西洋沿岸形成了“香蕉热”,大量外国商人涌入这些类似于蛮荒之地的城镇,在繁荣了近十年后,“香蕉经济”渐渐衰落,到1928年,“香蕉热”已经完全没有了热度。而这些地方、这些人已不复当年。 马尔克斯所说的“枯枝败叶”就是尾随“香蕉热”而来的,是由其他地方的人类渣滓和物质垃圾组成的“枯枝败叶”,也是那场长达三年的内战遗物。“显而易见,他以枯枝败叶表达他对拉美、对美国和对香蕉公司的不满。”止庵说。是的,当拉美人的精神家园从现实中退到了记忆里,再化为地图上一个毫无特殊意义的地标,作为拉美人的马尔克斯不能不以狂暴的言语来反击。此节最后,盘点下我喜欢的一段。小说倒数第二句,11岁的“我”看见长工们抬起棺材时的画面,“棺材便晃晃悠悠地悬浮在灿烂的阳光里了,看上去好像一只沉船。”不禁想起古蜀的船棺葬仪,巴蜀先人在船头画下象征太阳的符号,希望死者能被送往光明之地。你以为,你和马尔克斯在某点上是共通的,但你看到了最后一句:“该闻到臭味了。所有的石鸻鸟都要叫起来了。”这已经无法用狂暴来形容,只能用“残忍粗暴”来修饰了。


 枯枝败叶下载 精选章节试读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