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的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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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年11月
ISBN:9787208095502
作者:[英] 约翰·勒卡雷
页数:552页

章节摘录

  1  狂风怒吼的十月,凌晨时分,在德文郡南部沿海一个似乎已遭人遗弃的小镇,马格纳斯?皮姆跨出老旧的乡间出租车,付了钱,等车子开走了,才举步穿越教堂广场。他的目的地是某家有着“美景”“舰长”或“优瑞卡”之类名字、灯光昏暗的维多利亚式旅店的露台。他体格强健,仪表堂堂,一看便知是个人物。他步履灵巧,身体秉承盎格鲁-撒克逊行政人员的优良传统,略向前倾。英国人无论是在遥远的殖民地扬起国旗,发现大江大河的源头,还是站在行将沉没的船头甲板,也无论是动是静,都是这样的神态。他风尘仆仆历经十六个小时的旅程,但没穿风衣,也没戴帽。他提着一个鼓鼓的黑色公文包,另一手拎着一只绿色的哈洛德手提袋。强劲的海风鞭挞着他身上的都会西装,带咸味的雨丝刺痛了他的眼,一圈圈的泡沫从他前方的路面上撇过。皮姆一路向前。他走到一家标示着“客满”的公寓前廊,按门铃,等着,门外的灯会先亮起来,接着是门里解开链锁的声音。就在他等候的当下,教堂的钟敲响了五声。皮姆仿佛回应钟声召唤似的,旋过脚跟,回头定睛看着广场。看浸信会教堂耸立在奔腾云朵间毫无美感的尖塔。看装饰庭园引以为傲的智利猴嘴树。看空荡荡的音乐台。看公交车候车篷。看小街巷的幽暗阴影。看一扇又一扇的门廊。“怎么,坎特伯雷先生,是你啊。”他背后的门开启,一个老妇人的原文Eureka是阿基米德沐浴时领悟浮力理论时大叫的名句,意为“我发现了”。  声音尖锐地响起。“你真坏。你又坐夜车了,我就知道。你为什么从来不打电话?”  “哈啰,杜柏小姐。”皮姆说,“你好吗?”  “别管我好不好,坎特伯雷先生,赶快进来,你会冷死的。”  但强风吹袭的丑陋广场却似乎使出魔咒,锁住了皮姆的脚步。“我以为‘海景’还在待价而沽,杜柏小姐。”被她拉进屋里时,他说,“你告诉我说,库克先生在他太太过世后搬走了。他不再踏进这个地方一步,你说的。”  “他当然不会再来。他会触目伤情。快进来吧,坎特伯雷先生。我来泡茶,你先擦干脚。”  “那么,他楼上卧房的窗户为什么有盏灯亮着?”皮姆任由老妇人拉他踏上台阶,问道。  就像许多专制暴君一样,杜柏小姐个头娇小。她年岁已高,仿佛会随时碎成粉末似的,重心倾向一侧,佝偻着背,弄皱了身上的晨袍,也让她周遭的一切似乎都斜歪着。  ……

内容概要

约翰•勒卡雷,原名大卫•康威尔(David Cornwell),1931年生于英国。18岁便被英国军方情报单位招募,担任对东柏林的间谍工作;退役后在牛津大学攻读现代语言,之后于伊顿公学教授法文与德文。1959年进入英国外交部,同时开始写作。1963年以第三本著作《柏林谍影》一举成名,知名小说家格林如此盛赞:“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间谍小说!”从此奠定文坛大师地位。
迄今共著书22部,有3部入选美国推理作家协会十佳间谍小说榜单,几乎包囊了所有奖项,是这个领域当之无愧的王者,笔下的特工主角乔治•史迈利已成为英国文学史上与福尔摩斯相媲美的经典形象,此外,因其作品具备深沉的道德关怀、生动的人性刻画和高超的艺术手法,而被评论界称为“在世最好的英语小说家之一”。
勒卡雷既是“冷战时代的小说家”,也是当代一流的国际观察家,富有想像力的社会历史学者。曾是阿拉法特的座上宾,小布什的批评者,至今仍以他清醒的洞见对当今世界发挥着影响力。

书籍目录

前言机构和人物表完美的间谍解读1:深邃而美丽的骗局——读勒卡雷《完美的间谍》解读2:完美的间谍,不完美的人生

编辑推荐

  父亲是骗子,儿子是间谍。一段爱恨纠结的父子关系,两个伟大搭档的悲喜人生。间谍小说大师揭秘一生传奇的半自传情感大作。

作者简介

纽约时报畅销书,美国年度畅销书。被美国文豪誉为战后最好的英文小说。
勒卡雷在中国拥有精英粉丝:张爱玲 王朔 梁文道 毛尖 唐诺 止庵 小白 龙一
父亲是骗子,儿子是间谍。一段爱恨纠结的父子关系,两个伟大搭档的悲喜人生。间谍小说大师揭秘一生传奇的半自传情感大作,勒卡雷最动情的小说,也是文景勒卡雷系列里最宏大瑰丽深情澎湃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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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克与皮姆,父与子。
瑞克是个骗子,骗术之精,让当事人不仅毫无察觉,反而对他敬仰有加。几十年间,涉掠过食品倒卖、房地产开发、养老金集资、国会议员竞选等等五花八门的产业,历经风雨起伏,总有死忠跟随。到了晚年,即将破产的瑞克发现,他惟一的产业是儿子皮姆,一位显赫的英国外交官。
皮姆,实际上是个间谍,双重间谍。生性浪漫,多才多艺,为了远离父亲的生活,既是偶然又是自然地踏上了这条不归路。然而身处冷战时代,更复杂的使命和冲突、责任与友情撕扯着他,艰难喘息,以致只有抛下一切,孤身一人写下一部“伟大的自传体小说”,才是对自我的救赎。
瑞克与皮姆,某种程度上也是勒卡雷的父亲与勒卡雷关系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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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3条)

  •     敝帚只有自己珍惜;别人家的扫帚,扫不动自家的灰尘。不是自己的事儿,谁也不会有所动。总有一些小物件:一根羽毛、一粒玻璃球或是一片干花瓣,在旁人看来无关紧要,对主人却是一段难忘的回忆。或是美好,或是悲伤。当主人拈起那根羽毛,喃喃自语、意缅情怀,微笑或哭泣;旁人却当他在发痴。卡夫卡和乔伊斯,是我最憎恶的二个作家。前者总是那么神经质,要将恐惧、疯狂感染给正常人。后者又是那么自以为是,以为神神叨叨、天马行空会让每一个人感兴趣。是啊,我们总有一点孤独,几分惶惧,然而过份的情感宣泄,可以?或许可以称之为艺术,效仿于自身,却令人厌恶。读者可以站着在旁边看看,在心里却要警告自己,当心!当心那恐惧,今晚我们有场欢宴!作者的童年经历或是弑父情结,让他深堕其中,不由自主得挖掘情感与故事。自怜被放大、被重视,却让读者茫然。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那样的父母和经历。而当一分佳肴的咸淡,被厨师自身的口感所蛊惑,那便成了悲剧。悲剧并非作者,而是读者。我们不要看弗洛伊德式的心理评测。天可怜见,婚姻、家庭、帐单,绳索缠乱,我们自己的问题已经足够多,实在无意陷入别人的卡夫卡与乔伊斯。什么时候,我们打开书,或是期待放松,或是期望学到什么,然而最不要是,是别人的一团乱麻。这是我憎恨卡夫卡,也是乔伊斯的原因。前者令人烦心,后者则浪费时光。而勒卡雷,他的斯迈利,曾经让我喜欢。而这本皮姆,决然无法,更不能昧心说喜欢。一部小说,不,这不是一部说书人可以安然讲述的作品,是复杂的纠葛石堆和过去的悔恨回忆。上帝,书评不是一枝被出卖的枪。出于商业利益,可以在扉页上夸耀。不不不不不!这是他珍爱的纠葛回忆,却是别人家的无用垃圾。
  •     一直困扰我的问题是,马格纳斯为什么会选择死亡?如果说在《柏林谍影》的结局中,利马斯选择死亡的原因是爱情被扼杀或理想幻灭或只是单纯对自己被利用感到愤慨,马格纳斯显然并非出于道德或是单纯的爱情而自杀。瑞克对马格纳斯的影响到底有多深,我想最直接的表现是他摧毁了马格纳斯对最简单最世俗的幸福的向往和追求。TV版中马格纳斯和艾塞尔有一段对话:“Once upon a time,there was a little boy called Magnus who lived with his father in a big house.We had servents and big warm beds and lots of parties and champagne and it was paradise.”(我翻了一下原著里大概没有?)少年马格纳斯对天堂的定义是:舒适的生活、以及与父亲一起。然而他颠沛流离、充满谎言和不安的童年正是瑞克一手造成的,一个孩子在童年时期受到的冷漠、伤害和背叛,势必会令他的人生蒙上阴影。艾塞尔在马格纳斯的生命中占据着独一无二的重要地位,“最老、最好的朋友”“替他做了一切女人会感激涕零的事”,亦师亦友之外,也许还扮演着瑞克没能成功扮演的亲人的角色。马格纳斯的妻子玛丽不无妒意地想到“他为了你,牺牲了我们”,而事实上,正是对少年时期背叛过的艾塞尔的愧疚之情导致了马格纳斯的叛国行为,我相信马格纳斯不会为了除艾塞尔以外的任何人做到这一点。我总是阴暗地怀疑,艾塞尔是有意一步一步引诱马格纳斯走上这条不归路的,也许出于对马格纳斯的背叛的报复,再加上爱国情怀,还有因期望永远摆脱被欺凌、被损害的状况而产生的对权势的渴求。杰克·布拉德福曾是马格纳斯的灵魂偶像,是将他一手带进情报界的领路人。在伯尔尼,马格纳斯为了得到杰克的信任和喜爱,不惜背叛一见如故的挚友,为他多年以后的叛国行为埋下伏笔。之后很多年直至马格纳斯出逃期间,他一直为此事对杰克耿耿于怀,其中有为自己开脱之嫌,也许还夹杂着对自己心中不再完美的杰克的怨恨。可以说,杰克是直接导致马格纳斯最终命运的最重要的推手。马格纳斯的前妻贝琳达对杰克说:“他如果没有遇见像你们这样的人,就会平安无事了。”,一语道出了杰克对马格纳斯人生的影响。瑞克让马格纳斯对爱是否存在存在产生根本性怀疑,艾塞尔让马格纳斯认识到“爱是你仍可背叛的一切,有爱,才有背叛的发生”(这也是勒卡雷所有作品中的主题),杰克·布拉德福让马格纳斯彻底走上了布满荆棘和血泪的间谍之道。一个重要的问题是,马格纳斯到底想要什么?作者在书中借被马格纳斯“陷害”过的同学之口,道出马格纳斯辗转一生、始终迷茫、始终追寻的东西:“他不在乎钱。他在乎的是爱。可是不知道上哪儿去找。”这本书不好读,充斥着大段的抒情和意识流,然而它让读者能真正走进勒卡雷的内心世界:一个从根本上怀疑爱的存在的人,却比任何人都更加渴望得到爱,并为之谱写了一曲曲哀婉凄丽的赞歌。
  •     阿根廷小说家博尔赫斯对侦探小说曾经有段犀利的评论,大意是我们现代的文学和现代社会一样,充斥着形形色色的感情和立场,小说陷入了混乱和分裂,而侦探小说则是应现代社会的思潮而生,代表着秩序,命运和人的责任。浏览一下西方的现代文学史,博尔赫斯的针砭不无道理。而博尔赫斯对侦探小说的钟爱可以反映出一种对秩序和责任的期待。现代的小说读者是一批更为饱经世故,受教育程度更高的人,他们是现代文化孕育出的一代人,他们期待的小说家应该和现代社会一样纷繁复杂,但又具有直指人心的简单力量。勒卡雷就是这样一位小说家,他是我们时代的小说家。在我的眼中,勒卡雷写出了二十世纪这个时代,就像狄更斯写出了十九世纪一样。从勒卡雷身上我们可以看出不少英国文学大家的影子,狄更斯寥寥数笔勾画人物的本事,毛姆对人性的洞察力和淡淡的嘲讽,康拉德的阴郁和隐藏的热情,当然还有与其气味相投的格雷厄姆•格林,而勒卡雷为英国文学史创造了新的经典。《完美的间谍》是勒卡雷最富自传色彩的一部作品,他在书中精彩地描述了自己的前半生,主人公马格纳斯的人生轨迹几乎完全与勒卡雷吻合。勒卡雷生于1931年10月19日,父亲理查•康威尔是一位诈骗高手,曾因诈骗罪被捕入狱,他是一名野心勃勃的骗子,甚至一度参选议员,母亲在勒卡雷年幼时即离家出走,而勒卡雷至成年时甚至未知自己生母的姓名,18岁到瑞士波恩大学攻读德语,之后进入牛津大学,后又任教于伊顿公学。1959年,勒卡雷开始进入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工作,曾经到波恩大使馆任职二等秘书,也曾担任汉堡领事,之后被MI6吸收。勒卡雷在MI6的工作是吸收来自匈牙利和捷克斯洛伐克的避难者,据说勒卡雷还负责经营过英国在奥地利的情报站。终结勒卡雷间谍生涯的是大名鼎鼎的金•菲尔比,他向KGB出卖了很多英国间谍,勒卡雷也是其中一位。格雷厄姆•格林有句话,童年是小说家的存款。《完美的间谍》沿着勒卡雷的人生历程一路写来,从中我们可以窥出勒卡雷写作风格与气质的一些源头。勒卡雷在父亲的熏陶下,从小就领教了各种诡计高招,对于幸福、诺言、理想、主义乃至一切看上去很美很热闹的东西,勒卡雷都学会了保持警惕,冷眼旁观,做一名“局外人”,勒卡雷作品中主人公大都具有这样的气质。而学院生活使勒卡雷看穿了上流社会的虚伪荒谬。英国情报机构不仅仅让勒卡雷体验到了错综复杂的间谍生涯,更让他看到了官方机器冷酷残忍,矛盾而分裂的内幕。《完美的间谍》讲述了双面间谍皮姆的一生历程,他的父亲瑞克是一位骗术高手,像幽灵一样出没在皮姆的生活中,每一次他的出现都会扭转皮姆的生命轨迹,最终将他推上不归路。而另一方面,皮姆也从文件记录,支票,信件以及法律文件等各种线索中编织自己的父亲,在无尽的伪装和探寻中,皮姆最终成了“完美的间谍”。《完美的间谍》和勒卡雷其他作品一样,不仅仅是他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改编出的故事,更是他和自己对话,治愈自己情感创伤的手段。在著名的追寻卡拉三部曲中,他可以塑造出比尔•海顿(原型为金•菲尔比),向其追问:“为什么要背叛我?为什么没有人爱我?”,然而借斯迈利的胜利告诉自己,即使人生之路曲折而黑暗,只要坚定地走下去就会有希望。但《完美的间谍》中他不能这样做,因为他面对的是自己的父亲,在勒卡雷看来,一个人永远无法摆脱他的父亲。间谍以欺骗为业,将身边的一切都当作陷阱和圈套,“完美的间谍”应该背叛一切,将欺骗进行到底。书中有一段话颇能表明勒卡雷的心曲:“皮姆决定,无论相信与否,都要否定自己所见的一切。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太过稚嫩,太过缺少权威,他找不到严格的评断可以反抗。那些粗俗、追求享乐的人们,如此坦率,如此喧闹,对他内向的心灵来说,实在太过无拘无束了。他们热衷于自己的成功,太过明显也太过于善变,太缺乏地域、血缘与阶级的观念。他们不明白在皮姆生命中始终伴随着压抑自制犹如背景音乐的静默。”勒卡雷在前言中写道:“我父亲总是说,如果没有他,我就什么也不是。很可能,在我宁可不去想的某些方面,他是对的。”就如同斯迈利害怕成为冷酷的卡拉一样,皮姆(勒卡雷)也害怕成为自己的父亲瑞克(理查•康威尔),勒卡雷无法像以前那样,塑造一个英雄去战胜记忆中的黑暗,他采取的是用小说的技艺去给这段不堪回首的黑暗经历“除魅”,探究自己的人生足迹,探究自己父亲对自己的烙印,最终从父亲的阴影中走出来。而勒卡雷抒写自己年轻生涯的笔触轻快明朗,一扫自己以往凝重沉郁的风格,写英国乡村小镇的童年时光,维也纳的引伴交游,牛津的学院生活,无不引人入胜,清新流畅。尽管这本书也许不是勒卡雷作品中最好看的一本,但其对勒卡雷的意义却很重大:这是我一生不敢触碰的黑暗与恐惧,现在我把它们写出来公诸于世。正如罗兰巴特所说:“如果故事里没有一个“父亲”,讲故事就没有意义了。所有的小说都有一个源头——俄狄浦斯。小说家的目的永远是追溯自己的本源,讲述自己与命运的搏斗,以及那些温柔和憎恨的记忆。”

精彩短评 (总计44条)

  •     英国人冷峻节制的色调,很好看
  •     和陆德伦不是一个风的,细腻而真实
  •     飞机上读的。小说不错,翻译其实可以更好一点的。
  •     作者最珍爱的一本书,读者读起来未必爽,因为有自传的性质,情绪比其他小说深(因此翻译文笔有时偏软,台湾人的习惯);叙事也更散,视角不断跳转,各种形式的自白。但总体上仍是典型的勒卡雷风格,甚至是其风格的来源,写的不是间谍,而是欺骗,父子之间、敌我之间,最后都是沦陷于那些虚妄的胜利、无谓的威胁。
  •     看着皮姆一步步走向自己的结局,悲伤.
  •     看不下去呀。。。。。
  •     什么叫心如刀绞泪如尿崩
  •     皮姆自由了,皮姆自杀了。
  •     也许比大多数人更能理解瑞克之于皮姆的存在···
  •     为什么勒卡雷总是让人这么伤心呢?
  •     大段大段的抒情
  •     真喜欢这本,真喜欢,那么多无关紧要的情节与絮叨,但又非比寻常地真实
  •     想了想,真实感是来自于小说中对于人物、生活中那些瑕疵、残缺、不完美的部分的刻画。哀伤感是来自于悲惨的结局,及对于间谍行业存在意义、本质的质疑。故事的主题则是对于背叛、忠诚、欺骗、拆穿的探讨吧。
  •     自传?
  •     勒卡雷在这篇小说里的语言是如此的活,让人脱了鞋也追不上。但我实在太喜欢这个故事,以及一贯神乎其神的留白与铺垫手笔。他用走上悬崖的雍容步调使跌落深渊时的巨响失声。
  •     世間的父母子女之間大概都是矛盾對立又相互依賴的。但看你如何愉悅的角力。
  •     非典型间谍小说,实则是写父亲与儿子之间的纠葛。是时代与阵营造成了情报工作者的痛苦与悲剧,这一直是勒卡雷作品的主题。但还是觉得这本书情节太冗长,枝节太多,我难以读出其中深层次的东西。读到后头甚至感到无聊。
  •     我辜负了勒卡雷先生的心。。
  •     翻译还行
  •     勒卡雷的人生啊,不写也是浪费。
  •     这个封面也挺有意思
  •     想越级但是。。。
  •     对秘密情报员不要谈性,女人一大堆是为掩饰同志身份,等等。勒老师结了两次婚究竟要遮掩什么(。#对此长忆宋瑛堂#
  •     其实能到4.5星,总算艰难啃完这本,不得不说虽然老爷子的文笔我没那么容易投入进去,但通篇的悲伤却仍然感染到了我。好感度很高,甚至超过了《柏林谍影》成为我最喜欢的老爷子的作品。基本上是一本从头虐到尾的书,很多细节回头看看都会有种不忍再读的感觉,从过去到现在的交织与映射,人物之间针锋相对之下的人情冷暖,那种真实感却往往是最残酷的。封面设计超喜欢,几乎完美地诠释了书中的气氛。译笔也不错,是很有味道又与全书气氛相呼应的一种文笔。总之,虽然艰难,但我还是力推这本书,看一看会有不少收获的。
  •     读得很辛苦,但读完后,有不少回味
  •     一半献给童年一半献给间谍,到底留下什么给自己?
  •     喜欢作者的文字,通篇都在控制,情感,语言,情节的控制。有时让读者摸不着头脑,但悲哀显得愈加悲哀。
  •     回忆的风格 有点意识流 有点伤感 还有翻译也很赞
  •     好累……
  •     看多了以后,这本未免略显沉闷了……
  •     背叛如同爱情,如同对我们自己未曾体验过的生活的礼赞......爱是你仍可背叛的一切。有爱,才有背叛的发生。
  •     爱你,才背叛你。
  •     约翰勒卡雷的父亲是个骗子大师!勒卡雷对他父亲的情感,可谓爱恨情仇。那个犹太女孩,他父亲的情人,教会了爱和其他人世间美好的东西,是他的初恋!
  •     严肃间谍小说
  •     读勒卡雷的书永远要熬过开始的一百页
  •     看了两章,不对味
  •     难懂的不得了,笔法太晦涩了,挺阴暗的一部书,不要当成间谍小说来多,更象少年维特
  •     竭力想摆脱父亲影子的马格纳斯•皮姆从未意识到自己和瑞克•皮姆走的是同一条路。老皮姆行骗一生,被骗的人还对他感恩戴德;小皮姆做了一辈子双重间谍,两个国家两个“公司”都把他当成不可多得的人才,被出卖的当口还想着给他升职。马格纳斯•皮姆过着正常人的生活,有父亲有上司有妻子有朋友,但他终其一生真正爱过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捷克方面负责接头的艾塞尔,另一个是自己的儿子汤姆•皮姆。书里书外,作者即是马格纳斯本人,时而第一人称时而第三人称,写下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留给汤姆的财富,自杀前最后一件事是在写给汤姆的信上补充一句话:你知道,汤姆,我是桥梁,你必须从我身上跨过,才能离开瑞克,迎向生命。是瑞克塑造了马格纳斯的表演型人格,命中注定他会走上间谍这条路。可谓“完美的间谍,不完美的人生”。
  •     为政治自尽是得体的。为内心创伤匮乏自尽,置我13亿人民于何地呢?麻木粗糙是天赋予弱者的安乐礼物呀。
  •     其实没有静下心来好好读,先打四分搁这儿。更想看他的《不朽的园丁》
  •     如果勒爷爷能稍微克制一点 不要那么铺张谜语型抒情叙事来表达对家父的着迷…… 后半本就明显精彩。现在刚读完还是更喜欢荣誉学生。皮姆和艾塞克,我们用两个国家来做两人浪漫的注脚,直到谎言与欺骗渗入骨髓,连你也不能再爱下去。血统和阶级,英国人依旧爱着东欧共党。BE还是GE我也说不清,可是他还能怎么办。皮姆以为瞒天过海的那些往事骗术其实大家都看穿了,可是大家都那么喜欢他,就像那么多人都喜欢瑞克,谁又会忍心去揭穿,真可爱啊。
  •     a bit too long
  •     最后还是读完了。因为是看完之后很不舒服的书所以……勒老湿对不起。上次看这么不舒服的书还是美国众神(。。。)当然,作为一本小说是很好很好的,但我不喜欢。
  •     父子两代,一个骗子,一个间谍,的艰辛卖笑史。不喜,三分之一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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