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火人间》章节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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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世纪文景 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08
ISBN:9787208077713
作者:颜元叔
页数:259页

《烟火人间》的笔记-第1页 - 英诗误我


假使你先爱上文学,再凭文学找爱人,可能找不上什么爱人,因为文学跟人,实在是两码事;不仅是两码事,而且误事。
我自己便是先爱上英诗,再循英诗的指示去爱人,结果一个都没有爱上。我是三十岁才结婚的;三十之前,爱情生活一片空白,就像取经的唐三藏,从来不沾腥——非不愿也,实不成也。
追求异性,我的本能与技巧,应该和一般人差不多,而结果我的成绩还低于一般人,乃而迹近零蛋,皆是由于英诗误我之故。
大家都知道,诗歌之中,谈爱情的篇章不少,你口袋中朝夕放一册英诗,久而久之,你便视它为“恋爱指南”,追起异性来,便以轻重五音步的节奏迈开步伐,就如追求萤火虫,东扑西扑,到头来一脚踏入阴沟——而萤火虫升成了天边的星星一颗。
话说自从有记忆,我就对女性有兴趣;可是正式追求女孩子,还是从大学开始——高中的老师训诫过:“要追女朋友,到大学时再说。”
到了大学,既然念外文,便迫不及待地买了一本袖珍精装的英诗,放在口袋里,坐到椰子树根下,抽出来。躺下去,便摊开在蓝天白云之上,眼睛由下上翘仰读起来。
十八、九岁的人,当然最喜欢雪莱:“我跌到在人生的荆棘上,我流血了!”
“不知怎的我飘至你的夜窗前,甜美的。”
“啊,把我从草地上搀起来吧,因为我要死了,要晕了,要垮了!”
如此这般,你便要做梦,梦见一个纤巧的芸娘之流,陪你一起吟哦,那岂不是人间天堂!
结果你就在班上女生之间物色,就像在空谷寻找幽兰一般。你想找一位像渥之华茨笔下的“露茜”:“她居住在人迹罕至的地方,在鸽溪的流泉旁;她是一位没有人赞美的少女。没有人去爱她。一支紫罗兰,长在苔生的石旁,凡眼难窥全貌;亮丽如星,当只有孤零一颗在天庭......"
于是,你好不容易发现了以为像哑巴一般的女生,总是一个人远远坐在角落里,总是穿了一件蓝衣衫,总是低着头写她是笔记;
你回头望她,永远只能看到小巧的鼻尖;还有用橡皮筋扎着的头发,——多别致幽雅脱俗的橡皮筋呀!
这真是一朵空谷幽兰,这种女生,只有口袋里放着英诗的人,才会欣赏!于是你先是费工夫打听她,然后选买了一叠信纸——浅蓝色,配合她的衬衫之蓝——于是一遍又一遍,诉说着你对文学的抱负,对英诗的欣赏,对雪莱的热爱,对渥之华茨的陶醉,甚至抄几行英诗,放在中文之间,希冀她欣赏你的别致、超越与清狂。
你一封信去了,没有回复,两封信去了,没有复信。三封信去了,还是没有回信,十封信之后——那册袖珍诗集里的佳句差不多抄光了——你胆敢回头向墙角一望,仍然只看到那平垂的额头上突出的小巧的鼻尖。
终于,三年级还没有念完,她便嫁人了,嫁给了局长的儿子,婚后便移居到美国开餐馆去了。
念英美文学硕士的时候,英诗把我误得更惨。我选读“十七世纪英国文学”,那位美国教授年过六十,却最喜欢约翰•端恩的诗,朗诵起来,痰在喉头上发抖,漏风的声带嘶嘶作斑马鸣。根据欧立德等人的说法,约翰•端恩的诗表现了情操统一的局面;他能一面抒情,一面说理,一面求你爱他,一面还要说明你为什么非爱他不可;也就是说,他用一个辩论的过程来表情达意。那位美国教授,为这个求爱的方式,热衷得了不得。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我既然受业与他,怎能不吸收他的见地,以解我之大惑!何况约翰•端恩在十七世纪是大情人,不知多少名媛闺秀为他的诗所风靡,照他的处方去谈恋爱,大概是不会错到哪里。
相传端恩向一位女士求爱,女士不允,他便写了一首千古名诗题曰“虱子”,劝她爱他。他说,你看,这里有一只虱子,它咬了你也咬了我,它肚子里有你的血也有我的血,那便是说,你我的血,已在它的肚内做了婚配;既然木已成舟,你又何苦死爱面子而总是拒绝。此外,你既然慷慨地让虱子为你“放血”,你怎能厚彼薄此,我难道还比不上一只虱!尤有甚者,虱子已然替你“放血”,你的损失是如何轻微,所以让我亦如虱子,相信你不会因此而不悦。端恩此番是否成功,文学史上没有记载;不过,以这首诗的才思敏捷,相信那女士必定倾倒,被端恩的三寸不烂之舌摆平了。
读了这些鬼诗,你就信以为真。正好那时我对一位女士颇有点儿倾慕。那位女士虽然是学化学,好像也有颗慧心;我自己虽然没有才气,却与千古才子朝夕为伍,像端恩这种别致的心灵,我也分享了一二;我想,就算“我”不值得爱,至少可以因端恩而爱我呀。我乃发动攻击,一起战略战术,均以端恩的辩证法为最高指导原则,便是采取情操统一之说,一边抒情一边说理,一边表意,一边辩论,于是,每次碰见对方,无论抓住什么课题,立刻辩论;从大前提到小前提,从小前提到结论;从“既然”到“因为”,从“因为”到“所以”,从“所以”到“于是”;每次都是条理分明,思路敏捷清晰。我自己都惊讶我原来有这么个好头脑,那女士更应激奋了。
每次应该谈情说爱,都代以辩论,直辩到哑口无言。一位年高德望众的离婚绅士在一旁说,你追女孩子怎么是这个追法!我笑而不语,他这么懂得端恩的情操统一之说呢,他不过是个工程师而已。结果有一天晚上,我约会她,坐定之后,她说今天天气真热,太阳真大,我接上去说,你不要怪太阳太热,有一天它会慢慢变黄,慢慢转凉。你要求它而它也热不起来了。
话说这位女士是位虔诚的教友,她立刻说太阳不会熄灭,因为上帝会照顾它。我抓住弱点,立即嘲讽(嘲讽也是端恩征服异性的战术之一)是不是上帝手执庄子的大瓢,一瓢一瓢,往太阳上加注汽油啊!我为自己的这段机智语激奋得了不得,以为她在感佩之余,会扑地膜拜。孰知她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我只有茫然告退。
后来,我听说,她立即电告那位工程师,说我欺负她,那绅士一传即到,替她揩掉颊上的伤心泪水,同时把肩膀送上去,让她把鼻涕抹在西装上。后来,她便嫁给了他,我只有继续与端恩为伍。
在这之前,我还有一位“女朋友”;那是断断续续,似友非友。待我行将出国,又突然热络了五分钟的一位往还多年的异性。甚至到告别出国前夕的约会,我都没有一握她的玉手。到美国后,与同住的唐君谈起,深感懊悔。
唐君说:握女孩子的手,那还不容易?你买一包口香糖,递一片给她的时候,顺便就将她的手捉住。
我不是没有请她吃过口香糖,却没有想到“顺抓”这一招。
递口香糖的时候,总是我双指捏住这头,将那头递入她的双指间;从口香糖的这头到那头,不过两英寸的距离,去远过南极之于北极,太难超越了。
我先出国了,不免鱼雁往返;次年,她的留学考试没有通过,于是来信了,说她今年出不来,而反问我是否愿意为她回国去,我本来可以骗她说,我当然可以为她回去,她一定会回信说,那你就不必回来了,这不过是考验你罢了。可是,我当时正好念过拉夫勒斯的“给卢卡丝达,走向战场”。
里面有两句诗:“亲爱的人,我如何能爱你如许,设使我不该更爱我的荣誉。”他乃离开情人,走向沙场,求功名去了。
当时,我也正在攻读学位,硕士即将到手,而后还要攻读博士学位,这就是我的“荣誉”,我的功名,我如何能半途而费?于是,我便特别工整地写了一封信,用打印机把上面的诗打下来,附上中文翻译,寄回去,以为这是多么别具风情,又多么男子汉的一场表演!孰知从此石沉大海,音讯渺无。这又是英诗误我。
终于,我也像石本塞一样,在长期单身之后,结了婚,迎婚曲罢,那唐吉珂德终于步入那长期渴求的洞房,浪荡的灵魂终得憩息。回首二十到三十间的青春,不能不说是一片惨白。这个失落全得责怪英诗,因为他说提供的战略战术,只是令我每战皆北。可见现实与梦幻,人生与文学,的确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曾经是十七世纪或十九世纪,一位少女会为了一段机智的情诉,辩论式的表白,倾心相慕;曾经是一份别致,一份才情,也会激起一阵异性的共鸣。
如今,那独自坐墙角的女孩,看来如一具还魂的缪司,实则不过在沉思自己的生计而已。

《烟火人间》的笔记-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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