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中国“人”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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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10-15
ISBN:9787301158418
作者:[美] D.J.孟旦
页数:252页

章节摘录

  对世袭特权的否定有两个根源:西周(公元前1111-前771)的宗教观念以及春秋和战国时期变动的社会情况。这种宗教观念是,上天无偏私的容纳各种行为,对于任何人或部族都没有偏爱,行为具有德行的任何人都会被上天所知觉,并被提升到统治地位。周王室很好地利用了这一观念,以此来使他们征服商朝的要求合法化,但是这一权宜之计的运用并没有损害这一思想在早期中国的持久力量。由于天被看做是公正无私的,由于美德是占据最高位置的标准,由此可以引申说一切职位都应当如此。  对于世袭制特权的普遍否认背后的社会背景错综复杂。大体上涉及两个因素:曾经在中国占据主导地位的紧密的氏族制度的日趋衰落,以及出现了向低等级的人们开放的新的职位。很明显,在这两个因素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内在联系,但是为了分析的需要可以把二者区分开来。  商代(公元前1751-前1111)实行着相当严格的族外婚姻制度。据信,违反了“同姓不婚”⑥这条禁忌的人就会遭受疾病的侵袭。“同姓”这一表达方式可能包括“同一血统”⑦的意思。在商代,王室一般实行族外婚,尽管存在着一些例外。

前言

  本书分析了古典中国哲学中出现的两种人类本性的观念。除此之外,本书重点在于考察一个在中国思想史上经历了漫长发展历程的思想的萌芽。这一思想,即人类自然平等的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在不断发展中。  先前的古典中国哲学的评论者在这一点上误入歧途:儒家主张,等级制的社会的合理性是由自然本身的等级制特点证明的,人类具有不平等的德性。将这一主张同中国思想中的主流学派联系起来是正确的;然而,“平等”与“不平等”的概念的复杂性恰恰迷惑了许多学者,掩盖了早期中国“人”的观念的本质特征。“平等”,当其运用于人类的时候,具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广泛的意义。其一,它暗示了一切人,具有类似的价值(“价值”的意义各不相同),应该以同样的方式来对待:他们应该接受平等的政治或经济权益,以及在法律面前受到公正对待等等。在这一意义上,中国主流的关于人类平等的立场是,相信人(作为成人)具有不平等的德性,因此不平等的对待是合理的。其二,这一意义基本上是描述性的,指的是所有人出生时共有的普遍性质。本研究主要集中于第二种意义上的平等与中国早期“人”的观念之间的关系。

内容概要

孟旦 美国密歇根大学哲学及中文荣休教授,并为该校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曾于2003年在香港中文大学主讲新亚书院钱宾四先生学术文化讲座。孟旦教授的主要著作包括:《早期中国人的观念》、《当代中国人的观念》、《人性的图像:宋代的人物画》等。

书籍目录

总序
言前
第一章 人性与自然平等
第二章 天道与人心
第三章 儒家“人”的观念
第四章 通往特权之路
第五章 道家“人”的观念
第六章 通往明镜之路
第七章 道路的尽头
第八章 古典的遗产
附录
参考文献
索引

作者简介

《早期中国“人”的观念》内容简介:像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数千年等级制度历史的文明,对于人的观念会包含“平等”的成分吗?作者聚焦于先秦时代中国思想家对“人性”的看法。作者区分出成年人和孩童两个阶段。作为成年人,在评价意义上人与人由于德性有高低,所以不可能获得平等的对待;但在人之初,所有人都具有人类普遍的特质,从描述意义上所有人都是平等的,都有同样成为圣贤的潜质。不论道家和儒家都分享这一共同前提。
由于这一观念,直接产生了中国主流思想对于教育和楷模的高度重视。因为人天生是平等的,所以通过教育和树立楷模,所有人都有可能成就理想人格。这一观念在先秦之后成为中国人建构社会和社会控制的重要内因。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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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楷模在中国,仿效模范的理论和实践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承认“尊重”是合理的激励手段,被效仿的个人赢得其他人的尊重。既然尊重是一种激励手段,那么把尊重的反面,即羞辱作为一种普遍的惩罚形式也就不足为奇。 当代的楷模理论与以往不同,现在更加强调同模范竞争,鼓励学习者超越模范,而在儒家时代的中国这被看做是狂妄自大。 仿效模范并不是中国独有的,但是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像中国一样,把它作为一种社会管理的手段应用到如此程度:中国不是把注意力集中在全国性的模范上,而是坚持广泛的地方性的选拔过程,模范选拔实现了正规化、制度化,更为重要的是,对于这一制度的有效性有着普遍和牢不可破的信念。 教育道德教育或者政治教育应该专注于改变人们对于既有规范的态度。换句话说,应该使控制内化。由此而来的推论是,当人们具有正确的态度或者思想时,他们必然会按照正确的方式行动。“正心”之后的实际行为必然恒定不变的遵循规范,他们的每一个行为都成为“正心”存在的证明。这种规范性(社会德行的存在)在其自身促进实现最终目标:一个稳定、强大、繁荣的社会。早期儒家著作,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始终不懈的促使人们养成正义性高于其他一切因素的态度:“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大学》描述了从正确的思想(“诚意”、“正心”)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路径。 这种理论最极端的形式表现在王阳明(1472-1529)的哲学里。在他关于“知行合一”的讨论中,王阳明强调,“真知”(良知)导向具体的结果。一个人具有“知识”或正确思想的唯一表现使他在行动上总是遵循规范,没有不在行动中表现自己的知识。新儒家思想家们经常描写“诚心”所能创造的一些奇迹:在对待人、物、事的时候,没有一件事情是诚的感化力量所不能影响的。培养“诚”的品格,就会给事物带来良好的秩序。通过“诚”来待人,没有不被感动和影响的。清代(1644-1911)许多哲学家谴责王阳明学说过于强调道德直觉,一些甚至把明王朝的覆灭归因于其思想的负面影响(典型的把政治事件追溯到思想对人的影响)。然而他们保留了他的看法,认为与行动割裂的知识是无用的,而以这个原则为基础反对哲学中的“纯思辨”。 在中国的古典教育理论中有一条最终的强有力的设想,认为人们能自然被道德楷模所吸引。在类似《孟子》这样的早期儒家的著作中,我们得知一个弱小然而有德行的君主对于一个军事上强大的邻国无须畏惧……古典道家思想中常常出现这样的形式:弱小是强大的种子……有德行的弱者包含着强大的种子这种思想,与正确的思想和态度决定行动的成功的设想一起,产生了“人的因素第一”的理论,这一理论藐视一定情况下的客观困难。“强寓于弱”主要指的是军事领域,在经济领域虽然也弱小,然而具有正确思想和态度的人比物质条件更重要……(“人的因素第一”这一术语是在1960-1961年间正式提出来的。后来,这一术语经常被用来指非军事领域,例如,人有能力利用极少的技术手段征服自然。) (以上摘自《早期中国“人”的观念》第八章“古典的遗产”,作者孟旦) “人的因素第一”和时下说的“以人为本”,听起来很像,使用上也经常混淆,但意思很不同。从“知行合一”的角度观察,可以看出当下人们在认知上普遍信奉前者,即在行动上强调人人都有评价之心,只要思想正确、态度端正,做事就会成功,弱者也会变强;而不强调人人都具有同等的“价值”,或应受到同等的对待。

精彩短评 (总计9条)

  •     终于读完了,读这种书,真是又累又有收获啊
  •     从一个角度出发,即“人”的观念及其流变,考察中国思想观念的变化。好书。
  •     多了解一些海外汉学是值得的
  •     作者对于平等主义的哲学理论缺乏深入的了解,因此在分析先秦儒道人的理念的时候缺乏犀利的分析工具。但本书对于儒道人的理念的梳理,可以为日后更精彩的研究奠定基础,还是有用的书
  •     大国学基金会于2010年6月22日捐赠
  •     和古希腊哲学对比之处值得一看,然而就儒道两家的思想不如国内学者讲的透彻。也可能有翻译的问题。
  •     仿效模范并不是中国独有的,但是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像中国一样,把它作为一种社会管理的手段应用到如此程度。
  •     评价之心一说比较有启发
  •     孟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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