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骨拼图》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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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1
ISBN:9787802255654
作者:[美] 杰夫里·迪弗
页数:504页

第一次接觸迪弗的書

這本書....我花了兩天的時間看完了..這期間...我完全放不下這本書..連吃飯都在看....還被老爸罵了...迪弗的書,給我一種很實際的感覺..可能是他的專業用語很多的關系吧...感覺上,能學到很多東西..而且情節上也不會有很多空白...所以,想一口氣讀下去的感覺很深..

过程有些恶心

终于看到这个著名的小说,我还是用听的,李野默这个著名的播音员,真是非常感谢他,他播的小说可以说已经是第二次创作了,给小说赋予了生动的生命,不过这部小说我看来不如《达芬奇的密码》至少那里的案件不那么恶心,让我不时想起大概20年前的《沉默羔羊》,为什么美国的侦探小说主人公更多的是心理分裂者,都是精神病。同中国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是有多大的差别,东方和西方的小说整体的思维定式都不相同,我是比较喜欢西方一些小说的,比较快意,有节奏感,但是这篇实在有些恶心,这种作案力求残忍、恐怖,我看作者也有点变态,反正不是很喜欢这篇文章,由于是听的,勉强听下去,看看结果,文章的侦探手段和分析过程还是不错的,就是作案人写的太变态了,让人恶心。

杰作

可能是深受少年时阅读习惯的影响,我一直喜欢干干净净的小说,即使要抒情,也不喜欢几乎每句话都强调一种情景(那种末日小说最喜欢三句话离不开个黑和死)。人骨拼图不是我看的第一本迪佛小说,也不是最让我喜欢的一本。但是读了他所有国内现有的译本后,最明显的一个感觉就是,他很稳定,所有作品始终保持在很高的基准上,没有一处马虎松懈的痕迹。所以我推荐这本书。每个人都能在书中找到自己。人骨作为林肯系列的开山之作,创造了对于身体失去控制力的男主角。他的智慧、他的威望、他与让人眩目而又个性独立的美女的爱情,是它感情上最吸引人的地方。他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很短的时间内。场景可以分为四样:一、独处的杀手;二、出击的杀手;三、办公室中的警察;四、现场任务。所以,他大部分的情节都是静态场景中的动态故事,智慧的产生;到了临界点,两方出击,用行动来实践,然后在实践中分出高低,一回合结束,大家再来过。会话虽然打大量,但是条理清晰,绝无无病呻吟的废话。迪佛就在这样的情景中推动情节发展,每隔一断时间让读者心跳一下,到了最后,再来个大暴发。(迪佛喜欢反转剧。)书虽然厚,但是干净利落,画面感极强。里面有英雄,但没有超人;有的弱者变成了英雄(《少女的坟墓》);有的人你以为只是陪衬,却充满了让人尊敬的智慧与个性(《第十二张牌》《空椅子》等)。作为我个人,我喜欢这些人物。林肯系列稍次之。总的说来,都很棒!

还好还好啦

阿米莉亚在迪弗文字下的美貌要远远优于电影中的朱莉。带着对电影稀稀拉拉的印象阅读了这本书,想不到反倒成为深入进去的阻碍,等看完才发现两者内容差别很大。这是我读迪弗的第二本书了,跌宕起伏的大片式情节固然精彩,但结尾凶手揭露总有一些雷同(主人公突然意识到千辛万苦寻找的凶手一直就在自己身边),希望这不是不祥的预兆。

强大的剧情范本!(透的不多……)

再看了许多许多良莠不齐的美国记叙连环杀手的小说后,才看了《人骨拼图》。真的是很强大的书,由此看来,文理肯定不应该分科。详尽的现场斟查描述给全篇带上一种冷酷的色彩。不过,现在看来,《人骨拼图》应该已经成为一个连环杀手的标准了。一般故事是这样的:——详细描述凶手的第一宗犯罪,受害人基本上必死且死相难看,现场留有线索一。——报案,一帮平庸警察忙半天,没戏。——漂亮且兼具头脑警花出现!或者是传奇性的男侦探——美女帅男想办法配到一起组成搭档,解出线索一。——描述凶手继续犯案,受害人还是得死。且仍然故意留下线索——搭档探案,猜出线索二。——……——描述凶手继续犯案,被害人可能没死绝。侦探们凭借智慧找到被害人。且仍然故意留下线索N-1。——描述凶手继续犯案,被害人可能没死绝。侦探们凭借智慧找到被害人。且仍然故意留下线索N。——由于某些小麻烦,要不搭档散了,要不一人被绑了。——两个人分别想出了线索N,克服万难阻止犯罪成功。——凶手停止联环犯案,可能老巢被端。——搭档恩恩爱爱。——无意中发现凶手是身边的人(这个设计似乎一直保留。)——搭档中一人陷入危险。——关键时刻,要不男的肉搏搞定,要不女的神枪手爆头,基本就是这几种设定了。——不一定结婚,但两个人经过这次时间更加恩恩爱爱,甜甜蜜蜜。《人骨拼图》是不是开了这个的先例呢?看书比较少,有问题请多多指教……

不然大师

他是个大师!说到他,哈兰科本都要点头,称师傅的!他的作品不是这个排成电影的《人骨拼图》,《棺材舞者》看好!他也能呀!11岁就写了第一本,本人就看过两本,所以不干多说,他是个神话,从人骨来说,他的想象里丰富的超出了常人,在这个故事里的女检警察的聪明,在加上我床不起的哪个,我忘他是干嘛的了!大概是小说家类的。。。从血型角度来看,尽赤于《电锯惊魂》。。。也给后来的小说留下了很都想象,很多模仿,值得看,因为他写书时,还没有抄作。。。他的书都是真正吸引者读者,和书迷!!!!!!我建议你还是看电影吧!因为他很能写,30万字以上呢???佩服!!!!一般写20万就很好了!

结构、叙事都挺不错的

虽然故事有些血淋淋,但还是能吸引你看下去。有几个特点:1,多视角叙事。(也算新颖,尤其是90年代的书;也会不太闷。)2,“工作”术语很多。3,连环杀人案,动机?(吸引你看下去)4,插入一个“侦探”想要自杀的戏也挺好。5,还有加入一个“联邦调查局”作为对比,那个“指纹”。6,临结尾,还布了一个疑阵——警察同伴。(不过,电影比小说改编的好的一个地方,就是把杀手改编为原“警察”,这样可信度就更高了,毕竟这么血淋淋的周密的连环杀人需要很强的专业知识。)

最漫长的三天...

说实话,这本书看到一半多的时候,我都是抱定了要给个差评的打算的。冗长的证物鉴定专业知识的堆砌,血腥凶残的犯罪手法,人格扭曲的变态杀人狂。那时的我认为这本书仅此而已... 结尾还能有什么震撼呢?肯定没有,肯定失望,可恶的504页38块钱! ...然而,我错了,我承认自己真的错了,原来最精彩的地方真的在后面,甚至最精彩的都不只是故事的结局... 我个人觉得,一个吸引人的故事除了人物刻画的完美以外,最重要的就是故事的曲折与衔接,在杰弗里.迪弗这里我得到了。要不是之前的印象太过不好,我都有给5星的冲动!先说说人物的刻画吧。其实在我脑海中林肯.莱姆的形象绝对不是丹泽尔.华盛顿,我理解的林肯应该更文质彬彬、更有书生气,华盛顿太man了一些。同时,不是种族歧视,我脑海中的林肯一直是个白人... 与厚嘴唇的朱莉相比萨克斯应该更漂亮一点吧... 总之,好莱坞《人骨拼图》的选角在我看来完全对不上点儿。不过演技还是没得说的,奥斯卡影帝影后级的人物,演什么是什么应该是他们的拿手好戏了。说了这么半天,好像都在说书和电影的人物比较... 也没办法,其实看迪弗的书感觉最大的不同就是画面感太强烈了!感觉自己就在现场,完全的身临其境。这样的小说拍成电影似乎都不用编剧了,...导演也可以省了,摄像照着书直接开拍~剧情方面还是不说太多,就是一句话,坚持看下去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只不过,篇幅真的过于冗长,有些地方的描写也刻画得过细了。试想,这样紧张激烈的剧情是需要一口气看完才能真切体会到快感的,然而由于篇幅太长,似乎一口气看完这500页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最神奇的是,这仅仅是在短短的三天里发生的,我却断断续续地看了三个星期了吧... 好在结局一口气搞定,还是很畅快淋漓的~ 建议大家四、五部分一定要一气呵成!(另外,建议没有读过莱姆系列的豆油们最好按出版顺序看,涉及到莱姆和萨克斯的爱情戏份还是有主线可寻的~)不多说啦~ 我要去追林肯.莱姆第二部《棺材舞者》啦~ ^_^

难得的侦探推理小说

曾经读过很多的侦探小说,不同的作者不同的国籍,但几乎没几部作品是能足够吸引我的。这部小说及整个莱姆系列真的是个特例。刚开始看都厚厚的书真的没什么太大兴趣读下去。但一旦翻开第一页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坐在轮椅上的警探,有关节炎的现场鉴定人员,细心的看护等等,每个人的描写都很到位。使得就算没记住名字,只要一表明在做的事,马上就能知道说的是什么人。现在正在读莱姆系列的最后两本,希望同样精彩。

需要开着百度阅读的一本好书

读过各种各样欧美、日本的推理小说,以前一直觉得阅读体验最刺激的推理小说场景就应该是类似“暴风雪山庄+连续杀人事件”的模式,而现代城市背景+高科技破案则是推理小说的噩梦。直到读到这本书后,让我的理念有了巨大改变:论背景,20世纪90年代的纽约曼哈顿简直现代得不能再现代了;论手法,一房间的精密仪器,有需要还可以动用全美最先进的实验室和资料库,简直高科技得不能再高科技了;而且论人物,根本没有什么推理大咖,一个瘫痪的刑事鉴定专家对于小说来说是无趣得不能再无趣了,但人家照样可以写出好莱坞大片的节奏感,可以编出几度逆转的剧情,可以让我开着百度一边阅读一边不断搜索各种专业名词这些已经够了难得的是,后续又读了其他几本莱姆系列的作品,发现作者始终保持着高水准,这点是难能可贵的

读书清单04。《人骨拼图》

很久之前先看了电影,感觉那种扑面而至的恐怖感和紧紧相扣的推理逻辑,深感刺激,加上丹泽尔·华盛顿帅气的演技和安吉丽娜美丽的演绎,确实是一部难得的好电影。今天,看完原著,才发现,电影与原著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总的来说,书中有一个更宏大完整的世界。而且,书中也没有电影中那么惨烈。很多被害人还是被挽救了,虽然经历很恐怖,但还是能够走出恐怖的深渊,继续前行。从七岁开始开始看电视,我就喜欢上侦探类电视,说不出为什么,就是觉得那种一步一步叼你胃口,让你心情跟着剧情走,并逐步加入自己思考的过程,似乎很有意思。感觉自己也是侦探,一步步抽丝可恶。但其实很多事情,都有一个燃点,一个临界点。就像《人骨拼图》里面,这个喜欢旧东西,残忍至极,对犯罪现场极度熟悉的犯罪人,曾经也是一个普通的人,当这个普通的人亲眼目睹自己最爱的家人在自己面前被射杀,瘫痪在满身鲜血的妻子面前却不知道应该先救哪个的痛苦医生。这种身临其境的惨痛经历,将这名医生身体里面的邪恶因子无限激活,但他终究是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立过绝不伤害生命的誓言,所以他必须找到一个心灵上的导师,也就是跟他有着相似经历的人,接他的力量,大开杀戒,将手术刀指向无辜的人。其实,我们心中的善良因子和邪恶因子如同每个人身体里面的癌细胞,什么时候被激活,都需要一个引爆点。而一个人的亲身经历,亲眼所见,往往就成为一个定时炸弹。有的人,可以战胜邪恶因子,选择原谅和往事随风有的人,无法跨越那痛苦的深渊,复仇的因子茁壮成长,从被害人转化成犯罪人。我们无法定义别人心灵的力量,毕竟我们不是别人,不具有别人的经历和心理,而我们能做的,恐怕就是尽量让自己的善良的因子繁殖强大,足以让我们抵挡邪恶的风风雨雨。作为一名出色的犯罪现场调查专家,林肯·莱姆无疑的天才级别的。而我发现,每个天才都是从地才成长起来的,那些让人佩服到五体投地的推理,都是基于一直以来的努力的。自己的世界,无限精彩。用自己的力量构筑的世界,才会无坚不摧。没有人成就了你,除了你自己。

这部书让我认识了莱姆也发现了迪弗

这部书让我认识了莱姆也发现了迪弗。被身体的痛楚折磨的只想寻死的刑侦专家在破案的同时找回了生存的意义,使得林肯莱姆有了发展续集的可能。 不得不佩服于作者细致入微的案情刻画,恍如置身现场的体验,跌宕起伏的剧情发展,即使大量铺陈了现场调查术语,但从轮椅上的莱姆口中讲出来时,只加强了他的专业和强势,却毫无枯燥乏味之感。虽然洋洋四五百页,但只会让读者迅速的陷入品味细节的快意,而绝对无法释卷。很奇怪的一点是,小说(或者影视)中的破案天才们似乎都是些强迫症啊、自闭症自恋症患者啊、瘸子啊、瞎子聋子什么的,要不然就是小学生啊老头老太什么的,没一个身体健康心智健全的,却是那些让警方束手无策的重案要案的关键破案者。世界和平难道掌握在他们手中吗?科班出身的警察叔叔们真是情何以堪呐……

人骨拼图

内容我就不多说了,书名已经足够吊起读者的胃口,如果你和我一样都喜欢悬疑小说的话。从这个故事中看到了四个故事:爱情、惊险、侦探,同时还是一个关于复活和新生的故事。他出身贫赛,父母都没有读过多少书,所以他发愤图强,不停地努力读书,最终成为一个犯罪学家,出版了十几本著作,但是在一次意外中,他全身瘫痪,躺在病床上,只有一只手可以动,只有他的大脑还能够做出分析判断。他不定时的抽筋,而且一步步地迈向植物人。他已经联系了医生,准备安乐死,在他的身上,是对自己大脑的极度自信,和对自己身体的极度自卑,我想。和坏人的搏斗中,也许才让他明白,他那引以为傲的大脑并不是那么值得骄傲,他饱览的群书总会有遗漏的,同时我很喜欢这样削弱个人崇拜的想法,当一个人非常出名的时候,许多人都去跟从,结果忘了,他也有可能犯错的时候,所以当这样的人物犯错时,其实是有一点可悲的,因为也许是众人把他推到了一个犯错后影响更大的位置上.....小说的重点显然不是爱情,但是他们的爱情成了一个闪光点,“对不起,我只能用颈部以上外加一跟手指来爱你。”虽然我一直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两个人的感情发展上,后来还是不知不觉被集骨者奇特的采骨哲学所吸引。关于改编而成的电影,我只能打个及格分。我也很喜欢丹泽尔和安吉丽娜,但是书中的精彩电影并没有很好的诠释和演绎。改得很多,多的我不忍心再看。这不是他们的过错,这是电影和小说之间很难逾越的一条沟壑。

《人骨拼图》——细节永无止境

第一次看迪弗的书,虽然这本书很受好评,但一路看下来,觉得过程稍显枯燥了。也有可能是期望值高了一点的原因,所以最后只给了这本书四星半,毕竟和我心目中的五星还有点差距。当然,迪弗的书,也算是我第一次接触到这种类型的推理小说。毕竟是现代的欧美推理,不能指望在作品身上找到多少古典味,实际上也没必要刻意去重温古典味,随潮流而动也是不错的选择。而本书带给我的新奇感受是:细节真的很重要。虽然从推理小说诞生之日起,推理小说对案发前后的各种细节都很重视,但现代科技让细节更进一步。记得小时候读福尔摩斯的时候,就见识到福尔摩斯实用的地质学知识:“……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这话倒也可以直接对应到这本《人骨拼图》上。与福尔摩斯在头脑里建立的泥土数据库不同,林肯·莱姆动用科技的力量建立了庞大的数据库,用于犯罪现场的调查取证。就是说,这本《人骨拼图》,把推理小说的某个领域:物证调查发挥到了极致。真实的案例,往往与我们心目中想像的推理小说相去甚远。没有大雪把路封住,没有洪水把桥冲垮,也没有凶手要发个死亡预言吊大家的胃口,也不会出现密室之类的机关来挑战侦探的智商……总而言之,比如说,如果要追查类似于流窜作案的情况,恐怕真正能够用上的,只有物证调查。人的来去并非无影无踪,总要留下点点滴滴的痕迹,或是气味,或是头发,又或是不经意的指纹。而要把这些细微的痕迹提炼成有用的信息,用来指认罪犯,那就需要现代科技的力量,用庞大的数据库进行对比。当然也可以这么说,那些穿着白大褂的技术鉴证人员夺走了侦探们的荣誉,很多需要用脑力才能解决的问题,现在都可以用“笨办法”来实现。追求极致的技巧正逐渐让路于穷举法,不,其实目的是一样的,都是想用最快最有效的方法达到目的。自然,迪弗的书还是要一本接一本看下去,虽然担心他写作形成模式化,但作为日常消遣,仍然是上佳选择。

个人观点

小说的推理也只能是主角才能推理出来——太多的内容都是非常专业的东西,有种让人失望的感觉,可能是期待太高了吧。个人感觉还是东野圭吾的作品来得好。可能因为对西方地理和环境还不熟悉的原因吧!

林肯•莱姆一夜——《人骨拼图》碎碎念

Brick我始终很无厘头的感觉杰夫里•迪弗先生有一种深深的建筑工人情结,因为他的“林肯•莱姆系列”小说每本都厚比砖头:四五百页,方方正正,带着三分神秘感和七分让初读者绝望的重量沉沉地压在架上。我第一次鼓足勇气翻开《人骨拼图》的时候刚刚参观完明朝的城墙,厚厚的金砖上刻着很多神秘的字符,虽然后来知道那只是监制者的名字,但仍然顽固地开始在脑袋里给每块砖安插上曲折离奇的故事。我带着如此猎奇心情开始解剖迪弗的第一块砖,结果整整一夜没能停下。做梦的时候,头发所剩无几却有着游隼一般眼神的他拿着板砖一直在后面追我。Locard's theory林肯•莱姆不是我认识的第一个所谓“安乐椅神探”,可绝对是我知道的混的最惨的一个。每啃完一部林肯•莱姆作为主角的小说,我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神经质地前后左右扭动脖子,并且试着用最不灵活的左手无名指敲打桌面,似乎这两个地方能够保持灵动状态就是自己仍然活着的最大证据。林肯•莱姆是个信奉洛卡德交换法则的人,这种理论认为在嫌疑人和犯罪现场或其受害人之间,总是存在物理证据的交流,尽管这些证据可能细微到难以觉察。他的残躯里仍安装着犯罪百科全书般的大脑,他指尖一动,便如君临犯罪现场,如巫师般一次次完成不可思议的追踪,只不过凭借的不是骗术,而是现代化的科学装备。有时候那些复杂的名词和知识让书里书外的人一起头疼,但事实上了解是没有必要的,有个人始终躺在那里,永远抢在你和真相的前面洞悉一切。是的,他指尖一动,一切迎刃而解。可他却扶不起倒在面前的杯子。P.D.林肯•莱姆在整本《人骨拼图》里都在琢磨着如何去死,最终败给了阿米莉亚•萨克斯。而这个红头发的女人从骨子里不想受伤害,却始终被往事和自己的指甲折磨得伤痕累累。于是两个人就以一种不是冤家不聚头的和谐方式相遇,并且在血潮汹涌中相知。我确定他们两个相爱了,但接下去的事情只能交给迪弗先生办。他的目的达到了。红头发的萨克斯是大概是除了华生之外第一个能让我清楚记得名字并且极度关心其运势的配角。P.D.这个绰号的双重含义使这个美丽女人带着自己的故事生活在莱姆的故事里。Children“只要你移动,他们就抓不到你。”萨克斯父亲留给她的这句话每次出现在书页上都把故事和我的情绪推向一个高潮。她用狂野飙车时的疯速狂奔来安定躁动的心,用不停掐伤自己的手指甲来保持清醒,用假装的冷静在犯罪现场打拼,直到她即将停下休息的那刻,却来到了莱姆面前。为什么只凭他一张嘴就能天南地北,她一双腿就要跑遍千山万水?答案也许还是上面她老爸的那一句话。她认了。她只是个停不下来脚步的孩子,她需要一个方向,一个理由,去移动起来,去逃避一些无法承受的东西。后来她听到那个强大无比的君王执着的高叫着“我的萨克斯做的对”,听到他低声说出“死亡能治疗孤独”,她忽然明白他也只是个躺在床上需要人照料的孩子而已。Roller Coaster新星出版社午夜文库推出的最初三册林肯•莱姆系列作品的腰封上都印着同一句话:“过山车般的心灵体验。”看过这一本本砖头状的厚书过后,我发现这堪称近年最靠谱的宣传语之一。迪弗的每本书都在刻意追求一种“乘过山车”的效果。一个紧张或者惊悚的开头带来初次登上云霄飞车般的不安与兴奋,然后是漫长的爬坡之旅,有些小小的坡道,四周是全然不同的风景,你忍耐着,揪心地等待着,终于到了最终疯狂的旋转,巨大的落差,不停的转折,一折,再折,三四五折,终于活着回到地面的时候,你长出一口气,感谢天神上帝。迪弗先生这时就躲在他们背后一起享受。当然,情节是个硬东西,这样一折再折有时也会让人感觉疲劳,而且似乎有着折断的危险。但是为了得到那一瞬间的连环爆发所带来的释放,这一点点付出总是值得的。Movie我一直感觉自己是个特幸运的人,因为与大多数人相反,我读毕原著后才迟钝地观看了让《人骨拼图》名动天下的同名电影。电影拍得甚好,张驰有度,与原著贴合的也十分紧密,两大主角更是表现出色,只是我仍然忍不住的不停抗议:“莱姆会动的为什么变成了食指?”“阿米莉亚的姓怎么改了?”“托马斯哪去了?”……当我忽然发现自己纠缠于一堆与原著不同的细节中而无法平心静气地融入剧情的时候,才惊觉自己真的很爱这本书。还有,我没想到萨克斯可以漂亮到茱莉的程度,更没想到……好吧我承认,我更没想到莱姆是个黑人……One night林肯•莱姆的每个夜都挺难熬,他总是在不请自来的痉挛和抽搐中艰难地寻找着把他那个犯罪百科全书般的脑袋从世界上消除的办法。死,对他来说,是多么奢侈又多么难以达成的一个愿望。自从十二年前被强逼着在一本《人骨拼图》的书里出场之后,他的这个小小愿望恐怕永远无法达成了。而作为一个读者,却总能把一种一整夜读完一本书的快感建立在莱姆的痛苦之上。说起来挺残忍,却也让他的存在真正有了价值。也许会有那么一夜,莱姆在最后一页站起来或者死去,我无法想象从《人骨拼图》开始一路追着他指印走来的人们会遭受怎样的煎熬。Jeffery Deaver杰弗里•迪弗写出林肯•莱姆的故事时已经四十七岁,据他第一次尝试写小说已经有三十六年,所以这个家伙比读者们自己还要清楚他们的口味。Silver我很喜欢新星出版社零九新版《人骨拼图》的装帧,银色是骨头的颜色,也是专属于林肯•莱姆的疼痛而高贵的颜色。虽然在一夜不停歇的疯狂阅读和手心冷汗的侵蚀下难免泛白起皱,但这也难道不正是赞扬我们的全民建筑工人迪弗先生制砖手艺的最直接方式吗?

专业性的饱餐

我是怀着对未来几天的放假生活毫无指望并且因为休息眼睛没有在电脑前的情况下,拿起了这本书。全书分两次阅读,一次是买来那天看了第一章,再一次是今天把它读完。读一半的时候很不情愿的被我妈拉起来买菜,走路的时候突然发现这本书和《达芬奇密码》挺像的,不是指类型,而是里面一种专业性的感觉。或许是当太久理工科学生的缘故,专业性这段时间总会影响到我对事物的感受。书里面的一些专有名词,科学仪器名,一些术语解释,历史性叙述文字,在今天读进去的时候使我几乎产生了病态性的投入,情形和《达芬奇密码》的时候感觉非常像,很有外行人看到专业性工作的热闹情绪。这两本应该都是畅销书吧,在我的感觉里。我其实是一个看书喜欢看情节的人,不过这种精确的描写确实很适合花时间跟着情节走一圈。再想到早上看的一点《小时代》,里面的奢侈品描写就没让我看到专业性,当然它的情节还是很能牵引分手没有很长时间的我,不过我买菜是主要心思还是在奢侈品描写的专业性上,也许这种东西不可能系统研究,毕竟有艺术的成分在里面,和那种机械电子或是科学类相关的领域不同。或者《时尚女魔头》的小说能稍微专业一点?不过看电影的时候倒是让我有些不服气,当女主编在煽情时尚杂志的能力有多大的时候,我就在想,那干脆拍一部《电子男巫师》,就可以让人感受机器的魅力了,“AMD Intel hp DELL IBM MP3 MP4 MPEG4 H.264 EPC PSP CASIO LCD RAM LENOVO NOKIA SonyErisson”,列了这么一堆词语发现也挺没专业性的,或许我们还是必须对外行到一定程度的方面才能感受到一种专业性。列了一堆还是对本专业的词语掌握的多一点,类似奢侈品的贵的事物我只知道“LV Dior GUCCI chanel PRADA FION COACH CK ”之类,或许哪天很系统的熟悉了一遍也说不定。话说回来,买菜时走在前面的老奶奶就背着一个gucci包来着,老奶奶消失在视线中后和没注意到的妈妈说起,并说“以后有钱了咱也背gucci买菜,就该这么用”。其实在我信用卡账单的分期广告里也看过这个包,五千多还是七千多来着,全透支差不多也买下来了。。。。。回到人骨拼图,晚上写之前查了一下,还真和《达芬奇密码》一样是一个系列的,巧的。挺适合消磨时间,不过也挺难有比较深入的感受。还是村上春树可以让我一遍又一遍的读。如果对推理类来说,陆小凤系列我还是可以读个几遍的,这本可能很难再看一遍了,如果不是过年的话。

初次体验过山车

这本书是我第一批购买的推理小说中的一本,但是,直到将近一年后才开始看。看完后才知道,自己竟然错过一本经典整整一年!看完这本书后,我心中就像沸腾了的水似的——原来推理小说可以这样写!虽然收集脚印、指纹、烟灰、泥土等工作早在很久以前福尔摩斯就做过了,但是在科学技术远远超过当年的今天,迪弗带给我们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同样是收集脚印、指纹、烟灰、泥土,但林肯要比老福专业多了;另外我很喜欢林肯用列举的方式一点一点完善对凶手的认识这一设定。这让推理充实在整部书中,就好像是把黄金时期那些作品的最后一章——也是最精彩的一章——拿出来扩写一样;萨克斯和林肯的组合也很有特点,助手终于不再向华生或黑斯庭斯少校那样一无是处了,萨克斯再经过几年锻炼,完全可以成为女版的菲利普·马洛。我期待着马洛和福尔摩斯的组合!很难想象一本500页的书竟然能让我看起来一点儿也不觉得累。真的就像是新星在《棺材舞者》的腰封上说的那样——过山车般的心灵体验!迪弗就像是个魔术师,不停地抛给你一个又一个惊喜,而且每一个惊喜都会比上一个更精彩,而读者就像观众一样,只能张着大嘴傻乎乎地被他一次又一次地吓倒、欺骗到!

坐了一回过山车

我是个极度喜欢享受刺激游戏的人。比如过山车、跳楼机之类的游戏,可以连续坐数次而乐此不疲。并对于跳降落伞、蹦极等有着相当的向往。我的亲人们对此都高度的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个表面看起来很温柔乖巧的小女子,却偏偏那么喜欢玩这些危险的游戏呢?可是他们都不能体会,坐在过山车上睁大着双眼,倒立着看这个世界的那一瞬接,是最惬意舒服的事情了。 忘了是出于什么目的才买了这本书的,大概是被书名所吸引吧——最近一直在看美剧《Bones》,对骨头有着严重的好奇心。 过去的这一年里,日系的本格推理小说是我兴趣所在,基本上所有说得出名的日系推理作家的作品都被我搜刮一空,只是,确实看得有些发腻了。无休止的密室、缺乏警察在场,由私人侦探侦破的封闭式杀人案件,节奏缓慢的内容,老式的破案手法,几乎成了模式一般的让人生厌,而美剧CSI式的欧美推理小说,倒渐渐吸引了我的视线。比如,女法医系列,以及手中的这本《人骨拼图》。 这是第一次看Jeffery Deaver 的小说,翻开第一页,便再也无法停下它了,花了两天将它仔细读完,而后一直心有余悸。CSI系列的美式开头,一开始便如电视剧情节般的扣人心弦,然后,一路确实如“坐过山车式”的跌宕起伏,让人的心都被高度集中的情节栓得紧紧的。到最后,谜底揭晓时,心情依然久久无法平息。 变态连环杀手、高科技的破案工具、全身瘫痪至只剩一个大脑可以使用的前警察、一头红发,有着极度美貌的女巡警助手、古老的纽约历史和地理位置、快速的破案方法……一切都令人窒息。时代在改变,像这样的小说、电视剧,无疑必然会取代传统的本格推理写法,在文章中融入更多的关于法医、植物、动物、建筑、人文、历史、弹道、车轨等等类似的知识,这也更高的要求作者本身具备该方面的学识。这正是我们东方的推理小说的一个软肋——不像这些美国作者本身都是有这方面的工作经验,许多亚洲的作者在这些方面的知识是非常缺乏的。 很棒的小说,是我所看过的东西方推理小说中最喜欢的一部。打算将该作者的这一系列小说都买到手,继续享受过山车的快感。

纯消遣

b说的对,迪弗是一个十分成熟的作家。整本书看下来,只见他游刃有余的把各种该有的元素混合起来,惊险刺激的动作场面,现代取证调查技术(?还是有点怀疑,现代破案真是这样的?还是有点夸张了吧),暴力血腥的镜头,爱情,剧情的悬疑和结尾的突然转折……几乎把一切调动观众感官的技巧都用上了吧,难怪写了500多页厚厚的一本,看完了也没觉得太闷。事实上看的仿佛不是一本侦探小说,而是一个电影了。句子大多有很强的画面感,非常适合拍成电影。但另外一方面,很多描写就是电影不大好表现的了,像人物心理细微变化啦,感觉啦什么的,还有很多看似专业的技术性段落,不过我猜想,这些专业用语多半是糊弄外行的吧,比如那个气相色谱质谱仪,实际上就不是多么高深的东西了。总之,是十分合格的消遣用书,只是作为一个受不了血腥画面,又对动作片无爱的人,大概我不会再轻易尝试迪弗了。

最佳的莱姆小说

从我目前看的这几本来看,这个的布局和人物的刻画,是最佳的了。万事开头难,所以,作者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是下了功夫的。

系列入门神作~强推

哼哼冷笑一声~我终于还差一本燃烧的电缆就完食林肯系列了哦也!!!!!所以快把这篇书评补上打包成合集吧多有成就感那巴扎黑!由于同名电影的缘故这本书的知名度可能是系列中最高的。(虽然我经常把它和死亡拼图搞混……直到两篇都看过了才不犯这个毛病了。)我没看过电影版,所以只来说说对书本身的看法。套用纳兰潜艇君的五项全能打分系统:情节&节奏100:95诡计&解答100:90推理&线索100:90误导&意外100:90文笔&人设100:95总得分460~神作~撒花下面来分项解释一下。情节&节奏:这方面一向是迪弗的强项,简单概括就叫高潮迭起。他善于利用一系列的小事件,每次都有点小惊险,但是始终都让你提着一口气。加上他喜欢搞多线叙述,所以往往是这边陷入了危机,他一下子又跳到另一条线上,再轻描淡写地交代刚才事件的结果。不过用得多了就被抓到模式了哇~模式一:阿米莉亚开外挂永远没事儿;模式二:死的那个一般不是他提醒你注意的那个人。诡计&解答:林肯系列为了配合林肯鉴证学专家的身份,很大程度上偏重物证,对读者来说,能猜的范围很受限制,因为作者不分析出结果、不告诉你有什么物证,就无法推理了。但是本系列有个套路就是凶手就在身边~按这个路数推理准没错。本作的物证推理做得相当不错,有CSI的样子。比如分析泥土、微量成分等等推理出被害人的地理位置,精彩。推理&线索:和上面一样啦。误导&意外:凶手的身份真的很惊人……我没猜到。而且由于交代真凶之前给你已经误导了一遍,那个假答案也很吓人,所以你还没回过神来就被一个更为惊悚的答案击中,是一种非常逆天的体验。有个线索,在很靠前的部分就已经交代了,但是一般人不会联想到凶手。很绝妙的设置。听说电影版把凶手改了,有点遗憾。文笔&人设:这一本中的林肯和阿米莉亚成长最为显著,后来的故事中,他们的形象多少被固定住了。两人本来都是对现有的生活失去了信心,一个想转成文职,一个想自杀,但是由于短暂的共同作战,他们互相鼓励,发现了新的生活之道。很老梗是不是?少年漫里面满地都是的情节好不好?但是迪弗这次写得真的很不错,把人物刻画得很真实,很细腻。加上一点噱头,讨论“忘却死者”这种你想破脑袋也说服不了别人的纯哲学思辨,档次一下子就高上去了!!!后来的作品少了点zhuangbility的画龙点睛,立意上不去,相形见绌。==========================总的总结:充分展现迪弗实力的作品。神误导。强推,并可作为入门作品。接下来可以读《冷月》,因为《人骨拼图》里面漏掉的一个小boss终于在冷月里被收拾了,大快人心。

坠落在迪弗的世界中

这本书买了大概有4个月左右=。=当初是朋友要买,她看完了死活不给我剧透,只是不停的说很好看啊很好看啊~~于是在4个月后,我没有了书看就拿起来……其实我最讨厌看大部头的书,厚重的要死,而且我每天只能在地铁上看……更重要的是……欧美人的名字都好复杂@。@还那么多的简称,一会一变……但是端起来以后,发现我越看越入迷@。@无法停止了,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总看爹亲的案底啥的,我对那些专业知识相当的感兴趣,于是这本大书我只用了4天左右的时间看完了(疯狂的挤时间看)于是又开始疯狂的找迪弗的书看,和以前的侦探啊破案啊之类的小说不同,主要是收集证据,我喜欢看CSI~~~嗯,不能做不HD滴银= =+

须作一生拼 尽君每日欢

【九月中旬完成。原址:http://commu.dangdang.com/member/myreviewdetail.php?displayid=4787179783862&review_id=5534185】个人评价:★★★★☆ 素雅封面 内容取胜 当然,不要误会,这里借用的只是词的本意,“拼”不是指豁出去的女子,而是指刑事案件中的线索拼图(别怕,大部分时候都不是人骨)。不过意思确实取巧:对阿米莉亚·萨克斯而言,她的确可以胜任“尽君每日欢”——仅仅对林肯·莱姆一个人而言 如果不是看过同名影片,那么几乎会错过之前在国内默默无闻的杰夫里·迪弗,那将是无法弥补的损失。没读过迪弗的推理,推理迷头衔中,就会有相当巨大的一块缺陷;不过非常遗憾的也还有一点:就算你读过迪弗,也并不意味着你就是称职的推理迷了 什么叫推理迷?读过很多推理小说就是么?未必。真正的推理迷必须是这样一类人:他们要用一种成熟而理智的态度去阅读和分析推理,而且一定要得出正确的推论,不管那是作者有没有明白透露出来的信息。就是说:你可以去怀疑小说、作者,但你不能怀疑正义和真理,否则,你不会是一个合格的推理迷,因为如果你连正直都谈不上,做人都成问题,又如何成为优秀的推理迷呢?看待推理,必须既有旁观者的客观冷静眼光,也要有设身处地的情节代入,缺一不可。同时,自己要从作品中得出准确的判断,知道哪种行为是值得效仿的(比如创作推理和拯救灵魂),哪种行为只是作者本身的误导或阴暗 所以,喜欢推理很容易,甚至读、写、迷恋都不难,但要真正成为推理迷,成为推理的知音,以上三点是远远不够的。有些推理作家(包括评论家)能够名垂青史,有些则昙花一现,足以说明这一点 迪弗是推理大师,尽管他的作品中倚仗科技较多,但头脑和勇气绝对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试想一个“后窗超人”版的侦探,除了锐利的思想和渊博的专业学识,还有什么能使他在破获案件中脱颖而出?而如果他不是为了正义,又何必屡次从死亡边缘回头,去协助警方抓捕罪犯? 在此就要感谢电影中选取的演员,影片的成功,他们的作用绝对功不可没 可以肯定地说,本片中的萨克斯是安吉莉娜·茱莉的早期作品中演得最好的一个角色。她在最新片《特工绍特》中虽然已经变成了女版的杰史·鲍尔,或者直接简称女版鲍小强——本来这个绰号是给蕾妮·沃克的,可惜她在最后一季的遭遇迫使她不得不让出这个冠名——但除了茱莉痛悼爱人时的表情,实在没有多少发挥演技之处。关键在于,鉴于她自身的条件,对她演技的最大障碍就是:她过于性感。这很容易使她沦落为片中的花瓶。惟独在《人骨拼图》中,洗尽铅华的她终于显露了不平凡的演技,而且,那不施粉黛的透明眼瞳和苍白嘴唇反而因为更适合角色而显得异样性感(还有《机动杀人》中她的角色也不错,不过演对手戏的伊桑·霍克抢走了很多眼球) 迪弗在原著中并未明确指出莱姆的肤色,但很明显他是白种人。电影中却动用了黑人影帝登泽尔·华盛顿来出演这位只有大脑和手指才能高速运转的林肯;不得不承认,华盛顿是天生的警官演员,他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尊严,这使得他在诠释正派角色时,几乎不用刻意去演。林肯是一个高难度的角色,只用眼神和语言就能使他人感到震慑,他是天生的领袖者,因为他不曾行差踏错,故而他要求其他人也照做——幸好这“其他人”也得是他看得上眼的角色,那可供选择的对象就不多 详细,致命的详细,这就是迪弗的特点。他不厌其烦地罗列各种数据、数字和碎片线索,把所有的犯案痕迹都一一摆给你看,然后,等着你破案。重要的不是怎样抓住凶手,而是破案的过程,无限紧张、惊险、刺激,还有乐趣。是的,乐趣,迪弗的幽默俯拾皆是,破案的文字严谨流畅,对白却往往诙谐非常。也许那正是破案者们需要的放松方式,当面对高智商的罪犯,减压才是第一要务 读过迪弗,很难会不把他的书收全,并绝对会从此成为他的铁杆拥趸。这和厄尔·斯坦利·加德纳又不一样,迪弗是无法撼动加德纳的大师地位的,但环环相扣的以证据为主的推理小说,在加德纳之后,也就只有迪弗才能以类似的风格博得推理迷的欣赏与叹服了吧! 曼侬对玛格丽特,阿尔芒说:是谦卑;萨克斯对林肯呢?迪弗说了:是奇特的恩爱和移动的沉醉

真是好书~要送一张好书卡才行哦~~~

很喜欢本来这种小说就很对我口味~而且。。。作者很好。。。书里面谈到使用的仪器或者侦查方法,作者会立即在下一段作出简单清晰的解释。。。这样的话阅读的流畅感就不会被这里一个那里一个的注释符号还有书页底部的注视内容所打破~~这是我最欣赏的地方~~~另外最后最后那段真是非常精彩。。。虽然不是主线悬念。。。但非常出人意料~~~

与其说侦探小说,此书更像现代武侠

虽然林肯系列的一大特点就是重视物证,把全部线索定期地列成证据表并附上侦探的调查方向和分析展示给读者(这点比奎因的挑战读者还公平),但人骨拼图却是个例外。此书与其说是推理或者侦探小说,更不如说像现代武侠。故事不是侦探小说通常有的“准封闭式”故事框架(即在开局核心事件已经发生,之后的故事都是在还原开局事件是怎么发生的,是已知的。全部故事读者都可以根据分析得出),而是武侠小说里“准开放式”的故事框架(即故事开局核心事件没有发生或正在发生,之后的故事是未知的,读者不能分析故事的后续走向)。此书的其他方面也印证了我的这一感觉:物证很多到最终较量的时候,都发现是没用的;推理本来就不多,结局部分几乎没有推理。而悬念感、紧张感、快节奏,尤其是近乎恐怖的血腥、猎奇味,以及出色的心理、意识流乃至幻觉描写,使得此书相当耐读,一旦拿起就很难放下。而且,男女主角的刻画,尤其是内心的矛盾、挣扎,还有女主对林肯从认识时的厌恶到后来的信任乃至依赖的转变相当成功,和该系列后期(《冷月》之后那几本)相比简直天壤之别(《冷月》开始林肯和阿卡莉亚已经开始惹人讨厌了)。另外一个强项就是主题鲜明:三个主角(男主、女主、反主)面对不同的悲惨遭遇以及他们对“忘却死亡”这一主题不同思考、行为,对这一主题有不同角度却都很到位的阐述很。一个固执地认为能够让人忘却,一个想忘却却无法忘却;一个沉迷于无法忘却;因此,强力推荐此书,不是以推理小说的名义,而是以惊悚小说、猎奇犯罪小说、甚至现代武侠的名义。总体评价:加入推理小说的评分要求:82分;不考虑推理小说的评分要求:9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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