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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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1
ISBN:9787561345047
作者:大卫·赛德瑞斯
页数:284页

章节摘录

  1.可怕的生物  有一次,我的朋友派蒂西跟我讲起一个发生在她身上的故事。她说:“那次我去电影院看电影。坐下以后,我就把大衣铺展开,罩住了座位的靠背。然后,那个人就出现了……”她说到这儿时,我打断了她。因为我很好奇她为什么总是用衣服罩住座位靠背。每次坐在电影院里看电影时,我要么会把大衣叠好放在腿上,要么搭在椅子扶手上。但派蒂西总是把她的衣服完全铺展开来,将座位的靠背包得严严实实,就好像那个靠背冻得在瑟瑟发抖,而且如果靠背身体欠佳,她也不能安下心来欣赏电影一样。  于是我问她:“你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做呢?”她看着我,认真地说:“傻瓜,靠背上得有多少的细菌啊!你想想,有那么多人看电影时都把头靠在上面。想到这些,我浑身就起鸡皮疙瘩。”原来如此,我承认我的确没有考虑到过这一点。  然后她接着问我:“你住宾馆的时候,从来不会直接躺在床罩上吧?”但是,为什么不能呢?我又没有把床罩塞进嘴巴里,只不过躺在上面打几个电话罢了。我经常这么做。  “但是你打电话前会先把电话洗干净,对吧?”  “呃……也没有。”  “天啊,那这就……很危险了”她说。  不过,类似的情形我以前也遇到过。有一次,我和姐姐丽莎去逛超市,我发现她用自己的胳膊而不是双手去推购物车。  我好奇地问她:“这个购物车有什么问题吗?”  她说:“哦,你肯定不能用双手直接接触超市购物车的推手,上面可沾满了细菌呀!”  于是我开始纳闷,世界上只有美国人才那么想,还是每一个人都会有这种想法呢?这次经历让我回忆起有一次在巴黎,我去住处附近的社区超市买东西,看到有人带着一只硕大的澳大利亚鹦鹉一起购物。那只鹦鹉的体型大概相当于一只幼年鹰,它就在购物车的推手上直直地挺立着。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丽莎,她马上说:“你看吧!天知道那只鸟的脚上带着什么病菌呢!”她说的的确有道理。但实际上,并非每个人都会带着一只鹦鹉去购物啊!从小到大,我也是头一次看到一只怪异的鸟在参观超市肉食柜台。  为了预防细菌入侵,我曾经采取过的唯一措施就是把从街头小店淘来的二手衣服洗一洗再穿。因为我曾经买过一条旧裤子,穿上后身上就生了虱子。那时我才二十多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我被虱子折磨得不堪忍受,要不是朋友带我去了药店,买回来一瓶叫做“镇静剂”的东西,我肯定恨不得把全身都挠个遍,一直挠到骨头里去。抹了药膏之后,我又用一把专门刮虱子的梳子仔细梳遍了所有的头发,结果让我大开眼界。那把梳子上沾满了虱子,而且那些家伙已经靠进食我的血肉,在我头发上逍遥好几个星期了。我想这大概就是派蒂西看到电影院的座椅时,马上就能想起的景象;而丽莎看到超市购物车的推手时,脑海中浮现的可能也会是它们吧!  不过,如果拿这些事情与休的经历相比,那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那一年,休只有八岁,在刚果生活。有一天他发现大腿上长了一个红包,不算大,看起来像是蚊子叮的一样。于是休没有把它放在心上。第二天,他感觉大腿上的包越来越疼。到了第三天,他低头一看,一条虫子从包里面钻了出来。  几个星期过去了,同样的事情又发生在了莫·汉姆里克身上。莫就是休的妈妈,我叫她琼安。从她大腿里爬出的那条虫子要比她儿子的那条短一些,但这和虫子的大小没有关系。如果我还是个小孩子,看到有这么一个怪物从我妈妈大腿上的洞里爬出来,我马上会连滚带爬地逃到最近的孤儿院里去,恳求他们收留我。然后我会烧掉她所有的照片,销毁她送给我的所有东西,开始新的生活,因为那一幕实在是让人触目惊心。一个爸爸可以浑身上下都爬满寄生虫,那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妈妈就绝对不可以,或者说任何一个女人身上如果发生了这种事情,都会让人难以接受。  “你这样想的话,不会觉得自己很偏执、很极端吗?”莫·汉姆里克问我。她这次是来巴黎和我们一起过圣诞节的,丽莎和她丈夫鲍勃也是。所有的圣诞礼物都已经打开了,她把礼物的包装纸都搜集在一起,用双手把它们一张张捋平。“那只是一条麦地那龙线虫,在我们那里,这种虫子很常见。”她边说边往厨房望去,休正在那里炖鹅。然后她对着他喊道:  “亲爱的,这些包装纸都放在哪儿呀?”  休说:“全都烧了!”  “啊?全烧了?可是这些纸都很漂亮啊!你确定不会再用到了吗?”  “全都烧了。”休又重复了一遍。  这时躺在沙发上的丽莎问了一句:“刚才你们在说什么?什么虫子呀?”她刚刚打了个盹,身上盖着一条毯子,依然昏昏欲睡。  “曾经有一条虫子在琼安的大腿里面生活过。”我回答说。当时莫·汉姆里克正往火堆里一张一张地扔包装纸。她听到后说:“我可不觉得它是在里面‘生活’。”  “什么?那条虫子真的钻到了你身体里面吗?”丽莎十分惊诧地问。这时我能看得出她的大脑正在飞速运转,同时积极地思考着无数个问题:我有没有和这个女人共用过厕所的马桶?我有没有碰过她喝咖啡的杯子,或者吃饭用的盘子?我最早什么时候能去医院做个体检?圣诞节的时候医院开门吗?我必须等到明天才能去吗?  “这件事情过去很久了。”琼安说。  “有多久呢?”丽莎问。  “我记不清了,大概是1968年吧!”  我姐姐点了点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她当时的表情和别人在大脑中算数学题时的表情如出一辙。“好吧,”她说。我很后悔向她提起了这件事。因为她现在已经不仅仅是在注视莫·汉姆里克了,而是试图看透她。她的目光就像X射线一样,想要检查莫·汉姆里克身体的每一个部位,研究清楚她错综复杂的骨骼结构,然后还要再检查一遍骨骼内部,看看是不是还有成千上万条虫子1968年的时候没有搬家。以前我刚听说时也会有这种反应。但十五年已经过去了,这个问题已经不会再困扰我。现在当我看到莫·汉姆里克时,我也只是在注视着她罢了。看莫·汉姆里克用手捋平包装纸,看莫·汉姆里克洗碗,看莫·汉姆里克倒垃圾……她一直都没有闲着,总是在找事情做,尽她所能做个既勤快又懂礼节的客人。  “我能不能……”她做任何事前总是会先这样问我。但还没等她说完,我就会告诉她:“当然可以。”  “是你让我妈妈跪在卧室地板上爬来爬去的吗?”休忽然问我。我说:“没有,我可没这么说过。她想打扫卧室的踢脚板,我只是告诉她那是最好的办法。”  每当莫·汉姆里克来到家里时,我就开始了养尊处优的生活,一动也不用动。她会主动承包家里所有的家务活。而我只需要坐在摇椅里面,时不时把双脚抬起来一下,好为她擦地板提供便利,这就可以了。这样的生活舒服得让人难以想象。但这样一来,我就显得像个懒惰、残忍的奴隶主一样,尤其是当她去主动承担一些繁重的体力活时,例如把家具挪到地下室去。不过这完全是她自己的主意。我只是有一次无意间提到我们很少用那个衣柜,有时间得找人搬到地下室去。但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针对她。虽然她已经有76岁高龄了,但身体依然健康得很,比休称赞的还要健康。每天她不是在扫地,就是在切菜,一刻也没有停歇过。我觉得,她大概天性就是如此。  但如果家里来了客人,问题就来了。大家会看到这位纤弱瘦小、白发苍苍的老人在不停地干活,豆大的汗珠从她额头上滚下。丽莎和鲍勃就遇到了这种情况。那段时间他们住在派蒂西空出来的公寓里,每天晚上会过来和我们一起吃晚饭。他们进屋的时候,莫·汉姆里克可能在叠纸巾或者布置餐桌。但她会马上停下手中的活,走过去帮他们把大衣挂起来。等他们坐定后,她会端上可口的饮料,随后一头钻进厨房去和休一起做饭。  “你可真是有福气啊!”丽莎一边看着我,一边忍不住感慨,因为她看到了琼安又从厨房里冲出来去倒我的烟灰缸。她婆婆最近住进了康复中心,那个地方现在已经改名换姓,不叫“敬老院”了,因为他们声称那里居住的不是老年人,而是“正在老去的雄狮”。“我很喜欢鲍勃的妈妈,但是休的妈妈——天啊!看她现在这样,根本无法想象曾经会有虫子要把她吃掉!”  “嗯……严格地说,其实虫子也没有‘吃’她。”我说。  “那么那些虫子怎样生存呢?你别告诉我它们还带了食物进去。”  ……

媒体关注与评论

  《时代》周刊“最佳幽默作家”,瑟伯幽默文学奖得主,作品全球畅销7,000,000,首印900,000册,连续数月占据《纽约时报》、《出版商周刊》、亚马逊畅销书榜首。  大卫·赛德瑞斯或许是这个星球上活着的最有趣的人了。  ——美国《读者文摘》  这个时代杰出的幽默作家——敏锐地观察到人性中每一寸尚未被开拓的地方。  ——美国《娱乐周刊》  成熟,机智,聪明,又不乏一点点刻薄,大卫·赛德瑞斯……再次挑战荒谬生活的陈腐与平凡。  ——美国《柯克斯书评》  我最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在吃饭时读了大卫·赛德瑞斯的书。幸运的是只有我一个人在办公室,所以没人注意到我把满口的牛排喷到桌子上的窘状。  ——美国《纽约时报》

内容概要

大卫•赛德瑞斯,美国著名幽默作家。1956年生于纽约市,后移居北卡罗莱纳州,现定居纽约。曾就读于杜克大学和肯特州立大学,1987年毕业于芝加哥艺术学院。他先后出版过多部文集和短篇故事集,包括《我的语言梦》、《用布条装饰你的家》等。同时,他是美国著名电台节目主持人。
大卫•赛德里的语言风格幽默清新,极富启发性。他曾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最佳幽默作家”。其文集和朗读作品也多次蝉联各大畅销榜榜首,深受读者喜爱。

书籍目录

1. 可怕的生物2. 大踏步跟上去3. 妈妈的替身4. 那座老房子5. 老兄,有多余的领带吗?6. 马路奇遇记7. 我在普林斯顿学到的8. 那就是爱9. 可怕的肉泥10. 在候诊室里11. 周六杂志上字谜的答案12. 为了混凝土巨怪,成年后的我们互相发起进攻13. 死亡的象征14. 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切美好15. 都市与乡村高贵与粗俗16. 空袭17. 住在圆拱屋里的男人18. 老人与鼠19. 四月巴黎20. 爱哭的男人21. 从一而终22. 关于吸烟

作者简介

这是一个有关中年、道德和戒烟的故事。大卫•赛德瑞斯秉承了以往的风格:在生活的平凡和陈腐之中,以自己独特而幽默的理解方式,发掘每一寸未被开辟的人性。全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包括二十一篇看上去毫无联系,主题各异的文章,比如童年时,令赛德瑞斯带领姐妹揭竿而起的保姆;比如,一直催促赛德瑞斯谋杀自己的疯狂父母;又比如,一次几近全裸在医院候诊的荒唐经历。在这些无论是主题还是时间地点都跳跃性极强的文章中,只有一点贯穿始终,那就是口叼烟卷,过度敏感的赛德瑞斯。
第二部分则主要记录了有关香烟的一切。从作者生平的第一包烟,到令人啼笑皆非的东京戒烟之旅,一路走来,烟雾缭绕,千奇百怪,亦真亦幻。与其说是戒烟的经历,倒不如说是围绕着吸烟和戒烟发生的一系列荒诞不经之事。相信读者定会在本书中发现他诡异的文学天赋,从而能更好地理解和欣赏,在他那孩子般纯洁的眼中,世界究竟是怎样的平凡又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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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6条)

  •     一年前稍微看过些这本书,至今还记得作者在书里自曝的糗事,比如穿了旧衣店里出售的长裤而患上了阴虱,真的好好笑。在当当网上的试读部分里,恰好也收录了这部分的译文:”为了预防细菌入侵,我曾经采取过的唯一措施就是把从街头小店淘来的二手衣服洗一洗再穿。因为我曾经买过一条旧裤子,穿上后身上就生了虱子。那时我才二十多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我被虱子折磨得不堪忍受,要不是朋友带我去了药店,买回来一瓶叫做“镇静剂”的东西,我肯定恨不得把全身都挠个遍,一直挠到骨头里去。抹了药膏之后,我又用一把专门刮虱子的梳子仔细梳遍了所有的头发,结果让我大开眼界。那把梳子上沾满了虱子,而且那些家伙已经靠进食我的血肉,在我头发上逍遥好几个星期了。我想这大概就是派蒂西看到电影院的座椅时,马上就能想起的景象;而丽莎看到超市购物车的推手时,脑海中浮现的可能也会是它们吧!“The only preventive thing I do is wash clothes after buying them in a thrift shop — this after catching crabs from a pair of used pants. I was in my midtwenties at the time and probably would have itched myself all the way to the bone had a friend not taken me to a drugstore, where I got a bottle of something called Quell. After applying it, I raked through my pubic hair with a special nit comb, and what I came away with was a real eye-opener: these little monsters who'd been feasting for weeks on my flesh. I guess they're what Patsy imagines when she looks at a theater seat, what Lisa sees lurking on the handle of a grocery cart.public hair 是”阴毛“的意思,结果被译成了”头发“,本来的笑料就不那么强烈啦!
  •     我是一个失眠的人。大约从辞去上一份工作闲赋在家开始,每天不到凌晨三点就无法入睡,最近更是变本加厉,不到早上5点,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为了防止失眠的时候在床上辗转反侧感叹光阴感叹时间感叹往事为赋新词,所以我决定找些什么事来做。一开始,我决定练习唱歌,我在卧室里唱歌,我在盥洗室里唱歌,我在客厅里唱歌,于是我的邻居来敲我的窗户。我猜想那是我的邻居,因为我看到一只煞煞白的手在我盥洗室的窗户上出现了一下,瞬间又没有了,过道里的灯“乎”地一下亮了起来,可是我发誓我没有听到任何脚步声,我被吓坏了,再也唱不出歌来,来不及穿衣服就冲回卧室里。这个时候,我意识到,比失眠更恐怖的,是半夜当你陶醉在自己的歌声中的时候,你那惊天地泣鬼神的歌声真的吸引来了某些不知名的可怕东西。于是,我更加失眠了,我睡不着,我想我应该找一本催眠的书,这个时候,我读到了David Sedaris.这是一个矛盾而复杂的决定,如果从我的本意出发,我是说为了治好我的失眠症,那么毫无疑问,以失败而告终。因为它非但没有帮助到我的失眠症,反而让我精神百倍。当我早上七点读完《火焰》,我看见太阳在窗外歌唱,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看到早上七点的太阳;我看见孩子们背着书包去上学,三五成群,我猜他们在讨论新来的语文老师衣服的领口开得太低了;我看见老人们在银行门口排队领钱,那情形就像年轻人在开派对一样热闹;我闻到春天的味道,我听见小鸟在呼唤我的名字,于是我决定换上衣服,去对面的公园散步。
  •     很难想象,这位大叔活了半个世纪,已到不惑之年,却还能像孩子一样,生活、思考、表达情感。其实我一直都相信的,话说以前徐志摩就是这样,一直保留孩子般的童真,一直就是年轻人的模样。今日再看大卫•赛德瑞斯,更坚定了我的信念,是的,总有人可以这样子活下来的。我在书店看了大半部《火焰》,虽然宣传打着“幽默”的字号,但觉书中平凡细节中的真情实感,或是作者对世界对周遭的态度更为让人感动。这书是很亲切的,我的意思是读过后你便仿佛认识了并喜欢上这位温文尔雅的先生。这位有着大叔年纪的年轻人,他喜欢关注他身边的每一个细节,他热爱他身边的人,他对周遭遇到的人或事感兴趣。他会在背后说他邻居老太太的坏话,也会在她病倒时帮她往背上涂万金油;他坐飞机时遇到不讲道理的野蛮女人,觉得很不可思议也不会怒气冲冲的与人争吵,或者是说因为他根本不擅长;他去旅游时会不爽男友走得太快而萌生离开的念头,可是思维最终会回到“他离了他怎么活”的逻辑里,因为他几乎没什么生活常识以及认为与人交往是件麻烦的事。他还有很多莫名其妙的事呢,例如遇到粗俗而好讲色情的的士司机而感到窘迫,例如年轻时搭便车遇到一路哄他XXOO的变态司机而不懂怎样反抗及拒绝但在最后一刻还是顽强地守住了他完好的处男身份,因为他单纯而传统地认为要留给真正爱的人……这样一位大叔先生,长到五十多岁了没有变成金鱼佬或者威风凛凛的成功企业家,反而较为完好地保留了真善美的本质。他简单、真实、自然而独特,他对伴侣贞忠而宽爱,有足够好的品性与他那个也很不错的男友相处自然和谐到老(话说,我就最爱看他与他男友的几段);于是,他就在我面前成为了那么一栋楼,让我一直站在这里仰望楼上一对的幸福和温暖。

精彩短评 (总计51条)

  •     http://www.douban.com/photos/photo/2012768079/
    休和大卫的照片~~~~
  •     你可拉倒吧 就这玩应也能叫作家 那我只能说这人记日记挺勤快的
  •     这本书是好基友送的,作者文笔幽默这事儿大家都知道了,但更重要的是看完这本书你会有满满的快乐和对生活新的期待!PS:作者与男友的那两篇特别推荐,太让人羡慕嫉妒恨了。
  •     我猜他原文肯定挺好看的。还是有gay风,可是翻过来就是明显翻过来的味儿。
  •     很搞笑。。极其轻松的看完了~
  •     很多幽默小品,轻松一刻
  •     人生真美好
  •     本来想看原版的,但买实在是贵。
  •     充满热情地说着无聊的事情,厕所文学
  •     别样视点
  •     根据他书里的描述,感觉更像只是分不开的伴侣,而不是爱人(但这样也挺好的,没有干柴烈火,而是涓涓溪流。。(啊~好想看他的其他书,可是都木有翻译。
  •     有意思~
  •     幸福的小男人
  •     分明是本秀恩爱的书。。
  •     满分 为什么不呢?
  •     上了畅销榜的果然不一样。作者的文笔非常有意思,跟阿宅们的随口一个包袱一样
  •     温暖而幽默
  •     用不用这么温馨呀
  •     可读可不读。
  •       被美国《读者文摘》视为“这个星球上活着的最有趣的人”,大卫•赛德瑞斯的书中无大事。但正是他执着的 “小事”,榨出了人性中的那份人皆有之,却从来无人留意的“小”。即使面对极其细微的事,赛德瑞斯的思路也总是清晰而细腻,乍看之下觉得神经兮兮又荒诞不经,看完后却有一种扑面而来的熟悉感,如同家中角落里的灰尘,因为过于熟悉就不再去留意,直到看见赛德瑞斯神经兮兮的盯着那块灰尘,你才如梦初醒:原来我家也有这么一块死角。就是这种人皆有之的细节,赛德瑞斯举着它,稳稳的坐在各大畅销书排行榜的榜首,并且一坐就是几个月。看他的面容,精致柔和,不知是哪里来的那种震撼力,或许,这就是战无不胜的平凡的力量。
      赛德瑞斯永远是个孩子,他从童年起便对一切充满好奇,与一般的孩子性格迥异,他的奇装异服曾让他的父亲抓狂,其吃相更是引得母亲诅咒他噎死。他看上去懦弱,惧怕交流,可是他做的事,依然让绝大多数人都觉得是勇敢者的游戏。他有虚荣心,好面子,自我安慰的方式简直让我们看到了穿越时空的阿Q。在赛德瑞斯的世界里,我们读他的故事,却疯狂嘲笑着自己的人生。
      
  •     温暖的书,让人会心一笑
  •     很幽默
  •     这本书实在是太搞笑了!看到半夜,笑的我肚子疼!作者真的是一个很可爱的gay。
  •     幽默可爱ww作者大大字里行间还秀恩爱!
  •     不明白为什么没反应过来,一直往前翻扉页,甚至还怀疑他做假托某人
  •       呵呵,这本书真的很不错,经典的美式幽默段子,
      作者是美国知名男主播大卫·赛德瑞斯,畅销书作家。
      行文轻松慵懒、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种爱好、兴趣、强迫症集结,快来读一下吧~~~~~~~~~~!
  •     我喜欢碎碎念。
  •     太求笑人了!!哈哈哈哈
  •     哈哈哈
  •     幽默,犀利,自我为中心的视角,神秘的BL
  •     我也很喜欢这本书,作者真是可爱死了!
  •     好玩~
  •     作者是个同性恋,可是我也很喜欢他
  •     西方人独有的幽默
  •     想法很多的家伙。。。
  •     和开始设想的不同,也没找到C.O.G.原篇……但越读越喜欢这个新接触出来的真 david式生活(又是一个小天使,堕落了。
  •     书背面赫然写着“或许赛德瑞斯是这个世界上活着的最幽默的人了”。。但我实在无法理解西方人的笑点。一样的,他们也听郭德纲也不笑。
  •     这本和《甩不掉的尴尬》以及《荒诞人生》内容一模一样,wtf?
  •     可爱得不像人类
  •     有点小意思 就这样
  •     必备课
  •     幽默~
  •     无聊的幽默
  •     挺乐的
  •       作者大卫•赛德瑞斯被认为是最幽默的人,真是一点也不假。必须提一句本书的翻译也很到位。
      
      一直以来为自己在描述事情时容易飞出去想些貌似不相干的事而困扰,没想到这回可遇到知音了。大卫的叙述方式,很合我的胃口,自然而真诚,细腻而温柔,观察很仔细,而形容事物的方式也很独特。他描述的故事,就好像读者也在亲身参与了,就好像是很熟悉的朋友在为你讲着刚刚发生的事情。
      
      根据他的描述,大卫常常在莫名其妙的时刻,飞出去想些更加莫名其妙的事情,但我也常常如此。好多他所遇到的场景和经历,我也同样遭遇过。
      
      每每翻着这本书时,就会跟着剧情大笑,实在是忍不住。
      
      很羡慕他与休之间的那种亲密爱人的关系,虽然看不到休的真实模样,但从大卫的描述中,也能真切的感受到这个让大卫安心依赖的男人,两人真是天生一对,默默祝福他们。
  •     我喜欢这个大叔,幽默和讽刺的语调向来是大爱。就算生活是乏味无趣的,但是人还是该自己给自己找点乐子,倘若伤痛苦恼都能调侃的拉起一个嘴角的话,那么哪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呢。 生活啊,从来没有去苛责任何一个人,所以干嘛要跟自己过不去呢?
  •     很有意思的生活小品
  •     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原因,没觉的怎么幽默
  •     为了更好卖吧,换个书名,换个封面,确实吸引眼球
  •     幽默风趣,在火车上竟然一口气读完了
  •     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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