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妮与祖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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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年9月
ISBN:9787020062331
作者:(美)J.D.塞林格
页数:176页

章节摘录

  《弗兰妮与祖伊》  费兰妮  星期六的早晨晴空万里,却还是得穿大衣的天气;一个礼拜以来都是穿一件外套就够了,人人盼着周末也能这么暖和——这个周末耶鲁有比赛。车站里有二十来个年轻人,都是来接女朋友的,十点五十二分那班车。其中顶着严寒等在露天站台上的不超过六七个,其余的站在暖气的候车室里聊天,三三两两扎成堆,脱了帽子,个个吞云吐雾。这群年轻小伙一开口都是清一色大学生知识分子的腔调,不管轮到哪个说话,没一个不拔尖了嗓子,一通慷慨陈词,就好像是在一劳永逸地解决某个极端有争议的问题,正是这个问题让大学外面的那个世界一筹莫展,已经瞎忙活了半个世纪。

内容概要

J.D.塞林格(Jerome David Salinger,1919年1月1日生)出生于纽约的一个犹太富商家庭,他在15岁时就被父亲送到宾夕法尼亚州的一所军事学校。1936年塞林格从军事学校毕业,1937年又被做火腿进口生意的父亲送到波兰学做火腿。塞林格在纽约的时候就开始向杂志投稿,其中大部分都是为了赚钱,但也不乏一些好文章,其中包括了《逮香蕉鱼的最佳日子》。
二战中断了塞林格的写作。1942年塞林格从军,1944年他前往欧洲战场从事反间谍工作。战争令塞林格恐惧,他之后写了多本以战争为题材的书。

编辑推荐

  一岁的马修·塞林格曾经鼓动一起午饭的小朋友吃他给的一颗冻青豆;我则尽力秉承马修的这种精神,鼓动我的编辑、我的导师、我最亲密的朋友(老天保佑他)威廉·肖恩收下这本不起眼的小书。肖恩是《纽约客》的守护神,是酷爱放手一博的冒险家,是低产作家的庇护者,是支持文风夸张到无可救药的辩护手,也是生来就是艺术家的大编辑中谦虚得最没道理的一个。

作者简介

《弗兰妮与祖伊》是美国当代著名作家J.D.塞林格继《麦田里的守望者》、《九故事》之后出版的第三部作品,由《弗兰妮》与《祖伊》这两个相互有关联的中短篇小说组成,二者均发表于《纽约客》杂志,于一九六一年结集出版。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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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30条)

  •     去年译林推出了《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纪念版,内封装帧极为大方,是我最喜欢的线装书。如今距离这本书在美国初版刚好一个甲子的岁月,60年里关于此书各种各样的装饰不计其数。在中文版中这次算是比较不错的设计了。拿到书那天,看到封面的我不禁感慨,“这TMD的真黄啊……”但是译林犯了一个大错,它的护封是按照畅销书的理念搞的,印上了塞林格本人帅得飞爆的照片。要是塞大爷还在人世,他就要骂人啦,这是他生前最反感的事。于是我粗浅地想到国人智识方面的问题。在俺们党国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甭管长达之后你是啥样、有多拉风,反正你就是天生没文化。所以,现在一本好书上市,不印上几句惊世骇语,披露点作者的私密相册,这书还真就是无人问津哪。因此,译林这一超级弱智的行为,其初衷乃是为了促进国人的购买欲,不错,咱就理解一下下。还是说点正事先。《弗兰妮与祖伊》是本小书,书中只有两个故事,分别以弗兰妮与祖伊作为主角。这两人都是格拉斯家族的人。包括《麦田》在内,格拉斯家族是J.D塞林格一辈子的写作材源。格拉斯家七个孩子和两位父母的故事遍及塞林格诸多短篇及中篇,展现了那些非同一般的主人公。如《纽约时报》所说,“格拉斯家族是所有虚构家族里最生动、最有趣、最充分实现的家族之一。” 而格拉斯家族的人物所遭到的仇恨和敌意在文学史上史无前例。《祖伊》的叙事者巴蒂•格拉斯引用一位智慧之童听众的话,称“格拉斯家的孩子是一群无法忍受的、自我感觉良好的小杂种,他们应该在出生时就被淹死或毒死。”塞林格执着于霍尔顿所说的“伪善”和“真实”间的差异。正是这个主题,逐渐主导了格拉斯家族的故事:关于自我和自我意识的无法解决的问题,关于如何在一个粗鲁、物质化的世界里过一种精神生活。塞林格永远是站在孩子的角度看待这个世界,因此他的小说既是现实主义小说,又是童话小说。以上二者能够结合到一起的确让人匪夷所思,但是塞林格不仅做到了,并且取得了一本小说在全球范围内所能达到的最大限度的影响力。因此,塞大爷终生“以童稚无邪为美,书中人物总是耽于梦幻,受孤单之害最烈,尤胜际遇的苦恸。”在《麦田》中,塞林格展现了成人的虚伪和青少年的无辜与叛逆。霍尔顿是个坏学生,确是一个道德上的圣人。他跟后来塞林格所写的弗兰妮和祖伊一样,难以在一个动荡的生命周期里像其他人那样规规矩矩地生活。正如一只流浪的小熊,他乐观气馁,勇敢而悲伤地向自己的前路荡去,然而命运早已安排了前方的地面,它既不是绿洲也不是陷阱,而是更出人意料的一个名为“生活”的庞然大物。同时,塞林格笔下的其他主角其实也兼具了“无意冒犯他人”的秉性。霍尔顿也好,祖伊也罢,一切反叛和疏离均是为了一代人在他们的青春岁月中奋力保卫然而终将被生活夺取的东西:单纯的爱情、天长地久的梦、有关幸福和理想的简单的自信。光阴、生活、世界,所有这些伟大的词,都在背后隐藏了我们的看不见的上帝,我们感谢他,他则令我们无可挽回地陷入了伤感。在这些书里,我读到一个悲观孤独的J.D塞林格,这悲观与孤独也许就是其感性的源泉之一。哪怕后来塞大爷成了具有明星风范的作家,但其小说美学的指向仍然是向内的,他自绝于人类群居社会的风骨,自遗于蝇营狗苟的世界之外,因而显得格外孤独。
  •     1941-1955年间,年逾六旬的爱德华-霍普五次穿越美国,途中见闻丰富了他画布上的内容--相比早年绘画事业对翻滚的波浪冲积光秃灰色海岩、碧波万顷中的一艘单桅帆船这些海景瞬间的关注--此时的霍普越来越多地将画笔移向行程中的日常:州际公路边的加油站、悬挂着闪烁霓虹招牌的汽车旅馆、餐厅、戏院、气氛沉默的咖啡馆、铁路轨道在杂草中延伸、逼仄的火车车厢、入画角度压抑的楼群,以及楼群里那些临窗的职员,和他们表情少许的脸。霍普本人一再否认来自外界评论对他作品素材选择所做出的心理层面的分析,仅仅强调着自己对光影的迷恋。在他看来,一注光投射在都市建筑群上所产生的效果,就是想要呈现的全部,再无更多象征符号或潜意识加入其中。尽管如此,当我们的视野在画面上这些荒枯、无名、毫无特色的公共处所停留,霍普式的赭红,会吸引全部的注意力。它也许来自一位正独自啜饮的女士头戴的礼帽,或来自一张樱桃木的藏酒立柜,不容置疑地与明晃晃的白色墙面,和映射在夜幕中咖啡馆橱窗上的白炽灯光形成视觉冲突,让人无法忽略置身其中的人与物、与环境之间既疏离、又紧张的矛盾关系。相比同时代战后画家,毕加索立体派的乖戾,或者受杜尚影响而在美国蔚然兴起的达达主义,霍普的画笔始终围绕着孤单的风景和人群,接近现实。战后美国经济在麦卡锡主义的政策引导下极速复苏,消费主义、物质主义势头迅猛。享用不尽的资源和婴儿潮的出现,为社会带来充满活力和繁荣的表象。而冷战余波、对共产主义的恐惧、紧随其后的越战、同苏联的宇宙太空空间和卫星竞争,汇成了一股股暗流,冲击的并非经济秩序,却是社会组织下独立的个体,以及它们的脆弱性。无论是1951年出版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还是发表于1961年的短篇故事《弗兰妮》,塞林格笔下的霍尔顿、弗兰妮、佐伊、弗兰妮一家的数位天才哥哥,甚至包括弗兰妮男友赖恩,都是对战后十余年美国人精神状态最出色的反映。塞林格用大量的人物对话替代了霍普的颜料盘,写作形式上则更接近人设关系简单的多幕戏剧,主人公在霍普画笔下的场所里穿梭,上演他们的自命不凡与自我觉醒、势利与孤独、群体与个人,来自一个声色犬马的现实世界。“耶鲁的男生都穿宽大的蓝色运动衫、抽烟斗……到了普林斯顿,第一学年你凡事都得忍气吞声……所有能表现自己的活动必定参加。衣着讲究,假装衣着只是外表--但是心里知道衣着并非外表而已。头发梳得光亮。” F.S.菲茨杰拉德在他出版的第一本小说《人间天堂》(This Side of Paradise)中--上个世纪20年代美国“爵士时代”时期大学校园里“迷惘的一代”的精神挽歌式小说--向我们提供了这些中产家庭出身的青年们初涉名校时的穿衣行为准则。这种现象并非常春藤盟校特有,大洋的另一端,尽管剑桥和牛津的学生们的日常以取笑轻视对方取乐,凡涉及那些保守的格调、一丝不苟的派头,又会出奇地团结和恪守传统。伊夫林.沃的天主教小说《旧地重游》(Brideshead Revisited)里,牛津大学四年级的堂兄贾斯珀正向新生悉心传授那些不被写进校规的规矩:“你或是争取第一名或是第四名,任何中间的名次都没有价值。去听最好的演讲--不管这些讲演是不是你的学院主办的……千万不要穿花呢上衣配法兰绒裤--永远不要穿成套的衣服。参加大学生俱乐部的竞选--首先在坎宁或查塔姆俱乐部把名声扬出去,然后在报纸上发表文章……甩掉在一年级结识的不中意的朋友……不要去野猎山酒店……调换房间,千万不要住四方院子前排底层的房间--他们把外衣丢在你房里,然后在吃饭前来取;你开始给他们喝雪利酒,那里相当于给一切学院不良分子开了一个免费酒吧。”如果你认为亦步亦趋这些传统便能安全无虞地度过高贵高智的大学生活,那恐怕要遭到上面两位作家的嘲笑了。而在塞林格那里,恐怕连两张纸都活不过去,他会直接安排五百个“混账、他妈的、假正经”这类词汇把你牢牢栽进自我迷恋的泥塘,那里挤满了热爱自己倒影胜于一切的各类“水仙花”--“穿着一套法兰绒衣装,里面是件轻飘飘的塔特萨尔牌内衣。所有这些名牌大学里的杂种外表都一模一样。”(出自麦田里的守望者,施咸荣译)不幸,弗兰妮正在约会交往的男伴赖恩正是其中的这么一位--他穿一件露出羊毛衬里的Burberry防雨大衣,脖子上随意围着一条褐紫色羊绒围巾。正站在露天站台上等候女伴弗兰妮搭乘的火车的到来。穿衣准则是文明社会的产物。在一个富有的文明社会里,这套准则更易被势利者、贪慕虚荣者熟练使用。放弃自我进而成为大多数中的一员与利用金钱购买社会地位和尊敬同样容易。就像弗兰妮渐渐失去耐心时,点燃第二支香烟陈述的那样:“所有的人都一个样,说话,穿衣。特定社会家庭背景的人可以想怎么炫耀就怎么炫耀,就像他们一说到某个大师就可以想怎么诋毁他就怎么诋毁他。暑假在某证券公司里画风景画,或者在纽约找个公寓为某家杂志社打工,最糟糕的是,如果你学波西米亚,或者做其他疯狂的事,你也还是跟所有的人都一样,只是方式不同罢了。” 同霍尔顿一样,学生身份的弗兰妮尚未进入真正的社会却已经厌烦了社会上的一切,可无形中,自己也无法摆脱世俗的圭臬,用这套尺度回望着她眼中的世界。比如在前来的火车车厢里,她便通过着装和作派,“看起来就像一路上躲在火车厕所里搞雕塑或创作” 辨认出了两名来自艺术学院的看上去不很普通的女孩。同霍尔顿所不一样的,弗兰妮的处境更加合群一些。她读自己喜欢的专业,加入戏剧社,甚至有选择自己喜欢的作家作为论文题目的可能,尽管她已经渐渐发现了大学生活里隐藏的问题。霍尔顿则完全被孤立于群体之外。在崇尚体育和运动的美国,他不是校橄榄球队的一员;去纽约参加击剑比赛,却把全部击剑装备落在地铁里。五门功课有四门不及格。他觉得自己对历史老师老斯宾塞并不反感,却一分钟也不能忍受他穿着破旧的睡袍,并且裸露着胸膛的不顾及形象的老态!在学费不菲的私立高中就读,霍尔顿的父母努力让他像所有同龄阶层的孩子一样生活,就像他们自己,是成功的律师--一种较易获取社会地位的典型职业。霍尔顿觉得哪哪儿都不对劲儿,却无法找到任何一个同类。他一边提防着金钱万能下的空虚,一边又连一只廉价的手提行李箱都无法容忍。只是直觉地反抗,反抗,反抗。他的同寝认为写好一篇作文就是把他妈的标点符号放对了位置,和琴约会却毫不在意下棋时她总爱把国王留在最后一排。对一切心底最珍视的部分漫不经心地踩踏激怒了霍尔顿压抑情绪的爆发,促成了他非走不可的出走。弗兰妮也经历了一场这样的心理危机,她脸色惨白、额头谧出豆子大的汗珠、思维游离,在她情绪宣泄后飞快地点燃了第三支香烟,开始进入自我意识的觉醒。霍尔顿则只身进入了充满诱惑,并且更加势利的纽约城,是一桩比弗兰妮倚桌发表了一通关于自我主义的看法更为危险的行为。也许霍尔顿就是那些霍普作品里深夜不眠,孤独地坐在咖啡馆里低头不语中的一员,他头上戴的那顶红色猎人鸭舌帽,正是霍普惯常使用的令人过目难忘的绝望的赭红色。“我受够了自我,自我,自我,我的自我和所有人的自我。我受够了所有想去某个地方的人,想做出点成就的人,想讨人喜欢的人。真恶心--就是恶心,就是。我习惯于接受别人的价值观,我喜欢掌声,喜欢看到别人为我疯狂。我感到羞耻。我厌倦了。我厌倦于自己没有勇气做一个什么都不是的人。” (p26,人民文学出版社版,丁骏译,下同)把一切过错归咎于人们的虚荣和企图心未免稍过粗暴。如果刺激经济增长的节点需要一场消费主义来点燃;如果灵活的政客发现抱团小圈子不可低估的声势;如果商人掌握了大众趋之若鹜的心理,联合了媒体的力量加以操控;如果某些宗教可以帮助人们安于接受贫富不均,命运绝无公平的信条,潜心救赎……如果这些同时发生,脆弱的个体与其同整个社会角力,相比之下,不生活在世界的目光之外,同他人比较以此确定我们自己的视野范围,在大同小异中找一点自我身份认同的焦虑感,反倒是一件比较容易的难题。就文本而言,无论人物性格、说法语气、行为方式、对学校和教育的态度,太多细节足以把弗兰妮看作一位女士霍尔顿,或者大学生霍尔顿。弗兰妮在掐灭第一根香烟后,因为不满男友的高谈阔论,离开前往盥洗室时随身携带的一本绿豆色布面封面的小书,如同霍尔顿坐在纽约街头出租车里向司机的发问:那些中央公园里的野鸭怎样过冬?小书里那则禅意十足的故事和野鸭,是塞林格安排给只身的霍尔顿和弗兰妮的一位心灵上的盟友。藉由它们,为舒缓弗兰妮和霍尔顿来自外界压力的脆弱神经提供了一种放松归依的可能。除此以外,还包括弗兰妮对东方神秘主义哲学的求助和霍尔顿对孩子们物品的留恋(弟弟艾里写着一首小诗的棒球手套、买给妹妹老菲比的一张唱片、琴下棋时喜欢把国王留在最后一排),都是他们在现实世界里碰壁后,自我退缩的一剂安慰药,却未必是良药。事实上,塞林格所描述弗兰妮的特殊祈祷方式更像一种胸腔共鸣现象,有点类似发声法,上升到一种哲学境界,实在勉强;而霍尔顿则十足不具备向外宣战的勇气--手套、唱片最后都是以损坏收场,明明杀伤力不小的一颗棋子却从来没有被使用过,因为对弟弟艾里的意外死亡始终无法释怀--霍尔顿将全部的暴力对准了自己:一拳打碎了车库玻璃,幻想自己坐在原子弹弹头上被远远射出,在高空中被击得粉身碎骨。霍尔顿两次进入博物馆,提到了里面的陈列始终不随时间的改变而改变,印第安人始终在擦木棒取火,爱斯基摩人正在钓鱼,哪怕你去十万次,他们依然在织同一条毯子,钓同一条鱼,而唯一变样的只有我们自己。四处闯祸的霍尔顿曾经用两次“我了解它就像理解一本书那么透”,其中一次就是用来形容博物馆(另一次是对女生琴),博物馆是他最寂寞的圣殿,是他最无助时的现实世界里真实的栖身之处,就像弗兰妮的稀客来餐厅女盥洗室,他们妄图在其中缩拢、变小,妄图淹没在一片空洞却没有出路的黑暗中,那里也许有一个令他们满意的自己。五支香烟是这场约会中弗兰妮与赖恩心理起伏的最好见证,也是塞林格使用起来最聪明的道具,展示了他对人物心理变化最精准的把握。在一个允许吸烟的公共环境里,还有什么比从烟盒里抽出香烟,拿起打火机点燃它更随意自然的行为?一条清晰的心理脉络也随着烟雾缭绕飘然而至:从最初弗兰妮的不满、失去耐心、自我意识觉醒后开始反击,到被激怒,无法遏制地表达对自我主义的鄙夷又却因自身也困于其中而沮丧不安,向东方哲学汲取智慧、自我治愈的企图,以精神崩溃结束。在弗兰妮的故事里,前面那位学院打扮,潇洒帅气的赖恩同样是一位精彩的人物,我认为他甚至比弗兰妮更能代表战后的美国,不仅仅是国民,还包括这个国家的某种神态。按照赖恩的计划,这位耶鲁大学英语系的高材生,将带自己漂亮又聪敏的女伴观看周末的耶鲁比赛,之前他们会吃一顿由赖恩掌握谈话节奏和主题的高谈阔论式晚餐--不出意外,每一根被赖恩咽下去的青蛙腿儿都能见证他迷人的智商将如何毫无悬念地掳获弗兰妮的芳心和崇拜;他甚至在约会时预留了专门的时间读一读自己那篇并没有写什么特别惊世骇俗一类东西,不过依旧足够得“A”的应该迅速被发表的论文。而这场充满智识、雅趣又充实的周末约会却因为弗兰妮的精神崩溃而彻底玩儿完,不仅如此,还包括他们的情侣关系。抛开赖恩认定自己到了一开口就不会错的地步的自命不凡、以及太过专注地卖力表演他完美的无聊、与众不同的优等生招牌动作,在车站上候车的赖恩则根本还是一个没有什么心计,毫无老练社交习气的简单直率的年轻人,塞林格仅仅用了一个微小的细节展示:“赖恩自己也在火车进站时点了一支烟。随后,他努力收起脸上所有的表情,这些表情可能会轻易暴露他对所接之人的真实情感,甚至可能是以一种迷人的方式。弗兰妮是最先下车的几个女孩之一,赖恩一眼就认出了她。不管他在脸上做着什么样的实验,他那只伸向半空的手臂还是说明了一切。”
  •     从麦田到九故事再到弗兰妮与祖伊,塞林格作品里的神秘主义因素显然越来越浓厚,一脉相承的是像麦田里霍尔顿那愤青式的语言,那容易激动的“他妈的”,在三部作品中都俯洽皆是。除去后期的神秘倾向,塞林格对小说结构,情节铺展的处理也明显更为娴熟,尤其是《弗兰妮与祖伊》,“四段式”的谈话,将一部小说逐层拆解,而每一段谈话又都有互有联系,都在推进情节向前发展。第一段是弗兰妮与男朋友赖恩在餐厅会面时的聊天,赖恩跟所有大学的知识分子一样,说起话来也“拔尖了嗓子,一通慷慨陈词”,碰巧弗兰妮一周以来都感觉“充满了破坏力”,她屡屡向赖恩发难,抱怨,指明了批评学院教授,说“受够了侃侃而谈,自以为是的聪明蛋们”,又把赖恩褒赞的两个诗人说成只是“两个写诗的人,而不是诗人”,等等,期间,弗兰妮对说出的话又自觉有些吹毛求疵,以及不够耐心倾听而心生愧疚,这种明显扭曲的心理让她憋屈到如厕啜泣,最终昏厥。第二段是祖伊与他母亲在浴室里的交谈,期间母亲表现出对女儿弗兰妮精神崩溃的忧心忡忡,而祖伊已经好几次不耐烦地明敲侧击要母亲出去,他好从浴缸里出来,对母亲的言辞并不文雅,称呼她老婆子,死胖子,等等;接下来的是祖伊与弗兰妮的正面对话,这一段我看得尤为过瘾,此处基本是祖伊一个人的独角戏,言语生猛,锋芒毕露,把弗兰妮的一些看似早慧的想法批驳得体无完肤,比如对自我的解读,弗兰妮说受够了那些自我之人,祖伊则更加全面,“这个世界上一半恶心事的始作俑者,都是那些没有真正使用自我的人”,想想那些在物欲,权利,地位的包裹下犯下的罪恶,迷失了方向的人,这句话并不难理解。他指出“知识的目的应该是智慧”,而不是为了所谓的知识而知识,等等,当然,无论怎么反驳,祖伊还是爱他妹妹的,当他发现自己把妹妹弗兰妮惹哭了,祖伊的脸色也变得煞白,塞林格这里用了个对比,我觉得颇为有趣,不妨抄录如下:“有个小男孩他爱所有的动物,爱到发疯,他最喜爱的妹妹喜爱小兔子。有一次他抓到一条小眼镜蛇,他在小蛇的脖子上弯弯扭扭地系了一根红丝带,当作生日礼物送给妹妹。可是他当看到妹妹打开礼物时的表情——他的脸立即变得毫无血色,这就是祖伊现在的脸色。”这个对比意向丛生,甚至可以独立成文,不妨看成好心办坏事的原因:或者是没能找到方法,或者没能找到投其所好的“小兔子”,后者以己度人,照搬自己的想法,未料到用手边的现有资源替代,我行我素时,却能将关心变成了彼此的难堪。第四段是祖伊冒充他们的哥哥巴蒂给弗兰妮致电打探,被弗兰妮识破,祖伊试着和解,试着安慰,先是把自己否定,不管以前怎么高谈阔论,实际上自己都”根本没有资格“,劝妹妹喝鸡汤的方式也较为恰切,因为妹妹老是随手携带一本叫《朝圣者之路》的宗教书本,妹妹其实有些笃信”耶稣祷告词“,于是祖伊借题发力,”你甚至都不知道这是一碗神圣的鸡汤,这碗神圣的鸡汤端在你的面前你都不知道,那么即使你遇到一个圣人,他教你如何念耶稣祷告词,你又怎么认得出他?“再比如,他对弗兰妮一惊一乍的愤怒,说“演戏这一行充斥着唯利是图的家伙,还有屠夫”,还有观众中不时爆出的咯咯傻笑,由此自己再也不想踏入剧院,也不想演戏,祖伊责骂,他不能接受的是,当有些道理你本来懂,但你拒绝去懂,或者非要让别人去叮嘱你,这样势必双方都很难堪,原因很简单,当你预设对方明白,而对方实际不明白的时候,容易出现鸡同鸭讲,如果对方明白,而你预设其不明白时,很明显你是目中无人,以我为中心,也就是说,交流时的信息对等不可或缺。”宗教中超脱才是唯一的东西,要无欲,要停止一切欲望”,可是矛盾的地方是,“做演员就是从欲念开始的“,事实上在生命进程中,你不可能抛弃欲念,也许不是做演员,但你还想做个警察,教师,科学家,发明家,女护士,万人迷,等等呢,诸如此类的愿望无一不是欲念,可为什么后来很少实现,然后你怨天尤人,抱怨生不逢时?从生下来“你已经被牵绊住了,对于你欲念的结果,你不可能说抛弃就抛弃”,言下之意,是你得有那份担当,得有那份追求,而不是把欲念挂在嘴上说着好玩,像把屁夹两股间,或者责骂他人追求的虚伪,唯利是图,像个屠夫,等等,而且你最好为了这些欲念去忙碌才好,因为如果你不想看到那些演技杂碎,却又想过上自己梦想中的生活,抱怨这,埋怨那有什么用,自己去改善,用自己的实力去验证才是王道。塞林格愤青吗?看到这你可能会恍然大悟,这个操着”暴力语言“的写作者,那些作品里似乎没有什么礼貌,那些满嘴粗粝,言语不雅的年轻人并非世事都无所谓的嬉皮,他们不过像所有时代的年轻人一样,有时会用玩世不恭去藏匿自己的执着梦想,或者不屑与那些误解辩驳得面红耳赤,内心里他们爱所有生命,尊重并鼓励所有的个体追求。特别是结尾那个“胖女人”的形象,当这个胖女人是谁的谜底最终揭晓时,弗兰妮释怀了,她“对着天花板微笑,几分钟后便沉沉睡去,一个梦也没做”。那个”胖女人“正是耶稣本人,“她整天坐在门口,拍着苍蝇,从早到晚收音机开得震天响”,看上去,这个耶稣没有任何神通广大的地方。令我们神魂颠倒的耶稣既然可以是个胖女人,也可以是个醉醺醺的酒鬼,可以是粗俗可鄙的下里巴人,也可以是手持木鱼的和尚,甚至可以是一条活蹦乱跳的鱼,一条吐着恶毒长杏的响尾蛇,因为耶稣就是我们凡人,是每一个生命个体。大哥那个”为了胖女人擦皮鞋“的习惯作风,说白了正是对自己身为人的那份使命,欲念及由此产生的结果,全数践行并尊重,当然,不光是对我们自己,对他人的这些作为,同样应该如此。我后来想,之所以喜欢塞林格,原因就在于,他作品里的人物都很真,即便是个小孩子,像杀死自己幻想的拉蒙娜,像自杀身亡的天才怪胎西摩——这实在匪夷所思,那些年少的天才,在成长后,大多变作社会的怪胎,边缘的异形人——再或者是那个守望在悬崖边的霍尔顿,偏激的精神崩溃的弗兰妮,他们都不是完人,没有一个人没有缺点,但是又都那么扣人心弦,从他们身上我能看到共鸣,原因就是我自己绝非什么完人,而是他们中的一分子,区别在于,我有意识地认为不是完人也不是个什么大不了的错误,更不希望他人是完人,包括我的朋友,我的家人,”人无癖,不可与,,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他们不需要我为之耿耿于怀,茶饭不思,或者要避讳掩饰,也许中间我自己或那些试图当完人的人会像弗兰妮那样有诸多偏激,可这些也不重要,至少不那么重要,因为更为重要的是,在骂人的时候我想先开口骂骂自己,毕竟,既然自己都不是什么完美的东西,又为何要别人做自己做不到的完人呢?

精彩短评 (总计59条)

  •     塞林格的东西,不错,需要多次的品味。
  •     反复读了好多遍。
  •     知识的目的应该是智慧。
  •     虽然我觉得没完全看明白,但觉得很多话很有道理的样子……
  •     这本书是我的圣经。
  •     祖伊就是我本人无疑。抬高房梁和这一册恨不得每一句话都倒回去读几十遍,关于格拉斯家族的每一句——从两年前读的《逮香蕉鱼的最佳日子》开始——都不舍得读完。
  •     完美
  •     看了一个不知道前因后果的故事。
  •     实然和应然的幻象 所以佐伊能擦亮皮鞋 成为肥皂剧演员 其实家族里只有波波是自恰的
  •     我很喜欢的书
  •     真的很喜欢格拉斯家族(天才?怪胎?)的故事,Buddy写给Zooey的信里说,“总有那么几天不管是看家里人,还是看我自己,我都像是拿反了望远镜在看”,这句真是Really hit my spot了~Franny就像是一个闯入了迷宫找不到出路,急急忙忙不知所措的孩子,Zooey不是Glass家族里的完美偶像Seymour,本身也是个充满迷茫与不安的年轻人,与Franny的对话不乏刻薄,讽刺,唠叨,自嘲...最后却又在电话里通过与Franny一起回忆起Seymour's Fat Lady,引导Franny放下我执,走出了困惑~Zooey真是个刻薄又温暖的人啊~【So,“Happiness in intelligent people is the rarest thing I know.”?
  •     怪老头写的怪书
  •     天才
  •     觉得他们更像双胞胎,外貌同样好看,同样的困境。异数。
  •     “不久前,一天半夜我一个人在一家几乎已经没人了的咖啡馆,遇见了一个熟人,他问我,‘你难道不想跟我们一起吗?’‘不,我不想。’我说道”——原来这句话是摘抄的卡夫卡……和我想象中的遗世独立羽化登仙的故事不一样,可能是对宗教也没有那么深的感触所以看到有些地方没什么感想……不过拯救破碎有的时候确实需要以毒攻毒。想起Fusi里面的一句话:抑郁=自我厌弃+懒惰。看完这篇就对为什么塞林格会出现在马男波杰克里面有点更深刻的体会了。
  •     装帧精美,译文流畅,塞林格经典之作
  •     台版的翻譯太可怕了所以看了這版。
  •     无神论者看得想要以头撞墙。阅读过程中脑子里无数次出现攻壳S2E2的标题“饱食终日”。非常想殴打作者,殴打角色。不,我也就是说说而已,不要当真。至于结局,结局这么平易近人我都意外了,还想起了好几个笑话,但松了口气是真的,从小说效果来说还真不错,因为要是结局了他们都还没解决这个事儿,我肯定要找几个枕头来打一顿了。
  •     翻译腔有点难读,没代入感
  •     Zooey is charming as hell. 另外,行动两字印象颇深。这个突然明亮的感觉也是可以
  •     其实跟宗教没关系,是和解与超脱。多少有些巧合,我也在讨厌自我,我的自我和别人的自我,我也在挑剔一切,并为自己感到羞愧。所以当他们回忆起西摩,回忆起西摩口中的胖女士,达到和解超脱,我甚至起了鸡皮疙瘩。
  •     会很不错。。。
  •     好东西读了才会有收获
  •     太聪明,太毒舌,太负能量。看完在去面试的路上,大四的最后两个月。
  •     弗兰妮与祖伊都是对平庸生活深恶痛绝的人,也因此对身边的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甚至让他们自己对爱这件事感到怀疑,但从始至终他们又都是对爱抱有无限渴望的人,到最后其实宗教啦神秘主义啦都已经不重要了。
  •     有些地方感觉比麦田有意思,但也有关于宗教问题的讨论,会感到文化背景的差异。
  •     整本书的场景主要在约会餐厅和一间房子,塞林格的吐字能力了得,尤其是爆粗。男主和老妈之间的斗嘴皮子好精彩╮(╯▽╰)╭即使我看不懂什么宗教、早智儿童和批判教育体制啥的,但看人物互相斗嘴很有意思。环境描写有种颓废和华丽。
  •     为了那个胖女人 也得用心去做
  •     继《麦田的守望者》之后的小说!
  •     就爱祖伊这种刻薄样,偶尔爆发的破坏欲
  •     我是你的胖太太啊呜呜(然后你也是我的
  •     我没get到这本书的点。给3星并不是说书不好,是我个人没理解到这本书值得推荐的地方。
  •     论如何文艺地毁灭文艺,塞林格真乃神人也。
  •     死侍和蜘蛛侠同时在你耳边碎碎念。
  •     All apologies.
  •     所有的牌都被做了手脚,以审美为生计的人是没有赢数的。
  •     小说中的小说,第一个故事堪称俊美,第二个就完全换了一种叙述口吻,让我非常没想到,塞林格堪称小说界的天才,写了这样四本书,完全可以封笔。值得再读。
  •     非常有興趣重新讀一遍。弗蘭妮那一整片對話真是現代情侶日常。
  •     至今不知如何评价的两本作品,四个故事。塞林格对格拉斯家族谜样的宠爱与残忍,我想他一定把自己幻想成过家族的一员,就摆在巴蒂的位置上。早慧,哲学与爱,加上命运或不幸,大概能构成这个家族的关键字。有一些地方写的很好,多数是对话,比如《抬高房梁,木匠们》里巴蒂挤在车里那一大段,比如《祖伊》里祖伊和妈妈那一大段,以及不少家族兄弟姐妹之间的对话。敢把视角切得离一大群聪明人这么近,还大把地玩比喻和争辩,说明作者自己也是真的聪明。有的地方又写得比较冗长,比如巴蒂的不少或自我或对别人的唠唠叨叨,但又让人觉得他们真的会这么说,且确实不是恶意饶舌或拖延,因而能容忍。《弗兰妮》里对俗套男友的包容和对精神的探索失落大概是最好读懂的。而《祖伊》最后的胖女士一段,却又给人说不出的触动。总之还需要再读,和看分析。
  •     帮朋友买的,东西不错
  •     西摩是灯塔,但最好做祖伊。
  •     意味深长。前半部分无聊透顶,可是越往后面读就越深陷其中。关于宗教的讨论,关于信仰的讨论,还是更喜欢祖伊的直率、坦诚,而弗兰妮所表现的则更像是在逃避。
  •     较好的读物
  •     相对于《抬高房梁,木匠们;西摩:小传》,文笔有些散漫,但是故事依然是好故事,继续推荐。塞林格塞林格,据说他晚年写了不少的作品,但是旋写旋毁,不准出版,唉,甚憾之。
  •     “我受够了自我,自我,自我。我的自我和所有人的自我。我受够了所有想去某个地方的人,想做出点成就的人,想讨人喜欢的人。真恶心——就是恶心,就是。我不管别人说什么。”
  •     “它是一个复合型的,抑或多面性的,爱的故事,纯洁而复杂的爱的故事”
  •     phony 以及 喝下咱妈的一碗鸡汤啊哈哈
  •     看完只想说这个小说的天才一族的设定很没有必要(就本书来说) 很多普通人(包括我)都遇到过弗兰妮或是祖伊那样的困惑和纠结 老是强调他们一家有多天才 无法引起普通读者的共鸣 还有祖伊你能少说几个TMD吗 看着真烦 我还是更喜欢麦田里的守望者
  •     爱,和佛祖是同一的,:)
  •     也许不够好
  •     Franny 和 Zooey 其实只是一篇完整的小说。塞林格越写越好了。
  •     没太看懂 焦灼的情绪
  •     没读懂⋯⋯
  •     伟大,无与伦比
  •     书很垃圾堆出来的一样,很垃圾
  •     自我、虚伪、自我,外界的自我、内在的自我,存在、欲念,想爱却无法,我真的爱死塞林格的男孩
  •     奇怪的记住了一个细节:弗兰妮看着阳光透过窗子投在桌子上的一小块方形光斑,她突然想躺进那块黄色的小方格里。
  •      这是第二次看一本书看到近乎崩溃。第一次是太宰治的【斜阳】,每次只能看几页,然后需要休息很久才有力气往下看。但看【斜阳】的崩溃,是单纯源于内心的惶恐与不安。而这本【Franny&Zooey】的崩溃,是源于思想的落伍与自身的无知,仅巴蒂写的那封信,我反复看了三遍才略微明白那些看起来不着边际的话里隐藏着的哲学以及宗教含义。总想努力去思考揣摩每句话,好让自己不至于在塞林格面前显得愚蠢至极。这本看起来满是神神叨叨废话的书,值得转动生锈的脑子去思考,否则,看到的,只会是一群神神叨叨的人共同演绎了一个毫无内容也毫无章法的故事。
  •     精神状态和心理的刻画描写很深入,感觉这就是我们跟西方很大的不同;忍不住想起黑塞尔的彷徨少年时,只是美国人更近空虚罢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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