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老还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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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3
ISBN:9787503692642
作者:[美] 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页数:121页

章节摘录

  1920年,罗斯科·巴顿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了。庆典上,没人想起还有这么一码事:那个满屋子玩铅制士兵和缩微玩偶、看起来10岁左右、浑身脏兮兮的男孩,其实就是新生儿的亲祖父。  大家都喜欢这个小男孩。他的脸蛋清秀可爱,还隐隐蕴含着一丝悲伤。然而,这个男孩在场,对于罗斯科·巴顿而言,就是一种折磨。用他们那一代人的说法,罗斯科认为这件事“不算数”。在他看来,他的父亲,根本没个60岁的样子,举手投足完全不像“雄赳赳的成熟男人”——罗斯科最喜欢这么说——整个事情奇怪而反常。确实,想半个小时这件事就能把他推到崩溃边缘。罗斯科也推崇应该“生机勃勃”,保持活力,但是青春无敌成这个样子是……是……是不算数的。罗斯科不愿再多想下去了。  5年后,罗斯科的小家伙已经长大到可以与小本杰明在同一个保姆的看护下玩些小孩子的游戏。罗斯科在同一天把他们带到幼儿园。本杰明发觉,耍弄彩色的小纸条,编在一起、串成链条或者其他奇怪而有趣的玩意儿,是世上最有趣的游戏。有一次,他不听话,被罚站到墙角——后来他哭了——不过,大多数时候,热闹的房间里充满欢乐,阳光从窗户透进来,白丽小姐亲切的手会时不时地摸摸他乱蓬蓬的头发。  又过了一年,罗斯科的儿子升上一年级了,本杰明仍留在幼儿园。他很高兴。有时,当别的小孩说到长大后要做些什么时,一阵阴影就会掠过他的小脸蛋;这是种天真无邪的反应,他懵懂地感觉到,自己没法像伙伴们那样去等候这些事情了。  日子平平淡淡,一天又一天地过去。他回到幼儿园第三年了,但是,他太小,根本不懂那些鲜艳闪亮的纸条有什么用。他爱哭,因为别的男孩都比他大,让他害怕。老师对他说话,尽管他想要去理解,可是,他根本听不懂。  他被带出了幼儿园。他的保姆,穿着古板棉布衣服的娜娜,成为他那个小小世界的中心。天气好的时候,他们在公园中散步;娜娜会指着一个庞大的灰色怪物说:“大象。”本杰明会跟着她说。到了晚上,脱衣服睡觉时。他会大声地一遍又一遍对她说:“大象,大象,大象。”有时候,娜娜让他在床上蹦来蹦去,这很有趣。因为如果非常准确地坐下去,会被弹得又站起来;如果蹦的时候一直喊“啊……”,声音就会忽然中断,好玩极了。

内容概要

F. 斯科特·菲茨杰拉德(1896~1940),美国小说家。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为20世纪20年代“爵士时代”的文坛代言人之一,与海明威等人同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人物。

编辑推荐

  同名英文原版书火热销售中: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And Two Other Stories

作者简介

《返老还童》由F. 斯科特·菲茨杰拉德1921年创作,最初发表于1922年5月27日的《科里尔周刊》(Collier's Weekly)。1922年晚些时候出版的菲茨杰拉德短篇小说集《爵士时代的故事》(Tales of the Jazz Age),将《返老还童》收录其中。
菲茨杰拉德坦言,这篇作品的创作灵感源自马克·吐温的那番感慨:生命总是开端于最美好的状态,而在最糟糕的时候结束。
完成作品后,过了几周,菲茨杰拉德在塞缪尔·巴特勒(Samuel Butler)早已出版的《笔记》(The Note-Books)一书中,发现了与《返老还童》几乎一模一样的情节。菲茨杰拉德惊讶之余,在《爵士时代的故事》篇首专门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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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8条)

  •     呵呵,豆瓣里怎么没有返老还童的电影我刚看完返老还童的电影。它到真是一本小说所以不要去追究那不真实的世界的合理性,我还以为本杰明会成为一个神童呢,逆流的时钟想追回逝去的是一种多么美好的祈祷啊,尽管有人或许不想回到过去,当一个枯老的皮囊裹着一颗幼儿的心诞生时有人视其为怪物,有人视其为与众不同,时光的逆流终究改变不了生命的轮回一副老皮囊做着自己诸多的第一次,有着年轻的冲动和勇气,也遇见以为可爱的充满灵性的小女孩,也许我们说的从新来过是带着老时的智慧拥有年轻的肉体然而这里的返老还童是可怕的我不知道时间是怎样抹去他的记忆成为一个看上去越来越天真的小孩有种模糊的东西似乎是前世。这里有两段很美的爱情一个孤独的已婚女人和一个年轻的心却似乎有着老者的温暖最后她告诉我们,一切皆有可能。另一位是从小相识一起各自成长有了一生的约定当他们都经历了各自的苦难时但他们也品味过爱情的苦涩时,当他们都不再年轻的时候他们爱在了一起美满幸福他们有了孩子可是本杰明看到了结局选择离开。本杰明的一生她多得到了什么或是失去的更多,他演示了一种生活方式给与我们一种生活态度,我们还渴望什么,她的母亲到死照顾着无家可归的老人,60岁的老人穿越了英吉利海峡,另一个老人不断的告诉别人他被雷击到7次,他还活着。一切皆有可能,它诠释的是一个人要如何对待生命珍惜生命如何前进而不是如何返老还童。
  •     返老还童这样的一个概念,就好像时间旅行一样,并不能勾起我特别的阅读或观影欲望。对布拉德皮特也无感,所以电影出来很久也懒得看。直到某天看到改编影片的特效制作过程,怀着对特效人员的崇敬,才把电影翻出来瞅了一眼。一万字的小说,改成了近3小时的电影。可想而知,添油加醋是无论如何免不了的。看完以后被导演的拿腔拿调和台词奇怪的韵律感抓住,这才把书翻出来,在地铁上看了一半,床上看了一半。可以说,电影彻底美化了返老还童这个概念,而原作由始自终保持着一种嘲讽的口气。原作的idea是这样的,本杰明虽然生下来卖相老,但是除了智商略高于一般小孩以外,没有经验类的社会知识,属于有心智没心眼。其后心智不变,心眼见长。而电影的idea是本杰明生下来老,心智见长,心眼不变,一直是特别老年化与世无争天生圣人,美女月光下脱衣乱舞仍然坐怀不乱,一个吻都不肯施舍型的原装柳下惠一枚。其后对待老去的妻子,仍然痴心不改,对女儿也是采取了爱你我就离开你让你和继父好好一起老去的消极父爱。可是原作中,本杰明就是一个人。一个虽然表面看来逆生长,但是和正生长的人类也没有差别的人。只不过他年轻的时候由于长得老,受了点歧视,吃了点亏。但没想到二十岁实际年龄with五十岁容颜的时候桃花开,被一个爱大叔的萝莉看上,抱得美人归。和天下所有的女人一样,萝莉慢慢变成了大妈。本杰明却突破自然规律,逆生长成为高富帅。一个追求刺激的高富帅,如何忍受乏味的中年大妈?本杰明于是参军去了,在战场上挥洒他的峥嵘岁月,释放迟来的肾上腺素。看到这里其实已经知道结局了。和大多数老人一样,本杰明退伍后越长越小,住在儿子家却不受待见,最后连郁郁而终的权力都没有,因为他成了婴儿,木有意识了。。。本书特别适合给我爸的经典论调做论据,那就是:人啊!什么年纪就做什么年纪的事情!这样才叫人生啊!本书也特别适合给打萝莉牌的适婚少女们敲响警钟,如果不是天性萝莉,还是不要随便找大叔,免得婚后原形毕露,大叔没法参军只好去brothels。。。摘录萝莉的经典语录如下:“You are just the romantic age, fifty. Twenty-five is too wordly-wise; thirty is apt to be pale from overwork; forty is the age of long stories that take a whole cigar to tell; sixty is------Oh, sixty is too near seventy, but fifty is the mellow age. I love fifty.”联想到最近少女嫁57岁大叔的心情。。。我突然好像懂了什么。。。这不就是一种典型的“我只愿在我最美好的时候,碰上最美好的你”么。。。人生不是一晚不落的明月,人生是一个从无到有再到无的过程,好像正态分布曲线一样,只要在中间那一坚挺的一段好好把握了,正生长逆生长都一样。黄金时代会过去,缓慢被锤也必须接受。寄语:别老玩萝莉了,迟早会露馅的。也别老装老成,你着急什么呀。
  •     就像是本杰明·巴顿人生的奇幻旅行,这本书没有封面和封底的差别,都是封面,中文和英文分别从封面开始行进,在书页的中间汇合,本杰明的故事也从出生开始在死亡处汇合,整本书只有一半有文字,另一半是墨滴,它在变化,越来越大或者越来越小,从小到老或者返老还童——如果你在阅读两种文字的话。所有的这些设计都有着深深的寓意,那或许就是这部只有一万字的小说《返老还童》的寓意。《返老还童》是菲茨杰拉德的小说,我想表达我有多么喜欢他和他的文字,这是我第四遍看这篇小说,第二个译本。菲茨杰拉德说这个故事的灵感来源于马克·吐温的一句话:遗憾的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是在开始阶段,而最糟糕的时光则是在结束的阶段。他决定在完全日常的世界里,在一个男人身上尝试该项试验,刚好对此想法进行一次公正的评判。在小说中本杰明·巴顿开始了一场人生的奇幻的逆行。刚出生时,本杰明就拥有一张七十岁的脸,之后他越来越年轻,其他人都在他的身边正常的老去,荒诞就在于此。于是,本杰明打小就对拨浪鼓之类的儿童玩具有一种本能的抵触,却与祖父成了好朋友;到了上大学的年龄,却因他的老年人长相被耶鲁大学毫不留情地拒绝了;与希尔迪加堕入情网、愈发年轻后又对她失去兴趣;若干年后,当事业有成的本杰明人到中年,由于变成一副年轻人的模样又被哈佛大学顺利录取;在哈佛与耶鲁的橄榄球比赛中,本杰明出奇勇猛,成为球队主力,之后变矮变瘦弱又回到了中学;他因参加美西战争立下战功,而被作为后备军官召回部队,并被授予陆军准将军衔,当他兴致冲冲地前去报到,不料又因一副孩童的外形被拒之门外;后来只能和自己的孙子同在一所幼儿园,最后,他回到了婴儿车里,死去。这篇小说也被好莱坞拍成了电影,由大卫·芬奇导演,布拉德·皮特主演。但我更热爱文字,在小说的尾声描绘本杰明老了却回到了生命之初婴儿的样子,那些文字弥漫着一种感伤又美好的气氛,给人带来无以伦比的美感。“他不记得了。最后一次喂他时,牛奶热还是凉,或者日子是怎样过去的,他都不记得了——只有熟悉的婴儿车和娜娜。接下来,他什么也不记得了。饿了就哭——他只会这样。日日夜夜,他只是呼吸,周围有他几乎听不见的轻柔呢喃、微弱的种种气味,还有光亮和黑暗。然后,一切都暗了下来,白色的婴儿车、在他上方晃动的那些模糊脸庞、牛奶温暖香甜的气息,全部从他的脑海里褪去。”最后一句,我更喜欢张丽慧的译本“从他脑海里渐渐淡出”。无论是顺走还是逆行的人生,到最后,到死,所有的都会淡出,淡成一丝烟,一阵风,或如影子般若隐若现或消失得无影无踪。 今天天下着雨,阴冷得很,窗外一片雨雾,我看不见更远的远方,就像我们的生活,看不到远方,但我们可以想象那远方:幸福的痛苦的,平淡的激烈的,平坦的曲折的,所有的未知都潜伏在我们看不见的不远的远方。人生就是这样,需要我们一一去经历,我之所以可以不怀疑惑的走向远方,而不会显得过于沉重,即使有可能会迷失在生活的迷宫里,那是因为我所有的勇气都来源于彦和黄夏木,来源于对爱和生命的敬畏。人生本不是那么美好,或者本没有什么意义,而她们是美好生活的一种可能,是美好王冠上的一句诗,让我着迷,甘愿沉溺。我时常在想,怎样的一生才是美好的一生,而现在,我想我已经找到了那个最佳的答案,我手握着一把幸福的钥匙,与彦和黄夏木一路狂奔,朝着美好。“我将告诉你们发生了什么,至于该如何来看待,则是你们的事。”这是小说开篇就写到了的,我仿佛看到菲茨杰拉德在这里露出了一个苦涩的笑,我想他应该同意他自己的看法:所有的人生本不是那么美好的。

精彩短评 (总计101条)

  •     书不错,居然是双语的,惊喜
  •       电影较之扩展了不少内容。可能更喜欢电影的剧情,原著显得更为世俗与无情些,尤其将女主角写的毫无美感,里面的所有人物也不那么可爱了。
      相较之下更爱后一篇,天马行空的想象,可能没有期望,无所谓失望。
  •     生下来的小孩发现是个老爷爷怎办???
  •     在学校图书馆读了,很精彩的短篇,回去看看电影版的怎样!
  •     创意不错
  •     挺有意思的~
  •        第一次看电影时就有一种拜读原著的冲动,首先,这是个吸引人的故事,它的架构人物都足够吸引我。逆行爱情的设置也在一众爱情文艺片中脱颖而出。。终于,在西西弗周年庆的时候,被我买到了原著。惊讶于它竟是一部短篇小说,我原以为它是一部中篇抑或长篇小说,有足够的空间来为我们讲述这样一个动人的奇幻故事。
       但是当我一口气读完以后,一种失望却蔓延开来,相较于电影情节的跌宕起伏,原著对本杰明一生的平淡描述显得黯然失色。。看过书上的作者简介,知晓作者是游走于商业边缘却憎恶商业的文人,而电影却由这世界最商业的好莱坞拍出。即可知晓二者差异之大的原因。。
       作者的初衷只是由于马克吐温的一句话:“人生一大憾事是其善始也至善,一日不如一日,致其终则坏无可坏。”从而赋予了本杰明“only one man”于正常世界的角色属性。。加之当时的时代背景。。人们乐于阅读新奇短小的故事。。才有了这么一部让我半帯遗憾的短篇小说。。说遗憾。主要是基于原著情节上的平淡,仅止于向我们叙述本杰明的一生,由老至幼。。除了他的倒行生活。无半点抓人的情节。。而反观电影。出于票房和冲奥的双目标。。片商确实在剧本的改编上下足了功夫。。既有用来满足一般观众的令人神伤的爱情。亲情。也有瞄准评论者下手的对人生,命运的思考。。从而使整部电影无论在情节还是深度上都有了质的提升。。。但是也大大改变了原著的风格和味道。。不过。在我们观众看来。。也实属可以原谅。。。毕竟一部好电影就像是对原著的一次美丽扩写。。
  •     这本小说十分简短。情节让人欲罢不能,书又叫本杰明 巴顿奇事,本杰明生下来就是个七十岁的老人,而一般人的生长发育过程则是她的返老还童过程。小说内容荒唐离奇,但看着就好像完全可能发生在你身边。菲茨杰拉德是厉害的。
  •     勉强读完英文部分,不会的单词比想象中多,也许是文学词汇#长路漫漫,要加油#电影几乎改了全部,只用概念,都喜欢。很喜欢这本书的设计
  •     很神奇的故事,却也充满了无奈。
  •     人生如梦。没有谁是比谁更富特殊的。
  •     故事好 翻译的不好 版本也不好 三星都给菲茨杰拉德
  •     终于找到小时候那个奇妙的故事的出处了。
  •     首先是看了皮特和布兰切特主演的同名电影《返老还童》,才知道有这本小书。小说给我带来的震撼是巨大的,一个人的生长历程和常人恰恰相反,才有可能洞悉人生历程中的荒谬与无常。书很好,字数不多,很多就能读完,而且另一面是英文,可以提升英语水平:)
  •     有时候觉得英文能够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很多中国古典的思想甚至在英文里都能体现,不得不说我又有了学英文的热情。书中的插图也很有意味,编辑的心思很让人感动,虽然是出自很早的一部书,内容也并不丰厚,但是短篇小说寥寥数笔正像是人生的白驹过隙,就想封面的风景一样,只有在少年的奔跑和老年的摇椅上才能细细体味,而中间略过的,就是人生
  •     7.My dear,how could you waste your enormous gift?......
  •       推荐:四星    我喜欢的男人不多,布拉德皮特算一个,看着他一步步努力摆脱花瓶做实力派,其实他做花瓶也蛮好的。觉得他最帅的时候就是拍《大河恋River Runs Through It》的时候。这也是我最喜欢的电影之一,记忆很深刻。  当然我想说的是《返老还童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这是一部皮特演的电影,似乎还获了不少提名。这是张弛借的书,由于篇幅很短,我便顺手看了。电影我没有看过,鉴于情爱篇幅太大我认为和书应该迥异。  在我看来这是一部黑色幽默的小说,是不按理出牌是不能用现实来衡量的小说。当过了几个月后我想到这本书,浮现的确是悲哀的感觉。作者菲茨杰拉德坦言,这篇作品的创作灵感源自马克•吐温的那番感慨:生命总是开端于最美好的状态,而在最糟糕的时候结束。  们最好的其实只有那几年。忽然想到了父母,我当父母老的时候,其实跟小孩子的时候是一样的。  这是一本很平淡却可以让你深思的书,他没有说多少,主要是你打算想多少。  假设让你的生活倒着来,想想会怎样?  内容简介:  《返老还童》由f. 斯科特•菲茨杰拉德1921年创作,最初发表于1922年5月27日的《科里尔周刊》(collier's weekly)。1922年晚些时候出版的菲茨杰拉德短篇小说集《爵士时代的故事》(tales of the jazz age),将《返老还童》收录其中。    完成作品后,过了几周,菲茨杰拉德在塞缪尔•巴特勒(samuel butler)早已出版的《笔记》(the note-books)一书中,发现了与《返老还童》几乎一模一样的情节。菲茨杰拉德惊讶之余,在《爵士时代的故事》篇首专门予以说明。
  •     同意半本白纸钱的说法。不过视角很好。
  •     只是一个短篇,竟然伪装成长篇的样子!中英也就算了,大片大片的空白,看得人一脸血!!!
  •     孕30+4读,毕竟是短篇小说,比起电影小说本身少了描写爱情的部分。但是更侧重于描写本杰明巴顿奇幻的人生旅程。听说《钻石》更加震撼,下一步找来看看。
  •        感《本杰明巴顿奇事》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
      
       伴着缥缈的音响,一个全然无物的空镜头首先被推出。黑色深沉是画面是影片的底色,空明澄澈的背景外音是影片是基调。
      
       缓慢的镜头切换犹如一个奄奄一息的人在作最后的挣扎,撑开薄薄一层铅一样沉重的眼皮。然后,一声微弱浑浊的呻吟声中是一个老妇人的脸部特写,她显然已经垂危。镜头慢慢向后拉,情形杂乱,人生噪杂的医院一角展现了故事的开始。
      
       女儿卡洛琳守在床边,陪伴着母亲生命的最后一刻。母亲吃力地讲述了1918年倒转的大钟的故事。虚弱的母亲让女儿翻出一本黑色的破旧的日记本,说:“我想听你的声音。” 于是,女儿开始了日记的朗读。
      
      “怪物”的出生
      
       那是一个叫本杰明·巴顿的人写的日记。1918年一战结束的那天他出生了。别人说再没有比出生在这一天更好的了。但他却并不幸运,因为他一出生便是老人是身体,同时深爱他的母亲难产而死。对亲对他充满憎恨和恐惧,立刻把他抱起来遗弃在了福利院的门口。
      
      等待死亡
      
       大家都人物他很快就会死去,但他却一天一天活了下来。而且还从轮椅中站了起来。他虽然并不知道自己是个孩子,但他的内心充满了和别的孩子一样的好奇,向往门外的世界。
      
      一生难忘的初见
      
       1930年的感恩节,鸡皮鹤发的他见到了黛西,她俏丽活泼旋转的身影,湛蓝的眼睛都在他一生的扉页上留下了烙印。他或许不知道七岁的黛西一眼就看出了他的与众不同。
      
      孤独的旅行
      
       黛西一天天长大,他也在不断地“成长”,只是以一种不同的方式。十七岁的时候,他带着六十多岁的身体独自出去闯荡了。在他随着热爱纹身艺术的迈克船长出海。他每到一个地方就给黛西寄明信片,他没有一天不想着黛西。他在船上一天天“长大”,连麦克船长都惊奇地说:“本杰明我是不是喝多了,你难道在长个?”本杰明笑了笑没有回答,他心里清楚自己的“成长”是怎么回事。
      
      父子相别
      
       他的父亲其实一直的暗中注意他。到他航行回来,老巴顿先生已经处于生命的最后日子了。本杰明背着向他坦白了一切的老巴顿到小时候看日出的海边,当太阳升起时,老巴顿安详地停止了呼吸。
      
      悲剧的发生
      
       本杰明处理完父亲的丧失后去找黛西。沉浸在狂欢般的日子中的黛西没能察觉到本杰明刻骨的爱。本杰明黯然离去,回到平静的养老院帮奎宁打点工作,但内心却是汹涌的等待的狂潮。一天巴黎来的电报把本杰明带到了被车祸装断腿的黛西的病床边。此时,本杰明的年轻英俊让黛西震惊。出于羞愧和自尊,黛西拒绝了本杰明,但她悄然离开时早已深深爱上了本杰明。
      
      有情人终成眷属
      
       黛西失踪十几年后终于回到了本杰明的身边。两人的相见没有嫌弃惊奇的波澜,仿佛他们从来都没有分开过,他们再自然不过地生活在一起了。经过黛西的劝慰本杰明答应了,所以49岁的本杰明和43岁的黛西的生命终于相遇了,并有了爱的结晶,一个漂亮健康的女孩卡洛琳。
      
      还是离开
      
       幸福令本杰明越来越不安,夜里他盯着黛西和孩子难以入眠。他对黛西说:“孩子需要的是父亲而不是玩伴,你需要的是丈夫而不是另一而孩子。”终于,他留下所以的财产给黛西,一个人默默离开了。
      
      匆匆一聚
      
       卡洛琳十二岁时,本杰明像一只迷路的小鸟撞进了家门。黛西早已改嫁,给了卡洛琳一个正常完整的家庭。黛西仍然美丽但却无法拒绝自然的侵蚀,皱纹爬上了她的脸,本杰明却更加年轻了。黛西抑制着内心翻腾的感情对孩子般的本杰明说:“你说的对,我确实无法‘抚养’两个孩子。”
      
      再次归来,却忘记了一生
      
       最后,本杰明完成了自己一生独特的“成长”过程,他成了初生的婴孩,安静地在黛西的怀中永远睡去了。
      
      影片在一些无法组合的支离破碎的意象中乘着恍如隔世的音乐渐行渐远,像是一个无法触及的梦。
      
      
  •     英文部分没读。主题其实很好,但是太短了。电影深刻多了。
  •     太一般了吧 半小时看完 就算是作为短篇小说来说也太烂了啊 只看了中文部分。。。
  •     书的设计颇有新意,很喜欢。
  •       刚刚看了电影版,剧情突破常规的设计,看似做作,却满满流露一种质朴和一种自然,用平静的方式,用逆向的方式,探讨着有关爱情有关岁月。相比《百万富翁》,我更觉得这片应拿奥斯卡,评委是不是进水多了
  •     内容不错,但有掉页!
  •     正在读,待评。
  •     在旧书摊上淘到他一本很老的集子 才3快钱~~非常开心
  •     作为小说还是非常好的一本小说。因为村上春树的推崇、因为好友对于这个小说改编的电影的讲述。我买了这本(这个版本)。应该说比电影所表现的内容有更多悲凉和无奈。我想电影如果真排成那样就是纯粹的文艺片而不能是一个流行的电影了。那种感觉让人觉得不爽。但我想也会让这样的小说而不朽。

    为了把这么短的小说印得厚一点而成书,就编辑而言真是煞费苦心。首先所有的页只有一面文字。正反两个方向分别是中英文版本。如果想拿这本书学习英文的朋友你们有福了。如果不是,就浪费了一点空间。为了防止我这样的人有这样的想法。编辑有另一个设计就是每一页文字的另一面是一副画面是贯穿中英文版本。一个从中文到英文顺序的大墨水点渐变成一个小墨水点和主题相匹配。可能先读英文的朋友不太介意它从小变大。

    总的来说还是本好书。就版本而言可能有的人会喜欢。我则一般。觉得太占地了。这么薄的小说印这么厚有点不厚道
  •       电影《本杰明·巴顿奇事》中,当本杰明把自己越来越年轻的秘密有些得意地告诉帮他剪发的老妇人时,她却告诉本杰明为他感到难过,因为“你要经历所有爱你的人都比你先死去,这还真是一个不小的责任”。本杰明愣住了,因为他从来没有用这种方式考虑过生与死的问题。老妇人看着变得有些沉重的本杰明,又告诉他说要坦然面对人生中的生与死,“我们注定要失去我们所爱的人,要不然我们怎么会知道他们对我们多么的重要?”这只是其中打动的我的一个细节。其他的还有很多:开始逆时针行走的时钟,被闪电击中七次的老人,黛西一系列的偶然发生的所引发的必然的车祸,忧伤无比的爱情……导演大卫·芬奇在影片中,细腻铺陈的多个细节,让这个本来改变自美国作家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短篇小说《返老还童》的故事具有了多重意义上的异样神采。相比而言,原著小说要平淡和单薄很多。尽管菲茨杰拉德生前很看不起电影这种媒介形式,但如果不是因为这部电影,我想很难会注意到他众多作品中的这一个小短篇。
      
      我对菲茨杰拉德的本人的兴趣远远大于对这篇小说的兴趣。上海译文出版社刚出版的《返老还童》一书中,除了收录了这篇同名小说外,还收录了一篇名为《一颗像里茨饭店那么大的钻石》(以下称《钻石》)的短篇。菲茨杰拉德一生创作了一百六十多部的短篇小说,此次书中收录的这两篇都写于1922年,属于奇幻色彩小说,是他的小说狂想曲中的一部分。菲茨杰拉德是因为1920年春的小说《尘世乐园》一夜而红的,随后他就迎娶了美丽而疯狂的新娘泽尔达。菲茨杰拉德出名后如此卖力的写作,与他这位貌美狂野的新娘估计有很大关系,因为之前她就曾嫌弃他“钱途”黯淡而解除过婚约。1922年到1923年间,他正在构思长篇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但为了维持日益奢华的社交和生活,他写了很多短篇小说给商业杂志,其中就包括《返老还童》还有《钻石》。1923年,他曾写道:“去年冬天我不要命地工作,但写出来的都是垃圾,这不仅损害了我的钢铁般的体格,还几乎让我心碎。”1937年,在另一篇回忆年轻时期的文章中,他又写道:“涌入我脑海的所有故事都带上了悲惨的色彩——我小说中的那些可爱的年轻人遭到了毁灭,我的短篇小说中的钻石山被炸毁,我的百万富翁像托马斯·哈代的农民一样美丽而悲惨。”提到这些早期作品的评价,我的意思并非说这些给商业杂志的小说写的很烂,对于一个能写出《了不起的盖茨比》和《夜色温柔》这样的传世之作的天才作家来说,他的任何作品都具有我们不可忽视的特质。对这些掩盖在巨大荣耀下的作品,对这些为生活所迫的迅疾状态下写出的作品,也许,阅读时有一颗理解的平常心会好很多。
      
      《返老还童》这篇小说的创意是足够新奇,至少发表时能足够吸引大众猎奇的眼球。但创意的过于新奇和故事之间的平淡无奇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落差,反而容易让读者失望。本杰明从出生时的老人,到结尾时无意识的婴儿,与其他人的生活经历都是一样的,娶妻生子,战争,读书……他的不同只在于逆时间经历这一切。读这篇小说时,我一直再想如果是博尔赫斯处理这样的题材的短篇一定会有所不同。而相比而言,《钻石》要精彩很多。小说中的主人公昂格尔算是富家子弟,假期受邀去同学珀西家做客,至此进入了一个梦幻般的世界。珀西家住在一个神秘的从不为人所知的钻石山中,昂格尔在那里见识领略到了什么是有钱人,因为他曾坦言说一个人越是有钱他越是喜欢。不过,具有黑色幽默的是,昂格尔没意识到,从此他再也不能走出钻石山了,除非被杀死,因为钻石山的消息不能被外界所知。菲茨杰拉德的幽默和讽刺的语言风格,以及对叙事出色的掌控能力,让这篇小说具有了一种之前不具备的从容和坦率。我很惊讶他在书中对富人生活以及金钱的那种有些病态的痴迷的描述,但正如美国文学批评家迪克斯坦所言,菲茨杰拉德虽然着迷于富人的习惯和风尚,并为金钱所带来的自由所吸引,他心里却热切地希望成为一名严肃作家,希望自己的作品五十年后仍然能够打动读者,“在富人中间他从未忘记自己是个局外人,但他同时是个洞幽烛微而富有同情的观察者。他留意到金钱能为富人购买的东西如此之多,但同时又如此之少——正如他后来发现的那样,金钱为他们提供了自由和时尚,却无法为他们消除失望和失落”。
      
      是不是正因为这种失望的落差才让菲茨杰拉德的这些奇幻和狂想故事的结尾都具有了一种悲剧性的内核?本杰明·巴顿悄无声息地从世界的记忆中上消失了,“就好像从未发生过”。昂格尔从钻石山中逃了出来,仿佛一场梦。现在梦醒了,繁华落幕,夜凉如水,没有钻石的光芒闪烁,只有黑夜依然照亮着黑夜。
      
      思郁
      
      2009-3-17书
      
      
      
      返老还童,【美】菲茨杰拉德著,张力慧 汤永宽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3月第一版,定价:25.00元
      
      
  •     本杰明巴顿的奇幻一生,和电影有很大的差别
  •     跟电影完全不一样,还是更喜欢电影
  •     翻译太差
  •     半自传半意淫的幻想文,我还真不懂杰拉德这本想说什么,而且看惯gatsby和tender is the night之后总感觉这部的文笔就像嗑醒药般干巴巴如白开水般平淡
  •     喜欢 很好的影评!
  •     出版社就是个坑货。
  •        返老还童这样的一个概念,就好像时间旅行一样,并不能勾起我特别的阅读或观影欲望。
      
       对布拉德皮特也无感,所以电影出来很久也懒得看。直到某天看到改编影片的特效制作过程,怀着对特效人员的崇敬,才把电影翻出来瞅了一眼。
      
      一万字的小说,改成了近3小时的电影。可想而知,添油加醋是无论如何免不了的。
      
      看完以后被导演的拿腔拿调和台词奇怪的韵律感抓住,这才把书翻出来,在地铁上看了一半,床上看了一半。
      
      可以说,电影彻底美化了返老还童这个概念,而原作由始自终保持着一种嘲讽的口气。
      
      原作的idea是这样的,本杰明虽然生下来卖相老,但是除了智商略高于一般小孩以外,没有经验类的社会知识,属于有心智没心眼。其后心智不变,心眼见长。
      
      而电影的idea是本杰明生下来老,心智见长,心眼不变,一直是特别老年化与世无争天生圣人,美女月光下脱衣乱舞仍然坐怀不乱,一个吻都不肯施舍型的原装柳下惠一枚。其后对待老去的妻子,仍然痴心不改,对女儿也是采取了爱你我就离开你让你和继父好好一起老去的消极父爱。
      
      可是原作中,本杰明就是一个人。一个虽然表面看来逆生长,但是和正生长的人类也没有差别的人。只不过他年轻的时候由于长得老,受了点歧视,吃了点亏。但没想到二十岁实际年龄with五十岁容颜的时候桃花开,被一个爱大叔的萝莉看上,抱得美人归。
      
      和天下所有的女人一样,萝莉慢慢变成了大妈。本杰明却突破自然规律,逆生长成为高富帅。一个追求刺激的高富帅,如何忍受乏味的中年大妈?本杰明于是参军去了,在战场上挥洒他的峥嵘岁月,释放迟来的肾上腺素。
      
      看到这里其实已经知道结局了。和大多数老人一样,本杰明退伍后越长越小,住在儿子家却不受待见,最后连郁郁而终的权力都没有,因为他成了婴儿,木有意识了。。。
      
      本书特别适合给我爸的经典论调做论据,那就是:人啊!什么年纪就做什么年纪的事情!这样才叫人生啊!
      
      本书也特别适合给打萝莉牌的适婚少女们敲响警钟,如果不是天性萝莉,还是不要随便找大叔,免得婚后原形毕露,大叔没法参军只好去brothels。。。
      
      摘录萝莉的经典语录如下:
      “You are just the romantic age, fifty. Twenty-five is too wordly-wise; thirty is apt to be pale from overwork; forty is the age of long stories that take a whole cigar to tell; sixty is------Oh, sixty is too near seventy, but fifty is the mellow age. I love fifty.”
      
      联想到最近少女嫁57岁大叔的心情。。。我突然好像懂了什么。。。
      这不就是一种典型的“我只愿在我最美好的时候,碰上最美好的你”么。。。
      
      人生不是一晚不落的明月,人生是一个从无到有再到无的过程,好像正态分布曲线一样,只要在中间那一坚挺的一段好好把握了,正生长逆生长都一样。黄金时代会过去,缓慢被锤也必须接受。
      
      寄语:
      
      别老玩萝莉了,迟早会露馅的。也别老装老成,你着急什么呀。
      
      
  •     感觉这其实不是一本书,就是很短的一篇文章。一本小小的书有中、英文两个版本,且还是单面印刷。
  •       之前真的不知道作者竟是F. SCOTT FITZGERALD,为什么看后这么吃惊,因为我本人买书不多,但他的书倒是有本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在看完电影之后,真的,有很多引起内心深处共鸣的地方,其实,正常的aging才是真正的人生必经之路,假若真的越变越年轻,你会感觉其实这才是最恐怖最难以接受的
  •     还可以吧,篇幅较短,不到一个小时就读完了,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每个年龄段都有不同的想法梦想,活在当下。
  •     楼主显然对菲氏认识很深刻,本人浅薄了
  •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弗朗西斯·司各特·菲兹杰拉德的名作《了不起的盖兹比》的最后一句话,用来描述他的短篇小说《本杰明·巴顿奇事》再合适不过了。
      
      这个返老还童的故事缘起于马克·吐温的一席话,他说人生最美好的部分出现在生命之始,而最糟糕的部分在晚年,是为憾事。于是菲兹杰拉德决定“在完全日常的世界里,在一个男人身上尝试该项试验,刚好对此想法进行一次公正的评判。”刚出生时,本杰明·巴顿就拥有一张七十岁的脸,甚至“眼中深藏着疑虑”。恐惧、荒诞、惶恐是人们对这位异类的最初反应。由此出发,故事以本杰明·巴顿在不同年龄段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为线索展开:被耶鲁大学退学、与希尔迪加堕入情网、愈发年轻后又对她失去兴趣、入读哈佛大学成为橄榄球队主力、后来却变成“脸上挂着一丝忧伤的小男孩”……如同一个“反成长”故事不断逆流而上,在故事结尾,“所有这些都像虚幻的梦一样从他心中消失了,好像这些事从来就没有发生过。(……)然后是一片漆黑”。
      
      《本杰明·巴顿奇事》最初收录于《爵士年代故事集》中的“幻想”(Fantasies)类下,照菲兹杰拉德的说法,是以“第二种风格”(second manner)写的——一种比较随兴肆意、天马行空的方式。《一颗像里茨饭店那么大的钻石》同属此类,菲兹杰拉德称写作此文“纯属自娱自乐。”
      
      假如说《本杰明·巴顿奇事》玩的是时间和身份的魔法,《一颗像里茨饭店那么大的钻石》关注的是财富,是人们对于财富那近乎宗教般的膜拜:“在海地斯城流行的那种纯朴的虔敬,是以对财富的真诚崇拜和尊敬为第一信条的。”当约翰受同学珀西之邀,来到那个地图上没有的梦想世界后,他才逐渐了解财富背后的秘密:谋杀、欺骗、奴役、监禁……童话逐渐嬗变为一场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一如“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化学的发疯形式。”
      
      “爵士年代”是菲兹杰拉德创造的词,约指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大萧条开始前的那段岁月。在那段时光中,人们热爱财富,崇尚享乐,渴望奇迹和幻想。阅读这两个幻想曲般的短篇,就如同面对菲兹杰拉德在《了不起的盖兹比》中描述的新大陆:“在那昙花一现的神妙瞬间,人们面对这个新大陆一定会屏息惊异,不由自主地陷入他既不理解也不企求的美学沉思中……”
      
      http://btr.blogbus.com/logs/36687741.html
      
      
  •     菲次杰拉德非常优秀的小说,唯一可以和澳大利亚媲美的文艺电影
  •       很短的小说,情节也非常简单紧凑。买书之前,本来是看了电影的开头,即奥斯卡获奖的那部影片。但一个小时过去,还没有看到好看的point,所以毅然放弃,转而买书来看。发现书中的情节与电影情节完全不一样,只能说共同点只有“返老还童”吧。相比之下,我觉得书好看很多,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故事,就像儿时临睡前的小故事,带一点新奇且语言风趣可爱。
  •     短篇集 同名小说其实跟电影只是框架相同 老去的何止年华呢
  •       在我们这个浮躁功利、什么都盛行注水的年代,连以前被人视为神圣的文学也难逃此劫。君不见如今每年公开出版的几百部长篇小说中,有几部是货真价实的?其中的不少作品,明明是短篇小说的材料,却硬要注水拉展成长篇,虚肿低劣无须多言。然而,文学史上有一类天才的作家,他不经意间写出的一个短篇,可能就是长篇小说的骨架,给后人的二度创造提供了多种可能。美国著名作家菲茨杰拉德的《返老还童》(直译《本杰明•巴顿奇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2008年,好莱坞斥资1.8亿,由著名导演大卫•芬奇执导,著名影星布拉德•皮特与凯特•布兰切特联袂搭档,将《返老还童》搬上了银幕,让人们重新认识了菲茨杰拉德这部短篇小说的价值。不过,电影《返老还童》更多地只是借用了原作和主人公本杰明•巴顿的名字,许多人物和情节是重新设计的,颇有“借壳上市”的味道。因此,想领略菲茨杰拉德原作的风采,还得去读小说。上海译文出版社新近出版的《返老还童》(双语版),满足了人们的这一愿望。
      《返老还童》用奇幻的手法讲了一个在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故事:出生在美国南北战争年代的本杰明•巴顿,呱呱坠地时就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于是,一连串不可思议的事情开始发生并贯穿了他“年代误植式”的一生。本杰明打小就对拨浪鼓之类的儿童玩具有一种本能的抵触,却与祖父成了好朋友,在一起一坐就是几小时,两人可以翻来复去地议论当天发生的沉闷事件。到了上大学的年龄,却因他的老年人长相被耶鲁大学毫不留情地拒绝了。这成了耶鲁有史以来犯的最大的错误。若干年后,当事业有成的本杰明人到中年,由于变成一副年轻人的模样又被哈佛大学顺利录取。在哈佛与耶鲁的橄榄球比赛中,本杰明出奇地勇猛,甚至粗野,导致对方的11名选手受伤倒地,不省人事,而出了当年被耶鲁羞辱的一口恶气。他因参加美西战争立下战功,而被作为后备军官召回部队,并被授予陆军准将军衔。当他兴致冲冲地前去报到,不料又因一副孩童的外形被拒之门外,让他恼羞成怒。
      《返老还童》也许暗合了人类渴望年轻、排斥老化的普遍心理状态,菲茨杰拉德的高明之处,是将这一时光倒错的奇幻故事置于特定的时代背景之下。本杰明出生时正值南北战争爆发,而他告别人世时,大约是在1930年,美国历史上第一次经济大萧条爆发的前夜。之前被认为是资本主义黄金岁月的“爵士时代”(这部短篇最初就被作家收入他的《爵士时代故事集》中),作家以他的奇思妙想,为生命易逝、梦幻破碎、青春不再的“爵士时代”唱了一曲不无忧伤的华丽挽歌。他的文笔如行云流水般明快透彻,状物写人常有令人赞叹的神来之笔。比如,本杰明与父亲去参加舞会,儿子与希尔迪加小姐一见钟情之后,身为五金批发商的罗杰问儿子今后什么东西最值得关注,本杰明脱口而出“爱情”。父亲狐疑地问:“吊耳?我已经谈过吊耳了。”本杰明是说Love(爱),而他父亲却听成了Lug(吊耳)。于是,接下来有一段十分传神的描写:“本杰明茫然地望着他。东方的天空突然露出一缕曙光,一只黄郦在枝叶繁茂的树丛中刺耳地打了一个呵欠。”如此给人以会心一笑的阅读审美体验,从电影中实在是无法获取的。
      如果说《返老还童》表现了荒诞的美丽,那么,本书中的另一个短篇《一颗像里瓷饭店那么大的钻石》,则表现了美丽的荒诞。《一颗像里瓷饭店那么大的钻石》也曾收在《爵士时代故事集》中,它讲述的故事很奇特,但并不奇幻。约翰•T•昂格尔应同学珀西•华盛顿之邀去他家度暑假,却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了一个富丽堂皇的梦幻世界,原来华盛顿家族有一座误打误撞得来的钻石山,富可敌国。约翰从床上到浴池不用走路,连爱情都如童话般不期而至,但他不久就发现这貌似甜美的爱情后面暗藏杀机。原来,华盛顿家担心露富惹出麻烦,对外人只许进不许出。假如不是一逃跑的意大利飞行员带来轰炸机队将钻石山炸毁,让约翰乘乱逃之夭夭,他恐怕也要在这里被悄悄地蒸发了。
      表面上看,菲茨杰拉德讲述了一个天外横财招致杀身之祸的老套故事,实际上,他是借助这一主题,表达了自己对财富爱恨交加的矛盾心态。菲茨杰拉德1920年以长篇小说《人间天堂》一举成名,并与他一直倾慕的吉尔达结婚。婚后寄居巴黎,结识了安德逊、海明威等多位美国作家。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他在美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婚后,菲茨杰拉德笔耕不辍,但妻子讲究排场,后来又精神失常,挥霍无度,使他陷入极大的痛苦之中。他经济上入不敷出,一度去好莱坞写剧本挣钱维持生计。据说菲茨杰拉德开始构思这一故事时纯粹出于自娱,进入写作状态后却发现自己和小说主人公处于相同的心态下,即对奢华生活的渴望。而随着情节的进展,最终的结局可能是作家自己也预料不到的,“那是一场梦,”约翰逃出绝境后对女友感叹道,“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化学的发疯形式。”其中有叹息,也有尖刻的嘲讽。这是菲茨杰拉德对自己说的,也是留给世人的一贴清凉剂——关于对青春、对财富狂热过后的冷静反思。
      
      
  •     严重同意你的说法,我们怎么感觉受骗了,唉!
  •       本杰明巴顿的奇事,原著跟电影相差太大,
      几乎整个中心故事线都改了,刚看完小说没任何感觉。
      觉得还不如电影精彩,因为那个惊人的、不可思议的、带着无可挽救的哀伤的爱情。。。
      
      后来慢慢有不一样的想法,因为没有太多爱情的干扰,
      原著更专注在本杰明自身的人性上,他奇幻却带来很多困扰和痛苦的倒置人生,给他带来的感受、观察、细微的改变。
      好莱坞电影,倒反而又有点落套套了。
      
      可惜原著太短了,本该做个长篇的,也许就更有感觉。
      就像导读中所写,每一个短篇,都好像是一个长篇的预演和草稿。
      
      倒是第二篇《一颗像里茨饭店那么大的钻石》,把我震了一下。
      据说是菲茨杰拉德最华丽的短篇,描写是很眼花缭乱,想想在那个年代呢。。。
      最撼到的是其中一段,看到人性在金钱面前那么可怕和理所当然,甚至麻木到天真的无知。
      着实shock到了。。。
      
  •     好像没什么感觉,给三星吧~ 可能是最短时间读完的一本小说了~ 看书名就知道全书讲什么了,没啥震撼或者特别的想法 以后看看电影,说不定能有不同的感受
  •      电影居然比小说更动人
  •     '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终于在今晚挣扎着看完了。意译的书真的很讨厌,我本来就是为了拓宽词汇量和句式才选择中英文版的好吗=0=不过看完英文后还是意犹未尽,跑去看了一遍中文。听说这本书创作是因为马克吐温老爷子说了句”生命总是开端于最美好的状态,而在最糟糕的时候结束。“,所以菲兹杰拉德为了反驳这句话还是蛮拼的。从老人到婴儿,除开一直在饱受歧视,最难过的还是最初那些绚烂的记忆,被时间渐渐夺去吧。BEJAMIN似乎成了一个标识,不知《地下室》的作者取名本杰明是否也有暗示~感谢神,我的人生是如此循规蹈矩。
  •     电影改编得很好,比书本内容好,书本的剧情很平淡,就围绕着外表年龄和心理年龄的差异写,电影的台词深度好一点~
  •     因为很喜欢电影版所以决定单独买下这被书,而不是爵士时代,100多页放这本书边做成了中英双语而且一面是墨点的动态图,难免让人有点想吐槽。
  •     单面印刷还是双语,可以学英语,感觉稍微有点贵了
  •     我喜欢本.杰.明.巴.顿.奇.事.念起来的感觉,以及这个故事
  •     从头来过也抵不过白驹过隙
  •     有时你不得不选择离开!
  •     生命总是开端于最美好的状态,而在最糟糕的时候结束。
  •     书为了凑页数也蛮拼的
  •     I prefer the film than this book.
  •     封面很美···里面的版本看上去很舒服·····很浪漫的感觉··
  •     最后 他闭上了眼睛。
  •       转贴:张秋《生命的淡出》
      
      《返老还童》的奥斯卡13项提名为什么最后只落实了3项,而且还是技术类奖项?本杰明·巴顿为什么没能成为阿甘,尽管这两部影片出自同一个编剧的手笔?除了其最大的竞争对手《贫民富翁》刚好迎合了危机关头人们的励志需求,很大一部分答案可以从电影与原著的对比中找到。
      菲茨杰拉德的这部短篇,一万来字就写尽了本杰明的七十岁人生,只消半口气就能读完,而且无论是文字还是故事,都给人以阅读的快感,联想到《生死朗读》中的汉娜,这部奇幻而诗意的小说绝对适合推荐给她作为上佳读本,而且我可以断定,按照她调整后的顺序:先读书,后做爱,她的身体将被大大地激活。将小说搬上银幕,意味着要替菲茨杰拉德书写出一部“隐匿的长篇”,难度可想而知。电影最为关键的遗憾,还不在于调子的沉郁与灰暗(这是大卫·芬奇的长项),而是将立意的重心落在了爱情上头,这跟大卫·芬奇对原著的把握有关——译文出版社趁热推出的中英双语插图本《返老还童》,封底上便录了他的一句话,他说原著之所以打动他,是因为伟大的爱情总是以死亡的方式来度量的,他喜欢爱与死的这种冷酷纠缠——这句话倒正好可以作为证据。我承认,电影中的这几个爱情场景都很煽人:黛西在夜色中为本杰明一个人跳的那段芭蕾,以及少年版本杰明与母亲级黛西的“一夜情”,直至结尾婴儿版本杰明躺在祖母级黛西的怀抱……但不可忽视的一点是:电影对爱情的放大,实际上是对原著内涵的缩减,这也是它无法和《阿甘正传》相提并论的主要原因。
      年纪轻轻就参透人生的菲茨杰拉德,在《返老还童》中书写的是时光与生命,他通过一个“反生长”的奇特个例,让我们体验到生命的要义不在于过程的正反,因为生命需要经历与承受的轻与重、甘与苦、好与坏,无论顺序怎样,它们的总量与比例,包括生命本身的长短都是相等的,令你无法逃避。小说的灵感出处乃是马克·吐温的一句话:“如果我们能够出生时80岁,然后逐渐接近18岁,人生一定会更美好”,菲茨杰拉德一只手接住了马克·吐温的想象,另一只手承继了他的幽默与讽刺(他的另一句相关名言是:“在我们生下来的时候,我们因为来到这个全是傻瓜的广大舞台上,因此禁不住哭了”)——人生到底会不会因此更美好,请看“本杰明·巴顿奇事”。菲茨杰拉德当然不会直接表态,而是让你自己去体会,这是小说的妙处,但电影就不是这样,它让你悲从中来,那种只可意会的讥诮的东西没有了。大卫·芬奇一方面在爱情上太用力,另一方面又把爱情写得太美好,这与原著大异其趣。小说中的本杰明初见“美得能叫人犯罪”的希尔迪加,也是脸红心跳,但在两人婚后,随着年龄的落差,妻子对他失去了吸引力,他的不满、他寻欢作乐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关于这个“不愉快的话题”,作者并没有如其所说的“一笔带过”,但是电影却直接将其完全抹去了,在我看来,这是最为致命的修改,往大里面说,这代表了电影与小说两位作者不同的境界:大卫·芬奇依然拘泥、执着,因此跳不出沉重,而菲茨杰拉德却已经看透,美好本来就不是人生的真相,这反而令他的创作态度显得淡然与超脱,所以他在小说的结尾没有留给我们伤感,而是让影像和记忆一起从本杰明脑海里淡出,相比之下,我还是喜欢这样的淡,而不喜欢电影结尾的浓。
      
  •     电影很早就看过,看书没有看电影冲击那么大
  •       前些天去书店看到了返老还童的原版小说,就买下了细读了一下,其实原著和电影的内容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原著是中短篇小说,人们对于本杰明“倒长”并没有投出很多奇异的眼光,出生时也没有被父亲抛弃,而且出生时就会说话,而且懂得一些东西。至于他和黛西的爱情也不是电影中的那么理想化,随着本杰明慢慢变年轻,他也逐渐嫌弃人老珠黄的黛西,而且戴安也不满本杰明的年轻面容,最后戴西远居意大利。故事的后段主要写他的儿子对他的“冷态度”,且没有给予一个儿子对父亲的关怀,他和自己的孙子同上幼儿园,一起玩耍。最后的结尾跟电影里的差不多,本杰明变成了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小说和电影之间要我选择我会选择电影,因为导演用暖手笔描绘的本杰明的传奇人生,并揭示了许多道理。电影的改编是建立在原著小说上的,因此我也并不能否定小说的内容,只是它更难让读者和观众理解和接受。
      
  •     这本《返老还童》挺好的,做工很精致,小本的,正翻是中文的,倒过来翻是英文的。就是字数有点少,全书只有十万字。而且感觉和电影毫不相干,这只是个很简单的描述性的文字,而电影是充实了血和肉的完整的人。不过,要是用了收藏的话,还是挺好的。
  •     我们虽然会老去,所幸记忆尚存,所幸那些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人和事还在,如果有一天时光真如我们所期盼的那样倒流,或许,连记忆也不曾剩下,返老还童是最无奈的沧桑百味。
  •     空白页太多,文字太少了
  •     只说从小活到老,未闻从老活到小,作者的奇思妙想,开辟了一条时光隧道,奇幻之旅带来的是永远年轻的心,作者的神来之笔让我们体验了一场审美阅读。
  •     电影很煽情,小说更写实
  •     比起好莱坞的美丽故事,这个更接近人性的本质吧:残酷,健忘,势利而又令人悲悯的人世间.
  •     和电影完全不一样的故事
  •     可能是这种题材在当时很少,而且剧情真的很吸引,虽然一开始就猜到了会一直变年轻,但是还是想看他一步一步走下去
  •       刚看完这部书翻拍的电影,大家都渴望返老还童,但真正遇到这段人生奇旅时,你会发现,原来,大自然的定律原本就规定好了,谁去逆流它,就会被生活所遗弃。其实,随着岁数的增加,人生当中每一段经历都值得回味与享受。不是吗?
  •     谢谢!
    这算影评吗?呵呵。
  •     我知道这世上有人在等我,尽管我不知道我在等谁,但是因为这样,我每天都很快乐
  •       这本也是先看了电影才看书的,今年的另一部“奥斯卡书”。
      
      菲茨杰拉德一直是我所喜欢的一位作家,从当年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以及《夜色温柔》,菲的文字所营造的奇异世界,是让人想要尝试着去里面活一阵子的世界……包括这一篇《返老还童》。(我读的一版上海译文在本届奥斯卡以后出的精装本,实话说不是很喜欢这个译本,似乎缺少一点菲的味道)
      
      再来说说电影,如果与《生死朗读》相比,这部电影的改编是非常“成功”的,或者说,那是另外的一次“创作”更准确,菲只是提供了这样一个故事的轮廓,以及本杰明巴顿这个名字而已。在大卫林奇与埃里克罗斯的联手下,“返老还童”被赋予了另外的意义,如果说小说中更多关注的是生命的过程,电影则把这一过程的焦点对准了“爱”。
      
      读小说的感觉,是一种如水流过般的淡淡的,可那是人生的逆流,在那些文字下面,波涛暗涌;
      看电影的感觉,却很“热闹”,那是一只时钟的倒转,本杰明在倒转的时钟中经历着爱与爱的变迁。
      
      PS:看到另外的一篇书评,标题是《美好本来就不是人生的真相》,这句话很让人感慨,却难免有一点年少轻狂,我想,平淡也好,热闹也好,都不过,只是人生。如题。
  •     即时是失意之作也没理由不打满分的作家
  •     这恐怕是少有的原作远远不如电影的例子了
  •     是看了电影之后喜欢这个故事才买了这本书。说句实话,这个先后顺序我有些颠倒了,看了书之后有些小失望。书只是讲述个故事,就像流水帐一样。中英译本,以及书的包装设计上来说是本值得珍藏的书。
  •       
      罗豫/文
      
      比起直呈于观众面前的电影影像,《返老还童》的原著小说《本杰明·巴顿奇事》带来的文字震撼力,恐怕不在于爱情故事的令人心碎,也不在于幻想和结构的独出心裁,而是熟稔的菲式反讽与调侃中,充满了世事沧桑人生如梦的轻轻慨叹。“人生一大憾事是其始也至善,一日不如一日,至其终则坏无可坏”——小说与其说是对马克·吐温这句话灵机一动的脚注,不如让人觉得更能见出克尔凯廓尔式的嗟叹:母腹中的十个月足以使我成为老人。一部不起眼的短篇作品,被想象力不知是太丰富还是太贫乏的好莱坞电影人,演绎成一个赚人眼泪的爱情故事,幸耶不幸,都很难说。
      
      但是这本中英双语对照的精装小书,即便不在乎“81届奥斯卡强片原著小说”的粗体字,单就“爵士时代文体巨匠的梦幻小品”这组词,也会被它的密集信息量和背后编辑的良苦用心所打动。美国历史上的“爵士时代”,横跨一战结束(1918)到经济大萧条(1929)。这是个迷茫混乱的年代,又是个浮华享乐的年代:私酒贩卖PK禁酒令,爵士乐VS默片电影,短发平胸的美女、福特汽车、三K党风行一时。《本杰明·巴顿奇事》的作者F.S.菲茨杰拉德一言以蔽之:“这是美国历史上最会纵乐、最绚丽的时代,关于这个时代将大有可写。”他笔下的盖茨比便是爵士时代悲剧的主角,“进入我头脑的故事都包含着某种灾祸,在我的长篇小说里,可爱的青年走向毁灭。”
      
      除了大名鼎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菲茨杰拉德一生还创作了160部左右的短篇小说,《本杰明·巴顿奇事》和《一颗像里茨饭店那么大的钻石》都收入了《爵士时代故事集》,二者虽都属于阐释人生如梦的“幻想故事类”,但从内容风格上看,这却是一个“最不菲茨杰拉德”的故事和一个“最菲茨杰拉德”的故事的奇妙组合,很有意思吧。
      
      而在《一颗像里茨饭店那么大的钻石》(下文简称《钻石》)中,“富有”和“为富不仁”这两个菲茨杰拉德偏爱的主题被发挥到了想象的极致。在《了不起的盖茨比》里,富人们还都只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砸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者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到了《钻石》里,那些在菲茨杰拉德其它小说中至少能活得体体面面的中产阶级,在世界上最富有的家庭眼中,只是一次性的娱乐用品,使用完毕后都不必亲自动手,专门负责“清扫”的仆人会殷勤体贴地把他们处理掉,甚至都不需要主人屈尊耗费一丁点注意力。
      
      如果说《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自我奋斗的美国梦破碎的“醒世恒言”,那么《钻石》中破碎的,是一个更具“普适性”的梦想——攀附权贵。当刚开始接触上流社会、习得一双“势利眼”的大学生约翰接到富有而神秘的同学珀西的邀请,去他家度暑假时,一次踏上“黄金国”的梦幻之旅开始了。
      
      说到对富人生活的想象,大部分人穷人给出的回答大概也不比民间笑话里一个坏脾气的老头好多少。据说这位大爷每天早晨都起床去村里的土路上拾牛粪,有一天起晚了,一个牛粪也没拾着,对老伴发脾气说:等老子哪天当了皇帝,全村的牛粪都是我的,谁也甭跟我抢!按说,穷人对富人生活的幼稚想象是受到社会鼓励的,它是阶级矛盾的缓冲剂。菲茨杰拉德在小说《阔少爷》中说它是那种“穷人所说的有关富人的和富人所说的有关他们自己的一切谎话——他们已经建立起这样一种荒谬的结构,使我们每拣起一本谈到富人的书,都会有一种直觉来预先告诉我们,看到的会是不真实的东西。即使是明智地和冷静地报道生活的人也已经把这个富人的国家写得像虚幻的仙境一般。”
      
      《钻石》反其道而行之。菲茨杰拉德通过塑造一个“虚幻的仙境一般”的富人国,恰恰叙述了一个明智而冷静的寓言故事。当约翰带领读者在珀西家享受最奢华待遇而忘乎所以时,一股隐隐的不安已经显露出来。世故些的读者会发现约翰已经深陷危境,不过我们可以耐着性子追随约翰抵达志得意满的高峰,然后像坐过山车一样体验情节的急转直下。故事最后,出现了惊人的一幕——盖茨比也只不过相信有钱可以让他重温爱情的旧梦,而珀西的老爸,走投无路时竟然搬出稀世珍宝向上帝行贿!
      
      艺术上讲,《钻石》是一部比《本杰明·巴顿奇事》更值得拍成电影的小说,其中奢华的场景,也正是好莱坞展示其财大气粗的好机会。只不过在这个人的心情指数和经济发展指数同步波动的年代,这样的故事显得不合时宜。虽说把所有文化都看成同一个坐标轴上前后相继的点显得草率或者别有用心,但生在当代中国而读菲茨杰拉德的小说,的确时常有一种可怕的亲近感。他笔下那些野心勃勃想要发迹的小伙子,那些把嫁一个有钱人视为一生最重要事情的姑娘们,仿佛正化身黄皮肤黑眼睛,在中国城市的街巷里漫游着寻找机会。即便没有刚刚上映的电影《返老还童》,菲茨杰拉德的梦幻爵士曲,也来得正是时候。
      
      
  •       某个久违的假日 终于有闲暇跟小美女抱怨日日被琐碎生活快要被生活淹死的生活 回来的地铁上却看到某人的人生比我还悲惨 那就是我家菲茨杰拉德的写的返老还童的主人公
      
      他的不幸在于他的人生每一步都在错位 人生最不幸的不在于处于不幸之境 而在于不甘于此 铁马冰河入梦 却只能僵卧孤村
      
      他的一生 最不幸的不是出生时就有八十岁
      那时 作为有判断力的成人 他可以有耐心扮可爱 扮成为别人希望的那样子 虽然少年时被耶鲁踢出校园是很惨 但他知道自己这辈子还有充足的时间去让耶鲁后悔 有资本撂狠话的都是年轻人
      
      他一生最幸福的时候莫过于四十岁娶了个二十岁的美女 这是不是所有男人的梦想?
      
      等到他重返大学 哈弗 他的人生开始走下坡路 巅峰的大一过去后 其实我觉得作为一名少年的身躯 也无大碍 可也许强壮过的人不甘就这样吧
      
      等到回到儿童的身躯时 是最悲哀的
      与正常人年老多病相比 儿童也没什么 关键是他的同伴们都有未来 有种种人生的可能 可他清楚 等待自己的是什么
      
      对了 还有婚姻的悲剧 这无关他的奇特身体 在于他的老婆 一个正常的女人 从二十岁到五十岁 难道必定是要从活泼可爱走向乏味无聊?
      
      还有职业生涯的悲剧
      当职业与人生抱负相关联 悲剧也就来得愈惨烈
      
      他的人生悲剧 在于他错位的年龄与身躯 错位的需要与被需要
      当他希望自己能有成年人的理智时 他被当作儿童喂养
      当他希望自己能入大学时 他被迫去工作
      当他希望自己有所抱负时 他被指责冒充
      当他变成幼儿时 他并没有幼儿的未来
  •     幸运的巴顿.可怜的巴顿.他的一生都在逆着时光行走
  •     先看电影,在看书,总有点儿阴影。但是慢慢看完以后,发现这个故事是那么的淳朴和简单,一个人的一生,用很不一样的方式走完,更突显生命中脆弱的地方。我们总在年幼的时候用过于成熟的心智来走人生这条路,到最后都是仓皇无知的走掉。
  •     本以为是很有“深度”的书,结果却是一本很“浪费纸”书。策划能将短篇卖出二十多块的价钱,着实费了一番脑筋。唉,学习英文倒是可以利用空白处---足够多的空白---记笔记。
  •     电影比书好看
  •     1.如果把人生倒着过一次会是怎样?2.没有体现出来文笔,只是简单叙事。3.可以往深里探索的。4.我最终决定去把电影看了,为了pitt,也为了菲茨杰拉德。
  •     如果说电影把返老还童拍成一件尚可接受的美事的话,在原作里我只看到了各种令人无语的人类心态。
  •       看了一本书《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一部电影《返老还童》,都是略带一些伤感的非典型爱情故事,两个故事的男主角一个可以在自己人生的各个时间段穿梭,遇到不同时期的自己,遇到不同时期的妻子,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故事;一个是从出生之后,逐渐由老年变为婴儿,于是和自己的恋人上演了一出逐渐变为老妻少夫的悲欢离合。
      
      
      
      这两个故事都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地方,就是男主角天生带来的奇幻色彩吸引了我的眼球:亨利是一个时空穿梭者,他的穿梭让他在自己贯穿出现在自己妻子的不同年龄段,早就将自己的妻子预定了下来;本杰明早早就恋上了自己“过去”的老婆,却因为自己太老而无法与对方相恋,两人终于在双方合适的年龄的相亲相爱,最终却因为本杰明即将变为一个少年而只好绝望的分离。
      
      
      
      两个故事所描述的爱情的那种氛围,两个女子对自己不同寻常总是带来麻烦的男人的爱恋让我找到一种温馨的感觉。我一直在猜测那两个女人有什么力量在支撑着她们可以如此深爱着自己那个不正常的男人,他们没有显赫的社会地位,没有傲人的成就,就因为那一种与众不同的能力让她们深深地陷入爱情的漩涡不能自拔。她们一个是画家,一个是舞蹈家,自由职业的特征让她们有了一种异于常人的爱情态度,自己爱人所拥有的特殊能力成为她们猎奇的猎物——虽然这也为她们带来了无数困扰——女人总是一只好奇心的猫!
      
      
      
      每个城市中总有一些女子站在城市人群的顶端俯视着芸芸众生,然而她们又有多少能守着一份真正的感情——或许所有人都不能。每次看到一些女孩子为了事业奋力打拼,财富与地位的诱惑也许对她们来说比爱情更重要,或者就是有了爱情,也是那种带有目的性的爱情,也就是“费洛蒙”—— 费洛蒙的真正含义应该是除爱情以外的东西,但是却要以爱的名义出现。比如,有人看财富比爱甚,于是财富就是他的费洛蒙;有人看地位比爱甚,于是地位就是他的费洛蒙;有人看美貌比爱甚,于是美貌就是他的费洛蒙。它是无形无味,又无所不在的化学分子。 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味道,飘散在空气中, 彼此都寻找着同类, 一旦撞击就传达了彼此的信息。
      
      
      
      或许这两个故事里的女人都是这样的,她们也曾经在拥有男主角后出轨过,但是她们最终还是坚守住了自己的费洛蒙——异能或是上帝赐予男主角的奇迹。当上帝收走了这些爱情的附赠物之后,她们只能在孤单之中品味着曾经那么与众不同的爱情,那是一束穿越她们生命的爱情繁光,让她们拥有了别的女人一生难以企及的经历。
      
      
      
      爱情也许很平淡,也许很轰轰烈烈。幸福的家庭,幸福都是相似的。爱情基于身处其中者的心路历程其实也都是一样的,那么多的言情小说到最后都成了千篇一律,笼罩在爱情之上的身份、地位、财富褪下了原本吸引读者的眼球,那就只剩下超越这个世界规则的爱情才能让读者感到惊心动魄。好吧,我承认,我就这样被穿越时间和空间的“奇技淫巧”的爱情故事给打动了,我还是那么无敌的清纯少男啊!
      
      
      
      注:《返老还童》没有获得本届奥斯卡奖,我很遗憾,奥斯卡的评委肯定被小沈阳的《不差钱》把个人的欣赏品位提高了!
      
      
  •     高中看的。只记得,返老还童也许比逐渐老去还要难过。
  •     评论的是返老还童 不是钻石 不是盖茨比 不是菲茨杰拉德 不是似是而非的哲学。
  •     人生就是个循环
  •     非常有想象力
  •     不错啊,但是还不知道是不是中英文对照啊???
  •     先有书后有电影被证明是个正确的方式,反之就是羸弱的文字和干瘪的映像。
  •        看到菲茨杰拉德这个名字着实又让我震撼了一下,然后毫不犹豫地直冲书店......这本书的大小和装帧是没得说的,至少很和我心;至于内容,更喜欢它的后一篇 一颗像里茨饭店那么大的钻石。返老还童虽然有着一种试探人生的议题在里面,但看上去更像是一处闹剧。就是马克吐温的一句话让菲茨杰拉德想写写这个来做作实验过过隐,马克吐温本人也许能将这个故事发挥得更具表现力。爵士时代,那种奢华、颓废、淡淡的忧伤只有在后一篇才能看到,至少体现得更充分......非常喜欢那一篇的描写......
       返老还童这一篇还没有在我脑中留下什么影子,可能还得再看看......要的是那种淡淡的影子,那种印痕是能捕捉到的书的生命力的表征
      
      
      
  •     楼主可否解释下你对“人生一大憾事是其始也至善,一日不如一日,至其终则坏无可坏”的理解呢。
  •     一个多小时看完原版的,菲茨杰拉德,当年美国文学课上张福勇老大嘴里的抽象化人物,这篇小说纯属卖钱养家糊口的,竟然比不上改编的电影有味道
  •     二流的小说被改成了一流的电影,但是最后婴儿车里的本杰明带给人的感觉却几乎如一,一场漫长人生后的回望总是容易令人唏嘘。
  •     那天英语老师推荐电影,然后去图书馆发现这是菲少爷写的,随便翻了一下,除了荒诞之外感受不到其他什么,可能还是要去看电影
  •       电影《返老还童》我很是喜欢,一直认为他会是奥斯卡金像奖的大赢家,这样一个把虚构的的自然现象以哲学的方式展现,并把它上升到人生终极的角度探讨,在境界上,应该无人能及,最后只获奥斯卡最佳化妆奖,差强人意,有点不平,
      
      想想也释然了,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大家心里都很恐慌,人们可能还是需要《贫民窟的百万富翁》这种励志型强的影片,给心灵一些慰藉,看到希望。
      
      要怪就怪,《返老还童》生不逢时吧。
      
      在书店闲逛发现原著终于出了,欣喜,买之。
      这个书腰写的可真够狗血的,什么“爵士时代文体巨匠的梦幻小说”
      “81届奥斯卡强片的原著小说”。
      
      你看,出版社也不敢写上“奥斯卡最佳化妆奖的原著小说”,一个“强”字带过去了,可能也觉得不好意思吧。
      
      看完发现,原著和电影完全是两个风格的,各有千秋,也许是先入为主的印象作怪,我喜欢电影多些。菲茨杰拉德的这篇小说非常短,仅仅一万多字,大卫芬奇构想出了更多的细节,让故事情节更为完整流畅,关于爱情,关于人生,关于时间,大卫芬奇给故事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导读里面说,菲茨杰拉德看不起电影,认为电影不过是好莱坞的生意,或者是俄国空想家贩卖陈腐观念的工具,电影让文字臣服于影像,把作者的风格湮灭在她的协作生产方式里,而且电影圈的生活混乱的像地狱。
      
      关於这点,我百分百不能认同。
      
      我想一部电影作品,导演总是想在里面禅明自己的人生哲学。与其说电影让文字臣服于影像,不如说电影把文字活生生的展现且赋予新的内涵。电影在二十世纪被广称为『第八艺术』,是由於在电影里包含了文学、音乐、舞蹈、戏剧、绘画、建筑、雕塑等七大艺术类别,它的内涵是非常广泛的。
      
      忠于原著,忠于原著那种精气神,忠于原著的风格,能拍出这样的影片固然好,可是要是能够超越原著,赋予更广,更独特的内涵岂不是更好?
      
      原著,文字的东西毕竟是死的,而读者,观众是活的。
      菲茨杰拉德瑰丽的想象力我很佩服,我想好的作品与好的思想一样,正如牛顿所言,“如果说我比别人看得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上”都是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们人生时间不过几十年,要从优秀的人那里获得知识,点燃我们自己头脑中的火焰,这样无可厚非,没必要瞧不起。
      
      作者自己也说,自己创作的灵感来自马克吐温的那句话,人生的一大憾事是其始也至善,一日不如一日,至其终则坏无可坏。
      
      这部原著也是导火索,点燃了大卫芬奇导演头脑中的火焰,碰撞出了火花。
      
      他能点燃你头脑的的火焰,首先要你头脑中有值得被点燃的弹药才行,大卫芬奇本身也是个“弹药库”。
      
      至于电影圈的生活混乱得像地狱,呵,我想写作圈的的生活也不纯洁的如天堂吧。
      
      哎,发点小牢骚而已,顺便向大卫芬奇导演致敬。
      
      
      
      
      
      
      ps:
      
      作者简介
        F.S.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 1896~1940)美国小说家。1896年9月24日生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父亲是家具商。他年轻时试写过剧本。读完高中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在校时曾自组剧团,并为校内文学刊物写稿。后因身体欠佳,中途辍学。1917年入伍,终日忙于军训,未曾出国打仗。退伍后坚持业余写作。1920年出版了长篇小说《人间天堂》,从此出了名,小说出版后他与吉姗尔达结婚。婚后携妻寄居巴黎,结识了安德逊、海明威等多位美国作家。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菲兹杰拉德成名后继续勤奋笔耕,但婚后妻子讲究排场,后来又精神失常,挥霍无度,给他带来极大痛苦。他经济上入不敷出,一度去好莱坞写剧本挣钱维持生计。1936年不幸染上肺病,妻子又一病不起,使他几乎无法创作,精神濒于崩溃,终日酗酒。1940年12月21日迸发心脏病,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菲兹杰拉德不仅写长篇小说,矩篇小说也频有特色。除上述两部作品外,主要作品还有《夜色温柔》(1934)和《最后一个巨商》(1941)。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朗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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