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老还童》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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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3
ISBN:9787503692642
作者:[美] 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页数:121页

不会吧

呵呵,豆瓣里怎么没有返老还童的电影我刚看完返老还童的电影。它到真是一本小说所以不要去追究那不真实的世界的合理性,我还以为本杰明会成为一个神童呢,逆流的时钟想追回逝去的是一种多么美好的祈祷啊,尽管有人或许不想回到过去,当一个枯老的皮囊裹着一颗幼儿的心诞生时有人视其为怪物,有人视其为与众不同,时光的逆流终究改变不了生命的轮回一副老皮囊做着自己诸多的第一次,有着年轻的冲动和勇气,也遇见以为可爱的充满灵性的小女孩,也许我们说的从新来过是带着老时的智慧拥有年轻的肉体然而这里的返老还童是可怕的我不知道时间是怎样抹去他的记忆成为一个看上去越来越天真的小孩有种模糊的东西似乎是前世。这里有两段很美的爱情一个孤独的已婚女人和一个年轻的心却似乎有着老者的温暖最后她告诉我们,一切皆有可能。另一位是从小相识一起各自成长有了一生的约定当他们都经历了各自的苦难时但他们也品味过爱情的苦涩时,当他们都不再年轻的时候他们爱在了一起美满幸福他们有了孩子可是本杰明看到了结局选择离开。本杰明的一生她多得到了什么或是失去的更多,他演示了一种生活方式给与我们一种生活态度,我们还渴望什么,她的母亲到死照顾着无家可归的老人,60岁的老人穿越了英吉利海峡,另一个老人不断的告诉别人他被雷击到7次,他还活着。一切皆有可能,它诠释的是一个人要如何对待生命珍惜生命如何前进而不是如何返老还童。

正生长或逆生长,其实都一样

返老还童这样的一个概念,就好像时间旅行一样,并不能勾起我特别的阅读或观影欲望。对布拉德皮特也无感,所以电影出来很久也懒得看。直到某天看到改编影片的特效制作过程,怀着对特效人员的崇敬,才把电影翻出来瞅了一眼。一万字的小说,改成了近3小时的电影。可想而知,添油加醋是无论如何免不了的。看完以后被导演的拿腔拿调和台词奇怪的韵律感抓住,这才把书翻出来,在地铁上看了一半,床上看了一半。可以说,电影彻底美化了返老还童这个概念,而原作由始自终保持着一种嘲讽的口气。原作的idea是这样的,本杰明虽然生下来卖相老,但是除了智商略高于一般小孩以外,没有经验类的社会知识,属于有心智没心眼。其后心智不变,心眼见长。而电影的idea是本杰明生下来老,心智见长,心眼不变,一直是特别老年化与世无争天生圣人,美女月光下脱衣乱舞仍然坐怀不乱,一个吻都不肯施舍型的原装柳下惠一枚。其后对待老去的妻子,仍然痴心不改,对女儿也是采取了爱你我就离开你让你和继父好好一起老去的消极父爱。可是原作中,本杰明就是一个人。一个虽然表面看来逆生长,但是和正生长的人类也没有差别的人。只不过他年轻的时候由于长得老,受了点歧视,吃了点亏。但没想到二十岁实际年龄with五十岁容颜的时候桃花开,被一个爱大叔的萝莉看上,抱得美人归。和天下所有的女人一样,萝莉慢慢变成了大妈。本杰明却突破自然规律,逆生长成为高富帅。一个追求刺激的高富帅,如何忍受乏味的中年大妈?本杰明于是参军去了,在战场上挥洒他的峥嵘岁月,释放迟来的肾上腺素。看到这里其实已经知道结局了。和大多数老人一样,本杰明退伍后越长越小,住在儿子家却不受待见,最后连郁郁而终的权力都没有,因为他成了婴儿,木有意识了。。。本书特别适合给我爸的经典论调做论据,那就是:人啊!什么年纪就做什么年纪的事情!这样才叫人生啊!本书也特别适合给打萝莉牌的适婚少女们敲响警钟,如果不是天性萝莉,还是不要随便找大叔,免得婚后原形毕露,大叔没法参军只好去brothels。。。摘录萝莉的经典语录如下:“You are just the romantic age, fifty. Twenty-five is too wordly-wise; thirty is apt to be pale from overwork; forty is the age of long stories that take a whole cigar to tell; sixty is------Oh, sixty is too near seventy, but fifty is the mellow age. I love fifty.”联想到最近少女嫁57岁大叔的心情。。。我突然好像懂了什么。。。这不就是一种典型的“我只愿在我最美好的时候,碰上最美好的你”么。。。人生不是一晚不落的明月,人生是一个从无到有再到无的过程,好像正态分布曲线一样,只要在中间那一坚挺的一段好好把握了,正生长逆生长都一样。黄金时代会过去,缓慢被锤也必须接受。寄语:别老玩萝莉了,迟早会露馅的。也别老装老成,你着急什么呀。

人生的寓意

就像是本杰明·巴顿人生的奇幻旅行,这本书没有封面和封底的差别,都是封面,中文和英文分别从封面开始行进,在书页的中间汇合,本杰明的故事也从出生开始在死亡处汇合,整本书只有一半有文字,另一半是墨滴,它在变化,越来越大或者越来越小,从小到老或者返老还童——如果你在阅读两种文字的话。所有的这些设计都有着深深的寓意,那或许就是这部只有一万字的小说《返老还童》的寓意。《返老还童》是菲茨杰拉德的小说,我想表达我有多么喜欢他和他的文字,这是我第四遍看这篇小说,第二个译本。菲茨杰拉德说这个故事的灵感来源于马克·吐温的一句话:遗憾的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是在开始阶段,而最糟糕的时光则是在结束的阶段。他决定在完全日常的世界里,在一个男人身上尝试该项试验,刚好对此想法进行一次公正的评判。在小说中本杰明·巴顿开始了一场人生的奇幻的逆行。刚出生时,本杰明就拥有一张七十岁的脸,之后他越来越年轻,其他人都在他的身边正常的老去,荒诞就在于此。于是,本杰明打小就对拨浪鼓之类的儿童玩具有一种本能的抵触,却与祖父成了好朋友;到了上大学的年龄,却因他的老年人长相被耶鲁大学毫不留情地拒绝了;与希尔迪加堕入情网、愈发年轻后又对她失去兴趣;若干年后,当事业有成的本杰明人到中年,由于变成一副年轻人的模样又被哈佛大学顺利录取;在哈佛与耶鲁的橄榄球比赛中,本杰明出奇勇猛,成为球队主力,之后变矮变瘦弱又回到了中学;他因参加美西战争立下战功,而被作为后备军官召回部队,并被授予陆军准将军衔,当他兴致冲冲地前去报到,不料又因一副孩童的外形被拒之门外;后来只能和自己的孙子同在一所幼儿园,最后,他回到了婴儿车里,死去。这篇小说也被好莱坞拍成了电影,由大卫·芬奇导演,布拉德·皮特主演。但我更热爱文字,在小说的尾声描绘本杰明老了却回到了生命之初婴儿的样子,那些文字弥漫着一种感伤又美好的气氛,给人带来无以伦比的美感。“他不记得了。最后一次喂他时,牛奶热还是凉,或者日子是怎样过去的,他都不记得了——只有熟悉的婴儿车和娜娜。接下来,他什么也不记得了。饿了就哭——他只会这样。日日夜夜,他只是呼吸,周围有他几乎听不见的轻柔呢喃、微弱的种种气味,还有光亮和黑暗。然后,一切都暗了下来,白色的婴儿车、在他上方晃动的那些模糊脸庞、牛奶温暖香甜的气息,全部从他的脑海里褪去。”最后一句,我更喜欢张丽慧的译本“从他脑海里渐渐淡出”。无论是顺走还是逆行的人生,到最后,到死,所有的都会淡出,淡成一丝烟,一阵风,或如影子般若隐若现或消失得无影无踪。 今天天下着雨,阴冷得很,窗外一片雨雾,我看不见更远的远方,就像我们的生活,看不到远方,但我们可以想象那远方:幸福的痛苦的,平淡的激烈的,平坦的曲折的,所有的未知都潜伏在我们看不见的不远的远方。人生就是这样,需要我们一一去经历,我之所以可以不怀疑惑的走向远方,而不会显得过于沉重,即使有可能会迷失在生活的迷宫里,那是因为我所有的勇气都来源于彦和黄夏木,来源于对爱和生命的敬畏。人生本不是那么美好,或者本没有什么意义,而她们是美好生活的一种可能,是美好王冠上的一句诗,让我着迷,甘愿沉溺。我时常在想,怎样的一生才是美好的一生,而现在,我想我已经找到了那个最佳的答案,我手握着一把幸福的钥匙,与彦和黄夏木一路狂奔,朝着美好。“我将告诉你们发生了什么,至于该如何来看待,则是你们的事。”这是小说开篇就写到了的,我仿佛看到菲茨杰拉德在这里露出了一个苦涩的笑,我想他应该同意他自己的看法:所有的人生本不是那么美好的。

世无奇事

菲茨杰拉德。看到作者时不太相信,仔细看,(美)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不会吧?《返老还童》居然是他原作?拿起书就想买,毕竟他的译作太少了。可拿起来翻了一会就看完了。一半是原文,一半是空白页,1万字的短篇可以卖22元一本。我强烈建议这些书商像他们的老祖宗一样,一辈子隐性埋名,见到祖坟就长跪痛哭。难怪自古瞧不起商人,了解。其实这小说本来就是“骗钱”用的。那时候菲茨杰拉德比杰拉德出名,杂志约稿是一篇短文也4000美金,比小四还值钱,所以他瞎写。当然,瞎写的也比小四强很多。哎,拿他们比什么。看电影,色调阴暗,命运离奇,一路爱情主线,穿插各色人等,为了传奇而传奇。我不禁觉得主角其实是那个被闪电劈了7次都没死的人,这么一个人放任何一个故事里都抢戏咧。他叫什么?我写个他的奇事试试。啊?他叫哈利?菲茨杰拉德写的很简单。因一句马克吐温的话而引发灵感,然后凑出一个返老还童的人生,也凑出了一个4000美金宝贝。原著中爱情根本不是主线,本杰明同志见到她,爱上了,结婚了,后来他年轻了她老了,他对她厌倦了,她从文中消失了。还没作者讽刺耶鲁的篇幅多。好莱坞,以及许许多多的主流传媒,他们把爱情捧成了人间几乎第一的美好事物。也是,金钱注定分配不均,权力注定少数人把握,其他以此类推。聪明的你告诉我,还有什么能让人油然而生快乐?于是就把人分成两队,立正,对齐,两两对视,然后,chuachuachuachua,起电了,幸福了。搞定。什么?男女人数不等?那就拍米尔克吧。菲茨杰拉德眼里,一切似乎就那么回事,出生,爱情,工作,战争,学业,经过了,结束了,如此而已。如此而已。哪有什么奇事?偏偏我们都不爱云淡风轻。

有意思的小故事

很短的小说,情节也非常简单紧凑。买书之前,本来是看了电影的开头,即奥斯卡获奖的那部影片。但一个小时过去,还没有看到好看的point,所以毅然放弃,转而买书来看。发现书中的情节与电影情节完全不一样,只能说共同点只有“返老还童”吧。相比之下,我觉得书好看很多,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故事,就像儿时临睡前的小故事,带一点新奇且语言风趣可爱。

改编剧本的伟大成功。。。

第一次看电影时就有一种拜读原著的冲动,首先,这是个吸引人的故事,它的架构人物都足够吸引我。逆行爱情的设置也在一众爱情文艺片中脱颖而出。。终于,在西西弗周年庆的时候,被我买到了原著。惊讶于它竟是一部短篇小说,我原以为它是一部中篇抑或长篇小说,有足够的空间来为我们讲述这样一个动人的奇幻故事。但是当我一口气读完以后,一种失望却蔓延开来,相较于电影情节的跌宕起伏,原著对本杰明一生的平淡描述显得黯然失色。。看过书上的作者简介,知晓作者是游走于商业边缘却憎恶商业的文人,而电影却由这世界最商业的好莱坞拍出。即可知晓二者差异之大的原因。。作者的初衷只是由于马克吐温的一句话:“人生一大憾事是其善始也至善,一日不如一日,致其终则坏无可坏。”从而赋予了本杰明“only one man”于正常世界的角色属性。。加之当时的时代背景。。人们乐于阅读新奇短小的故事。。才有了这么一部让我半帯遗憾的短篇小说。。说遗憾。主要是基于原著情节上的平淡,仅止于向我们叙述本杰明的一生,由老至幼。。除了他的倒行生活。无半点抓人的情节。。而反观电影。出于票房和冲奥的双目标。。片商确实在剧本的改编上下足了功夫。。既有用来满足一般观众的令人神伤的爱情。亲情。也有瞄准评论者下手的对人生,命运的思考。。从而使整部电影无论在情节还是深度上都有了质的提升。。。但是也大大改变了原著的风格和味道。。不过。在我们观众看来。。也实属可以原谅。。。毕竟一部好电影就像是对原著的一次美丽扩写。。

《返老还童》—生命总是开端于最美好的状态,而在最糟糕的时候结束11.2.7

推荐:四星我喜欢的男人不多,布拉德皮特算一个,看着他一步步努力摆脱花瓶做实力派,其实他做花瓶也蛮好的。觉得他最帅的时候就是拍《大河恋River Runs Through It》的时候。这也是我最喜欢的电影之一,记忆很深刻。当然我想说的是《返老还童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这是一部皮特演的电影,似乎还获了不少提名。这是张弛借的书,由于篇幅很短,我便顺手看了。电影我没有看过,鉴于情爱篇幅太大我认为和书应该迥异。在我看来这是一部黑色幽默的小说,是不按理出牌是不能用现实来衡量的小说。当过了几个月后我想到这本书,浮现的确是悲哀的感觉。作者菲茨杰拉德坦言,这篇作品的创作灵感源自马克•吐温的那番感慨:生命总是开端于最美好的状态,而在最糟糕的时候结束。们最好的其实只有那几年。忽然想到了父母,我当父母老的时候,其实跟小孩子的时候是一样的。这是一本很平淡却可以让你深思的书,他没有说多少,主要是你打算想多少。假设让你的生活倒着来,想想会怎样?内容简介:《返老还童》由f. 斯科特•菲茨杰拉德1921年创作,最初发表于1922年5月27日的《科里尔周刊》(collier's weekly)。1922年晚些时候出版的菲茨杰拉德短篇小说集《爵士时代的故事》(tales of the jazz age),将《返老还童》收录其中。完成作品后,过了几周,菲茨杰拉德在塞缪尔•巴特勒(samuel butler)早已出版的《笔记》(the note-books)一书中,发现了与《返老还童》几乎一模一样的情节。菲茨杰拉德惊讶之余,在《爵士时代的故事》篇首专门予以说明。

回味与享受

刚看完这部书翻拍的电影,大家都渴望返老还童,但真正遇到这段人生奇旅时,你会发现,原来,大自然的定律原本就规定好了,谁去逆流它,就会被生活所遗弃。其实,随着岁数的增加,人生当中每一段经历都值得回味与享受。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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