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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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4
ISBN:9787506346511
作者:张炜
页数:507页

章节摘录

  上卷  第一章  1  我们家从古至今就爱交往一些有趣的人。这些人今天看不仅是可爱,而且还可疑;大概是他们害了我们。  当一场场麻烦——包括战争——过去了,有些人升了,成了,走了,成为人们交口赞誉的英雄;而我们家既没有给刻到碑上,也没有给记到书上,反而经受了数不清的屈辱。这真不公平。  家里的老人在世时,天天盼着下一辈出一个有志气的人,比如说他能在多年磨难之后挺起来,出去找找公道,为全家讨回清白。这只是个愿望。为了实现这个愿望,不是没人试过;而是多次试过,不行。我从很小起就知道:要实现这个愿望是非常非常难的。但我牢牢记住了,记住了要做什么。  后来我按照家里老人说的,走了很多地方,找了很多人。这样一晃就是十几年。时间只是让我进一步明白了,要做成一件事到底有多么难。  由于总也做不到,最后反而不再焦思如焚了。我在想:我的愤恨和奔波到头来不过是求个结论,而那结论也许一张小纸就写完了。如果我把所知道的一切全记下来呢?那就远远不止一百张纸。  这样一想,我就放弃了那一张小纸。  为了那一张小纸我求了多少人。求人的滋味是难受的,老要忍着……现在行了,现在我只求自己了,只求自己记忆上不要出错,并尽可能地对往事有一个真实的理解。  2  四十岁好像是人的一个坎。过了四十这条线,对好多事物的看法就要改变。比如我在这之前极其崇拜我的外祖父,而这之后主要是崇拜父亲。外祖父很早以前就死了,我没有见过;而父亲,我与他整整相处了五六年。父亲使我大失所望,一直到他死后很久都是这样。外祖父就不同了,没见过,只见过照片,只听外祖母反反复复地讲他;还有母亲,她总是深情地怀念自己的父亲。母亲常常叹息:啊,你要能长成你外祖父那样有本事的一个人就好了。  我知道,我如果长成了那样一个人,不仅完成全家的嘱托不成问题,而且会是仪表堂堂。他高高的身材,浓眉大眼,说话声音洪亮,而且总是打扮得那么得体。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衣着,外祖父在穿戴方面从来都没落伍。他是一个注意仪表、非常精细和在意的人。我渐渐知道,这同时也表明了他爱着很多东西,非常非常爱:爱所谓的生活,爱人——他曾深深地爱着外祖母和别的人。  到现在为止,我这一生有不少时间在探究着关于外祖父的秘密。因为对于我而言,这个人的魅力太大了,而且具有真正的神秘感。他的婚姻、爱情、来来去去好大一沓子事儿,最后还有死,都令我极为费解。  在那个海滨城市里,大概没有人不知道曲府。那是文明和富有的代名词,最时新最光荣的一切总是与它连在一起。比如说,码头通航了,白色的大轮船上下来的第一个人物是一个戴大檐儿帽子的人,他是船长——船长首先拜访的人家就是曲府。从黑色小轿车上下来的人、穿了长裙的美女、英国海关里搀着夫人走路的洋人,都少不了要到曲府去一趟。没有多少人议论它的发家史,因为在人们的记忆中,好像自从有了这座城市的那一天,它就富丽堂皇地坐落在这儿了。它的富裕以及某种权威性,是不必怀疑的一个老问题,是先于全城人的记忆而存在的一个事实。  曲府中真正的核心人物,当时人们都知道是老爷。老爷就是曲予的父亲——外祖父曲予那时候刚满十八岁,正真诚而热烈地参与曲府及小城中的很多事务,却从来不被人重视。人们遇到什么事情只说:老爷怎么看?顶多加一句:老太太怎么看?老太太就是我的老姥姥了。  曲予已经在省会读了六七年书,十八岁回到曲府,求学生涯正告一段落。要不要到更远的地方深造,他正犹豫。由于老爷的身体不太好,一年里招过二十余次名医,所以做儿子的也不宜远行。还有老太太,她在儿子离开后总是日夜思念,几次得病都是因为思念。曲予是独子,独子一走就带去了全部的母爱。“家里多么好,哪里还能比家里好?”她总是拉着儿子一双白皙的手这么说。  家里真的太好了。曲予也许是最后一次从省会归来才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古老的府第经过一代代人的翻修改建,如今不仅保留了外观上轩敞的气度,而且内里也越来越讲究舒适了。一些厅堂已经换掉了红硬木家具,而代之皮面沙发;有了连接内室的卫生间,有了抽水马桶。当时全城除了英国人的海关,大概唯有曲府大院里会找到这类东西。  曲予最喜欢的是府中那几棵白玉兰树。它们长得何等旺盛,开的花又大又早。当它们的香气弥漫在院子里时,曲予就有了深深的幸福感和某种莫名的冲动。他常在白玉兰下踱步。可惜围墙太高了,街道上的行人看不到一个英俊的少年在这儿走来走去——他背着手,脸色由于激动而微微发红。他穿了中山服,铜纽扣闪闪生辉。  老太太点燃了小手炉,瞥着窗外,心绪好极了。她的屋子每年总要使用很长时间的小手炉,从秋末一直到初夏。她说这是生儿子时沾了凉水,结果一双手和胳膊特别怕冷。烦人的疾病与最美好的果实有了牵连,也就不算什么了。其实儿子曲予才是她一生中最好的一只小手炉。她伸手到旁边去取茶——她这些年喜欢上了一种加添桂圆和梅子的香茶——手一下碰到了变凉的杯子,脸立刻沉下来。她沉沉的脸是很吓人的,旁边那个细小的、蚊虫似的声音响了一下:老太太。她闭了闭眼。注水之后,热热的杯子递过来。她呷了一口,咳了咳。  老太太旁边的姑娘叫闵葵,平常府里人只叫她葵子。葵子已经十九岁了,还大少爷一岁呢,可是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她长得又小又瘦,很像南方人;其实她是北方人,生在城北一百多公里的地方,是乡下。可能因为营养不良的关系,小时候没有长起身个。刚才她和老太太一样,也因为多看了踱步的少爷一眼,就耽搁了沏茶。她的心怦怦直跳,黑漆漆的大眼垂着,再也不敢抬头了。  葵子主要伺候老太太,余下的时间帮厨。她差不多一天到晚沉默寡言,走起路来都没有声息。她的全部都属于曲府,几乎从未想过将来有一天还会离开这个大院。她已经没有一个亲人了,只把老太太当成母亲——她到了深夜就这样想,因为已经没有母亲了。人总不能没有母亲啊。可是她多么害怕老太太。老太太那双清澈的美目洞察一切,还有黑得不可思议的一头乌发、长长的鼻中沟、红润得与年龄大不相称的嘴唇……所有这些都让她暗暗胆怯。  她相信老太太吃过了传说中的仙桃,因而极有可能长命百岁。她记得十四五岁时,常常跑到城南的林子里玩,那里有看不完的有趣的东西,比如各种野果、动物。她有一种奇怪的本领,能轻而易举地与那些动物沟通。谁不怕狐狸?可是一只长尾红狐有一次跑到离她一两尺远的地方,她清楚地看到了它隐隐的眉毛和那一双永远汪着清水的眼睛。红狐深藏的悲哀她一眼就记住了,惊讶了半天。这在于她是一个谜,即便不是谜也无从讲起。她与谁说说她在林中看到的一切呢?草獾顽皮地笑着,长耳兔在四周徘徊,刺猬大白天咳嗽,一只短耳鹃就沉沉地落在她头顶的一个枝桠上。它们总是这么围拢着,瞅她,看她不紧不慢地往嘴里送野草莓、桑葚、酸枣和小沙果。它们一蹙一蹙的湿漉漉的鼻头闪闪发亮,很像深秋里成熟的坚果。她从春天开始到林子里来,一直玩到深秋。只有冬雪飘下来之后她才蜷在曲府老宅里,像一只冷暖自知的花猫。曲府里人人对她都好,特别是老爷,从来没有呵斥她一句。那个老太太啊,那个被全部的福分埋起来的女人哪,为什么那么令她害怕呢?  忘不了十五岁的那年初冬,乡下母亲死去了。从此她就失去了最后的亲人,除了要牵挂曲府的人,她再也不想别的人。那个冬天她默默地把炭备下,劈好了柴,一个人往南走出城去,寻找那片家乡才有的林子。刚下了一场雪,枝桠上的悬冰偶尔落到身上。她记起母亲领她到林子里去的情景,泪水潸潸流下。这天她的泪水再也没有断过。四周有悄悄跑动的声音,她知道又是那些小动物出来窥视她了。她呆住不走,盯着陷到雪中的双脚,那上面穿了一双紫色小花的高筒棉靴:这是老太太年轻时候穿过的,现在还有七成新呢。多么好的高筒靴。一只野鸽扑动了一下翅膀,接着哗啦啦跌落了一地碎冰,她惊得抬起头来。就在这时她发现了几株碧绿的黑松间隙有一棵矮矮的桃树——树上结了一只桃子。  她差不多是一步扑了上去,惊喜得喊了一声。这桃子水灵灵红扑扑,上面一层绒毛都清晰可辨,香味把四周都环绕起来。它竟然一点也没有冻坏,而旁边的一切都被冰挂住了。她想到了什么,一颗心怦怦乱跳。如果早几个月,她会一刻不歇地赶回家,把它交给母亲……泪水哗哗地流,风一吹脸上刀割般疼。可是泪水再也不停歇了——哪里还有母亲呢?人的一生原来只有一个母亲啊。  就这样,天黑以前,她双手捧着那只鲜红的、野外采来的冬桃,踏着厚厚的雪粉回到了曲府。她擦干眼泪,毫不犹豫地把它献给了老太太。

编辑推荐

  《家族》是著名作家张炜的一部力作。虽然《家族》是用优美的文笔叙述了一个历史与现实交叉的家族故事,但它却是一部战斗性很强的书。它用文学形象展示了具有两种精神传统的“家族”的战争:一类“家族”中的人永远不断地追求真理,不断经历着实验、失败、再实验的精神历程。普罗米修斯式的英雄是他们心中的偶像;另一类“家族”中的人,只注重现实的功利事业、追逐财富与支配财富的权利,整日以玩弄权术、勾心斗角、结党营私为荣耀的事业。《家族》正是这样一部交织着两大“家族”战争结果的现代启示录,以及知识分子在这多层次的复杂战争中所经历的选择、失败、毁灭和再生。

作者简介

《家族》讲述了:中国巨轮,乘风破浪,高歌猛进,短短六十载,已屹立于世界强国之林,成为人类文明史的一个伟大奇迹。中国文学,风起云涌,蒸蒸日上,流派异彩纷呈,名家力作迭出,同样令世人瞩目。为庆祝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我社启动“共和国作家文库”大型文学工程,力图囊括当代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重要作家的代表作品,以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和文学价值观上的人民立场,展示东方文明古国的和平崛起、历史进程、社会变迁与现实图画,表现中华民族的艰辛求索、勇敢实践、创新思想及生存智慧。这套文库,既是欣欣向荣的中国文学事业的一个缩影,也是生机勃勃的转型期中国出版界的一件盛事,其文学价值和社会意义,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益显示出来。我们同时相信,中国的文学事业将伴着蒸蒸日上的伟大祖国更加繁荣、更加绚丽。衷心感谢中宣部有关部门、中国作家协会和全国广大作家、文学评论专家给予本文库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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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1.在《家族》这本书里,张炜写了两个故事,一个是历史,一个是现实。若要用一句话来概括那个历史故事,我想这句话会是:革命胜利了,革命者失败了。而现实故事则告诉我们,这个失败不是一代人的失败。对于失败的革命者而言,至少他还曾经拥有革命者的身份,失败是人生过程中的一个事件;而他的后代所要背负的则是,你的前人甚至从来就不是一个革命者,失败是他们人生过程的全部。这是两种不同的悲。对革命者而言,是悲壮;对革命者的后代而言则是,悲凉。当然,这里的“革命者”绝不是革命队伍的群像。革命队伍里也有反革命,反革命队伍里也有革命者。真正的革命者是孤独的,终究不能够获得理解。而当一个人不再孤独的时候,他也就沦落了。2.好像头头是道,但阅读的过程非常痛苦。我本以为站到制高点,跳出局限,能够看得分明些——卷一:第一章:1(开篇)、2-4(历史)、5-7(现实)第二章:1-2(历史)、3(抒情)、4-5(历史)、6(抒情)、7-8(历史)第三章:1-3(现实)、4-8(历史)第四章:1-3(历史)、4(抒情)、5-7(历史)第五章:1(抒情)、2-3(现实)、4-5(历史)、6(抒情)、7(历史)第六章:1-4(历史)、5-6(抒情)、7-10(现实)第七章:1-4(历史)、5(抒情) 、6(历史)、7(现实)、8(抒情)卷二:第八章:1-7(历史)、8(抒情)、9-10(现实)、11(抒情)第九章:1-6(历史)、7(抒情)、8-9(现实)第十章:1-2(现实)、3-7(历史)第十一章:1-7(历史)、8(抒情)第十二章:1-6(历史)、7(抒情)、8-9(现实)第十三章:1-2(历史)、3(抒情)、4-5(现实)、6-7(历史)、8(抒情)可罗列完全书的叙述线索之后,我仍旧是混乱的,仍旧不能领会张炜的意思——为什么要这样写?张炜说,“书中所谓的‘现实部分’只占很少的比重,却是重要组成部分”。在读完之后,我能够体会这种悲壮和悲凉之间的映衬所形成的极大拷问。正如书中人物所言:“中国的问题可不是哪些党派的问题,它远没有那么简单……”、“可惜献身的热情总会慢慢消失——这对任何一个党派都是一样。重要的是找到消失的原因,而不是机灵转向——不找到那个原因,任何党派都是毫无希望的。颓败只是时间问题……”正因为失去了对原因的追问,所以在现实故事里,那些孤独的人从一开始就陷入绝对不被理解的境地,从而无可挽回地一个又一个走向了失败。但我仍旧不能理解的这种穿插的叙述方式。《穆斯林的葬礼》和村上春树诸多小说里所展现的那种形式感极强的两条线索隔章进行的写法让我厌倦,但《家族》里这种打乱式的穿插则让我感到突兀,故事和故事之间的切换是生硬的,我无法找到合理的解释。我原以为抒情章节会成为天然的界限,但把线索罗列之后再看,虽然有迹可循,但仍不是普遍原则。而相较于叙事节奏,那些抒情章节才真让我头痛。我不懂诗,不懂得那些章节里的“你”指的是谁,是叙述者的外祖父,还是叙述者的父亲?因为张炜在开篇写到,“比如我在这之前极其崇拜我的外祖父,而这之后主要崇拜我的父亲”。但我后来发现,在不同的抒情章节,“你”所指的是不同的人,因为——①第四章第4节的末尾:你看着我吧。你注视中的我才真实。我爱你。我永远永远爱你。②第八章第11节的末尾:我终于有勇气说出了那个在心中压迫了一生的字,我说:我爱你。③第十三章第8节的末尾:我不得不吐露,再一次地吐露——我爱你。如果这些“你”指的是同一个人,第四章已经说过“我爱你”,那么第八章不可能“终于有勇气”第一次说出我爱你。①和③接在历史故事后面,②接在现实故事后面,那么情况可能是,接连在历史故事和现实故事之后的抒情篇章中的“你”分别是两个不同的人,可他们究竟是谁?还是不知道。我只能把问题悬在那里,不看诗篇,而读故事。3.电影镜头有两个角度,一个是导演的角度,一个是演员的角度。因为存在二度创作,所以会有演员奖,小说则不可能有角色奖。这个现实道出了一件事情,在电影出现之后,小说讲故事的优势就不那么明显了。张炜的笔调是细腻的。但整本书读下来,我觉得细腻却成了一片乌云,笼罩故事之上,所有人物都被罩上了一层纱,不那么鲜明。在历史故事的开篇,张炜写道,“四十岁好像是人的一个坎儿,过了四十岁这条线,对好多事物的看法就要改变”;在现实故事的开篇,张炜塑造的那个“我”是这么说的:“我毕业两年了,一直待在著名的03所”。从这两句话出发,我对两个故事的想象是,历史故事有回看的性质,是作为一个过了四十岁这个坎儿的人对历史的塑造;而现实故事虽然事实上对于叙述者而言也是历史,但应处于现在时的叙述状态。可是我无法从张炜一以贯之的细腻叙述中看到四十岁这个坎儿对改变事物看法所产生的影响。单一的角度无法让人尽兴。话又得说回来,这并不意味着现代小说就只能走向非故事性的境地。王安忆的《叔叔的故事》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故事,但却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故事。那是一个别人讲不了、特别是电影讲不了的故事,王安忆在有限的事实材料之上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把它讲出来了。我想,这才是小说存在的真正价值,也是我读完《家族》之后最感到遗憾的一点,张炜讲故事的技巧太笨重,他讲了一个似乎电影也能讲好、甚至可能比文字更好的故事。4.卷三有一个名为“宁府和曲府”的缀章,在这章里,张炜给书中主要人物做传,这是这本书最有意思的章节,特别是记述宁府老老爷和宁吉父子的部分,有些神来之笔的味道。但这毕竟是一本长长的书,张炜文字功力再强,也难免有瑕疵,我发现了一处。在第435页开头,张炜写道:“府中最得力的几个仆人,如一直侍候在太太身边的闵葵”;同一页的末尾,又有这样一句:“他竟然爱上了一个叫闵葵的女仆”。第一句已经带出了闵葵这个人物,第二句这样写,却好像闵葵是第一次出现似的,改为“那个叫闵葵的女仆”才顺畅。5.这篇读书笔记有些杂,但不下笔我怎么知道自己要写什么呢?回过头来看,第3部分讲了一点自己之前没有讲过的意思,题目也照应了这部分。但其他部分也是读书过程中老实本分的体会,说不准以后还有些新启发,所以也一并记录下来。

精彩短评 (总计1条)

  •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但密度不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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