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由招魂》章节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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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吉林时代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9
ISBN:9787538741186
作者:李敖
页数:416页

《为自由招魂》的笔记-第14页 - 流血的自由

革命者都说自由是要革命,是要流血的。但如果连流血的自由都没有了呢?唯恐只有“招魂”了吧。李敖为这本书起名叫做“为自由招魂”,看到“招魂”两字禁不住就想问“自由是死了,还是休克了?”,其实李敖开篇就给出答案,他列举了世界历史上几大专制政权,专制产生了高压,高压之下自由就“休克”了,然后这才有了李敖的“招魂”说。如此看来,李敖岂不就是一个“老道”?!。

《为自由招魂》的笔记-第28页

民主制度的特色就是表达反对的意见、容纳反对的意见。

《为自由招魂》的笔记-开玩笑的自由 - 开玩笑的自由

看民主,不在堂皇的宪法;找民主,不在庄严的议会;测量民主,不在摩拳擦掌的斗争。民主的真髓,表现得不该这么复杂。民主本身,不仅是一种制度,而且是一种信仰,一种生活态度,一种普遍的方向与目标。从这种博大的观点看,我认为检验一个地区的民主成分,单刀直入,只有一个妙法,就是看它有没有“开玩笑的自由”。上上下下,大家都有这种自由,才证明了这个地区把民主信仰化、生活化、普遍化。大家能互相开玩笑,才证明了这个地区有幽默感,有民主气质。相反的,没有开玩笑的自由,就没有民主气质可言。没有这种气质,不但不配民主,连帝制都不配。那样的民主,只是一种招牌、一种口号。热爱民主的中国人,千万该警觉到这一点。

《为自由招魂》的笔记-第58页 - 秘雕案的案外意义

之前说道李敖争取自由的态度:总不能丢了“老本”,留得青山在,一点一点讨。关于这一点,在《秘雕案的案外意义》一文中说的更为直白,那就是从国民党那里抢到不能“民呼”也要“民吁”的自由。

《为自由招魂》的笔记-第140页 - 中国人的“五百年”思想

在中国人的思想里,五百年还真是一个隐含抱负时间单位。经李敖这么一点拨,我脑子里首先蹦出来的就是韩磊那首“向天再借五百年”。李敖在列举五百年思想的实例时,漏掉了一个名头最大的,那就是孙悟空。虽然孙悟空不是真实的历史人物,但比真实的历史人更真实,以为他有实例。在孟子、陆游、赵翼那里,再怎么头头是道,五百年不过是理想。而孙悟空是有资历,他老人家最有名的那句开场白便是“五百年前俺老孙……”,当然,据说他被压在五指山下也是压了五百年。

《为自由招魂》的笔记-第28页 - 论唱反调

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少数应该必须要唱反调的,所以真理更往往是从唱反调中来的——这是李敖在《论唱反调》中告诉我们的,他认为知识分子天生就应该是唱反调的。如果真的如索尔仁尼琴所说的“第一流的文人是第二个政府”,那也太恐怖了吧?你能理解“焚书坑儒”和“文字狱”什么的了吧?知识很可怕,掌握了知识的人更可怕。卧榻之侧,岂容鼾睡?这个道理我们的老祖宗很懂的。所以,李敖是不是像个“贪嘴”的小孩?你要的有点多了。

《为自由招魂》的笔记-第9页 - 开玩笑的自由

这个世界上最昂贵的东西就是自由,裴多菲那首经典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早就为自己贴上了最大牌的奢侈品商标,所以自由给人最主观的印象就是高不可攀。李敖很了不起,他以他自己特有的态度把自由具象化、世俗化、简单化了。他打破了这种“高不可攀”的常识观念,甚至给你一种割肉买菜时讨价还价的现实感:不用旷古迄今,一点一点慢慢来。照着老祖宗的程式,不妨先来个“开玩笑”的自由。西太后和刘赶三还有一桥段呢,上峰与艺术家的这种“戏谏”的佳话怎么好戛然而止呢?如果艺术家的“戏谏”能让上峰豁然舒服了,那就再给点“沉默的自由”吧。当然了“沉默是金”,就算通货膨胀的时候不行,还有通货紧缩的时候吧。总不能丢了“老本”,留得青山在,一点一点讨。这番说词的光景,让李敖看上去就像一个智慧的“小痞子”。

《为自由招魂》的笔记-

准备看呢

《为自由招魂》的笔记-第168页 - 国民党无大臣之风

关于写大臣之风一连就有三篇,而且日期非常接近,也就是一个周之内。中国的文官制度有千年的历史,其风气也可谓绵延流长。所以,官场上那些看似高明的手段,其实已经被我们的老祖宗用烂了,要想以此欺人,恐怕真的是自欺欺人了。并且,李敖很简明地就指出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臣之风”、“大臣之体”,“定天下之大计,定百年之大计,在定大计中表现自己,为国为民做大事”,这样的理念完全可以适用于今天的为官之道,既可以警醒也可以借鉴。

《为自由招魂》的笔记-第6页 - 张宗昌,我梦到了你!

  张宗昌,我梦到了你!
  我的身份证上是吉林人,可是我的祖籍是山东。作为一个具有固有文化中“怀乡”美德的我,在梦里,我回到了四十年前,回到了山东。
  山东,是出圣人的地方,出了孔夫子,也出了我,还出了那绝对不是圣人的张宗昌。
  孔夫子做圣人,老爱做圣梦。在圣梦中,周公是他“梦里的人儿”。虽然在他老先生更老的时候,“梦里的人儿”有点背他远去。所以,孔夫子老是叹气说:“久矣!我不复梦见周公!”
  另一个可能成为圣人的我,也“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地,开始“夫子梦亦梦”。在我梦寐以求的结果,在闺秀派所谓迷茫的境界中,终于,远远地,一对眼睛出现了。
  于是,我心窃喜,总以为杀兄杀弟的周公冉冉向我而来了。可是,当这对眼睛逼近的时候,我的心冷了——原来这对眼睛,竟不是菩萨般的低眉,而是金刚般的怒目!
  于是,我的历史知识告诉了我:这个,你所碰到的浓眉大眼虎体龙腰胡子乱撇的大家伙,不是别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狗肉将军”张宗昌!
  突然间,张宗昌大吼一声,开始发作了,他好像是在生我的气。好像是我在山东办的一个名叫《文月》的杂志,言论使他不满。所以他下令:“查扣这期的《文月》,他妈的《文月》!”
  于是,警察们、便衣们、特务们、包打听们,纷纷大量出动,到每一个小书报摊上,强行没收了每一名小贩的杂志。
  警察们、便衣们、特务们、包打听们不但没收了杂志,并且还封锁了新闻。他们不准各报馆发布《文月》被查扣的消息,也使《文月》没有机会发布它“被枪毙一次”的“伤感情”新闻。
  于是,《文月》只好稍用一点巧妙的手法,在报上登出一项广告,宣布解禁之日,就是再行发售之时。张宗昌们措手不及,疏于防范。《文月》被查扣的事实,终于透过广告的形式,昭告中外了!
  这,是张宗昌们的悲哀。
  张宗昌气得晚上去看戏解闷,戏台上,忽然传下了黑头的道白,那是专制时代台词的一段——
  我骂你,不许你还口;
  我打你,不许你还手;
  我杀你,不许你流血!
  张宗昌猛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大叫道:“他妈的真气人呀!杀《文月》,本来要偷偷摸摸的,叫它吃哑巴亏,不许它流血。可是它却用了巧计,到底流了一次血给老子看,给全中国人看,给全世界人看,给历史之神看。这下子,真使老子划不来、划不来、划不来。老子此后,自当细心害它,不可再大意也!李敖小子,看你横行到几时,大家走着瞧罢!”

《为自由招魂》的笔记-第9页 - 开玩笑的自由

  现代人所争的自由,像“身体自由”“居住自由”“迁徙自由”“信教自由”“财产自由”“工作自由”“契约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秘密通信自由”,以至“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自由”等,都可叫作“义正词严的自由”。它们的争来,都经过多少血泪——在统治者死不愿给,被统治者拼命想要的拉锯下,血泪交流,才算进进出出。所以,这些自由,都有点大悲调,都无喜剧成分可言。
  另一种自由,却完全不一样,这种自由,可把它叫作“开玩笑的自由”。开玩笑的自由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间,在吹胡子瞪眼之余,居然可以友化敌意,松弛紧张,大家不妨逗乐一番。逗乐,并不妨碍真理方面的“义正”,但在“词严”的态度上,却可轻松一点,“词不严”一点,不必那么剑拔弩张。所以,这种自由,可叫作“义正词不严的自由”。
  写到这里,喜欢板脸孔的人一定说:在正经的主题上,怎可以开玩笑?开玩笑,岂不影响了主题的严正?
  我不以为然。
  我认为持有这种疑虑的人,他们不了解人类争自由的历史演变。
  原来在历史上,统治者对被统治者,实在缺乏开玩笑的渊源。真正吹胡子瞪眼的一方,总是高高在上的当今圣上。他们的威严与威风,部分要靠脸色铁青来维持。他们以“不苟言笑”自律,也以“不苟言笑”律人。这样久了,不苟言笑变成一种象征——一种威严与威风的象征。在这种象征下,多的是暴力与暴动、奴役与奴性。不论统治者那边或被统治者这边,双方残存的宽大善良一面,都无从培养,最后不是你死我活,就是两边都得胃病。
  理想的人际关系,显然不该这样。
  人际关系自然有紧张的一面,但也有不必紧张的一面。纾解不必要的紧张我认为不二法门就是——“开玩笑”。
  为了安全起见,玩笑得先从上面开起。
  宋徽宗是高高在上的皇帝,他戴的皇冠旧了,找做帽子的做顶新的,做好了,戴得很得意。得意之余,他把旧皇冠赐给了做帽子的,说:“你留着戴吧!”吓得做帽子的接连磕头,逊谢不遑,大叫说:“这是皇冠呀!小的有几个脑袋,戴得起这种东西?敢戴这种东西?”不料宋徽宗小声说:“没关系,你还是可以戴!夜深人静的时候,你把大门锁上,窗帘拉起,戴上它过瘾,不是很好吗?”
  宋徽宗是皇帝,但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当他残存的宽大善良一面发作的时候,他是一个有幽默感的人。
  清高宗(乾隆)是高高在上的皇帝,他对大学者杭世骏不满意,把杭世骏赶走。乾隆下江南的时候,各路人马都跑来朝拜,杭世骏也夹在其中。乾隆问杭世骏:“我把你赶走了,你靠什么吃饭?干些什么?”杭世骏说:“臣世骏开旧货摊。”乾隆问:“何谓开旧货摊?”杭世骏说:“收购破铜烂铁,摊在地上卖,就是开旧货摊。”乾隆听了,大笑起来,拿起毛笔,写了“买卖破铜烂铁”六个大字,送给了杭世骏,作为“御题”的地摊招牌。
  清高宗是皇帝,但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当他残存的宽大善良一面发作的时候,他是一个有幽默感的人。
  这两个由上面朝下面开玩笑的故事,我认为在不正经之中,都蕴含了人际关系的一种解冻。这种解冻——人情练达的解冻,是被统治者争取自由的真正安全瓣。其他的所谓安全瓣,都是假的。
  历来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他们很少有给人自由的兴趣与习惯。人民争取自由,历来凶多吉少。但在法网恢恢中,我发现了一种网开一面,那就是“艺人式的开玩笑的自由”。
  ……

《为自由招魂》的笔记-第1页

一、前面:
1、卖淫男想装嫖客。其伎俩如同女主播自以为调戏李敖。
2、什么烈士,不过是为受死者所受遭遇正名。但是却过份的以为全天下人都不知道受死所受之遭遇为不公正。所谓愤怒的一刻智商为零的表现罢了。以为蒙不白之冤天下无人识真相呢。
二、摘抄:
1、中国的俗话说:“杀人不见血”,这是一句很惊心动魄的话。所谓“杀人不见血”,有两层意义,两层都是有利于“杀人者”的:一、杀人者杀人;二、杀人者杀人还不算,他还要封锁新闻,要被害者吃哑巴亏。换句话说,他杀了人,竟还怯懦地、讨便宜地、不肯负责地想逃掉。他两手血淋淋的,却还连起码的恶名都不肯背。这种人,我们可叫他是“背后刽子手”,是“黑色谋杀者”,或是“食其肉却不肯闻其声的屠夫”。
2、于是,《文月》只好稍用一点巧妙的手法,在报上登出一项广告,宣布解禁之日,就是再行发售之时。张宗昌们措手不及,疏于防范。《文月》被查扣的事实,终于透过广告的形式,昭告中外了!这,是张宗昌们的悲哀。张宗昌气得晚上去看戏解闷,戏台上,忽然传下了黑头的道白,那是专制时代台词的一段——我骂你,不许你还口;我打你,不许你还手;我杀你,不许你流血!张宗昌猛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大叫道:“他妈的真气人呀!杀《文月》,本来要偷偷摸摸的,叫它吃哑巴亏,不许它流血。可是它却用了巧计,到底流了一次血给老子看,给全中国人看,给全世界人看,给历史之神看。这下子,真使老子划不来、划不来、划不来。老子此后,自当细心害它,不可再大意也!李敖小子,看你横行到几时,大家走着瞧罢!”
3、可是禹之谟却没想到,他所碰到的“赴死的运气”,却比谭嗣同差得多。金蓉镜把他全身修理后,却来个“杀人不见血”的绞刑。临刑时,禹之谟气得大叫:“我要流血!为何绞之?辜负我满腔心事矣!”可是金蓉镜的残忍打算却是:革命党要流血,偏不给他流!爱新觉罗的政府,应该剥夺革命党“流血的自由”!“陷政府于不义”。所谓“流血的自由”,广义地说,是脖子挨刀的人们,最后表白一下真我的自由。他们以命偿名,临终以死明志。消极说来,也不失为一种专制——一种悲壮的专制,一种看似无用却影响深远的专制。旧式的大权在握者,基于“示众”“阴德”等复杂心理,对“待死之囚”,总还给他一个“慷慨过市”的机会。换句话说,“待死之囚”最后想得到一个英雄式的烈士结局,他可以被允许得到。从另一个角度说来,这倒也可算是旧式统治者“宽厚”或“愚蠢”的地方。但是,清朝末年禹之谟的死,已为这种“仁政”开始了一个“不仁”的起点。旧式统治者已聪明地觉察到:公开“杀”出个英雄或烈士,虽然可收儆众之功,可是另一方面,却有“反令竖子成名”和“陷政府于不义”的大流弊。利害相权之下,实在得不偿失。
4、“骂贼而死”的英雄也好,“引刀成一快”的烈士也罢,在现代新式统治者的巧妙统治技术下,这些英雄与烈士,都已变成历史的陈迹。现代想做英雄与烈士的人,已经失掉“死得悲壮”的自由。他们要死得卑微,死得丑恶,死得有话不能讲,有血流不出。“辜负我满腔心事矣!”这就是他们最后的结局。他们求仁而不能得仁,反倒死于不义。他们要背着恶名而死,要死得活像一个懦夫!新式统治者已不允许有英雄式的烈士存在,他要在“烈士”生前,就先涂上卑微丑恶的脸谱;他要先用秘密而卑鄙的方法,毁掉“烈士”的历史,毁掉“烈士”的信用,毁掉“烈士”演说的自由,毁掉“烈士”出书的自由,毁掉“烈士”通信的自由,毁掉“烈士”登报的自由,毁掉“烈士”这个,毁掉“烈士”那个,使愚昧的小百姓们觉得:原来“烈士”并不烈!原来“烈士”历史不清白!原来“烈士”没有信用!原来“烈士”不敢说话!原来“烈士”在骗我们!于是,慢慢地,“烈士”的偶像,早在他生前就被摧毁。愚昧的小百姓们失望了,他们在统治者毁掉“烈士”以前,已经先唾弃了他。斯大林毁掉的一个老革命党皮达可夫,在被判死刑前,就曾有这样的自我描写:站在你们面前,我已污秽不堪。……我已是一个失去了党,失去了朋友,失去了家庭,也失去了自我的人!对了,“烈士”已失去了一切,愚昧的小百姓们,就要用看杀强盗一般的眼光,去参观行刑了!
5、所谓“流血的自由”,广义地说,是脖子挨刀的人们,最后表白一下真我的自由。他们以命偿名,临终以死明志。消极说来,也不失为一种民主——一种悲壮的民主,一种看似无用却影响深远的民主。旧式的大权在握者,基于“示众”“阴德”等复杂心理,对“待死之囚”,总还给他一个“慷慨过市”的机会。换句话说,“待死之囚”最后想得到一个英雄式的烈士结局,他可以被允许得到。从另一个角度说来,这倒也可算是旧式统治者“宽厚”或“愚蠢”的地方。但是,清朝末年禹之谟的死,已为这种“仁政”开始了一个“不仁”的起点。旧式统治者已聪明地觉察到:公开“杀”出个英雄或烈士,虽然可收儆众之功,可是另一方面,却有“反令竖子成名”和“陷政府于不义”的大流弊。利害相权之下,实在得不偿失。在20世纪的20年代里,革命的浪潮已淘汰了许多旧式统治者,而代之以新式的“王君”。新式统治者,于“杀”人一道,当然也推陈出新,有他聪明的新花样。新式统治者对他想要“杀”掉的人,永远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除去为上策,所谓“暗中干掉”是也!但这种“暗中干掉”的方式,只能施之于无名小卒,对薄有微名的异己,就不好向全国人和全世界人交代。于是在“暗中干掉”无名小卒外,不得不另想法子来对付薄有微名的一群人。新式统治者最初的手法是很幼稚的,他们大都采取“暗杀”“暴毙”“车祸”“表面自杀”等形式来处理出了名的异己。但是,毕竟这些手法是太明显了,明显得连欧巴桑都看得出到底是谁干的。于是,新式统治者只好再“精益求精”。
6、小人物与大人物这种级差,若在专制时代,就没什么了不得;但在□□时代,就有点不得了。因为人与人之间的过分级差,是民主的致命伤。民主的特色就是大家接近,谁也不比谁神气活现,谁也不比谁“跩”。在民主社会里有太多大人物,对小人物说来,是一种不祥。“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用民主观点看圣人等大人物,实在有点格格不入。大人物要希圣希贤地仿汉奸或圣人,小人物只好诲淫诲盗地做小偷或大盗。这种各走极端,是乱世的败相,不是民主的福相。真正的民主活剧,不是这样演好的。那么要怎样呢?要怎样,要用民主的戏路,才能演好民主活剧。民主的戏路很多,两党多党、直接选举、巴力门至上、法院与军队不受政党控制等等,等等。这些制度上的民主,已为大家所熟知。但在制度上民主还不够,必须在习惯上民主,才算到家。要在习惯上减少上下之分、贵贱之别、官民之差、大人物与小人物之悬殊,才算真民主。而这种习惯的养成,就要靠另一面的戏路。另一面的戏路很多,其中最精彩的,该算“以小击民主”。以小击大是鼓励小人物轻视大人物,“说大人,则藐之”。使小人物一再看到大人物出洋相,来增加小人物的信心,显示大人物的人味,拉近双方,同演民主大戏。真正的大人物都深知群众心理,知道该如何容忍小人物以小击大,甚至鼓励小人物以小击大。彼得大帝为了鼓励小人物,甚至纵容他们去告他;杰弗逊总统为了鼓励小人物,甚至纵容他们去骂他。在彼得和杰弗逊时代,大众传播的工具昔非今比,表演以小击大,后来的人也就更高杆。以小击大最巧妙又最灵活的,就是近代的漫画。近代的漫画发展,使讽世效果超迈古人。以前孔夫子说:劝人警世的方法有五种,但“吾从其讽”(我老孔要选讽刺那一种)。但如何讽刺,如何讽刺得炉火纯青,孔夫子显然不知道。孔夫子“与上大夫言,阉訚如也;君在,踧躇如也”。可见他老先生对大人物,还是毕恭毕敬得要命,这是民主不起来的。
7、在马屁阵阵的时代里,想要维持不拍马屁的自由,也大不易。因为不拍马屁的自由,属于沉默的自由之一。没有沉默的自由,就不会有不拍马屁的自由。以隋朝的王胄案为例。隋炀帝是喜欢自己舞文弄墨的皇帝,他写了作品,喜欢别人叫好。一天,他写了《燕歌行》,大家都拍,可是王胄不吭气。在没有沉默的自由里,不吭气就是抗议。最后王胄因此送了命。没有沉默的自由的成立,无须等你说什么才犯罪,你不说什么,就已犯罪。这种大狱,是不立文字的文字狱,比文字狱还凶。因为没有沉默的自由,因沉默而来的罪,叫“腹非罪”。腹是肚子,非是诽谤,也叫“腹诽罪”,就是“你肚子里骂我的罪”。你肚子里骂我,虽然我听不到,可是我断定你肚子里正在骂,所以就要罚你。肚子骂人只是代表性说法,闯祸的其实不止肚子,还有心。所以,一提到腹非,就连用心一起来说,叫作“腹诽心谤”。腹诽罪虽然是法定主义下的罪名,虽然法定主义比擅断主义进步,但这种罪名的成立,却完全是擅断的方法。这个例子说明了,罪刑法定主义中如果法定出来莫名其妙的罪名……
——沉默权的重要性,沉默并非有罪,任何都可以不为自己的无罪作辩护。这是一种选择权。诽谤和栽赃造谣盛行,是因为拍马屁之风不止。只许颂歌不许批判。没有批判类型的建议,真正的意见,是不可能存在的。
8、在南美的高原上,有一种美洲骆驼,叫“骆马”(llama),它们是五千三百万年前,游荡在美洲平原的原始骆驼的晚辈。原始骆驼进入南亚和非洲的,成了单峰骆驼;进入中亚和蒙古的,成了双峰骆驼;进入南美的,就成了非驴非马的骆马。这种怪兽,是南美山区的运输大臣,每只骆马可以载重一百磅,也只肯载重一百磅。如果人类给它们超载,它们就会抗议,拒绝前进;如果逼它们,它们就朝人类脸上吐口水。这种骆马,不是上帝造来讽刺人类的动物吗?若生而为人类,不能抗议,岂不连骆马都不如吗?虽然,在这个岛上我们没有做骆马的自由,但我们至少可有梦做骆马的自由。我们就来享受这种梦中吐口水的自由吧!
9、明朝流传一个故事。在朝的大官人对在野的东林党说:“近来有件怪事:凡是在朝的说对的,在野的一定说不对;在朝的说不对的,在野的一定说对。你说怪不怪?”东林党回答说:“近来也有件怪事:凡是在野的说对的,在朝的一定说不对;在野的说不对的,在朝的一定说对。你说怪不怪?”这故事牵涉到谁对谁不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显示出一种知识分子为反对而反对的职业性质。东林党在阉党的一党独大下,表现了知识分子不畏强暴、不随波逐流的立场、正气与特征。这种立场、正气与特征,不单是东林人物所具备的条件,也是古往今来,第一流知识分子所共有的条件。
任何第一流的知识分子,他在形式上的条件,必须是反对形态的、批评形态的、异议形态的、你说东我就说西形态的。因为他深刻知道:在寻求真理、维护真理的过程中,从反对、批评、异议、你东我□□着眼,太重要了。尤其在一党独大众口一声的情势下,更该如此。想想看,当苏格拉底独自面对众口一声,敢于为十个将军辩护的时候;当伽利略独自面对众口一声,敢于提出地球转动学说的时候,如能一个声音,从众口一声中脱声而出,转来支持他们,表达出反对、批评、异议、你东我西的声援,该是多么重要的事。因为在当时,苏格拉底和伽利略的唱反调都被抹杀过,但他们的反调,毕竟都是真理。真理从唱反调而来,真理的发扬光大,又有赖于第二个、第三个乃至第N个唱反调的人,前仆后继,薪尽火传。
10、作为知识分子,若不做第一个唱反调的,也不做第二个、第三个乃至第N个唱反调的,反倒正面为一党独大鼓吹,拍当政者马屁,甚至揣摩上意,想得马屁之先,为政府护航,这是最可耻的不务正业。不幸的是,在这个岛上,眼之所见,耳之所及,所谓知识分子,竟都是这种货色。我在《只许我中央,不许你中央》一文里,曾经严厉指摘他们。我说:这一阶层,包括为人师表派、大众传播派、学者作家派、艺术工作者派和政治工作者派。不论哪一派,凡是如今有知名度的、有见报率的、有点头露点脸的,我敢说,除了李敖之流外,都是跟官方同一标准的,都是趋炎附势的,都是希旨承风的,都是扶同为恶的,都是曲学阿世的,都是众口一声的,都是与中央同一呼吸同一脉搏的。否则的话,他们休想混,休想占一席教席,休想做一名记者,休想做“座谈会专家”,休想做“文艺大会作家”,休想做达官贵人来捧场的画家,休想能做安全上垒的政治活动家。
11、索尔仁尼琴说第一流的文人是第二个政府。而这个岛上的知识分子,不但不是第二个政府,反倒是第一个政府的应声虫,这真太可耻了!

《为自由招魂》的笔记-第28页 - 论唱反调

  八十年前(1902年),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出了空缺。老罗斯福总统物色到马萨诸塞州的首席法官小奥立佛·温代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Jr.),认为霍姆斯会支持他。不料霍姆斯到了华盛顿,干起大法官来,却对老罗斯福不买账。老罗斯福气得大骂:“我可以用一根香蕉削出比那家伙还有脊梁的法官来!”(I could carve out of a banana,a judge with more backbone than that!)
“伟大的异议者”
  老罗斯福是英雄好汉,他这样骂霍姆斯,难道霍姆斯是懦种吗?事实上,霍姆斯一点也不懦种,他的脊梁硬得很,因为他敢在众口一声的压力下,大唱反调。在九人编制的大法官会议里,每当其他八个大法官一致投赞成票的时候,他就独持异议,一个人为反对而反对。在法律见解上,即使明明该投赞成票,他也要反对。
  霍姆斯认为,有反对的形式上条件,比反对的内容还重要。民主制度的特色就是表达反对的意见、容纳反对的意见。九个大法官,九票通过,这种形式是不好的。这种全体一致,像独裁制度,不像民主制度。民主制度一定要有反对,即使为反对而反对,也是对的。因此,霍姆斯不但对老罗斯福不买账,对任何人也不买账。他在总额九名的大法官中年资最轻,但是捣起乱来,却历史最久。他总喜欢独持异议,他认为民主需要异议,有异议才能考虑周详,有异议才能集思广益,有异议才能造成进步。他这种喜欢异议的特色,给他带来了一个外号——“伟大的异议者”(Great Dissen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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