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变良民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科学 > 社会科学理论 > 激变良民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5
ISBN:9787301188224
作者:巫仁恕
页数:428页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第二,粮食暴动时群众的心态并非是要反政府,而是因为“正统主义”。对一般市民来说,正如霍布斯鲍姆在谈欧洲19世纪城市的米粮暴动时所注意到的,当时的统治者与市民间存在一种共栖关系与正统主义。即小民与统治者有残余的封建关系,为小民提供救济与平衡物价,是王室与贵族的责任。若王室未能解决这些问题,群众运动就兴起,这样的机制双方都明白。他们宁愿相信政府替他们安排,而不会否定或推翻现有的政权。②汤普森则更进一步指出,18世纪英国粮食暴动中,群众遗留了中古以来的共同信念,当时百姓的心理认为,粮食市场应该是公平交易,不应由任何人垄断哄抬粮价,他们的集体抗争与暴动,就是要保护这个传统的权力,他称此为“道德经济”。就这方面而言,明清城市群众的心态与同时期的西欧颇为相似。如万历二十二年的福州粮食暴动时,参与者包括下级军人、刑吏、水贼等下层的无赖,属于社会的浮游层,也是城市内购买米粮的人,极易受米价波动的影响,又得不到贷银与政府的救济。

媒体关注与评论

据我所知,巫仁恕先生是最早用“集体抗议行动”或者“集体行动”解释明清历史上所谓“民变”事件的中国学者。他的《明清城市“民变”的集体行动模式及其影响》等论著旁征博采,借鉴西方社会史学家查尔斯·蒂利等的“集体行动”(collective action)诸理论,以新的理论视角审视晚明至清的“民变”,经过了十几年潜心研究,终成今天这个厚重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从中更深入地了解历史上发生的那些“集体行动”,并由此了解那个时代。  ——商传,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明史学会会长

内容概要

巫仁恕,台湾中兴大学历史学学士,台湾大学历史学硕士、博士,现任“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专长为明清城市史与明清社会文化史,主要关注明清城市群众集体抗议、明清物质文化与消费文化等问题。著有《奢侈的女人:明清时期江南妇女的消费文化》(2005)、《品味奢华:晚明的消费社会与士大夫》(2007)与《游道:明清旅游文化》(2010)等。

书籍目录

导论
上篇 多元面向
第一章 明清城市的发展与城市社会的变迁
第二章 明清城市集体行动事件之量化分析
第三章 集体行动的领导人与参与者
第四章 城市民变的集体行动模式
第五章 信仰、仪式与集体抗议行为
下篇 类型研究
第六章 城市粮食暴动之研究
第七章 城市手工业工人的集体抗议行动
第八章 反地方官与保留地方官运动
第九章 反政府财税政令集体行动
第十章 阶层冲突、社群冲突及科场士变

结论
余论 明清城市群众集体行动的影响与延续

附录 明清城市民变年表
参考文献
后记

编辑推荐

《激变良民:传统中国城市群众集体行动之分析》是中国社会文化史丛书之一。

作者简介

本书以明末清初的城市群众集体行动,即所谓“民变”为研究对象。以史籍记载为基础,借鉴西方新文化史、历史社会学、社会心理学诸学科的理论进行阐释,应用量化分析、集体心理分析等研究方法,对明清城市民变的历史背景、领导人与参与者、行动模式及城市民变的各种不同类型进行了深入分析。从而从各个方面,对城市民变这一“老课题”得出了较为全面和新颖的认识。

图书封面


 激变良民下载 精选章节试读 更多精彩书评



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5条)

  •     导论第一页,作者引用霍布斯鲍姆的话,来证明研究社会冲突的意义。反而是这段与本书中心关系不大的文字,给了人很多鼓舞:目前这一方面的研究之所以会引人注意,理由很明显:这些行动永远是剧烈化社会结构里关键性的部分,因为毋庸置疑的,当暴动或社会革命发生时,社会紧张程度已经达到突破点;再说,某些问题除了透过这种激烈行动是不可能被了解清楚的,社会冲突已经把某些隐晦不易察觉的事物暴露出来,吸引社会的注意力,同时扩大了我们有关事件的资料。——霍布斯鲍姆
  •     很干净的一本书。思路很清晰,整个结构很均衡,前后照应,读来很顺畅,整本书倒像是一个报告一样。学术著作倒也能感受到阅读的愉悦。不看作者的介绍,单看整本书的风格和结构就看得出是台湾学者的风格。之前看台大的一系列硕士论文就是这个感觉:完全可以作为学术榜样和规范来学习。就和民国的知识分子一样的感觉,标标准准的学问人,四平八稳,规规矩矩。读来虽然不会有眼前一亮的感觉,但会让人觉得很充实,结构和内容都看得出经过了推敲的,而文章的最后一定会有厚厚的附录。 就我看过的有限的海外研究那一系列的西方汉学家的著作,我总会怀着莫大的热情去阅读,即使是学术作者,我也觉得是在同他对话一样,他能用他的语言和思维方法来启发我。文章风格也更为活泼,而且更加注意方法。 而对于日本汉学家的书,我主要是看的中华书局92年出的那一套十本日本学者的选集,主要感觉是他们功力了得,十分注重史料,文章风格就和日本人做事一样,谨慎小心,绝不过分。只是说说个人感觉,读的越多才能感觉的更加真实。
  •     转帖:“激变良民”——明清城市里的民变与抗争作者:严友良、徐向科 1910年,上海怡和丝厂内景。中间站着为丝厂经理及其妻子。(来源:资料图)  “万历二十九年(1601)六月,其年水灾,丝价甚昂,而‘苏(苏州)民素无积聚,多以丝织为业,东北半城大约机户所居’,织造太监孙隆掌税事,而其参随黄建节等,擅加征税,甚至及于织户小民,‘妄议每机一张,税银三钱’,并趁机要机匠按匹纳税后才可发卖,以致‘百物腾贵,民不堪命。又机户牙行,广派税额,相率改业,佣工无所趁食’。苏州机户与工人忍无可忍,先有佣工徐元、顾元、钱大、陆满等聚众二千余人,推选昆山机匠葛成为首领。隔二日,又有某些不知名人士为首,率数十人入玄妙观约定行动,葛成以芭蕉扇为号指挥,发誓‘不取一钱’、‘不夹寸刀,不掠一物,预告乡里防其延烧’。自葑门起,于灭渡桥捶毙税官黄建节,午间又击毙徐怡春,接着分别往阊、胥二门外,凡是税官在地方者,尽遭民众殴杀。之后又前往投靠税监的乡绅与富户家,‘毁其室庐、器物,或毙其戚属’,或各执火炬烧打。”  上述即为魏斐德(Frederic Evans Wakeman Jr.)、森正夫、赵鼎新等多位史家、学者所重点探究的“织佣之变”。而对于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巫仁恕来说,这次发生在江苏苏州府的城市群众集体行动,仅是他搜集到的明代中期至清乾隆年间众多“城市民变”案例中的一个。  实际上,比较于传统史家习惯使用的“民变”一词,《激变良民:传统中国城市群众集体行动之分析》的作者巫仁恕更愿意采用西方社会史学家查尔斯·蒂利创造的概念—“集体行动”。“史书上将城市居民反抗政府的行为与农村的暴动叛乱一起泛称为‘民变’,然而‘民变’一词是站在官方的正统立场或某一些阶层的立场上,带有浓厚的价值判断。”按照蒂利的看法,集体行动即是“人们为追求共同的权益而集聚行动的行为”。  或抬神巡会、或大哭于文庙  明代以前,中国民众反叛的主角几乎都是农民,至明代后期,都市居民反抗政府的情形才大量出现。巫仁恕认为,“在中国城市史上,明清城市的发展,在‘量’方面,大都市的人口与数量较诸宋代虽没有太大的增长,但在‘质’的方面,城市的经济机能却不断地强化,更重要的是‘市镇’这类非行政中心的经济型小都市大量出现。相伴随的是,大量人口集中到城镇内,都市化的现象相当明显。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从明代后期开始,在城镇内发生了许多群众运动。”《大明律·兵律·军政》中“激变良民”这四个字的条文,在明朝以前的法律、法典里面没有看到,这也可以算作侧面的一个例证。  1484年,成化十九年,苏州府城反宦官索贿;1518年,正德十三年,福建省城福州兵变抗议裁饷;1575年,万历三年,湖北黄州府黄梅县城反征税;1708年,康熙四十七年,江西九江府彭泽县城抢粮暴动;1796年,乾隆嘉庆间,江西饶州府浮梁县景德镇官匠罢工要价……  通过爬梳历史资料,诸如此类“发生在城市(包括有行政单位的城市外,还包括了没有城墙的经济性小城市—市镇),与城市居民有关,而且是在城市的环境中塑造出来的群众集体行动”,该书中一共收集到了458例。其中,“粮食暴动、城市手工业工人集体抗议、反政府财税政令、阶层冲突等是这一时期城市民变的具体形式”。清末,上海福州路街景(来源:资料图)  依群众集体抗争与诉求的对象,这458例事件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与政府有关的集体行动,另一类则是社会性冲突。其中,直接与政府有关的集体行动包括反对财税政令的集体行动、反对官员与制度的集体行动以及要求政府改进政策与措施的集体行动;而社会性冲突则主要包括上下阶层的对抗、平行的社团与社群的冲突与竞争等。  “从两大类事件数目和比例来看,458例‘城市民变’中直接反对政府公权力的事件为多(284件,占62.3%),社会冲突的事件较少(172件,占37.7%)。但如果从五种细分类型看,则是社会冲突中上下阶层的对抗,即平民对抗富户的事件较多(149件,占32.7%),其后才是反对官员与制度的事件(117件,占25.7%)和反对财税政令的暴动(79件,占17.3%)。”  不同类型的集体行动会有不同形式的抗争,而抗争方式往往又与抗争的对象有关。巫仁恕总结,罢市、鼓噪哄闹衙署、罢工与罢考四种方式是较为常见的抗争方式。“罢市是应用最广的一种,凡是反对政府财税政令、反对官员留住官员、科场士变、阻米遏粜与社群冲突等都曾以罢市的方式来抗议。哄闹衙署或公堂通常的对象是官府或官员。罢工主要是反对雇主克扣工资,罢考主要是为科场士变和反地方官。”一些事件中还出现了投砖掷瓦、垒石塞县门、阻止官府行动、阻塞交通、鼓噪哄闹街巷、焚毁机器、放火焚烧城门宅门与械斗互殴等较激烈的抗争方式。  “在明清城市群众的集体抗议事件中,往往会看到民众将庙会节庆的仪式转化成集体抗议的仪式,不少事件中群众积聚于城隍庙或者文庙,或抬神巡会、或大哭于文庙、或作卷堂文击鼓鸣钟。种种动作,都是想透过这样的作态来吸引社会大众的注意,一方面有强化抗议社会不公平现象的效果,另一方面是想利用另一种权威,如阴间的行政官城隍或圣人孔子,来监督或抗衡现实的官府或乡绅,并将他们种种的抗争行动合法化。”巫仁恕指出。  视外来人口如洪水猛兽  “西欧16世纪至19世纪发生了许多粮食暴动。无独有偶,在中国,约在同时的明末至清中叶,城市内也发生了许多粮食暴动。”巫仁恕指出。  1573年万历年间,江西南康府抢粮暴动。1624年,天启四年,广东广州府民众闹赈抢米。1708年,康熙四十七年,湖南长沙府群众要求开仓平粜。1726年,雍正四年,福建邵武府建宁县城阻米外运平粜……通过对这些具体事件的把握,巫仁恕指出粮食暴动大致可以分为四种:  第一类是聚众闹赈,大多数情况下是当地或有小荒,但不达救赈之标准,而有民众到地方官府求赈。求赈的方式大多先是以罢市要挟,或是直接到官府哄闹告灾,偶有毁公堂物或殴差役的暴力事件发生。第二类是要求开仓平粜,此类与前一类相似,但往往是当地已开仓平粜,而民众仍觉米粮不敷,遂要求更多粜米,或是要求官府明订米铺粜米价格。第三类是抢粮暴动,这类事件多采取暴力抢夺的手段来获取粮食,而对象则是绅衿富户或是米铺。第四类是阻米遏粜,这类事件多发生在位于粮食流通贩运要道的城市内,当地居民因为惧怕本地米谷外运之后,造成本地粮价遽昂,于是阻止客商米船出运。  “在明代,城市工人罢工暴动的原因主要是失当的政策与制度所造成的结果,到了清代康熙以后物价的波动与工人的薪资结构,则构成了罢工暴动最重要的因素。”对城市雇佣工人的罢工暴动事件,巫仁恕也注意到了两种不同的类型。他指出,前者如“织佣之变”,凸显了雇工与政府之间的冲突,而后者则主要是雇工与雇主之间的劳资纠纷,“特别容易发生在雇主支付的工资没有随米价的涨跌而做出调整”之时。  反对财税政令的集体行动主要是由于政府的货币、赋税以及徭役等方面的法令引起的。如明万历年间的“反矿税使民变”,具体原因即是明神宗先后以采矿、征税为由,派遣宦官至各地担任矿监、税使。结果“中官四去”,税使所至,害商扰民、搜刮民财无算,终于激起了全国各城市的“民变”。又如清代自康熙末至雍正年间陆续实行的摊丁入地政策,即因为各地情形不一,在实施时遭到各地人民的抗争与反对。典型的例子如杭州,当地方官欲将丁粮摊于田地之上时,“有田之家,聚众鼓噪”;如“不摊,则无产有丁之户,聚众鼓噪”。  为了说明城市中社群冲突,巫仁恕还特别提到了两个实例。康熙三十六年(1697)杭州城因驻防旗人在茶叶店与人口角,纠众滋事,殴伤近二十人,于是市人汹汹,自鼓楼至盐桥皆罢市;万历三十二年(1604)江西景德镇发生的“逐都昌人民变”,即是因为“饶(饶州府)七邑民,共与都昌人为斗,忿彼地善讼也。鸣锣攘臂以逐都昌为辞,而无赖者乘机以抢夺”。那时手工业发达的景德镇本地人视外来人口如洪水猛兽可见一斑。  另有两种形式的“民变”行为值得重视,一是反地方官与保留地方官运动,另一种则是科场士变。按照巫仁恕的解释,“在明代反官事件中,反对的理由牵涉到地方官失职的原因,如私自加派、敛钱自肥等等。而且集体行动都相当激烈。如殴打地方官后再驱逐之,清代的反官事件反对的理由并不都是因为地方官行政措施失当,而是税收的改革有碍部分既得利益者所致。至于保留地方官一则可能是因为当事人本身的确是个好官,才会有许多人民请愿或罢市要求保留,另一方面,集体保官的行为其实是绅士迎合当政者的举动”。至于科场士变,仅以清代为例,原因大致有三种,一是生员认为考官不公,二是不满某些生员冒籍,第三个原因则是一些技术问题。  官方态度:镇压还是抚谕?  “今日之事,为朝廷除害也。若因以为利,则天下其孰能说之。有听吾约束者从,否则去。”这是文章开头提到的那场“织佣之变”中,领导者葛成对抗争行为提出来的“行动准则”。  从这一准则中便能看到城市民变与农民反乱的区别,在巫仁恕看来,“明清城市民变所以特别,并不是因为其发生的地点是在城市内,而在于城市民变中群众的心态并非是要否定政府或推翻政权。”打着“为朝廷除害”的口号,充分反映出城市民变只是将目标与对象对准某类人,而不触及政权的合法性。他们并不是“革命”,亦不是“叛乱”。  尽管城市民变和农民叛乱都是为了生计问题,且(特别是早期)在组织、聚众方式、场所与仪式、组成分子与意识形态等方面,有颇多相似之处,但二者在后续发展上却存在越来越大的差异:前者只达到抗争的目的即停止,而后者将继续走向叛乱。“通常政府在面临经济问题时,城市比较敏感,也很快就得到注意和救济,乡村感受缓慢,也较不被注意,而且城市空间有限,再加上军队较接近,所以城市民变较容易被镇压;相对地,乡村是政府鞭长莫及之处,所以乡村农民的暴动会愈来愈大,成为聚众抢攘的大规模反乱。”  那么,政府究竟又是如何处理城市集体行动的呢?总结下来,清明政府处理集体行动的政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抚”—抚谕的政策。第二种是“剿”—镇压的政策。前者如崇祯十三年(1640)苏松地区吴江县有米粮暴动,“抚院赫怒,发兵以往。民遂闭城以拒,几成大乱。陈太尊亲往抚慰之。力请撤兵归,而民心始安,亦从事平粜,事乃徐定”。后者如乾隆十三年(1748)四月,苏州府中苏州市、青浦、吴江等地,有顾尧年等人为首的反抗米商囤粮抬价、要求减价的暴动。乾隆下令,“朕因近日聚众之案甚多,特命刑部定议,照陕甘刁民聚众之例。立即正法。”  通过比较,巫仁恕发现明清两代有关处罚聚众集体抗争的法律有很大的落差,这直接导致实例当中,“明代一些地方官僚对集体行动采取软性的处理方式,而到清代,政府多采‘剿’的方式。”巫指出,这种转变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一则因为清朝以外族入主中原,对多数被统治者汉人必须采取高压政策来统治,以稳固其政权。二则清代的城市集体行动事件,并未与官僚阶层的政治冲突相联系,不像明末万历与天启年间的反矿税使与反阉党的情况,因此得不到地方官的同情。三则清初城市群众集体行动的性质与明代有很大的不同,其所发生的事件多只牵涉到部分人,参与者不似明代多元,而且参与人数在规模上也远不如明代。  究竟是采取镇压还是抚谕的政策,地方官之间也时有歧异。“较常见到的是下层地方官知县、知府或地方道员,与地方大臣如巡抚或总督的处理态度或出现很大的差异。似乎愈高层的地方官对集体行动愈不同情,而下层的知府或知县则能理解群众集体行动的诉求。”巫仁恕指出,在前引乾隆十三年(1748)苏州府顾尧年为请粜聚众哄闹一案中,江苏巡抚安宁与苏州知府姜顺蛟的看法相左,前者主“剿”后者主“抚”。  不少事件中,管理地方学务的学臣与地方行政官之间,清朝的满官与汉官之间,存有意见的差异与冲突。“无论怎样,政府在处理这类事件时往往会面临两难,因为无论是采取镇压或抚谕的政策都可能使事件走向暴力化,所以如何拿捏是一个很大的政治技巧。”巫仁恕说。  巫仁恕:请听人民的声音  中国传统上是个农业社会,因此关于农民的起义与反叛早为史学界所重视。相比之下,城市民众的集体行动却容易被忽视。在这个意义上,台湾“中研院”巫仁恕的著作《激变良民》算是“填补空白”之作。他开创先河、运用“集体行动”来解释明清历史上的“城市民变”。记者通过电子邮件采访了巫仁恕,请他讲述写作该书时的思考。  反官员不反皇帝  时代周报:城市民变该如何理解?它和传统的农民反叛的区别在哪里?  巫仁恕:准确地说,城市民变即是城市集体行动,它是指“发生在城市(包括有行政单位的城市外,还包括了没有城墙的经济性小城市—市镇),与城市居民有关,而且是在城市的环境中塑造出来的群众集体行动”。集体行动这个概念我用的查尔斯·蒂利的观点,主要泛指的是人们为追求共同的权益而集聚行动的行为。  从我的考察看,引发城市民变和农民叛乱的原因差距不大。基本上都是为了生计—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有的也跟贫富差距有关。  至于区别,我想突出的是,二者最大的差异,即它们后续发展。都市里面老百姓的抗争,很容易安抚下来,因为一般他们并没有反抗政治合法性的诉求。这一点它不像农民的运动。因为,从历史上的情况看,后者经常会演变成推翻朝廷的活动。传统中国王朝时代,朝廷对都市人民的照顾,相对农村来讲,还是好很多。灾荒之年,首先能够得到救济是都市里的人。正因为如此,城市民变虽然有抗争,但是大部分都没有演变成反政府的情况。通俗地说,“他们是反官员,但是不反皇帝。”这是城市民变同农民反叛运动分道扬镳的一个原因。  时代周报:明清城市民变的那些形式,其主要的特点是什么?  巫仁恕:明清城市集体行动事件的类型主要有三种竞争型、反抗型与前摄型。这样的一种划分,来自美国社会学家查尔斯·蒂利。  所谓竞争型是指社团或社群互相对立竞争的行为,如学生团体之间的斗殴、乡村之间的械斗、市民与军队的冲突等;反抗型则是群众反抗某种不公平的剥削、或反抗某种侵犯或挑战其既有资源与权益,粮食暴动以及抗税、毁坏机器、反征兵制等是其中的典型;前摄型主要体现为群众主动要求之前所未有的权益,如工匠要求雇主增加工资的罢工,或者要求改善工人的工作环境等。  事实上,我还依群众集体抗争与诉求的对象,将明清城市民变事件分为两大类:(一)直接与政府有关的集体行动;(二)社会性冲突。其中,直接与政府有关的集体行动包括反对财税政令的集体行动、反对官员与制度的集体行动以及要求政府改进政策与措施的集体行动;而社会性冲突则主要包括上下阶层的对抗、平行的社团与社群的冲突与竞争等。其中第一大类主要是因为经济因素引起的,第二大类主要由贫富差距引发。  明朝多“抚”,清朝多“剿”  时代周报:明清政府是如何对待城市群众集体行动的?  巫仁恕:明清政府处理集体行动的政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抚”—抚谕的政策。第二种是“剿”—镇压的政策。相比较而言,明代政府主张“抚”的多一些,而清朝政府则更多地主张“剿”。我以为,这种转变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一则因为清朝以外族入主中原,对多数被统治者汉人必须采取高压政策来统治,以稳固其政权。二则清代的城市集体行动事件,并未与官僚阶层的政治冲突相联系,不像明末万历与天启年间的反矿税使与反阉党的情况,因此得不到地方官的同情。三则清初城市群众集体行动的性质与明代有很大的不同,其所发生的事件多只牵涉到部分人,参与者不似明代多元,而且参与人数在规模上也远不如明代。  必须指出的是,清代前中期对城市集体行动采取镇压的政策,当时不但效率高而且有助于国家的认同。然而,跨入清朝末年后,晚清政府仍然一味地采取镇压的策略,却反而使得人们逐渐形成一种印象,以为上层满人官员喜好镇压下层汉人的爱国群众运动,结果国家的认同也因此出现了危机。20世纪初抵制运动中,出现从民族意识觉醒走向反清思想的轨迹,相当程度是受到清廷镇压政策的刺激。  时代周报:站在今天的视角,你觉得研究明清城市民变的启示在哪里?  巫仁恕:站在今天看,研究中几乎所有关于明清城市民变的材料都是文人、士大夫写的,而且充满了偏见。但我个人认为,透过这些偏见的材料,仍能照出它的正面意义。  我以为,通过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我们可以透过这些材料,让我们真的去了解、去尝试体会下层老百姓心里在想什么。  我想这应该是研究明清城市民变最大的启示。长期以来,台湾很流行的一句话,“请听人民的声音”,我以为这句话不仅适合于政治人物,也适合于我们这些研究城市集体行动的人。

精彩短评 (总计42条)

  •     : D691/1124
  •     主要看了导论部分Charles Tilly关于集体行动理论 (Collective action)的介绍和适切性分析(为什么要选择 Tilly的理论模型来处理“民变”问题)。
  •     借了Tilly的壳子,貌似想要回答很多问题。但对数据的分析让人产生很多疑虑。嘉靖到乾隆,大约300年时间,只找到大约458件“城市民变”,然后统计出很多百分比——这种描述性数据的说服力并不高。而在有记载参与人数的145起民变中,人数上千的只有36%,也就是几十起。。
  •     网评殊异。国内叫好者投射现实,嫌弃者指结论模糊,未见模型。海外或社会学学人觉其机械套用社科方法,统计简单。相较王国斌中西政经社捭阖对比,毛汉光计量史学初探,本书堪称细厚。但社会史九分材料一分话让人憋死。历史社会学模型高举材料空疏让人担忧。如何平衡复杂历史与明确结论?
  •     使用了Hobsbawm 的范式,但是忽略了霍氏的现代性意味。很多问题的发现非常有启发意义,但总有隔靴搔痒之恨。
  •     台湾学者写出的书的质量还是很高的
  •     我能说是导论第一页给了我鼓励吗。。。。
  •     20130710
  •     无聊的博士论文使人昏昏欲睡
  •     既然无法直说,还是借古讽今?没想到此书多是时代周报、南都、广日等纸媒的推荐,但还是太小众。相对刁民,城市之良民亦会在某个冲突临界点激变成群。只不过,安抚也好,镇压也罢,都是历史长河中的登场散去无穷尽的类似故事。作为一本博士论文修编而成的社会学著作,可读性会比一般的书籍差了点。作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呼吁:多听听民心所向,确是很实在的结论。
  •     跨年一读
  •     同一叙事框架的不断重复,太冗长了
  •     1.民间对公道的渴求,或是人类不至于德风德草被无约束上层拖到无限制恶的深渊的保险索吧。2.吾辈没有卫护最低权利的方法武器,宜乎代代无如之何,无论主观如何奋张,客观上都不得不作受害者。
  •     有一种说法,认为有明一代塑造了今日中国人的性格。别的不知道,反抗模式倒是和明末清楚有太多的共同点。
  •     感觉是为求完整而保留了很多可以删减的内容……写太长了。
  •     条分缕析,如此生动。作者没有生硬地套用常见的社会学模型或是理论,也没有给明清民变戴什么高帽,更没有渲染任何感情色彩(大概是看透了)。缺陷是研究得广而不深。
  •     清季城市民变与明清城市集体行动的近亲关系;地域性/全国性
  •     由博士论文修订而来,充实但少见光辉!
  •     如果把台湾的教育制度复制到大陆,那得出多少人才精英
  •     冗杂的史料堆积,不断重复的结论,使得整本书的学术价值和字数并没有形成正相关.但是通过对明清和民初城市群众集体行动的比较,再结合时下,可以引发很多值得玩味的思考.明显当下群体抗争并没有沿着所谓"现代化"集体抗争的发展模式走下去,而是产生一种变相逆退,而这种逆退的结果又是对于社会运动
  •     借鉴了西方群众运动的理论,对中国史料进行分类和量化,还是看出了一些东西。
  •     我觉得这本比消费的那个好
  •     思路清晰,逻辑缜密,读来很享受。
  •     “激变良民”明清律中设有专条,主要用于科地方官之罪。试读部分到量化统计。可看,收藏之,等有活动买。——四年后重翻,原来是这位!倒底读没读过全本全无印象啊,就是有谜之自信觉得买过他的书嘛
  •     台湾学者相当严谨,而且善于从新的角度说明问题
  •     史料丰富,每读几段就要记些笔记以便今后查阅史料。以所谓“集体行动”模型为骨架,以明清众多的民变案例为内容填充进去,因而对于很多读者来说实是枯燥冗长,堆砌起来的章节终归无法让人酣畅尽兴,不过对于我这种选题狗来说,简直可爱,而且也确实能对明清的社会民众心态有较深刻的理解。
  •     风格像学位论文。一看后记,果不其然。资料性很强,特别是最后几十页的民变年表,很详尽
  •     不痛不癢的研究,沒有太過鮮明的研究風格,另外,史料選擇也存在可商榷的地方,是不是現有的民變記載就足以涵蓋或者說體現明清的集體行動。
  •     后1/6的參考文献对于学习明清史的书虫来说足够用了~~是篇不折不扣的好论文~~
  •     明清城隍信仰之变迁
  •     比常建华那本好看的多~不过缺点也比较明显,为他人做注脚。下篇写的一般了~
  •     不懂。
  •     激变良民
  •     唔……博士论文。
  •     政府镇压措施往往使得集体行动发展为集体暴动。
  •     在豆瓣阅读上试读了头两章,然后发现格格巫同学的附注很到位,所以也就没必要买了。城市史研究当然可以借用当代的理论,但是毕竟是史学之一种,不能用不靠谱的简单统计方法来获取结论吧……
  •     其实,就像看古代的微博,
  •     很厚重!
  •     史料整理有功,但辨析梳理思考都不行。
  •     http://ishare.iask.sina.com.cn/f/35689256.html
  •     从某种意义来说,本书是“填补空白”的著作,使这一领域首次得到如此深入的研究,时时可看出作者力图将社会学理论运用到这一历史研究中去。但也正是在这里,他表现出自己更多的是一个历史学家而非社会学家:尽管详尽地梳理了明清城市民众抗争的各个侧面,但作者并未提出一个具有解释力的全新社会学模型。
  •     送给同学一本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