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外国法律与港澳台法律 > 言论自由的反讽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5-05
ISBN:9787801488039
作者:(美)费斯
页数:163页
媒体关注与评论
言论自由的反讽——没有多少自由可言! 来源 价值中国网 郑伟强 《言论自由的反讽》,一本正文内容不足一百页的小册子,在我看来,却比国内许多循规蹈矩泛泛而谈的大部头论述精彩得多,深刻得多。在这本书里,作者干脆利落地向美国司法界、新闻媒体,乃至整个美国社会,提出要重新思考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内涵,认真审视国家对于言论自由究竟发挥着什么作用。 1791年批准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几乎是各国新闻界所向往的关于言论自由的完美典范:“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定国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在这里我忍不住想要把它的英文原文也摘录下来,看看这一法案在文本上的“近乎专横的简洁性”: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o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一直以来,言论自由是美国人最珍视的权利之一,美国新闻媒体在它的保护之下创造了新闻事业的辉煌,在面对争议或利益冲突时,最高法庭也都是以此为依据做出判断,竭尽所能维护言论自由。 而《言论自由的反讽》的作者赖斯教授却恰恰对此提出了置疑,他认为一直以来美国社会都将第一修正案的意思理解的过于狭隘,以往所有的论辩“都预设了这样一种前提性的观念,即国家是自由的天然敌人。正是国家企图压制个人的声音,因而也是国家必须受到制约。”作者随即提出:“这个观点相当有洞见,但只是说出了真相的一半。的确,国家可以是压制者,但也可以是自由的来源。”(导论,P2)
内容概要
欧文・M.费斯(Owen M .Fiss),1959年从达特茅斯学院本科毕业后赴牛津大学深造两年,获哲学学士学位,然后攻读哈佛大学法学院,1964年毕业。开始几年在法律界任职,曾在1965年担任联邦最高法院威廉・布伦南大法官的法官助理,1966-1968年担任美国司法部民权属特别助理。1968-1974年在芝加哥大学任法学教授,1976年开始在耶鲁大学任教,目前是耶鲁法学院讲座教授。
主要研究领域为司法程序,平等,分配正义,以及比较宪法研究等。出版学术专著十多部,在美国法学理论界享有盛名。
本书是关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经典性作品。
刘擎,毕业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获政治学博士学位。曾任香港中文大学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员,现任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历史系副教授。
殷莹,现就读于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书籍目录
中译本序导论第一章 言论的“沉寂化”效应第二章 艺术与积极主义的国家第三章 新闻媒体的民主使命第四章 将至的挑战中文版增文一种既是个人又是政治的自由作者鸣谢附录一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与第十四修正案(中英文文本)二 主要相关诉讼案件简介译后记
作者简介
欧文・M.费斯在这本敏锐的著作中指出――这正是宪法第一修正案所针对的问题。费斯阐明,对于政洽捐款开支、仇恨言论和淫秽出版物所施加的限制如何可能根据第一修正案予以辩护,而不是遭到其反驳,作者由此而重构了相关的辩论。他提醒我们,国家可以成为自由的朋友,可以保护和培育那些本来可能销声匿迹的言论,而剥夺这些言论可能使我们的民主丧失其全面和丰富的表达。
图书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