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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
出版日期:2011-11
ISBN:9787564052393
作者:刘辉//唐琨
页数:300页
章节摘录
4、“原配”可以惩罚“小三”吗? 【典型案例】 某高校教授和妻子结婚快十年了,儿子读小学,夫妻关系一度非常和睦。可是,妻子发现丈夫经常借着调研、讲课等各种名义不回家,甚至时常留宿在外。凭借着女人特有的敏感和直觉,她觉得丈夫有“情况”了,于是开始找调查公司暗查,还真查出了“小三”。原来,丈夫和他的一个学生好上了,在外面悄悄的租房同居起来,他经常回家,只是偶尔光顾那里,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妻子在一次蹲守成功后,愤而报警,希望法律惩处这对“奸夫淫妇”,那么,这个养“养小三”的教授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律师说法】 “小三”、“二奶”都不是法学上的名词概念,而是生活中的社会词语,法律上对此没有明文规定。“包二奶”和“养小三”泛指有配偶的男性通过金钱和物质利益,供养女性并在一起同居的的行为。他们一般比较隐秘,与“重婚”还是有本质的区别。重婚的构成要件是两次的婚姻关系都存在,并且,重婚已经触犯了刑法,要受到刑罚的。包二奶和养小三在实践中认定模糊,如果是在离婚案件中能够认定,那么,算是违反夫妻的忠实义务,在分割财产上要受到惩罚性的惩罚或者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失。更多的情况是,包二奶和养小三,往往是在道德的范围内受到谴责,无法在法律上受到制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条第二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遭遇家庭“冷暴力”怎么申请离婚? 【典型案例】 这是北京的一起很著名的十年无性婚姻离婚案,曾一度引来媒体个方便最终和热议。这个案件里,女方是一个孤儿,期望通过婚姻获得丈夫的爱,来弥补儿时的遗憾。但至从结婚后,男方就以各种理由或借口拒绝过夫妻生活。不仅如此,男方还从未带她见过自己的父母和朋友,甚至共同在外行走时,故意和她拉开距离,装作不认识。男方的所作所为,完全漠视她作为妻子的权利和尊严。结婚十年,一直如此。后来,女方实在不堪忍受,起诉离婚。起诉状中,女方不仅要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而且以遭受“冷暴力”侵犯其生育权及性的权利为由,要求男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定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但对女方主张遭遇“冷暴力”的赔偿请求未予支持。 【律师说法】 “冷暴力”作为一种消极的暴力,是否能被追究相应的责任,成为了学术界及实务界热烈探讨的一个问题。不过,从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来看,支持“冷暴力”赔偿请求的判例尚无一例。但是,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9年12月出台的离婚审判指导中我们看到了关于“冷暴力”的相关规定。对此,该法院民二庭的法官解释到,在以前的离婚诉讼中,一般以“感情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标准,很多妇女以遭遇“冷暴力”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称丈夫对自己感情冷漠、没有夫妻生活,但由于难以举证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男方又不同意离婚而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该指导意见在诉讼中确定了维护妇女权益的判案原则,认为妇女应享有和丈夫和谐沟通感情的权利及拥有健康性生活的权利。因此当男方以“冷暴力”形式任意损害女方权益,女方提出离婚时,法院会将这一点作为依法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律师建议遭遇家庭冷暴力的一方应注意诉前的收集证据环节。 【名词解释】 虽然目前根据相关法律,只能对长期的,造成较严重后果的身体暴力追究其相应的责任,但事实上,家庭暴力远远不止身体暴力这一种。学理上,将家庭暴力的方式分为四种类型: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性暴力。家庭暴力存在的核心实质是控制,即一方通过这四种方式的暴力手段,使另一方屈服,使其服从自己意志的目的。其中的性暴力中,又分为性强迫和性冷淡。 “冷暴力”,是相对于积极暴力而言的一种暴力的形式,是指不是通过殴打等行为暴力解决问题,而是表现为冷淡、轻视、放任、疏远和漠不关心,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伤害。 我们这里想强调的“冷暴力”主要是指性暴力中的性冷淡。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原本是夫妻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一方总以各种借口或是理由,推辞或逃避与另一方发生性关系,拒绝履行夫妻间应尽的义务。对于被拒一方的性权利而言,拒绝方其实已经在对其施行一种暴力。 ……
前言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厦,庇护着我们大家。 法律常识是一些老百姓必知的,跟日常生活、工作和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是我们应该且必须具备的基本常识。而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因不懂法而不守法、甚至违法犯罪的例子比比皆是:“行侠仗义”,同担刑事责任值不值?为什么暴打小偷也犯法?打自己老婆也要坐牢?发生医疗事故,应该告医生还是医院?父母未经孩子同意,能给买保险吗?KTV包房设定“最低消费”合理吗?…… 本书涵盖了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姻家庭、劳动就业、休闲娱乐、消费购物、经济生活、人身权益等领域,所选案例全都来源于生活,是一本为广大读者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工具书。 本书犹如一座桥梁,一头承接着法律,一头开启了民众,它在朴素中蕴含着伟大和奇迹。只要我们认真地学习本书介绍的知识,领悟本书作者——一名执业律师分析案件的思路和思维方式,我们每一位普通公民都可以逐渐的修炼成“法律武功”,从而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运用自己的思维,来评判每一件事情的“是非曲直”。
媒体关注与评论
这是一部通俗易懂而又非常实用的法律书。能把专业的、晦涩的、难以理解的法律专业知识以深入浅出的手法写出来是难能可贵的。人们对法律不知道不理解,关键还是在于普及性的法律读物太少——《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恰恰弥补了这个缺陷。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 岳律师 它涉及你生活的方方面面、角角落落。不管你是在吃饭,在购物,还是行走在马路上,住在家里,你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管着你的衣食住行。不管你是青少年,还是中老年,也不管你是健康人,还是病人,你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管着你的生老病死——不管你愿意不愿意!! ——清华大学总裁班特聘教授 叶舟博士 在内容上,本书没有高深的逻辑,也没有晦涩的术语,而是通过朴实的文字、简明的案例、通俗的解读将大众最常见、最实用?法律常识加以详尽的展现。在体例上,本书采取实用问答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方式,语言通俗易懂,条理清楚明晰。 ——读者 王先生
内容概要
刘辉,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庭部首席律师。北京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婚姻家庭咨询师,多年从事律师工作并长期致力于婚姻家庭领域的研究和探索。
刘律师尤其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及房地产业务,成功代理过数百件各类案件,赢得了良好的信誉和口碑。
刘律师多次参加央视、北京电台及地方电台、电视台的普法类节目,相关案例被多家媒体报道。
唐琨,实习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自2006年之后,一直就职于律师事务所,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
书籍目录
第一篇 婚姻家庭常识篇第二篇 刑事常识篇第三篇 民法常识篇第四篇 物权常识篇第五篇 合同常识篇第六篇 经济常识篇第七篇 消费常识篇第八篇 房产车辆常识篇第九篇 诉讼常识篇第十篇 行政常识篇第十一篇 劳动常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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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涵盖了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培训、休闲娱乐、投资创业、经济生活、人身权益等领域,所选案例全都来源于律师执业过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是一本为广大读者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工具书。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厦,庇护着我们大家。
图书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