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文学史(上卷)》书评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日期:2013-6
ISBN:9787108044686
作者:[美] 宇文所安
页数:742页

閒來翻書:宇文所安主編《劍橋中國文學史》(上卷,1375年之前)

儘管書剛出的時候就知道是個刪節版,但還是沒有忍住買了下來。剛買的書是最有興趣讀的,間隔久了容易“審美疲勞”,所以也就儘快開始看了。是書所謂“文學”,並不僅限於以往人們所認為的具有藝術性的文字,而幾乎包含了所有以漢語言文字書寫的文本——愈早期愈是如此。作者從甲骨文、金文寫起,除一般人們所理解的文學作品外,涉及《易》、《書》等經典、戰國諸子、史書、筆記、書信等等。涵蓋範圍之廣,遠超我個人的閱讀體驗。既然各種文字都被納入到“中國文學史”的寫作之中,也就涉及一個何謂“文學”的問題。編者在《導言》中寫道:“一部新的文學史,是一詞重新檢視各種範疇的機會。”他的意思並不在反思“文學”概念本身,而是在提出“中國文學”的研究領域時的一種自覺意識。但在此過程中,他實際上將文學視作人們藉以表達其認同與定位的“工具”。也就是說,人們通過文字來表達自我,對個人與群體在宇宙——時間的歷史與歷史中的空間——的位置進行思考;反過來,文字之中都貫注著作者的理性與情感追求。如此說來,一切有形的文字乃至無形的口頭言說都屬於“文學”。更進一步,就特定的文字形態與其所以形成之國家民族而論,不同文字形態的“文學史”在範疇上是不同的,也是無法統一的。在對不同國家民族的文學史進行研究的時候,是需要進行不同的處理的。當然,這種擴大化的“文學”概念也引發另一個問題,即如何界定文學史與其他對歷史上遺存下來的文字進行的研究如史學史、哲學史等的區別。比如《史記》,在文學史、史學史乃至思想史、哲學史的不同“學科”內,其研究方式與視角究竟是否有所不同?其根本之區別又何在?如果說“文學史”更注重表達的形式與特色的話,形式與內容之間的內在關聯實際上又無法使之成爲純粹的“文學史”。我這兩年讀的“文學史”著作如商偉《禮與十八世紀的文化轉折》、李舜華師《明代章回小說的興起》,便總能不自覺地引發到對於史學史等問題的思考上去。這是我個人的胡想,抑或表明在對“文學史”進行反思的同時,也需要就“學術研究”之劃分領域提出質疑?由於作者放大了“文學史”的視野,本書在多數時候都沒有孤立地討論文學的變遷,而放在更爲廣闊的社會文化背景之中,這也就是編者所尤其強調的“文學文化史”。這是比較可喜的地方。儘管很多時候並無法兼顧到,有時甚至相當薄弱,但整體上畢竟是在此方向上努力,還是值得肯定的。上文中提及了“文本”一詞。在我看來,該詞包含了一種“意識性”,即這種文本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不是它們本來的完整的樣貌,而是經過了某種加工整理,甚至是某種有意識的選擇的結果。比如:柯馬丁提醒我們,先秦文獻大多經過了漢代學者、尤其是劉向、劉歆等人的整理和編輯,不考慮到他們進行整理時對於文本分類的性質、範圍等的認識與處理,就很難接近先秦文獻尤其是戰國論說文的原貌。田曉菲指出,六七世紀的選集和類書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我們勾勒的唐前詩文的圖景,像《文選》和《玉台新詠》都按照編者自己的口味和標準進行整理,並由此建構一個可以將自身置於其中的文學史敘事。宇文所安也提到,“我們對於唐代文學的理解取決於幸存下來的作品,取決於反映了特定時代和特定個人的興趣的保存行為,取決於物質世界裡面發生的意外事件”。這樣的一種基本立場,使得他們在描繪一個時代的整體圖景時往往採取審慎的態度——我們所認識的只是我們所能看到的,我們所理解的未必是歷史的全部真相。當然,這種對待材料的態度在歷史學研究中是比較基本的,但在文學史、哲學史領域,似乎并沒有引起國內學界的廣泛重視(其實在歷史學界也有相當多的人並未意識到這一點)。但既然名之爲“史”,對於遺存下來的文獻就不能不考慮到其撰述、流傳等過程中本身所蘊涵的意義,而不能僅僅視作絕對客觀的認知“客體”。由於成於眾手,各章風格不同,側重點也各異,此原也難免。然而,一方面,前後討論頗有重複之處,尤其是由二人分撰的第六章;另一方面,在我看來,各章的水平也不盡一致。對我來說,第一章和第三章寫得較好,我的收穫最大;第四章的寫得最差,敘述淩亂,沒有明確的系統;第五章過於偏重對詩詞的討論,其實對於宋代的“古文”著墨太少。而更爲重要的一點是,我沒有在全書中看出貫穿歷史的“文學史”脈絡。作爲一部通史,並不能讓我對中國文學的演變歷程有一個清晰的認識,而更多的是點的擴充。當然,歷史上是否確實有所謂的一條線索本身即是值得懷疑的,但就我個人來說,至少需要發現一道軌跡,不然是不會滿足的。2013年10月28-29日

劍橋版「隋唐五代文學研究」英文參考書目

English reference attached to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 of studies on literature during Sui, T'ang and Five Dynasties (A.D.581-960)    Sequenced by the alphabet of the authors's name    Recommended by Stephen Owen & Xiaofei Tian Doulist: http://book.douban.com/doulist/3510586/

读《剑桥中国文学史》上卷

最近三联书店出版了由北美汉学界联手完成的《剑桥中国文学史》的中译本,以明代洪武八年(即1375年)为界,分上下卷,我对古典文学一直有兴趣,所以就先读了由宇文所安主编的上卷。在很多场合,作为《剑桥中国文学史》的两位主编之一,宇文所安都曾谈及他的文学史观,他说得异常复杂,但其核心理路,我觉得还是耶鲁教给他的解构主义的招数。一是暗用德里达的延异概念,来解构某个时代文学经典的固有存在。经典文本甫一出现时并不是经典,它的经典性是被后世慢慢描绘出来的,就像芝诺的飞箭,它在每一个瞬间都可以说静止而不是运动的,它的运动,只是当这个现时瞬间作为过去与将来之关系的产物,才得以在差异和延宕中呈现,“在元素或系统中,断无单纯呈现或非呈现之物,唯处处是差异和踪迹的踪迹”(德里达《立场》),顺着这个理路,宇文所安遂推演出中国文学的命运,“如果说得危言耸听一点,我们根本就不拥有东汉和魏朝的诗歌;我们拥有的只是被南朝后期和初唐塑造出来的东汉和魏朝的诗歌。从这个意义上讲,不存在什么固定的‘源头’——一个历史时期的画像是被后来的另外一个历史时期描绘出来的”(宇文所安《瓠落的文学史》)。倘若如此,我们不禁要问,那些假定是被南朝后期和初唐塑造出来的东汉和魏朝的诗歌,为什么就没有可能被后来的宋元明清乃至民国进一步颠覆和重塑?既然固定的源头不再存在,为什么宇文所安不把这种延异贯彻到底,却非要在暧昧不清中给我们竭力端出另一个“固定的源头”的源头?昔日治中国文学者的常识,是“盖去古愈近,所览之文愈多,其所评论亦当愈可信也”,但按照宇文所安的理论,“现在我们看到的文学史是被一批具有很强的文化与政治动机的知识分子所过滤和左右过的”,于是传世通行文献便大都蒙上了一层阴谋论的可疑面纱,于是,我们便不能信任每一个“去古未远”的历史时期对过去的描绘,为避免就此陷入历史虚无主义,我们应该转身相信在文献更加“不足征”的今天由宇文所安们做出的管窥蠡测之谈,因为据说今天的文学史学者(尤其是北美汉学家)能拥有一种超脱性的公正。宇文所安从解构主义那借来的第二种武器,是所谓的“惯例与倒置”,即赋予一贯被认为是边缘性的东西以足够骄傲的地位,从而颠倒了传统二元对立的等级结构,比如重要作家/次要作家,传世选集/佚失选集,经典文本/手抄本异文,等等。然而,解构主义用以颠倒传统等级结构的策略,始终有赖于其不亚于新批评的针对具体文本的精深细读功夫,解构主义擅长的是小中见大,庖丁解牛,从看似没有问题的地方切入、“在文本内部小心翼翼地抽绎出互不相容的指意取向”(巴巴拉•琼生语),但一部简要文学史的写作,限于篇幅,要求的却是大刀阔斧,删繁就简,于纷乱中必须迅速做出有关系统探索的决断,这两者之间显而易见的矛盾,宇文所安并没有处理得很好,于是在其诸如《史中有史》和《瓠落的文学史》这样的理论文字中常常满足于以疑问句收场,而在其实用史述中则常常流于武断、虚构和臆测。举几个《剑桥中国文学史》中的简单例子。其中,宇文所安撰写的是《第四章:文化唐朝》,据说其特出之一,是揭示出“中国文学史上一个独特的、被低估的时期”,即武后执政期间宫廷女性对文学的影响。“武后统治时期出现了一系列的诗文选集、诗文要钞、典范对句集和类书。这些作品的失传使得我们很容易忽略它们的重要性。”我很想看看被我们忽略的“它们的重要性”到底是什么,但是没有下文了,下文迅速跳至关于元兢和玄奘的语焉不详的谈论。宇文所安的逻辑,似乎一直在说,由于我们忽略了某些失传文献的重要性(并且这种重要性因为失传就变得无可否认),现有传世文献的文学价值就必须打上问号。宇文所安似乎忘记了一点,即任何文献失传的首要原因,是在时间的竞争序列中被淘汰,就像生物的进化过程一样,有些器官慢慢消失,是因为那个器官不再重要和必须,或者如德日进所言的“叶柄的消除”,脆弱的起始材料在完成使命之后被时间消灭。我们不必埋首古籍,只要想想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诸多官方诗文选集,如今安在,就可以对“它们的重要性”有所预估了。因此,如果宇文所安要说服我们承认某个失传文献的重要性乃至文学价值,他或者有真正文献学意义上的充足证据,或者就必须像其解构主义宗师那样精研细琢才行,“作史者亦不得激于表微阐幽之一念,而轻重颠倒。”钱钟书多年前针对治文学史者所言的这句警示的重点,不在于“轻重颠倒”,在于“一念”。更何况很多时候,宇文所安的论述方式并非解构,而是虚构。如果我们稍微接触点唐史,就会知道上官仪麟德元年(664)被诛之时,上官婉儿尚在襁褓,其母也幸存,一同按律归入负责管理籍没犯罪官吏妻女等人员的掖庭,十四岁时方得武后召见,并一直为武后所忌惮,直至中宗时期方得重用。但在宇文所安笔下,俨然就成了另一种场景,“武后随即下令处决上官仪及其全家,唯独放过他年幼的孙女,让她进宫侍奉自己。这个孙女就是上官婉儿。由于她才华出众,在696年被擢升为武后的私人秘书,并最终成为中宗的昭容。她后来成为八世纪前十年中最好的诗人之一,以及宫廷文学趣味的仲裁者”,这段经过裁剪的叙述很有魅惑力,让我们想见在一个由女性执政的社会中,一个女童如何凭借自己的才华幸运地从覆巢之下逃脱,一举扭转自身的命运。并且,当我们迫切想再了解一下这位“八世纪前十年最好的诗人” 的诗歌品质和其具体的文学趣味,作者的叙述又轻飘飘地转向了初唐四杰。似乎,在宇文所安的文学史观里,文学史最主要的任务,始终只是引发读者“破四旧”般的揣测和悬想。这种虚构也体现在由其亲密伙伴田晓菲撰写的《第三章:从东晋到初唐》中。田晓菲将“边塞诗”理解为南朝诗人对“北方”的文化建构,“这种诗歌,体现了南方精英试图想象出一个‘他处’——在时空上来说都远不可及的地方,在南方身份的建构过程中扮演文化他者的角色。这一诗歌首先在从未涉足北方的南方诗人鲍照手中成形”;“这种诗歌经常对北方边塞寒冷严酷的气候进行夸张的描述,并将背景设置在遥远而富有传奇色彩的汉朝……”事实上,这种所谓的文化建构只是田晓菲个人的虚构而已,她忘记了“边塞”原本是一个军事术语,“边塞诗”的传统原本只是一个军事题材的诗歌传统,它始自先秦,滥觞于汉乐府中如《关山月》、《战城南》、《出塞》、《入塞》之类的边塞乐府,鲍照只是继承了这一传统,他虽然没有去过大漠塞北,但他随同刘濬打过仗,当时京口、瓜步就已经是前沿阵地,所以他的边塞诗并非什么“扮演文化他者的企图”,而只是像一切好的诗作那样,是传统和个人经验的融合,比如他的《代苦热行》,描写的就并非北方,而是在南方瘴疠之地的征战,它同样也属于边塞诗。另外,将诗作背景设在汉朝,这种借古喻今的古典诗歌传统,也绝非边塞诗独有。在虚构之外,宇文所安和田晓菲都习惯用的另一种叙述方式,是夸饰。他们为了重构固有的文学史序列,喜欢强调某些其实不存在的“第一次”。比如在《第三章:从东晋到初唐》中,陶渊明、谢灵运和谢朓都没有幸运来享受文本细读的礼遇,这样的礼遇给了萧纲的《秋晚》,“‘乱霞圆绿水,细叶影飞缸’,萧纲之前,几乎没有任何诗人曾把‘圆’作为一个动词用在五言诗句第三个字的位置,而且在这样奇特的意义上”。这样的表述就好像外交家演说,看似言之凿凿,实则信口开河,因为在鲍照《三日游南苑》诗里,就有“清潭圆翠会,花薄缘绮纹”的句子,词句用法与萧纲相似,当然了,按照某一种文学史观,或许鲍照这首诗的真假从此便值得重新考量。无独有偶,在《第四章:文化唐朝》末尾,宇文所安引了《梦溪笔谈》里一则轶事,“往岁士人多尚对偶为文,穆修、张景辈始为平文,当时谓之古文……适见有奔马践死一犬,二人各记其事,以较工拙……”有趣的是他接下来的评论,“在中国传统中,我们第一次看到这样一个问题的提出:如何用文字来表述先于表述而存在的事物。沈括称之为‘平文’,暗示有一种基本的散体文字,可以完美地匹配发生的事件”。这句话我看了很久,我在想,什么是“后于表述而存在的事物”呢?是J.L.奥斯汀所谓的“述行语”,还是上帝说的“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如果抛开这二者,就一般而言,事物存在不都是先于文字表述的吗?“如何用文字来表述先于表述而存在的事物”,不就等于在问如何用文字表述历史,这不应该是到了宋代才第一次问出来的问题吧。宇文所安是根据什么来断定这是第一次呢?莫不是受了“始为平文”的误导?天晓得,这里的“始”,可不是始皇帝的“始”。宇文所安和田晓菲的另一个共同爱好,就是致力于将文学史上公认的大诗人庸俗化,比如说田晓菲论陶渊明,就是一个企图通过开荒的方式征服野蛮自然的牛仔农场主;宇文所安论李白,就是一个不断寻找新的资助者以便混吃混喝的职业诗人。凡此种种,因为他们各自都有相关专著在国内出版过,也遭遇过识者的批评,兹不赘述。这部《剑桥中国文学史•上卷》真正令我眼前一亮的地方,恰恰是被认为最难写的、也是有些国内论者以为不合常轨的第一章,即由柯马丁撰写的《早期中国文学:开端至西汉》。吴小如早在1954年就曾批评有些治中国文学史的权威,说他们“说起来是研究文学,其实却始终不曾接触到文学本身,他们的历史考据癖很深,至于作品本身的思想艺术如何,很少谈到。最近的一些文章,还是用材料代替研究,简直就是从胡适一流一脉相传下来的东西”。这个毛病,在宇文所安和田晓菲撰写的第三、第四章中暴露无遗,但在柯马丁的第一章中,虽然他所面对的文献极其庞杂,但他始终从文学的视角去审视它们,以至于能在有限的篇章里给我们呈现出一幅早期中国文学新鲜有力的整体景观,相当难得。比如论及《易经》和出土卜辞对四言诗形式的选用,“以诗歌言说,等于以真实、权威言说”;谈到《毛诗》大序传递出的美学观,“人类作者不是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创造者,而是既有特殊性、又有普遍性的表达方式的制作者”;分析《左传》的叙事策略,认为其“与缺乏权威声音有关……历史似乎不是由事件本身所推动的,而是由历史主人公的思考与选择所推动的,他们通常都会为自己的行为做出辩护和解释。在这种修辞框架中,冲突的结果本身远不如其所表明的道德选择重要”。此外,他引用出土文献,证明在秦廷焚书前后,经典学问的传承并无任何改变,“据此而言,秦廷的古典学者并不是受害者,甚至可以说他们是禁止私学的受惠者”,由此连通秦与西汉的思想脉络,令人豁然。艾朗诺撰写的《第五章:北宋》,也颇可观。顾彬曾抱怨这部《剑桥中国文学史》相当保守,只搜集作品,不分析作品,我想他一定是不耐烦读到第五章就把书扔在一边了。艾朗诺钻研过欧阳修和苏轼,还译过《管锥编》,所以他在这一章中对欧阳修、王安石、苏轼、黄庭坚等人文学思想的细致分析,很得“知人论世”之要领。和而不同,各从己志,这倒也是这部《剑桥中国文学史》另一个可佩的地方,它也因此远远优于我们国内那些由几个导师带一群学生拼凑出来的文学通史,使得我们在挑剔之余,始终还要保有几分惭愧。(原载《南方都市报·阅读周刊》20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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