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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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7
ISBN:9787544726825
作者:(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页数:282页

作者都是自己偏见的奴隶,但有的偏见也可以信

有多少人喜欢毛姆,就有多少人讨厌他,而喜欢他和讨厌他的原因都差不多。所以他是知道的,在自己的写作生活回忆录《总结》中说“我二十几岁的时候批评家说我野蛮,三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轻浮,四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愤世嫉俗,五十几岁的他们说我能干,现在我六十几岁了,他们说我浅薄……”是的,即使今天,很多批评家和读者仍然认为他是二流的作家,不够伟大太过聪明自大又无比刻薄,但这正是我们这些人爱他的原因啊。毛姆在《总结》的开篇说,本书既不是自传亦非回忆录,他当然不必写这种东西。他很坦诚的说他已经把生命历程里的种种写入作品中了。对啊,这样我们就分不清真假了啊,他说他自己也分不清真实和虚构了,而且真实是乏味的。当然我们知道他的一生丰富多彩一点也不乏味,但如果他只愿意说自己想说的,我们就认真听他说吧,毕竟傲娇如毛姆,难得愿意与我们坐下来谈谈。毛姆回顾自己的读书写作经历时,给出了我们很多警告,比如努力做自己没有天赋的事是无用的。而别人告诉我们的只是,你要努力,你要突破自我。如果我们去思考去发现就会明白,发现自己的天赋亦或发现自己没有天赋,都是很难的,所以警告没有用。不过如果你发现了,就不会瞎努力胡乱听信别人的鼓励了,认识自己和相信自己的能力两者并不矛盾。不要把任何人的任何话当做自己的行为准则,用毛姆的话来说就是,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哲学。我们用自己信奉的哲学去读书写作的时候,就会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但也会被很多看似完美的作品吸引,并朝那个方向努力。完美是每个人都愿意追求的,但毛姆告诉我们,完美有一个严重的缺陷,就是容易乏味。他于是说对他而言“唯一的明智之举就是将目标设定在这个局限之内自己所能达到的最优秀境地。”承认并接受自己的局限,并不是自我放弃,局限也可以为我们所用。所以,当我们看到许多公认的优秀作品被毛姆挑出许多毛病时,就不必惊讶。那些作品都有其局限性,也都不完美,但因此而有生命力才可以流传至今。我们不必对一本书期待太多,读书又不是为了求知,如果它同时告诉了你什么,那多半是作者自己的偏见,并不可信。当我无比推崇一本书的时候,我总会用毛姆的话告诉自己,作者都是自己偏见的奴隶(大意)。虽然看起来这也是一种偏见,但我宁愿更相信这种偏见。虽然尽信书不如无书是一句看起来不错的真理,但我还是会说,毛姆的这本《总结》,是可以信的(当然我读书少你可以不信)。

诚实永远是上策

一个作家,最简单也最稀有的品质,就是真诚。在人生的机遇中,保持一颗赤子之心;面对纸笔时,坦荡地表达自己对世界的看法。让喜怒无常的批评家和读者,该闭嘴闭嘴。一个小说家,无论如何都是在为自己写作。使用自己习得的技巧,构建别人难窥全貌的堡垒,把自己对世界和艺术的理解在其中隐藏或者显露。——有时你是幸运的,作品为别人所理解,其中的技巧让别人驻足赞叹。有时你是不幸的,没能驾驭住语言的猛兽,淹没在词句的泥沼中,被别人讥笑。这些幸运与不幸,是每一个作家的宿命,是拿起刀笔的人应有的觉悟。只有放下对这些幸运与不幸的期待或者恐惧,我们才会突破作为叙事者的魔障,才能丢掉凡胎滞笔,完成最轻盈的创作。

毒舌毛姆的人情味

1938年,毛姆64岁,自感去日无多,该来的事情已经来或迟早要来,不该来的事情大约也不会来了。在观察、游历、书写了一辈子之后,他终于感到厌倦了:“我不仅厌倦了人,也厌倦了和自己生活的人,以及自己所过的生活。”按毛姆的性格,“厌倦”不是旁人避之唯恐不及的烫山芋,而是精心孕育的珍珠胎,不管你愿不愿意,不吐是不快的:“我写这本书是为了将灵魂从某些观念中解放出来,这些观念在我的灵魂中徘徊了太久,以至于使我觉得不适”。于是就有了这本《总结》。《总结》全书凡77章,每章不过一两千字,章首没有标题,毛姆说到哪儿便是哪儿,可谓“随性而至”;主旨却毫不含糊,“观点”明确,大致可分小说、戏剧、旅游、宗教、哲学五类,看来颇有弗朗西斯•培根的范儿。只是培根文章可作高谈阔论的庙堂讲章,毛姆文章似乎只作你我之间的窃窃私语,因为,“如果我把生活中的每个举动和脑海中闪过的每个念头都写下来,那么世人会把我当作邪恶的魔鬼。”毛姆在多大程度上把自己变成魔鬼,只有他本人心知肚明。不过经由厌倦而生的睿智豁达,他的“总结”确乎别具魔鬼式的机灵和邪门。他奉劝因对知识的自负而竟至自虐的读书人不妨洗洗先睡:“除非你从中得到享受,否则没有什么阅读是值得的”;他赞美拜金实乃社会进步文化昌明的驱动剂:“我发现金钱就像第六感,没了它你就没法最好地发挥其他五感”;他从汲汲于对号入座的读者得出结论:“我们是通过缺点而不是优点了解我们的朋友的”;他安慰不太走运的戏剧同行:“如果将智能从A到Z划分等级,以相邻的字母递减直至歇斯底里的女店员的零分,我要说这些观众的智能会在字母O附近”……这些言论是多么毒舌、傲娇,和贴心啊。但毛姆说他并不认为自己比大多数人更好或更糟。他所做的,不过是把人们有意或无意贴在自己和他人言行上的金箔揭下来罢了。问题在于,人们明明知道天使和魔鬼只存在于童话和神话中,却未必能在现实生活中突破非黑即白的善恶二元论。比如,当发现“救国英雄是个吝啬鬼,给我们的意识开辟新境界的诗人是个势利眼”,贝多芬的理想主义与猥琐卑微,瓦格纳“天赐的狂喜”与他的自私和不诚实……我们便会要么无视其性格中不甚可爱的一面,将之奉上祭拜的神坛,要么将这些偏差无限放大,认为其功绩“不应拥有它们原以为的价值”。毛姆一再强调人的多面不可能使他的性格“一以贯之”,这种“一以贯之”,归根结底是人们的“自我主义”在作祟。它使我们以别人与自己的关系来对对方进行判断,“我们希望他们在我们看来是确定之物,对我们而言,那就是他们的本来面目;因为别的部分对我们没有好处,我们于是将它忽略了”。这种化繁为简的方式作为一种生存策略当然无不可,但长久累积为生活乃至艺术创作的不二法门,却是灾难性的。我们想象他人生活的方式将狭隘为一幅幅固定的画面,从中而生的各种偏见迟早会使我们“忘记自己思绪中游荡的可怕想法,却会在别人身上发现这想法时感到愤怒。”毛姆以歌德为例,说明这种伪善的“自我主义”在扼杀人性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歌德在《诗与真》中讲述自己年轻时曾幻想他是母亲和一个在城市中旅行的王子邂逅相爱的结晶。替《诗与真》作注的一位编辑大加鞭挞歌德这一“为了势利地炫耀他高贵的私生子身份而去攻击他母亲毫无瑕疵的美德”的不光彩行为。毛姆指出这并非什么不自然之事,因为肯定有不少浪漫、反叛而富于想象的男孩在心里产生过这样的想法,“他们根据自己的特质,将自己感觉到的自身的优越归因于某个不为人知的诗人、了不起的政治家,或者执政的王子。”当我们抡起大棒不由分说朝着他们的梦想打去,真应该扪心自问,这一梦想(或说虚荣也罢)竟没有在我们心中产生一丝温暖?毛姆说得好,“一个人即便能够写出伟大的作品,但他终究还是一个人。” 毛姆崇尚无矫饰的做人和作文准则,与他的生活息息相关。由于少失怙恃,毛姆早早舔舐到世态炎凉和人情冷暖;他口吃、羞赧、拙于情感交流,而擅长对人性的洞察;他不乏以身相许的红颜,却无倾诉心声的知己;他走遍五湖四海,体会不同地域文化的精髓,祛除了西方人根深蒂固的种族优越感;他在医学院学习和执业,接触到“原汁原味的生活”,在那里,希望、恐惧和解脱难分难解,圣人和恶徒集于一人之身……这种种加在一起,使毛姆每每对所谓“单纯”的人性投以讥诮而幽默的一瞥,“我更倾向于指望人们作恶而不是为善”。这种幽默指引他在人性的矛盾中发现乐趣,“使你不相信伟大的宣言,并去寻找它们隐藏的无价值的动机”,外表和内里的不一致使他愈加快活,“当你找不到时,你还常常会去制造不一致”,他坚持对真善美闭上双眼,“因为它们没给荒诞提供空间。”于是,就有了毛姆的名言:“我所确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一个人所能确定的事情是很少的”,只是最终,他厌倦了。当莎士比亚在《笨拙》上咬着手指头嫉妒地盯着同时上演的五出毛姆剧作的海报,毛姆预言戏剧将死;当他的小说让他赚得盆满钵满,毛姆却如黛玉那样感叹“当我们回顾二十年前看上去肯定会不朽的作家”……耐人寻味的是,看淡了金钱与声名的毛姆固然不会对那班将他贬出“课堂”的批评家耿耿于怀,却未必坦然到放下对“不朽”的觊觎。对这“不朽”的纠结竟使一向毒舌的毛姆说出如此崇高、关于艺术和艺术家的箴言:“如果他能从其作品带给他灵魂的解放中,从塑造灵魂的愉悦中,一定程度上至少满足自己的审美感,他就为自己的劳动得到了足够的回报,他就可以对结果漠不关心了。” 毛姆真的“对结果漠不关心了”吗?在《总结》后写的《我认识的小说家们》一文(后收入《随性而至》)中,毛姆回顾了1910年赴美访问亨利•詹姆斯的情况。在就后者艺术生命力含沙射影的一通评论之后,毛姆转笔写了车站送别的一幕。“我看着詹姆斯在马路中央立着两条腿”,拼命地挥着手,“目送着电车远去”。30年前詹姆斯茕茕孑立的影像就如昨日那般历历在目,毛姆写来大约不无切身的凄凉和感伤。毕竟,生命苦短,艺术却未必永恒。

毛姆叔叔很毒舌,但是他很真诚

我有很多缺陷。我长得矮小,我有耐力但没什么体力,我口吃,我害羞,我身体不好。不知道是处于什么原因,或者是因为天性,我会对同伴有种本能的畏缩,这使得我很难和他们相熟。我喜欢一个个的人,而不怎么喜欢一群人。我也没有那种刚认识就可以向别人展示的迷人之处。尽管在这么多年的历程中,我已经学会了再被迫和陌生人接触时装出一副热心的样子,但我从没有第一眼就喜欢上什么人。我想我不会再火车车厢里和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打招呼,也不会在客轮上与一个同船的人说话,除非他先跟我说。肉体上的羸弱使我不胜酒力,远没法让很多人喝得高兴的程度,我的胃就翻江倒海难受的死了。以上这些对作家,对人类都是严重的缺陷。对它们我不得不善加利用。我已经坚持着按照自己制定的模式行事了。我不是说这个模式完美无缺,我想这是在老天赐予我的种种环境和非常有限的能力之下,自己所能期望的最佳模式了。——毛姆《总结》读完以上文字,我泪流满面,深以为然,毛姆叔叔果然是我的知己!作者对文学、艺术、戏剧和哲学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毛姆是个理性务实的人,也是个坦诚得几近刻薄的人,他自称没有敬畏感,因为现在很多不该敬畏的被人敬畏,所以在他那里,偶像一个个被敲碎,他很真诚,打碎偶像的同时,并不以偶像自居,对自己的评价有时也几近刻薄无情。他自称不是悲观主义者,可是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他都是一个完全合格的悲观主义者,人性看得太透,人世就变得太沧桑了,在他看来,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是“不过如此”,他欣赏文艺作品,可以公允地分析作者的优缺点,同时对于自己的作品,也相当严格把关。他是个读书人,哲学书也看了不少,他认为哲学与其说是讨论普遍真理,不如说是各类性格的哲学家各种发表自己的思考过程,对于那些故弄玄虚的哲学家,他是嗤之以鼻的,无论是文学还是哲学,他都崇尚清晰、简洁、达意。这也成为他个人的典型文风。本书很好地总结了毛姆一生的大概经历和精神历程,作为毛姆叔叔的忠诚读者,一定不可错过。

我读的第一本毛姆

最早听到毛姆的名字是大学时看的电影<面纱>,之后是豆瓣小说类排名第一的<月亮和六便士>,貌似他在中国知名度不那么高。某次去南京先锋书店,看到这本<总结>,没有翻看内容,只看到封底上奥威尔对毛姆的评价,就买下了。先是那篇毛尖写的序言,里面亲切地称呼毛姆叔叔。那片序言本身的行文风格感情表达我就很喜欢,加上里面对毛姆很高的评价,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读完发现,真的很好。首先要感谢此书译者,翻译得十分通顺好懂,行文我猜很好地重现了原来文字的逻辑结构。如果想读的<月亮和六便士>也是他翻译的,那就太好了。书的内容大致有三部分:回忆录、写作心得和对生活的思考。1、回忆录部分:觉得毛姆虽然取得了很多人的认同,粉丝众多且因为其作品大受欢迎而生活富足,对一些事还是显得很不自信。在写作上、思想上过于追求完美。毛姆早年写作了许多戏剧,之后才转向小说。而在中国让他知名的好像是小说,但对小说部分毛姆写得很少。毛姆一生的经历、游历实在是丰富。毛姆不是个很social的人。2、写作心得:感受就是他好追求完美- -3、对生活的思考:看到本书后半部分,发现毛姆为了探求生命意义广泛阅读了物理,哲学书籍。他对物理学的认识程度在我(几十年之后的理论物理专业学生)来看,也是很先进完整并且正确的。他读的哲学书之宽泛让我咋舌,有些我尝试过但读了几页就放弃的(比如黑格尔、康德、尼采),毛姆能够读完。他对罗素很高的评价,他对freewill的思考,都让我有所共鸣。活在宗教信仰盛行的国家一个很大的悲剧就是聪明人需要费大力气让自己相信万能的上帝是不存在的,而笨人一生就活在宗教加之于其身的错误世界观下,为自己的sin苦恼。毛姆一些我很认同的观点(大概意思,不是原文):'人类若自己不主动控制,会是热情、软弱、愚蠢、可怜的'‘生命本无理由,生命并无意义’‘若要找些活着的理由,那就是世上的真、美、善’(毛姆用了真、美、善的顺序)除了其他一些,读这本书给我一个启发是:上帝或许真的存在,不过那会是一个有缺点、有力所不及之事的上帝,或称作造物主。看完这本书,很想读<莎士比亚全集><浮士德><月亮和六便士>

毛姆叔叔的人生大智慧

也记得年少时,读过毛姆的小说。当时根本看不懂,现在回过头来再看,才发现其中的乐趣。毛姆有一个篇短小说,讲了一个老头包养了一个小姑娘,后来发现,这姑娘还和一个小伙子厮混。于是三个人坐下来商谈,老头儿事业忙,总要出差,小伙子是个普通的销售员,要忙于工作也不能天天和姑娘在一起,小姑娘建议,老头儿出钱办嫁妆,她嫁给小伙子,但如果老头有需要,尽管来找她。三个人商议完毕照此办理,倒也其乐融融。我一直不理解这样的故事,虽然现在也不能理解,但反观现在社会上太多的“浮城迷事”,也总算知道原来毛姆叔叔的故事里包含着人生的大智慧。毛姆叔叔果真是人性最好的医师,他说“教养的唯一用途就是让人堂而皇之地说废话”。并且他自己承认“曾经为一些无价值的东西作出牺牲,因为我没有承受痛苦的勇气。”所以他尤为痛恶的不是人的软弱,而是人的怯懦。读毛姆的小说,不会感到无聊、困倦、疲乏,而是淡淡地紧张、释怀和喜悦。不过这种淡淡非乏力,而是蕴藉着人性的瑰玮和丰赡。毛姆从不将人性做空泛的夸张与提升,只是他用故事的形式给人性划出一块块切片,然后说,你看,人性就是这个样子。子曰:“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1938年,64岁的毛姆,伤感来日不多,一辈子都在观察人性书写人性的的他终于感到厌倦,于是丢出一份毛氏人性报告《总结》。毛姆显然是感觉到了可以从心所欲的年龄了,而对他来说,所谓从心所欲,无非就是说出自己最想说的话。虽为《总结》,其实是无标题的碎语闲谈,颇有英式随笔的从容与闲散。从文学创作、读书心得、生活琐事再到旅游见解、生命体悟皆有涉及,更像是一本随口而来的“毛语录”。对于一个文学家来说,说一句话并非难事,但要把话说得漂亮才是任务,就算是说错也要错的让人过目不忘。毛姆之所以如此敢说,完全是因为他对人这个东西多年的精练观察。毛姆在游记《客厅里的绅士》中有这么一句话:“人类,他们的心地处在正确的位置,但他们的脑袋完全是个不称职的器官。”毒舌毛姆对于普遍人性的虚伪性从来都是不遗余力地讽刺。对于文学史的大师们,毛姆更是一点也不留情面。他说斯威科夫是完美的,然而完美得容易让人乏味。高尔基论才华很平庸,尤其是他的形而上学,益显浅薄,如果说他有才华的话,那才华只是来自他的出身......那些我们奉之为神明的文学家们,在他看来,不过是从事文学创作的人,透过层层叠叠的作品可以直捣每位作家的心灵底片。即使是那些过去年代的伟人,毛姆也觉得最高的敬意就是:不以敬畏之心去面对他们,这样才是真正地做到“他们对我们而言还是活生生的”。毛姆说:“我们不是从自己的苦难,而是从他人的苦难中才学会了顺从。”他认为苦难不一定会使人变得高贵,相反还会使人变得自私、猥琐和狭隘。然而到了老年,毛姆的心态让我感动,他说:“老年人从人类自我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最终自由了。关于生活,关于生活之美;关于人性,关于人性之原始,毛姆明确地说:“每个人的行为都该符合其天性和职分”。

老毛姆的毒舌与睿智

我读过的书大约分两类:一类书,以为自己读过,却全然未记住书中任何结论或句子;另一类书,每次重新拾起,总不能免俗地感叹,遇见你是我生命中的幸事。毫无疑问,毛姆的《总结》属第二类。1938年,毛姆64岁,他想要为自己的写作生涯做一个总结。这样一个刻薄睿智的老家伙,华丽炫目地度过了自己的前半生,嬉笑怒骂、臧否人物,如此肆意张扬的人生境况下,老毛姆如何总结自己的人生、写作,想来定是极为有趣的。《总结》这本书,如毛姆自己所言,“既非自传,亦非回忆录”,乃是“尝试着整理自己关于生命历程中特别感兴趣的事物的想法”。写作,于毛姆而言,是将潜意识中的种种思索和情绪,倾泄而下,是释放自己灵魂的一种方式。文字从被写作出来的那一刻起,便与自我告别,独自面对整个世界。毛姆小时候是孤儿,颠转流离,早早体悟到人生的无常与冷暖。埋藏在胸中的敏感灵魂,自幼便习惯于躲藏在人群背后、喧闹角落,冷眼观察这繁复世界里处处时时上演的戏剧。他的口吃和他的身世,使他敏于心讷于言,而世间最多变的人性,便成为他最爱的观察对象。年轻时的毛姆,充满好奇心,酷爱阅读和思考。他在旅行中不断与人接触、交谈、感受、分别,体会不同地域的特质与不同民族的独特个性。作为学生在医学院实习时,接触到世俗世界中的无奈和坚硬,这种种的一切,为他从事写作这项职业做了坚实的铺垫。最为重要的是,这一切精彩丰富的人生经历,让毛姆对人性这个永恒有趣的课题有了最为洞彻的理解。77篇的内容,没有标题,随兴而书,兴之所至,便大作议论,每论偏又精辟睿智,常多格言警句,以老毛姆特有的毒舌与幽默,讲述自己对自己的人生、写作的技巧、戏剧的奥妙、旅行的意义、宗教与哲学的见解。老毛姆在全书的开头,就给各位看官打了一剂预防针,并在之后的许多篇目中,不断提醒读者:“我尽力整理自己关于各种主题的想法,并不要求谁来赞同我的意见……我写的都是自己的私人看法。它们可能是肤浅的。有些还可能自相矛盾。”如此傲娇、可爱又充满智慧的老头,如果活到现在,肯定是著名的博主或者微博达人,那些思辨犀利的句子,肯定会被疯狂传播的。作家作品 与其说《总结》中那些格言警句信手拈来、妙若天成,还不如说是老毛姆这许多年来不断阅读、旅行、体验,且经反复思考验证后得来的人生经验的分享。老毛姆以他特有的傲慢——“我没有教导别人的天性,在知道某件事时,内心也没有感觉到要将其传授给别人的欲望,人们是否赞同我,我并不特别在意”——品评着诸多的文学家与作品。在老毛姆的眼中,沃尔特•佩特的作品“带有一种疲惫、苍白的人性”;斯威夫特的散文“绝对清晰、简洁明了、自然流畅、毫不做作,但却完美得容易乏味”;德莱顿的散文“十分美味,有种春日的愉悦、谈话的安逸、以及无忧无虑的自然流露”。毛姆对于文体的洞见也是值得称道的,在老毛姆看来,“诗歌是巴洛克式的,巴洛克式是悲剧的、巨大的、神秘的也是强大的,它要求深度与洞察力”,而“散文洛可可式的艺术,它需要品位甚于力量,得体甚于灵感,气势甚于庄严”。人性 人性是如此的复杂难解,天使与魔鬼可能共同占据同一个灵魂,两者互相矛盾又能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如同钻石的许多切割面闪耀着醉人的光芒。在毛姆这样一个人性观察员的眼中,我们都是伟大与渺小、美德与恶行、高贵与卑微的结合体,我们会尽力原谅自己,却无法原谅发生在别人身上的罪过,“当我们评判别人时,评判他们的并非是我们真实的自我,而是撇除了一切违背自我的虚荣心、或者在世人眼中会辱没自己的东西之后,形成的自我形象。”毕竟,生活并非影视剧中那般完美,世人也不可能简单的黑白善恶来分辨,伟大的贝多芬也会“脾气暴躁”,写出《尼伯龙根的指环》的瓦格纳获得了“天赐的狂喜”,但他的另一面也是“自私与不诚实”。戏剧 当今的戏剧是如此的拖沓、庸俗、沉闷与无趣,简直彻底背离了王小波所强调的“有趣”。“有趣”是个极高的标准,看似平常,却很容易与好笑混淆。好笑只是低层次上的机体满足,如同隔靴搔痒,过后既忘;而“有趣”则不同,它不止是改变观者的情绪,更能触及你的灵魂。在某些独特迷人的时刻,它从天而降,从心底里生发,打通观者所有自甘沉寂的性灵,体验超然物外的自由。想要达到有趣这样的标准,对剧本的要求甚高,老毛姆给出的意见是:“写作戏剧的秘诀可以用两句警句概括:紧扣要点,能删则删。”他强调“兴趣导向”的原则,“作家以此引发人们将自身与特条件下特定人群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并且使你关注着直到问题解决”。观众 几十年的剧作生涯,让毛姆对他的衣食父母有了深深的了解,也让这个促狭的老头忍不住数落他们这群观众的一成不变与不求上进。他嬉笑道,“现在的观众都是好奇的动物,精明多过智慧。。。如果将智能从A到Z划分等级,以相邻的字母递减,我要说这些观众的智能会在字母O附近”,“他们喜欢新奇,不过要以戏剧的形式呈现出来,观念还必须是他们已有的,只是因为他们缺少勇气而没有表达出来”。旅行 于毛姆来说,旅行并不是简单的放松心情,缓解压力。城市里,“人们就像很多一起被扔进一个口袋的石头,他们的棱角都被磨掉了,最后光滑得像一颗弹珠”,如此乏味的人性,让这样一个热爱观察人性的思考者憋闷、烦躁,他急需一场旅行来释放找不到新鲜素材的压力。因为“关系亲密,是因为界限预先已经设定好了”,所以毛姆“只以适合自己的密切程度与他们相识”,并最终完成了旅行的意义——“恢复自己的棱角,又变成了自己”。与那些通过拍照和留言向外传播便签式肤浅认识的当代伪文青不同,老毛姆向内心审视,追溯本性的源头,回归自我的蒙初。哲学 求知欲旺盛的毛姆,不仅仅从现实世界的故事里汲取自己的创作养分,他在人类精神世界的殿堂——哲学——里也孜孜以求地游曳。从叔本华开始,途径康德、休谟、黑格尔,至柏罗丁,到斯宾诺莎,毛姆在不断的阅读与思考中寻求一套属于自己的哲学模式,想以此来指导自己的生活和行为。24岁时的他,终于找到了两条规则:“事物的相对性和人类的圆周性”,看起来如此拗口神秘,其实意思却简单明了,“人的目标只是自我的快乐,如果他为他人牺牲自我,那让他相信自己追求的并非个人满足的不过是种幻象……是非只是个字眼,行为准则也不过是人们为服务于本身自私的目的而设定的。”写完《总结》的毛姆,按照毛尖的话讲,离被上帝总结还有三十多年时光。大概是上帝他老人家也实在舍不得这个促狭风趣的老头过早离开我们,于是我们这些普通人,得以继续聆听老毛姆傲娇又毒舌的评论,继续分享他精彩的人生经验。可惜我们无论如何崇敬追捧,如何贬损笑骂,到头来,老毛姆也不会瞥上一眼,就如他所说的,他早已厌倦了思想,厌倦了生活,厌倦了观众,只对他所追寻的“正确的行为”感兴趣,那就是——符合其天性和职分的生活之美。可他的不以为意并不妨碍我们阅读他的嬉笑怒骂,因为老毛姆毕生追求的一本可以回答所有困惑的书,对于我们而言,就是《总结》。

毛姆和《总结》(张定浩)

每个喜欢阅读和写作的人,总会时常被迫面对类似“你喜欢哪个作家”这样的问题,每逢这种时候,我都会在一番吞吞吐吐的含混其辞之后,抬出毛姆这个名字。其实,我并没有读过他太多的小说,常见的几本,《月亮与六便士》,《人性的枷锁》,《刀锋》,《剧院风情》,是读过,但也就像读任何外国小说一样,浏览过一遍而已,如今要复述任何情节或细节,根本做不到,更要命的是,我也并没有要去追读他全部小说的热情,或者,我本质上就缺乏某种热情,这一点,倒是和毛姆本人有些接近。在我心目中,与其说毛姆是一位杰出的小说家,不如说他是一个值得交往的人格健全的朋友,虽然他口吃,碰巧我也微微品尝过其中之苦,因此对我而言口吃也成为健全人格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一直认为生活比艺术重要,而伟大的艺术作品往往拥有某种侵蚀生活的毒素,按照荣格的说法,为了行使创造的艰难使命,艺术家有时必须牺牲作为普通人的幸福,他的生命分裂成两半,一半在创造中上升,一半在生活中沉沦。我们尽可以为了追求某种子乌虚有的东西而拼命折磨自身,但若是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人,我们也许就会退避三舍,我们人性中有懦弱的一面,就是希望见到身边的人可以生活得明智、愉快和健康,而毛姆的文字中如果有毒素,也是极其轻微的,这一方面妨碍了他进入最伟大作家之列,但另一方面,这微量的毒素却有效地构成了某种类似病毒疫苗般的东西,令人们可以抵御形形色色的文化流行病的侵害。如果在毛姆著作中挑选出一本,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总结》。他自认这本书是一份在六十四岁的老年立下的遗嘱,人们通常不会在遗嘱中谈论琐事和八卦,是的,毛姆所要致力讲出的,是关于他生命历程中特别感兴趣的事物的想法,简而言之,就是关于自身、写作乃至生活本身的想法。我最欣赏他对自己的缺陷和局限有清醒的认识,却并不奢求完善,终其一生,他要奋力达到的,是在这个缺陷和局限之内的自己所能达到的最优秀境地,无论作为艺术家,还是作为人。

是诚实与可爱本人

读这本书的时候脑内会有一个老人形象,他富有,试图表现平易近人,他似乎在说“我已经赚到足够的钱啦我不介意告诉你们这些。”在此期间,我一直很想发笑,不停能找到共鸣,一种缺点的共鸣,自大,尝试告诉自己自己并不自大的幻像。毛姆当然洞悉人性,也诚实地因此洋洋得意。他认为人类“都是真心诚意之人,但脑袋上却是完全无能的器官”。“我很高兴作为戏剧家赚了很多钱,它给了我自由。我小心地对待这些钱,因为我不再想重回因为缺钱而无法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的状态了。”我也很为他高兴啊。本书大致讲了毛姆对他作为职业作家、戏剧家的天赋和技巧的总结。对于相关从业者来说我想是一个宝藏。对我来说,只是好奇翻看,它更类似阿兰德波顿那种絮絮叨叨的随笔,下面是一些笔记。有人会以为教养的唯一用途就是让人堂而皇之地说废话。伟人通常是始终如一的,而小人物则是各种对立矛盾的集合体。没有人能讲出自己的全部真实情况。不仅仅是虚荣心让那些曾努力向世人展露自我的人无法讲出全部的真实情况,兴趣的方向,对自我的失望,以及因作出看似不正常举动的惊骇,都使得他们过分强调那些比他们的预想更加普通的事情。有一种人,对自己的善行不加注意,却深受自己恶行的折磨,这是经常书写自我的一种人。他略去自己的可取之处,因此表现出来的只是软弱,无原则,以及堕落。清晰、简洁、悦耳观念因呈可见之态而获得了物质内容,这妨碍了它们本身的清晰。而散文诗洛可可式的艺术。它需要品味甚于力量,得体甚于灵感,气势甚于庄严。形式至于诗人,就如同马衔和缰绳,没有他们就无法驾驭马匹(除非你是演杂技的),而对散文作家来说,形式就是汽车底盘,没有了它汽车也就不存在了。好的散文必须害怕使人厌倦,必须既不轻浮也不严肃,且总是恰如其分,他们必须以一种批评的眼光看待热情。人们必须对过分强调独特风格的做法保持警惕。我们不把注意力放在自身的缺点上,但当迫于种种麻烦而去考虑它们时,我们发现自己很容易谅解这些缺点。说不定我们这么做是正当的;它们是我们第一部分,自身的好与坏,我们必须一起接受。但当我们去评判别人的时候,评判他们的并非是我们真实的自我,而是撇除了一切违背自己的虚荣心,或者在世人眼里会辱没自己的东西之后,形成的自我形象。人与人之间并没有很多选择的余地。他们都是伟大与渺小、美德与恶行、高贵与卑微的结合体。我想,人类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地方主要在于他们缺乏一贯性。我从没见过始终如一的人。最不和谐的特征存在于同一个人身上。我不该评判自己的同伴,我满足于观察他们。我的观察使我相信,总的说来,好人和坏人之间并没有道德家使我们相信的那么大的区别。我对别人没有天生的信任。我更倾向于指望他们作恶而不是为善。那是拥有幽默感要付出的代价。幽默感会指引你在人性的矛盾中发现乐趣,还会使你不相信伟大的宣言,并去寻找它们隐藏的无价值的动机;外表和现实的不一致使你感到愉悦,当你找不到时,你还常常会去制造不一致。你对真善美闭上双眼,因为它们没给荒谬提供空间。幽默家又发现骗子的锐利眼光,却不总能认出圣徒。不过如果片面地认识人是为幽默感付出的沉重代价,那么还有一种有价值的补偿。你笑别人的时候,并不会对他们生气。幽默教会人容忍,带着微笑——还可能带着叹息——的幽默家,更可能耸耸肩,而不是发出谴责。他不说教,而满足于理解;真的,理解就是同情和宽恕。我最喜爱的是对我关心不多或是对我毫不在意的人,一旦他们爱上我,我就会感到尴尬。学究式的态度让我厌恶。艺术应以热情和力量来欣赏,而不是因害怕公共休息室里的吹毛求疵而表现出的温吞、贬抑的优雅。文化的价值在于其对性格的影响。如果它不能使人的品性高贵并且增强其力量,则一无用处。其所用在于人生,其目的不在美而在善。关于观众:他们的道德是大众的一般道德,他们会真诚地被一种感情震撼,而这种感情不会触犯当中的个别人。他们不以大脑思考,而以腹腔神经丛思考。他们很容易感到厌倦。他们喜欢新奇,不过是合于旧观念的新奇,这样的新奇使他们兴奋,而不让他们惊慌。他们喜欢各种观念,不过要以戏剧的形式呈现出来;观念还必须是他们已有的,只是因为他们缺少勇气而没有表达出来。如果他们受到伤害或者冒犯,他们就不跟你玩了。他们的主要欲望是确认伪装就是真实。作家只有在自己的作品中寻求满足才是保险的。如果他能从其作品带给他灵魂的解放中,从塑造灵魂的愉悦中,一定程度上至少满足自己的审美感,他就为自己的劳动获得了足够的回报,他就可以对结果漠不关心了。我已经抛弃了文化的傲慢。我的状态是全然的接受。我向人要求的不比他能给的更多。我学会了容忍。我因他们的良善而高兴,但我不为他们的恶行而沮丧。我已经得到了精神的独立。我已经学会了走自己路,而不去考虑别人怎么想。我为自己要求自由,业准备好给予别人自有,人们对其他人作恶时,你笑笑或是耸耸肩很容易;不过人们对你作恶时,这么做就难得多。在我身上能做到。而形而上学从不让你失望。你永远也抵达不了它的尽头。它和人的灵魂一样多彩多姿。它伟大,因为它所探讨的完全是知识的总和。它探究宇宙、上帝和不朽,探究人类理性的特点以及生命的终极和目标,探究人的能力和局限;如果形而上学回答不了困扰着穿行在这个黑暗神秘的世界中的人的问题,它也会劝人们用好心情去忍受自己的无知。路易斯•德•莱昂修士关于正确行为的说法:生活之美就在于此:每个人的行为都应该符合其天性和职分。

终结,还是总结

作家佩雷尔曼曾说:“假如可怕的命运迫使我去当一名教师,我一定会让我的学生读《总结》。”毛姆这本书可以归为那些《给青年作家的信》之类的指南书,只是比通常那种更诚实更丰富。而且语调中肯、谦逊,以蒙田散文里那种自怜又自满的怀疑主义在书与读者之间形成一个恰当的距离,这个距离既能窥到作者的私心,也能看到他努力表达自己的坦诚。毛姆(1874-1965)的散文属于英国爱德华时期(1890-1910)的散文,是英国绅士阶层能够写出的最成熟的散文,成熟地像百年老店的高级西装,整洁耐用,钮扣金光闪亮。二十世纪的英语散文距今已更新了好几代,毛姆对新文学一直持保守观望的态度,并且确信自己把握住了文学的主流。他认为新文学要么昙花一现,要么最终变成主流文学中一片不起眼的枝叶。他认为意识流“只是一种聪明有趣的技法,不过仅此而已。”要看清毛姆与新文学的差别,可以把他的散文与詹姆斯•乔伊斯和D•H•劳伦斯的散文相比较。毛姆认为好的散文有三个特征:清晰、简洁、悦耳。并且认为成熟的散文是通过巧妙的安排达到的,他的散文排列有序,环环相扣一个掉队的词和句子都没有;但詹姆斯•乔伊斯按照人意识(甚至潜意识)中的闪念或心灵的脉动组织自己的语言,每一个句子都是独立的单元。如果把毛姆的散文比作挂在线上的一串银铃,那乔伊斯的句子就是散放在桌面上的一堆珍珠。D•H•劳伦斯在文学上的创新伴随着二十世纪的社会思潮(性解放和新艺术),在他身上更能看到毛姆的保守。毛姆喜欢观察,他表现世界的方法就像描述一幅画;劳伦斯除此之外,还尽力呈现感觉的状态“通过肉体和血液触摸灵魂”。劳伦斯散文中那种激动人心的力量是毛姆小说里没有的。顺便说一下,这种差别也在毛姆和劳伦斯对美术的看法上表现出来,毛姆不欣常现代绘画,而劳伦斯对现代绘画赞不绝口,他对美和力量有超越视觉的感受力。《总结》已出版七十多年,回头来看,现代散文不仅没有回归到毛姆那种规范有序的风格,反而变得更琐碎、尖锐、格言化,追求极简主义。就像海明威所说:“如果你写得少却意味得多,那你就知道自己成功了。”《总结》里毛姆也谈论散文写作的简洁,但他的简洁只是说遣词造句,只能称为整洁。他也称得上这种追求体面、整洁文风的终结者。虽然毛姆一直与新文学保持距离,但他对青年小说家的关心从未间断过(只要他们诚心求教)。《总结》出版将近十年,毛姆设立了专为拓展青年小说家眼界的毛姆奖(1947)。此时的毛姆感到新文学势不可挡,但他已没有开拓新领土的欲望和魄力了。过于淳朴的善心、道德洁癖和不信任人使他变得越来越古怪。1949年毛姆又出版《作家笔记》,里面全是毛姆用剩的素材,包括大量的格言、短评、人物速写,旅途随笔和故事梗概。特别是那些故事梗概,言简意赅,笔力之锋利完全可以与海明威的小说相比。但毛姆却并未将他们当作完成作品。他对现代文学的嗅觉是迟钝的,因为他总是刻意贬低它们。他将现代文学的碎片化和极简主义看作现代文明崩溃的象征。从没想到凭借冷静、慎密的天性自己完全可以写得更好,更有力。真正使毛姆看不透时代的是读者对他的偏爱,他的书一直被批评得最狠却卖得最快,他当然对自己取得的成就持怀疑态度。但因为他风格老套,大批评家很少严肃对待他,(只有爱德蒙·威尔逊把他狠批了一顿,算是为亨利·詹姆斯报了一箭之仇),媒体却咬住他不放,给了他很多似是而非的议论和报道。这本书是他的自辩,他的成就和本书的品质都由下面的自我评价给出,这段评价里包含着一种精明的人生哲学,或者说一个间接的忠告:“我就像个流浪汉,用自己能得到的最好的东西来装扮自已……它们不过是破衣烂布,可他穿起来却很合身,也很舒服……当他经过一个身着漂亮的蓝色套装,头戴新帽,脚踩擦得锃亮的鞋子的绅士时,他觉得自己看起来仪表堂堂。他并不确定自己在那身整洁又让人尊敬的华服里会不会像身着自己的破衣烂衫那样怡然自得。”《总结》不仅谈论了散文、小说、戏剧的风格和创作技巧,还谈到作家生活的内幕,以及毛姆的哲学研究。他的研究只到叔本华和黑格尔,精神分析和存在主义已让他感到吃力。此书出版之后,毛姆又活了近三十年(91岁),当我们透过毛姆的晚年再看这本书,不禁为他的保守和长寿,也为劳伦斯和乔伊斯的激进和早逝发出感叹。

毛姆的总结

摘自《新民周刊》 作者:毛 尖七八年前,我写过篇关于毛姆的小文章,取名《我的叔叔毛姆》。接下来几年,时不时地会有朋友笑我,哎呀,还真有人把你当毛姆侄女!  不过,几年下来,因为朋友和我说到毛姆,总加一句“你叔叔”,搞得我上课说到毛姆,也自然而然“毛姆叔叔”,所以,孙戈译完《总结》,让我帮我叔叔说几句,我居然有点责无旁贷的意思。这个,属于走火入魔吗?  1938年,毛姆写完《总结》的时候,离他本人最后被上帝总结走还有近三十年。不过,他无数的作品已经写出,无数的地方已经走过,无数的人事已经经历,他一辈子干过的事情,我们十辈子也干不了,他愿意坐下来,和我们谈谈人生谈谈写作谈谈小说谈谈戏剧谈谈真善美,我们还能不洗了耳朵听!  现在,毛姆六十四岁,我四十一岁,叫他一声“毛姆叔叔”,不能更恰当。天气不坏,他心情不错,毛姆叔叔穿着睡衣,要把他这辈子读过的作家作品都点评一番。瓦尔特•佩特,在他那精巧、优美的句子后面,我能体会到一种疲惫、苍白的人性;斯威夫特,完美!然而,完美有一个严重的缺陷,就是很容易乏味;《道连•格雷的画像》,书页间的奇妙字眼曾经让我沉醉,让我带着纸笔去大英博物馆,记下奇珍异宝的名字,但我很幸运,没找到什么机会用这些材料,它们还躺在那本旧笔记本中,为想写废话的人预备着;《圣经》,至于《圣经》……  毛姆叔叔是那么傲骄,亨利•詹姆斯、司汤达都不在他眼里,甚至契诃夫,甚至简•奥斯汀,甚至福楼拜。我刚想为自己最爱的奥斯汀和福楼拜分辩两句,他却自嘲说,我二十几岁的时候批评家说我野蛮,三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轻浮,四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愤世嫉俗,五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能干,现在我六十几岁了,他们说我浅薄。  话都让他自己说了去,听他一路臧否人物,那种目空一切的表情的确让人觉得批评家说得没错,他野蛮、轻浮、愤世、嫉俗、能干、浅薄。不过,毛姆叔叔紧紧衣衫,以罕见的郑重说:我尽力整理自己关于各种主题的想法,并不要求谁来赞同我的意见。  不仅不要求别人的赞同,毛姆傲慢又冷静:我不在乎读者,我也决不会感激观众,尤其我对剧院观众越来越没耐心,虽然我全部的名望和财富都来自观众的欢呼。接着,他背过身去,更加决绝:我厌倦了,我不仅厌倦了人,也厌倦了长期盘踞在心中的思想,厌倦了和自己生活的人,以及自己所过的生活。  “厌倦”,对我们常人来说,基本也就完蛋了,但是,对毛姆而言,厌倦不过是激情的另一次振翅。因为厌倦,他加入英国情报处,到俄罗斯当起了特工,因为厌倦,他跑到远东跑到中国,重新发现生活的熊熊烈火。所以,他断言,一个好的作家,必须比读者先感到厌倦。  天地良心,我真想把这句话裱起来,送给所有的中国电视剧编剧:你必须比观众先感到厌倦。大把大把台词炮制者,让毛姆告诉你:戏剧家也是哲学家或许不错,不过事实上这和他们也是国王的可能性一样小。因此,写作者的座右铭必须是:能删则删,删了再删,直达观众注意力的顶点。  所以,毛姆很喜欢讲这么个故事:一位年轻的东方国王,急于得到全世界的智慧,所以派人把四方智慧集合成书,三十年后,他们带着五千册书返回。淹没在大量国事中的国王随即让他们回去压缩这五千册,十五年后,他们又回来了,这次是五百册,但还是太多。十年后,他们带回五十本,但国王老了,要求他们弄成一本就好。最后一次他们来时,国王快死了,哪怕读一本书的时间也没有了。  这个故事来自阿纳托尔•法郎士的《文学生活》,毛姆叔叔说,他所寻求的就是这样的书,一本可以一次性回答所有困惑的书。而对于我们读者来说,《总结》,作为毛姆野心的至高表达,就是这么一本书。  比如,看电视剧《心术》的时候,看到一集就三大段台词,想起毛姆叔叔的“厌倦论”,我换台了。  比如,看完电影《赛德克•巴莱》,想到毛姆叔叔说的,如果他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布道,这布道才是最有效的。

一本书唯一重要的是它对我的意义

最近忙于工作的事情,发现自己好久没看书了。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大的原因,愈来愈不喜欢心灵鸡汤类的书,虽然自己也没看多少。这两年对择书也是愈来愈挑剔,可能是“时间”现在对我来说愈加珍贵,不愿意轻易把时间交付于别人,也不愿意轻易把时间交付于不值得读的书。有些书读一读就忘了,里面讲了啥过段时间简直不记得;但有些书就会这样,翻开第一页你就放不下,即使每天忙于工作,还是念想着它,渴望着读后面的内容。 毛姆的书对我来说就是大麻,一吃就停不下来。 零零碎碎的花了四天的时间终于把他的《总结》读完了,有些部分读来还是很痛快,就是喜欢这样的他,睿智,傲娇,直接,见解独到,还过分的自信,或者说是傲慢。这本书既不是自传,也不是回忆录,毛姆只是总结或者说整理了下自己脑海中对写作、生活、旅行、戏剧以及哲学的一些看法,单纯是为“将灵魂从某些观念中解放出来”,“人们不赞同我,我并不特别在意。”对自己的直觉有信心,只为自己写作。以前认为有些书晦涩难懂,是自己没有能力去理解其中的含义,但实际上可能我们主观性的把这本书的思想境界想深奥了,忽视了作家可能没有确切清晰表达的能力,让自己的作品读起来晦涩难懂。一本书如果我拿起来读不下去,我会毫不犹豫的把它放在一边,因为读书应该是一件愉悦自己的事情,不需要为难自己。 毛姆虽然傲娇,但也很包容善良,他洞察人性,发现人们往往会忘记自己身上那令人害怕的肤浅,对别人的过错总是那么苛刻,因此时刻提醒自己其实也可能会出在这种罪恶中是很重要的,自己犯过的错误,别人犯错的环境,可以帮助自己学习包容别人。 对他人不能刻薄,要试着去理解,因为一个伟人身上也会有让你不忍直视的缺点,因为伟人说到底仍然是一个平凡人,大家其实都只是一个平凡人,何况人性本复杂,很难见到始终如一的人,如果一直始终如一,那真是无趣了!对于戏剧部分可能是看的有些浮躁,并不是特别明白,可能也是因为自己对戏剧的了解甚是狭隘,读完还是糊里糊涂的。以后再读,也许会理解更深刻些,但此刻我是不愿意再读这部分的内容的。关于小说和哲学部分,一口气读完,一位好的作家一定是职业的,并且写作是他为实现自己我满足和解放而进行的,在这个过程,他从塑造灵魂的愉悦中满足自己的审美感,对结果可以毫不关心。因为他在创作的过程中已经得到了足够的回报。我尊重任何一位为自己喜欢的事情全心全意而不考虑任何报酬的人,哪怕只是小小的癖好,比如收集邮票,瓶盖,纯粹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已经很难见到!毛姆不是个穷人,他一生都不缺钱花,也喜欢享受,凡是愉悦自己的事情,只管做好了,爱他的任性,就像他说的“在金钱允许的情况下我尽可能舒适的旅行,因为在我看来,为了清苦而清苦是愚蠢的,不管当环境艰苦或险象环生时,我也从不因此停下脚步”。旅行归来,他失去了自己最为口袋中一块石头的光滑,反而恢复了自己的棱角。 这个棱角不再是幼稚的,而是理性和淡定的,到了一种淡看窗外云卷云舒的境地,能够包容别人的恶性,也为别人的善良而高兴。“我已经得到了精神的独立。我已经学会了走自己的路,而不去考虑别人怎么想。 我为自己要求自由,也准备好给予别人自由。”而检验你是否精神真正独立,就看别人对你作恶时,你是否能够就笑笑或耸耸肩,淡然而过。此时的毛姆是能够做到的。 “他们都是些真心诚意之人,可他们的脑袋却是完全无能的器官。” 这样想想,发现别人的过错或者对自己的冒犯似乎并不难原谅。 哲学的东西看着一知半解,虽然不是特别明白,却让我有开始读哲学的冲动,因为哲学的东西似乎于我的生活可有可无,但了解一点哲学似乎也不坏。 形而上学,唯我论,上帝的存在等等,唯一一点非常赞同的一点是:不是说无权信仰证明不了存在的东西,但是”如果在磨难中需要安慰,需要支持和鼓励你的爱,那么既不用寻求证据,也根本不需要证。跟随这直觉就足够了。” 记得在英国有一次和一位老师在一家中餐馆吃饭,谈话的过程中,他一直问我,我为什么不走出自己的世界?如果没有勇气出去,那将会错过了很多,当时还不断的辩解,辩解到最后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接话了,只是感觉非常的糟糕,也觉得自己好像给他留下了很差劲的印象。回宿舍后,感觉有些崩溃,那是一个人对自己都失去信心的无力感,却没有任何办法。而自己是如何度过这段沉重的心情呢,说来奇妙,做在床上,有一瞬间仿佛寻求到了上帝的原谅和宽慰,自己神奇的很快的恢复了生气。非常神奇,自己就这么元气满满的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迹,也是那时明白了,有些事情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重要和严重。 说到老年时,以前的恐惧仿佛也因他的描述变得不惧怕了,老年似乎并不那么可怕,看你从哪种角度想了,年老,确实会丑的一逼一逼的,但因此而放弃这段时光则太遗憾了,生命的任何一刻都不该放弃,想想年老后,其实会有更多的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也不易受感情的奴役,品位也会得到一定提升。不要想着需要来生来完成某些遗憾,而应该在有限的时光就发展真正属于我们独特个性的东西。 把希望寄希望于下辈子是如此愚蠢。 毛姆的很多其他想法,比如”完美有一种严重的缺陷,就是很容易乏味“, “能抽身去读一本书,对我无疑是种解脱”, 等, 于我心有戚戚焉,正如毛姆所说的,一本书为一重要的在于它对你的意义,毛姆,你的书对我的意义正是如此,虽然他说的关于“自杀并不是懦弱的表现”这点我不太赞同。 歌德说的“生命的秘密在于生活”,希望在这有生之年,也能够实现自我价值的完成,获得精神的独立,保持自己的个性,形成自己独特却平凡的棱角。

72

很忏愧,我没有读过毛姆的一本小说。因而,我也不必不知廉耻地称呼他为“毛姆叔叔”了。为何如此?我不知道。也许对于那些畅销书作家,天生有一种反感。也许问题在我,但我不太清楚。杜拉斯,我是读的。因为在知道她的受欢迎程度之前,我就已经看过她的小说了。而且很喜欢。但对于春上村树或张爱玲,有一种抗拒。具体为何,我不知道。也许是当我试着去读的时候,收获到厌恶的阅读反感,因而我就不再读这位作家的其它作品了。也许,我有点清高,不愿与大众为伍;但我不太清楚。对于毛姆,也是如此。有那么几次机会,我都已经将《月亮与六便士》《刀锋》拿在手看,最后一刻还是让位给其它书。也许,我因此错过了很多好书,这我是不知道的。那么,这本《总结》我又是如何拿起的呢?这得拜苏珊·桑塔格所赐。不记得是在哪里了,桑塔格女士列了一份她常读常新的书单,说是书单,实则只有几本,其中就有这本《总结》。桑塔格女士的品味总是可以信任的嘛。一开始,我把《总结》和《观点》记混了。有一次,我在图书馆找到《观点》,以为是桑塔格推荐的那本。但翻开目录一看,觉得不对劲,就又放回去了。其实是《总结》,毛姆对自己人生与文学生涯的总结。为何会记混,我不知道。也许两本书名本身就有迷惑性。于是,就借来《总结》看了。有些地方还是蛮不错的,比方毛姆为散文找到的三个特征:清晰、简洁、悦耳。就很有见地。书中就谈到了毛姆是如何不喜欢维多利亚时代华丽的文风,不是他不喜欢啊,是他对于形容词没感觉嘛。这样,他也就写不了绮丽的文字来卖弄词汇量了。这也许解释了他的小说深受现代读者热爱的原因,但我不太确定。《总结》,是毛姆的人生总结。他的出身、成长,家庭,文学事业的开始,戏剧创作、医学,再到写小说,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但哪位作家的写作是容易的呢?对于具体的写作,毛姆多有着墨。对于文学青年们是相当有用的,比方说,毛姆谈到了他的写作习惯、灵感来源,哪有什么天赐的灵感嘛,都不是从艰苦的努力中换来的。你得每天为自己安排一段固定时间进行写作,灵感才会降临;而不是一直等啊等,直到有想法了才动笔。不行的嘛!对于这次,我个人也蛮有体会的。现在,我都是早上起来,写上几个小时,无论有没有灵感,有没有写作主题,就让自己写,碰到不情愿的时候就强迫一下,这样几天下来,整个身体都将融进这一动作展开的韵律中。会写得越来越顺,其乐趣比阅读来得强多了。可见,毛姆的这些论点都是从写作生活中来的,他不搞虚的理论,实实在在让人喜欢。再比如,毛姆也提到了他对于对话的擅长,却描写起来就很吃力,但经过努力也都克服了。写作是技术性的活,需要体力支撑。写多写少,都不是问题,问题是能从写作中获得乐趣。——“你喜欢什么类型的书?”“——能让我快乐的书。”看,多直接。毛姆是一位真诚的人,我想我要开始要看他的小说了。祝我好运。另外,书里的这个故事,我又重读了一遍,贴在下面。”东方一位年轻的国王,坐上王位时急于公正地统治他的王国,就派人请来国中的智者,令他们将四方智慧集合成书,以便于他阅读、学习如何展现出最佳的德行。他们离开了,三十年之后,带着一队负着五千册大部头图书的骆驼回来了。他们告诉国王:这里收集的是智者们学到的有关历史和人类命运的一切知识。但国王淹没在国事中,没法读这么多书,因此吩咐他们去把这些知识压缩得数量少些。十五年之后,他们回来了,他们的骆驼只驮了五百本书。但还是太多,国王又把他们遣走。十年过去了,他们回来了,这次他们只带了五十本书。可国王年老又疲惫。现在他连读这点书的时间也没有,于是他再次命令他的智者减少书籍的数目,只在一册书里给他人类知识的摘要,这样他就最终可以学到对他来说非常重要的东西了。他们去了,认真工作,五年之后又回来了。最后一次来时,他们都是老者了,他们把劳动成果放到国王的双手里,可国王现在快死了,哪怕读他们带给他的这一册书的时间也没有了。”所以,赶紧读书,赶紧动笔写小说吧!

这样说,可以吗?

假如哪一天,你,厌倦了快节奏的都市生活,厌倦了越来越物质化的人际交往,厌倦了没完没了的工作,厌倦了生活中所有的一切,假如你还爱自己,还爱书,那我建议你读读毛姆的作品。这不是伟大如列夫托尔斯泰,沉重似陀思妥耶夫斯基,精细如福楼拜,繁复似雨果的作家,读他的作品,犹如听一位看似平凡却涉猎丰富,游历广远的老人唠叨自己一生的所遭所遇。你可能不会在他的作品里得到很大的启发,或者压根地里,你也吸收不了半点滴快乐的汁液,但假如你足够投入的话,你也许会发现,在毛姆的作品里,安放着一座孤岛,一座随时欢迎孤独者或者追求孤独者入驻的岛屿。那里有不一样的人群,别样的文化,快乐、简单、阳光的生活。要是你问我,除了这些,就别无所有了吗?我只能告诉你,是的,别无所有,因为这些,就足够了。不过这跟本书又有什么关系呢?!

总结啥哟

总结,跟这个本书的书名一样,毛姆其实是想写一本自传式的总结。他在这本书里多次涉及到了自己的人生经历,而且有些经历让人吃惊,比如他当过间谍。不过他对自己仍然只是点到为止。书里更多谈到了他对文学、戏剧的看法。只是他所谈及的大部分作家和作品,也许只在他所处的年代还存有意义,到今天很多已经是闻所未闻,所以他讲起来,我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他算是真正的职业作家、剧作家,靠此为生。所以他并不介意表达自己对观众对金钱的热爱,而且他也感谢能以此谋生。他对他的戏在某几年完全不卖座似乎仍然心存介意。不过毛姆在整本书里都非常坦诚,这是活到一定岁数之后才能有的胸怀。他对表达这些观点并不难为情,也不关心别人看了之后可能的评论。他讲他的,讲他想讲的一切。当然他说的这些,包括写作上的心得,读者看了之后能否真正用得上,这也两说了。但你看了应该会有收获,因为他讲的都是真话。考试结束了,再消停两天,开始改今年写的东西。几个朋友返回的意见,有些确实需要我认真思考一下。

关于人性的常识般的总结

毛姆在60多岁时写了这么一部“总结”,他认为当时是该做个总结的时候了,谈不上自传、回忆录,只是对自己的写作生涯的回顾和自己对文学、哲学方面的思考,读上去没有那么有趣,虽然其中不乏有趣的观点,但毕竟涉及哲学方面的内容还是不少,毛姆的结论又是那么的直接透顶,根本没有什么论证,不过他也只是说只是整理他生命历程中特别感兴趣的事物的想法。毛姆写完这本书又活了大概30年,从现在看来这总结似乎来的太早了,但对毛姆自身来讲,他的作品、他的思想都已经成熟,他也经历了很多丰富的事件,做过特工、来过中国,无论如何,充满了戏剧性。也许正是他所经历的这些丰富多彩的内容反而让他的思考更富个性,他看问题、看人性、看事物更加的直接,可以用“直指人心”来概括。他谈戏剧、小说、哲学、美学,无不把他对人性、自然的思考贯穿进去,他的看法都是一致的,他的观点都是鲜明的,但从我的角度,感觉有些观点对我还是比较认同的,似乎也颇符合我个人的一些想法。比如自私的人性无关道德、写作要简单生动和悦耳、常识的力量等。我也没必要把自己硬往这么个“名人”上靠,只是感觉有些认同,当然也有些观点,我不置可否,倒不是反对,只是觉得可能我的思考还不够,还无法想明白他究竟是如何得出这种结论的。1、靠跟朋友说你认识名人来获取声望,只能证明你自己微不足道。2、完美有一个严重的缺陷,就是很容易乏味。3、钦定本《圣经》对英语散文产生了有害的影响。(天可怜见,貌似之前在哪里看到很多人都认为这可是最美的英文的代表了。)4、肉体所能感知的最强烈的快感是性交的快感。5、我门自己的罪过对自己而言似乎远没有他人的罪过那么十恶不赦。我猜原因在于我们知道引发那种罪过的一切环境,所以我们会尽力原谅自己,却无法原谅发生在别人身上同样的罪过。6、我从没见过始终如一的人。7、好人和坏人之间并没有道德家使我们相信的那么大的区别。8、我不想在令人厌烦的人身上花太多时间,但同时我又不想再有趣的人身上花太多时间。9、能抽身去读一本书,对我无疑是种解脱。10、幽默感会指引你在人性的矛盾中发现乐趣;还会使你不相信伟大的宣言,并去寻找它们隐藏的无价值的动机;外表和现实的不一致让你感到愉快,当你找不到时,你还常常会去制造不一致。11、理解就是同情和宽恕。12、人乃是受野蛮的利己主义所驱动,而爱只是自然跟我们开的一个龌蹉的玩笑,为的是获得物种延续。13、我断定,不管人类自己设定什么目标,他们都受骗了,因为人类除了自身自私的快乐外,不可能将目标对准其他任何事。14、青春就是灵感。艺术的悲剧之一就是广大的人群会被这种短暂的丰产所误导,而努力投身于创造。15、读一千本书并不比犁过一千片地更有价值。16、一本书里唯一重要的是它对你的意义。我不为书而读书,我为自己读书。我无法吸收的东西与我无关。17、法语是有教养的人的共同语言……18、我发现金钱就是第六感,没了它你就没法最好地发挥其他五感。19、人性倾向于横生枝蔓。20、孕育思想不多的人,很难不以过度的崇敬之情去看待其思想。21、人的目标只是自我的快乐,如果他为他人牺牲自我,那让他相信自己追求的并非个人满足的不过是种幻象。而且既然未来并不确定,那么抓住当下的每一分快乐就不过是个常识。22、很多人想得很少。他们接受自己在这世界上的存在;他们是盲目的奴隶,受到艰苦奴役的奴役,而这努力是驱动他们这样或那样去满足其自然冲动的主发条,当这种努力减退时,他们也就像烛光一样熄灭了。23、审美本能与性本能有着很大的联系,这似乎可以由这样一个大家通常都承认的事实体现出来:那些具有极为精妙的审美感觉的人,在性方面都从正常偏离到一种极端、时常是病态的程度。以上是自己在阅读过程中感觉有趣的一些句子,摘抄出来。但鉴于个人理解能力有限,对于毛姆花了大篇幅讲述的哲学方面的内容,我并没认真看,因此夜谈不上对他本人的哲学的思考和总结。总之,毛姆让我们更加清晰的看待人性,用常识般的态度去看。

看到百道网上黄夏写的篇书评,贴来共赏。

<总结>毒舌毛姆的人情味作者:黄夏1938年,毛姆64岁,自感来日无多,该来的事情已经来或迟早要来,不该来的事情大约也不会来了。在观察、游历、书写了一辈子之后,他终于感到厌倦了:“我不仅厌倦了人,也厌倦了和自己生活的人,以及自己所过的生活。”按毛姆的性格,“厌倦”不是旁人避之唯恐不及的烫手山芋,而是精心孕育的珍珠胎,不管你愿不愿意,不吐是不快的:“我写这本书是为了将灵魂从某些观念中解放出来,这些观念在我的灵魂中徘徊了太久,以至于使我觉得不适”。于是就有了这本《总结》。《总结》全书凡77章,每章不过一两千字,章首没有标题,毛姆说到哪儿便是哪儿,可谓“随性而至”;主旨却毫不含糊,“观点”明确,大致可分小说、戏剧、旅游、宗教、哲学五类,看来颇有弗朗西斯·培根的范儿。只是培根文章可作高谈阔论的庙堂讲章,毛姆文章似乎只作你我之间的窃窃私语,因为,“如果我把生活中的每个举动和脑海中闪过的每个念头都写下来,那么世人会把我当作邪恶的魔鬼。”毛姆在多大程度上把自己变成魔鬼,只有他本人心知肚明。不过经由厌倦而生的睿智豁达,他的“总结”确乎别具魔鬼式的机灵和邪门。他奉劝因对知识的自负而竟至自虐的读书人不妨洗洗先睡:“除非你从中得到享受,否则没有什么阅读是值得的”;他赞美拜金实乃社会进步文化昌明的驱动剂:“我发现金钱就像第六感,没了它你就没法最好地发挥其他五感”;他从汲汲于对号入座的读者得出结论:“我们是通过缺点而不是优点了解我们的朋友的”;他安慰不太走运的戏剧同行:“如果将智能从A到Z划分等级,以相邻的字母递减直至歇斯底里的女店员的零分,我要说这些观众的智能会在字母O附近”……这些言论是多么毒舌、傲娇和贴心啊。但毛姆说他并不认为自己比大多数人更好或更糟。他所做的,不过是把人们有意或无意贴在自己和他人言行上的金箔揭下来罢了。问题在于,人们明明知道天使和魔鬼只存在于童话和神话中,却未必能在现实生活中突破非黑即白的善恶二元论。比如,当发现“救国英雄是个吝啬鬼,给我们的意识开辟新境界的诗人是个势利眼”,贝多芬的理想主义与猥琐卑微,瓦格纳“天赐的狂喜”与他的自私和不诚实……我们便会要么无视其性格中不甚可爱的一面,将之奉上祭拜的神坛,要么将这些偏差无限放大,认为其功绩“不应拥有它们原以为的价值”。毛姆一再强调人的多面不可能使他的性格“一以贯之”,这种“一以贯之”,归根结底是人们的“自我主义”在作祟。它使我们以别人与自己的关系来对对方进行判断,“我们希望他们在我们看来是确定之物,对我们而言,那就是他们的本来面目;因为别的部分对我们没有好处,我们于是将它忽略了”。这种化繁为简的方式作为一种生存策略当然无不可,但长久累积为生活乃至艺术创作的不二法门,却是灾难性的。我们想象他人生活的方式将狭隘为一幅幅固定的画面,从中而生的各种偏见迟早会使我们“忘记自己思绪中游荡的可怕想法,却会在别人身上发现这想法时感到愤怒。”毛姆以歌德为例,说明这种伪善的“自我主义”在扼杀人性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歌德在《诗与真》中讲述自己年轻时曾幻想他是母亲和一个在城市中旅行的王子邂逅相爱的结晶。替《诗与真》作注的一位编辑大加鞭挞歌德这一“为了势利地炫耀他高贵的私生子身份而去攻击他母亲毫无瑕疵的美德”的不光彩行为。毛姆指出这并非什么不自然之事,因为肯定有不少浪漫、反叛而富于想象的男孩在心里产生过这样的想法,“他们根据自己的特质,将自己感觉到的自身的优越归因于某个不为人知的诗人、了不起的政治家,或者执政的王子。”当我们抡起大棒不由分说朝着他们的梦想打去,真应该扪心自问,这一梦想(或说虚荣也罢)竟没有在我们心中产生一丝温暖?毛姆说得好,“一个人即便能够写出伟大的作品,但他终究还是一个人。”毛姆崇尚无矫饰的做人和作文准则,与他的生活息息相关。由于少时成孤,毛姆早早舔舐到世态炎凉和人情冷暖;他口吃、羞赧、拙于情感交流,而擅长对人性的洞察;他不乏以身相许的红颜,却无倾诉心声的知己;他走遍五湖四海,体会不同地域文化的精髓,祛除了西方人根深蒂固的种族优越感;他在医学院学习和执业,接触到“原汁原味的生活”,在那里,希望、恐惧和解脱难分难 解 ,圣 人 和 恶 徒 集 于 一 人 之身……这种种加在一起,使毛姆每每对所谓“单纯”的人性投以讥诮而幽默的一瞥,“我更倾向于指望人们作恶而不是为善”。这种幽默指引他在人性的矛盾中发现乐趣,“使你不相信伟大的宣言,并去寻找它们隐藏的无价值的动机”,外表和内里的不一致使他愈加快活,“当你找不到时,你还常常会去制造不一致”,他坚持对真善美闭上双眼,“因为它们没给荒诞提供空间。”于是,就有了毛姆的名言:“我所确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一个人所能确定的事情是很少的”,只是最终,他厌倦了。当莎士比亚在《笨拙》上咬着手指头嫉妒地盯着同时上演的五出毛姆剧作的海报,毛姆预言戏剧将死;当他的小说让他赚得盆满钵满,毛姆却如黛玉那样感叹“当我们回顾二十年前看上去肯定会不朽的作家”……耐人寻味的是,看淡了金钱与声名的毛姆固然不会对那班将他贬出“课堂”的批评家耿耿于怀,却未必坦然到放下对“不朽”的觊觎。对这“不朽”的纠结竟使一向毒舌的毛姆说出如此崇高、关于艺术和艺术家的箴言:“如果他能从其作品带给他灵魂的解放中,从塑造灵魂的愉悦中,一定程度上至少满足自己的审美感,他就为自己的劳动得到了足够的回报,他就可以对结果漠不关心了。”毛姆真的“对结果漠不关心了”吗?在《总结》后写的《我认识的小说家们》一文(后收入《随性而至》)中,毛姆回顾了1910年赴美访问亨利·詹姆斯的情况。在就后者艺术生命力含沙射影的一通评论之后,毛姆转笔写了车站送别的一幕。“我看着詹姆斯在马路中央立着两条腿”,拼命地挥着手“目送着电车远去”。30年前詹姆斯茕茕孑立的影像就如昨日那般历历在目,毛姆写来大约不无切身的凄凉和感伤。毕竟,生命苦短,艺术却未必永恒。

好新求异的悖途

他有一千个角度、一万句话可以证明自己已获得的一切的必要性,和未能获得的部分的毫无意义;并在晚年用内心愉悦的程度和自身接受的难易,检视以往阅读经历的价值与水准。他否定了几乎所有给过他影响的人,包括他怀着钦佩的心阅读的罗素。但我显然不能相信他,因为他对这些人以及他们的作品熟悉之至。他毫无自知地、坚定地混淆了机巧和智慧的界限。我更确信他文本字里行间的气息给予我的判断:他夸赞了十几个章节理性之美后的言之凿凿的好新求异的感性论断,使他仿佛在完成一件向王尔德语录致敬的汇集本子;他在开篇对为什么写这本书时的絮叨饶舌,使得他成为了自己所厌恶的人;在最后的几章中,他热衷于扮演一个他认为已经达成的颇有创见的哲学思考者,这暴露了他在哲学见解上的平庸,对宗教学和伦理概念的阐释使他陷入了愚蠢而滑稽的语境。虽然如此,该书中间部分依然充满了否定的快乐和鲁莽的趣味。201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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