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无人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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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1
ISBN:9787214047779
作者:[美] 杰里·霍普金斯,丹尼·萨格曼
页数:453页

章节摘录

第一章有一年,当阿尔伯克基市郊外,临近桑迪亚峰的山麓上落满厚厚积雪的时候,史蒂夫·莫里森(steve Morrison)与克拉拉·莫里森(Clara Morrison)夫妇带着他们的三个孩子一起去滑雪。当时史蒂夫被派驻到附近的科特兰德空军基地担任执行长官,是一个名为“海空特种武器装备”的部门里的二把手。所谓“特种武器”其实就是原子能,它在当时还非常神秘,与它有关的人员甚至不能在家里提起这回事。那是1955年的冬天,吉姆·莫里森几个星期前刚刚过完12岁生日。再过不到一个月,他的妹妹安妮也要满9岁了——她曾经是个有点男孩子气的小家伙,如今却已经出落成一个小小的天使。他的弟弟安迪只有6岁,某种程度上身板却比吉姆还结实。一切俨然是一幅标准的雪景图——健康的孩子们穿着厚厚的衣服,暖和的帽子下面压着深色的鬈发,小脸蛋冻得红通通的,一个接一个地爬上一座木头雪橇,身后是新墨西哥州白雪皑皑的基督圣血山。雪还在下,被干冷刺骨的山风裹挟着,成团成团地扑面而来。在滑坡边缘,吉姆让安迪坐在雪橇最前面,然后是安妮,接着吉姆坐到最后面,和他们挤成一团。孩子们用戴着手套的小手推动着雪橇往坡下滑,发出霍霍的声响。突然,他们越滑越快,飞速逼近着坡底尽头的小屋。雪橇如同冲出大气层的火箭一般划破冷寂的空气,安迪惊慌失措。“让我下去!”他叫道,“让我下去!让我下去!”安迪的双脚伸在雪橇前面,随着飞速的下滑不断曲伸。他想后退一点然后跳下去,但是挤在身后的安妮让他动弹不得。而吉姆从后面一直往前飞快地推动着雪橇,让他们两个一点办法也没有。小屋越来越近了。“让我下去!快让我下去!”雪橇离小屋只有不到二十码了,眼看就要撞得粉身碎骨。安妮死死地盯着前方,僵硬的小脸上全是恐惧。安迪开始呜咽起来。雪橇滑进了一条轨道,在离小屋仅五码远的地方被孩子们的父亲停了下来。孩子们浑身颤抖地下了雪橇,安妮歇斯底里地哭诉着吉姆是怎样把他们用力往前推,又不让他们跳下来。安迪还在哭。史蒂夫和克拉拉忙不迭地安慰他们。吉姆却站在一边,看上去还很高兴的样子。“我们刚才玩得还不错,”他说。吉姆的母亲克拉拉·克拉克家中有兄弟姊妹四个,她性情有些古怪,喜欢开玩笑。她的父亲是威斯康辛州一位特立独行的律师,一度凭着共产党票数的支持竞选公职。克拉拉的母亲在她十来岁的时候就已去世。1941年克拉拉年方21岁,那一她的父亲移居阿拉斯加,当上了木匠,而她去了夏威夷,拜访住在那里的怀孕的姐姐。在当地海军举办的一次舞会上,她遇到了吉姆的父亲史蒂夫·莫里森。史蒂夫在佛罗里达州中部的一个小镇上长大,他是独子,有姊妹两个,父亲是谨慎保守的洗衣店主。他小时候接受过甲状腺注射以促进发育。在高中,表兄弟和好朋友们说他是“校园牛仔,道学先生——精力充沛的卫理公会派教徒,不过却很受女孩子们欢迎”。1941年2月,史蒂夫提前四个月于美国海军军官学院毕业——为了培养新的军官力量,为即将到来的战争作好准备,学校加快了课程的进度。史蒂夫和克拉拉认识不久后,日军就偷袭了珍珠港。之后他们很快于1942年4月结婚了。不久后史蒂夫所在的布雷艇离开了船坞,开始在北太平洋一带执行任务。第二年伊始,史蒂夫被派到佛罗里达州的彭萨科拉参加飞行训练,十一个月后的1943年12月8日,詹姆斯·道格拉斯·莫里森于佛罗里达州,离今天的卡纳尔角空军基地不远的墨尔本市出生,成为战时婴儿潮中的一员。吉姆出生六个月后,史蒂夫被派到太平洋上的一艘航空母舰上驾驶地狱猫(Hellcat)飞机。之后克拉拉带着孩子去了佛罗里达的清水镇,同史蒂夫的父母在一起生活了三年。他们的住所正对着墨西哥湾,史蒂夫的父母总是把房子里的一切都安排得井然有序,有条不紊,并恪守维多利亚式的清规戒律,诸如孩子们不能大喊大叫,到处乱跑,凡事能忍则忍,干净整赣是仅次于虔诚恭敬的崇高美德等等。吉姆的祖父母都在佐治亚州长大,他们都是烟酒不沾。克拉拉在丈夫不在期间表现无可挑剔,但是对公公婆婆的严谨古板和清水镇的烦闷生活也多少有些吃不消。好在1946年仲夏,战争结束近一年之后,史蒂夫终于从太平洋上归来了,这令她大喜过望。尽管战争已经过去,但是莫里森家还是常常搬迁,父亲经常不在家里,这一特点贯穿了吉姆的整个童年。战后,他的父亲接到的第一项任命是在华盛顿特区,但是他在那里仅仅呆了六个月就被派往阿尔伯克基市(后来他又被派去过一次),在一个军方的核武器研究计划中担任指导,为期一年。那时吉姆4岁,他有了一个妹妹。正是在阿尔伯克基郊外,当吉姆和父母一起从新墨西哥的圣达菲市搬去那里的时候,他经历了那个场面——多年后他曾戏剧性地将其描述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他们看到一辆翻倒的卡车,周围是受伤和死去的普韦布洛印第安人,他们倒在沥青公路上。吉姆开始哭泣。史蒂夫停了车,想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帮忙的,后来他让另一个过路人去打电话叫救护车。吉米——这是吉姆7岁之前的昵称——透过车窗玻璃凝视着这个混乱的场面,一直在哭。史蒂夫回到车里,他们离开了。但是吉米还是无法平静下来。他好像变得越来越不安,一直歇斯底里地哭泣着。“我想帮忙,我想帮忙……”克拉拉把他抱在怀里,史蒂夫安慰男孩说:“没事了,吉米,没事了。”“他们要死了!他们要死了!”最后他的父亲只好说,“这是个梦,吉米,这不是真的,只是一场梦。”吉姆还是哭个不停。多年以后吉姆将这样告诉朋友们:当他的父亲驱车从路口离去之时,一个印第安人正好死去,他的灵魂附在了吉姆身上。1948年2月史蒂夫被派回海上,作为特种武器官员在另一艘航空母舰上工作。当时莫里森一家已经搬到加利福尼亚北部的洛斯拉图斯居住。这是四年来吉姆第五次搬家。就在这里,吉姆开始进入公立学校读小学,他的弟弟安迪在这里出生了。吉姆7岁时,史蒂夫再次被派往华盛顿特区,于是他们又搬了一次家。一年后,即1952年,史蒂夫前往朝鲜战场参与航空母舰的协同空战,莫里森家的其他人则搬回加利福尼亚,这一次是住在离洛杉矶不远的克莱尔蒙特市。有人认为这种经常搬迁的情况对家庭生活的负面影响被大大夸张了,常常搬家的孩子通常拥有更为丰富的体验,足以弥补他们那种缺乏根基的感觉。不管怎么说,这样的家庭还是有其特殊问题存在的。首先,军人家庭不可能在一处长期定居下来,对于将要搬到什么地方也通常没有选择的权利。而且海军家庭和陆军家庭还有所不同,即便是在和平时期,父亲也必须经常出海执行长期任务,不可能携带家眷同行。于是家庭成员们都得学着轻装出发,只带上一些必需品,诸如家具、银器、瓷器和亚麻之类细软就能随时搬家。所以吉姆和他的弟弟妹妹童年时都没有足够的玩具和书籍。很多这样的家庭并不热衷于结交新朋友,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可能一两年内又会搬家,这种朋友关系也难以保持。也有一些家庭非常努力地去结交朋友,这通常会使他们消耗很多感情,以至于筋疲力尽,又或者扰乱了正常的生活秩序。当然,军队基地中通常有一种亲切的气氛和战友情谊,这有助于新来者消除陌生感,适应新环境。比如,军人家属在当地的军官俱乐部里总能受到接纳,在这个高速流动的小社会里,这对帮助人们互相了解融合大有裨益。特别是在海军当中,军官们往往结成小而亲密的朋友圈子。多年来,史蒂夫和克拉拉最要好的朋友通常都是他们偶遇或重逢的海军军官以及他们的妻子们。而孩子们则通常在学校中寻找朋友——海军家庭的孩子们必须学会经常重新寻找新的伙伴。研究海军家属这种高速机动社区的心理学家们经常能在其中发现各种情感失调的案例,从酗酒到婚姻不和谐乃至社会关系的混乱和某种缺乏“归属”感。“也许最重要的因素是父亲的经常性缺席,而母亲的角色则随着父亲是否在家不断变换。因此孩子们经常对家中的权威感到困惑和愤怒。”当吉姆还小的时候,克拉拉和史蒂夫就决定即便是在生气的时候也绝对不打孩子,而是采取另一种形式作为纪律——当孩子们犯错误的时候就给他们讲道理,直到讲得极端清楚透彻。有时候这些话赤裸裸地伤害孩子们的自尊,有时候说到最后,气氛一片冷寂。“到最后,他们其实是想把我们说哭,”时至今日,安迪回忆道,“他们会一再告诉我们,我们错了,我们为什么错了,为什么做错事是错的。我总是想尽量坚持不哭,但是他们的话确实很有分量。后来吉姆学会了不被他们说哭,而我却一直没能做到。”1953年初史蒂夫去了朝鲜。那时的吉姆已经成为一个相貌英俊、略带稚气的男孩,他的才华、天生的魅力与彬彬有礼的态度使他成为老师们的宠儿,还在五年级时当上了班长。但他总是说些夸大其词、耸人听闻的话,常常让大人们大为吃惊。他双手不扶把地骑自行车,因为和女训导顶嘴而被幼年童子军开除,另外他还经常欺负弟弟。住在克莱尔蒙特的时候,吉姆与安迪合住一个房间。吉姆最讨厌粗重的呼吸声,特别是当他阅读、看电视或者想要入睡的时候,而安迪患有慢性扁桃腺炎,一到夜里总会感到呼吸困难。有时候安迪气喘吁吁地在深夜惊醒,拼命想要呼吸,却发现自己的嘴被透明胶带封住了。吉姆在旁边的床上假装呼呼大睡,却还是忍不住发出低低的笑声。1955年到1957年,莫里森一家又搬回了阿尔伯克基,克拉拉找了一份兼职秘书的工作。吉姆则在阿尔伯克基的公立学校里读完了七年级和八年级。这是因为父母们观察到孩子们好像在团结起来抵制过于频繁的搬家。但也正是在新墨西哥,父母注意到了吉姆同他们日渐疏远,他对音乐课丧失了兴趣,拒绝参加家庭活动,开始贪婪地阅读书籍。也正是在那时,他一手制造了本书开头描述的那场危险的雪橇之旅。1957年9月,莫里森一家告别了沐浴了两年的新墨西哥州清新的山风,搬到了北加州的阿拉梅达。阿拉梅达是圣弗朗西斯科湾中的一个小岛,上面有一个海军的空军基地,该基地是岛上最主要的工业实体,也是当时美国海军在全世界最大的空军基地。这里是吉姆的第九个家,他在这里开始上中学,一直上了一年半。他在这里结交的唯一一个真正的朋友是法德·福特,一个又高又胖、声音懒洋洋的同班同学。他告诉吉姆阿拉梅达中学里的一些不同之处,比如骑自行车在这里不是一件很酷的事情(于是吉姆从此每天步行一英里半去上学),还有,每天穿着新洗干净的李维斯牛仔裤去上学可不会受到同学们欢迎。“可是我妈妈每个星期都洗我的裤子,”吉姆说,“有时候一星期还洗两次。”法德爱莫能助地耸了耸肩。吉姆灵机一动,“有了,我把另外一条裤子放在隔壁李克·斯莱梅科家的门廊底下,每天从家里出去以后就换上它。”很明显,这个举动使吉姆获得了更多同学的认可。当然,他那些旨在刻意吸引他人注意力的行为也对此大有帮助。有一次他把一根细线绕在一只耳朵上,把线的另一端叼在嘴里,一有人间他,他就说自己正在做一项医学试验——把一个小桶吊在喉咙当中收集唾液。.他如饥似渴地阅读《疯狂》杂志(Mad Magazines),从里面学了不少话,比如他说自己是“撕下警察伪造水肿的疯子”。在那里他开始表现出对权威的愤怒,这种愤怒贯穿了他的一生。一个星期五的晚上,他在阿拉梅达剧院里同一些吵吵闹闹的小流氓一起坐在第一排,结果和那些流氓一起被警察轰出了剧院。他大声叫道:“你们认认清楚。”他在接电话的时候刻意模仿《疯狂》里那种病态的幽默,或者故意模仿模糊不清的外国口音:“这里是莫里森氏停尸房……你们捅死了他们,我们也捅死他们。”或者:“嗨,莫家宅第,俺是赛洛玛。”吉姆有时候也很狡猾,但更多的是狡黠。有一次他从学校里的一个标着“只许下楼”的楼梯上楼,被值勤的学生抓到了,值勤的学生问他:“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没有?”“我当然没有错,”吉姆煞有介事地说,“你看,因为我根本就没有腿。”吉姆和法德的关系日益密切。他们一起偷吉姆父亲的杜松子酒,还把水掺进去以便不被发现,这是他们第一次喝酒。他们在军官俱乐部的院子里假装打架,闹得好像杀气腾腾,却在回家的路上一路笑个不停。他们也共同经历了性觉醒带来的痛苦。吉姆怂恿法德和他一起在乔伊·艾伦家门口偷窥乔伊和她母亲换泳装——附近有很多房子就建在海湾附近,人们喜欢在海湾一侧脱去泳装,裸泳游到对岸再游回来穿衣服。吉姆告诉法德说他有一次在他妈妈出门买东西的时候,在自己的房间里干了两个女孩子。法德既羡且妒,只好赶快吹了个类似的牛找回面子。吉姆在法德家里度过了很多个下午,写了很多疯狂的和肛门与性有关的广播广告,大都是关于“肛交与手淫”方面的问题:手淫通常发生在10岁到18岁之间,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到了93岁还一直手淫。人们往往认识不到手淫的危害性——剧烈的摩擦通常会导致包皮皮疹,在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导致不得不切除阴茎。而且还会导致腺下淤血,你的阴茎会变得通红。这样的后果当然是每个人都不愿看到的。但是如果没有及时的帮助,这样的悲剧就会发生。我们预防手淫协会专门配备了特殊的液体测试机和训练有素的护士们,以便随时介入,提供相关援助。吉姆精心画了一张铅笔画,上面是一个男人扭曲着身体呕吐,题为“这就是忽略肾功能的下场”。还有一张是一个男人,阴茎是一个可口可乐瓶子,睾丸是一个丑陋的开罐头刀。男人的一只手伸向前方,上面满是精液,肛门上也挂着一些精液。还有一张画的是一个正在勃起的男人,阴茎足有棒球棍那么大,一个男孩跪在他面前捧着那根阴茎,如获至宝地用尖利的牙齿舔舐。吉姆画了上百张这种画。当他情绪好的时候,会和法德一起把周末滑稽副刊上的卡通人物剪下来,把它们铺在纸上,还给它们编出新的对话和动作。当然,主题仍不外是色情和粪便,但也显示出了某种超越14岁少年的智慧与微妙的幽默感。

前言

吉姆·莫里森几乎在生前就已经成为神话般的英雄——毋庸置疑,他曾是活着的传奇——而他的死亡则充满神秘色彩,并且一直为人们所猜疑,这足以使他跻身于那些天赋异禀而饱受创伤,不堪生命的重负并为之燃尽激情的艺术家们的行列——譬如阿尔图尔·兰波、夏尔·波德莱尔、莱尼·布鲁斯、迪兰·托马斯、詹姆斯·迪恩、吉米·亨德里克斯等。本书并非旨在巩固抑或消解这一莫里森神话,只是试图提醒人们,吉姆·莫里森以及大门乐队不仅仅意味着一个传奇,他们的传奇深深植根于生活与事实的土壤。这本书中的一些内容与人们所熟知的神话严重抵触,另有一些则与其水乳交融,密不可分——这个人本来就是如此。我个人相信吉姆·莫里森就是神。人们可能会觉得这样说未免过分,至少也是非常怪异的说法。是的,莫里森认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神,而我们的神性就在于我们自身的创造。我想说,我认为吉姆.莫里森是现代社会里的神衹,啊,最起码也该是一位君主。迄今为止我们对这个人真正的了解还很少。尽管身为大门乐队的一员,他的音乐仍在不断吸引着新的听众,但他真正的才华与灵感却往往遭到彻底忽略。在逮捕拘役的丑闻与演艺生涯的辉煌之下,这个人真正的形象却在人们视野中日渐模糊。吉姆·莫里森改变了我的生活。他也改变了杰里·霍普金斯的生活。事实上,他改变了周围很多人的生活,不仅包括那些曾在他生活轨迹中出现的人们,也包括众多接触过大门乐队的音乐与歌词的人。本书仅是对吉姆生平的一个概述,并非阐释他的意义。但一旦我们了解某人从何而来、往何处去后,我们也必然能够对他有某种深刻的省察。追溯到最初的1967年(那是我们之中的大多数人开始听说吉姆·莫里森的时候)去深入了解他绝非易事。这不仅是对灵魂的探索;要了解吉姆,你必须自愿选择以旁观者的身份深刻进入他的生活。摇滚乐总是制造很多关于了解和认识的混乱,但吉姆却并非一个旁观者。他曾经说过:“很好,我们喜欢摇滚乐。它伤害我们,如同地狱,但它远比你的旅程更加艰苦卓绝,也更加真实。”他不懈地抨击父母、教师,以及这片国土上其他权威的形象,不是做出拐弯抹角的暗示,而是一针见血地强烈谴责令人愤怒的虚伪。然后他向我们展示真相:“当你是陌生人时,人们是冷漠的,当你孤独时,他们的面孔也变得丑陋。”而他告诉我们一切本应当是:“我们本可以很好地相聚,让我来告诉你们我们应当缔造的世界:那是肆意放荡的生活,没有哀伤悲苦,只有胆识和冒险,邀约与创造。”他集情感、愤怒、优雅与智慧于一身,却从未尝试过与世界妥协的道路。深入事物的本质绝非吉姆所关心的,当然他也并非擦边而过,浅尝辄止。他唯一的动机是要突破,超越一切。他阅读那些曾经超越生命的人们的作品,深信这是有可能的。他还想携我们与他同行。“我们将在夜晚进入这些门,”他唱道。在大门乐队最初的魔幻般的那几年里,吉姆与乐队确实曾引领听众们短暂地窥见了另一个世界——一片超越善恶的国土,一个丰美如戏剧般的音乐王国。当然,超越至彼岸的终点就是死亡。人类可以短暂地跨越分割生与死、“此岸”与“彼岸”的藩篱。吉姆正是做到了这一点,他在那里疯狂地挥舞着手臂,召唤我们与他同行。但不幸的是,我们似乎并不像他需要我们那样地需要他。显然,对于那个他打算携我们同去的地方,我们还没有做好准备。我们很想看着他,我们也很想跟随他,但是我们毕竟没有做到。而吉姆,他是不能停下来的。于是他只得离开我们,独自前行。吉姆不需要人们的帮助,他只想帮助人们。我不相信他是如很多作者而言,走在“死亡之旅”上。我更相信吉姆的旅程关乎生命——不是短暂的生存,而是永恒的至福。如果必须通过杀死自己才能到达或接近他所定义的那种境界,他也必会欣然前往。如果吉姆在走向生命终点的时候曾经心存悲伤,那或许是一种本能的痛苦与对肉身的执著。但他毕竟是主宰者与梦想者,对这一切能够有更好的认识。你即将读到的这个故事可能像是一场悲剧,但对于我却是一个关于解放的故事。尽管吉姆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可能会有沮丧和挫败的感觉,但我相信他也必然体会着快乐与希望,平静地了解到自己即将回到家中。吉姆如何死去并不重要,他如此年轻就离开了我们,这也并不要紧。重要的是吉姆·莫里森曾经活过,他生存的目的具有无限的可能性:发现你自己以及你所有的潜能——吉姆正是这样做的,他那短暂的一生已经很好地说明了一切。而我已经哕嗦了太多。这世上再不会有他这样的人。丹尼·萨格曼 贝弗利山庄,加利福尼亚 1979年3月22日诗人布莱克曾说:“超越的道路通向智慧的殿堂。”吉姆·莫里森理解这一点,因此他从不节制。诗人或以诗艺能够得到智慧,抑或成为神圣的愚者,无法抵达智慧之所在,二者都是同一的。布莱克亦曾在《天堂与地狱的联姻》(Marriage of Heaven and Hell) 中写道:“无能追求着审慎,这富有而丑陋的老处女。”吉姆并不审慎,也从不知道无能为何物。吉姆是一个变形的英雄,以他的能量和大胆令我们惊骇。他通过自己的感官来进行感知,并以种种手段来改变、转换它们 ——酒精(奉献给狄俄尼索斯,戏剧与迷醉之神)、药物与由自身的热情与丰盈酿造的内心的仙药。吉姆是我所知道的最聪慧也是最复杂的灵魂之一 ——而复杂性正是我们所有人,这块肉与神经构成的哺乳动物不可逃避的特性。吉姆为这些感官的体验所迷醉,总是对自己神经系统中发生的变化感到欣喜。当他屈就为大门乐队身穿皮衣的歌星与一个性感符号的时候,他便成为那个美丽的残骸,自上开出茁壮而忧悒的歌手之花。这本传记中有一点很让我喜欢:它告诉人们,吉姆事实上是自觉地成为诗人。这也正是我们之间的朋友之谊与兄弟之情的基础。另外,本书的作者认识到了吉姆并没有像不少摇滚明星那样成为拜金主义者。吉姆所钟爱的形式是体验和行动。他想把物质的形式变形为无匮乏的欢乐之黄金。吉姆和我曾在伦敦一起讨论把我的剧本《胡须》搬上电影屏幕。吉姆和我在机场会面,我告诉他一路上我想像过去的那些浪漫主义诗人就在飞机舷窗之外的夜空中飞翔。我给他看了一首新写的为比利小子所作的诗,他也立刻在我的笔记本上为珍·哈露写了一首诗作和。我们曾在城市进行诗人的漫游,从Soho到塔特现代美术馆(Tate Museum),之后同诗人克里斯托弗·劳格(Christopher Logue)在一起做了一次“月光之旅”,拜访坐落在布菜克故居遗址上的医院。我们是音乐酒吧诸如“袋中钉”和“水神”的常客,在那里我们时时见到克里斯汀·姬丽和若干电影明星,我们在那里喝拿破仑白兰地,同电影导演们进行哲学性的谈话。在伦敦我第一次读到吉姆的诗。在他位于贝尔塔菜维亚区的寓所里,一天早上,我从酶斯卡灵的宿醉中醒来,发现他的《新的生物》手稿就放在咖啡桌上,之后我被自己读到的东西所震撼了。吉姆是我所认识的同一代人中最优秀的诗人。几乎没有其他诗人像他这样成为公众人物和娱乐人物(或许俄国的马雅可夫斯基在二三十年代的经历才堪与之相比),也很少有诗人向他这样有过如此精彩有力的经历。人们都听过大门乐队的音乐,知道这个公众的传奇,但是吉姆不希望别人因为自己是摇滚明星就来读自己的诗,他对此很敏感。他谨慎小心地守护着自己的诗歌,秘密地进行这项工作。当我在伦敦读到《新的生物》的手稿后,我建议吉姆将它私人印刷出版,仅提供给朋友,之后如果愿意,再来找出版商,对公众发行。后来吉姆也是这样做的。吉姆的身体里面存在着两个艺术家。一个是激情洋溢的歌手(我曾见过吉姆有一次唱了好久好久,观众都累得倒在地板上听),另一个则是宁静的年轻天才诗人。他既是Mr.Mojo Risin’,也是詹姆斯·道格拉斯·莫里森,一个苏格兰裔美国人。我曾经和吉姆一起读诗,我知道他也渴望和决心作为诗人被世人所知。在他死后,我曾听过吉姆在磁带上录制的游戏之作,是在东非的一个德国式城堡里录的。我知道,自己在倾听一个艺术家的声音。每当我读起吉姆,这失去的朋友的诗句,我感到他就在那里,像一个兄弟那样同我交谈。乔治·麦克唐纳曾说: 只有死亡自身才能拯救死亡。爱即死亡,因此爱很勇敢。爱可以填平最深的坟墓。爱无止息,即便在波涛深处。吉姆的存在与他的艺术创造了壮阔起伏的波涛,灯光之下与麦克风前,他是光彩照人的歌手;然而他的诗句与歌曲终将证明:只有死亡自身才能拯救死亡。迈克尔·麦克卢尔 1979年8月

媒体关注与评论

不管你是年轻还是年长,只要你是大门乐队的歌迷,就一定要看这本书——它充满辛辣地揭露,苦乐参半地回忆,并对莫里森神秘的死亡进行了充分的探究。               ——帕特·葛德斯坦,《洛杉矶时报》   非常精彩 异常生动有趣地描述了这个生活在边缘与地狱的人的生涯,以及他如何进行那亵渎神圣的、凶猛强烈的探索人性阴暗之处的旅程。这是一本精心写就的、很全面的书,有种追求尽善尽美的感觉,相信莫里森本人也会对此表示欣赏。强烈推荐。               ——克莱德·哈德洛克,kicks   非常吸引人……《此地无人生还》能唤起你对那个逝去年代的怀旧情感……对那个年代特有的愤怒与激情产生惘然若失之感……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普通的为陨落明星所作的传记,更像是一部记录片。               ——《纳什维尔公报》   一部关于艺术家心理状态的令人不安的书……它透彻,富于煽动性,但最终是满含同情的。               ——《巴尔的摩太阳报》   正如作者们的本意,这本书“并非是关于成功与失落、财富和名誉导致堕落的老套,而是讲述了一个升腾爆裂,倍受宠爱,天赋异禀的艺术家瞬间燃尽生命的故事”。               ——《沃斯堡明星电讯报》   引人入胜的流行歌手传记,一个可怖的故事 非常好。               ——《阁楼》

后记

诗人布莱克曾说:“超越的道路通向智慧的殿堂。”吉姆·莫里森理解这一点,因此他从不节制。诗人或以诗艺能够得到智慧,抑或成为神圣的愚者,无法抵达智慧之所在,二者都是同一的。布莱克亦曾在《天堂与地狱的联姻》(Marriage of Heaven and Hell) 中写道:“无能追求着审慎,这富有而丑陋的老处女。”吉姆并不审慎,也从不知道无能为何物。吉姆是一个变形的英雄,以他的能量和大胆令我们惊骇。他通过自己的感官来进行感知,并以种种手段来改变、转换它们 ——酒精(奉献给狄俄尼索斯,戏剧与迷醉之神)、药物与由自身的热情与丰盈酿造的内心的仙药。吉姆是我所知道的最聪慧也是最复杂的灵魂之一 ——而复杂性正是我们所有人,这块肉与神经构成的哺乳动物不可逃避的特性。吉姆为这些感官的体验所迷醉,总是对自己神经系统中发生的变化感到欣喜。当他屈就为大门乐队身穿皮衣的歌星与一个性感符号的时候,他便成为那个美丽的残骸,自上开出茁壮而忧悒的歌手之花。这本传记中有一点很让我喜欢:它告诉人们,吉姆事实上是自觉地成为诗人。这也正是我们之间的朋友之谊与兄弟之情的基础。另外,本书的作者认识到了吉姆并没有像不少摇滚明星那样成为拜金主义者。吉姆所钟爱的形式是体验和行动。他想把物质的形式变形为无匮乏的欢乐之黄金。吉姆和我曾在伦敦一起讨论把我的剧本《胡须》搬上电影屏幕。吉姆和我在机场会面,我告诉他一路上我想像过去的那些浪漫主义诗人就在飞机舷窗之外的夜空中飞翔。我给他看了一首新写的为比利小子所作的诗,他也立刻在我的笔记本上为珍·哈露写了一首诗作和。我们曾在城市进行诗人的漫游,从Soho到塔特现代美术馆(Tate Museum),之后同诗人克里斯托弗·劳格(Christopher Logue)在一起做了一次“月光之旅”,拜访坐落在布菜克故居遗址上的医院。我们是音乐酒吧诸如“袋中钉”和“水神”的常客,在那里我们时时见到克里斯汀·姬丽和若干电影明星,我们在那里喝拿破仑白兰地,同电影导演们进行哲学性的谈话。在伦敦我第一次读到吉姆的诗。在他位于贝尔塔菜维亚区的寓所里,一天早上,我从酶斯卡灵的宿醉中醒来,发现他的《新的生物》手稿就放在咖啡桌上,之后我被自己读到的东西所震撼了。吉姆是我所认识的同一代人中最优秀的诗人。几乎没有其他诗人像他这样成为公众人物和娱乐人物(或许俄国的马雅可夫斯基在二三十年代的经历才堪与之相比),也很少有诗人向他这样有过如此精彩有力的经历。人们都听过大门乐队的音乐,知道这个公众的传奇,但是吉姆不希望别人因为自己是摇滚明星就来读自己的诗,他对此很敏感。他谨慎小心地守护着自己的诗歌,秘密地进行这项工作。当我在伦敦读到《新的生物》的手稿后,我建议吉姆将它私人印刷出版,仅提供给朋友,之后如果愿意,再来找出版商,对公众发行。后来吉姆也是这样做的。吉姆的身体里面存在着两个艺术家。一个是激情洋溢的歌手(我曾见过吉姆有一次唱了好久好久,观众都累得倒在地板上听),另一个则是宁静的年轻天才诗人。他既是Mr.Mojo Risin’,也是詹姆斯·道格拉斯·莫里森,一个苏格兰裔美国人。我曾经和吉姆一起读诗,我知道他也渴望和决心作为诗人被世人所知。在他死后,我曾听过吉姆在磁带上录制的游戏之作,是在东非的一个德国式城堡里录的。我知道,自己在倾听一个艺术家的声音。每当我读起吉姆,这失去的朋友的诗句,我感到他就在那里,像一个兄弟那样同我交谈。乔治·麦克唐纳曾说: 只有死亡自身才能拯救死亡。爱即死亡,因此爱很勇敢。爱可以填平最深的坟墓。爱无止息,即便在波涛深处。吉姆的存在与他的艺术创造了壮阔起伏的波涛,灯光之下与麦克风前,他是光彩照人的歌手;然而他的诗句与歌曲终将证明:只有死亡自身才能拯救死亡。迈克尔·麦克卢尔 1979年8月

内容概要

杰里·霍普金斯,著述甚丰,著作中有三部国际畅销书,《此地无人生还》即为其中之一,是摇滚文化与流行文化专家。
丹尼·萨格曼是大门乐队的核心工作人员,其写作能力受到吉姆·莫里森的欣赏。《此地无人生还》为他写作的一本书。

书籍目录

前言(第一版)前言张弓搭箭  第一章  第二章怒矢破空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箭堕弓折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尾声后记附录

作者简介

20世纪最酷的摇滚偶像,最非凡的天才,《暴风骑士》《等待太阳》《点燃我的火》等摇滚名曲令一代代青年迷醉,他在巴黎拉雪兹神父墓地的墓碑雕像,已成为流行文化的朝圣之所。他叫吉姆·莫里森,他的乐队名为“大门”,他死于27岁。《此地无人生还》这本书描述了这个生活在边缘与地狱的人的生涯。
书中介绍了吉姆·莫里森的生平,深入探索了这位传奇的艺术家对音乐与诗歌的求索:博览群书而动荡叛逆的青少年时期,组建“大门”乐队的传奇经历,《点亮我的火焰》和《结局》等名曲的创作,摇滚史上著名的纽罕文事件与迈阿密丑闻的来龙去脉,以及成名后的酗酒、沉湎与自毁,乃至逃往巴黎之后的神秘死亡。同时这本书也是对美国上世纪60年代中后期充满热情与混乱的社会图景的生动展示。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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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36条)

  •     LSD造就了一大批天才的歌者和诗人,也毁灭了一大批天才的歌者和诗人。很不幸jim morrison是其中被造就又被毁灭的一个,在我的心目中,他是影响了我这辈子的男人们之一。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真实的jim morrison,它不仅是天才、诗人、摇滚乐手、更是一个普通人。
  •     只看了前言,认为应该推荐。是朋友推荐看的,她说只看前言就够了。读过很多遍了。。。终于决定写一些东西。懒得打那么多字。。所以选择从网上粘。。有错别字的话,不是我的错哦。。。。总的来说。一个强人。他的一生让我欣慰。他的死让我平静。没有死而有憾,没有英年早逝。只有,嗯,死了。我期待。全世界的孩子,都可以拥有如吉姆莫里森般的人生。这样,早已超越生死了吧。精神的强大。“ 我个人相信吉姆·莫里森就是神。”是的,我也相信。而且我相信,他已经是超越神的存在。作为一个人的,最终极的生命的存在。(此处作者逻辑混乱)“要了解吉姆,你必须自愿选择以旁观者的身份深刻进入他的生活。摇滚乐总是制造很多关于了解和认识的混乱,但吉姆却并非一个旁观者。他曾经说过:“很好,我们喜欢摇滚乐。它伤害我们,如同地狱,但它远比你的旅程更加艰苦卓绝,也更加真实。”他不懈地抨击父母、教师,以及这片国土上其他权威的形象,不是做出拐弯抹角的暗示,而是一针见血地强烈谴责令人愤怒的虚伪。”他不仅仅表达了愤怒,他去改变了。努力超越,这就够了。“他集情感、愤怒、优雅与智慧于一身,却从未尝试过与世界妥协的道路。”曾经的很多孩子,都会认为,我一生,绝不向世界妥协。然而,只要莫里森做到了。是真的做到了。“他唯一的动机是要突破,超越一切。他阅读那些曾经超越生命的人们的作品,深信这是有可能的。”好吧。看完这句话,我只想说,我爱你。“ 吉姆不需要人们的帮助,他只想帮助人们。”谢谢你,吉姆。谢谢你的每一次召唤。谢谢你的每一次努力,为了唤醒世人的努力。吉姆是如此博爱又具有关怀心。然而很多时候,尘封的人们的心,并不是那么容易唤醒的。而且很多孩子,的心,已经死了。是死了。“如果必须通过杀死自己才能到达或接近他所定义的那种境界,他也必会欣然前往。”“但他毕竟是主宰者与梦想者,对这一切能够有更好的认识。”好吧,我爱你。你唤醒了年少时的我的思想。你明白吗。而那是我一直以来努力寻找的。我想起了,作为幻想家和梦想家的我。“重要的是吉姆·莫里森曾经活过,他生存的目的具有无限的可能性:发现你自己以及你所有的潜能”是的,生存有无限可能性。是的,发现自己的所有潜能。 say yes to life。谢谢你。我爱你。“这世上再不会有他这样的人。”我愿与你同行。我唯一的。吉姆莫里森。另:因为他突然萌尼采了。因为他突然被唤醒了。请你坚定我。谢谢。
  •     南都周刊我想起多年前工作过的一个杂志,在所有我见过的当中,最酷的一次封面就是选择的吉姆•莫里森的那次。那个莫里森的眼神还有点年轻,即便不提他那赤裸的上身,仅那个眼神也是性感的。他目光凝视着你,透着出一股子不屑,当然,那种不屑是骨子里的,但又对陌生感到好奇,所以这不屑里还有一种渴望。这是一个不合时宜的人,在六七十年代的美国如此,在21世纪的中国更是如此。如今再来谈论或介绍这位几十年前的诗人、音乐家,不管怎么说都会显得不合时宜,因为不但这个时代已经远离莫里森所处的那个时代,就算是把他放在更宽旷的人类历史长河中,莫里森也是一个绝对意义上的异端。没有一个时代是给异端准备的,那些少数的异端若想呼吸,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屏住呼吸,使自己残弱的肺持续受到压挤和折叠,可以称之为自残或者蹂躏。比如至今都会有人问起我多年前的那本杂志的命运,她可能还在以原来的名字出版,可早已不知去向。吉姆•莫里森不是约翰•列侬,这是一句废话,但不说出来总好像有些不明白。近来接二连三出版了几本跟列侬有关的书,《解密列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8年1月版)、《整装待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1月版),再加上前年的《列侬回忆》,应该说是这是21世纪的中国向这位伟大的大众偶像一种独特的致敬方式。尽管我们知道约翰•列侬为代表的这群“甲壳虫”,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模范标兵,可是相比起来,很显然列侬更适合大众的口味,而吉姆•莫里森永远只能是少数人的精神欢愉之神。这,也许偶像和神的区别。《此地无人生还》是国内第一本关于莫里森的传记,无论是翻译的还是中文著作。很多年前,大概可以追溯到十多年前我热衷打口带的时期,当时看过郝舫的《灿烂涅槃》后随即就听说,作者还有兴趣再写一本关于“大门”乐队的书。一本有关“大门”的书,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无异于圣经,根本无所谓谁写的或者哪里出版的。可是这一等,竟然已是十年之后。《此地无人生还》中文版选择的莫里森封面就是当年我所在杂志选择过的那个系列,只不过这一张的莫里森似乎更具攻击性。像莫里森这种浑身无不散发传奇色彩的人物,最适合当作传记来写,因为所谓的戏剧冲突在他身上随时都可以发生,而且一点都不会虚假,你只需原封不动地照搬上去(千万不要再加上自己的理解,那样只会徒增累赘),一部充满想像力的传奇就诞生了。有人说莫里森的文学之父是波德莱尔和兰波,这一点不难想像,莫里森从他们身上吸取营养,或者说对于天才的莫里森来说,他从两位先辈那里找到一种最适合表达自我的形式。作为吉姆•莫里森身边的工作人员和美国摇滚文化重要阐释者的两位作者,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把一个完整(但不一定充实)的莫里森呈现了出来。之所以会对这么已经很完整的传记产生一丝不满,也是因为关于莫里森的一切似乎已经很完整,包括其它阐释过他的作品(比如奥利弗•斯通的那部《大门》电影)也接近详细地介绍了,但却没有更接近这位人类史上极度传奇人物的灵魂。是的,不能要求每一个传记作者都像莱瑞•凯恩了解约翰•列侬那样去深入一个人的内心,更况且这个人又是一位某种意义上史无前例的伟大艺术家。在《此地无人生还》中没有例外,也有一段不可思议的爱情,这也是莫里森身上不可或缺的一个元素,他品尝毒品、嗜酒、好色,但同样也需要爱情。莫里森与帕米拉之间有一段无论对人对己都产生了疼痛的爱情,他们完美地契合在一起,也完美地伤害过对方。不管因为热爱而对这本书产生多么大的吹毛求疵,也还得承认《此地无人生还》是一本严谨的传记。它让哪怕早已经是一个莫里森拥趸的读者更详细地了解了他。不仅如此,通过《此地无人生还》还澄清了一个早已被人们看成“事实”的事件,那就是吉姆•莫里森那次在迈阿密的演唱会上并没有露出自己的阳具。多少年来低毁和拥护莫里森的人都愿意将这个事件看成他的显著标签,好像这个就是为他准备的一样。看过此书你知道,真相往往并没有如我们所想的那么夸张。(《此地无人生还》,(美)霍普金斯、萨格曼著,董楠译,江苏人民出版2008年1月版)

精彩短评 (总计101条)

  •     之前看过一些介绍,以为这本书不会很客观,看前言的时候就更以为这本书会很不客观了,但,它比我想象中的客观多了。挺不错的一本书。作为一个爱好摇滚的2B青年,看的过程中感觉很好。对那个年代产生了深深的向往。
  •     书中太多错误,让读书的感觉大打折扣,不过还是很喜欢的。JimMorrison确实是很有魅力
  •     吉姆莫里森的音乐我听不懂。



    我不想装逼一般的说大门乐队的歌多么多么好听,吉姆的歌多么多么优美,我必须要承认,我听不懂大门乐队的迷幻摇滚,我不属于迷幻的一代。但必须说,吉姆的歌很有感觉,他的嗓音实在是一般,但是配合着恰到好处的乐队和完全出自吉姆之手的歌词,你会觉得他的歌是那么的忧伤和隐晦。



    吉姆莫里森不想他死后的世人仅仅称呼他为摇滚巨星,他更喜欢诗人这个称号。我一直以来都认为,每个伟大的摇滚巨星都是诗人,这个观点用在吉姆身上在适合不过了。他也出版过一本诗集,你也许会以为这只是一次玩票,是一个被人宠坏的摇滚明星在做自己想做的事,但其实不是,吉姆的诗集在上世纪90年代还曾印刷出版后,而吉姆在70年代就在争议声中去世了。时隔20多年,如此多摇滚巨星涌现的年代,吉姆的诗都还被人们记着,难道不能说这是吉姆对美国所有发对他的最棒的反击吗?



    吉姆是怎么在辉煌之后迅速陨落,可能转折点就在一次迈阿密的公演上。在那次公演上,吉姆喝了太多的酒,也磕了药,于是他准备在唱歌的间隙脱掉自己的裤子。一般来说他是不穿内裤的,但是这次公演他穿了一条四角裤不过大门乐队的经理并不知道,他以为吉姆要做出什么猥亵的动作,于是他冲上舞台拉住了吉姆的裤子,而吉姆本来预备的好的惊喜被经理阻止,有点生气,但是也没说什么做什么,因为他磕了太多的药。最后激动的歌迷一冲而上,整个演唱会乱成一团。在这场演唱会后,吉姆就被那些保守和仇恨吉姆的迈阿密警察控告,说他在公共场合暴露生殖器。这次控告持续了好几年,耗尽了吉姆的精力,也直接导致大门乐队在全国范围内受到比较强烈的影响,可以说直接让大门乐队走向了最后的解散,特别是对吉姆来说。正是在处理完迈阿密事件后,吉姆搬到了巴黎,直至在那里神秘去世。



    大门乐队辉煌的时间其实并不长,但是他们特别的气质和曲风,却在那个摇滚乐团层出不穷的年代具有代表性和特殊性。《此地无人生还》里有一段写的很好,吉姆莫里森在辉煌的时候是作为一个美国全民性感偶像的身份出现的,因为那个年代出名的人,鲍勃迪伦太聪明太睿智,而披头士又太可爱太讨人喜欢,猫王还没有完全显露出出众的性感气质,所以吉姆莫里森自然而然的凭借性感的身材、坚定的眼神、卷曲的头发、疯狂的个性和充满魅力的气质,俘获了美国歌迷的心。吉姆不像一般的摇滚乐手,有着丰富多彩的人生,英雄版的生活,他的父亲是美国一搜航空母舰的舰长,后面又升迁至美国海军部的比较高级的军官,但是他父亲看不起吉姆的音乐,而吉姆在职业生涯中间,就已经断绝了和家庭的联系,之和他的弟弟有来往,而他妈妈找到剧组来看大门的演出,吉姆也是避而不见。特别是在《THE END》这首歌中,(推荐大家去下来听听),是以俄狄浦斯王的故事为基础写的,就是杀父(奸)母的故事蓝本,所以你会在后几句听到吉姆大声唱着:“mother,I want to kill you;Mother ,I want to F___ you!”的吼声。书中写到,吉姆边唱着这几句,边冷眼看着他的妈妈。作为现代中国人的我们很难理解,也许一辈子都不能理解,到底是什么深仇大恨能让吉姆对他的妈妈如此这般的侮辱甚至是置于死地,但是我们永远不是吉姆莫里森,我们没有他的事业,没有他的视野,没有他的经历,没有磕过药,没有研究过尼采,没上过加州分校的电影系的课,我们永远也成不了吉姆莫里森,我们自然无法了解莫里森。而吉姆靠着这首歌让他成为白金唱片冠军,也正式登上了一流摇滚巨星的宝座。那是一个多么疯狂的年代。



    我先就听着大门乐队的歌,觉得旋律真不错,但是吉姆的歌声略显单薄,但是旋律真的很不错,跟我一样实在听不懂迷幻摇滚的人可以多听听旋律吧。60年代到70年代很多乐队都在宣传爱与和平,一个是受嬉皮文化的影响,更深层次的是美国深陷越战泥潭,和国内的反战情绪,但是大门乐队的歌只有几首是涉及政治的,只有1到2首是直接喊出政治煽动口号的,但是在那个反战声强烈的年代,这样的声音显得没有力量,但是却恰恰凸显了大门乐队的特殊。有时候几个人聚在一起小声议论,所产生的力量要比很多人大声喧哗更多,很明显大门乐队就是这样!



    吉姆还有一个深受我尊重的特点,就是对乐队完整性的苛求。怎么说,他不愿意一支乐队变成他一个人的乐队,他甚至不喜欢专辑封面上只印他的头像,或者是把他的头像印的过大,或者是在介绍的时候只介绍他的名字。这种对乐队整体性的维护一直持续到乐队解散,而在此之间,有几个经纪人都劝吉姆自己单飞,这样能赚更多,最后这些经纪人都要被解雇。而乐队解散也不是因为吉姆想
  •     感知的大门
  •     唯有死亡能拯救死亡,在我心里吉姆首先是个诗人其次才是摇滚明星。我最初是听A merican prayer深受震撼的。
  •     并非The Doors歌迷,从文学性的角度来看写得一般吧。
  •     平装书,当然不能有太多奢望。书页糙了点
  •     青春期永远过不去,能捣能折腾,这样的一辈子不也挺好
  •     此生第一偶像
  •     其实对the doors并没有太多感觉。书里有些地方可以像镜子一样,让我看到自己
  •     总觉得缺点什么。后来的他太丑陋了,毫无意志力。
  •     迷幻 亢奋 糜烂 堕落
  •     好酷好混乱
  •     喜欢TheDoors,喜欢Jim,我收集TheDoor的CD、磁带、Tee、海报、各种。边听LightMyFire边看这本书。完完全全地被吸引住。这是不曾有过的体会,从来没有一本书可以让我这样投入,我可以不说话,不吃饭,不睡觉,就为了看这本书。其实这本书吸引我的并不是情节,更多的是我侧面了解了吉姆。这个天才。即便是刨除了个人情节,他也是当今很多人心目中的神,一位有血有肉的神。他改变了摇滚乐?nay,个人看来可能更多的是他解放了摇滚精神。对于摇滚我没有太多的可说,用一首歌名来说摇滚无非就是包含着sex&drugs&rock&roll,但是Jim却赋予了它更多的内涵。这是我喜欢TheDoors的原因,以及喜欢《此地无人生还》(《NoOneHereGetsOutAlive》)的原因。
  •     pdf
  •     我一直喝酒,喝死拉倒
  •     就算是Nico的歌迷看八卦也该买一下……
  •     酒神的一生
  •     吉姆莫里森,一个用才华透支生命的疯子,一个用疯狂浇灌的奇异果,一个时代的标志性人物!!!
  •     1.JM是神也是暴君 2.影响时代的文艺界人物传记应当由比骨肉皮爱他深沉、博学的人来写,像这样写。
  •     有悲欢 有离合 这就是人生 我们痛苦 我们悔恨 我们奋起一搏 我们眷恋过去
  •     这样一个失控的莫里森让我感到恐惧。也许酒精和可卡因带给你的世界充满了光怪陆离的景象,才让你都不愿意更多的生活在眼前这个真实的世界。
  •     诗歌、音乐、戏剧、电影,在艺术轨道上,J.M永远追求突破,不满足于当下。
  •     这作者明显脑残粉,神化的成分太明显,不过我根本不需怀疑。因为那时吉姆啊
  •     对 morrison 只有致敬的份!他能给你力量在你走不动的时候!他能给你激情在你想放弃的时候!
  •     ***e om baby light my fire
    迷失在罗马人遗留的痛苦荒原
    The end
  •     有一些事情是人们所知道的,有一些是人们所不知道的。把这二者分隔开来的正是一扇大门,我就是想成为这样的大门。
  •     看这本书之前我并不认识大门乐队,只是喜欢这个封面和书名,看完以后挺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觉得:这个人好神奇啊!那首杀死妈妈的诗很有震撼力,我爱听他念诗
  •     诗人是爱幻想的,沉湎于与自己心灵的交流,但也是羞于、不擅长或不愿意与现实交流。自己的想法,自己的体验,凭什么要你们来评判?即便是赞同。吉姆·莫里森他认为自己就是一个取悦别人的小丑,没有人能够真正了解他的内心,这样短暂的一生让人叹息啊!
  •     这也是帮朋友买的
  •     作者在后记里写“写完这本书,我已经不像开始那样喜欢莫里森了”这句真实的话感动了我,当我们把爱和混着虚荣热血崇拜都全无保留地奉献给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消耗殆尽的疲乏感。所以这本书是一部用心的书,作者用全部的心力把莫里森驾到一个神的高度再把他还原为一个具体的人。
  •     他不是神,却被像神一样膜拜,这是他不想要的。站在台上台下的观众盲目狂热地崇拜却不知道他到底想要什么。“你们想要狗屎么,那就给你们这群猪!”
  •     看到jim骂自己的歌迷是傻逼的时候立马就想到了尼采。
  •     还记得我们在非洲的日子
  •     转记文学,翻译文笔一般,就像一本流水账,看了一半就放一边了,感觉买的不值,不是大门的死忠粉丝就不要出手了!
  •     又是一位只有27年生命的传奇,不怎么听大门的歌,因为始终都认为迷幻摇滚是特定年代的特定产物,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下听才能有感......但这本书似乎能把我们带到那个疯狂的时代,见证吉姆.莫里森的灿烂燃烧......
  •     质地好,文字效果好
  •     这是我在当当买的第一本书,感觉不错.
  •     送货的速度很快,一开始还担心会是库存货而很旧,一拿到手我就迫不及待的拆开看,书很新。这一点让我很激动,虽然还没有开始看,不过我想应该会很合我的胃口。哈哈。总之很开心。
  •     他死于27岁。
  •     翻译的还可以,吉姆的一生,他的性格都清晰了然。
  •     我们的精英们都在疲惫中慢慢走向死亡而小丑们却仍然站在舞台上继续歌唱27年的人生对于吉姆来说,未必是短暂的对于一个像他那样单纯的理想主义者来说经历的磨难甚至是耻辱已经足够多的了这本书带给了我很多悲伤,也带给了我很多希望因为我健在的同情心和正义感我会永远记住他,吉姆莫里森这本书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份礼物带着花儿纵身一跃此地无人生还
  •     一直想买,折扣不大,最后还是忍不住买了,呵呵。前些日子听朋友说国外媒体说中国搞的是摇滚,西方是摇滚乐,一字之差,呵呵。这本书应该可以告诉什么是摇滚乐。
  •     书很好内容棒极了多谢卖家找了很久的书了
  •     作为文学作品来读显然太过啰嗦。作为吉姆的编年史,是很靠谱的。
  •     内容还可以吧,就是书的质量。我们学校图书馆也有,但是这本和图书馆的比,就差太多了。有点粗糙……不过还好吧。冲着莫里森啊。我最喜欢的singer。
  •     确实是好书,但稍微显得有点旧了。
  •     喜欢大门乐队的有时间都看看这本书了解大门音乐背后的故事...一本不错的传记。当然还是爱音乐胜过其生平...comebabylightmyfire...
  •     穿过那道“大门”......
  •     “我想看看它在聚光灯下是什么样子”
  •     沉沦
  •     Jim,等着我来巴黎看你......
  •     等了一周,终于收到了这本书,以前已经看过,这本纯粹为了收藏。这本书让曾经视the doors,视jim morrison为神的人,包括我,重新认识了这个复杂,敏感,神经质的jim.不过,是神也好,是人也好,甚至妖魔也好,只要他是那个深深影响过我的真实而自我的jim,足已。
  •     分了好几口气看完了 值得一读再读的书 而且最重要的是稍稍改变了我的一点思想

    有些句子真的能产生共鸣不故弄玄虚 完全可以读懂
  •     封面欺诈
  •     看完头痛欲裂。
  •     说莫里森是酒神毫不为过
  •     灯光熄灭后,空旷的舞台留不住一颗绝望的心。
  •     美国文化又一角——有些物种只有热带雨林才能产生,有些人只有美国才能产生,并成为全世界的偶像,比如这位——只有,是的,只,有,能产生这位的土地,沃土,才能,没错,才,能,产生乔布斯,马斯克,产生林肯,罗斯福。
  •     很快,质量相当好
  •     就因为JimMorrison是大门的主唱,我才看得这本书。。。在读的时候,我很震撼。。。我不知该如何去评价这个人,如同他沉醉在迷幻药给他的制造的幻觉中无法自拔那样,我迷失在这个人的人生路途中。。。他追寻的是什么呢?可能就是感觉上那种理想的世界抑或不被世俗同化的勇气,然后用一种在别人看来混乱不堪的生活状态去实践、去挖掘。。。
  •     然而這並不是結局
  •     书写的太差劲了
  •     读完这本书,你会爱上那个男人。
  •     大门向我们敞开着我们需要的只是迈步跨入进去因为谁也不会阻拦你死去的人在活人眼中总是更精彩他已死你爱怎么说都可以我怎么口渴的吸毒品和女人作爱如此的频繁我的诗词赋予我不做上帝上帝没有我这么荣幸因为我可以操我的妈换了谁都不可以
  •     喜欢他从大门开始,这本书很详细地介绍了他的一些生活,不过真实与否是另一回事了.
  •     之前很喜欢大门的歌,然后买了这本书,看了书之后的感觉是不是吧??!!写得很糟糕,人物及其惹人烦。无聊无聊无聊。
  •     像诗人一样生活是要付出代价的。
  •     看了一半看不下去了,jim的一生是传奇的,这本传记却把他写的乏味无聊。我最感兴趣的事乐队的重要事件和专辑的创作意图,此书均忽略了。最后想说,jim放浪形骸,活出了自己的生命。hello,i love you Jim Morrision.
  •     挺厚实,但买了还没读,主要是读小说比较费劲,没时间,但质量可以保证
  •     如果有一个人,可以让你爱着也厌恶着,厌恶着却向往着。
    那合该是jim。
    他过的日子,是我以为人真正应该过的生活。
    说到底,不过是随心所欲罢了。

    如果你不爱摇滚乐不知道thedoor不爱jim,请看《此地无人生还》
    如果你爱它、他们、他,请过自己想过的日子。
  •     看完书了,特意花了一个晚上听the doors的音乐。不讨论生死疑点,只是从我们普通人的角度出发我觉得莫里森特别成功了!接下来我得去看看纪录片了~
  •     the doors………还是听他的歌吧,morrison的人生完全不值得模仿。
  •     前面部分有几页是脱落的根本没装订好一开始以为很好看的时候一翻就掉落下来了
  •     这并不是自传,而是由其它人写大门乐队主唱的书,其中很多地方写得让人怀疑、没有真实感,比如主人公独自一人做事或想什么时,只有他自己知道是什么感觉,而书中演绎了不被外人知的东西,这些东西只有当事人自己来说才是更真实的。
  •     1,别被60年代的标签(嬉皮、毒品、摇滚乐、性、反主流)迷惑而只觉得这是一场狂乱。反抗的内核要去代表身上近距离地了解,这样就会产生更复杂深刻的情感。2,看到莫里森搞怪的内容,我笑到肚子疼。3,这本传记写得挺生动具体。
  •     这是入门级的摇书啊
  •     27岁是摇滚命门,吉姆莫里森是我的神。I must have whisky oh u know why.
  •     摇滚终究是自我意识过剩的产物,是自大狂与自恋狂的艺术。
  •     我们已经错过那个自由斗争的年代了,我们已经失去那个追求理想的时代了。。。我们拥有的仅仅是从电影或者书本偷瞄那个斑驳陆离的经典时代的踪迹。。。所以我们还是我们。doors还是doors。。。
  •     一本老书了朋友的,我没看,不知道好不好啊
  •     不听摇滚的可以不用买
  •     吉米.莫里森的传记我仔细的看了,很好
  •     很好的书,看过之后影响很大。
  •     如题。每读几页,就会大笑一次,好多好玩儿的地方我都勾画出来了,关于jim的桥段可以拿出来当笑话将给朋友。虽然文字活泼,但并不等于没有深度。深度首先意味着大量事实的占有,我想这本书在这一点上做得不错。
  •     light my fire
  •     曾经特别的喜欢。被作者那主观视角的人物传记给骗了。吉姆太疯了,看看书可能会觉得很酷,但是现实中的人肯定很惹人厌吧
  •     要把Jim的诗集找来读
  •     在别的地方买到了这本书书是好书,已经读了一部分,书中插图都很珍贵想了解大门乐队的人,和喜欢大门的人,一定不要错过这本书。
  •     调皮的天才
  •     1.我拿到的书,装订不好,有几页边缘明显不平2.纸质很差3.刚拿到书,随便翻了翻,照片倒是蛮多的
  •     结局早已注定 此地无人生还
  •     很多摇滚的书容易写飘了,容易写闷了,者本书真的恰到好处。非常好的一本书。
  •     这是一个时代文艺青年的精神食粮。
  •     诗人或以诗艺能够得到智慧,抑或成为神圣的愚者,无法抵达智慧之所在,二者皆是同一的。 我渴望做个倒吊人,双脚离天堂更近 我害怕做个倒吊人,目光直盯着地狱
  •     当当作为专业的购书网站,发货前一定要检查好书的质量。我这次拿到的这本书,5分之1撕破了。很不应该。
  •     书本身质量都不错的。主人公混沌的生活、对梦想的追求与现实的随波逐流形成的矛盾与反差,着实让人纠结!不过纠结的始终是看客,他自己却完全深陷自己营造的氛围当中,不能自拔!
  •     书名取得太到位了,看过这本传记后,绝对无人生还。2011.7.15购。
  •     wkrwkd
  •     今天是我最不爱大门的一天,所以我打了三星。
  •     我因为喜欢TheDoors的主唱,才买了这本书。但看了一半后发觉翻译的实在差强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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