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的成员》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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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出版日期:2005-8
ISBN:9787542621368
作者:[美] 卡森·麦卡勒斯
页数:164页

意淫寂寞

这本书比心是孤独的猎手更好,于是我便不好放过。这是关于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和婚礼的故事,南方、小镇、女孩、黑人,这是麦卡勒斯小说里共有的元素。女孩弗兰淇爱幻想、彷徨、紧张,一种儿童特有的孤独感。同心。。相比,麦卡勒斯这里的文笔更细腻、生动,不过心。。里的那种绝望的孤独感让我更喜欢。

日行千里,漂流离散,旋转不止

也许是麦卡勒斯是女性之故,她笔下的女孩心理总那么贴近现实,和《心是孤独的猎手》中那个小女孩米克一样,弗兰淇·亚当斯处在青春期的前站,身体在发育的同时,思想的速度却已远远超过,她眼里的世界是“日行千里,漂流离散,旋转不止”,在这个呆滞、闷热、明亮的夏季小镇上,世界仿佛死去一般沉默,单调、冗长、昏暗的午后,她除了幻想和愤怒,无事可做,她渴望着出逃,渴望哥哥的婚礼能让她逃到小镇以外的任何地方(婚礼是她的乌托邦),因为在这里,人们已见惯了她急速生长的个子和略带忧伤愚蠢的表情,她要重新定义自我,像每个清高、孤傲、沉默的孩子一样,她有着自以为是的世界观,并且容不得他人的挑衅,为了验证自己,她去偷东西、故意和士兵约会然后又打伤他,这些古怪燃烧的火焰在心里扭动着、疯长着,即使长成倾斜的树,那些发痛的芽也要破土而出!约翰·亨利·韦斯特、贝丽尼斯·赛蒂·布朗、弗兰淇·亚当斯在闷热的厨房里讨论着各自不同的世界,那里有陈腐的灰暗和扭曲的暗影,贝丽尼斯结了四次婚,但她只爱第一个丈夫,“从那以后我这一辈子都在模仿自己,我所的就是跟鲁迪的碎片结婚” ,弗兰淇既依赖又恨这个黑人保姆,和父亲的关系也一样,他们在一起生活,但又是那么孤独。全书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讲述家里人得知哥哥结婚消息后的反应,弗兰淇暗暗有了出走的想法,文字相对来说比较平静;第二部分弗兰淇开始为出走作准备,包括改名字、将这伟大离奇的想法急于告诉他人,这部分最精彩,写活了一个沉浸于梦想的女孩复杂又单纯、严肃又可笑的心思,只要经历过的人,都会有会心一叹;第三部分是梦幻的破灭,婚礼结束后,出走的愿望没有实现,现实仍旧按部就班着,她痛苦而愤怒地无以复加,终于偷了父亲的钱和枪支走出家门,然而这不是惊险小说,这只是我们成长路上一道槛,过了这个槛,该怎样还得怎样,她仍然回到了那个厨房,也有了自己的朋友,生活正常了,约翰·亨利死了,贝丽尼斯又要结婚了,而她“静默已被击碎,幸福像电流一样击中了她”,戛然而止。

孤独与逃亡

刚在群里和豆友聊完麦卡勒斯的《婚礼的成员》,趁着记忆仍然热烈,便记录下来这些所思所感,以便日后的追忆。麦卡勒斯《婚礼的成员》讲述了一个12岁的小女孩,因为一个暑假身高渐长,父亲认为她不能再同小女孩似的与父亲睡在同一张床上。女孩的思维也随着这样的认识观置后换随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她对亨利夸夸其谈哥哥的婚礼,并认为哥哥会带着他一同远行。于是婚礼变成了她梦寐以求的一次盛宴,同时她也希望通过婚礼以及随同哥哥一同去度蜜月来换取变化原有的生活。粗略地看这部小说,是可以将“孤独”作为整篇小说的主题。但是细看没一个情节,却又并不是如此。作为一个12岁的女孩子,身心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转变,无论是生理上的日渐成熟,还是思维上的逐渐懵懂与觉醒,都使女孩对自我原有的儿童身份产生怀疑,同时对于世界的认知程度也在逐步加深。世界认知的迷惑感与生活目的的茫然感,交织成了少女内心的死结。而只有向往哥哥的婚礼和远行,才能暂时缓解这种儿童时期的闲愁和疑惑,并对自我的存在保持乐观态度。显然女孩始终是保持乐观态度的,虽然她对黑人保姆贝利尼斯宣传,倘若婚礼后哥哥没有带她远行,她将用父亲的手枪自杀,但更可见她对与婚礼的觊觎和奢望。婚礼成为了女孩进入生活的索道,成员身份让她找到了自我的价值归宿。她的孤独来自几个原因,一方面,他感觉到了周围似有似无的认同感和漠视感。父亲和表弟亨利对她向来的莫不关心,黑人保姆贝利尼斯对她的善意劝说的不被理解。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存在价值的个人认同,随后发展而形成的带入感和递进发展。她需要通过一次逃亡,来转变12岁生理和心理尴尬期给她带来的不适感。 显然这种逃亡,我们在前人的文学及影视作品中多次被提及。如《麦田里的守望者》、《四百击》以及很少人知道的美国影片《小小逃亡者》。孤独促发逃亡的念头,而成为婚礼的成员则成全了这次逃离孤独。豆友迟徒儿对此有其精妙的总结:女性更钟情于对未知的空泛幻想和勾画,而男性总在基于现实基础上向理想状态改变。所以女性想逃离现实,而男性多努力去改变现实。麦卡勒斯的这部关于孤独、逃亡和成长的小说,有两个讨巧之处:一为种族矛盾淡化描写;二则为女孩成长心路历程的较全面描写。麦卡勒斯写作的年代,美国种族歧视现象还是较为凸显。而从人道主义角度,缓和种族矛盾不仅是美国文学自南北战争后的一个趋势,同时也符合当时时代背景。我无意去考证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和麦卡勒斯的《婚礼的成员》谁先写出来,但是自《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已降,美国文学的开明人士都将黑人作为善的化身。这一点在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中也较为明显。而女孩成长的较全面描写,外加那个“晨光熹微”的婚礼,便是我们阅读下去的最主要原因。豆友风声认为这部小说还稍显不足。当然这似乎是普遍读者的看法,在我们看惯了那些西方文坛大师的经典之作后,再回头来观赏这样一部虽优秀却不足以伟大的作品,我想并非一件坏事。《婚礼的成员》对于我们这群怀抱写作梦想的读者而言还有非常之多学习的地方。无论是她关于人物性格的描写、情节的设定还是对这场迟迟未来的婚礼的烘托,我想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通向优秀两字。但是我们要记住,这是麦卡勒斯最成熟的作品之一,我们尚且已经可以提出“写长篇过长,中篇尚可”的建议,似乎觉得这几年小说还是没有白读。

小女孩

全书的语言大部分便浸淫在这样一种缓缓的低泣之中。小女孩为成长所付的代价,忍受着简单生活的折磨。这种痛苦,我们大部分已经忘了:忘了自己多么的自以为是,忘了自己的固执愚蠢,忘了自己的幼稚,忘了那以为自己不死的年代。如何发生的呢?How you lost?小约翰,一只眼睛的女人,混乱的年纪,懵懂的情欲……悄悄地独自成长,小女孩缓慢的死去,就像无数个寒假黄昏的阳光。我们曾为为这种孤单哭泣么?人物没有眼泪,文字却缓慢绽放,疼得随时会滴下水来。结尾处小约翰之死,使这种低泣突然之间转成失声尖叫,可她也忘了如何才能开始这种嚎啕,只有穿破语言的叫声静静地在尾页弥漫开来。剧痛的时候我们没有眼泪么?有人为自己的敏感付出过惨痛的代价。这就像穿过一条只有你知道的长长的隧道,穿过一片漆黑,穿过恐惧,重新抵达光明的那一天,回来的已经再也不是原来的你。

他们出生,然后死去

“他们出生”贝丽尼斯说,“然后死去”。“但这一切有什么意义?人们飘零着同时却被限定,被限定而又飘零着。所有这些人,你不知道是什么把他们联结在一起。这其中一定存在着某种原因和联系。”PART1 飘零着的个体P35“他们来了又走了”“他们走了,留下我一个人难过。”PART2 某种愉悦而短暂的联系—>(破灭)—>孤单1.与遥远的JA的联系2.与眼前的约翰亨利、贝丽尼斯的联系3.与陌生人的联系、尤其是与蓝眼士兵PART3 飘零着的个体+新的联系一个晚上看完这本书闭眼想起第一章里的一段描述:P45某个黑人男孩吹响怨曲,是谁她无从知晓……曲调低沉抑郁而悲伤。然后就在一瞬间……小号跳入一段节奏摇荡的爵士狂欢。等到狂欢告终,号声变得细弱而绵长,随后又重新回到开始的蓝调,就像是在讲述那个纷扰不安的漫长的季节……然后,毫无预兆地:就在那曲调刚刚要确定下来的时刻,音乐却结束了。小号声突然中断。就这么突如其来,小号骤然停止了吹奏。一瞬间、跳入、告终、重新回到、纷扰不安、漫长、毫无预兆、突然、突如其来、骤然个体->联系->消亡破灭->联系中断->个体->新的联系->消亡破灭->联系中断……低沉抑郁而悲伤->狂欢->细弱而绵长->纷扰不安->停止仿佛预示着生命以及故事情节的铺展、推进、重复、不安和无可预料的终止书里经由女主角和贝丽尼斯的口两次提到暴风雨就要来了不安、突如其来又转瞬即逝的暴风雨是否可以理解为上帝安排的某些原因下的某种联系始终不安的飘零的个体始终不安甚至连上帝手下的联系也是骤然地出现又不由分说地离去

做个记录

小说从一个梦开始。一、冬天,雪花,阿拉斯加,冬山,爱斯基摩人婚礼的明净与美好——统统与雪白纯净的冬天联系起来。二、怪人怪人宫,黑人疯子,阴阳人,她自己。p83 男孩爱上男孩P99 改变性别;疯子士兵三、死亡,孤独,自我认同她恨自己,她害怕,寂寞,害怕世界把她抛在一边,她不知道自己是谁,她想到什么就是什么,渴望离开现在的自己。“死是很可怕的事”假扮墨西哥人;值得注意的地方:1. 名字的更换:弗兰奇--洁丝敏--弗兰西斯;你的生活围绕你的名字而积累。2. 音乐,心中的乐章3. 爱;电击;熟悉与陌生;成熟与幼稚问题:1. 约翰亨瑞的角色,他为什么会死?他的死亡对于弗兰奇的意义是什么?过去的一切的结束?虚幻的梦境?2. 对婚礼的爱的本质在哪里?梦破灭后,玛丽和婚礼是否有关系?

未结束的结局

十二岁的弗兰淇,在这个冗长、沉闷、无所事事的夏天,寂寞而慌忙地长大,如热恋般执著、狂热而毫无希望地等待着这场婚礼。“一切从弗兰淇十二岁时那个绿色、疯狂的夏季开始。这个夏天,弗兰淇已经离群很久。”麦卡勒斯总是在第一句话就攫住我的心。比如《心是孤独的猎手》,“镇上有两个哑巴,他们总是在一起。”很简单,很直接,然而氛围迅速出来了,深呼吸,平静下来,开始期待这个故事。我知道它将要去向何方:友情、默契、分享、误解、以及最终永恒命定的孤独。重要的是它将如何到达这个结局。很明显,弗兰淇是麦卡勒斯的十二岁,也是每个女孩都曾经历过的某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她敏感、脆弱、茫然而无所适从,她向往远方,而这种向往只是渴望改变现实的一种投射。更重要的是,她只是一个孩子,虽然感受到心中的悸动,却无法明确地表达,更无力将渴望变为现实。这是一个平淡、单调、乏味的小镇,一个无聊的暑假,生活重复而枯燥。弗兰淇每天的生活就是在厨房里,与贝丽尼斯、约翰那些重复而莫名奇妙的对话。此外,还有不断地吃,疯狂地长个子。极度的空虚中,她爱上了这场婚礼,这是她逃离的希望。可是,在以弗兰淇为视角的叙述中,婚礼的主角——她的哥哥和冬山的女孩——始终缺席,从开始直到结束。这意味着弗兰淇的等待也许永远是一厢情愿,寂寞孩子的幻想。麦卡勒斯非常擅长以细节来堆砌氛围,这在《婚礼的成员》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弗兰淇和亨利那些琐碎的对话漫无边际,从她的行李箱、香水、打字机到大一点的女孩们的排斥,从无端的啜泣到寂寞而渴望诉说的小镇漫游……简单而富有感染力的文字,将一个真实的弗兰淇,真实的心情勾勒、还原。阅读过程中总是忍不住感叹,弗兰淇的一个个想法如此似曾相识,全是小女孩的猜疑、甜蜜、幻想、恐惧、寂寞、离家出走以及对世界的思考。每个女孩都经历过这些,但随着时间流逝,那些情绪统统被抛在身后,对于自己来说,这些东西是珍贵的,可惜已经在记忆中消失,完全无人记得,发生了与没有发生过,有什么区别?“她的心一片黑暗和静默,未明的话语从她心上开花、绽放,她等着将它们说出来。” 不得不说,麦卡勒斯细腻得令人恐惧。有些像史铁生,或E.M.福斯特,平静中带着些许病态,温情中弥漫着悲哀,情绪总是不断变化,微妙却不自然。总会不自觉地想起,在某个寂静而哀伤的傍晚,太阳的余晖慢慢淡去,树影婆娑,几丛夜来香上乱糟糟地飞着一团团蚊子,我无助地蹲在门口等待晚归的父母,在黑夜的笼罩中暗暗哭泣。这本书结构非常明确,三段式,时间为线。每一部代表弗兰淇不同的心态,从一成不变、惶惑无措到被世界纳入其中、成为“我们”,最后急转直下的结局。第二部非常特别,有一些打乱的次序,弗兰淇以那样的心态在小镇遭遇如此奇妙的经历,不可思议,但与第一部的梦呓暗合,很巧妙。只是这个仓促的结局令我很不愉快。起初,没有人在乎弗兰淇的想法,没有人真正明白她的爱,只是将她当作一个小孩子。这种悲哀持续下来,却突然被打断,弗兰淇自己也将自己遗忘了。作者似乎在说:一切都是假的,没有永恒的东西。就像在傍晚的树林中悠然漫步,而夜幕突然降临,在恐惧中开始迅速奔跑,气喘吁吁地跑回家,“啪”地一声关上门,将一切挡在了外面。

被成长追逐

越来越觉得,麦卡勒斯有种奢侈品的质地。中学的时候,生物老师要我们交一只蝴蝶标本做为假期作业,我费了好大力气,才捕到一只非常平凡的黑蝴蝶,浑身上下没有一丝斑斓绚丽的色彩,我几乎丧失了把它交上去的信心,就在手指不经意的转动间,突然一抹蓝荧荧的光芒在它黯淡的黑色翅膀上跳跃起来,变幻不定,神秘而高贵,如同水洗过的蓝宝石。在我一生中,从未没见过如此奢侈华贵的美丽,那是打着上帝钦制铭印的奇迹,就连英皇王冠上的钻石,我觉得也无法比拟。  麦卡勒斯,就差不多算是这一类的奢侈品,孤独而矜持地停在暗处,不动声色地吞吐着幽幽蓝光,魅惑至死。  《婚礼的成员》虽然没有《心灵是孤独的猎手》里那种令人短暂失明的高亮,但它的光度依然有令人失神的力量,就象一个炎热而沉重的正午,你困在闷热的房间里,左冲右突地总也穿不透自己。  “一切从弗兰淇十二岁时那个绿色、疯狂的夏季开始。这个夏天,弗兰淇已经离群很久。她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体,在这世上无所归附。弗兰淇成了一个孤魂野鬼,惶惶然在门与门之间游荡……”一翻开书页,这些带着尖锐棱角的字句就象一筐打翻的碎玻璃渣一样,肆意地倾泻而出,刹那间在读者面前堆砌起一座晶莹的废墟,即冷酷又迷人,让人欲近不能,欲远不舍。麦卡勒斯真是一个挥霍词汇挥霍感觉的作家,这样带着痛感的浓烈情绪,换作别人,差不多要攒到大半本书的样子,可在她,却仅仅是个开头。  弗兰淇是美国小镇上一个孤僻而敏感的十二岁女孩,她身体的女性还在沉睡,可她心灵的女性却已苏醒,于是,在这个漫长而炎热的夏季,她试图着用另一种方式逃离自己,可惜失败了……麦卡勒斯一向不太有讲故事的热情,同那些在童年时期就顿悟了自我与外部世界之间存在着一个可怕对立面的那些人一样,她早早的就停止了生长,无论身体最后膨胀成熟成什么样子,在内心某处都一直豢养着一个巨大的、强劲的童年。这本书看上去象是在讲述一个叫弗兰淇的女孩的故事,可实际上,它更是一部精心编撰的有关童年和青春的疼痛史。许多时候,人们都习惯性地以为小孩子心里面是空空荡荡的,其实不是的,大多数孩子的内心丰富得如同一片森林,无数纤细的触角让他们的感觉比成年人敏锐一万倍,那些在成人看来无足轻重的苦恼,其实同样意义重大,只是,成长是这样无情的砍伐过程,砍光了那些树,我们就与光秃秃的成年不期而遇,干脆彻底地忘记一切与童年有关的细枝末节,无法理解孩子的心理,实际上是因为我们在遗忘的缠裹下长出成了坚硬的外壳。可是麦卡勒斯的森林还保存完好,她只需要动一下叙述的念头,那些敏感而痛楚的情绪就会不可抑制地喷涌而出,还来不及思考,就把我们所有沉睡已久的秘密哀愁与恐惧瞬间唤醒。  临界状态的女性,是一个让作家着迷的题材,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塞林格的爱斯美、帕斯捷尔纳克的娜拉、托尔斯泰的娜塔莎,多属于此,那种半是孩子,半是女人的特质,给她们增添了一种奇异的魅惑力,只是这些男性作家的视角多多少少带着一点性意味,他们更热衷于捕捉她们身上那种令人有些眩晕的光芒。而麦卡勒斯的女性身份,让她摆脱了这种本能的拘囿,目光所及,皆是掩盖不及的惶惑失意,弗兰淇是女孩,是女人,更是一个被成长追逐着的人。  青春残酷,动物凶猛,麦卡勒斯手握着所有关于青春的秘密卷宗,她想让每个人重温幸福,所以她先让每个人在回忆中饱尝痛楚。

如果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那个Lily Mae Jenkins

标题:Lily Mae Jenkins的滞后出场:怪人身份,两性倾向,以及麦卡勒斯《婚礼的成员》里对南方的纠葛情愫 作者:B.E.McKinnie和C.L.Dews 译者:泽阳 【麦卡勒斯研究中心翻译计划】 原文下载地址:http://ishare.iask.sina.com.cn/f/22894226.html 请尊重知识产权! 特别声明:限于水平,译文若出现不符合汉语规范,或者有歧义之处,敬请谅解,并跟帖直接给予批评。另,为避免误解,地名人名原则上给原文,需要对地名人名加脚注,望告知译者。 正文如下: 尽管南方大地对卡森∙麦卡勒斯的小说和戏剧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她本人对这一方水土始终怀着纠葛的情感. Delma Eugene和Louis Rubin分别在题为《卡森∙麦卡勒斯与南方大地》和《卡森∙麦卡勒斯:审视痛苦的美学观》两篇文章中深入探讨了她对南方大地产生这种情感状态的可能根源以及由此对她作品施加的影响。然而这两位评论家都忽略了也许是造成她想要逃离南方念头的根本原因。 本文通过对一位隐约出现在作品中的人物的分析,指出正是南方大地憎恶同性恋、苛求两性举止的分化,麦卡勒斯才有了这种纠葛的情感。而这位人物曾被采用后在她的第一部小说中被弃用,而且只在后期的一部小说以及由该小说改编的剧本中提到。我们不仅从剧作家和非传统型的南方女性这两种身份角度重新阐释麦卡勒斯,而且倡导对她所有作品中的同性恋和性别认定(gender identity, 这个短语的定义为个人对自我性别的界定,可以是男性、女性、双性或者无性)加强彻读。这种对麦卡勒斯的南方情愫的解读可以在一个鬼神附体般的“娇小的黑人同性恋”Lily Mae Jenkins那找到新线索。 1938年,卡森∙麦卡勒斯向Houghton Mifflin提交了一份她的第一部小说《 哑巴》(正式发表时叫《心是孤独的猎手》)的提纲,参加一个新人小说比赛。她在提纲中自叙说《哑巴》讲的是五位隔离、孤独的人物的故事,他们都在寻找情感出口以及超越自我的事物并与之完成精神合体。其中之一,便是一个叫John Singer的聋哑人,而整部小说正是围绕他而展开的。麦卡勒斯同时把其中一个设定的次要角色描绘成“一名被遗弃的体态娇小的黑人同性恋”,“他经常出现在Jake (Blount)工作的阳光德州秀(Sunny Dixie Show)上,总是在跳舞。他的心灵和情感世界富有童真,并且他完全不适合去自食其力”。此外,麦卡勒斯还在提纲中提及他人对Lily Mae的看法,包括Portia向她的父亲Copeland博士描述Lily Mae的话: “Lily Mae现在非常可怜。我不知道你是否注意有任何男生也这样,他对男生的关注多于对女生的。当他更年幼的时候,他曾经无比可爱。他总是穿上女生的衣服,然后欢笑不止。那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可爱。” 在《哑巴》提纲的另一部分里,读者可以获知其他人物折磨Lily Mae的缘由。麦卡勒斯这样写道:“(Lily Mae)凭借音乐和舞蹈方面的天赋成为Willie的朋友中的一员。Lily Mae总是半饿着肚子,持续在Portia的厨房外流连,试图饱食一顿。当Highboy和Willie走开了,Portia就对Lily Mae予以照顾。Portia说,“(Lily Mae)长大后变得与众不同了。他一直难饱肚肠,真是可怜万分。他愿意到厨房里坐下来和我聊天。他为我表演舞蹈,我给他做点小餐”。根据这份提纲,“Willie的故事用一种阴郁单一的语调一再重复。然后整个场景开始转变。Willie坐在婴儿床上开始弹他的竖琴。Lily Mae应声起舞。夜渐深,场景变成狂野无拘又人为制造的欢笑声” 这些描述中许多重要细节能说明麦卡勒斯曾打算把Lily Mae这个人物用在小说草稿中。正如在Lily Mae的介绍部分描述他的那一串词语——“被遗弃的”、“娇小的”、“同性恋”、“不适合的”所显示的,他代表了隔离的、自闭的、孤独的人物,象征了所有人共同的隔离本质,带动了对 类似的被隔离的人物的同情慰藉,也激发了同情心。 事实上,Portia和其他人物,并不是完全容纳Lily Mae的,而是仅把他当成日常生活的调剂品。Portia从Lily Mae那得到鼓舞这一事实对应了麦卡勒斯的描述,把这一人物界定为能超越性别和性的分明界限并抚慰另一位局外人。Portia借Lily Mae分散自我的注意力,来逃离她自身的孤独,正是因为她和他同病相怜。比如,她在一个白人家做女佣。最终Lily Mae同时扮演了局内人和局外人的角色:他的处境折射出当时社会对待那些跨越规范举止的严格边界之人的矛盾心态,毕竟像他这样的人还是拥有萨满教徒般的、能治疗人心的或者说是移情的本领。 也许把卡森∙麦卡勒斯称作剧作家并不那么恰当,况且无论如何,剧本《婚礼的成员》在她创作长廊里只是昙花一现。麦卡勒斯仅仅写了两个剧本,其中之一的《婚礼的成员》还改编自她的同名小说。她唯一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剧本《美妙的平方根》在1957年的百老汇只短暂上演,从戏剧和文学角度看都算是失败。1958年,在《美妙的平方根》的印刷本的前言里,麦卡勒斯提到,她感到自己缺乏接受关于舞台创作的系统训练,这个不足也体现在她对《婚礼的成员》的改编过程。 中: “Tennessee Williams写信给我,提到这本书,他问我是否可以夏天跟他一起到Nantucket度假,我接受了他的邀请。在那个新生友谊之光的海边夏天,他建议我把《婚礼的成员》改编成剧本。我起初还有些犹豫,毕竟我对剧场一无所知。我毕生才看过十部戏剧,这还包括高中时期看的Hamlets和Vagabond Kings。” 如果麦卡勒斯自己也不把自己视作剧作家,对戏剧知之甚微,更偏爱散文创作,那么对《婚礼的成员》(1946年经改编登上舞台)里呈现出来的雄浑力道,高超天赋和娴熟戏韵,以及十年后的《美妙的平方根》里暴露出来的下滑功力,粗糙行文和松散布局,又作何解释呢?Lily Mae Jenkins这个夹杂过多自我色彩的人物,以及麦卡勒斯作为南方人的内在挣扎,或许提供了一种解读。 对于《心是孤独的猎手》一书的读者来说,Lily Mae Jenkins可能不是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因为当这部小说在1940年发表的时候,这个“体态娇小的黑人同性恋”已在手稿中被剔除。Portia转向其他人物来聊以安慰,Highboy替代Willie在故事中原有的舞者角色,而其他人物(Jake Blount, Portia, Dr. Coperland和Mick)则填补了空缺的局外者角色。《心是孤独的猎手》发表六年以后,麦卡勒斯把Lily Mae Jenkins重新安插在她的小说也是剧本的《婚礼的成员》中。不同于《哑巴》中的预定出场,Lily Mae Jenkins并不作为一个人物在《婚礼的成员》出现,而是仅被一名主要人物提及。而且,不像在《哑巴》提纲中,他发挥了多重相反的作用,Lily Mae Jenkins在《婚礼的成员》里角色单一。 《婚礼的成员》戏剧化地讲述了Frankie Addams的故事,她是个接近于性成熟期的孤单的女孩子,大量笔墨写她如何寻求和另一个人建立意蕴丰富的关联以及寻找家乡狭小的南方小镇之外的世界。在Frankie Addams吐露心迹,计划在她哥嫂的新婚典礼后与他们一同归属她所谓的“我的我们”,企图用这种社会性和精神性的纽带排解内心的孤独和隔离感后,作为她家的厨娘兼管家的Bernice,尝试向她灌输异性恋中一夫一妻制的世俗观念。 Bernice:“真是又傻又拧。你比我想的还要傻得多。凭什么你觉得他们愿意让你跟着?两人是伴,三人添乱。这就是婚礼的真谛。两人是伴,三人添乱。” Frankie:“你就等着瞧吧。” Bernice:“还记得大洪水时期?记得诺亚和方舟?” …………………………………………………………… Frankie:“你等着瞧,他们会带上我。” Bernice:“如果他们不呢?” Frankie:“如果他们不带我,我就自杀。” Frankie相信死亡是抗争世俗的异性恋观念的唯一方式。自杀看似她仅有的选择,而以死要挟这种做法(在Bernice眼中)减轻了Frankie那种“我的我们”情结的严重度。Frankie带给Bernice强烈的负面回应信号,她以死要挟,拒绝接受从婚礼中脱离的结局,这迫得Bernice举一些离经叛道的举止为例当反面教材。 Bernice:“…我听说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事,”贝丽尼斯说,“我认识一些男人,爱上的女孩那么丑,让你怀疑他们的眼睛是不是有毛病。” John Henry:“是谁?” Bernice:“我认识一些女人,爱上了名副其实的撒旦,当他们开豁的蹄子迈进自己的门槛时,她们还要感谢上帝。我认识一些男孩,心血来潮爱上别的男孩。你认识莉莉·梅·詹金斯吗?” Frankie:“我不确定。” Bernice:“呃,认识就是认识,不认识就是不认识。他穿着粉色绸上衣四处招摇,一只手还叉着腰。这位莉莉·梅(Lily Mae)爱上了一个叫尊尼·琼斯的男人。男人,听到了吧。后来莉莉·梅变成了姑娘。他改变了天性和性别,成了个姑娘。” Frankie:“真的?” Bernice:“真的,彻头彻尾。” Frankie:“很奇怪,我想不出你是在说谁。我一直以为自己认识的人很多。” Bernice:“呃,你不是非得要认识莉莉·梅·詹金斯,不认识他你也照样活着。” Frankie:“不管怎样,我不相信你说的。” Bernice:“呃,我不跟你吵,我们在说什么来着?” Frankie:“怪人怪事。” Lily Mae在这一幕中只是作为怪人怪事的举例之一,对这样的人社会可以容忍但不能完全接纳。Bernice说“你不是非得要认识莉莉·梅·詹金斯,不认识他你也照样活着”,暗示Lily Mae在剧本中的作用局限为一个随意的例子。Bernice引用Lily Mae的时候,剥夺了他(译者加:作为人存在)的主体性,强调了一个明显的事实,变性只能进行一次。Louise Westling在她的论文《假小子和反女性气质》中这样写道:“整本小说中,矛盾的性图景被巧妙地栽植在黑人变性者Lily Mae身上。这种阴阳人的或雌雄同体的指代总是被放在暗处,毕竟小说的主线是讲Frankie最终不可阻挡地苟同自己是女性的观念。”同一幕中,稍后Bernice言归正传,开导Frankie说:“但是,我真正要警告的话在下面。如果你开始爱上了像那样闻所未闻的东西,你会经历什么呢?如果你继续这样狂热,这(译者加:指Frankie哥哥的婚礼)不会是最后一次,对这一点你也深知。然后你会变成什么人呢?你的余生都将在插足别人的婚礼中度过吗? Bernice认为,Frankie之“爱上一场婚礼”比Lily Mae变性更为荒唐怪诞。Bernice似乎将Frankie的奇思怪想与Lily Mae的所作所为划上等号,因为两者都不为世俗社会所认可。Bernice担忧Frankie的将来,组织寓言故事说服她从众,“要走跟大家一起走”(译者加:此处原文为一句谚语,意为从众比较安全)。她对这个小女孩的告诫,说明异性恋始终是主流价值观,违反公认的常理是徒劳无功的。 Lily Mae在《哑巴》中是预设角色,中途被剔除,最终重现在麦卡勒斯的小说兼剧本《婚礼的成员》里,这正好在文本范围内解释了麦卡勒斯内在的挣扎,关于性/性别身份和与养育她的南方大地之间的纠葛关系。值得关注的是,麦卡勒斯在写与Lily Mae有关的作品时的生活与创作环境。麦卡勒斯从构思她的第一部小说《哑巴》的提纲,到修改定稿(那时变为《心是孤独的猎手》)期间,一直和她的丈夫Reeves McCullers生活在1938年到1940年间,在North Carolina州的Charlotte和Fayetteville。小说发表后,麦卡勒斯夫妇在1940年搬到纽约,他们在那离婚,卡森便和一大群跨国界的艺术、音乐、文化圈朋友交流甚密,麦卡勒斯把这一时期称为她的“启蒙时期”,正如她在自传中所说,给了她创作《婚礼的成员》的灵感。 显然,麦卡勒斯是于1940年到1945年间,在纽约市和位于纽约州的Saratoga Springs的Yaddo艺术家之角这两处完成《婚礼的成员》的主体部分创作的。至于小说改编为剧本的过程则深受Tennessee Williams的影响,根据麦卡勒斯的回忆,正是他提议进行改编,并在1964年Nantucket岛的那个夏天,给她带来友谊和灵感。 Lori Kenschaft在《同性恋与人类关系:从女同性恋角度阅读麦卡勒斯》,详细描述了这段时期如何对应了麦卡勒斯日益强化的对性和性别的自我意识: “《伤心咖啡馆之歌》写于1941年的夏天;《婚礼的成员》从1939年持续写到1946年。1940年,麦卡勒斯爱上A.C.Schwarzenbach,一个她后来认为算是在她一生的最激情部分出现的人。根据给麦卡勒斯写传记的作者说,她的丈夫对她着迷于其他女性早习以为常。那年秋天,他们离婚,她就搬到一个集体宿舍。她的邻居包括终生亲密伴侣的Benjamin Britten和Peter Pears,Christopher Isherwood。W.H.Auden和他的新情人Chester Kallman也很快搬了进来。下一个夏天在Yaddo,麦卡勒斯的男性着装和头式很让人误以为她是“男人婆”。 麦卡勒斯在《我如何开始写作》一文中提到她对家乡的情感以及她自17岁起就想离开前去纽约的愿望:1934-35的那个冬天,家宅,整个小镇,都似乎在折磨我青春年少的心灵。我渴望游走。我特别想去纽约。” 她周围人对她的双性人格和男性着装的负面反应,很可能就构成她拼命想要逃离的原因之一。在麦卡勒斯的传记《孤独的猎手》中,V.S.Carr用文化焦虑来解释麦卡勒斯的青春期经历:“当卡森还小的时候,一些女孩组建迷你的女性主义团体,在麦卡勒斯经过的时候朝她扔石头,然后在一旁大声窃笑,在听觉范围内抛来诸如标明“怪物”、“丑八怪”、“同性恋”这样字眼的称号。” 麦卡勒斯通过Frankie Addams和Mick Kelly这些人物身上类似的逃离念头,来表达她想要离开南方的愿望。正如Oliver Evans指出的,Frankie Addams和Mick Kelly带有很强的自传色彩:“当然,Lula Carson Smith(译者加:此为麦卡勒斯的本名)和Mick Kelly的相似度不言而喻:她俩都长得比同龄人高大,都是假小子,她们的父亲都是小镇的珠宝商。至于Frankie Addams和Lula Carson Smith的相似度就更高了。”也正如Presley注意到的,“对于Franki和Mick来说,离家出走都是摆脱不可逾越的界线的一种方式。” Carr(译者加:就是麦卡勒斯传记的那位作者)指出了麦卡勒斯对南方大地的纠葛情愫:“她的创作需要她时不时回到过去,正如一些年前在Yaddo,她告诉Eleanor Clark的那样,她必须间或回到南方大地,重温记忆里的‘恐惧感’。” 事实上,在接受Esquire杂志的采访时,麦卡勒斯曾经评论说:“人们总是问我为什么不更多地返回南方大地。但是,南方大地对我来说是个情感地带,夹杂着所有的童年记忆。当我回到南方大地,我总是陷入争论,所以重访Columbus会激起很多爱和敌意。” 对她第二部小说《金色眼睛的映射》里人物的负面评价,确认了麦卡勒斯的担心,如果把Lily Mae这个人物留在《哑巴》中,会不为大众所认可。在她未完成的自传《照亮及暗夜之光》,回忆《金色眼睛的映射》出版后她回到家乡面临的回应:“《金色眼睛的映射》刚发表,这以及随后的宣传,在小镇着实掀起波澜,特别在Ft.Benning,the Army Post(译者加:此处为军事基地)附近一带。有3K党人这么和我说,‘我们是Klan(译者加:3K党分部之一),我们不喜欢黑人情人或妖精。今晚是你最后一晚’”。 如果说这种反应,证实了她猜测南方大地对她作品反应时产生的焦虑,那么麦卡勒斯积极想要生活在北方大地的念头就无疑进一步得到了强化。生活在一群她所谓的“我的我们”人中间,工作在促成她政治和社会意识觉醒的的环境下,麦卡勒斯开始彻悟南方大地不可容忍她。正如Presley写道,“在布鲁克林,年轻的麦卡勒斯发现,在《心是孤独的猎手》的简单逻辑思路架构里,什么可以挽救Mick Kelly这一人物:一个她能保持与众不同的口味的地方(译者加:特指布鲁克林这个地方),一个充满同情的社区,那里她可以不招来排斥性的批评”;或者如麦卡勒斯自己在“布鲁克林是我家”一文中提到的那样,“那是布鲁克林最让我喜欢的方面,即在这里每个人无须和别人保持一致”。 到麦卡勒斯发表《婚礼的成员》的时候,她也感受到了对她身上女同性恋或双性恋的认可。搬到纽约后,她发现一片新土地,这里她可以和别人建立任何她想要的关系。找到一个包容同性恋的社区,这帮助麦卡勒斯重新审视自己眼中南方大地具有顽固性和压迫性的那些观念。在重温南方大地对变性者的态度时,麦卡勒斯也许觉察到她对南方大地认知中的疏漏,明白她试图影响那里持续进行的社会变革的努力是多么徒劳。 麦卡勒斯对南方大地的种族主义和不包容性的更深刻理解,体现在她的最后一部小说《没有指针的钟》里。根据V.S.Carr,“卡森在《没有指针的钟》里描绘的南方大地,和她早期作品中的一样,非常遗憾地缺乏公正和人道关怀。这片南方大地,她虽离开了,却仍对之爱憎难分”。Presley把Carr反映的麦卡勒斯对南方大地的反应误读为麦卡勒斯对南方大地缺乏了解:“《没有指针的钟》里,麦卡勒斯试图寻根,但是她所谓的南方大地从未存在过,自然也不会出现在这本小说中”。然而,正因为她负面地经受过种族主义,或者更重要的说是对憎恶同性恋,南方大地在麦卡勒斯作品里从不是公正的、包容的。(译者加:这里的意思是说一个地方本无所谓好坏,麦卡勒斯遇到的人和事让她眼里的南方变得不那么友好) 也许是为了把对她的隔离等同于南方大地里的性犯罪,麦卡勒斯虚构了一些反映她的挫败感的人物。根据Oliver Evans, “让麦卡勒斯经受不利的指责的是她选择的那些人物和场景。无可否认的一点是,她小说里的人物都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大能遇到的类型,场景又显得不寻常,甚至说是离奇”。通过塑造不为人熟知的人物,麦卡勒斯成功地说出了那些和她一样成长在一个带有压迫性的南方大地上的进步南方人内心的隔离感。 尽管他们列举细节和自传方面的背景,颇有建树地梳理了麦卡勒斯与南方大地的关系以及这层关系对她作品的影响,Presley和Rubin都遗忘了麦卡勒斯根深蒂固的想要逃离家乡的一些原因。Presley误读南方大地憎恶同性恋这一事实对麦卡勒斯的影响,转而批评她的逃离心态,并推测南方大地上让一个怪异女子无可承受的那些痛苦生活无可厚非,至少为她提供了写作灵感:“在职业初期,她就挣扎想要摆脱南方人这一身份的负担。重要的是,在这种挣扎外,一些一流文学作品应运而生。但一旦她放下内心世界的愤怒,她写的作品就与俗流无异。我坚持认为,她早期的成功和后期的失败都很大程度上归结于她挣扎于与南方大地的关系的程度”。 Presley似乎也同时批评麦卡勒斯长久对南方大地缺乏信赖,导致对南方大地现状的忽视:“卡森∙麦卡勒斯与她成长土地的关系提醒我们,这不只是对南方大地恋人般的小吵小闹。恋人般的小吵小闹隐含着一如既往的互相理解、互相尊重”。 Presley认为麦卡勒斯作为一个作家的主要心结来自于她对自身过去的漠视,这一观点反过来说更易理解。麦卡勒斯始终没有放下南方大地,而是南方大地漠视她。从一个憎恶同性恋和女性的社会脱身一阵,对麦卡勒斯和她的那些怪异的南方人同伴,以她那两个移居外国的南方朋友Tennessee Williams和Truman Capote为例,来说再恰当不过。 Louis Rubin在《卡森∙麦卡勒斯:审视痛苦的美学观》一文中假想了麦卡勒斯想要搬往纽约的原因: “纽约是艺术之都,文化之都,成就之都,在那孤独的外省人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结合卡森∙麦卡勒斯的特殊境遇来看,她满怀痛楚和孤独却仍保持洞察力、刻画才、同情心,这些品质恰恰只能反弹自一个对言行举止严厉规范要求并可怕贯彻这些要求的社会环境,以至于在这样的规范下的所有失败或无能都值得一提。如果有一堆强烈的愿望,而一个人不能实现它们却仍可以安然自居,那么她会去寻找类似的痛楚(译者注、加:指前面无法圆梦、痛恨自己无用之类的情感),通过确认别人也有痛楚来减轻内心的孤独。” 然而,对麦卡勒斯和她笔下的人物们来说,如此的私人距离(译者加: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的安全距离)很有存在的必要,考虑到南方大地对异常举止的强烈反应。模糊不清的“这点理由或那点”(译者加:此处应该是批评Presley等人的论文)会非常不幸地忽略一个重要因素,即南方大地在憎恶同性恋和坚持种族主义方面是拒不妥协的。 尽管我们对麦卡勒斯把《哑巴》提纲改动为小说《心是孤独的猎手》的过程还知之甚微,却可以找到两个可行的理由来解释Lily Mae Jenkins的消失,麦卡勒斯也许将Lily Mae Jenkins从小说的正式印刷版中剔除出去,是因为她认为南方大地不能忍受一个性犯罪(译者加:原文为sexual transgression ,这个词有三层意思,一指性骚扰,二指使用武力的性侵犯,这里应该是最后一层意思,即指性行为违反宗教的教义)的故事,不光对(麦卡勒斯通过写小说这一行为)讲述这种违法故事,还包括对(通过描写Lily Mae Jenkins的生活)记录性越界行为。也许麦卡勒斯还认为,对于她土生土长的Georgia州的Columbus镇来说,Lily Mae是不被接纳的,或者说,像Lily Mae Jenkins这样有多重社会角色的人无法令人想象会出现在Columbus当地。 麦卡勒斯起初构想的生活在南方大地上的Lily Mae Jenkins,到把他从第一部小说中剔除,再到在剧本《婚礼的成员》里让他重新出场,这一系列举动反映了麦卡勒斯对南方大地的纠葛情愫以及这块地区对两性倾向和性犯罪的强烈反应。 对南方大地之外的地方一无所知,或者是无法在南方大地或小说里想象出一个适合Lily Mae的地方,麦卡勒斯不得不剔除他这一角色。Lily Mae的消失可能只是因为作者在作品的场景里无法安排他,而进行了相应编辑(也许就想麦卡勒斯构想不出她在南方大地会有什么未来)。Lily Mae的这一消失,也使得麦卡勒斯笔下的人物不再承担解决南方特殊身份困境的路径之责,这个困境伴生着一种模糊色彩,麦卡勒斯也正是为此而一直挣扎。麦卡勒斯把Lily Mae从小说中剔除,是仁慈之举。没了Lily Mae,麦卡勒斯让他免受那种她本人熟知的命运折磨,即在南方大地上,精神和自我迷失后痛苦死去。 再看看麦卡勒斯在她的失败之作《美妙的平方根》的印刷版介绍,可以发现麦卡勒斯自答了一些萦绕不去的问题,包括能在《婚礼的成员》里戏剧化呈现青春期困惑的创作动力,而Lily Mae在这其中恰恰只是个幻影。 “当人们问我为什么要创作剧本,我只能先回答另一个问题。为什么有人要写作?我认为作家写下把内在的冲突,来在宇宙世界和象征世界超验自身的(往往是潜意识的)感受。作家选择的主题往往带有很强的私人色彩。我认为我的主要主题是精神隔绝。当然我自己就时常感到孤独。这之外,作家自身也是混乱的。一个作家很快发现他的身份并不唯一,而是也经历他笔下所有人物的生活,并且他的境遇也独立于他的日常生活。我和我虚构的人物生活在一起,这让我的孤独感减轻了很多。” 也许之上的独白,对Lily Mae Jenkins在她的小说及剧本中的定型之类的问题,也对她为什么是剧作家之类的问题,提供了很好的解答线索。也许作为一部重演她童年的戏剧,《婚礼的成员》是麦卡勒斯唯一一个可以成功戏剧化的故事。麦卡勒斯也许被认为不光只是在为舞台改编她的小说,也是在戏剧化她青春期时在性别和性方面的挣扎,并在改编《婚礼的成员》过程中重新审视那些关于无解的心理方面的材料。Lily Mae也可以看成其中一位与麦卡勒斯一起生活的人物,帮助她减轻孤独感。然而,给Lily Mae安排的角色并未体现麦卡勒斯对南方大地的批判,也解释不了她在用Lily Mae这个人物时为什么会举棋不定。 当麦卡勒斯重新安排Lily Mae Jenkins,放进《婚礼的成员》,仁慈地只对他一笔带过,她借他仅想批判南方大地缺乏想象力,不能为这样一位人物提供容身之地。如果他还在《心是孤独的猎手》里的话,Lily Mae本可以充当麦卡勒斯面前的镜子,反映她内心痛苦的挣扎。相反,麦卡勒斯将他从小说中剔除,在《婚礼的成员》里重提他,来反映南方大地的太过老实规矩和内在不包容性,这个南方如此不包容,以至于让麦卡勒斯太过现实地明白她的图变之作都是白费力气。 完

住在你心里的女孩

我太记得自己还是弗兰淇的时候了,那些无意识的孤独和幻想,那些当自己理所当然的预设及臆想在现实面前被击碎时的无助与自我厌恶,过剩的精力和满脑子古怪念头不知该从哪个出口发泄……对于年幼又不愿意承认自己幼稚的弗兰淇来说这些感觉都太陌生,她还不知道孤独是每个人的宿命,不懂得之后的人生里还有一千一万次等待她去经历的失望。她会慢慢失去那些飘忽的幻想而变得平庸,但关于“我为什么为我”“为什么每个人都被限定在这个本我”里面的问题还是会不时蹦出来叨扰她平凡的生活。

成长期的孤独

“一切从弗兰淇十二岁时那个绿色、疯狂的夏季开始。这个夏天,弗兰淇已经离群很久。她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体,在世上无所依附“。很显然,开篇的基调已经打下,麦卡勒斯在此将一如既往地描写孤独。十二岁的少女是正成长发育的年龄,而弗兰淇发育如此之快,俨然成为巨人,十二岁又十个月身高达五英尺五又四分之三英寸,折合下来就是近一米七,一年增高四英寸,对于我这个矮个子来说,心生羡慕,吃了什么增高产品,穿了什么增高鞋垫?以这个趋势长下去,到十八岁就是两米九的”怪物“,于是葡萄架下容不下她,和伙伴一起又有些不屑,她是个”局外人“。我心里突然冒出个想法,身高体型对融入某个团体的重要性甚至不亚于一致的性格话题。想当空姐?那一米五以下就没门。想坐教室前排?那谁让你长那么高,不坐后面浪费了有限的教室空间。想当富婆?你都没有LV,冒充个什么?和《心是孤独猎手》里的米克一样,因为个头瘦高,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米克和弗兰淇都被排斥在群体之外。米克会将内心划分为里屋和外屋,弗兰淇有没有类似的划分书上没有透露,不过,两个人性格的想象点实在很多。米克爬上邻家屋顶偷听莫扎特,弗兰淇会为飘来的音乐而心襟摇动,米克禁不住一伸手触碰发育正好的乳红,她会提议和玩伴一起裸泳,她一提这种建议,我眼前一亮,立即对她的爱更胜一层——去你的,当然不是因为色情。她会叛逆地半夜起来抽烟,而弗兰淇有一次从小店里顺手牵羊,她在心里一遍遍地设想着远走他乡,以逃遁那份孤魂野鬼的感觉,她会在镇上到处乱窜,随便找陌生人搭讪,更在参加婚礼之前夜以身试性,纵使是出于无知,被红头发的士兵诱奸,但其中不乏她对性的好奇而主动赴约的心理动机。回想起来还有个安妮弗兰克,我印象很深,这位生在多舛时代的可爱少女在日记里记叙了大量她对自己身体变化的好奇想法。索菲亚科波拉在电影《少女自杀》里更将镜头对准心理早熟的少年男女。未成熟年代的一切遐想都属正常,成长的过程总归伴随着一系列懵懂不解,幻想迷惑。大学时有位老先生曾有点激动地告诉我,你现在的所有悲伤,所有迷惘都会随着成长慢慢消失,因此根本没什么大不了,全不过是一个人在那叽叽歪歪,自怨自艾罢了。何止限于少女,《没有指针的钟》的杰斯特和舍曼也会为谁多认识几个字而相互炫耀,舍曼更是孤注一掷地向每个名女人发去认亲信,会报复性地作出一些”对着干“动作。麦卡勒斯为何如此钟爱描写孩子,而且大多是处于临界成熟状态的孩子,这让我很好奇。如果对麦卡勒斯个人有所了解的话,又有可能会对号入座,这个文笔下的孤独猎手却是生活中不折不扣的”未成熟少女“,她会任性地跟男人,或者女人上床,会在老伴第一次自杀未遂时,因树枝断裂,说上一句责难,“劳驾,利夫斯,如果你必须自杀,到别的地方去。看看你把这棵梨树搞成什么样子了!”她高度自私,又极端任性,设想着我本来大概不会喜欢这样一个人,她和张爱玲形成鲜明对比,张固然文字尖酸刻薄,一字能刺得人鲜血直冒,她文字背后却有颗细腻善良的心,而麦卡勒斯,文字也是刻薄,毫不造作,我没忍住了解了一下下蛋的这只鸡,从传记里看到的小片段基本是负面大于正面。纵使如此,在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将三联的这套小说集看完,这一路过来,对她的喜爱丝毫没有减少,作为她的追随者,我大胆的假设,是她的敏感,任性和刻薄成就了她。而这种喜好可能早有渊源:自我第一次看红楼的时候便喜欢多质而任性的黛玉。曾和一网友聊天,说到,如果一个女人事事包容,遇事隐忍不发,也不在亲密的人面前使使小性子,想来其实挺可怕的。

没有“我们”的孤独

  专心一口气看完卡森·麦卡勒斯的《婚礼的成员》。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孤独的故事。重点讲述12岁的小女孩弗兰淇的孤独、烦恼以及对远走高飞的渴望,她离群很久,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体,在这世上无所依附。卡森把大部分文字着力于弗兰淇在哥哥婚礼前的苦恼、期盼、畅想,她以一种不容庸置疑的计划和“如果他们不带我,我就自杀”的决心,畅想着参加婚礼后,她会和哥哥以及新娘——这个她的“我们”,远走高飞,周游世界,永不分离。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想法,她自己的计划。痛失最爱的人、不断想模仿着自己过往的幸福而结过四次婚的女佣人贝丽尼斯,给弗兰淇的只是不断地否定和嘲讽。6岁小男孩约翰·亨利还没有到那种自我繁殖孤独的年龄,他的天真与无忧与弗兰淇形成了一个对比。  千呼万唤的婚礼终于到来,却完全与弗兰淇的计划和想象相反,任凭她怎么哭喊着“带上我”,都无济于事,她一直想象并确信的“我们”没她的份,哥哥和新娘——并不是她的我们,他们已经硬生生地把弗兰淇踢出了这个她一直觉得参与其中的“我们”。如小男孩约翰·亨利所言“好戏散场”了。离家出走的举动不过是绝望的挣扎,让她深切感受到她是没有一个“我们”的,是无助的,孤独的。终于,经过这“毁灭性”的打击与阵痛的弗兰淇学会了长大。  我注意到和卡森的另一部作品《心是孤独的猎手》一样,全文只分成三部分。感觉前面两部分,写得略微沉闷、繁杂,女主人公的烦恼与渴望,也在反复着,好象无穷无尽,让我看着也恍惚地觉得,她的烦恼与孤独,非得以她那种“远走高飞”的方式才得以解脱了。第三部分写得聚敛而忧伤。有那么几个地方我觉得写的非常好:  1、她整天思量着自己的孤独,不知为何,终于有一天,她一个激灵,想到了:昨天,以及此生的十二年中,她只不过是弗兰淇而已,她是一个我,不论到哪里去、做什么事都只能是一个人。其他的人有有一个我们可以投奔,所有的人都有,就只除了她。所以,她想当然地几乎要宣布出来:哥哥和新娘,他们就是她的“我们”。只有这个“我们”让她向往,她就更加一心尽快离开这个破旧的南方小镇,投奔她的“我们”,远走高飞,不再回来。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也想着,我的“我们”在哪?  2、临行前一天下午他们三个人讨论的时候,女佣人说了她的那些丈夫时,最后她讲:我爱鲁迪,他是我爱的第一个男人。所以,从那以后我这一辈子都在模仿自己。我所做的就是跟鲁迪的碎片结婚,只要能碰上。  她的确是跟鲁迪的碎片结婚——第二任丈夫只不过有鲁迪一样的烂拇指,第三任丈夫不过是因为正好买了她当掉的鲁迪的外套……一个比一个糟糕。  3、弗兰淇讨厌作为“弗兰淇”的自己,为远走高飞做准备,她把自己的名字改为弗·洁丝敏,她问女佣贝丽尼斯改名是否犯法,女佣说:因为生活围绕你的名字而积累,经历了种种事情,名字才有了意义。她反问:我的的旧名字积累了什么呢?什么都没有!是不是?我的名字毫无意义。  那么,你我的名字又积累了什么?  4、弗兰淇:你难道不觉得非常奇怪,我是我,而你是你?我们互相看得到对方,摸得到对方,年复一年待在同一间屋子里。然而我总是我,而你总是你。我除了自己,不能是别的任何东西,而你也不能是别的什么东西,只能是你自己。你想过这些吗?你不觉得奇怪吗?  贝丽尼斯:我就是,你就是你,他就是他。我们每一个人都被自己限定。  弗兰淇:我不想被限定……不过与此同时你几乎可以用“飘零”代替“限定”这个词,虽然它们的意思相反。我是指你到处去,你看到那些人,但在我看来,他们却是各自飘零……但这一切有什么意义?人们飘零着同时却被限定,被限定而又飘零着。  我总觉得,弗兰淇的烦恼和孤独,不仅仅是她自己的烦恼和孤独,也是我或者其他所有人的烦恼与孤独,因为我还是没有“长大”,如果硬说这仅仅是成长的烦恼和孤独的话。  很多时候,谁不是被排斥在某一个“我们”之外而独自孤独着呢?没有了“我们”,你就是你,我就是我,我们应该是会孤独的。

老弗兰淇,以及麦卡勒斯的其他孩子们

中文译本的[婚礼的成员],是上个夏天最让我回味的一部小说。之后读到的[心是孤独的猎手]以及[伤心咖啡馆]之歌,却没有给我相似的惊喜和触动。出于对[婚礼的成员]原文版的热望,读了Mariner Books 98年出版的[Collected Stories of Carson McCullers],麦卡勒斯的19部短片小说也收录其中。在拥挤的车厢开始读第一篇[Sucker],却仿佛独自进入了一个少年的内心世界,感动缓然而至。之后的每一篇几乎都让我完全投入,也喜出望外。我读不懂艾米利亚小姐和李蒙表哥的故事中爱与被爱的理论,也并不愿投入作者的传记细究其人生坎坷。我想我是流连并沉醉于麦卡勒斯作为女性的敏感内心和细腻笔触,也许仅此而已。在弗兰淇的世界里,嗅到夏夜厨房里晚餐后的一丝油腻,顺着蓝月亮通向二楼房间的陡狭楼梯向上望去,在小镇的街头仿佛感到滚热的地面炙烤着脚底。文字的信息在头脑中转化为眼前的画面。美国南部八月的夏天,让我持续不断地浸入其中。麦卡勒斯的短篇中也有几幅深烙的画面。[Poldi]中狭小阴暗的旅馆房间。[the Orphanage]中街角萧瑟的孤儿院。[Instant of the Hour After]中酒后停止供暖的两人客厅。还有[the Aliens]中旅客寥寥,不知通向何方的长途汽车。十二岁时就长成巨人一般的小姑娘老弗兰淇。想要和Jarvis和Janice永远在一起的F.Jasmine。最后又变成婚礼结束后与全世界为敌的Frances。我们早已知道,无论哪一个,都是麦卡勒斯自身的缩影。在她的短篇小说中,麦卡勒斯乔装成自己笔下一个个不同的孩子。她是[Court in the West Eighties]中独居的女大学生,在自我隐藏中拥抱陌生的世界。她是[Breath from the Sky]中患病的少女,无力把握自己的命运。她是[Correspondence]中写信的女孩,在无尽的等待中渐渐心冷。她还是[the Sojourner]([旅居者])中旅居多年的男子,无法忘记曾经的爱人。麦卡勒斯笔下的这么许多化身,仿佛把完整的世界分割成无数细小的碎片。进入哪一个,都难以轻易走出。孤独。十二岁的老弗兰淇不属于任何团体,被所有人抛弃。害怕却渴望成长的女孩为自己假想出另一个世界,爱上一场即将举行的婚礼。孤独始终是麦卡勒斯作品的母题。在她的短篇中,这两个字被多次表达为,没有回报的爱,和拒绝。[Sucker]让我看到孩子的残忍。它被十六岁的Pete表达为:“如果你轻视对你依赖的某个人,那你就会崇拜最不在乎你的人。”只有在懂事之后才能看到,那时的自己对表弟Sucker扮演的角色,就如同为之神魂颠倒却视自己为玩物的美丽女孩Maybelle。[Poldi]在所有的短篇中有着最简单的情节,一个极短片段之下的三角情事。Hans去旅馆看望拉大提琴的姑娘Poldi,胖姑娘幸福地倾诉自己的“爱情”,却不知故事中的他只是自己假想的爱人,而面前的他失望地打消了表白的心。[Breath from the Sky]中患病的年轻女孩与作者本人太过相似。那是一个终于走出病房来到阳光下的午后,看着母亲和弟妹外出归来。母亲告知马上要将其送入疗养院,内心苦涩的女孩已无力再争辩。[A Tree. A Rock. A Cloud]([树.石.云])中的酒吧一幕,随着一个苍老背影的离去,让人在莫名之中缓神惆怅。老汉讲述的是一场再普通不过的爱情背叛,十一年间的追寻和心境却得不到听者的理解。最后送报男孩尴尬之余无关痛痒的一句“评价”,却平添了一番诡吊。桌面淡淡的茶杯渍。圆脸士兵的黑色指缝。弗兰淇爱吃的做坏的蛋糕。不合身的婚礼裙子。算命婆屋里挂钟的嘀嗒声。无处不在的细节描写太让人喜欢。还有便是屡屡在耳边响起却又总是断然消失的琴声,如遥远的幻觉一般,颤然敲击着老弗兰淇敏感的心。麦卡勒斯的笔下时常有琴声,演奏者,还有巴赫。最为突出的是一篇[Wunderkind]([神童]),故事里的女孩也叫做Frances。学琴女孩慌张的心,淹没在了街头的车鸣和孩子们的玩闹声里。这个短篇暗示了作者本人年少时历时四年后被迫中断的学琴经历。她在后来甚至说到,当时匆匆离开后多年未见的钢琴老师及其家人,对于自己来说,就是弗兰淇心里的the we of me。弗兰淇的母亲死于生产。父亲的出场也并不多,印象深的只有两处。一次是玩笑般地逗弄十二岁了还要和自己一起睡的女儿,另一次是被深夜离家的弗兰淇甩在身后的那个父亲。[Collected Stories of Carson McCullers]一书的前言中提到,在麦卡勒斯的小说中,主人公都与母亲缺乏感情联系。然而,据作者的兄弟Lamar Smith所说,麦卡勒斯是他们母亲最宠爱的孩子,她在写作中却试图掩藏对母亲的这种依赖。于是我们看到,[Untitled Piece]中过早死去而未被提及的母亲,[a Domestic Dilemma]([家庭困境])中酗酒过度的母亲,[Breath from the Sky]中看不见女儿痛苦内心的母亲,还有[the Haunted Boy]中精神脆弱自杀未遂的母亲。而麦卡勒斯笔下的父亲似乎也不是成功的一家之主。[Untitled Piece]中的Andrew看着父亲无奈把妹妹送走。[a Domestic Dilemma]中常年离家的Martin无力制止妻子酗酒,最终只能沉默地在她身边渐渐入睡。弗兰淇不住地想要向人倾诉自己离开的消息。沉默的葡萄牙旅馆主,街边漠不关心的中年女人,淡红发色的圆脸士兵。这些陌生人的出现,是作者笔下黯淡的华彩。在[Court in the West Eighties]中,他们是对窗的红发男人,拉提琴的女人和她的访客,还有一对年轻的夫妻。独居的主人公注意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却自始至终毫无交集。这个写于作者求学时期的短篇,将人类无尽的好奇心,和极端的冷漠,苍凉尽现。[the Aliens]的主角是独自坐汽车前往南方的一个犹太男人。他作为一个观察者,沉默注视着与他同路的几个乘客,并漠然对应一个向他示好的搭车人。这段几乎毫无情节的车程叙述,笔触极为冷淡而钢硬。弗兰淇在盲目的游荡中寻找着猴子和猴子先生。麦卡勒斯的下笔是时而荒诞和诡异的,几乎有些天马行空。[伤心咖啡馆之歌]中高大的爱米丽亚小姐爱上罗锅李蒙表哥,本身看来就是荒唐之事,最终又以与情节毫无关联的十二个囚犯的故事荒然收尾。在她的短篇中,确有一些无关冷漠孤独或者情感的寡淡,反倒好似信手拈来的奇人异事。[the Orphanage]篇幅极短,童谣般又似一场梦魇。[the Jockey]([赛马骑师])的气氛拿捏令人称道,意义奇崛而晦涩。[Madame Zilensky and the King of Finland]([席林斯基夫人与芬兰国王])以及[Art and Mr.Mahoney],故事场合不尽相同,黑色、讽刺的效果却如出一辙。同样如雾里看花一般的,还有[A Tree. A Rock. A Cloud]。婚礼过后回家的路上,我们才从弗兰淇不愿再重复的回忆中,看到了这场美梦的最终结果。这样的时间措置,感染力高过平铺直叙,又不尽要夸赞作者的匠心妙笔。在麦卡勒斯的所有短篇中,我们都能透过人物和环境的细微刻画,透彻体会到其饱满的内心。从叙事角度来说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下面两篇作品。[Like That],情节的设置与最早的那篇[Sucker]有些相似。作者以十三岁的“我”为第一人称,旁观正值芳华的姐姐经历的一场失败的恋爱,摹绘了一个女孩成长的内心。[Untitled Piece],是所有短篇中我最喜欢的一篇。麦卡勒斯以插叙的方式,在青年Andrew归乡的途中插入了对其少年的回忆,串起三个人物。曾经,与原本亲密后来离家的妹妹感情逐渐疏远,后来对一个苍白沉默的工匠产生难言的好感和依赖(很像[心是孤独的猎手]中米克对于辛格的感情)。在这两个曾经可以依靠的人离开生命之后,少年开始游荡于小镇街头,内心迷茫而空虚。与黑人女佣突如其来的情事最终促他猛醒,于是离家。三年后踏上返乡路途的青年,在不知名的小镇回想起往事,内心依见焦灼,去路难卜。弗兰淇爱上了一场婚礼,这场婚礼却只是她的一个梦而已。心碎后经历了一次失败出逃的小女孩,在纸页间忽然长大。新的朋友玛丽出现,与贝丽尼斯的告别即将到来,六岁的约翰亨利忽然死去。麦卡勒斯的笔下似乎有着一股魔力,让这场婚礼狂想之后的一切变故,看来是如此的自如和坦然,却又让内心难以平静。我想最后我看见了十三岁的弗兰淇完整的背影。每一个句号都是决意的告别,却拖着抹不去的尾音。合上书,老弗兰淇,还有其他孩子们的故事,依然挥之不去。

“人们飘零着的同时却被限定,被限定而又飘零着。”

  “人们飘零着的同时却被限定,被限定而又飘零着。”这句话出自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之口,无疑让人绝望,就像卡森·麦卡勒斯23岁时写出《心是孤独的猎手》这样的作品让人觉得绝望一样。最近读了麦卡勒斯的几部作品,每一部都深深地激荡着我的心灵,内心隐蔽的孤独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挖掘了出来,自己曾经一度试着表达,然而还是发现心灵早已被掩埋得过深,甚至潮湿、发霉,真的担心保不定哪一天会腐烂了去。表达成了一个死角。无助。  说这句话的小女孩一出场就处于一个孤独的环境,“一切从弗兰淇十二岁时那个绿色、疯狂的夏季开始。这个夏天,弗兰淇已经离群很久。她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体,在这世上无所归附。弗兰淇成了一个孤魂野鬼,惶惶然在门与门之间游荡。”能与这个小女孩交谈的只有两个人,黑人厨娘贝利尼斯和表弟约翰·亨利,然而谈话也都以争吵和相互间的嘲讽为主。小女孩的内心极其厌倦她所处的环境,极其想摆脱,同时为摆脱内心的孤独,渴望得到一种接纳。她把这个希望寄托在即将到来的哥哥的婚礼上,她渴望出席他们的婚礼,由哥哥贾维斯和嫂子嘉尼丝带着她永远不用再回到她所在的小镇,“你们就是我的我们”,最后小女孩的愿望自然是泡汤了。这几乎就是故事的全部情节,也是书名的来历,这样一个书名,你会觉得充满喜气,这喜气与小说传达出来的氛围形成了一种反讽的张力。这部小说远没有《心是孤独的猎手》复杂,甚至显得单薄,然而同样地完美地表现出了可怕的孤独,说是可怕,某种程度上这种孤独又具有一种迷人的魅力。《心是孤独的猎手》更多依赖了故事和纷繁的结构,迷人,深沉;而《婚礼的成员》依靠的是更为细腻的抒情,更圆满的艺术,成熟,圆润。  自然,孤独不仅仅存在于小女孩弗兰淇身上,也同样程度地存在于厨娘贝利尼斯和表弟亨利身上,贝利尼斯一生生活于第一任丈夫去世的痛苦当中,其后的每一次婚姻都是追寻丈夫的影子所致,带给自己的是更加痛苦的处境,且不知悔改。直到最后,婚姻对于她有如衣履,可有可无。小男孩的孤独似乎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离群索居和早熟,他们三个经常待得最多的厨房被他画满了令人阴郁的儿童画。  小说最迷人的部分来源于第二部的第三节,一向在一起口角不断地三个人莫名地都敞开了自己的心灵,下面是他们的部分谈话:  “我们互相看得到对方,摸得到对方,年复一年待在同一间屋子里。然而我总是我,而你总是你。我除了自己,不能是别的任何东西,而你不能是别的什么东西,只能是你自己。”  “你走在路上,遇到一个人,随便什么人。你们彼此互望。你是你,他是他。可当你们对望的时候,眼睛与眼睛之间便发生了联系。然后你走你的路,他走他的路。你们去到镇子的不同地方,也许永远不会再见面,一辈子都不会。”  “我们所有人都被限定了。我们生来就各有各命,谁都不知道为什么。但每个人都被限定了。我生为贝利尼斯,你生为弗兰淇,约翰·亨利生来是约翰·亨利。也许我们都想自由,挣脱了好自己做主,但无论怎样努力都在定局之中。我就是我,你就是你,他就是他。我们每一个人都被自己限定。”  “人们飘零着的同时却被限定,被限定而又飘零着。”  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关乎孤独,然而我还是为他们羡慕,毕竟他们都倾吐了他们的心灵,而且能够彼此理解,我再想,孤独被表达出来了,由内心的体验变成了言语,孤独还是原来的孤独吗,甚至可以质疑孤独是否存在。从这一点上讲,这部小说显得多了温情,不像《心是孤独的猎手》那般残酷,在《猎手》中,表面上每个人都把聋子辛格当作倾吐的对象,但对于读者来说,这种倾吐显得子虚乌有,即便倾吐了,辛格还是没有在心底接纳他们,更大的悲剧便是来自于主人公辛格,他彻彻底底死于孤独。当然《婚礼的成员》的结尾同样显得残忍,小男孩约翰·亨利死于脑膜炎,我在小说中没有读到过有人对他表示过关心,死得让人心寒;贝利尼斯结婚了,与爱情毫无关系,当然也没有追寻第一任丈夫的影子。  这篇读书笔记我过多地引用了原著,实在因为我的解读损害了文本,我自己知道自己愚蠢到极致,这样的小说用不着你费心絮叨些什么。既然如此,我再多抄录一些又何妨:  “厨房里影影绰绰,一切越来越深地陷入黑暗,而话语声盛开。他们轻声细语,他们的声音盛开如花儿——如果声音可能像花,而话语声能够开放。”  “人们飘零着的同时却被限定,被限定而又飘零着。”

《婚礼的成员》

  读完这本书的第一页,我就确定,这会是一本我喜欢的书。  故事,是关于一个12岁的女孩对于一场婚礼的狂热迷恋。不,不是梦想中的她和白马王子的婚礼,而是她哥哥即将在周五举行的婚礼。在那个绿色的腻味的夏季,弗兰淇从漫长的童年期醒来,第一次意识到“我”和“他人”的不同。我是我,不是其他人,其他人有他的“我们”,而我没有,在这个世界上我无所依归。突然之间世界与她隔绝了,“世界巨大、分裂而飘零,以一千英里的时速飞旋”,但这一切与老弗兰淇无关。  大约在六、七岁的时候,我开始意识到我的存在,我是镜子里的这副长相,我是那张只考了八十分的试卷的主人,是会因此挨老爸一顿训的倒霉小孩。我不是我的好友小J,亦不是作班长的男生小H。我所知道的只能透过我的眼睛,而余外的世界也许永远是陌生的。弗洛姆很久前便写到,当儿童初次区分出主体与客体的区别时,会感到分离的痛苦,他迫切地需求与他人建立联系而获得安全感。我却未从中体会到痛苦,当我觉察所有的感受来源于自我时,亦凭借儿童简单的直觉发现了安全的庇护:死亡。没有什么无法忍受的,如果有,我们亦还有这最后的保护。  分离却令弗兰淇焦虑不安,她离群独居,在街头飘荡,写着自己的剧本,在厨房里与厨娘、六岁的表弟打牌,每日重复相同的对话。生长其中的小镇让她烦腻,外面的世界永远迷人而神奇,她迫切地需要离开这个小镇,融入到世界中去,让这个孤零零的自我消失。而这场突然到来的婚礼似乎成了她的救赎。她坚信婚礼后她可以和哥哥住在一起,去冬山、去阿拉斯加,从而永远地离开这里。沉闷乏味的夏日过去了,整个小镇在她面前敞开,以一种新的方式接纳她:在想象中,这场婚礼使她与世界之间建立了神奇的联系。而这种联系,令她体味到安全感.  我仍然记得这样一个场景:走在去爸爸单位的路上,认真地思索:我已经八岁了,距离上小学那一年已经过去了漫长的三年,而九岁似乎显得那样遥远。每一个孩子都有他自己的时间体系,在八岁的生命历程中,四年已是过半。这是成人无法体验的时间感。成人也不懂得孩子对世界的迷茫,对于被重视的渴望。我尽力回望我的童年,却只有那些隐隐绰绰的影子,难以辨认这是真实的曾经还是沾染了多年后的阅历的投射。十岁前离家出走的计划,是为了得到家人的重视?还是为了一场小小的怄气?但是记忆准确的是,十五岁的我向同学抱怨自己的生活平凡空幻到虚假,彼时,我确信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平那样的生活才是真实的生活。而我自己的,相对于煤矿工人的,是那么委琐到不值一提。  弗兰淇同样厌弃自己的生活。婚礼的到来使她确定自己终于可以摆脱这日常的一切,寻找在别处的生活。当然我们已经猜到结局,新婚的哥哥怎么可能为了成全妹妹的“顽劣”带着她过三人生活?故事已经讲到最后的一二十页了。大哭着扑倒在尘土中的老弗兰淇望着新人远去的车屁股,被父亲强制带回了小镇。被轻视的愤怒使她决定在半夜离家出走。而12岁的孩子的出走,自然也是失败了。  阅读此书的经验是前所有未有的。当我读到这样的文字:“我看到一棵绿色的树,对我而言它是绿的。你也会称之为绿树,我们对此没有异议。但你所见到的绿色和我眼中的绿色是同样的吗?又或者我们管一种颜色叫黑色,但我们怎能确定,这黑色在你的眼中与在我的眼中是相同的呢?”我心平气和,意识到我已经等待了很久,等待作者在这里说出封存在我头脑中的话语。  卡森麦卡勒斯近年来声望很高,这本被誉为“不能增减一字的小书”,据说是她最成熟的作品,“描述了一个极为敏感的小孩的非常故事”。事实上,这场婚礼,不仅是一个孩子的仲夏夜之梦,亦是我们每个人曾经的迷局。我们修炼了多少年,才明白“此心安处是吾乡”,才放弃了对于那永远的彼岸的向往?我们又岂非终生在寻找与世界的联系,以获得安全感?只不过,我们已经长大到学会明白:这联系靠的不是某个符号或仪式,而是我们付出的爱。http://qing007.blogbus.com/logs/4481415.html

谁是谁的“我们”

上午听不成讲座,换了自习室,把麦卡勒斯的《婚礼的成员》一股劲的看完了。看完后觉得很闷。曾经我只读过她的《心是孤独的猎手》,那时她笔下的孤独感就已经深深刺痛我。而这本传说中是她最成熟的一部作品。依旧是个小女孩做主人公。十二岁。"刚刚有了性别的雏形,关于爱、不满、悲伤,都刚刚开始体验。在这个巨大无边的世界面前,她显得怪异、孤独而疯狂。每一天都度日如年,有都是时间和借口胡思乱想;周围的人们为了生存而忙碌,她得以孤单和自由。"她想逃离她所存在的世界,她自己的那个我,她的名字,她生活的那个镇子,以及那个漫长的夏天。她想借一场她远在冬山的哥哥的婚礼让她换一种生活。她好奇于镇上逗留的士兵,他们来自于不同的国家,下一刻也不知会去世上的哪个角落。她想献血给他们,想自己的血液随着他们流淌于世界的各个地方,却因为她太小而不能。她只是想做些什么让她觉得自己还和这个世界保有某些联系。她觉得孤独。却逞强说怕那个叫约翰亨利的小男孩太孤独才收留他过夜。就连最后她鼓起勇气离家出走时,在漆黑的夜里她也想着有人能和她一块。她拖着行李。不知道要去哪里。不知道要怎么去。她不知道那个被她砸了头的士兵死掉没有。她只一味的想逃离。 就像贝丽妮斯在那个寻常的夏日午后在厨房里对她说的。“我想我隐隐约约地知道你的意思,”她说,“我们所有人都被限定了。我们生来就各有各命,谁都不知道为什么。但每个人都被限定了。我生为贝丽妮斯,你生为弗兰淇,约翰亨利生来是约翰亨利。也许我们都想自由,挣脱了好自己做主,但无论怎样努力都在定局之中。我就是我,你就是你,他就是他。我们每一个人都被自己限定。”限定。逃脱。这样的字眼都是如此的熟悉。就像昨夜和某人的谈话之后我愣坐在这里半饷。躺在床上依旧是失眠。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生活的很盲目。盲目的追求,盲目的接受。其实我也想出去,尝试另外一种生活。那些多姿的文学、哲学、美术、音乐,以及充满神秘色彩的宗教,太多太多东西吸引着我。可是,我被限定在了这里。我生来就是我。……(省去太多的理由),所以,我只能像现在一样,为自己的专业努力,司考,过或者不过,为谋生奔波。我给某某发短信,说觉得自己过得太过肤浅,世界如此大,有时觉得自己像在舞台上的小丑。我们总在做一些自以为要去做的事情,但是,那些真的是我们要去做的么?瑶劝我说人的欲望和奢求不能太多,看问题容易走极端。说我心情总是能被人影响。人生在世,不求每件事都能自己,但是有过就行。是的,这些我都明白,可是我真的必须那么现实么?必须现实才能快乐么?我发现曾经的我有太多的自以为是。固执的以为这个世界怎样就真的是这样。而现今我在努力接受一些不一样的思想。我讨厌曾经的自己。可是,我却又在如此盲目的开拓自己。太多没有触碰到本质的东西。原来所谓的根本依旧没有改变。我不过是在走马观花而已。“昨天,以及此生的十二年中,她只不过是弗兰淇而已,她只是一个我,不论到哪里去、做什么事都只能是一个人。其他人都有一个我们可以投奔,所有人都有,就只除了她。当贝丽妮斯说我们,她是指哈尼和大妈妈,她的窝,或者她的教派。她父亲的我们就是那间小店。所有俱乐部的成员都有一个我们可参与、可谈论。军队里的士兵能说我们,就连犯人还能用链子栓成一队。只有老弗兰淇没有我们,除了一个或许说得上:就是由她和约翰亨利以及贝丽妮斯构成的这个可憎的夏季组合——这个世上她最不想要的我们。如今这一切突然结束,都改变了。她的哥哥和他的新娘来了。仿佛她与二人的初见,触动了她内心深处早已知晓的一件事:他们是我的我们。这就是她感觉如此异样的原因所在:他们远去冬山,抛下她独自一人。老弗兰淇的躯壳被孤零零地丢在镇子里。”我记得读到这儿的时候,我也在脑海里搜寻我的我们。却发现除了那几个,其他的我已经无法去把握。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世界里忙活。为了生存,必须这样。我知道我永远只能是一个我,我不能奢求太多。这些天,H、F那些曾经能说我的我们、已经拥有另外的我们的,都问我和某人怎样了,或者问我是否还是一个人,我只是笑呵呵的说还是一个人啊。除了偶尔寂寞一下,其实没有怎样,就像我和某人说过的,大三都快完了,没有必要再谈了。有时我也想,或许我是个花心的姑娘。我可以喜欢你,喜欢很多个你,或许想和你在一起,但是我不爱你,不想和你有未来,不想和你结婚。那么,所以还是不要在一起吧。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水瓶的博爱精神。恩,真伟大。哈。故事的结局。约翰亨利的死实在是出乎意料。脑膜炎。十天后就死掉了。我以为结局他会变成GAY之类的,没想到就这样死掉了。葬在了那个同样葬着查尔斯大叔的家族墓地。好吧。死吧。去一个我们活人谁也无法抵达的世界,也挺好。不用愁着娶妻生子,不用愁着柴米盐油。死去吧。

只能读很薄的书

以为的事情总是没有发生。现实世界不尽人意。对于孩子的残酷总是显得手软。结尾么。是个好兆头。

婚礼的成员

最后,弗兰淇是找到了她的 我们 吗?(看了好多篇评论才觉得自己真的读了这本书)书中三个主人公都是孤独的人啊 约翰死了,贝丽尼斯要嫁人了 (与爱情无关 与鲁迪无关) 弗兰淇有了新朋友玛丽 绝口不提那次婚礼 。生活最后最后还是会幸福的。约翰,弗兰淇最后想到他时只是 阴郁、灰白、徘回不去的样子,没有几句话,像个很乖的小孩,悄悄地死了,弗兰淇没被许可探望。约翰在她甚至所有人的记忆里只残存了很单薄的印象,会极少被想起,极少有他存在过的痕迹。有一种非常冷、非常孤独的感觉。贝丽尼斯老是提到她的爱情,她爱着的鲁迪。逝去的总是那么美,因为无法触及,弗兰淇、我们永远无法得知,他们从前真的那样幸福吗?很感动的一个画面是,他们三在快要全黑的厨房里,贝丽尼斯软和宽大的肩膀搂着弗兰淇,约翰也吃醋地往贝丽尼斯身上挨。 人们飘零着同时却被限定,被限定而又飘零着。三人哭成一团,是对他们的终将分离有所预感吗?书中最后一句:但这话没有说完,因为静默已被击碎,幸福像电流一刹那击中了她,她听到了门铃声。是玛丽,她的新伙伴,在所有人之中选择她做知心朋友的玛丽,来找她了。希望弗兰淇是不再孤独了的。所有人都是。

悲剧,纯的

(内有吐槽,不喜勿入)弗兰淇就是个悲剧,纯的。整场“幸福婚礼之旅”仅仅只是她自己的狂热臆想,或者,说得浅显易懂点--就是YY。“你们是我的我们”,从这句别出心裁的话中,我们可以很明确地得出一个结论:处于伪萝莉年龄阶段的孤独青少年,YY过度必将导致常识严重缺失型脑残--新婚夫妇之间岂能容得第三者插足?!这名脑残志坚的伪萝莉,在以类似“白素贞被野蛮的法海和尚拖进金山寺里从此与许官人思君不见君生死两茫茫”的悲痛之姿被抛弃之前,一直兢兢业业地为读者呈现着一个渴望陪伴的孤独分子近乎歇斯底里的临床症状:绞尽脑汁地试图从渴望依附的人身上找出一个简单易行的共同点--然后为自己制造一个共同点--继而重新沉迷于已经融入同伴的疯狂YY中不能自拔--别跟我提什么吸引力法则,本书的结局已经昭示作者不相信此法则。弗兰自始至终都没能明白:这是一场婚礼,这是一场关于爱情的仪式。这个仪式是一扇门,在门的另一头,相伴是永恒的主题--但主题是两个人的,她什么也没有。失眠之作,纯手机键盘输入,谢绝拍砖。

《婚礼的成员》豆瓣书评整理(2012年2月27日前)

【中国麦卡勒斯研究社书评项目组】关注小站:http://site.douban.com/140271/编辑:泽阳 泽中丁导语:学院派的分析容易陷入乱套理论的误区,而平常读者结合自身经历得来的阅读体验却往往呈现出多面的真实。本次对《婚礼的成员》一书书评的整理,意在烘托百家争鸣的氛围。※ ┄┅┄┅┄┅┄┅┄* ┄┅┄┅┄┅┄┅┄关于相似作家:麦卡勒斯就像耶利内克的前期版,耶利内克写女性的无力感和黑暗系写得那么HIGH,我反而觉得很厌恶了。大概是耶利内克的力度到了,但美感消失了( 柳具足)。张爱玲与VW,一样的早熟、少年得志以及一生为病痛缠绕( 等风声 )。 喜欢卡尔维诺 是因为他诗人的情怀哲人的思考;喜欢麦卡勒斯 则是因为她把平凡写得让我感动 (五月微蓝 ) 。※ ┄┅┄┅┄┅┄┅┄* ┄┅┄┅┄┅┄┅┄关于篇幅:写长篇过长,中篇尚可”的建议迟徒儿对此有其精妙的总结:女性更钟情于对未知的空泛幻想和勾画,而男性总在基于现实基础上向理想状态改变。所以女性想逃离现实,而男性多努力去改变现实(费笔 )。 ※ ┄┅┄┅┄┅┄┅┄* ┄┅┄┅┄┅┄┅┄关于孤独:青春的本源。在孤独中默默成长。 麦卡勒斯接开的伤疤:每个人都在反抗虚幻中生活,并漫无目的的孤独与生(雨)。越来越觉得,麦卡勒斯有种奢侈品的质地。孤独而矜持地停在暗处,不动声色地吞吐着幽幽蓝光,魅惑至死(嬗姜)。麦卡勒斯的南方小镇是孤独的母体,她本身即孤独的代名词(泽中丁)。有的时候,孤独是人想象的一种借口( 嗯嗯嗯先生)。※ ┄┅┄┅┄┅┄┅┄* ┄┅┄┅┄┅┄┅┄ 关于敏感:有人为自己的敏感付出过惨痛的代价。这就像穿过一条只有你知道的长长的隧道,穿过一片漆黑,穿过恐惧,重新抵达光明的那一天,回来的已经再也不是原来的你。※ ┄┅┄┅┄┅┄┅┄* ┄┅┄┅┄┅┄┅┄关于成长:青春期的孩子是一种怪兽,半人半童,成人的肢体已经从幼稚的皮里蜕了出来,但心灵还只是通过象暑假一样漫长的梦和幻想来接触和想象世界。 成长中的一切都不是惊险小说,只是成长路上的一道槛,过来这个槛,该怎样得怎样(欢乐分裂)。※ ┄┅┄┅┄┅┄┅┄* ┄┅┄┅┄┅┄┅┄关于话语:麦卡勒斯的风格,文字有些硬,书中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总是冒出一些硬邦邦的话语,让人不知所措(lilic )。编者按:很多作品都习惯于把一些很哲理的话交给小孩或疯子来述说,这是不是一种功力的不足呢?就好像以前有作家不知道该如何结局,只好安排给主角一场死亡。麦卡勒斯也有欠缺之处。※ ┄┅┄┅┄┅┄┅┄* ┄┅┄┅┄┅┄┅┄关于女性:我必须说《婚礼的成员》让我觉得她没有超越“女性”这个范畴。一个评论家说女性之所以在很多世界顶级的位子上所占的席位少于男性,是因为女人很难得超越“女性”这个范畴。这就好像是日本设计一样,日本设计永远不可能是世界设计,因为它有浓厚的日本风味,但是世界喜爱日本设计( 设墨 )。 ※ ┄┅┄┅┄┅┄┅┄* ┄┅┄┅┄┅┄┅┄关于人物:约翰亨利的死实在是出乎意料。脑膜炎。十天后就死掉了。我以为结局他会变成GAY之类的(浅生。 )。编者按:小说第三部分有结笔过快的嫌疑,原因大概是编辑催稿,麦卡勒斯又急需钱。※ ┄┅┄┅┄┅┄┅┄* ┄┅┄┅┄┅┄┅┄关于元素:南方、小镇、女孩、黑人,这是麦卡勒斯小说里共有的元素 ( alex )。※ ┄┅┄┅┄┅┄┅┄* ┄┅┄┅┄┅┄┅┄关于联系:事实上,这场婚礼,不仅是一个孩子的仲夏夜之梦,亦是我们每个人曾经的迷局。我们修炼了多少年,才明白“此心安处是吾乡”,才放弃了对于那永远的彼岸的向往?我们又岂非终生在寻找与世界的联系,以获得安全感?只不过,我们已经长大到学会明白:这联系靠的不是某个符号或仪式,而是我们付出的爱( 卿青 )。 ※ ┄┅┄┅┄┅┄┅┄* ┄┅┄┅┄┅┄┅┄关于其他作品:《伤》的爱 太残酷 《心》的爱 太深沉 《婚》是有点放肆的 而孤独却都是那么直接 (五月微蓝 ) 。这部小说远没有《心是孤独的猎手》复杂,甚至显得单薄,然而同样地完美地表现出了可怕的孤独,说是可怕,某种程度上这种孤独又具有一种迷人的魅力(岳全)。※ ┄┅┄┅┄┅┄┅┄* ┄┅┄┅┄┅┄┅┄关于作家本人:麦卡勒斯绝对堪称刻画孩童的圣手。难怪有人说,麦卡勒斯本人就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砂眼)。我想我是流连并沉醉于麦卡勒斯作为女性的敏感内心和细腻笔触,也许仅此而已。麦卡勒斯的下笔是时而荒诞和诡异的,几乎有些天马行空。在她的短篇中,确有一些无关冷漠孤独或者情感的寡淡,反倒好似信手拈来的奇人异事。麦卡勒斯的笔下似乎有着一股魔力,让这场婚礼狂想之后的一切变故,看来是如此的自如和坦然,却又让内心难以平静(matchbox)。我大胆的假设,是她(麦卡勒斯)的敏感,任性和刻薄成就了她。(乱弹琵琶)麦卡勒斯在成熟的角度回归了青涩的经历,所有细腻的描写慢慢将一件平常的事情渲染成一个好象能左右命运的重大事件。麦卡勒斯很偏爱这种有独立精神世界的格格不入的少女,疯狂的信奉着某种梦想,但又在现实中寂寞的那种人,也许她也曾经是这种人吧(石小艾)。麦卡勒斯刻画的“弗兰琪”淋漓之极,活脱地一只赤夏中焦躁彷徨,蠢蠢欲动的流浪狗,书页上能“闻”到躁动青春在午后的阳光中霍霍成长而散发的热气。麦卡勒斯可能是唯数不多的我喜欢的“嘴里没实话”的女人,她固执地以自己的想象描述她跟一群人的友谊,她的纽约“大房子”,她的同性恋女友们。无论她的生活如何绚彩光鲜,父母慈祥温暖,爱情甜美浪漫,然而一个会写字的女人,都是能够一直很好地与自己相处的女人,这或许是区别“俗人”与“才女”的标准之一,所以世界上少了位主妇,多了一名“作家”(新欢)。 ※ ┄┅┄┅┄┅┄┅┄* ┄┅┄┅┄┅┄┅┄结语:很多人读《婚礼的成员》读得过快。如果你读完全书,只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奇思妙想,觉得荒唐无比,那你等于没有读过这本书。麦卡勒斯是一个非常注重细节的作家,这本小说应当特别值得细读。建议有能力的话看原文。一字之差,缪之千里。另外,麦卡勒斯不仅是个小说家,也是诗人,哲学家。后两种身份在《婚》里体现地淋漓尽致。特别提醒,周玉军译本中“因为生活围绕你的名字而累积”一句,大错特错。

坦然面对孤独。。。

我感觉所有的一切都从我身边走开,丢下我。 他们是我的“我们”,他们远去冬山,抛下她一个人。 在过去的十二年里,每当变化突然发生的时候,总是伴着疑虑;但一觉睡醒,第二天这变化似乎就不再突然。在弗•洁丝敏看来,他们交换的是友好而不羁的旅人之间的眼神,他们在途中,有了短暂的交会。她一路走着,似乎老弗兰琪的魂魄,灰头土脸,眼神饥渴,无声无息地在不远处禹禹跟随;而关于未来的展望-------婚礼之后的日子------像头上的天空一样无限延伸。区区一天光阴,却似乎与漫长的过去和美好的未来同等重要-----正如合叶之于门扉。人们飘零着同时却被限定,被限定而又飘零。所有这些人,你不知道是什么把他们联系在一起。这部经典的作品,以其精彩的行文,诉说着成长的迷惘以及永恒的孤单,敏感而又细腻,惊人的洞察力,对儿童思想的深刻探索,令人欲罢不能。究竟是似曾相识, 还是本就陌路。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是那么的脆弱与不真实。谁才是我的我们呢?答案屈指可数。永远别想完全地插进别人的生活,因为你只能是你自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我们也从不能妄想成为他人戏剧的主角。谁才是真正了解自己的人,而我们又真正了解谁呢?而我们那些一贯的相法,是否只是一厢情愿。人这一生,如果能得到一个真正的知己,那便是再幸福不过的事了。理想与现实之间总是会有差距,总是迷惘。看庭前花开花落,望天上云卷云舒,不知何时才能做到这种恬淡与坦然。唯有在书籍中,寻求心灵的宁静,找寻真正的自我。学会去品味与享受孤独,感受生命的常态。很多时候感觉自己是世界上再孤单不过的一个个体。人生的悲欢离合,皆如过眼云烟。每天都仿佛站在一个新的十字路口,无从选择。但不管怎样,也要坚强,勇敢地走下去。微笑着乐观地面对人生,相信明天会更好。

“我们”是什么?

仍旧是一个关于孤独的故事。孤独的小女儿,渴望一种明媚,充满希望的幸福。她自某个时刻起,便被从父亲身边及同龄人的群体中剥离,她的懵懂的渴望,找到一个群体,一个“我们”带给她新的,脱离“厨房三贱客”,脱离边缘,从不被重视的一员,找到一条新的出路,成为“我们”中的重要的存在。于是,她找到了JK,哥哥的婚礼成为了她关于“我们”,关于新生活的契机。也许你会觉得荒谬,可笑,名字,仅仅是名字首字母的相同,便可以使这个孤独的小女孩觉得她即将加入新的,充满幸福的团体,不再孤独。但,她能够做什么呢?除了为自己起新名字以外?同样的,我们可以做什么呢?也许,这正是我们在这里,阅读,讲述,在豆瓣里,期待着什么的原因。

无法摆脱的孤独

卡森·买卡勒斯的《婚礼的成员》,依然写的是孤独,这一次,主人公的内心独白更多,还未到十三岁的弗兰淇的孤独困扰显得那么真实动人,因为这是孤独的开始,似乎写得也更游刃有余,来去自如。婚礼的故事说来并不复杂,可以说得上构成戏剧冲突的情节寥寥可数,整个小说围绕着弗兰淇的哥哥的婚礼展开,全文以对话和独白居多,向我们勾勒出弗兰淇的生活图景。卡森向来喜欢写南方夏天的小镇,这次亦不例外,环境描写依然精彩,无处不透露出一种淡淡的忧愁感,那些阳光、虫鸣和挂钟,肯定不会让人失望。卡森写还未到13岁的小女孩,似乎这个年龄正是孤独发迹的时候,人会对事和物突然敏感起来,开始喜欢上独处,弗兰淇就是这么一个离群已久的女孩,但这个时候,她似乎意识到这种孤独的可怕,想着逃离,因为她的身边没有一个她的我们,贝丽尼斯已过三十,她们交谈起来,难免不对味,贝丽尼斯太喜欢以一种过来人的身份去取笑和讥讽弗兰淇的烦恼的愚蠢,而约翰·亨利又太小,弗兰淇的孤独困境,他不会懂,所以,弗兰淇开始在小镇的街上寻找陌生人,向他们说起婚礼,而与企图不良的士兵的约会事故,却又一方面显示了弗兰淇的不成熟,莫大的孤独和自身历练的不成熟像两片铁板压在弗兰淇的两头,这样的弗兰淇,总多了那么一点可怜和伤感。孤独,谁都有,因此,卡森写到孤独的一些相连细节时,便特别容易触动人心,无论是对黑暗的害怕、寂静的惊慌和死亡的思考,都处处把弗兰淇推向了一个孤立点,她,或说一个个体,在孤独面前,总是单枪匹马面对,如果你选择了投降,那么孤独也许不会那么可怕,你终究会认识到孤独是人生的一部分,若是你反抗,那么你终究会遍体鳞伤,就像第三部分的时候,尽管卡森用了很少的笔墨写婚礼,但还是让人伤叹不已,弗兰淇对婚礼的计划那么细致,对婚礼的希望那么大,但婚礼确实实把她抛到地上,即使她要选择离家出走,但没有同伴,她迈不出小镇一步。而贝丽尼斯说起鲁迪的故事时,似乎印证了人的一个终极命运——孤独,即使你现在身边存在多么你爱的人,你也逃离不了。贝丽尼斯嘲笑弗兰淇对婚礼的痴迷,便似乎是对孤独的自嘲了。当然贝丽尼斯也不是一开始就投降了,她试过,三次结婚就是例证,但那只是跟一个破碎的影子的痴心妄想。都说结婚后,两个人结合在一起,人就不再孤独了,但人又冥冥之中要走向孤独,可叹,可叹。

婚礼的成员

  此书看得我不知所以。一个美国南方小女孩关于哥哥婚礼以及几天生活的作品。到底要表现什么,实话我,我真的欣赏不了,可真不理解。  我只能略略领会,这个少女正处于青春期,那婚礼的消息刺激了她的青春叛逆性,使其产生一连串的想法和做法。很迷惘很短但也很叛逆。这是人生的必经之路,正如婚礼也是如此。仅此而已。我已无法理解太多。

有点像童话

昨晚刚刚读完这本书,起身看表,发现已经十二点多了。很晚,因为它很吸引人读过carson写得三本书《心是孤独的猎手》《伤心咖啡馆之歌》《婚礼的成员》其实这三部作品,每本读完,他都会在我的心灵上留下许多思考。有不能完成的梦想、有对现实的绝望、也有孤独。每本都很特别。而我最喜欢的应该就是这本《婚礼的成员》小女孩弗兰琪想借哥哥的婚礼逃离那个日复一日的小镇,像个小凤子一样,不断对身边的人重复说着这个梦。然而正像贝丽尼斯所说的一样,这个三人行之梦最后并没实现。于是她选择了离家出走,这之后,发生了许多,他结识了好朋友玛丽,一个将来可以一起去环球旅行的女孩。但最美丽,最晴朗的那一个夏天,并不是所有事都得到了好结果。小男孩约翰亨利德勒脑膜炎,十天后死去。弗兰琪想起约翰,总是一副徘徊不去的样子。这部分的描写,虽然只是寥寥几句,但却让人伤心极了。能从carson的描写看出,她是反对种族歧视的。《心是孤独的猎手》里的医生在为种族歧视作抗争,而此书中,贝丽尼斯也说出了自己作为黑人的苦恼。我觉得carson的写作特点就是书中的每个人在说话时,我都会感到,写作时的carson完完全全变成了正在说话的人物。所以,你总能在书中身陷进去,受到来自作者探索的精神高度的感染。一个女孩,一个小小的男孩,还有一个黑人女佣。一个夏季形形色色的人物,不断掠过。这个故事,就像一部童话

文字很美

因为没有看过原著,不知道是作者原本的文字功底和市翻译者的水平,总之感觉很美,特别喜欢作者对很多细节的描述,色彩,抽象的感觉,一些比喻,他一定是花了很多时间在观察生活

命中注定与漫无目的

前几天的一个晚上,我和H在金汉斯吃自助。每天晚上自助餐厅里都有两个助演的女孩,一个唱歌,一个拉小提琴。说实话,在人声嘈杂的餐厅里唱歌和拉琴,加之她们的表演也不是那么精湛,所以并没有多少人去关注她们。但是那一天晚上有些不同,有一个小女孩,只有两三岁的样子,齐齐的到肩的断发,痴痴地站在吧台前看两个助演的女孩表演,一旦她的奶奶要抱她走,她就哭的很伤心。她喜欢吧台上的两个漂亮姐姐,还有她们手中的话筒,她一点都不胆怯,后来自己爬上了吧台,整个晚上都和那两个大姐姐呆在一起。我当时想,有些人的命运就是命中注定的,仿佛有些人就是为一些东西而生的,比如这个小女孩,看着她拿话筒的样子是那么安详和开心,仿佛就拥有了整个世界。这样的人简直是太幸福了,在这个世界上笔直的前进,即便是遇到再大的困难都会一直向前。但是,这个世界上的人,更多的是漫无目的,思考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寻找自己的目标和方向,或许,是在青春期短暂的,或许是一辈子。《婚礼的成员》中的弗兰淇就是我们众多漫无目的中的一位。和《心是孤独的猎手》中迷恋音乐的米克相比,弗兰淇显然要更孤独一些,这样的漫无目的的生存状态让她把哥哥的婚礼当成了救命稻草。她拼命地反抗,反抗这个世界上包裹在她的周围过于平庸和枯燥的一切,但是你反抗的其实是虚幻,没有目标的反抗其实是没有结果的反抗。人的心灵包含的整个宇宙,甚至是被上帝的心还大,但是人只能活在自己的躯体这不到半立方米之中,这是一种天然的落差,导致了大多数人终将流向平庸,慢慢地慢慢地走向熄灭。每个人都在反抗虚幻中生活着,有些人反抗一生,有的人反抗青春期,那些反抗一生的人,也许会留下一些思想、文字或者别的。但是更多的时候,我们活在现实的躯壳中,更多的为那些鸡毛蒜皮的平凡事而耗尽身心。那个才是人类最彻底最本真的本质呢?其实永远没有一个答案。因为,我们都包裹在自己的躯壳里,“我是我,而你是你”,“我除了是自己,不能是任何别的东西”,那么人类又是什么呢?谈论它本身是无意义的,我只能谈论我自己,如果是给你听的话,又是无意义的。这样的一种挣扎和躁动,漫无目的的生存,也许只能慢慢地等待“幸福的电流击中的时刻”。

南方小镇的孤独少女

吉雷斯•德鲁兹说,抽象不是对形式的否定。它假定形式是折叠,反以“心灵风景”的方式存在于灵魂或脑海里,存在于高处。卡森的小镇结合了想象和魂景,凄惨,衰弱,充满末世气息,他们的文化,似乎是按照一个不可捉摸的模式建立起来的,这样一个封闭的空间,成为了小说里无从排解的孤独情感的移情场域,被设想为南方人栖息的产所,那些南方人被难以容忍的炎热气温和枯燥乏味的生活逼迫的发了疯。年幼的弗兰淇便是如此。《婚礼的成员》成型于1939年秋天,五年之后才正式出版。麦卡勒斯回到哥伦布的家乡,在遭遇外在挫折时,她只想呆在母亲身边。她的孤独感不断加深,内心躁动不安。她重新记起了当她童年时期的钢琴教师玛丽塔克告诉她即将离开哥伦布时她所体会到的那种强烈的被拒绝感,以及这个家庭和音乐在她少女时期带给她刻骨铭心的精神痛苦。她还意识到她过去对利夫斯的珍贵的爱情已经消逝。几乎每一件事情都对她不复存在。南方令人压抑,但北方也不是万能药。这部作品成型非常艰难,直到在沙都才最终完成。因此卡森题献给沙都的女主人伊丽莎白埃姆斯小姐也是不无道理的。小说里的弗兰淇是米克的延续,也是少女时期卡森心理的真实写照。青少年的形象在卡森小说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卡森赋予了这些青少年迥异的性格——一方面抗拒着成人世界,却又不得不进入。在此之前,他们都是成人世界的游荡者,不得不顺应法则被俘虏成为成人世界的人质,变成面部模糊,身份确定的族群。他们试图不确定,进行自我设定,在这个抗拒的过程中,他们发现自己的内在已经被分化。这些青少年在未被设定之初,都具有强烈的双性色彩,所有人都是双性人,所以婚姻和婚床当然不是全部……他甚至亲自证明了它——他内心深处的一部分有时很渴望自己是个母亲。希望米克和贝贝是他的孩子。”显然这种不确定反而更加接近了人性。因为没有压迫和恐吓,恰是成长的过程引发了分化。如果没有分化,他们将会停留在人原始的荒芜境地。卡森把青少年的成长更多的叙述为一个非暴力驯化的过程——少女弗兰淇在逃离家庭的时候被警察和父亲扭回家中,“她在陌生人的包围中有古怪的溺水的感觉”

一些摘抄

弗兰淇是个小姑娘,她的梦想,就是参加哥哥的婚礼,然后和他们一起去度蜜月,远走高飞。但是在小姑娘的世界里,“在那个绿色的、疯狂的夏季”,每一个孤独的人都被深锁在各自的内心空间,无法进行任何有意义的交流。她,高个、短发、脑袋里装着众多奇思怪想、举止失常的十二岁的女孩。她刚刚有了性别的雏形,关于爱、不满、悲伤,都刚刚开始体验。在这个巨大无边的世界面前,她们显得怪异、孤独而疯狂。  还有深深的寂寞。需要排遣而不能。总是把目光投向那些成熟与未知的事物之上。意气十足,不计后果。产生嫉妒之情,难以启齿,但肆意地表达。不得进入他人的生活,但有无数幻想,渴望成为他人举足轻重的一部分。幸好常常不能得逞,因为她并不清楚这样做的目的和用途。    所以,最好的幻象是事物们都停在中途,停在某一个夏天;女孩们永远十二岁,渴念长大而不能;每一天都度日如年,有都是时间和借口胡思乱想;周围的人们为了生存而忙碌,她得以孤单和自由。  如果没什么可以打破,那就逃脱。  而这个世界和人群在规则们中间一如既往,没有人留意到她小小的愤懑和惊慌。 弗兰淇称自己为:弗·洁丝敏。【最喜欢的桥段】弗兰淇/弗·洁丝敏想尽办法找人诉说自己要离开城镇的打算:(蓝月亮的葡萄牙店主)讲述婚礼的欲望在她心中生长,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她在脑子里搜索合适的开场白——要既成熟而又随意,这样才好开始两人间的对话。她开口时声音有点发颤:“真是个反常的夏天,不是吗?”一开始葡萄牙人好像没有听到,埋头继续看杂志。于是她提高声音又说了一次,当他的眼睛转向她的双眼,他的注意力终于被吸引住了。她提高音量继续说道:“明天我哥哥和新娘将在冬山举行婚礼。”她直奔主题,就像马戏团的小狗扑向纸环。随着叙述的展开,她的声音开始逐渐清晰,越来越明确而肯定。她说出她的打算,给人感觉一切早已决定,不容置疑。葡萄牙人歪着脑袋听着,黑眼睛外面套着烟灰色的眼圈,不时在脏污的围裙上擦他青筋满布、惨白潮湿的手。她说着婚礼和打算,他既未反对,也没有表示怀疑。(打扫前院的女士)弗·洁丝敏以天气为开场白,把她的打算告诉了这位女士。和对蓝月亮的葡萄牙老板,以及后来遇到的那些人一样,她关于婚礼的讲述有前奏,有尾声,很像是一支歌的样子。首先,话一起头,她的一颗心便顿时沉静下来。然后,随着人名和计划娓娓道出,轻盈畅快的感觉越来越强。等到话题终了,她满心惬意。那位女士一直斜支扫把,听着她的话。(拖拉机手)这次弗·洁丝敏挑选的听众是拖拉机手——她跟着拖拉机,边跑边回过头看着驾驶员晒黑的脸孔,必须双手拢在嘴边喊话才能让他听见。就算如此,也不能确保他听得清,因为她说完后,他笑呵呵地朝她大喊了些什么,她也没听真切。在厨房里,三人哭了:事出突然,可为了什么、怎么开始的,却没人知道:他们三个哭了。他们在同一瞬间开始哭泣,就像在这样的夏夜,他们常常齐声歌唱一样。……虽然哭的理由各各不同,但开始于同一刹那,就像是商量好的。约翰·亨利哭是因为嫉妒,虽然后来他想解释为墙后老鼠的缘故。贝丽尼斯哭是因为谈起了黑人,或者是因为鲁迪,又可能因为弗·洁丝敏的骨头真的太尖。弗·洁丝敏不知道她为什么哭,但她说出的理由是那板寸头和胳膊肘上的硬皮。他们在黑暗中哭了大约一分钟,然后就停止了,像开始一样突然。这番异乎寻常的动静让墙后的老鼠噤了声。

如果声音可能像花,而话语声能够开放

这时,厨房影影绰绰,一切越来越深地陷入黑暗,而话语声盛开。他们轻声细语,他们的声音盛开如花儿——如果声音可能像花,而话语声能够开放。——《婚礼的成员》1读完《心是孤独的猎手》,我开始看麦卡勒斯的第二本小说《婚礼的成员》。封面是她一贯的忧郁而不羁的眼神,和一支燃烧到中途的烟。麦卡勒斯是一个双性恋者。也许与她笔下那些高个、短发、脑袋里装着众多奇思怪想、举止失常的十二岁的女孩们有关。她们刚刚有了性别的雏形,关于爱、不满、悲伤,都刚刚开始体验。在这个巨大无边的世界面前,她们显得怪异、孤独而疯狂。还有深深的寂寞。需要排遣而不能。总是把目光投向那些成熟与未知的事物之上。意气十足,不计后果。产生嫉妒之情,难以启齿,但肆意地表达。不得进入他人的生活,但有无数幻想,渴望成为他人举足轻重的一部分。幸好常常不能得逞,因为她并不清楚这样做的目的和用途。所以,最好的幻象是事物们都停在中途,停在某一个夏天;女孩们永远十二岁,渴念长大而不能;每一天都度日如年,有都是时间和借口胡思乱想;周围的人们为了生存而忙碌,她得以孤单和自由。如果没什么可以打破,那就逃脱。而这个世界和人群在规则们中间一如既往,没有人留意到她小小的愤懑和惊慌。2有一些非常美妙的段落。与少女的心灵近似,其中的跳跃、灵活、潜藏的天真,还有异想天开的本能,都那么自然却令人震惊。在麦卡勒斯这里,我发现了一种可能性。各种有迹可循和莫名其妙的原因,促成了不同个体间精神结构与世故程度的不同,但不能以此横向地对比其成熟与否,而是要针对一个个体纵深开去,当麦卡勒斯自如地在成人的世界展示自己孩童般天真、困惑与孤独的内心时,便是达到了她成熟的巅峰。比如98-100页这几段:“ 当那最后一餐的第二轮开始时,已过了五点,将近黄昏。在以前的这个时辰,拿着红色扑克牌坐在桌边,有时他们会开始批评造物主。他们会评判上帝的工作,说起自己将怎样造一个更好的世界。约翰`亨利上帝会提高嗓门,快活而尖声尖气,和平时大不一样,他的世界是美味和怪物的混合体,丝毫没有大局观:暴长的手臂,可以从这儿伸到加利福尼亚;巧克力的地面;柠檬水的雨;额外一只千里眼;折叠式尾巴,累的时候放下来支撑身体坐着;结糖果的花。……但老弗兰淇的世界是三个世界当中顶好的一个。……她还重新安排了四季,将夏季整个儿删除,添加了更多的雪。她计划人们可以随时来来回回地从男孩变为女孩,随他们怎么变,只要他喜欢并且愿意。……如此这般,他们三个在厨房桌子边,评判造物主及其成就。有时他们的声音彼此交错,三个世界便缠绕在一起。上帝约翰·亨利·韦斯特。上帝贝丽尼斯·赛蒂·布朗。上帝弗兰淇·亚当斯。在冗长沉闷的下午即将结束时的这些个世界。”三个人便有三个世界,每个人都是自己世界里的造物主,三个世界便有三个上帝。我喜欢这种看法。也对约翰·亨利上帝造的世界有些垂涎欲滴。上帝老弗兰淇的世界则是麦卡勒斯的世界。这一段一直到这一节的末尾,都非常美妙。不止因为那些对话,那些疑问,那些总是失误的表达,还因为那个夏季的厨房里,混合着三个世界散发出来的味道,你可以嗅到,那甜蜜的,伤感的,憧憬与缅怀的,逝去与未来的,存在与虚无的,混合而成的忧郁的香气。3弗兰淇称自己为:弗·洁丝敏。我完全理解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小时候,也给自己改过名字,像弗兰淇一样。不止小时候,大学的时候我还改了一次。不过,最终要把这个权利交还给父母。因为过了一定时期,我们便丝毫不介意这个名字的庸俗意义。它是父母创造我们时的副产品,是一种附加的喜悦和愿望,令人微笑,值得尊重。但某一时期,我们渴望成为自己假想中的一个人,一个成熟的充满女人气息的女人,而不是一个少女,一个儿童。而我们能做的,也不过是改变一下名字而已。我们仍然要在急不可待中,慢慢摸索前行。4看完了。最后,约翰·亨利死了,贝丽尼斯要结婚了,弗兰淇哪里都没有去成。但是她十三岁了,她绝口不提那场婚礼,她有了玛丽。12岁的夏天她一直期待着与某人紧密相连,现在她重新找到了目标和希望。迷惑并不阻止勇气前行。也许对于她来说,所有的冒险都是值得与必须的。5“这时,厨房影影绰绰,一切越来越深地陷入黑暗,而话语声盛开。他们轻声细语,他们的声音盛开如花儿——如果声音可能像花,而话语声能够开放。”117

三十年前很好,三十年后很淡忘

当代小说家,被淡忘是活该。因为时代变化得太快,从他们身上长出的母题,被后来者不断添油加醋,当今天的读者回过头去看母本,却发现何其粗陋!这就是“译”不逢时的痛苦。她来得太晚了,华服已经褪色,素裹更成破烂。

真实的荒唐

所谓婚礼的成员,即是一种成年的身份也是一份短暂理想,这可能是发生在所有少女身上的荒唐事,把一个假定的目标当成了命运的分水岭,期待未来的变化,厌倦现在的生活,但这部小说之所以区别那些少年之烦恼的青春祭文,是作者在成熟的角度回归了青涩的经历,所有细腻的描写慢慢将一件平常的事情渲染成一个好象能左右命运的重大事件。第一部里女孩的名称是弗兰琪,一边闲散的度日,一边有又对未来不甘于平淡,这样的结果使她成为了一个不合群的古怪女孩,在身体发育成熟但思想还在儿童和成人之间摇摆的夏天里,她慢慢感受了周围的变化, 当不论是客观还是主观上都不能再像旧日里那样纯粹的嬉戏时,女孩无法不厌恶这个一陈不变的小镇和人们 ,越来越多的想法却无法说出口,她只好还在厨房里无聊地消耗一个下午。从报纸和信件上得知的外面世界成为一个精神上寄托,她在假设的世界里延缓这种烦躁的孤独。于是当一个可能是通往外面世界的婚礼惊喜的到来时,她开始迷恋这个婚礼。第二部里女孩的名称变成为弗.洁丝敏,甚至还多了个老弗兰琪的称呼,显然作者已经赋予她了一种成年的象征。就像三部分的叙述结构,仅仅在一天当中女孩经历了手舞足蹈的惊奇兴奋,犹豫不决,和一种已经失望的盼望。 早上‘她以皇后的姿态走在街上,与一切协调无关。从最初的一刻起,世界好象不再隔绝。’她开始慢慢接受了这个成人世界,那么首先得让自己变的像个成人的样子,她开始主动向陌生人讲述她的婚礼,她在意了异性,但也许这不过是被这个外乡人的经历和那种成人身份所吸引,她努力用大人的游戏证明她长大了。但是她的敏感使她并没有马上陷入疯狂中。她将自己的精神称呼为老弗兰琪,小心地征询别人的意见,在消磨整个下午的时光中,打探黑人保姆的故事,内心依然左右不定。到了晚上,在要对这一切来个了断时,在梦想中的疯狂仓促结束时,她发现‘经过最初的惶惑,她发现自己的不安源自时钟滴答声的消失,但现在这没有钟让她摇晃,让她拿到耳边听一听,拧紧发条,然后释然。’她本身已经强迫自己相信这个婚礼,因为她已经对周围彻底失去信心了。第三部是意料之中的失败,她无法找出原因,因为之前一切的假设是她是个成人,但这点身份被没有成人们认同,‘婚礼像她能力之外的一场梦,或者像一出并非由她安排的演出,里面没有她的角色’当她面对渴望已久的东西远去时,哭恼的方式暴露了她的本性,她一直哭,就像她黑暗中拎着行李期盼被抓进监狱里,她努力地挣扎了几下。又过了一个季节,她以前的玩伴死了,她的保姆离开了,她要搬进新家,她的梦想也变成了周游世界,并且有了新的伙伴。重要的是她又开始疯狂迷恋什么东西。我很感谢作者,因为她本身没有认为这种荒唐的事情荒唐,而是极其认真的对待了这个小小愿望。麦卡勒斯很偏爱这种有独立精神世界的格格不入的少女,疯狂的信奉着某种梦想,但又在现实中寂寞的那种人,也许她也曾经是这种人吧。她描绘出的孩子的梦令人信服从而被尊重,而那些嘲弄和讽刺年少无知的人可能依然还没有从那种无知中解脱出来吧。

孤寂在弥漫

人,总有迷惑的时候。有着无数的想法,憧憬,逃离眼前的一切。对现有的感到莫名的厌恶,无趣。总觉得有股子似曾相识。出走,离开,抱着对未知的无限憧憬。足以使一个7岁的女孩感到兴奋万分。无限的想法,现实的烦躁,不断冲击着她。特有的时间背景,环境。每个人心中混沌,迷茫,不知身在何方。很喜欢一个段落,她对贝丽尼斯,那个对逝去丈夫有着无限眷念,却不知如何开始新生活的女人说,我们在这儿---就现在,就一分钟,此时此刻。但在我们说话的当儿,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地球上没有任何力量能把它拉回来,过去了。你想过这个吗?安静,一片黑暗。彼此靠近,呼吸相闻,相拥而泣。同一时间,毫无预兆,异常默契。麦卡勒斯总有这样的力量,慢慢的让你进入她的世界,融合沉静。对自己的无数次的对话,是她的风格吗?或许在她的生命中,这样的场景曾无数次上演过。如果没有,又怎么会如此深刻呢?孤独的味道,自我的救赎,缓缓道来。

女孩子的心

十二岁的女孩子,总有各种各样的幻想,她的世界是怪异的。当心里一片黑暗的时候,她想凭借什么得以挣脱,她想寻找自由和光明,她困顿于暗处,不停地挣扎,不停地与自己较量。有一天,她的心中忽然亮起一盏灯,那灯也许是一个人、一件事或者一场婚礼,一切可能带来改变的事物都可能成为灯。那灯光吸引着她,她就像一只小蛾子一样,扑打翅膀,匆匆前往。谁知,一切都只是光影,只是虚无,没有温度,没有渴望中的温柔,只能撞在厚厚的灯壁之上,只能抱怨、痛苦、流泪、承受。之后,忘却,再追寻另一盏灯。就是这样,直到女孩长成女人,她的灯才会渐次熄灭,她的小脑袋里才会渐渐被现实占据。不过,有些人的灯却永远被点亮。她想改变自己,想逃离已知的世界,想追求自由。这样的女人,是幸运还是不幸呢?

话语声盛开

我常常莫名地喜欢一些虚幻的地方,它们只存在于小说或者影视作品中。当我偶然地想起,当这些想象的造物栩栩如生浮现眼前,我仿佛置身其中,心里就会萌生出一种近似于爱的感情。这样的地方不算很多,比如《铁皮鼓》中的洋葱地窖,雅贼系列中伯尼的二手书店,《夜工》中深夜的纽约旅馆……也包括一些美剧,《老爸老妈浪漫史》中的楼顶天台,《波士顿法律》中艾伦和丹尼克瑞晚上喝酒的露台,《老友记》中两个老友房间的对门过道(或许有人奇怪为什么不是中央公园咖啡馆)……《婚礼的成员》是我看的卡森•麦卡勒斯的第四本书。主人公是十二岁的少女弗兰淇,身高五英尺五又四分之三英寸,穿七号鞋,在同龄人眼中中像个怪物,没有谁跟她玩。她常常呆在自家厨房,和六岁的表弟约翰亨利、厨娘贝丽尼斯在一起。我喜欢这个厨房,四四方方,寂静而幽暗,墙壁上满是约翰亨利的涂鸦:圣诞树,飞机,士兵,花朵。三个人常常围坐餐桌玩牌,未明的话语在心上开花,绽放,等着将它们说出来。“当那最后一餐的第二轮开始时,已过了五点,将近黄昏。在以前的这个时辰,拿着红色扑克牌坐在桌边,有时他们会开始批评造物主。他们会评判上帝的工作,说起自己将怎样造一个更好的世界。”约翰`亨利上帝会提高嗓门,快活而尖声尖气,和平时大不一样,他的世界是美味和怪物的混合体,丝毫没有大局观:暴长的手臂,可以从这儿伸到加利福尼亚;巧克力的地面;柠檬水的雨;额外一只千里眼;折叠式尾巴,累的时候放下来支撑身体坐着;结糖果的花。 贝丽尼斯的世界是个大同的世界……但老弗兰淇的世界是三个世界当中顶好的一个。……她还重新安排了四季,将夏季整个儿删除,添加了更多的雪。她计划人们可以随时来来回回地从男孩变为女孩,随他们怎么变……如此这般,他们三个在厨房桌子边,评判造物主及其成就。有时他们的声音彼此交错,三个世界便缠绕在一起。上帝约翰•亨利•韦斯特。上帝贝丽尼斯•赛蒂•布朗。上帝弗兰淇•亚当斯。在冗长沉闷的下午即将结束时的这些个世界。”在“那个绿色的、疯狂的夏天”,三个人在厨房的最后一次相聚,是麦卡勒斯作品中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他们说了很多古怪的话,从人心的深渊到时间的极远处,厨房变成了宇宙洪荒中的一个浮岛,漂流在无尽的孤独之中。贝丽尼斯讲她的故事,她和第一个丈夫鲁迪,讲她的幸福和丧失,讲她后来不断遇见的鲁迪的碎片,她说,“有时候我简直希望从来不认识鲁迪,你会被宠坏,让你此后太孤单……你交往了太多差劲的男人,只是为了摆脱这种感觉。”在弗兰淇心里,世界日行千里,漂流离散,旋转不止,而她被禁锢了,在某个空间里,无法逃脱,“我们互相看得到对方,摸得到对方,年复一年待在同一间屋子里。然而我总是我,而你总是你。我除了自己,不能是别的任何东西,而你不能是别的什么东西,只能是你自己。”她问,“但这一切有什么意义?人们飘零着的同时却被限定,被限定而又飘零着。”结过四次婚的贝丽尼斯知道她的意思,“我们所有人都被限定了。我们生来就各有各命,谁都不知道为什么。但每个人都被限定了。……也许我们都想自由,挣脱了好自己做主,但无论怎样努力都在定局之中。”一个黑人厨娘,一个白人少女,一个六岁男孩,他们说着话,从下午,到黄昏,到夜幕降临。后来,他们哭了。他们在同一瞬间开始哭泣,就像在这样的夏夜,他们常常齐声歌唱一样。我想,他们在那间厨房里,忽然间了然了命运。“我们在这儿——就现在,这一分钟,此时此刻,就在我们说话的当儿,这一刻就过去了,再也不会回来。永永远远。”我知道麦卡勒斯笔下的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无法填满的空洞,一个深不可测的空间,其中郁结着黑暗,混乱,绝望,偶尔有的一丝微光其实是幻觉。而每一个空洞都是孤独的,彼此间隔着大洋,隔着巨山。秋天到来的时候,弗兰淇要搬家了,贝丽尼斯打算嫁人,约翰亨利死于脑膜炎,“那时正是黄金般的天气,是大滨菊和蝴蝶的季节,空气清冽,天上日日一碧如洗,透亮明媚,像清浅的波光水色。”他们的厨房将不存在,而我将会记得。“厨房里影影绰绰,一切越来越深地陷入黑暗,而话语声盛开。他们轻声细语,他们的声音盛开如花儿——如果声音可能像花,而话语声能够开放。”

长不大的孩子

一本相当精致的小书。这是我第一次读麦卡勒斯。按照正常的阅读速度,以作者行云流水般的笔触,还有在标题与字里行间不断闪烁的婚礼悬念,完全可以在一夜之间完成阅读。然而,我却舍不得,只是每日睡前翻几页,如浅酌红酒一般,品着那些有趣的句子。不过后来,故事节外生枝,使阅读情绪又从原先的舍不得迅速过渡到忍不住。小说在“因为静默已被击碎,幸福像电流一刹那击中了她,她听到了门铃声。”之时戛然而止,掩卷时,不是松口气,更不会笑出声,也许该微侧着头,发片刻的楞,让那个鲜活的小女孩儿再在眼前稍做驻足。短短的篇幅里为读者埋伏着多处惊喜,周玉军的译文亦令人着迷。单看标题(即使是它另一个著名的译名《寂寞心程》),你不会想到故事的主人公是个孩子。然而婚礼的确一直存在,它是一个特殊的契机或者刺激,让一个十二岁女孩的敏感心灵,在那个“绿色、疯狂的夏季”摇荡、犹疑、骄傲、惶恐。即使可以草率的将其判定为一部“单纯”的小说——至少比同时翻译出版的《心是孤独的猎手》要单纯的多,无论在背景、人物、事件等层面,然而,这不妨碍它成为一部情节上峰回路转、细节上嚼来有味的作品。另外个人比较倾心,小说叙事的节奏与故事本身的时间刻度保持着参差的奇妙张力。当然,最引人入胜的,当是少年心理及其个性语言的描绘。直到后来在《心是孤独的猎手》里邂逅那个爱听莫扎特的小姑娘时,我不得不叹服:麦卡勒斯绝对堪称刻画孩童的圣手。难怪有人说,麦卡勒斯本人就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孤独的成长

读这本书的时候,大量的回忆突如其来的涌进我的脑袋,它们是那么新鲜,所有的回忆象在同一时刻一起发射上天的焰火,在黑色的空荡荡的天空中同时爆炸开来,变成连成一片的闪耀着刺眼光芒的光球。Carson McCullers又不可思议的写了一本完美的书。12岁少女在一个美国南方小镇热得发疯的夏天里所发生的故事。一个对于自己的存在发生疑问的青春期少女,对一个人为什么只能是自己而不是其他,对一个人为什么只能与她目前这一切发生关系而无法摆脱,这些让人沮丧的问题象这个夏天只能炎热无法象阿拉斯加寒冷一样具体客观却无法得出让她满意的答案。青春期的孩子是一种怪兽,半人半童,成人的肢体已经从幼稚的皮里蜕了出来,但心灵还只是通过象暑假一样漫长的梦和幻想来接触和想象世界。我在一辆郊外奔驰的中巴车里醒过来,漫长的被阳光晒得发白的公路在前面快速的缩短,然后在更远的地方延伸开去,车里所有的人都在睡觉,所有人的身体都在以同一个节奏和方向轻轻的摇晃着,车厢里除了发动机稳定而机械的转动声,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的声响,车窗外面飘荡着黏得发烫的风和死一般的寂静。我觉得车子不象是正被某个人驾驶着,更象被鸵在某个大鸟身上正在公路上方无声的超低空滑翔。那是外婆死后第二年的暑假,我渡过了一个没有她的暑假,漫长而苦闷的夏天,但其实那天已经不是夏天,那一刻如果说出来会被人哈哈大笑因为节气上这已经变成了秋天,这些让人无法弄懂的怪里怪气的时间切分。我坐在那个车里,突然意识到了她的死亡,她真的不再出现,这个世界甚至包括我在内都不再和她有所交集,我长大了一些,更想念了她一些,这些她都可以不用管了,她停在属于她的时间的尽头。不再向前。而我坐在这辆车里在火热的丑陋的车里飞一样的向前开走。我用了一整个暑假的时间,没有她的整个漫长夏天的时间,终于在结束的时候明白了死亡是个什么东西。路似乎有它自己的腿,它明白要去哪里,走到哪里结束,我们坐在这辆蠢笨的车里,被它牵着梦游一样的飞着。我非常渴,整整一个上午的旅程和热得发白的太阳已经把我烤得干透了,擦根火柴肯定就能把我点燃。我用力的舔了舔嘴唇,却尝到一点咸的味道,我才发现我已经哭了好一阵。我要在这条公路的尽头下车,而从今以后的路都不会再有她的出现了,她留在了那个起点,而且是永远。那一瞬间我的心痛得让我无法忍受。Carson McCullers写的这个孩子,在她因为长大而疼痛的身上,复活了我大量的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都是关于我突然在某一刻认识了这个世界一些至关重要的大事情的时刻。我的感受和她的感受在我的大脑接受这些文字的时刻交汇在一起,我受到令人愉快的抚慰,象那次在车里哭着睡着后,我在晕沉沉的焦渴的夏日暴晒下做的一个梦,我梦见外婆站在我的身边,我因为睡觉看不到她,但我知道她在那里,我够得着的地方,那真是一个我现在还记得的甜美的梦。

孤独的小时候

在这个挂着大风,天天天蓝,阳光明媚,但什么都仿佛干不了的烟花三月,呆在屋里有意外看到这本书的感觉真是"bingo''。不知道别人怎么样,书里的弗兰奇就是小时候的那个丁宝宝。小时候,那个丁宝宝总是觉得街上所有的人都会注意自己;小时候,那个丁宝宝总是有一种想要流浪的想法;小时候,那个丁宝宝总是认为别人不理解自己在说什么;小时候,那个丁宝宝总是认为自己可以游刃有余的加入到大人的谈话中去;小时候,那个丁宝宝也总是想换个响亮的名字;小时候,那个丁宝宝总是觉得模仿大人做事会得到别人的欣赏;小时候,那个丁宝宝总是一个人漫无目的的走走停停;小时候,那个丁宝宝总是觉得自己在同龄人中是佼佼者。就这样,过了一年又以一年,那个丁宝宝慢慢不见了,消失在慵懒有迷乱的岁月里,不再幻想,不再自恋,不再慌张,大家把这叫做成长,可以一会儿觉得自己拥有整个世界,可以转眼又觉得自己被整个世界抛弃,但睡了一觉以后又会觉得自己是个lucky one ,就这么变化莫测,总觉得时光缓慢,离长大遥遥无期,怕让人觉得另类却总要整点儿与众不同,喜欢星期五的晚上什么事情都觉得那么有希望,最怕星期天的晚上,当太阳快落山时的黄色总是把什么都盖上一抹绝望的色彩。一年又一年,日子就像用吸管喝水,咕噜咕噜地源源不断,可突然西里一声,就没有了。最后的我也是哪也没有去成,什么梦想也没有实现,还是呆呆地呆在熟悉的厨房里玩着老掉牙的游戏,朋友的到来冲淡了一切不愉快,幸福像电流瞬间冲击,快乐在那个时候就这么来的漫不经心和不可思议。但不知为什么,总是想念那个时候,那个总觉的孤独但希望满满的小时候。

离散。

麦卡勒斯是天才。看完《心是孤独的猎手》与《伤心咖啡馆之歌》都没能让我得出这结论。“你是我的我们。”“我们所有人都被限定了。”“地球分裂、飘零、时速千里。”因此要走,不断的走向它里面去。寻觅与世人建立联系的途径。我反复想起张爱玲与VW,一样的早熟、少年得志以及一生为病痛缠绕。

她说我们一起来游戏孤独吧

游走在成长的边缘,弗兰淇总是那么孤独。同时,也是麦卡勒斯的孤独。然而,哪一个为弗兰淇感怀的人,不感到孤独?如果这就是成长,那么我们注定不能躲过这些年轻的忧伤和迷茫。或许我们都曾这么离群索居过,不是么?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这千百年前的孤独,这么原样的荡漾着涟漪,在谁的心底,泛起圈圈?和米克一样,她们都是游走在成人边缘的少女,她们渴望有人听得到心底的那支歌。所以,米克喝酒,抽烟,在屋顶上忧伤,心里创作自己的歌曲,暗恋辛格。弗兰淇游走,徘徊,在沉默中孤独,幻想着逃离,以及新的生活。她们的青春,是不是也少了点年少激昂?或许这才是青春的本源。在孤独中默默成长。

“女性”的概念

麦卡勒斯的作品我很想都看一下,但是图书馆就只有这几本。我觉得《伤心咖啡馆之歌》写的跟《心是孤独的猎手》一样的好,有种说尽人生百态的感觉。一个描述了各种各样的人,一个说出了人生各种各样的状态和不可避免的东西。这些似乎都是我以前就明白的道理,麦卡勒斯表达出来的就像是我自己说出来的一样。所以我总说,她写的东西让人觉得就应该是那个样子的。但是我必须说《婚礼的成员》让我觉得她没有超越“女性”这个范畴,因为她写出的是一个青春期女孩对于成长、朋友和被认同的渴望。这点是庆提醒我的,她说一个评论家说女性之所以在很多世界顶级的位子上所占的席位少于男性,是因为女人很难得超越“女性”这个范畴。这就好像是日本设计一样,日本设计永远不可能是世界设计,因为它有浓厚的日本风味,但是世界喜爱日本设计。“女性”也是这样一个概念,但很奇怪的是,为什么她写出的道理我都明白呢?是因为我的理解就只有我自身的程度,还是麦卡勒斯终究不过是一个跟我一样的走不出女人两个字的女人?其实有点悲哀,我觉得扎哈·哈迪德是一个超越了“女性”概念的建筑师,她绰号“建筑女巫”,也可以很容易看出她似乎不再是一个“女人”。但是她一直独身,应该并不幸福吧。麦卡勒斯也有凄惨的背景,世界上很多雕塑、绘画、文学都产生于凄惨的背景,难道凝聚了人类悲哀的东西最打动人?还是说人类最动人的主题恰恰是有悲哀凝结出来的?真是“天若有情天易老,人间正道是沧桑。”下学期,准备借《没有指针的钟》和《金色眼镜的映像》好好看一看。

孤单总是突如其来的

麦卡勒斯是写“孤单”的天才,她小说中的主人公无一幸免的,都是孤独的猎手。《婚礼的成员》中12岁的“老弗兰淇”,在酷热、无聊的暑假里站在葡萄架下,一心一意念着在冬山举行的婚礼,没完没了地孤单。弗兰淇总是邀请6岁的表弟约翰·亨利来与自己一同吃晚饭、过夜,理由是约翰·亨利看起来“又丑又孤单”。约翰·亨利用清脆的童音回应道:“怎么会呢,我一点儿都不孤单。”当然,孤单的是老弗兰淇。弗兰淇有极大的抱负,想要走向世界,去遇见所有的人。外面在爆发战争,可是与她没有一丁点儿关系。仿佛只是一瞬间,在那个躁郁的春天和憋闷得让人发疯的夏天里,弗兰淇被遗弃了,被彻底排除在外。她只好终日无所事事,呆在厨房里,抠脚丫子和胳膊肘上粗厚的硬皮,坏得没治了。直至那场婚礼到来。“他们是我的我们。”这一句话轻轻袭击了我的心。“他们”指的是弗兰淇的表哥和未婚妻,他们将要在冬山举行婚礼。“我”指的是弗兰淇。“我们”指的是每个人都有的那一个【我们】——“当贝丽尼斯说【我们】,她是指哈尼和大妈妈,她的窝,或者她的教派。她父亲的【我们】就是那间小店。所有俱乐部的成员都有一个【我们】可参与、可讨论。军队里的士兵能说【我们】,就连犯人还能用链子栓成一队。只有老弗兰淇没有【我们】……”那么,我的“我们”又在哪里呢?这大约是一个孩子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的孤单了吧。可是没有人听她说,没有人懂得。弗兰淇满心希望追随表哥和表嫂而去,参加完婚礼后再也不回来,表哥、表嫂,和她,三个人永远在一起,走遍外面的世界。假如他们不带上她,她就用爸爸的手枪自杀。弗兰淇这样决定了,乏味的暑假终于重现光芒,她再一次被周遭接纳了。她是一份子,极重要的成员。显然,弗兰淇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她的计划连说都没有向表哥、表嫂说出口,婚礼就结束了。弗兰淇坐在返程的车上嚎啕大哭。她策划了一次小小的出走,提着行李箱,左手攥着爸爸的手枪,一路奔跑,可是并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最后,她被警察找到了,带回了家。新的学期就要到来了,弗兰淇13岁了。在弗兰淇的世界里,所有的孤单都是突如其来的。她走进黑人女佣贝丽尼斯的家,那里那股“相聚的热闹劲儿”就让她孤单,让她又爱又恨,让她小小的心脏突然地紧缩起来。可是弗兰淇并不明白自己是在孤单,哪怕“婚礼像一场梦,一切都发生在她无能为力的世界里。”她也不表现出伤感。弗兰淇不是个矫情的12岁孩子,她是疯癫为乐、闯祸不断的“老弗兰淇”。蓝眼睛、红头发的士兵邀请她去自己房间,欲图不轨,弗兰淇抄起玻璃水罐就朝他砸去,也不知道是不是把他砸死了。她多动,犯过盗窃罪,绝不是那种娇弱水灵的女孩子。可是老弗兰淇,哪怕是穿着肮脏的T恤,拖着鼻涕,都有着最为柔软的内心。仅仅是因为所有人都不把她当回事,以对待孩子的方式对待她,她才如此孤单。这个世界难以把握,老弗兰淇尤为感到无力,什么都想要抓住,却什么都和她没有关系。她疯狂地想要有一个“我们”,可她的“我们”只能是贝丽尼斯和约翰·亨利,三人组成可憎的夏季组合,每晚在厨房打牌,说相同的话语。贝丽尼斯是理智的女神,或许也是唯一一个不把弗兰淇当成孩子的人,她和弗兰淇一起抽烟,谈论爱情。理智的贝丽尼斯实际上最为疯狂,她结了四次婚,第一任丈夫堪称完美,却不幸去世了。后几任丈夫一个比一个糟糕,最后一个挖出了她的眼睛,以至于她只好安上了一只玻璃眼球。与后几任丈夫结婚的理由荒诞不经,其中一个男人长着一截与第一任丈夫一模一样的手指头,还有一位刚好买了她第一任丈夫当掉的衣服,穿起来的背影很像他。贝丽尼斯太爱她第一任丈夫了,耽误了一生在寻找那个人的影子。约翰·亨利也没有什么好结局。冬山的婚礼结束后不久,便得了脑膜炎死去了。一个孩子,还没有到7岁,只剩下了阴郁、灰白,徘徊不去的影子。他们都离开了弗兰淇。但弗兰淇最终会忘掉他们的,因为新学期已经开始,她结识了新的朋友。新朋友要来家里做客,“幸福像电流一刹那击中了她。”可怜的老弗兰淇啊,她所要的其实如此简单,不过就是一个能够陪伴她左右的朋友。只要有那样一个人,一个就够了,幸福就能像电流一般击中她。我们又何尝不是呢?孤单总是突如其来的,又在你没有意识到的时候,悄悄地就走开了。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不论是《伤心咖啡馆之歌》还是《婚礼的成员》,麦卡勒斯笔下的人物似乎永远都处于一种不成熟的状态,带着一种病态儿童的感觉,他们总是固执的呆在自我遐想的空间里成王,自我封闭,一方面渴望进入他人的世界,一方面又拒绝他人。他们偏执,觉得自己认定的东西就一定是那样,却往往事与愿违。他们的生理与心理的生长速度似乎是脱节的。他们所处的环境也永远是一个封闭隔离的小镇,外面的世界天翻地覆,但始终不会影响小镇上的人世生活。这样的小镇是一个限定。同时这些孤独且缺失安全感的人物也渴望一种归属感,渴望一份感情的陪伴与安慰,他们更渴望的是有一个可以理解自己的对象。而母亲的缺失是弗兰淇成长过程中的一个致命问题,同时这一点也是麦卡勒斯笔下许多人物的问题,被一个鳏夫抚养长大的孩子,尤其是心性敏感的女孩,在她的成长过程中缺失一个正面引导的力量,没有人告诉她如何从孩子成长为少女,从一个少女健康的成长为一个女人。而母亲又是女儿在成长过程中摹仿的对象,她日后想要成为一个什么的女人的参照。可贝丽尼斯不懂弗兰淇在想些什么,“我们不知怎么就开始了一场错误的对话。”贝丽尼斯与弗兰淇关于名字的争论意味深长,名字对于成人来说意味着名声,意味着一个人与俗世生活一切羁绊的联系,意味着他存在的根据,而对于弗兰淇来说,名字并没有意义。弗兰淇不相信命运。无疑名字也是一个限定。贝丽尼斯因为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而认命,但弗兰淇她不想就这样被限定。在《婚礼的成员》中,成人世界的法则不适用于弗兰淇,同样处于青春期的少女团体也排斥着她。她要过成年人的生活,穿成人的服饰。她把哥哥的婚礼看成了自己人生的一个转折点,看做她与这个世界产生关联的结点,她要参与到这个世界中去。“你们就是我的我们”,她在寻找一种自我认定,身份认定,她需要一个承认,需要一个归属。她不想被当做一个无知或者无理取闹的孩子。一个懵懂成长的少女真正害怕的也许是那种与世隔绝的感觉。她几乎盲目的向镇上的人宣泄自己,叙事自己的理想的事,然而事与愿违,“我只希望,我活着的时候永远不要有人和我说话。”她恨不能叫全世界都死去。她得不到成人一样同等的尊重与支持,也许是青春期的孩子得不到重视与注目。她是多么的伤心,她想摆脱那个小镇上毫不起眼、平凡无几的自己,想要做人群中特别的那一个,寻求一种个体的特殊性与独立性,同时又希望微小的个体力量也可以来撼动周围的发展与变化。一只蝴蝶是无法产生蝴蝶效应的。她无法参与到这个世界的任何变迁之中,她被无情的世界拒绝了。可是到处都是限定,各种秩序与规则的限定,你应该怎样做好这件事,你应该做一个怎样的人,你应该过怎样的生活。弗兰淇企图通过婚礼来挣脱掉她原本一成不变的生活轨道,但这个计划失败,此后是离家出走,但她显然没有足够的力量与勇气,真正做好迎接未知世界的准备。她没有力量只身闯荡世界。或许结局,就像贝丽尼斯说的那样:“我们到处尝试,使尽浑身解数,但无论如何总是不能挣脱。”而弗兰淇,世界太遥远,她不再有任何办法参与其中。“人们飘零着的同时却被限定,被限定而又飘零着。”人在飘零,人与人之间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一种联结关系,这是麦卡勒斯终其一生在探究的。彼此孤独隔离的人,内心封闭的现代人,人与人之间无法做到一种可以信赖的理解,但那个无法和青春与世界和解的少女,她却想要去看清这个世界,遗憾的是,她的冒险还没有开始就已经仓惶谢幕。麦卡勒斯清楚地看穿了人们的困境,描绘孤独却不给任何的出路。这不仅仅是一个个体成长的困境,更是人类的普遍困境。麦卡勒斯很善于用她的孤独来使我们迷路,而在《婚礼的成员》这里,连爱的力量也没有了。所有的故事,都只发生在个体自己的身上而已,一切的成长,生理与心理的,都是个体自己在完成的。约翰死了,玛丽来了,贝丽尼斯即将离去,而门铃还会被敲响。什么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半是女孩,一半是女人,好像永远被限定了的蝴蝶标本。艾米利亚小姐用木板把自己钉在了自己的世界里,那么弗兰淇长大后会不会变成艾米利亚小姐那样呢?那像电流一样击中她的究竟是不是幸福呢?

一个女孩的臆想世界

写这个题目的时候想到了赖声川导演的话剧《一只牛的臆想世界》 我不是有意模仿看完《婚礼的成员》 无意就想到了这个题目 纯属雷同《婚》是继《伤心咖啡馆之歌》和《心是孤独的猎手》后看的麦卡勒斯的第三本书也有说这是她最成熟的作品 一直在想 她究竟是怎样的女子 可以写出如此的故事对于这三本书 我的感觉是《伤》的爱 太残酷《心》的爱 太深沉《婚》是有点放肆的 而孤独却都是那么直接弗 洁丝敏 我喜欢她给自己取的这个名其实她只是太孤独了 所以才会不断臆想她不是没有爱 但家人始终无法代替朋友最好的朋友的离开 以及被大女孩的排挤都让她越来越多的孤独无助而身边的人根本无法理解她说到底 她也只是好强又敏感的孩子罢了看到后来 是有点难过的 毕竟她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女孩而已当现实的婚礼与她的臆想完全背道而驰 她就完全没了方向她想过自杀并偷偷拿走了父亲的枪她选择离家出走想改变自己的生活但最后她还是被孤独的恐惧征服了她害怕一个人她只是想有个人陪伴与前面两本不同 这个故事以喜剧结尾她被送回了家 结识新的朋友 过起了一个十二岁女孩的正常生活阴霾终究过去 她也开始微笑着幸福地生活了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特别艰难的时候 也许不在你的十二岁 但是不管怎样的无法适从无以面对 也终究都是会过去的真的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喜欢卡尔维诺 是因为他诗人的情怀哲人的思考喜欢麦卡勒斯 则是因为她把平凡写得让我感动

孤独,迷惘,需要别人重视

一个12岁女孩的头脑里装的都是些什么啊?   我看的第2本mccullers的书~lalalalalalalalalla

很像我

那个女孩很敏感,别人的一举一动都会在心里留下印痕,尤其是自己最在意和潜意识里最亲近的人。哥哥的婚礼对她来说是一次剥夺和占有,就像最内心的东西突然被陌生人窃取后的巨大的被欺骗感和无助。她是恨新娘,恨家人的拒绝和阻拦,恨世界对她的不妥协,恨人性的罪恶。但是所有的都那么现实,她不得不面对参加完婚礼又回家的事实,面对自己的梦想破灭的失落的无奈。我喜欢卡森麦卡勒斯的笔触,喜欢她的真实和善良。女孩的一切在她的笔下显得让人怜爱并默默的叹息,没有偏见和责怪。我在书里看到了自己,同样的有点偷偷的喜欢一个人,会害怕自己的秘密被暴露在阳光下晒,偶尔敏感的在受伤时还倔强的默默流泪。她的书将纪录我的成长,或许将来的某一天我看着书,会笑起来 那真的是曾经的自己哦,我终于长大了!

什么都没说,什么都说了

书友座谈会上无聊顺手抓起来这本书就读,两个半小时过去,书友会结束了,我也读完了。之前看过《猎手》那本书。都不知道卡森这个作家该怎么说她,也可能我读的太快了,我有点受不了她了。她的文风就是那种絮絮叨叨,细腻刻画的风格,细腻到有些时候真的觉得罗嗦,适合慢慢的悠闲的阅读。就是因为觉得她细腻了,《猎手》也是这样,所以你看的时候 就觉得她到底要讲什么啊讲什么啊,都是些无聊的没意义的细节。但是,但是,但是,但是,你就这样缓缓的读下去吧,结尾好像也没说什么,但是当你读完整本书的时候你霎时间就明白了。好几部书我都有这样的体验。以我有限的表达能力和笨拙的语言驾驭能力,我完全表达不出来我get到的那些东西。但是毕竟看过几部心理学著作,我觉得,我接触一般的友人忽略了卡森的价值。她用她独特的方法在作品中揭露出来了很多大家习以为常会忽略但是其实却是重要到对每个人都会产生极大影响的心理诉求。每一本小说都描述了一种心理诉求。表达的非常细致。她写的不是一个悲剧小说,也不是给你讲个故事,绝对不是这么简单,她是在向读者呈现一些被忽略的现实,一个发生在所有人类群体中都会发生但是通常却不被理解不被看见的心理学现象。也许故事结尾的像没结尾,甚至有些结尾的很奇怪,让你觉得没道理没意义。但是这就是现实,现实发生的事情才不管有没有意义,有没有道理。不合理的才是合理的。现在的时代去评判一个作家的优秀,已经不再看作家会不会编什么精彩绝伦扣人心弦的故事,发掘并表达,替不会表达的人去表达那些被忽略的。卡森是少数能做到的作家。

永远可以自己独处的麦克勒斯

她的《婚礼的成员》立刻取代了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心中的地位,虽然《麦田》曾经取代过白先勇的《寂寞十七岁》。 寂寞孤独的少年时光是这三本书的主题,然而白先勇在写一篇独白日记;塞林格下笔如同一只优雅躅行,深思熟虑的猫儿;麦卡勒斯刻画的“弗兰琪”淋漓之极,活脱地一只赤夏中焦躁彷徨,蠢蠢欲动的流浪狗,书页上能“闻”到躁动青春在午后的阳光中霍霍成长而散发的热气。麦卡勒斯是个老实孩子,爸妈的宝贝,全家的骄傲。然而,她也是每个读者心中最深的那个“自己”。作品中表的孤独,忧郁,敏感,混乱是每个人成长中最容易被现实磨灭而“忘记”的自我,她却孜孜不倦,津津乐道地记录并演绎着,读她似乎在重温读者自己的隐私,这也是很多人喜欢她的作品的初衷。而这些故事却几乎都是她人生最幸福的时候写的,比如《捕手》《成员》《咖啡馆》是她在和Reeves的蜜月中构思的。你能想象吗,一个初恋而结婚的小女孩,依然为自己的内心保留着如此复杂僻静的角落,一边替新婚丈夫做烤鸡,一边写着潸然泪下的“哑巴辛格先生”和内心狂野的“少女弗兰琪”。麦卡勒斯可能是唯数不多的我喜欢的“嘴里没实话”的女人,她固执地以自己的想象描述她跟一群人的友谊,她的纽约“大房子”,她的同性恋女友们。然而,那些人可能都有自己的一套版本。从她的自传中,她描绘着周围的迎来送往,高朋满座。她所谓“同性”女友的照片,果然是绝代佳人。这些都不难看出她对友情的渴望到了“臆想”的境界。同时,能被她称为“朋友”的,外表和内涵被她高调地审视再审视。她们都是智慧知性,思想深刻的绝色女子,比如气质雍容的她的精神分析医生Mary Mercer和冷艳聪慧孤独反叛的瑞典贵族Annemarie。无论她的生活如何绚彩光鲜,父母慈祥温暖,爱情甜美浪漫,然而一个会写字的女人,都是能够一直很好地与自己相处的女人,这或许是区别“俗人”与“才女”的标准之一,所以世界上少了位主妇,多了一名“作家”。

最可怜的麦氏小女孩

如果我“成长”的时间定义在15岁到20岁,我可以说我是看着麦卡勒斯的书长大的。中国大陆如今已经出版了她的5本书,我已经看了4本。麦卡勒斯是我迄今为止最喜欢的女作家,对她的作品我的共鸣感仅次于卡夫卡的作品。当然了麦卡勒斯作为一个女作家她不可能像卡夫卡这般男作家一样在自己的作品中构架起一个理性,完整而牢固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她也不过是在描写复杂情感而已,就算描写的再怎么丝丝入扣但好像还是没有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但是她对情感的洞察与描摹在我看来确实登峰造极,或者恰好是因为我的经历与性格原因所以我对她笔下的人物情有独钟,也许是后者吧。 先来说说这个女作家的出身吧。她生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一个美国南方小镇,镇上总是驻扎着士兵。她就在这样的环境里慢慢长大。这样的成长环境对她的日后创作产生了绝对的影响。 比如她笔下总是出现的小女孩。小女孩住在闭塞的南方小镇上,她敏感,爱幻想,小镇在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荒芜与小女孩无尽梦想的矛盾日复一日地折磨着她。她正在成长为一个妙龄少女,正在准备去感受男女之情,但是这个即将达到的阶段因为它的不完整性给小女孩带来了不可解决的焦虑与痛苦:“个子长高了,身体却还没发育好,站在镜子前,觉得自己像个长手长脚的怪物。”或者突然绞尽脑汁把自己打扮得像个女人然后走到街上去而觉得平常的小镇在自己眼里都变了样等等。这般的小女孩,还常常去爱慕着别人的爱情,还把自己想像成了其中的一员但到头来才发现别人的爱情和自己毫无关系。 比如军队与同性恋。因为军队里男性过于密集而总是会产生同性恋,或者双性恋。作者成长的小镇上总是驻扎着军队,关于这些军队里的故事也都成为了作者的素材。 比如孤独。麦卡勒斯的作品的灵魂就是'孤独"。作者的人生经历决定了她作品里的所有人物都是孤独的。 《婚礼的成员》这是我读的小麦的第一本书,据说是她最成熟的作品。当我读完了其他3本再来看这本时,我个人觉得成熟是因为绝望以及连单方面的爱也被洗刷得干干净净。主人公是个小姑娘,她的梦想,就是参加哥哥的婚礼,然后和他们一起去度蜜月,远走高飞。但是在小姑娘的世界里,“在那个绿色的、疯狂的夏季”,每一个孤独的人都被深锁在各自的内心空间,无法进行任何有意义的交流。到头来她终于发现她与哥哥及新娘没有任何关系,她还是孤独一人。她对自己正在成长中的身体及心灵的不完整性有着深深的恐惧,所以她为了战胜这种恐惧而浓妆艳抹去了酒吧,在那儿认识了驻扎在本地的年轻士兵。年轻士兵竟然以为她是个轻佻放荡的女人而带她去了旅馆,后来小女孩逃了出来,但是逃出来的原因竟是不解多于惊恐。个人认为这是最传神也是最悲伤的情节。 本作中的小女孩是最丰满的麦氏小女孩,也是最可怜的麦氏小女孩。而她身边的人同样孤独,而他们的孤独是完全无法解决的。安于现状思想狭隘的姐姐们,不论有没有知识文化都遭受压迫的有色人种,对政府充满仇视的激进者。简单而肤浅的小镇被美国的南北差异与矛盾割裂成了一份份孤独,孤独中无意识浸透着的痛苦却并不简单与肤浅。 这部作品算中长篇中最难懂的,也是小麦作品里罕见的没有描述爱情的作品。回想起来我在这部作品中找到的共鸣感到底是什么?也许是炎热,焦虑,单调,偏僻的小城镇与无尽无边幻想的挣扎,也许是成长中的自己看起来像个长手长脚的怪物,也许是对与自己无关的情人间爱情的恋慕,也许是相比我们我每个人心中从未消逝过的对孤独的自我意识,而那么羡慕小女孩以及她的世界是那么孤独,但是小女孩却从来没有真正意识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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