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弗兰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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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12-01
ISBN:9787536684881
作者:[英] 笛福
页数:264页

章节摘录

  因为新门和老牢这两个监狱的簿册里都有我的真实姓名,那里好些还未解决的重要案件都与我个人过去的行为有关系,所以在这本书里我不能说出我的真名和家世。也许我死后,大家会知道得详细些。现在还不是明说的时候,就是有个大赦令下来,甚至于不论何人、不分罪名的大赦,我仍然不敢交代清楚。  有几个穷凶极恶的伙伴(他们现在没法来害我了,因为他们都已经从绞刑架上走出这个世界,我从前也总以为自己会走那条路)只知道我叫摩尔·弗兰德斯,那么就让我在自述时也用这个名字吧。你们知道这些也就够了,等我将来敢明说的时候,再来仔细谈我的真名和家世吧。  我听说我们一个邻国,不知道是法国,还是别的国家,那里,皇帝下过一道命令,规定当罪人判处死刑,或者罚做摇橹奴隶,或者流放远方的时候,他们所有的孩子都归国家管教,因为这些罪人的财产被官府没收了,多半不会有钱来抚育他们的子女,所以政府就把这样的孩子放在孤儿院里,衣食全由国家供给,将他们抚养大,成人的时候,叫他们出去从事各种行业,干各样的职务,这样他们便能有个正当的职业,可以靠着自己的劳力谋生。  若是我们国家也采取了这种办法,我小时候也不至于那么孤苦茕独了。我在世界上没有一个朋友,没有衣服穿,得不到一点帮助,也没人肯来帮助我,因此不仅受过许多痛苦,而且当我还不能明白自己的处境以及怎样去想法补救的时候,已经被人们带得下流了。那种生活不仅可耻,而且很容易使我的灵魂和肉体同归于尽。

前言

  《摩尔·弗兰德斯》讲述了一个从成年后就一直做妓女和小偷的女人声名狼藉的一生和她最终悔过的故事。这部小说第一版的扉页就像是一个时尚的皮书套,给这本书的内容做了一个广告,重点描述了女主人公生活中可耻的部分:比如她出生在新门监狱,曾经嫁给过她自己的弟弟,最终被流放到了弗吉尼亚。除了谋杀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别的罪行能使她的罪孽更加深重,而我们后来得知她曾经很认真地打算过杀人。她的一生很像当时流行的那些虚构的流氓传记,也和那些有关罪犯的可怕的报导很相似。不过《摩尔·弗兰德斯》和它们的相似之处也就仅限于此,尽管它和同时代的描述底层生活的文学作品,比如流浪汉文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却与它们有着极重要的差别。被囚禁在新门监狱期间,摩尔终日为上绞刑架而担惊受怕,这是她生命里最黑暗的时期。也正是这段时期让她经历了精神上的觉醒,这是导致她最终忏悔的一次精神的重生。笛福选择摩尔作为他道德神话里的主人公还是有充分理由的。如果摩尔都能够获得精神上的忏悔和再生,那么也就没有什么人能超越天意对人性的仁慈干预。  笛福写出他最畅销的杰作《鲁滨逊漂流记》的时间比《摩尔·弗兰德斯》早三年,现在《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公认的英语文学经典作品。《鲁滨逊漂流记》一直被喻为“精神自传”,意思是说很多清教徒作家用虚构的方式,把他们的生活诠释为原罪,悔恨,交流和救赎的原型。虽然这本书也适用于其他的诠释,但它还是脱离不了这种“精神自传”的套路,因为书中的主人公在历经磨难、受到神的警告之后,最终认清楚了自己罪孽深重的天性,并且学会了把那些表面上看起来很随意的事件和征兆诠释为上帝对人的神圣旨意的证据。这种力量一部分来源于笛福把自己想象成主人公的非凡能力。他当作家的重要经历,尤其是他诠释人物的技巧,使我们相信我们真的听到了鲁滨逊真实的声音,也见证了改变他生命进程的重大时刻。  在《摩尔·弗兰德斯》里,笛福给自己布置了一个更艰难的任务。不仅仅是因为他第一次尝试写一个女人的自传性的忏悔,而且在《摩尔·弗兰德斯》中他有意选择了一个因为生活中的邪恶而臭名昭著的女人。如他在序言中写的那样,她“自年轻的时候就开始放荡,不仅如此,她简直就是放荡和罪恶的产物”。但是从我们这里,笛福为他的女主人公赢得了更多的同情,甚至比对鲁滨逊的还要多,我们喜欢摩尔是因为我们越来越在意她最终变成了什么样子。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故事的结构松散,进展缓慢,但是笛福依然可以呈现给我们一部完整统一的小说,这就是原因。当摩尔开始对她的罪行变得习惯(“麻木”是摩尔用的一个非常有表现力的当时的词汇)的时候,她生活里的事件开始像云层一样,慢慢地但又坚定地累积了起来,直到暴风雨到来把这种局面打破,摩尔被抓起来关进了新门监狱。通过她回到新门这件事,笛福证明了一点:当一个女人的邪恶把她带向人性堕落和绝望的最低点时,天意最终会带给她精神上的自我救赎。  一  哪怕是没有扉页上那些对小说内容的色情描述,当时的读者从拿起书的那一刻起就应该会怀疑摩尔生命中的天性和习惯是来自她的这个名字。摩尔和她的编者很快指出,“摩尔·弗兰德斯”不是她的真名字(真名字还不能透露),而是一个别名。隐藏真名字增加了《摩尔·弗兰德斯》一书的神秘度,不过我们通过她后来的名字认识她的这一事实,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意义重大。昵称比真名字更有象征性,不论“摩尔”还是“弗兰德斯”暗示性都很强。一个“摩尔”,在当时,包括在现在的俚语中都是指一个名声较差的女孩,通常都是一个职业罪犯的女朋友。“摩尔”是一个声名狼藉的女贼的绰号,偷钱包的摩尔,曾经在17世纪早期的两部戏剧里留下过不朽形象。摩尔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和她同名的这个摩尔是在她自嘲的时候,“我像一个厚颜无耻的贼一样长大,像偷钱包的摩尔一样灵巧”。当她承认她没有以前的摩尔“一半那么有风韵”时,她实际上很露骨地暗示“偷钱包的摩尔”的名字里的性含义。  然而也就是她这个有着双重暗示的姓,准确定义了摩尔作为妓女和小偷的双重身份。从中世纪开始,弗兰德斯妇女就以她们制衣的本领著称。她们既擅长织优质的弗兰德斯亚麻布,也擅长制作高品质的弗兰德斯蕾丝。在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中,当巴斯妇人想炫耀她织布的技巧时,她就让和她一起的朝圣者知道她超过了依普锐斯和根特的女人(这两个地方都是弗兰德斯的制衣名镇)。摩尔和蕾丝以及蕾丝修补的联系,源于她在科尔切斯特的童年,她对她的老阿妈抗议说她不愿意去当家庭帮佣,而是要效仿一个“淑女”,“修补蕾丝、洗女式有花边的帽子”。对摩尔来说,通过穿针引线的技巧来赚钱就意味着成为一个“淑女”。然而讽刺的是她如此羡慕的那个女人实际上是镇上的妓女。正如她的老阿妈说的:“你可能很快就会变成这样一个‘淑女’,因为她是一个名声极差的人,而且有两三个私生子。”

内容概要

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1660年-1731年4月24日)英国小说家,新闻记者,小册子作者。其作品主要为个人通过努力,靠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困难。情节曲折,采用自述方式,可读性强。并表现了当时追求冒险,倡导个人奋斗的社会风气。其代表作《鲁滨逊漂流记》闻名于世,鲁滨逊也成为与困难抗争的典型,因此他被视作英国小说的开创者之一。

编辑推荐

  英文原版书火热销售中:Moll Flanders  我所感觉骄傲的美貌却做了我堕落的种子,或者可以说我的虚荣心是我失身的根源。《摩尔·弗兰德斯》是著名作家笛福的经典作品。小说讲述了一个从成年后就一直做妓女和小偷的女人声名狼藉的一生和她最终悔过的故事。摩尔·弗兰德斯是一个美貌的女子,出生于新门监狱。在她未出生的时候,她的母亲便利用她逃脱了绞刑的罪罚。她在一个大户人家的帮助下逐渐成长,却被这家的大少爷诱骗玷污。后来她和这家的二少爷结婚,第一次走上乱伦之路……

作者简介

摩尔•弗兰德斯是一个美貌的女子,出生于新门监狱。在她未出生的时候,她的母亲便利用她逃脱了绞刑的罪罚。她在一个大户人家的帮助下逐渐成长,却被这家的大少爷诱骗玷污。后来她和这家的二少爷结婚,第一次走上乱伦之路。再后来她逐渐摸清当时“婚姻卖淫”的实情,利用自己的美貌得到一次次生存的机会;当青春年华逝去,她沦落为窃贼。当她被捕,再次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新门监狱,她的一生也形成一个充满讽刺的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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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3条)

  •     笛福的《鲁宾逊漂流记》真正把全书从头到尾读一遍的在我认识的人里面并不太多,而对于这个倔犟的孤独男子在孤岛上努力求生的故事却为最广泛的大众所知。也许只有汤姆·汉克斯才有这样的资本去把自己养胖、然后在拍摄的过程中渐渐失重,给大家最真实的视觉效果。对于他的身体如何损伤我们暂且不谈,这样的敬业精神已经值得我们去观瞻一下《荒岛求生》。    至于他其他的作品大家也许就不那么熟悉了,《摩尔·弗兰德斯》,一个英国女贼的故事,最近读到,有些意外。其实在这个意外之前,在读到英文版的introduction时我已经意外过了。笛福,本名福,父亲是个传统的国教信仰者,后来笛福反对国教而与家庭破裂。1695年之后自称笛福,他的写作几乎是和巴尔扎克之类的人一样的——还债。他第一次结婚的时候,得到了3700英镑的妻子带来的嫁妆;而他经营的纺织品行业,则让他欠债17000英镑之多,这笔钱相当于现在的1020000镑,对于一个普通商人来说,这不啻为一笔巨款"    债务给他的压力促使他去写作——他本来是给辉格党做间谍的,不过看来他没能从那份工作中得到足够的薪水。这让我想到前几天吆喝着要辞职的白宫首席发言人托尼·斯诺,据说他的年薪是16.8万美元。对于某些人来说,再多的钱也是不够的吧。杨白菜说:“现实有限,欲望无穷。”倒是有些精辟呢。    对于摩尔所面对的一些问题,其实我完全有些其他的看法,尽管我对于她的选择并不想多做评价,而笛福的写作固然不是为了说教,却也处处在教育年轻女孩怎样认清形式的危险——“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那个引诱她失身的大少爷,其实打错了算盘,这个女孩子本来就可以为他献身而不需要他费尽周折。而二少爷的痴情虽然得到婚姻,却因为身体的虚弱而早早逝去。    我没有数过,她究竟死去了多少丈夫;而在那个年代,我相信,没有丈夫的女人也不见得活不下去。她在最早的时候为自己确定的目标不过是一个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的劳苦人——那时他还不知道那个她仰慕的妇人是个暗娼。而终于她发觉自己的双手无法供给自己所需要的“蕾丝花边生活”时,“婚姻卖淫”便在她生命中反复上演了。    异性相吸,这倒是有一定的道理。天地阴阳,摩尔通过自己的一些手段得到了不只一个丈夫。那个后来被证明是她弟弟的男子,那个银行职员,那个最后跟他走到一起的抢劫犯,还有那个被宗教的光辉所照耀而抛弃了她的男人,所有一切似乎都与纯洁的爱情无关。没钱?免谈!地位或者荣耀与身体无关,本能的欲望总是要释放,而摩尔只是很好的利用了自己的身体和男人的渴求。    摩尔自称和五个男人结过婚,和十三个男人睡过觉,我不太清楚这些数字的确切含义,而一个以自己身体谋生的女人若是只有这些主顾的话,她的生意看来真是不怎么样。弗兰德斯是个荷兰名字,据说当时泰晤士河畔的许多高级妓女都是荷兰人,异乡求富,倒也是个高妙之计。年老色衰,纵不能衣锦还乡,倒也能够在老家给自己找个终老的地方。就像是布鲁克斯先生永远不杀自己认识的人,而蓝宇中的陈捍东也说,“太熟了就不好意思玩了”,有些时候我们不得不“只爱陌生人”呢。    摩尔自己年老色衰的时候也开始用胭脂了,而现在的女孩子过了二十五岁若不用眼霜就很难遮住眼角的皱纹——现在时间折磨人的效率快了许多;而生活的痛苦却并没有减少,反而更加紧凑了。摩尔出生于监狱,母亲因怀着她的缘故获得了缓刑的机会——她自然是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的——她未出生便成为被别人利用的工具。乳母养育她,在她很小时便需要工作谋生;后来到了贵妇人家里,成为大家的谈资和大少爷泄欲的对象。其实她是一个寂寞的妇人,对于她后面的偷盗还有抛弃自己的孩子,我觉得都不过因为她受过太多苦,对生活已经没有了什么信心——丈夫屡屡死去,她只能依靠自己。    我所比较好奇的是那个时候的偷盗——蕾丝花边竟是贵重物品之一。生活难以为继的妇人们结伴偷窃的过程倒也有些意思。其实这些女人都是些不怎么聪明的女人,而她们自己也认为自己的被捕或者逃离都不过是命运在作祟。终于摩尔被逮个正着,那些在监狱等她的女人们,一方面带了不相信的眼光瞻仰着自己的偶像,一方面暗自庆幸“哼,你也有今天!”人啊,是见不得别人幸运的。    她在兰开夏地方结婚的丈夫最终与他一起到了美国的弗吉尼亚,尽管他们都是被发配过去的,而他们却依然能够在那边过上很好的生活——有钱能使鬼推磨,不只适用于中国。笛福其实还是一个好心人,他不忍让摩尔接受命运彻底的轮回。若是她能在她出生的监狱中结束自己的生命,那才算是一个完满的圈圈。摩尔的叙述似乎没有什么感情色彩,而我们若是稍稍注意一下,就会发现她自己暗含的无辜。管他呢,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无辜的。    笛福虚构的这个故事毕竟还是虚构,即使有再多的泰晤士河妓女在那边作证。他所描述的弗兰德斯的灾难也非他所经历,种种性事不过是笔头的风月,就像是曹雪芹的“远山含黛”或者兰陵笑笑生的“五女争风”,总是有些遥远呢。现实中,我倒是更喜欢每天在路上看那些扭动的美臀,这才是真性情。
  •     笛福的两本书,主题都是作为个体的人,在极度贫瘠的状态下,为了生存所做的挣扎。男版的,是《鲁滨逊漂流记》,表现男人与大自然的搏斗;女版的,就是这本《摩尔.弗兰德斯》,讲女人同自己的虚荣心的搏斗。一个漂亮的女人,她自小就渴望舒适、享受的生活环境,她为着这个目标,以自己的美丽为唯一可依赖的资本,从受骗到骗人,逐渐圆熟自己的生存技巧。这里讲了一个“人性”中很可怕的事实,一个人,不论男人或女人,如果没有在内心设置一个坚定的自我底线,他(她)的堕落一定直到死亡才会停止。一个人渴望美好的生活没有错,但他(她)决不能将这作为自己唯一的生活目标,因为如果以此作为最高“理想”的话,这个人为了这个最高的“理想”就可以抛弃一切,势必是会堕落的。看柏蒂就是这样,她一旦找到可以供给自己舒适生活的人,她就会平静下来安稳过活,可一旦这样的生活被打破了,她便会主动地去“不择手段”,直到再次达到这个目的为止……所有女人,特别是软弱而又不甘贫穷的,过度自负又对生活抱有过高幻想的,没有底线而不愿脚踏实地的,应该读一读这本书。
  •     1.人性堕落的一面,得到好处择优惯性,知足者常乐2.虚荣心能导致堕落3.经历过苦难才懂得发自内心的忏悔4.堕落的人甘于失去自由失去基础的权利甚至不计较生死去博取低级趣味的麻木的快乐

精彩短评 (总计12条)

  •     翻译挺一般的,若论人性险恶,现在看来,充其量是小学生级别。而人心之贪婪却是不分时代的。那时的男子娶女子是看嫁妆的,那时的人普遍素养也是比较高的。——2017.1.21
  •     非常情节化,我很难想象那年头成为大师实在不难,无法看出文笔,翻译腔太重,虽然我不想抨击
  •     一般。仿自传
  •     终于读过,是否报告文学的始祖?
  •     很喜欢
  •     译者好厉害!
  •     英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人物塑造很成功。
  •     叙述极为质朴 波澜不惊 水波不兴 一笔人生的流水帐,以致我都不记得弗兰德斯太太有几任丈夫
  •     笛福的主人公都有一種觀點,貧窮本身是可恥的,是現世的邪惡和來世厄運的推定論據,他們寧願去偷,也不行乞,如果他們不能顯示他們經濟人的獨特的自大,他們也就失去了他們自己及讀者的自尊。
  •     读完之后为摩尔可惜,她原本的愿望也不过是做一个自食其力的“贵妇人”,只是在那个时代女人是无法靠正当的职业来获取优渥的生活的,只能靠做针线活勉强维持生计。摩尔受过教育,能读会写,不难想象,要是她能够得到多一些的机会,她也可以凭自己的聪明才正当地智获她想要的一切,而她最后的经历也证实了这一点。我始终很难看出她还不曾开始偷窃的那前半生里有什么罪恶,而她刚刚开始作恶是也是出于走投无路,当然她的确是做了贼,所以最后的结局也算是很妥当合理的完美结果了。
  •     毛姆说笛福“没什么想象力,也不幽默,却拥有丰富的人生经历。”在讲到Moll Flanders这本书时更是客观地说“这本书读起来并不像是一本小说,更像是一份完满的报告。”但他仍然将这本书推荐给读者。Flanders深谙生存游戏法则,清醒,忠于欲望,坚韧,不乏道德心也同样不被道德捆绑,“一个做了坏事的好人”。流水账一样的行文,和贯彻全篇的第一人称叙述…果真相当枯燥,等到读完之后才发现,这本小说里探索的,金钱和伦理,以及笛福本人对于女性的关怀和支持,对婚姻形式的思索,尽管仍然看得出笛福本人受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有那一套顽固的常识,但这些思考在18世纪仍然是很厉害了。
  •     很“原始”的小说,而且十分粗糙,这样一个被社会抛弃的女人还要以一种报道新闻的语气讲述自己和五个男人的情欲瓜葛,笛福想的都是价值价值价值,没有一点情义,或是故意避开情感的影响,但我觉得他根本没有这个刻意营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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