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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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7-1
ISBN:9787532754359
作者:[美]杰克·凯鲁亚克
页数:394页

旅途,青春和美男

这个故事的一大迷人之处在于,书中人物都有原型。相较求实的历史叙述,有想象力的虚构有时是对现实更传神的还原。这个世界里真的有过迪安,还有一群的的确确如“在路上”般生活的少年。虽然他们都死了,但这不重要,最奇妙的地方是他们曾经活过。追求自由追求享乐主义是人类的天性,只是很少有人可以无牵无挂地实践之。“在路上”对大多数人来说仅是一种飘渺的可能性,一个复古色彩的美国梦。所以那群“在路上”的人们永远不会过时,而且格外耀眼。而不得不注意到的还有他们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网纠缠。我通过腐女之友付兰兰主演的电影《嚎叫》对这一点更加深了认识,不禁唏嘘之外狂喜不已。他在里面演艾伦金斯堡,也就是《在路上》里忧郁的卡洛马克思。影片不可避免地提到了杰克凯鲁亚克,他是艾伦(失败)的初恋,提到万人迷尼尔卡萨迪,他是接纳了艾伦的第一个男人,也提到了垮掉的一代。参照书里的情节,卡尔(艾伦)和迪安(尼尔)曾经在一起过,我的天,这些文青的故事真真剪不断理还乱。如此给我一个感觉,这群人的故事一辈子都讲不完,真叫人心花怒放。简直是我等福音。浪荡,放纵,自由,疯狂,不知休止的旅途,和,绯闻不断的互相羁绊的美男。这或许才是我为这个故事神魂颠倒的不二理由。太羞愧了。

《在路上》随记

2013年春季时,我正背着沉重的旅行包,浪迹于苏南的大街小巷中,那时小雨细细,雾气蒙蒙,倔强的走完了一条又一条街。当时包里除了衣物之外,剩下的就是米白色封面的《在路上》。每次出门之前,都会随身带一本旅行的书籍,觉得此时看旅行的书会有更多的领悟。每当夜幕降临,一个人住在空空冷冷的青年旅社时,暗黄色的床灯打在雪白的被子上,拿起书看上几页,脑中想的仍是烟雨蒙蒙的江南小镇与那隽永的街道,困意袭来,于是扔下书本,沉沉的睡去。走完了一个又一个地方,书仍旧没有读完,每晚翻开的仍是前面的那几页,唯一改变的是那被雨水浸湿的封面与斑驳不堪的书脊,发黄的斑点散布在书页边缘。那时我知道我会读完它,可是并不知道要等到何时。杰克•凯鲁亚克《在路上》讲述的无非是萨尔和朋友多次横穿美国东西大陆的故事,具体几次,早已记不清楚,留在脑海中的是疯疯癫癫的迪安驾驶着破旧的哈德孙汽车在美国西部的公路上不停的飞奔,还有萨尔、迪安、玛丽卢赤身裸体的并排坐在车前的放荡与不羁以及那永无休息的欢笑、谈话、大麻、酒精,再具体的情节我也早已忘掉,其实书中也没有什么情节,无非像旅游日记一样,从一地方开车到另一个地方,然后喝酒、聊天、跳舞,然后又启程去往另一个地方,旅途中有风景、人物、故事、爱情等。其中他们去往墨西哥的旅程,让人印象深刻。作为二战后“垮掉的一代”,“迷茫的一代”,许多的人认为他们只会享乐与胡闹,其实他们在路上是在寻求活着的意义,只有不停的奔走,才能找到心中的信仰。现实的琐碎与无趣,能将他们逼疯。正如译者王永年所说:“寻求,他们寻求的特定目标是精神领域的。虽然他们一有借口就横穿全国来回奔波,沿途寻找刺激,他们真正的旅途却在精神层面;如果说他们似乎逾越了大部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他们的出发点也仅仅是希望在另一侧找到信仰。”书的结尾让我很伤感不已,那是个寒冷的冬季,迪安坐着硬梆梆的长途火车花了五天五夜的时间来到纽约来看萨尔,那时他面容憔悴,口渴腹肌,眼里饱含热泪,身上穿的是为抵御东部寒冷买的虫蛀的破旧大衣,提着自己一直以来旅行用的破箱子。他来纽约仅仅只是想看看萨尔,可是萨尔晚上要去听音乐会,当迪安问能不能让他搭一会车,只是想和萨尔多呆一会聊聊天,然而萨尔的朋友不答应,萨尔也无能为力。于是汽车缓缓驶去,留下萨尔一人孤零零的站在飘雪的纽约街头,从那以后萨尔再也没有看到过迪安。电影版《在路上》最后也有这个场面,这让我更加的悲伤。《在路上》被翻拍成电影,许多人持批判的态度,我也觉得电影有许多缺憾,许多美景与故事并没有呈现出来,如墨西哥夜晚萨尔、迪安与斯坦(电影中没有这个人)睡在空旷的野外时,他们睡在车上,身上有无数的蚊子,白色的衬衫上到处都是血迹,然而他们却睡得那么安慰,丝毫不受影响,我觉得这段很有意思,可惜电影里没有,萨尔与特雷的爱情故事也太过匆忙,没有过多的描述。将名著翻拍成电影,本来就是不太容易的事,何况这本书内容情节本身就分散,混乱不堪,人物也复杂多样。我们有时也不必苛求,在书中看到的景色永远是黑白的,而电影中却是彩色,那夕阳西下的金黄草原上一卷卷草垛,公路延伸到远方,周围没有人家,只有天、地以及行走的人,这让我想起了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的草原,那时的景色与电影中的何其相像,那感觉或许只有行走在路上的人才会真正的懂得。通过电影重新感受书中的人物,他们活泼可爱的多,不在是一个个陌生的符号,不再是可望而不可即。这本书最终是在黄昏的书桌前读完的,却与旅行无关。2013年10曰19日

欢愉之辞难工

  每次痛苦地看完了长篇就总有一种成就感,虽然我觉得这种放浪形骸的书不应该会读起来枯燥,但我确实痛苦了好一阵子,毛姆说有些书需要浏览式阅读,不拘泥于一字一言,我想这本书就是那种感觉吧。我知道这是一版在三星期内狂泻而出的文字,所以阅读的方式应该是在几小时内便跟随着破车铁路颠簸完整个美洲大陆。可惜我用的时间太长。一些原因在于总会有莫名的疲倦打断我的阅读,另一大半原因则在于前半段的枯燥无趣使我完全不知道这样自述旅行经历的文字有何意义。  长时间阅读最大的破坏性就在于我不知道究竟前面发生了什么,但后来慢慢发现其实根本就不需要知道前文的情节,只需要跟着最灿烂的色彩就能找到整本书的精髓,是的,凯鲁亚克的色彩是我见过的最瑰丽的颜色,永远是出乎意料的葡萄色的黄昏、从一个简单的情感里也能榨汁般榨出颜色,正如聚斯金德笔下格雷诺耶的嗅觉一样,仿佛只用一个感官就能感知整个世界。  在阅读整个小说的过程中我数次感到乏味,但是又舍不得放弃每一个字,虽然我深知道不管回头重看了多少段,都不免错过许多精彩,但只要一想到迪安肿着感染的大拇指还一如既往地狂蹦乱跳就忍不住大笑,想到一群人在无数个酒吧之夜的伶仃大醉就一阵激动,或者想到墨西哥四五十年代那些不会停下的公交车旁一个蹒跚着步子仍然奋力奔跑的老太婆,想到在田纳西州公路上开到一百二十迈的快要散架的破汽车,想到丹佛那个穷得一无所有仍计划着宏伟未来的潦倒青年,就仿佛在未来回看从前的自己,嘴角总会被悄悄牵动。而在读到最后一段之前,这种感觉是怎么都没有的。  事实上,去年读完了凯鲁亚克的《达摩流浪者》,对那种淡薄飘逸的文字和主人公贾菲充满了无限的钦佩,甚至还因此爱上了贾菲的原形——加里·斯奈德的诗歌。那本书的阅读体验是相当好的,文字流畅优美,又富有诗意和哲理,而且还有浓烈的中国风,在四五十年代的美国人笔下读中国,的确要比在当时的中国人笔下读中国美得多了。但《在路上》和那本书不同,它没有完整的情节,也没有超然物外的感情,而是一味地前进,是的,每一个字都充满了前进的力量,带着人不断向前狂飙,直到最后一刻猛然停了下来,才发现自己竟然恍恍惚惚走过了一个看似充满希望而实际处处布满愁苦的世界,今天早上在《人间词话》上看到一句“欢愉之辞难工”,我想这就是凯鲁亚克的境界吧。最后一段蕴含了一种莫名的荡气回肠,像是在一幅很长很长的水墨山水画末尾兀地题上一首“还我河山”的满江红词,不得不承认凯鲁亚克是一个写结尾的高手,每一个平淡无奇的章节总能因为一个结局生出无限感情,而最令我吃惊的是在整个故事的结尾,密密麻麻地只布满了放荡不羁的“迪安·莫里亚蒂”的名字。直到最后,我才知道,这是一个类似于“寻找戈多”的故事,是一个关于寻找的故事,而不是关于风景。而当一个花了全书大半笔墨刻画得血肉已然无比丰满的人物在一瞬间被虚化成一个符号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所有的行走都是一种寻求,我才知道那些莫名其妙、不顾一切的出发并不是为了到达,而是为了在行走的路上,遇见自己的答案。而一切在路上的癫狂与麻醉,不过是他们自我发泄的方式而已,就像达利在蒙娜丽莎的唇上抹出的那罪恶的两撇,不过是为了寻找另一种风景。为何迪安·莫里亚蒂们的出发永远无穷无尽,或许这也是那一个时代留下的问题,但我相信他们其实都知道:  路途很美,尽头却是凄凉。所以他们宁愿选择永永远远都在路上。

我们走在大路上

撇开翻译的因素,个人认为这还是本挺有意思的小书。中国也好外国也罢,过去也好现在也罢,年轻的心总有些共同的悸动,好似自然规律一般,谁也逃不过的迷惘、挣扎。想起十八岁那年迷上的部岛国动画。男主在他还很小的时候,骑着那辆,无论走到哪里都陪伴着他的蓝色自行车。他常常在想,如果有一次头也不会地骑出去,他能走到哪里?他心中一直有个声音,那个时候,他想尝试的,究竟是什么?后来,他出发了,踩着已不知次数的脚踏板。终于,在能到达的陆地的尽头,其实什么都没有。但,那是个很明亮的地方,天空很漂亮。老实说,我们都是胆小鬼。只因害怕着看不见的未来、害怕着不知道该干什么的自己、害怕着即使害怕着那照样毫不留情流失的一个又一个日子、害怕着。。。。。。跟着这群四五十年代美国疯子小青年在路上狂飙,很是撒度,我不会说其实在中段的时候我实在是常常情不自禁地欢乐跳页。但是吧,话又说回来,当你真正走出去的时候,当你在路上忽然回想起的时候,没准那时才发现原来身上渐渐远去的自己的一切,是有多么的重要。这就好比,觉得自己像一个风筝,想要飞更高却总是抱怨身后那根线的牵制,但若是没有那根线,根本飞不起来。年轻的人儿啊,千万别灰心。因为只要这样骑出去了,当时大家拼命寻找却没有发现的东西,总有一天,一定会找到的。最后欢乐一把,那首歌怎么唱来着~我们走在大路上(锵锵)意气风发斗志昂扬(锵锵锵)~

励志?还是记录?

西西和哦,咬~~~摇~~~~~几放荡不羁人的游历。努力坚持读完,感觉就是还不如看一张小布什总统先生年轻时候在海滩上放荡的样子~~~~也许W是图片控,但实话这更直接一点!!励志?还是记录?敢于上路,最疯狂的莫过于XX,抛妻弃子,自己去当和尚了,唉~这叫各人有各人的活法嘛?

在没心情的时候读完此书

这本书是我此生第三次拿到手中了,前两次都丢弃不顾,只因为那时有一颗向往流浪的心,却没有那样的心智,同时还幼稚的怀有一种阅读洁癖,只挑美好雅致的文字来看,希望人生就如童话般简洁,而这本写有大麻和性爱的糙书显然不对我那颗少女之心的胃口。长得有点晚了,仿佛是瞬间成熟之后,现如今终于能够平心静气的面对所谓不洁的文字,无论有多血腥,多荒唐,多淫荡,我都可以读下去,世界是如此的肮脏,文字不过是真实的记录了某一部分而已,还不足以完全展露人类卑鄙污浊的那一面。相比之下,凯鲁亚克与狄恩反而拥有孩童般的好奇心与执着,甚至由于轻信被人欺骗,那么现在,我终于可以读下去了。原来流浪生活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罗曼蒂克,中国武侠小说里的闯荡江湖,似乎总有花不完的银子,遇不尽的美女,学不够的武功,可在美国这片大萧条时期的土地上,流浪只是意味着没有尊严、贫穷和孤独,这又正是自由的基石。大雨中无助的嚎哭,被同伴抛弃的无奈,当别人狂欢时自己躲在公厕后的墙边切三明治的窘境,没有钱时的饥渴,不得不告别的短暂爱情……若干年前,我向往行走在无拘无束的天地间纵酒放歌,却不肯直面书籍里的黑暗。若干年后,我能面对惨淡冷酷的现实,读进最落魄不羁的故事,却不再想去流浪,只想平淡的生活。但是,我能把这本书一次次丢弃,又一次次找回并最终读完,说明在我的心底深处,还是羡慕着狄恩那颗自由跳动的心脏和敢于选择生活方式的勇气。

逃避现实,寻找信仰

为了去寻找不奋斗的“理由”,而去漫无目的的旅行吧。啊o_O,已经绕了地球一圈了,但一点都不快乐……这样的话,根本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我们都知道的,不管逃得多远,“生活”都会站在我面前。所以我现在最想要的是能和“生活”战斗的勇气。挥霍青春去追找信仰,在一瞬间找到生活下去的勇气。垮掉的是时代,我们却不能叫时代的悲哀成为我自己的悲哀。

一个年代的疯癫

这两天看完从上两本游记中推荐来的《在路上》,评论是其文字能震撼一代美国人,无奈看的是译本,倒是没感觉到多少语言的魅力。同期入手的《1984》的译本特地研究过网上的评论进行挑选,希望不会失望。美国“垮掉的一代”穿越美洲大陆寻找自我,过程中无外乎是长距离的旅行、各种陌生的友人、彻夜的交谈、酗酒和大麻、找姑娘。这让我想起来前两天跟朋友讨论起gap year的提议,他说希望到英国找朋友,这样可以包吃包住。《在路上》的旅行的起始,也便是这种朋友之间远距离的寻访,而不是期待中前往未知的地域去探索。无奈是语言的差距,让我感觉这样的旅途描绘得实在是粗糙。看完下来唯一的感觉,还是感慨于那个年代的疯癫,而这并非垮掉那一代人自身的问题。也许传统文化和道德观念浓重的祖国大陆人实在无法理解美洲大陆祖辈被流放的美利坚人民那种随心所欲的能力。就像我这两天跟友人谈到的一样,真诚是美好的基础,人总应听寻内心最深处的声音,而国人往往难以习惯。人与人的交往,哪怕是亲人之间,也总是背负了某种责任和期望,彼此把彼此限定在一个小框框里。这样的交往自然安全,但也无趣,甚至是浪费时间。即便是那样,也许是我无法理解那种内心的强烈驱使,在我看来那种近乎疯癫的生活,似乎也离真实的情感越来越远。感情应该热烈,但也应该对等。

一点感受

当我们年轻的时候,心灵和身体都在不同的路上漂泊,每天都在渴求并努力让自己的心灵和身体都安顿下来。当我们终于安顿了下来,才发现想停下来的仅仅是身体,心灵却开始渴望再次上路。我们真正需要的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优先满足身体还是心灵?其实,人生又何尝不是一次旅行,我们不管身在何处、在干什么,其实就是在一条路上走了一程,终点都一样,只是在路上看到的风景、遇到的人、做过的事和心灵深处的感受各不相同罢了。《在路上》读完有感。建议,书刚开始到中间可能有点乏味,坚持看完吧!值得的,毕竟是一种我们今生都不敢去尝试的经历,一种只跟心灵有关的生活,是我们每天发呆时都渴望过的而从不敢去实践的生活。可怜的迪安!可恶的迪安!可爱的迪安!到最后有点崇拜的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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