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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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
出版日期:2010年1月
ISBN:9787541128929
作者:[美] 厄普顿·辛克莱
页数:358页

章节摘录

  第一章  下午四点钟,在教堂举行的婚礼仪式结束了,人们坐上马车赶赴婚宴。一路上,玛丽娅·波琴兹卡兴高采烈、手舞足蹈,引来一群人跟在车后面。撑起整个婚礼场面的重担全都落在玛丽娅那宽阔的肩膀上——她要确保所有的环节都进行得有条不紊,尽可能地遵循家乡的传统;她四处飞奔,推推搡搡,整天操着大嗓门儿教训这个呵斥那个,急着让大家守规矩,却顾不上自己的举止。她最后一个离开教堂,吩咐车夫快点儿赶车,希望最先到达礼堂。可是车夫习惯了由着自己的性子赶车,玛丽娅气急败坏地掀开车窗,探出身子,开始数落起他,先是用立陶宛语,他听不懂,后又改成波兰语,他终于听懂了。由于车夫的社会地位比她高,所以他拒不服从,甚至试图申辩;结果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吵声持续整个阿什兰大街,又招来一群淘气的孩子加入到马车两旁长达半英里的看热闹的人流中。  不幸的是,宴会厅的门口已经聚集了一大群人。音乐已经奏响,半个街区以外都能听到大提琴那低沉的“隆、隆”声,伴奏的两把小提琴,琴声尖细,互相比试着高难度的演奏技巧。看到人群,玛丽娅哪里还顾得上跟车夫争论关于他祖宗的事,还没等车停稳,她就猛地从上面跳了下来,冲进人群,挤出一条路,直奔礼堂。一进入宴会厅,她又迫不及待地转身往回挤,同时尖叫着“快去!快去!快把门关上!”跟她的叫声比起来,乐队的喧闹声简直就是仙乐。  (“兹·戈拉伊楚纳斯酒吧,售葡萄酒和白酒。工会总部。” )宴会厅门口的牌子上用立陶宛语这样写道。那些从来没有接触过遥远的立陶宛语的读者也许会乐于听我解释,这地方是一个酒吧的后厅,位于芝加哥一个被称为“屠场后院”的地区。牌子上的消息准确无误,事实也的确如此;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牌子此时看起来令人感到别扭,因为今天毕竟是上帝最乖巧的一个女儿奥娜·路考在特大喜的日子,而这里竟然是她举办婚宴、展露一生中最灿烂笑容的地方!  她站在门道里,身边有表姐玛丽娅陪伴着,由于刚从人群中挤进来,所以不停地喘息,不过脸上还是洋溢着幸福,那样子让人看起来心酸。她的眼中流露出欣喜的神情,嘴唇微微发抖,本来苍白、娇小的面庞透着红晕。她穿着一身棉织外套,白得扎眼,一块小小的、僵硬的面纱落在肩上。五朵纸做的粉红色的玫瑰花别在面纱上,十一片叶子绿得发亮。她站在那里,四处张望,由于兴奋双手局促不安地攥在一起,手上戴着一副崭新的白色棉纱手套。她激动得难以自持——由于太过激动脸上的表情看上去有些痛苦,浑身颤抖。她毕竟年纪太小了——还不到十六岁——而且身材比实际年龄还要矮小,完完全全还是个孩子;此时的她已嫁为人妇——而且偏偏嫁给了尤吉斯,尤吉斯·路德库斯。今天,他身上穿了一套崭新的黑色西装,纽扣里插着一朵白花,看上去肩膀宽厚有力,双手巨大。  奥娜长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皮肤白皙;尤吉斯眼睛黝黑,眉毛浓重,一头卷曲的黑发掩住了双耳——总之,他俩绝不般配,没有人会想到这样的结合。不过上苍还是常常撮合成这样的姻缘,以此来封住那些预言家们的嘴。体格健壮的尤吉斯能够毫不犹豫地扛起一块二百五十磅重的牛肉,手脚麻利地把它装到车上。而此时的他却躲在一个角落里,神色惊恐,像是一头困兽,每次答谢朋友的祝贺之前不得不用舌头舔舔嘴唇。  渐渐地,宾客和看热闹的人之间分出了一条界线,至少腾出了让工作人员通过的空当。婚宴进行期间,过道上、角落里自始至终会挤满看热闹的人。随便哪位如果靠近过来或者看上去饿着肚子,有人就会让一把椅子给他,让他入席。这是立陶宛人婚礼上的一个规矩,那就是不要让在场的任何人饿着。很显然,这一在立陶宛森林里定下的规矩在有着二十五万人口的芝加哥屠场区很难行得通,但是他们还是尽了最大的努力,让那些从大街上跑过来的孩子甚至是狗都兴高采烈地离开。随意是整个婚宴场面的一大特点,人们可以戴着帽子,如果愿意也可以摘下,外衣也可以脱掉,吃饭的时候可以在席间窜来窜去,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席间会有人讲话、唱歌,不过没人听,没有人顾得上听!如果你也想上去讲两句或者亮亮嗓子,完全可以。结果是一片嘈杂之声,不过没有人会感到烦躁,也许只有那些婴儿会受到惊扰,在人数上他们不会少于应邀的来宾。没有什么好的地方可以安顿这些婴儿,所以在宴会厅的某个角落里放置一些婴儿床、婴儿车就成了婚宴筹备工作的一部分。三四个孩子睡在一起,一个醒了,其他的孩子也跟着一块儿醒来。稍大点儿的孩子,能够到桌子的,在大人们的大腿之间窜来窜去,大口大口地啃着骨头、嚼着香肠,个个心满意足。  宴会厅大约三十英尺见方,被粉刷过的墙壁空空荡荡,只挂了一本日历,一张赛马图,还有一个镏金画框,里边装裱着族谱。右边一扇门通向酒吧,几个流浪汉正聚在门口,门口的一侧墙角处有一吧台,一个天才的招待站在后面,白色制服污迹斑斑,两撇小黑胡打过蜡,一绺鬈发抹过油贴在额头的一边。对面的墙角放了两张桌子,占了整个房间的三分之一,上面摆放着菜盘和各种冷冰冰的食物,几个看上去饥肠辘辘的客人正在狼吞虎咽。房间的正首位子坐着新娘,面前摆着一块雪白的蛋糕,上面雕着艾菲尔铁塔的造型,塔上边点缀着糖塑的玫瑰花和两个小天使,蛋糕四周慷慨地撒着各种颜色的糖果,粉的、绿的、黄的。她身后一扇敞着的门通向厨房,灶台一眼可见,上面冒着蒸气,一帮老少妇女在里边忙忙碌碌。左边的墙角,三位乐师站在一块小小的台子上,卖力地演奏着,试图在喧闹中引起人们些许的注意。那些婴儿也不甘寂寞,拼命地吵闹着。一扇窗敞开着,一群人趴在窗外,分享着这一视觉、听觉和嗅觉上的盛宴。  突然,一团蒸气从厨房门里窜进来,透过蒸气定睛细看,原来是伊丽莎白阿姨,奥娜的继母,人们都叫她伊莎贝塔大娘,手里高举着一大盘炖鸭。考曲娜跟在她身后,在同样的负重下走路小心翼翼,晃晃悠悠。过了片刻,玛尧兹尼克老奶奶也进来了,端着一大碗热气腾腾的土豆——那只黄色的大碗几乎跟她人一样大。就这样,婚宴一点点地开始像样子了——火腿、泡菜、米饭、通心粉、腊肠、一堆堆的廉价面包、一碗碗的牛奶,还有大杯大杯冒着气泡的啤酒。身后不足六英尺的地方就是吧台,想要什么就点什么,不必付账。“过来,快来端菜!” 玛丽娅·波琴兹卡一边大声喊着一边自己动起手来——要知道厨房炉灶上还有更多的食物,要是吃不掉,岂不是糟蹋粮食。  客人们笑闹着、喊叫着、打逗着、嬉戏着开始入席。一直挤在门边的小伙子们鼓起了勇气,凑了过来。蜷缩在墙角的尤吉斯在长者的唆使和责骂下终于肯走过来,坐在了新娘的右边。两位胸前佩戴着标志身份的纸制花环的伴娘也依次落座,随后是其他的客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这喜庆的气氛也感染了那位仪表堂堂的酒吧招待,竟然屈尊于一大盘炖鸭前;甚至那位肥胖的警官——他的职责是驱散晚间可能发生的斗殴事件——也拉了一把椅子坐过来。孩子们喊叫着,婴儿们啼哭着,大人们笑着、唱着、喋喋不休地交谈着——当然,表姐玛丽娅的大嗓门儿盖过了一切,对着乐师发号施令。  那几位乐师——怎样描述才好呢?他们自始至终在这疯狂喧闹的气氛中演奏着——这里所发生的一切都要伴和着音乐,无论是有人在朗读、在讲话还是在唱歌。是音乐使这场面成为一场婚礼;是音乐把这个位于屠场后院的酒吧后厅变成了一个圣洁的地方,一处仙境,变成了天堂里琼楼玉宇的一角。  这个三人乐队的领队是一个身材矮小但极富音乐灵感的人。他的小提琴已经走了调,弓弦上已没了松香,但这并不能掩盖他的天赋——他受到了缪斯的点化。他忘我地演奏着,有如魔鬼附体,一大群魔鬼。你可以感受到他们就在他周围的空气里,群魔乱舞,用他们看不见的脚踩着步点。领队的头发直竖,暴突的眼球快速地转动着,追随着他们舞动的身影。  他的名字叫塔莫休斯·库斯列卡,他的小提琴完全是自学的,白天在“宰杀台”上干一天活,晚上下班后练琴练到天亮。他穿着衬衫,外套马甲,上面金色的马蹄形图案已经退色,衬衫上粉色的条纹给人以薄荷糖的联想。浅蓝色军裤的裤管侧面镶着一条黄色的杠杠,暗示着作为乐队领队的权威。他身高大约只有五英尺,但是他的裤管还是高离地面八英寸。你可能会想,他是从哪儿淘来这条裤子的呢?当然前提是面对着忘情的他,兴奋的你还有时间思考这样的问题。  他的确是一个富于灵感的乐师。他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都散发着灵感——你甚至可以说每个部位都是一个独立的音乐精灵。他跺着脚、甩着头、身体左扭右晃;他那张枯干的小脸有着不可抵挡的喜剧效果;随着每一次挥手、每一次投足,他或眉头一拧,或嘴唇一翘,或眼皮一眨——甚至领结的两端也跟着上下忽扇。他偶尔把身体转向同伴,急切地点头、热切地暗示、关切地引导——在缪斯的授意下整个身体都在恳求、在呼唤。  至于其他的两位乐师,他们怎么能比得上塔莫休斯。第二小提琴手是一位斯洛伐克人,身材高挑,面容清瘦,戴着一副黑边眼镜,像是一头累垮了的骡子,默不作声,表情木然;在鞭子的驱使下时而警醒,而片刻之后又恢复故态。第三位乐师是个大胖子,红红的圆鼻头看上去让人感伤;眼望天空,眼神中充满着无限向往。他的大提琴演奏着低音部,激昂的乐章与他无关;无论其他音部发生怎样的变化,他的职责自始至终就是拉出一个又一个悠长而哀伤的音符,从下午四点拉到第二天凌晨四点,为的就是那每小时一美元及总收入的三分之一。  宴会开始还不到五分钟,塔莫休斯·库斯列卡就难掩兴奋地站了起来;又过了一两分钟,你看到他开始往桌边凑。他的鼻孔剧烈地开阖着,呼吸急促——那群魔鬼在催促着他。他急切地向同伴示意着,一会儿点头,一会摇头,并用力地摇晃着小提琴召唤他们,直到第二小提琴手那瘦高的身材站了起来。最后,三个人都开始动身,一步一步地朝着客人们挪过来,那位大提琴手,瓦伦蒂诺维奇亚,一边走一边拨弄着琴弦。三个人会合到宴席的远端,塔莫休斯站上一张凳子。  现在,他尽显得意之色,因为整个宴会都开始由他掌控。有人在吃,有人在叫,有人在说,有人在笑,——不过,如果你认为有人会对他的音乐听而不闻,那就大错特错了。尽管他的琴拉得总是走调,低音嗡嗡作响,高音声嘶力竭,不过没人会在意这个,就如同周围的污秽、肮脏和喧闹,人们置身其中,却全然不觉——因为这些正是构成他们生活的元素,他们以此表达内心的世界。这音乐正是他们所发出的心灵的呼声,或愉悦而兴奋,或忧郁而哀伤,或热烈而放浪。这正是他们自己的音乐,家乡的音乐!这音乐伸出无形的触角,像母亲的臂膀,把他们紧紧拥抱,这让他们感到安然。芝加哥、酒吧、贫民窟离他们渐渐远去——取而代之的是绿油油的牧场、波光粼粼的河面、广袤无垠的森林和白雪皑皑的山峦。家乡的风光、童年的景象在他们的眼前重现,昔日的友谊和爱情在他们的记忆中复苏,故去的喜怒哀乐又变得真切。有人仰靠椅背,闭上双眼;有人敲盆打碗;还不时有人跳起来,喊叫着点某支曲子。这时,塔莫休斯的眼神骤然闪亮,他挥了挥手中的小提琴,向同伴高喊一声,于是三个人突然奏出疯狂的节奏。众人开始和着音乐齐唱,男男女女像中了邪似的喊叫起来,有些人手舞足蹈,高举酒杯,相互敬酒。过了一会儿,有人要求乐队演奏一首古老的婚礼乐曲,主题是赞颂新娘的美貌和爱情的甜蜜。要知道,这可是塔莫休斯最拿手的曲子。得意之下,塔莫休斯·库斯列卡开始一边演奏一边走到宴席中间,在酒桌间迂回,朝着宴席的上首走去,那里坐着新娘。客人们坐得甚是靠近,椅子和椅子之间仅有一英尺的空隙,塔莫休斯的身材又是如此的矮小,以至于每次伸长手臂拉出低音的时候,他的弦弓都会戳到旁边的客人;但他还是要挤过去,并且执意要两个同伴跟着他。不用说,这期间人们几乎听不到大提琴的声音。最后,三人终于挤到了新娘旁边。塔莫休斯在新娘的右边站定,他开始把灵魂深处对音乐所有的感悟倾注到一首舒缓而柔美的乐曲中。  小奥娜太兴奋了,哪里还吃得下东西。只有当表姐玛丽娅捏一下她的胳膊提醒她的时候,她才偶尔尝一点儿食物,大部分时间里她只是呆坐在那儿,眼神惶惑不安。伊莎贝塔大娘则一直没闲着,忙得像是一只蜂鸟;她的那些姐妹们也一直跟在她身后,气喘吁吁,嘴里嘀嘀咕咕。不过奥娜似乎听不到她们的声音——音乐勾起了她的思绪,一种久违了的表情浮现在了她的脸上,她坐在那儿,手捂着胸口,眼里噙满了泪花。要是让人看见擦眼泪,或者眼泪顺着脸颊留下来,那多难为情。于是她把脸偏向一边,轻轻摇了摇头,可是她发现尤吉斯正注视着她,她害羞地红了脸。这时,塔莫休斯靠了过来,在她头上方挥舞着魔杖,奥娜满脸通红,看样子她急得想要站起来跑掉。  就在这关头,还是表姐玛丽娅·波琴兹卡救了场。原来,她也受到了缪斯的启示,吩咐乐师演奏一首她最喜欢的有关恋人分离的乐曲;乐师说不会,于是她就起身来教他们。玛丽娅身材不高,但长得结实。她在罐头厂上班,整天从早到晚搬运十四磅重的牛肉罐头。她长着一张斯拉夫人宽阔的脸,颧骨突出,脸颊红润。她一张嘴,简直恐怖,让你立刻联想到马。她穿着一件蓝色法兰绒衬衫,挽着袖口,露出粗壮的胳膊,手里拿着一把切肉的餐叉,用力在桌子上敲打着节拍。她一开口,那雄壮的歌声顿时响彻整个宴会厅,充斥着每一个角落,三位乐师跟着她费劲地、一音一顿地伴奏,但节奏上总是慢一拍。就这样,他们辛苦地、一节接着一节地演绎着一个年轻人的相思之苦:  “Sudiev? kvietkeli, tu brangiausis;  Sudiev? ir laime, man biednam,  Matau-paskyre teip Aukszcziausis,  Jog vargt ant svieto reik vienam!” (立陶宛语——译者注)  “再见吧,那摇曳的花朵,  再见吧,那逝去的欢乐,  万能的主,那是你的旨意?  让我过着孤独、贫穷的生活!”  一曲唱罢,该有人为婚礼献词了,于是安东纳斯老爹站了起来。尤吉斯的父亲安东尼爷爷还不到六十岁,但看上去就像八十岁的样子。他来美国只有六个月,可是生活的变化已经影响到了他的身体。年轻的时候他曾在一家纺纱厂工作,后来染上了咳嗽,于是他不得不离开;回到乡下后,他的病本来已经养好了,可是自从到了美国后他就一直在达拉谟的酱肉车间干活,由于整天呼吸着阴冷、潮湿的空气,他的病又复发了。刚一站起来他就咳嗽不止,他只好手抚在椅子上,苍白、干枯的脸转向一边,直到这阵咳嗽过去。  按照立陶宛的习俗,婚礼上的贺词一般都是抄自书本,默记在心;不过,安东纳斯老爹年轻的时候可算得上是个有学问的人,朋友的情书都是他帮着写的。可想而知,在今天这种场合,他的贺词当然是自己的原创,而这也是宴会的重头戏之一。众人无论在做什么,此时都安静下来,甚至那些乱跑乱叫的孩子也都挤过来,煞有介事地听着,而有几个妇女更是发出了啜泣声,用围裙擦着眼泪。现场气氛变得庄重起来,因为安东纳斯·路德库斯在贺词中反复讲到自己跟孩子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他的一番话引得众人泪水涟涟,这时有一位叫约伯斯·赛德维拉斯的客人站起身安慰大家,他在霍斯泰德大街开了个熟食店,胖胖的身材,面相和善。他先是说事情也许不会像想象的那么糟糕,然后自己也即席演讲了一番,无非是恭喜新郎、新娘,预祝婚后幸福之类的话。细节之处引得年轻人开怀大笑,不过奥娜却被羞得面红耳赤。约伯斯还真有些才华,这也是令他妻子感到得意的地方,她说这是“poetiszka vaidintuve”(立陶宛语——译者注)—— 一种富于诗意的想象力。

内容概要

厄普顿辛克莱(1878-1968)出身于马里兰州巴尔的摩一个没落贵族家庭。父亲是白酒商人,嗜酒成性,并最终醉酒而死。在辛克莱十岁的时候,他们全家搬到了纽约。父亲白天靠卖帽子为生,晚上则混在酒吧里。辛克莱后来写道:“……自打有记忆以来,我的生活就一直像一个命运不断转变的灰姑娘;今天晚上睡在寄宿公寓里一张爬满虱子、跳蚤的沙发上,明天晚上就可能身处豪宅,躺在大床上,身上盖着丝绸被单。这种起伏不定的生活状况缘于父亲不稳定的收入……”十五岁,他开始为一些通俗出版物写文章,并以此供自己读大学。后来,辛克莱为一份社会主义宣传周刊《呼唤理性》写稿,在此期间编辑鼓励他以“工资奴隶制”为主题写本书。为此,厄普顿·辛克莱特意到芝加哥屠场去体验生活,在那里一呆就是七个星期。在屠场,他亲眼目睹了肉食生产的各个工序,见证了工资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际遇,并于1906年写成了《屠场》。

编辑推荐

  瘦肉精,毒大米,地沟油,脑残奶粉。  天知道我们每天都吃进了什么,一百年前美国人的不幸又落到我们中国人的头上。  《屠场》一书于1906年在美国出版,该书的面世,触动了肉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也最终惊动了美国政府。  “食品加工车间里垃圾遍地,污水横流。腐烂了的猪肉、发霉变质的香肠经过硼砂和甘油处理后再加上少量的鲜肉,和着被毒死的老鼠一同铲进香肠搅拌机……”这就是20世纪初美国食品加工厂的真实场景。传说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读到此段时,将正在吃的香肠统统扔出窗外,大叫着:“我中毒了!”  《屠场》这部惊世之作,揭开了美国食品安全的冰山一角,让当时的美国社会笼聚在一片恐慌和愤怒之中,最终促使美国总统罗斯福制定《纯净食品和药品法》,由此产生了美国食品安全守护神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这是百年前的美国。百年后的中国,我们又在吃些什么?瘦肉精、毒大米、地沟油、脑残奶粉……天知道我们每天吃进了什么!今天,四川文艺出版社再译《屠场》,为我们的生活敲响警钟:一百年前美国人的不幸,千万不要落到中国人的头上。  同名英文原版书火热销售中:The Jungle

作者简介

“我想打动公众的心,却不料击中了他们的胃”
传说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吃早点边读《屠场》。突然他大叫一声:“我中毒了。”紧跟着,把吃了一半的香肠统统扔出窗外……
在今天的中国,除了生老病死,在空气与食品安全问题上,每个人的待遇是同等的,别无选择。
当我们被苏丹红、三聚氰胺之类一次次毒伤的时候,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维护人们安全健康的焦点。
欧美完善的食品保障制度在它诞生完善之初,都曾经历了发展中的阵痛。
《屠场》,改变了美国食品安全史,催生了美国食品安全守护神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加工车间里垃圾遍地,污水横流。腐烂了的猪肉、发霉变质的香肠经过硼砂和甘油处理后再加上少量的鲜肉和着被毒死的老鼠被一同铲进香肠搅拌机……”这样的食品制造,让人想想就恶心。这就是《屠场》所描写的20世纪初美国食品工厂的真实场景。
该书描写了一个立陶宛移民家庭--尤吉斯一家的悲惨遭遇。他们满怀憧憬从家乡来到美国寻梦,在芝加哥屠场区找到工作,以为美好生活将从此开始。不料灾难接踵而至,先是尤吉斯工伤失业,接着妻子奥娜被工头奸污,尤吉斯怒打工头而入狱,随后妻子难产死亡,幼小的儿子淹死。亲朋好友中男的流落街头,女的被逼为娼,美国梦演变为可怕的梦魇。更悲哀的是,这个万恶的资本主义机器不仅害得他家破人亡,更毒害了他的心灵。他自暴自弃,干起合伙抢劫的勾当,甚至还在屠场罢工时当上了工贼。所幸的是,在风起云涌的社会主义运动中,尤吉斯终于找到了人生的奋斗目标,他的阶级觉悟被唤醒。小说结尾时,他深信社会主义是唯一的出路,而这也正是辛克莱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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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6条)

  •     by罗四鸰传说中,早餐能轻松吞下12颗鸡蛋的西奥多·罗斯福总统,是怎么变成素食者的?1906年春天,白宫,大胃王罗斯福一边吃早餐,一边看小说。突然,总统一声怪叫,一条未吃完的香肠从窗户飞出去,砸在路过的参议员比夫里脑袋上,联想起前任总统麦金莱遭暗杀的事儿,参议员冲入餐厅,只见总统先生正使劲往外扔着罐装香肠。这件事后,罗斯福总统成了一位素食者。可,到底是什么把这位做过西部牛仔、当过代理警长、追过逃犯的美国总统吓着了。答案是,他手中的小说——厄普顿·辛克莱的《屠场》。原来,总统先生吃香肠的时候,正好看到《屠场》中对芝加哥某肉类食品加工厂的描写:“工厂把发霉的火腿切碎填入香肠;工人们在肉块上走来走去并随地吐痰;毒死的老鼠被掺进绞肉机;洗过手的水被配制成调料……” 当时,美国处于历史的分水岭——在分水岭的一边,主要是一个农业国;在分水岭的另一边,是现代的美国,一个城市化的工业国家,社会问题百出,官商结合,贫富分化极其严重,铁路、制造业等事故频繁,劳资矛盾问题尖锐,童工问题严重。可怕的是,几乎全世界的假冒伪劣以及过期的药品食品似乎都跑到了美国,当时一位诗人兼医生霍尔姆斯对此说道:“我坚信,如果把我们今天使用的所有的药物全部倒入海里,那样会对人类的健康更有益,但是却会把海里的鱼统统害死。” 对彼时的美国来说,食品安全与今天的中国一样,着实是个大问题。其实,150年前,美国也曾有“毒奶粉”。19世纪四五十年代,大量人口涌入纽约,牛奶的需求大幅增加。为了增加产奶量,饲养者给乳牛喂食酒厂的酒糟,刺激乳牛产奶。这些乳牛成群地关在窄小肮脏的牛圈里,浑身是病,饲养者不闻不问,以这些病牛所产的奶供应市场。后来,为了得到更多的牛奶,制造商开始掺假,他们将污水、臭蛋、淀粉等各种杂物掺入本就有问题的奶中,并按比例兑入石膏、蜂蜜和其他药物,清除掺假带来的异色、异味。据当时的报道,一年里,因为饮用这种毒牛奶死亡的儿童达8000多名。 而,辛克莱的《屠场》正是当时美国食品安全的一个侧影,这本小说直接促成了美国食品安全守护神——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Federal Drug and Food Administra-tion)的成立,让美国人民从此可以享用安全食品。对中国人来说,辛克莱的名字并不陌生。1928年,冯乃超摘译了辛克莱的《拜金主义》,此后十年间,辛克莱的小说、戏剧、社会学著作,乃至论文、随笔、诗歌、散文滚滚而来,仅郭沫若在1928年到1930年期间,便翻译了几百万字的辛克莱小说,其中便有《屠场》。从文学角度看,今天的读者可能不会太欣赏辛克莱,他强调艺术即宣传,文学作品的阶级性、斗争性等,让人很难提起兴趣,甚至《屠场》这部小说,在艺术上亦略显粗糙暴力。不过,正如萧伯纳所说:“到了将来,当人们想了解我们这个时代时,他们只要去读读辛克莱的小说便会一目了然了。”辛克莱的小说作为社会学读本很合适,对这点他本人也非常得意,他在自传中谈到《屠场》的写作时,掩饰不住自己的骄傲,说:“我到那里,在人们中间整整住了七周。……我总是晚上坐在他们家里,与他们促膝谈心。而到白天,他们又总是愿意放下手中活,带我四处参观,不管我要到哪里他们都愿带我去。我了解了他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我不仅仅与工人及其家人交谈,同时还与老板、监工、巡夜人、酒店老板、警察、医生、律师、商人、政客、牧师及社会福利工作者等都有所接触。……《屠场》里的材料就像一部统计册一样拥有权威性。” 《屠场》的故事,发生在1904年9月,芝加哥屠宰场发生罢工,辛克莱在一本名叫《理智的呼唤》的杂志上,为罢工工人写了篇文章,表示对工人的同情,广受工人欢迎。之后,《理智的呼唤》杂志赞助他500美元,让他到屠宰场住一段时间。辛克莱在芝加哥屠宰场和工人们一起住了七个星期,看见、听到许多耸人听闻的事情。他回到新泽西家中,花了九个月写成《屠场》,将肉类加工业令人作呕的生产环境和加工过程曝光。“那些已经腐烂得再也不能派上任何用场的臭肉,连同地面铲起的渣滓一起,用来制成罐头,或者剁碎制成香肠。已经生霉发白没人买又运回来的食品,用硼砂和甘油处理之后,又作为原料重新制成正品。香肠是最可怕的,肉仓里的肉就丢在地下,和垃圾、锯末混在一起,工人在上面践踏,吐痰、留下成亿的结核细菌。仓库里污水横流,老鼠乱跑,毒死的老鼠连同作为毒饵的面包和肉一起铲进一个大漏斗绞肉机去做香肠……”他甚至在小说中写到,在油槽间干活的工人一旦掉进那些敞口的油桶,“往往多日不被察觉,直到他们的残骸最后被制成‘德拉姆公司纯净牛脂’行销世间。”这就是罗斯福总统嘴里的香肠飞出窗外的原因!《屠场》还没有连载完便引起轰动,可出版却并不顺利,先后有5家出版社拒绝出版单行本,因为作者不愿意删除其中某些部分。最后,辛克莱干脆自己掏腰包出版这本小说,出版社还派人到芝加哥屠宰场进行调查,证实辛克莱描写的一切并非夸大其词,才同意出版该书。后来,《屠场》编辑写道:“我获得了一枚肉食监督的证章,这样我就进人了肉罐头帝国,我日夜徘徊在令人作呕的气味当中,亲眼看到了辛克莱所没有看到的内幕。”当时报纸上甚至还刊登了一首“童谣”:“玛丽有只小羔羊,一天看到它病了,用船装到罐头厂,贴上标签罐装鸡”来讽刺当时的食品问题。《屠场》一出,白宫写给罗斯福总统的信如雪花纷飞,强烈要求总统采取措施。同时,辛克莱遭到狠毒的攻击,当时的牛肉托拉斯称《屠场》是神经不正常的人写的拙劣作品,肉食工业资本家请人写文章诋毁辛克莱,还有肉类加工商企图贿赂辛克莱。作为深有感触的读者,罗斯福看完小说后,立即约见了辛克莱,并两次派人前往芝加哥进行实地调查。在总统的亲自监督下,调查结论是“食品加工的状况令人作呕”。罗斯福以调查报告来威胁国会,立即通过《肉类检查法》和《食品与药物法》,否则他便公布报告,由国会承担危害美国肉类产品出口的责任。国会不得不做出反应。1906年6月,《屠场》发表4个月后,美国国会通过了两部联邦法律:《肉类检查法》和《食品与药物法》,并建立了以化学家Wiley博士为首的11位专家组成的检查小组,这便是FDA的雏形。可以说,正是辛克莱的小说《屠场》改写了美国食品安全史。本文刊于经济观察报-书评版 2012年6月4日号 官网地址:http://www.eeo.com.cn/bookreview/ 小站地址:http://site.douban.com/106727/经济观察报-书评 微博:http://weibo.com/u/2526630955
  •     我猜,很多读了《动物农场》和《1984》的人,会极端痛恨SOCIALISM。他们痛恨的,实际上是集权主义,却把怒火错误的投向了奥威尔一直向往的民主社会主义。另外,学过现在的显学——经济学的人,很有可能会被主流观点所误导,认为只要工资等价格要素可以自由浮动,产品市场就可以出清,不会出现过剩。而主流经济学也告诉我们,工资刚性,往往是造成资本不愿投资、萧条的原因之一。但是如果看过这本小说,读者就会看到,进入了垄断阶段的资本主义,如果没有政府的管制,巨头们是如何用泰勒那套压榨到骨髓的管理方式,以及利用劳动力市场买方垄断的优势,压缩工人工资的。所以最低工资制的产生,也是有它的由来,并不是一无是处。只不过可能后来这部经被工会领袖、靠选票上台的政客等歪嘴和尚给唱歪了。这书500多页,速读,了解情节即可,没有必要细看。
  •     《屠场》大体上就是讲了这么一个故事:一个人,在屠场里干活,怎么干怎么亏,钱不够花,日子没法过,死了老婆,又死了孩子,妹妹进了妓院,他原本以为凭借自己的劳动能获得美好生活,可到最后发现根本不可能。我的讲述比较中规中矩,这听起来很有小学课文里那些揭露资本主义丑恶的故事的味道。不过我必须得跟你讲清楚,这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说,比你之前看的那些巴尔扎克雨果之类的精彩多了。它的整个故事读起来极为顺畅,毫无其他外国小说那种佶屈聱牙式的情节特征,故事主线就一条,却并不单调。我方才那种简单死板的描述其实是相当不负责任的,不过没关系,那不是重点。重点是,就如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我本来想打动公众的心,却不料击中了他们的胃。”这小说其实跟中国的《骆驼祥子》极为相似,写的都是一个不好的社会把一个上进的人逼成了什么样,可《屠场》名扬世界的原因却有点出奇制胜:它极尽所能地揭露了食品安全问题。那些牛肉和香肠都是怎么造出来的,屠宰场里每天有多少头病死的猪,猪肉里加了什么样的化学药品,从多脏的地上收拾起来,里面夹杂着多少只老鼠,老鼠死前在上面拉了几吨屎,甚至夹杂着多少个死去的劳工的尸体……等等等等吧,通篇描写淋漓尽致,整个故事耸人听闻,读来呕吐不止。当年,西奥多•罗斯福总统边吃早饭边看这本书,看着看着就吃不下去了,他愤怒地吐了嘴里的东西,抓起香肠丢出了窗外。我估计当时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冲击力让他根本没看清这书里所写的资本主义制度压迫人民的主题,他把精力全都放到跟他休戚相关的“吃”上去了。美国人民也不例外,他们大概根本没在意自己的生存处境有多艰难,他们也只把目光定在了“吃”上,因为“吃”,这书震惊了全美,人们大概是第一次产生了对食品加工厂的全民性愤怒。而后,他们制订了影响极为深远的食品卫生检查法。严格来说,《骆驼祥子》并不算是影响深远(这跟我对老舍的高度评价无关)。而《屠场》则的的确确是20世纪传播到了全世界各大角落的名著。作者是厄普顿•辛克莱,史上赞誉颇高。我觉得,辛克莱的作品其实更像是报告文学,我记得中学时候我们学过夏衍的《包身工》,那据说是夏衍潜伏在那个阶层一段时间后写的报告文学,辛克莱的《屠场》也是这么出来的,他在屠场里工作了七个周,所以真实性很高。其实从艺术造诣上来看,《骆驼祥子》绝对比《屠场》要高,无论是从情节还是人物刻画上看。但从实用价值来看,《屠场》显然更厉害,不仅仅是因为这本书直接推动了《纯净食品及药物管理法》的通过(那是美国食品安全的守护神),更因为辛克莱在书的最后给作品拔了高,宣扬了一下他所热衷的社会主义。这一点是《骆驼祥子》没有明确指出来的,暗示虽然会显得很艺术,不过我始终认为啊,在这种人民切切实实地处在水深火热生活中的情况下,单刀直入的宣扬比暗示要好得多。当然,辛克莱宣扬社会主义是因为他是一个社会主义者,我说本书末尾宣扬社会主义这种方式技高一筹,我可没说社会主义就一定技高一筹,这是哲学层面的问题,我不想讨论。另外,从这本书里我发现了一条很重要的信息,我跟你讲讲。辛克莱当年只说他不小心击中了公众的胃,可我估计他打死都想不到,这部诞生于1906年的作品,竟然不小心戳中了100年后的中国的全身。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非常操蛋的问题,全民皆知,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这个时代的作家的水平和思想觉悟问题,至今都没有这样一本真正揭露这一切的效果显著的书出来,我们的时代只认可《舌尖上的中国》这样的作品,其实我们不是活在舌尖上,我们是生活在腚尖上,我们周围明明都是牛粪,我们活在牛的腚尖上,旁边守着我们最熟悉的牛逼。作为一个文学创作者,每每把眼望向到处都是极品案例的神州大地,却看不到一本这样应运而生的书,总觉得太他妈可惜了。单单就食品安全这一门类的文艺作品中,当今世界还有比中国更好的取材地了么?不过其实也没关系,中国没有相关的书,你就看美国的《屠场》就行了,你平时吃的香肠啦猪肉啦,其实都是这么来的。中国人写出来估计也就这样,不过说实话,我们的文学水平,目前来看,写食品安全问题绝对能凌驾于世界各国之上,因为我曾经反复强调过真实的文字最强大,食品安全领域是目前中国文学称雄于世界的唯一机会。好了,我在外面滑了一下午的滑板,心情愉悦,精力不足,所以本文有点凌乱,不过想表达的倒是没落下什么。最后,就食品安全问题我随便慨叹一句:妈的这破事我们竟然都落后了美国人一百年。

精彩短评 (总计57条)

  •     外文书一般
  •     总觉得书评有点言过其实,书中的确揭露了部分食品安全问题,但也是穿插在介绍尤基斯和奥娜一家悲惨命运的故事主线中的凄惨一笔,最终落笔在呼吁工人阶级革命,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洪流中……
  •     虽然这本书宣扬的是食品安全以及对于美国FDA的催生,但是看完后反而那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更为深刻。在轰轰烈烈的资产阶级大环境下,尤吉斯最终觉得社会主义才是救世主,而在《动物农场》里,所谓的社会主义却也受到了痛恨。也许从来没有更好的体制,我们也不过就是流水线上身不由己的一头牛。
  •     在读前面的时候一直对主人公及其一家抱以怜悯,看到中间他跳出樊笼,看是流浪我也跟着莫名的舒畅。可是越看到最后怎么越不好了,突然这么政治...
  •     我觉得这书还挺烂的==最后三分之一本说教的好糟糕...assignment是看the jungle但是实在太无力了...(唯一的精彩点应该是开场的婚礼吧
  •     翻译得很好!写作的真实感强,情感浓烈,打动读者。
  •     10/27讀,如果說奧威爾的小說是反社會主義極權小說,那麼辛克萊的《屠場》就是切切實實的批判資本主義極權的小說了,並且我認為辛克萊寫的更好,更容易讓人信服,產生理想,可惜的是英國和美國都沒有成為作者們心目中所希望成為的國家,他們依然還是資本主義國家,剝削人民的行為還有,就是隱藏的更深了。
  •     看完以后,不再吃猪肉,不再逛超市。
  •     结局是一部政治主张小说,可惜,社会主义不能解决书里的任何问题。
  •     很多情节都让我想起了愤怒的葡萄,然而越是想起就越是提醒了我斯坦贝克的和一般人的差距在哪,这本后期大段的强行说教和强行装内涵让人反感。
  •     高中时候看的 半懂不懂的
  •     一直想要找来看的书
  •     Jurgis的一生真是太离奇了。。。
  •     传说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吃早点边读《屠场》。突然他大叫一声:“我中毒了。”紧跟着,把吃了一半的香肠统统扔出窗外……这是因为他读到下面的话——“那些已经腐烂得再也不能派上任何用场的臭肉,连同地面铲起的渣滓一起,用来制成罐头,或者剁碎制成香肠。已经生霉发白没人买又运回来的食品,用硼砂和甘油处理之后,又作为原料重新制成正品。香肠是最可怕的,肉仓里的肉就丢在地下,和垃圾、锯末混在一起,工人在上面践踏,吐痰、留下成亿的结核细菌······”《屠场》,改变了美国食品安全史,催生了美国食品安全守护神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软弱的左派
  •     屠场屠场
  •     读的是「译文古登堡计划」的译本。小说中一众男女人物的命运多舛,令人扼腕;而肉制品工厂工作环境、形势的描述,确实极具冲击力,轻松便会击穿人们常识、想象的底线。然而作为小说,《屠场》难说出色,作品张力不足,节奏松弛,结尾情节略显草率。感觉罗斯福总统请作者吃饭是因为其社会主义倾向,设立 FDA 也更像避重就轻、保护资产阶级政权的措施……
  •     无法理解出版社把这本书的营销重点放在食品安全上是闹哪样?或许这本身就足以成为一种讽刺——Neither capitalist nor consumer gives a damn shit.而且结尾又是怎么一回事感觉没有写完的样子。
  •     美国的食品安全及其社会主义,关于世界人性差不多,从雾霾到食品,惊讶又理所当然;而百年前的社会主义热,百年后如此苍凉,真的如洪老师所说,是人类因为离开了上帝,以为自己能主宰自己的人生吗?还是共党尝到了权力的滋味就走忘乎所以呢?怎样去约束?法律?还是道德与人心?
  •     读过之后万分庆幸自己生活的年代。
  •     立陶宛移民一家在芝加哥屠场工作遭遇各种欺压不幸,期间对屠宰场食品安全和工人工作安全问题描述的非常生动,虽然最后用共产主义收尾,但说实话收的很不好,也难怪作者说:我想打动公众的心,却不想击中了他们的胃。
  •     正版图书好,朋友很喜欢
  •     也可以说是目前中国之现状
  •     看完以后会忍不住拿它和1984、动物农场作比较,不同的社会病态,施暴者和受虐者的界限并不总是泾渭分明的。在我看来,其实无所谓到底是什么党派,什么主义,社会的存在,人的存在,就意味有恶,有欲望,有丑陋,有黑暗。这是人的本性问题,不是说什么主义就拯救得了哪个主义的问题。但是不能因为有恶,就不行善,有欲望就去放纵,有丑陋就要忘记美好,有黑暗就完全摒弃光明。把这些当作借口,那才是这个社会真正的病态。[【说句题外话,难道没有人看完以后再也不想吃火腿香肠了嘛?=_=有严重阴影】
  •     我才发现现在的中国原来真的是那时的美国。。。
  •     不管倾向什么主义,大众不愿成为屠场生产线上的任何一点
  •     令人失望的结局, 人活着应该去努力改变生活。改变自己,让自己幸福起来。而不是愚昧的无知的度过一生。 也许社会主义确实是天堂, 但那离我们太遥远。我这一代人是很现实、很实际的,人就应该努力改变生活,哪怕成为恶魔!
  •     好书!但送货慢
  •     四年前读过这本书 当时只顾着关注20世纪初的美国食品安全有多么糟糕 完全忽视了剧情 以至于现在回忆起来都不记得这本书讲什么了的 说真的 作为一本小说 其中的文学性的确相对薄弱 不过恐怕此书最大的作用并不是对文坛产生了多么深远的影响 而是直接促成了日后FDA的建立 “掷出窗外”这一经典的意象也成为了食品业内有良心的从业者们共同的目标
  •     At the end of the day you're another day colder
  •     先说没有给5颗星的原因:1.翻译有点奇怪,有些地方读起来很不顺;2.结尾一直在宣扬社会主义,未来科技发展将会带来的好处都归功于社会主义,好像只要实现社会主义就能解救屠场区乃至整个世界。言归正传,一开始我是冲着食物安全去看这本书的,以为看了以后可能就不敢吃香肠了,哈哈。但当我看完之后,最感受到冲击的,并不是小说中腌制牛肉罐头牛肉的肮脏做法,而是人的命运,工人们根本控制不了的命运。尤吉斯来来回回,颠颠簸簸的一生,所有的付出在一个新的困境面前,都显得无助。一家人从搬离家乡开始,就开启了悲催的命运之轮,直到最后。
  •      很值得一看 要比巴尔扎克 雨果什么的破破烂烂好看的多
  •     当年美国 真的就是这样子的吗? 印象非常深刻的是肉工厂里骇人的环境
  •     最后的部分变成宣传共产党了,狂晕
  •     最后的最后,我没有看,但想到了结局。我把这本书拿回学校,都翻烂了
  •     文学性暂且不谈,这部小说所描绘的二十世纪初美国底层工人的生活是形象且立体的,对此想了解的话这本书是必读。
  •     看了开头段落就不想看了,也许是我太浅薄。
  •     读的是郭沫若1929年或1930年的版本。
  •     “在这里,他们不浪费任何东西,他们把猪身上所有的地方都派上用场,除了猪叫声。”
  •     百分之八十之后走上社会主义,总觉得和前面画风不是很一致
  •     外国文学屠场
  •     美帝也堕落过的铁证。
  •     越想摆脱压迫越是难以逃脱 本以为是个会让人再也吃不下肉的故事 虽然确实满恶心的 但是之前让主人公陷入永无底线的悲惨 死老婆死儿子 毁健康毁希望 流浪乞讨 放弃尊严 得到一切失去一切 一切的源头都是钱 当然证明是我太浅薄 原来是痛斥资高扬社旗的故事 毁我青春
  •     看的时候正在吃火腿,看到罗斯福总统大叫一声然后将盘子里的香肠扔出了窗外,我默默的看了下手里的火腿……这部书真的真的可在减肥期看,疗效十分显著。以上调侃一下,希望我国能加强肉制品的监管力度,对违法企业给予高压政策,让百姓放心
  •     为了不再把香肠扔出窗外
  •     这样根据真实情况改编的小说应该叫什么呢?说是纪实小说吧,主人公又是虚构的。文字里描述的屠宰场世界简直可以和但丁的地狱“媲美”,罗斯福读了此书以后整顿了美国的屠宰业,中国何时能有一部改变社会现状的小说呢?结尾的政治动员略掉价,不过还是为了社会意义加一星
  •     很多地方读着像现在中国,希望我们也能走过去,变好。
  •     匈牙利移民在美国的悲惨遭遇。这本书让我想到了我自己。想在一个不熟悉的,繁华的地方立足真是困难。主人公带着自己一家子人要定居美国非常艰难。我孤身一人来北京,目前过得轻松愉快。可是在这个城市立足,买房娶妻生子,孝敬父母,都是无法回避的问题。鸭梨山大呀!
  •     方方面面都让我想到了愤怒的葡萄,但是就是因为真实的东西太催泪,所以我其实很难接受【经常被主人公带入の我
  •     结尾变成社会主义宣传小册子,如果作者知道一百年后某个社会主义国度还重复着书中的情节一定会气死.
  •     资本积累的必经阶段
  •     虽然大家的评论都是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但实际上这部小说的另一条线索就是尤吉斯一家的悲惨命运,在大时代的动荡里,奋力求生是大家保障自身生存的最低底线,或许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之下,只要能赚钱,并不需要在乎太多关于食品安全的问题,高度压榨的社会人心或许也是扭曲的,屠场里进行着重复劳作的人们是当时社会最底层的写照,最后的结尾让人觉得实在是太光明了,社会主义是一条坦途吗?或许社会主义的曙光正是在那个是时代出现,底层人民至少还有了新的希冀。
  •     了解一下吧,食品安全问题
  •     第一次看这样题材的小说,所有的悲剧都降临在了主人公的身上。中间因为妻子儿子死亡而开始颠沛流离的流浪生活才是主人公压抑多年的解放,冬季的到来又使得主人公返城继续过着悲催的人生。以前复习政治的时候,有很多与价值有关的名词和概念,这篇文章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对其进行解释。
  •     以《1984》的手法来写资本主义。但是其实农民大可不必折腾,就老实呆在自己的土地上过祖辈传下来的日子是最好的结局。
  •     我读过几乎最悲惨的书籍,也有感于自己愈发深重的麻木,没有信仰和思想的机械运动确实会让人调入苦闷、麻木、堕落的深渊,思考和高尚的灵魂是一个人应该确确实实追求的东西。其间痛苦的感受,看得我整个人都不行了。但是结尾确实非常一般。最后我是因为食品安全才看的...==
  •     在上下班路上读完,简直惊心动魄。从前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今天仍在中国真实上演。但为了生存,我们仍然在玩着这种因果循环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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