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人》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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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9
ISBN:9787532750740
作者:【美】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
页数:257页

评约翰-厄普代克的《马人》

“尘世是人能够理解的世界”关于约翰-厄普代克的《马人》赵松善良、敏感的乔治-卡德威尔拼力挣扎了一辈子,却始终都无法扭转生活贫困的窘境。他那位早逝的牧师老爸除了一部《圣经》和一屁股债之外,什么都没有留下。他自己呢,则是大多数时间都在为了养家糊口而不得不颠沛流离。他在“一战”时当过兵,未及参战战争就结束了,却险些因一次流感而丧命;他当过百科全书推销员,旅游大轿车司机,体育指导员,消防队员,旅馆服务员,洗碗工,读大学期间在半工半读的情况下仍取得了优异成绩,作为橄榄球后卫鼻骨断了十七次,其它骨折四次……他经历了三十年代横扫美国的经济危机,他离开了贫困的家庭,随即组建了自己的贫困家庭。最后的十五年,他一直是中学教师,带着老婆、儿子寄居在岳父的家里。如果说还有什么是比贫困还要糟糕的话,那显然就是令人窒息的失败感了。贫困让他无休止地纠结于深深的疲惫和痛苦,但沉重的失败感却促使他不断走向最后的崩溃。他活了五十岁。这就是厄普代克的早期代表作长篇小说《马人》的主人公乔治-卡德威尔的人生。在这部赢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桂冠的作品里,厄普代克雄心勃勃地展示了高超的写作技艺。他自如而贴切地将古希腊神话传说里的客戎马人与普通人乔治转瞬间就合而为一,给普通人的庸常生活染上神秘的光泽,让人觉得在神话中人与普通人之间并无绝对不可逾越的界限,甚至那些卑微的人也可以拥有神性。当然这些并不是厄普代克想要传达的主旨。他不是要写什么人神同体的传奇故事,而是要通过这样一部表面上看很像半是客观叙述、半是回忆的小说,呈现乔治的儿子彼得对于对父子关系的历史与价值进行重新认知与塑造的过程。彼得要做的并不是在现在回忆过去,而是重返过去,到过去的情境中去重新体验那些特殊的时刻,并在这个体验过程中理解父亲在绝望中的自我牺牲,彻底消除以往那些带有否定意味的误解,从而实现与父亲的精神和解,让父亲获得真正的安息,也让自己得到前所未有的解脱。也只有如此,父亲乔治的死才会具有马人式的神圣意义。在古希腊神话传说中,马人客戎最终以放弃永生换取的,不只是摆脱个人的痛苦,更重要的还是让犯了盗火之罪的普罗米修斯获得自由。因此彼得通过追忆和重塑不仅理解了父亲在困境中自我牺牲的真正含义,还通过这样的体认过程,使得作为深陷迷惘中的二流艺术家的自己重获精神上的支撑,并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新的希望。在小说中,为了获得这样的效果,厄普代克采取的是复调交叉叙事与幕间插曲相结合的手法。在全部九个章节中,彼得的视角被一分为二,一是在单数章节里,伪装成客观的第三人称视角叙述乔治-卡德威尔父子的经历,一是在双数章节里以“我”的视角描述父子的生活经历与体验,二者相互呼应着完成整个叙事的过程。作者就是要通过这样一种主客观交融的叙事方式,让彼得来实现消除对父亲的误解并达成理解和自我解脱的目的。所以概括地说,《马人》可以被视为一部关于理解和解脱的小说。从这个意义上看,厄普代克在小说扉页上所引用的卡尔-巴特的话就显得尤为意味深长:“天国是人所不能理解的世界,尘世是人能够理解的世界。人本身是介乎天国和尘世之间的生物。”这段话的潜台词,其实就是作为“介乎天国和尘世之间的生物”,人只有真正理解了尘世中的人与事,那仿佛不可理解的天国才有可能得以存在,并最终收留人的原本无可归依的灵魂。彼得明白,尘世中的那些在现实生活中饱尝失败的微不足道的人,同样可以通过自我牺牲获得具有神圣意义的永恒。只有第五章是个例外。而它刚好位于最底部,也是九个章节里的正中位置,使这部小说呈现一个“V”型结构。这一章貌似官样化的小传式文字,特别耐人寻味。它的撰写者很可能就是那位给乔治带来很多压力与困扰的校长吉摩尔曼,那位宙斯式的人物,狡猾、专制、好色、贪婪,是权力与欲望的化身。实际上我们甚至可以一上来就读这一章。它明显带有个人化的叙事特征,让读者感受到吉摩尔曼的隐含着轻蔑但又貌似宽容的眼神。比如说,他会写到乔治母亲有“美丽动人的风姿”,会写到乔治的“外号叫‘棒子’”,因为他瘦;他还会特意提及乔治-卡德威尔在大学期间因为打橄榄球而造成的那么多次的骨折;他还会若有所思地以反问:“对于他的教书质量应如何表达呢?”但随即又会以貌似宽容的口吻肯定乔治的一些优点,还不忘委婉地嘲讽一下他的无力控制课堂秩序。在那种官腔式赞扬之后,你会发现,整章文字里唯独没有提到乔治的死因。显然,这是在暗示乔治既非自然死亡,也非因病而死,而是死于自杀,但吉摩尔曼有意隐去了这个内容。当然,除此以外,其余的部分还是比较清晰地为我们描绘了乔治的一生简历、性格特征,以及造就性格的环境因素。但总体上这一章与小说的其它章节形成了极大的风格反差,它是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这个“V”型结构的两边,一条是下降的叙事线,一条是上升的叙事线。前者是乔治在深沉的失败感中否定了自我存在的价值,以近乎自暴自弃的方式、怀着对儿子的深深眷恋和内疚走到人生的终点来完成解脱,这条线也可以说是条被极度压抑了的感情线,仿佛所有的爱,都被冰层封住了。后者则是儿子彼得的反思体验后的对父亲的理解,就像是一个不断消融冰层的过程,所有沉淀的感情都在复苏中不断涌现。因此也正是父亲乔治那条下降的线,催生了儿子彼得上升的线。从这个意义说,父子在精神上其实是一个整体。关于这一点,厄普代克在第四章里提供了一个形象的例证:“这是个晴冷的下午,在城西的斜阳照射下,我们的影子长长地投在前边。从影子的构图看,我俩像一头前行的四足兽。”(P95)从精神意义上说,儿子彼得正是由于深刻地理解了父亲自我牺牲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没有任何负担和阴影地开始新的生活,才接受了父子同体的意象,让父亲的生命得以在自己的生命中延续。为了将马人客戎的故事与形象用在乔治-卡德威尔身上,厄普代克特意将乔治的生日星座也设定在人马座上。这也造就了小说的第三个维度,神话的维度。另两个维度则分别是诗的和世俗的。在诗的维度中,主旨是理解与爱。所以故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与理解、与爱相关的那些繁密细腻的场景细节,它们主要集中于“我”的叙述过程中,我们可以将它们视为一个自我恢复的过程,不仅是要恢复对父子历史的认知与感应,还要恢复自我存在感与对希望的那种渴望。只有如此,父亲的惨淡人生才不是失败的,而是可以永恒的牺牲。彼得依靠重建的亲情历史,重新拥有了现在,进而有了摆脱不断迫近的虚无的可能。他知道,重要的是爱,特别是还能够去爱。只有如此,才能让人有力量去面对那个将父亲乔治压垮的世俗现实的维度,并在精神上超越它,以艺术的方式。这种爱是可以超脱任何界限与束缚的,所以彼得可以跟黑人姑娘相爱,并用《雅歌》般的美妙词句去赞颂她的一切。而这种爱,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正是父亲乔治留给儿子的真正遗产,尽管乔治生前时常表现出那么多的厌倦和对死的渴望。彼得在重新体验了与父亲相处的那些个瞬间之后,才领悟了这份爱。即使是死神也夺不走这样的爱。因为它,尘世才是“人能够理解的存在”。正如小说中博学多识的马人客戎在给那些有神性的学生们上“万物的起源”课时所说的那样:“爱推动了宇宙的运动。”2011年2月23日星期三(发于《外滩画报》2011.3.15)

后神话时代的马人之“痛”

在厄普代克的全部创作中,《马人》显得颇为特殊。一是该书带有明显的自传色彩,作者谈到了早年的习画爱好,以及隐瞒多年罹患牛皮癣以至处处受挫(包括追女孩子)的难堪经历。再者,较之卷帙浩繁的“兔子四部曲”和其他作品,《马人》对父子关系的刻画显得深沉而又微妙,迂回可见作者向父辈的致敬之意。须知,“兔子”父子疙瘩纠结的关系直到生离死别方才冰释。而巧妙化用希腊神话,甚至带点儿后现代的处理手法,更是给这部读来不太轻松的长篇小说,赋予极具气势的悲剧力量。马人的形象来自希腊神话:半人半马的客戎兼有神的智慧和人的感情,他不为天神所喜,归隐山林,把自己的技艺教给人类。在一次争执中,客戎踝部中了一支毒箭,因为不死而体验永生之痛,他向天神祈求给予被敷山崖的普罗米修斯以解脱,来换取己身之死。天神答允,卡戎死去。《马人》因其神话背景可能会被误读为后现代小说。的确,后现代小说常以神话、童话、民间传说等为其摹本,小说家意在推翻这些摹本长久累积下来的价值观,改变人们习以为常的思维定势,而赋予其全新的当代意义。但其软肋也正在于依附于既存的摹本,如果后者一旦散佚,则会消弭其苦心构建的意义,而在全球化时代,这一趋势实在太明显了:要不是陈凯歌使《赵氏孤儿》咸鱼翻身,有多少人记得这个在伏尔泰时代的欧洲大红大紫的中国传说?厄普代克写作《马人》的上世纪六十年代,正是后现代写作汹涌泛滥之时,以今天的眼光看,大浪淘沙后留下的佳作并不很多。厄普代克很聪明,他套用神话但不强赋新意,即使《马人》中的神话因素通通失灵,依然无损其自有价值,而神话部分作为推动情节步步发展的心理暗示,则给这部作品带来了某种超现实色彩,成为主人公精神危机最好的注脚。因此,《马人》尽管采用某些后现代的写作手法,但其本身仍投射出现实主义的最强音。而将神话背景置换为当下,亦不难看出作者借神话喻今世之意。《马人》开头写道:“卡德威尔一转身,他的踝部中了一箭。学生们哄堂大笑。”主人公与周遭格格不入,一眼即知。然后,不光脚踝上的伤痛,七七八八的疼痛也来了:牙齿的“甜滋滋”的疼痛,疝气的“轻微惬意”的轧痛、肠子里病毒引起的绞痛,翻起的脚趾甲啃着脚趾肉的隐痛,用眼过度造成的抽痛……疼痛如此丰富,作者以其标志性的对细节的痴迷写道:“像是一朵花团锦簇的疼痛之树,每一朵花向灰蓝色的天空投射着一团清晰的橙绿色火花。”其实,我们自会发现,卡德威尔的诸多疼痛都是自己臆造的。厄普代克煞有介事地大写特写其虚构的肉身之痛,正是要使主人公的精神之痛物质化,让人狠狠地感受何为精神上的“切肤”之痛。年轻时卡德威尔洗过盘子,当过推销员,大萧条来临时,他失业了,一家老小眼看就要挨饿了,朋友伸出援手替他谋得一份教书的职业。可是二战带来了大变化,读书无用论使他无法施展教书育人的理想,美国式的务实功利使得“在良善便是无能的地方,残忍就成为聪明了”,高歌猛进的自由使他难掩撞见校长和女校董衣冠不整脸色潮红的惊慌,以及由此而生的对失业的恐惧。他苦熬每一天,连儿子彼得都对他说:“你为什么不放松一些?多费劲啊!”因此,卡德威尔的疼痛因其臆想而有了实际的意义。神话中,马人可以隐居山林,但在现实中,他既无法融入时代,又无山林可以隐居,只能在疼痛中寻求解脱和逃避。在“兔子四部曲”中,为现实所困的“兔子”哈利每每选择逃跑和性爱作为自己的解压途径,他在逃跑中获得勃勃生机,在性爱中获得情感抚慰。他来来去去之后,总能获得重生的动力。卡德威尔为人正派,没有地方可以逃跑,也没有沾腥的习惯,对别人的性暗示更是避之唯恐不及。他只能把自己寄托给疼痛,以此歇口气。情节发展中不时穿插的自杀暗示,以及一篇读来惊悚的牧师口吻的悼词,正是他在精神濒临崩溃时的宣泄和诉求。但是,厄普代克对他笔下的主人公,向来不会弃之不顾,他同情、理解他们。希腊神话中,客戎无所牵挂,死得从容淡定。卡德威尔求死不得,因为他有对儿子彼得的爱。作者无限怜悯地写道:“如果人是马,卡德威尔是一匹做苦活的灰斑马。”不过,客戎之死换取的是普罗米修斯的解脱,卡德威尔换取的是什么?这正是小说叙述人、已届而立之年的彼得苦苦追问的。然而,没有答案。在少年彼得和成年彼得之间来回讲述的故事,口吻中尽是对父亲的愧疚,为父亲抱屈,替父亲心痛。我们隐约看到在彼得背后厄普代克眼眶中盈满的泪水。而这种“痛”,也实实在在地击中了我们的心。也许,这就是答案。

隐喻和象征的魅力——读厄普代克《马人》

以“兔子四部曲”闻名于世的美国当代著名作家厄普代克,被誉为“美国的巴尔扎克”,“几乎像圣经中的一位族长,一位亚伯拉罕或摩西那样的人物,他赫然耸立,而我们注定要生活在他的影子里”。这些极高的评价,似乎只有读过他大部分作品的人,才能加以验证。不过,看了上海译文出版社不久前出版的厄普代克的代表作之一《马人》,笔者以为,上述美誉有夸张的成份,但也不能算过分。就反映生活的深度和质感而言,《马人》比起他的“兔子四部曲”并不逊色,这部融现实与神话于一体,以现实的残酷、主人公命运的悲情反衬理想世界的美好与虚幻的杰作,为作家第一次摘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一举确立了厄普代克在美利坚乃至世界文坛的地位。《马人》的情节并不复杂。乔治·卡德威尔是美国某小镇上的中学生物教师。他以教书的微薄收入,供养着岳父、妻子和正在上中学的儿子彼得,勉强维持一个三代之家的生活。人过中年的卡德威尔深感身心憔悴,对自己碌碌无为的生活既不甘,又无奈。一天,他偶然撞见一位女同事衣衫不整、神色慌乱地从校长吉摩尔曼办公室跑出来,因而闯了祸,面临着被奸诈的吉摩尔曼解雇的危险。卡德威尔对生活的挫败感更加强烈,他甚至想一死了之。痛苦和死亡意识的心理暗示使他怀疑自己患了癌症。然而,当X光检查告知他安然无恙后,他非但没有释然,反而更加难受。因为他无法以死获得解脱,惟有继续履行他的生之职责。这部小说的名字来自希腊神话中一个半人半马的形象客戎。客戎上半身是人,下半身为马,他博学多才,深受希腊年轻英雄们的崇拜,却在一次混战中被一支毒箭射中,痛不欲生。由于是神,他无法死去,于是他恳求天神宙斯答应让自己去死,以换取被缚的普罗米修斯的解放。宙斯最终同意了。厄普代克在小说中借用了客戎的神话故事,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小说一开始,主人公卡德威尔在上生物课时,被恶作剧的学生用钢钎制成的一枝箭射中脚踝,在疼痛与混乱之中,他不得不离开教室去治疗。这一情节显然就是客戎故事的“克隆”,隐喻了他如同客戎被毒箭射中,其实就是他在现实生活中忍受的痛苦和折磨的写照。而在小说的第一章中,作家用亦真亦幻的写作手法,将卡德威尔与客戎的形象重叠合一;并且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主人公内心世界与现实生活矛盾冲突的加剧,隐喻出卡德威尔在生活中承受的种种磨难,是为了他的家庭,为了儿子将来的前途所做出的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牺牲;就像客戎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换取了普罗米修斯的新生。因此卡德威尔就像客戎那样具有宗教般的悲剧性,只是凡夫俗子的他缺乏神界的客戎的崇高美。给卡德威尔看病的阿波顿医生的一句话耐人寻味:“我们犯了两个错误:一个是站起身来直立行走,另一个是开始思考。”这两个“错误”是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的标志。直立行走意味着人从此要承受外界随时加于他的种种苦难和打击;思考假如没有答案,则会给心灵带来无尽的困惑和痛楚。卡德威尔就是在这双重的折磨中,憋屈地生活着。虽然他有过带领校游泳队参加运动会获得的自豪感(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不会游泳);有过和初恋情人海斯特重叙旧情并即兴朗诵诗歌带给他的片刻欢愉,以此象征往昔的美好,反忖现实的灰暗,可是,卡德威尔的整个人生就是一部不断与挫折苦斗的辛酸史。自从他青年时代满怀爱国热情参加一战,退役后他就开始面对现实的冷酷和人生的种种不如意,靠着一份体育奖学金他半工半读完成大学学业;结婚不久就遭遇美国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由于失业而走投无路,只得投奔岳父,好不容易在岳父生活的小镇上谋得了一份中学教师的工作。为了这份养家糊口的工作,卡德威尔含辛茹苦,忍辱负重,就像书中形容的那样:“如果人是马,卡德威尔是一匹做苦活的灰斑马,有些不足挂齿却也不一定出自劣种……”小说结尾部分,客戎独自在大雪中走向抛锚的别克车。这里,神话和现实再次交融。神话折射现实。这辆老别克曾屡出故障,造成卡德威尔看完病后带彼得回家的路上被困顿了三天,它象征了卡德威尔失败的生活;但客戎走向这辆老别克,则隐喻了卡德威尔接受了自己的命运,使卡德威尔的自我牺牲最终染上了悲剧英雄的色彩。

侯毅凌:永远的厄普代克及其《马人》

永远的厄普代克及其《马人》侯毅凌一  约翰·厄普代克属于那种特别受宠于缪斯女神的作家。他出道早,年仅32岁即入选为美国国家艺术文学院院士,是获得这种殊荣的美国作家中最年轻的。无疑,他有着令人艳羡的文学天分,不仅擅写小说,还在诗歌、随笔、文学评论、戏剧和传记等诸多文学样式上各有造诣,在文坛上有“奇才”(prodigy)之美誉。英国当代著名小说家马丁·艾米斯(Maritn Amis)这样赞叹道:“他[厄普代克]说自己家有四间书房,于是我们可以想象,他在早餐前到其中一间写首诗,之后在另一间写上一百页小说,下午换到第三间为《纽约客》写一篇精彩的长文,最后在第四间书房里脱口背上几首诗。与D·H·劳伦斯之后的任何作家相比,约翰·厄普代克肯定有着一种更纯粹的能量。”(1)不过,厄普代克本人似乎更愿意别人了解他才气之外的另一面。在回忆录中,他形容自己的文学事业好比骑上双轮车,只有不停地蹬才不会从车上掉下来。〔2 〕照此看,有位评论者将他比作“文学蜘蛛”的话在他也许更有会心默契之意。〔3〕不管是在蹬车还是结网的比喻中,厄普代克都展现出了一个优秀作家的成熟品质:勤奋、执着、不懈。他在50多年的文学生涯中林林总总出版了近60部作品,成为当代文坛最高产的文学多面手。他所获的文学奖项和荣誉之多足以确立他当代经典作家的地位,有文学评论者称他为“美国的巴尔扎克”。2009年1月27日,他因肺癌病逝于美国新英格兰马萨诸塞州的一家医院。随后我们看到,厄普代克这个名字和他的作品在世界不同的地方被无数热爱他的读者温暖地怀念着。一位加拿大文化记者撰文说,对许多年轻作家来说,厄普代克“几乎像圣经中的一位族长,一位亚伯拉罕或摩西那样的人物,他赫然耸立,而我们注定要生活在他的影子里”。(4)        厄普代克1932年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小镇上。在一个三代同堂之家,养家的是厄普代克的父亲,他在一所中学当了30年的数学教员。在厄普代克1964出版的小说《马人》(The Centaur)中, 主人公乔治·考德威尔身上就有这位父亲的影子。这部小说中的部分故事素材也取自于这段早年的大家庭生活。  对厄普代克有文学启蒙影响的是他的母亲。她喜欢阅读,自己也时常写作。在母亲的熏陶下,厄普代克的文学兴趣得到了鼓舞和培养。少年时的他曾梦想有朝一日当个职业漫画家,能在《纽约客》杂志里发表作品。迷恋绘画的同时,他也开始尝试着写一些诗歌和文章,但屡遭退稿。这些最初的文学习作,厄普代克却敝帚自珍地保留了下来。  1950年厄普代克进入哈佛大学读文学,4年后以优等生荣誉毕业。 哈佛对他日后的文学创作生涯有着重要影响。据他回忆录中所说,当时的哈佛曾经有一批诸如T.S.艾略特、罗伯特·弗罗斯特、狄兰·托马斯和弗拉迪米尔·纳博科夫那样的文学名流亲临讲坛。可以想象,得以亲炙大师,这对怀抱一腔文学激情的学生来说是何等弥足珍贵的经验。厄普代克曾在为《哈佛学报》(The Havard Gazette)所写的一篇文章里回忆过那段美妙的时光:“文学成为时髦,流行音乐听帕蒂·佩奇和佩里·科莫,电影看多丽斯·戴和约翰·韦恩,青年文化是那种发生在夏令营的事——如果要说什么地方的话。”〔5〕从哈佛毕业的这一年,厄普代克在《纽约客》上发表了他的处女作,一篇名为“来自费城的朋友”的短篇小说。  1954年至1955年,厄普代克靠一笔奖学金在英国牛津大学拉斯金美术学校学习绘画,在此期间,《纽约客》的资深主编、著名作家E.B.怀特曾会过他一面,邀他加入《纽约客》的作家班子。厄普代克欣然接受了这份工作,携家返回美国,并在纽约定居下来。从1955年至1957年,他主要为《纽约客》撰写专栏文章,这些文章大多写得机智优雅,显示出他驾轻就熟的文字功夫。然而,一段时间下来,他逐渐对纽约浮躁的文学圈感到失望。他开始担心自己怀抱远大的文学事业就此搁浅,于是毅然辞去了杂志的工作。他离开了纽约,迁往马萨诸塞州的一个僻静小镇,在那里潜心创作,一呆便是17年之久。在旁人看来,对于当时已在文坛崭露头角的厄普代克来说,离开热闹时髦的纽约文学界至少是个得失难测的举措,但他本人相信这是明智之举,而他后来的发展的确证实了这一点。  最能代表厄普代克的文学成就的是他的长篇小说。他的第一部作品《贫民院集市》(The Poorhouse Fair,1959)出手不俗,得到了当时著名小说家兼评论家玛丽·麦卡锡(Mary McCarthy)等文坛名人的好评。 厄普代克将小说中的时间背景推到20世纪末,描写了一个州立贫民院里的老人与贫民院的管理者康纳之间的冲突。康纳在小说中被刻画成一种“未来人”,他认为现代的人类生活混乱无序,犹如“被困在一间封闭屋子里的疯子”。他相信代表理性的科学会给人类生活带来完美的新秩序。贫民院中的一位老人曾对康纳说过这样的话:“要是由你和象你这样的人来安排天上的星星,你们会把星星照着几何图形分布出来,或者把它们排出一个令人深思的句子。”康纳这一人物体现的是一种约束自由个性的机构化统治力量。贫民院的一位老人抱怨康纳在他们每个人的椅子上贴了姓名标签,这令人想起在监狱里给囚徒每人规定一个囚号的做法。小说中的贫民院也确实象座监狱,老人们的生活在秩序的管治下变得死气沉沉。但他们也有反抗,那就是他们每年举办一次的集市。康纳从他那高高的办公室的窗子向下看到的集市是这样一幅场景:“一群群的人看上去象嗡嗡营营、没头没脑的虫子,彼此碰碰撞撞,胡乱而匆忙地在草地上过来过去。”集市热闹而混乱,有一种狂欢的气氛,但正是在这种气氛中老人们体验到了无拘无束的生命自由。狂欢唤发了他们抵抗衰老的生命本能。这部小说是对乌托邦式的社会理想的讽刺,指出建立在非人性的理念基础之上的完善秩序难免使人类付出牺牲人性自由的代价。厄普代克因这部小说获得了国家艺术院的罗森瑟尔奖。  真正使厄普代克文名鹊起的是他出版于1960年的第二部小说《兔子,快跑》(Rabbit,Run), 这是他后来发展为“兔子系列”中的第一部。小说主人公哈里·安格斯特洛姆绰号为“兔子”,中学时曾是一位风头十足的蓝球明星。到了26岁,已有了老婆孩子的“兔子”感到自己的生活无聊乏味,家庭日渐成为使他厌倦的责任,推销厨具的工作毫无成就感可言,单调的日常琐事在消耗他的精力,教会也给不了他精神安慰。总之,他觉得身边周围的一切都在“挤压”他(小说中多次以“crowded”一词来描写他的感受),窒息他的内心冲动和愿望。 当这种压抑令他不堪忍受时,他便开始选择了逃跑。然而,他并非一跑了之,而是跑了又回来,回来后又跑,如是反复。“跑”是这部小说中的核心隐喻,它体现的是“兔子”无法自已的内心冲突。这种冲突的实际内涵,笼而统之地讲,是个人精神需求与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兔子的“跑”在小说中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行为。一方面,他逃离家庭,实际上是逃离社会要求于个人的正当责任;另一方面,他的“跑”也意味着精神上的活跃,含有一种探索的积极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的“跑”也可以看作是要摆脱世俗生活里束缚个性及精神自由的种种条规,包括婚姻、家庭的压力、机构化的宗教、问题百结的经济生活、中产阶级社会的道德价值和时尚文化的影响等。当然,“兔子”本人对其“跑”的深层心理动机不会具有如此的自觉意识。小说中的他不擅表达,多凭直觉来感受事物。对于来自内心深处的某种神秘召唤,他只能以含混不明的直觉性语言来表达:“所有这一切的背后某个地方有某种东西在引我去找到它。”有评论家通过对小说全部采用现在时叙述的分析,指出了“兔子”这一人物“感而不思”的特征。〔6〕但正是这一特征才使“兔子”保持了兔子跳脱的活跃,而没有陷入“跑,还是不跑”的哈姆雷特式的行动麻痹症。  兔子的“跑”既令人同情又使人憎恶。从小说标题中的“跑”所含的祈使语气看,厄普代克的态度是偏于同情的,但他同时也以同情的笔调描写了“兔子”不负责任的逃离给家庭带来的痛苦。有些评论者因此而批评厄普代克在这一人物的塑造上缺乏一致的情感和道德视角。〔7 〕这种批评实际上是要求作者对其笔下人物的行为作出公开的道德评判。厄普代克显然不想肩负说教家的责任,他认为文学中需要有“某种必要的含糊”,并且声称“我不希望我的小说比生活更清晰”。〔8 〕他非但不愿消除这种“必要的含糊”,而且还力图在作品中表达这样的含糊。事实上,他的作品多带有一种“是的,但是”这样的调子。〔9〕厄普代克的真正意图也许在于表现人物在冲突中的两难困境以及展现困境的复杂性。他在塑造“兔子”这一人物上的思想便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做一个人意味着要处于一种紧张情形,处于一种辩证的情形。一个完全适应环境的人根本就算不上人——不过是穿了衣服的动物罢了。”〔10〕  “兔子”的困境反映了美国小镇中产阶级家庭生活的矛盾状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兔子”的“跑”实际上并非厄普代克所鼓励的走出困境的办法,否则他就不会让“兔子”反反复复地跑了又回来。如果把“跑”看作是力图摆脱困境的一种努力,那么这种努力实际上是失败的:“兔子”屡屡逃跑,但却没有方向和归宿。厄普代克的“含糊”里是否含有这样一种意味,即所谓走出困境从根本上讲就是一种终归徒劳的幻念,因为在困境中无论怎样选择都将导致代价的付出(这里具有悖论意味的是,在困境的前提下,这种代价的大小往往难以估算),从而消解了选择的功利意义?如此,“兔子”的“跑”便有了一层存在主义的色彩。事实上,厄普代克也确实受到过存在主义,尤其是基尔凯郭尔思想的影响。〔11〕若将这部小说置于其写作及出版的时间背景中看,“兔子”不安分的“跑”对于艾森豪威尔治下的50年代的平和保守社会则是颇具刺激性的,这也是小说在当时造成震动的一方面原因。  这部小说中的性描写是其震动效应的另一方面的原因。美国《时代》周刊当时曾指责书中的性描写“过于露骨”,“趣味低俗”。文学中对性的描写的确是个敏感问题,且争议由来已久,其复杂性非三言两语可以道明。总的说来,文学既是以探究人性为己任的,对性也就没必要讳莫如深。仅以性描写之程度来判断一部作品是否低级的色情文学,似乎更多是道德批判而非文学批评。以历史的态度看,读者对一部作品中的性描写的反应也受时代及观念变化的影响。因而文学批评的眼光在此问题上有必要多一些宽容。归根到底,要看性描写是否伤害了作品。就《兔子,快跑》这部小说而言,性描写是表现小说主题的重要内容。性,除了满足感官愉悦的需求外,还有缓解紧张、消释焦虑的功能,“兔子”对性的追求很大程度上属于后者之情形。对他来说,婚姻以外的性是一种安慰,或多或少地补偿了他的失败感。在他不擅思考而敏于直觉的头脑中,其隐约混沌的精神追求——“它”(it),只有诉诸感官时才显得较为清晰。性体验中的流动润畅在他心理上唤起的是一种挣脱束缚的自由感。然而,性最终并不能将他引渡到精神得以慰藉的境界,相反,它加深了他内心的负罪感、堕落感和失败感。性,强化了“兔子”的困境。厄普代克通过性描写展现了非出于情爱的性之空虚和无谓耗费,暗示性之于精神追求其实是一种荒唐的途径。随着这部小说不断增加的声誉,大多数评论者将厄普代克看作是一位以开放态度描写性的严肃文学作家。在他后来出版的《夫妇》(Couples,1968 )和《兔子发了》(Rabbit Is Rich,1981)中,性描写更是狂放无忌,但这些描写依然是他对美国中产阶级婚姻及性道德所作的细微观察。  《兔子,快跑》的结尾是开放式的,此后,厄普代克几乎每隔10 年推出一部“兔子”小说,分别是《兔子归来》(Rabbit Redux,1971)、《兔子发了》和《兔子安息》(Rabbit at Rest,1990)。厄普代克在“兔子系列”小说中将“兔子”的个人及其家庭生活置于包罗万象的社会辐射之下,以细腻写实的笔调描绘了美国中产阶级社会的生活图景,展示了灵与肉、个人与社会以及两代人之间的冲突,探讨了婚姻、家庭、性道德、宗教、种族意识、时间、死亡、吸毒、科技发展、能源消耗等诸多问题。“兔子系列”的丰富容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美国社会自50年代以来的40年历史变迁。厄普代克曾说过:“在我的关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的小说中有着比历史书更多的历史。”〔12〕除本文以上提到的之外,厄普代克的主要长篇小说还有《一个月的星期天》(A Month of Sundays,1975)、《政变》(The Coup, 1978)、《伊斯特威克的女巫们》(The Witches of Eastwick,1984 )、《巴西》(Brazil , 1994)、《圣洁百合》(In the Beauty of the Lilies,1996)和《恐怖分子》( Terrorist,2006)等。  大多数评论者认为厄普代克是一位艺术风格卓越的小说家,但也有人认为厄普代克的作品缺乏深刻的主题,思想内涵肤浅。有位评论者曾这样评说:“他〔厄普代克〕常常以一种表面的东西令人目眩,让人想起七月四日的国庆焰花——有火花但没有热力,有光但不能照明;是一种奇妙的娱乐,但其本身却非奇妙之物。”〔13〕如此评语虽然说得巧妙,但却有失中肯。厄普代克的小说固然并非尽皆深刻之作,但他那些被认为写得好的作品不但在风格上卓而不群,而且在题材上也显示了对人生及现实社会中重大问题的热切关注。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的小说《马人》就是这样一部杰作(tour de force)。      二  《马人》的故事并不复杂,它讲述了一位父亲对儿子的爱。但这是一部极富情感力度的作品,厄普代克在小说中将这份父爱写得沉蕴有致,富有悲剧的深度。  小说主人公乔治·考德威尔在家乡小镇的一所中学教生物。过了中年之后,他身心疲惫,觉得自己的生活碌碌无为。教书对他来说已不能成为精神寄托,在他看来,这份工作在他的学生身上不留痕迹,徒然消耗着他的生命。靠着微薄的薪水他要维持一个三代之家,供养他的岳夫、妻子和正在上中学的儿子彼得,一家人的生活过得颇为窘迫。更糟的是,他因偶然撞见一位女同事头发零乱、衣衫不整地从校长办公室出来的情形而面临被解雇的危险。比起《兔子,快跑》中的“兔子”哈里,考德威尔的失败感更为强烈,他甚至把自己看作是行走的废物。我们可以看出,他承受的生活压力和责任比兔子要沉重得多,但他却没有象兔子那样逃避责任。从一个方面看,考德威尔与兔子形成了一种对比。事实上,厄普代克在构思《马人》时的确是想把这部小说写成《兔子,快跑》的对照篇,也就是说,他想通过这两部小说来体现对待生活的两种不同态度和方式。在1990年的一期《纽约时代书评》中厄普代克作过这样的解释:“一种是兔子的逃避方式——本能的、不假思索的、恐惧的……另一种是以马的方式对待生活,上套拉车,直到倒下为止。于是便有了《马人》。”〔14〕  “兔子”之于安格斯特洛姆是一种隐喻,而在这部小说中,“马”的意象则实实在在地与主人公的现实形象合而为一了;考德威尔在小说中同时也是半马半人的客戎(Chiron)。客戎是希腊神话中的一个形象,上半身为人,下半身为马,他博学多智,是希腊年轻英雄们的导师。据神话所载,客戎在一群马人(Centaur)的一次混战中被一枝毒箭射中,箭伤使他痛苦难忍,生不如死。但由于是神,他无法死去,于是他请求主神宙斯,允许他以自己的死亡换取被缚的普罗米修斯的解放。宙斯最终同意了他的请求,并将他变为一颗星星。厄普代克在《马人》这部小说里运用了客戎的神话故事,并将它融于现实生活的叙述之中。小说第一章中,主人公是以考德威尔和客戎混为一体的重合形象出现的。一开始的情形是,考德威尔在他的生物课上被学生的一枝用钢钎制成的箭射中脚踝。这段场景虽然是以现实主义手法描写的,但情节本身实质上是客戎故事的翻版。考德威尔所受的箭伤在这里是一个暗喻,他所感受到的痛苦实际是他在生活中的痛苦。小说中对他的痛苦感受的描写暗示了这一点:“他希望私下独自体验他的痛苦,测出它的力度,估算它的持续时间,审视它的结构。”〔15〕  伴随痛苦而来的是死亡冲动意识。象受伤的客戎一样,考德威尔也想摆脱痛苦的折磨,因而死亡的念头常常缠绕着他。当他给学生讲解宇宙的形成时,他在黑板上写下一个带一长串零的数字,随后对学生说“它们让我想起死亡”(第34页)。痛苦和死亡意识的心理暗示使考德威尔怀疑自己得了癌症。这种疑病症与其说是恐惧所致,不如说是他的死亡希求心理的折射。当他在X 光检查后得知自己并无绝症时,他待死的心理不仅没有释然反而更添了一层痛苦。痛苦在于他无法在想象的自然死亡中得到解脱,而只有继续活着履行他的责任,忍受他那失败生活的痛苦。  小说的结尾一句是“客戎接受了死亡”(第222页)。 这句话容易给人留下考德威尔最终选择了自杀的印象。表面看,这种推断似乎符合逻辑:既然客戎是自愿受死,考德威尔(同时也是客戎)的结局自然也应如此。然而,这样理解便取消了厄普代克在其刻意经营的模糊中所要表现的内涵深度。客戎求死的确是从根本上为了解除自身不堪忍受的痛苦,但客戎神话的意义却在于客戎的死换取了普罗米修斯的解放。考德威尔与客戎重叠的形象的意义也在于此。考德威尔若是自杀便意味着放弃责任,他的死不会有益于儿子彼得将来的发展。而小说告诉我们的是,彼得长大后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自己儿时的艺术梦想,他终于从偏僻小镇到了曼哈顿,成为一个二流的抽象派画家。小说结尾描写的这段情形发生于1947年,当时彼得才13岁,正是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深以儿子为自豪的考德威尔不可能就此自杀而撇下彼得不管。从客戎神话意义上理解,考德威尔所接受的是一种象征性的死亡,它意味的是精神上的极度痛苦。在第一章里描写的生物课情景中,考德威尔对学生说:“虽然每个细胞都具有潜在的永恒生命,但由于个体细胞自愿在一个有序的细胞群组织里担当某个专门功能,它于是进入了一个有损害性的环境,过度的劳损最终使它衰竭而死。它的死是一种牺牲,是为了整体的利益。”(第37页)这番话也可以说是考德威尔的生活写照。自我牺牲对于他来说意味着放弃解脱痛苦的愿望,继续象老马拉车那样承受生活的重负,“直至倒下为止”。彼得在回忆中说:“他(考德威尔)的上半身我看不见,我最熟悉的是他的腿”(第201页)。小说将近结尾时,客戎独自在大雪中走向抛锚的别克车。这里的描写像小说第一章一样,仍然是神话与现实交融在一起,人物是神话中的,但大雪和别克车却是现实中的景和物。这种叙述里既有事实描述又有隐喻。事实是考德威尔试图重新发动别克车,以便返回家中(很难将这一举动与自杀联系起来);含有隐喻的是那辆老别克。这辆1936年的旧别克在小说中屡出故障,弄得考德威尔父子在回家的路上困顿了三天,它所象征的是考德威尔失败的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客戎形象中的考德威尔走向那辆老别克便意味着他接受自己的命运。自我牺牲使考德威尔带有悲剧英雄的色彩,在他身上似乎有着基督的影子。英文原文中客戎Chiron 与基督Christ在词形上的相似也许多少带有这样一点暗示意味。  基督教思想背景下的人生观是小说故事层面下所要表现的深层主题。厄普代克在小说卷首引了一段神学家卡尔·巴特(Karl Barth)的话:“天之于人是不可感知的创造,地之于人是可感知的创造,人便是天与地分界之间的造物。”在象征意义上说,客戎半人半马的双重属性代表了人性中的两端。人既是世俗的,受时空制约,但又想往和追求无限和永恒的境界,人类对神的崇拜即是这种向往和追求的体现。人创造了神话,试图使“可感知的”与“不可感知的”得以相接。厄普代克通过将神话与现实的融合,表现了世俗生活背后的另一个世界,那是一个人类犯下原罪前(prelapsarian)的天真未染的世界,是一个处处回响着隐喻的世界。然而,这一世界正在失落。有论者指出,这部小说是一曲缅怀奥林匹斯众神时代的抒情挽歌。〔16〕奥林匹斯神庙在小说中成了小镇奥林杰,宙斯成了考德威尔所在中学的校长齐默曼。神性的衰落与堕落有关。在小说中,“堕落”是通过三代考德威尔的职业变化来暗示的:从牧师(考德威尔的父亲)、教师(考德威尔)到艺术家(彼得),用彼得的话来说,是一种“经典性的堕落”(第201页)。 随着上帝受到怀疑,神学被理性的科学取代,而科学并不能最终使人的灵与肉归于统一。人失去了上帝,又无法在理性中找到生存的安慰,于是便求助于自由的想象力去重建精神家园。艺术象征着对永恒的关怀。少年时代的彼得是荷兰画家弗美尔(Vermeer)的崇拜者,他一直梦想在美术馆亲眼一睹画家的原作,因为最令他神往的是画布上颜料的裂隙中凝固的时光。然而,成年后的艺术家彼得并没有在自己的抽象画艺术中得到精神超越的满足。在曼哈顿的一个小阁楼里,彼得面对躺在身边半睡半醒的黑种情人自言自语道:“我父亲献出自己的一生难道就是为了这一切吗?”(第201页)。彼得的问题在于他以艺术否定世俗世界,他在艺术家的精神优越感中失落了他的少年时代。他的生活出现了断裂,只有现在,没有过去,他无法找到生活的意义,怅惘和失落使他转向记忆去寻找慰藉,在追忆的过程中,他开始认识到父亲为他所作的自我牺牲。小说中发生的故事主要是通过彼得的回忆来展现的。作为艺术家,彼得试图在记忆中凝固1947年冬天他和父亲共同经历的3天时光。 在回忆中,他产生了负疚感,同时也发现了爱,而追忆便成了他的“赎罪”方式,从这里他开始找到了他个人生活的意义。在他追忆的眼光中,故乡奥林杰显出了奥林匹斯永恒的神性光芒。  成年彼得的处境是小说主题与其表现形式的逻辑联系所在,彼得在其艺术事业上的不尽成功使他必须痛苦地面对这一问题:父亲考德威尔为他所作的自我牺牲是否值得?寻求这一问题答案的途径是讲述父亲的故事。如何讲述是彼得的问题,而从根本上讲是小说家厄普代克的任务。厄普代克的手法是将神话与现实融为一体的混合叙述。有评论者认为这是对乔伊斯的《尤利西斯》的模仿,并无新意可言。〔17〕另有一种意见认为,客戎神话的运用在这部小说中虽然适于象征及叙事结构的目的,但却无助于凸现现实层面上的故事的意义。〔18〕在这两种意见中,第一种否认文学传统的可借鉴性,无视厄普代克的作品个性,近于苛责;第二种虽然认可厄普代克的技巧,但却失于忽略了彼得在小说中充当叙述者的同时作为故事人物的意义。正如客戎神话中不能缺少普罗米修斯,考德威尔的自我牺牲也有赖于受惠者彼得的存在。考德威尔的自我牺牲的意义是通过彼得的“精神净化”(cathartic )的叙述来实现的。彼得的艺术家身份使他有自然的理由借助艺术表现的方式来展开他的叙述。因此,小说中神话与现实交融的叙述既喻示了考德威尔的复杂性格层面,也体现了彼得的复杂心理反应。〔19〕有评论者颇具洞见地指出,厄普代克采用神话与现实的融合叙述,目的并不在于写一个寓言性的故事(allegory),而在于借助艺术家彼得的眼光以超现实主义和立体主义绘画的表现方式,通过变形和同时呈现人物及其行为的多面来扩大对现实的表述可能。〔20〕正是在这种充满想象力和情感的叙述中, 自我牺牲和爱的主题得以凸现和强化。考德威尔变成了他在世俗生活中不可能成为的英雄。  多数评论者认为彼得是故事的主要叙述者,但仅此而止尚不足以说明全书的视角问题,因为全书9章中只有在第2、4、8三章中彼得是以第一人称叙述故事(也许还可以算上以第一人称意识流叙述的第6章)。有评论者进一步指出:“彼得与小说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抒情诗人与他的诗的关系,诗中的每一个细节在最终意义上都来自诗人情感中的创造中心。”〔21〕持此论者认为小说在整体上借用了传统的“田园挽歌”(pastoral elegy)的形式,从而得以包容与之相谐的不同叙述样式:田园抒情诗、颂歌、忏悔、讣告、梦境、神话、铭文等。这种观点解释了小说中多种叙述视角混合的现象。厄普代克在1964年接受“国家图书奖”的讲话中说道:“这本书和它的主人公一样,也是马人。”〔22〕厄普代克的话里掩抑不住他的得意之情,他几乎是在提醒我们注意两点:其一是怪异的马人形象中所蕴含的非凡主题,其二是主题与表现形式所达到的珠联璧和的效果。        注释:(1)http://www.guardian.co.uk/books/2009/jan/28/johnupdike-usa〔2〕Tom Verde, Twentieth- CenturyWriters ( 1950 —1990) (Facts on File,Inc.,1996), p.161.〔3 〕参见Jane Barnes 所撰题为“John Updike: A Literary Spider”一文,刊于Virginia Quarterly Review 57, no. 1(Winter,1981)。(4)http://www.guardian.co.uk/commentisfree/cifamerica/2009/jan/28/writer-john- updike-death〔5〕Tom Verde, pp.150—151.〔6〕Donald J.Greiner, John Updike's Novels ( Athens,Ohio:Ohio University Press,1984), p.49.(7〕参见Donald J.Greiner,第51页。〔8〕转引自Donald J.Greiner,第48页。〔9〕Harold Bloom, ed, Twentieth- Century American Literature Vol.7 (New York: Chelsea House Publishers, 1988), p.4005.〔10〕转引自Dilvo I. Ristoff, Updike's America:Thepresence of Contemporary American H istory in John Updike's Rabbit Trilogy (New York: Peter Lang, 1988), p.4。〔11〕见Judie Newman, Macmillan Modern Novelists:John Updike (Macmillan Publishers Ltd.,1988), p.80.〔12〕转引自Greiner,第50页。〔13〕引自Philip Corwin, "Oh, What the Hex",见HaroldBloom,第4010页。〔14〕转引自Tom Verde,第154页。〔15〕John Updike, The Centaur (Fawcett Publications,Inc.,1962), p.9.后面出自该作品的引文均据此版本,并注页码于文内。〔16〕参见James M. Mellard, "The Novel as Lyric Elegy: The Mode of Updike's The Centaur"。见Harold Bloom 所编Modern Critical Views: John Updike ( New York:  Chealsea House Publishers, 1987),第101页。〔17〕参见John W. Aldridge 所撰 “The Private Vice of John Updike”一文。见Twentieth-Century American Literature Vol.7第4009页。〔18〕参见Tony Tanner所撰 “A Compromised Environment”一文。见Modern Critical Viows: John U pdike第51页。〔19〕参见Donald J. Greiner,第104页。〔20〕Robert Detweiler, John Updike (Boston: TwaynePublishers, 1984), p.64.〔21〕James M. Mellard, p.97.〔22〕转引自Greiner,第1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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