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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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南海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08
ISBN:9787544240529
作者:(日)铃木光司
页数:229页

章节摘录

神话  1  很久很久之前,有一个叫坦格尔塔的蒙古族游牧部落,在戈壁滩北部至阿尔泰山山脚一带以放牧为生。为了保障羊群和牛群有充足的草和水源,他们在沙漠之中辗转迁移,从不在一个地方置田永居。那时人类放牧的时间尚短,牲畜还不能完全听从指挥,与其说是放牧,不如说是一直跟在牛群羊群后面追赶,也正因如此,牧民们个个骑术精湛。沙漠中的湖泊总是变幻莫测,常常是一觉醒来,便发现它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就算心有不甘,追过去也找不到了。即使能找到,因为地形已经发生了变化,看起来也不像先前那个湖泊了。它变幻无常,转瞬间就消失无踪,如小水洼一般生命短暂。不过,有水的地方,时间久了,总可以长出郁郁葱葱的青草来,就成了沙漠中的绿洲。坦格尔塔人没有本部落的文字,但拥有自己的语言。正因为没有文字,人们十分看重口头的约定。那些违背了口头约定的人即便被杀,也没有任何怨言。坦格尔塔的男子年满十三岁,就要一个人踏上出猎的征程,然后带上他第一次打到的猎物返回部落,这个猎物的灵魂就将成为守护他一生的精灵,直到他死去。如果他的猎物弱小,他的人生就会早早地落下帷幕;相反,如果他猎到的猎物强悍,即便他的生命遭遇危险,最终也能化险为夷。也就是说,坦格尔塔男子的一生,在他十三岁捕到生命中的第一只猎物时就已经注定了。因此,对坦格尔塔男子来说,十三岁这一年是人生中最关键的一年。出猎时,坦格尔塔男子都骑马,他们从小在羊背上长大,骑马对他们来说并不是难事,只要稍加练习就能策马奔驰,弯弓射箭,猎到小鸟和兔子。平日里,他们射的都是飞鸟走兽,可一旦发生战争,他们就披上盔甲,将矛头对准敌人。部落的男子个个骁勇善战,不同部族之间发生争乱时,他们披甲上马,策马狂奔,在沙漠里卷起烟尘,深入敌阵,杀死对方部落的男子,抢掠女人和牲畜。那些被掠夺来的女子,刚开始还因为想念丈夫和子女而悲伤叹息,几年过后也就渐渐淡忘了过去,逐渐融入新的生活,生下脸形与原先族人不同的孩子。但有一些女人,一生都对在争乱中被杀死的丈夫念念不忘。博古特的母亲就是被坦格尔塔人掠夺来的。在这片沙漠上,弱肉强食是自然法则。战败的部族灭亡,胜利的部族力量增强,再继续吞并其他部族,直至席卷整个沙漠。跟部落中其他的孩子相比,博古特的成长经历没什么两样。他个子并不高,肤色跟其他的男孩也差不多,有着宽阔的肩膀,深邃的脸部轮廓,下巴和族人的比起来显得有些纤巧。他十指修长,但双手十分有力,可能因为这个缘故,年满十岁以后,他的双手就显示出无与伦比的才能。博古特能用木棒、尖石在地上画动物的像,这些画在地上的马和牛栩栩如生,好像马上就能动起来一样。尤其是他画在山洞壁上的画,族人们都深信有精灵寄居在里面,谁也不愿擦去。当洞里点起火把,在火光的映衬下,绘在壁上的骏马越发显得生动,它的表情仿佛会随着人的视线而改变,十分逼真。部落里甚至出现了这样的传言,说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边吃草,吃饱后才回到墙上去。部落长老们的青睐。这些骏马就会从洞壁上跳下来,到湖因为这种特殊的才能,博古特获得了当博古特长到十三岁,步入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年的时候,他不再满足于在地上涂涂画画了,而是想把自己的画直接刻到石头上去。因为画在地上的画会被雨冲走,被风刮去,很难保存下来,而他希望能用一种永久不变的形式把那些来自内心的冲动记录下来……博古特的内心涌起冲动,他想在巨大的岩石上永久地留下自己的画,并且,这次要画一个人的肖像。只要自己的画能永久地保留下去,自己对画中人的感情也将永远不会退色。博古特以前画的都是野兽的侧面,没有一个是正面的。而且,他也从未画过静物,像石头啊、树什么的。他更没有画过人,因为部落里的族规规定,绝不可以画人的肖像。至于为什么不能画人的肖像,却没有一个人去问。部落里会画画的人本来就很少,好多人都忘了还有这样一条族规,自然没有人对此质疑。博古特长到十三岁,内心却涌起了想画人的肖像的冲动,他对部落里有这样的族规感到迷惑不解。博古特只想画一个人的像,她的名字叫华雅,是坦格尔塔部落十二位首领中排名第四的首领的女儿。华雅比博古特小一岁,有一头乌黑的长发,天真无邪。部落里美丽的少女不乏人在,但没有一个比她更有魅力。“不可言传,只可意会”这几个字仿佛就是为华雅的美丽而造的。只要有华雅在身边,无论哪个男子都会感到心境平和,狂躁不安的心情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被大地吸走了一般。没有人能说出她那窈窕的身体、那秀美的眉梢眼角里,究竟隐藏着多大的力量。博古特只要不画画,就一直注视着华雅,有时隔得远远地望着她,有时离她很近,能感觉到她的黑发轻拂过自己的脸颊,还能和她说上几句话,虽然只有那么三言两语,却足以让他心里充满喜悦。望着华雅时,博古特总是那么愉悦、开朗,充满了男子气概。 博古特连华雅的手都没有碰过一下,但他的心里却深藏着一个强烈的愿望:一定要娶华雅为妻,与她生儿育女,在这个世上留下自己的子孙后代。要实现这个愿望,首先要成为强悍的男子,得到同部落人的认可。还有半年时间,博古特就要踏上出猎的征程了,按照部落的族规,男子在出猎返程后的第二年,就可以娶妻生子,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可是博古特已经等不及了,虽然谁也不能保证他将来一定能娶华雅为妻,但他从未对此怀疑过。博古特现在就想握住华雅的手,把她紧紧抱在怀里。他的决心愈来愈坚定——要把华雅的像画在石头上。对从来没有违反过族规的博古特来说,这需要决心和勇气。既然知道这个行为不合族规,就不能让别人知道。一天,趁大家还在睡觉,博古特在马背上放上少量的水和粮食,朝着色楞格河的支流出发了。他在一个有河水流过、铺着红土的谷底找到了一块适合刻像的岩石。那块石头藏在暗处,如果不留心,在河滩上根本注意不到。博古特在那块岩石下站定,向上凝望,想象着它将怎样在自己手里变成华雅的像;又聚精会神地在岩石上比画着,想象着华雅就在这块岩石上摆出各种姿势,向他嫣然一笑,手拂黑发,诉说着什么。博古特半闭双眼,一边想象华雅的样子,一边细致比较她跟眼前这块岩石的大小,终于决定了画像的方位、大小及华雅的姿态。他睁开双眼,长啸一声,尖锐的喊声在山谷里久久回响。喊声未绝,他已经拿出用矿石磨的石器在巨石上敲打起来。整整三日三夜,博古特不眠不休,不停地凿着石块,边凿边在刻好的线条里注入一种红色矿物质染料,终于,华雅的画像在博古特的手下成形了,画像很逼真,跟她本人一模一样。博古特从不同的角度审视华雅的肖像,都觉得它是如此完美,不由连声感叹。他就这样呆呆地站在巨石前,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疲劳。随着光线的变幻,华雅肖像的表情似乎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这使得博古特忘记了它只是个石像,竟对着巨石说起话来。他呆呆地站在那里,许久,才战战兢兢地走近石像,伸出双手触摸着巨石上的华雅,然后张开双臂抱住了石像。只在这一刻,他才暂时忘却了触犯部族法规的罪恶感。无论如何,博古特都是第一次触犯族规,他不可能不害怕。把这一杰作留在了山谷后,他带着半是恐惧半是满足的心情返程。但是博古特万万没有想到,他这一违反族规的行为,将会给他以及坦格尔塔部族带来巨大的灾难。 2博古特一回到部落里,马上向长老的帐篷跑去。他想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问长老,为什么不可以画人的肖像。在这个部落里,人们遇到不明白的事情,都来向长老塔夫乃请教。塔夫乃除了是位人人皆知的智者,还是一个巫师,是坦格尔塔的族人跟祖先交流的唯一途径。因此,他在部族里的地位颇高。博古特想当然地以为,只有塔夫乃才了解这个世界的构成。塔夫乃一头粗硬的黑发随意地扎在脑后,脸上已经满是皱纹。他抬起头看了看一头闯进来的博古特。跟他的视线一接触,博古特不由得产生了几分怯意——塔夫乃犀利的眼神仿佛看透了自己的内心。“你最近在画什么啊?”塔夫乃动了动下颚,吐出一句含糊不清的话来。  “还不是马啊、牛啊什么的,还画了只兔子。”博古特撒了谎,目光下意识地避开塔夫乃那两只眯着的眼睛,感觉如果再跟他对视,自己肯定会把触犯族规的事给招了。“你有事要问我吗?”塔夫乃又问了一句。博古特这么年轻,想瞒过人生阅历丰富的塔夫乃是不可能的。长老的话往往单刀直入,而且一语中的。“为什么不可以画人的肖像呢?我想知道原因。”塔夫乃本要打出一个呵欠来,一听他这个问题,被生生地给吓了回去,从鼻孔里冒出奇怪的声音。“你不会已经画了吧?”“没,没有,怎么会!”“这样就好了。族规就是族规,不能违反。”博古特弯下身子,靠近塔夫乃的脸庞,“您能告诉我原因吗?”塔夫乃显出为难的神色,他咂了咂舌头,“我不能说。”“说了会有什么后果吗?”“当然。”博古特感到心灰意冷,他知道再追问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但又不甘心就这么走了,于是垂头丧气地站在原地,望着塔夫乃长老的脸。塔夫乃想了一会儿,从鼻孔里呼出一口粗气,用嘶哑的声音说:“来,坐吧。”  博古特盘腿坐在铺了席子的地上。“你是不是以为我什么都知道啊?”塔夫乃的话里有几分戏谑的味道。“嗯……”“你今年多大了?”“什么?”“问你的岁数呢。”“十三了。”“十三岁,那今年你要出去猎你的守护神了。时间过得真快,感觉你生下来没多久。”“长老您多少岁了?”“不记得了。四季有过多少次轮回啊,不记得了。”塔夫乃长老缅怀着遥远的过去,感慨万分。“博古特,我告诉你,你以为我什么都知道,这是不对的。我的知识比你的只多一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那样的族规,这些规矩在我出生之前就已经存在了。不过,你……”塔夫乃用手指在地上画了个图形,心里却还犹豫着:是说呢,还是不说……“你在我们部落里是最会画画的,你为这条族规感到迷惑不解也在情理之中。”博古特点了点头。塔夫乃心想,如果博古特向自己保证不告诉其他人,告诉他也未尝不可。“你听好了。违反了这条族规会怎样……你绝不能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你要答应我,要是违背了自己的承诺……”“我向您保证,决不会说出去。”博古特用坚定的目光看着塔夫乃,向他保证。“你听好,如果你画了一个人的像,那么就会失去这个人。”博古特大惊失色,几乎不能再呼吸了,“失去这个人是什么意思?”“要么他会死去,要么你们将离别,此生永无再见的机会……”博古特生怕塔夫乃长老看出自己情绪的波动,本想换个话题,但此刻,一把无名火在他心头熊熊燃烧着,令他难以遏制。他把一腔的愤怒都撒到了长老身上,厉声追问道:“为什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族规?”“我究竟要说多少遍你才会明白?你能解释这个世界是怎样形成的吗?你能说明吗?这也是同样的道理。”“那为什么不能告诉别人呢?”“你想想看。如果大家都知道这个秘密,会有多少人因为受人憎恶而无声地消失?每个人都有一两个所厌恨的人。如果大家都用这种方式让自己憎恶的人消失,部落也就灭亡了。”“我明白了,我一定会严守这个秘密。”博古特抱着头,心里混乱到了极点,他只想赶快离开长老的帐篷。“等等,你不觉得可以利用自己的才能为部族尽一份力吗?”“什么意思?”“你的画里有精灵驻守。你可以利用精灵的力量来守护祖先的灵魂。以后你可以在石头上刻画,把石头立在死者长眠的大地上,让画里的精灵来守护他们的灵魂。”“我乐意效劳。”其实,这时博古特的脑子里只装着华雅,也没留心塔夫乃长老说了些什么,随口答应着就走出了帐篷。外面是春天明媚的阳光,博古特从阴暗的帐篷里走出来,眼一花,居然摔倒在地上了。长老帐篷的旁边就是一片树林,每棵树都有碗口那么粗,树和树之间隔得较远,正好能看到华雅在其间漫步的身影。博古特难以抑制心头的愤怒,身子微微颤抖起来。以前,只要看到华雅美丽的身影,他就会心满意足。只有这一次,他被愤怒的火焰灼烧着。华雅一会儿被粗壮的树干遮住,一会儿又从树的缝隙间露出脸庞的侧影。博古特简直都要诅咒自己的部族了,为什么会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族规?华雅的身影又被树干遮住了。她就这么若隐若现,渐渐远去,消失不见了,仿佛那沙漠中的湖泊一样,让人难以捉摸,难以接近。“好!”博古特在心里暗暗喊道,“我要自己创立新的法规,族规算什么!反正创立一条法规也不需要理由。那我就规定,只要把你爱慕的女人的像刻在石头上,你就会得到她。怎么样?这是我创立的法规,我这辈子就遵守自己这条法规!”此时,华雅已经穿过了树林,向东面的草原走去。她那么镇静从容,没有感觉到博古特专注的视线,也无从知道他心里激荡的情感,迈着优雅的步子走远了。如果博古特向她表明心意,她会不会立刻投入他的怀抱,愿意一生追随他呢?博古特从没向她表白过,他俩还没谈到过爱情。博古特的目光追随着华雅远去的身影。这时,华雅忽然停住了脚步,她的身子一半遮在了树后,回头张望着,好像在寻找什么。终于,两个人的视线相遇了。华雅嘴角浮起一个微笑,向博古特招了招手。但博古特却没有笑,反而带着一种愤怒的表情狠狠盯着华雅。到了夏天,博古特开始为出猎作准备了。他精心挑选了马匹,还做了木靶练习骑射。在练习的过程中不可射杀动物,因为在这一年里,射中的第一只动物将决定他一生的命运,从无例外。即便是无意射到的动物,也将成为守护他一生的精灵。练习的时候,博古特特意选择没有小野兔出没的平原做场地,因为兔子的精灵历来被看作最软弱无力的,万一不小心射到它们,博古特这一生都休想把华雅娶到手了。博古特原本瘦削的身体一天天强壮起来,在他内心深处汹涌澎湃的激情,仿佛都变成了结实的肌肉。夏天过去了,出猎的季节即将来临,此时博古特的骑射技艺已是十分精湛,能将百步之外手掌大小的木片射成两半,而且百发百中。  ……

内容概要

铃木光司日本著名小说家。作品以令人惊奇的构思与匪夷所思的想象著称,代表怍《午夜凶铃》被誉为“惊悚小说金字塔”,多次被改编成电影,与小说一起风靡全球。
《极乐园》为铃木光司第一部时空穿越小说,出版后受到读者极人好评,荣获第二届幻想诺贝尔文学大奖。太古时代,游牧部落小伙子博古特,历尽千辛万苦,终于猎得传说中的神秘红鹿,但他的部落旋即遭到突然袭击,已有身孕的妻子华雅被掠走。在神秘红鹿的引导下,博古特踏上了寻找华雅的万年之路……

书籍目录

神话乐园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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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尽管我们失散了万年,总有一天,我会与你相逢……
太古时代.大漠深处,擅绘红鹿的青年博古特,在石上刻下部落公主华雅的肖像。婚后未久,博古特的部落遭到突然袭击,已有身孕的妻子华雅被掠走,博古特也被放逐到了茫茫大海上。唯有神秘的红鹿,指引他踏上了寻找华雅的万年之……
十八世纪,南太平洋孤岛,漂流至此的船员乔斯,爱上美丽的土著女子莱阿,冥冥中仿佛曾相适于前世。他们在岛屿屿守护神红鹿前,发誓真爱不渝,直至海枯石烂。海盗骤然闯入,大洋乐园顿时变成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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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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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7条)

  •     “等待一小时,太久,如果爱,恰巧在那之后;等待一万年,不长,如果爱,终会作为报偿。”一提到铃木光司,肯定先想到的是《午夜凶铃》。电影版风靡全球,引发尖叫无数,也使这位作家成为惊悚作品教父级别的人物。不过这也是件坏事,正如一提到凤凰传奇就想起《自由飞翔》,一提到德州就想起扒鸡来一样,会让人忽略了其他的作品或特质,将作者的形象紧紧压制在单薄单调的小纸片上——无论贞子是从电视机里,还是从井里爬出来——总归一提到铃木光司就是午夜凶铃,一提到午夜凶铃那就是贞子。其实除了惊悚的白衣披肩发光脚的贞子之外,还有一部神奇的时空穿越小说被遗忘在了贞子的背后,那就是《极乐园》。不要怪它不出名,只是因为它生活在了另外一个巨人的身旁,其实它也蛮高的。《极乐园》看似毫无相干的横贯古近现代的三个故事,却传递着同样的一种类似于宿命的东西:就让这个世界折腾吧,折腾完毕后,还是会回到原点的。用内心的信念和坚守可以打败一切沧海桑田、海枯石烂,算得上是诸多非现实人脑产物(例如电视剧,电影,小说,戏剧,等等等等)不约而同的手法。也许正是现实总归不是恰到好处的happy ending,紧要关头命悬一线时公主等待的王子并没有骑着白马姗姗来迟,命运之门关闭的最后一刻传世名医再也无法妙手回春,于是总是需要将这么多未尽的情感诉诸于文笔和镜头,填补一下心中缺陷的那份美好。这又有什么可以苛责呢?不允许人家沐浴在灿烂之中,还不允许在小说里沉浸感受那小小的光芒?总归能够留下那么两句话,让诸位在读完后产生“理应如此”的感受,毕竟完美是众人万死不辞的向往。
  •     看了好几次,每次看的时候,感觉灵魂在游荡,这是一本能让人的思绪飘起来的小说。三个故事,很感受,比国内恶俗穿越小说好了不知道多少倍了,起初确实很难看懂,但是多次阅读之后,我体会到了其间的深意,无法用言语表达。万年的爱,兜转了世界一圈,最终两个人还是能相遇,冥冥之中,也许我们遇见的那个人,就是千年万年前相爱的那一个,这是多么美妙的爱情啊!
  •     三个故事巧妙的结合在一起,有如随着笔者穿梭了时光隧道。你却不知那牵引你心神,忍不住往下翻看得力量来自何处。算不上华美的文字,算不是难得一见的创意,却牢牢吸引住了你的眼光,你只想知道他们终将以何种方式再度重逢,只想知道那红鹿的归去,将那古老的传说带引着毫不知情的后人去往何处。于是,仿佛半梦半醒之间,你以为那远古的神话离现在并不遥远,以为那岛上的乐园就在附近的某处安然存在,只是你不知而已,以为你的那个灵魂伴侣也正在等待命运的呼唤。也许,你也是那族人的一分子,用尽毕生精力,只为寻求遥远的不可想象的祖宗留下的遗憾,只为追寻那一世不可更改的爱情,只为找回那无可替代的归属。轮回而已。如果只是轮回,那么,你又知道自己正在轮回的哪条道上。你又如何能区分出现在你眼前的人到底是不是远古时代就已经烙下印记,发誓相守一生,相濡以沫的爱人。超乎寻常的感觉,到底是幻觉还是来自宇宙的记忆。看见的是海市蜃楼还是身体深处隐藏着的某段记忆。无解。于是,有人抵抗并遗忘那些强烈的感觉;也有人相信并且热爱这种感觉。或者,正是应了那谁所说的,爱是不能被理解,爱是一种感觉。生活是全然的爱。呵呵···我努力的回忆有过的心跳,莫名的心悸。却一片空白。也许有人说的对,人的意识从来就不是自由的。难道我并非带着某种使命出现在这世间?也许,只有于某一个人四目相接的时候,那瞬间迸发的激情,一股激流刺激身体的每一个细胞,过去与未来都不足一提,只有在彼此眼中的这一刻才是最重要的。而这样的触觉,是用回忆无法体会的。言语也表述不出其美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样东西能够与自己亲身经历的一切,用身体的每一个细胞感受到的一切去清楚表达。也只有自己知道那一刻来临时所带来的冲击,直达心灵的舒畅与痛快。如果可以,我多想和我心爱的人一起远足,去那辽阔的沙漠寻找那个美丽的地下湖。静静的坐在黑暗中去倾听遥远的爱情故事从石钟乳中传来,去聆听万年的等待,那惊心动魄的重逢,对, 是重逢。所谓,极乐园,其实随处都可以是,只要有两个深爱的男女在一起的世界,就是极乐园。管它孤岛还是沙漠。而我,也认为自己很有爱,就很给力。能够好好的去爱一个人,被他所珍爱。人间处处是天堂。或者,地狱也是天堂。

精彩短评 (总计63条)

  •     一口气读完!作品结构微言作者的心意,撕裂,轮回,生死,简单的叙述却荡气回肠。
  •     看的不是这一版
  •     总觉得少点什么
  •     两个被分离的恋人,一段曲折离奇的寻觅过程,终于,他们遇见了,看见了那个奔向太阳的红鹿
  •     你真的是铃木光司?!
  •     现代人关于自我的理解需要要从神话中发现,不论是音乐、电影还是书籍,都是人去理解生活的媒介
  •     读完快两年的时间了,再一次看到书名回想起内容,竟然感动不已。
  •     可以..
  •     文笔不错,故事一般,三个故事的联系太薄弱了,没有带给读者意想不到的惊喜。
  •     太古时代.大漠深处......
  •     等待一小时太久,如果爱,恰巧在那以后。等待一万年不长,如果终有爱,作为报偿。
  •     大师第一本幻想穿越小说 不止是恐怖小说第一人 其他领域的文字依然驾驭的如此出色 非常喜欢 翻译的也很好
  •     何处才是今世的极乐园。
  •     高三毕业时候买来看的,只有第一个和第三个故事现在回想起来比较清晰。。
  •     穿越时空的爱情。^_^
  •     令人难以置信,这是‘午夜凶铃’的作者写的。颇具好莱坞风格。情节比较简单也较俗套。使人想起电影“史前一万年”,“神话”等等。让我好奇的是,铃木光司为何对美国那么热衷...这本书里完全看不到日本人的影子。
  •     情节联系牵强 但作者想象力还是极赞的。最后把爱情誓言承诺放在历史洪流大背景下总是能让人至少有有一丢丢感动。
  •     重燃对虚构小说的热情
  •     很喜欢封面那句话,等待一小时,太久,如果爱,恰巧在那以后。等待一万年,不长,如果,终于有爱作为报偿。我还是相信,爱都是有因有果,上天注定。
  •     很难想象作者竟然是午夜凶铃的作者,总的来说故事叙述还好,三个不同时代的故事串联也还好,最喜欢太古时代的那个部分。
  •     喜欢第一个神话,但是这种失散万年再次相逢的戏码真的不想再看了。情节一般般,总是能猜到下一步好没劲。叙述者直接露面再解释一番让我忍不住想吐槽你话真多。
  •     铃木光司早期的作品,不是太精彩。
  •     最喜欢看他的小说 以往如今的好
  •     冲着作者去的。比想象中糟糕。穿越的爱情故事?大概没有让我发春的力量吧!!!
  •     一般般吧
  •     铃木爷爷您不适合写这种。。。
  •     三个故事越来越复杂,韵味也越来越厚重,拍成电影绝对美丽,但两个小时大概说不完那么完整的故事,唯一好奇的是一日本人编了那么多英文名,看得我累死了
  •     三星半~
  •     总体来说比较一般,只有书封面上的两句话比较吸引力,呵呵
  •     午夜凶铃太耀眼,挡住了铃木光司其他作品的光芒。这本不失为一部好作品,三个故事徐徐道来,读完仍然回味。爱情即使穿越千万年依旧弥新。是一本让人静的下心来的好书,推荐
  •     老师的作品
  •     为什么对这个故事没有太大感觉呢。。还是在学校跳蚤市场买的。不过还是挺喜欢那种戛然而止的讲故事法
  •     很早读的书 来回转世的缘分 回头再看觉得有点云图的味道
  •     很好看!
  •     质量不错!卓越送货也快!
  •     喜欢第一个故事。
  •     时空穿越 我看的第一篇穿越文
  •     看的时候总会想到《云图》 一个想让人读下去并且阅读时让人心里特别舒服的故事。
  •     读来很累。是想看下去 但觉得不好看。
  •     很美好的回忆~~前面很好看,越到后面越牵强了。
  •     铃木光司出众的情节,在本书中不能体现出来。本书内容描写一段不同时空的爱情故事,故事相对其他爱情故事而言一般。没有什么亮点。喜欢铃木光司的人可能会失望。
  •     …我很喜欢这本但是分好低…
  •     等待一小时,太久,如果爱就在那以后。等待一万年,不长,如果有爱作为补偿。这句话太经典了,而这本书也正是这句话的诠释。
  •     情节牵强,断断续续。三世情缘,用红鹿作为牵引。互相连接又互相独立。铃木光司写作文风颇有欧美感觉,也可能是翻译的缘故。所谓的舒缓爱情小说,只能闲暇一看。喜欢第一篇故事。
  •     不像日本作家的风格
  •     大家对它的评价都不高呢,不过我挺喜欢,喜欢天马行空的感觉。一直就挺喜欢日本文学,但是春上的我确实看不太懂。铃木光司是个挺好的作者,不错的故事。喜欢封面的那句话,一小时不短,如果爱刚好在那之后;一万年不长,如果终有爱作为补偿。
  •     三个故事比较简短
  •     “一个人的身上总会带有祖先的痕迹,这种代代相传下来的基因左右着他的行为——不管他本人对此是否察觉。” 刚开始看这本书看到第二个故事的时候可能会觉得不连贯,完全没有什么联系,知道看到后面红鹿的出现才开始明白作者是写这后面两篇的意义何在。
  •     非常烂非常烂的一本,很想把这个书扔到垃圾桶
  •     匆匆一瞥。
  •     书的线索明确~比较清晰~
  •     喜欢第二个故事
  •     如果这三个故事分开写成故事倒是很不错。只是很可惜前后衔接地不太好。每个故事加以更好的润色都会比这三个故事结合在一起地要好。本来是冲着铃木光司的名字去看的,可是现在我发现我错了。就像我冲着阿加莎去看《命运之门》一样。
  •     尽管我们失散了万年 总有一天 我们终将相遇……
  •     和午夜凶铃比真的差不是一个等级,故事还好吧。
  •     喜欢神话那部分(^_^)
  •     一万年と二千年前から爱してる……最喜欢第一部分,三代女主都至少和两个男人发生关系,这到底想说明什么,不太喜欢这种非纯爱的。
  •     等待一小时,太久,如果爱,恰巧在那以后。 等待一万年,不长,如果,终于有爱,作为报偿。
  •     文章很美,是安静午后独享的一本好书。
  •     太古时代跨到现代的穿越之恋、“等待一小时,太久,如果爱,恰巧在那之后; 等待一万年,不长,如果爱,终会作为报偿。”
  •     尽管我们失散了万年,总有一天我会与你相遇。
  •     过了这么久,终于找到了这本书。是老徐送我的书。随便送的书。谢谢你,尽管你已经不需要我的感谢。
  •     就记得读得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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