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切瑟尔海滩上

当前位置:首页 > 小说 > 情感/家庭/婚姻 > 在切瑟尔海滩上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8
ISBN:9787532745630
作者:[英] 伊恩·麦克尤恩
页数:205页

章节摘录

  第一章  他们年纪轻,有教养,在这个属于他们的新婚夜,都是处子身,而且,他们生活在一个根本不可能对性事困扰说长道短的年代。话说回来,这个坎儿向来都不好过。在一所乔治王时代风格的旅馆里,他们坐进底层的一间小起居室吃晚餐。透过敞开的门,看得见隔壁房间里有一张四柱大床,很窄,床罩纯白,其铺展的平整程度颇为惊人,仿佛这活儿不是人类的手能做成的。爱德华没说起他以前从未住过旅馆,而弗洛伦斯呢,自小随父亲多次出游,住旅馆是家常便饭。反正乍一看,他们俩都兴致盎然。他们先前在牛津圣马利亚教堂举办的婚礼进展顺利:仪式庄重得体,婚宴热情洋溢,在中学和大学里结交的朋友哑着嗓子声声送别,听来暖人肺腑。她的父母并没有对他的父母盛气凌人——他们先前是白担心了一场,而他母亲的举止好歹没有离谱太远,也没有把此番出席的目的忘得一干二净。一对新人坐着弗洛伦斯的母亲的小汽车离开,傍晚抵达位于多塞特海滩边的那家他们订好的旅馆,彼时的天气,在七月里算不得上佳,也不能说与婚礼气氛配合得完美无瑕,但也全然合人心意了:天上没下雨,他们本想坐到屋外的露台上吃饭,但弗洛伦斯觉得天还不够暖和。爱德华倒觉得不妨事,不过,他素来谨守礼仪,自然不会在这样一个夜晚跟她作对。  于是他们就在自己的房间里吃饭,眼前是半开的法式落地窗,窗与阳台连通,能望见一部分英吉利海峡,还能瞧见切瑟尔海滩上无边无际的砂石道。两个身穿正餐礼服的后生从一部停在走廊上的手推车里取菜,再端进来,他们在通常所谓的“蜜月套房”里来来去去,弄得上过蜡的橡木地板在静默中咯吱作响,听起来很滑稽。新郎心高气傲,又草木皆兵,时时留意着别人有没有什么手势或表情看起来含讥带讽。但凡有谁吃吃地笑几声,他也会受不了。不过那两个小伙子来自邻近的一个村子,干起活来都弓着背、板着脸,举手投足犹疑不定,将菜端到上过浆的麻桌布上时,双手一个劲地哆嗦。他们也挺紧张的。  在英国烹饪史上,那会儿可不是什么美妙时光,不过,除了海外游客,当时也没人对菜色斤斤计较。跟当时司空见惯的做法一样,正餐从一片甜瓜开始,甜瓜上仅仅缀着一颗裹着糖霜的樱桃。屋外的走廊里,点着蜡烛的温盘架上托着银餐盘,躺在盘里待命的是几片老早就烤好的牛肉,浸在酽稠的肉汁里,边上围着稍稍煮过的蔬菜,外加若干青生生的土豆。葡萄酒倒是从法国弄来的,可酒标上没提具体出产地,只画着一只孤零零、急匆匆的燕子。爱德华是不会想到事先去订好一瓶红酒的。  他和弗洛伦斯心里都巴不得侍应生早点走,便各自在椅子上转了个身,好细细玩赏眼前那片宽阔的、生满苔藓的草坪,再远一点,一丛乱蓬蓬的开着花儿的灌木和几棵大树紧挨着一道陡峭的岸,那岸的地势逐步下降,渐渐成了一条小道,直奔海滩而去。他们能看见一条小路的头几段,泥泞的台阶向下延伸,小路两旁的杂草格外繁茂——看上去活像壮硕的大黄叶和卷心菜,叶片色泽浓重、叶脉粗壮,那沉甸甸的分量把至少六英尺高的胖鼓鼓的茎杆都压弯了腰。花园里的植物长得花团锦簇,其品种之纷繁多样,颇具热带气息,这画面的视觉效果格外突出,因为它被灰色的柔光陪衬着,被海边飘来的一层轻灵的薄雾烘托着。薄雾步伐稳健,时而推进,时而消退,撞出轻柔的雷声,随即擦到鹅卵石上,倏然间咝咝作响。在大海和那面名叫“弗利特”的环礁湖之间有一条砂石道,他们计划用罢晚餐以后换上耐磨的鞋子,到那里走一走,假如到时候那瓶酒还没喝完,他们就带着酒上路,就像那些马路上的绅士一样,对着瓶子喝个痛快。  他们有那么多计划,眼花缭乱的计划,属于雾霭迷蒙的未来,此刻都堆在他们眼前。它们就像夏日里多塞特海滩上的花草树木一样茂盛,一样芜杂,也一样美丽。他们要住在哪里,怎么住,最亲密的朋友会是谁,他在她父亲公司里谋的那份差事,她的音乐生涯,该怎么处置她父亲给她的那笔钱,另外,怎么才能把日子过得跟别人不一样,至少私下里不一样。在那个时代(后来,在那著名的十年里,这个时代会渐渐消亡),当个年轻人,仍然意味着成为一个社会的累赘,一道无足轻重的标志,一种多少有点尴尬的疾病,只有结了婚,才能着手治疗。他们俩简直像是一对陌生人,一起别别扭扭地站在一座崭新的生命的巅峰上,他们满心欢喜,因为新的身份保证能把他们从没完没了的青春岁月里拽出来——爱德华和弗洛伦斯,这下终于自由啦!童年是他们最乐意谈论的话题之一,与其说童年乐趣无穷,倒不如讲那是一团迷雾,其中既有滑稽可笑的误解——现在他们已经突围而出了,也有父母犯下的种种错误以及不合时宜的所作所为——如今他们已经可以原谅了。  站在这些崭新的高地上,有那么一种自相矛盾的情绪,他们明明看得很清楚,却难以向对方形容:为了那个晚餐过后不久就要来临的时刻,他们各自忧心忡忡,届时,他们的“成长新阶段”将接受考验,他们将一起躺在四柱大床上,向彼此袒露无遗。这一年多来,爱德华魂不守含,满心期待着七月的某个夜晚,他身上那个最敏感的部分,将会栖居在——不管时间有多么短暂——这个美丽动人、聪明得教人敬畏的女子体内的一个天造地设的洞穴里。怎么才能做得既不荒诞,又没遗憾呢,这念头弄得他心烦意乱。他这头,归根结底是害怕一次糟糕的经历,害怕会兴奋得过了头,这档子事儿他听别人形容过,说那叫“早泄”。这个问题几乎时时在他脑海里翻腾,不过,尽管他对失败怕得厉害,但他的渴望——渴望销魂,渴望排解——要强烈得多。  弗洛伦斯的焦虑程度更严重,从牛津过来的路上,有好几次她都打算鼓足勇气,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然而,她的烦恼不仅难以启齿,而且就连她自己也几乎理不出头绪来。在同一个问题上,他只不过是被司空见惯的初夜焦虑折磨了一下,而她经受的,却是一种搅得五脏六腑都不得安生的恐惧,那种忍不住要作呕的感觉,就跟晕船一样明显。筹备婚礼的日子始终欢天喜地,在大部分时间里,她都想法子对幸福表面上的那块污迹视而不见,然而,每当她的思绪转到“一次亲密无间的鱼水之欢”——别的字眼她都不喜欢——她的胃就干巴巴地绷紧了,喉咙口直犯恶心。有一本高瞻远瞩、旨在帮助年轻新娘的时髦手册,调子是喜气洋洋的,到处都是感叹号和编好了号码的插图,在这本书里,她瞥见过几个简直让她透不过气来的词儿:“黏膜”算一个,还有那个凶相毕露、闪闪发亮的“龟头”。书里还有些句子对她的智慧是种冒犯,特别是那些关于“进入”的:“没过多久,他就进入了她……”要不就是“他终于进入了她……”难道她有义务在新婚之夜把自己变成一扇门,或者一间客厅,好让他进来吗?还有一个使用得几乎同样频繁的词儿,在她看来只意味着痛楚,仿如一把刀逼来,肉身分成了两半:那个词儿叫“穿透”。  碰上情绪乐观的时候,她努力让自己相信,她受的折磨,不过是一种夸张的神经质罢了,总是能捱过去的。当然啦,只要一想到爱德华的睾丸就垂在“充血的”阴茎——又是个骇人听闻的说法——底下,她的上唇就会噘起来,再想到自己的“下面”居然要给别人碰,哪怕是她心爱的人,她也觉得恶心,就好像要在她眼睛上做手术似的。不过她的神经质并没有延伸到婴儿身上。她喜欢孩子;时不时地,她会帮着表姐妹们照看小宝宝,倒也甘之如饴。她想,若是怀上爱德华的孩子,她会很开心,至少,理论上她并不害怕生儿育女。要是她能像圣母马利亚那样,只消变个戏法,肚子就能鼓起来,那该有多好。  弗洛伦斯怀疑自己有点高深莫测的毛病,她觉得自己向来就与众不同,到头来总不免要露馅。在她看来,她的问题要比单纯的生理排斥更严重,更深刻;只要想到牵丝绊藤、肉体横陈的画面,她浑身上下都会反感,原本泰然自若的心境和与生俱来的欢乐也会横遭亵渎。反正她就是不想被“进入”,不想被“穿透”。跟爱德华做爱不会成为她欢乐的总和,而是她必须付出的代价。  她知道,好久以前,他刚刚求婚的时候,她就应该把这事儿说出口了,然后再过很久,才应该去拜访那位真心诚意、柔声细气的教区牧师,才应该去跟各自的父母共进晚餐,才应该邀请出席婚礼的宾客、列出礼物清单并提交给一家百货商店、租来婚礼遮篷、雇好摄影师,再将其他一旦定好就没法反悔的事情全部安排妥当。可是她能说什么呢,连自己都难以名状的事情,她能用什么样的言辞来表达昵?而且她是爱着爱德华的呀,不是那种她在书里读到过的又热又潮的激情,而是爱得温暖,爱得深邃,有时候像一个女儿,有时候又近乎母爱。她喜欢搂着他,喜欢任由他壮实的手臂环住她的双肩,喜欢被他亲吻,可她不乐意让他的舌头伸进她嘴里,这层意思她没说出口,却表达得清清楚楚。她觉得他很特别,跟她见过的那些人都不一样。但凡他排个队候个诊什么的,他的上衣口袋里就会揣上一本平装书,通常是历史书。他会一边读,一边用一枝铅笔头勾勾画画。在弗洛伦斯认识的男人里头,确实只有他才不抽烟。他的袜子没有一双是配搭合宜的。他统共只有一条领带,窄窄的,针织的,深蓝色,他几乎一直都戴着它,配一件白衬衫。她欣赏他希奇古怪的思维,轻微的乡下口音,欣赏他在言谈问,思路会猝不及防地转弯、偏向,喜欢他对她和颜悦色,喜欢当她说话的时候,他用温柔的棕色眼睛定定地看她,让她觉得自己给裹进了一团温暖惬意的爱情的云朵里。二十二岁那年,她确信无疑,她想跟爱德华·梅休共度余生。她怎么敢冒失去他的险呢?

内容概要

伊恩·麦克尤恩(1948- ),本科毕业于布莱顿的萨塞克斯大学,于东安吉利大学取得硕士学位。从一九七四年开始,麦克尤恩在伦敦定居,次年发表的第一部中短篇集就得到了毛姆文学奖。此后他的创作生涯便与各类奖项的入围名单互相交织,其中《阿姆斯特丹》获布克奖,《时间的孩子》获惠特布莱德奖,《赎罪》获全美书评人大奖。近年来,随着麦克尤恩在主流文学圈获得越来越高的评价,在图书市场上创造越来越可观的销售记录,他的名字,已经成为当今英语文坛上“奇迹”的同义词。

编辑推荐

  文学论坛上,他是罕见的销售明星;排行榜单上,他是稀有的语言大师。布克奖历史上,他五次入转围,一次中鹄。英国人开列的“生命中最重要的”书单上,他的《赎罪》位列其中。英国地铁上,他的新书就像通勤票一样常见……他是伊恩·麦克尤恩。

作者简介

他们年纪轻,有教养,在这个属于他们的新婚夜,都是处子身,而且,他们生活在一个根本不可能对性事困扰说长道短的年代。话说回来,这个坎儿向来都不好过。
他不知道,或者说他不想知道,当她从他身边跑开时,在即将失去他的痛楚中,她对他的爱一定比以往更强烈,或者更难以自拔,此时如果能听到他的嗓音,她会得到某种解脱,她会回过头来。然而,夏日黄昏中,他只是冷冰冰地站着,理直气壮,一言不发,看着她沿着海滩匆匆离去,她举步维艰的声音淹没在飞溅的细浪中,一直看到宽阔而笔直的、在黯淡的灯光下隐隐闪烁的砂石道上,她成了一个模糊的、渐行渐远的点。

图书封面


 在切瑟尔海滩上下载 精选章节试读 更多精彩书评



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61条)

  •     继《赎罪》和《爱无可忍》之后,这是我第三次看麦克尤恩的小说。对于这位饱负盛名的英国作家,说实话,我并没有多大兴趣。就这三个故事来说,我找不到吸引的所在,倒是总觉得他的小说里藏着一只蝴蝶,看似无害地扇了扇翅膀,结果天崩地裂大难临头——《赎罪》里处在青春期里的妹妹暗恋仆人的儿子,出于不知名的原因或者是嫉妒编织了一句谎话,结果间接造成姐姐和仆人儿子的死亡。《爱无可忍》中的男主人公在参与营救的过程中,碰上了个心理变态。就因为他那天的表现在变态心中留下了巨大光环,之后被尾随跟踪,骚扰威胁,妻子还因此和他离婚。此书也一样,就因为弗洛伦斯厌恶性,结果在结婚初夜,她和爱德华分道扬镳。我觉得这甚至有些可笑。其实弗洛伦斯还是很爱爱德华的——她竭力克制心中的不安和厌恶,努力把手伸向那里,试图带领爱德华进入。这挺需要勇气的,因为她爱这个男人,不想失去他,所以她愿意为他做一切。倒霉的是就在此刻爱德华早泄了,而弗洛伦斯心里的恐惧占了上风,她害怕得逃走了。之后就是两人的争吵,恶言相向,分道扬镳。看到这,我想怎么就没人出来劝劝?很明显俩人当时都在气头上,冲动是魔鬼嘛。但既然他们都是真心实意地爱着对方,事后肯定会后悔,也一定愿意从对方角度进行思考。但事实却没有,连个再见也没说的他们就此再也不见了。对此俩人间悬殊的地位身份是一个很好的解释。弗洛伦斯的母亲是大学教授,但母女间关系冷漠。弗洛伦斯曾就想初夜问题去询问母亲,但一想到母亲一贯的口吻就作罢了。爱德华是个没车没房没工作的穷小子,家中还有一个精神有疾的母亲。试想,如果他和弗洛伦斯门第相当,或者更加优渥,那在弗洛伦斯新婚初夜跑回家后,她父母会有什么反应?她母亲多半会告诉弗洛伦斯这一切很正常,依旧是冷冰冰的语气,甚至还会斥责她这种行为有多么幼稚,还不快快回到丈夫身边。但现在,她全家一定把爱德华想成了一个衣冠禽兽。而爱德华,之前接受了弗洛伦斯父亲的工作,心里已经不那么好受了。高攀或是和女方家格格不入的阴影始终笼罩着他,让他再也没有勇气踏足对方家门一步,更无从谈起什么解释了。那么如果弗洛伦斯对性没有反感,他们是否就会幸福的生活一起?我觉得也很悬。首先弗洛伦斯是个怎样的人——艺术的天才,生活的白痴。她对小提琴有着令人嫉妒到发疯的天赋,在四人组成的乐队中她俨然就是女王,其他人不得不臣服在她的脚下。她是那么的自信,有活力。但是生活中,她容易害羞,动不动就去梳理额前的刘海,来掩饰内心与人交谈的恐慌。她还老是走路撞倒家具,打翻茶杯什么的。而爱德华,学历史的大学生,既不风趣健谈,也缺少成熟魅力,只是一个不起眼的普通人。我担心爱德华HOLD不住弗洛伦斯啊。麦克尤恩早期作品,据说充满着死亡,暴力和心理变态。我没读过,也不好随意评说。此书吸引读者的地方在于“初夜”二字,看完后我倒也小小失落了一番——他们最后就这样了,真的这样了?《赎罪》的结尾,还以为男女主人公真的苦尽甘来,谁知竟又是妹妹编造的。在流泪感叹之余不免心生气愤,被作者欺骗了!而这样的写法倒真给《赎罪》加了分,可是读者在受作者写作技巧吸引的同时,会不会忽略了作品的本质内容?当然了我眼拙人笨,也看不到作者作品的内涵。就对“初夜困惑”问题创作的小说也不只此一本。张爱玲几十年前就写了《沉香屑 第二炉香》,里面无辜的外国教授最后被弄得身败名裂,丢了性命。所以相比之下,爱德华和弗洛伦斯还是很幸运的,他们只是永远有一个吻未尝。
  •     上个礼拜看到一篇《在切瑟尔海滩上》的书评,里面引用了书中的一句话“她的演奏——如果允许我这样比方的话——就像是一个恋爱中的女人,不仅仅爱上了莫扎特,或者爱上了音乐,而是爱上了生活本身。”我以为是btr写的,于是看完书后又想找那篇评论看,却发现我好像是搞错了。所谓记忆,就是这样乌七嘛糟的泔脚桶,混杂着臆断、误读、怀疑和黏稠暗涌的欲望,就像是切瑟尔海滩潮湿的夜——但有时看起来只是一片空白,做出无辜且无可指摘的模样。十万字不到的书,用了98%的文字来描述短短的几个小时内的事情,一件事带出另一件事,就像魔术师不断地从袖筒里扯出大把的丝巾,到最后简直像波浪一样汹涌而出,两个新婚夫妇就这样被整个六十年代裹挟着冲进茫茫大海的黑暗中去了。而真正让人心中一颤的依然留在了最后的2%里,仅仅五页,男主角就迅速地衰老了,成了六旬的老人,开始回想当年的那一晚,他们很傻很天真地拒绝了一份美好纯洁的爱情,而几年之后,他们避之不及的事情就开始变得习以为常。如果他们再晚一点相遇的话……就像《赎罪》的结尾,妹妹对着镜头诉说那样,爱德华也在对往事的追忆当年的自己达成了和解,前面98%的沼泽就被最后的2%稀释了,在一瞬间明朗、轻盈起来,像一朵流云,翩翩而过。“每每想起她,他总是很惊讶,怎么就让这个女孩带着她的小提琴跑了呢。如今,毫无疑问,回头再看她那个谦卑的建议,他实在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她只不过想知道他确实爱她,想得到他的安慰:既然在他们面前还有一辈子的光阴,那就没必要着急。爱情加上耐心——如果这两样他能同时拥有,那该多好——就一定能让他们俩跨过这个坎儿。这样一来,会有怎样的未曾诞生的孩子得到出世的机会呢?整个人生轨迹就是这样改变的——因为他什么都没做。在切瑟尔海滩上,他本来可以冲着弗洛伦斯喊出来的,他本来可以去追她的。他不知道,或者说他不想知道,当他从她身边跑开时,在即将失去他的痛楚中,她对他的爱一定比以往更强烈,或者更难以自拔,此时如果能听到他的嗓音,她会得到某种解脱,她会回过头来。然而,夏日黄昏中,他只是冷冰冰地站着,理直气壮,一言不发,看着她沿着海滩匆匆离去,她举步维艰的声音淹没在飞溅的细浪中,一直看到宽阔而笔直的、在黯淡的灯光下隐隐闪烁的砂石道上,她成了一个模糊的、渐行渐远的点。
  •     作者字里行间不断重复着宿命般的悲伤结局,而爱德华和弗洛伦斯的每一个心理的细微变化却仍然牵动着人的神经——即使明知是徒劳。这是个在讨论过去和未来的偶然与必然的故事。可悲的事,他们“意义非凡”的相逢——由千百个细微的选择才能发生的“一见钟情”,从一开始就抵不过那些深深扎根于他们性格、家庭、命运里的东西。就像作者写的那样:“就在那间有石砌的地面、有沉重而低矮的房梁,还响着回声的大厅里,就在她和爱德华邂逅的头几秒,在他们四目相接的一瞬间,他们之间的问题,已经存在。”他们相对于彼此的迥异、两人之间的鸿沟,并非爱德华年迈后追忆的那样,可以由一句挽留轻松就可以跨域;而反过来,那一句看似轻松却未曾说出口的挽留,对年轻的爱德华而言,又怎么能说是“轻松”的呢?这本书很短,我看得更快。昨天熬夜看球,近凌晨5点才去睡觉,10点不到的时候醒来,在床上看完他们的争吵及以后关于爱德华一生的加速叙述。看到他宁可留住回忆里的弗洛伦斯,也不愿“发掘岁月在她身上留下什么痕迹”,一阵伤感突袭。我为他们没能跨过那道坎儿,没能一生彼此扶持而惋惜。但如此说来,我应该为之惋惜的,恐怕是那天只要有千万分之一细微的选择就可以避免的偶然的邂逅。

精彩短评 (总计53条)

  •     一贯精准而克制的文风,描写男女对爱情的不同理解与状态(一方偏爱,一方偏性,同时带有时代局限性),在此错位之上勾勒出一幕时代浪潮下的悲剧。结局残酷到令人发指。
  •     纯洁的感情遇上赤裸的肉体,何以为是?作者不时用天气来暗示这场婚姻的进展,很巧妙。新娘对新郎是深爱,远远的爱,但是却过于青涩惊恐,和同样深爱(并因此情欲大开)的新郎互相刺伤。“于是他会栩栩如生地想象她,只不过隔着几英尺和四十年罢了,全力以赴地寻找他的样子”,“爱情加上耐心,如果他能同时拥有,那该多好,就一定能让他俩跨过这个坎”——看得心伤。两个可爱的人,一个遗憾的结局。(晚上那段半船戏,看得略尴尬哇)
  •     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前四章看着颇为枯燥,第五章瞬间进入了高潮,男女主的争吵,分开,各自生活,以及最终的回忆,让人相信,沉淀的爱情的真挚。但我们大多人只看到自己的受伤,无法在那样的时刻预见未来,于是抱憾终身。遗憾!
  •     很好的小说写作模式,再看一遍依然喜欢~这本真是抒情性特别浓的一本。
  •     rope,hills like white elephants,fraud,fixed perspective of man, bandages,codification , social norms, class strata, power, time.
  •     最崩溃的就是那种 多少年多少年过去 他爱她 她也爱他
  •     虽然很理解“无巧不成书”,但是整本书都是巧合,结果最大的巧合是门不当户不对。我觉得实在无法淡定的看完。。。。。
  •     啊,之前只是着迷麦克尤恩的洞察怎么能这么精妙……他写两个视角……两个性别,不是去重点突出在大家共有的那种同一的脆弱,两个人的角度她写得很不一样,却又不让人觉得对某一性所做揣度的唐突。 觉得他的句子章法也那么漂亮,那么轻而易举、精准地调度我情绪。后面就只是哭了……也有我的记忆在其中呀。太惋惜了,结尾一点也不潦草,但那么那么让人惋惜。一个晚上那么那么长……可之后的几十年可能凑不够半页纸。我觉得麦克尤恩好恐怖。译后记写得很好,我想说的她说了很多。
  •     老爷子最吸引我的小说了。赤裸裸的现实。。不知道拍成电影效果如何
  •     不知是否是荒谬,两个门不当户不对兴趣爱好也不同的年轻人最终却是因为性而分手,“钱”反而成为掩饰的借口。但是两个人的性格又仍然是家庭和地位的折射。在性终于被解放的时代里,爱德华最为怀恋的却仍是当初那个没被“穿透”的女人,他甚至完全理解了她的提议,但是时代不会重来。切瑟尔一夜和二人过往二十年的岁月交织在一起,又让时代成了故事的背景音
  •     便宜啊!!!
  •     语言张弛有度,没有情节的情节让人屏住呼吸,背景与那个夜晚的穿插不急不缓,每一处止笔都能让人拍手称快,还有译后记的部分补充,读完之感岂止一句“卧槽”、一次拍桌了得
  •     天才就是天才喂。。。
  •     作者最后着重于对男主人公的描写,看到他指责新婚妻子时有点生气,知识份子式的教育固然美好,但肉体却还是阻碍了灵魂的契合,那契合又或许只是在冲动之下的,“著名”的十年只是更典型、更激烈,在冲动过后放下了留下的或许是一段悲叹和冷漠,但是比彼此折磨扭曲人格要好,爱是有许多附属的条件的。作者的文字从英格兰的海边带来了一股潮气,也想起佩索阿的诗,“在下雨,什么也不能让我们激动。”
  •     在切瑟尔海滩上
  •     一个油腻的诗人 他亲亲她 告诉她 她是整个西方文明社会里最最保守的人了 “可是你爱我”她说 “所以我爱你”
  •     钦佩麦克尤恩的写作技巧,但高超到炫技的地步就没法让自己喜欢起来。对我而言,过于丰满的细节铺陈反倒使得人物的刻画失真。
  •     啊 看哭了。多伤感啊。
  •     现在都耐不下性子读这么细腻慢节奏的书了,一边在心里骂着冗长无味一边又惊叹于对于每一个物件、人物、场景描写的真实感。最后30年转瞬即逝,是有点儿矫情,但却是最戳人的地方,年少轻狂时爱情真的来过
  •     严肃小说,一瞬之于永恒的辩证。初夜的八个小时和结尾一带而过却让人震撼失落的一生。在初夜的漫长时间里,阅读的快感在于思考恋爱双方对彼此和自我的呈现,说起来容易和对方沟通啊,然而并不容易我们别人永远无法懂得你的心。
  •     一般,太单薄了
  •     真的看得懂英文,可是没有时间看,心也太浮躁 对人物心理把握的很好,对于女人对男人身体的好奇,那几大段心里描写真的是击中心里啊。 this is never easy 如何从散中看出意思,这是个问题。意犹未尽 一对本该相爱的男女就这样因为不敢踏出性这步,分开。少见啊 看了最后一段和第一段英文,易懂,唉
  •     这种能把两个小时的事写的像两年那么长的小说也是够厉害的,不过读起来真累啊!作者对细节的描写真厉害啊!
  •     在麦克尤恩的书里可以看到人类是如何感受时间的。
  •     代入感太强了,和弗洛的对于性的感受相差无几,所以边叹气边害羞着读完且不能平静。心理描写细腻丰富又冰冷,读时总会联系到茨威格《女人与大地》。满分纯因完美契合个人心理。 「在切瑟尔海滩上……他不知道……当她从他身边跑开时,在即将失去他的痛楚中,她对他的爱一定比以往更强烈,……」
  •     女主对性的观念是加强版的我本人了
  •     性毁了爱情,貌似又不止是这样。
  •     围绕睡觉之困开展的撕逼大战!有的比喻非常精妙。后面那个多年后回想起往事泛起的后悔与假设,深深打动了我,人总是这样啊…对了,女主一定跟爸爸睡过觉!!
  •     “岛就是一张床的尺寸,托起这座岛的海,却像人生那么浩瀚”
  •     惹 我没标过么 看不来这种 不过女主心思写的还算细腻 能演的小花旦有福了
  •     稍显雕琢
  •     一般。
  •     谁也说不清曾经… 哈哈哈,还好没有这么矫情。
  •     除了伊恩·麦克尤恩外,还会有谁去写这样一个故事呢?同时理解男性和女性, 不依靠在其间制造对立来制造情节张力,揭示人的局限,也揭示命运的无常。真是一个令人感动的作者。
  •     宗教和性冷淡大概是恋情的两大杀手
  •     区别于水泥花园的瑰丽 这部小说简直可以叫温柔
  •     单从整个的人物的思维走向,各怀鬼胎时的的所做所为,恼羞成怒时所想所说,就让人感觉如果换成自己也会这么想这么说,啊自己仿佛掉进了书里。
  •     他亲亲她,告诉她,在整个西方文明社会里,她是最最古板的人。“可是你爱我”,她说。“所以我爱你”。
  •     结局写的挺好,前面一堆黑大英帝国堕落史还蛮有意思的。。。
  •     看了任晓雯的书评后看了它。一口气看完。对细节心理的描写十分厉害。他的书要继续看下去。
  •     伊恩麦克尤恩真的拥有生花的妙笔。他的书总是优美又有一丝阴郁。非常喜欢。
  •     #伊恩·麦克尤恩# 赞到无话可说!(一个脑洞,他的书,如果交给墨镜王来拍,一定很有意思。)
  •     语言和意境的营造都是超一流的,内心的描写也与陀思妥耶夫斯基属于同一级别,读起来非常华丽,也特别过瘾。但故事缺乏厚重的内核,几乎没给人留下回味的余地。主体非常突兀,作者想通过描写主人公的成长经历揭示他们此刻行为的原因,至少他表现出这种倾向,但篇幅有限,描写明显不够。
  •     寻寻常常却又惊心动魄
  •     也许经历过的人能够体会最深。也许佛罗伦斯一直在等待,也许等待的时间太过漫长。如果到最终都会有遗憾,说明爱根本没有随时间流逝而消失,为什么不回头去找寻找她呢。 我们为书中的世界沉醉,为书中的爱情而幻想,最终是默默众生普通一生的一个终不起眼的波澜罢了。如果你还年轻,请问一下自己,我们为什么而活?
  •     她成了渐行渐远的点。
  •     2016-5-1. 没有什么如果。虽然有些话说出来了就后悔想着明明不是这个意思啊明明还有更多想说的可是如果重来一遍或者继续向前可能还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类似的状况。倒不如及时抽离。这样还能有点意犹未尽的遗憾。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毕竟当人老了大概必须要有几个if only的moments吧。今天读这本书真是引起了难得的共鸣。
  •     好文笔
  •     观念差异造就了悲剧。但更可怕的是人的观念是会变的,今后会不会后悔呢。也可能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
  •     旁人眼里的宿命 自己眼中的一念之间 转折点至于人生/ 那一刻那么浩瀚 人生却如转瞬
  •     一口气读完,译的好~调调好~
  •     伊恩的作品里的最爱没有之一
  •     No.92|麦克尤恩难得的柔和抒情。“他们被困在一座孤岛上,岛就是一张床的尺寸,托起这座岛的海,却像人生那么浩瀚。” 读《海滩》,正如译者在后记里写的那样:“真正牵动心弦的是人物在既定的命运前每一点微妙的挣扎――那些挣扎,时过境迁之后,看起来只不过像一组苍白的玩笑”。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