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切瑟尔海滩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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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8
ISBN:9787532745630
作者:[英] 伊恩·麦克尤恩
页数:205页

永远有一个吻未尝

继《赎罪》和《爱无可忍》之后,这是我第三次看麦克尤恩的小说。对于这位饱负盛名的英国作家,说实话,我并没有多大兴趣。就这三个故事来说,我找不到吸引的所在,倒是总觉得他的小说里藏着一只蝴蝶,看似无害地扇了扇翅膀,结果天崩地裂大难临头——《赎罪》里处在青春期里的妹妹暗恋仆人的儿子,出于不知名的原因或者是嫉妒编织了一句谎话,结果间接造成姐姐和仆人儿子的死亡。《爱无可忍》中的男主人公在参与营救的过程中,碰上了个心理变态。就因为他那天的表现在变态心中留下了巨大光环,之后被尾随跟踪,骚扰威胁,妻子还因此和他离婚。此书也一样,就因为弗洛伦斯厌恶性,结果在结婚初夜,她和爱德华分道扬镳。我觉得这甚至有些可笑。其实弗洛伦斯还是很爱爱德华的——她竭力克制心中的不安和厌恶,努力把手伸向那里,试图带领爱德华进入。这挺需要勇气的,因为她爱这个男人,不想失去他,所以她愿意为他做一切。倒霉的是就在此刻爱德华早泄了,而弗洛伦斯心里的恐惧占了上风,她害怕得逃走了。之后就是两人的争吵,恶言相向,分道扬镳。看到这,我想怎么就没人出来劝劝?很明显俩人当时都在气头上,冲动是魔鬼嘛。但既然他们都是真心实意地爱着对方,事后肯定会后悔,也一定愿意从对方角度进行思考。但事实却没有,连个再见也没说的他们就此再也不见了。对此俩人间悬殊的地位身份是一个很好的解释。弗洛伦斯的母亲是大学教授,但母女间关系冷漠。弗洛伦斯曾就想初夜问题去询问母亲,但一想到母亲一贯的口吻就作罢了。爱德华是个没车没房没工作的穷小子,家中还有一个精神有疾的母亲。试想,如果他和弗洛伦斯门第相当,或者更加优渥,那在弗洛伦斯新婚初夜跑回家后,她父母会有什么反应?她母亲多半会告诉弗洛伦斯这一切很正常,依旧是冷冰冰的语气,甚至还会斥责她这种行为有多么幼稚,还不快快回到丈夫身边。但现在,她全家一定把爱德华想成了一个衣冠禽兽。而爱德华,之前接受了弗洛伦斯父亲的工作,心里已经不那么好受了。高攀或是和女方家格格不入的阴影始终笼罩着他,让他再也没有勇气踏足对方家门一步,更无从谈起什么解释了。那么如果弗洛伦斯对性没有反感,他们是否就会幸福的生活一起?我觉得也很悬。首先弗洛伦斯是个怎样的人——艺术的天才,生活的白痴。她对小提琴有着令人嫉妒到发疯的天赋,在四人组成的乐队中她俨然就是女王,其他人不得不臣服在她的脚下。她是那么的自信,有活力。但是生活中,她容易害羞,动不动就去梳理额前的刘海,来掩饰内心与人交谈的恐慌。她还老是走路撞倒家具,打翻茶杯什么的。而爱德华,学历史的大学生,既不风趣健谈,也缺少成熟魅力,只是一个不起眼的普通人。我担心爱德华HOLD不住弗洛伦斯啊。麦克尤恩早期作品,据说充满着死亡,暴力和心理变态。我没读过,也不好随意评说。此书吸引读者的地方在于“初夜”二字,看完后我倒也小小失落了一番——他们最后就这样了,真的这样了?《赎罪》的结尾,还以为男女主人公真的苦尽甘来,谁知竟又是妹妹编造的。在流泪感叹之余不免心生气愤,被作者欺骗了!而这样的写法倒真给《赎罪》加了分,可是读者在受作者写作技巧吸引的同时,会不会忽略了作品的本质内容?当然了我眼拙人笨,也看不到作者作品的内涵。就对“初夜困惑”问题创作的小说也不只此一本。张爱玲几十年前就写了《沉香屑 第二炉香》,里面无辜的外国教授最后被弄得身败名裂,丢了性命。所以相比之下,爱德华和弗洛伦斯还是很幸运的,他们只是永远有一个吻未尝。

当时我怎么会放你走的

上个礼拜看到一篇《在切瑟尔海滩上》的书评,里面引用了书中的一句话“她的演奏——如果允许我这样比方的话——就像是一个恋爱中的女人,不仅仅爱上了莫扎特,或者爱上了音乐,而是爱上了生活本身。”我以为是btr写的,于是看完书后又想找那篇评论看,却发现我好像是搞错了。所谓记忆,就是这样乌七嘛糟的泔脚桶,混杂着臆断、误读、怀疑和黏稠暗涌的欲望,就像是切瑟尔海滩潮湿的夜——但有时看起来只是一片空白,做出无辜且无可指摘的模样。十万字不到的书,用了98%的文字来描述短短的几个小时内的事情,一件事带出另一件事,就像魔术师不断地从袖筒里扯出大把的丝巾,到最后简直像波浪一样汹涌而出,两个新婚夫妇就这样被整个六十年代裹挟着冲进茫茫大海的黑暗中去了。而真正让人心中一颤的依然留在了最后的2%里,仅仅五页,男主角就迅速地衰老了,成了六旬的老人,开始回想当年的那一晚,他们很傻很天真地拒绝了一份美好纯洁的爱情,而几年之后,他们避之不及的事情就开始变得习以为常。如果他们再晚一点相遇的话……就像《赎罪》的结尾,妹妹对着镜头诉说那样,爱德华也在对往事的追忆当年的自己达成了和解,前面98%的沼泽就被最后的2%稀释了,在一瞬间明朗、轻盈起来,像一朵流云,翩翩而过。“每每想起她,他总是很惊讶,怎么就让这个女孩带着她的小提琴跑了呢。如今,毫无疑问,回头再看她那个谦卑的建议,他实在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她只不过想知道他确实爱她,想得到他的安慰:既然在他们面前还有一辈子的光阴,那就没必要着急。爱情加上耐心——如果这两样他能同时拥有,那该多好——就一定能让他们俩跨过这个坎儿。这样一来,会有怎样的未曾诞生的孩子得到出世的机会呢?整个人生轨迹就是这样改变的——因为他什么都没做。在切瑟尔海滩上,他本来可以冲着弗洛伦斯喊出来的,他本来可以去追她的。他不知道,或者说他不想知道,当他从她身边跑开时,在即将失去他的痛楚中,她对他的爱一定比以往更强烈,或者更难以自拔,此时如果能听到他的嗓音,她会得到某种解脱,她会回过头来。然而,夏日黄昏中,他只是冷冰冰地站着,理直气壮,一言不发,看着她沿着海滩匆匆离去,她举步维艰的声音淹没在飞溅的细浪中,一直看到宽阔而笔直的、在黯淡的灯光下隐隐闪烁的砂石道上,她成了一个模糊的、渐行渐远的点。

无谓的挣扎

作者字里行间不断重复着宿命般的悲伤结局,而爱德华和弗洛伦斯的每一个心理的细微变化却仍然牵动着人的神经——即使明知是徒劳。这是个在讨论过去和未来的偶然与必然的故事。可悲的事,他们“意义非凡”的相逢——由千百个细微的选择才能发生的“一见钟情”,从一开始就抵不过那些深深扎根于他们性格、家庭、命运里的东西。就像作者写的那样:“就在那间有石砌的地面、有沉重而低矮的房梁,还响着回声的大厅里,就在她和爱德华邂逅的头几秒,在他们四目相接的一瞬间,他们之间的问题,已经存在。”他们相对于彼此的迥异、两人之间的鸿沟,并非爱德华年迈后追忆的那样,可以由一句挽留轻松就可以跨域;而反过来,那一句看似轻松却未曾说出口的挽留,对年轻的爱德华而言,又怎么能说是“轻松”的呢?这本书很短,我看得更快。昨天熬夜看球,近凌晨5点才去睡觉,10点不到的时候醒来,在床上看完他们的争吵及以后关于爱德华一生的加速叙述。看到他宁可留住回忆里的弗洛伦斯,也不愿“发掘岁月在她身上留下什么痕迹”,一阵伤感突袭。我为他们没能跨过那道坎儿,没能一生彼此扶持而惋惜。但如此说来,我应该为之惋惜的,恐怕是那天只要有千万分之一细微的选择就可以避免的偶然的邂逅。

麦克尤恩:非常罪,非常美

当代英国最被“嫉妒”的明星作家 麦克尤恩:非常罪,非常美转自2010-03-18文学报 作者:余扬1有前因必有后果,这是伊恩· 麦克尤恩最爱在小说里玩味的话,我们不妨视之为这位当代英国文坛明星作家的夫子自道。他的“幸运生涯”其实早在代表作《赎罪》被拍成电影之前,就已经开始了。翻开他的履历,开局是中规中矩的学院模式:本科毕业于布莱顿的萨塞克斯大学,于东安吉利大学取得硕士学位,一度投身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反文化运动,后来对这一反理性主义的思潮感到厌倦,遂于1974年在伦敦定居下来。次年,他以惊世骇俗的《最初的爱,最后的仪式》初登文坛。这部中短篇小说集的头一句就似乎为他一生的创作定下了优雅而阴郁的调子:“从夏日伊始,我们把轻薄的床垫抬到厚重的橡木桌子上,在宽敞的窗户前做爱,直到此举终显无谓。”他因此获得毛姆文学奖。好运似乎再也无意停歇,除在英国文坛上屡屡斩获大奖,并收获批评界的连连赞誉外,他的小说总能热销书市。而当电影《赎罪》将这股热流继续加温,并最终把2007变成“麦克尤恩年”时,即使是最沉得住气的作家同行们都忍不住开始疑惑,潮气氤氲,拧干了就一句话:“不是说麦克尤恩不好,而是,他应该,也许,没有那么好吧?”年华老去,而今麦克尤恩已经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创作历程。他已由挑战既定秩序、伦理的文坛“坏孩子”、“恐怖伊恩”渐渐修成正果,由边缘而中心,俨然成为英国公认的“文坛领袖”,将马丁·艾米斯、朱利安·巴恩斯等鼎鼎大名的同辈作家远远甩在了身后。此时,再回味五年前——他的《星期六》在入围布克奖短名单后最终铩羽,那一年的评委会主席为此大发雷霆,这本书之所以输了,原因只有两个,一个是嫉妒,另一个也是嫉妒——更觉意味深长。2没有人是完美的,也并非所有的美好都是无辜,恰恰相反,越是美好的事物所犯的罪也往往越是邪恶,但同时也更为不幸。这就是麦克尤恩式的残忍,同时也是麦克尤恩式的恐怖,而由此引发的苦难和同情,或许正是他的小说让人读后总觉意犹未尽的秘密所在。也许为了刻意制造反差效果,抑或纯然是无意为之。无可否认的是,麦克尤恩常以看似无邪的孩子,或是美好女性的视角,决绝地切入小说的叙述。《水泥花园》(1978)中的故事,就由“我”——一个正值青春叛逆期的十五岁少年杰克,絮絮叨叨地讲述着。父母的相继离世,使四个孩子——朱莉、杰克、苏和汤姆被困在水泥花园中,他们所维护的是自身认定的仅仅出于本能的价值,人与人之间除了本能的需要别无其他,于是杰克与姐姐朱莉之间的乱伦就变得顺理成章。在获得布克奖的《阿姆斯特丹》(1998)中,美好的莫莉——一个风华正茂的饭店批评家的意外之死,让隐性的或有意埋没的矛盾浮出水面。作为一个代表往昔美好时光的幽灵,莫莉困扰了已经埋首进入另一种生活而不自知的四个男人:她的丈夫,她的前情人——名声显赫的外交官,还有分别是作曲家和主编的另外两个老情人。随着莫莉的死去,他们的生活开始走向衰竭,乃至最后走进一场看似事先约定的相互谋杀。或许,只有死,才能遮掩羞耻,让生活归于平静。而小女孩布里奥妮·塔利斯在《赎罪》(2002)的“开始”,就花了两天时间一气呵成完成了生命中的第一个剧本。这个感情和想象力十分丰富的小女孩,整日沉浸在自己构想的完美世界里。一天,来塔利斯家小住的表姐遭人强暴,先前一直对管家的儿子罗比抱有误解的布里奥妮武断地认定他即是罪犯,并出庭指证,罗比因此入狱。但坚信他无罪的布里奥妮的姐姐塞西莉娅不惜与家人断绝关系,执着地与他相爱。三年半后,罗比出狱,当时正值二战期间,他加入到保卫祖国的战斗中,塞西莉娅随后应征入伍,布里奥妮也成为红十字会医务人员。时间让一切事情的真相渐渐浮出水面。再次直面罗比和塞西莉娅,布里奥妮深深地忏悔,镜头远去,这对饱经沧桑、不改初衷的情侣手牵手走在她身后,而这其实仅仅是她的白日梦……麦克尤恩在小说的“入口”,总是用一种微妙的口吻叙述着,然而,一个不经意的突发事件,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动机即被无限放大,最终演化成一种不可收拾的荒诞。即使在近作《在切瑟尔海滩上》(2008)中,麦克尤恩也是一开始就把新婚燕尔的相爱男女尴尬的处境 ——迈不过新婚之夜的“坎”——撂在读者面前,接下来的所有情节,都围绕这对“处子”如何跨过这个“坎”而展开。其间穿插叙述了他们双方的家庭,一个来自乡下的穷酸小子,另一个来自都市的名门闺秀,一个学历史,一个研究音乐。他们的人生之路本来毫无交叉的可能,但一系列的偶然还是让他们相遇和相爱。而后这一切都随着新婚之夜的面对性事的恐惧与尴尬,还没有成为事实的婚姻戛然而止。恰如《赎罪》中布里奥妮最终完成的不是道德意义上的 “赎罪”,而是一种写作意义上的“赎罪”——她的想象铸就了大错,再用这种想象的天赋去构造她赎罪的可能,麦克尤恩又构造了她这个角色和她的想象来完成《赎罪》的写作。麦克尤恩的小说并没有遵循惯常开始发现问题,最终解决问题的写作套路,只是在无望的“转圜”中,一步步让无辜的主人公挣扎着步入预先设置好的结局,我们也仿佛在他刻意营造的这种因清晰明朗而更显阴森黑暗的恐怖氛围中,感觉着隐居幕后的麦克尤恩发出的冷笑,因此而久久不能释怀。3然而,仅止于此,或许并不能洞悉麦克尤恩的深层魅力。饶有兴味的是,当被问到自己的阅读取向时,麦克尤恩列举的目录往往与他本人的写作风格大异其趣。索尔· 贝娄、菲利普·罗斯、约翰·厄普代克……他喜欢他们,因为他们的作品中包含着“宏大的野心和浩瀚的想象力”。而在他看来,这恰恰是他本人缺乏的,同时也是大多数欧洲作家缺乏的。果真如此?或许,实际上这只是麦克尤恩的谦辞而已。就像当我们随着他的叙述漫步“切瑟尔海滩”,感受着男女主人公的尴尬,听到的却是那个“根本不可能对性事困扰说长道短”的时代——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回声。麦克尤恩将打着鲜明时代烙印的反文化运动、反战游行、摇滚乐、电影等诸多符号化的道具穿插到故事里,不露痕迹地编织进了主人公的生活轨迹。于是,在一个21世纪的人类看来不可思议的故事里,等级落差、60年代综合征、童年性心理……这些永恒的主题,随着浪花飞溅席卷而来。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切瑟尔海滩上》中男女主人公爱德华与弗洛伦斯的尴尬遭遇、伤感离别,不再只是个人的“罪过”,而是上升为可以视为一代人命运的沉重隐喻:他们认真过,冲动过,但那些曾经为他们所执着追求的东西——正义也好,和平也好,爱情也好,终将随着这个时代的逝去而风流云散。个人命运和时代历史就这样在麦克尤恩几乎所有的小说中发生了奇妙的遇合。由此,恰如他自己在小说中谈到两位主人公命运时所形容的,他们被困在一座孤岛上,岛就是一张床的尺寸,托起这座岛的海,却像人生那么浩瀚。

海滩上,随风流逝吧!

婚姻是坟墓吗?那个洞是谁挖的?矛盾又是谁造成的?一切一切有很多说不清,越解反而越不释。那就随海滩上的风而逝吧……每个人都有好看的一面,难看的一面;有顺境的时候,有糟糕的时候。你不能只中意他那好看的一面,而当你看到他难看的一面,到他糟糕的时候,你就厌恶他,放大了他的缺点什么的……你一定要爱你们的婚姻,用爱去包容,多点谅解,最重要的是沟通,相互商量。这是减小矛盾的方法。当然,有些时候,面对面的沟通可能反而不好,试试用其他方式吧。还有,有些事情真的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不要被自己的情感冲昏头脑,后悔就不好啦。记住,人生没有重来!最后愿天下有情人幸幸福福,白头偕老。

在命运的海滩上

茫茫人海中,人与人的错过是必然,而相遇才是偶然。爱德华与弗洛伦斯出身于完全不同的阶层和家庭,门不当户不对,能够相遇而且彼此相爱实属幸运中的幸运。但是,命运很残酷地设置了一道坎,就在新婚之夜。两个年轻人都是处子之身,完全没有经验,而且对此有着完全不同的理解和认同。于是,误会不可避免地发生,进而在海滩上引发了一场致命的争吵。两个人都撕下了温情脉脉的面纱,暴露出自己某些真实的想法,可是又没有把事情真正说清楚。在愤怒和误解之下,就这样恩断义绝,一拍两散。回首往事,爱德华应是满满的悔恨,恨自己当初在海滩上为什么不去追女孩,如果追上了,也许他们还会好好地在一起,会生儿育女,幸福地过一辈子。可是,当时他只是理直气壮地站在,看着女孩的身影渐行渐远。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也许,这就是生活,没有彩排的机会,只能一次成功,失去了就是永远。

只是爱情遭遇人性之试金石

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像佛咯伦斯那样,当情欲的魔爪驾着爱情神圣的云彩伸向她神秘的让爱德华魂牵梦绕的器官时,她最终能摆脱,让自己还是清醒地选择自由。那是因为在她心中,自由是纯粹的。我也希望她是如此。若非这般,生活将远没那么简单,她将生活在一个远古的咒语之中,每次都不能自拔,然后再罪恶地伤害另一个灵魂。除非你经历过爱情,为它做过牺牲,否则你不可能讲的出它的定义,而只有你的爱情和你的人性发生冲突,你去挣扎,去选择之后,你才可能知道在你心中的爱情,意味着什么。而且只是可能。现实是,(当然我并不希望爱情是现实的产物,否则都不好玩了,可是不现实的爱情是谈不下去的,婚姻也是辛苦的)在婚姻面前,人性的选择千姿百态,能顺从自己的又能有几个,要顺从他人,或者家庭,日后变得麻木还谎称明智的人又有多少呢?更现实一点,爱情是虚渺的,人没有完全看清自己和他人之前的人类契约,婚姻是明确清醒的,人类因为害怕失败和失去而进行的人类契约。简言之,只有当人类了解了自己,人情了别人,契约才能延续。爱恋的浪漫之梦只是偶然或者非现实的产物而已。而在生活中,此类的契约,还只是凄美浪漫的其中一个你准备好接受你的契约了吗?

读《在切瑟尔海滩上》

我无法抑制对英国人的喜爱。他们理性却不乏热情,冒险却有节制,算计而不世故。爱屋及乌地也看了读了不少英伦的文字和影像,当然也可能是因为英国的文字和影像而喜欢上英国和那里的人,这大概是个堪比鸡与蛋孰先孰后的难题,不必深究也不一定有答案。总之,英国人是我喜欢的域外人群。我佩服甚至崇拜有学问的人,能做出锦绣文章的人,英国的文章大家灿若繁星,那些英式小品文清新隽永,宽容睿智。英国小说的成就也堪称非凡,从狄更斯到毛姆,从简奥斯丁到伍尔芙。当今的大师中我独钟爱写出《小世界》的戴维.洛奇,学者罗曼史起的一系列后现代风格的作品绝妙地刻写出这个后工业时代的芸芸众生相,并处处闪现着幽默的火花和智慧的反讽。伊恩.麦克尤恩是又一位引起我阅读兴趣的英国作家。由电影《赎罪》而知其名讳,那种寓深刻智慧和技巧于貌似言情通俗剧情的独特风格,与戴维.洛奇颇有点相似,于是打开其新作《在切瑟尔海滩上》,沉入他的叙事空间,让思绪走进遥远的英格兰东南部的潮湿雾霭的山地和海滩……小说的篇幅不大,属于那种麦氏(及多数当代小说家)擅于经营的小长篇。不过188页(中译文)的小说分成五章,各章篇幅约略相等,都在30、40页左右。但各章涵盖的叙事时间跨度却相差迥异,因而造成叙事节奏的变化。第一章描述主人公爱德华和弗罗伦斯新婚燕尔,在切瑟尔海滩附近的旅馆套间用晚餐并准备去散步,同时期待着他们的“初夜”。一开头就把小说的基调定了:“他们年纪轻,有教养,在这个属于他们的新婚夜,都是初子身,而且,他们生活在一个根本不可能对性事困扰说长道短的年代。话说回来,这个坎儿向来都不好过”。各有期待又矜持谨慎,缺乏经验害怕太过猴急而事倍功半,使这对新人忐忑踌躇……这一章大概一顿饭的功夫用了37页(不计标示章次的2页,下同)的篇幅,用音乐术语,约莫相当于“慢”,因为非常细腻地刻画了两个人的各怀心事,心不在焉,同时也用楼下起居室里无线电新闻的声音来提供一种“背景声”,时代的,政治的,喧哗的,也是对他们的私人的,隐秘的,小叙事的一个映衬。但“镜头”确是切近的,我们仿佛跟着麦克尤恩注视着套间小起居室里的新人们。第二章是篇幅相对最长的,达46页。这章闪回到他们各自以前的生活,如何邂逅,相恋,各自的家庭状况,学习,爱好,性格兴趣的差异。他们的门第悬殊,她是豪门千金,他是平民阶层的孩子;她以古典音乐为志趣和事业,他则喜爱电子摇滚乐对志业却无太大抱负;她性格温和专注音乐似乎不通人情世故,他则是热情好动还喜欢打打小架;她是漂亮迷人的大家闺秀,他也是帅得有性格却略显拘谨。关键是他们互相吸引,更可贵的是他们的家庭也打破了门第藩篱,玉成了秦晋之好。此章的叙事时间跨度最大达到十余年,节奏相当于“快”。我们好比随着作者的长镜头匆匆扫视主人公们的过往生活,并时而拉近定格到某些场景和时刻。第三章又切回到小说的当下。弗罗伦斯主动将爱德华带到卧室床边。读者以为一场惊艳床戏即将上演,不!如果这样就不是麦克尤恩了。他用颇为细腻但略带戏谑的笔调描述了青涩的这一对的手忙脚乱,步步为营却又顾虑重重谨小慎微,心理活动写的尤其细致,却又非令读者常常难以卒忍的冗长的意识流写法。麦氏长于以人物的联想形成细节的枝蔓,使叙事节奏变慢。比如进屋后写到她的蜜月鞋,想到五重奏的开头乐句等。麦氏又善于用出人意料的情节的小设计,表达影响事件发展的偶然性因素。正是蜜月礼服的小小拉链,阻止了紧张而又缺乏经验的新郎给新娘宽衣解带,以致于发生后来的不堪。如若没有这个神来之笔的构思,我不知道睿智的作者还会怎么写下去。此章的心理描写非常出彩,简直可以收入新婚辅导指南或者心理分析专著了。新郎当然不肯善罢甘休,但由于心理因素,他的行动畏首畏尾浅尝辄止。他思前想后,顾虑重重,却又渴望难耐。最后的结果令所有人,新郎新娘,甚至读者难堪,感到羞辱羞愧的新娘疾走海滩,徒留下新郎徘徊悱恻。这一章33页的长度描写了不过十来分钟内发生的事,节奏堪称“缓慢”,但空间却很狭小,镜头拉到四柱大床上,让人透不过气来(慢而密)。第四章(28页)又回到两人相识后的交往,包括与对方家人的交往,尤其是爱德华与未来的岳父母。这又是一个空间广时间长的“快”节奏叙事,既突出了格格不入的不同家庭背景,又调节了叙述的节奏,虽然快而简,但让人得以透口气。第五章分成两个部分:爱德华追到海滩与弗罗伦斯的对话及最后弗罗伦斯决绝离去,对各自以后几十年生活的简略交代。前一部分21页,两人的最后对话与他们阴差阳错无疾而终的“床戏”一样,并不能按照预想或者希望的方式妥协,却荒谬而必然导致了劳燕双飞。也是比较慢而近充满戏剧性的叙事。或许这样的结局作者一开始就预言了,也在社会逻辑上早早注定了,但挣扎是免不了的,虽然徒劳。看得出作者对于这对同龄人(麦氏比“爱德华们”小8岁)既同情又可怜的无奈,以及对那个时代的一种复杂的心态。写以后身世的部分只有10页,却涵盖了几十年的时空,非常简略,又很有意味地借个人的变化写出了时代的变迁:一个旧时代结束,新时代开始。当然,新时代并没有充分理由理直气壮地嘲笑揶揄过去的那个十年。一种英国式的感伤弥漫字里行间,一点有节制的迷人的忧郁,还有一点点缅怀。从结构上看,这部小说的五个章节恰如书中弗罗伦斯领衔的五重奏的五件乐器,节奏快慢、音区各异,但却天衣无缝地协奏出曼妙的乐章。麦克尤恩的文学抱负显然远不止一部通常意义的爱情小说,他的回旋结构(现在—过去—现在—过去—现在—未来)和叙事节奏和密度的变化使小说具有音乐般的美感。在语言上亦颇为老练,隐喻意象亦生动有深意,引用和提到的典故和人物事件亦非随意拈来。他还运用了一系列刻意的对比,来表现那个时代的症候。比如刚兴起的电子乐摇滚乐和古典音乐;爱德华们的左倾(反核、对苏联的好感【联想到那些著名的“鼹鼠”】、对英帝国衰弱不以为然甚至欣然接受、亲近工党等)与其父母辈的保守(认为核武器是威慑力量而不真正担心核毁灭、痛恨苏联、对英帝国衰弱痛心疾首、亲保守党);等等……这些使这部小说远远超过了一个无疾而终的煽情故事的层次。当然其中更多的妙处(比如互文、戏仿等)还有待进一步的阅读去品味。总之,这是一部我喜欢的英国小说。译笔还算不错,基本流畅。但白璧微瑕,还是有些许缺憾,比如,第1页的第四行“他们坐进底层的一间小起居室……”,从后文看,他们的套间应该在二层。第65页第9行的“雕花的桃花心木门板上嵌着一方小小的灰蒙蒙的屏幕……”(最早的电视机),显然,“门板”是“面板”之误。第72页的注释中把不列颠空战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空战”是不对的,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就发生了许多的空战,如果说不列颠之战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空中战役还比较靠谱。但译者主动为译文加注的做法,还是非常有意义的,值得肯定和发扬。还有就是,对一些长句(麦氏的又一招牌)的汉译处理,显得有点含义不清晰,往往要再看一遍才明就里,另外“但凡”两字也出现得太频繁了些,都快得“但凡恐惧症”了,呵呵。

看得之难受

[英]伊恩·麦克尤恩——《On Chesil Beach(在切瑟尔海滩上)》没读懂的一本书。故事很简单:一对年轻人的新婚之夜。这就是整本书的主要情节,不能归因于节奏慢,全然是写作手法的问题,作者在书中穿插了许多关于两位主人公的故事和经历,私以为这才是主干内容,新婚之夜不过是画皮而已。常读麦克尤恩作品的读者,第一反应就知道这注定是个悲剧。但由于我是初次接触,对于结尾,我感到很惊讶。大部分人为弗洛伦斯感到惋惜和同情的时候,我却对其十分反感,这是我没读懂的一个明证。读的时候,我下意识地将弗洛伦斯当作一位“非正常”女性来看待,我承认这是歧视。随手翻了下关于本书的讨论,此刻我才反应过来,那只是书中人物的一面之词,作者从未证实过这点。这是本略显工口的作品,但不及D.H.劳伦斯。其实在现如今已经很正常了,甚至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种文学风格,与真正意义上的工口作品有本质区别,相信应该不会有人指责“有伤风化”了吧?按理说,这种毫无情节的作品我看两页就弃了,可我却看完了,虽然其间注意力不集中导致我没能完全理解它。这个悲剧值得惋惜吗?不,这只是一种情结罢了,或者,也有可能是我对弗洛伦斯这个人物误解太深了。这也说明我根本理解不了弗洛伦斯,我能认同Gay,也能认同Les,可是为何恰恰对此过于苛责?我自己都觉得很奇怪。Postscript:中亚今日特价,刚好是麦克尤恩处女作《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

情侣吵架模范手册

与其说这本书说的是一部严肃的悲剧,不如说是情侣吵架手册的范本。小说前半部分花了大力进行铺垫,在最后几章得到冲刺,节奏感的陡然加速,让人目不暇接。尤其男女主人公在海滩上的爆发,心理描绘刻画想当到位,对女人心理活动拿捏到令人吃惊的地步。可不是吗?至少我每次没有缘由和伴侣拌嘴,哪怕知道自己错了只想处于上风以此掀起一个有利于自己的争论小高潮时,全身上下就有一种被演戏情绪所覆盖的畅快,可不知,这一时的冲动兴起抑或贪心,说不定,就是一辈子的难以抑制和错过。而错过的,用矫情庸俗的言语阐述,就如那歌儿唱的一样:再也找不回来了。对《海滩》的男主人公爱德华来说,他找不回来的不仅仅是拿着小提琴就悄悄跑掉的严肃新娘。新婚之夜后,他的一生也随着这位为对”sex“惧怕女孩的溜走而被迅速翻过,犹如嘉年华的大转轮,在缓慢上升,蓄足势能之后,飞流般急转而下。他本应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事业,但最终却还是躲不过历史的尘埃,卑微了此一生。而女主人公,离别多年,汇演成功举行的首场,也不忘当初誓言,低头鞠躬才瞬间,眼角忍不住一撇当初承诺的最中间的”c9“位置,哪怕那里早已是某个理所当然存在的陌生剪影。天啊,在时光的洪流中,梦想是多么廉价的词汇!而誓言,也只不过是小丑脸上的一滴泪。或许吧,人生无非许多种可能,有些人注定遇见,有些人却顺理成章的擦肩而过,成为人生中模糊的、渐行渐远的一个点。一本情侣吵架手册模板,告诉我们,男女之情爱的美好,很多时候正建立在难以启齿的卑劣与黑暗之上。

杀人无形

“于是他会栩栩如生地想象她——只不过隔着几英尺和四十年罢了——全力以赴地寻找他的样子。”《在切瑟尔海滩上》第五章里的句子。像是一件制作精良的暗杀工具,一片——不是一把,说是一把就有重量感了——极薄的没有厚度的匕首,被作者——那个顶级杀手——不动声色地推进目标的心脏。被害人几乎没有痛苦,只觉着心中一凉,就死了。

又一本因不良目的而发现的好书

我晃到书架前,想找本可以轻松阅读的书换口气,然后我发现了这本不足八万字的小小的《海滩》,它的开头是这么写的:“他们年纪轻,有教养,在这个属于他们的新婚夜,都是处子身,而且,他们生活在一个根本不可能对性事困惑说长道短的年代。话说回来,这个坎儿向来都不好过。”我想起来了,我买书的时候,也是被这一段话勾引的……我对第一次在正经八百的名著中发现性描写片段时是什么情况没有清晰的记忆了,只记得那应当是一种仿若可以用合法的手段去做一件禁忌的事情的感觉,一种得到“特赦”的偷偷的狂喜。小学高年级时,已经有女同学开始看言情小说,有些老师发现了,就会收掉她们的书,而我从来不会有这样的遭遇,即使我和她们其实怀揣着同样的心理。而除此之外,这事儿对我来说总那么难以想象,记得后来有天学校的生理卫生课上给我们放过一个挺写实的教育录像,有些镜头我都没好意思看。直到我长大到都过了青春期,有天有个网友给我发来一个艳照门事件的压缩包……那天真是……大开眼界……然后当天的晚饭我就没怎么吃下去……也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琢磨着如果真到那一天,好像还是当场被吓晕过去要更容易一些……然后今年暑期上辅导班的时候,同寝室的女生说起她们在大学里聚在一起偷偷看A片的事情。我当时一下子就愣了,女生也会看A片?但是她明显地一脸无辜觉得这好像是件很正常的事情,还跟我比划着说:“各种姿势……”《海滩》故事的男女主人公正是一对羞怯而纯洁的新人,从一翻开这本小说,你就能发现这个故事的节奏很慢,并且极其细致地描写了这两人的心理:爱德华被自己的初夜焦虑折磨着,既焦急渴望,又恐惧失败;弗洛伦丝的情况更糟一些,她压根就对此觉得恐惧排斥,只是爱德华向她求婚的时候她不愿意冒失去他的险,她乐意同他接吻,但是从来都不喜欢他把舌头伸过来,最后又往往因为想要让他高兴而使自己屈从了。在这个新婚之夜,她试图把这个秘密永远地伪装下去,但最终在爱德华不小心把事情弄砸了之后,她难掩自己的厌恶,从新房里奔了出去——故事的主线就是这样。麦克尤恩几乎在两个人的每一步动作之间都加入了心理描写,使整个故事发展显得真实而没有造作的偶然性:他们清清楚楚地彼此相爱,愿意为对方着想,可性格中的某种成分——也许是那个时代所赋予他们的吧——总让他们无法及时把真实的想法说出来;而在对方做出令自己失望的事情时,总在心里自我安慰式地为对方辩护,而这辩护的内容,却离真实越来越远。故事缓慢的发展过程中,作者穿插着徐徐地叙述了两个人的成长背景和他们相识相恋的经历:爱德华家的破旧的农场,大脑受损伤的母亲,作为一个苦闷的乡下学生在求学时的遭遇;弗洛伦丝的学者母亲,企业家父亲,带有网球场和花园的大房子,她的关于四重奏乐团的梦想。虽然有着这样的差异,他们还是平和而真诚地接受了彼此和彼此的家庭……直到那个新婚之夜。在海滩上,两人在一段因自我保护的需要而彼此攻击的争吵之后,弗洛伦丝终于鼓起勇气,向爱德华提出:他们可以过一种无性的婚姻,而且如果爱德华愿意,他也可以在婚姻外去找其他女人,她保证不会嫉妒。而这样的提议让爱德华觉得受到了侮辱和欺骗,他大骂弗洛伦丝是个性冷淡(真是个粗暴的词),之后两人的婚姻就这样在弗洛伦丝的黯然离去中结束了。之后不久,时代变迁,物质浪潮席卷世界,故事进入最后的第五章时,叙述的速度忽然惊人地加快了:当年近六旬的爱德华在全新的时代背景里回忆当初他的新娘提出的那个要求,忽然发觉自己当初的不肯退让是如此令人惊讶地没有耐心。而即使弗洛伦丝的乐团已经出了名,他可以轻易探知关于她的消息和近况,他却始终刻意不那么去做,而是徜徉在两人曾经散步过的林荫道上,忆取她当年的模样,叹息当初在海滩上他本可以伸手留住她的那一小段距离,如今已是不可逾越的人生的鸿沟……这本书的语言风格是我所久违的纯正和优美,作者写得好,译文出版社译得也好。如果用中文的概念来解释,就是麦克尤恩在写作中绝不会去使用网络语言,也不会用“酱子”或者“我走先”,而是遵从一种语言原本既有的特点和语法规则,最终使他的文字读来有一种质朴而正统的高贵感。“特别得如此奇妙如此温情,诚实而自省得如此痛苦,她的每一个念头、每一丝情感都似乎清晰可见,如带电粒子般,从她变居不动的表情和手势里汩汩流出……”你能想象你在读一本畅销的通俗小说么?这样的致密而富有音乐感的描述,仿佛只有简奥斯丁时代的作家才能写出来。看到最后才发现,其实从一开始,作者就没打算去设置一个美好结局。他所要描写的,正是在宏大的命运前个人那一点微不足道的挣扎,也几乎没有一个作家能够拒绝这样的诱惑。如同书中那一句令人印象深刻的话:“他们被困在一座孤岛上,岛就是一张床的尺寸,托起这座岛的海,却像人生那么浩瀚。”夸完了,稍微说点扫兴的——爱德华和弗洛伦丝即使迈过了“这条坎”,也不见得之后就能顺利走下去。他们的共同点在于内向和感情丰富,但他们的不同点:爱德华随和,弗洛伦丝却果决。当她在乐团中与其他成员意见相左时,可以以一敌三,“她并不争辩,只静静地听,然后宣告她的决定……她拿得准自己的活儿,并且打定主意要领这个头,这是第一小提琴手应该做的事。”回到那天晚上,虽然弗洛伦丝心里更害怕,但整个过程基本是她在主动促进事情发生。然而这还算是可以彼此相容的差异。另一个方面,也是不那么容易看出来但却更致命的一点,这两个人对同样的事物的关注点其实很不同。爱德华能分辨出他家农舍附近的山谷中种类繁多的花草、小鸟和蝴蝶的名字,听古典乐时却总是最终“丢了线头”,他的理想是要写一系列短短的历史人物志,“每本历史书都不会超过两百页,附上插图,由‘企鹅’出版,或许等这个系列出齐以后,还能装在一个特制的盒子里整套推出。”他关注具体的现实细节,并且会使自己去适应现实,就像他在因为打架而被大学同学疏远之后,再也不敢表现真实的自己一样。而弗洛伦丝更关注内心感受,并且是终究要用存在于自己梦想中的事物去战胜现实的人。“弗洛伦丝告诉爱德华,她不想要别样的生活,她无法忍受窝在某个管弦乐团的后排演奏席上浪掷光阴……而在四重奏组合里,工作是那么富有激情,全神贯注显得那么必要,每位演奏者都像是在独奏,那音乐又是如此美丽而丰富,以至于每一回一曲终了,他们都觉得发现了某些新的东西。”“然而,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她傻愣愣、怯生生,简直到了惊人的地步,不是踢到脚趾,就是碰翻物件……那些能在巴赫组曲里拉出双音的手指,同样善于把满满一杯茶水泼翻在亚麻桌布上……”即使耽于爱情,弗洛伦丝最终也是一个难以背叛自己的人。我这么说并不是认为这样的性格本身有多么高尚,而是,正是因为她对现实事物的感受较为愚钝,才会更注重自己的内心世界。如果他们顺利度过了蜜月,应该不久后就会爆发另一个主题的争吵,到时候可能会连这一次的帐一起加进去清算,我认为一个非常清晰的引火线就是弗洛伦丝没有问过爱德华直接让她父亲在他公司里为他安排的那个职位了。终究,他们在宏大的命运前的挣扎是微不足道的。他最后还是会仅靠着一点稀薄的回忆取暖,而四重奏乐团第一小提琴手的目光,依然会在谢幕时忍不住投向那个他曾经说一定会来、一定会在这里带头鼓掌喝彩的第三排9C座。

“东写西读”之《在切瑟尔海滩上》

永远别指望亲密无间,永远!“他们颇为激动地发现,一九五九年,他们曾同时与两万人一起聚在特拉法加广场,坚决要求禁止生产原子弹。”虽然本书的故事关于婚姻,但其中婚姻的两个主角,却仅有这一点共同之处。作为新婚夫妇,仅有的这一点共同之处,让他们想不可怜都不可能了,至于他们的“年纪轻,有教养”,只能让他们的“新婚之夜”更加尴尬。要说这本小说的主要内容,大致上,就是讲述了一对可怜人的更加可怜的婚姻。前段时间热播的好莱坞电影《赎罪》,让原著作者伊恩•麦克尤恩名利双收,同时,他那带着英国牧场庄园暮春潮湿气息的叙事方式,也成了他极具标志性的特色之一。事到如今,一说起伊恩•麦克尤恩的小说,大致上,眼前浮起《赎罪》女主角凯特•奈特莉的形象可不算想象力丰富得过了头,跟奈特莉一样,细致、敏感、贵族气、衰弱、倔强、繁复,这些难得的气质,这个美丽的女人跟麦克尤恩的文字,都有。也许是因为气候的关系,同样是表达自己的美学观点和哲学思想,法国人喜欢用宏大叙事,就像马赛阳光明媚的海港,而英国人,则更喜欢纠缠在个人的小圈子里,使劲地往心底深处钻,就像伦敦拥挤街道上连绵的雾气。如果是喜欢看热闹的读者,读这部小说怕是会大失所望。以情节性来看,本书岂止是不热闹,简直就琐碎地像一场下下停停的细雨,可就在你觉得寡然无味的时候,帽沿上的水珠就滴到了鼻尖上,原来,还是凉得厉害。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甚至连他们的名字都懒得提,反正,世间的男女,大致上都是以同样的德行在相处的),从一开始就在切瑟尔海滩上的一家旅店的阳台上吃饭,到了最后,也还在吃饭,虽然那天是他们的新婚夜,可是,连最心不在焉的读者都会发现,那个夜晚,简直就是糟透了,再糟糕一点,大约,就只剩下吃饭的功夫碰到一场大海啸了。虽然本书在表面上讲的是这一对小夫妻在性生活上的不和谐,可是,如果仅止于此,作者非要花10万字的篇幅罗里巴嗦,可就显得人品太有问题了。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出于对婚姻这项古老制度的盲目信任,一种众所有之的误解叫人觉得很是荒唐,好像,前20几年根本就不认识的一男一女,就因为在教堂里宣过誓了,再一起吃了一顿饭,就能够好到了亲密无间。凭什么?婚姻难道是一瓶强力胶水吗?这一种假定其实是相当危险的事情,会使人感到过于在乎。好像,婚姻了之后,两个人就能相互理解了,跟孪生儿一样,不用说话,都一清二楚。而一旦发现相互之间不能了解的话,就立刻动摇彼此之间的所谓爱情了。从一个错误的假定出发,经过一场痛苦而南辕北辙的猜忌,再到懊丧地发现真相,最后绝望地破罐子破摔,几乎,就是婚姻这项制度至少在头几年能给予夫妻俩的惟一礼物。可是,问题关键中的关键,又有多少人,能熬过婚姻的头几年?至此,关于人与人之间彼此是否能理解的严肃命题就被推了出来。就拿那顿发生在海景阳台上的该死的晚餐来讲,男的想的是怎么尽快把侍应生打发走,而女的,却想着怎么逃到海滩上去。关于其后对于双方成长经历、家庭背景、性格特点的回顾,只是为了使嘲笑与捉弄更加名正言顺而已,一个奋勇地上前,一个拼命地后退,还都得装出一副甜蜜、享受与亲密的样子来,这事,可不是看上去好玩的要死呀,所以,真要把本书当一本滑稽戏来看,也算不上大错。作者博客:http://saining.blog.hexun.com/

麦克尤恩的蝴蝶效应

伊恩·麦克尤恩向来以黑色与惊悚著称,他的小说永远站在伦理道德的悬崖边,向人性的阴暗面挑战。他的新作《在切瑟尔海滩上》很短,短到不足200页,描述了一对新婚夫妇爱德华与弗洛伦斯海滩上的第一夜(同时也是惟一的一夜)。 爱德华想要实实在在的爱恋,要亲吻,要拥抱,也要性生活;偏偏弗洛伦斯对性有着强烈的恐惧——“搅得五脏六腑都不得安生的恐惧”,甚至就连听到那些词汇都感觉恶心。她更需要一个知己,一个精神上的恋人,一种“亲密无间的感觉”,要求对方“爱得温暖,爱得深邃”,惟独没有性的存在空间。就这样,一个想要,一个想逃,于是蝴蝶效应一般,引发连锁反应,矛盾越演越烈,最后演变成一场不可收拾的灾难。 书中以平行交叉的蒙太奇手法穿插介绍了两个人截然不同的人生轨迹。弗洛伦斯富有、精致,住在维多利亚式的大别墅里,热爱古典乐;爱德华是来自乡下的穷小子,粗陋、土里土气。在爱德华的眼中,弗洛伦斯的精致像极了奥斯丁笔下19世纪的某位淑女,难怪他会在愤怒中脱口而出:“你的一举一动,就好像现在是1862年似的……”试想,奥斯丁时代的淑女们又有谁会把“性”挂在嘴边? 小说承续了麦克尤恩惯常的旁观立场与冷静叙述。他把不动声色的残忍与嘲讽隐藏在层层叠叠的互文与隐喻之后。弗洛伦斯对性生活的恐惧,表面上可以归结为“初夜性生活障碍”,然而细读文本之后,可以体会到深藏其中的弦外之音:道德、伦理、宗教与阶级的重重有形与无形的规条才是真正束缚弗洛伦斯的“老式潜水服”,是让人感到窒闷、压抑的元凶。显然,弗洛伦斯厌恶陈腐的生活,反感母亲的保守与盛气凌人,渴望得到自由。她挣扎过,但终究无力逃脱。于是,“他们被困在一座孤岛上,岛就是一张床的尺寸,托起这座岛的海,却像人生那么浩瀚。” 一开始,麦克尤恩就暗示读者,性是存在于两人之间的一道无法逾越的坎,而最终这道坎引发出风暴,演变成汪洋大海。于是,有关这一夜的故事成为麦克尤恩一贯为之的蝴蝶效应。一切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一切又早已在作者的安排之中,这也许就是麦克尤恩的高明之处吧。

On Chesil Beach.

我第一次感觉到 被作者打动的时候。是描写爱德华和弗洛伦斯第一次相遇 几乎是一见钟情的邂逅。“此刻,在这个夏季的某个日子里,在叫人昏昏欲睡的酷热中,她在河岸边一个劲的回想他在会议厅入口处驻足的那一刻,回想她在他那个方向张望时,究竟看到了什么,感受到了什么。”那是他们在相遇后的好多个礼拜。他们互相向对方吐露爱意之后,坐在河岸边聊起那一天。语言的魅力就在于此。恰倒好处的描述以及词语累积蓄势的渲染,把你感觉到的,却又琢磨不透的感觉从试管中浑浊的液体中提出出来。促使读者感同身受,男女主人公在那一瞬间似乎活在了读者的身上。淡淡的,像是老旧电影,嘎吱嘎吱的放映着上一个世纪的影片。我们坐在古老的座椅上,光线昏暗。默片偶尔缺了一个角,电影断断续续却不影响情节的铺展。在这样缓慢的节奏中,作者对男女主人公家庭、生活经历、思想、相遇、相恋的过程一一道来。一直到第五章,两人关于两性不同的看法所引起的矛盾迅速爆发。情节忽然紧凑的向前大步推进。在这个过程中,前面埋伏的男女地位的差异,阶级的差异,生活经历的影响全都作为矛盾的一部分充分暴露出来,成为横亘在两人之间的鸿沟。更加令读者感到回味的,是时代的烙印。那个著名的十年(1960s),在战争后人们从痛苦中重新建立起新的愿景却遭到了物质浪潮的侵袭。男女主人公的思想和行为都不同程度上受到了时代的影响。“one thing always leads to another.”“那著名的十年即将告终之即,当所有那些新鲜的刺激、自由和时尚,那些层出不穷、乱成一团的风流韵事——他终于可以顺理成章的精于此道了——压迫着他的人生时,他常常会想起她那个古怪的建议。”是这个时代的悲哀?作者若有若无的语气似乎在说,个人在历史面前是如此的渺小苍白。

他們被困在一座孤島

雖然金玉在前的評論看了一些,還是忍不住想寫點什麼,從書第一頁前三行縈繞給我的難忘的感覺。先引用一句讓人久久不能平復,簡單卻動容的話:“他們(愛德華和弗洛倫斯)被困在一座孤島上,島就是一張床的尺寸,托起這座島的海,卻像人生那麼浩瀚。”故事發生在1962年,而作者其實並不屬於那個年代,他大力著墨的背景裏,諸多如反戰、反文化、搖滾、電影符號的穿插其中,都為這本身或許充溢可笑可歎的故事加入了未曾期然的悲劇性。這一點《阿姆斯特丹》同樣提及,那“著名的十年”,物質浪潮尚且沒有席捲世界,精神之力仍主導我們的時代,是真正的純真年代。我想起電影《The Age of Innocence》,愛的激情遠遠超過那些脫光衣服的場面,每個人物被層層包裹在維多利亞時期的性壓抑內。《在切瑟爾海灘上》也是,被愛德華和弗洛倫斯執著過的事物,正義、和平、愛情,隨歲月流逝終於趨向幻滅。譯後記有段可愛的話,說:麥克尤恩的讀者經過十本書的磨礪,已不會期待一般意義上的懸念。那麼,翻開書第一頁我們就知道,這對“處子”新婚夜遭遇的“砍兒”,非但到結尾都沒跨過去,甚至最終將曠大成馬里亞納海溝----誰都清楚老麥沒有設置happy ending的習慣。好,那我便開始說說。精神上的婊子成就身體的處女以暫且浮躁的人生觀我深信這一點:人能獲得的極大快感是尋找自己缺失的部分。弗洛倫斯極端地覓著心中的四重奏,小提琴和音樂才是她的上帝。她容許愛人去與別人身體接觸,而放棄自己的靈肉合一,不得不讓人懷疑這種愛錯的真實性,難道真存在這不切實際的想法。“他們年紀輕,有教養,在這個屬於他們的新婚夜,都是處子身,而且,他們生活在一個根本不可能對性事困擾說長道短的年代。”震撼了我的開場白,幾乎不敢相信那確鑿是印象中的大英帝國,一切優美得無力想像。被作者設定的伊始後,不過是破沒破處的結局,結果折騰了洋灑幾萬字,分析了男女主角各方經歷、成長、家庭背景,卻在精液噴灑的瞬間,一切急轉直下,戛然而止。弗洛倫斯並沒有被她一直視爲噁心的物件穿透她的身體屏障,她用手幫新婚燕爾的丈夫失望地釋放了蓬勃的欲望,然後迅速逃離現場,逃離所厭惡的裸裎相見,留下傷害。處女情結是多美好誘惑的願景,打破它僅僅需幾個來回的活塞運動,但真實是,有人寧可成為精神上的婊子。至少我以爲的這出悲劇背後,女主角義無反顧地得到了自己的敬仰。舌吻時她感到胃的翻滾食物逆流,好像馬上就快吐到丈夫嘴裏的感覺,她對記憶中對方即將亮相醜陋的生殖器,對於壓迫自我強烈想適應被歸類坦然應該接受的婚後性行為,她嘗試的最大努力。一切還是無法避免地發生了,當那些粘稠充滿腥味的澱粉質濺落她的身體時,愛德華和他的欲望就判處了極刑。性冷淡的理由是表面的。處子的悲劇是過度敏感的disabled,而看過這可鄙的景象,誰會對之後的美好有期待。所以弗洛倫斯忘記眼前相愛多少年的男人,亡命沖到切瑟爾海灘,因為窒息已包圍她不想被窒息的心。她的好奇,她無意中成就的自己拉奏樂器帶著老繭的手,她成了精神上的婊子。然遺憾的缺失她沒有順水推舟成為肉體惡魔的俘虜,她的偉大在於她的身體甚至沒辦法受她大腦的控制,依然的處女,很多年後來,抑或幾十年可能都是。但不否認,那些希望滿足對方的良好願望,早促使她邪惡的小手,成為精神上不折不扣、徹底而純粹的婊子。此前只讀過《阿姆斯特丹》,覺得麥克尤恩的性描寫很棒,幽默、刺骨,從來沒什麼含而不露。Richard Yates不是說成功的人都是化繁為簡的。的確,房事說得再囂張美妙,用動詞描寫,也就是捅幾下而已。弗洛倫斯一定意義上是否是作者某個側影的寫照。在這位靠文字呼風喚雨的男作家身後,卻有著文學研討會上每半小時打電話回家撲火慘淡的婚姻。即使“恐怖伊恩”的名字傳得再遠,他感情上的處女還是不毛之地。離經叛道的精神的專利,我很感動。音樂,音樂性巧合的是,《阿姆斯特丹》和《在切瑟爾海灘上》兩部小說都有很濃重音樂方面的描寫。前者莫莉第一個情人克利夫是作曲家,後者女主角弗洛倫斯最後成了小提琴家,行文中對音樂的徜徉和想像不絕於腦。反而我疑惑起昆德拉小說的音樂性。出於對音樂瞭解的知之甚少,一時難以描摹一些正思考的概念,音樂極大地差別於其他藝術類型,長時間的沉浸,它會變成你身體的一部分,不疑有他。那昆德拉先生的音樂性更多是結構的idylle,而不是元素上的吧。昨天車上明明想得好的,現在只記得這兩點。818聽說尤恩也有勢在必得卻鎩羽布克獎的時候,雖然評委說除了嫉妒還是嫉妒,想其他作品也是有很優秀地方的。至少《阿姆斯特丹》實至名歸,鉚足了深度和黑色幽默的政治諷刺之作。作家是如履薄冰的職業,不管九把刀有沒有把對沈佳宜的感情都挖出來,但時間推移,一定不止一個沈佳宜,而同時交疊著或許更多的人。跟導演一樣,說用力過猛是太苛刻的形容詞,它其實只是種努力的態度。生活不會枯竭,如果你認真相信自己,樂意瞭解每一寸發膚肺腑下的感受。結尾早就不書評了。聽說《星期六》也非常好看。

麦克尤恩的“圆环叙事”

有人说,如果你喜欢当代文学,书架上一定要有一本伊恩·麦克尤恩的作品。此言倒并非全是宣传的噱头。对近几年的英国文坛稍有接触的人都会了解,严肃小说家的作品鲜有登上销售排行榜的,更别说霸占鳌头,长达半年之久了。但是麦克尤恩的小说《赎罪》的确做到了这点,借奥斯卡的东风,2007年甚至都成为了“伊恩·麦克尤恩年”。作为一个严肃小说家,既能收获批评界的连连赞誉,又能在商业销售领域畅销大卖,也难怪有同行眼红麦克尤恩,说他是最受嫉妒的英国作家。麦克尤恩的新作《在切瑟尔海滩上》2007年问世以来,同样在批评界和销售领域都收获颇丰。这是那种他最擅长拿捏的所谓“小长篇”作品。麦克尤恩鲜有长篇力作,去年的《赎罪》算是一个例外。事实上,麦克尤恩最为精彩的都是这些小长篇作品,他写的最短的作品《阿姆斯特丹》拿到了英国著名的布克文学奖——这是专为严肃文学打造的文学奖。《在切瑟尔海滩上》继承了一贯麦克尤恩的风格,平淡叙事,黑色幽默,邪异参差的手法,雅俗共存的语言风格等等。读《在切瑟尔海滩上》的时候,我甚至觉得麦克尤恩有种不动声色的残忍,从开篇就直接把男女主人公推入到毫无悬念的尴尬境遇之中,而且这种尴尬在结尾的部分也不会有任何的改观。一般小说中常见的模式:开始发现问题,最终解决问题,在麦克尤恩的笔下根本没有任何作用。我们甚至可以把麦克尤恩的这种小说的模式叫做“圆环叙事”,也就是说,从小说的开篇到结尾部分中,是一个完整的圆,重新回到了问题的起点,中间没有解决任何问题。我们只是在这种圆环叙事中,一步步看着主人公挣扎着步入我们已经料想的那种结局,没有希望和救赎。在《赎罪》中,所谓的“赎罪”也不过是在一种想象的仪式中完成,当最后麦克尤恩揭露出这个事实后,一种无力的残忍在我们的内心中缓缓升起,绝望的悲哀弥漫四周。麦克尤恩的作品变得愈加的黑色语调,而他却能沉入其间,迷恋这种圆环中的黑色叙事。“他们年纪轻,有教养,在这个属于他们的新婚夜,都是处子身,而且,他们生活在一个根本不可能对性事困扰说长道短的年代。话说回来,这个坎儿向来不好过。”麦克尤恩开篇如是说。这也是“圆环叙事”起点,一对儿新婚燕尔的夫妇爱德华和弗洛伦斯要在切瑟尔海滩的一家旅馆里度过他们的新婚第一夜。但是很显然,他们之间对爱的理解存在一定的误解和偏差,对爱德华来说,爱就是向对方坦露无遗,把自己的一切交给对方,自然包括肉体。而对于弗洛伦斯来说,她觉得她对爱德华的爱不是那种“又热又潮的激情,而是爱得温暖,爱得深邃,有时候像一个女儿,有时候又近乎母爱”,但是不包括性,不包括爱德华“进入”或者说“穿透”她的身体。她对性,甚至对诸如此类的词汇都有一种深深地厌恶。这就是他们新婚之夜的“坎儿”。麦克尤恩用了书中大部分的文字来描述他们迈不过去这道“坎儿”。其间穿插叙事了他们双方的家庭,一个来自乡下的穷酸小子,另一个来自都市的名门闺秀,一个学历史,一个研究音乐。他们的人生之路本来毫无交叉的可能,但一系列的偶然还是让他们相遇和相爱。而后这一切都随着新婚之夜的面对性事的恐惧与尴尬,还没有成为事实的婚姻就戛然而止了。如此叙述这个简单的故事似乎太过于平淡了——虽然平淡是很多小说追求的一种品质,但是如果仅仅是苍白的平淡,注定是本失败的小说。事实上,这部小说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在最后的聊聊几页之间,他们分手之后的沧海桑田一般的韵华流转。麦克尤恩用了小说的大部分篇幅描述他们的一夜,而到了最后用了短短的几页书写了他们各自的再也没有交叉的一生。这也许就是张爱玲所说的参差的对照吧。读到最后的几页文字,恍如隔世,平淡的故事终于有了许多的波动,不是波涛汹涌的波动,是荡起一圈圈涟漪一般的波动,是一种少不更事的感慨,也是一种时光不再的遗憾。麦克尤恩的凝练的文字在最后的几页间已经不见了当初的那种不动声色的嘲讽,看笑话一样的冲动,相反多了许多的柔情和莫名的感伤,“在切瑟尔海滩上,他本来可以冲着弗洛伦斯喊出来的,他本来可以去追她的。他不知道,或者说他不想知道,当她从他身边跑开时,在即将失去他的痛楚中,她对他的爱一定比以往更强烈,或者更难以自拔,此时如果能听到他的嗓音,她会得到某种解脱,她会回过头来,然而,夏日黄昏中,他只是冰冷地站着,理直气壮,一言不发,看着她沿着海滩匆匆离去,她举步维艰的声音淹没在飞溅的细浪中,一直看到宽阔而笔直的、在黯淡的灯光下隐隐闪烁的砾石道上,她成了一个模糊的、渐行渐远的点。”如果说把爱德华和弗洛伦斯的爱情遭遇解读为一个时代的隐喻的话,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在这个日益浮华堕落的时代中,我们再也找不回失去的理想与纯真,就如同时光淡隐,似水一般的年华悄悄逝去,爱德华再也追不回那个背着帆布包,脸上带着宽厚而朴实微笑的姑娘了。思郁2008-8-22书

《在切瑟尔海上》小感

伊恩.麦克尤恩细腻唯美的文字在黄昱宁老师的生花妙笔下颗颗闪烁着聪慧狡黠,自信朗朗的夺目光辉!正如黄昱宁老师所说:老麦那些质地精良却又显得矫揉造作的文字是要读到妙处才能窥见其隐藏的靶心的!整部作品一如既往的舒缓缠绵,半暧半明,老麦悠然从容的按着自己的步调平徐向前,让你总觉得靶心须臾将近,可眼前弥漫的雾霭总是挥散不去,排遣不开!纵使读者从开头老麦的公然挑衅中,就已窥见一个注定悲伤阴郁的结局:“他们年纪轻,有教养,在这个属于他们的新婚夜,都是处子身,而且,他们生活在一个根本不可能对性事困扰说长道短的年代。话说回来,这个坎儿向来都不好过!”仍然难以揣摩,精准把握故事的起承转合!老麦如同文坛的悬疑大师希区柯克,悬念永远是他最游刃有余的写作技巧,抽丝剥茧般层层揭示人物塑造中的种种微妙之处!故事发生在1962年,在那个传统与新潮运动激荡碰撞的年代,那个对性事尚未解禁的年代;一位是出身富庶,才华横溢,却又有点古板恪守的千金小姐;一位是贫寒粗率,踌躇满志,却又年轻气盛的乡间小伙;两人一见钟情的美好邂逅,用温柔相待,相敬如宾来蒙蔽矫饰自己内心深处讳莫如深的黑暗隐私!彼此对如何消解误会的技巧向来一筹莫展,所以选择逃避,不愿碰触两人之间横亘的一座山脉,一处海角!新婚之夜,该面对的必须要面对,在这之前积压抑郁过久的所有不堪问题倏忽爆发之时,如雪山崩塌般,两个人处心积虑构建的爱情堡垒也在顷刻间坍塌殆尽!在这场激烈焦灼的灵与肉的交战中,两人终究无法合二为一,败下阵来!而随后在海滩上尖锐地对峙,指责,诋毁,诽谤迅速毁灭曾经山盟海誓的爱情!在彼此眼中的温婉美好被一句句尖锐如刀般的事实陈述刺痛割裂!两个人性格中如骨骼般过硬分明的棱角,是他们最与众不同的特质,曾让彼此为之彻底沦陷难以自拔,却在不经意间不小心弄伤了自己!“相爱并给对方自由”是女孩所追求的爱的巅峰境界,在男孩眼中看来确是对自己尊严最不可饶恕的侮辱和践踏,他僵固保守的认为唯有性与爱的深刻完美交融,才是合乎传统标准的“真爱”!世隔多年后,在性事解放的岁月里,男主人公生命中经历了无数情人,生活随遇而安;每每回首往事,那个新婚夜晚海滩上所有的挣扎,挫败,借口,困难都如同尴尬苍白,溃不成军的讽刺,嘲笑自己的愚钝自负毁了自己一生的幸福!女主人公最终成为杰出的音乐家,在起身答谢观众热烈的掌声时,落在9C座位上的幽幽目光,是对这个最后的纯真年代幻灭流逝的悲伤注解!两人宿命中注定的擦肩而过,犹如莫扎特D大调五重奏和弦之灵的最后一音惊叹,辗转流连,荡气回肠,是永久不能释怀的遗憾人生!

短小精悍

全书本来就不长,在看前4章时,出现了不耐烦的情绪,读到最后一章,才大感痛快淋漓。反观全文,还是安排得当的,穿插在一天傍晚间的故事中间的各个背景叙述,都是在丰富人物形象。前面4章琐碎话,构建出了血肉饱满的个体人物,两个大活人。平凡人、善良人、懂得礼数、心思也算细腻,很聊得来的两个人,相处得多愉快,未来会多美好。不过两人之间一直暗藏了一个秘密,一件不可言说的事情。第5章,绝对的针锋相对,绝对的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一切的一切,都说出来了,双方都带着求和的心态去解决这个已经暴露无遗的秘密和矛盾。在恶语相向中、在互相伤害、互相抚慰中,由于个人自身的局限和所谓的自尊(或者说自我保护),终无法和解。女的,性冷淡,克服不了的是自己精神或说是身体上的障碍。碍于社会时代,性是不言自明的结婚附带品,没商量,于是她恐慌着。到了最后关头(新婚初夜),她无处可藏时,终于敞开胸怀,坦白了自己的秘密心事(这秘密之所以隐藏了这么久,也是保守的时代习惯造成的吧),并且相当单纯又善解人意的做了个计划,可是在对方开来,那简直是奇耻大辱。男的,确实是爱着那女的,也确实是想和她做爱。他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他很体贴女的,也尽量想去和解双方的矛盾和误解。但是,他的道理的根基是来源于社会时代的,这么说没错吧,在他的道理指导的思维下,他认为新娘对他进行了无法容忍的侮辱,所以他不能接受新娘的提议。他被怒火冲昏了头,他瞬间把他对她的爱,忘得一干二净。于是两个相爱的人,就这么南辕北辙了。是因为一件 在当时 不太容易进行有效沟通的事情,两人的关系戛然而止,还是因为人太年轻、太自我为中心、做事发狠?其实女的已经做出了让步,这事慢慢来嘛。你爱她,这是主要的呀,而不是你跟她做爱,当然,男的离开主要还是因为误以为女的是侮辱他,而不是因为女的有性冷淡这一点。这段爱情 可惜么、遗憾么、后悔么?其实我觉得挺可惜的,但也未必。后来两人各自都有各自小小得意的生活,心里永远默默怀着这段令人怜惜的爱,稳步地生活着,直到死去。书里最后反思道:爱情加上耐心——如果这两样他能同时拥有,那该多好——就一定能让他们俩跨过这个坎儿。这个“耐心”,说的就是伟大的宽容吧。书中的男女,各有各的宽容,但是终究没有打破这块误会的玻璃,上演了一出卤莽的分离。顺便还说一个感受:女的比男的似乎更能从现实中抽离出来,更能理性的思考现状,采取一些措施,更变通。(虽然也有些令人讨厌的毛病,比如使小伎俩,还有小心眼,对人不依不饶的态度)男的呢,倒是想哪说哪,够坦白,度量也够大。但终归比较死心眼,会在一个疙瘩上卡死。

“最后的纯真年代”

罗豫/文即便常常让人性阴暗面的蛛丝马迹主导小说的情节进展,麦克尤恩恐怕也未必喜欢“恐怖伊恩”的诨号。这部也许是他迄今为止抒情意味最浓重的《在切瑟尔海滩上》(译后记的说法),短短八万多字的小长篇里,这位惯以游走在伦理尺度边缘而知名的作家,会如何描写一对处子——他们年纪轻,有教养,而且,生活在一个“根本不可能对性事困扰说长道短的年代”——的新婚之夜?单单这一悬念,就足以让伊恩的粉丝们对小说寄予莫大厚望。无怪乎2007年布克奖短名单上,《海滩》的销量零头,大喇喇地超过了其它所有作品的总和。浪漫的恋爱、得体的婚礼、表现良好的双亲、风景优美的蜜月套房……爱德华和弗洛伦斯的婚姻开局足堪完美。然而,作家一开头就意味深长地“话说回来”:初夜“这个坎儿向来都不好过。”不管自身有无意识,男女主人公已然站在了两个时代的交接点上。上辈人眼中美好的一切,都无不在给两个懵懂的年轻人施加压力。切瑟尔海滩上短短的几个小时,演绎了一幕让人哭笑不得的心理剧。爱情的路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儿,此言不差——可一旦遇到过不去的坎儿,爱情自己只好终结在其上了。至于原因是什么,写明了未免显俗套,惟一可以预见到的是,若干年后,年逾六十的老爱德华,每每想起她时,总惊讶地问自己:怎么就让这个女孩带着她的小提琴跑了呢……切瑟尔海滩之夜没过几年,西方世界经“那著名的十年”的浪潮洗礼,彻底变了个样:“突然间,感官享受变得纯洁高尚起来,那么多美人儿轻易就能上钩。”六十年代晚期,喜好研究历史的爱德华“干脆就从历史中跌落,舒舒服服地活在了当下。”虽然时空迥异,文化内涵大相径庭,生活在今天的中国人却有机会感受到类似的氛围。帮男人增大增长的产业和帮女人治疗妇科疾病的产业大有携手共进之势。笔者日前在市场上,见一顾客向小贩讨要塑料袋,小贩张口就说:“哪有塑料袋?这年头整个大姑娘都比整个塑料袋容易!”40年后的麦克尤恩,却钻进历史中,用细腻的笔法塑造一个忧伤的“初夜”故事。若要堂而皇之辩论性开放的利与弊,休说麦克尤恩,就是笔者,也会兴趣索然。麦克尤恩放下伦理先锋的大旗,专心致志刻画这一对老派的青涩男女,或许是对他那个时代的深切缅怀,或许是要展现自己“恐怖”之外的一面,也或许是因为,与彼时纠结的爱情相比,后来时代自在洒脱的爱与不爱,实在不适合入他的小说。麦克尤恩喜欢把人物的阴暗心理加以放大发挥,最终将故事导向骇人听闻的悲剧。与往常的作品相比,《在切瑟尔海滩上》柔和了不少。结尾虽不是大结局,但在伊恩小说里算得上是“软着陆”了。这一次,麦克尤恩没有刻意制造伦理张力,而是着力于对人物的微妙心理进行细致刻画。可以说,伊恩对人物内心世界的关注焦点,由“暗处”转向了“细处”。写作《海滩》的麦克尤恩,少了不少“麦氏特色”,多了几分“正典”文学的味道。这一变化,似无意,似有意。

什么叫速度?

整部小说189页。主要讲述了一次不成功的性爱。其失败的主因就是:俩人儿都没做过,都是第一次。人们都在谈论这部小说的叙事节奏。具体节奏是这样:开篇第1页青涩的男女主角就已经在吃晚饭,而且没吃几口两人就决定上床。但是到第115页男女主角才真正上床“她觉得床往下一沉,晃动起来,爱德华爬上了床,……”然后很快,到122页做爱就结束了,“她火冒三丈,不胜羞愧,猛地从床上弹起来。……抓起地板上的鞋子,一路跑过起居室,从他们吃剩的残羹冷炙边经过,跑到外边的走廊上,跑下楼梯,穿过大门,绕过饭店一侧,穿过长满青苔的草坪。终于抵达海滩之后,她也还在不停地跑。”小说终于以1/16的慢速弄完这场失败的初次后,忽然以32倍的快进速直奔小说结尾——男女主人公的暮年。到第186页第二自然段时,男主人公已经“即便年近六旬……”。如果把那一百多页的“废话”都抽去,只留下从115页—122页,加上最后三页(186页—189页),这十页纸的故事也是成立的。那“恐怖伊恩”何苦做唐僧呢?答案就在废话里面找。一百多页废话的内容是什么?是男女主人公的家庭背景、社会背景、教育背景、甚至各自的兴趣爱好,宗教信仰等等等等。虽然繁杂,读起来却不枯燥,因为总有一对儿脱了裤子的妙人儿在前景里以1/16速做上床状。(急得我啊)却不能迅速翻过,还要跟着他的叙述走,因为你了解到,这对儿青涩的情人分属60年代两个不同的阶级,一个喜欢摇滚乐的穷小子,一个痴迷古典音乐的富二代。他们的相遇相爱那么偶然又那么必然。其实他们彼此爱得挺深的,却最终因失败的初次结束了婚约。而很多年以后,他们各自回首前尘,却发现自己凡善可陈的人生中唯有那一次失败的性,隽永了一生淡淡的爱与悔恨。十页故事的意味就在这一百多页的废话中晕染开来,愈品愈浓。两个青涩,干净的恋人展现出一场脆弱透明的爱恋。作者将“如果”这两个字的遗憾与美好发挥的淋漓尽致。“恐怖伊恩”对速度的把握,确有高人一等。另外愚以为,A片的普及有利于社会主义家庭结构的内部稳定。请有关领导明察。

无趣的故事和有趣的小说

看这本小说绝对是个挑战,前四章围绕一场做爱写个没完,并且还是一场早泄的性爱!这其中夹杂了大量男女主角的回忆。这些回忆决定了男主角性饥渴和女主角性冷淡的原因。在他们的新婚之夜,两人折腾到最后,折腾了四个章节,依然没有成功。急不可耐的男主角趴在女主角身上,女主角竭力隐藏起她的恶心,并且不使自己吐出来,用手摸索着男主角的阳具,硕大的阳具,想帮他插进自己的身体里,但是屡次失败。男主角早泄的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为了新婚之夜,禁欲了很久,最后却不料落个一败涂地两败俱伤的下场,精液喷了女主角一身,女主角在这一刻终于忍受不住了,压抑住的恶心和厌恶情绪变本加厉,在男主角面前,不顾他挫败的狼狈的脸面,拼命用被子擦拭身上的“脏东西”,然后跑出室外,在切瑟尔海滩上。全书都在为这一情节服务。之后,男女主角因为这糟糕的性事关系决裂,新婚隔日就告终结,即使在这之前他们是真的相爱。麦克尤恩在他们之间插入了一个时代,那是个“为性事困扰说长道短”的时代,还有很多政治宗教问题。女主角天真漂亮,出身在一个显赫之家;男主角纯朴阳光,家庭虽然不好——妈妈傻了,爸爸担负起整个家庭,还有两个妹妹——但还算融洽。麦克尤恩的这本小说更像是一部实验作品,对一些小说技巧的尝试。不能想象,要有怎么样的耐心和笔力,以及对小说纲领的掌握程度,才能花洋洋四章去缓慢描写一场早泄的性爱,而在最后一章快速交代了男女主角的日后变化,这一章的时间跨度则变得很大。这快慢的对比有一种情感的反差,“慢”代表情意绵绵,“快”则有一种冷漠生疏的感觉。作者对后来两者的交集显然没什么兴趣了,一笔带过地略略一点,那段感情已经随着前四章铺排的糟糕性爱而摧毁。或许一个性饥渴的男人和一个性冷淡的女人,即使多么相爱,本身就是不适合在一起的,在最“严峻”的考验前,彼此都过不了桥。麦克尤恩用一种极其优雅的文笔去描写这一对关系,用一种娴熟的技法去处理这一对关系,并从中探讨了“性与爱”的辩证法。但假如去掉这些小说的因素,单单挑故事来讲,那么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了结的。第五章用了快进的写法。这一章对比前四章决定了整本书的质量。整本小说像是一块午后甜品,怀着闲适心去品,能品出韵味来。只是作者注重的点在形式技巧上,因此想从中获得一个值得回味的爱情故事,可能无功而返。

新婚之夜

小说开场就宣告了这是个“根本不可能对性事困扰说长道短的年代”,预示了这对“处子”的新婚之夜将遭遇过不去的“坎儿”。当俩人的身世背景、人生经历断断续续地拼接起来,这个“坎儿”终将成为永生的离别。虽然深知麦克尤恩没有设置好结局的习惯,但结尾处的悲伤仍然浓得无法化开。“他们被困在一座孤岛上,岛就是一张床的尺寸,托起这座岛的海,却像人生那么浩瀚。”——这是一个沉重的隐喻:他们认真过,冲动过,他们突破禁忌、追求梦想时亮出的锐利刀锋,有时候转错了方向,伤害了自己。其实在我们的世界里,我们何尝又不是这样呢?

纯真时代的慢爱情

这本很薄的小书,放在包里和书桌上已经有半年时间了,可直到今天才把它真正看完。看得断断续续。读到渐臻佳境的时候,却已到了尾声。如果说最精彩的部分在结尾的匆匆数年,未免太不中肯,只是在之前的众多铺垫之下,被结局所感动了。我明白了何老师推荐这本书的原因,然后开始后悔为什么没有再刚买来的时候就把它读完。一部八万字的小说,情节和人物关系都并不纷杂,描写却是相当细致,细致到我以为我自己就是局内人。爱德华和弗洛伦斯,在切瑟尔海滩的新婚之夜,发生了一系列似乎在情理之中,又让对方互不理解的矛盾后,分道扬镳,解除了婚姻关系,从此再无往来。小说的结尾部分,只是爱德华单个人的叙述,接下来的几十年,他并没有再见到弗洛伦斯,也不去打听她的任何消息,他毫无斗志地过着自己安逸的生活。却会在某天的某个时候回想起那天发生的事,设想若是这般那般,现在又会怎样。从前认为的天大的羞辱和矛盾,居然经过了时光的洗练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直到他用一个六十几岁老人的视角把四十多年前的那天发生的事情一遍遍回想起来的时候,一个美好的少女的脸庞,一副美丽的记忆中的图景又重新浮现。他的心中涌现出一点点后悔和不解,或者他惊讶于当初所做出的决定,“怎么就让这女孩带着她的小提琴跑了呢”?当初不可磨合的,难以启齿的矛盾,变成了深深的遗憾,永远留藏在一个人,或是两个人的心里。无论爱得多深,终是抵不过物不是人亦非的悲剧。小说中对于弗洛伦斯对于性的畏惧和“无性”的性描写下了许多笔墨,充分交待和说明这种心态形成和发展的细节,并以此穿插两人认识的过程以及社会家庭背景等等。造成这情形的原因,并不只是年轻是的鲁莽与自负,还有他们所生长的环境和家庭,他们所处的那个纯真的时代。结尾让我想起《十八春》里曼桢和世钧为着一次争吵而赌气,最后终成没能揭开的误会。年纪小的时候看到这里总会暗暗着急,心里想若是没这次小小的争吵,或许便没有以后的悲剧了。却未曾料到,恰恰是这段相爱的人未能厮守的悲剧才成就了那段浪漫凄婉的爱情。古今中外,爱情残缺了才更美,这是亘古未变的真理。“他爱她赌咒发誓时那副庄严肃穆的样子。”“她在远远地爱他,他们亲吻时,她这样说。”“在他们刚刚相爱的那段日子里,那是最美妙的时刻之一,当时他们胳膊挽着胳膊,沿着那条灿烂的林荫道回家去,他们走在大路正中,好将它完全占为己有。”很喜欢他们相爱时的描写,两个平淡又美好的人,相互赞赏怜惜,骨子里都有些温情。某个礼拜五,炎热的午后,他发现弗洛伦斯在凉亭的阴影里等他,她已经守了半个小时,看他画远处的边界线。她说,她在远远地爱他。而他喜欢看她专注地拉小提琴时的姿态。她发誓说要在威格莫尔音乐厅演奏“伊尼斯莫四重奏”,而他暗暗发誓,到了那一天他一定会在这里,就在这个座位,9C,演出结束时带头鼓掌、喝彩。小说的最后一章,几乎全是爱德华的视角,只有一句提到了弗洛伦斯。“伊尼斯莫四重奏”大获成功,而爱德华不会知道,“除了弗洛伦斯也没人会知道,当观众席上的灯光亮起,头晕目眩的年轻演奏家们起身来答谢热烈的掌声时,第一小提琴手的目光,忍不住投向了第三排正中,落到了9C的座上。”爱德华年逾六旬的时候,还经常会在那条林荫路上散步,他会在岔道附近,在树林前栩栩如生地想象弗洛伦斯曾经在这里留下的痕迹,“只不过是隔着几英尺和几十年罢了”。“末了,他会向自己坦白,对别人他从来没有爱得那么深”。他们节制地相爱,在保守的时代在鲁莽的年纪,不由自主地选择分手。爱德华终于知道,爱情加上耐心,如果这两样都同时拥有那有多好。我缺少的也正是这个吧。爱或不爱总是挂在嘴边,可连一点忍耐都不愿意付出。整个晚上都在看最后一章,听陈奕迅的歌。麦克尤恩的小说,其实并不像是畅销作品。人生充满悖论,错过之后偶尔回望,发现那些居然是生活的全部内容。人就是为那些闪亮的时刻而活着?为了不破坏记忆从不去探究她的现状,为了将她的美好的样子永远留在心里,连她的照片都不会找来看看。爱德华或许是明智的。末了,想起齐宏伟老师教给我们的一句圣经里的句子。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麦克尤恩:无辜的罪

看到对英国当红作家伊恩·麦克尤恩的一段访谈,觉得很有意思。记者问他自己的阅读兴趣和选择时,他列举了一大串的名字:索尔·贝娄、菲利普·罗斯、约翰·厄普代克……总之与他自己的写作风格大相径庭。记者正满腹疑惑,麦克尤恩道破天机,说他喜欢他们,是因为他们的作品中包含着“宏大的野心和浩瀚的想象力”,而这点正是我们当代作家所缺乏的品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麦克尤恩的话是对的。他自己的作品中就很少有史诗性的作品构架。迄今为止,他写的最长的作品是2007年因改编同名电影红透奥斯卡的《赎罪》,也不过二十多万字。其他的作品都是他自称的那种“小长篇”作品:成名作《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是一本短篇小说合集;《水泥花园》也不过100多页的字数;2008年的新作《在切瑟尔的海滩上》也不过八万字。但就是这些有点不起眼的小长篇作品,让麦克尤恩尽情融入其间,完全发挥了他的那种压缩机式的的语言风格,简练、干净、节制,句子长短有致。麦克尤恩最为擅长的黑色叙事在这样短小的篇幅内,用一种极其压抑的内容,内敛的激情,缓缓地引导进入他描述的有些阴郁黯淡的世界。在我的印象中,麦克尤恩的作品很多都是用一种孩子的视角观察和进入成人的世界的。我不知道这是不是麦克尤恩有意为之,但是无论如何,在《水泥花园》和《赎罪》中,这个印象被不由自主的夸大了。而且毋庸置疑,从一个孩子的视角观察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并不尽然十分的美好。在《水泥花园》中,最为令人触目惊心的一幕就是那个十五岁的少年杰克在厕所里手淫,精液还没有擦去,带着黏稠微干的手下楼却看见了倒在水泥花园里已死去的父亲。这是个十分怪诞,而且对人十分具有冲击力的场景,这个时候再回到小说的开头,这个孩子平淡无奇的叙事口气更让整个小说的情境陷入了某种淫逸的天真和无辜的狰狞之中,“我父亲不是我杀的,可我有时觉得是我促他走上了不归路。而且他的死如果不是正巧赶上了我自己肉体成熟的一次标志性事件,它跟这此后的事态发展相比就好像算不了什么了。我跟姐妹俩在他死后那个礼拜曾谈起过他,救护车里的人把他卷在一条亮红色毯子里抬走时苏当然掉过眼泪。他是个意志薄弱、脾气暴躁、有些强迫症的男人,脸跟手都黄不拉叽的。我之所以提到他死的这点小事儿,不过是想说说我跟姐姐和妹妹是怎么弄到这么一大堆水泥的。”当几个孩子生活在与世隔绝的水泥花园的时候,他们所维护的是自身认定的仅仅出于本能的价值,人与人之间除了本能的需要别无其他,于是杰克与姐姐朱莉之间的乱伦就顺理成章了。在《赎罪》的开头部分中,小女孩布里奥妮花了两天时间一气呵成地完成了她生命中的第一个剧本,“那两天里,她奋笔疾书,为此错过了一顿午饭和晚饭”。这是个感情和想象力十分丰富的小女孩,整日地沉浸在自己构想的完美世界里,“夏天的傍晚,当白日已尽,布里奥妮喜欢蜷曲在沙发床上,躲进黄昏美好的余晖之中。这时候,一些清晰而令人渴望的幻想往往会盘桓在她的心中”。读到这个情境的时候令我颇为不安。麦克尤恩隐身背后的叙述过于美好了,反而透露出一丝阴郁的味道。越是美好的东西所犯的罪也最为邪恶,但同时更为无辜。这就是麦克尤恩残忍的地方。所谓黑色叙述,虽然有喜剧的色彩,但一个“黑色”的词汇让这种喜剧色彩最终会演变为悲剧。而我觉得麦克尤恩最为残忍的地方就在于他同样用了一个孩子的无辜成就了这种罪孽的发生。《赎罪》中的情节我们无论是通过电影还是小说都已经了解了。布里奥妮终生没有得到姐姐塞西莉亚和罗比的宽恕,只能在自己的小说中和自己的想象中让有情人终成眷属,成就他们一生的磨难。但是布里奥妮的一生何尝不是一种磨难?而且她的磨难是麦克尤恩一手造成的,还有比让一个孩子承受如此重大的苦难更让人同情的么?这是麦克尤恩不能免俗的地方,也是小说和电影畅销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同样,还有比让一个孩子承受如此重大的苦难更为残忍的么?麦克尤恩这个集伟大与残忍为一身的作家,难怪被人称作“恐怖伊恩”了。不过,在2008年的新作《在切瑟尔的海滩上》中,麦克尤恩似乎温情了许多。全篇小说以两个年轻人新婚之夜面对性事的尴尬为故事主题。开篇就让我松口气:幸好没有了无辜的孩子,无辜的罪。但是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展开,我发现差点被麦克尤恩给蒙了过去。这两个年轻人在新婚之夜的表现与两个孩子没有什么区别,他们甚至都不如《水泥花园》中的朱莉和杰克姐弟两个。最要命的是,麦克尤恩的叙事视角从开始就直接把他们的新婚之夜的尴尬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们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两人面对没有经验的性事的尴尬陷入混乱,最终导致分手。最终的场景中,麦克尤恩在一旁望着他们毅然远去的背影,然后转身回头,给我们一个邪恶的微笑。他是想告诉我们,他是无辜的吗?他说面对这两个年轻人他无能为力,他仅仅是一个旁观者,一个叙述者,一个告诉我们故事的人。他说,如果他这样也有罪的话,那就是一种无辜的罪。思郁2008-9-21书

小说的速度及其他——由《在切瑟尔海滩上》想到

没有一种小说技巧,比小说的速度更吊诡:它如此重要,部分程度决定了小说的风格、语言、结构,决定有所写有所不写;另一方面,它又易被忽略,难于归纳。米兰•昆德拉用音乐形式硬套,弄出个什么“算术结构”,纯粹扯淡——相比音符,文字远更无章可循——事实上,昆德拉那两本《小说的艺术》和《被背叛的遗嘱》,基本都是扯淡,如将之视作小说写作实用指南,肯定被结结实实耍了;但作为一堆漂亮的废话,不带功利性地欣赏,倒也不失愉悦。在另一本比较踏实的指南——张大春的《小说稗类》中,专有一章讨论速度:《意志里的诗——一则小说的速度感》。说是讨论,其实分析了几个案例,包括老舍的《断魂枪》和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再深刻点的规律,终究也没被总结出来。或许,无需总结。速度的把握,就像老木匠的手艺活,讲求适度,但怎样叫适度,没个标准度量衡,非得多看、多练、多拿捏、多感受。通俗小说,对速度唯一的要求是:遵从阅读快感。然而,快感不是抽象衡定的唯一值。在没有电视网络的时代,巴尔扎克也算通俗小说,但放到快节奏的当代,没几个非专业读者受得了大段室内静物描写(那时的人,是不是将小说作为家居装潢指南读的呀)。有了所谓网络写作之后,调节速度的最小单位不再是段落,而是一电脑屏的文字容量。某著名网作曾总结说:必须在一屏结束前抖个包袱,因为网络读者的耐心,只存在于下拉鼠标的那一秒。对于严肃小说,阅读快感也重要(我从不认为,反对“阅读快感”是界定小说是否“严肃”的标准),然而不是唯一。在这里,文字仿如窗外风景,读者是火车里的乘客。速度,决定了几时慢观或快览,哪处模糊或清晰,如何疏略或细致。甚至,作为列车长的作者会突然刹车,迫使读者逗留于某格风景,作停顿的凝视。这种强行改变阅读期待与体验,可以制造陌生化与新奇感,也可以制造文本独有的节奏与韵味。高明的作者,不会让读者感觉被安排和要求,读者以为或仓促或从容的景色交织成的“窗外印象”,是自己获得,而非他人施予的。这就是速度的魅力。《在切瑟尔海滩上》以心理描写细腻著称,写了一对处子身的年轻人的新婚夜。对于读过《追忆似水年华》的我,所谓细腻,见怪不怪。但在此书倒数第十页,叙述突然加速时,这部小说击中了我。在前四章,及第五章的大半篇幅,是对当下(新婚夜)的慢进描摩,及对“当下”之前(交往恋爱)的缓速回放。两者交互映衬,将男女主人公的家庭背景、性格特征、成长经历逐一剥显。新娘弗洛伦斯出身高雅富有的家庭,生性天真固执,患有性冷淡;新郎爱德华是乡下孩子出身,热情奔放,略带粗野,对人生与爱情怀有美好想象。在描写两个看来不怎么般配的人,如何走到一起时,作者一再强调相遇的偶然性:“可是,就在那个特别的上午,爱德华偏偏看厌了书,听烦了鸟叫,对乡间的宁谧也意兴阑珊,于是他从车棚里推出少年时代骑的破破烂烂的自行车,升高车座,再把轮胎的气打足,也没什么特别的安排,就出发了。”而弗洛伦斯呢,仅仅因为和母亲闹了无声的别扭,找个借口离家,又仅仅是“心不在焉”地走进了那家与爱德华偶遇的酒吧。作者刻意铺垫了相遇之前的种种擦肩而过:“他们常常惊叹,十岁之后的头几年里,他们各自的路径曾如此切近地交叉过……他们俩把各自印象中的牛津地图和实际地图放在一起比较,发现彼此挺能对上号……到了一九五八年,他们都选择了伦敦——他上了大学学院,她则在皇家音乐学院念书——顺理成章地,他们没有相遇。”“顺理成章”一词,很有意味。在人生有限的可能性中,没有发生是必然,任何发生却是偶然。就像在作者看来,俩人的分手亦非必然。当年逾六旬的爱德华回想起来,“总是很惊讶,怎么就让这个女孩带着她的小提琴跑了呢。”在那新婚夜,在切瑟尔海滩上,他“本来可以冲着弗洛伦斯喊出来的,他本来可以去追她的。”全知全能视角的作者,肯定地认为,二十二岁的爱德华,当时如果做出了喊或追的任意一个动作,弗洛伦斯必会停下,“她会回过头来”。“然而,夏日黄昏中,他只是冷冰冰地站着,理直气壮,一言不发,看着她沿着海滩匆匆离去,她举步维艰的声音淹没在飞溅的细浪中,一直看到宽阔而笔直的、在黯淡的灯光下隐隐闪烁的砂石道上,她成了一个模糊的、渐行渐远的点。”这个结尾,挺煽情的。我愿意承认煽情的高级,因为它克制而优雅。低级煽情总是俗滥,比如妻离子散之前,一家人必会有意无意去拍一张全家福,以供主人公他日追忆时捧着哭泣,这出现在小说《兄弟》以及若干韩剧日剧国产电视剧中。新婚之夜后,爱德华的一生被迅速翻过,犹如嘉年华的大转轮,在缓慢上升,蓄足势能之后,飞流般急转而下。快,有力,绝不草草。叙述速度突如其来的改变,使得我们拉开距离,俯窥男主人公的一生。那一晚,在速度的反差中放大,它对于一生的意义,倏然凸显出来。是的,这故事,讲了一瞬之于一生。短与长的辨证,刹那与永恒的错位。安哲洛普罗斯的电影叫《一日永恒》,帕斯捷尔纳克诗云:“一日长于百年,拥抱无休无止”。人生,是无数流动瞬间的总和。小说家做的,就是从一生剥离瞬间,将瞬间放入一生。《在切瑟尔海滩上》,恰用形式对应了这种意图。小说是一件旧东西,爱德华加速了的下半辈子,就是作者麦克尤恩巧妙施展的做旧方法,它使得一个香艳的关于性的故事,笼上一层对逝去时代的感伤。记忆永远看起来比现实珍贵。记忆会被称作“人生的财富”,现实不会。记忆——作为死去的现实,被我们完全占有,我们可以调动情感和想象,重新组织它。对时光流逝的伤怀,加重了美化或丑化、修饰或扭曲的效果。这是为什么,将“年轻”压上岁月的砝码,放入一生的维度,会显得更有份量。《海滩》先写年轻时代,然后引出一生;而很多作品,以中老年口吻开场,回述年轻时代(随手想到的,《情人》,或刚看的电影《意》)。译者后记言:“据说真正优秀的小说是无法改编成同样优秀的电影的,与麦克尤恩合作的导演却像是沾到了什么仙气,一部比一部成功,以至有人开玩笑说,老麦的叙述中有某种成分是和制造胶片的赛璐璐搅和在一起的。”仅就《在切瑟尔海滩上》而言,的确容易改编电影。它集中,抓住一个点,围绕着旋转开来。这个点是:嬉皮时代来临之前,一对最后的纯真青年的性故事。短篇小说,是点性的叙述方式;中篇小说,是线性的。这两者与电影的叙述逻辑吻合。麦克尤恩的小说都是“小作品”(除了《赎罪》,没有一部达到二十万字),拿布克奖的,又是他最短的长篇《阿姆斯特丹》。在此意义上,麦克尤恩是一位中短篇小说家,所以他的作品,得以摆脱长篇小说改编失败的命运。长篇小说,是面状思维,由一条条线索编织交错的多维叙述。单就本身而言,电影《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个良好之作,对照原著,就差之千里,因为篇幅所限,它只能取其一线,忽略其他。是复调的形式与容量,而非字数,决定一部小说是长篇小说。单纯线性结构的作品,比如《赎罪》,或如哈金的《等待》,虽则拥有长篇的字数,实质却是一个中篇。麦克尤恩妙则妙矣,红则红矣,能否和死掉的大师们比肩,我认为还有待观察。

充满荷尔蒙气息的叙述

初夜的那场爱,终是没有做成。一整本细腻如丝的词句囊括了性和爱,却分裂在各自的肉体和内心,在这本书的世界里,他和她永远无法合二为一。故事选置在微妙的六十年代初,嬉皮士刚开始学习放荡,传统派依然坚挺,“根本不可能对性事困扰说长道短的年代”尚未落幕。爱德华和弗洛伦斯的蜜月晚餐忐忑、紧张、充满误解。他害怕早泄,她则厌恶自己像一间房似的被“进入”。但他们从未谈过这个问题,好像隐秘就该在沉默中雪上加霜。相反,他们用成千上百次的“我爱你”来蒙蔽彼此,矫饰慌张。麦克尤恩笔下的爱,历来让人哭笑不得,后背发凉。貌似一见钟情的相遇,跟上一段不般配、但为爱而爱的爱。他们互相欣赏对方所象征的未知世界,她连他的乡下口音都爱,连他精神失常的母亲、混乱不堪的家都不嫌弃,他也可以崇拜她的音乐四人组,甚至接纳她和父亲为自己安排的一官半职。明明已经克服了门不当户不对的障碍,明明是感到了狂喜,明知自己害怕失去初初成年时的爱情(或称被爱),却万万没想到,雪藏在沉默中的、对性的态度会在新婚夜爆发,迅速毁灭一切幸福的可能,乃至纵容他们在怨气中互相诋毁先前的种种努力。一笔勾销爱情,竟是那么容易,切瑟尔海滩就可以作证。所穿插的回忆格外齐整,顺理成章,也因麦克尤恩的黑色幽默,令人偶尔怀疑恋爱真的只是场互相误解的自恋。随着新婚夜的剧情跌宕,也逐渐披露两人背景的不同。女孩腼腆地拒绝肢体触碰,在恋爱中间只会让男孩充满遐想,对这位聪明、有教养、会音乐的富家小姐越发谨慎对待。当爱德华以未婚夫的身份住进弗洛伦斯家的大豪宅时,爱情只是动力,而不是阻力,当他吃着格外奢华的菜肴、脏衣服纳入富人家的洗衣流程时,他没有意识到财富和地位是他和她之间的一种鸿沟。职位可以新封,财富可以积累,乡下出身可以被淡化,但他骨子里浓烈而直接的爱恨表达却注定和弗洛伦斯的方式不同。当同龄人尝试性爱分离的游戏时,他俩却一门心思地要让性爱合一。一看结合得不够完美,财富地位的悬殊的势利话题便跳出来扎人心扉,这近乎本能的反应远比处心积虑的性爱更让人难堪。厌恶接吻的呻吟被他误以为是她的兴奋,一根敏感的毛发掀动起让她陌生又好奇的情欲,但一切都在某种误解的推进中进展到违心的地步。为了克服对初夜的恐惧,她所作的唯一努力就是阅读一本指导手册,一本难堪的、生物学的、矫情知识化的性手册。为了掩饰自己对性那先验性的厌恶,她决定按图索骥地去做爱。从她主动伸出手的那一瞬起,纯洁和放荡的界限就彻底在他的心目中混淆、消失;紧接着他一泻而出,她那刚刚建立起来的好奇和试探性的情欲分崩瓦解。失败感笼罩了那张床、那间套房,将她推到海滩上跑,也推倒了两人恋爱时用以掩饰内核性格的彬彬有礼的伪饰。其实那所谓失败,只是道听途说的孩子气的陋见,他们以为成年人才能“制定规则”,他们坚信自己也要符合标准。真正的失败,是两人在蹉跎在浪费情感。更为讽刺的是,仿佛就在那一夜之后,爱德华发现,全世界都仿佛把性看得随意了,六十年代末,纯真年代正式幻灭,仿佛格外嘲讽那一夜的矜持、误会和执拗的离弃。年轻没能解决情欲的困扰,也没能让他们稍稍放下受到侮辱的情绪,在切瑟尔海滩上将爱人叫回身边。没有得到的这份性,却成为爱德华一生最留恋的激情,经由无数伴侣、无数次性爱反证的终极爱情。假想他们熬过了初夜的那道坎儿,这份爱或许也会在日常生活中消磨到极致平淡?或许还不如这样戛然而止,在回忆里成全了某种纯度的爱、甚至某个时代的英伦气质?在充满荷尔蒙气息的叙述中,性还原成误解丛生的谜局,令人突然感到陌生,不晓得一个动作之后会引起怎样截然想法的感触。说到底,两个人的身体要和谐,不像口头恋爱、精神共鸣那么抽象。两个人的结合,在这里被还原成可叹的擦肩而过,哪怕距离那么近,仅有毛发之隔。为此,你也不得不佩服麦克尤恩对文字色彩和节奏感的驾轻就熟,不得不恍然大悟的意识到:精彩的文学无需设置宏大的历史事件、跌宕的生离死别,而恰恰就在于普通人的内心深处,那所有的闪念,以及其后的遗憾人生。如果有一代人命运的烙印,那就更值得回味。

该快快,该慢慢

学车的时候,师傅有句口头禅:该快快,该慢慢。看伊恩的小说,让我想到了这句话。这本书里体现出来的写作技巧是让我喜欢它的原因。虽然只是一个晚上的故事,伊恩不断插入卫星事件。主人公的家庭背景、从前的经历,在人物形象逐渐饱满之时,我们也了解到他们各自的性格。这也是造成日后两人悲剧的铺垫。对伊恩写作技巧的敬佩便来自于对于叙事节奏以及整体线索的良好掌控能力。即便小说中随处可见插叙、与当下时间无关的人物意识流,但是小说并未因此而显得杂乱。就像老阿婆笔下的大侦探波罗,爱问嫌疑人一些与案件无关的问题,给他们设置小小的测试情境,目的是为了揣摩各自的性格与心理,判断其与犯罪人的犯罪心理、行为是否吻合。伊恩的处理非常见功底,至少我在阅读这本小说时,能够很快的被抓回主线。说到底,在海滩上的这一晚才是时间的爆发点,终到底这也只是一片爱情故事,不是人物传奇。伊恩的细腻的描述,尤其是第三章对主人公那场失败的初夜的描写,一如他在《星期六》终对手术情形事无巨细的描写——有人批评其过于乏味——是的小说更臻精巧。也许是个人口味问题,我喜欢阅读这样的文字,因为能看到隐藏在文字后面,作者的那份诚恳与严谨。最终章,伊恩以寥寥数笔带过了主人公几十年。就像是一辆行驶在乡间土路的汽车,突然冲上了高速。有些猝不及防。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主人公爱情不幸的根源发于二人性情。在切瑟尔海滩上的那一晚,弗洛伦斯向爱德华坦白自己的性冷淡,他们的障碍——二人之不幸——就不再是对彼此行为的误读和底线的不断探触,二十在性这件事情上彼此深深的不理解。仿佛又一道河流横亘于前,看得见对岸,却跨不过。恐怖伊恩吧一场悲剧居家在显微镜下给人看,当你明白了它的病例,小说事实上就结束了。最后快进般的叙述,其实也已经没有必要,因为一切结局皆已注定。

在切瑟尔海滩上所想

《在切瑟尔海滩上》是我第一次看伊恩.麦克尤恩的作品。中篇小说。当天从图书馆借回来后就关了电脑,爬到床上去看,是一部很不错的小说,直到我看了五分之四(也就是爱德华与弗洛伦斯彻底决裂的那一刻)我才放下,去睡觉了。我想等到第二天早上起早一点来看。认真的想一下,他们之间到底存在什么样的问题。第二天早上我就真的早起了,看完了,室友们还在睡梦中时,我就在写这不部小说的感想了·······这部小说起其实还是多种因素的结果,年代始终是根本的影响,或许在现在的年代还是会出现问题的,两人来自截然不同的世界,从小的家庭氛围就决定了他们之间的交集有多少,就像所说的那样,他们两的地图真是从来没有交集只有那么一次少的可怜。两个人没有共同的追求,爱德华根本对古典音乐没有兴趣,或许弗洛伦斯的影响,他才去迁就爱弗洛伦斯锁爱的,即使他曾在车上说他有点迷上了四重奏,还很哼了几段给弗洛伦斯听,我觉得他并不是真的喜欢,他只是没有见过原来古典音乐可以这样的演,可以以这样震撼的方式演出来,而不是当做背景音乐。而弗洛伦斯为了讨好爱德华可以接受他的一切,可以说是忍受,包括他疯癫的母亲,破烂的家庭,甚至在恋爱过程中克制住她对新婚之夜的恐惧而去看书。他们俩就是为爱而爱,他们都太讲礼貌,太拘泥,太胆怯,他们拖拖拉拉,唯唯诺诺,只是在对方的身边兜圈子。他们简直谈不上互相了解,或许是根本就是做不到······

又读了一本叫人沮丧之极的书!

有一种说法是,如果你喜欢当代文学,书架上一定要有本伊恩·麦克尤恩的书。他的《赎罪》去年被搬上了银幕,狠刮了一阵伊恩的风。大家就是喜欢这个家伙的平淡叙事,黑色幽默,还有那种面积巨大的不动声色的残忍,这回读《在切瑟尔海滩上》,自己的心思又被他的故事翻了个底朝天,这家伙永远不会给我们安稳的东西。《海滩》的情节保守到叫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是读完却觉得字里行间飞着荷尔蒙的气息。一对男女,他们年纪轻,有教养,在这个属于他们的新婚夜,都是处子身,而且,他们生活在一个根本不可能对性事困扰说长道短的年代。但是,就是在这样一个年代,他们还是出了问题。小说的开始,爱德华和佛罗伦萨这对男女主人公就处在了一种不尴不尬之中。在新婚之夜,爱德华袒露无疑,包括肉体;佛罗伦萨厌恶一种又潮又热的激情,更别提那种进入的穿透的性之类的了。所以讲伊恩还是有功底,他竟然拿这部小长篇的大量篇幅来描写这一夜,把那种局促的性写的蹩手蹩脚,既无美感,又无邪气。两个人就是不停的说“我爱你,我也爱你”来蒙蔽紧张和误解。在他们那间乔治风格的婚房内,一切显得沮丧不已。女主人公富有、精致、不流于俗套;男主人公鲁莽、贫寒、土里土气,加上彼时的英伦阶级划分还有宗教禁忌的袅袅余音。怎么看,两个人都是没出路,但是两个人就是在一起了。只是谁也没想到,在性这件事情上,两个人的性情、经历高下立判。伊恩写他们垫起脚尖,窃窃私语,唯唯诺诺,不停饶圈子,却根本无助于互相了解。小说的最后,作者又用几页描写他们彼此再也没有交叉的一生。于是这种参差的对照就显得格外残忍了,小说也至此达到了一种圆环叙事。在这一夜之前,在这一夜之后,什么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除了两个人分开这件事情本身。只是这一回,伊恩的文字没有那麽的冲动和嘲讽,因为这个故事本身已经够冲动和嘲讽的了。所有情爱的美好,说来说去也有跨不过去的黑暗和卑劣,而且几乎难以启齿。就像有人讲的,“初夜的那场爱,终是没有做成”看来性本身真的是个问题,并且真的可以把一切都搞砸。两个人之前那麽爱对方,包括爱对方的乡下口音、精神失常的母亲、破乱不堪的家。但是在最深处,两个人完蛋了。有些东西克服不了,感情是可以一笔勾销的,而且在小说中看来,简直是轻而易举。关于怀念和惆怅,小说最后也讲什么少不更事、时光不在,但当两个人都变得比以往更加强烈和难以自拔的时候,事实上,已经和那场感情没有多少关系了。所以看来,我还是低估了伊恩的残忍,没有想到他最后是用性敲开了财富地位势力这些明晃晃的扎人的东西。她厌恶的呻吟,他就以为是她的兴奋。对情欲符号的会错意使得两个人最开始的好奇和试探性一下子就塌了。所以伊恩真的把新婚之夜写成了一场侮辱,连女主人公的矜持,在事后看来,也都是自取其辱。也许乐观的估计,两个人没有得到的那场性,会成为他们一生最留恋的激情。但是,又如何?并且更加讽刺的是:在那之后,全世界就都把性看的随意了。西方世界迎来了他们那著名的十年。彼时的人们都舒舒服服的活在当下,感官享受也突然变得纯洁高尚起来。看来好小说,总是会讲到遗憾这样一回事。我从来对那种犹豫在伦理主义边缘的小说格外感兴趣,但是伊恩也不给我们摆那种伦理上的大开大阖,他就是有意无意的写,写暗处,写细处。但是刚刚好,在我已经被现代小说中那些随意的性描写败坏了胃口的时候,应该读到这样一部小说。小说里的世界是一个晚上改变了两个人的一生,这一夜之后,两个人都仓皇奔赴了各自的人生。但是小说本身却撩拨了读者的情欲,在这样一个对很多东西已经无所谓的时代。当然,《海滩》本身还可以从情欲之外的很多方面解读。关于视角、结局、时代、叙事等等。但我现在想做的,就是觉得其实还可以把小说再看一遍,我预感会看到一些命运里的无比卑微的东西,那些东西是什么,我也还没有想好。最后想起了一首诗,抄在下面:性爱开始于一九六三年(对我来说为时已晚)———介于查特莱解禁和披头士的第一张唱片之间而伊恩·麦克尤恩的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九六二年。http://blog.sina.com.cn/tongxinxiaoyu

控制力和音乐性

虽然没有直接阅读原文,但是伊麦小说即便透过翻译的损失,其文句本身以及文本整体,都呈现出惊人的音乐性,而这种音乐结构的建立,恰恰显示了作者本身极其高超的控制力。能够以这种方式写作的作家,带给我的困惑要多于感动。就是说,对于他们来说,对于内里意向的表达,难道真的是以类似乐音的图景流露出来的不成?

It's never about the sex.

I read it just after I had a crush on somebody. It's turned out to be a "unidirectional" thing and the reason is either I presented myself poorly, or he's just not interested. I still remember when we left the restaurant he said, oh it's really a pleasure meeting you...well perhaps it's true, only if you continued to say, we may meet some other time. You didn't say it! So I guess it's just courtesy.Back to the book.I read the book second day after the unfulfilling date. Edward and Florence are never meant to be. She's so sensitive he's never gonna learn the right way to treat her. On the other hand I think I really admired Edward when his later life was portrayed and there's not a hint of him regretting that fatal decision. He mused about it but never took a serious thought about it. That's the way things work, I guess. You lost, and you move on. Yes, you lost, and you move on.

《在切瑟尔的沙滩上》

我们各自在路上匆匆行走,一直未曾停留,不经意在相遇某个路口,于是轻轻问候,淡淡寒暄,然后挥手说再见。什么时候,雨水把眼泪悄悄覆盖,回忆在心里开始残落。记忆是一张挂满风铃的卷帘,藏匿不了回味里一丝缱绻的痕迹。青春只有一次,目的只是听一次花开的声音,看一次花落的寂然,然后散场。一路走过很多城市,一路看过很多人群,匆匆忙忙的在行程里睡了又醒,飘忽不定。这也是一种麻痹,直到我看到了你,莽莽撞撞靠近。每一个细节都把我牵引,我放下行李,让心自然的休息。你就是我的风景,云高风清,不走下去,停在这里。可惜我一直在这里,一直在,你却曾不再来,回忆里都是你,全部是你微笑的表情。好久都没找寻关于你的痕迹,往事种种,似乎都不复当年的风情,岁月匆匆,染白了记忆,从此只能成为你窗前的那一束风铃,摇响记忆深处的回音。或许每一个繁华的背后,都隐藏着无数哀伤,一如花样的年华,回忆起来,却是无数怀念。微笑背后,有多少苦涩的泪水纷飞,回忆的章节里,又是谁把谁定格到永恒。人生就是如此,失去才懂珍惜,正因为这样,我们才不断成长,不断感悟,虽然过程是那么辛酸,只要对方能够幸福,悲伤也会化为天边的彩虹,哪怕是悲伤的彩虹,也能让两个人的故事,永久定格在那美好的一刹那。缘聚缘散,终难逃命运安排,缘来了,做梦了,缘走了,心碎了…那谁:你若安好,那便是晴天。谁谁谁,像一个背影,一种想念,一张虚构的脸,代表了我此生时光的某一段,如果前尘往事可以被埋葬,狂澜激涌依旧心如止水,阴霾过后依然云淡风轻。再多思绪的夜总是星稀月朗,告诉我,你不会来!我就不会在此停留,给自己一个借口离开!不再对此牵挂。只是!只是会记得,曾经年华的某一段,我喜欢定定的看着你。也许,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一辈子!也许!

麦克尤恩:当代英国的余华

自莎士比亚以后,英国文学似乎一直偏爱市井小镇的百姓生活,独具温柔内敛的女性气质。宫廷王族的生活在光荣革命后已经渐行渐远,而称霸世界的武力征服似乎也不适合于用文学的方式呈现——虽然这些都是影响历史的大事,但在英国人看来,这似乎也应该是历史学家的专利。在小说中,世界大事只是在乡村小镇、家庭生活、婚恋变迁中偶尔被提到,作者更关注的是这些事给主人公的性格气质造成的影响——勃朗特姐妹、奥斯汀、伍尔芙、莱辛自不必说,即使男性作家,如哈代、萧伯纳、高尔斯华绥、戈尔丁,也同样如此。即使揭露人性的阴暗与丑陋,英国文学也不像法国文学中那样充满力量与激情,而是讲究叙事的节奏、词句的锤炼、修辞的艺术——从这一点来说,麦克尤恩的作品可说是典型的英国文学作品。如果单从阅读感受来说,《水泥花园》恐怕是老麦作品中最为难看的一部——前半部有些拖沓,絮絮叨叨,后半部沉闷压抑令人心悸,结尾尤其给人以未预料到的伤痛:在一个相对封闭的海岛上,姐弟四人在父母双亡后,为了防止邻居洗劫财务,将母亲的尸体隐藏在地下室并用水泥将其密封,为了照顾弟妹,大姐拒绝了男友提出的私奔的要求,和大弟一起照料小弟妹,最后,她和大弟合二为一,成为了这个奇特家庭的新的“父母”。对于一直在恬淡平静中按部就班生活的英国人,《水泥花园》与前辈作家戈尔丁的名著《蝇王》一样,如同在深夜里不经意间听到的一个鬼故事,刺痛并警醒了所有人,其后,过敏的知识分子便将其拔高到“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对人类命运的隐喻”等哲学范畴。至今,学术界对这本小说的“解读”“阐释”已经不可胜数。1999年荣获布克奖的《阿姆斯特丹》,似乎也有向经典致敬的意思。女主人公莫莉与两个情人的故事不难让人想到乔伊斯的名作《尤利西斯》。如同是《尤利西斯》的续集,莫莉照样美丽而有才华,在主编和作曲家(有趣的是,《尤利西斯》中布卢姆与博依兰从事的工作也与这差不多)之间难以抉择,与《尤利西斯》中两人只是擦肩而过不同的是,在《阿姆斯特丹》中,老麦将这两个男人安排为知交好友,最后彼此猜忌而殴斗身亡,等于是给了《尤利西斯》一个带有惊叹号的悲剧结尾。然而,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本就是对荷马史诗《奥德修斯》的反讽,世俗逻辑和商业生活使英雄情结一去不回,并以此提出与现代文明对人的异化。而在《阿姆斯特丹》中,面对平庸的中年生活,老麦则以快刀斩乱麻的简练,将两个中年男人的虚伪与自私彻底暴露——似乎,是以一个作家的权利完成了一个对《尤利西斯》进行批评的梦想。作家冯唐说过,人一过40,如果上不去,下坡路就一个比一个走得快(好像钱玄同也说:人过40都该杀,为此还和鲁迅翻了脸)。在评论家眼里,如同《阿姆斯特丹》中的主编和作曲家一样,老麦也属此类。艺术探索的道路艰辛而寂寞,转型畅销的大众作家往往能名利双收。在进入21世纪后,老麦的作品本本畅销,而且,行文之中,再也没有了愣头青的鲁莽和让人气闷的伤痛,故事讲得一波三折、行云流水,在三个章节中自然会出现一个小的高潮,将读者的心理把握得极好,语言干净而富有节奏,画面更是或优雅活壮观得一塌糊涂,自然,这也就不难赢得读者、尤其是女性读者的青睐,同时,成熟男人与著名作家的头衔如影相随,作品改编成电影后获得大奖,大家也认为属实至名归。如同中国的余华,从先锋到商业,迈出这一步,其实不难。2007年,电影《赎罪》横扫欧美各大影院,同时,老麦的新作《在切瑟尔海滩》也成为各大畅销书排行榜上的常客,伦敦的地铁里,年轻人人手一册,如同车票。似乎,老麦迎来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创作期。与《水泥花园》《阿姆斯特丹》注重人性本身的发掘不同的是,《赎罪》《在切瑟尔海滩》更注重在大时代中人物命运的变迁:不再残忍,而是叹息。《赎罪》中,罗比的悲剧固然是由于布里奥妮的无知与嫉妒,但更是那个战争年代里无数士兵的真实遭遇,在某种意义上,这是个人无法改变的命运。与《赎罪》一样,《在切瑟尔海滩》也取材于二战前后传统而保守的英国乡村。当时,庄园沙龙、校园聚会、教堂唱诗、戏剧表演、诗歌朗诵,还是传情示爱的主要途径,如果是谁偶尔一次的激情爆发,有了男女之间的无媒苟合的不雅之事,难免为传统的绅士侧目,而被社交圈子所鄙弃。罗比被布里奥妮指证为强奸犯并被乡村法庭判刑,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此而来。而在《在切瑟尔海滩》中,老麦则描绘了两个紧守礼仪的年轻人在新婚之夜所遇到的尴尬,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生的不幸,则似乎是对这种种传统习俗的嘲笑——看书时颇有看肥皂剧的快感。如果拍成电影,应该是一部卖座的NC17的情色/激情/伦理大片。面对《在切瑟尔海滩》的畅销,英国绅士似乎有些困惑——“不是说老麦不好,而是,他应该,也许,没那么好吧?”(《独立报》)。看来,任何评论,在畅销的事实面前都有点底气不足。其实,这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作为一个学院派瞩目的严肃作家,老麦写了一部或许叫“早泄四重奏”更为准确的历史/性爱小说,难免会引起读者的好奇——这就和我们中国的读者喜欢《血色浪漫》一样,对读者来说,对以往历史现实的奇观化描写比对未来的幻想更富于浪漫色彩——当年《红高粱》《大红灯笼高高挂》横扫欧洲各大电影节,也是这个原因。我甚至可以想到,老麦在构思这个故事的时候,可能就是在写完《赎罪》后脑袋一转,一个坏主意和一丝坏笑同时涌现在笔端,其后,他便以畅销作家的写作准则将这个心血来潮的作品加以打磨。至于评论家,我想,任何作品流行起来后,评论家都能找到各种各样的原因,分析出这样那样的意义。从《水泥花园》《阿姆斯特丹》,到《赎罪》《在切瑟尔海滩》,老麦在取得评论界、学术界的首肯后开始走上了一名职业畅销作家的创作之路——如果将他和中国当代作家相比的话,我想最为类似的应该是余华。《水泥花园》的阴冷与恐怖,颇类似于《现实一种》中的残忍,《阿姆斯特丹》对经典的模仿,颇有点《古典爱情》的匠心,至于《赎罪》的历史感、《在切瑟尔海滩》的荒诞意识,余华的《兄弟》可以说是集其大成。他们二人,都在经典作家如何面对大众读者这个问题上做出了令出版商满意的回答。毕竟,名著和名作家要想流传后世,总得让更多的读者看过你的书啊。

丧失真情的恋人—《在切瑟尔海滩上》

“她举步维艰的声音淹没在飞溅的细浪中,一直看到宽阔而笔直的,在黯淡的灯光下隐隐闪烁的砂石道上,她成了一个模糊的、渐行渐远的点。”在麦克尤恩唯美笔调的描绘下,读者既感受到切瑟尔滩边海浪的起伏声,也听到老年爱德华的懊悔,而这惆怅的氛围也是本书的主色调。小说虽然大半部分都在写爱德华与弗伦斯相识和相恋的故事(不乏对其身世、家庭生活的描写),但身份和性格的巨大差异注定了俩人情感的破裂,所以,伤感早已是小说的底色。实质上,麦克尤恩的这本书依然是走的老套路,从身份差别、对比中衍生戏剧性冲突(《赎罪》里的罗比便是受冤于此),从而达到叙述高潮。而类似爱德华和富家千金弗伦斯的爱情故事在文学史上不胜枚举,麦克尤恩只不过“更为有意”的加深了这“两类人”之间的鸿沟。其中最显著的便是将爱德华描写成“性欲狂”,而弗伦斯则对性事则充满恐惧(但小说里又可见她对爱德华所做的亲昵举动,想必这位千金自是对此类行为嗤之以鼻),在切瑟尔的“新婚之夜”是弗伦斯“高贵本性”的集中爆发,当猴急的爱德华(虽然作者描写了爱德华为女友守洁,但始终使读者感觉“穷小子”对性事有种天生的狂热,而这正是与高贵的弗伦斯的差异所在)在她身上蠕动时,身份和性格差异所埋下的定时炸弹即刻引爆,弗伦斯毫不犹豫的丢掉男友(因她认为爱德华的行径是龌龊的)跑到了纯净开阔的海岸。看到这里,读者多少明白了麦克尤恩的创作倾向,对比《赎罪》里的罗比,爱德华比他幸运,至少读完了大学,还和女友“结了婚”,但麦克尤恩对出生低微人群的描绘依旧倾向未变:爱德华和罗比找姑娘就是为满足肉欲,而出生富裕的人似乎不食烟火(塞西莉亚除外),过着被书香和钢琴包围的生活,向往纯净的罗曼蒂克(弗伦斯)。塞西莉亚是麦克尤恩笔下千金的例外,虽然她也在爱罗比时胆怯过,但爱情的力量最终使其战胜了社会成见、身份差异给俩人带来的危险“鸿沟”(包括自己的羞耻感和对穷人的蔑视),哪怕在全家人都认为罗比犯有强奸罪时,塞西莉亚依旧深信爱人无罪。也许,麦克尤恩自己没觉得,这一幕是小说里最感人的地方,因为那是坚贞爱情的体现。虽《赎罪》里的一对最终也没有重逢,但总比《在切瑟尔海滩》中爱德华与弗伦斯那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强百倍,就像小说里所述“他们俩太讲礼貌了,太拘泥了,太胆怯了,他们踮起脚尖,窃窃私语,拖拖拉拉,唯唯诺诺,在对方身边兜圈子”。显然,造成他们之间不坦诚的原因是身份的迥异和性格的拘谨(即使是对于出生贫苦的爱德华,也在上层社会的影响下逐渐异化了自身,变得不自然),他们的一切行为只是在往身上涂抹更加华而不实的装饰而已,最终使本就脆弱的感情破灭。所幸的是,麦克尤恩没再那么残酷的对待笔下主人翁,而是让这对成不了伉俪的男女自由,爱德华拥有了他喜欢的女人和生活,弗伦斯则如愿以偿登上了艺术圣堂,虽然小说结尾时的爱德华显得懊悔不已,但这种惆怅的心境只是暂时的,因为切瑟尔的“新婚之夜”使他明白,只有和弗伦斯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俩人才会真诚的面对自己,否则终生都将困囿在(身份)拘谨和(性格)矛盾下的虚伪里。也许你会问,身份和性格的差异难道真会对感情造成摧毁性打击?在此,还是请放过麦克尤恩先生,因为他心中的创作倾向性(成见)决定了身份冲突的无限放大,而爱德华与弗伦斯早在其刻意的塑造下丧失了真情。

媒介素养要加强,阶级分化很暴力

在切瑟尔海滩上一家乔治王时代风格的旅馆里,一对守身如玉20余年的新婚夫妇因操作失当而羞恼难当发生口角自此分飞命运改写。英国老汉伊恩•迈克尤恩真是能扯,一个“半途而废的洞房夜”主题被他铺展出了8万字。我支起自己的取景框来读小说,但见机械信息和阶层差异在这个令人扼腕的故事里如何显影它们的万恶性。那是1960年代初的英国,二战后兴起的“性革命”尚盛,有人身体力行过,有人却止于信息层面上的知道。须知,信息是静态的,现实是动态的;信息是有限的,现实是无尽的;信息是抽象的,现实是具体的,照图施工都不能排除意外,更遑论小说中的新郎、新娘不过是各自携带局促的信息而来:新郎这里,是交际圈中的黄笑话和他人嘴猛的夸炫;新娘那边厢,是如某本“喜气洋洋”的《新娘手册》所提供的含糊其辞的指导,以及一堆不具丝毫美感的器官、现象的词汇。对了,还有他们共同知晓的那个年代的显学——精神分析说。就那么着,旅馆房间那张四柱大床,等待他二人“轻描淡写地把自己当成一个不解之谜,当成一场叙事史练习,或者一个等待解决的问题”。好个“叙事史练习”,在他和她掌握的“叙事史”里,没有对“在战争中学战争”的容许,但有“俄狄浦斯情结”或“厄勒克特拉情结”的观念,包括那部他们一道观看过的电影《蜜糖滋味》的“奉劝”。片中,一位少女因事实婚姻而有孕在身,前程莫测。以至于当新娘试图化解窘境而说出她事先设计过的那个“鲁莽的小笑话”——“也许我应该接受心理分析。也许我真正想要的是杀了我的母亲,嫁给我的父亲”时,终于弄巧成拙,继而为她带来了被新郎宣判为“性冷淡”的结果。若干年后,昔日的新郎爱德华回想往事,“在切瑟尔海滩上,他本来可以冲着弗洛伦斯喊出来的,他本来可以去追她的。他不知道,或者说他不想知道,当她从他身边跑开时,在即将失去他的痛楚中,她对他的爱一定比以往更强烈,或者更难以自拔,此时如果能听到他的嗓音,她会得到某种解脱,她会回过头来。然而,夏日黄昏中,他只是冷冰冰地站着,理直气壮,一言不发,看着她沿着海滩匆匆离去,她举步维艰的声音淹没在飞溅的细浪中,一直看到宽阔而笔直的、在黯淡的灯光下隐隐闪烁的砂石道上,她成了一个模糊的、渐行渐远的点”。彼景可待成追忆,他和她所掌握的“叙事史”里,没有“挽留”、“追赶”、“检讨”这些字眼。不止于此。现代人的婚恋这回事儿,说起来伴侣可以自由选择,但大多数实际情况下,可供选择的对象远非随机样本,社会的过滤机制会在年纪、教育情况、社会阶层等等方面发挥其筛除功能,大部分人最终步入的还是社会学家所谓的“同类婚姻”。同类婚姻大多缘于空间上的接近,就像这部《在切瑟尔海滩上》中的男女主人公,初遇于牛津市一座正在举办核裁军集会的厅堂,随后发现二人都在伦敦求学,再后来“他们俩把各自印象中的牛津地图和实际地图放在一起比较,发现彼此挺能对得上号”。空间的交集为这段关系开了个头,爱的催化加上他们各自的努力,二人顺利获取了作为对方配偶的自致地位,孰料,男女双方迥异的先赋地位却早已为日后投下了一道阴影,最终在新婚夜里积极发挥了其消极作用。具体说,便是新娘弗洛伦斯和新郎爱德华继承自各自父母的社会阶层,中间隔了一条不浅的沟壑,小说第一页便作了提示:“爱德华没说起他以前从未住过旅馆,而弗洛伦斯呢,自小随父亲多次出游,住旅馆是家常便饭”。之后篇幅里,随着对这对新婚夫妇前史的追溯,那沟壑逐渐清晰再清晰在读者眼前。于是,在爱德华22岁的那个新婚夜,他只能任弗洛伦斯从切瑟尔海滩匆匆离开,终于“成了一个模糊的、渐行渐远的点”,而不加以“挽留”、“追赶”及“检讨”。无人知道此后他在那海滩上又捱了一个钟头,“充分品尝着她带给他的伤害、冤屈和侮辱的‘美妙’滋味”。而那伤害、冤屈、侮辱乃至美妙里的很一部分,有多少不是源自他对这桩婚姻门不当户不对的耿耿于怀呢?

如果,如果世界上存在如果

关于此书的作者,是当代销售市场与获奖的佼佼者,其作品的可观性与深度自不在话下。关于这本书,有许多专业的书评人已经深入研究过了,那我也不想多说什么,虽然说本人的水平远远不够。虽然想要草草看完就算,但是我一路寻找此书的主题内容与思考,似乎让我做的不只是草草结束的事。所以(思前想后)我还是想要写下我思考过的地方,这本书想要表达的要突出的内容,我认为这总是最重要的,但现当代的小说总喜欢突破传统,能创造新的特色。不过我个人认为,作者秦湘语心里描写而淡化了许多情节,这是写作上的需要。我不知道是否对于每一位此类作家都是用,不过就McEwan来说,如果从他的成就,驾驭文字的能力,风格,写作构思等方面来说,他绝非一般寻常突破或创新的作家,而是根据需要来选择写作手法。简单说说,作者运用的是插叙的写作手法;偏重于人物的心理描写与思想;插叙的内容里涉及到历史、政治扥等方面的学术,让本是激情洋溢的感情基调与文字理性化;而且如译者所说,一些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经作者精心筛选的细节,无不暗暗的突出某样事情,让人容易联想到某个年代的标志,起到这样不凡的奇妙作用,以小见大。 在看完第一章的同一时间刚好在语文课上听老师讲到虚实结合,情景结合,当时恍然大悟了一样,原来作者是运用了虚实结合的描写手法,其实用虚实结合和插叙手法的好处,就是适时地让紧张的情节得到缓和,让整体保持不快不慢的渐进节奏,不知不觉中,理性成为了文字的主宰。然后要说的,主题内容。看一本书,因为每个人的思想、价值观不同,因而所读到的也是不一样的内涵。正如鲁迅评《红楼梦》时所说,“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看宫闺秘事......” 很明显的,主线内容是新婚之夜的初次性经历,也很明显的这样看似无用的内容肯定不会是本书的主题,而是将主题穿起来的一条线索,依次展开全文罢。而另一条暗线,当然就是作者想要极力表现的主题了。其实在叙述的过程中作者就已经不时地表露出其中心思想,直到结尾,一个留有让读者想象空间的引人深思的结局,也就是升华主题,深化主题,点名中心,不管哪种说法,总之最后主题浮出水面,清晰明了。所以我认为,不管读者有怎样的解读,真正的实质在于作者在于书中,尊重作者的思想,才是本质的中心。作者要描述的时代:20世纪60年代。作者将打着鲜明时代烙印的反文化运动,反战游行,摇滚乐,电影等诸多符号化的细节穿插进故事里,贬值近主人公的生活轨迹。在作者的笔下,“那著名的十年”是物质浪潮尚未席卷全球、精神力量仍居于主导的时代。说得煽情些,那是最后的纯真年代。那些曾被这一代人执著的东西——正义、和平、爱情都好,都随着岁月流逝而趋于幻灭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爱德华与弗洛伦斯的尴尬遭遇,伤感别离,可以视为一代人命运的沉重隐喻:他们认真过、冲动过,他们突破禁忌,追求梦想亮出的锐利刀锋,有时候转错了方向,伤害了自己。而两位主人公的错误就在于无法向对方坦白无遗,成为了一个随时破裂的隐患。我认为这是最能体现作者想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描摹了幻灭之后的情形:“截至当时,即60年代末,他一直住在伦敦。谁能想到会有这样的变迁啊?——突然间,感官享受变得纯洁高尚起来,那么多美人儿轻易就能上钩。在那转瞬即逝的几年里,爱德华四处游荡,就像一个困惑而开心的孩子,被判长期受罚,却暂缓执行,简直无法相信自己有那么走运。虽说他以前从未在哪个特定的时刻,替自己的未来做过什么斩钉截铁的决定,但什么系列历史小册子啊,还有一切关于正经学问的想法啦,终究还是给他抛到脑后。他就像罗伯特▪凯利爵士一样,干脆就从历史中跌落,舒舒服服地活在了当下。”最终,堕落了。原写于2010.2.27GBJ.

结尾的小船事件是不是暗示了她曾受到过父亲的侵犯?

个人认为,作者最成功的一点应该是对节奏的把握。当读者翻开本书的第一页,看到第一句话:“他们年纪轻,有教养,在这个属于他们的新婚夜,都是处子身,而且,他们生活在一个根本不可能对性事说长道短的年代。话说回来,这个坎儿向来都不好过。”,很多人就已经开始窃喜,以为自己已经明白了作者余下的部分要说什么。于是很多人就此把这本书合上了,一边还装模作样地摇头叹息几句什么麦克尤恩是不是在《赎罪》之后江郎才尽了之类的话。不得不承认,我也是这样的。不过幸运的是,我还是坚持读了下去,于是有幸见识到了老麦对叙事节奏无与伦比的掌控能力。两人的新婚晚餐持续了两章,性事前沉默却激烈,“剑拔弩张,草木皆兵”的准备和对峙又持续了一章。个人认为第三章是全书最大的亮点。男性不停推进与女性步步退让,他们的每一个动作都是某种积蓄了很久的情感的发泄,却由于男性的经验生疏和女性的本能抵触而无法全部宣泄出来,那种发泄出了一部分又把其余的硬生生抑制住的感觉,打个不太文雅的比方,就好像尿尿到一半硬憋回去似的,不爽的要死。读者读到这里才明白,自己已经完全落入了老麦设的一个陷阱中,死心塌地地跟着他的节奏走,以致于把自己都投入到了这对男女纠结的初夜中。但又不忍就此将书丢开,还是要一边纠结一边看下去。之后男性——爱德华的impotent其实可以算在预料之中的,但当我们还来不及松口气的时候,弗洛伦斯的反应又让我们开始迷惑,继而开始wonder,在新婚之夜遇到了这样难堪的情景,这两人该怎么办。看到这儿我没有急着继续读下去,而是合上书思考了两个问题:一、如果是我在自己的初夜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呸呸呸,我没有咒自己~)该怎么办。二、这一系列纠结的事情的最根本原因是什么。思考了一阵我发现,第一个问题是我完全无法想象的,(我真还没遇见过如此impotent的男人……)而第二个问题在嘴边呼之欲出,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至此,我真的已经对老麦同学佩服得五体投地了~第四章是一个过渡,爱德华同学的心里历程在这一章就完全清晰了。他们的婚姻最大的问题在于,他们门不当户不对。这句话很俗,但不得不承认,它其实是真理。尤其是当一个有钱人家的女人遇上一个穷人家的男人的时候。从一开始,爱德华就处于一个心理上卑微的地位,虽然他自己不承认,甚至可以说他自己完全没有觉察到这一点。在弗洛伦斯带着满身“令人恶心”的液体从他身边跑开的时候,他才能够在一个残酷但清醒的环境下重新审视他们的爱情——虽然这次的审视依然不够清楚彻底。此时,他在那种家庭背景下——来自一个小村庄,父亲没什么钱,母亲脑子有问题——所养成的性格才真正露出它的本来面目。他开始显露自私自卑不懂珍惜的本性,开始把自己的impotent说成是对方的责任。(对不起各位,又开始对男人苦大愁深了……我不说了……)于是当她从他身体跑开时,他本应当说句什么,即使不是挽留的话,哪怕只是叫她的名字,她也会像得到某种解脱一般回头,他们的爱情就还有救,因为她真的是那么爱他。然而在这个夏日黄昏中,他“只是冷冰冰地站着,理直气壮,一言不发,看着她沿着海滩匆匆离去,她举步维艰的声音淹没在飞溅的细浪中”。我觉得本书其实应该在这里就结束了。但是后面其实还有5页,讲他们的婚姻结束之后爱德华又过了怎样的生活。这段大概算是本书中写得最明白的一段了……不多说,大家去看吧。哦对了,还有一个小疑问想在这儿提出望饱学之士相助——书中反复出现的那个弗洛伦斯小时候和她父亲做一条小船出海的场景到底是不是暗示了她曾受到过父亲的侵犯呢?

瞬间也许是永恒

时间如水,无法打捞。捧在手心能够看到的也是“其他”的倒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时间的“不确定性”就像一张无边无际的网,罩在我的四周。也许就从无边无际的时间罩在我的四周开始吧!读故事与看议论不同。议论的好坏,其实很影响情绪,说的太拧巴,就想撕书。说的很在理,荡气回肠之后就想上街“散步”。而看故事则有种众人皆醉的味道。当然唯一醒着的人也是唯一掏钱买书的人。其他书中人物,都按照自己的生长脉络各自活着。唯有另一个坏人(或许是个医生?)一刀切开生活的皮肤,或深或浅,露出底下的机理与体液。哦,那些东西还在汩汩跳动!整个阅读过程,基本上就是个隔岸观火的幸灾乐祸心态。因此我一直喜欢看过得不太如意的人,是如何挣扎。阴暗心理导致我不能看到董存瑞有志者事竟成,不管结局在他人眼中如何,只要满足了人物的最初理想,这事我认为基本就不靠谱。这么说太绝对吗?至少在麦克尤恩的作品中,可以回答正确加十分。在阅读这个封闭又开放的环节中,麦克尤恩使用了“建水库、控流量”这个大杀器。他颇为严谨地控制着故事中时间的流淌速度。尽管《在切瑟尔海滩上》的前半叶“当下”时间的水流速度非常缓慢,但是这有效的造成了尾部奔腾咆哮,呼啸入海的冲击力,从而产生大量的电能,给人一种过高的电击效果。至于环境保护,资源再生等等议题,麦克尤恩从来不考虑。不可再生,就如同真实世界中的线性时间,谁也不能回去给青春岁月打个中国结,从此在原地打转。麦克尤恩是个非常不响应科学发展观的作家。在前半叶用力控制,不断前情回述的让人恼火的速度下,他完成了一言以蔽之一样的当下情节。我其实一直对于男女主人公能否顺利完成新婚之夜,从正宗耍流氓到革命友谊的跨越不怀好奇。试想一部通篇一点色情描写没有,最多冒出两个医学名词的意会不言传,谁会动歪脑筋呢?可以一直轻纱半掩,但不能一直裹着军大衣讲黄段子还苛求人浮想联翩。倭国哪个女优这么出道,可能直接就初道崩殂了。不过麦克尤恩显然不是想靠这种猜想来引诱读者看下去,介就一浮云!浮云之后的电闪雷鸣,其实在意料之中。我猜到了有关床戏的前景,但是我没猜到雷鸣之后不仅没有柳暗花明,七彩祥云连出来的机会都没有,因为麦克尤恩直接就给推到夜里了。嗯哼,彩虹的出现是需要太阳的,人走灯灭,人老珠黄,没日子了!在那个海滩边,两个年轻人努力扩大人与人之间的裂缝,直到把它撑到如同海峡一样宽广。从此,人与人再也没有跨越过这条鸿沟。有关“未来”,麦克尤恩是围绕男人写的,旁敲侧击了失去女人的黯淡生活。在不了解的那一面,女人似乎如愿地生活在理想的状态中。但是这只是作者用来造成慨叹的手段。如果从女人角度看,男人不是也过得很好?而她的理想生活中又怎能没有遗憾。时间令人着迷之处,就是它的枝枝杈杈众多,真实又只能顺着一条盲路狂奔。故事的好看之处,就是允许另外一种种可能发生。那个老谁家的小谁说,文学就是用眼睛触摸理想。如果理想注定殒灭,眼睛就是用来流泪。怎么做,如何做,到底什么是做……大多数事情开始时总有这些问题扎根大脑。《在切瑟尔海滩上》里的“做”,在现代看来不太是问题,可是现代一样有困扰不堪的问题。彼时的英国年轻人还纠缠在婚前怎样婚后怎样,到底采用什么体位更有素质与道德感召力。他们困惑,他们盲目,他们自取灭亡。现在畅所欲言的素质道德,树碑立传的道德楷模,以及各种用来纠集人马、转移视线、排洪泄淤的手段,又怎知不是上帝令其灭亡的前戏?在一个不知怎样开始和结束的事情中,我们总是不知道问题的症结在何处,所以我们像只捞取水中月亮的猴子,妄图把握所有的可能。可是时间就近在眼前,问题就一点点生根发芽,等到月上柳梢头,镜中花水中月徒呼奈何。谁又知道,从那个发芽的瞬间,就能看到永远的悲剧落幕,主人公在幕后兀自发呆。

一场灾难式的新婚初夜

一翻开书就感觉纸质不灵,和盗版书的纸质相似。希望内容不要令人失望。故事发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七月的英国,天气还不够暖和。没几页就提到了性,够露骨的,以前没读过伊恩·麦克尤恩的作品,有点儿呛着了。不过接下来伊恩·麦克尤恩笔锋一转,开始叙述新婚夫妇各自的成长经历和他们的相遇。所以新婚初夜,自夫妇二人在酒店房间用过晚餐后,到了91页,全书一半的部分了,还没上床。到了倒数50页的位置,二人才来到海滩上吵架,就是你看到书名的那个海滩。丈夫爱德华,有一对双胞胎妹妹,父亲是个老师,母亲因为一次意外头部受撞击而变得多少有些疯癫,整个家靠父亲一个人操持。爱德华就是这样一个平民家庭。妻子弗洛斯特,有钱人家的女儿,自幼练习小提琴,毕业于音乐学院,母亲教授,父亲商人。在那个年代,处男和处女的新婚初夜,好似一场灾难,女方对性的无知和排斥毁灭了一个正常男性对爱情的美好向往与性的本能追求。但是我们不能把责任全归咎于弗洛斯特,她之所以那样,是有其原因的,而书中并未探讨。也许她的成长经历中有使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种种因素。另外,书末有译者约20页的精彩书评等你来看。本书8万5千字。

流行Ian

国内出版的Ian的新作。十万字以内。正好是我最喜欢的小长篇规模。该说的都说了,需要留白的地方也都空显得当。也发现了一个好译者,黄昱宁。难得认真细致,语言简洁到位,且有诗意。从《水泥花园》开始,到《陌生人的安慰》,就盯上Ian McEwan这个家伙。当时搜索他,相关的中文网页还很少。结果一个《赎罪》完了,到处都是。《阿姆斯特丹》竟然买都买不到了,不过是07年出的中文版耶。发现他竟然很畅销,有点意外。又觉得在情理之中。也许小时候读了太多英国人的书。我对英国作家总有点偏好。那种大陆气候保守抑制下拘禁的人,因而总是wild at heart,说出来的与心里想的,太不一样。我很喜欢看到再现这样复杂的、言不由衷、一肚子内容的人性,理智与情感的冲突。他的每本书都不大一样,又每次都能给我小惊讶,关注的人群、史实、主题、事件通通对我胃口。如果让我算,不会把他当成“很重、要、的当代作家”。不会像库切,不会像安妮•普鲁克斯。他景观的口子是小的,情绪的挖掘和探索是符合现代人心态的。虽然人们叫他“恐怖伊恩”,指摘他所有的小说都在抚摸人类的阴暗面,但这些评论者在他们西方式的智识背景下从没看出,伊恩并不恐怖,他小说中人类所有的阴暗面,都没有超出过精神分析学科的经典命题。人们看着看着会会心点头,知道主人公这病根在哪。一旦恐怖点被命名,就意味着可解;可解的人性并不可怕。不知道怎么回事才吓人。在这一点上,他从没能像库切(《内陆深处》、《幽暗之地》、《耻》)那么孤注一掷、纵深跃入人类精神皮层最隐秘的那些横纹中。他还算是温和的。他也缺乏普鲁克斯对地方人群、乡土风貌那么倾心、苦涩的执著探究。他从没为文学做过这些,或者说他的文学从没能做这些。但我还是很喜欢他的存在。这种作家和一般人(指占西方世界大多数的普通中产)生活最近,精神世界也相距不远。他流行,因为这个。据说,在英国地铁上几乎人手一本。我猜Ian其实是很了解读者群的,能很聪明的对接上人们要的与他能给的。他不太冒犯人,他的冒犯又刚好稍微竖起一根刺,让你不至于梗住,但也不会痛快地像看好莱坞故事流畅如自慰一般。他服务你,但不服从你。这就是英国人的方式。我这么说好像把Ian说的太cheap了。其实不是的。这次在旅途中,这本On Chesil Beach几乎又把我看的眼泪汪汪,就跟Atonement一样。我喜欢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他叙事上及语言上对英国古典文学的继承,远远大于改革。他从没玩过离奇的体例花哨。这点让我对他好感倍增。这几年我是那么厌烦后现代,托马斯•品钦。Ian的一以贯之,内容上的出彩、轻盈、简洁、丰富,实在是那句肉麻的话:“清新的风”。说多无益,以下是这部小说的开头段和结尾段。不啻为虎头豹尾,联系上那丰厚的猪肚子,看得我一汪眼泪。如果Ian是英国流行文学的尺标,那么其读者的高度也可见一斑。“他们年纪轻,有教养,在这个属于他们的新婚夜,都是处子身,而且,他们生活在一个根本不可能对性事困扰说长道短的年代。话说回来,这个坎儿向来都不好过。…… ……他不知道,或者说他不想知道,当她从他身边跑开时,在即将失去他的痛楚中,她对他的爱一定比以往更强烈,或者更难以自拔,此时如果能听到他的嗓音,她会得到某种解脱,她会回过头来。然而,夏日黄昏中,他只是冷冰冰地站着,理直气壮,一言不发,看着她沿着海滩匆匆离去,她举步维艰的声音淹没在飞溅的细浪中,一直看到宽阔而笔直的、在黯淡的灯光下隐隐闪烁的砂石道上,她成了一个模糊的、渐行渐远的点。”

如何平等如何节欲

6.15下補完。偶然的碰撞埋藏必然的因果,錯的不是她,而是欲。如果故事換成伍爾夫,婚姻算是順利但更多還是悲劇。作者在細節描寫細膩的變態在心理刻畫上就像惡魔鑽進了大腦那樣而如潺潺流水般插入的過去對我沒有太大閱讀上的困難,這部中篇真不簡單。故事放在了馬上性解放思想解放的60年代,用心良苦,一個白富美為什麼會性冷淡,如果沒有推理的思路和一些心理學常識,會忽略為什麼的,性冷淡或者說性恐懼如果不是伍爾夫那樣就應該是《窄門》女主那樣,這書跟宗教沒什麼矛盾,更多還是那隱藏極深的性侵犯,為什麼要隱藏極深,讀這書會給人直觀的感覺嬉皮士之前是那麽的純潔,實際上法國作家自黑性慾不要太多,壓抑下更會埋藏躁動。門當戶不對的結合失敗不是主因,作者也不會認可這是主因,更大的原因還是外界有意無意的迫害壓迫,其根源還是私欲,女主恐懼源於過去,男主放棄源於未來,如果故事放在60年代以後會怎樣,高嶺之花總是有那幾支的。在作者變態般描寫男女之事,定下了一個未來女權主義者再怎麼翻盤也無法翻盤的事實,那就是男的主動性。60年代前,再更早,描寫的更多是婚外情,抨擊他無非是諷刺上層的虛偽庸俗等,但很少有婚前發生關係,那抨擊的更多是男人可以召妓或者說隨便主導,女的為什麼不可以為愛獻身為愛尋找未來,實質罵的是傳統觀念,這部中篇罵的就多了,但罵的不明顯,一罵虛偽,就算沒有性解放,男性主導的世界欲望該來還是要來。二罵傳統觀念,為什麼結婚就要結合就要生孩子就要是一男一女。三更罵剝削人的欲望,沒有欲望世界會變的和諧,人不是要無欲而是節欲。男女會平等嗎?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其實也沒簡明道路,光女的經濟獨立就獨立了?要打的仗可多了。

我们的失落与悔恨

看麦克尤恩的作品并不好受,这是我一直以来的感觉。他藏在他那英国绅士般平和流畅的文风之下的,是又阴冷又颓丧又不怀好意的精神内核。大概因为写《在切瑟尔海滩上》时,他已经是个年逾六旬的老人,人老了便多少有了些慈悲宽怀,有了一些对往昔美好的追忆。也许读这样的麦克尤恩不过瘾了,但谁都没有权利阻止一个人温情脉脉,不是吗?《海滩》其实给我们设了三条线,第一条线从作品的开头就告诉我们了:“他们年纪轻,有教养,在这个属于他们的新婚夜,都是处子身,而且,他们生活在一个根本不可能对性事困扰说长道短的年代。”这是一对从外部条件看来绝对符合“郎才女貌”条件的新婚夫妇,我们可以用天造地设、天作之合等多个类似词语来赞美他们的组合。于是老麦接着对你说:“话说回来,这个坎儿向来都不好过。”小说始终没有告诉我们弗洛伦斯的性冷淡到底是不是一种疾病,是终生的还是只是暂时的,甚至只是因为结婚这件事让她太紧张。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老麦每次都快刀斩乱麻似的把我们迅速抽离小说现实语境的手段实在是高明,且屡试不爽。一对方方面面都般配的新婚夫妇,一副从什么角度来欣赏都美轮美奂的油画,要怎样做才能快速地破坏这一切的美满祥和?唯有从本质上连根拔起。婚姻的本质是合法化的性,一旦没有了性,婚姻也就从本质上土崩瓦解了。一开始我并不明白老麦为什么要让这对恩爱的小夫妻受这样惨绝人寰的折磨,这太恶作剧了嘛!好在从他张弛得当,缓缓开去的叙述中我们看到了爱德华与弗洛伦斯相知相恋到谈婚论嫁的全过程,也许可以管中窥豹。和往常一样,老麦不愿意当全知全能的作者,他只负责记叙,并不作评论。于是我们得以看到他们的家庭全貌,父母的个性,他们的成长环境,邂逅的过程等等。当一切变得理所当然,当他们逃无可逃地经历了门不当户不对的情侣们重复了一千一万次可能遭遇的一切之后,知识分子的家庭变得虚伪客气,而穷酸的农村家庭虽然值得同情却显得那么贫寒无奈,浪漫的邂逅只剩下概率上的价值,连同一切出于感情而加以描绘的前生今世。当婚姻成为几组人马进行人际关系抗衡的形式时,你终于能理所当然地解释,为什么性没有了,它是主动消失的吗?亦或是人们弄丢了它?都说现代文明导致了人类性功能的普遍退化,但老麦似乎没有明说的意思,他只是在向我们提问:性与婚姻,与爱,到底谁是基础?谁可以主宰其他?或者根本就是无因无果,就像圆周上的三个任意的点,只是循环的某个过程而已。这并不是新鲜的主题了,老麦习惯把我们引向他喜爱的虚无主义,他只关注人性及它的复杂性,什么样的概念在人性的笼罩之下都只能成为一个过程,一种手段。但我意识到《海滩》又似乎有些特别,在小说的前五章里,“爱”这个概念显得如此微不足道,主人公只知道在“进入”和“被穿透”之间苦苦挣扎。而到了最后一章,小说的叙述节奏突然改变了,老麦寥寥数笔交代了爱德华自此以后的漫长一生,交代得非常简约,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告诉我们,爱德华的悔恨和遗憾。他告诉我们,他和弗洛伦斯,他们在这个纯真年代的最后时刻结束的这段爱情,是一个终结,永远的终结。当爱情变成游戏,他发现他和弗洛伦斯原本无法跨过的那道坎儿在其他的时间和人身上变得如此容易。他悔恨在他最爱她,她也最爱他的时候,他错失了良机。“在切瑟尔海滩上,他本来可以冲着弗洛伦斯喊出来的,他本来可以去追她的。他不知道,或者说他不想知道,当她从他身边跑开时,在即将失去他的痛楚中,她对他的爱一定比以往更强烈,或者更难以自拔,此时如果能听到他的嗓音,她会得到某种解脱,她会回过头来,然而,夏日黄昏中,他只是冰冷地站着,理直气壮,一言不发,看着她沿着海滩匆匆离去,她举步维艰的声音淹没在飞溅的细浪中,一直看到宽阔而笔直的、在黯淡的灯光下隐隐闪烁的砾石道上,她成了一个模糊的、渐行渐远的点。”老麦的语言如此温情,让人不禁黯然神伤,“爱”终于以失落的特殊方式,留在了他们的心里。有时,分离并不是因为不爱,而恰是因为太爱,太过在乎对方,我常想,如果爱德华并不是那么爱弗洛伦斯,不那么顾及她的感受,只痛痛快快地把她压在身子底下完事儿;而弗洛伦斯也不用那么痛苦地费尽心机,更用不着提那样可笑可恶又可怜的建议,是不是一切都会变得简单?或许,这只是年老的麦克尤恩在为我们唱一首爱的挽歌吧,他吟唱爱的脆弱,爱的困难重重,爱的易逝。幸好,仍是有爱的,让我们在看惯了他湿漉漉,凉丝丝的文字之后,还能慢慢涌上一滴温暖的眼泪。

在切瑟尔海滩上 伊恩·麦克尤恩

《在切瑟尔海滩上》,是英国作家伊恩·麦克尤恩的一本小说。大致讲了一对新婚小夫妻,因为纯情,因为不了解爱和情,最终在新婚蜜月第一晚,因为失败的第一次,最终误会而导致分开。在切瑟尔海滩上,男子任由新婚妻子跌撞着走远,连一步都没有去追,甚至,连出声喊一句都没做到。此后,两人的命运就此改写。男人最后风流自由,无一子嗣,有过短暂婚姻,最终还是孤独老去。女人走在了自己擅长的音乐领域里,取得了很高的声誉,每次演奏,她都会把目光投在9C位置上,男人曾坐在9C那,热切鼓掌,庆祝她的首次音乐演出……彼此相爱的人,为什么会这么难,难得开口告诉对方,挽留对方,甚至大吵大闹?原因就是开头交代过代的,双方都有教养吗?再看作者伊恩·麦克尤恩,那双饱含深意的眼睛与淡色浓眉平行着躲在大大的圆玻璃镜后,宽而高的额头,只有眉间两道浅浅的竖纹,上扬的嘴角带着不易觉察的内敛而讥诮的笑。长瓜子形脸的下巴,干净的没有胡须。这副模样,让我想起了一个忧郁寂寞自制的朋友。梦里,又看见了久别的不联系的人儿,在你跟前,我总是软弱的,需要你的帮助,依赖着信赖着,而只有你才会默默地帮我,默默做好这些。最终只能分开。梦见一位老奶奶出面问我,为什么没有勇气面对,为什么不告诉对方你的心意。这,于我,好难。假如是一场玩笑,我可以轻易地随意敷衍。梦里,至少还有影子。这是一种什么心态呢?也许人本身就是这样,梦里才知道自己的心意。梦里又见很多被掩藏的梦想。以前做梦,醒来就知道该去努力实现,如今,剩下了迟疑。迟疑着,摇摆着,走向了自己不喜欢的一端。如同并不喜欢吃盖饭,讨厌一些蔬菜,可我为了营养均衡,还是每天轮流着去吃不同的饭。心里痛恨得要死,还强迫自己去做下去。难道很多时候,现实和梦想,人的两面性,不正如切瑟而海滩上的那一对新婚夫妻一样吗?假如能坚持一会,努力一下,就会是完全不同的结局吧?真想一直在梦里,不醒来,至少里面还有你。

当英国的“海岩”走到你面前……

个人觉得Ian在英国的畅销感觉就仿佛是海岩在国内的地位一样……地铁上到处都有,Waterstones里面也确实总在显眼的位置摆放着众多的Ian的书。从《赎罪》开始接触而已。他对于人物心理描写算是比较到位,尤其是那种前因后果,前思后想的思维路径写的很是明显……不过看他得书要有个好印象,就好比写英文的定语从句一样,如果你从句写得过于复杂了,就忘了主句是在表达什么意思了……我很浅薄……在我看来这本书就是个卑微的小人物,其具有丰富的内心生活、热衷于Wank、对性充满懵懂,与一位出身显贵、将自己的人生与音乐——四重奏捆绑在一起的一个女人,重要的是该女人是性冷淡,在洞房花烛夜的时候,XXOO到一半结果早泄的故事,以及最后的一个平凡人生的结局。您看懂我在说什么了么?其实书也是这么个类型地……定语从句式的书……

英国范儿,让我想起奥斯丁和多丽丝莱辛

英国范儿,让我想起奥斯丁和多丽丝莱辛。细腻而合情合理,爆发的时候张力十足又控制的游刃有余,薄薄的一本书短短的1天的事情信息量出奇的大而又不杂芜。这个译者也好的很,看样子现代人一样可以译出好文字。唯一美中不足的装帧的挺好的一本书,内容部分用纸不好,字迹也不算清晰。译文就不能加强精品意识吗?

读后感

“他们(爱德华和弗洛伦斯)被困在一座孤岛上,岛就是一张床的尺寸,托起这座岛的海,却像人生那么浩瀚。”这是译者在解读《海滩》的热潮中找到的简单平实却让之久久为之动容的话(见后记)。有人说黄昱宁翻译得很糟糕,有人称奇。也许是两个破折号之间的定状补使人不习惯,但是熟悉之后我觉得倒是很好理解也能够体现原作语言特色的。比如:“这里头还蕴含着另一种东西——它非但本身更糟糕,而且她简直控制不了——勾起陈年往事,而她很久以前就认定,那些回忆其实并不属于她。”此般句式充斥全文,并没有影响阅读节奏。话说回来,这是我读麦克尤恩的第二部书。看《赎罪》的时候就有很强烈的感觉,作者非常善于将角色的情感和周遭(景色啦环境啦政治背景啦等等)融合在一起,达到一种有质感的渲染。读《海滩》让我加深了这种体验。就仿佛是情感与景色的一种互动索取,不仅仅是情绪感染景物,也有择取和情感相贴切的景物进行描述,如“他不敢断言,那如同钻入隧道般的画面和选择性耳聋再也不会从天而降,像冬日里笼罩在特维尔荒原上的薄雾一样将他团团裹住,使得他那个年代更贴近、性情更老成的自我为之黯然失色。”这种写作手法使我产生非常奇异的观感体验,物化的情感——好似可以听见看见触碰得到,却也不会生出角色的逾越。像是站在旁白的位置上随着情节推进,比代入感稍远比现实稍近的吸引人的阅读体验。《海滩》一共五章,读到后记看到译者点出的或许爱德华和弗洛伦斯的尴尬遭遇、伤感离别可以视为一代人命运的沉重隐喻,作者或许着重刻画的是“那著名的十年”(上世纪六十年代)……评论家们说什么都好,我就看看不说话。终究我也从未想理清到底作者想表达什么,也不能够证实种种揣测孰优孰劣。前四章,性冷淡的弗洛伦斯和总带有一些自卑因而慎重彷徨犹豫胆胆颤颤的爱德华在新婚初夜被卷入了思想挣扎的漩涡。双方都尽量不使对方难堪,又想尽力满足自己的私欲,于是欲拒还迎,于是强压爱欲之火……直到最后矛盾爆发,出现海滩上的争吵和坦白。一直到这里,我误以为主题会是爱情的矛盾。中间我甚至一度怀疑他们之间的爱情到底是否有自以为得那么真那么深。最后一章从178页开始渐渐叙述到事件发生后的四十年,回忆环绕着生活继续。爱德华得到了曾经纠结渴望的性生活,也有了物质成就,然而“随波逐流,半梦半醒,漫不经心,胸无大志,做事不认真,膝下无子女,生活很安逸。”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的鸿沟,也就是弗洛伦斯当年既保留爱情又不丧失自由的提议和六十年代的爱德华之间的鸿沟。时过境迁的释然于事无补。那一段人生纯真得让人唏嘘,纵使小心翼翼,纵使青涩无信心,终究是回不来的深情。“然而,夏日黄昏中,他只是冷冰冰地站着,理直气壮,一言不发,看着她沿着海滩匆匆离去,她举步维艰的声音淹没在飞溅的细浪中,一直看到宽阔而笔直的、在黯淡的灯光下隐隐闪烁的砂石道上,她成了一个模糊的、渐行渐远的点。”爱情中的人啊,总是被自我的举步维艰所蒙蔽,绕一大圈后才发现对方也并不怎么轻而易举。不过也许,这才是爱情的真谛。毕竟都是如此摸索过来的,虽然很遗憾,虽然受到伤害。《海滩》很短,译成中文八万余字。读的时候明显感到不自觉地放慢速度,自己也很吃惊。读到最后,之前的感受汇集到一起,有惋惜,却没有苦涩的味道,相反和《赎罪》比可以称得上是完满。如果现在问我主题是什么,我会说是爱情。

Bye Bye,难以告别的爱

“偶尔,在山毛榉林深处,他会走到一条岔道跟前,懒懒地想,那年八月的那个早晨,她一定曾在这里停下脚步查看地图,于是他会栩栩如生地想象她——只不过隔着几英尺和四十年罢了——全力以赴地寻找他的样子。或者,他会在俯瞰斯托纳山谷的风景时驻足片刻,琢磨她有没有停在这里吃过橘子……”他们爱得足够深,爱得足够自信,也爱得足够痛苦。在新婚之夜,他们对彼此都是绝对忠诚的,然而,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他们甚至没有说一声“Bye Bye”,就这样自作主张地消失在了彼此的生活后面,却为对方烙下了一辈子都难以磨灭的痕迹。弗洛伦斯甚至可以容忍爱德华去找别的女人,爱德华却气得大喊:“你宁愿我和别人,也不愿意我和你?!”可是,在读完小说的很长一段时间以后,在爱德华的回忆也拉得很久远之后,我们突然都对弗洛伦斯的这番话有了新的理解。“你纵有千般过失,我依然爱你。”说的不就是弗洛伦斯这样的人吗?我以为长久以来,我都不懂什么叫做爱情。每次谈及这些事的时候,我们总会回答说“爱情这种东西太复杂了,我不懂。”一直以来,我想避免自己的伤心,所以固执地认为我不懂什么叫做爱情,也无心插足这类复杂的事情。我唯一想做的,就是爬爬山,在各地游转,然后回到一个地方专心致志地做一件事。和弗洛伦斯惊讶地相似……也许我也会像她一样,专心致志地经营着她的四重奏,将爱情锁进玻璃柜里,一生都不再提他,却永远地爱着他。也许不会。毕竟他们那样疯狂地爱过一次,这一次足以耗尽一生。辗转其后的只是平淡无奇的生活与久久无法消去的淡淡的伤害。

我们并不知道我们错过了爱情

伊恩的《海滩》是写一件非常小的事儿——套用译者的原话,也就是“初夜性生活不和谐”。但是,却彷佛在晚年的时候回顾漫漫人生路,从自己认为的最深刻的那一点重新解剖开去,本想得到不一样的结论,但是依旧惘然。读完之后,有一股淡淡的忧伤莫名地升起来,说不上同情或者惋惜,只是有点宿命的味道。很多人愿意将他跟奥斯丁相提并论,同样有着浓郁的英伦气息和文艺腔调,同样擅长写细节,同样主题鲜明而狭小。不过,奥斯丁的书更符合中国读者的口味,无论历经如何的磨难,最后有情人是能够终成眷属的。而伊恩对于美满的给予是非常吝啬的,他不想这么便宜读者,希望读者能从哀伤中真的理解或者知道点什么——每个人成长的环境都是两面的,所以即使人有点阴暗面也不可怕。爱德华的不幸相对地显而易见。住在农舍,一个精神病的母亲,一个习惯人情世故的父亲以及一对双胞胎妹妹。他的选择通常只有两种,要么使劲儿地让自己远离,要么负责任地承担一切。我们所习惯的,所赞赏的,应该是第二种,也就是百善孝为先的释义。弗洛伦斯的幸福也在比较中被放大。她有优越的家庭生活——于是,她可以将音乐作为毕生的追求和信念,甚至超越爱情。她跟母亲的关系一般,这正是引起她初夜不快的某一个根源。她充满了浪漫的理想主义情怀,觉得爱情最伟大的表现应该是来自纯粹的精神层面。比如在威格摩尔音乐厅为爱德华演奏,比如背着布包里的几个橘子到特维尔荒原探访爱德华一家,比如在新婚之夜抛弃“洞房花烛之乐”而跑去海滩上喝红酒等等。他和她的爱情,尚未来得及经历婚姻中的各种琐事,就被一件现在看来可笑而当时无法出口的房事未遂给草草终结了。而如果是被前者慢慢磨损的话,那么跟现在电视里热播的八点档也就什么差别了,不至于如此被文坛和普通读者所追捧,是谓艺术来源于生活,但绝对高于生活。折射、浓缩、采编了普罗大众的生活细节,而让更多的人有机会感受别样的人生,这才是小说,或者文学,不是吗?英国60年代的城乡差别、反核反战情结、摇滚乐与古典乐的斗争等等,尽管拥有非常鲜明的时代标签,但是对于外国人而言还是很难有感同身受的情感。只能说,很朦胧地觉得,伊恩在一个很大的环境里讲一件很小的事情,虽然有大材小用之嫌,但也不得不对我们每个人,不分国度不分地域不分性别所能够感受到的爱情,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即使社会变迁,文明进步,爱情也永远是我们生命中最值得追求,也最值得珍惜的美好事物。对于爱情,我们能够发自内心地感受到纯精神体的光彩与唯一,永恒即使短暂也曾经热烈地存在与你我之间。对于爱情,爱人,要毫不犹豫、毫无保留地理解、尊重并真心的给予;以最快的速度、最虔诚的心态化解误会与矛盾,怀着“执子之老”的愿望与他或者她勇敢地并肩走下去!荷尔蒙不可怕、费洛蒙不可怕、同性恋更不可怕,只要那是爱情,就努力地坚持下去吧!宁肯年轻的时候委屈、流泪、愤怒甚至绝望,也绝不在人生的黄昏时候,后悔自己失去了曾经一伸手就能得到的珍爱。

第一次读麦克尤恩的作品

书里有几个片段我印象较为深刻,一个是爱德华自我意识的觉醒,另一个是对他回忆的描述。在父亲告诉爱德华他母亲患有精神疾病以后,爱德华的意识发生了重大变化,确切地说,他的自我意识觉醒了。“毫无疑问,这事儿他一向都清楚。对她的情形从来就没什么词儿可以形容,因此他一直得以维持某种单纯无知的状态。他甚至连想都没想过她会有什么问题,如今,一次简单的命名就让悖论迎刃而解,几个字眼的威力就让原本看不见的东西昭然现世。脑部——受损。这条术语溶解了亲情,用一条人人都能理解的公共准则冷冷地衡量了他的母亲。刹那间,不仅仅在爱德华和他母亲之间,而且在他自己和周遭的环境之间,一道鸿沟赫然拉开,他觉得他的自我,那深埋于心的、他之前从未在意的内核,突然长出了坚硬的边边角角,横空出世了,那是一枚熠熠闪光的针尖,他不想让任何人知晓。她的脑部受了伤,而他没有。他并不等于他的母亲,他也不等于他的家庭,终有一天他会离开,再回来时就只是一个客人……此刻他体验到的是一种孤独的情绪,为此他颇感内疚,但其中勇往五千的意味又让他兴奋不已。”“从表面上看,得知母亲出事经过的那一天,什么也没有改变,然而,他生平所有的细小转变,所有的微弱调整,都似乎在这新的认识中结晶成型了。他对她和和气气、关怀备至,他继续坚持编织小说情节:整个房子都是她操持的,她说的字字句句都是真的,不过如今他是在清醒地扮演一个角色,并藉此强化那个刚刚发现的、微小而强硬的自我的核心。”“这些私密方案将他隐藏自己的感觉进一步精炼提纯,敏感、渴望与棱角坚硬的自我意识,彼此紧紧联接在一起。他可不像学校里某些男孩子那样讨厌自己的家,讨厌家里的人。这些小小的房间以及房间里脏乱不堪的景象,他都觉得理所当然,他也始终没因为母亲的关系觉得难堪。他只是迫不及待地想让自己的生活,让真正的传奇早日开始,让那些按部就班的安排早点完结——这只有等到他通过考试以后才做得到。”另外一个片段是关于怀旧或“追忆往昔”的描述“关于那个下午,他只抓得住某些记忆的碎片,某些画面,像几张旧明信片。”“他重温去年记忆——农舍‘明信片’,欧椴树下的漫步,牛津夏日,并不是出于某种多愁善感的渴望,并不是要在他的忧伤里添加什么佐料,或者任其泛滥,而是要将忧伤驱散,让自己感觉到爱情。”那么,你回忆过去的时候,或者作这样的努力的时候,是不是一种“多愁善感的渴望”呢?是不是要让忧伤泛滥呢?

赎罪之后麦克尤恩再写人类隐秘情感

1麦克尤恩的故事算不上新鲜,至少张爱玲在60年前就曾经讲过了。那是她于1943年发表在《紫罗兰》上的短篇《沉香屑:第二炉香》,叙述了一个生长于维多利亚式家庭,从来不谙性事的女孩子愫细出嫁的故事。新婚之夜,她破门而出,连滑掉的拖鞋都顾不得拾起,失魂落魄地向山下飞跑,消失在茫茫的夜色里。而麦克尤恩的《在切瑟尔海滩上》,同样让女主角弗洛伦斯在洞房花烛之夜从新婚丈夫的身下逃脱。和愫细不同的是,弗洛伦斯知道那晚自己应该做什么,知道她应当按照怎样的游戏规则行事,只是她,太过恐惧了。张爱玲的笔调世故讥诮,而麦氏对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悲剧”,是怀有着深刻同情的。《海滩》叙述的两个故事非常简单:爱德华和弗洛伦斯热恋的往昔,以及两人新婚之夜的尴尬遭遇。海滩上华丽的旅馆,精致的银餐具,细心准备的晚餐,英俊而又体贴的良人,都无法稀释弗洛伦斯对性的恐惧。这是一种困扰了她许久的焦虑。她知道,自己必须要在这个晚上,像其他女人那样,经历一次残酷的蜕变和成长。她不愿相信这个游戏规则的合理性:“难道她有义务把自己变成一扇门,或者一个客厅,好让他进来吗?”但她喜欢爱德华,对这婚姻,也没有一点儿厌恶之情。她喜欢他壮实的手臂,可以将她双肩环住;喜欢他的棕色眼睛,因为它惬意而又温情;喜欢他的轻吻,因为那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可是,缔结婚约之后,两个人非要走到那一步不可?她怀念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爱情纯净而又兴奋。在去往农舍的路上,她一个劲儿地拽着他粘着杂草的胳膊,要他再亲自己一下。她剥了最后一个橘子,自己留一半,另一半送到他的嘴里。她幻想,要是能一直那样,该有多好。可是终究要走到那一天,弗洛伦斯需要下最大的勇气来面对。她强忍着,强挨着,强迫自己去进入“新娘”的角色。因为在常人看来,那是对神圣的婚约最后的仪式确定,正常得毋庸置疑。她努力地配合着他,迎合着他的侵略,甚至采取了主动姿态,可是就在那一瞬间,意外的操作失误,使弗洛伦斯心中原本摇摇欲坠的象牙塔轰然崩塌了。她终于落荒而逃,狂奔到切瑟尔的海滩上。在爱情和自由之间,游移不定的她选择了后者。2麦克尤恩的文字纯正而又高贵,历来被视为西方文学文笔优美的典范。黄昱宁的传神译笔精雕细琢,使这部小说虽经语言转换,仍散发着散文诗般的优雅魅力。可是小说的思想性似乎比文学性更值得称道。我们或许可以很自然地像男主人公那样,粗暴地责备弗洛伦斯不解风情,说她“性冷淡”或是什么,可那种普遍存在于人类心中有关性的复杂情绪,那种永恒的矛盾和无穷的困惑,根本不是简简单单的褒贬所能涵盖的。我们所说的“精神洁癖”和“禁欲主义”,正是这种矛盾和困惑结合下产生的一对孪生姐妹。上帝在赋予人理性,为“文明社会”确立了一套完整的规范和礼仪的同时,又保留了人类源于动物的近乎原始的爱欲需求。上帝造人,让亚当夏娃在伊甸园“含哺而熙,鼓腹而游”,又允许撒旦出来,引诱他们食用善恶树上的果子,使他们为自己的赤身裸体而感到羞耻。从始祖开始,人类就在所谓“理性”和欲望两者之间艰难徘徊,屈从一方,还是调和折中?到底该如何取舍?由于生理原因和社会规训的影响,女性的这种“精神洁癖”倾向尤为明显,愫细和弗洛伦斯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这种难以用语言表述的情结和心态被麦氏描写得恰到好处,读毕最后一章两人在海边的对话,惊讶他对人类的这种矛盾和困惑竟然有着如此准确的体验!他告诉我们,世界上并没有一种乌托邦式的男女关系,让婚姻可以像少男少女初恋那样“纯洁”简单。他还告诉我们,两个人的心灵终究无法接近,连看似最亲密的人,实际上都不能真正地互相体谅。3就连一向给人游戏文字,以描写荒诞的性事为乐的王小波先生都道出过这种人类普遍的焦虑。在《黄金时代》中,女主人公陈清扬就无法理解,为什么王二那么急切地想和她做爱,为什么男人都对她身上那个普通的器官如此痴迷。她为王二献身,完全是出于“伟大的友谊”。可是理想主义的弗洛伦斯又怎能像陈清扬那样麻木世故,看穿世间万象,默默接受既定的命运?弗洛伦斯逃走了。她举步维艰的声音淹没在细浪中,在黯淡的灯光下隐隐闪烁的沙石道上,成了一个模糊的、渐行渐远的点。可是,尽管世界这么大,却又这么单调、整齐划一,她能躲到哪儿去呢?哪里是她的容身之处呢?除了爱上自己,她还能有什么办法呢?电子报刊地址:http://hzdaily.hangzhou.com.cn/dskb/html/2008-10/09/node_131.htm文/韩戍,载2008年10月9日《都市快报》

很强很无奈

如同看完电影《赎罪》的沉默和惆怅乃至心底对主人公的遭遇而深深叹息,这本书延续了作者的习惯手法:在特定的环境中,人们似乎更多的时候被环境规则被自身感念所束缚左右,无力挣扎。看小说也可是借鉴,如果两个年轻的男女主人公在冲突与矛盾中能后退一步,能如获珍宝一样呵护这份爱情……也许我们看到的就不是这样的惆怅和叹息

麦克尤恩的嘴脸

麦克尤恩似乎是永远不肯写点安安稳稳的小说,《赎罪》、《水泥花园》,总是在纷繁的文字叙述和唯恐不够细微的心理描写里,把人的心思翻个底朝天。《在切瑟尔海滩上》同样如此。当翻完最后一页时,不由自主地冒出四个字:居心不良。与《赎罪》的主人公类似,《在切瑟尔海滩上》也把故事集中在了一对相爱的男女身上。本以为,《赎罪》的苦情人,在《海滩》里换成新婚燕儿的小夫妻后,麦克尤恩多少会手下留情地赋予一个好故事。可惜他花了一半多的篇幅,详详细细地记录下了爱德华和弗洛伦斯 “初夜性生活不和谐”的所谓医学现象。然后在切瑟尔海滩,一番字字珠玑、玄机暗藏、针锋相对的对峙,宣告了两人差不多十个小时婚姻生活的终结。虽说现在“闪婚”现象已经让人见怪不怪,可爱德华和弗洛伦斯的婚姻也实在“闪”得可以。而其中弗洛伦斯对正常夫妻生活的极端抗拒,更是让人颇为错愕。或许用“极端”两字来限定多少有些过分,但不巧的是,看《海滩》的同时正在阅读渡边淳一的《失乐园》,日本作家对男女鱼水之欢既充满美感又透出丝丝邪气的描写,让弗洛伦斯的举动更显得不正常,也难怪爱德华愤怒之下会对她骂出“性冷淡”三个字。麦克尤恩不是个厚道的人。在上世纪60年代度过自己青春期的他,在步入文艺中老年的年纪后,似乎对文艺青少年总有几分不屑与偏激。《赎罪》里布里奥妮充沛的文学想像力,罗比信笺里那个医学专有名词,包括《海滩》中一串串直白的医学词汇,都成了麦克尤恩手中讥讽的把柄。关于这一点,麦克尤恩根本没有半点手下留情的意思。他标志性的在叙述主线过程中铺陈开人物细节的写作手法,一如既往地纯熟、细致,收放自如。在那间乔治王朝风格的婚房内,从半开的法式落地窗,到蜜月套间的餐桌和走廊,再到那张四柱大床,恍如高速公路上一个个指示的路牌,麦克尤恩清晰地在上面写道:弗洛伦斯,富有、精致、不流于俗套;爱德华,鲁莽、贫寒、土里土气。于是,直接就把两人从好不容易交汇的公路交叉点上,硬生生的扯到了岔路上。一句简简单单的对比——“她的父母没有对他的父母盛气凌人,他的母亲举止好歹没有离谱太远”——已经表明了作者的态度:这是一桩并不门当户对的婚事。他们的“性情与经历”、“英伦作派和阶级地位”,还有“宗教禁忌的袅袅余音”,都成了他对两人爱情悲剧的犀利揭露。但如果认为麦克尤恩的批判仅限于此,显然上了老麦的大当。请看他对两位年轻人的几处描写。对弗洛伦斯,“难道非要过了这么久,她才能发觉自己缺少某种别人都有的简单思维技巧吗?”“无非是与凡人俗事亲近热络,与自己的需求欲望息息相通罢了”。对爱德华,“他们就在这梦幻里长大成人,麻木地栖居在种种怪诞现象里”,“将他敏感、渴望与棱角坚硬的自我意识,彼此紧紧联结在一起”。很清晰,一个是缺乏最基本的与人沟通交流的手段,一个是对非正常迹象习惯于视而不见,导致自我意识强烈。两人的碰撞,正如麦克尤恩在小说第五章借弗洛伦斯所讲的:他们踮起脚尖,窃窃私语,唯唯诺诺,不停地绕圈子,却根本无助于真正做到互相了解。对相爱并且准备共度一生的人来说,尊重互相的私人空间固然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去了解自己的爱人。这一点,无论是在今天,还是在《海滩》的这个时代,都是必需的。窃以为,麦克尤恩的不厚道就是有其独到之处:锋利地切入要害,剖开一切让人看个清楚,而且哪怕隔了几个时代,依然鲜血淋漓,让人触目。说到这里,似乎麦克尤恩的不厚道还有理了。但是,还请注意一些让人惊讶的细节。比如小说114页极其隐讳的皮带、钥匙、零钱,都在指向弗洛伦斯少女时有受到父亲性骚扰之嫌;比如70页两艘超载平底船相撞的隐喻,回过头来再看,简直就是在预示那场切瑟尔海滩上的争执。细节如此不一而足,但麦克尤恩的嘴脸就在其中显露出来:那所谓的著名十年,并不比之后开始的嬉皮浪潮、性解放的年代单纯,因为英国社会根深蒂固的阶级、财富、地位差异从来没有改变;那一代人——或许包括麦克尤恩本人——远远不是那么美好纯真,因为弗洛伦斯和爱德华身上那种自我中心的强势,永远存在于每一代人的身上;还有男女之情爱的美好,不要忘记,很多时候正建立在难以启齿的卑劣与黑暗之上。

人生的蝴蝶效应

小说的第二章用了最长的篇幅描写了男女主人翁各自以前的生活,学习,爱好,性格兴趣、门第的差异。似乎本不可能产生交集的两个人,却由于女主人翁与母亲拌了几句嘴想出去走走;男主人翁“偏偏看厌了书,听烦了鸟叫,对乡间的宁谧也意兴阑珊”骑个破单车,“就出发了”,他们的第一次蝴蝶效应发生了,于是相遇了。爱好、性格、兴趣迥异的两人,却由于“好奇”相爱了,他们很幸运,因为他们的第二次蝴蝶效应发生了。他们的确很幸运,连家庭门第障碍也打破了,他们结婚了,从此,王子和公主似乎就可以过着幸福的生活了。但是,不幸的是,蝴蝶效应还在发生着,虽然他们小心翼翼的相恋、小心翼翼的吃着婚礼的烛光晚餐、小心翼翼的前戏,但“拉链门”事件却让他们措手不及。还好,好好,这不是大问题,男主人翁灵活的处理了。嗯,并不是每一只蝴蝶都能引起一场风暴。不过,还没完呢,蝴蝶的翅膀还在扇动,两位处子的花烛之夜却首战失利,女主人翁的惊慌失措标志着风暴前的乌云积聚。他们还有机会,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深爱着对方,而且,两人都得到时间冷静思考。他找到了她,但是本应充满包容、温暖与爱意的交流却由于猜疑而崩溃。蝴蝶继续扇翅,他们都不敢相信自己会说出这些话,都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不能先往前一步或是一个善意的回应。暴风雨终于来临,八个小时的婚姻溃于蚁穴。他们都是优秀的人,各自的事业也算有成,各自也知道自己的心里装着对方,只是没有偶然的蝴蝶为他们扇翅,两人也没有主动为他们作一次飞舞,于是,可以并集的他们依然只有那段短暂而深刻的交集。于是,所有的人都在惊讶:“怎么就让这个女孩带着她的小提琴跑了呢。如今,毫无疑问,回头再看她那个谦卑的建议,他实在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她只不过想知道他确实爱她,想得到他的安慰:既然在他们前面还有一辈子的光阴,那就没必要着急。爱情加上耐心——如果这两样他能同时拥有,那该多好——就一定能让他们俩垮过这个坎儿。这样一来,会有怎样的未曾诞生的孩子得到出世的机会呢,会又怎样的,戴着发圈的小女孩儿,成为他钟爱的宝贝呢?整个人生轨迹就是这样改变的——因为他什么也没做。在切瑟尔海滩上,他本来可以冲着弗洛伦斯喊出来的,他本来可以去追她的。他不知道,或者说他不想知道,当她从他身边跑开时,在即将失去他的痛楚中,她对他的爱一定比以往更强烈,或者更难以自拔,此时如果能听到他的嗓音,她会得到某种解脱,她会回过头来。然而,夏日黄昏中,他只是冷冰冰地站着,理直气壮,一言不发,看着她沿着海滩匆匆离去,她举步维艰的声音淹没在飞溅的细浪中,一直看到宽阔而笔直的、在黯淡的灯光下隐隐闪烁的砂石道上,她成了一个模糊的、渐行渐远的点。”

“如果”其实是这世上最没用的东西

麦克尤恩总让我捉摸不定,《赎罪》里他深情款款,《只爱陌生人》里他诡异乖张,《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里他荒诞不经,而这一次,《在切瑟尔海滩上》却有些说不清道不明,像是晴空万里中飘着一丝毫无来由的乌云,或是华丽的餐具上飘着根无名的发丝,总在一系列惬意和阳光中碰到一些若有似无的淤堵。爱极了佛罗伦斯最后在切瑟尔海滩的砂石道上成了一个渐行渐远、模糊的点的那段场景,让我见到了麦克尤恩鲜有的正统而又不带丝毫荒诞的抒情,完整不残缺的悲伤,不会有尖刻的反讽突然冒出来让我措手不及。一开始总认为这是一场灵与肉并不相契的爱恋,可是谁知道呢,过于礼貌和拘泥的两人,也许根本不懂对方,也不懂自己。他们一个劲的分析世界,却鲜少剖析自己。然后一切像是回归到了那个被说滥了的主题——逝去的青春。主角并未回头,哀叹的,不仅有主角也有我们,如同《赎罪》,那种并不存在却超脱时间和空间的现实对比,总让人觉得失落和隽永,故事终究早早的就结束了,“如果”其实是这世上最没用的东西。

一种名叫男性尊严的东东与西西。。

这貌似是接触的第一本神奇的东东。。嗯。麦克尤恩的。神奇东东。经人推荐,便去书店寻觅此书。见是小书一本,便在书店翻了起来。。依稀的记得。文章是交错两层写的。一章写结婚当日。一章则铺垫背景『即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和家庭背景。事出有因的因吧』而关于婚礼的那章呢。就大部分是心理描写,进行的灰常的缓慢。 = =摘:每每想起她,他总是很惊讶,怎么就让这个小女孩带着她的小提琴跑了呢。如今,毫无疑问,回头再看那谦卑的建议,他实在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她只不过想知道他确实爱她,想得到他的抚慰:既然在他们面前还有一辈子的光阴,那就没有必要那么着急。爱情加上耐心,如果这两样他能同时拥有,那该多好吖。就一定能让他们俩跨过这坎儿,这样一来会怎么样呢?整个人是轨迹就是这样改变的,因为他什么都没有做,在切瑟尔海滩上,他本可以冲着弗洛伦斯喊出来的,他本可以去追她的,在即将失去她的痛楚中,她对他的爱一定比以往更强烈,或者更难以自拔,此时,如果听见他的嗓音,她会得到某种解脱,她会回过头来。然而,夏日黄昏中,他只是冷冰冰地站着。理直气壮,一言不发,看着她眼中海滩匆匆离去,她举步维艰的,在暗淡的灯光下隐隐闪耀的砂石道上,她成了一个模糊的渐行渐远的点。到底是什么玩意挡了道?是他们的性情经历,是他们的无知与恐惧,羞怯,洁癖,是因为过去从未得到过这份权利抑或缺乏经验,没有那份轻松自如的心态,再有就是宗教禁忌的袅袅余音,他们的英伦做派和阶级地位,外加历史本事也在作祟。。嗯。终究而言。。愚之见还是,那所谓的男性尊严的东东吧。。。

相爱也是一种能力

  《在切瑟尔海滩上》,是英国作家伊恩·麦克尤恩的一本小说。大致讲了一对新婚小夫妻,因为纯情,因为不了解爱和情,最终在新婚蜜月第一晚,因为失败的第一次,最终误会而导致分开。在切瑟尔海滩上,男子任由新婚妻子跌撞着走远,连一步都没有去追,甚至,连出声喊一句都没做到。此后,两人的命运就此改写。男人最后风流自由,无一子嗣,有过短暂婚姻,最终还是孤独老去。女人走在了自己擅长的音乐领域里,取得了很高的声誉,每次演奏,她都会把目光投在9C位置上,男人曾坐在9C那,热切鼓掌,庆祝她的首次音乐演出……         彼此相爱的人,为什么会这么难,难得开口告诉对方,挽留对方,甚至大吵大闹?原因就是开头交代过代的,双方都有教养吗?         再看作者伊恩·麦克尤恩,那双饱含深意的眼睛与淡色浓眉平行着躲在大大的圆玻璃镜后,宽而高的额头,只有眉间两道浅浅的竖纹,上扬的嘴角带着不易觉察的内敛而讥诮的笑。长瓜子形脸的下巴,干净的没有胡须。这副模样,让我想起了一个忧郁寂寞自制的朋友。                  梦里,又看见了久别的不联系的人儿,在你跟前,我总是软弱的,需要你的帮助,依赖着信赖着,而只有你才会默默地帮我,默默做好这些。最终只能分开。梦见一位老奶奶出面问我,为什么没有勇气面对,为什么不告诉对方你的心意。         这,于我,好难。                  假如是一场玩笑,我可以轻易地随意敷衍。               梦里,至少还有影子。这是一种什么心态呢?也许人本身就是这样,梦里才知道自己的心意。            梦里又见很多被掩藏的梦想。         以前做梦,醒来就知道该去努力实现,如今,剩下了迟疑。            迟疑着,摇摆着,走向了自己不喜欢的一端。      如同并不喜欢吃盖饭,讨厌一些蔬菜,可我为了营养均衡,还是每天轮流着去吃不同的饭。         心里痛恨得要死,还强迫自己去做下去。      难道很多时候,现实和梦想,人的两面性,不正如切瑟而海滩上的那一对新婚夫妻一样吗?假如能坚持一会,努力一下,就会是完全不同的结局吧?            真想一直在梦里,不醒来,至少里面还有你。

借最喜欢的一本把读老麦的书评写了

以下按照喜爱顺序回顾一下快一年时间看的几本麦克尤恩的书:《在切瑟尔海滩上》:最喜欢的也是看的第一本,岛国人苦逼天性的写照。前半段到中间部分一直隐忍,几乎没什么高潮(literally and figuratively),然后要结束的时候几乎是在最后一两页有神来之笔。以前讨论区在的时候好像有关于这个结尾的讨论,除了被说的最多的最后一段以外,我觉得最感人的是最后写弗洛伦斯的有句:“即便爱德华看过这篇评论,他也不会知道——除了弗洛伦斯,没人知道——当观众席上的灯光亮起,头晕目眩的年轻演奏家们站起身来答谢热烈的掌声时,第一小提琴手的目光,忍不住投向了第三排正中,落到了9C座上。”因为这之前书的前半段有细节铺垫,讲到过爱德华曾经在那个位子上听过弗洛伦斯的演出。(偶突然想到《黑犬》也有个类似的片段,就是前面主人公很轻描淡写的说到自己的妻子有个小小的缺陷就是有六根手指,后来写到他岳父岳母因为三观不同分道扬镳的时候关于蜻蜓的那段:“但是伯纳德,你怎么看詹妮的第六根手指?”“我们午饭喝点什么”!就是这个不起眼的细节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话说他是怎么做到的?跟埋地雷一样,事先就计划好的?)你一开始看的时候对这段几乎没什么感觉,甚至不知道干嘛罗里吧嗦写了那么长一段,到最后这句话出现的时候就突然被感动到那种感觉。我记得是不是这本书的前言有毛尖的评论,大概是说你不要看老麦年轻的时候装逼,学什么托马斯曼卡夫卡,但是看了这本你不得不说英国文学的传统还是无比强悍。我当初看的时候理解这个强悍大概类似那种苦逼隐忍的风格,现在看起来分明还有阿婆的侦探风啊!还有后面写两人分开以后各自过一生的那里,我后来看《失物之书》的最后只用了一小章写戴维回来以后的生活的时候各种穿越到爱德华的那部分(话说偶觉得《失物之书》里写的最好的也就是那章),就是觉得人生也不过如此,该拥有的曾经拥有,该失去的也都会失去,也就是这样。今天先写这些,明天接着写《星期六》。

《在切瑟尔海滩上》

他也算是近期文坛上的红人了,从被读书人认识上升到被大多数人知晓基本上归功于小说被改编成电影,那部大名鼎鼎的著作是《赎罪》,作者英国人伊安麦克尤恩。于是,有关他的其他小说也慢慢在国内的书市上蔓延开来。 《在切瑟尔海滩上》是他2007年的新作,这本书很薄,但有着名著的腔调,一个漂亮的开头和一个意味深长的结尾。“他们年轻,有教养,在这个属于他们的新婚夜,都是处子身,而且,他们生活在一个根本不可能对性事困扰说长道短的年代。” 于是,漫长的数万字一直带着荷尔蒙的蠢蠢欲动,至结尾,这是一本无性的性小说。年轻而有教养的大家闺秀佛罗伦斯遇到农庄出身的爱德华,开始了礼貌而优雅的恋爱。佛罗伦斯对爱德华始终保持距离约定婚后才开始亲密接触。然而在新婚夜,种种心思或紧张,他们的第一次失败了。她觉得恶心,他觉得她性冷淡。他骂她,她跑了,在切瑟尔的海滩上,他一直站在那里,没有追。 其实她并非冷若冰霜,她是一个激情四溢的第一小提琴手;她并非不爱他,他们是想厮守终身。结尾写道:“在切瑟尔海滩上,他本来可以冲着佛罗伦斯喊出来的,他本来可以去追她的。他不知道,或者说他不想知道,当她从他身边跑开时,在即将失去他的痛楚中,她对他的爱一定比以往更强烈,或者更难以自拔,此时如果能听到他的嗓音,她会得到某种解脱,她会回过头来。然后,夏日黄昏中,他只是冷冰冰地站着,理直气壮,一言不发,看着她沿着海滩匆匆离去,她举步维艰的声音淹没在飞溅的细浪中,一直看到宽阔而笔直的,在暗淡的灯光下隐隐闪烁的砾石道上,她成了一个模糊的、渐行渐远的点。” 后来他们再不曾打听彼此也不曾相见,却一直想起,那曾经栩栩如生的记忆。 伊安麦克尤恩的笔触非常细腻,对人物的动作和心理活动描写深刻到位。即使看过一遍,再随手翻来,都会是很好看的。

也是一种终结的感觉

关于《海滩》的文字是很久前写的,找出来放这儿,倒是因为认真读了巴恩斯的《终结的感觉》。个人觉得巴恩斯更擅长捕捉英国作家文笔下那种优柔从容的伤怀之情,能找到贴切的事例。尤恩的吸引人之处在于剑走偏锋,《赛门花园》那种阴郁中满溢出的一点点病态迷恋和精神分析, 《最初......》那本也是这样。然而创作者总是喜欢玩点新鲜,哪怕是别人已经啃过的骨头,也忍不住要好奇自己能掰弄到何种地步,这是小说这种更多依赖想象或回忆般的想象体裁、而不需要别人来合作的方式能提供的诱惑之一。麦克尤恩并不是那种很快能引起阅读快感的作家,文字上他沿袭了英国人的一些调调:阴郁、病态般的细腻和融于人物心境的景物描写,在细节处,他是能将小说的“慢”放大并用炖老母鸡汤般的耐心去深入榨取个中三味的作家,用力很准确,但钻牛角尖,喜欢挑战某种非常态的叙事,并将人物牢牢控制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对此准备不够的读者,恐怕难免会有憋闷之感。若不是多年前,就对根据其小说改编的电影“赛门花园”有格外的好感,我就不会去弄来他的第一个中短篇集《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若不是这个集子中的第一篇“立体几何”打动了我,恐怕我很快就会放弃对他的阅读,因为他的小说语言实在非我所好。凡事有例外,如同尤恩自己喜欢说的,“有因必有果”。《在切瑟尔海滩上》一拿到手,翻了翻介绍,就知道又是一个“不可能”的故事,我无法想像在文化叛乱激进的六十年代,在一个足可以取悦于新婚气氛的美丽海滩上,一对年轻夫妇新婚之夜的行房失败,可以絮叨成一个长篇。就这么个事,塞进了那么多一代人青春期理想的纠结,塞进了不同阶层出身的两个年轻人无法通过肉体结合而凸现出的心灵差异,甚至是关于历史荒谬的隐喻。尤恩真太能扯了,这是我在读的过程中调动自己继续读下去的唯一念头了,想看看他到底能扯成什么样。一个平民之子和一个富家小姐,一个摇滚乐迷和执着古典乐理想的大提琴手,两个没有婚前性经验的年轻人,一次太不可能完成的误会,由于拘谨和某种要了命的背负,他们失败了,像潮水一样从婚姻的海滩前退却到各自命定的轨迹中去了。换作一个经历过六十年代精神嬗变的老嬉皮(该和尤恩一样有六十岁了吧?),或许会微笑着摸摸下巴,表示理解地说,哦,那个年头,事情是可能这样的。尤恩的描述当然不是仅仅证明这种“可能”和自己优异的写作技术,他似乎更加需要通过这次失败的性交来宣泄某种伤感和沮丧,某种难以通过时间流失而抒发出的精神上的萎靡不振。看看他在最后一个章节里,对男主人公经历过这次婚姻后的中年生活的描述,“半梦半醒...随波逐流...所有取得的人生成就都只是微不足道的物质上的...”。人们行为中的因果在此被赋予了历史和文化的意义,如果六十年代是一个玩笑般的高潮,那么海滩就令人难堪地停留在一次失败的记忆中了。整个小说里,如果没有这多少能令人荡气回肠的第五章,我肯定会对这种学究般的僵硬命题嗤之以鼻。说到底,小说能做到的信服力,无非是我们大脑浪潮中的一次偶然潮汐罢了,麦克尤恩也只是戏谑般地耍了下弄潮的手段,又何必过于当真?

年轻的时候我爱上过那么多人却忘记了你

仍然是一篇自说自话的算不上评论的东西。看了麦克尤恩在英国的各种新闻之后,我准备买下《在切瑟尔海滩上》。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于情欲描写的书籍已经看得眼光很高,更喜欢一些身体以内更深处的东西。从内心繁衍出来的寂寞、忧愁,都用同一种方式发泄出来,挥发腐烂在堆积满激素和情绪的空气中,然后慢慢褪去温度和气味,最后散场、离去。看完这本书后,飞越圣彼得堡,飞越阿姆斯特丹,飞越欧亚大陆。在飞机上我昏昏沉沉的倒着时差,不停的喝水来克服干燥,坐立不安。但依然不停想起前一个晚上。我和朋友徘徊在秋天的路灯下,说着那些没有边际的话。天气有点凉,路边的人不多。我马上就要离开,但还是有好多话没有说,好多人没有告别。弗洛伦斯觉得厌恶的时候,反倒勾起了爱德华的兴致,这样尴尬的局面只能是两个人的情绪在中途转变后的相互调换。从一开始的好奇到畏惧,再到看到真实情况的难以接受,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讲,只有失落失望,只是没有结果的激情。果断的人放弃了,犹豫的人接受了,但是在海滩上,这一个新婚的晚上,他们只能是尴尬的离开。我没有爱上谁,只是配合演着一出荒诞的戏,无论最后以什么方式来谢幕,都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其实我心中明白很多事情,但仍然想要自己麻木着不要想,伪装成一无所知的样子,会简单的多。我年轻的时候爱上过那么多人,但是却忘记了你。不是因为忙碌不是因为伤痛,而是一种淡薄的厌恶,想要独自离开,哪怕天色再晚,刮风下雨,也想收好自己的东西头也不回的离开。对我来说,这本书充满讽刺和嘲笑的诡计。我只是失望了,然后很想对那时的自己说,醒醒吧,你谁都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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