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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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
ISBN:9787545200027
作者:李辛辞
页数:290页

章节摘录

  我……  请您告诉我,哪个超市,是你们楼下那个,还是广场旁边那个?您一定要告诉我!  你自己去找吧!  电话挂断的声音。  喂——  习见狠狠地把电话摔下,骂了声该死,便提着裙子下了楼。  习见心想如果是布蓝拿的,那么一定将她灭口。  街道两边高大的建筑让她觉得自己是如此渺小,也让她觉得这个小城镇还是习惯了原来的低矮木楼。  她路过一家咖啡馆的时候,看见了穿蓝色百褶裙的布蓝。布蓝经常到这家咖啡馆看时尚杂志。每次她叫习见来的时候,习见都会以不喜欢喝咖啡为由来推脱。习见知道像自己这样家境的女孩,只能在路边喝加热过的原味奶茶。然而,习见还真的就这样喜欢上了奶茶。她喜欢咬着吸管一个人在街上晃荡。她总是会遇见很多熟悉而又陌生的过路人。  习见鼓了鼓气,一把推开咖啡馆的玻璃门。布蓝正坐在靠近落地窗的位置,低头翻着杂志。  习见径直走到她面前。  我的日记呢?习见开门见山地问。  布蓝抬起头,她脖子上戴了细细的银色项链。这种东西在学校里是不准戴的,况且她们只是刚刚高一的学生。然而布蓝的妈妈总是想把女儿打扮得高贵一些,她总是和布蓝说,别穿的土里土气的,要知道我和你爸可不是一般身份的人。布蓝有时不想穿的这么华丽,布蓝甚至讨厌这样,她感觉自己还是做个野孩子比较好。  习见你来喝咖啡吗?布蓝显然有些惊呆。  我的日记呢?  什么日记?  书包里的日记。  布蓝似乎很疑惑地看了看四周,书包又没在我这……  因为只有你拿过我的书包,而书包里的日记不见了。  哦,吼吼,肯定是写了不可见人的东西吧,是写了什么时候来了第一次,还是写了暗恋哪个王子啊……  你不打算给我吗?习见哽咽了一下。  我给你什么?布蓝脸上的笑容忽然散尽。  偷看最好的朋友的日记,很痛快吧!  你怀疑我拿了你的日记?布蓝的声音一下就大了。  没有怀疑,我只是想让你还给我,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  是,如果不是的话,我早就让你滚了,习见。  你在和我开玩笑,故意让我紧张,然后打算明天还我的是吧,布蓝?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布蓝拿起瓷杯咕咚喝了一大口咖啡。  可是明明放学的时候我把它放在书包里,而我回家的时候发现它就不见了!习见忽然大喊了一声。  你的破书包里不就放着些卫生巾卫生纸之类的乱七八糟的破东西吗?!布蓝一下子站了起来。  咖啡馆里的人似乎都被吓了一跳,因为几乎每个人都微微颤了一下。咖啡杯里有了轻微水圈。夕阳透过宽大落地窗映到两人脸上。或许人们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长相漂亮的女孩会说出这些话,甚至连她们自己都不知道。  忽然一阵沉默,仿佛声音都在这个初夏睡着了。  眼泪落到白色帆布鞋上。  习见身后的白衣男孩也同样沉默地站在那里。手里握着的新CD安静转动,一只没有塞进耳朵的耳塞里散出了缓慢旋律。  你一定是发烧了吧!布蓝喊了声,我们走。便拉着男孩转了身。  习见转身的时候,布蓝已经推开了门。而男孩跟在身后,白色清澈的衬衫,细碎的头发。他回了一下头,习见依旧没有看清楚他脸上的表情,他就走出了门口。  他何时出现在布蓝身边的,习见不知。就如同不知他的名字。  一直看着他们走远,白色衬衫和蓝色裙摆再也看不见的时候。习见端起了另一杯咖啡,猛地喝了一口。她被苦得呛了一下,眼泪便一下湿了脸颊。

前言

  记得很早很早以前,真的是很早以前,我出我的第一本书《飞越青春的鸟儿》,上海少儿出版社的编辑彭懿老师靠在门边跟我说:“饶雪漫,我们做你的书不是为了赚钱,是因为文学。”  无论如何,这应该算是一句表扬的话吧,可是我却在心里老不服气地想:“总有一天会让你们赚到钱,哼哼。”  这一天好像真的来了,我却和彭老师差不多断了联系,我的责编却换了一茬又一茬,我跟无数的出版社、出版商合作,我换来换去跳来跳去希望会有安全感,可惜的是,这种安全感一直离我很遥远。总是有人理直气壮地欠你的钱,总是有地方层出不穷地冒出你的盗版书,总是有人不经你同意把你的书包装包装再重新出版,总是有人在书的封面打上“饶雪漫推荐”可是你之前却毫不知情,总是有人模仿你的创意把他的图书做得和你的一模一样还美其名日这是看得起你。  我承认,确实有一些怨气。  但我一直努力地快乐地活着,抱歉啊,这些事,确实不能长时间地影响我的心情。因为我要去做的事情真的是太多了,生气是一件要花很多时间和体力的事情,怎么算怎么不划算,不去介意并努力忘掉,或许是唯一的选择吧。  我心中的小小理想是:给我的作者足够的安全感:  对我而言,这是必须。  这个星期做得最多的事,是一封一封地认真看“坏女生”的报名信件,之前有个报名信箱,据说来信过千封,编辑小绿很认真地筛选并替我做好了整理,交到我手里是一百多封,读着那些女生的故事,忽然就想起和秦猫猫们蹲聊天室,和方悄悄等泡咖啡屋的那些有闲的日子,那无疑是我一生中最有意义的日子,如果没有它们,或许就没有《左耳》,没有《沙漏》,没有《离歌》,没有今天的我。  今天早上,远在美国的诺儿在MSN上对我说:“很想你”我问她好不好,她说:“好,认真读书,学会了开车,就是少朋友,话讲得少。”我吼她,让她去谈恋爱,她嘿嘿笑。她的情感依然留在十七岁的纯白少女时代,让人心疼地羡慕。然后我们说到小说,她说没我逼她就写不出作品来,这一点上,她和秦猫猫深海鱼一样的贱。虽然我对此多多少少有些“痛心疾首”,但我也明白,这世界如此美丽,她们要做的事实在是太多,写作只能是小小的一部分,一个微小的出口,一回快乐的发泄,一次对过去的回望,仅此而已。  我逼她们作甚。  不过感到欣慰的是,不管她们再忙,只要我的杂志需要,她们都会抽空替我的杂志写东西。这些一路陪我走过来的孩子,或许最明白我的理想吧。从《雪漫》到《漫Girl》再到《漫女生》,我的杂志一路跌跌撞撞,给我最大支撑的,还是她们。  这就是友情,无论过去多久,都不会变质的东西。  当然,因为杂志的缘故,我也因此认识了许多新的朋友。所以,才会有这一套崭新的“青春疼痛”。这四本书,除了李辛辞的《听夏》,其他的都在我这里等了很长时间了。最该谢谢的人是雪莉,她的《两岸》其实早就有好多出版商要签,她却一直把它留给了我。还有余思,就要出版的时候她跟我闹了些小情绪,搞得我有些小惆怅。但第二天早上她打电话给我,在电话那边哭起来的时候我就开始心疼起她来,一个喜欢写字的孩子,注定是要比其他的人多一些敏感和痛苦的,如果少却这些敏感和痛苦,余思可能就不再是这个余思了。像我这样一直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人,还能将写作这件事坚持到今天,也算是一个奇迹了吧。  这套书里,我最喜欢的是四个孩子的合集《冒险家》,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最后定稿之前,方悄悄一直坚持叫它《以冒险家之名》。或者有些思维一经定下来就很难改变,一旦改变,你就会觉得完全不是原来的那个东西。这四个孩子让我想起从前的那些女孩们,她们已经长大,离开我的身边,她们从没想过要当作家却因为会写一些字而变得跟别的女孩有些不一样。你看,时间过去,又一些新的力量成长起来,她们一样成长得花枝招展,就连痛苦悲伤也是一种享受,你说说看,多让人羡慕。  而顶着“文学”这两个字的名义进行的冒险,简直就是一次青春途中最华丽的旅行。如果你读了她们的文字,应该就是一个幸运的同路人了吧。

内容概要

  饶雪漫,自由作家,四川自贡人。生于七十年代,从十四岁发表文章,已经在青春文学这个领域经营了十八年。被称为“文字女巫”,为新一代青春文学的掌门人。其代表作有:《左耳》《沙漏》《离歌》等。本小说《听夏》以及《两岸》、《半路青春》、《冒险家》是饶雪漫08年春全新推出的“青春疼痛文字”系列。

书籍目录

PART 1第一章……第八章声音都在这个初夏睡着了PART 2第九章……第十七章天使拍着翅膀,从天而降PART 3第十八章……第二十三章流下了眼泪,在十八岁那天PART 4第二十四章……结局一些故事被烟花带走,而一些故事却被永远地留了下来。附录一 试读手记附录二 编辑手记

作者简介

《听夏》主要内容:南方的一座小城市,从小穿白裙子的习见和奶奶相依为命,她在六岁的时候认识了从小穿蓝衣服的布蓝。她性格文雅学习认真,而布蓝则大大咧咧性格像个男孩。高一快结束的时候因为习见的日记和指环的丢失而让两人产生了误会,而习见一直偷偷写进日记的男孩左安却忽然出现在了布蓝身边。有一个和习见住在同一条街上并且从小对她很好的大男孩也叫左安,他考进美术学院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习见一直在等他对她说那句“新年快乐”。倒是左安的同学夏武纪忽然从美术学院回来重读高中。班里的不良少女罗菲莎总是和习见作对,而布蓝总是挺身而出。但随着习见和布蓝误会越来越多,所以渐渐成为陌路人,甚至开始互相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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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4条)

  •     倘若不曾遇见,你的出现,只是为了我的不安;我的出现,却是为了我们的从前,如果可以和过去相恋,那是不是在夏天?我总是记起那唯美画面。如果我们不曾相遇,这故事会不会上演,谁对谁错已无法被分辨,只是仿佛彼此擦过了肩........记忆,总会被记得。
  •     在此刻,我想用幸福的文字,去换回那段永远的故事,去唤醒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夏天又快过去了,左安哥还是没有回来。我想也许,真的像罗菲莎说的,他真的,离开了我,离开了这个世界。罗菲莎去广州找她妈妈了,但愿她在那边一切都好。那些成长时的痛,应该都会过去吧,我想是的。不管怎么样,她都陪我走过那段最难熬的日子,我是应该感谢她的啊。最近我经常梦到布蓝,她一个人孤独的走过浓密的香樟树,一个人睡着冰凉的床,一个人静静的向南方张望。每次醒来,我都不可抑制的小声哭泣,因为曾经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布蓝真的从我生命中消失了。但我还是时常会想她,不知道没有左安的陪伴,她能否习惯;不知道她的心情此刻是好是坏;不知道她在眺望南方时会不会顺带着想念我。布蓝,对不起,最后的最后,我还是没有将这句话说出口。——在夏日末尾的时候,习见在日记里的一段话。渐渐习惯了这里的一切,也渐渐忘记了那些滋生在内心深处的痛楚。每天还是会依旧望向南方,却只是更想念一个喜欢穿白色裙子的女孩。听说她和奶奶开了一家奶茶店,就在那家记录我们童年的照相馆的位置。我知道,曾经一切的一切都回不去了,绑着蓝色布条的小树,河堤上圈着的两个永不分离的名字,除夕夜里绚烂的烟花,真的一个一个离我们远去。可我真的不甘心,不甘心那个从小陪我成长的白裙子真的从我生命里消失。习见,也许我真的不应该遇见你,更不应该在遇见之后离开。——在秋天开头时布蓝写的一段话广州的天总是灰蒙蒙的,搅得人心里很不爽。我开始本本分分的打工,维持我和妈妈的生活。她现在对我比以前好很多,可能只是因为我能赚钱了。不管怎么样,这辈子是注定要和她相依为命了,靠。我再也没有回去,不知道习见好不好,有没有在夜里哭泣,她总有那么多马尿要流,可我还是忍不住想保护她。我要补偿她,因为是我毁灭了她曾经的世界。可我现在也离开了那个世界。不知道她会不会想起我,也许还会恨我,但至少,我真的想让她幸福。习见,对不起。——罗菲莎在餐厅打工时写下的一段话
  •     其实总感觉青春是匆忙的也是幸福和苦涩的。早以经不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女孩了,也不在懵懂是的人了,也过了蓝裙子和白裙子的时期了。可每一次看《听夏》,文字中那种青涩的感觉,却总是让我的泪水在不知不觉中落下来,看的时候一直在哭,我们的青春就这么忧伤的过去吗?爱让我们彼此伤害,彼此误会却谁也不愿意解释。总认为纯真的感情,心有灵犀时一切解释都是多于的,殊不知太单纯的想法和做法往往使我们失去自己宝贵的东西而无动于衷,等光阴似箭回首时,也只能徒增几分遗憾。因为我们习惯了遇见才会习惯错过。­习见最喜欢的季节是夏天,阳光明媚得能刺痛眼睛,甚至能刺出泪来,世界的每一寸角落都被阳光照得透彻无比,感觉那些带着潮湿的空气带着微微的疼痛感,白色的裙子像飘了起来,没有一点重量,或许这是自己喜欢白色的原因吧!单薄的仿佛失去了重心。但棒棒糖在嘴里完全融化的时候,或许从前的一却都被时间全部融化了,只剩下淡淡的甜蜜和苦涩的悲伤在那年。说好了那天要送给自己的礼物却到现在都没有实现那个诺言。在寒冷的冬天,开始数不清从天空中落下的雪花,也数不清那年许下的诺言和从前。­习见用枇杷叶写着左安回来,我该用什么记得你,就算青春已散场,过去已经过去,但在我的心里那份温暖还在啊!你说的晚安我还能听得见

精彩短评 (总计16条)

  •     是青春疼痛系列的
  •     。。。
  •     555、都没看懂
  •     好
  •     恩恩
  •     .好
  •     好悲好悲!
  •     时过境迁,即便忘记了内容也不会再去翻阅。唯一值得铭记的是,因为这本书交了一位好友。
  •     看完就后悔
  •     1
  •     如果不曾遇见 时光会不会记得我们的从前
  •     初中买的书。因为不好看。所以看完来借的人不多。到现在还很新的在我旁边。
  •     Listen summer
  •     超超好看
  •     因为同学的名字也叫听夏 很美的名字~而故事里总是有一个穿着白色棉布裙子的干净的像雨水一般的女孩和一个穿白衬衫背米白色帆布书包的男生……在某一个夏天……
  •     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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