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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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新世界
出版日期:2009-5
ISBN:9787510402913
作者:龙一
页数:300页

章节摘录

刺客1常百兴已经在太子东宫的崇文馆殿脊上伏了一个多时辰,手脚早就冻僵了。 “该死的鬼天气。”常百兴暗自咒骂。 这时是大唐睿宗景云二年(公元711年)正月初八,百官还都在休年假,家家户户也都守在暖和的地炉边,为上元节做准备,没有人愿意在这么个滴水成冰的时候走出房门。 幸喜自腊月二十八以来没有下雪,要么,明早怕是有人能踩着他的脚印跟到落脚处。常百兴听见一组巡查的卫兵又从殿前走了过去,照旧是清晰可闻的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和他们手中的长矛与铠甲不时发出的撞击声。卫兵是四人一组,每燃一刻信香,约摸是念三百声佛号的功夫,便有一组卫兵走过。 经过几夜的勘察,常百兴发现雇主提供的情报有许多重大的错误:其一,雇主告诉他太子李隆基每晚都会在东宫东侧的宜春宫中与太子妃一起消磨时光。常百兴花费了两个夜晚的时间才发现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儿,至少是在近几日,太子一直住在东宫西侧的宜秋宫中的长生殿里,而且根本没有女人侍寝;其二,太子每晚三更之后才回长生殿,在这之前,他从起更时分起就坐在宜秋宫南的崇文殿内,或是批阅公事,或是与值宿的侍臣们谈话,从来往众人严肃谨慎的表情上看,他们显然不是在闲谈。不过,这一切发现常百兴并没有告诉给他的雇主,因为他还没有拿定主意该不该冒这么大的风险做这笔生意。 他此时就伏在崇文殿西侧崇文馆的屋脊后面,仔细地谛听着院中的动静。他知道,与前两次一样,太子这会儿大约就要动身回寝宫去了。 果然,院中侍卫们一阵忙乱,宫中的女官们燃起宫灯守在殿前。常百兴尽最大限度地侧过头来,将一只眼睛露出屋脊望去,只见一个长身如鹤的青年从崇文殿中走了出来。前几次常百兴没敢造次,只是在一边偷偷地听着太子一行人的动静,今夜他无论如何也按捺不住好奇心,决定看一看太子的模样。 遗憾的是,在宫灯微弱的光晕下根本看不清太子的面目,只看到他身着宽大舒适的常服和他们李氏皇族特有的安祥高贵的步态,以及几十名行止小心的侍卫。 太子在女官和侍卫们的簇拥下穿过右长林门进内坊去了,崇文殿前只留下了几名值宿的侍卫。 如果有人说在这样严密的保护之下刺杀太子而又能全身而退,打死我也不信。常百兴一边暗自嘲骂自己,一边慢慢地支起早已冻僵了的手肘,将上身的重量移到左臂,伸出戴着熟麂皮手套的右手捻熄了身前竹筒里的信香。 当他反转手臂将竹筒插回到革囊里时,再一次感觉到新革囊的重大缺陷。这个新革囊比起自己早先使用的旧革囊来显得太硬了,不但到处支支棱棱,而且总是从臀后向身前跑,使他取工具时十分的不便。他心道,如果不得不逃跑,有这么个东西在身前绊腿,就是最笨的差役也会把自己拿住。再有一点,这个革囊上插工具的绊带儿安排得也荒谬绝伦,开锁的如意钩放在了最上排,这很容易就会在自己取工具时被衣袖带出来丢失掉;而割皮箱的皮刀却插在了闷香和信香的旁边,他娘的,若是夏天,割破了手指还点个屁闷香? 该走了。常百兴又从身下移出了左手,让前胸和双腿紧贴在屋瓦上,脚尖却不用力,只是本份地平放在那里,这是免得不留意蹬碎了屋瓦,惊动守夜人。他的两只手将身前身后的每一寸地方都仔细摸过,看一看有没有失落什么东西,这才像一只灵巧的暹罗猫一般起身循来路退回到殿角。仍然是像方才一样,他将自己走过的每一片瓦都摸上一摸,确认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之后,方缘殿柱而下。 常百兴出来做事从不慌张,也没有必要慌张。他相信,只要在每一个环节上都够细心,下足了功夫,如果不是上天有意要灭他,他绝不会失手。 一连几天到太子东宫踩盘子,他都是沿着东宫的西墙走,因为,西墙的另一面就是皇上居住的太极宫。许是怕太子谋逆,皇上的宫城与太子的东宫之间的这道墙上竟连个角门也没有。又因为这道宫墙是夹在两宫之间,这里巡查的卫兵也极懈怠。看来最强的地方正是最弱的地方,老头子的话一点也不假。常百兴想起了自己的爹,那个挥金如土,仗义疏财的老偷儿,一生偷遍天下,死时却家无余财,留给常百兴的只是一身偷儿的技巧和他罗里罗嗦的一大堆琐碎的经验之谈。 不过,日后在常百兴自己的经验中发现,他父亲当年每一点不厌其烦的叮咛都是他立身保命的良方。 东宫东北面的龙首山上是大明宫。隋初兴建长安城时,因为风水的关系,他们将皇宫建在了长安城中地势最为低洼的地方,加上城南的清明渠与城西的漕渠又都源源不断地将渠水注入太极宫中的海池,这使得宫中潮湿不堪。所以,贞观八年,太宗皇帝在宫城东北面的龙首山上,汉朝未央宫遗址的东面更高处修建了这座大明宫,作为颐养太上皇之处。从那以后,太宗、高宗、中宗等先皇在西京时都是住在大明宫。当今万岁此时也住在那里,因天后武则天去世之后历中宗、韦后以至当今,政事频更,短短几年间,政变就发生了四五次,所以大明宫四周的守卫十分严密。 如果打算从东宫的北面出去简直是自投罗网。这一点他心如明镜。 东宫南面是天街,也就是在宫城与皇城之间的一条极为宽阔的横街,在这里,白日里上朝的官员下值以后,整条街上鬼影子也见不到一个。因为太子的东宫在皇城的最东面,所以出了东宫的南门--嘉福门,向东再出延喜门便是永兴坊,负责东城治安的左金吾卫就设在永兴坊的西南角,与延喜门隔着一个街区。常百兴当然不会从这些个宫门中穿过,实话说出来有些个好笑,只要是在夜里,常百兴回到自己的家中也必定是翻墙而过。再者说,三丈五尺高的长安宫城对于常兴来讲还不如一道门槛,门槛有时能在青天白日里绊他一个跟头,而翻墙他却从未出过错处。 只要出了宫城事情就容易多了。大唐宵禁甚严,各街坊关闭坊门之后,没有人胆敢在金吾卫门前找罪受,所以,金吾卫的门前除了偶尔进出的巡街兵士外,甚是冷清。从那里溜过去对他来讲真是方便得很。 常百兴前几日刚刚在金吾卫所在的永兴坊内太常乐工的住宅区里临时租了一个小小的独门院落,作为他夜间从东宫踩盘子回来的藏身之所。 这会儿他回去,刚好可以美美地睡上一个早觉。 2 这件危险的差事开始于十天前,也就是景云元年的腊月二十八。 “尊驾何事?” 无论何时,常百兴对跟在自己身后的任何人都会大为光火,哪怕这人是自己的亲爹,而这个人竟然踩着他的脚后跟,跟进客房来。 来人是个六十多岁的矮胖老者,神色坦然,衣着也很体面。他随手带上了客馆的房门,免得门前来往的闲人向房内窥视,然后,他客气地向常百兴点了点头,好象他是被请上门的客人一般,径自脱靴坐在了席上的矮几边,而且是毫不客气地坐在了上首。 类似这样的情景在常百兴的生活当中并不少见,来人或者是个莽撞的主顾,心急而又不懂规矩;要么就是个奸诈的公差,发现了常百兴的踪迹而又没有证据,于是便上门勒索财物。反正是非福即祸,却没什么大的危险,他的心里反而安定了下来。 他与来人隔着矮几坐下,却没有脱掉自己的靴子,将双手拢在袖筒里,手指捏住了袖中的金丝软索。 只需一眨眼的工夫,他便可以将软索套在来人多肉的颈上。常百兴对自己手上的功夫非常自信,他可以恰到好处地使对方因窒息而昏死过去,但他绝不会将对方杀死。作为一个为自己的手艺而自豪的偷儿,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杀人。这又是他老头子传授给他的一个重要信条。 常百兴一言不发,坐在那里很安闲地盯住对方,那样子像是正在西市里欣赏波斯人的幻术一般,虽然刺激,但毫无危险。 突然,老人深深地盯了常百兴一眼,目光冰冷而锐利,这目光让常百兴对自己的自信不禁有些动摇。这位老者目光中的威严与气势是常百兴从未见到过的,这目光中包含的是生死予夺,大权在握的人才会有的东西。这东西是什么常百兴不知道,但他却知道自己的脊背上已经有些冷飕飕的了。 老人收回了目光,但没有说话,只是伸出右手拿起了矮几上的粗陶筒形茶碗,他将碗中的冷茶在矮几上倒了几滴,然后,用手指蘸着茶水写了一个“兴”字,便又注目在常百兴的面上。 常百兴没有做任何表示,只是小心翼翼地用鼻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自己有些摇荡的心神重新安定下来,同时,他敏锐地嗅到了金钱的气味,当然也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因为他发现了来人的一个重大的秘密。 老人右腕上所戴的一串佛珠让他着实吃了一惊。 这是一串名贵的伽楠香数珠,数珠的佛头是一颗龙眼大小的碧色珍珠。以常百兴对宝物广博的见识,他知道这种款式的数珠天下只有一串,而他高贵的主人竟来到了自己的寓所,所为何事就费人猜解了。 “尊驾在洛阳的事办得很漂亮。”老人的语调轻缓,目光也澄净起来。“我来是想请尊驾再办一件事。” “洛阳那件事的主顾是您吗?” “是的。不过这件事情更大,也更难做。这一次要除掉的是一个有权势的女人。”说着,老人从身边提起一个不大的包裹放在两人之间的几上。“费用比上一次加五倍,一万缗。这是定金,一千缗。” “干嘛不通过中间人找我?” “这事非同小可,知道的人都得死。”老人讲这话的时候神情很是自然,仿佛人的生命就如狂风中的一只烛火,虽时都会被吹灭。 “你也一定知道,凡与我直接打交道的接头人也同样都得死。”常百兴此时的神情完全可以与老人的坦然相媲美。“你干嘛来冒险?” “因为你已经认出我是谁,你不会再杀我。”说着,老人穿上靴子,站起身来,道:“详细情况我会再通知你。” “你怎么认为我一定会答应你?” “一个人如果能高官厚禄,光宗耀祖,他就绝不会去做杀手,反之亦然。事情成功之后,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你也就不用再干这一行了。” “那时我如果重操旧业,又会怎样?”常百兴极不情愿被对方逼人的气势所压倒,有意回敬了一句。 “世上哪有官兵不杀强盗的?你是个聪明人,应该明白。” “如果,”常百兴自信是本行中的第一人,而且是个关心时事的有心人,他骄傲的个性不允许自己这样被人支使,即使来人是当朝宰相。“我是讲,如果再出来一个张柬之,来个一朝改天换日,那时我是官呢还是匪呢?” 常百兴说的这个张柬之是在五年前发动政变,架空了当时的女皇武则天,扶持中宗登基,恢复了李唐王朝的大功臣。在那一次政变中,武氏一党和投靠武则天的宠臣张易之兄弟的大臣们几乎全部被杀掉了。 “如果这世上还有张柬之那样的忠臣,我便是其中的一个。”老人听了常百兴的这一句话便有些激动起来。“我今天来邀你,不单单凭的是黄金,而主要是一个义字--人生之大义。为皇上尽忠,便是人生最大的义行。至于高官厚禄,美马轻裘,那只是对功臣的酬劳而矣,并不是以利相诱。” “有件事情我还没有想清楚,如果我明日出卖了你们,那么高官厚禄,美马轻裘不是来得更容易些吗?我听说,那个有权势的女人可是慷慨得很。” 听到这话老人笑了,道:“如果小兴会出卖主顾的话,这世上还能相信谁的诺言呢?” 常百兴起身向老人叉手深施一礼。大丈夫最重然喏,看来对方确是将自己当成了一个名动江湖的侠客了。两人三言两语之下就要将大唐朝政来个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何等的信任与尊重!这一切让常百兴有些热血沸腾。 送走了老者,常百兴面对着矮几上的那一包马蹄金时才感到有几分紧张。方才的老者乃是当朝的中书令、同中书门下三品,也就是当朝宰相姚崇姚元之。他手上的那串数珠是当年天后武则天手赐的南海贡品,如此巨大的碧色珍珠,世间仅此一粒。所以,常百兴一见此手串便明白了来人的身份。 难办的是,常百兴并不是姚元之要找的那个人。他全都弄错了。 半个月前,在东都洛阳发生了一起大案,当朝权势熏天的太平公主的大总管被人杀了,刺客就是鼎鼎大名的小兴。没有人知道小兴的真实姓名,也很少有人见过他本人。他有一个极凶残的习惯,凡是不经过中间人而直接找上他的接头人,他都会将来人杀掉,当然,他也同样会不负所托,将那位死者所托的事情办好。与此同时,他还有一个狂妄的藐视官府的恶习,就是他每杀一个人都会让官差们在那人身上或左近找到一个写有“兴”字的小小布条。 不过,小兴为人极其谨慎,他从不为同一雇主工作两次。显然,姚元之并不了解小兴的这一怪癖。 小兴刺杀太平公主的大总管那一夜,常百兴也在场。他是受一个专门收购赃物的波斯商人委托去偷盗太平公主的奇宝--珍珠裙。珍珠裙到手后,他被大总管的尸首绊了一跤,身上沾了不少的晦气(偷儿一行不愿见血,所以他们将血称之为晦气。)。 也许是他慌忙逃离洛阳的太平公主府时,便被姚元之的线人盯住了,以为自己就是小兴,这才有今天这一出戏。 一万缗就是一万贯钱,这可是一大笔财富。人们平日里常说的万贯家财指的就是这么一笔财产。有了这么一笔钱,即使是在百物腾贵的长安城里,也可以算是一个头等财主。他有些动心了。 不论从哪一方面讲,干偷儿这一行的都是些胆小的人。故老相传,每个偷儿的师傅在传授徒弟技艺之前,需要徒弟牢记的重大戒律之一就是戒杀人。也就是说,他们这一行的规矩是:偷窃失手时,只能自怨技艺不精或时运不济,绝不能暴起伤人,只能相机逃走。倘若偷儿伤了人,便沦为贼,那时连赃物也没有人肯收买,在本行之中自然没了出路。 至于说翻墙越脊,穿堂入室,那是本行中的技能,与波斯商人穿行于西市,买进卖出诸般货物毫无分别,所需的是胆小中生出的谨慎。狂妄的大胆对于他们来说好比是致命的毒药,需要戒之慎之。 常百兴十几岁出道,大江南北行走了十几年,从未失过手,也从未伤过人。不过,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如今他在考虑自己是不是该改行了。 他心中明白,偷儿改行干刺客应该十分便当。偷儿要做的事情是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将要取的物件取走,而大多数的时候,他要取的珍宝都收藏在物主的身边或寝室之中。如果他不是如以往一样小心翼翼地拨锁开箱,而是直接了当地将沉睡的主人一刀刺死,大概比不惊动他而取走财物还要容易一些。 当然,常百兴明白,事情也许不会这样简单,但只要有一段时间的细心策划,一定不会出错儿。

后记

中国作协在今年初曾做过一次调研活动,听取各地作家“深入生活”的经验。我在天津参加的这个会,从同行的发言中听到了许多真知灼见,深受启发。只是有一点,大家谈论的话题,全都集中在作家如何深入到现实生活中去,是“走出去”的问题,为此,我特地谈了一个作家如何“回家深入生活”的问题。我谈这个话题绝不是为了标新立异,也不是反对“走出去”深入生活,而是根据个人的真实经验发现,其实作家在家中同样可以深入生活,而且所涉及的内容颇为广泛,过程甚至可称有趣。从普遍意义上讲,作家在家庭生活中理所当然会接触到诸如家庭关系、婚姻、爱情、生育、亲友、柴米油盐、住房、教育等各种繁琐的内容,但这是生活常态,是人所共有的。我所说的“回家深入生活”,专指作家“亲自动手”,为自己的作品进行实验与实践。这件事情说不上是本人的发明,只是我在这方面有些心得,而且与众人的观念有些差异,所以才想讲出来,以求觅得三五知音。十二年前,我37岁的时候,放下搞了多年的中国古代生活史和近代城市史,在朋友的“诱惑”之下开始学习写小说。一个生手写小说,自然要选择自己最熟习的内容,于是我选择了唐中宗、唐睿宗至唐玄宗开元初年这段充满了欲望、阴谋、背叛、勇气和希望的时期为故事背景,选择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国际化大都市——西京长安作为小说人物的舞台。这段历史中的人物、事件我烂熟于心,将虚构人物“掷入”真实的历史事件,以及种种编笆造模讲故事的方法我也掌握了一些,然而,一个在当代生活中最简单不过的小事,却成了我难以逾越的高山,那就是西京长安的“城市地理”。

内容概要

龙一:热播电视剧《潜伏》原著作者
生于饥荒之年,长于物质匮乏时期,故而好吃;长期研究中国古代生活史,慕古人之闲雅,于是好玩。
南开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出身,写小说引读者开心为业。文学创作一级,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著有长篇小说《迷人草》、《另类英雄》、《纵欲时代》、《借枪》、《代号》等。曾获中国作家大红鹰文学奖和中国作家百丽小说奖,长篇小说《忠勇之家》入选中国作家协会2005年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根据小说《潜伏》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正在播出。
现为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作家,读书写作莳草玩物之余,尚有调和鼎鼐之好。

书籍目录

刺客我只是一个马球手义士宰相难当九郎后记

编辑推荐

《刺客》在历史的场景中阅读今天的故事,在精彩的故事中发现人心的秘密。纵贯古今的练达人生,千百年来的人情世故。阅读龙一,启智养心,让小说的阅读成为一种心智的享受,龙一做到了。热播电视剧《潜伏》原著作者龙一精品系列一个暗中蛰伏的小说高手,奉献步步惊心、扣人心弦、意味深长的故事,解读人情世故的心灵密码。刺客、义士、胆识、一诺千金。惊险、诡异、悬疑、欲罢不能。阅读龙一的小说,犹如饮一杯极品乌龙茶,越品越妙。

作者简介

本书收集了作者龙一五个最精彩的唐代历史小说,每一部充满玄机,扣人心弦,令人欲罢不能。
虽说是《刺客》,实际上只是一个顶级神偷,阴差阳错之下冒名接下刺杀任务,将自己陷于暗杀与退出的生死两难境地;
虽然见证了皇权的更迭,但《我只是一个马球手》,不为人知的草药知识不仅避免了被毒杀的可能,更是借此保全了下一代天子的性命;
虽然生活艰辛,但活下去的唯一目标就是成为一个《义士》,厨师的身份掩盖了潜伏的目的,在侦探与反侦探之间进退自如;
虽是皇帝亲迎出山,但政事芜杂,朝堂之上阴谋变幻,当权的宰相穷困潦倒,品级低下的小官挥金如土,真正是《宰相难当》;
虽然骄纵任性,却能在官兵的眼皮子底下造假钱,你道是个漂亮潇洒的《九郎》,实则是主控这个大唐帝国经济命脉的九公主。
在那个时代,“义”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义士可以忍辱负重,可以沦为阶下囚,甚至可以被砍头,但是报恩的心情、大义的职责,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忘记。
这是龙一精心打造的龙小说系列之二,是一本集合了五个故事的小说集,内中故事个个精彩:皇上、权臣与政敌之间的猜忌、争斗、阴谋可谓危机四伏、惊心动魄,而参与其中的小人物却往往大义凛然、一诺千金。平静的文字背后暗藏杀机,人物淡然的外表之下,内心激流暗涌,既是变幻莫测中的斗智斗勇,更是人性的不断扭曲与成长。一个个发生在大唐的鲜活故事和人物,向我们传递着这样的信息:困境重重,信仰和使命成为最后的救赎;岁月变迁,生活与命运仍是无法预料的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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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6条)

  •     一滴水映出的历史全景――读龙一的《剌客》一书              文 江湖夜雨最近根据龙一原创的小说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潜伏》火得不能再火,依我看,这部剧的成功之处就在于真实感人。也许“真实感人”这四个字实在是太普通不过,但近年来的不少作品却距之甚远。有段时间,不少作品中盛行各种无厘头式的“当代”词语解析,类似“西施吃着哈根达斯”、“小皇帝把帝国当成别人的信用卡来猛刷”、“宋襄公终于失去了国王的椅子”、秦始皇摇头说NO……等等肉麻当有趣的句式,扰人一笑之后,了无余味。而龙一却是个执着严谨的作家,他笔下的人是真实人,他向我们展示的画卷源于历史的胶片,在本书作者后记中曾提到,为了曾模仿当年的革命党人制造土炸弹的过程,龙一曾不顾危险,学当年的地下革命者一样买来硝酸铵化肥、买白砂糖、柴油等物品亲自体验过程,从中还获得一个不为常人所知的细节――炒制硝酸铵的时候,散发出来的味道极大,为此邻居们恶声四起。这也就意味着,当年的革命者必须得选择远离人群的地方进行这项操作。由此可见,龙一下笔之先,绝对不是那种随便把历史当儿戏的浮躁写手。而为了写刺客这一书,龙一竟精心研究了《唐两京城坊考》,自己绘制了当年的长安地图,将长安一百单八坊、清明渠、永安渠、漕渠和龙首渠等四条河流,及九座城门都标得清清楚楚。于是,作者心中的人物便在这张龙一大耗心完成的地图中复活。龙一擅长写风口浪尖中的小人物,正像一滴水可以映出一个世界一样,龙一笔下的小人物也折射出整个时代的大背景。《潜伏》中的余则成虽然也是个小人物,但却展现出上世纪四十年代,国共两党以及日伪势力互相斗争的激烈场景,谍报战中那波诡云谲、惊心动魄的一幕。因为我酷爱唐诗,所以对初唐的历史还算是熟悉。对于唐史,初唐有红颜秉政的历史更为好看和有趣,而作者所写的正是太平公主、安乐公主、上官婉儿等“三个女人一台戏”的时代。不过,这段历史虽然精彩,但写的人也不少,这本书能有新意吗?读罢之后,不得不佩服龙一先生的功力,《刺客》这一本书同样给我们以欣喜,此书中,龙一先生还是以一些小人物的视角如刺客常百兴、申屠贾等人,将初唐时的历史逐帧展开来。宫庭政变的阴云无时不在堆积,最终暴发出狂风骤雨。权欲熏天的太平公主、骄横愚蠢的安乐公主、机关算尽的上官婉儿、沉着果敢的李隆基,都以最接近历史的面目登场。这些刀尖上跳舞,辗转在政治旋涡间的小人物虽是虚构,但通过他们带给我们的历史细节却和真实的史册吻合的丝丝入扣,兴趣盎然。真实性和故事性,有时似乎是一对矛盾。过多地强调真实性,容易死板为历史教科书,谈不上小说了。有人说解剖刀一下,就不再是活的东西。过多地编故事,则有无根浮萍之嫌,虽是小说,但非历史小说了。而“鱼与熊掌兼得”,在这两者之间取得平衡,也只有龙一这样既擅于稹密精巧的小说故事,又浸淫于正史中多年的大高手,方可为之。细味这些名字,常百兴=平常百姓?而“屠贾”,也是寻常杀猪贩货之辈,即贩夫走卒辈耳。正所谓“我们只是路人甲乙丙丁,在这花花世界集体游戏……”历史的舞台上,往往不见有小人物登台,然而,没有这些小人物,历史也不得成为历史,历史,是由千千万万小人物所见证的。因为品味这本书,我们会感受更多的真实,如同我们亲身走入那久远的盛唐……
  •     文/灰熊猫我很喜欢《潜伏》这部连续剧,因此当我听说这部小说是《潜伏》作者龙一的新作后,立刻就对它充满了兴趣。《刺客》的故事背景是唐朝,数不清的政治斗争、宫廷阴谋、背叛和欺诈,从一开头李隆基和太平公主的尔虞我诈,直到最后的皇帝、太子骨肉相残。众多的人物在龙一的笔下变得栩栩如生——描绘着令我难以忍受的一种人性:丑恶。龙一书中的一句话很好地形容了我的感触:“为什么人们在做坏事时总是这么聪明,充满想象力,而到了该为国出力时又那样的愚钝?”相比故事里面众多面目可憎的皇帝、皇后、重臣、大将、名士、才女,我最喜欢的人物反倒是一开头的那个小贼。这是个运气不错的小贼。虽然一开始他似乎有点背运,稀里糊涂地卷入最过凶险无比的宫廷斗争,但是总的说来他是吉人天相。小贼靠着自己的智慧周旋于这个国家最有权势的一群人之间,几乎每天都要面对这些能捏死他就像捏死一只蚂蚁的大人物,靠着对他们撒谎来苟延残喘,如果可能就多撒一些谎来设法从他们身上得到一些好处(说实话,我很佩服这家伙的心理素质,拥有这种心理素质的人做贼实在是太屈才了)。不过总的说来,这个小贼的运气还是很好的,这个幸运的家伙在最后也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从而把自己从生死一线中拯救出来,或许我应该用“幸运的选择”这个词更合适。像李隆基这种在历史上翻云覆雨、在政治斗争中把对手一个个打翻在地、最后成功登上帝王宝座的人,我认为绝对属于老谋深算、心狠手辣之辈。一个小贼即使再幸运,也不可能有机会窥见他的真面目。不过或许龙一也是这么想的,或许我可以理解为:这个小贼与其说是自己做出选择,还不如说是他踏上了李隆基为他选择的那条路。
  •     当下热播的电视剧《潜伏》,使每一位观众看得热血沸腾,其小说原著作者龙一,在这场精彩纷呈的谍战风波中,将个人信仰的力量描画得淋漓尽致。而在其新作《刺客》中,我们同样看到了个人信仰的力量,只是这种力量究竟是造就一个人的成长,还是毁灭一个人的生存,龙一将这种商榷留给了读者自己。 现在,让我们跳出上世纪四十年代的画面,将视线投向千年以前的大唐。《刺客》选择了唐中宗、唐睿宗至唐玄宗开元初年这段充满了欲望、阴谋、背叛、勇气和希望的时期为故事背景,选择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国际化大都市——西京长安作为小说人物的舞台。 在这场尔虞我诈的演出中,各式身份的人物都可以成为主角,刺客、厨师、马球手,抑或是宰相、公主、皇太子。他们的背景或有不同,手段或有差别,但其最终的目的却是相同的——为了各自的信仰。那么,他们的信仰究竟是什么呢?也许是权力,也许是野心,也许是欲望,也许,只是单纯的一个“义”字。 对于名利的追逐仰望,使得李隆基与太平公主这对至亲姑侄反目成仇;对于财富的热切渴望,使得常百兴从一个相对安全的小偷冒名为危机四伏的刺客;对于义气的至高推崇,使得申屠贾这个小小的厨师差点丢掉了性命。信仰,多么简单的字眼,却包含着无尽的力量。 在《潜伏》中,龙一设置了一个为信仰而奋斗的余则成,他赞赏这种信仰,并且推崇这种信仰产生的巨大力量。而在《刺客》中,龙一设置的信仰却极具嘲讽意味。在那个以“义”为人生最高境界的年代,愚忠与坚韧之间的距离,仅一步之遥。你很难猜测一个人的下一步动作究竟是什么,也许是杀人,也许是自杀,但其背后的动机,绝对是他的信仰。 《刺客》可以看作是一本唐代版的《潜伏》。在这本小说集中,在龙一的字里行间,你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余则成,你可以体会到人情世故的微妙与辛酸,你可能会对那勾心斗角的官场交际心生厌倦,你也可能会为无法得到的恋情黯然神伤。 那么你呢?你的信仰是什么呢? 你会为了你的信仰忍辱负重吗?你会为了你的信仰煞费苦心吗?你会为了你的信仰妙计叠生吗?你会为了你的信仰不顾一切吗?龙一笔下的人物会! 《刺客》是一本很妙的小说,妙就妙在你会在第一眼就被它完全抓住。纵横五千年的为人处事之道,被龙一刻画得入木三分。作为精神支柱的信仰之力量,也被龙一剖析得鞭辟入里。这样的一部小说,当得上“好看”二字。

精彩短评 (总计28条)

  •     是看着《潜伏》买的,一开始以为是长篇小说。读了大概1周,故事还不错,就是结尾有些仓促,就好像在踩刹车,往前一晃,就这样结束了。
  •     下笔无神,读来兴味索然,读了前两篇还是放弃了。故事本身无出彩之处,主人公在故事的发展中甚至可有可无。过于专注的那些细节描写也不知何指,难道仅仅是显示作者考古的个人兴趣需要?
  •     从小说月报中看到龙一写的"古风"一文觉得他很有文采,内容也很充实,于是就再买本他的书读,挑了刺客这本,结果读了第一个故事 就觉得没有古风写的有味道,而且全文太过头重脚轻,最后那个小兴的出现也没有什么起伏,总体感觉很平~语句还是不错的.下次还是去图书馆借书吧~不值得买.
  •     这本和<<暗探>>都很好看!!
  •     感觉没有报纸力荐时写的那么引人入胜,可能是我对语言理解上水平不够,要不……再读一遍?
  •     龙一好意思说自己写的是历史小说,这分明是类型小说而且还是类型小说比较烂的货色
  •     当心书托啊,很严重的书托。而且很明显的书托,太没水平了。
  •     看的时候想起了明朝那些事儿.改变历史的往往是些不起眼的小人物
  •     这作者简介啥意思?尚有调和鼎鼐之好?他想干嘛呀
  •     故事不错,不错严格说来,这说不上是历史小说,历史小说应该还原历史环境,作者一看就没什么历史功底
  •     读过一次不想复习, 于是基本跟没读差不多. 光看作者名头了, 现在想想还不如收一本潜伏了.
  •     没啥意思,写的挺无聊!
  •     所谓轻松写意
  •     作者对故事的铺陈能力和文字驾驭能力都不如我想象的好,这书看过一次就不想再看了。
  •     龙一又成为新的追书作者故事很好看,只是短篇的缘故,都不尽兴希望能扩展成中长篇
  •     我二舅写的书
  •     当时看到作者长那个样子就不应该买,挺好的故事被他写成那个样子,这人活着也很无聊吧。
  •     书里几个故事好看程度是依次下降啊……哎
  •     还可以,讲了一些喜闻乐见的故事,有几处挺煽情
  •     这本书里面的多数故事,其实移植到很多背景下都没有问题,所谓历史小说也就是个幌子,反正书中故事并不依赖于历史而存在。
  •     一提到刺客满脑子都鬼畜摄影狼…
  •     精致好书,千年人情通透。
  •     故事很无聊,文风也不精彩
  •     一系列都想看
  •     这个我喜欢~故事相当有连贯性。作者很用心啊~心思很细腻
  •     前三篇有欧亨利的一样的结尾。
  •     是分开的每一个独立的刺客的故事。说是悬疑,还是看电视比较吸引我,呵呵。书里面所谓的悬疑总感觉色彩淡了点,不是很刺激,因为没有视觉效果。
  •     其实跟潜伏有挺大区别的,我喜欢龙一这种写作的风格,给人感觉有点“没正形”,但是特别真是可爱。特别是主人公,一般都是那种闲散认识。书的质量也不错,如果你比较喜欢这种侦探风格的小说,龙一的各个作品都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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