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上下册)》书评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科学 > 文化人类学 > 金枝(上下册)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9
ISBN:9787802281110
作者:[英] J.G.弗雷泽
页数:729页

《金枝》阅读笔记

对于《金枝》,不敢妄评,即使归纳总结一番,也比不上译者前言,只能记录点感受。相关书籍我读的实在有限,只有《弗洛伊德文集》里的若干本。也正因为发现弗洛伊德著作中有大量《金枝》的引证,我才知道了《金枝》。其实全书读毕,弗雷泽究竟如何解答了自己开篇的三个关于金枝的问题依然不清晰。《金枝》枝蔓太多,每讲到一处,那怕只是枝节,作者也一发不可收的大量引证,例证终于湮没了逻辑。而丰富的例证并没有使弗雷泽的论断更加严密。这些例证的堆叠充其量只是证明了不同地区的原始风俗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隐秘的关联,至于这种关联是来自传承还是来自更基本的共因我们并不知道。抛开这一点,这些例证和弗雷泽的理论之间只是相互参照的关系而已。本书的译者认为弗雷泽多个论证属于因果倒置,这一点我们也无从评价。弗雷泽的贡献只是给了一个对这些资料较为有效的解释方法,对错并不重要。正如有人评价弗洛伊德说,后人的研究基本都是以支持他的观点或反对他的观点的形态出现,这就是他的伟大之处。我想弗雷泽也是如此。《金枝》这样的写作方式似乎存在着一种叙述上的危险,因为引例太多,读者会不知不觉高估各地原始风俗之间的相似度。这种高相似度和相似的普遍性是弗雷泽立论的基础,但越读到后来,我越是迷茫:书里的例证是如何选择出来的,选择的主观性有多强?我不知道。而且不得不承认,不少例子都是被弗雷泽按照其意愿解读的。因为书里涉及了少量来自中国的例子,我们能感觉到弗雷泽对这些材料的理解并非那么透彻,甚至存在误解,那我们如何保证弗雷泽对非洲、拉美或者澳洲的资料的论述是符合实际情形的呢?人类学者历来有两种研究方式,或者深入研究对象之中,长期生活在一起,依靠自己的体会提炼观点,或者埋首于图书馆,将前者提供的资料做比较总结。各有所长,各有所失。但集大成者永远是图书馆派,因为众多的评论者(包括我们)或多或少都是图书馆派,喜欢纸上谈兵的看待问题。对一个古老风俗的解读几经转手,离真相有多远不可想象。我不是学者,不能更加严谨的论证弗雷泽的学术成果,我想普通读者读这本书,也就是各取所需,找到自己的小乐趣就好。我对《金枝》发生兴趣,是因为生活中的若干细节在书里得到了精确的描述。小时候一次莫名其妙的低烧不退,用迷信的说法是失了魂魄。妈妈听从别人的建议(有病乱投医),半夜时用一支竹竿挑着我的一件外套,在院子里不知做的什么,完毕后进屋把外套披在我身上,问我“回来没有?”,我回答“回来了!”这样,丢失的魂魄就通过我的外套找到了我,并回到了我的体内。这些和《金枝》里的相关描述几乎一摸一样。还有一次,我脸上生了不少瘊子,屡治不好,有人建议,捡出殡的人撒的纸钱擦患处后将纸钱埋掉,等纸钱烂掉时自然痊愈。我放学时照做,没过多久倒真的好了。瘊子和纸钱通过接触产生了联系,亡灵带走纸钱时也就把瘊子也带走了,正是《金枝》里最典型的巫术。当然,纸钱也和我产生了接触,怎么没把我也顺便“带走”呢?这恐怕是发明这个巫术的巫师没想到的事情……我生在城市,料想在乡村的话,与《金枝》契合的古老风俗的遗迹会更多。我们穿正装、坐地铁、上网聊天,但不经意间,我们还是会显现出从祖先身上遗传下来的东西,并将继续一代代传承,即使表面看上去它们已面目全非。

吐槽旧科学迷信者

一次和朋友说着巫术宗教科学在不同路径发展中的各种拥抱时,有个朋友插话进来说,科学就是科学,巫术就是巫术,我相信科学。我当时闭嘴了,我感觉被古老的科学迷信者当作了鬼怪。我希望举个简单的例子。在部落文明时期,巫师祭司为酋長服务或是后来领袖直接被巫术高超的人替代时,假如此时,干旱已久,人们希望落雨,然后受人信奉的巫师开始使用巫术让大自然下雨,经过一天两天,真的下雨了。雨下下来的那个时间段之前,聪明的巫师会提前做好是他让雨下下来的动作准备,不管他知不知道乌云刮风等雨前现象的原理,至少他知道有黑黑的云来了雨就不远了或是掌握到了来前的预兆,他的行为可以成功达到预想。而今天我们用我们时代的科学探索了这个预兆的原理,天气预报变成了科学,没有人去嘲笑仅凭各种气象预兆去说明天的天气是荒诞的巫术,尽管它常常不准。不跳出时代陈规认知的人最迷信,自己也会认为自己最“科学”。可科学可是是天大的浪漫和奇幻。迷信不具有固有的定义,不是信什么东西就是迷信,而是迷糊相信,而已。用书里的意思说:被证实的巫术就变为科学,谎谬的巫术得不到证实依然是巫术。在原始的人类探寻自然规律和抒发希望的路途上,总有聪明过人的人去发掘到宇宙的规律,不被时代权威证实的就是妖孽,被证实的大家就点头无条件相信,这风气本身也挺巫术的。

不敢妄评只是留个记录

我觉得,仔细读完并有体会的,才有资格评论此书。当初是在学校图书馆随便乱翻时发现的,感觉很奇特,就翻了翻,从此记在心里,后来买了本,不过从来没有耐心的读一遍,只是偶尔翻翻,一时兴起就翻翻。里面资料的详尽令人惊叹,弗雷泽一生大半时间都用于收集这些资料,为后来的研究者造福不少,以此为基础可以展开很多。个人感觉最有意思的是各种禁忌和巫术,形形色色,不由感叹如果不以科学为依据,那么人类的生活将多么复杂。

金枝读书笔记----宗教与巫术

宗教课的作业,所以主要分析了宗教和巫术的关系。我很喜欢这本书,淋漓尽致的体现了科学研究的风格。(评论里我并没有不满书中观点,只是将之与其他后期有影响力的宗教学家观点做了点比较)================================================弗雷泽认为,宗教和巫术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宗教是意在取悦,说服神灵,将神灵视为有人格,而巫术意在胁迫神灵服从巫师的指令,虽然在祭祀中有直接与神灵的对话,但是本质上讲神灵视为与自然规律等同的无感情之物。因而,宗教中充满祈祷词,和取悦神灵的祭祀(如诺亚在洪水退去过后的洁净祭祀);而巫术中为咒语则为迫使大自然以自己意志行动的话。在现今智力落后的地方,常常出现的是祷告词与咒语混合,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但是这样的看法是否准确?宗教中确实充满了祷告和祭祀,但是根据鲁道夫•奥托的看法,“神”是绝异之彼,是超越人类理解的存在。若认为神灵是具有人格,那么就暗示说人的逻辑可以直接套用到神灵上。在读《约伯记》时,我印象很深的一点就是其中对上帝意志的不可琢磨的描述。约伯虽然是最恭敬的信徒,却因为神和撒旦的赌而受到了最严厉的精神试炼。人是不可以去试探揣摩神的旨意的。更进一步来说,我认为在成熟宗教中,对神的祈祷是不求响应回报的,而带有原始色彩的宗教则是以祈祷能否得到应验为“信仰”的基础。原始宗教中这种特性也许正是起源于巫术。在《金枝》中,神/自然的替身的衰弱后被杀死,以保证神的生命力一直旺盛,赐给人们丰厚的繁殖力,正是书中一个最主要论证的观点之一。作者举了不同方面的例子,以此解释了各地节日祭祀中杀神以及蕴含此意的仪式中的原始用意。例如在第二十四章《杀死神王》中,详尽描述了国王在体魄上一有缺陷就会被杀的习俗,以免国王的缺陷给全国带来重大灾难。在第五章《巫术控制天气》中也写到,一旦巫师做出的预言没有实现他们就面临着生命危险,作者还评论,正是这种危机感让巫师们拼命摸索自然规律,从而巫术与科学拥有许多共同点,与宗教相比,巫术更接近于科学。弗雷泽认为,与巫术不同,宗教中人努力通过祈祷、献祭等温和谄媚手段以求哄诱安抚顽固暴躁、变幻莫测的神灵。然而在理性程度高的宗教中,这种通过祭献来图求回报的行为通常是渎神的,如第四章《巫术与宗教》中描述了法兰西农民让上帝不得不同意其请求的“圣灵弥撒”,和加斯科涅中所信的坏人可以通过诱劝神父念“圣色伽利”的经文来报复他的仇人。在基督教中这点特别明显,神是不可试探的,而拿丰厚的条件和许诺来诱惑人的只有撒旦。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的《宗教大法官》中,宗教大法官以对话的方式具体解剖分析了圣经中记载的撒旦对耶和华的三个试探。其中第一个试探是让耶和华将荒原上的石头都变成面包,耶和华拒绝了。若能将石头变为面包,那些摇摆不定的信徒必然能全心信奉他,但是这样“因为他能带来面包好处所以我们以他为神”的想法并非真正的信仰,并非纯教意义上的信仰。战栗感,造物感,归依感,意识到神意志的深不可测后,我们才能更接近纯粹的信仰。在《金枝》第四章《巫术与宗教》中,弗雷泽认为宗教最初的产生,是来自于巫术失败后的反省,明白自己无力改变自然,只能绝对依赖于神,要“平安的都在它们的意志之中”。这无疑是很有说服力的,希腊神话中最突出的无法改变人的命运的悲剧感正可被解释为来源于此。但是弗雷泽在选取例证方面并不能说是很全面,特别是缺少中国的例证。实际上,“圣贤式”的东方宗教的产生很难直接以这种观点来解释。佛陀在最初被认为是人而非神,直到佛灭后百年上座部与大众部发生分歧,上座部认定最初的观点而大众部宣传佛为神。在孔教中这点更是明显,孔子制定了详细的人生准则,其中我并没看到和自然的对立或者试图控制自然失败后的无力和渺小感。另一方面,在印度教中确实保留了很多原始宗教/巫术的特点。《金枝》52页中“伟大印度教的三相神婆罗贺摩、毗湿奴、湿婆也受到男巫师们的支配。他们用符咒指挥这些至高无上的神灵…… 在印度到处流传着这样的话:‘整个宇宙听从天神的支配,天神们听从符咒的支配,符咒听从婆罗门的支配,因此,婆罗门使我们的天神。’”然而印度教又是有十足生命力的宗教,它吸取了吠陀中“梵”这个非常纯粹的宗教概念,湿婆这个即象征仁慈又代表破坏的神也更是彰显了宗教中的神是两个矛盾性质的综合体的令人战栗的存在。而全世界范围内接受度更高的宗教,例如三大宗教,它们都洗去了原始宗教中巫术的痕迹,达到了很高的理性程度。这种宗教的进化过程在脱胎于印度教的佛教上最为明显。但是即使在今天,信息交流发达,仍有许多人迷信,正如《金枝》所说,各个区域时间段的宗教系统有所不同,然而交感无数体系的原则和实践却保持了本质上的一致。在《卡拉马佐夫兄弟》中宗教大法官也对耶和华说,要达到你在三个试探体现出的精神境界的信徒精英太少了,你是无法赢得大众的信仰的。对于教育欠乏的人们,《金枝》在第四章中评论到:“只是在其长辈的教诲下表面上遵从教义,口头上承认教条,但在内心却仍然固守他们古老的武术迷信。这种迷信可能表面上不被赞许乃至被禁止,却并不能被宗教所根除。因为它的根子已经深深扎在人类绝大多数的心中”。尽管宗教的实质与巫术的差异几乎就如同宗教与科学的差异,但是在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人群中,宗教与巫术总是互相融合,一起构成他们赖以生存的准则和信念。

看得不爽

让我对本书有兴趣的起因是科波拉的电影现代启示录,我当时很纳闷那个美军间谍干掉大祭司(马龙白兰度饰),出来之后便成为新的大祭司而不是遭受百姓的报复,而大祭司床头边读的便是《金枝》,坦率地说虽然此书本奉为宗教人类学的经典读物,但当读到大量田野研究实证来资料,仍有些不知所措,其中涉及到很多民风民俗,禁忌图腾以及很多神话传说,由于不同文化语境大不一样使我大为不解云山雾照状,书中例子很多但看着总觉有些虚,毕竟没有亲眼所见亲耳所闻,这可能便是这门学科的实证研究要求所致,它的基础谢绝空洞的概念以及看似在可靠不过的逻辑推证,不实际考察便无发言权

夜市地摊上买的《金枝》

九十年代初,夜过大坪,在电信局前面不大的小地坝里,一些人在那里摆地摊,什么都有卖,旧书,新鞋,打火机。一套《金枝》完好无伤地摆地那里,只要二元五角钱,立即买下了。当时买下的还有一本《山坳上的中国》,如果没记错的话,是何博传著。后来,六四之后,《山坳》成了禁书。这两本书,至今保留着,搬家丢掉了许多书,但这两本没丢。

好玩的巫术

P19交感巫术(交感律)分为两种,一种是接触巫术(接触律),一种是顺势巫术(相似律)。(前者比如说寡妇是不祥的,那么她就会给人带来坏运气,比如祝福里的祥林嫂;后者比如说渔民家中吃鱼不翻身,因为鱼和船很相似,鱼翻身会使船翻身。)P58在给世界造成的损害上,位高权重、善良的蠢人要比聪明的无赖大得多。前者手中权力变大,却依然蠢笨,那么这个权力所带来的灾难就愈大。如果乔治三世不是一个诚实的笨蛋,怎么可能做出与美国绝交这种傻事呢?当我们再看看那些聪明的无赖,一旦野心达到极点,处心积虑想要牟取的权力也就会减少,当没有进一步自私时,他就可能,并且通常真的把自己的才干、经验和财富投入公众服务中。在政界,足智多谋、残酷无情的人可能最终成为贤达的领袖,生前备受赞扬,死后名垂青史,凯撒便是典型代表。(中国各朝皇帝都是~)巫术分为私人巫术和公共巫术,在原始社会人人都可以信巫术,使用巫术。巫术曾作为公务职能,使人走向权力巅峰,使人们解救传统的束缚,帮助人们树立更开阔的世界,从而享受更广阔、更自由的生活。原始人并不是自由的人,因为他们受制于过去,受制于祖先,受制于祖先的组制和习俗,旧习俗容不得改变,卓越的人没有施展才能的空间。最能干的人被最无能的人耽误了,社会一成不变。在社会早期,人类最好的朋友竟然是专政。因为看似自由的野蛮时代,每个人的命运早已被世袭习俗所框定,而专制统治反倒有了许多有意义的自由——自由的思考,自由的掌握自己的命运。巫术还曾为科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巫术兼具谬误之子和自由真理之母的身份。

这是我最喜欢读的书

读大学的时候,老师推荐的书,听名字以为是一本很土的书,没想到内容却是如此的精彩,很佩服弗雷泽怎么收集到那么多各民族的不同风俗,这是一本关于风俗、巫术和生活禁忌的人类学研究的书,超级精彩。

巫术云云…………

看了弗雷泽的《金枝》,实在是太厚的两大本,于是没有看完,只看了一小部分,稍稍的有点感想首先是其中的例子太多太多,偶个人不是很喜欢这种叙事风格,各种例子都是海外探险家一类的书里抄的,并不翔实,感觉猎奇的色彩重了一点,学术的感觉少了一点~不过还是有些挺有意思的部分的,关于巫术的论述很有趣他认为虽然是林林总总,但是总的来说是分为两种的,模拟巫术和接触巫术,模拟巫术的原理是同类相生或是果必同因的相似律,而接触巫术的原理则是物体一旦经过相互的接触,在不接触的时候还是会有作用世界上所有的巫术都是这两种原理单独或者一起的运用,比如说,我国古代把一个写有某人名字的小人加以各种虐待,就认为那个人就受到了这些伤害,这就是模拟巫术,如果是用某人的头发指甲之类的作法,其实就是运用了接触律,就是说这些东西与那个人是有接触的,那么即使离开了那个人的身体,也依然保持着联系,作用可以传达~~~~抑或一些简单的禁忌,爱斯基摩人不准小孩子玩翻绳的游戏,意思是担心渔网会像绳子一样缠绕在一起,这应该就是相似律的运用了吧?如此云云…………又说,巫术其实是科学的影子或者是前身,貌似罗素《西方的智慧》也是这么说的,因为巫术是认为一套完整固定的操作,应该能达到预定的必然的效果,这就和科学很接近了,就是说,有一个可重复的预设,其中蕴含了某些规则或者原理,操作就是从这些原理中推导出来的,而且可以被重复~同时,这些过程的完成几乎不依赖神明~~虽然巫术里的原理也就是理论巫术的部分完全是不正确的,但是从理论巫术到技术层面的巫术的推导应该是符合逻辑滴~~~这就很有趣了~~~而宗教不同,宗教的是依靠对神明的依赖和讨好中完成,宗教的力量体现在奇迹和偶然性的事件上虽然在先民社会中,宗教和巫术往往是混在一起使用的,但是它们还是有着这样一些本质滴不同~~~恩,偶觉得,虽然把巫术的理性成分过于高估了,但是这是个非常有趣的思路,以前从没有往这个角度想问题~~好玩~~~

天啊,我们……

Darling,我都不知道该不该写了,长夜慢慢,是音乐和文字都无法填充,我满脑子都在思念着你,搜肠刮肚的在夜色中不得安眠,天啊,我们才刚刚开始爱恋,就要经受最深重的考验,我们能承受得起么?Darling,我真害怕写了,害怕给你心灵带去美感的同时又带去无尽的缠绕,揪绊着你无法面对孤单的雪天……可我能怎么办呢?我的心灵已经被你深深刺痛了,最近我在读英国人类学家J. G. Frazer的《金枝》(The Golden Bough)里面提到了北欧神话中不死的Bauldur神就是被突来的檞寄生所射死的,读到这,我忽然想到你(不,你时时都在和我的阅读打架,我一或想你一或又面对着文字发愣……)。你就是我此生的檞寄生,我已经被你击中,生与死都将为你,而我也会是你的么?Darling,我多害怕这一切仅仅是残酷的开始,我惶恐着每一天,每一个煎熬的夜晚,每一个晨起,忽然我将不再拥有你,那如临轰鼎的局面,叫我一瘦弱女子如何接受?可身居两地的无奈在最初的相遇就已形成,我们惟有相许的爱情和灵魂在冥冥之中交融,不再叩问这个残忍的世界强加在我们的身上的煎熬,只倾听、只幻想、只心中有着你我……Darling,原谅我,原谅我无法等待你。面对我们的爱情,言语都变得无力,如果我们心身相依,语言将隐退,爱将成为我们……Darling,就让我们简单的爱恋吧。时间的苍白和距离的冷酷,我们用我们应然而对吧。就像《金枝》缘起的那个古老的习俗一样,我们用我们时时护卫心灵中的那金枝,不让凶恶的时间和现实偷取我们、我们的爱……Darling,今天的暖衣就织到这吧,鹅毛大雪又在你那飘飘而起,相信它是为我们美丽的爱情而舞蹈,你说呢?希望你在雪国的日子,一切都那么顺心,我也会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为你而快乐的存在着……

【读品•品评】Joan:国王之死

在罗马附近的内米湖畔有个古老的习俗——森林女神狄安娜神庙的祭司是由一名逃亡的奴隶担任,成为祭司之后他不仅不再被追究,而且还有了“森林之王”的头衔,但是他必须守护圣树,任何其他逃亡的奴隶只要从圣树上折下一节树枝,便获得了与他决斗权利,只要杀死他,便能接替他成为新的祭司、新的森林之王。在这个古老习俗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这节树枝便是“金枝”,这也是20世纪古典人类学的“圣经”书名的由来——《金枝》,詹姆斯•弗雷泽所著的一本关于人类早期巫术、宗教、神话、仪式和习俗的百科全书——幽暗神秘且绚丽明朗的文风把人带到了那个远古的时代。在远古时候,祭司和国王(世俗政权统治人物)往往是一身多任,是神职与王权的结合——这在远古社会是一个普遍现象,国王兼有占卜、祭天等属于祭司的职权。他们可以利用外在力量为自己造福的巫术早于宗教,因为宗教的基础在于相信存在着某种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能够随意改变自然的进程,而巫术作为一种观念体系和行为体系则同一种极度民主的文化阶段相适应。因为那时的人们认为,神同人是一样的、没有区别的,只要比团体中的其他成员更优异,个体便可以在生前或死后升格成神,这在人类从巫术时代向宗教时代过渡的漫长历史阶段是很常见的。在这样一种相信神是以人的形象出现的社会信仰中,国王作为最高的统治者,自然是神的代言人,受到人们的崇拜。但是当到一定时期,如他的任期届满、他的精力衰竭或遭遇旱涝饥馑、战争失败之时等等,都必须被处死。这在古希腊、古罗马、古巴比伦、古阿拉伯的文史记载中都有发现。而在非洲某些部落,祭司或首领在任期届满时会被处死,并且在任职期间也有可能被强有力的对手刺杀身亡,而刺杀者继任其祭司职位或王位。这便是弗雷泽称为有限君主制政体的古老习俗。那时国王的权力和责任是完全一致的——不是依靠暴力也不是玩弄权术来进行统治,而是承担着救民于水火的职责。在远古时代,不能履行职责的国王不像现代的政治家那样拒绝选民对他的质问、罢免,而是直接被流放或杀戮。鲧和禹治水便是很好的中国式的例证:鲧治水用堵的办法,水越堵越大,治水失败,被舜杀死在羽山;鲧的儿子禹去治水,禹用“决”(疏通)的办法,治水成功,舜把王位禅让给了禹。可见在远古时期,国王是当时人类文化最高水平的代表人物——禹制服了洪水,所以他能得到王位;国王必须能让臣民风调雨顺、衣食有望;鲧被杀戮,就是因为他不能做到这点。同样在《旧约•出埃及记》中,在摩西带领众人出走埃及时,每当遇到困难人们就严厉谴责摩西没有尽到责任,甚至急于惩罚他。所以弗雷泽讲:“神圣国王的地位极高,他承担的责任也极重。他的命运,他的生死,他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世界的兴亡,直接影响着他的臣民,他的疆域中的一切牲畜、植物。于是,原始人便以一整套的“禁忌”加于这位重要的人物。这些禁忌都是用来保卫他,首先是保卫他的灵魂的,以免这位与整个社会的兴衰紧密相关的人物遭受损害。“保卫国王的首要任务是保卫其灵魂,因为原始人认为万物皆有灵。灵魂能短时间地出走,也可能永远离开躯体,暂时离开为睡觉,永远离开便是死亡;它还可以移居到另一个驱体内,暂时寄附在其他动植物甚至无生物上,因此灵魂最容易受各种巫术的影响,因此必须制定一系列相关的禁忌,以保证其平安。所以在国王经过一段时间或者在其初露虚弱迹象的时候,必须被迫处死;只有当他尚且健康之际,将灵魂及时迁至更为健康的躯体之中,才能永保世间的平安。但当拥有特权的国王满足于世间流光丽彩的生活时,他自然不愿再做牺牲品,于是替身或“临时国王”出现了——替身是国王的儿子,即国王把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子嗣作为自己躯体的替代;而“临时国王”往往是一个地位极低下的人——奴隶、俘虏或囚犯,享受几天“国王”的生活之后,便会受鞭笞或被处死。古巴比伦人每年在撒卡亚节都要杀一个假王,这个代表塔穆兹的假王享受王妃的伺候,五日后即被剥去衣衫,鞭笞至死。在非洲的布尼奥罗也有类似的习俗:每年从各部落选出一人假扮为王,作为已故国王的化身,让其与国王的遗孀在陵庙中同居,为王七日,然后被绞杀。这些都是原有习俗的演化。在原始人眼里,国王的死亡和复活同植物的枯荣是一致的。因为灵魂可以“迁移”到植物中,所以当折到“金枝”时,不仅获得的是与再任祭司决斗的权力,还象征着神圣的灵魂会迁居到新的躯体里面,在新的躯体里复活。这就是弗雷泽《金枝》一书解说的一切,大量详实的材料和实例,揭示了一个过去很久的世界,而正是那个辉煌而灿烂的世界孕育了今天的世界,也是今天人们追寻“为什么”的根源。在诗人维吉尔的史诗《埃涅阿斯记》中讲到特洛伊的英雄埃涅阿斯根据一位女神的指示,折取了一节树枝,带着它前往冥界去寻父亲的灵魂,向他了解自己未来的命运,这树枝的名字就叫金枝。金枝其实是存在的——槲寄生的树枝,折下来存放几个月之后就变成金黄色,枝叶之间金光闪烁,这不是一枝找寻的金枝么?[英]弗雷泽著:《金枝》(上下),徐育新、汪培基、张泽石译,新世界出版,2006年9月,88元。

。人类最伟大的书之一。

此书给我的感觉就是,和权威词典无差异!全是一系列详细的各种民俗。好吧,我只是独到神话、民俗故事的适合比较来劲。其它的都是浮云,上下两册我磨磨唧唧的看了快两个月了。目前为止的印象只有下册的,最后文章的总结提到了灵魂外体。真是个有意思的过程。适合对民俗历史热爱的人类观看,以及精神需要尚佳的适合阅读,不然很容易就晃过去安睡了。

金枝!金枝!我想看金枝!

其實我是看過的。小時候,這本書在學校對面的圖書城的一個不起眼的架子的最高處,我每次自習課晃出去,很熟練的爬上那個架子,如蜘蛛人一般“嗖”的抽下那本極厚的書,然后跳下來。80塊。那時我的每周零花錢是10塊。我看了頭幾個章節,只記得那是一本關于巫術的書。當時就覺得妙得很,因為當初那本書正是像施了巫術一樣的吸引了我,那么高的架子,那么不起眼的地方,我就是一路看過去,然后開始默念“金枝,金枝,金枝...”我真的不記得具體的內容是什么樣的,我倒是更記得看那本書時的興奮感,像看一個嗑了LSD的大腦生成的幻想似的,那種感覺如此難忘,以至于在這么多年后,我還在找這本書。所以,有電子版的,提供一個下載地址吧,我為它都征戰多處而不得了。不是我不想看紙媒,只是我在國外買不到中文的,法文還不到看這個級別作品的程度。金枝!金枝!我想看金枝!誰來可憐可憐這個沒金枝看的公子....

金枝的三个“谜”

1.关于书名——金枝起源于前罗马诗人维吉尔的史实《埃涅阿斯记》。特洛伊英雄埃涅阿斯在特洛伊失陷后,带着父亲儿子奔走异乡颠沛流离,途中父亲死去,继续颠沛流离,后来在一位女神指引下,折曲了一节树枝,借助其前往冥界寻找父亲灵魂,向其了解自己未来命运。这节树枝的名字就叫“金枝”。2.关于古老习俗在罗马附近的内米湖畔,在阿里奇亚的丛林中,有一座森林女神狄安娜的神庙,在神庙左近长着一株高大繁茂的圣树。神庙的祭司兼森林之王由一名逃亡的奴隶担任。他虽享受至高无上地位,但需时刻守卫在圣树边。其他任何一个逃怒只需折取圣树上的一节树枝,便可获得与此祭司决斗的权利,如在决斗时能杀死祭司,便可取而代之。3.古俗后的三个谜(1).为何神庙的祭司还有“森林之王”的徽号。(2).为何在担任新祭司前,要杀死前任祭司。(3).为何在杀死前任祭司前,又首先要折取一截被称为“金枝”的树枝。第一个问题1.为何神庙的祭司还有“森林之王”的徽号。* 为何同时兼王在各个民族的历史中,都存在祭司与帝王于一身的情况。都具有半人半神的性质,有着诸如控制自然之力的能力。之所以被认为有如此神力,根源在交感巫术的地位。人神概念:来源于巫术,来源于宗教。来源于宗教:宗教观念为超自然力来源于神灵,神灵容易因人的的乞求而受到感动而做出承诺,去改变自然进程。这些神灵常化身为肉体凡胎的普通人。来源于巫术:双原则。统称为交感巫术。1,相似律:同因产生同果。相似因产生相似果。2,接触律或触染律:物体一经接触,在切断实际接触后,仍然远距离互相作用。历史发展巫术逐渐由宗教代替,巫师让位于祭司牧师。可以说帝王的世系最早由巫师的角色扮演,从巫术活动,渐次转变为祭司的祈祷和贡献牺牲的职能。在巫术时代过渡到宗教时代的历史阶段,相信人神无绝对差异,生前死后能升格成神,或神以人的形象出现在社会信仰中,巫师集帝王于一身是很自然的。* 为何是森林之王原始社会,常把树木看作神,认为是帝王神人的体现。巫术信仰和万物有灵观融为一体。树被认为是灵魂的长期或临时住所。橡树崇拜曾经存在于希腊罗马人在内的印欧民族中。女神都有男神为伴。每年祭祀都举行男女神的婚配仪式。狄安娜女神和其同伴维尔比厄斯都为橡树神,森林之王是祭司,也是橡树神的化身,通过婚配仪式与女神结为伴侣。古老的橡树崇拜一直流行在内米一代。之后由于历史变革的风暴,才使宗教的中心由内米移到罗马,由森林迁入城市。第二个问题2.为何在担任新祭司前,要杀死前任祭司。由于帝王的地位极高,责任也重,他的命运健康生死跟族群的兴衰,作物的生长等息息相关。于是原始人便以一套禁忌(消极巫术)加于其身,以此保卫他首先是保卫他的灵魂。原始人认为人的身体内还有一个小人即灵魂,而灵魂可以移居到另外一个躯体内,也可以暂附到其他动物植物乃至非生物上,这样才能使其避免不测。弗雷泽把禁忌分为四类:行为禁忌,人的禁忌,物的禁忌,语言禁忌。围绕神圣帝王产生了一系列需要严格遵守的禁忌,其中一种便是帝王在初露虚弱迹象时必须被迫受死。因为虽其半人半神,但为血肉之躯,唯有其健康之际,灵魂迁移到健康躯体中,才能保证灵魂的平安,灵魂的迁居通过处死帝王实现。第三个问题3.为何在杀死前任祭司前,又首先要折取一截被称为“金枝”的树枝。北欧神话奥丁的儿子巴尔德尔之死的典故,引出篝火节的起源(太阳说以及净化说)以及槲寄生的含义。万物萧疏时,严冬里维度槲寄生还油然生在树桠间,原始人见此情景,认为是树的灵魂走出体外寄存于槲寄生身上。由此,掌握了槲寄生,便掌握了那棵树的灵魂。折一节金枝,便意味着掌握了圣树的灵魂,掌握了自己的命运,神灵的灵魂会迁居到新的躯体中。

《金枝》给予今天怎样的思考?

读本书之前,我们大多数人对古代,尤其越古老越觉荒蛮的远古时代的映像是,国王通过世袭或禅让得取王位,而后独揽大权,靠专制独霸天下,横行富甲一方,妻妾成群,荒淫无度。远古,由于生产力条件的制约,所谓民生,是围绕着气候正常、牲畜兴旺、五谷收成、族群繁衍,生老病死时有人能给予慰籍或帮助克服痛苦。而弗雷泽这本对各地巫术文化研究的学术作来看,我们知道那个时代,国王的权力不是建立在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暴力或弄权之上,而确实是建立在为老百姓谋求福利之上,而且当他们年老体弱时,有祭祀和长者,或者是直接由臣民要求与其对质、惩罚和罢免。当他们凭借年轻力壮从上一个国王守护着的圣树上取下一枝金枝时,他们就拥有了败者所有的一切,包括其生命,也同时担负起族群的兴旺发展,也面临随时而至死亡的降临。那个年代,能够与天对话,祈风降雨的巫师不但是知识权威,也是通天统地的神灵,为民造福的道德英雄,救民于水火的王者。在西非一些地区,臣民常常将祈雨失败的国王捆绑起来,以暴力将他带到祖坟前,让他继续求雨。有部族遇上长时间的灾荒之年便不断以金枝鞭打国王,直到天气转好。有国王因为年老体衰,不能胜任祈福求雨的责任,不能满足族群繁衍责任而被处死,有些地方国王是有任期的,只是他们用的是他们巫术里对时间的抽象。《旧约.出埃及记》中也有说,当遇困难生活不济,民众就严厉谴责他们的领袖摩西没有尽到责任,急于惩罚他。虽然最难过的时候,我向各宗教求问过解药,但我依旧是个无神论者,隐隐感到圣经除了和希腊神话有关,原来还和巫术有不解之缘,神话其实又何尝不是美化成了故事的巫术呢?只是它更崇拜“超自然神力”,叫人畏惧它。原来很早,欧洲人心目中的国王就与中国人心目中的皇帝有着巨大差别,而中国只有尧舜禹西周与其类似,国王同时也是巫师,这在东周后一切变了,没有信仰没有畏惧。今天,置于我们的今天你说它留下了怎样的思考呢?

插图配错了

第192页插图注释文字为:“中国人死后,要经过妥善的装殓后放入厚厚的棺材里,再下葬到墓穴之中。图中为尸体被装殓好后放在棺材中的情形。”插图反映的却是“打春牛”的习俗。看到第448页,才发现一模一样的插图再次出现,相应的注释文字变成“土牛鞭春。中国有于立春前一日鞭春牛的习俗……”按,鞭春牛的日子,有的是在立春前一日,有的在立春当日。上古之时却是在冬月以土牛送寒气。至于北宋靖康年间于立冬日立土牛“借春以召和气”则是企图以此挽救国家危局,则是特例。

书不错,翻译有问题啊

看了下,原来是好几个人翻译的,怪不得出入那么大,果然还是一个翻译比较好啊~~~不然上句和下句人名译的都不一样

神话思维

我们的先祖在概念上分不清神圣与不洁的区别。但是一个左脑思维的人很难懂得这样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背后的一个巨大世界的差别。余海对窗坐在下午的阳光中,漫无目的地摆弄着一大堆磁力棒时,才真正听明白我想对他讲的东西。看来进入一种特定的思维模式我们需要一种仪式,就像我们的始祖们在祈雨或者狩猎前通过巫(舞)术进入集体迷狂状态的那种方式一样;进入这种模式后,思想与其说是通过交流进行信息层面上的互动,不如说是一种同步。像千万台ipod同时play同一曲目,但是每一个人都戴着自己的耳机:不是我清楚地知道你的大脑在思想着什么,而是我们的大脑在经历着同样的思维;并且看着对方的播放器正在读着与自己同样的秒数,但是只能知道自己听到的是什么,这是一个相当奇妙的经历。我当时正在对余海讲述早期北欧神话、德国黑暗森林中的传说和原始人类对于特定带有禁忌色彩的人或事物的情感。所有这三者都体现出了一种共同的情感:这些情感体现在他们的行为中,在我们看来相当复杂暧昧不清,但或许对他们来说不是。北欧神话里始终有一条时间主线就是“诸神的黄昏”。诸神终免不了一战,而结局又却是早已知晓的:那就是诸神的毁灭。神话中有相当多的地方精确地描述了“诸神的黄昏”这一事件;比如“突然,整个天空都红了”“芬利尔狼将奥丁活吞了下去”,而这恰恰就导致了时间感的混乱:一方面在整个一部还未成体系的神话故事中“诸神的黄昏”已经确切的发生,另一方面诸神们却在不断叙述着“诸神的黄昏”这一事件,不断诉说着那终有一天要来临的末日,但在诸神的描述中这一天却永远没有到来,诸神们无限逼近着那一时刻,但只要他们还在预言着或者根本就像回忆一样诉说着那一时刻所发生的事情,“诸神的黄昏”就永远都不会到来。原始或者早期人类的思维方式与我们确实有很大不同,不是逻辑上的不同,而是根本不以逻辑的更深层次的不同。对他们来说,时间就不是线性的。而是一种可以从任何一点展开的东西:就像一幅徐徐展开的画卷,没有环环相扣的因果链,你直接将过去、现在、未来的图景一起摄入脑海。当我们构思一个句子的时候,每一个词总是先后地出现在自己的位置上,这种思维的惯性使我们逃不脱“先后地”这一概念,而我们的时间概念简化来讲也就是“先后”。但这样一种“先后”的概念事实上是虚假的,当你落笔要写一个字的时候,这个字就已经在你的心里被完成了,你不需要构思因为字是确定的。句子中的词语是以时间和逻辑上的联系结合在一起的,而字的笔画却是完全独立并且缺乏意义的,只有它们以特定的方式组合才会有意义。所以比较而言现代人的思维方式可以说是在构造句子,而原始人的思维方式却是在写字,比如说理解一段神话故事,原始人类不会看到一个故事的起点———变化——发展——结局这样的结构,他们看到是:一个故事,或者说一幅画,一个非常复杂包含了这个故事全部要素的字:每一个笔画都与其他笔画没有意义或逻辑上的相关性,但每一个笔画都与这个字相关。北欧神话的故事体系也就可以理解:众神们不是在一个通向“诸神的黄昏”这个结局的过程中,这是关于众神的一群故事,“诸神的黄昏”也是其中之一。每一个故事中的众神都是真正的众神的分身,他们共有一个记忆,但他们在每一个故事中却是独立的。不是结束了这个故事的奥丁继续进入下一个故事,而是有一个奥丁,他记住了这全部的故事。原始人类无论从情感上还是概念上都不能对神圣和不洁做出区分。一个在德国森林流传的如何制作家神的传说相当残忍,但也反映了这种情况。“首先,你生下一个孩子,然后把他在黑暗中养大,让他看不到任何人,接触不到任何人。接下来的几年里,你把他喂养得很好,甚至比村子里其他孩子吃得更好。然后,到了第五年的冬天,在黑夜最漫长的那一晚,你把这个惊恐万状的孩子从小黑屋里拖出来,带到篝火的火光中,用一把铁剑和一把铜剑刺穿他的身体。接着,你把这个小孩子的尸体放在燃烧的木炭上熏烤,直到完全干燥。你用毛皮包裹好它,带着它从一个营地迁徙到另一个营地。在黑森林深处,你把动物和孩子献祭给它,让它给部落带来好运。”这个故事与很多其他类似的故事一样,处处流露出的都是一种含混的情感。一方面这个小孩是神圣的,另一方面他又受到非人般的残杀。这在很多未开化的原始部落中也能见到。比如一个国王或者部落首领是神圣的,一般人甚至都不能看到国王的面目,否则会被立刻击杀。一个人如果误食了国王用剩下的食物,比如一个苹果,他很快就会长满毒疮死去。一个原始部落成员误用了一块国王掉落在路边的火石,当他得知之后很快就被吓死了,其他的人们都认为这是国王的威力所致。甚至在《圣经》中也有这样的记载:当以色列人迎回自己被腓士力人劫走的约柜时,约柜差点从颠簸的牛车上掉落下来,一位年轻人伸手去扶约柜,然后就被当场击杀:原因是他不是耶和华的祭司,是不能碰触约柜的。原始人类不能区分神圣和不洁的差别,从情感上讲他们对这两者都非常恐惧,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两者都是极端危险的。Taboo是这种情感的根源,taboo可以认为是我们所称的禁忌。禁忌就是你看到这个词心里所出现的那种感觉,我们总需要禁忌这样的情感,有很多解释的理论。可是事实上是我们确实需要禁忌这种情感。我们会为自己设定例如某物不可触摸的禁忌,然后我们拼命地想去摸它,这样一种矛盾的情绪是我们本质的一部分。当一个图腾氏族把自己的图腾看得神圣时,任何伤害屠杀食用本族图腾的行为都是最高的禁忌,但人们总会在一个特殊的场合或者节日中(比如宗教庆典)大大地破坏这种禁忌,这样的环境下人们杀害图腾动物受到鼓励,而且还被冠以种种神圣合理的理由。乱伦是原始人类的大忌,他们的乱伦意味着同族内通婚(统一氏族被认为是拥有共同的祖先是同一个家族,所以任何族内通婚的行为都被认为是与亲属的性行为,其实族内很多成员都不具备血缘关系),可是在某些宗教庆典中,人们进入了狂热的状态,与族内的任何异性发生性行为都不会被责罚或追究,人们尽情地破坏着这一禁忌。可以说,原始人类越想做什么事情,他们就越把什么事情规定为禁忌,比如食用国王吃过的东西。这种像谜一样的情愫可能源于人类集体无意识,摩尼教所尊崇的善与恶共同统治着这个世界,在上面浮动的是我们追求着光明与善,可是下面涌动的却是向恶与黑暗的心。我们是被黑暗创造出来的。这一论断曾经是广为人们认同并且不带任何贬义的。格林兄弟在德国黑森林中所采集的童话故事根本不是童话,任何小朋友听到之后只会被吓死。在这些由人们口耳相传的原版故事中,森林中的精灵们往往会将某个人的头砍下来只是由于它们的“调皮和恶作剧”,王子和公主的故事充满了阴郁的情绪,邪恶的巫术和杀戮还有嫉妒才是真正发生的事情,各种传说和故事往往没有结局,因为人们认为这就是所发生的一切,没必要在安上一个“王子和公主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结局,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逻辑。几乎所有的民间传说都无关善恶,几乎所有有教育意义的童话故事都是改编或者重编的。我们的祖先根本没有打算在传说和故事中加入善恶的寓意和象征,这些故事对他们来说也没有什么不妥,他们的思维方式即使如此。(未完)

远不仅仅只是一部民俗研究

看之前,我对这本书是抱着极大的尊敬的。事实上,其中大量的引用了世界各地不同的风俗民俗的介绍,以至于一度让我认为这只是一本神秘学的研究笔记。不过金枝远没有这么简单。通过这么多世界各地还能够找到的传说,并且对每一个民俗传说都进行了研究、归类,就是为了证明作者的某些观点。而当你真的将将作者所列举出的内容一一看过,就会发现,自己已经难以对作者提出的结论进行反驳了。

巫术小入门

其实吧,我是抱着学巫术的封建迷信思想开始读的。后来越读越有趣,倒不是巫术,倒是各地民俗,想起来也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存在过。比如作者说非洲部落的母亲,会把小儿的落齿丢到床底——原因是因为想让孩子拥有像耗子一样锋利的牙齿和胃口。这也曾经在我的童年出现过。当时不知所谓,现在悟出来了~内牛满面~想来很多封建迷信真是世界大同,看来也这并不是民族独创,而是整个人类共同的恐惧和希望太相似。

把学术当女人

一在这片以崇奉狄安娜著称的圣林中有一棵大树,无论白天黑夜都能看到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身影:他手持宝剑,像是在时刻提防着敌人的袭击。这就是这圣殿的规定:一个祭司的候补者只有在折下圣树的一枝,获得候补地位,再杀死祭司以后才能接替职位,直到他自己被一个更强或更狡诈的人杀死为止。这就是内米的“森林之王”这种奇怪且残忍的继承制度对于现代社会,就如同一堵巨石袒露在新修剪草坪上那样扎眼。当你置身于现代化都市之中,你甚至会怀疑这野蛮的仪式竟是自己祖先所崇敬的,可是事实上现代世界和远古的联系远远比估计的要深刻的多。为了了解这一仪式,我们必须追本溯源。二巫术是宗教的发端,这一点毋庸置疑。巫术及其仪式对我们远古的祖先来说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巫师,作为神的代言人或者说是与神沟通的通道,能够通过祭祀等一系列仪式为部族的利益讨好诸神,保佑收成并祛除邪魔。在古人眼里,世界是有超自然力量所支配的,而巫师作为超自然力量的代表,理所应当是具有“神性”的。因此,这些能够给部落带来风调雨顺的人就成为了“王”。根据作者J.G.佛雷泽的观点,巫术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基于“同类相生”相似律的“顺势巫术”或“模拟巫术”;第二种是基于“接触律”的接触巫术。这些巫术的应用范围相当广泛(比如扎草人),在人类集体记忆中的印记如此之深,以至于现代社会中仍有许多不易察觉的演化了的巫术仪式。这一点我稍后再说。让我们回到远古。当然并不是所有时候巫师的巫术都能奏效,这时候人们就会认为他的力量虚弱了,不再能胜任这一神圣的职位。而“王”的衰弱是不可原谅的,因为这表明了神不再眷顾他,而灾祸也将立即降临于部族。于是为了保存“王”,也就是祭司的力量,只有在他最强壮的时候杀死他才可以使得神性延续下去。这一过程中还包含着先人灵魂不死的观念。《心灵考古》中,弗兰克尔提到过我们远古祖先在组长死后分食其脑的习俗(山顶洞的遗址中就有此仪式的证据),通过吃掉生前备受尊敬、部落中最有智慧的人的大脑,人们将获得他的智慧与勇敢,而他们的“父亲”也将通过这种方式永生。既然灵魂是不死的,杀死的祭祀只是没用的肉体凡胎,而其真正具有力量的灵魂将与杀死他的人结合(或者说杀死他的人就是他自己)。由此可见,做巫师(国王)虽然受人尊敬但并不是什么好差事。一方面他必须要时刻警惕,防止泄漏出他已不堪重任的蛛丝马迹。祖鲁人的国王一有皱纹或灰发就会被处死;丁卡人的雨师一旦感到自己年老体衰,就会举行隆重的仪式交代后事,然后让众人活埋他。另一方面又需要遵循繁多的禁忌。如日本天皇不得触碰地面,他甚至不能用人造的碗碟来吃饭。一切放过他吃过的食物的餐具都必须被打碎。这些繁琐的禁忌是为了保护神王珍贵的灵魂,防御邪灵的侵害。三现在我们了解了为什么我们必须杀死神王,但是我们还是不能确定这一行为的起源—仅凭灵魂回归还不足以说明人们为什么必须要杀死神王。这就需要我们去问自己:为什么是信仰狄安娜的祭司?在这里我不赘述冗长的希腊罗马以及北欧等地在冗长的神话故事。狄安娜,以及阿多尼斯、奥西里斯、阿蒂斯以及狄俄尼索斯等神,其本质都是植物神或谷物神。事实上人类大步部分信仰中的神都是植物神,包括他们变化成动物的形态。原因之一,在于植物春天发芽冬天枯萎而于次年再次焕发生机的现象,对于古人来说是天然的不死永生形象。第二,在基督教等一神论宗教统治世界前,泛灵论一直是多神信仰的基础。而万物有灵,谷物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植物自然地位崇高(游牧民族以及狩猎民族也有各自的动物神,原理类似)。之所以要处死植物,一种猜测是为了要恐吓躲藏其中的精灵,要其明年有个好收成。另一种即是我之前提到过的理论:杀死衰弱的树神好让他在明年复活。即便在现代,世界各地都有类似的节日,著名的如欧洲“五朔节”。在乌克兰,复活节期间常有一个风俗,举行春天之神克斯特鲁邦克的葬礼。歌手们站成一圈,围着一个躺在地上的女孩慢慢走,边走边唱到:死了,死了,我们的克斯特鲁邦克!死了,死了,我们的亲爱的!等到女孩儿突然跳起来,歌手们欢快的唱道:苏醒了,苏醒了,我们的克斯特鲁邦克!苏醒了,苏醒了,我们的亲爱的!四阿多尼斯真正的名字是塔穆兹,而阿多尼斯是其崇拜者对他的尊称,原是闪米特语Adon,即“主”的意思。公元前7世纪希腊人把他从巴比伦和叙利亚引进希腊。在巴比伦的宗教文献里,塔穆兹是伟大的母亲女神伊希塔的年轻情人或配偶。人们相信塔穆兹每年要逝世一回,从欢乐的世上去到阴间;而他的女神走遍阴间去寻他,这让人间的爱情都停止了,人和野兽都忘记了养育子嗣。于是伟神伊亚派人去找伊希塔,阴间王后勉强允许伊希塔和他的情人一起回到阳世,之后自然界的一切就复苏了。塔穆兹或阿多尼斯的神话从很多方面都和狄安娜和阿蒂斯等神类似。第一他们(或她们)都有情人,而两人之中必有一方死去,而另一方会千方百计找寻亡夫,通过一定手法使他复活。第二,在他死去时,人间一片荒芜;待他复活时人间便恢复荣光。这些神话很明显在用宗教解释四季轮回的自然现象。而植物正是四季枯荣的典型代表。此外我们还应注意到这一男一女的搭配。两性的关系暗示了生命的繁衍,许多地区农民的“迷信”行为,比如让新人在庄稼地里打滚,就是模拟两性交合(模拟巫术的传承),来促进植物繁衍。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总结:杀死祭司其实就是在杀死他代表的狄安娜,就是处死树神来保佑粮食丰产。五现在让我们把焦点转移到“金枝”上,这棵树是什么树?为什么叫它“金枝”?因为雅利安人的橡树崇拜,我们可以猜测圣树应该就是圣树。希腊人和意大利人都把橡树用他们最高的神宙斯(朱庇特)联系起来。这不难理解为什么古人会有这样的认识:在广袤的欧洲大陆,橡树林在群山间连绵不绝,像树叶的飒飒作响和雷神的轰鸣,听上去都像是神的声音。而此时我们会发现一个矛盾:既然橡树是宙斯的象征,为什么要用宙斯杀死树神?这就涉及到另一种植物:槲寄生。首先让我们来探究一下古人的灵魂观念。佛雷泽的理论认为,由于灵魂不灭,将其存放于体外并保证不受伤害是最安全的方法。像欧洲家喻户晓的《心不在身的巨人》的故事还有很多其他巫师魔怪的传说,英雄的主人公先是发现无法杀死邪恶的敌人,再用机智的言语诱骗敌人说出自己灵魂(或者心)所在的地点,最后排除万难毁掉敌人灵魂附身的物体或生物救回公主(哈利波特的魂器还有加勒比海盗里戴维琼斯的心)这些故事反映古人不愿意把灵魂安心放在体内或是地面,佛雷泽解释说是因为大地如同导体,会使力量流失。我认为这样的解释有些勉强。大地自古以来是让人类又敬又怕的角色。一边她带来粮食以及万物的生长繁荣,另一方面她脾气乖戾,前一年丰产今年也许就歉收。这种不确定性和女性的生理特征紧密相连。早期人类的女性因为必须承担生育和抚养职能,被束缚在孩子—这一希望在未来的生命上。女人不像男人,可以通过有计划的行动和创造实现自己的价值。早期父系社会并没有太多额外的工作给妇女去做,加上例假和分娩,女性无法计划控制自己,她无法在自己身上发现创造的满足感。从男人角度来看,女人就像大地一样捉摸不定。圣经中男人让夏娃偷吃了禁果,即使到了中世纪,男人们的宗教也对女人放心不下,发动了一场浩荡的猎巫行动。以此在父系社会下这种对大地盲目的恐惧是深深印刻在人类的集体无意识中的。于是,古人不会将灵魂保存在地面,但也不能太高到天空以上,于是一种特殊生物让他们感受到共鸣,那就是槲寄生。槲寄生寄生在高大树木上,以树木养分为生,因此冬天它也不会枯萎。古人冬天一片萧瑟时,看到自己所崇拜的橡树依然枯萎,但他身上的槲寄生却四季常青,自然会认为橡树的灵魂保持在槲寄生中。而此时的槲寄生已成为神的本质,它也被古人看作神物,甚至认为它包治百病。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金枝”并不是橡树,而是槲寄生。而把金枝折下杀死树神则象征着通过毁灭其“魂器”才能伤害到他本身。六至此,我们对于内米的森林之王的仪式做了一定的解释,但这并不是绝对正确的,也许随着岁月的推演,会有更加正确合理的理论出现,但这一过程决不会是反复的。正如佛雷泽所说“我们越仔细观察自然界的更跌现象,越能感到他们的规律,绝对的正确。。。我们的知识每取得一次伟大的进步,就又一次扩大了宇宙间的秩序的范畴,同时也限制了宇宙间一些明显的混乱的范畴。”《金枝》伟大之处不在于它深度发掘了人类史上不可忽视的巫术起源和它对后来人类社会的影响,也不在于作者严谨的逻辑、数不胜数(稍显啰嗦)的例子和优美的语言,而是在于佛雷泽作为一个学者的胸襟。他并没有因为当时英国在世界上的霸主地位而歧视其他原始民族,也没有一叶障目忽视其他学科。相反,他不但翻阅了大量文献并亲身调查当地人的风俗,还对音乐、文学等领域有很深的造诣,同时能看出他对东方宗教兴趣浓厚。他把学术当作女人,于是他收获了爱情。附:Fattinon foste a viver come bruti Maper segmr rirtuee conoscezua 人生来不是为了像野兽似的活着,而是为了追求美德和知识—《神曲•地狱篇》

我觉得有些臃肿

这本书说的还不错,但是有的地方举的例子太多了。好像还是简版的,不知道原版是什么样子?有的地方文笔不错。但是翻译不咋地,好像还不是一个人翻译。一会儿是 特兰西瓦尼亚一会儿是 特兰西维尔尼亚

日常生活的小巫术

弗雷泽将巫术归结为两种类型,模仿巫术和接触巫术:“如果我们分析巫术赖以建立的思想原则,便会发现它们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第一是‘同类相生’或果必同因;第二是‘物体一经互相接触,在中断实体接触后还会继续远距离的互相作用’。前者可称为‘相似律’,后者可称为‘接触律’或‘触染律’。巫师根据第一原则即‘相似律’引申出,他能够仅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从第二个原则出发,他断定他能通过一个物体来对一个人施加影响,只要该物体曾被那个人接触过,不论该物体是否为该人身体之一部分。基于相似律的法术叫做‘顺势巫术’或‘模拟巫术’。基于接触律或触染律的法术叫做接触巫术。” 巫术思维并没有因为人类的进化而消失,仍留存在思想里,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城里人咱不知道,乡下人就按照巫术思维来处理一些日常小事。比如关于牙齿。以前,小孩子换牙了,是这样处理掉下的乳牙的:上牙扔到床下,下牙扔上屋顶;扔时姿势要端正。上牙是往下长的,旧牙往下扔是希望补它位置的新牙顺利地往下长出来,下牙是往上长的,旧牙上扔是希望补它位置的新牙顺利往上长出来,这是顺势巫术;扔牙姿势要端正,是希望新牙长得很端正,这也是顺势巫术。以为旧牙虽然脱离了人,但仍将与人保持某种联系,作用于旧牙就能影响新牙,这是接触巫术。还有,吃饭时是不可以把盛饭的碗叠在别的碗上的,否则会长双迭牙,就是在正常的牙齿内侧侧生出畸形牙,这也是顺势巫术思维。还有,关于指甲。不可以在晚上剪指甲。因为以前点油灯,或者干脆是趁月光,所以很黑,根据巫术思维,这样剪了指甲,新长出的指甲当然会发黑,会有灰指甲。唐小羊小朋友第一次剪指甲时,外婆说要把剪下的指甲屑放到葱里去,唐小羊以后会聪明。之所以认为人的指甲屑放入葱中人就会聪明,是葱与聪谐音,希望象征着人的指甲与葱接触,聪会传到人身上。 关于头发。以前,乡下人往往把小孩子剪下的头发覆在了长年葱的根部。这应该也是一种接触巫术,头发是不可能作葱的肥料,这样做应该是希冀小孩子能象长年葱一样一直青翠下去,没有枯萎。

很好看的科学书

看了一部分,觉得是本好书。书里介绍的内容以前虽然也在别书里看到过,但第一次看到介绍那么系统和生动的。喜欢。

儿时的巫术——读《金枝》

儿时的巫术——读《金枝》早就知道人类学好玩,然后读《荒原》时候发现注释里各种提到这本书,遂下载电子版到Kindle里,隔了很久,才在这两个礼拜间断着读完,所思颇多。书从一个问题开始:为什么在罗马附近的内米湖畔会有这样一个奇怪的风俗,那里有个逃亡奴隶担任“森林之王”,他得日夜守护圣树,以防别人折下金枝,而一旦有人折下金枝,便可以通过决斗杀掉老森林之王然后取而代之。这习俗确实奇怪,一个崇高的“神”竟要时刻担心被杀,于我们的常理完全不符。作者先提出原始巫术借助的两种思维模式——顺势巫术和接触巫术,然后就考察了从欧洲到美洲到东南亚再到欧洲再到美洲等等等等无数个民族的各种习俗,从各地杀王的习俗到如何通过替罪羊治病,从收麦子是做五谷妈妈到阿兹特克人拿姑娘的血献祭增加来年玉米产量,应有尽有。归纳完了,作者就分别解释为什么要杀王和为什么要折金枝,原文好玩的很,这里不剧透了,请自行读书去。读到一半,我第一感觉就是:人类的儿童时期也许并不是那么好。原始共产主义时期虽然没有资本家和封建主的剥削,也没有多大不平等,但是一玩就玩真格的:国王和其他人都是有可能在卸任时当作牺牲来保证风调雨顺的(希腊的王为什么有任期呢,这是有渊源的啊);收获的时候动作最慢的一个农民或者随便一个过路人都有可能被当成谷精杀掉;有的人牲要被活着挖出心脏然后把血洒在谷子上把肉一半烧了祭天一半埋了祭地;陌生人之间说话是为了攀到认识的人找个理由不杀对方;一个女人也许有三四任丈夫,因为除了现在的丈夫其他的全都死于仇杀了(后两个例子来自《枪炮、病菌与钢铁》)……这些野蛮习俗有的甚至保留到了公元后甚至现在,另外一些(例如吃圣餐,实际上起源于吃掉凡间的“人神”从而获得它的力量的作法)则虽然不那么残忍了,但依然能从中瞥见远古的端倪。我们总说原始人的世界观是与自然和谐的,殊不知这和谐总要求活人献祭。应该说,人类总归是有一些进步的,对远古的浪漫化想象也许有些不合时宜。然后是第二感觉:不能因为这些巫术(有一部分献祭的思维模式是和巫术相同的)有些野蛮就去认为我们的祖先不可理喻,他们和我们一样是精明而富于思想的,甚至是细腻的。比方说以吃人著称的阿兹特克人,他们吃人也许并不是因为贪食,而是出于某些“崇高”的感情。有些武士是自愿牺牲的,这样他们就可以升天作神的侍卫,服役期满后他们就重新下界——出乎我们这些庸俗的现代人的意料——化为鸟儿和蝴蝶,这是这些嗜血的“野蛮人”的最高追求。还有,我小时候听到过一个故事,讲非洲有的酋长一辈子脚不沾地、身不下床,这故事是表现统治阶级的腐朽堕落的。读完《金枝》我才明白,这酋长原来是寄托了全部落人的幻想的人神,他如此神圣以至于脚一沾地就会被玷污,就会失去神力,就会导致自然失去活力、庄稼歉收、瘟疫横行——原来这些酋长也并没有陷在堕落的深渊里拔不出来,只是我们的理解戴上了阶级论的有色眼镜而已。最有意思的是,我发现我自己小时候许多幻想都和古代人的迷信异曲同工。(参见http://blog.renren.com/share/280954265/12644445978)大概这些迷信并不是单纯出自愚蠢无知,而是出自人类最基本的思维模式。我就记得,以前每次考试之前,大家都凑在最聪明那个同学旁边,双手张开在他脑袋上作法,表示吸他的聪明气。这当然是玩笑,然后为什么它可以被理解呢?无非是因为人类自古就有这么一种错误想象:灵魂或是灵气会附着在肉体身上,并且可以转移。所以,这古代人们杀死国王或人神肉身而认为灵魂会转移的逻辑完全是一样的。所以说,得亏这是处在现代社会,否则我们真没准会献祭两个学霸然后吃了他们呢。总之,每种世界观都要理解,但也不要过分推重。我们有科学清晰的观念体系,这当然是一种进步,但不要过分鄙薄人类儿时的思想,因为归根到底,那是我们所有人的根。


 金枝(上下册)下载 精选章节试读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