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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5-11-1
ISBN:9787563355327
作者:(德)韦伯
页数:356页
《韦伯作品集(Ⅷ):宗教社会学》的笔记-第218页
《韦伯作品集(Ⅷ):宗教社会学》的笔记-第311页
《韦伯作品集(Ⅷ):宗教社会学》的笔记-第222页
《韦伯作品集(Ⅷ):宗教社会学》的笔记-第240页
《韦伯作品集(Ⅷ):宗教社会学》的笔记-第224页
《韦伯作品集(Ⅷ):宗教社会学》的笔记-第225页
《韦伯作品集(Ⅷ):宗教社会学》的笔记-第221页
《韦伯作品集(Ⅷ):宗教社会学》的笔记-第211页
《韦伯作品集(Ⅷ):宗教社会学》的笔记-第286页 - 第十一章 宗教伦理与“现世”
这也是马丁路德所采取的立场,他认为婚姻中的性行为只不过是为了避免性放纵的一种较小的罪过;在他看来,婚姻可说是上帝被迫“视而不见”的正当性的罪过,因为他乃是由原罪所产生的无可抗拒之情欲的一种自然结果。
《韦伯作品集(Ⅷ):宗教社会学》的笔记-第230页
《韦伯作品集(Ⅷ):宗教社会学》的笔记-第64页
以色列先知之所以关切社会及其他种类的不公正,并认其乃违反摩西律法之精神,主要是为了说明上帝之对以色列人发怒的原因,而非想制定一套社会改革的纲领。
《韦伯作品集(Ⅷ):宗教社会学》的笔记-第207页
《韦伯作品集(Ⅷ):宗教社会学》的笔记-第52页
不管何时,只要对精灵的信仰被理性化为对神的信仰,换言之,当强制精灵的手段转变为以祭典来崇拜神时,精灵信仰的巫术伦理也有所转化。此一转化过程是随着下述观念之出现而发展的:不管任何人,只要他敢蔑视神意所制定的规范,他就会遭 (p. 53) 到特别守护这些规法的神祇的伦理上的不满所报应。这就使得下述说法成为可能:一个团体之被敌人征服或遭受其他灾难,并非由于他们神祇的无力,而是由于他们招惹了神祇的愤怒,因为他们违反了神祇所守护的律例而招来他的不满。以此,如果某些不利的情况发生在一个团体,该受谴责的是这个团体的罪恶;神可能正是要利用这个不幸来表示他要惩罚及教训他所喜爱的人民的意图。以色列的先知几乎永远都能指出当时的以色列人或他们的祖先所犯的过错,而耶和华则以其几乎是无止境的愤恨来报应,正如见诸史籍的,他甚至让他自己的人民受其他民族的奴役,尽管这个民族是完全不崇拜他的。1. 待查:人格神与普遍主义的神祇至此发展如何?2. 神义论问题。3. “不管任何人,只要他敢蔑视神意所制定的规范,他就会遭 (p. 53) 到特别守护这些规法的神祇的伦理上的不满所报应。”——此种观念何时出现?是预测性还是解释性的?如果是预测性的,因何不考虑向另一个方向——仁慈的上帝——转化的可能性?如果是解释性的(对犹太人经验的合理化),何以经由“先知”之口说出?(待查旧约)
《韦伯作品集(Ⅷ):宗教社会学》的笔记-第220页
《韦伯作品集(Ⅷ):宗教社会学》的笔记-第3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