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外国法律 > 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

出版社:政法大学
出版日期:2001-10
ISBN:9787562021735
作者:王健
页数:308页

章节摘录

  这里顺便说一下,为什么丁韪良如此不间断地翻译欧美的各种国际法著作?丁韪良认为,“公法非一国所能私。苟遇诸国名家意见如出一辙,即为公法之定例,而无可疑议”,如此,则三家尚未满志,将来必期博采各家名论撮要而编辑之,用资印证,“则中华士大夫虽未肄习洋文,而于公法之学,亦得悉其梗概云”。他在讲翻译布伦国际法书的缘由时说,该书提纲挈领、执简御繁,遇事便于比拟援引。“经理外政诸大宪多欣赏之,四方译刊,问世者已不胫而走矣”,即这是一部名著。另外,布伦的书较惠、吴二书晚出,“凡二家之论所未及者,布伦氏皆得详引之”。在他看来,如果同文馆有朝一日能将世界各国的公法原作陆续译出以资参考,则更觉详备。  此外,这或许与同文馆的公法教学以练习翻译为主、翻译和传播公法之学又是丁韪良立身清廷上层社会之本等种种因素有关。  丁韪良主持的国际法著作的翻译,严格地讲还不是那种复印式的翻译,而是在翻译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加工,通过增删或诠释,形成了一种全新的中文译本。他的翻译工作无疑立基于整部作品,但更接近某种编译的方式。例如《星轺指掌》系以葛福根的修订本译成,葛氏对马耳顿的原书增加了成案、条例和考订异同这三方面的注释,这些注释原来均在篇末,而中文译本则“改与正文相间,以便例案互比,间有删而未译者”。再如原书下部(中译本第四卷)本为各种外交文件程式,丁韪良认为应注重文式而不必计较其内容,于是代之以清政府与英美等国的文件程式,此外还补充了有关美国外交规定的事例。  由于改动或删节未译而致中译本与原本的章节目有所不一,对此译者在所有变动之处均加以小注,予以说明。有些未译的章节也保留篇章格式。尽管有这许多的改造加工,但丁韪良一再表示,译本“不敢参以己见也”。  ……

内容概要

王健,祖籍山西平遥,1965年生于兰州,法学士(1987年,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1996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1999年,中国政法大学),曾从事法学院校的教学研究与管理工作,兼职担任《政法教育研究》、《比较法研究》和《中外法学》刊物的编辑,在北京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近代法方向的研究(1999至2001年),“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常务编委、是《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以及十数篇相关主题的法学作品的著(译)者和《西法东渐——外国人与中国法的近代变革》、《法律教育》、《法律进化论》等书的编辑、校勘者,研究领域主要是法律史、比较法和法律教育。

书籍目录

序自序致谢导言第一章 中西初识  一、引子:嘉定会议、译名之争与东西对峙  二、传教士笔下的中国法   三、“勒意斯”(Leger):最初向中国介绍的西方法第二章 西法东渐(19世纪上半叶)  一、破译中国法的秘密:斯当东英译《大清律例》  二、西法东渐的条件与特点   三、五车韵府:建立中西法律概念之间的对等关系  四、用中文表述西方的政法知识 第三章 译出夷律  一、所有问题必须以英文本为准  二、译出“各国律例”   三、死水微澜:中国知西政之始第四章 公法的时代  一、万国公法的引进  二、公法著作翻译的方法及特点  三、法学新概念的创制第五章 探索西方的“法言法语”  一、毕利干与《法国律例》  二、第一个西方的法典模式  三、汉语世界里的“法言法语”第六章 输出与回归:法学名词在中日之间  一、问题与争论  二、日本模仿中国法的传统及其创造近代法的背景  三、中日关系的逆转:西方法学自日本而来结语正文附表目录:  1.斯当东英译《大清律例》篇名中英文对照表(1810年)  2.《四洲志》所载英国政制译名对照表(1840年前后)   3.《四洲志》所载美国政制译名对照表   4.晚清汉译西方国际法学著作篇目表(1839—1903年)   5.丁韪良译《万国公法》篇目中英文对照表(1864年)   6.《法国律例》篇目结构一览(1880年)  7.法汉法律名词演进表(1891—1982年) 扉页插图目录  1.《大清律例》(英译本)  2.字典(马礼逊 编)  3.《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  4.英汉字典(麦都思 编)  5.《万国公法》  6.《英华字典》(罗存德 编)  7.《星轺指掌》  8.《公法便览》  9.《公法会通》  10.《法国律例》(日本训点本)  11.《各国交涉便法论》  12.《新尔雅》  13.《法政辞解》  14.《京师法律学堂笔记》  15.《盲人瞎马之新名词》近代来华外国人名表参考文献目录索引

编辑推荐

《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晚清西方法的输入与法律新词初探》由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晚清西方法的输入与法律新词初探》尽管侧重考据,在理论分析方面常点到为止,但对我们今天习焉不察的各种法律语词的来源进行的细致梳理却是极具学术意义的,也可以启发人们思考更多的问题。在阅读过程中,我突然冒出的一个想法是:再过一百年,我们今天已经接受过来,并且看来十分确定或固定的这些语词会不会变得面目全非呢?“后之视今,如今之视昔”,可不警乎!
近代中国的法律演变之所以具有特殊的学术意义,是因为这个时期标志着延续数千年之久的传统治理模式的断裂和终结、也标志着一种全新的中国现代法律制度的诞生。虽然在以往的历史中,我们的制度演进也并非像某些论者所主张的那样完全自生自长,但从来的外部影响都没有像清末以来那般剧烈而广泛。20世纪初,请廷下诏变法。最初这种变革似乎只是一种权宜之计,但最
终却导致一种文化意义上的自觉选择,老大帝国的政治法律制度开始由西方式制度取而代之。来自西方的法律规范、原则、理论、概念在中土不断传播,它们表现为一系列语词,但又不仅仅是语词,通过不断的引进,通过阅读、记忆以及现代传媒的大量复制,通过现代型的法律教育,它们已成为我们自己的知识。甚至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连对自家历史的原初记忆也丧失了,例如今天的历史学家对中国法律史的解说就没有办法摆脱这些外来的语词及其背后的各种概念、原则等等。
从一个更广泛的角度观察,一个民族对另一个异文化的语词的翻译和接受的过程可以视为一种文化的移入。翻译,首先是语言符号的转换。在转换的过程中,很明显,翻译者要面临着如何极尽所能将原文的意义以及风格加以完整准确表达的问题。当然,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钱锺书先生用旅行作比喻:“从最初出发以至终竟到达,这是很艰辛的历程。一路上颠顿风尘,遭遇风险,不免有所遗失或受些损伤。因此,译文总有失真或走样的地方,在意义或口吻上违背或不很贴合原文。”(《七缀集》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80页)这样的困难不仅表现在文学翻译上,法律文本的翻译也不能避免。而且,“遗失”和“损伤”也许只是消极面上的缺失,翻译过程中更可以出现积极面上的增加;译词添加了原词所不具有的意义,仿佛古罗马法律语词所谓“添附”(accessio)。
不过,我们可以将这里的问题再深化一步,把《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晚清西方法的输入与法律新词初探》的书名由一个正面的陈述句式变成疑问句式:人们是否能够通过翻译“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我们平常用惯了各种双语词典,见到外文文本里的—个生词,总要通过查词典去理解。这让我们发生一种感觉或者幻觉,即不同语言之间永远会存在着对等的同义词。博尔赫斯说:“词典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一个显然未经过验证的假设——语言是由对等的同义词组成的。”然而,这样的对应关系能否在翻译中加以验证呢?从尼采到福柯,一直到更晚近的把“翻译的政治”作为专题研究的衮衮诸公(参看许宝强、袁伟选编《语言与翻译的政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都对此提出了发人深省的质疑。在《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晚清西方法的输入与法律新词初探》展现的近代以来法律语词的翻译个案中,我们不难发现这样的佐证。简单地说,西方法律词汇表渗透着西方的文化精神,它们的汉译过程正可以说是西方法律理念对使用者的控制过程。
我们被控制了?听起来这种说法似乎相当刺耳——更刺耳的说法是“被殖民”了。可是,我们怎么可以不被控制呢?在这样的词汇表无从摆脱的时候,即使不是翻译,而是写作,可那种写作又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与翻译相区别呢?当然,在极个别——往往是在形而上的论题方面——的情况下,我们还见得到用文言写作的事例,可是,那种刻意避免西方词汇“污染”的写作姿态分明表示着作者格外地受到外来词汇的控制。退一步说,即使是不受外来语词控制,用文言写作又意味着受到什么样的词汇及其背后的文化权力的控制呢?

图书封面


 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下载



发布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8条)

  •     研究法律史和术语生成的交叉学科之成果
  •     也是一本博士论文,文字很优美。
  •     买这本书是因为我要写论文用。这是我第一次在当当买东西,开始还有些不放心的。收到书后,比较满意。书的质感不错。印刷较精美,文字清晰,至于内容,因为我要写这方面的论文所以有用,至于其他,我想,如果我不写论文是不会想到买此书的。
  •     有意义的尝试
  •     作为博士后研究成果,显得过于单薄。赶脚作者缺乏思想史和法理学方面的训练,以至于观念传播与变迁过程描写的非常粗浅,缺乏精致的个案分析(传播史、接受史、或是某一法典中文译本内容与原著内容之间细致的对照分析)。最后两章稍可一读。
  •     法律史
  •     点到为止,浅尝辄止,终究感觉意犹未尽
  •     一般的书,可以看看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