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1
ISBN:9787301180617
作者:苏力
页数:348页
章节摘录
若分析一下此案,我们就可以看到国家权力在收贷案发生地的弱化。案件发生在陕北农村,一个靠近沙漠地带的地方。从理论上讲,地域特点和地理空间的广阔就有可能影响权力的运作方式。“天高皇帝远”这句老话,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强、赵、贺三人的调查材料也证明了这一点:当地政府的办公时间很不正规——“上午10点半以后也许就找不到人了”;乡民当中普遍流传着国家在1997年可能一笔勾销所有发放的贷款;本案贷款人10年未归还贷款;当地镇营业所多次索要毫无结果;以及当地欠贷不还的此类“案件”颇多;等等。这一切都表明,至少在这里,国家权力的支配并不足够强大,至少不像我们通常想象的那么强大。 由于国家权力在这样的地区颇为孱弱,可以说这里是国家权力的边缘地带。所谓边缘地带,并不仅仅指国家权力能力的边缘;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边缘地带也是抵制国家权力的另一种力量(例如个人的力量或社区的力量)的边缘,因为权力只有在权力与权力的碰撞中才能看见。在这样的边缘,从理论上,意味着不存在着一贯的、独霸的权力支配关系,而很可能发生权力支配关系的流变。总体强大的国家可能在某一点上变得相对孱弱,而总体孱弱的某个体的力量可能在某一点上变得相对强大。必须重视空间位置对权力实际运作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农村的广阔空间,借贷者在另一种意义上确实可能成为强者,而放贷者(即使放贷者是国家)同样可能成为弱者。这种借贷双方强弱关系的变化,在民间俗话中就有所表现,即所谓的“要钱没有,要命就这一条”;一旦事态到了这一步,如果放贷人的目的是“要钱”而不是“要命”,或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制度不允许你“要命”,借贷双方的强弱关系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近年来这种状况在中国也似乎愈演愈烈。企业间的“三角债”是一例;银行考虑账面上的盈利不愿企业申请破产则是又一例;民间的黑色幽默“杨白劳要挟黄世仁”固然有点过分,却也对借贷双方的支配被支配关系之流变做出了一种颇有意味的概括。 不仅是自然空间有可能,人文空间同样可能,改变这种强弱关系。所谓人文空间,我在此指乡土中国的熟人社会。相对于借款者所在社区而言,国家对借贷者几乎只是一种概念的存在,代表国家收贷或“依法收贷”的法庭庭长和镇信用社代表固然拥有不可质疑的政治合法性,其身后有国家暴力的支持,但他/她们或多或少是外来的陌生人,他/她们代表的权力在当地没有太深的根基。对现代民族国家的信仰在中国至多也是这100年来才开始发生在乡土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相应的社会组织结构尚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之前,借贷者很容易将国家权力视为外来力量。生活在熟人社会中的借贷者与该社区的其他人很容易,事实上也总是会,构成一种互利互惠的“亲亲相隐”的关系。 ……
内容概要
苏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祖籍江苏,生于1955年愚人节。少年从军,又当过工人。1978年恢复高考后,复转军人进了法学院。1984年读硕士期间赴美留学,获硕士和博士学位。1992年回北大任教。《法治及其本土资源》《送法下乡》《道路通向城市》《法律与文学》等独著,《法理学问题》《超越法律》《无需法律的秩序》等译著以及论文、书评百余篇。
书籍目录
新版序
世纪末日的交待(自序)
致谢
导论研究中国基层司法
一、为什么司法?
二、为什么基层?
三、为什么中国?
四、还有学术意义
五、本书结构与安排
第一编 司法制度
第一章 为什么送法下乡?
一、问题和材料
二、为什么送法下乡?
三、权力的运作与空问
四、下乡——局部支配性权力关系的重建
五、村干部——地方性知识的载体
六、知识的另一种可能和村干部的
另一角色
七、结语
附录感受中国法律的现代性
第二章 法院的审判与行政管理
一、问题的界定
二、法院的两套制度及其结构
三、司法过程中的行政化审判制度
四、行政化中的集体决策
五、最后的评论
第三章 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
一、问题的界定
二、进路、方法和材料
三、审判委员会的构成和运作
四、法官的看法和理由
五、法官的理由是否可信?
六、另一个视角的考察
七、审判委员会的问题
八、两个例子的简析
九、结语
第二编 司法知识与技术
第四章 初审法院与上诉法院
一、作为地方性知识的司法知识
二、司法知识谱系的勾勒
三、作为初审法院的中国基层法院
四、作为中国的初审法院的基层法院
五、作为开头的结尾
附录初审法官的重要性
第五章 纠纷解决与规则的治理
一、问题的提出
二、两个“案件”
三、关注的差异
四、为什么关注纠纷解决?
五、特殊主义背后的规则
六、现代化与规则
第六章 纠缠于事实与法律之间
一、引子:韦伯与秋菊
二、耕牛的纠纷与法律的纠纷
三、中国司法中的事实争议
四、事实,还是法律
五、事件的社会格式化
六、事件的公文格式化
七、反证?
八、尾声
附录作为格式化工具和过程的司法
第七章 穿行于制定法与习惯之间
一、从司法透视习惯的意义
二、案情始末和“法律”处置
三、习惯的弥散和广泛认同
四、制定法与习惯的互动
五、余论
第八章 基层法官司法知识的开示
一、司法知识与法官的关系
二、法官知识生产的主要制约和资源
三、在事实争议上
四、在法律争议上
五、基层法官知识的实践意义
六、基层法官知识的理论意义
第三编 法官与法律人
第九章 乡土社会中的法律人
一、乡土社会法律人概述
二、法律工作者
三、法律文书送达人
四、作为律师的法官
第十章 基层法院法官的专业化问题
——现状、成因与出路
一、“复转军人进法院”
二、基层法院法官的大致状况
三、法学院学生都去哪儿啦?
四、“解放军是个革命大学校”
五、“一盆水洗脸,一桶水也洗脸”
六、“学校[学]的那点东西,我都还给老师了”
七、“化作春泥更护花”
——复转军人进法院的再反思
八、“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
附录美国的治安法官和治安法院管辖
第十一章 基层法官的司法素质
——从民事一审判决上诉率透视
一、问题
二、操作定义、假说和可测定假说
三、原始材料的说明和处理
四、研究结果和分析
五、关于司法不公或司法腐败
附录刑事/经济案件一审判决
上诉率简析
第四编 研究方法的反思
第十二章 法律社会学调查中的权力资源
——社会调查过程的一个反思
一、问题的提起
二、权力关系分析之一
三、权力关系分析之二
四、启示
参引文献
索引
作者简介
新版序
一本10年前的著作重版,是好事,也是坏事。
对作者也许是好事,意味着北大出版社认为该书还有些商业或其他价值;而如果这个判断不错,那就意味着这本书对今天的中国读者也还有点价值。但这个价值是什么?是书写得好吗?而所谓“写得好”,又是什么意思?
校订之后,我发现,也许重版的主要价值在于,本书各章(有关方法的第十二章除外)集中关注和讨论的中国司法制度的所有问题,在不同程度上或以改变了的方式仍然存在;有的有所改善,有的则更尖锐了;并且不限于基层法院,甚至不限于中国的中西部或农村地区;当年研究问题的基本思路,以中国问题和经验为基础的分析和理论追求,至今或许仍然前沿,特别是面对概念法学和教义法学的泛滥;随着中国的和平崛起,本书中展现的对中国问题和中国学术的关注甚至变得更为急迫了。这本曾引发很多讨论和争议的书,因为不合时宜,才没过时,甚或更有针对性了。
对于一般所谓以学术安身立命的人,这好像是一个成功,一种安慰;但由于任何文本——包括文学文本——的意义从来是社会需求构成的,对一个希望以学术研究来参与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的人来说,这其实是一个失败,一个悲剧。我渴望速朽。毕竞10年了,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包括10年来的司法改革,中国基层的司法还是有了不少变化。10年间我也曾写过其他一些文字,触及了这些变化和问题。①概括说来,大致有:
1.中国基层司法,特别是在农村,变得更为重要了。由于包括立法和司法自身在内的多种社会原因,目前中国处于社会矛盾的多发期和凸显期,人们诉诸司法解决纠纷更多了;人们对司法的期待高了,但失落感也更多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令纠纷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社会流动性的增加,人们交往的对象更多变化和更为多样,纠纷增加了;由于人际关系的变化,即使在农村,调解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也明显下降;即使农村的案件类型也变得不再那么简单了,特别是在东部沿海地区,纠纷中有了更多城市生活的因素;即使在偏远的农村,离婚案也更多由女性提出;因车辆、机器、电器引发的各种人身伤害已经完全改变了侵权纠纷的类型;涉诉上访的问题变得很突出。
图书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