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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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1
ISBN:9787301180617
作者:苏力
页数:348页

章节摘录

  若分析一下此案,我们就可以看到国家权力在收贷案发生地的弱化。案件发生在陕北农村,一个靠近沙漠地带的地方。从理论上讲,地域特点和地理空间的广阔就有可能影响权力的运作方式。“天高皇帝远”这句老话,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强、赵、贺三人的调查材料也证明了这一点:当地政府的办公时间很不正规——“上午10点半以后也许就找不到人了”;乡民当中普遍流传着国家在1997年可能一笔勾销所有发放的贷款;本案贷款人10年未归还贷款;当地镇营业所多次索要毫无结果;以及当地欠贷不还的此类“案件”颇多;等等。这一切都表明,至少在这里,国家权力的支配并不足够强大,至少不像我们通常想象的那么强大。  由于国家权力在这样的地区颇为孱弱,可以说这里是国家权力的边缘地带。所谓边缘地带,并不仅仅指国家权力能力的边缘;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边缘地带也是抵制国家权力的另一种力量(例如个人的力量或社区的力量)的边缘,因为权力只有在权力与权力的碰撞中才能看见。在这样的边缘,从理论上,意味着不存在着一贯的、独霸的权力支配关系,而很可能发生权力支配关系的流变。总体强大的国家可能在某一点上变得相对孱弱,而总体孱弱的某个体的力量可能在某一点上变得相对强大。必须重视空间位置对权力实际运作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农村的广阔空间,借贷者在另一种意义上确实可能成为强者,而放贷者(即使放贷者是国家)同样可能成为弱者。这种借贷双方强弱关系的变化,在民间俗话中就有所表现,即所谓的“要钱没有,要命就这一条”;一旦事态到了这一步,如果放贷人的目的是“要钱”而不是“要命”,或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制度不允许你“要命”,借贷双方的强弱关系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近年来这种状况在中国也似乎愈演愈烈。企业间的“三角债”是一例;银行考虑账面上的盈利不愿企业申请破产则是又一例;民间的黑色幽默“杨白劳要挟黄世仁”固然有点过分,却也对借贷双方的支配被支配关系之流变做出了一种颇有意味的概括。  不仅是自然空间有可能,人文空间同样可能,改变这种强弱关系。所谓人文空间,我在此指乡土中国的熟人社会。相对于借款者所在社区而言,国家对借贷者几乎只是一种概念的存在,代表国家收贷或“依法收贷”的法庭庭长和镇信用社代表固然拥有不可质疑的政治合法性,其身后有国家暴力的支持,但他/她们或多或少是外来的陌生人,他/她们代表的权力在当地没有太深的根基。对现代民族国家的信仰在中国至多也是这100年来才开始发生在乡土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相应的社会组织结构尚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之前,借贷者很容易将国家权力视为外来力量。生活在熟人社会中的借贷者与该社区的其他人很容易,事实上也总是会,构成一种互利互惠的“亲亲相隐”的关系。  ……

内容概要

苏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祖籍江苏,生于1955年愚人节。少年从军,又当过工人。1978年恢复高考后,复转军人进了法学院。1984年读硕士期间赴美留学,获硕士和博士学位。1992年回北大任教。《法治及其本土资源》《送法下乡》《道路通向城市》《法律与文学》等独著,《法理学问题》《超越法律》《无需法律的秩序》等译著以及论文、书评百余篇。

书籍目录

新版序
世纪末日的交待(自序)
致谢
导论研究中国基层司法
一、为什么司法?
二、为什么基层?
三、为什么中国?
四、还有学术意义
五、本书结构与安排
第一编 司法制度
第一章 为什么送法下乡?
一、问题和材料
二、为什么送法下乡?
三、权力的运作与空问
四、下乡——局部支配性权力关系的重建
五、村干部——地方性知识的载体
六、知识的另一种可能和村干部的
另一角色
七、结语
附录感受中国法律的现代性
第二章 法院的审判与行政管理
一、问题的界定
二、法院的两套制度及其结构
三、司法过程中的行政化审判制度
四、行政化中的集体决策
五、最后的评论
第三章 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
一、问题的界定
二、进路、方法和材料
三、审判委员会的构成和运作
四、法官的看法和理由
五、法官的理由是否可信?
六、另一个视角的考察
七、审判委员会的问题
八、两个例子的简析
九、结语
第二编 司法知识与技术
第四章 初审法院与上诉法院
一、作为地方性知识的司法知识
二、司法知识谱系的勾勒
三、作为初审法院的中国基层法院
四、作为中国的初审法院的基层法院
五、作为开头的结尾
附录初审法官的重要性
第五章 纠纷解决与规则的治理
一、问题的提出
二、两个“案件”
三、关注的差异
四、为什么关注纠纷解决?
五、特殊主义背后的规则
六、现代化与规则
第六章 纠缠于事实与法律之间
一、引子:韦伯与秋菊
二、耕牛的纠纷与法律的纠纷
三、中国司法中的事实争议
四、事实,还是法律
五、事件的社会格式化
六、事件的公文格式化
七、反证?
八、尾声
附录作为格式化工具和过程的司法
第七章 穿行于制定法与习惯之间
一、从司法透视习惯的意义
二、案情始末和“法律”处置
三、习惯的弥散和广泛认同
四、制定法与习惯的互动
五、余论
第八章 基层法官司法知识的开示
一、司法知识与法官的关系
二、法官知识生产的主要制约和资源
三、在事实争议上
四、在法律争议上
五、基层法官知识的实践意义
六、基层法官知识的理论意义
第三编 法官与法律人
第九章 乡土社会中的法律人
一、乡土社会法律人概述
二、法律工作者
三、法律文书送达人
四、作为律师的法官
第十章 基层法院法官的专业化问题
——现状、成因与出路
一、“复转军人进法院”
二、基层法院法官的大致状况
三、法学院学生都去哪儿啦?
四、“解放军是个革命大学校”
五、“一盆水洗脸,一桶水也洗脸”
六、“学校[学]的那点东西,我都还给老师了”
七、“化作春泥更护花”
——复转军人进法院的再反思
八、“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
附录美国的治安法官和治安法院管辖
第十一章 基层法官的司法素质
——从民事一审判决上诉率透视
一、问题
二、操作定义、假说和可测定假说
三、原始材料的说明和处理
四、研究结果和分析
五、关于司法不公或司法腐败
附录刑事/经济案件一审判决
上诉率简析
第四编 研究方法的反思
第十二章 法律社会学调查中的权力资源
——社会调查过程的一个反思
一、问题的提起
二、权力关系分析之一
三、权力关系分析之二
四、启示
参引文献
索引

作者简介

新版序
一本10年前的著作重版,是好事,也是坏事。
对作者也许是好事,意味着北大出版社认为该书还有些商业或其他价值;而如果这个判断不错,那就意味着这本书对今天的中国读者也还有点价值。但这个价值是什么?是书写得好吗?而所谓“写得好”,又是什么意思?
校订之后,我发现,也许重版的主要价值在于,本书各章(有关方法的第十二章除外)集中关注和讨论的中国司法制度的所有问题,在不同程度上或以改变了的方式仍然存在;有的有所改善,有的则更尖锐了;并且不限于基层法院,甚至不限于中国的中西部或农村地区;当年研究问题的基本思路,以中国问题和经验为基础的分析和理论追求,至今或许仍然前沿,特别是面对概念法学和教义法学的泛滥;随着中国的和平崛起,本书中展现的对中国问题和中国学术的关注甚至变得更为急迫了。这本曾引发很多讨论和争议的书,因为不合时宜,才没过时,甚或更有针对性了。
对于一般所谓以学术安身立命的人,这好像是一个成功,一种安慰;但由于任何文本——包括文学文本——的意义从来是社会需求构成的,对一个希望以学术研究来参与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的人来说,这其实是一个失败,一个悲剧。我渴望速朽。毕竞10年了,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包括10年来的司法改革,中国基层的司法还是有了不少变化。10年间我也曾写过其他一些文字,触及了这些变化和问题。①概括说来,大致有:
1.中国基层司法,特别是在农村,变得更为重要了。由于包括立法和司法自身在内的多种社会原因,目前中国处于社会矛盾的多发期和凸显期,人们诉诸司法解决纠纷更多了;人们对司法的期待高了,但失落感也更多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令纠纷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社会流动性的增加,人们交往的对象更多变化和更为多样,纠纷增加了;由于人际关系的变化,即使在农村,调解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也明显下降;即使农村的案件类型也变得不再那么简单了,特别是在东部沿海地区,纠纷中有了更多城市生活的因素;即使在偏远的农村,离婚案也更多由女性提出;因车辆、机器、电器引发的各种人身伤害已经完全改变了侵权纠纷的类型;涉诉上访的问题变得很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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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2条)

  •     看毕前四章,掩卷而思,慨叹万千。首先揭开了法院在中国的神秘面纱:规则确立、纠纷化解和政治性。而不是一直学习到的规则确立一项。死读书、读死书可害死了我,天真的 以为中国的法院是写判决、明是非、决忪狱的呢。结果毕业毅然决然的考了基层法院,近一年的工作经历表明:苏力说的太对了,是我的亲娘啊!其次了然了一个思考方法:中国法院要从行政性和9亿农民的乡土社会考察。法院是行政机关的附庸,9亿农民心中只有七大姑八大姨没有法治根子思想。解释了审委会存在的必要,法官请示制度的绝非偶然。不是学校中的一府两院,三权分立种种美丽图景。TMD苏力,我相见恨晚、我英雄所见略同,怎么《送法下乡》就不是上学时候的教科书呢?我的那些本硕教科书顶个球用了?骗局啊一场骗局。回想:七年的法学教育本来也没有给我一物啊?教科书都卖掉了不随搬家而走。所谓教科书误我因教科书不存在而不成立了。还是我心误我,我执误我。
  •     毫无疑问,朱苏力老师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精湛的论证功力。但朱老师的很多观点我并不赞同,我认为朱老师缺乏部门法的专门知识,这种缺乏使其论证效力大大减弱。通过宏观上的法理学角度来看待司法实践的具体问题会显得虚无缥缈和无的放矢。首先,我们应该设定一个底线,那就是建设法治社会这个大方向是不可改变的。因为,目前来看它是人类找出或者适应出来(基于哈耶克的“自发秩序”)的一种最有效用的社会治理手段。这种社会拒绝个人暴力式的纠纷解决方式。作者谈到了纠纷解决与规则治理在中国乡土社会的严重不协调,导致基层法官的工作及裁判困境,虽然作者也赞同规则治理也包含纠纷解决的内涵,只是这里的纠纷解决必须是以合法的诉讼请求为前提的,它不同于在乡土社会生活中的人们所要求的不合法的请求。但作者却认为基于这种不合法的诉讼请求所导致的基层法官不按规则办事是合理的,也是务实的。在我看来,基层法官不按法律规定办案是对法治的严重伤害,哪怕有一万个现实困境和良善思考。比如那位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和原告妻子通奸)支付精神损失费这种诉讼请求,虽然法院运用“蒙骗”的手段拿出了一个“圆满”解决的方案,但试想如果某天被告得知自己被“拘留”以及拿出的8000元赔偿费都是不合理,自己被法院骗了,他会是一种怎么的心情?他会如何看待中国的法院?要知道,法院可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再往后就是暴力了,这位被欺骗的被告会不会使出他的拳头,让法院或者政府给自己一个说法?明明委托一个律师或者仅仅咨询一下律师就能解决的案例,作者却执意拿来对抗现代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作者的这种法治观念也潜意识地无视了律师对建设法治社会的巨大作用,也忽略了中国律师本来就狭小的执业空间。当然作者在书中论述的中国基层乡土社会的习惯和人们的“法治观”,以及这种现状与法治社会的核心要素—规则治理—之间的冲突都是事实,但正是因为存在这些冲突才更让我们反思是哪些体制造成的,而不是用这些冲突来反驳法治社会这个底线及中国法律人的前进方向。造成基层法院以这种方式裁判(其实用“处理”更合适,因为这些法官的做法明显是违法的)案件的司法现实是多方面的:其一是在中国的这个政治大环境下(政府全力发展经济,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法院成了为民服务,解决纠纷的排头兵。并因此产生的对基层法院及法官的那些行政手段式的不合理考评制度。作者提到基层法官处理案件时重在用乡土社会的习惯及道德观念来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作者也认为基层法官这样做不是因为自己不知道国家机器要求应该怎么做,也不是这些法官同情和他生活在同一片社区的父老乡亲。而是如果不这样做,就会担心对自己的那些考评(上诉率,发改率等)受到影响。所以,基层法官是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和职业前途而被动的选择了自己摸索出来的另一种纠纷解决方式,这些方式不同于规则治理要求他应该怎样做的方式,这些方式违背了法官中立,不告不理等法治基本原则。其二,假设赋予了法官高薪、终身制(或谨慎的弹劾制度),也摒弃那些行政手段等不合理也违背法治精神的考评制度。法官通过规则治理拿出了判决,结果当事人和民众基于社会习惯或朴素的法律观认为这项判决不公正,甚至推测这里面是否有司法腐败现象(事实上,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规则治理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冲突,而不是前面提到法官严重违法且深深伤害法治的那种做法),国家应该怎么办?这其实是一个执行方面的问题,由于法院并没有枉法裁判,也没有以和事佬的身份“善良”的糊弄当事人以使纠纷得到解决。所以,任何因为反对法院裁判而产生的暴力都应该被禁止,这种暴力不同于前面提到的因被法院欺骗而产生的愤怒(当然那种暴力也不应提倡),这种暴力是对国家和法治社会的革命,国家机器必须在这种时候有所作为来维护法治的权威,如果我们还认为法治社会是人类唯一可走的道理的话。作者提到在中国农村,由于财力和人力的限制,执行力量比较薄弱,警察和其他治安人员要协助乡政府抓”大事“(犯罪、抓赌、催粮要款、计划生育、扶贫等)(P137)。作者依据这一社会现状来为基层法官的”枉法裁判“辩护。却看不到正是因为这一现状导致本就薄弱的执行力更加薄弱。事实上,走过两百年法治道理的美国社会规则治理和纠纷解决也时有冲突,最著名的事件应该是那起引发“小石城事件“的判决。1957年夏,该地的教育委员会接受联邦地区法院执行Brown案的判决,允许9名黑人学生进入小石城中央高中就读。9月2日,秋季开学之际,该州民主党州长奥维尔·福布斯(Orval Faubus)动用国民警卫队,封锁学校,禁止黑人学生入学。后在法院干预下,20日奥维尔撤回国民警卫队,任凭一些白人暴民捣乱。25日,艾森豪威尔总统不得不动用美国陆军101空降师,“占领”了小石城,维持秩序,并暂时直接控制了1万名州国民警卫队。在全副武装的美国大兵保护下,9名黑人学生最终得以入学(引自百度百科)。法治社会不是一夜之间建成的,哪怕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毛泽东也用了22年的时间才取得革命的胜利,何况通过非暴力的方式来建设法治。这让我想起了一次刑诉课上,老师讲到审判制度时提到一个法条“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当时刑诉老师对此进行了讽刺,老师说,什么叫难以决定,呵呵,难以,如果真有这样的法官,自杀算了,就好比我在这里跟大家讲刑诉,有一节课我难以胜任,请某某某老师来代替我上一节课,可笑吗?这种法官是不称职不合格的。当时我们对次都表示很赞同。不过读完这本《送法下乡》,我的观点有些改变。因为如果中国的基层法官80%都是这样的水平,然后把这些糊弄、混日子、不思进取的法官都辞退之后,谁来当法官?这是当学生的我们难以想到的一个现实问题。这或许也是这本书的价值所在,毕竟很多人不知道现实是这样惨烈。

精彩短评 (总计101条)

  •     对于了解地域辽阔的中国的基层司法很有益。另一种视角看中国法治发展。就是邮政太太太太太太......慢......了。
  •     合适专业人士看。但本书有些地方写得比较有趣(例如一些案例),非专业人士读来也不会无趣,可以激发一些思考。
  •     该死啊,等到毕业了才来读苏力的送法下乡,从问题意识、视角、观点到方法论的检讨,都相当合我口味,后悔当年没有听法理学老师的话,好好读这本书。。。
  •     相见恨晚的感觉,喜欢苏力的行文,内容也很实证。但是不太深,所以,早该看了。。
  •     改革是要有个过程的,保一颗世界会更好的心一路前行
  •     本书与其说是《送法下乡》,还不如说是《民间规范的基层司法入侵》,该书着墨颇多于民间规范在基层司法系统的运用,而非国家法律如何在基层司法系统的运行,更类似于贾焕银老师一派所研究之民间法的司法运用(有可能是我的妄语,老师见谅)。不过,苏力确实是有逼格的学者,特别是他做的这种田园调查。
  •     快递态度不太好~13号我没接到他电话晚一点回给他他就说第二天送来,我答应了~14号又是同样的情况。我是15号的火车所以让他务必上午十点前送到他答应了结果下午我在火车站的时候才给我打电话说取快递。我让他转到天津或者退回去,他说好然后就挂了电话。所以希望店家取消这个订单让我改一个地
  •     2012年12月,相当晚才读此书。中国的问题,在法律技术上必应有此一个解答。一般读者先天具有的社会学常识必定多于法学常识,这本书就是引人从此一种常识格局向法学常识格局迈进。法学初学的上佳专著。
  •     法学界罕见的实证研究。很多案例鲜活生动,读罢,初识了我所不知的中国农村,那是法治进程绕不过去的现实。可惜如今的中国法学和司法依然困在话语之争里,好用“大词”,缺乏实证。
  •     法律社会学著作,断断续续看完,吁很长一口气,值得看第二遍。笔记明天再做吧:)——虽然是很简单的那种。
  •     法治建设应该基于中国的本土资源+一些对于未来社会发展的想象力
  •     胡适之先生往台湾后说,北大已非往日之北大,这是我们的耻辱。今天,我们有信心北大未来能成为往日之北大,因为苏力,千帆,卫方这样独立思考的学者在。
  •     虽然看完了,但也只是看完了,不敢说都完全明白了。读是读懂了,但吸收多少是个问题。所以虽然读完,但没有任何成就感,反而有些心虚,因为你要让我说说自己学到了什么,我还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感觉自己是个水缸,书中灌输给我的水太多,马上就要溢出来。自己该学得真是太多了,能把书中引用的感兴趣的中文书、论文读完,就算不错了。并不是说书中的观点多么有说服力,研究的方法多么独特、先进,而是作者的态度,让我感到这才是一个踏实做学术的法律人。很多思考和研究的路径都很值得学习。
  •     本书内容主要深刻讲述了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现状。我是一名基层法官,对书中所述内容感觉很熟悉,但没能力如作者般做到如此深刻透彻的分析,里面的一些观点对我启发很大,尤其是作者通过分析所展示出的那种务实而严谨的实证研究方法,令我犹如醍醐灌顶,非常受益。有些专业化的语言理解起来略为吃力,不过读多两遍、细细回味起来也不难。作者的文笔风格很口语化,除了表达专业那方面略为晦涩外,整体文风还是很诙谐轻松的。再加上他所关注的问题正好与我身边的问题相契合,因此这本书我很难得的不忍释卷,努力啃啃中……
    本书是10年前出的第一版,10年后再版,10年里,书中所反映的问题依旧尖锐的存在着,好像没有太多的改变,10年后这本书还对实践有着很深的指导意义,我作为基层法院也能从书中引出深深的共鸣,我之幸,国之不幸。
  •     虽然不是全面,但视角独特,可谓提供思考!十年过去,有些问题已经不是问题,有些问题还是问题甚至更是严峻,可是关注中国基层的新作又没有吧。
  •     有的人会看到它玫瑰色的美丽,法治的现代化,但,我想,也一定有人会从玫瑰色中看出血的颜色。我不想对此作出任何评价。如果社会发展将如此,如果社会将呈现出这种颜色,那么无论我们个人如何看,都不会改变它。
  •     到手的书,比想象中的厚实,书的质量也很好。书的内容对于法学专业的人 也是有一定帮助的。很好。
  •     开卷有益。 朱苏力教授在中国法学界似乎争议很大。但看他的书,很明显可以感受到他对中国法律近代化发展的一片热枕之心,踏踏实实的做学问,老老实实的搞调查,“目的只有一个,进一步推进我们对司法制度的实证研究和确实理解”,哪怕行文絮絮叨叨,慎言慎语╮( •́ω•̀ )╭ 这不就挺好的吗?
  •     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很有价值
  •     了解中国,就必须了解乡村。
  •     对于中国问题的关注是每个学者无法逃脱的责任
  •     对90年代中国基层法院的调研和思考,看完对中国司法会有更深的思考。基层法院是中国司法的绝大多数。很多学者提出的问题是书斋里的幻想,要结合现实,要了解实际,才能得出有意义的有用的理论。
  •     2017-002
  •     这样的书几十年出一本
  •     也得慢慢研读,先不发表高见!
  •     喜欢朱苏力老师
  •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四五年。
  •     闲暇时间,值得一读的法律书
  •     与曹锦清的《黄河边的中国》类似,苏力的《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也是一本深入基层调研,在大量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的著作,它们的相似之处更在于,在某种意义上,它们都提出了制度本土化的问题,在一片西化的浪潮中提出了本土资源的问题。
  •     书本的质量不错。。。。
  •     送法下乡是国家为了增强对基层的权力控制。
  •     与贺卫方的偏激不一样,苏力为法律界吹来了实证主义之风。虽然文中有些观点,我并不认同,但不可否认,观点颇有新意。 我对夸夸其谈的喜欢大词美词的学者素来无甚好感,可能因为自己在念书时被迷幻过,但终究自己不喜欢那样的自己。
  •     最好.
  •     看这本书之前,我家郊区那边就有这样的事情:老婆搞婚外情被抓,登记离婚时财产、子女问题都已廓清。但丈夫及邻人以老婆”寡廉鲜耻“之名拒不履行财产分割。老婆忍气吞声只好作罢跟婚外情人过了。这就是乡村问题的一个体现。司法力量孱弱,人们厌讼,人人的道德教条又根深蒂固。这些跟工商业社会的法治实践相去甚远。 送法下乡就是关于此的各方面论证分析,影响颇广。
  •     还没有看 物流很棒啊第二天就到了开心~~
  •     说实话 有些牵强的论证和不停歇的掉书袋大减分 如此频繁地引用各种“名言” 来支持自己的话是缺乏自信么
  •     毫无疑问,我对苏力这样的论述逻辑是很佩服的,论述的结论也让我觉得很过瘾,有了一种巨大的被开发的快感。
  •     苏力的书,质量就不说了;同时,以另外一种视角看中国的问题
  •     跟中国的现状很相符合,很好
  •     我很喜欢苏力。 但是,苏力很讲逻辑? 我觉得他有扎实的修辞能力。 立场不一样,看法真不一样。
  •     苏力老师的书,值得好好一读!
  •     书不错,学法律的人应该看看。
  •     通过读这本书,对我国基层司法制度有了深入的了解~~~
  •     关于中国法律状况的书。。。值得看,是一本好书!
  •     苏力的文字鲜活明朗,流露出文人的气质,法学家的严密逻辑和士大夫的底层关怀。作为一种“治理术的法治其实质是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二次渗透和控制,国家权力与符号在乡土社会的地域空间与人文空间双重作用下,转化为基层法官们熟悉的成文法与习惯、普遍知识与特殊语境交织下的司法技艺。在边缘地带的”治理“中,任何意识形态的、意向性的、先验的词汇远远不如对自身情感、经验和事件的体悟与反思。但这套实践技艺还需转化为现代法理型统治的知识,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占据文化话语主导权的城市法律共同体以及知识再生产机构的法学院是否愿意接受这种不规则的、土的掉渣的技艺。这或许是法治更难的一道坎。 “一切都是熟悉的,一切又都是除此相逢;一切都理解过,一切又在重新理解中”。
  •     老师极力推荐的一本书,今天买回来仔细看了一下,觉得苏力老师是一位很有独创性的学者,学术造诣也很不错,是一本值得收藏的好书。
  •     非常好看二姑
  •     之前总是听到老师推荐这本书,对学法的人很有帮助,不过我才大一有的地方还看不懂,多看几遍,每次感觉都不一样,值得珍藏~
  •     详实
  •     对于实证主义法学家较为推崇,他们是真正让法律鲜活起来的人~
  •     从实践而来,逻辑严密,独到深刻的见解都在句句通俗话语里。
  •     此书适合与瞿同祖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及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组合阅读,实乃上世纪法律社会学的经典型收官著作。个中绵密论证分析与结论,对于任何一个关心中国法制的读者都大有裨益。
  •     这个商品不错。对于学习司法制度帮助很大!!!!赞
  •     了解司法现实 书虽出版多年新版变化不大 仍受益匪浅
  •     相比《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因为此书全是论文的关系,更严谨学术一点。但这并不妨碍苏力那独有特点的语言风格,好看好读。一直觉得,所有的学者如果都能像苏力这样写作,会给读者带来多大的阅读快感与享受,而不是被折磨得死去活来。在当今自由主义滥觞的中国,苏力以自己扎实的法律社会学功底,可信科学的田野调查,给我们展现了一副基层法律图景,保守不是没有道理,地方性知识不是没有意义等等,引人深思。十年已逝,仍不过时。
  •     九十年代的基层司法制度研究对现在基层司法的意义仍然巨大。于基层司法而言进步是缓慢的,但总归在前进
  •     在全球化城市化高度发展的今天,城市与乡村在不断的割裂,乡村仍是社会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也要认识到,虽然在当前我们已经有了非常健全的制度,但在基层实践中,地方性知识仍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实践也是非常重要的。而在强调当前法治社会的当下,如何处理这些繁杂的问题,也正是我们需要思考的。
  •     本书英文版都出了,我终于把中文版看完了。1999年的书,现在看依旧很有意义。作者对于现实的关照和期冀贯穿始终,如此情怀和努力值得称赞!不过苏力老师有不少强词夺理之处啊
  •     深入基层 探究中国基层司法制度漏洞以及合理性
  •     苏力教授的经典之作,如果《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上架就更好了,对法学启蒙具有极大的启发性教育意义。
  •     适合基层法律制度的研究
  •     坐在深夜十一点的立案大厅柜台前看完。后现代主义的分析进路,福柯式的戏剧构造,但其核心仍旧是一线法官习以为常的种种,叙事颇显啰嗦,但不失真切。
  •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现实主义,值得品读.
  •     喜欢苏力教授的书,感觉与中国实际结合很密切
  •     苏力的代表作,几次卖断货,深入浅出的一本书,适合初入门者阅读。
  •     苏力老师的书,司法本土化的代表,对了解中国本土司法制度很有帮助,是法学初学者必读的
  •     苏力老师的作品,法科生必看。是正版书,物流速度快。
  •     这本书写得很不错,是博士给推荐的,文字比起其他的法学专著来说件事就是平易近人,很喜欢苏力的文字风格。而且这是再修订的版本呢,足以看出这本书对当代法学或者非法学的人们而言其重要性了。
  •     更像是一部人类学著作,很亲民。
  •     苏力的书~
  •     研究基层司法以及法律实践的好书
  •     苏力系列之二
  •     借用社会学实证研究和人类学田野调查的方式对基层法官和法律知识的研究,视角很独特。法律这个事情,实在不该只是城市精英的和书本理论的。中国法制的未来,实践层面还要看农村啊!
  •     没读过这本书,别说你是法科生
  •     严谨的逻辑 精密的论证
  •     苏力老师的田野调查揭示出,法学研究与现实司法的重大脱节;法学家们不应该停留于,运用各种“大词”批判司法状况的上帝视角,而应该放下身段,了解现存制度和规则的合理性,并提出解决困境的方针;苏力老师的研究冲击了我固有的一些观点,无论是其研究方法还是研究姿态,都给我带来了智识上的提高...
  •     这本书写不错,很喜欢。。。
  •     北大教授,留过洋,还能到基层调研,加分。只是全书并不显得浑然一体,没有问题意识。文章有可升华之处,这个任务后来被徐勇出色地完成了。
  •     党组织瓦解,信混混,信家族,信法?
  •     朋友推荐的,对了解当下司法现实,是个不错的读物。
  •     教师推荐,买来学习,很好的一本书
  •     这本书是帮朋友买的,质量印刷都很不错,买来看看不错。
  •     想了解基层司法见看它
  •     规则治理与纠纷解决,法官个人利益的追求。
  •     中国法律社会学的经典,第一版虽然已经买了并且看了4遍,这次写硕士论文又买了个修订版的,其实苏力教授已经说了:“买了旧版的就不用买新的了”,修订版基本没有啥变化,但是写论文要有学术规范,引用文献要最新的版,并且经典收藏也不错哈!建议大家去收藏孟勤国教授的《物权的二元结构论》哈!
  •      苏力在文笔、思维、研究方法、思考力等等诸多方面向读者展示了大家所有的风范。这本书的针对性还是很强的作者的每个视角、切入点以及落脚点都会放在“中国”、“基层”“司法”之上。只是本书所提的基层,比我们想得更基层~ 法院行政化的问题是个历久弥新的话题,作者没有一味的批判,而是更为理性的分析,作者仍然认为重要的并不是排斥法院内部的这种行政管理事务,而是寄希望于“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注意将法院的行政管理职能同法院的司法职能逐步制度化的分离开来”。其他方面像审判委员会制度、纠纷解决与司法原则的冲突等等,还都是很值得思考的。。。
  •     理解之同情,还带着微妙的幽默感
  •     最早读的一本法学理论书,第二次读依旧有新意有感悟。许多争议已久的问题,原来在90年代他已经处理过了。
  •     现在已经变成了他的案头必读书了
  •     非常有意思的一本结合社会调查与法律实践的书,感觉有很多东西,是法学课堂上很少涉及的,但是现实的操作中却无可避免的东西,这种空白也许恰恰是我们这些法学生感觉教科书言之无物,艰涩难懂的原因所在…
  •     我喜欢有独立精神的学者 不人云亦云 我喜欢真诚的学者 有一说一
  •     很喜欢苏力的文风,真诚!该书的价值不在于其解决问题的方案或结论,更主要的是提高的视角和研究方法。
  •     作者对基层司法的深刻认识,对制度的理解透切
  •     我亲身体验过中国农村的选举等,深感里面的诸多问题,除了人的意识以外,还有就是制度!制度的形成确立和实施,都是大问题
  •     对于中国本土社会的一些勾勒牛逼得一塌糊涂。也引起了一些争论:送法下乡or迎法下乡。。。具体可参阅董磊明、陈柏峰等人在《中国社会科学》上的文章。
  •     对一个法学生来说,这本书有利于学习和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法学素养。
  •     实践指导性很强,并且很适合所学之需,值得一买
  •     苏力先生苦口婆心洞察实情我很佩服,但他真是过于把中国乡土看得太稳定了,低估了社会思潮变化的可能性。
  •     绝对经典!
  •     犹如一篇研究报告,作了笔记,写了作文。
  •     这本书无论是装帧还是内容都是非常不错的。软皮书也很耐翻,不过可能是眼睛的缘故,字体总是觉得有点密……整体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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