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越疯人院》书评

出版日期:2015-1
ISBN:9787229073065
作者:[美]肯·克西(Ken Kesey)
页数:416页

自由与非自由中的一线天

自由与非自由中的一线天文/泊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在《飞越风疯人院》中,没有爱情,没有人权,更没有自由可以奢望,只有一具具行尸走肉、没有灵魂的“病人”,在偌大的疯人院中,疯癫而又规矩地活着。作者肯•克西(Ken Kesey),美国著名作家。此书成于60年代。整个60年代,美国处于一种什么背景呢?此时,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了,可是东西方冷战并没有结束,肯尼迪总统被暗杀,获得过诺贝尔和平奖的马丁路德金倡导了黑人民权运动……正是美国最为动荡的年代,可以说,此书中所暗喻的,与社会背景不谋而合。麦克墨菲是书中的主角,在他刚刚进入疯人院的第一天,引起了包括大护士在内所有的轰动。他不像以往被送进来的病人,他们或者是疯狂挣扎,厮打怒吼,亦或者是安静胆小懦弱无比。麦克墨菲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反而更像一位领导来视察。他和每一位病人握手,摆弄他们手中的扑克片,与可以自由活动的病人大声聊天,说话,对那些自由活动的病人肆意的嘲笑,如同一股龙卷风携着隐隐的希冀,在这所恐怖、沉郁、冰冷的氛围中,横冲直撞,慢慢激活了所谓的“病人”对希望的憧憬。但是这样的一个人,不是被疯人院所允许,更不被大护士所接受,他在挑战大护士的权威,他在 激起病人残存的勇气。在大护士所带代表的联合机构,对不服管教的人,鼓励反抗的人,一直是严厉打击,无所不用极。最后,被电击,被切除额叶,与疯人院中那些终日躺在病床上植物人无异,变成一个彻底的白痴。挑战权威,就意味着死亡。自古,统治者向来是“顺我者生,逆我者亡。”这部书出版12年后,电影版《飞越疯人院》由米洛斯•福尔曼拍成了电影。引起了更广泛的关注。这部取材独特的小说,让作者一举成名。这所疯人院,是这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在大护士与其走狗所代表的统治阶层,象征着绝对权威,利用自身绝对权力与优势资源,非人性管理,实行绝对镇压,维持着一片祥和、美好的假象。她“……表面上是以一个治疗者的身份对对疯人们进行管理和治疗,实质上就是对病人追求自由的天性的一种压抑和泯灭。”酋长作为全书唯一的成功的出逃者,他装聋作哑,在最后,完成了麦克墨菲一直以来从未完成的逃离疯人院,他成为希望,自由和不被束缚的灵魂的代表,是光宇梦想的起点,是对这一压抑人性、束缚自由的社会的一种反抗。正如有的评论指出:"该片以触目惊心的画面揭露了资本主义文明社会的弊病 ──压制人性和束缚自由。现代的管理社会竟如此恐怖,给欧美观众以极大的冲击。" 而这种束缚人的”病毒”,正潜移默化地渗入了世界各个角落,也许在世界的某个地方,这种事情,正触目惊心地上演着比这更为恐怖的压迫与反抗。

真正的自由永远在路上

真正的自由永远在路上——读《飞越疯人院》林颐对付桀骜不驯的灵魂,与其消灭他的肉体,不如毁灭他的个体意志。阅读美国作家肯•克西的《飞越疯人院》,疯人院里发生的压迫与反抗,令人联想到某些新闻报道,简直惊心动魄。这部小说的同名影片在1975年囊括最佳电影、最佳女主角、最佳男主角、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五项大奖。尤其是杰克•尼克尔森饰演的麦克墨菲,成了为自由而不屈抗争的代表。不过,肯•克西本人对电影很不满,甚至一纸诉状把电影制片方告上了法庭,理由是电影没有像小说那样从酋长布罗姆登视角讲述整个故事。克西为什么如此重视布罗姆登视角?布罗姆登是小说中的“我”,整部小说是由“我”来叙述的,但小说的主角是麦克墨菲。麦克墨菲是典型的“刺儿头”,朝鲜战场的战斗英雄,因不服部队命令被开除,接着因一连串的打架斗殴事件进了监狱,现在则“由州政府从彭德莱登劳改农场送到本院来进行诊断和可能的治疗”。比起监狱,精神病院在如何掌控精神方面显然更拿手。监狱有明确的刑期规定,但疯人的“刑期”漫漫,能否“获释”完全掌握在疯人院管理者手里。如同老病患哈丁所言:“不是说这是对的,而是说就该是这样的,我们必须学会将它作为自然法则来接受。”大护士通过拨转钟表时针来控制时间快慢的那部分描写,看似荒诞的情节包涵的是权威意志的恐怖能量。被监禁者们逐渐学会自觉自律,成为一群乌合之众。法国心理学家勒庞在他的《乌合之众》中告诉我们,最有力量的统治形式是源远流长的传统,勒庞还指出个人一旦融入群体,他的个性便会被湮没,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大护士所瞄准的就是疯人的内心,是对个体斗志的驯服和瓦解,她以一种不可动摇的貌似神圣的虔诚准确执行着既定规则,久而久之,疯人们被“传统”桎梏,逐渐认同并参与种种规则。麦克墨菲用歌声打破沉寂,用大笑来蔑视清规戒律,用野外钓鱼的活动来展现自由的美好……他所做的一切,让“传统”迅速脱轨。一旦大护士因为某种原因威信扫地,她的影响力也会随之消失。当权威的神话面临空前挑战,群体的无意识就开始瓦解,清醒而自由的个体意识让死水兴起了微澜。因此我们明白了克西为什么要从布罗姆登的视角去叙述这个故事。布罗姆登多年装聋作哑、明哲保身,因为“聋哑”,疯人院里的人几乎从不避讳他,布罗姆登知道这里发生的每一件事。他选择了沉默。只有在药物的作用下,偶尔他会在梦中的大雾里寻路而不得。随着麦克墨菲对疯人院魔咒的破解,布罗姆登的大雾也开始消散。所以到了最后,当麦克墨菲最终被疯人院执行了额叶切除术而变成了植物人,布罗姆登在夜里动手闷死了麦克墨菲,肉体的终结宣告的是自由精神的传递。一向任人欺负、得过且过的布罗姆登,他内心潜藏的所有渴望被激发了,他“弓身一跳,越过了窗外的控制仪表板,跃入了月光里。”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小说中的每个人物都有他的枷锁,哈丁有知识分子的软弱,布罗姆登在雾中迷失,比利因罪恶感自杀……麦克墨菲也曾为个人利益选择屈从。整个世界或许是一个大的疯人院。无论生活在怎样一个国家或时代,个体的生活始终都像是必须在“疯人院”里度过。可是,随着纵身一跃,布罗姆登“有关乡村的一些记忆重新变得清晰起来”,小说最后一句,布罗姆登说:“我已经离开得太久了。”于我们,这何尝不是一次内心回归的旅程。即使是麦克墨菲,他也不能成为新的权威。小说的伟大之处,恰在于此。《飞越疯人院》是对权威力量的全面消解。这不是一部个人的悲剧英雄史。真正的自由永远在路上,而且永远不能被代表。

在自由与不自由中博弈

精 神 病院是一个失去了秩序的非常规世界,麦克在精 神 病院的生存,对于他自己来说,是一项挑战。被送到那里的人,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接受身体改造,而是精神和思想的全面改造,让他变成一个屈就的良民。应该说,精 神病院具有最可怕的地势、最具魅力的挑战,那是与艰险、神秘、死亡、征服相联系的,同时那又是麦克的必经之路。诚然,麦克的潜意识里,也不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去做赌注;更不愿乐此不疲地克服着恐惧在继续向前,表面上麦克要用行动告诉大家,即使飞越疯人院,也有权利享受自由,追求幸福,而不是成为一个极权主义下的行尸走肉。无论是选择逃避也好,还是继续奋勇飞跃也罢,每个人的选择都是合情合理的。在继续向前的人眼中,他们活着首先要解决生存问题,其次要想到冒险的代价,最后就是将生命置之度外。成功了,让人激动振奋;不成功,就当作是一次成长的锻炼。生命,不就是一条命吗?活着,不就是一口气吗?在退出的人眼中,他们相信自己的生命是宝贵的,是用金钱无法衡量的,至少他们懂得成长的锻炼不能用残酷来洗礼,至少他们懂得珍惜生活不在冲动之下折腰。对于疯人院,没有人会谈安全教育问题,因为本来这样的生存方式就不安全,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飞越疯人院》中根本的对立面不是思想的疯癫与头脑的清醒,而是自由与不自由。纵身一跃奔向属于自己的自由,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谁都不能剥夺别人享受自由的权利。即使疯人院让人们在自由与不自由中博弈,但只要有人觉醒,勇敢的迈出第一步,就能帮助其他人觉醒,飞越疯人院,去寻找本应该属于自己的幸福。文/阿晨

找到解救自由,解放自我的那条路

《飞跃疯人院》这本书是最近一段时间,我看得最慢的一本书。除了事情比较多以外,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不想也不能草草地看它。一本书之所以能成为经典,必定有其不可抗拒的魅力,而且这种魅力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减少。这本书讲的是美国六十年代一座疯人院中的故事。这个疯人院被是“联合机构”中的一分子。而大护士拉契特小姐就像这个疯人院里的统治者。她阴冷、狡诈、冷酷无情,用严厉的手段、冰冷的器械管制着疯人院的病人们,想把这些人改造成事事听指挥的“顺民”。每个病人,无论是急性病人还是慢性病人都知道她的冷酷,却谁也没想到反抗,大家死气沉沉地生活在医院里,直到麦克墨菲进入到这个疯人院。       麦克墨菲用自己乐观感染着医院的病人们,无视大护士的权威,反抗大护士的统治,处处和大护士作对。他唱歌,和每个病人握手,和病人们玩牌、争取看电视的权利,并带病人们出海,更离谱的是,带自己的女朋友进来和人们狂欢。这一切就像一股清风吹进了沉闷的疯人院,唤醒了人们对自由的渴望和自我的觉醒。麦克墨菲因此受到大护士的反击,被电击、做额叶切除术,成了毫无生机的塑料娃娃。但他给病人们带来的精神冲击却深深影响了病人们,他们有的出院,有的转到别的病房,而布罗姆登则砸破疯人院的窗户,逃出了疯人院,回到了原始世界中。小说以第一人称“我”作为叙事者,从一个表面看来又聋又哑,但内心却充满想法的印第安人的角度去看待整个事件,其细腻的心理描写,充满隐喻和象征的说法,给读者展现出一个纷乱的、被压抑的,当时美国社会的缩影。不知道为什么,疯人院总是让我想起鲁迅书中所说的“黑屋子”当然了,麦克默菲不是鲁迅口中那个先驱者,他也无意做人们的英雄,他只是一个为了逃避强制劳动而入院的流浪者。但我们依然不能抹杀他给疯人院带来的变化,让病人们呼吸到了走出医院后的新鲜的空气,唤起了人们心底深处最自由的渴望,对自我的肯定。其实,不仅病人们明白,我们每个人都明白,在疯人院里,自由被囚禁,思想被制约,不论是大护士也好,黑男孩也好,单凭他们几个人是无法把那么多人禁锢在疯人院的,哪怕布罗姆登一个人,也足以反抗成功。他们想过反抗,反抗后是更严厉的压制。他们知道大护士背后是“联合机构”也就是政府,是整个国家机器,这就很可怕了。“联合机构”的目的就是让人们放弃抵抗,不要思想,丢弃自我,做一个惟命是从,听从摆布的“机器人”。那些冷酷的规则和残忍的手段就是对付“反抗者”的。有时候,越反抗,付出的代价越大,如,比利的代价是自杀,麦克墨菲的代价是被手术,作为病人杀鸡吓猴的工具;但顺应规则,服从统治,其结果只能是越来越沉沦,在一团团 “迷雾”的包围下,在迷茫中失去自我。就像麦克默菲在争取看棒球比赛的时候一样,虽然第一轮的投票失败了,但“至少,我试过了!”我们需要的就是不断尝试,不断争取。自由和个性的解放自古以来就是在血泊中开出的娇艳而脆弱的花朵。这个结论不管是在美国还是在哪里,自古以来就是这样。但是,不管这代价有多大,追求自由的道路多么曲折,花朵的芬芳依然吸引着人们前仆后继去瞻仰它的美丽,去窥探它的容颜。先驱者的鲜血激励着后来者不断前进,是他们追求自我的动力。每个人看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也许《飞越疯人院》有更深层次的意义。但我在看书的时候,除了被书中的人物深深感染外,最受震动的就是对压制的反抗,对自由的追求。抛开弗洛伊德,抛开荣格,抛开所有形而上的理论,作为一个个体的有思想的人,我们都有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当你觉得受到压抑和屈辱的时候,你可有勇气站出来,表达出你的观点,发出你的声音? 推而广之,当整个社会处在一种“万马齐喑”的状况下,你可曾想过要发出振聋发聩的一声喊? 我想,在那个时候,每个人的回答都会不一样吧。 麦克默菲无意做病人的精神领袖,也不愿意成为人们的依赖,但他给人们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尽管最后他以一种我们不愿见到的方式结束。在他之后,布罗姆登选择了逃离疯人院,斯甘隆选择了保护别人和留在疯人院。但此时的留守已经和原来的停留的意义发生了质的改变。 当布罗姆登逃离医院,来到旷野,我们由衷地感受到自由带来的快乐和希望!当我们救出自由,我们就解放了自我,也就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所以,那条路走起来才异常艰难而又充满诱惑!

在自由与束缚中博弈

精神病院是一个失去了秩序的非常规世界,麦克在精神病院的生存,对于他自己来说,是一项挑战。被送到那里的人,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接受身体改造,而是精神和思想的全面改造,让他变成一个屈就的良民。应该说,精神病院具有最可怕的地势、最具魅力的挑战,那是与艰险、神秘、死亡、征服相联系的,同时那又是麦克的必经之路。诚然,麦克的潜意识里,也不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去做赌注;更不愿乐此不疲地克服着恐惧在继续向前,表面上麦克要用行动告诉大家,即使飞越疯人院,也有权利享受自由,追求幸福,而不是成为一个极权主义下的行尸走肉。无论是选择逃避也好,还是继续奋勇飞跃也罢,每个人的选择都是合情合理的。在继续向前的人眼中,他们活着首先要解决生存问题,其次要想到冒险的代价,最后就是将生命置之度外。成功了,让人激动振奋;不成功,就当作是一次成长的锻炼。生命,不就是一条命吗?活着,不就是一口气吗?在退出的人眼中,他们相信自己的生命是宝贵的,是用金钱无法衡量的,至少他们懂得成长的锻炼不能用残酷来洗礼,至少他们懂得珍惜生活不在冲动之下折腰。对于疯人院,没有人会谈安全教育问题,因为本来这样的生存方式就不安全,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飞越疯人院》中根本的对立面不是思想的疯癫与头脑的清醒,而是自由与不自由。纵身一跃奔向属于自己的自由,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谁都不能剥夺别人享受自由的权利。即使疯人院让人们在自由与束缚中博弈,但只要有人觉醒,勇敢的迈出第一步,就能帮助其他人觉醒,飞越疯人院,去寻找本应该属于自己的幸福。文/阿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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