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明天见》书评

出版日期:2015-10-1
ISBN:9787544278204
作者:[美]威廉·麦克斯韦尔
页数:203页

一声枪响

很意外,诺贝尔奖得主门罗对《再见,明天见》的评价这样高,“读完后我恨不能让时间倒流,好把自己过去的作品都重写一遍。”我读过后感觉一般,也许是我没有认真读的原因吧,所以我又读了。作者写的是细碎的光阴,写着时光深处的生活。原来作者跟门罗一样,都是写着小人物们的一切,写他们的经历和过去,写时光中他们有着怎样的人生和变化,写得仔细而很有味道。      一声枪响,一个男人死了,但这不是惊悚小说,也不是推理小说。这只是一个旁观者生活中的一个事件,一个导火索。书中的主角我出场了。这一家很悲惨,外祖父被老鼠咬伤后中毒死了,母亲的兄弟出车祸失去右臂,母亲的妹妹被火烧伤,哥哥五岁时被车碾伤了脚,在弟弟刚出生的时候,母亲因肺炎离世。       这样普通的家庭承受着如此沉重的压力。但是生活必须要继续,时间仍在前行。继母出现了,父亲变老了,孩子们也都长大了。回头看这时光,仍然想对一切说,再见,明天见。      而杀人者是我朋友的父亲,我也承受着深深的罪恶感。作者把人物的情绪都描述的很直接却很到位,不需很多形容,他们的世界就裸现出来了。而书中的故事情节总是写得隐晦,让我们对故事的结局始终充满悬念。因为你读着读着,始终不知道故事的核心,等到读完了,才知道少年的记忆,就是一切的核心。      少年时的“我”遭遇到的这些孤独、痛苦甚至屈辱,读来令人心酸。这种感觉本人是最有发言权的,因为有着相似的经历,相似的孤单中长大,曾经自闭过一年呢。他在成年后,看心理医生,然后回溯自己的生命轨迹,重新启封那段尘封往事的相关记忆,作者的描写令人动容:“我”在大街上泪流满面,不能自已。母亲病故,放学后“我”依然做同样的事,认为只要待在原地,就会回到母亲活着时的状态;   父亲与继母组织新家;哥哥并不关心我的内心世界,只能常常把自己关在幽闭的房间里独自玩耍;做游戏时呆若木鸡,长期遭遇坏孩子的欺侮和打骂,……天啦,我也会偷偷的感伤自己孤单的童年,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过来的。那些时光已不可追,只是很想再回头去看一看,看看旧时光中自己的背影,看看那纯真简单无助的脸。      这才发现作者的功力,原来在笔墨之外,用极少的描写,却达到了更高的效果。受害者的妻子,孩子以及主人公继母一家人,都被作者刻画的很深刻,他们都是很真切的形象,很生动的活在了文字之上。

我们曾那样轻易地挥手道别

威廉•麦克斯韦尔将回忆与虚构描摹得淋漓尽致的书写,让我想起席慕蓉的那首诗:“在绿树白花的篱前,曾那样轻易地挥手道别。而沧桑的二十年后,我们的魂魄却夜夜归来。”年少时,我们总是豪迈地轻言离别,之后,却又不得不一次次在回忆中捡起沉重的悔恨。以一个惊悚的谋杀案件开篇,在小镇的凌晨,佃户劳埃德•威尔逊死于非命。当然,最为可怖的是,凶手割下了死者的一只耳朵。那么,如果你以为这是一个血腥的案件或者描述,那就大错特错了。《再见,明天见》只是用这个开头抛出了一个貌似重口味的诱饵罢了。接下来笔锋一转的表达,才将人带入了真正的情境当中,对于少年往昔的留恋与惜别。整本书的文字,是精致而又克制,尽情而又含蓄的。在母亲早早逝去的时光里,整幢屋子笼罩着悲哀与凄凉,父亲心灰意懒一言不发,弟弟年幼无知,哥哥与人隔绝。“我”孤独无助,只能凭借点点滴滴抓住对母亲的回忆——“如果事物精确地保持原来的模样,如果我们小心谨慎待在原地,不向任何方向迈开一步,我们就会以某种方式回到她死前的状态。”就在这样孤寂的时刻,克莱塔斯•史密斯这个十三岁的少年宛如阳光照进了我的生活。“当幽暗的天色提醒我们,晚餐时间就要来到,我们便爬下梯子,相互道别说:“再见”,“明天见”,然后踏上各自的归途。”只是,谁也没有料到,“在某个晚上,这种轻松随意的道别却成为最后一次。”谋杀那个佃户劳埃德•威尔逊的唯一的可能,是克莱塔斯•史密斯的父亲。当我们面对这一切的时候,一切都从此改变了。克莱塔斯•史密斯被迫离开小镇,而我也进入新的生活。某天偶然相遇的时候,两人擦肩而过,沉默无语。而这个时刻,成为我一生的追悔。我固执地认为,“要保持和他的联系,保持对他的记忆,只有回到过去,”在试图重建真相的努力中,当年的谋杀案在我的视野中拨云见日,“重新整理事情的进程,使之和结局契合,这可能就是故事讲述者的工作。”尽管,我同样认为,“在谈论过去时,谎言伴随着每一次呼吸。”重述过去的真实,与在重构中重现过去的真实,这两条主线构成了《再见,明天见》的经纬,而对于这两条主线的表述方式与能力,也应该是被诺贝尔奖得主艾丽丝•门罗推崇的缘由。威廉•麦克斯韦尔真真是一个会写作的人,我认为,所谓的会写作,并不仅仅是会想象一个故事,而是无论怎样的故事,都能把它写得形神兼备。无论是对于昨日状况和心境的精细描摹,还是将回忆中事件进行重新书写,威廉•麦克斯韦尔都有能力将读者带入属于个体的感觉与思绪当中,从而与自身的经验两相对照,产生高度的契合与认同,使我们对于过去的惋惜与留恋显得更加彻骨疼痛。希望,对于克莱塔斯•史密斯,“他的生活不会在那个点上滞留不前,接着上帝的恩典,他可以安度自己的人生。”而“我”,则是那么盼望回到起步的地方。在那里,做过的事情可以挽回;在那里,我可以重新找到了你。

孤独从开始注定要用一生来承担

老实说,对小说里重要的时间点——1922年,美国这段历史我并不十分了解,而单凭威廉·麦克斯韦尔首次被引进的一部作品——《再见,明天见》,就能明白他因作品中无处不在的同情与关怀,被评论称为“呈现了一个未被玷污的美国”,呈现了“一个精妙至极的美国缩影”,这显然是无感的。如果谈到纠结与内疚自责,它显然也没有卡勒德·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感动我,至少没有一句可以迅速俘虏我心的话语,那句钟爱的“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我认为是可以用作所有回忆赎罪类小说开头,而不失味道的。当然,审美疲劳是另外一回事儿。以至于我在读后的那晚想写点什么,却迟迟无法下键盘。然后,我翻了那晚的第二本书,余华的《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余华在书中有两个观点,第一:如果文学里真的存在某些神秘的力量,那就是让读者在属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的作品里,读到属于他们自己的感受,就像在属于别人的镜子里也能看清楚自己的形象一样。正是这一点共情的体会,我明白了诺奖得主爱丽丝·门罗为何给予《再见,明天见》如此高的评价,认为它“如《百年孤独》一样难以写就,也和它一样完美。读完后,我恨不能让时间倒流,好把自己过去的作品都重写一遍”,因为她多数作品都是写得小镇中上演的平民中的爱情、家庭日常生活,涉及的也都是和生老病死相关的严肃主题,这一点和威廉·麦克斯韦尔倒是很契合。而爱丽丝·门罗的一些所谓的经典语录,在这里似乎可以毫无违和感的用在《再见,明天见》里。比如:“很多人一旦分开也许会永远都不再见面”;“孤独从—开始注定要用生来承担”;“孤独是,在你需要别人的时候,你遍寻不着”。这些句子都很好的诠释了这本小说的主题。在这里可以谈到余华的第二个观点,什么是文学天才?那就是让读者在阅读自己的作品时,从独特出发,抵达普遍。无论是威廉·麦克斯韦尔、爱丽丝·门罗、还是余华,他们都有各自不同的讲诉方式,但最终引起我们深度思考的,一定是那些普遍存在的命题,一如孤独、死亡、爱情、绝望等等。(我只是举个例子,不是真认为他们都是天才,好麽。)小说从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平静小镇发生的一起谋杀案讲起,终结于“为很久很久以前发生的某件事,漫无休止地感到内疚”,主人公因未能给予陪伴自己孤独年少的好友克莱塔斯任何慰藉,而感到终身遗憾与不安。一个有着过度敏感艺术家气质的主人公,因家庭的一系列灾难而丢失了快乐,变得越来越阴郁。外公与母亲的相继去世,舅舅、姑姑、哥哥经历的苦难,都让他觉得已无可再失去的东西了。如果还有,那就是父亲的再婚,他视父亲再婚为背叛,不仅背叛了他们死去的母亲,也背叛了他们。正是这样毫无快乐而言的主人公遇见了邻居家的孩子克莱塔斯,因为他的出现,主人公的整个人生都明亮了起来,有了欢乐。哪怕只是坐在地板上看《绿野仙踪》,也让他们觉得意趣盎然。可正是这样一个带给他欢乐的小伙伴,却承受了不能承受之重。克莱塔斯的父亲克拉伦斯•史密斯与农场佃农劳埃德•威尔逊原本是关系密切的好友,却因母亲菲恩与劳埃德出轨,提出了与克拉伦斯离婚,并赢得了官司,而彻底毁灭了一个家庭。受到了多重伤害的克拉伦斯,最终在杀死了劳埃德之后,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也因此将主人公与克莱塔斯的友谊推到了尽头,原本约好再见的小伙伴,却再也不曾相见。至于“未被玷污的美国”我不敢说我通过小说看到了,但威廉·麦克斯韦干净的手笔,不落任何价值判断的叙述,的确让我喜欢。孤独从—开始便注定要用一生来承担,无人可以帮助我们,哪怕是再见之后,依旧会回来的小伙伴也做不到。那份内疚与不安,与其说是对克莱塔斯的怀恋,不如当作是他对主人公孤独里注入的色彩,一种色调的孤独真的实在太孤独了。  PS:书评均为原创,未经本人授权,禁止转载!

每一次再见都可能成为永别

“我梦中见到的林肯镇,始终是我童年时代的模样,更确切地说,我总是梦见它是那种样子——地形是被篡改过的,它一半是真的,一半是我睡眠意识的产物。”这是威廉•麦克斯韦尔《再见,明天见》里的一段话,也可以算做这本书的基调——一本关于回忆的书,但回忆的内容存在想象的成分。任何回忆都不可能百分之一百还原真实,但威廉•麦克斯韦尔这样写,却也包含隐喻的成分,一方面,之所以对过去念念不忘,是因为在个人层面的往昔充满遗憾——在《再见,明天见》中,作者写到回忆中的1920年代小镇“林肯镇”,主人公“我”母亲早逝,家庭其他人员之间关系冷漠,长期受到其他孩子欺辱,孤独、无助,痛苦。直到遇到克莱塔斯,他成为“我”最好的、甚至是唯一的朋友。可是这一切,止于一场由三角恋引起的谋杀案——克莱塔斯的父亲克拉伦斯•史密斯因为好友劳埃德•威尔逊引诱了自己的妻子,而将他枪杀,随后自己也自杀了——这场谋杀案,不仅夺去一对兄弟的生命,也让一对少年好友的再见变成了再也不见。13岁的他们说完日常告别时所说的“再见,明天见”后,友谊就此结束。克莱塔斯精神世界坍塌,从些封闭自己。而曾经被他帮助过的“我”,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沉沦,无计可施。童年的悲伤,原生家庭的伤害,以及友谊受到的重创,对“我”造成了看不见的伤害,多年后,伤口也不曾愈合,“我”青年时期有过一次自杀未遂,甚至到老还憧憬有一天能与克莱塔斯不期而遇,以弥补往昔遗憾。这就是童年阴影对人一生的影响。这样的伤害,不是因为孩子本身,而是成年人的爱恨情仇造成的。虽然作者笔调宽厚,没有写出人们之间的正面冲突,读来还是让人唏嘘——究竟怎样的生活,才能让脆弱的孩子们得到更好的保护,让他们的一生不留遗憾?另一方面,作者还写出了对昔日“林肯镇”从“一个未被玷污的美国”变得面无全非的遗憾。“林肯镇”是“我”成长的地方,也是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那里有最明净的天空,最美丽的景色,有雨点落在橡树叶上时奇特的空旷寂寞,人们夜不闭户,人与人之间充满真诚。可这一切,因为一场凶杀案而改变。人与人之间不再相互信任,曾经淳朴的民风也一去不复返,到处风声鹤唳。这正是一种类似于少年受到伤害的隐喻,随着工业化发展,“林肯镇”不再保留原先的面貌,它也受到了伤害。作者不厌其烦地细致描写小镇上的自然风光,深入探究每个人的故事,因为这一切已是过去,“一个未被玷污过的美国”已经一去不复返。“过去”只能留在回忆中。虽然过去包含了一部分想象的成份,但故乡总是被游子们深深怀念。小镇生活在工业化发展面前不堪一击,“我”所怀念的少年生活,憧憬的重逢,终究不可能回来。这是作者的遗憾,大概也是所有怀旧人的遗憾。最令人感伤的是,这样的生活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的,就像两个13岁的少年说完“再见,明天见”后,以为明天还会相见,却不曾想,等来的是永别。《再见,明天见》的作者威廉•麦克斯韦尔是《纽约客》资深编辑,与许多大作家合作过。这本《再见,明天见》曾获美国国家图书奖,不仅仅写出“我”对自身成长的回顾,也是作者对1920年代“一个未被玷污过的美国”的回顾。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艾丽丝门罗说这本书像《百年孤独》一样难以写就,也和它一样完美,大概有一部分原因也在于,作者写出了那种触及人心底的遗憾。

或许明天再也不能见

或许明天再也不能见-评《再见 明天见》文/信实的精灵“我梦中见到的林肯镇,始终是我童年时代的模样,更确切地说,我总是梦见它是那种样子……地形是被篡改过的,它一半是真的,一半是我睡眠意识的产物。”儿童时代,应该是一个人一生当中最美好的回忆,那个时候,我们可以简简单单的快乐,甚至于只要给我们一颗糖,我们都可以开心幸福蹦跳一整天。我们可以跟邻居家的孩子仅仅因为一团泥巴玩得不亦乐乎,甚至于可能跟她就因为争夺一个玩具而大打出手,第二天却重新握手言和,继续嘻嘻哈哈。那个时候的我们,可以快乐得没心没肺。看完这本书的童年事迹后,内心却怎么也快乐不起来,一股难以言说的悲伤萦绕不去。在美国作家威廉•麦克斯韦尔笔下的这个小孩子,从小因为母亲生弟弟时偶然的急性肺炎而变成孤儿,再加上关于母亲的去世,以及这个家庭的一系列磨难而变得愈加没有安全感和依赖感。——外公血液中毒去世,舅舅在车祸中失去右臂,姑姑因为一场大火带来了永恒的伤疤,哥哥的一只脚因为马车碾过去只能终生依靠假肢。“我”甚至于长大过程中因为想要在睡觉前亲吻自己的爸爸都变成一种奢侈的梦想,在这种阴郁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内心或多或少是有点残缺的。然而,邻居家的好友克莱塔斯的出现仿佛一抹绚丽的色彩,给他除了窝在自己地板上看《绿野仙踪》和很幼稚玩具的灰暗童年以外更多的快乐,遇见这个人,他的整个童年似乎都变得明亮和精彩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曾经任职《纽约客》40载,加上他编辑、小说家、散文家,最重要的是童书和传记作者的身份给了他的写作更多的帮助,他深深知道如何在一个又一个看似细微不经意的文字描述中透漏出他自己想要表达的内容。即使只是两个孩子,他们一天又一天,日复一日重复着在未竣工的房子里面走过横梁的游戏,在他的笔下都带着悲剧的色彩。他们俩习惯于在每天夜幕来临,晚餐将至时,许下一句承诺“再见”“明天见”,可在作者的笔下这一句道别却成为最后的一次。作者整本书采用分章节的形式铺陈开来,每一个章节其实自然独立,完全可以说清楚一个故事。但是所有的章节拼接在一起又是一个完整的故事,关于故事的主人公“我”和朋友克莱塔斯,两个家族的故事。“我”自己的童年的缺失,与朋友的家庭的悲剧交相呼应,在“我”本来就敏感脆弱,加之继母的到来更是雪上加霜的日子里面,作者深深刻画出来一幕幕生活的惨状。开篇就讲述了“我”童年时代的一场偶然的枪击案,故事发生于伊利诺伊州中心位置的林肯镇,邻居家兼好友朋友的父亲与佃农之间关于婚姻的出轨,婚姻的背叛,以及无法忍受妻子的背叛而选择枪杀妻子的情人这样一个悲剧的故事。其实这样一个故事,在当时的小镇上本来并不新鲜,然而作者把它放置于一个特殊的群体身上,也就是本来应该天真烂漫的孩童身上,这一切似乎都变得残忍起来。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艾丽丝•门罗给予这本书至高的评价:“如《百年孤独》一样难以写就,也和它一样完美。读完后我恨不能让时间倒流,好把自己过去的作品都重来一遍。”曾记得这句话,“没有看过《百年孤独》的人不算真正看过书”,我自己有幸在刚刚进入大学校园的时候,尝试读过百年孤独,然而那时候的自己,简单快乐,没有生活的阅历,没有与社会和人群的接轨,无法读懂马尔克斯笔下的孤独,或许跟自己小时候的经历有关。然而经过十年的时光冲洗,读到这本书,读起来丝毫不觉得费劲吃力,反而深深读懂了作者笔下那个可怜的“我”的境况,那是一种仿佛永远都挥之不去的孤独和悲伤。伴随着一系列事件抽丝剥茧的展开,“我”的悲情一点点在我们的面前展开。作者这么写,似乎对于一个好不容易在新环境中找到朋友的“我”极端残忍,然而这何尝不是我们每一个成人世界的悲哀。只不过很多时候我们这些个大人习惯了在越走越远的过程中丢失了旧朋友的同时赶紧为自己找到一位新的朋友来代替,仿佛那一个朋友从未走远一样。难怪很多孩子们都会说,“你们这些大人就会自欺欺人”,用表面的强颜欢笑去掩盖内心的悲伤,这个时候我们放佛无言以对。作者这本书的故事情节设计是很中规中矩的倒序模式,所有的事情在这本书的结尾都给出了我们答案。最后,朋友克莱塔斯的父亲选择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对于儿时的朋友来说,这何尝又是一个好的结局。这本书以作者干净、洗练的语言取胜,他娓娓道出来一个又一个事件,人物情绪的好歹自有读者自己来判定,这才是作者留给读者最好的礼物——反思。多少人都曾在我们来了又走,我们的人生总是处在不断的相逢和离别当中,或许我们今天跟朋友的一句话竟然可以成为我跟他这一生在世上的最后一句话。国庆节的时候去S先生家里,见到他的婶婶,甚至于在同一饭桌与她谈笑风生地开心聊天。回京没几天的时间,竟然听到她因为乳腺癌离世的噩耗,听到这个消息的那一刹那,我心里五味杂陈,好端端一个人,我跟她的那一次见面竟然成为了永别。人生没有如果,只有结果和后果,这才是生命的真相。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灾难哪一个会先来,既然这样,何不在我们尚能抓住这有限时光的时候珍惜身边的每一次相逢,每一个偶遇,给我们最亲近的人以最好的陪伴。“花开堪折直需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光阴总是可以教会我们很多故事,尤其是人心的价值。既然明天有可能再也不能见,何不在我们有限还能再见的时光里留住更好的美好。PS:作品虽有限,但均为原创。如需转载或者另作他用,请豆邮或664591856@qq.com联系本人。谢谢您的尊重~

温暖兄弟情

当年的“犹他双煞”马龙与斯托克顿、湖人“OK组合”奥尼尔与科比早晚都要一拍两散,甚至包括火箭的“姚麦组合”也必然有那么一天,因为天下没有永远的拍档,也许今天,或者后天,尽管不是同年同月同日走到一起,但一定都会同年同月同日一拍两散。尽管分开,我相信他们还是兄弟!《再见,明天见》通过一桩谋杀案作引子,实际是要阐述两对亲密无间的兄弟,一对是双双身亡的威尔逊和史密斯,另一对就是两个孩子。威廉•麦克斯韦尔笔下的“我”,缺少亲情的疼爱,与孤独注定结缘。不过,史密斯的儿子克莱塔斯给了“我”一线曙光,儿时的伙伴让他们知无不言、亲密无间。或许,你身不由己就拿本书与余华的《兄弟》作对比,谁的人生都会犯错,都会走弯路,出卖自己的灵魂,但兄弟就是一辈子的,即使反目成仇,也难逃自己良心谴责。威尔逊爱上史密斯的妻子,让兄弟之间的友情变了颜色,冲动的史密斯枪杀威尔逊,最终不得不自杀了事。这证明他自己眼中还有自己的兄弟,逃不过良心的谴责,否则面对一个夺妻仇人,除掉之后应该开心,绝没有理由再自杀,完成对兄弟灵魂的救赎。这场谋杀案,不仅夺去了一对兄弟的生命,也让另一对孩童伙伴在黄昏下的“再见”演变成“再也不见”,愧疚与遗憾写满“我”的脸上,也深深的埋在了“我”的心里,到老甚至“我”还在憧憬未来有一天能与科莱塔斯相遇,弥补少年时期那段遗憾。心有灵犀的默契,恐怕只有兄弟之间的一个眼神或暗示就可以触类旁通,愧疚也好、迁就也罢,都已经化作青烟作古。虽然故事的发展和结局稍显虐心,但这本书还是温暖善良、积极向上的,兄弟之间真挚、长久的情感是不会随着岁月变更的,兄弟之间的情谊带给我们的,始终会是温暖。文/阿晨

有时候,“念念”是为了放下

读初中的时候,我有一个玩得要好的朋友,后来因为她父亲的一些事以及她的成绩急速下滑,导致我的父母禁止我与她一块玩耍。毕业后我们最后一次遇见,是在我们每次放学回家走到分岔的那个路口,她坐着摩托从我身边经过,我根本来不及看清她的脸,只听到她大声呼唤我的名字,等我反应过来,还剩下她渐渐消失的声音飘来:“晚上来我家玩!”那晚,我没去。作家威廉•麦克斯韦尔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的代表作《再见,明天见》里,主人公和他儿时的朋友克莱塔斯最后一次道别,也是以一种轻松随意的语气互道“再见”、“明天见”。犹如“晚上来我家玩”一样毫无征兆,以致于每次回想起都有种难以释怀在缠绕。这本小说开始于枪声和验尸官的讯问,很容易把读者带入悬疑推理的模式。不过,这只是个相当简短的开端,往后就是以第一人称来慢慢铺述整个故事。死者是农场佃农劳埃德·威尔逊,不久之后与其关系甚笃的克拉伦斯·史密斯也被发现自杀身亡。按理说这两家人的秘密理应是小说的主线,可是在作者眼里,这件事对一个原本只是旁观者的小孩来说,只有一点最重要:克莱塔斯是杀人者的儿子。而且,在介绍死者和凶手之前,有很大一段篇幅是在讲“我”的成长经历。这些看似无关的童年,恰是“我”与克莱塔斯结伴的推助力。这个部分是我看完全书后,最喜欢的一块,总能在其中看到小时候的影子。例如,某次“我”一如平常的在睡前亲吻了母亲,然后又走到父亲身边依偎着他。父亲却说“我”已经长得够大了,不该再像一只稚嫩的小鸟。作者写:“在那一刻,我对他的感情变了,变得谨慎而迟疑”。其实,我们都小看了低龄孩童,他们对人世间的情感恐怕要比一个诗人还要过度敏感。我们感到“悔恨”,不单发生在做错事之后,也许源于某个时刻的不作为。“我”和莱克塔斯分别一年半之后,有过一次邂逅,但我俩都没有说话。事后,我为此而感到内疚,直到永久。“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将会明白,我没有把他家的事告诉任何人......但是我还在继续烦恼,担心他误解我不和他说话的原因,怕他认为是因为他家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我不想再搭理他。”工作后的这几年,我常时不时的想起过去的一些老朋友,每当思绪停留到她那,我依然会纠结,那晚我为什么不去呢。前段时间的第五十二届金马奖上,张艾嘉说:“有念念,只是为了放下。”我想借这句话献给小说里的“我”,以及觉得自己对年少“有愧”的每一位朋友。

如果,没有如果

“如果我再遇见他一次……”“如果当时我能跟他打招呼……”“如果我没有视而不见……”“如果我选择另一种方式……”可是没有如果。有多少个朋友,是在这种事后追悔的“如果”中,才觉得我们已经渐行渐远的?你交过多少朋友,又失去了多少朋友。难道要在多年后,怀着内疚,从旧报纸、旧新闻等年代久远而又并不尽然真实的描述中,从这些时光的缝隙里捡拾零碎的回忆、拼凑成关于旧友的回忆吗?年少时候的朋友,信誓旦旦地说要永远。平常地说着再见明天见,好像永远有明天,好像永远不会分离。可生活中总有各种意外,你会在这个路口、那个岔道,跟一个或者几个朋友走散,从此遗失在彼此的生活里。因为各种各样的“如果”其实并没有发生,所以你对旧友的回忆也仅仅局限于偶尔想起的时候心里淡淡的情绪,风一吹就散了,像切好的新橙,香味并不能持续很久。可是如果真的有如果,那些走散的朋友是否能够真的回到我们身边呢?难说。大多数人都只能在一段旅途里陪伴你。总要失去。不管你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说出明天见这样的话,是期待或者随口说说;不管你是否相信你们会天长地久,明天都有可能你们突然就走散了。每一次都有可能是最后一次。珍惜当下的每一次,日后就不会留有遗憾。跟你聊天,说到什么好笑的地方笑做一团;你轻轻捏捏我的脸,我稍稍偏开头似躲非躲;你把新的故事书借给我看;我们一起唱歌,拿彼此跑到没边的调开玩笑。这些平凡琐碎的事,日复一日的话,都有可能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跟你说晚安,你最后一次唱歌给我听,最后一次和你拥抱,你最后一次说我像个孩子。有时候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最后一次,有时候我们会意识到这是最后一次。前一种情况最容易在日后的回忆中引起种种内疚、怀念或者不甘心。无意识地就告别,缺少了一种仪式感,缺少一种过渡或者心理准备。失去地太过突然,如果自己能够挽回偏生却由于年轻却没有挽回,就会在后来的岁月里不时沉浸到内疚里去。可是,又有什么好内疚的呢?我是说……,内疚又有什么意义呢?缅怀吗?是了。旧友常常被我们用来缅怀。缅怀过去的时光,并妄图想要回到过去改变什么。借着这种缅怀,我们回忆与这个旧友相关的回忆,试图追忆是什么样的原因让两个朋友突然形同陌路。写到这里,我不由想起了一句话。满目青山空念远,不如惜取眼前人。既然我们无法预料到那一次再见会成为诀别,既然诀别以后种种如果往往其实是没有如果,那不如就珍惜吧。再见了,明天见。

温暖兄弟情

当年的“犹他双煞”马龙与斯托克顿、湖人“OK组合”奥尼尔与科比早晚都要一拍两散,甚至包括火箭的“姚麦组合”也必然有那么一天,因为天下没有永远的拍档,也许今天,或者后天,尽管不是同年同月同日走到一起,但一定都会同年同月同日一拍两散。尽管分开,我相信他们还是兄弟!《再见,明天见》通过一桩谋杀案作引子,实际是要阐述两对亲密无间的兄弟,一对是双双身亡的威尔逊和史密斯,另一对就是两个孩子。威廉•麦克斯韦尔笔下的“我”,缺少亲情的疼爱,与孤独注定结缘。不过,史密斯的儿子克莱塔斯给了“我”一线曙光,儿时的伙伴让他们知无不言、亲密无间。或许,你身不由己就拿本书与余华的《兄弟》作对比,谁的人生都会犯错,都会走弯路,出卖自己的灵魂,但兄弟就是一辈子的,即使反目成仇,也难逃自己良心谴责。威尔逊爱上史密斯的妻子,让兄弟之间的友情变了颜色,冲动的史密斯枪杀威尔逊,最终不得不自杀了事。这证明他自己眼中还有自己的兄弟,逃不过良心的谴责,否则面对一个夺妻仇人,除掉之后应该开心,绝没有理由再自杀,完成对兄弟灵魂的救赎。这场谋杀案,不仅夺去了一对兄弟的生命,也让另一对孩童伙伴在黄昏下的“再见”演变成“再也不见”,愧疚与遗憾写满“我”的脸上,也深深的埋在了“我”的心里,到老甚至“我”还在憧憬未来有一天能与科莱塔斯相遇,弥补少年时期那段遗憾。心有灵犀的默契,恐怕只有兄弟之间的一个眼神或暗示就可以触类旁通,愧疚也好、迁就也罢,都已经化作青烟作古。虽然故事的发展和结局稍显虐心,但这本书还是温暖善良、积极向上的,兄弟之间真挚、长久的情感是不会随着岁月变更的,兄弟之间的情谊带给我们的,始终会是温暖。文/阿晨

来不及感伤

在照顾手术的母亲的时候断断续续读完《再见,明天见》,病房里的空气混浊,终日无所事事只有盯着母亲,点滴是否要换,她是否要上厕所,要不要喝水,想不想吃点什么…..从一开始的慌乱、小心翼翼到内心逐渐平静下来,整整十来天,感觉心一直在空中悬着,漂着,落不下地。待到她终于出院回家,才渐渐感觉踩在了地面上。我好几次都悄悄跑出去哭,好在母亲的肿瘤是良性,不然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似乎一瞬之间,对人生的种种际遇便有了不一样的解读,以往那些被忽视掉的,在那些焦灼的日子里再被想起时也终是变得不再一样了。时隔两月,再想起威廉•麦克斯韦尔的这本《再见,明天见》,好像当时不知道如何述说的话,终于逐渐变得清晰起来。以一个谋杀案开头的故事,原本会以为有十分激烈地场景与情节,但是麦克斯韦尔却只用细腻的笔触来描述这场谋杀,以及这场谋杀引发的与自己的好朋友道别之后却再也没有见到的感伤。克莱塔斯是“我”童年时候的最好的伙伴,“我们”一起度过了最为纯真的年代,那么快乐开心,但是那桩谋杀案件的发生,以及谋杀案件所涉及到的成人世界的隐秘,使得克莱塔斯成为了杀人犯的儿子,而“我”以后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一如“我”再也回不去那些最美的时光里。我们以为的一句普通的“再见”,根本从来没有放在心上过,以为一切如常,明天又能见到了。但生活的戏剧性在于,一别可能就是永远,一次再见有可能就是再也不见。世事无常,难以预料。麦克斯韦尔就像是一个耄耋老人坐在火堆旁给自己儿孙将故事一般将自己儿时的记忆,人生的种种思考一一呈现在读者面前,对逝去的纯真生活的怀念,对友谊走远的遗憾,母亲离开后对自己的打击,他一点一点地将这些感情融入进文字里,看似平静,实则波涛汹涌。这种生活的沉淀,在这本小书中随处可见,麦克斯韦尔是沉稳地缓慢地在讲这些故事,关于“我”自己和朋友的友谊,“我”对母亲的怀念,以及小镇上周遭人所经历的故事,他并不刻意去渲染悲伤的氛围,明明是一个一个的悲剧,在他的笔下却看上去云淡风轻。但是你再仔细去回味,就发现并不是那么简单。从来最深的情感都不外露,就像最刻骨的相思亦深埋心底。我们大部分平凡人的平淡人生,有的人经历很多很多的悲剧,但是终究在勇敢面对,照样在阳光升起的时候笑容灿烂。因为生活的悲剧在于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你会承受些什么,唯有珍惜当下,每一次告别都请郑重一点吧,因为说不定“再见,明天见”却再也不会有明天了。

少年心事,无法避免的岁月伤痕

少年心事,无法避免的岁月伤痕文/米雪“无疑,一个人对自己的青少年时期的所作所为,不能要求过分。为很久很久以前发生的某件事,漫无休止地赶到内疚,是不合情理的。”《再见,明天见》是著名编辑、小说家威廉·麦克斯韦尔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的代表作。故事开始于一场有预谋的谋杀案,结尾于“我”对朋友的美好的祝愿。故事中充满着谋杀,婚姻,友谊,婚外恋,背叛,枪杀这些多重的字眼,行文中却没有紧迫、邪恶之感,几乎是在带着挥之不去的遗憾、笼罩在少年心中的哀愁、不得不面对的无奈中,渐渐走完这一段少年往事,还有那些成人世界带给少年的那些伤痕。作者用“略带回忆而又不全是怀旧的眼光去描写不可追回的过去。”“我”的过去,是母亲逝世,与他人交流的苦难,还有不得不面对父亲的续娶,与继母一家的相处。这些事情在别人看起来几乎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对“我”而言却是难以抗衡的全部世界,所有的所有,在“我”的面前裂开一道道鸿沟,阻隔了“我”。敏感而脆弱的少年的心,带着对未知世界的惶恐,艰难而行。克莱塔斯是一位佃农的儿子,他曾经与父亲的朋友亲如一家,那个人待自己胜过自己的父亲。也是这个人,与自己的母亲出轨,他背叛了父亲,母亲也背叛了也因此父亲,一无所有的父亲枪杀了自己的朋友,带着悔恨自杀。原本完整的两个家庭,支离破碎。成人世界的破败,带给他的结果是无法跨越的伤害。他的过去,被报纸报道过,几乎是人尽皆知。这些沉重的问题,是少年岁月中他不得不面对的无奈。我与克莱塔斯曾是好朋友,在按个未建成的房子里,我们冒着摔断脖子的危险走过横梁,在充满木头碎屑和油漆味的寻找着乐趣,那是一段充满欢乐和无忧的时光。“我”敞开心扉的第一个朋友克莱塔斯,独一无二。潜藏在这欢乐中的那些隐秘的心事,看不到明天的相聚。“我”在那些朦胧的困难和迥异的心情与遭受非议的克莱塔斯擦肩而过。没想到那一次是一次永久的别离,让“我 ”以后的余生岁月,都在为此事耿耿于怀。故事在此就结束了。一个不算复杂的故事,所有的情节都浮现在故事的表面,深藏在其中的,是作者的心事。关怀,同情,和善良,还有无奈。本性上,人们没有邪恶的心思,只是无法左右情感,无法左右世界。这细腻的文笔,精巧的设计,为读者展现的是“一个未被玷污的美国”。诺贝尔文学奖作者门罗不止一次提及威廉·麦克斯韦尔对自己创作的影响。她在评价这部作品的时候说: “如《百年孤独》一样难以写就,也和它一样完美。读完后我恨不能让时间倒流,好把自己过去的作品都重来一遍。”有格调的作品,是美国文坛谦谦君子的缩影。正如文如其人,这样一部作品也会让灵魂充满高雅的味道。

一次跨时代的忏悔

读威廉-麦克斯韦尔《再见,明天见》 在长篇小说《再见,明天见》中,作者威廉-麦克斯韦尔通过“我”回望了五十余年前的一个友谊断裂的片段,追溯了美国中西部小镇的一个令人悲伤的故事,道出了内心深处一个无法被原谅的道歉,表达了怀念儿时——20世纪20年代初的情愫,也借此完成了对过去五十余年世道人心变迁的忏悔。 《再见,明天见》以一声枪响、一次谋杀开始,讲述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以“我”为主角,写的是母亲去世后,父亲追逐事业和女人,“我”在孤独中成长,直到遇到了克莱塔斯,并成为挚友。第二故事写了一场变故。克莱塔斯的父亲克拉伦斯和劳埃德是好友,但克拉伦斯最终枪杀了劳埃德并自杀,原因是自己的老婆菲恩和劳埃德有私情。两个故事的结点在于,背负父亲杀人的道德污点,克莱塔斯与“我”在学校再次相遇,“我”选择了擦肩而过的沉默。此后,“我”再也没过克莱塔斯。 从生活一个极为普遍、极易令人忽视的片段作为原点,扩散开来,将最不易表达的情感——那种生活中极为常见的“沉默”,那种绵延几十年的内心纠结,那种情感起伏的张力,写得细致而惊心动魄,令人喟然长叹,无言落泪,足见作者麦克斯韦尔之文字功力。仅此,《再见,明天见》就足以称为一部杰作。难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爱丽丝-门罗称赞麦克斯韦尔“能不断地回顾过去并在其中发现奇妙的新层次”。 但作者更为高超之处在于,他通过小说,借助小说人物的命运,怀念了20世纪20年代之前的朴素的道德力量对人和社会的约束,表达了商业和欲望张扬下,对社会失序的失望,同时也呼唤责任和义务的回归。 20世纪20年代初,正是美国社会思潮新旧交替的时刻。一战后社会心态的变化和工商业的蓬勃发展,使得宗教力量、旧有的道德秩序受到严重挑战,克制有序的生活方式土崩瓦解。正如美国史学家弗雷德里克-刘易斯-艾伦在其著名的《美利坚成长三部曲》中所说:“(一战后的十年)旧日的道德准则被打破,新的准则尚未完全建立的时候,随之而来的是混乱和悲伤。”在《再见,明天见》中,作者如是描述故事背景——20世纪20年代初期的林肯镇:“大多数居民都夜不闭户,他们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脑中不存在盗窃的概念。”而在这后,我们看到,因为人的欲望,克拉伦斯遭遇了婚变,和劳埃德的友谊崩裂,并最终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因为商业的侵蚀,“我”失去了父爱,孤独而不被人理解。而这一切,最终导致了“我”和克莱塔斯友谊的深深遗憾。 尽管是书写20世纪20年代,但与迷惘的一代作家们不同,麦克斯韦尔并非将欲望、孤独和毁灭等作为主题,而是将其作为背景,并以忏悔赎罪的姿态讲述了这一切,表达了对责任、义务等美德力量的敬畏。《再见,明天见》最初于1979年分两次发表于《纽约客》,后于1982年出单行本并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被称为呈现了一个“未被玷污的美国”。从小说发表的时点来看,有理由相信,作者麦克斯韦尔在创作过程中受到了当时新保守主义盛行的社会思潮的影响。在冷战背景下,作为美国上世纪70、80 年代主流意识形态,新保守主义里崇尚自由、民主的普世价值,又倡导个人必须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毫无疑问,麦克斯韦尔在《再见,明天见》中,通过“我”的一次回望,完成了一次忏悔的同时,让我们再次思考责任和义务的力量和必要性。也许正是这种温文尔雅地忏悔,美国著名作家约翰·厄普代克将此书称为“美国小说界中最为睿智,最为善良的声音”。

童年里的回忆,当下的祝福

文/绮心《再见,明天见》是一部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的小说,作者威廉·麦克斯韦尔用平实精炼的笔触描写美国小镇上发生的一起杀人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一连串回忆。在“我”看来,“这记忆——如果给它一个正确的名字——是一种变相的、毫无作用的赎罪”。就是这样一句话,让我们不得不去探究事件背后隐藏的故事,令人心生畏惧的枪杀案却是和“我”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枪杀案是线索,是借以追溯的理由,而事件的源头,一方面可以解释凶手的杀人动机,另一方面也可以解释“我”为何会有赎罪的心理。让“我”记忆深刻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其间涉及到的朋友。在很多人看来,“我”是悲剧的化身,外祖父血液中毒死去,舅舅在车祸中失去右臂,而姑姑则终生忍受火烧带来的伤疤之苦,哥哥也是一只脚被马车碾过常年戴着假腿,直到后来,母亲也因急性肺炎骤然去世。恰是因为这些遭遇,“我”的内心缺乏着爱和呵护,这种由不可抗拒的因素带来的伤痛并不容易治愈,当“我”来到新的居所,正是和克莱塔斯的友谊才抚慰了凋敝的内心。书中以第一人称叙述,使人物性格和境遇显得真实和饱满。在互相没有谈及家境的两个少年之间,渐渐生发出信任和陪伴。对比“我”被其他同学追打、嘲笑和捉弄,和克莱塔斯的友谊让“我”得到安慰和快乐。和克莱塔斯的相处让我找到了尊重和认同,“我们做我提议的任何事情”足以让“我”对这份友谊刻骨铭心。然而枪杀案的发生,将“我”和克莱塔斯彻底阻隔。被杀的劳埃德·威尔逊和克莱塔斯的父亲原本是要好的朋友,克莱塔斯的父亲用真诚和信任浇筑的友情最后换来的是朋友和妻子的出轨,当爱情和友情的双重背叛深深捶打他时,他最终走向了崩溃。而“我”此刻选择了不闻不问,没有去安慰和陪伴克莱塔斯,甚至连一句问候都没有,直到我们永远分开,不再见面。威廉·麦克斯韦尔的写作手法相当细腻,既可以突出“我”的遭遇以及内心活动,也可以把威尔逊和克莱塔斯父亲两个家庭间的交往细节和情感发展铺就延展。他擅长用对立或矛盾的情节来激发读者的思考,让我们对人性进行解读和剖析。弗洛姆的《人心:善恶天性》中已经讲到,我们并不是生来就归属于善或者恶,即便一生行善,重又面对某一件事时,我们的选择也有可能走向恶。威廉·麦克斯韦尔用残酷而冰冷的现实将我们从头到脚都淋湿,然后又用一丝温暖和善意来提醒我们这个世界火花所在。这也是“我”对过去自己的行为如此愧疚的意义所在。即便时隔多年,可是内心怀着善意的我在不安中祝福着童年的朋友,“他的生活不会在那个点上滞留不前,借着上帝的恩典,他可以继续他的生活,安度自己的人生,不被那些他人的作为毁灭”。

看昨天的我们走远了

苏格拉底说过,未经反省的人生不值得过。在文学创作上,郁达夫一直主张“文学作品,都是作家的自叙传”。于是他常把个人生活作为小说或是散文的创伤素材。这点美国作家威廉•麦克斯韦尔,倒是与之颇为相似。威廉•麦克斯韦尔同郁达夫除了在创作上持相同观点,二者的身份也极为相似,同是小说家,也是散文家。麦克斯韦尔的著作《再见,明天见》就是把自身的经历写入小说中,本书为美国国家图书奖得奖作品,今年由新经典文化首次引进,南海出版公司出版。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用这个词来形容麦克斯韦尔,一点也不过。他曾于《纽约客》任职40载,是诸多美国当代重要作家的伯乐,知己,导师。而作为一名作家,曾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美国艺术与文学学院奖章、美国笔会/马拉穆德奖、马克• 吐温奖等,成就辉煌。故事从一桩杀人案说起,案发地点是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小镇,农场佃农劳埃德•威尔逊遭人枪杀。而不久与关系亲密的好友克拉伦斯•史密斯被发现自杀身亡。随着二个好友的死亡,两家不可告人的秘密的,也被扯了出来。原来劳埃德却与克拉伦斯的妻子菲恩出轨。菲恩提出与克拉伦斯离婚,并赢了官司。受到挚友、妻子和法律多重伤害的克拉伦斯终于忍无可忍……整篇故事都是以一个男孩子的口吻来写,从儿时,学生时期,至长大。原本时常玩耍的伙伴,在天色暗下,即将回家吃晚餐的时候,“我”与他互相道别,再见,明天见。而杀人案成为了转折点,而与之交好的克莱塔斯,是杀人者的儿子。“我”与他,转身回家,踏上不同的路,而在命运的广场上,二个却是真正的再见了。在《再见,明天见》中,麦克斯韦尔在作品中毫不掩饰地把自己的人生际遇,思想,感情写到小说中,因为母亲早逝后来到农场附近,有了自己的朋友,却没有想到朋友的父亲却成了杀人者,而自己的朋友也与自己渐行渐远。由现实中作者本身的经历,引出了这本小说。作者在文中无所顾忌地对自己的生活细节进行详细的描写,同时,长大后回顾当时,为曾经的好友,为失落的友谊而伤感,坦白地将自己的内心感受表达出来。再见,与昨天的一切说再见,再见,曾经并肩玩耍的朋友,斩断与昨天的一切。明天见,反省曾经的人生,一切重新开始。只是那次分别,被作者深深埋藏在心坎。这篇内有真实经历的小说作品,若说是苦,大抵是因为当年未能关怀一下朋友,没有挽回那份友情。若说是涩,是因为真实的事情,而显残酷。好作品,要好好阅读,方能懂得其中之意。如作者所言,长大以后,再次与曾经的好友,在芝加哥同所中学相遇,失去的,就是失去了,两人却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希望当下所做,不叫日后的自己后悔。本书曾入选《时尚先生Esquire》“75 本男士必读小说”。正值青春或是回忆青春的人,读起来,更有一番感觉。

如果明天无法相见

故事随着一声枪响拉开帷幕,却在告知了谋杀案的凶手后突然切换了场景讲述起主人公自己的生活。就这样我们带着谋杀案动机的疑问走进了两个少年的生活。  “我”和“我”的朋友克莱塔斯的友谊结束得莫名其妙就像它开始时那样,甚至你可以说那都算不上是什么友情。当时“我”的父亲丧妻之后另娶了一个女子,带着全家搬到了一个新的地方。新房子装修之时便是“我”最好的游乐场。不知何时起克莱塔斯也会过来和“我”一起玩,只是我们几乎各玩各的,并没有什么交流。唯一的对话便是每天告别时的“再见”“明天见”而已。  可这并不代表“我”对他的生活一无所知,就像其他地方一样,“我”还是从长辈们的谈话中、街头巷尾的留言中断断续续得知了后来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可当时的“我”却什么也没有做。  当然,“我”能为自己找到理由和借口。“我”自己的家庭和生活也在变化当中,这种变化逼得“我”不得不去努力适应。“我”不是独子,还有个哥哥和弟弟。可“我”却根本无法向他们袒露自己的想法和情绪。弟弟太小还不懂得,而哥哥是个很能忍受的孩子。他对生活给他的一切好的不好的都默默承受着,他不愿意和“我”分享他内心的隐秘。  哥哥那种隐忍的方式其实是孩子面对家庭变故时的典型的处理方式。“我”的朋友克莱塔斯可能也是采用了相近的处理方式吧。每一个孩子都是爱自己父母的,当他们看到父亲或母亲陷入困境时总想用自己的能力将他们拉出来保护他们。可实际上每一个家庭里发生的事情大多是由大人的行为引起的,而最终却由孩子来承担最后那个最痛苦的结果,无法选择也无法逃避。  当少年的痛苦是由家庭引起的时候,亲情已无法安慰少年的痛苦。少年唯一可以依靠的便是友谊,那些陪伴在身边帮助我们度过难关的朋友是最难能可贵的存在。“我”知道这一点,就像“我”当时也迫切希望能有个人倾听“我”的苦恼一样。“我”在听说克莱塔斯家中的事故之后也希望能陪在他身边。可他却搬去了别的地方,离开了“我”的生活。  后来,“我”在新学校还是碰到了他。可真的当见面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没有勇气走向他,不知道说些什么的茫然无措就让“我”眼睁睁的看着他从“我”身边经过。当时的“我”自然也没有想到这会是最后一次见到他,也未料到当下的犹豫竟成了多年来困扰“我”的一块心病。  我们谁都无法保证今日的道别会不会成为彼此最后一次见面,就像我们谁都无法预料今晚有什么在等着我们一样。如果明天我们无法相见,那么今天就无论如何都要随心而为。因为我们不知道现在的犹豫不决会不会变成日后缠绕着我们的魔障,挥之不去。

未能说出口的遗憾

越长大越明了,有些事情错过了就再也无法挽回,童年是幼稚而简单的,但有些遗憾终究会留在生命中时刻纠缠着自己无休无止。《再见明天见》这部小说,就用细腻的文笔,真挚的情感,讲述了一段童年时期的遗憾。《再见,明天见》作者威廉•麦克斯韦尔 ,是著名编辑、小说家、散文家、童书及传记作者,曾任职《纽约客》40载,是纳博科夫、厄普代克、塞林格等诸多美国当代重要作家的伯乐、知己与导师。这本《再见明天见》是他的代表做,这是一个温暖而又善良的故事,有时候如此浅显的道理更显得纯粹和真挚。本书表面上讲述的是一对肝胆相照的朋友的故事, 1922年的一天开始,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平静小镇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农场佃农劳埃德•威尔逊遭人枪杀,不久之后威尔逊家的邻居兼好友克拉伦斯•史密斯被发现自杀身亡。威尔逊和史密斯两家一直是很好的朋友,曾经一起在农场生活不分彼此,但随着威尔逊爱上了史密斯的妻子后,一切都不再美好了。史密斯的妻子与他离婚,并带走了他几乎全部的财产,一时冲动的史密斯枪杀了自己曾经的好友威尔逊,却逃不过良心的谴责最终自杀身亡。如果你觉得这是本书作者所要讲述的故事,那就错了。其实本书的叙述者“我”的经历与情感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我”曾经与史密斯的儿子克莱塔斯有过一段美好的童年时光,但由于这场谋杀,“我”与克莱塔斯在黄昏下的“再见”变成了再也没见。多年后为了追忆儿时的玩伴,“我”才开始找寻事情的真相,引出了前面的故事。在书的前半部分,写出了“我”的童年经历,母亲的逝世、与父亲和哥哥的隔阂,造成了年幼的“我”年幼的敏感和细腻,也使得“我”异常的孤独和羞涩,虽然也想和别人靠近,但总会被嘲笑或者陌生感阻隔。所以克莱塔斯的出现才能成为“我”年少时期的一抹曙光,一个真正的玩伴对于那时候的孩子而言是弥足珍贵和无法取代的。由于少不更事,缺少关怀没有记住朋友家的地址,没能第一时间去安慰自己的小伙伴,是“我”的疏忽。更加遗憾的是再次的错过,一年半后“我”在另一所学校的走廊,再次巧遇了克莱塔斯,但由于年幼的不知所措错过唯一一次相认的机会,也让这份遗憾也深深的埋藏在了“我”的心里,直到暮年仍不能释怀。一段成人世界的反目成仇兄弟,一个孩童时期遗憾颇多的小伙伴,年少时期的纯真和简单才能对一个人有如此深入的影响吧。可以去指责大人的错误,但年少的一些疏忽没有人去质问,唯一的影响就是自己内心的愧疚和牵挂。作者说“一个人对自己青少年时期的所为,不能要求过分。”但他自己其实一直都放不下心里对朋友的那份愧疚和遗憾。《再见,明天见》是一个善良和温暖的故事,虽然书中穿插了一个谋杀,但作者写作的目的是年少时期的那份留在心底的遗憾,这份真挚而又长久的情感是那么弥足珍贵,让长大后的我们欣喜和感动。

真正的朋友会在你苦难时伸出一双手

一场凶杀案,让两个好朋友成为陌路人。威廉•麦克斯韦尔所著的《再见,明天见》给我们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这让我想起了网上疯传的一个视频《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虽然有些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想用这么少的文字,讲述一个这么老套的故事,能有什么新意呢?    凶杀案只是故事的开头,其实故事的大部分讲述的是两个要好的少年在经历这件事后,给他们生活所带来的无奈、承受、孤独和无助。《再见,明天见》是一个多么好的奢望,很多事情一旦发生只有再见,而不会再次出现明天见了。威廉•麦克斯韦尔的书虽然字数不多,但是因为他之前做过编辑、写过散文和童话,所以他的小说从故事叙述上真很引人入胜。作者用第一人称的方式,先讲述了主人公十岁之前,因母亲去世而造成的母爱缺失,他孤独、痛苦,又要坚强面对。少年时因一起凶杀案他又再次陷入孤独,因为唯一的好朋友的父亲成了凶手,这让他不知所措,无法面对,造成他与朋友之间的关系变得冷漠,这也导致他成年后,心里一直处在孤独之中,于是他开始回忆,回忆那起影响他一生的谋杀案,而这起谋杀案也揭示了早年美国佃农的生活状况。    其实这个故事揭示了一种大众现象,当一个人遇到苦难的时候,作为朋友是应该躲避,还是应该承担。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躲避,这是很正常的生理现象,以为远离,就可以逃避,就可以不受牵连。其实那件事与他没有丝毫关系,但是大家就会这样的躲避。就如马路上一位老人摔倒了,因为有讹人的老人,所以一概不扶;就如朋友的父亲犯法了,那么他的孩子也一定不是好人一个道理,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思维,不仅仅是当时的美国,就连现在的中国,依然还会有这样的人,这样的事,这就是我们要去接纳的现实。    之所以说这个故事好,就是因为他没有华丽的文字,也没有曲折的故事,就是这么简单,这么直白地讲述这个让人无法释怀,又非常自责的故事,这个自责,50年后还在困扰着主人公,什么是美好的人生,美好的人生就是雪中送炭,就是在朋友遇到困惑时你伸出的友谊之手,但是当时你错过了,你后悔也好,伤心也罢,这些都需要你自己承担。    前一段时间看了大型寻人节目《等着你》,其中有一个讲述者是寻找几十年前曾经帮助过自己的陌生大姐,那个大姐给了他几十元钱,给了他一顿饭,后来他发达了,他希望找到那位好心的大姐,回馈她的知遇之恩,这就是所说的那种点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其实这种思想就应该被推崇,被传扬,因为他给人的都是正能量。如果在你的朋友遇到困惑时,需要你宽慰时,而你却急不可耐地对他说:“再见,明天见”,那就是一种放弃,放弃之前的友谊,就如一盆水泼在地上,你还想把它收回,那样的不可能。    《再见,明天见》这本小说其实我拿到手很久了,也是读了放下,再读再放下的那种书,就故事的本身,因为叙述的简单,所以就少了猜测,没了猜测似乎就少了阅读分析它的激情,但是当你读完整个故事时,又会引起你深思。《再见,明天见》应该是多么好的一种生活状态,怎么结果就成了《再见》了呢?这就是作者的高明之处,他在叙述着一个简单的故事,不复杂,不曲折,却能够让你一直再期待转机的到来,因为我们都希望这个世界是美好的,应该给一些犯过错的人一些机会,让他们在临终前能够做到自我救赎。    真正的朋友,只会在你幸运时表示好感,在你落难时解救你的危难,否则只会剩下忏悔。这就是威廉•麦克斯韦尔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永恒的沉船

“正如奥特加·伊·加塞特曾经说过的:本质上,生活是永恒的沉船。”——题记有的时候,我相信人力所能为的事情占生活中的大部分,那些沮丧的、懊恼的、悲伤的情绪,只不过是一种应激反应,它们很快就会被翻过一页,沉睡在记忆的某个角落。可是,我们总不能自欺欺人,骗自己说我不曾后悔过。有的时候,我想如果时间倒转,我可能会做更明智的选择,但我更清楚我依然是那个我,会做一样决定的我。就如同故事中的两个小男孩。一个枪杀事件,不只是两个家庭的悲剧延伸,也是中断两个小男孩友谊的致命枪声。分别一年后,与身处枪杀事件的克莱塔斯在学校走廊里邂逅,擦肩而过,一言不发。这让故事中的“我”,沉浸在家庭的变故、友谊的中断中,一遍一遍地回忆、内疚。谁也不能苛责一个十几岁的男孩曾做出过错误的选择,不是吗?但人的心并不能无动于衷。麦克斯韦尔的文字细腻敏感,描述了一个个挣扎中的自我,每个人选择、遭难,甚至“特里克茜”这只老母狗的眼光都一一描述出一个个不一样的视角,让我的情感深陷其中。这个故事仿佛有一个魔力,它挖掘我的记忆,掏空我的坚强,撕开我的伪装,让我一遍遍想起我的旧事与旧友。“我梦中见到的林肯镇,始终是我童年时代的模样,更确切地说,我总是梦见它是那种样子……”这句话勾起我对往事的种种回忆,在记忆中或真实或已歪曲,至今想起仍有怨怼的一些人、一些事,有时候想想是自己太过于执着于对错、正反,还是年少的自己,也如同这个小男孩一样,走不出对自己的失望与愧疚?虽说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可当我看到“本质上,生活是永恒的沉船”之时,想到更多的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它们就是这么存在着,如同枪杀事件在克莱塔斯的心里,如同学校走廊里的擦身而过一遍遍地被想起,有时候这些记忆都变得不太真实,模模糊糊好像虚假的幻想,可它就变成了横亘在内心的一条河。想起几年前,一个不甚熟悉的女同学说过,人人都背着一副纸枷锁。然,缚爱前行,才能更有勇气走下去吧。有的故事看到最后才觉出那么点味道,有些人分别了许久,依然记在心里。

安度自己的人生 ——读《再见,明天见》

《再见,明天见》用第一人称回忆了少年时期一段刻骨铭心的往事,读后给人一种沉郁、悲伤的感觉。前半部分描写了十来岁时“我”在母亲离世后所经历的孤独、痛苦的心路历程,以及关于镇上的一起谋杀案的零零碎碎的记忆。少年时“我”遭遇到的这些孤独、痛苦甚至屈辱,读来令人心酸。甚至成年后,看心理医生唤起“我”对这些尘封往事的记忆,依然令“我”在大街上泪流满面,不能自已。母亲病故,放学后“我”依然做同样的事,认为只要待在原地,就会回到母亲活着时的状态;“我”的不安无助,父亲却对此没有伸出援手;和哥哥的隔阂,甚至他残忍的取笑,让“我”也无法获得他的帮助;常常把自己关在幽闭的房间里独自玩耍;父亲的再婚让“我”感到难堪,默默地反抗父亲,无可奈何地进入父亲的新生活;在外面经常惴惴不安,做游戏时呆若木瓜,长期遭遇坏孩子的欺侮和殴打却得不到任何援助;接到母亲好友的邀请,感受到来自她儿子的鄙视......少年时“我”多么盼望一个好兄弟,一个好朋友。因此当“我”偶遇克莱塔斯——一个真正喜欢“我”、尊重“我”的朋友时,“我”是多么珍惜这份友谊。可是一桩谋杀案,让平常、轻松的“再见,明天见”的道别成为最后一次,两个男孩的友谊戛然而止。后半部分依据“我”的记忆和想象,重构或者虚构了谋杀案发生前后克莱塔斯的生活和谋杀案有关的人物,试图揭示案件真相。这些描写反应了早年美国佃农的生活以及当时美国社会的风土人情。谋杀案起因于出轨,可是,当这起看似平常的感情出轨发生在早年的美国,却给当事人造成天翻地覆的变化,一个被杀,一个自杀。克莱塔斯的母亲是一位对生活怀有理想的人,敢爱敢恨甚至残忍,为了追求所爱、达到离婚目的,她歪曲事实。克莱塔斯的父亲和被杀的威尔逊或多或少是无辜的:克莱塔斯的父亲在妻子出轨后,备受舆论煎熬,司法机器令他当众暴露隐私,案件偏离事实真相,他崩溃了,把一切都归罪于妻子的情人,并且最终杀人后自杀;而威尔逊是个热心人,仅仅因为厌倦了以前的生活,想过的快乐些,而爱上了有夫之妇,但是罪不至死。这起谋杀案对少年的克莱塔斯有毁灭性的打击,这也是后来“我”一直放心不下他,并怀有深深的愧疚。之所以愧疚,是因为谋杀案发生后,“我”偶遇克莱塔斯,由于不知道如何应对,装作不认识。过后怕他误会“我”嫌弃他,后悔当时没有安慰他,因而饱受内疚的折磨,也让“我”对这起谋杀案刻骨铭心了五十余年。最后表达了对克莱塔斯的怀念和深深地祝福——希望他忘记那些苦难,“安度自己的人生,不被那些他人的作为而毁灭。”这句话不仅仅是对克莱塔斯,也是对“我”以及所有有坎坷成长经历的人所说的,让他们对过去释怀,过好自己的人生。

再见,明天见

看完这本书很久,一直想写些自己的看法,但是思来想去觉得这样的想法太幼稚,自己在这本书的面前很渺小,自己的任何想法都是多余,正如诺贝尔奖得主艾丽丝•门罗挚爱所说:“如《百年孤独》一样难以写就,也和它一样完美。读完后我恨不能让时间倒流,好把自己过去的作品都重来一遍。”时间还是在不停的流逝,我们只有说明天见的缘分。《再见,明天见》呈现一个“未被玷污的美国”,南北战争以后的美国,觉得书中的生活虽然心酸,但是不缺乏友谊和温暖。我想回到起步的地方:在那里,做过的事情可以挽回;在那里,我找到了你。我们是如何相识的?只记得一天又一天,我们一起在那个未竣工的屋子里玩耍,冒着摔断脖子的危险走过横梁,闻着木料散发的陈腐气味。当幽暗的天色提醒我们,晚餐时间就要来到,我们便爬下梯子,相互道别说:“再见”,“明天见”,然后踏上各自的归途。谁也没有料到,某个晚上,这种轻松随意的道别却成为最后一次……这样对书的简介是不是很美,虽然看着有伤感,但是过去的不幸想起来也有一种幸福感。一个精妙至极的美国缩影,饱含深沉的悲痛、真相与爱,以清晰、洗练的完美笔触展现。九个部分的故事,连接起来又是一个完整的故事。我其实不是一个崇洋媚外的人,但是我确实喜欢美国那样的农场,当然也很喜欢那样的农场生活,虽然这本小说是以美国农场的为背景,但是对于农场的篇幅却不是很多,多少回忆儿时的苦难经历,个人感觉可能是时代背景造成。每个人都希望有个美好的童年,但是时代不同,童年也不是那么的美好。可能是读中国的文学多了,总觉得这个翻译做的有点读起来不是那样的感觉,我一直坚持读原文书籍,奈何自己的英语水平有限读不懂,只有看别人翻译过来。还有就是我们中国人的文学观念和别的国家不同的原因,看起来这本书只是像个流水章,一点具体的含义都没有,没有我们文学的深度,读起来可能感觉有点乏味,这点缺点还是无法掩盖住这本书真实的光芒,当然上面这些都是我自己的看法,不代表别人,毕竟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还是留给看了这本书的人仔细去品味吧!

回忆,回到过去

这是一本神奇的小说。每一个章节都是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又都是小说的一部分,他们共同支撑着这个小说的梗概。不管是对故事中第一人称的主人公的描述,还是对死者威尔逊先生的描述,在丰富了故事内容的同时,也把每一个人物形象栩栩如生的刻画出来。每一个人物都有他们的故事,都有自己的悲欢离合。主人公深受母亲去世之苦,饱尝着孤独和离别,父亲的再婚也让他很苦恼。威尔逊先生面对朋友的妻子逾越了鸿沟,他为此感到悔恨感到难堪,内心承受着挣扎,可是也不得不做出自己认为可耻的事情。还有受害者的妻子,孩子以及主人公继母一家人,都被作者刻画的栩栩如生,一个个人物跃然纸上。正如书中所说,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我无力改变这种状况,我内心的各种情绪——身体上的不适、恐惧、羞耻、青少年期的所有反应——都显露在我的脸上。所有人物的情绪都被作者直白的描述出来,而书中的情节又描写的非常隐晦,让我们对故事的结局始终充满悬念。书中一些对于细节的描写也非常到位。比如,他手拎摇摇晃晃的提灯走进黑暗,一如每天清晨——一如他生命的最后一个清晨。简单却又有着深刻的内涵,每一个细节都很沉重,却又不显突兀。关于亲情,友情和爱情的小说,虽然每一种感情都有些扭曲,在主人公的眼里,一切事物的基调都是悲伤的。正如《英国病人》作者迈克尔·翁达杰对小说的评价一样,一个精妙至极的美国缩影,饱含深沉的悲痛、真相与爱,以清晰、洗练的完美笔触展现。主人公一直在回忆,可都是回不到的过去。

小镇故事多

这是1922年一个冬日的早晨,在黎明降临前的瞬间,一声枪响打破了美国伊利诺伊州林肯镇的平静。读完《再见,明天见》,掩卷回顾,我发现,没有别的开头比这个场景更合适了。有些故事,仿佛冥冥中自有天意,它只能发生在彼时彼地某个特定的氛围里,一如翠翠不能走出沈从文笔下的边城,唯有在文中铺陈的美国小镇的背景里,才能体味《再见,明天见》的其中滋味。爱丽丝•门罗曾经在访谈中说:“你已经用完了你的童年生活,除非你能像威廉•麦克斯韦尔一样,能不断地回顾过去并在其中发现奇妙的新层次。”这句话一语中的,很好地概括了麦克斯韦尔的写作特色。威廉•麦克斯韦尔在《纽约客》任职40载,他既是天才编辑,与纳博科夫、厄普代克、塞林格等知名作家有过多次合作,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现实主义小说家,他的作品大多是传记性质的,以童年和家庭生活题材为主。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的小说《再见,明天见》,呈现的就是一种对过去的回顾。“我”偶然翻到少年时的旧物,在惆怅失落的内疚中开始寻找旧故事,想要知道“他”当时的心情,是什么造成了友情的疏离。这是过去时光的漫漶记忆,一个家庭悲剧的徐徐揭幕,这不仅是个人情感的恋恋不舍,其中更多内涵的是对美国往昔人情世故的复杂心境。小说的主线很简单。“我”和“他”的少年友情终止于一起突发事件。小镇黎明的命案缘于一场三角恋。克拉伦斯•史密斯枪杀了好友劳埃德•威尔逊,后者引诱了史密斯的妻子菲恩,紧接着史密斯自杀了。人类亘古至今的故事里从来不缺少这样的例子,而说故事的人总有本事把它们变成不一样的味道。《再见,明天见》花了不少笔墨描写景色。明净的蓝天,干草垛,泥土味儿,太阳隐身到云层后面,雨点敲打橡树叶,单调而寂寥的旷野……它们不时地出现在小说的这里那里,悄悄地点缀其中,它们不是闲笔,这是一种氛围的渲染,小说以一种牧歌式的情调描绘20世纪初期的美国小镇,那时民风淳朴,人们真挚友爱。因此我们可以想见一起情杀案可能掀起的波澜。小说的另一条脉络是叙述者“我”的童年记忆。母亲早逝后内向的“我”,随同再娶的父亲一家,搬到林肯镇的农场附近,和史密斯家的儿子克莱塔斯成了形影不离的小伙伴,一起玩耍、逃课、打架、恶作剧、逗弄女孩,时光无忧明媚,友情天真欢喜,谁也不曾料到命运已在拐角处等候生活之舟触礁破碎。小说的底色很干净,透过孩童的眼光去打量成人的世界,让小说显得更加优美无垢。可惜克莱塔斯成了最无辜的献祭,开始他有多么快乐,后来他就有多么不快乐。宁静的生活一旦打破,对于克莱塔斯不仅是家庭的破碎,更是一个精神世界的坍塌。一夕之间,克莱塔斯代替大人背负了罪孽,他封闭了自己,冷漠寡言,苍白度日。“我”曾经被克莱塔斯拉出了幽黯的孤独世界,此时却只能看着克莱塔斯陷入孤独,“我”并非无法可施,“我”的犹疑是一种怯懦,源于传统道德枷锁的束缚。凤凰是沈从文的桃花源,林肯镇就是麦克斯韦尔的伊甸园。它们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所说的“熟人伦理社会”。“在那个时代——我说的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林肯地区的大多数居民都夜不闭户,他们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脑中不存在窃贼的概念。”案件发生后,整个林肯镇都很尴尬,连报纸都迟疑了好几天才发布这条消息,仿佛霍桑的红字,讨论都是耻辱,一切心照不宣。小说最高明之处就在于没有正面冲突的描写,也不做任何道德指控,但正如单调寂寥的旷野可以放大声音的回响,那些隐匿的耳语能够传送到很远很远,人心的包容与不包容可以共融于矛盾之中。这是属于前工业时代的细致情感和道德洁癖,旷野的风声马上就要被城市的幕墙阻隔,人们拥有的私空间在扩大,同时越来越懒得去抚慰他人的创伤。人们将只关心自己,这到底好还是不好?原创书评,如需转载请豆邮本人,谢谢。

不确定的故事书写不确定的人生

一桩谋杀案打破了寂静村庄表面的平静,这样的开篇让人期待着推理小说式缜密的分析盘剥。可是《再见,明天见》的作者威廉•麦克斯韦像个淡定的安乐椅侦探,不急于寻找谜底,慢条斯理地啜饮着热茶,在氤氲雾气中叙述着往事。任职《纽约客》40载,威廉•麦克斯韦尔是纳博科夫、厄普代克、塞林格等一众美国当代重要作家的伯乐。而他早年,同样是名优秀的小说家,凭借《再见,明天见》一举夺得了美国图书奖。由这部叙事方式独特的小说,足以窥见,作者的叙事着重于人心的微妙情感。彼时美国的政治秩序、社会风气、人际关系,可以经由小说中的事件来反映,但所有这一切都是作为个体的人构建起来的。道德和规章固有之,他们各自的七情六欲才是决定行为、累积现实的动因。当读者的视线被凶杀案吸引,麦克斯韦尔却将话题引向单亲家庭孩子的内心世界,耐心讲述他的身世。而他笔下的谋杀案也可以没有“侦探”来破解,完全交给一个孩子似是而非的叙述。他的见闻和猜想是绝大多数旁观者的意见拼凑而来的,带有主观感受和戏剧化的渲染,连这个叙述者自己也称之为“混合着真实与虚构的描述”。隐约的不确定性如同人生的不确定性,恰是最真实的一番滋味。主人公童年无意间邂逅克莱塔斯,不问出身不问缘由地成为朋友,本就是一种不确定的缘分。这种不确定延续到某天,像往常一样的挥手告别,那声“再见”、“明天见”竟成最后一句。多年后偶遇,相见不相识,欲诉还休,匆匆擦肩,犹疑间徒增几分不确定。忆往昔,遥远的记忆让当年的线索变得模糊,虽是旁观者的还原,却将当事人的心路历程刻画得格外细腻。犯罪动机三言两语就能说清,但夫妻感情的隔阂,情人亲密的日增,其他角色的来来去去,破绽与掩饰,决裂与淡漠,确非冷眼旁观能够道清。连当事人也无从回忆,从哪个时间节点起,案件的发生已成定局。重要的不是确定案件的细节,而是人心不确定的情感,包括局外人面对各自的隐衷时不确定的心情。风平浪静的表面暗潮涌动。凶杀案发生前,人们以为:“在一个住宅分布并不稀疏,而且也绝不圈以高墙的地区,不要指望暴力活动能够繁衍猖獗。”个体的躁动与绝望,其实并不容易借助环境得到解脱。麦克斯韦尔完美地呈现了内心暗潮酝酿与爆发的全过程,不仅表现在谋杀案这样的大事件中体现的力量,也着意于缺乏完整关爱家庭的孩子的内心暗潮和千千万万旁观者、读者的暗潮。美剧《绝望主妇》的开头与之类似,旁白云:“Everyone has a little dirty laundry。”家庭主妇自尽的枪声打破了小镇的宁静,出人意料的事件成为他人观照自己内心的楔子。不确定性可能一触即发,不假以任何故事形式的包装。麦克斯韦尔意在言外的表达自然不止于简单的故事,更让我们看到真实的可能、坦然面对的可能。——乙未年读威廉•麦克斯韦尔《再见,明天见》

如果有明天,可愿再相见

再见两个字中可以加入许多字,表现的意思却截然不同。可以是再次相见,也可以是再也不见。对逝去时光里的那些人和事,如果明天有机会,你是否愿再相见?《再见,明天见》就讲的这样一个事,对童年旧友的追忆,对擦身而过那次的难以释怀。作者用细腻留长的文字,讲述童年事的故事和那个童年的遗憾。开篇就是一声枪响,在某个冬日的凌晨,天还是蒙蒙亮的时候,一个名叫威尔逊的佃农死于枪杀,一只耳朵还不见了。到此,这本书或者应该讲述一个仇杀复仇的故事,或者讲一个探案的故事。但都不是这些,一声枪响只是整本故事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作者用这一声枪响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来期待后续的故事。《再见,明天见》用第一人称描述,幼年时的“我”,可悲可怜孤独无助,甚至整个家族都笼罩在阴影中,似乎所有的不幸都降临在这个家庭。外公被老鼠咬伤血液中毒而死,舅舅出车祸失去右臂,母亲的妹妹被火烧伤终生有疤,哥哥被马车碾过一只脚常年戴假肢,甚至母亲,也在弟弟刚出生的时候得肺炎去世。母亲去世时“我”的年纪还小还不足以承受所有,恰是最需要呵护关怀和爱的年龄,可是父亲沉默哥哥沉默弟弟刚出世,“我”所有的彷徨失措与恐惧都无人倾诉。父亲似乎对我漠不关心,亲哥哥拒绝与我交流彼此间似乎有很深的隔阂。那么失去母亲的恐惧和思念无人倾诉无人安慰,哥哥离家求学,我随着父亲再娶融入新家,伴随敏感孤独,我逐渐成长为一名沉默少年。克莱塔斯就在那个时候出现。他的出现有点莫名、有些突然,或许也正昭示了后来我俩没有说再见的分离。我随再婚的父亲搬入新家,在装修时我在那里玩耍,克莱塔斯不知何时出现,和我一起玩。我们多数的时候都是沉默的,但我知道彼此就在身边,就像我冒着摔断脖子的危险过横梁,不用回头就知道身后一定有克莱塔斯。他们的交流仅限“再见”、“明天见”,虽然没有表达出来。“我”仍是十分喜爱和感谢这个朋友,在孤独时遇到的友情、在落寞时的陪伴总是格外珍贵,我期待着这份友谊可以一直持续,却突然在某天戛然而止,甚至都没有好好道别。引发这个仓促告别的,就是开篇的那声枪响。威尔逊一家和史密斯一家曾是亲密如一家人的邻居,他们互相帮助,不分彼此,不是兄弟胜似兄弟,直到史密斯夫人和威尔逊出轨。克莱塔斯的母亲即史密斯夫人,为离婚歪曲事实,司法让史密斯隐私暴露众人前,真相偏离,他崩溃了,杀了威尔逊然后自杀。这项时间对少年克莱塔斯有致命打击,身为朋友的我没有第一时间安慰,还有后来校园里的相遇假装不认识擦肩而过。这成了“我”的一个心结,一个一辈子也解不掉放不下的遗憾,甚至在几十年还是耿耿于怀:当时的“我”应该上前相认并拥抱给予力量。如果还有明天,“我”愿与你再相见,告诉你我当时想要拥抱你,想要给你安慰,想要陪伴你,就像你曾经出现在那个新家一直陪伴我走过孤独一样。《再见,明天见》,今天说句“再见”,明天可以再相见。

麦克斯韦尔笔下的故事

威廉·麦克斯韦尔笔下的故事,发生在美国林肯镇。故事发生的时间,也比较久远了,它们发生在主人公的少年时代。那是1922年的一天,发生在农场的一起谋杀案打破了小镇的平静。在这个故事里,有因为母亲病逝、父亲再娶而烦恼的忧郁少年,有因受到妻子和好友深重伤害而愤然杀人的中年男人。而这个伤人性命的中年男人,正是忧郁少年的朋友的父亲。这桩凶杀案并不复杂:自己的妻子与好友纠缠在一起,最终以妻子离婚并打赢官司而告终。深感收到伤害的克拉伦斯在“复仇”之后选择了自杀。两个本该是无忧无虑、快乐度日的少年友人,因为这突然闯入自己生命中的意外而中断了友情。主人公在回忆中叙述起年少时的这些事情时,带着淡淡的感伤和沉郁的情怀,——而这些故事所传达出来的情绪,都在威廉·麦克斯韦尔那细腻精妙的笔触中不停地流淌出来。麦克斯韦尔的文字似乎是打开往事的一把钥匙: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总要忍不住停顿片刻,因为他笔下的那个忧郁少年的身上,恍惚惚地带着绝大多数人在青少年时期的影子:敏感、自尊、克制、与周围人群的隔阂、得不到重视和援助时的无奈、遭人鄙视和取笑时的伤感。正因如此,这个忧郁的少年才会格外地珍惜克莱塔斯这样真正喜爱自己、尊重自己的朋友。然而,那句“再见,明天见”竟随着一场意外而成为了两个好朋友之间最后的一次告别。伴随着这种轻松随意的道别一起逝去的,还有那个青涩稚嫩却内心纯净的少年。忽而想到,其实我们每个人,也都是这样一个青涩敏感却不染尘埃的少年。我们也曾热切地期待着能有一个像克莱塔斯这样的朋友,但当我们真正拥有这份友情后,这友情也总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变得淡漠。麦克斯韦尔的文字恰到好处地唤起了我的回忆以及怀念昔日好友时的那种感伤情绪。他的文字,洗练干净,善于在日常琐事中勾勒出人物的形象。这个故事,追忆的那段感伤回忆,同时也讲述了因为一场出轨而引发的凶杀案。但实际上,真正贯穿起整个故事的,是作者那不时流露出的伤感情怀,而所有的事件,不过都是反复地诉说着主人公心事:如果,时间能够倒流,该有多好。而正是这个心事,才让麦克斯韦尔笔下的故事充满了感人至深的力量。这个故事里有爱,有悲痛,有追忆,有悔恨。但这一切再也回不去了,回不去往昔的那个样子。而这才是故事里最无奈也最动人之处吧。

往事如烟

小说很薄,即便是慢慢地读,也读的很快。作者麦克斯韦尔在书中采用了双线叙事,像一出简单但扣人心弦的文艺小品,将故事缓缓道来。书中的一条线是一件涉及两个家庭的凶杀案的始末,另一条线是小说主人公“我”与杀人凶手儿子之间友谊的发展与消亡。两条线通过“我”的追忆慢慢展开,交织前行。编辑在介绍此书时,用了门罗的一句评论:“如《百年孤独》一样难以写就,也和它一样完美。”起初,并不理解麦克斯韦尔与马尔克斯的比对,因为两位作者的叙事手法和语言结构完全不同,但看到小说的后半部分,一个声音渐渐升起,倒不是联想到了《百年孤独》,而是因为这桩案件的进程,岂不是与《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完全类似?因为羞辱,凶手在行凶之前都向各方表达了强烈的杀人倾向,丝毫没有掩饰自己动机,两位作者亦将案件的前因后果一股脑儿倒在观众面前,毫无遮掩。不同的是,马尔克斯笔下的那对兄弟为了受辱的妹妹,自导自演了整一场闹剧,整个凶杀过程仿佛是场浮夸的表演。而麦克斯韦尔写的杀人凶手,却是走投无路。妻子与好友背叛了他,他打输了离婚官司并被妻子带走了一切,自己明明毫无过错,但事情的发展却告诉他一切都是自己的错。他一枪崩了朋友,转而自杀。小说的另一条线,“我”与凶手的儿子克莱塔斯是一对朋友。两人真诚的友谊因着克莱塔斯父亲的涉案而无疾而终。克莱塔斯和母亲离开了小镇,“我”也因为家庭的原因转学,在新学校的走廊里,看到了故友,彼此之间没有打招呼,擦肩而过。在朋友愁苦之时,我没有给予哪怕一丝安慰,甚至没有一声问候。这一件事困扰着“我”几十年之久。作者威廉•麦克斯韦尔,听起来甚是陌生的一个名字。腰封上写着,“曾任职《纽约客》40载,是纳博科夫、厄普代克、塞林格等诸多美国当代重要作家的伯乐、知己与导师”。出于好奇,在阅读这本书之前,特地去美国亚马逊上看了看国外读者对他的评价,令人惊奇的赞誉一片。出于对小说家的好奇,查了一些英文资料。麦克斯韦尔出生于1908,逝世于2000,《再见,明天见》第一次问世是分两部分发表在1979年10月的《纽约客》上。第二年,纸质书出版,该书在1982年获得了国家图书奖。小说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并且有些自传色彩。小说的背景设定恰好是麦克斯韦尔家乡——伊利诺斯州的林肯镇。1918年的西班牙流感爆发时,麦克斯韦尔刚好10岁,他一度患病但最终痊愈,但他的母亲却不幸离世。小说主人公的母亲同样也早就离世。麦克斯韦尔与舅舅舅妈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来父亲再婚,就与父亲后母一起搬到了芝加哥。这些经历给了麦克斯韦尔一颗早熟敏感的心,在小说中,“我”也经历了家庭变故、搬家等等困扰,而最终与父亲继母定居的地点也是芝加哥,正是在那里,“我”在新校舍与儿时好友相遇,却又匆匆擦肩而过。整部小说非常流畅,没有一丝浮夸的炫技,笔尖中缓缓流淌的是对几户家庭命运的忧伤。这种情绪,在菲兹杰拉德、塞林格等战后小说家的著作中常有流露。但如果真要比较文笔和风格的话,麦克斯韦尔的这本小说倒是与诺曼·麦克林恩 的《一江流过水悠悠》最为相像,自传体小说往往渗透了作者的一生感悟,故读者读起来,似乎万千愁绪和智慧都尽在似言非言中。《再见,明天见》是如此优美感人,它甚至让我们相信,也许麦克斯韦尔真的有过这样一段无疾而终的友谊,亦或是在童年居住的小镇上,真的出现过一起有关爱恨情仇的案件。终于在书中,我们看到了那个年代的一瞬,在麦克斯韦尔眼中,往事如烟。PS:英文参考来自于美国亚马逊、维基百科。

再见,至少不留遗憾

文/文小妖与前段时间国内大热的电影《烈日灼心》的开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小说《再见,不再见》也是开篇就直接叙述了一声枪响所引发的案情,把所有人的胃口悬了起来,然后再不疾不徐摆谈后面的事,实为有意思。作为曾任职《纽约客》40载的美国著名小说家威廉·麦克斯韦尔的一部长篇小说,《再见,明天见》故事情节简单不复杂,麦克斯韦尔以其精妙的构思、冷静的情感以及独特的视角赋予这部小说独特的味道,把简单的故事情节布阵得像一个迷宫,让人忍不住前往,一探究竟。小说围绕着两条线展开,一条是“我”与克莱塔斯儿时的友谊;另一条则是威尔逊与克拉伦斯这一对好友在三角恋的纠缠下衍生出的悲剧。如果只从发生在威尔逊与克拉伦斯、菲恩之间的出轨、背叛的三角恋悲剧中,得出“婚姻的背叛,最终就是自酿的一枚苦果”为结论的话,那么这绝对不是麦克斯韦尔想表达的本意。小说中,麦克斯韦尔虽然表面重在写威尔逊与克拉伦斯、菲恩三人的陈年往事,但其意更在突出“我”因与儿时好友克莱塔斯的友谊突然终止,导致余生“我”对此事的耿耿于怀,让“我”有了一次剥开灵魂、重新审视自我内心的机会。正如小说中所述,“而对于另一些人,即使时钟的指针能够一直转动到天荒地老,他们的伤痛却不能治愈。”时光倒退到枪杀案前,敏感怯懦的“我”受尽别人欺负的时候,开朗阳光的克莱塔斯的出现,让“我”的生活也开始充满了鲜艳的色彩,两人无忧无虑的时光是人生之中最美的记忆,谁都希望能延续这份美好,然而,谁也不知道自己的人生将会背负着什么,就如“我”与克莱塔斯在薄雾溟濛的傍晚道别时还说着“再见”、“明天见”终因为当夜他父亲克拉伦斯枪杀好友威尔逊的丑闻,导致“我们”的友谊戛然而止。一夜之间,克莱塔斯背负的压力导致他被迫承受并成长,而幼小无知的“我”却对此无能为力。如果说儿时因阅历太少,“我”没能及时更好地安慰小伙伴是情有可原,那么转校进入高中后,与克莱塔斯的偶然重逢,因“我”的不知所措,他的刻意逃避而彼此错肩而过,导致今生从此再不相见,就成了“我”一生中不可原谅的憾事。也正是因为对此事的耿耿于怀,才让长大后的“我”开始关注起当年的枪杀案,从破碎的片段拼凑出整个案情的始末。而“我”所做的这看似无意义的一切,其实是对儿时友谊的缅怀,也是自我内心的救赎。无论在友情、亲情和爱情里,每个人都会遭遇伤害,或是被伤害,面对这一切时,人性该何去何从,发人深省。麦克斯韦尔在小说里无意道德绑架读者,也没有带着主观的意识评判是非,他以冷静的笔调写出事实,赋予小说中每个人物饱满的灵魂,让读者自作判别。文学作品的艺术价值,往往是本身所负载的内容道理。小说里,“我”对克莱塔斯的愧疚也许将会伴随一生,但也正因如此,才能让读者从中体会到麦克斯韦尔笔下想要释放的思想精髓。也许,在别人面对打击时,我们无法帮助他治愈伤口,但是一个鼓励的眼神、或有力的握手,亦或是大大的拥抱,至少能给予他一丝心灵的慰藉。再见,明天见。愿所有的憾事都能在明天见的时候得以弥补!ps.文字皆为原创,若转载或另作他用,请豆邮告知!

如果有人被埋掉后醒过来,但爬不出去,怎么办?

由于种种原因我至今没有读过《百年孤独》,却先读了被爱丽丝门罗评价为“如《百年孤独》一样难以写就,也和它一样完美”的《再见,明天见》。在读到第二遍时,我有点开始明白这个评价的中肯——当然,是凭借着从前看过的对《百年孤独》的经典评价——当所有人都不会爱,唯有孤独才是恒常。我毫不怀疑即使是外国文学爱好者,也很难在这个双主线的故事,在旁观者的回忆、倒叙,相近人名与不断变化的人称视角间应对自如,事实是即使读到第三遍时,我仍是通过好几页的笔记才理清了这个故事。那些相连记忆的间隔遥远而杂乱,就像它们各自的主人公的距离那样。但同样不能否定的是,即使是在最初最难熬的、第一遍读这本书的前100页时,你仍会不时地被带入,在作者的字里行间、在他笔下人物的心情里,看到自己的种种过往。而到了后100页呢?我曾经和一个朋友说过,以某种粗放的分类方式,故事大体都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基督山伯爵》类,情节丰满一场好看,一种像文艺电影一样,更多功力在于意境,《再见,明天见》却少有的,把这两点都写得出色~以上是标准的“读后感”~虽然剧透对这本书根本不会造成丝毫影响(作者在一开篇就没有任何要故弄玄虚的意思),但有一个更简单的方法能概括“再见”,那是女主人公的小儿子问姨婆的一句话:如果有这种事——“如果有人被埋掉后醒过来,但爬不出去,怎么办?”如果当初不是因为种种匮乏,后来的遗憾是不是就能避免?不会在不确定时进入婚姻,不会在儿女尚幼时抛弃家庭,死亡也不必成为最后的结局。可即使成长中没有这样“奇情”的故事,书里的“我”也因为这样的匮乏抱憾终生。只是因为与曾经的伙伴、菲恩的儿子卡莱斯塔相遇时,由于不知道要如何去安慰,犹豫着、犹豫着,最终与他擦肩而过、从此再也没能相见。我知道人人心里都有一座巴别塔,但总还是忍不住想问,到底要如何才能通往“天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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