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乔布斯传(修订版)》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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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1
ISBN:9787508643298
作者:[美] 沃尔特·艾萨克森
页数:541页

魅力人生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第一遍看到有那么多的人名和公司,我顿时兴趣索然,以为这部书很无聊,看完用了30分钟。后来一个不经意的感觉让我再次阅读了此书,我开始发现自己不把它仔细读完是不可能的了。乔布斯是苹果的灵魂,至繁就是至简的理论贯穿公司。大到每个产品的发展方向,小到手机后盖的螺丝钉。都体现了这个鲍豪斯式的理念。乔布斯的难能可贵在于他对公司人才的引进和对方向的坚定不移。他认为一个公司要想能够长远发展,公司的ceo不能仅关注利益,虽然那会也会让公司发展得很好,可能会在短时期内引领市场,但当一个公司的销售人员只手遮天的时候,开发团队还有地位吗?不管是在苹果创立初期,还是在乔布斯离开苹果后创立的neXT公司,乔布斯都没有把利益放在第一位。盖茨通过开发兼容性系统软件大发横财,这些并没有让乔布斯做出丝毫的让步,他依然坚持着自己的独立、一体化主义。作者在文中多次提到现实扭曲力场,让人不得不去想像它的力量。童年时期乔布斯向蓝盒子的卖主要债,后来说服斯卡利放弃百事加盟苹果等一系列的说服让人可以体会到一些力场。但是这有多少是客观的成分我们不得而知,把一种说服力说成是一种力场这样是不是有一点言过其实了呢。其实我觉得乔布斯的说服力更多的来自于他的坚持和他的魅力,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乔布斯犯了很多的错误,但他善于隐藏自己的错误。在与人的交往过程中,眼睛会一眨不眨的盯上几个钟头。乔布斯真的具有杰出的领导力吗?在我眼中年轻的乔布斯并不具有领导力,他的热情来自于迷幻药,来自吸毒吗?都不是,而是来自于他对事物的热情,来自他对细节的要求。在这一方面,不得不说保罗乔布斯是一位伟大的父亲。后来经历的挫折让乔布斯成长了,在皮克斯的工作和电影事业让乔布斯成长为一个真正的领导者。

人无完人,做自己很重要

写在前面的话很少读人物传记,不是不感兴趣,而是觉得自己没办法坚持看下去。好比这本书,一天的效率也就是六七十页,所以整本书花了近两个礼拜才消化完全。只是有一点很特别,不管再怎么慢,不管里面的专业术语人物名字多头疼,也不曾想过停下来不看了。有时候忍不住也在想:莫非我也是被乔布斯的现实扭曲立场影响了?让一本大多数内容提不起我的阅读兴趣的书变得吸引人,这着实是个人魅力啊!好吧,说说我的读后感。在没看书之前对乔布斯的了解很少,印象很单一,认为他就是苹果公司的牛人罢了,至于怎么牛也不知道。看完以后,填补了好多信息,在此就不赘述了。我想说的是,再优秀的名人,做出多棒的成绩,他也不是个完人。是的,我设想过在乔布斯手下干活的感觉,那一定是承受着千斤顶的压力,必须随时做好自己辛苦完成的满意之作与一坨屎划上等号,毫不留情。我想这样的管理不是普遍意义的好领导,因为最近看的《人性的弱点》里卡耐基说鼓励是使人进步的最佳手段,很显然我们的乔帮主是棍棒底下出人才的典范,尽管如此,如果是我也很是愿意在他手下干一番活,或许没办法出类拔萃以致被踢出局,但至少离完美更近一步,我始终觉得挫折更易使人成长。乔老大的自我情绪控制力很差,可是却也是他热情的表现。我不敢想象,如果他变成一个沃兹一样的老好人,或许他就不曾从苹果董事会离开,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敌人和批评,但同样的,或许就没有皮克斯的存在,就没有iPod,iPhone,iPad的存在,中庸之道有时或许是在抹杀一个人的天赋,尤其是创造力。上天总是公平的,给了你一样比旁人优秀的东西就会弱化其他的部分,就好像是能量守恒一样。古今中外,伟人名人都是将自身优势发挥到极致的人。所以一直很信奉那句话:一生只要做好一件事就够了!

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改变世界的人

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读完《乔布斯传》,就像在看一部电视剧一样。剧情跌宕起伏,跟着作者借用某些资料或者他人评价的侧面描写,时而啼笑皆非、时而又泪光闪烁。乔布斯的个性、怪癖、直觉、控制欲,都深深植根在自己的人生与事业中。对于人以及事物的二分法,铭刻着自己的权威,却又推动着他所创建的公司的发展。在这种严苛的标准下,他创造又毁灭着自己的身心与生活环境,又“一以贯之”的以此推动生命的前进。“过程就是奖励”,大概待他死后,这被奖励了的过程才有意义。其实,每个人死后,那些被奖励了的过程,才终会变成意义。乔布斯的完美主义,性格中的极端矛盾,和对人文与科技结合的推崇,对极简主义的痴迷,强烈的控制欲,让他创造出伟大的产品,树立了一个价值观鲜明的企业—Apple,在绝大部分苹果的核心产品上,都有太深的个人痕迹。关于封闭与开放的矛盾,以及苹果是不是在封闭中逐渐走向了1984广告的“老大哥”模式,在各种角度,也许会有不同的解答。在用户体验上,是的。这些产品几乎不让你跨平台做成任何事,它们企图控制你的内容,资源,使用这些产品的方式。可是很神奇的一点是,我们并没有反感这种被控制的感觉,并没有觉得过分蹩脚。也许正是因为这种端到端的体验,给人们提供了一种便(biàn)宜的感觉。人的本质也许就是追求简单的,正如奥多姆剃刀原则所主张的那样。而在人类发展长河这一历史视角,苹果却在切切实实的用榔头砸碎人们心中的“老大哥”。这种封闭系统,让人们思考如何更好的利用前人的创造物,来创造更新的东西,还包括思想。苹果之所以创造出这种端对端的封闭系统,就是因为乔布斯乃至整个团队的“疯狂”,他们打破思维与工具的桎梏,利用现实扭曲力场,努力的想去改变这个世界。和那些伟大的科学发明、伟大的思想一起,开辟了某种先河式的东西。而这些东西,真的改变了我们的现代生活—从音乐产业到数字出版产业,从个人PC到平板电脑。这些改变是一点点渗透进我们的生活的,最后我们难以从它们的吸引力中抽离开。“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我以为自己是那种疯狂的人,可是读完《乔布斯传》,我觉得自己还不够疯狂。在某些方面,我有着近乎天真的执念,这些念头虽然顽固,却不是难以撼动的。它们可能是一时冲动,却不根深蒂固。我深信某些话语或行为可以影响别人,虽然康德后期主张“先验心理”,中国古代哲学家也有类似的理论。就算是深信这些,我也会觉得我没有力量去做大的改变,并不是由于对环境的无力感,而是自己的意志并没有强大到如此地步,也没有乔布斯的那种魔法般“迷人的魅力”。人究竟要多疯狂才能改变世界呢?我的思想在这里,还处于空白阶段,但乔布斯,可能是一个标杆。一切的基础,便是人要对自己有足够的专注力与剖析力,不断充实自己的学识,完善自己的心智。否则死后,也仅仅就是死了。这于我来说,便是莫大的悲哀。弱化自己的社会性,并不是不去社交,而是保有某种鲜明的个性,这也是改变社会的内在动力,乔布斯教给我这个道理,比我读任何一本社科类的书籍,都要有意义。2011年10月,乔布斯去世后,世界上的很多人,都在悼念乔布斯。当年的“人人网”上也是。我并没有深入的了解他,手中也仅有一部iPad一代产品,所以很反叛的发了一条状态,写到,“乔布斯是你爹吗?”,现在我决定收回这句话。Apple IIMacPixar(皮克斯)iMaciPhoneiPadiTunesiCloud感谢你,乔布斯,你确实在改变世界。这篇文章,致你,致每一个疯狂到以为自己能改变世界的人,也致那些还没有足够疯狂却想要推动世界改变的人!

我读的最快的

最近看了《史蒂夫·乔布斯传》(修订版),这应该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书,一周左右就看完了,读完后第一感觉:一个偏执的苛求完美和极简风格的人,凭借自己与生俱来的天赋,以简单粗暴直接有效的管理方式,迫使其身边的人都倾尽全力发挥潜能来提升自己,克服困难,以致创造出了令世人为之疯狂的产品,改写和刷新了整个行业的发展史,间接影响了整个世界。非凡之人造就非常之产品。看过之后,其实我挺喜欢乔布斯那种对完美和极简风格的苛求精神。但是细想一下,如果让我在他手底下工作的话,我肯定会坚持不了多久就会溜之大吉了,我想大多数人也都会如此吧,因此也只有那些真的能够扛得住压力的“忍辱负重”的人,才能顶风而上竭尽所能去克服困难,创造风靡全球惊艳世人的产品。反正就是要内心强大,经得起风浪,经得起磨砺。我刚一开始参加工作的时候,也遇到这么一位很能骂人的老板,和他接触的时间比较短,具体为人不是很了解,不过他几次骂人的情景却是深深的印在了脑海里,那个出口成脏狂暴凶狠的样子完全就是一个地痞流氓,现在想想仍然感觉不可思议,除此之外还真的没有别的印象了。现在想来他也是在追求完美吧,只不过缺乏一点点异于常人的天赋和睥睨众生的非凡品味,不得其法,又恰好遇到我们这群刚刚走出象牙塔的不受束缚自尊心极强的人,他成了我们眼中的暴君和土皇帝,我们成了他眼里一群不谙世事没有能力的笨蛋,终于大家一拍即散,自此再无相见!非黑即白的认知原则。不是天才就是笨蛋,没有中间大片的灰色过渡区域,只有两个极端,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也就没有所谓的圆融,很难想象这样的人可以存活,更不可思议他竟然能如此的成功,这就是纯粹吗?我们身处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网中,都在带着面具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可就是无法扮演真实的自己,总在按外部的要求与设定来演这个大家需要的角色,和谐融洽的一起游荡在黑白相交的无边海域,这是另一种属于大部分人的生活法则--多样繁杂。我想我是属于大多数人这边的,也没觉得不好,不过觉着那种纯粹我也是曾经拥有过的,不知到你们也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有信仰,还要坚守之。很难想象乔布斯这样的人会信奉佛教禅宗,而且是相当的痴迷,同时他还是一个严格的素食主义者,用原文作者的话说就是这些看起来与他本身格格不入,是一个矛盾体,但却又十分完美的结合在一起,产生了一个完美的怪胎。信仰是什么?让我说自己的信仰我还真说不上来,只能借用人家的一句广告词来表达了“不作恶”,这样能过关吗?我觉得我还是能坚守住吧,那你的信仰是什么呢,你能坚守住吗?非凡长远的目光,对完美的苛求,追求的目标单一,不懈地坚持和直面困难的勇气共同铸就了一个充满了戏剧性和传奇色彩的轰轰烈烈的人生。刚刚读完的书感觉给我的印象算是比较深刻了,坐在电脑前想说说自己的读后感,但是突然感觉好像又模糊了,杂乱无章的散布在脑海,绞尽脑汁才能勉强倒出这么一点点感受,就这样吧,争取下次能多倒出点料来。

我也要努力成为一位让竞争对手都折服的人。

很久没有一字不落的看完一整本书,我很喜欢爱莎克森的文笔。对于乔布斯我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他不是完美的,更是一个有血有肉触动你灵魂的人,他的偏执带来了很多产业的革命,他对于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是苛刻的,但是很多都是对的。我想在事业上遇到这样一个人应该会挖掘出无限的潜力,他是个暴君,但同时也是明君。他生下来就是折腾的,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乔布斯觉得人应该是会延续自己的灵魂,我也相信,他这种精神应该会影响着苹果的几代人,哪怕我这个从书中了解他的人,都深受他的现实扭曲磁场影响。人并不是很多事情不能做到极致,只是给了自己太多懒惰的理由。回想自己对于工作,很多时候也会得过且过。乔布斯对于自己经手的事情真真做不到,设计师哪有没有控制欲的。美国这种开放的环境的确提供很多平台,各个行业杰出的CEO可以自由的分享最新的行业动向,他们之间的良好互动与合作,不仅避免了资源的不必要浪费,也加速推进了人类的发展历程,包括他们及时与美国政府之间的政策性建议,他们对于未来的教育事业和整个国家的科技事业都发挥着重要的决策作用。我也要努力成为一位让竞争对手都折服的人。

当念身无常

乔老爷2005年在斯坦福毕业典礼上的演讲中讲,他每天早晨都对着镜子问自己:“如果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我还愿意做我今天原本应该做的事情吗?”然后某天我洗完脸之后,也照着镜子突然试着认真问了一下自己这个问题,我发现我受不了。乔布斯说如果你的答案持续好多天都是NO的话,那么你真的应该寻求一些改变了。嗯,不出所料,船长的答案一连好多天都是NO。我确实觉得应该寻求一些改变了,那么问题来了,我到底应该怎么度过这最后一天呢。首先既然是哲学性的问题,那么就从哲学层面来考虑。初步思索一番后我发现在我的价值观中,有一种哲学观念还是能够用上的,那就是狄奥尼索斯的酒神哲学。我初步将最后一天哲学和酒神哲学之间画上等号。狄俄尼索斯(Dionysus) 与罗马人信奉的巴克斯(Bacchus)是同一位神祇,在部分主神版本中,狄俄尼索斯也是十二主神之一。他是古代希腊色雷斯人信奉的葡萄酒之神,他不仅握有葡萄酒醉人的力量,还以布施欢乐与慈爱在当时成为极有感召力的神,他推动了古代社会的文明并确立了法则,维护着世界的和平。----《百度百科》酒神精神是向悲观主义宣战的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提出的,他提出了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两个术语。酒神精神则是他思想的源泉。在酒神影响之下,人们尽情放纵自己原始的本能,与同伴们一起纵情欢乐,痛饮狂歌狂舞,寻求性欲的满足。人与人之间的一切界限完全打破,人重新与自然合为一体,融入到那神秘的原始时代的统一之中去。他如醉如狂,“几乎就要飞舞到空中”。象停不住的孩子一样,他不断地建筑,又不断地破坏,永远不满足于任何固定而一成不变的东西。他必须充分发泄自己过于旺盛的精力。对他说来,人生就是一场狂舞欢歌的筵席,幸福就在于不停的活动和野性的放纵。酒神精神是一种对待人生悲剧的积极立场,是个人情绪的发泄,是痛苦与狂欢的交织,是对个人束缚的打破,对自由的追求。我当时对酒神精神没有太多见解,只是单纯觉得如果按照哲学去过最后一天,那我的每一天就将全都是无尽的狂欢,无意义的庆祝。这样一来,一天两天还好,三天四天也行,可是五天六天就有点受不了了。因此我觉得,我们说把每一天当作最后一天来过,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个伪命题。因为我们的生命在可预见的范围内,很大程度上是可以也将保持其连续性的。而如果我每天都采用这种无意义庆祝,而非去做一些具有建设性的活动,那么就是是人为的切断了生命的连续性,最终是无法生存下去的。那是不是说这种酒神精神或者最后一天哲学对我来说是不可取的呢?我觉得并不是,因为老实说如果真的到了末日我还不能狂欢的话,我会觉得很亏。所以一定是哪里我没有想通,于是我又重新返回去思索,我的一天该如何度过。在思考中,我又联想到了华严经所讲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我之前没有注意,这点乔布斯刚好也在演讲里提到,他用的词语是初学者的精神。所谓初学者精神,就是要我们保持初心,对寻常所熟知、轻贱的事物保持敬畏之心,保持好奇之心。和尚们天天念经,敲木鱼,可他们从来不会觉得厌倦,因为他们每一次念经每一次敲钟都当作第一次一样秉着初心来做,所以一声佛号一声心,可以几十年而不倦怠。我给它重起了个名字叫第一天哲学,意思就是指我们无论学什么做什么都要保持第一天初学者的精神。后来我就在想,恩,最后一天哲学,第一天哲学,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二者可以结合起来呢。某一天我在听一场关于新浪潮戏剧的演讲时,恍然大悟。新浪潮戏剧中有一个流派是即兴戏剧。这种表演简单的理解就是不准备台词,根据现场情况即兴表演。Partricia教授在《Improve Wisdom》(中文译名《即兴的智慧》)中写道:人生就是一场即兴演出,随时可能意外结束。除了那些必须严格按照剧本表演的人,每个人的一生都是在即兴发挥中度过的。即兴戏剧的最高表演原则是两个单词,“Yes, and..”。所谓Yes,and,就是不管观众提什么要求,都要全盘接受下来,然后继续表演下去。对任何情况都说Yes,是一件非常难得事情。《AmazingGrace》一书中提到:敏感的婴儿学习生词,通常先是“妈妈”、“爸爸”,接着是适用于各种用途的“No”,而“Yes”(代表无条件地接受)是最难学会的。第一次说Yes无异于一次信仰的飞跃,因为婴儿要置自己于不安的环境或陌生的关系里,在毫无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他试着表示赞同,做出肯定的承诺,如果幸运,他会获得回报,信任感由此产生。比Yes更难的是,是之后接下去表演的and。在巨大的不确定性中生存下去,并且能够活得很好,需要极高的智慧。李松蔚老师在浙大的演讲《幻想是最大的不自由》中所说的“非计划人生”很具有参考性。这就是我觉得今天说“非计划人生”最根本的意义。人生本来就是一个你不知道下一秒你会遇到什么的一个状态,你非要把它纳入到一个计划表里,其实你已经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工具,而不是一个人。没有为过程本身而活,只为了将来有一天可以有钱,有时间,有妹子,这种活法是非常糟糕的。所谓即兴的智慧,就是保持开放的状态,不恐惧、不拒绝任何的可能性,坦然的接受一切,按照自己的心性,勇敢自由的活下去。这么一来我觉得,以上这些我所思考的问题就都可以统一起来。乔老爷曾在印度流浪过,他所讲的最后一天哲学、第一天哲学其实都是源于佛教的思想。僧言,人命在呼吸之间耳。佛语比丘,善哉。语出《佛说处处经》。即所谓生命在一呼一吸之间,鸡汤文中讲“活在当下”。佛陀说,生命只在一呼一吸之间。心怀明天也许就会失去一切的念头,随时准备好下一分钟死去,是修行人的必做功课。修行人可以据此衡量生命中所有人和事的重量,舍弃那些由于欲望和贪婪的执着,明白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当念身无常”。我将第一天与最后一天哲学结合起来,心怀无常的念头,去衡量生命的结果是将自己的吃喝拉撒睡,和朋友的嬉戏玩耍,爱人的打情骂俏都与世界末日的价值等同起来(果然是俗人),不再因为自己一时一刻没有“努力”而去自责。正是这一想法的改变,彻底提升了我的自尊、自信。一战爆发时,卡夫卡在日记中写到:“8月2日 德国向俄国宣战,下午游泳。”也是同样的道理。村上春树讲他在最初看到卡夫卡这句话的时候惊为天人,后来他在《舞!舞!舞!》中写到,“我”历尽千辛万苦找到羊男,羊男说:“即使只有十几岁也要跳舞,只有二十几岁也要跳,三十岁也是,直到音乐结束,也许会间断停歇,但终要跳舞。”即兴的智慧与“当念身无常”就构成了我关于每天应该如何生活的人生哲学。要跳要舞,踩着音乐的节奏,心悦诚服。

From Jobs What I Have Learnt

1. 冲破一切艰难险阻,杀死一切质疑、不屑甚至敌视的目光,只做对的事情,创造引领未来发展趋势的产品。2. 不满足于做过什么、做出了什么,无论何时,都要有所突破。3. 不仅要重视大家都关注的局部,更要在大家看不到的地方做足细节。4. 现实扭曲力固然可怕,但若能让一个人时刻对自己及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充满必胜的自信,固执一下未尝不可。5. 在需要坚守立场时寸土不让,在需要妥协合作时拿捏分寸、实现所想。6. 任何一个二流队员都有可能搞砸一个一流团队,选择合作伙伴至关重要。7. 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 (iPhone 4 “天线门”公关)8. “过程便是奖励”。锁定一两个可以实现的目标,肢解阻碍顺利推进的问题,而后逐一击破。(At any time, what you have accomplished best represents yourself.)

乔布斯:不希望这本书像内部著作

在全书尾声,乔布斯与执笔作者聊起这本传记,说“不希望它看上去像本内部著作”。瞬间我路人转粉。他(们)做到了。这原是一部四颗星的传记,但乔布斯的这句话(以及他对著书立传一事抱持的态度)消弭了所有瑕疵。可能是脑洞大,我看完《乔布斯传》想到的是司马迁笔下的刘邦。《史记》中有一个完整的汉高祖形象,经碎片化处理,散布于多篇本纪、世家和列传中。里面的刘邦有贪生怕死的一面:逃难路上把一双儿女推下车(两次);平城突围时沉不住气(望之不似人君);项羽要烹他老爹,“分我一杯羹”;好色(这算缺点吗?)。但是(重读),他看淡生死,不信巫医。(吾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在天,虽扁鹊何益)钦佩侠义之士。对策反韩信三分天下的蒯通,对以身殉主的贯高,不奉诏命的齐王田横(及其五百士),对悬赏千金急捕、“敢有舍匿,罪及三族”的季布,最终或不咎,或礼遇,或厚葬,或委以高爵高位。即便是对既爱且怕的韩信,得知其死后也是“且喜且怜之”。毕竟游侠出身,少时以信陵君为偶像,对贤人义士的倾慕是本能般的。刘邦还是个有趣的人。少时拿帽子当尿壶(以儒冠为溺器),当了皇帝还会骑着人脖子撒泼(周昌,御史大夫)。得知韩信将反,问诸将,诸将曰:“亟发兵坑竖子耳。”高帝默然。(我理解这心情……)在《乔布斯传》中,乔布斯是信奉二元对立的:不是天才就是白痴,不是完美就是垃圾,不是人间美味就没法吃。对人对事不容沙子。但除了在精益求精的场景外,二元对立基本就是坏品位的代名词,简单粗暴,侮辱智商,把人物划分成好与坏两种典型。比如隔壁金家三胖,父、祖都是伟光正,而有拥立之功的姑父张成泽(伟不好说,至少也曾光荣正确过吧)被“狗葬”后则获谥“千古逆贼狗不如的渣滓”。成年人都知道里面什么鬼。而乔布斯说的那句“不希望像内部著作”,恰恰立命于二元体系的对面——承认人格的复杂、兼容,承认那些说不清道不明,但使我们“之所以是人类”的部分。人都复杂。而唯有真实,方能动人。假如《史记》没有藏之名山传之其人,二是经汉武帝审查流传至今,刘邦就不再是左手饮食男女、右手提三尺剑取天下的形象,处理得low一点,就是金家Kim F**king、Kim F**ked那样。乔布斯亦如此,真正的乔帮主,是位于NC粉和果黑眼里中间地带的那一位。这是本好传记。要感谢乔布斯的不审查。他说不想提前读,一是很可能自己会气得跳脚爆粗(没什么悬念),二也算留点儿念想,看能不能活到一年后新书面世时。最后要赞一下作者的职业素养。作为一名执笔者,作者艾萨克森履历辉煌,对大牌传主、对读者的心理都有透彻的洞察,不卑不亢,不倨不恭,是一位合格的故事讲述者。曾听一位音乐人说:当我们看到并走进横亘在黑白之间那片暧昧灰色的时候,我们终于得到了那些古往今来故事讲述者的灵魂传承。

我被灌输了

乔布斯的一生,跌宕起伏,精彩绝伦,最动人的,是他一直在前进,从未停止脚步。乔布斯的名字是与苹果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他成就了苹果,苹果也成就了他。先来说说这本书的内容。前半部分(1955-1985年),从亢龙有悔到飞龙在天,成功塑造形象。从乔布斯的祖辈到乔布斯被逐出苹果公司之前的部分,非常成功地构建起年轻乔布斯的形象和性格,这其中既有他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也有他一贯的风格、思想的发展,还有他的创业之路,对马库拉等人商业理念的吸取等等,各个侧面融会贯通、相互印证,Apple1、Apple2、Mac等产品的产生过程都恰到好处地反映出乔布斯的创意和才能,让乔布斯的形象、性格都丰满起来。过渡时期(1985-1997年),从或跃在渊到终日乾乾,人物形象开始断档。从乔布斯离开苹果,到他重回苹果,这段时间长达13年,但所用篇幅很少,而且大部分都在叙述头尾这几年他是如何被逐出又如何回归的,以及乔布斯的家庭和感情生活,但是关于他在NeXT和Pixar的描述确非常少,关于他对家庭的态度以及家庭对他的塑造都较少深入剖析,很多评价都很生硬,意思就是“对,他就是变成这样了,没有为什么”。这导致一个严重的后果,就是几乎看不出人物的成长和背后的驱动力,为后半部分的跳跃感埋下了伏笔。后半部分(1997-2011年),从见龙在田到潜龙勿用,确像是在读《苹果传》。我们都知道后来的苹果公司获得了极大成功,我们也知道这当然与乔布斯的回归有莫大的关系,但是由于中段的断档,读者会认为乔布斯的创意无限、完美主义和非黑即白只是延续了他年轻时的特点,而他在很多时候表现出的妥协、稳重、善于运营管理等以前不具备的特点,则让人摸不着头脑,一会儿感到乔布斯还是原来那个乔布斯,一会儿又疑惑乔布斯还是原来那个乔布斯吗?再用偷梁换柱的手段,把介绍苹果品牌的理念和一系列新产品,当作介绍乔布斯,让人有种在读苹果系列产品介绍或者苹果产品演变史的感觉。好在最后部分有乔布斯与癌症战斗的三个回合,让乔布斯的人物形象重新丰满起来。掩卷沉思,惊觉乔布斯在下一盘大棋,这本传记恰恰是乔布斯人生棋局的最后一步。按照乔布斯的一贯风格,他对一切与苹果有关的事物都有着强迫症似的控制欲,对从广告到包装到产品到发布会到应用到门店的全流程事无巨细倾注心血,这本书当然也是苹果的一部分,这本书要做到的,就是乔布斯从马库拉那里学到的三大重要理念之一:灌输(impute)。把苹果公司的一流团队和合作意识灌输给读者,把苹果产品的精美设计和超高品质灌输给读者,把乔布斯的艺术家气质和反叛者形象灌输给读者。是的,他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后就打算写一本自传,他知道他的产品、公司乃至他本人是多么伟大多么传奇,他要留下自己的圣经,供苹果教教徒顶礼膜拜,当他封神的那一刻,也就是苹果拜物教成立的时刻,苹果公司就会长盛不衰,苹果的产品将永载史册,这是乔布斯毕生的追求。他为了实现这一追求,用自己的离世和传世的传记,做出了最后的努力。至此,他的人生一以贯之,圆圆满满。向这个天才、这个疯子致敬!

《非同凡想》的乔布斯,《非同凡想》的传记

1997年苹果《非同凡想》广告:“致疯狂的人。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AppleⅡ、Mac、Next计算机、iMac、iPod、iTunes、iPhone、iPad、PIXAR,乔教主用一个个划时代的产品震惊世人,背后却是一个极富控制欲和充满魔力般的企业管理者的故事。本书不单为我们展示了乔布斯创造的苹果、他的完美主义和“大道至简”的设计理念,也还原了一个真实的乔布斯,他的激情、阴暗面、欲望、艺术气质、残酷、控制欲和“现实扭曲力场”。这才是一本传记该有的最好姿态!

疯狂的天才

“或许他们是别人眼中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这就是乔布斯一生的写照。他从不是完美的人,从不是谦谦君子,甚至也不像一般富豪一样将自己包装成一个慈善家。他的性格暴烈、苛刻、偏激。但他用这种极端的性格改变了世界。

片段节选

节选一些喜欢的片段“我们每个人(最后)都会在中途死去。在一个故事的中途,在许多故事的中途……”"我记得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应该是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落到纸面上的东西。"“20年前我们相知不多。我们跟着感觉走,你让我着迷得飞上了天。当我们在阿瓦尼举行婚礼时天在下雪。很多年过去了,有了孩子们,有美好的时候,有艰难的时候,但从来没有过糟糕的时候。我们的爱和尊敬经历了时间的考验而且与日俱增。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现在我们回到20年前开始的地方——老了,也更有智慧了——我们的脸上和心上都有了皱纹。我们现在了解了很多生活的欢乐、痛苦、秘密和奇迹,我们依然在一起。我感觉依然像在天上飘着,双脚从未落回地面。”“记住自己很快就要死了,这是我面对人生重大选择时最重要的工具。因为,几乎一切——所有外界的期望,所有骄傲,所有对于困窘和失败的恐惧——这些东西都在死亡面前烟消云散,只留下真正重要的东西。记住自己终会死去,是我所知最好的方式,避免陷入认为自己会失去什么的陷阱。你已是一无所有,没理由不追随内心。““致疯狂的人。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根据乔布斯的恋爱史,做红娘的这时候应该可以大概勾勒出适合乔布斯的女人了。聪明,而不自负;足够刚强能承受跟他在一起的压力,又足够超脱能免于争端;受过良好教育,独立,又愿意为他和家庭而做出改变;能适应现实,却又带着点儿超凡脱俗;足够世故知道怎么管理他,又有足够的安全感不用总是管着他;当然最好还是个漂亮苗条的金发美女,平易近人,有幽默感,喜欢有机素食。”“还在很小的年纪,莉萨就开始意识到他的饮食癖好反映了一种人生哲学:苦行和极简将会让人更加敏锐。“他相信匮乏即是富足,自律产生喜悦。”她说,“他知道一个大多数人不知道的道理:物极必反。””“在宣传册顶端,麦肯纳放上了一句格言,这句话被普遍认为出自列奥纳多·达·芬奇,也成为了乔布斯设计理念的决定性准则:“至繁归于至简。”(Simplicity is the ultimate sophistication.)”“乔布斯对《全球概览》着了迷。他尤其钟爱的是1971年的停刊号,当时他还在上高中,之后他一直带着这期杂志,去了大学,去了团结农场。“在停刊号的封底上,有一幅清晨乡间小路的照片,就是那种如果你有冒险精神,会在搭便车旅行时看到的景象。照片下面有一行字:‘求知若饥,虚心若愚’。(Stay hungry, Stay foolish.)”布兰德将乔布斯视为该杂志致力于颂扬的那种混合文化的最完美的化身。”“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我自己的见解。这样的公司干得很好,它们进行创新,成为或接近成为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的质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些公司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因为是他们在推动销售、改写收入数字,而不是产品的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为公司的经营者。IBM的约翰·埃克斯是聪明、善辩、非常棒的销售人员,但是对产品一无所知。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施乐公司。做销售的人经营公司,做产品的人就不再那么重要,其中很多人就失去了创造的激情。斯卡利加入后,苹果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是我的失误;鲍尔默接管微软后也是这样。苹果很幸运,能够东山再起,但我认为只要鲍尔默还在掌舵,微软就...”还有两个感触:1. 看苹果两位创始人的结果,史蒂夫 沃尔沃兹和乔布斯,前者是技术天才,但因为技术发展超过自己能掌握的知识的速度,最后默默无闻。而乔布斯因为在商业上的头脑而越走越远。2. 做产品的人经营公司,公司才能创新,才会创造激情

Think different

知道乔布斯是在他死后,当时我还把iphone称为“被咬了一口的苹果”。那年网上轰轰烈烈地讨论“如果乔布斯出身在中国”。太多如果。如果他没被遗弃,如果他的养父不热爱机械,如果他的数学老师没有让他喜欢上做题,如果他没有遇到沃兹尼亚克,如果他没有爱上字体,如果……你可以像小径分叉的花园那样,想出无穷无尽的“如果”来。可是这个乔布斯,没有如果。他拥有现实扭曲的立场,完美主义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他会一眨不眨地盯着你的眼睛说“你能做到。”,也会说:“即使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对其工艺也必须尽心尽力”他自负又谦逊,他会说”我那么耀眼的唯一原因是,其他人都太糟糕了“,也会说:“Stay hungry,stay foolish”他叛逆又独裁,他把自己称作海盗,却严格控制应用程序商店。简化!“他相信匮乏即使富足,自律产生喜悦”丽萨说。打开一个应用不能点击超过三次, 高度集中地做四个领域的电脑,在”百杰”外出集思会上讨论“三件最应该做的事”,甚至他的“二分法”也是“简化”的一个最强有力的表现,不是天才就是笨蛋,只允许一流的队员。他才不去关注人性又多么复杂,每个人有多么不同,好就是好,差就是差。当然他也是人,也会作出错误的判断,也会说谎,最关键的是,他从来都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可是整体上来说,他把人生过得很爽。还有一件事……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乔布斯狡黠地笑了。2014.12.14

《史蒂夫·乔布斯传》第一章 童年

读了《史蒂夫乔布斯传》的第一章 童年。我感到一个人的成长与家庭教育、学校(老师)教育、环境真的有很重要的关系。1. 家庭教育乔布斯的养父是一个机械师,经常在自家的车库里修理汽车、各种机械设备,制作工具。通过汽车,乔布斯第一次接触到了电子设备,并对它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值得一提的是,他父亲在车库里还为他设立了自己的工作台。我觉得乔布斯对电子设备的喜爱一部分源于他自己的爱好,另一部分也源于他父亲的启发与影响。乔布斯的生母在同意他养父母领养他时,明确要求“乔布斯夫妇必须承诺设立专款,送这个孩子上大学”,而乔布斯夫妇在后来也确实严格遵守了承诺。乔布斯家的经济状况应该算一般,父亲经历过破产,家庭的收支状况一度只能保持平衡。但老乔布斯夫妇俩对于他的教育却非常重视。乔布斯一开始上的中学很不好,经常有学生打架斗殴,甚至犯罪。乔布斯在那儿也经常被欺负,于是他告诉父母,除非转学,否则他再也不上学了。那时他们家勉强能够收支平衡,但他父母还是满足来他的意愿,打听了最好的学校,倾尽所有,花了21000美元在更好的地方买了房子,搬到了硅谷最安全也是最好的学区之一——库比提诺(现在苹果总部所在地)-森尼维尔。书中对乔布斯父亲的描写比较多,“宁静温和”,“从来没有学会那种卑躬屈膝的态度和圆滑诡诈的作风”,还有我真的觉得他父亲很爱他!第15页中写到:乔布斯参加惠普聚乐部每周的聚会,“我爸爸会开车送我去。” 高中第一年暑假去惠普工作,”我爸爸早上开车送我去,晚上再把握接回家。” 打工送报纸,“下雨的时候父亲会开着送他。”乔布斯上小学的时候经常做各种恶作剧,也就是老师眼中那种调皮捣蛋爱惹事的孩子。但是他父亲很了解他,知道乔布斯很聪明,比他们夫妇辆都聪明,早已把他当待特殊孩子来对待了,他也希望学校能这么对待自己孩子。老乔布斯对老师说:“听着,这不是他的错,如果你提不起他的兴趣那是你的错。”他的父母都知道责任在学校,学校没有激发他的兴趣,而是让他去背一些没用的东西。看到这里我一方面很感动,乔布斯有这样理解他的父母是多么幸运。另一方面,我觉得作为学校和老师也应该用特殊的方式去教育乔布斯这样特殊的孩子,理解他们,因材施教。(此处师范生专业病)。虽然乔布斯被亲生父母抛弃了,但养父母给了他厚爱。2.学校(老师)教育(师范生专业病开始了)乔布斯在上小学的时候应该就是我们所谓的“问题生”,但一个叫伊莫金·希尔的女教师却看到了他的智慧和特殊之处。“收买他”,如果把练习簿上的数学题全解出来,就给他超大的棒棒糖。“几个月之后,他不想再要奖励了:“我只想学习让她高兴。”天啊,多么大的转变!我要是以后能让我学生有这样的变化,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希尔老师还经常帮乔布斯弄到一些小工具让他制作相机、镜头之类的。“我生命中的圣人之一” “我从她身上学到的东西比其他任何老师那儿学到的都要多,如果没有她的话,我一定会坐牢。” 看看,一个好老师对学生的影响会有这么大(不过我觉得好老师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对我来说,是压力也是激励。3.环境除了父亲的影响,乔布斯所身处的那个环境也对他日后从事电子产业有重要的影响。书中提到,乔布斯家一开始住的房子是那种整洁漂亮、干净简洁、价格低廉的房子,对这种房屋的欣赏激发了他为大众制造设计精良产品的热情,“把很棒的设计和简便的功能融入产品中,而且不会太贵(?)”后来乔布斯家搬到了现在的硅谷,电气公司、拥有尖端科技的军事公司都云集于此,周围的邻居很多都是惠普公司的职员,研究很酷的东西。在这样的环境下,乔布斯的兴趣得到了很好的发展。这我就想到了我微博上关注了很久的一个小混血秋野,好像就生活在旧金山湾区库比提诺那儿,爸爸好像是搞IT的。从小就喜欢软件编程、数学,我还玩过他设计的游戏,一年半前吧,那个时候应该8岁还不到。所以环境啊,也非常重要!最后,为什么我就写了第一章童年的感想呢?因为书是图书馆借的,然后到期了,文学课又要借其他书看,所以才看了这么点儿就不得不还了(╥﹏╥) ,过几天赶紧的再去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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