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伦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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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6
ISBN:9787214062604
作者:张康之
页数:287页

章节摘录

  人的社会生活无非是人们之间各种各样社会关系的发散和溢射,正是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调整这些关系的活动构成了人们社会生活的内容,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人们社会生活内容的丰富性和形式的多样性。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人们之间社会关系复杂化的过程,社会每前进一步,都意味着社会关系复杂性程度的增加,或者是一些新型社会关系的介入,或者是原有社会关系格局发生了变化。人类社会中一切新型制度体系的出现,都可以从社会关系复杂性程度的增加中得到理解。当社会关系的复杂性程度还处于量的增长阶段的时候,社会发展也处于量变的状态。一旦社会关系的复杂化发生了质的变化,社会也就必然会出现相应的结构性调整。对于公共管理的出现,我们也同样可以从社会关系的复杂化中得到理解。与传统的行政管理相比,公共管理所面对的是一个更为复杂的社会,公共管理对象的复杂化和不确定化也反映在公共管理体系自身的复杂化上。其实,从传统的行政管理向公共管理的转变已经展现出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特征,公共管理所意味着的必然是一种以新型社会关系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模式。具体地说,这种新型社会关系是由原先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和作为市场经济发展必然结果的新型社会自治关系相互交织、缠结而成的公共管理关系。  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状况决定着社会秩序的状况,只要人们之间的某种社会关系是混乱的和无序的,社会在这个方面的秩序就无法得到保证。人类的管理活动就是为了调整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谋求秩序,或者进一步地优化秩序。只有有了秩序,其他目标才有可能达成。

书籍目录

作者的话第一章  呼唤伦理精神  1.1 伦理精神的薪火  1.2 需要有一门科学  1.3 学科的定性与规划  1.4 伦理的社会治理功能第二章  伦理时代的莅临  2.1 治理文明的新起点  2.2 后工业化进程  2.3 全球化浪潮  2.4 “后国家主义”观念  2.5 非政府组织的兴起第三章  吹响启蒙的号角  3.1 启蒙后工业文明  3.2 第三次启蒙的根据  3.3 一场建构的启蒙  3.4 确立合作理念  3.5 造就完整的人第四章  基于伦理精神的善治  4.1 追求优良的治理  4.2 建构合作行动的模式  4.3 重塑政府的伦理路径  4.4 社会治理变革进行时  4.5 社会自治的曙光第五章  社会治理的演进  5.1 基于市场经济的理解  5.2 从统治到管理再到公共管理  5.3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  5.4 从法治走向德治第六章  三种社会治理关系  6.1 公共管理中的三种治理关系  6.2 一种新型的治理关系  6.3 公共管理伦理关系的生成机理  6.4 伦理关系的作用特征  6.5 开放性的和平等的治理关系第七章  三种治理方式及其制度  7.1 关于法治与德治的思想遗产  7.2 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权治  7.3 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法治  7.4 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德治  7.5 公共管理中的德制建设第八章  德制建设的本体论追寻  8.1 人的三重存在  8.2 道德存在及其理性  8.3 良心是道德存在的核心  8.4 良心的功用  8.5 人的自我完善以及制度设计第九章  公共管理体系中的责任结构  9.1 责任是社会关系的反映  9.2 治理责任的三种形态  9.3 治理责任的系统化  9.4 治理责任的实现途径  9.5 公共管理者的责任选择第十章  公共管理者的德性与德行  10.1 德性与德行的关系  10.2 德性对人的本质的规定  10.3 公共管理者的自我超越  10.4 德行的平台与空间  10.5 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行为主要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论伦理精神》内容简介:正如法的精神曾经替代了权力意志而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建立起作为终极依据的地位一样,在后工业社会的治理过程中,伦理精神将会作为一种基本依据而存在,伦理精神将替代法的精神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已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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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2条)

  •     发展到现在,公共管理是个难以回避的问题。首先,“公共”问题越来越多的出现,公共服务的提供不足、公共资源的配置不均等问题日益摆上台面。其次,“管理”一词的含义进一步深化。在中国长达数千年的历史中,虽然封建朝廷一直行使着对各个方面的管制,但其行为与其说是“管理”,更准确的说是“统治”。自1911年弗雷德里克•泰勒的《科学管理原理》面世,“管理”成为西方社会科学的一部分,而改革开放以来,西方的管理学思想也在不断的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工商管理作为其中的领跑者,在推进中国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十余年的“效率优先”时代不仅带给我们财富的增长,也同时改变了财富的分配格局,以及财富分配的游戏规则。在步入上中等收入国家的界线之后,效率模式的副作用开始不断的显现。经济至上的发展方式像是一台开足马力的燃油机,在产出大量的能量之后,是否会将把自己烧毁在不断攀升的热量之中?与此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信息获取渠道的扩展,公民对于社会公平、自由、民主等精神需求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于是,改革者不得不把目光投向公共管理领域。归根到底,公共管理是人的管理,也是对人的管理,对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关系的管理。因此,公共管理的这一属性,要求它向人道主义的、符合人性的方向发展。 且不论正确与否,如果按照书中所述将人的存在划分为“三位一体”,人性则应是物理属性、精神属性,以及道德属性的综合体现。【至于人性的分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作者这样写是为了强调伦理的重要性。当然,张老师也表示过这一点对当下的时代是有些理想化了,对伦理的强调是在表达他对未来的期望。】人的物理属性是最基本的属性,也决定了他对于物的关注。因此公共管理不能离开对经济的管理。按照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精神属性依附于物理属性,是物理需求满足之后的下一阶段需求。然而越来越多的社会心理学的新兴理论指出,精神需求和物质需求会并行出现。类比宏观领域,由于社会需求是整个社会中所有成员需求的叠加,因此在宏观层面,精神需求和物质需求的关系更为复杂。一个完善的公共管理体系不能缺少对于精神文明的建设,因为在物质文明不断丰富之时,精神文明的成熟程度将决定其对物质文明是会产生制约还是促进,抑或是扭转作用。那么,人的道德属性又是如何?道德属性只有在社会之中才能得以体现。我们知道,人类社会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表现形式,人不能脱离社会而作为完整的“人”所存在。在社会发展中,人类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来平衡很方面的利益,维护社会的长久发展。例如各朝各代的权制、例如现代社会的法制。那么,在制定这些社会规则之时,人们所依照的准则又是什么?本书的作者提出,伦理在其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伦理是先于律法、规制所存在的,是社会规则得以接纳的初级检验标准。然而在社会发展中,权力制度和法律逐渐成为独立于伦理的、为特定阶层服务或制约不同社会力量的工具。而伦理再度成为理想中的概念被束之高阁。在当今社会,人们一度认为法制就是最好的社会治理方式,契约关系就是最适宜的人的关系。因为法律的教条性将其与人的情感相剥离,使法律成为高于人性的神圣存在。在法律面前,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被淡化,只剩下依附于物质的契约关系。这样,经济学模型的建立中,也不需要考虑人的情感与非理性,人仅仅简化成为一个虚空的数学符号,如幽灵一般在数据搭建的社会框架中穿行。契约关系的神圣化,虽然相较于权力关系前进了一大步,却也深刻的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感,将人简化为脱离人性而依附于物的存在。这种与人性的剥离,注定了契约关系无法全面的代表人的关系,无法带动人们走向理想的社会。那么,伦理在人类发展中到底扮演着怎样的角色?笔者认为,在世界的表象之下,有几条纵贯人类发展的主线,如历史马车上的缰绳,决定着人类社会甚至整个世界的发展方向。首先,是非的维度。即我们如何定义世界、定义自我、定义人与世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切认知都建立在定义的架构之上,改变定义,世界的秩序也将随之重组。在这一点上,人类在科学上的新进展无疑证明了,定义的重塑具有改变世界的力量。我们回顾牛顿帝国巍然耸立的时代,那是科学战胜一切的时代,是将上帝从统治宝座上驱逐的时代。如卡尔•怀特在《弥合裂痕》中所说:“你可以把这个光辉时代表达为:在科学与学术的名义下,测量和赋值,以及伴随的仪器技术发展的时代。”当拿破仑询问拉普拉斯,他的理论中上帝在何处时,拉普拉斯那句掷地有声的话语我们至今都无法忘怀:“陛下,我的理论中不需要这个假设!” 科学的胜利也撼动了我们居住的世界。机械论与决定论的思想深入了社会的各个角落。世界是机器,人的身体也是机器。“拆分”成为得到最高发展的技能,问题被分解成尽可能小的一些部分,再从周围环境中孤立出来。一如阿尔夫•托夫勒所言:“我们非常擅长此技,以致我们竟时常忘记把这些细部重新装到一起。”然而我们知道,那场十七世纪的科学革命所引发的决定论思潮,在化学与生物学的冲击、以及牛顿大厦崩塌的内忧外患中重归于平静。可是那场思潮引发的追问远远没有停息。我们已经知道,微观的世界里充满了自组织的涨落,在耗散结构的放大作用下改变着整个系统,以至于我们无法决定微观系统的未来。阿尔夫•托夫勒在给《从混沌到有序》所作的长达20余页的前言中写道:按照耗散结构,当涨落会迫使系统达到一个分叉点;而在分叉点上,我们无法事先决定系统的下一步状态。偶然性决定了该系统的哪些部分在新的发展道路中保留。而且这条路一经选定,决定论便又开始起作用,直到下一个分叉点出现。这场在微观世界中引发的海啸迅速扩散至宏观领域【虽然这种类比很有争议。。】,历史不再是注定,偶然与必然的纠结动摇了人类关于未来的假想。改变对于世界的定义,一切都不复相同。这场对决定论的审判,却也同时说明了另一件事:人类社会的发展充满无限可能,而我们每做出一个选择,就会影响到未来的走向。我们无法再被动的坐等“既定的历史轨迹”将我们带向文明与进步,我的所追求的社会未来,取决于我们用行动所做出的选择。接着,善恶的维度。即我们如何衡量美丑,如何对摆在我们面前的诸多选择做出取舍。对于美的追求及对于丑的扬弃,使我们的社会向着人们所希望的方向发展。然而和是非的维度一样,人们对于美丑的界定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从历史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每当一个时代走到变革的边沿,以丑为美的现象就会日嚣尘上。然而人们是在自觉的“审丑”,还是不自觉的混淆了美丑的边界?美并没有绝对的标准,在不同文化、不同年龄组之间,人们对于美的定义各有不同。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对于整个人类社会,真正的美必须是符合人性的。是一种人之为人的美、与人的本质相似的美。心理学上有一种效应叫做“与己相似”原则,即对于他人的第一印象,人们往往倾向于喜爱和自己最相似的那一位。正如伏尔泰在《哲学辞典》中说道:“问蛤蟆什么是美,什么是真正的美,他一定会说,他的雌蛤蟆就是美,她有两只秀美的圆眼睛,从小小的头上凸出,她有宽宽平平的喉咙、黄黄的肚皮、褐色的背。问几内亚的黑人,他认为美是黑油油的皮肤、深陷的眼睛和扁平的鼻子。询之于魔鬼,他会告诉你,美是一对角、四只爪子和一条尾巴。”美对于每个个体来说会存在不同的表现形式,然而“与己相似”的特点是共通的。以丑为美的现象之所以会出现在动荡的时代,就是在于人的伦理属性被压制、被淡化,使得人无法判断善恶的分野,无法识别何为人性。人性的泯灭造成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恶化、以及社会矛盾的激化,最终导致破坏性的结局出现,直到一种新的美丑观念唤醒沉睡在人心底的良心。伦理即是对善的选择,是对美的追求。安伯托•艾柯在《美的历史》中写道:“根据我们的日常经验来判断,我们往往非但将我们喜欢的事物界定为好的善的,也把我们希望拥有的东西界定为好的善的……我们以有德之行为善,而且会有‘但愿此事出自我手之心’,或者,见一善事,受其激励而决心做一同样可嘉之事。”人类生来具有对善恶的鉴别,因此,善恶的维度像是指引人类前进星火,在决定论倒下之后,为人类的发展点燃了另一盏希望之灯。是非的维度,善恶的维度,决定了我们所在世界的基础,并渗透到各个领域之中。在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问题上,前者告诉我们未来并无定论,我们必须通过当下的选择来决定自身的未来命运;后者告诉我们只有选择善的方向,才能达到我们所希冀的理想社会。在认识的层面,是非的衡量起着主要的作用;而在实际操作层面,善恶的选择成为首要考虑的问题。因此,公共管理更多的是处理善恶,即“应为”与“不应为”的问题。在权制社会和法制社会中,我们往往只是依照既有的规章,去套用现实中遇到的问题。权制社会中,权力之间的矛盾造成了人与人之间争权夺利及钱权交易,造成了尖锐的社会矛盾。法制社会通过将法律置于高于一切权力之上的地位,化解了权力之间的矛盾。然而,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条款之间,法律与现实需求之间也会出现各种矛盾,而此时,更需要一个高于法律的标准,为我们指明方向。这就是伦理。伦代表着秩序;而这个秩序,应该是我们愿意看到的、更符合人性发展的秩序。一位又一位先哲笔下的理想国,正是人类对善的追求在政治领域的表现。伦理像是历史马车上的缰绳,人通过它,驾驭着未来的走向。在关于未来的种种模型中,笔者始终倾向于豪尔赫•博尔赫斯在《小径分叉的花园》中的设定。“时间由无数系列,背离的、汇合的和平行的时间织成一张不断增长、错综复杂的网。由互相靠拢、分歧、交错,或者永远互不干扰的时间织成的网络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我们的未来,正如小径分叉的花园,时间永远分岔,通向无数可能的将来。通过一代又一代人对自身命运的选择,最终画出了人类的过去、现在,并为尚未决定的将来指点了方向。因此,我们不能满足于将社会的马车停滞在一个不完美的历史阶段。只要现实的状况有悖于人类对于美的执着追求,那么社会发展与改革的契机就会涓涓不断的涌现出来。例如在社会治理模式方面,由于权制的不完美,人们突破了权力统治的藩篱,将一种创造出来即是为了约束自身的工具——法律,至于王冠的位置,把社会发展的马车推进到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的阶段。同样,鉴于法制的不完美,我们应当呼唤更高一级的价值标准——伦理,作为引领马车继续前行的导航。社会终究是人的社会,管理终究是人的管理。在人类所定义的这个世界里,只有符合人类善恶标准的管理模式才能使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回到理想的状况,实现真正的自由、公平、正义与民主。当然,社会发展的步伐不能滞后,亦不能超前。我们召唤着伦理的归位,也不能忽视时代发展的规律。把伦理置于公共管理的核心,则需要一个良好的政治、社会、文化环境。德治是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阶段的核心,它与法治的精神并不对立。伦理能够很好的调节法律之间的矛盾,并促进法律制度的正常运转。法律也能很好的支撑德治的实施,树立健康的社会荣辱观。在中国,法治的根基尚未扎牢,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残留的阴影尚未消去。中国需要一场观念上的变革,需要一个全方位改革的契机,推动新模式的到来。一如书中所言,“法律关系成长需要对权力关系的破坏中前进,而权力关系越完善,对它的破坏也就越艰难。”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在人的意识中残留下了深刻的阴影,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更是助长了这种阴影的扩散。在建立法治社会的过程中,我们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巨大压力。在传统社会中,权力关系与伦理关系的一体性造成了一种假象,即通过对权力的有效约束,亦能实现“德治”的理想状态。然而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伦理仅仅是作为统治的补充,并没有起到真正的管理作用。因此,为了向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前进,必须首先破除权力机制的束缚,使法治所希冀但无法真正实现的理想——公平、正义、自由深入人心,并通过对法治的重塑,将伦理的精神带入公共管理的理念之中。时代总在马不停蹄的更迭着,在尚未到来的后工业时代,愿伦理,这希望之光,能够长久的传递下去,永不熄灭。(╯□╰友情提示:本文修改自提交给张康之老师的作业,师弟师妹们请勿ctrl+v,否则后果会很严重……)
  •     18世纪启蒙运动把我们带入“规则化“的时代,而新近出现的各种迹象都表明我们开始重新进入”非规则化“的时代。从小事来看,就像我们爱把“哎哟”说成“矮油”,爱把“觉得”说成“脚的”之类,都有着强烈的“去规则化”的倾向。而就社会治理而言,世界大趋势也是不言而喻地将”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拥有唯一性的地位“向”需与非政府的社会自治力量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开展广泛的合作”的途径上驱赶。总是需要不断地去制定一些什么样的框架,然后又去打碎它。看见“规则”“规范”“纪律”“法律”之类的词,脑子里总会出现一层将可以发泄的力量阻隔起来的保鲜膜一样的胶状物。或者把这层胶状物说成是避孕套更为合适。作为这层胶状物,法的作用在很大的程度上是让作为父体的经济基础和作为母体的上层建筑交媾时,生不出新的孩子。而伦理不过是可以让它们生个孩子出来玩玩,专治不孕不育的小药丸子。行政学界仅有三名长江学者,作为三者之一的张教授将这本书命名为《论伦理精神》,在书的一开始便直言不讳的说题目是模仿《论法的精神》,希望能开创新时代。还是期待不是权力、法律为主宰的那个世界能够快点到来吧。虽然在目前来看,在这个强调社会治理结构科学性的时代,在突出法制建设的意义的过程中,无限夸大道德的作用是不科学的态度。但这个”魅“总是得祛,不是么?

精彩短评 (总计13条)

  •     公共管理必备!
  •     这样的书籍还是值得一看的,有多少自己的观点就不一定了!
  •     有一些很经典的思想
  •     理想主义的典范
  •     帮朋友买的,听他说很不错呢
  •     一口气看完啦!内容很好。当当的服务很好啊!
  •     好书好人
  •     完全是考试需要用,书本身的内容写得很一般,不建议买
  •     书的内容很后现代,有些理想主义,不过正如张康之所说,他的书需要50年后再拿出来读才会明白
  •     合作德治
  •     后工业社会 追求完美生活 伦理
  •     如果說倫理取向影響立法 這是事實 但德治就不切實際了 美德倫理學的變種而已
  •     买了好久才上来,看了很久,很好,只是这个时代没多少人会愿意去读这样的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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