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照常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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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6
ISBN:9787544708418
作者:(美)欧内斯特·海明威
页数:387页

章节摘录

第一章罗伯特•科恩曾是普林斯顿的中量级拳击冠军。别以为我会拿一个拳击冠军的头衔太当回事,不过这对科恩来说可就意义重大了。他并不喜欢拳击,事实上他讨厌它,可他满心痛苦又一心一意地学着打拳,以此来抵消他身为一个犹太人在普林斯顿感受到的自卑和羞怯。知道能把任何一个瞧他不起的家伙打倒在地,让他心底里觉得相当安慰,虽说他本身是个很害羞又很厚道的小伙子,除了在健身房里,从不跟人打架斗殴。他是斯拜德•凯利的明星学员。斯拜德•凯利把他手下所有的年轻绅士都照次轻量级拳击手的模式来训练,不管他们的体重是105磅还是205磅。不过这办法看来很适合科恩。他的出拳速度确实很快。他进步如此神速,斯拜德于是马上安排他跟高手过招,结果他终身落下了个扁鼻子。这使科恩更加厌恶打拳了,不过也给了他一种异样的满足感,而且他的鼻子确实也更好看了些。在普林斯顿的最后一年,他书读得太多了,结果戴上了眼镜。我碰到过的他的同班同学中,没有一个记得他,他们甚至不记得他曾是什么中量级拳击冠军。我对所有貌似坦率和单纯的人统统信不过,尤其是他们的故事编得格外圆乎的时候,我一直就怀疑罗伯特•科恩从来就没得过什么中量级拳击冠军,他那个鼻子也许是被一匹马给踩的,要么也许是他妈妈怀着他的时候受了什么惊吓或是看到了什么精怪,再要么也许是他小时候撞在了什么东西上,可是最终还是有人向我证实了科恩的经历并非是瞎编,此人正是斯拜德•凯利本人。斯拜德•凯利非但记得科恩,他还时常惦记着他这位得意门生后来到底怎么样了。罗伯特•科恩的父系是纽约最富有的犹太家族之一,母系又是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他进普林斯顿前的大学预科是在一所军校读的,他是校橄榄球队出色的边锋,没人使他产生什么种族意识。甚至没人使他觉得自己是个犹太人,所以他也就没觉得跟任何人有任何不同,直到他进了普林斯顿。他是个厚道小伙子,是个友善的年轻人,而且非常害羞,这就更使他觉得痛苦不堪。他就通过打拳来发泄,最后带着痛苦的自我意识和一个被打扁了的鼻子从普林斯顿毕业,跟第一个好心待他的姑娘结了婚。他结婚五年,生了三个孩子,把父亲留给他的那五万美元挥霍殆尽,遗产的其他部分归他母亲所有。这些年来,跟一个富有妻子的不幸福的家庭生活把他的脾气消磨得相当讨人厌;等他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他妻子了,她却先一步把他给甩了,跟一个微型人像画家跑了。好几个月来他一直考虑要离开他妻子,却又觉得就这么把她给抛弃未免过于残忍,所以并没有付诸行动,她这么一走虽大出他意外,却也大有益处。离婚手续办妥以后,罗伯特•科恩动身去了西海岸。在加利福尼亚,他混迹于文人圈子里,他那五万美元尚有少量剩余,很快他就拿来支持一家文艺评论杂志。这家杂志创刊于加利福尼亚的卡梅尔,在马萨诸塞的普罗文斯敦停刊。起先科恩纯粹被视做一位赞助人,名字也只出现在版权页上的顾问栏内,后来却成了杂志唯一的编辑。这可是他的钱,而且他发现他很享受做编辑的权利。当维持这家杂志的开支变得过于庞大,他不得不放弃时,他还是颇有些惋惜的。不过到了那个时候,他又有别的事情要操心了。他已经被一位想借那本杂志上位的女士给抓到了手心里。此人非常强势,科恩根本就别想逃出她的手掌心。再说他还确定他爱她。等这位女士看明白了那本杂志成不了器了,她就有些厌弃科恩,于是决定在还有点东西可捞的时候赶快捞一把,所以她极力怂恿科恩到欧洲去,说是科恩可以在欧洲写作。他们就这样来到了欧洲,这里是那位女士就学的旧游之地,待了三年。这三年里,头一年花在旅游上,后两年在巴黎度过。罗伯特•科恩一共有两个朋友:布拉多克斯和在下。布拉多克斯是他文人圈子里的朋友,我则跟他一起打网球。把他捏在手心里的那位女士芳名弗朗西丝,在第二年年尾发现自己已经容颜不再,于是对罗伯特的态度也由过去漫不经心地占有他、盘剥他转而断然决定他应该娶她。在这时候,罗伯特的妈妈又给他安排了一笔津贴,每月三百美元。我相信在两年半的时间里,罗伯特•科恩眼睛里根本就没有过别的女人。他过得相当幸福,只不过跟住在欧洲的很多美国人一样,他觉得还是住在美国好。他还发现自己能写点东西,他写了本小说,虽说相当差劲,也并没有日后评论界批得那么糟。他读了很多书,打打网球,还在当地的一个健身房打打拳。我第一次注意到他那位女士待他的态度,是有天晚上我们三个一起用餐之后。我们先在大马路饭店用过餐,然后去凡尔赛咖啡馆喝咖啡。喝罢咖啡后又喝了几杯fines,我就说我得走了。科恩刚刚说起我们两个应该在周末的时候来次小旅行,他想出城去痛痛快快地来次远足。我建议我们先飞到斯特拉斯堡,然后去爬圣奥迪尔山,或是阿尔萨斯地区别的什么乡野地方。“我认识斯特拉斯堡的一位姑娘,她可以带我们在城里好好转转。”我说。桌子底下有人踢了我一脚。我以为是无意中碰到的,就继续说下去:“她在那儿已经住了有两年了,对那个城市可说是了如指掌,是个很棒的姑娘。”我桌子底下又挨了一脚,仔细一看,发现罗伯特的那位女士弗朗西丝正绷着脸,下巴抬得老高呢。“该死,”我说,“干吗要去什么斯特拉斯堡?我们可以北上布鲁日,要么去阿登高地‘地不赖嘛。”科恩明显松了一口气。我也没再挨踢。我道了声晚安就此告辞。科恩说他想买份报纸,可以陪我一起走到街道拐角。“看在上帝的分上,”他说,“你老兄干吗要提斯特拉斯堡的那位姑娘?你没见弗朗西丝是什么脸色吗?”“没有,我干吗要看她的脸色?如果我认识一个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国姑娘,这干弗朗西丝什么鸟事?”“没任何区别。只要是姑娘都不成。我就不能去了,就这么回事。”“别傻了。”“你不了解弗朗西丝。只要出现什么姑娘就坚决不成。你没见她刚才的脸色?”“好吧,好吧,”我说,“那就去桑利得了。”“别生气哦。”“我不生气。桑利是个好地方,我们可以住在大雄鹿饭店,到森林里远足,然后回家。”“好,那挺好的。”“好了,明天球场上见。”我说。“晚安,杰克。”他说,回头朝咖啡馆走去。“你忘了买份报纸了。”我提醒他。“提醒得是。”他跟我一起走到拐角的报亭。“你没生气吧,杰克?”他拿着报纸转身问我。“我干吗要生气?”“网球场上见。”他说。我看着他手拿报纸走回咖啡馆。我挺喜欢他的,可她显然让他的日子很不好过。第二章那年冬天罗伯特•科恩带着他的小说回了趟美国,小说被一家相当不错的出版社接受了。我听说出门前他们大吵了一架,我觉得弗朗西丝就是这么失去了他,因为纽约有好几个女人都待他不错,他回来以后也真是今非昔比了。他对美国更加热衷,也不再那么单纯那么友善了。有几位出版商对他的小说给予了相当高的评价,这也着实冲昏了他的头脑。然后就有好几个女人煞费苦心地讨好他,这么一来他的见识可就大大改观了。有四年的时间他的眼界就完全局限在他妻子身上。三年或者几乎三年以来。他的眼里又只有弗朗西丝。我敢肯定,他这辈子都从来没有恋爱过。他在大学的那段日子实在糟心,心灰意懒之下逃到了婚姻里,而等他发现他并非第一任妻子眼中的一切时,弗朗西丝又趁虚而人,一把把他给抓在了手心里。他虽没真正恋爱过,却也认识到他对女人并非没有吸引力,一个女人喜欢他并想跟他住在一起可不仅仅托赖神赐的奇迹。这使他的态度有所改变,变得不太那么容易相与了。而且,他在纽约的时候曾跟几个亲戚打过几场很险的桥牌,下的赌注都超出了他的偿付能力,好在他牌好,还赢了好几百美元。这使得他对自己的桥牌技艺颇为自负起来,说过好几回,一个人要是迫不得已,总归还可以靠打桥牌为生。还出了另外一件事。他一直都在读W.H.哈德逊。这听起来像是一种无害的消遣,可是科恩把那本“紫色土地”一读再读。“紫色土地”如果读得太晚就是本很危险的书了。它讲述的是一位完美无缺的英国绅士在一片极富浪漫气息的土地上经历的一系列极具想象力的风流历险,其中的风光描写极为精彩。可是一个已经三十四岁的男人若是把它当做了人生指南可就很不安全了,这就好比一个同龄的男人抱着一整套比这个还实际些的阿尔杰的著作,从法国修道院直接奔赴华尔街一样不靠谱。

媒体关注与评论

海明威是当代最伟大的自然主义作家之一。他敢于突破传统,创造新的风格和手法来适应题材的需要。  ——威拉德·索普

内容概要

欧内斯特·海明威(1899-1961),美国20世纪最著名的作家之一,是美国“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1954年因《老人与海》获诺贝尔文学奖。海明威简洁的文风,对20世纪美国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编辑推荐

《太阳照常升起(英汉双语)》:诺奖作家代表作,《时代》杂志评选出的百部传世经典之一。这是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作者藉此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并以此书开创了海明威式的独特文风。美国青年巴恩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脊椎受伤,失去性能力,战后在巴黎任记者时与英国人阿施利夫人相爱。夫人一味追求享乐,而他只能借酒浇愁。两人和一帮男女朋友去西班牙潘普洛纳参加斗牛节,追求精神刺激。夫人拒绝了犹太青年科恩的苦苦追求,却迷上了年仅十九岁的斗牛士罗梅罗。然而,在相处了一段日子以后,由于双方年龄实在悬殊,而阿施利夫人又不忍心毁掉纯洁青年的前程,这段恋情黯然告终。夫人最终回到了巴恩斯身边,尽管双方都清楚,彼此永远也不能真正地结合在一起……

作者简介

上世纪二十年代的巴黎,一群经受过战火之苦的年轻人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美国记者杰克·巴恩斯与英国女人布蕾特深深相爱,但杰克在战争中失去了性能力,两人无法结合。他们和朋友们一道去西班牙参加斗牛节,布蕾特迷上了英俊的斗牛上罗梅罗,但这段恋情也黯然收场,在异乡的旅馆,布蕾特和杰克又见面了……
《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为他树立了杰出文体家和重要作家的声名。小说言语精简,意绪沉沉,准确捕捉并界定了一个时代的风貌,书中“迷惘一代”一词旋即被用来指称挣扎在一战后精神废墟里的年轻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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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4条)

  •     摘自《文学报》 作者:徐 鲁岁月在流逝,爱情会改变,但是塞纳河水永远在蜜拉波桥下奔流。就像诗人阿波里奈所歌咏的那样,“让黑夜降临让钟声吟诵,时光消逝了我没有移动”,海明威也永远是在一代代读者生命中流动的“活水”,是一代代读者心中最美好的记忆。一  作为世界上最优秀的作家之一,海明威为后来的写作者留下了许多足可效仿他的创作佳话。例如,为了保持作品在对话和叙事语言上的简练、明快和有力,他主张,作家都应该“站立着写作”;又如,他曾经提出了一个“冰山原则”,即作家的作品就好比漂浮在大海上的冰山,露出水面的只有八分之一,还有八分之七应该深藏在海水之下;当然,最重要的是,海明威用毕生的行动和创作,证实了一个在文学上永远有效的“强劲原则”:一位伟大的作家,必须拥有一种始终如一的、对生命和写作的热爱与激情……  海明威的一生,也是敢于行动的一生。他从小酷爱体育、捕鱼和狩猎。中学毕业后,他曾独自去法国等地旅行,回国后当上了见习记者。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他志愿赴意大利当战地救护车司机,1918年夏天在前线被炮弹炸成了重伤。他在当时寄回美国的一封家书里这样写道:“……你们不用为我担心,因为事实已经相当清楚地证明了,我是不会给打死的。受伤不要紧,我再受一次伤也无所谓,因为我知道它是怎么一回事。……这场战争没有英雄人物。我们都愿意献出我们的身躯,可是入选的只有少数人,但这并不说明中选的人有什么特别的荣誉。他们只不过是运气好而已。我的身躯被选中,我觉得骄傲和高兴,但这对我来说,不该有什么额外的荣誉。我们想一想成千上万愿意献出身躯的青年们,所有的英雄都死了。真正的英雄是父母亲。死亡是一种非常容易的事情。我见过死亡,所以我真的明白,如果我死了,那对我来说也是非常简单的事情,这是我所经历过的最简单不过的事情。”桀骜不驯、豪情干云的硬汉性格,从他青年时代起就显现得如此分明。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火光,在他青春的身躯上烙下了如同玫瑰花一样值得骄傲的印痕。然而因为伤势不轻,他不得不回国休养一阵子。伤口刚刚愈合,他又去了加拿大多伦多市担任新闻记者。20年代的曙光初升之时,他就重返巴黎,开始了那段令他永难忘怀的“流动的盛宴”的日子。他在巴黎结识了美国意识流小说家、也是他的文学资助人和引路人斯坦因女士,以及青年作家安德森和诗人庞德等,他的文学创作生涯也就此开始。  20年代里他除了创作了大量的短篇小说,还出版了两部长篇:《太阳照常升起》(1926)和《永别了,武器》(1929)。这两部作品是海明威早期创作中的代表作。前者描写一群参加过世界大战的青年流落在巴黎的情景。他们精神苦闷,生活漫无目的,成天喝酒、钓鱼、看斗牛,有时堕入三角或多角恋爱,发生无谓的争吵。这种彷徨、空虚的情绪引起战后不少年轻人的共鸣,睿智的斯坦因女士把处在这种精神状态中的一群人称为“迷惘的一代”。海明威于是成了“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  20年代末,海明威告别了巴黎,也告别了他浪漫轻狂的青春时光。他后来在自己的回忆录《流动的盛宴》中把最后一章题为《巴黎的日子永远写不完》,他这样写道:“当年的巴黎一去不返,不过巴黎永远是巴黎。你变了,巴黎也变了。巴黎的生活永远写不完……不论我们怎么变,巴黎怎么变,也无论去巴黎有多么不容易,有多么困难,我们总还是要回到巴黎。巴黎总还值得眷恋,不管你带去什么都能得到回报。”巴黎之于海明威,是永远的精神之乡,而他的出生地美国,反而仿佛是他生命的异域。  海明威回到美国后,一度居住在佛罗里达州。但他是一个一刻也不能停留的行动者。佛罗里达州美丽的田野,也不能挽留住他的脚步。他更愿意去西班牙看斗牛,去非洲的青山下打猎,去古巴的大海边钓鱼。  在西班牙内战期间,海明威三次以记者身份亲临前线,在炮火中写出了剧本《第五纵队》,以及以美国人参加西班牙人民反法西斯战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1940)。他是一个彻底的“行为主义作家”,他用自己的行动亲自参与支援西班牙人民的正义斗争。而在作品里,他塑造了一些终于摆脱了迷惘和悲观,敢于为人民大众的利益英勇战斗、具有崇高的献身精神的反法西斯战士的形象。他也根据自己在非洲的生活见闻,写出了《非洲的青山》、《乞力马扎罗的雪》等著名作品。这个时期,他在一些以钓鱼、狩猎、拳击、斗牛为题材的小说中,塑造了一系列他理想中的、甚至带有他的精神自传色彩的、性格刚毅和坚强的“硬汉”形象。二  进入50年代,他写出了在世界小说史上堪称如金子一般灿烂夺目的中篇小说《老人与海》。由于这部小说中呈现了人在充满暴力与死亡的现实世界中所表现出来的巨大的勇气和不屈的毅力,海明威获得了1954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小说中的桑提亚哥,是古巴的一个老渔夫。他年轻时强健有力,曾经和一个黑人比赛掰手腕,比了一天一夜,最后终于战胜了对手。到了晚年,他独自一人孤独地住在海边简陋的茅棚里。有一个当地的孩子和他一起分担孤独的日子。桑提亚哥是一个孤独的行动者。每天早晨,他划着小船到有大鱼出没的墨西哥湾流去,但一到晚上他总是两手空空地回来。那个孩子很敬重、也很可怜这个老渔人。如果他自己没有挣到钱,就会靠乞讨甚至偷窃来让老人有足够的食物和新鲜的鱼饵。老人谦卑地接受着这个孩子的好意。晚餐时他们总会在一起谈论诸如在那些运气好的日子里一起捕获的大鱼,或是谈论美国的棒球比赛什么的。夜里,老人独自躺在海边的小棚屋里,经常梦见非洲和狮子……  那是在出海后的第85天里,桑提亚哥在黎明前的黑暗中把小船划出了港口。快到中午时,一条马林鱼开始啃起一百米深处的那块鱼饵来了。根据钓丝的分量他知道那是一条大鱼。但是那条鱼并没有浮出水面,反而开始把小船拖着往西北方向跑。老人打起精神,斜挎在肩膀上的钓丝绷得紧紧的。他耐心地等待大鱼累乏下来。可是,倔强的、永不言败的老人被大鱼拖了整整一个晚上。他离开陆地越来越远了。第二天早上,这条鱼跃出了水面。这是一条他未曾见过的大马林鱼。不久,他又发现了跟随而来的鲨鱼。凶猛的鲨鱼狠狠地撕咬这条死马林鱼。老人用尽余力把鱼叉往鲨鱼身上扎去。鲨鱼带走了他的鱼叉,而且把马林鱼咬得残缺不全。日落时又有一些鲨鱼游过来了。……他双手磨破了皮在流着血,而游来的鲨鱼多得成了群。在暮色中,他望着地平线上尽头从哈瓦那那边发出的微弱的灯光,听着鲨鱼一次一次在啮咬马林鱼的尸体。他感到了极度的疲乏。他出海太远了,那些鲨鱼把他打败了。  他知道,除了大马林鱼的空骨架之外,那些鲨鱼是什么也不会给他留下的。当他艰难地把小船划进小港,疲惫地登上沙滩时,岸上的灯火都已灭了。在朦胧之中,他只能辨认出那条马林鱼白色的脊背和竖着的尾巴。他进了自己的棚屋,一头倒在床上睡着了……  早上,那个孩子发现他时他还躺着。这时候,一些渔民聚在那只小船的周围,对这条从头到尾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骨架啧啧称奇。整个下午,老人都在睡觉。那孩子就坐在他的床旁边。桑提亚哥又梦见了非洲的那些狮子……  《老人与海》是一曲英雄主义的颂歌,是一首人类坚强不屈的意志与毅力的赞美诗。海明威曾经说过:“这本书要描写的,是一个人的忍耐力可以达到什么程度,描写人的灵魂的尊严,而又没有把‘灵魂’二字用大写字母标示出来。”桑提亚哥独自在大海上与鲨鱼进行了长久的殊死搏斗和较量,尽管最终鱼肉被鲨鱼吃光了,但他的意志却没有丝毫减弱和损失。所以,即使在他失去了所有可以对付鲨鱼的武器之后,他仍然没有丝毫的恐惧和屈服,他说:“要跟它们斗,我要跟它们斗到死!”  在这里,鲨鱼代表一切破坏性和毁灭性的力量,包括被人蔑视、缺乏自信以及悲观、绝望等性格弱点;而老人正相反,他代表着所有不可战胜的意志和力量:坚毅、自信、智慧、锲而不舍……或者还可以说,桑提亚哥就是海明威桀骜不驯的性格与永不屈服的精神的化身。  晚年的海明威离开古巴返美定居。因身上多重旧伤复发,百病缠身,精神忧郁,1961年7月2日,他用猎枪对准了自己的头颅,饮弹自尽。他用自己的死,再次实践了另一条关于生命的“强劲原则”: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海明威曾把自己20世纪20年代在巴黎度过的那段浪漫的青春岁月,称之为“流动的盛宴”。他为友人写过这样一段话:“假如你有幸在巴黎度过了青年时代,那么,在此后的生涯中,无论你走到哪里,巴黎都会在你心中,因为,巴黎是一席流动的盛宴。”后来,海明威的“粉丝”们把这段话做了如下的修改:假如你有幸在青年时代读过海明威的作品,那么,在此后的生涯中,无论走到哪里,这些作品都会留存在你的心中,因为,他的作品也是一席流动的盛宴。
  •     “你们是失落的一代,”斯泰因这样评价海明威、菲茨杰拉德这一代。“你的内心究竟蕴藏了多大的忧伤,才让你的双眼如此深邃?”望着海明威照片那一刻,我不禁问道。所有能被诉说的,已诉说完毕。所有需要经历的,都已成为过去。一切幻象,皆已被摧毁。最后,对于你来说,生命中,什么才是重要的?巴黎接连不断地聚会么?西班牙的斗牛节么?都只是借口吧!醉,只作为你逃避现实,证明自己存在的一种方式吧!一战给你留下的创伤,挥之不去,亦不忍提起,只留你在灯亮的每夜,独自张望着天花板,想它、写它,逃离它,可最终,你还是举起那支枪,用冰冷的枪口对准自己...我们每个人都在探求所谓生命的意义,确信它的存在,而且自信自己能找到它,却不知,这是一场没有答案的提问,开始了,便无法回头,出发了,就无止境...生命本身,就是一种荒谬的存在,我们自出生那刻起,便被诅咒...如同Brett与一群男同性恋出现在Jake(性无能)与妓女在一起的那一刻,而Brett与Jake却是深爱对方...是的,Pairs is sick, the world is rotten. 悖论的是,我们与这一代却有这么强的相似性...
  •     摘自《豆瓣》 作者:三 寿这本《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有人说海明威的长篇小说没有他的短篇写得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观点,我不知道,反正谁都有随便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我只相信,如果一个故事能用一个短篇可以写出来,海明威是不会把它写成长篇的。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故事用一个短篇写不完,那他就会把它写成长篇。这样说的意思是:与其说他的长篇是长篇,还不如说一个大号的短篇。那么普通所说的长篇与短篇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仅仅是篇幅上的差别么?当然不是!短篇与长篇的区别是它的结构更为紧凑、主题更为单一。如果说长篇象是个十连发的散弹枪,短篇小说就是个“单打一”,这样一说,其实海明威的这种拉长了的短篇就象一个射程长,精度高只有一发子弹的大狙了,他小说的篇幅无论多长,那主题都会把它的前后洞穿。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在一起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女人又天性风流、热爱生活、向往自由和享受,她叫勃莱特。勃莱特认为巴恩斯非常可爱,巴恩斯更是对勃莱特爱之入骨,他们很早就认识,但是现实却让他们无法在一起生活。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就已经离过两次婚,这是两次都是不幸福的婚姻,而且还都是巴恩斯只能眼睁睁默许的,然后正想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首先从这个小说空空的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这里有内疚,有隐痛,有妒疾,有失意,有孤独,有无奈,有苦恋,有空虚,有屈辱,有等等禁锢了精神并使之痛苦的东西,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七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读得懂就能保证人会喜欢他的小说了吗?其实我明白,你想问的是,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但是仅仅说他打不垮,那还不能完全解释他何以让人崇拜有加,其实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命运被一小撮人操纵。普通的人会认为,我们的命运仅仅是上帝安排的或自己创造的,但是却意识不到它有时是被一小撮人操纵了的。意识不到的人会乐于向命运低头(又能怎么办)。但是一旦人意识到了,那他就会气愤难忍,而海明威的这个“打不垮”的形象,也正是从这种认识中脱胎出来的。对上帝低头,对自己的选择认输,这无损真汉子的光荣,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才真的知道“自由”和”独立“到底是什么东西。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是他对爱情和生活是不屈服的,但这是他的“败而不垮”。当然,仅仅是这一点并不能说明什么东西,但是只要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才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天意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彻底。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当然这仅仅指出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别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确实真实,太真实了。为什么会这样?这是因为,就象是模特的眼窝越深画家才越能表现人脸的体积一样,正因为科恩怪异的行为怪得很所以才使这事更真实——当然,这也是这书最现实的趣味,其它说了都有点虚。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断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这也就是他的冰山理论的另一种表达。他的冰山理论包含太多的意义。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就是“极为真实”,而要做到“极为真实”,需要一些聪明才智,就象生活也需要聪明才智。海明威真正的迷人之处在于他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老男人(书里的巴恩斯也是这样的人)。而这种人在我们这里还暂时没有出现过,我们这里的人老了,总是变成一个个“天真的”匹夫有责的遣老们,那些干枯的人。

精彩短评 (总计60条)

  •     将近400页厚厚的一本书,前半部分中文(中文部分还有细细的注释),后半部分英文原文,翻译的不错,价格也合理的~如果要研究海明威作品的话,或是喜欢他的小说,买一本来是很不错的选择~
  •     数的质量不错,正版!价钱也很合理。超值~~
  •     真的很迷惘,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但是结局是明朗的.人生还不就这样嘛.硬汉.
  •     简洁的文风其实较适合短篇
  •     失望了。
  •     其实还能写得更精彩一些。
  •     take a bow
  •     书的质量挺好,但是我觉得中英分为前后两部分是有点不方便阅读,书的配送速度很快。
  •     没有目标的生活,活着只是为了活着,在四处旅游的时候忘掉没有结果的爱情、友情,各种纠葛缠绕成一个时代的迷惘。 老爷子要是写完整个欧洲就可以当成一本欧洲旅游指南了。
  •     男主角有五个 Jake, Robert, Bill, Mike和Romero,女主角只有Brett一个。我个人读完后的感觉是Brett虽然说要和Mike结婚,但其实只是喜欢在他混在一起富足的生活,Brett后来又被Romero迷住了,但其实更多的是自己内心的一种向往自由狂放的表现,Brett真正喜欢的还是Jake,她只要迷茫了伤心了不知所措了第一个找到的永远是Jake,虽然她没有和他在一起,但是否认不了她喜欢他的事实。
  •     海明威
  •     书本的质感不错。整体感觉不错。
  •     翻译很烂,纠结矛盾地支持原版。。。 爽气pass之~读过未完
  •     讀不懂
  •     我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就是在阅读之前会看一下内容简介,这无疑就把剧情泄露了。不怕不好意思,很多时候我都看不出来书里的一些人物关系或者作者想传达的意象。看海明威的文字总有一种很舒缓的感觉,尽管他老是围绕着死亡或者性,但就是看起来那么自然,
  •     刚刚看过,却不知要表达什么.流水帐,无病呻吟,盛名难复.
  •     該怎麼活著的,就怎麼的活法吧;迷惘著的繼續吧;只是太陽還是照常升起。
  •     西班牙的美好深入我心
  •     译文读着不适...
  •     翻译的差劲。
  •     一个男人把他的姑娘介绍给另外一个男人,另外一个男人再把她介绍给另外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再把姑娘给领回来,就是这么回事。
  •     小m的书就这样吧!此书质量不太好,但是中英文对照还是不错的!
  •     这本书很有深度,一般人难看的懂。
  •     早就买了,一直没看,感觉应该不错。
  •     终于给我啃完了。过段时间再啃细英文版的
  •     海明威的一整套书是买来送人的。
    收到书后拆开看过。挺好的。
  •     就这样,不也很好么。
  •     格言作家;书比人温和且汹涌多了。
  •     书的质量很好。还有备注也很明确,让人能更好理解书中内容。
  •     谁说现在的我们就不迷惘?
  •     书的纸张、印刷都不错,拿在手里看起来很舒服,价格也是可以接受的。该书前半本是中文;后面半本是英文原版,喜欢学英语的同学应该可以看看!
  •     创伤过后,要学会找寻自己的生活。哪怕在很多人那里挫折过,最后能够在一起也是件很好的事。你去追求你的幸福,我负责等。
  •     非常海明威 蛋定的魂淡
  •     读英文比读中文快,海明威是不能翻译的
  •     书的质量好。而且中英文都有。
  •     偏爱大师的行文 一直以来的执着
  •     原著我就不说了,这个编辑(或者也有译者的问题?)也是醉了,就不能把法语和西语一次性全翻成中文然后以不同字体表示么?中外夹杂也太影响阅读了,或者要么你就一直这样,偶尔还改成后加括号标注中文又是什么鬼……
  •     自然主义和海明威的句式。。太奇特了- -
  •     最水的一代
  •     帮同学买来写论文的,她很喜欢
  •     The Lost Generation.
  •     。。。。流水账
  •     质量很好,很不错。注释全面。
  •     很棒的书,值得好好珍藏。
  •     没有性,哪来的爱
  •     2016.4
  •     非常好的书,对翻译帮助大,能提高阅读和文学欣赏水平
  •     双语各有优点:中文有注释,英文有原味。“迷惘的一代”刻画得淋漓尽致,众生百相都被笔刻出。《老人与海》中那种不屈从于命运的顽强也尚存于这迷惘与绝望中,隐隐带来一丝希望。
  •     挺好的,写论文有用
  •     4分给挺好的原文 3分给前半本有点儿怪的翻译 1分给糟糕的装订
  •     "一想到我的生命消逝得这么迅速,而我并不是在真正地活着,我就受不了"当我被时间的洪流裹挟着前进,青春时光会慢慢变得像泛黄的老照片一样美好,与巴恩斯相比,我的成长简直散发着遥不可及的光芒...或许合上书的一瞬间我会豁然明白:一代人来,一代人去,青春会成长,迷惘会散去,惟有大地永存,阳照常升起...
  •     并没有处在一战那种年代,实在有些不知道该怎样去理解参加过战争的人,带着战争中受到的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重伤后,再去面对平淡无奇的生活。人生观和世界观可能都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也许只是行尸走肉,但蝼蚁尚且贪生,谁又舍得撒手离去。 我想就和《飘》最后所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不管怎样,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都不在了,而且是出于也许是一个国家高度的问题造成的,你能怎样呢?也许每个人都只能说“偷tomorrow is another day"因为"the sun also rises"不会因为你的主观而改变。 虽然我可以理解布蕾特对性的渴望,但我实在无法接受他在巴恩斯面前跟别的几多男人纠缠。对于布蕾特来说,失去的可能是一份真爱;对巴恩斯来说,失去的可能是除去生命以外一切的东西.....
  •     满足了孩子的需要
  •     故事本身很棒,但是有很多处翻译错误。
  •     就这么回事。把一个姑娘跟一个男人送走。又把她介绍给另一个男人,跟他一起走。现在再去把她给领回来。还在电报上署名“亲爱的”。
  •     书的包装,印刷都很好,中英文的版本更有助于我们理解,欣赏作品,值得收藏,我最喜欢的作家,准备再买一本《永别了,武器》
  •     把那种迷茫,不想思考,爱无能的苦涩感觉刻画得入木三分
  •     非常好哦,呵呵,中英文互换,呵呵
  •     确实够简洁…第二本英文…同是海明威…
  •     中文翻译的太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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