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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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重庆出版集团
出版日期:2010-6
ISBN:9787229005016
作者:科马克·麦卡锡(Cormac McCarthy)
页数:322页页

章节摘录

  第一章  烛焰和映在穿衣镜中的烛焰的光影,随着他走进门厅而晃动了一阵后,又恢复了平稳。在他关上房门时,亦复如此。他摘下帽子,缓慢地向前移着步子。地板在他的靴子下面嘎吱作响。他穿着一身黑西服站在暗暗的衣镜前。镜旁一个细腰的刻花玻璃花瓶中,几束百合苍白无力地垂着头。在他身后的冷寂的回廊上,挂着一排祖先的肖像。对于这些先人,他只是模糊地知道一些。此刻,这些嵌在玻璃框里的肖像被微弱的烛光照着,挂在狭窄的护壁板上。他向淌满烛泪的残烛望去,伸出拇指按在那汇积于橡木饰板的热蜡上。最后他又看着那张埋在寿衣皱褶中的塌陷、扭曲的脸,嘴上已经变黄的胡须,干薄如纸的眼皮。这可不是沉睡,沉睡不是这样的。  外面漆黑,寒冷,没有风。远处一头小牛犊在哞哞地叫。他站在屋里,手里拿着帽子。“你一生从来没有像那样梳理过头发。”他心里对死去的外祖父说。  房子里,除了客厅壁炉架上那只钟发出的滴答声外,没有一点声响。他走出去,关上了门。  漆黑,寒冷,没有风,东方的天际浮出一线浅灰色礁岸状的云层。他走到屋子外面的草原上,手拿着帽子站着,面对着四面八方的黑暗像在乞求着什么;他在那里站了很久。  正当他转身要走,他听到了火车的声音。他停下来等着这火车。他能够从脚下感觉到它来了。这庞然大物从容不迫地从东方开过来,就像初升太阳的一名粗俗的随从在远处号叫着、轰鸣着。火车前灯的长长的光柱穿透了缠结纷乱的合欢树丛,在黑夜中变幻出无穷无尽的栅栏,火车接着又把栅栏吞没,使电线、电线杆一英里一英里地重归黑暗之中。火车驶过之处,锅炉喷出的蒸汽沿着那微明的地平线慢慢地消散;火车的轰隆声也逐渐减弱。在这短暂的大地的震颤中,他一直站在那里,双手拿着帽子,注视着这条铁龙渐渐远去,然后转身走回房子。  听到他进门,她把目光从火炉上方抬起,上下打量着他的一身西服。“早安,英俊的小伙子!”① 她说。  他把帽子挂在门旁的一个挂钉上,两旁还挂着油布雨衣、毛毡外衣以及零碎的杂物。他走到火炉旁,取了杯咖啡放到桌上。她打开烤炉,取出她亲手烘烤的一烤盘甜面包卷,拿出一个放在盘子里,连同一把抹黄油的刀子,一起递到他面前。她用手抚摸了一下他的后脑勺,然后又走到炉旁。  “谢谢你点着了蜡烛。”他说。  “什么?”  “蜡烛,我说蜡烛。”  “不是我点的。”她说。  “是太太?”  “当然啰。”  “她已经起来了?”  “比我早。”  他喝着咖啡。外面晨光熹微,仆人阿图罗就朝这所房子走来了。    他在葬礼上见到了父亲,父亲伫立在碎石路那边的栅栏旁,其间他到停靠在大路边的汽车里去了一趟,然后又回到墓地。上午十时左右刮起了寒冷的北风,空气中夹着小雪和北风吹起的尘土。坐在那里的妇女们用手抓紧了她们的帽子。人们在墓地上搭起了一个帆布篷。但风雪完全偏向而过,这篷子根本不顶用。篷布迎风扑动着,哗哗作响。牧师的祈祷词全都消失在风中。葬礼结束,送葬的人们起身要走,他们坐过的帆布椅子立即被风掀起,在墓碑石间到处滚动。  傍晚,他套好马鞍,骑上马从这所房子出发向西前进。风势已经大大减弱,天还是很冷。在血红色的云霞映照下,夕阳也是血红色且呈椭圆形。他在过去跑熟了的路上疾驰。这是一条从基奥瓦族的乡间通过伸向北边的路,是旧日印第安人中的科曼奇族开拓出来的。这条路径直穿过牧场的最西端然后分岔向西。在分岔口上还可以看到这条路越过位于孔乔河北、中支流的低地草原,一直向南延伸的模糊痕迹。在这个时分——他总是选择这个时分,夕阳投下他长长的身影,眼前的这条古道沉浸在玫瑰色的霞光中,迷离变幻,隐现出一幅往昔的梦境:这个如今衰落了的种族的骑手和涂着彩的矮种马,从北边开过来。他们的脸上抹着白垩,长发编成辫子,每人都全副武装准备上阵——这就是他们的峥嵘岁月。连妇女和孩子们,还有怀抱着吃奶婴儿的年轻妇女全都滴血盟誓,决心以血雪耻!当北风吹过来的时候,你会听得见他们的声势,你能听得见马的喘息声,钉着生牛皮的马蹄的嗒嗒声,长矛挥舞的嗖嗖声,马拉木橇在沙地上如巨蟒蜿蜒前进般发出的嚓嚓声。男童们赤裸着上身骑在野马上,神气得活像是马戏团里的骑师,他们不断驱赶着前面的野马。还有一群群的猎犬,吐着舌头,在一旁小步疾跑着。跟在后面的是那些半裸身体、赤着双脚悲苦地负重而行的奴隶。而盖过这一切的是骑士们所唱的低沉的行者歌。在清柔的和唱声中,这个民族和民族的精魂穿过废弃的矿地,走进黑夜,湮没在历史的洪流中,消逝在旧日的回忆里。就像最后晚餐的圣杯中贮了血一样,那是他们短暂而暴戾的世俗生命的总结。  他继续骑马前行,夕阳在他的脸上镀上一层古铜色,卷着红尘的风从西面劲吹过来。他又转向南行,沿着古时战道骑上一座小丘的顶端,下了马,丢掉缰绳,走开几步,伫立在那里,像一个人来到了某处的尽头。  在灌木丛中,他看到了一个年岁不浅的马的头盖骨,便蹲下拾起来拿在手里翻看。骨头显得十分易脆,惨白得像一张漂过的纸。他蹲在那里顺着光细细端详。牙槽里松松地缀着的几颗大牙就像漫画书上画的那样,头盖骨的接缝处就像几片骨板粗粗拉拉地拼接在一起。在他翻看的时候,头盖骨里的细沙悄然地流淌出来。  他爱马正如同他爱人类一样,爱它们有血有肉,爱它们所具有的满腔热血的秉性。他将今生所有的崇敬、钟爱之情以及爱好都投入到这些生性刚烈的生灵上。这些情感将永远如此,不会改变。  天色已晚,他骑马踏上归途。马儿加快了步伐。一天中最后的日光如同一把巨扇缓缓地罩在他身后的原野上,而后又在充满了阴影、幽暗和寒气的渐凉的蓝色氛围中沉入世界的边缘。几只晚归巢的鸟雀啾啾鸣啭,消失在黑暗中的硬扎扎的灌木丛里。他又一次越过了古战道,这个时分他该策马平原走上归家的路,但昔日的武士们总要凭借着夜幕继续前行,一无所有的他们凭借石器时代的武器风风火火地向前,在血泊中轻声吟唱,向南越过平原,奔向墨西哥!    这所房子是1872年建造的,七十七年之后他的外祖父还是头一个死在里面的人。而其他一些死者只是殡殓后才停在门厅里供人凭吊,他们有的是用门板抬进来的,有的是裹在货车苫布里拉进来的,有的是装在由新松木板钉的匣子里被卡车运进来的,手拿运货单的卡车司机就站在门旁。这些人不管怎么说都还是回到故土了,其他的人大多数是只闻死讯而已。一张变黄了的白报纸。一封信。一份电报。最初的牧场是费希尔—米勒赠地法案中根据曾经的梅斯伯土地测量结果拨赠的两千三百英亩地;最初的房子只是一间用树枝条搭成的小茅棚,那是1866年的事。就在那一年,第一群牛被赶着通过现在仍然叫贝尔县的地方,越过牧场的北端到达萨姆纳要塞和丹佛城。五年以后,他的外曾祖父赶着六百头公牛犊走过了同样的路,并用那笔钱盖了这所房子。那时,牧场已经扩展到一万八千英亩了。1883年,他们将牧场整个用带刺的铁丝网围起来。到1886年时,野牛群已无影无踪。同年冬天,家养的牛畜因天灾而大批死亡。1889年,孔乔要塞被拆除了。  他的外祖父是八个男孩当中最年长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活过了二十五岁的。其他的兄弟有的被水淹死,有的被枪打死,有的被马踢死。他们消失在烈火之中,好像就怕只会死在自家的床上似的。最后的两个于1898年死在波多黎各岛上。就在那一年,他外祖父结了婚,并把新娘带到牧场上的家。那时,他一定来到牧场,站在那里观看自己的这份家业,思索着上帝训导的生活之路,还有关于长子继承权的法律。十二年之后,他的妻子在一场流感中去世而没有给他留下一男半女。一年以后,他娶了亡妻的姐姐。再过一年,他们有了一个女儿,从此再无生育。格雷迪这个姓也就随着老人,在那个北风呼啸、墓地上荒烟衰草凄迷的日子里一同被埋葬了。老人的独女就是现在这个男孩的母亲,这个男孩姓科尔,全名是约翰?格雷迪?科尔。    他在圣安基勒斯旅馆的门廊里见到了他的父亲,两人一起走到查德本街的银鹰咖啡馆,坐在后面的小隔间里。当他们进来的时候,桌上的客人都停止了谈话。有几个人朝他父亲点头,有一个人还叫了他父亲的名字。  女招待把每个顾客都称做“宝贝儿”。她一面帮他们父子俩点餐,一面和他调笑。约翰?格雷迪的父亲掏出香烟点着一支,就把那包烟放在台子上,又把他那个印有“第三步兵之魂”的芝宝打火机放在那包烟上,然后仰在椅背上一边抽着烟,一边看着儿子。儿子告诉他说,艾德?埃里森叔叔在葬礼后曾走到牧师面前和他握手。两人站在那里,手中紧握着帽子,呈三十度倾斜着身子迎风而立,活像杂耍剧的演员。当时他们身边的帆布篷在狂风中抖动着、狂暴地扑打着,参加葬礼的人们追赶着被风掀翻的帆布椅子。艾德把身子一直探到牧师的脸上,喊叫着对他说,他们当天上午举行葬礼实在不错,因为照这样的天气,到了下午就会真的北风劲吹,还不知要坏成什么样子呢。  父亲无言地笑了笑,然后开始咳嗽起来。他喝了一口水,又坐着一边抽烟,一边摇了摇头说:“巴迪从俄克拉何马州那块锅柄状地区回来时告诉我,那个鬼地方有一次风刮得才叫大,风过处小鸡全都扑倒在地上。”  女招待端来了他们的咖啡。  “你们的咖啡,宝贝儿,”她说,“我马上把你们点的菜拿来。”  “她去了圣安东尼奥。”男孩说。  “别称呼她‘她’。”父亲说。  “我是说妈妈。”  “我知道。”  他们喝起咖啡来。  “你打算干些什么?”  “你指的是什么事?”  “指任何事。”  “她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儿子看着他,“你不应当抽烟。”  父亲撅起嘴,用手指头咚咚地敲着桌子,抬起头来说:“到我来问你我该做什么的那一天,你才会知道你已经长大了,够资格告诉我了。”  “是,先生。”  “你需要钱吗?”  “不。”  父亲看着儿子,“你会行的。”他说。  女招待端来了他们的晚餐,厚实的瓷盘里摆着牛排、肉汁、土豆和菜豆。  “我马上把你们的面包拿来。”  父亲把餐巾塞进衬衣领子里。  “我担心的并不是我自己,”儿子说,“我可以这么说吧?”  父亲拿起刀子切牛排,“是啊。”他说,“你可以这么说。”  女招待送来一篮子小圆面包,放在桌子上就走开了。父子俩吃起来,父亲并没有吃多少。不一会儿,他便用拇指把盘子推到一边,伸手摸出另一支香烟,往打火机上磕了几下,夹在嘴上点着了。  “你想说什么就说吧。活见鬼!如果你说嫌我抽烟也可以。”  儿子没有答话。  “你知道这也不是我想做的,不是吗?”  “嗯,我知道。”  “你在好好驯罗斯科吗?”  “还不能骑呢。”  “那我们干吗不星期六去骑骑它?”  “行啊。”  “如果你有别的事就算了。”  “我没有什么事。”  父亲抽着烟,儿子盯着他看。  “要是你不想去也就算了。”他说。  “我想去。”  “你和阿图罗装好货能来城里接我吗?”  “好的。”  “你们什么时候来呢?”  “你什么时候起床?”  “我会起来的。”  “我们八点钟到那儿。”  “我会起床的。”  儿子点点头,继续吃饭。他父亲环视四周,说:“这地方该向谁要咖啡啊!”  ……

前言

  前 言  美国作家科马克·麦卡锡(Cormac McCarthy)的《天下骏马》(All the Pretty Horses,《边境三部曲》The Border Trilogy之第一部)是我和魏铁汉先生于1997年末译出。过后,我又与同在美国杨百翰大学任教的李笃教授着手《三部曲》之第二部《穿越》( The Crossing )及第三部《平原上的城市》( Cities of the Plain )的中文翻译,将这位美国现代文学巨匠之最大手笔面貌完整地呈现给了中国文学爱好者。而根据《天下骏马》改编的电影被作为世纪末的贺岁大片于2000年圣诞节在全美1800家中心影院同时上映。我和李笃教授在美国亲临盛况,感奋不已。科马克?麦卡锡被世界文坛誉为“当代最伟大的美国作家之一”,他的作品在北美大地已经脍炙人口,也早已由多国语言推向国际。现在,是让更多的中国读者了解他和他的作品的时候了。此时,重庆出版社决定再版这部当年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大奖”、“美国评论界图书大奖”的杰作,无疑是对中美文化交流的一次更大的促进,能让世界上数量最庞大的中国读者更多地了解美国当代文坛翘楚麦卡锡以及他的优秀西部小说。  科马克?麦卡锡于1933年出生于美国的罗得岛州,一生的经历丰富多彩,有过数次婚变。他曾就读于田纳西大学文科,后来做过军人,主持过电台节目,干过汽车技师,此后便成为职业作家,遍游欧美,写下数十部小说、剧本。主要有长篇小说《看果园的人》(1965)、《外部的黑暗》(1968)、《上帝之子》(1973)、《园丁的儿子》(1977)、《沙雀》(1979)、《血色子午线》(1985)、《天下骏马》(1992)、《石匠》(1994)、《穿越》(1994)、《平原上的城市》(1998)、《老无所依》(2005)和《路》(2006)。如今,这位年逾古稀的多产作家仍然才思喷涌,耕耘不息,正在酝酿着新的题材,新的作品。  麦卡锡的小说致力于描写美国及墨西哥中下层人民的生活经历及人生感受,因而受到广大北美读者的欢迎及评论界的赞誉。尤其是他的西部小说(以《边境三部曲》及《血色子午线》为代表),更是为他奠定了在现代美国文坛的大师地位。这些在美墨边境地区发生的动人史诗,既有噩梦般的屠杀、令人震颤的暴力,又有优美如画的田园诗和柔细入心的安魂曲,被评论家称为“地狱与天堂的交响曲”,“是可与中世纪以来的文坛巨星但丁、爱伦?坡、麦尔维尔、福克纳、斯坦贝克的杰作相媲美的当代经典”。  麦卡锡的作品具有一种感觉和想象的力量。这种力量寓于他作品中的主人公——尤其是几位重复出现的主人公身上。他们对自然和人生的感受和探求,对于年轻生命中甘苦喜乐的真实、细致的体验,对于未来的期待和向往,都造就了文学的力量。这种力量也孕自麦卡锡本人的生活经历及追求。尤其是他在田纳西州、得克萨斯州及墨西哥的生活。“文学作品源于直接或间接的生活。”麦卡锡的作品前期以描写美国中南部为主,后期则走入大西南,也是伴随着他生活的步履而动。他的西部小说集笔墨于几个坚忍脱俗的青年流浪者身上。这几个男性主角,带着各种程度的悟性,投身于生命的探索,情节的高潮每每伴随着神意的显示,往往与宗教启示文学并入一途。这种抽象灵性主题的出现似是作者自身思想的升华,也侧映出作者对自然世界的炽热感情及对人类社会的深切关注。在他的作品中,大自然始终是最伟大的存在。作者赋予大自然丰满而蓬勃的生命。在麦卡锡的世界里,兽类甚至日月山水都是人类的观察者。它们无处不有、无时不在地审视着人类的行为——人类的愚蠢、邪恶与残暴;它们也欣赏着人类的不朽英雄史诗,铭记着英雄们的善行义举。  麦卡锡既是思想天才,又是语言大师。他的作品是一首首丰富语域里的交响诗。尤其是在口语体极强的西部小说里,他能在小说中纯熟、确切地使用英语、西班牙语表现人物的不同文化背景,又能灵活、谐趣地驾驭俚语、土语、牛仔语言以凸现各个角色的身份、性格、教养、志趣……他的西部小说也和其他同类作品一样富有质朴、粗野的黑色幽默。他令人振奋的散文诗语言奇异地描绘了沙漠、群山、草原、河流、冷凝的风、夜间的声音、杂陈的食物、奇特的衣衫、荒僻的乡村和人欲横流的城市。他的作品可读,可听,可视,无异于一部部配以壮阔交响乐的全景电影。《天下骏马》更是以其辽阔的画卷、传奇的色彩、特殊的风土人情、惊险的牛仔遭遇、多舛的爱情故事及深刻的人生哲理引人入胜。它们充分展示了作者的笔墨天才,使麦卡锡在他的文学世界里步入新天地,取得最高成就。  本书是《边境三部曲》的第一部及开创篇,讲述20世纪中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得克萨斯州,两个牛仔少年约翰?格雷迪和罗林斯不甘于大工业的侵袭及家乡牧场的丧失,从而纵马南下墨西哥,追求新田园生活的一系列甘苦交杂的经历。它在1992年的首版引起了出版界的轰动,不仅赢得了评论界的一致赞誉,而且创下了小说首版印刷190 000册精装本的纪录及首版后两月内连续7次印刷的纪录,一举跃上《纽约时报》当年评出的“最畅销书”榜首长达21个星期。“美国国家图书大奖”评委会授予该书的荣誉状上这样写着:“无论是从文体风格还是从文学视野上看,《天下骏马》这部饱含着真心英雄传奇和壮美自然风景的杰作,都会成为读者的一段屏气止息的阅读享受。在此之前,兽类世界从未被这样赋予过特属于它们的神圣灵魂,自然风光也从未这样纯然地、令人神往地被呼唤过。这部书的牛仔少年主人公具有我们心中真正的理想人物的面容,书的本身也和骑手一样跨上了令人耳目一新、激动振奋的高度。这确实是一本经典小说。”  对于《天下骏马》,评论界有人说它具有拉里?麦克默特里的《孤独鸽》及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的综合效果;更有人评价麦卡锡在《天下骏马》中的想象力比拉里?麦克默特里的更深刻,他的情调比马克?吐温的更深沉。《天下骏马》所带来的英雄传奇和自然神奇将美国的现实主义文学与黑色幽默流派巧妙结合,开启了一个文学创作的新纪元。  《边境三部曲》的第二部、第三部又连续保持着傲人的热销数字。《三部曲》的合卷本出版之后,美国各大报纸好评如潮:《旧金山纪事报》评论它为“具有本世纪最高文学成就的美国经典名著”,《纽约时报书评》称它具有“散文的神笔加上美国的原味”,《华盛顿邮报?图书世界》赞美它“多么庄严而壮丽……麦卡锡所创作的富有想象力的文学佳作,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是独一无二的。天才作家可以向诸神挑战。”  《三部曲》的第二部《穿越》既是全曲的中心篇,又是《天下骏马》的姊妹篇。《穿越》着力塑造了另一个坚忍不拔的牛仔少年比利?帕勒姆,惊心动魄地描述了他在四年间三次骑马穿越美墨边境,为了追求信念和探求人生而遭遇的艰难曲折和付出的艰辛血泪。麦卡锡的写作思想在《穿越》中亦比先前有了更大的扩展。先前,他着重写人与社会,而《穿越》却全面包容了他对世界的关切,包括自然,甚至是兽类。如第一章整个就是一部可以命名为《与狼同行》的中篇小说,与福克纳的名著《熊》和麦尔维尔的《白鲸》异曲同工,三者均柔细感人!  而在《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平原上的城市》中,《天下骏马》的主人公约翰?格雷迪与《穿越》的主人公比利?帕勒姆,经过了生活的历练,日趋成熟,共同在这部终结乐章中扮演了主角,继续着他们的人生探索,演绎出了一段又一段感人至深的故事。至此,《平原上的城市》携《天下骏马》与《穿越》,三部合为一体,将这部宏大、深沉的生命交响诗推向一个不同凡响的结局。而《平原上的城市》向我们所展示的文学意象,隽永、深刻,令人难忘:“苍穹之下,荒野之上,踽踽独行的孤老牛仔……不禁使我们联想起《老人与海》中苍茫大海中的老渔夫。天、地、人,广袤,深沉,肃穆,神秘。使人产生一种对人生的艰辛短暂,对大自然的浩渺永恒的近乎宗教式的感悟与崇敬。”(摘引自李笃《平原上的城市》译者前言。)  呕心沥血近十年的《边境三部曲》终于落幕了。作为这场巨演的总编、总导,麦卡锡在历经三十多年连续不断的笔耕劳作生涯之后也感到心力交瘁,需要调适恢复,休养生息一番了。其时,麦卡锡与他的第三任妻子詹妮弗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并且有了一个孩子。就像是军人久临沙场也需要一段安逸的民间生活来松弛自己,麦卡锡带着家人搬离了埃尔帕索这座直接给他创作灵感、让他牵肠挂肚的美墨边境城市,北迁到相对超脱一些的新墨西哥州圣菲市。但还是近近地守望着他灵魂中的故乡——大西南。  在几年的沉寂之后,我们的文坛骄子、书苑不老松又接连写出两部获奖力作,给文坛带来新的轰动。  一部是《老无所依》(No Country for Old Men,2005 )。由美国著名编剧、导演、制片人科恩兄弟据此原著拍摄的同名影片彻底颠覆了美国西部片,一举囊括了第八十届奥斯卡最佳导演、最佳影片、最佳改编剧本以及最佳男配角四项大奖。小说描写了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西南部,在与墨西哥交界的许多小镇聚集着贩毒分子,他们通过边境走私毒品进入美国市场。在这些荒凉的小镇里,正义与法律似乎完全沉睡,枪支和拳头成为在这个地方生存的通行证。老实巴交的焊工鲁埃林?摩斯在荒野中发现几具火拼后死去的毒贩死尸,以及装着两百万美元现金和一大包毒品的袋子。鲁埃林一时贪心,将毒品和现金据为己有。心狠手辣的毒贩头目安东发现此事,派出杀手跟踪猎杀鲁埃林。完全不明状况的鲁埃林遭遇了几场袭击之后,终于意识到自己随时可能死去。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找到了镇上的治安官,小镇上唯一的执法人员,同时也是镇上正义的代表贝尔。贝尔带着鲁埃林一路逃亡。安东这时亲自出马。这个喜欢用扔硬币决定猎物生死的杀人狂最终被命运安排要与贝尔他们决一死战。贝尔与鲁埃林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重重杀机,与此同时,一切关于毒品买卖的神秘真相也渐渐大白于天下。《老无所依》读来似是一部惊悚警匪小说,但它引发了在人欲横流、物欲泛滥的现代社会里的人们对于贪欲和诚实的深思。  另一部是堪称当代经典的《路》(The Road,2006)这部力作在2007年连续获得了第九十一届普利策最佳小说奖、最佳“鹅毛笔奖”及美国独立书商协会Book Sense年度图书奖。因此,麦卡锡亦被著名文学评论家哈罗德?布鲁姆誉为“美国当代四大一流小说家之一”(其他三位为罗斯、品钦和德里罗)。根据它改编的巨片《末日危途》也紧随着被嵌上大银幕。《路》是一本语言简洁、气氛悲凉而又纯净的末日小说,讲述核武器给人类造成毁灭性打击之后的寒冬里,一位男子带着年幼的儿子穿越废墟和沙漠,亡命南方海岸寻找温暖和希望的故事。最近一些年尽管有《骇客帝国》、《惊变28天》、《人类之子》以及《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等末日电影层出不穷,但多半打着恐怖、惊险、科幻抑或漫画改编的旗号,很少能够与麦卡锡作品中仿佛真正亲身经历过末日的视角相媲美。《时代》杂志评价说:“《路》揭开了隐藏在悲伤和恐惧之下的黑色河床,灾难从未如此真实过,科马克?麦卡锡仿佛是这个即将消失的世界的最后幸存者,他把未来发生的那个时刻提早展现给我们看。”《路》是一部寓意深远的公路小说,也是一部灼热的、充满天启意味的小说。它大胆设想了世界末日的情形。对于文中的父子来说,“对方就是自己的整个世界”,爱是支撑着他们活下去的全部勇气。全书刻画的整幅可怕绝望的景象构成了人类最恶一面和最善一面的强烈对比:最终的毁灭,绝望的坚韧,以及使得父子俩在世界末日来临时活下去的坚强信念。  在这两部新作中,麦卡锡延续着海明威和福克纳的文学风格。他全心关注着人类社会的命运,在表现宏大而严肃的主题同时也给读者以极大的阅读快感。《芝加哥论坛报》曾呼吁:“请在您的书架上空出一席之地……如果您喜爱经典小说、探求和冒险的佳作,这里有一位美国当代文学的大师、巧匠,会给您带来一流艺术享受的喜悦。”  “文学是没有国界的。”真正好的作品必将以其潜在的艺术魅力深入人心,为各国读者带来无穷的精神享受。这里,我并代表魏铁汉先生向重庆出版社为《天下骏马》再版所付出的积极努力致以衷心的感谢!  祝麦卡锡的作品在中国这片广袤的文学土壤上获得蓬勃的生机。    尚玉明  2008年12月于美国盐湖城

媒体关注与评论

  具有世纪最高文学成就的美国经典名著。  ──《旧金山纪事报》  《三部曲》尽现得克萨斯和墨西哥北方崎岖而荒凉的山地风光,这种西部的热情一般作家难以聚集、不敢尝试。  ──《波士顿环球报》  麦卡锡让大部分美国小说家汗颜。他的作品精雕细琢、遒劲有力。  ──《纽约时报书评》  美国伟大的小说之一。  ──《今日美国》  无论是从文体风格还是从文学视野上看,《骏马》这部饱含真心英雄传奇和自然风景壮观的杰作,都会是读者的一段屏气止息的阅读享受。……这确实是一本经典小说。  ──美国国家图书奖评委会

内容概要

科马克•麦卡锡(Cormac McCarthy),美国小说家和剧作家。1933年7月出生于美国罗德岛。代表作有《血色子午线》、《边境三部曲》、《老无所依》、《路》等。《血色子午线》开启麦卡锡创作的转折点,在《纽约时报》评选的“过去25年美国最佳小说”中名列第三,也是《时代》评选的百佳英文小说之一。《边境三部曲》引起图书界的轰动,荣膺美国国家图书奖和国家书评奖,让麦卡锡一举成为全美家喻户晓的超级畅销书作家。根据《老无所依》改编的同名电影由科恩兄弟执导,力夺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和最佳男配角四项重量级大奖。这些都奠定了麦卡锡的大师地位,他因此获誉“当代最伟大的美国作家之一”以及海明威与福克纳唯一的继承人。而且,被尊为现代传奇和文学先锋的科马克·麦卡锡也一直是诺贝尔文学奖的大热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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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天下骏马》是普利策奖获得者、被尊为现代传奇和文学先锋的科马克•麦卡锡最畅销的长篇小说,系《边境三部曲》发轫之作,曾创下首印190000册精装本的和首版后两个月内连续7次印刷的傲人纪录,霸占《纽约时报》畅销书榜长达21个星期,并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和国家书评奖等。美国评论界认为此书足以俯视马克•吐温和拉里•麦克默特里,这曲美墨边境地区发生的动人史诗,既有恶梦般的屠杀、令人震颤的暴力,又有优美如画的田园诗和柔细潜心的安魂曲,堪称“地狱与天堂的交响曲”,“是可与中世纪以来的文坛巨星但丁、爱伦•坡、麦尔维尔、福克纳、斯坦培克的杰作相媲美的当代经典”!
其同名电影当时登陆全美1800家中心影院,盛况空前!
少年牛仔约翰•格雷迪不满于家族牧场的衰败,与好伙伴罗林斯一起离开故乡得克萨斯,骑着心爱的马儿,南下遥远的墨西哥追寻心中梦想。途中他们遇到了骑着漂亮的大棕红马的少年布莱文斯,三人结伴南行。可是,谁也不曾想到,大棕红马却成为小伙子们的梦魇……
因为这匹骏马惹祸上身,布莱文斯只得独自离去,格雷迪和罗林斯到达理想的处所圣母牧场,成为整天与马儿为伴的牧人。其间,格雷迪爱上了场主的女儿。在异国的土地上,这朵爱情之花能否抗击暴戾难御的命运巨轮?
正是由于大棕红马引来的麻烦,格雷迪和罗林斯被人从牧场逮捕。造化弄人,他们与命案在身的布莱文斯意外重逢。但是,在押送过程中,人生中最可怕的厄运却盯上了他们……
对于麦卡锡的伟大著作,美国评论家不吝赞美之词:
具有世纪最高文学成就的美国经典名著。
——《旧金山纪事报》
《三部曲》尽现得克萨斯和墨西哥北方崎岖而荒凉的山地风光,这种西部的热情一般作家难以聚集、不敢尝试。
——《波士顿环球报》
麦卡锡让大部分美国小说家汗颜。他的作品精雕细琢、遒劲有力。
──《纽约时报书评》
美国伟大的小说之一。
──《今日美国》
无论是从文体风格还是从文学视野上看,《骏马》这部饱含真心英雄传奇和自然风景壮观的杰作,都会是读者的一段屏气止息的阅读享受。……这确实是一本经典小说。
——美国国家图书奖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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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4条)

  •     这本书是在北京买的,新装订的版本三十多块钱,买的时候犹豫了很久,因为出了一个系列,有三本,我不知道买哪本好,老无所依我看过电影,也知道科恩的改编肯定不会出入太大,血色子午线这个名字翻译的太呆,还是拿了骏马,当时喜欢马,买了双马靴和马刺,穿着装逼来着,也应心境了。从书店出来一共拿了三本书,一本骏马、一本骂观众、一本如何打光更帅。骂观众超前了,看着费劲,打光挺好,骏马搁那儿就一直没看,暑假带回了山西家里。路上翻了翻,前面没什么意思,看到第二页我觉得我被坑了,不知道要说啥,就撂那儿没动看片子去了。到家给自己定了阅读计划强撑着看看,看到第三页瞬间就变了,这书的魂儿出来了,屌炸天。写一条老路过去是印第安人的战场什么之类的,我背不出来,这段儿也跟之前写的那些没有关系,但你一看就知道这就是这本书的灵魂,只能说麦卡锡太生猛了。写书评是为了说书好,说书好是为了想让别人去看看,想让别人去看看就不能太多的写这书都写了点儿啥,最好一点儿也别写,摘抄原书简直是无法容忍。那写点儿啥好?我是个野孩子,从小被父母放养,他俩工作忙我就自己顾着自己,吃啊喝啊玩儿啊花钱啊什么的,吃百家饭,衣不蔽体,抓蝎子偷铁卖钱也敲诈勒索同班同学,一步步长到大但仍旧是城市的孩子,混到高三考了高考意外投身电影怀抱接触了文艺,才有人教给你要勤看书多思考,别每天就是玩玩玩拿鸡巴想事儿。我打小书柜里只有一本书,我六岁生日我妈送我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所以我没怎么看过书,麦田从六岁看到现在,从性启蒙看到了世界观价值观,它对我影响大,大到我替着霍尔顿在活,所以看什么书都从麦田的方法论去看,上了大学接触了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大多假模假式,见了作者我肯定还会吐他一脸口水,其中不乏木心、陈丹青什么之类的公共知识分子和艺术大师,我写不出来但我有好恶,所以看这篇玩意儿的人心里也别念叨你有本事你写啊之类的屌话,没劲。天下骏马看着不觉得假,能让我想起童年的一些经历,能让我有幻想,我自己觉得但凡能让人心生“倘若XX”的感慨的就是好的东西,骏马让我心生了无数次,从第三页开始的每一页都能让我这样,后悔的野孩子的倘若是渴望文明和干净的手指甲、不后悔的野孩子的倘若是更野的生存环境和风沙刮面、怕马上前。骏马让我屡屡勃起,他能唤醒男人心底的力量,与自然共存的向往,现在这世道稀里糊涂的,这种东西没多少人能看的进去了。我觉得这书什么都没有往出说,是一个号角,跟打仗一样,每方都有自己人才懂的号角,号角吹出来,懂的人一听就懂,不懂的人怎么听都听不懂,不懂想懂的一点儿也不纯粹,还是别懂了。我看完打算买十本放那儿,别亏本了,印这书不容易。谢谢各位。
  •     看了简介,向往那样的生活,于是读了。貌似并没有宣传的那么好。可能因为读的是翻译过来的吧。倒是里面描写的生活,是我所向往的,真的希望我的一生中,有那么一次流浪的经历,只是觉得自己没有约翰格雷迪那么勇敢和坚毅罢了。 就翻译过来的文字来讲,的确没有太多起眼的地方;换句话说,不是我的菜。文学修养也就到这了,恐怕读不来那个感觉。 惭愧惭愧
  •     《天下骏马》是普利策奖获得者、被尊为现代传奇和文学先锋的科马克•麦卡锡最畅销的长篇小说,系《边境三部曲》发轫之作,曾创下首印190000册精装本的和首版后两个月内连续7次印刷的傲人纪录,霸占《纽约时报》畅销书榜长达21个星期,并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和国家书评奖等。美国评论界认为此书足以俯视马克•吐温和拉里•麦克默特里,这曲美墨边境地区发生的动人史诗,既有恶梦般的屠杀、令人震颤的暴力,又有优美如画的田园诗和柔细潜心的安魂曲,堪称“地狱与天堂的交响曲”,“是可与中世纪以来的文坛巨星但丁、爱伦•坡、麦尔维尔、福克纳、斯坦培克的杰作相媲美的当代经典”!  其同名电影当时登陆全美1800家中心影院,盛况空前!  少年牛仔约翰•格雷迪不满于家族牧场的衰败,与好伙伴罗林斯一起离开故乡得克萨斯,骑着心爱的马儿,南下遥远的墨西哥追寻心中梦想。途中他们遇到了骑着漂亮的大棕红马

精彩短评 (总计36条)

  •     年轻人就该勇敢的追求自己的梦想,哪怕是遍体鳞伤!
  •     少年牛仔也有墨西哥梦
  •     外祖母讲述故事的那一段蛮值得深思的。
  •     经典好书,值得阅读。
  •     爱情一段写的很好看。结尾的道德律令过于明显。
  •     在“诲淫诲盗”的言情故事中(比如菲利普·罗斯笔下沉迷于色欲的教授,厄普代克笔下虚伪做作的中产阶级),心生欢喜的人还是不要读科马克·麦卡锡吧。他们关照的是完全不同的东西。麦卡锡本人对这类作家也根本不屑一顾。冷眼看世界的人满心疼痛,他的主角都是孤独的流浪者、逃亡者,漫无目的地游荡在美国西部黄土飞扬的道路上,黑暗的沙漠公路旁,承受着理想和爱情的煎熬,是勇敢本真的人类最后悲凉的寓言。
  •     科马克麦卡锡的《天下骏马》,讲述了一个有关自我寻找的故事。17岁少年格雷迪和朋友罗林斯骑马离家出走,千里跋涉恰巧来到普利西姆圣母马利亚牧场,在这里当起了驯马人,格雷迪也爱上了庄主美丽的女儿阿莱詹德拉。两人是情人的消息被庄主得知后,庄主震怒,将格雷斯和罗林斯以偷马人的罪名投入监狱。历经千辛万苦,离开监狱的罗林斯选择了回家乡,而格雷迪选择回到爱人身边,可是爱而不得,一个人驱马再次奔波在路上。

    《天下骏马》里看不到华美的语句,也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如同一部孤寂的公路片,境头和画面内外弥漫着一股苍凉味道。单线发展的故事,以通灵性的马作为贯穿始终的意象,人与马的寻梦之旅,只有自己彼此作伴。在作者冷静的叙述,琐碎而有些无聊的对白中,也满是压抑而内敛的情绪。

    十七岁少年为什么离家?因为对家庭的不满,对父母的失望,还有对今世和未来的迷惘。他告别家乡走向大千世界时,内心欢欣鼓舞,一路艰辛,却并不退缩。他遭遇挫折时,格雷迪慢慢脱出年少的青涩和浮躁。当他经历过爱恨离愁,当他承受了血与生命的洗礼,当他在草菅人命面前选择无力地沉默时,他开始思索责任,人生,命运,勇气,真理。当他开始以血制暴地反抗,拥有征服权势的胆识和力量时,格雷迪被迫成长。格雷迪开始走向那条安顿灵魂的寻找之路---- “那你的家乡在哪儿?”“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它究竟在哪儿,我不知道那片土地会发生什么事。”因为无力阻止爱人的离别,因为对死于非命的布莱文斯深怀内疚,因为对袖手旁观的自己的唾弃,因为灵魂的躁动不安,格雷迪找不到属于自己的灵魂,他找得到的只是一个找马的使命: “只要我活着,我一定要找到马的主人”----其实,这也不只是在找马,更是寻找生存的意义。

    虽然旅途中偶尔的停顿、片刻的温情或短暂的甜蜜,最终都被冰冷的现实打碎,小说也只留给我们地平线上人和马孤寂而疏离的背影。这条路上,有人生,有人亡,有使命,有无穷的未知, 不过毕竟在路上了。
  •     爱他没道理
  •     我认为这本书与爱情有关
  •     这本的翻译和排版太烂了 绝对一流的西部故事完全没有翻译出德州边境的苍凉
  •     姑婆讲历史那一段真让人印象深刻 让冒险故事瞬间变了腔调。很多场景都被一掠而过 但其中真是莫名的生出了感伤意味。
  •     读过了《老无所依》,开始了他的边境三部曲:天下骏马、穿越、平原上的城市。
  •     很很很很······好看,可能是我原本就喜欢铁汉柔情吧。牛仔,这两个字于我眼里生出别样的魅力。别在那嘚啵嘚唧唧歪歪,怀着梦想骑着骏马流浪远方去冒险吧!如果想,就去做。
  •     几乎都是在火车和汽车上看完,想起那段短暂的马场岁月……如果不出门读书就好了,我的骑术应该会很厉害吧,然后安心在马场工作。。。好嘛,这个梦已经没法变成现实了,但是梦作为梦,依然存在。
  •     书很不错 很喜欢
  •     看了简介,向往那样的生活,于是读了。貌似并没有宣传的那么好。可能因为读的是翻译过来的吧。倒是里面描写的生活,是我所向往的,真的希望我的一生中,有那么一次流浪的经历,只是觉得自己没有约翰格雷迪那么勇敢和坚毅罢了。 就翻译过来的文字来讲,的确没有太多起眼的地方;换句话说,不是我的菜。文学修养也就到这了,恐怕读不来那个感觉。 惭愧惭愧
  •     细腻,优美,流畅。
  •     你hold住那马儿,却hold不住那人心。
  •     看到不搭界的封面和从头剧透到尾的简介时差点直接把书退掉了
  •     一如麦卡锡其他作品洋溢着碧血黄沙的粗犷含蓄
  •     我想,美国青年会爱死这本书,因为牛仔生活就是他们成年前最大的梦想。
  •     看得很感动。是一本好书,翻译得也好,也能激起学英语的欲望。
  •     苍凉壮美又带着田园牧歌式的诗意。只看了这版中译,确实传达出了久负盛名的麦卡锡特色,但总觉得细微处的用词怪怪的,稍扣一星,希望有一天可以静下心来读读原版
  •     天下骏马(All the Pretty Horses)
  •     20170130夜21:27-21:47读。
  •     顛覆你之前對西部片固有看法的醒世之作!真正的西部是這個樣子的⋯⋯
  •     一颗不羁的心在辽阔的世界中跳动。
  •     年少不只轻狂,还有冒险和孤独
  •     名著,好书。《血色子午线》什么时候能有书?
  •     爱书者应珍藏。
  •     Cormac McCathy 的作品确实引人入胜。
  •     最好的时代。
  •     约翰格雷迪,就让我想起legends of the fall里brad pitt演的那男人。。然后明白沙漠草原骏马美景野生动物打猎自由
  •     重读,感觉不一样。
  •     盼星星盼月亮盼到了边境三部曲,我居然穷得没钱买后两部,不过小说本身一如想象中那么漂亮
  •     超一流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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