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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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日期:2002-5
ISBN:9787108016751
作者:钱钟书
页数:403页

章节摘录

  红海早过了,船在印度洋面上开驶着,但是太阳依然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去大部分的夜。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到红消醉醒,船舱里的睡人也一身腻汗地醒来,洗了澡赶到甲板上吹海风,又是一天开始。这是七月下旬,合中国旧历的三伏,一年最热的时候。在中国热得更比常年利害,事后大家都说是兵戈之象,因为这就是民国二十六年[一九三七年]。  这条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号(Vicomte de Bragelonne)正向中国开来。早晨八点多钟,冲洗过的三等舱甲板湿意未干,但已坐立满了人,法国人、德国流亡出来的犹太人、印度人、安南人,不用说还有中国人。海风里早含着燥热,胖人身体给炎风吹干了,蒙上一层汗结的盐霜,仿佛刚在巴勒斯坦的死海里洗过澡。毕竟是清晨,人的兴致还没给太阳晒萎,烘懒,说话做事都很起劲。那几个新派到安南或中国租界当警察的法国人,正围了那年轻善撒娇的犹太女人在调情。俾斯麦曾说过,法国公使大使的特点,就是一句外国话不会讲;这几位警察并不懂德文,居然传情达意,引得犹太女人格格地笑,比他们的外交官强多了。这女人的漂亮丈夫,在旁顾而乐之,因为他几天来,香烟、啤酒、柠檬水沾光了不少。红海已过,不怕热极引火,所以等一会甲板上零星果皮、纸片、瓶塞之外,香烟头定又遍处皆是。法国人的思想是有名的清楚,他们的文章也明白干净,但是他们的做事,无不混乱、肮脏、喧哗,但看这船上的乱糟糟。这船,倚仗人的机巧,载满人的扰攘,寄满人的希望,热闹地行着,每分钟把沾污了人气的一小方水面,还给那无情、无尽、无际的大海。  唐小姐跟苏小姐的来往也比从前减少了,可是方鸿渐迫于苏小姐的恩威并施,还不得不常向苏家走动。苏小姐只等他正式求爱,心里怪他太浮太慢。他只等机会向她声明并不爱她,恨自己心肠太软,没有快刀斩乱丝的勇气。他每到苏家一次,出来就懊悔这次多去了,话又多说了。他渐渐明白自己是个西洋人所谓“道义上的懦夫”,只怕唐小姐会看破了自己品格上的大弱点。一个星期六下午他请唐小姐喝了茶回家,看见桌子上赵辛楣明天请吃晚饭的帖子,大起惊慌,想这也许是他的订婚喜酒,那就糟了,苏小姐更要爱情专注在自己身上了。苏小姐打电话来问他收到请帖没有,说辛楣托她转邀,还叫他明天上午去谈谈。明天苏小姐见了面,说辛楣请他务必光临,大家叙叙,别无用意。他本想说辛楣怎会请到自己,这话在嘴边又缩回去了;他现在不愿再提起辛楣对自己的仇视,怕又加深苏小姐的误解。他改口问有没有旁的客人。苏小姐说,听说还有两个辛楣的朋友。鸿渐道:“小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是不是也请在里面?有他,菜可以省一点;看见他那个四喜丸子的脸,人就饱了。”  “不会有他罢。辛楣不认识他,我知道辛楣跟你一对小心眼儿,见了他又要打架,我这儿可不是战场,所以我不让他们两人碰头。元朗这人顶有意思的,你全是偏见,你的心我想也偏在夹肢窝里。自从那一次后,我也不让你和元朗见面,免得冲突。”  鸿渐本想说:“其实全没有关系。”可是在苏小姐抚爱的眼光下,这话不能出口。同时知道到苏家来朝参的又添了个曹元朗,心放了许多。苏小姐忽然问道:“你看赵辛楣这人怎么样?”“他本领比我大,仪表也很神气,将来一定得意。我看他倒是个理想的——呃——人。”  鸿渐曾经恶意地对柔嘉说:“你姑母爱狗胜于爱你。”柔嘉道:“别胡闹!”——又加上一句毫无意义的话——“她就是这个脾气。”鸿渐道:“她这样喜欢和狗做伴侣,表示她不配跟人在一起。”柔嘉瞪眼道:“我看狗有时比人都好,至少Bobby比你好,它倒很有情义的,不乱咬人。碰见你这种人,是该咬。”鸿渐道:“你将来准像你姑母,也会养条狗。唉,像我这个倒霉人,倒应该养条狗。亲戚瞧不起,朋友没有,太太——呃——太太容易生气不理人,有条狗对我摇摇尾巴,总算世界上还有件东西比我都低,要讨我的好。你那位姑母在厂里有男女职工趋奉她,在家里旁人不用说,就是侄女儿对她多少千依百顺!她应当满意了,还要养条走狗对她摇头摆尾!可见一个人受马屁的容量,是没有底的。”柔嘉管制住自己的声音道:“请你少说一句,好不好?不能有三天安静的,刚要好了不多几天,又来无事寻事了。”鸿渐扯淡笑道:“好凶!好凶!”  鸿渐为哈巴狗而发的感慨,一半是真的。正像他去年懊悔到内地,他现在懊悔听了柔嘉的话回上海。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这一的上海和去年大不相同了。欧洲的局势急转直下,日本人因此在两大租界里一天天地放肆。后来跟中国“并肩作战”的英美两国,那时候只想保守中立;中既然不中,立也根本立不住,结果这“中立”变成只求在中国有个立足之地,此外全让给日本人。“约翰牛”(John Bull)一味吹牛;“山姆大叔”(Uncle Sam)原来只是冰山(UncleSham),不是泰山;至于“法兰西雄鸡”(Gallic cock)呢,它确有雄鸡的本能——迎着东方引吭长啼,只可惜把太阳旗误认为真的太阳。美国一船船的废铁运到日本,英国在考虑封锁滇缅公路,法国虽然还没切断滇越边境,已扣留了一批中国的军火。物价像吹断了线的风筝,又像得道成仙,平地飞升。公用事业的工人一再罢工,电车和汽车只恨不能像戏院子和旅馆挂牌客满。铜元镍币全搜刮完了,邮票有了新用处,暂作辅币,可惜人不能当信寄,否则挤车的困难可以避免。生存竞争渐渐脱去文饰和面具,露出原始的狠毒。廉耻并不廉,许多人维持它不起。发国难财和破国难产的人同时增加,各不相犯:因为穷人只在大街闹市行乞,不会到财主的幽静住宅区去;只会跟着步行的人要钱,财主坐的流线型汽车是跟不上的。贫民区逐渐蔓延,像市容上生的一块癣,政治性的恐怖事件,几乎天天发生,有志之士被压迫得慢慢像西洋大都市的交通路线,向地下发展,地底下原有的那些阴毒暖昧的人形爬虫,攀附了他们自增声价。鼓吹“中日和平”的报纸每天发表新参加的同志名单,而这些“和奸”往往同时在另外的报纸上声明“不问政治”。  鸿渐回家第五天,就上华美新闻社拜见总编辑,辛楣在香港早通信替他约定了。他不愿找丈人做引导,一个人到报馆所在的大楼。报馆在三层,电梯外面挂的牌子写明到四楼才停。他虽然知道唐人“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好诗,并没有乘电梯,走完两层楼早已气馁心怯,希望楼梯多添几级,可以拖延些时间。推进弹簧门,一排长柜台把馆内人跟馆外人隔开;假使这柜台上装置铜栏,光景就跟银行、当铺、邮局无别。报馆分里外两大间,外间对门的写字桌畔,坐个年轻女人,翘起戴钻戒的无名指,在修染红指甲。有人推门进来,她头也不抬。在平时,鸿渐也许会诧异何以办公室里的人,指头上不染墨水而指甲上染红油,可是匆遽中无心及此,隔了柜脱帽问讯。她抬起头来,满脸庄严不可侵犯之色,仿佛前生吃了男人的亏,今生还蓄着戒心似的。她打量他一下,尖子红嘴唇向左一歪,又低头修指甲。鸿渐依照她嘴的指示,瞧见一个像火车站买票的小方洞,上写“传达”,忙去一看,里面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子在理信。他唤起他注意道:“对不住,我要找总编辑王先生。”那孩子只管理他的信,随口答道:“他没有来。”他用最经济的口部肌肉运动说这四个字,恰够鸿渐听见而止,没多动一条神经,多用一丝声气。鸿渐发慌得腿都软了,说:“咦,他怎么没有来!不会罢?请你进去瞧一瞧。”那孩子做了两年的传达,老于世故,明白来客分两类:低声下气请求“对不住,请你如何如何”的小客人,粗声大气命令“小孩儿,这是我的片子,找某某”的大客人。今天这一位是属于前类的,自己这时候正忙,没工夫理他。鸿渐暗想,假使这事谋成了,准想方法开除这小鬼,再鼓勇说:“王先生约我这时候来的。”那孩子听了这句话,才开口问那个女人道:“蒋小姐,王先生来了没有?”她不耐烦摇头道:“谁知道他!”那孩子叹口气,懒洋洋站起来,问  鸿渐要片子。鸿渐没有片子,只报了姓方。那孩子正要尽传达的责任,一个人走来,孩子顺便问道:“王先生来了没有?”那人道:“好像没有来,今天没看见他,恐怕要到下午来了。”孩子摊着两手,表示自己变不出王先生。鸿渐忽然望见丈人在远远靠窗的桌子上办公,像异乡落难遇见故知。立刻由丈人陪了进去,见到王先生,谈得很投机。王先生因为他第一次来,坚持要送他出柜台。那女人不修指甲了,忙着运用中文打字机呢,依然翘着戴钻戒的无名指。王先生教鸿渐上四层楼乘电梯下去,明天来办公也乘电梯到四层楼再下来,这样省走一层楼梯。鸿渐学了乖,甚为高兴,觉得已经是报馆老内行了。当夜写信给辛楣,感谢他介绍之思,附笔开玩笑说,据自己今天在传达处的经验,恐怕本报其他报道和消息都不会准确。  房子比职业更难找。满街是屋,可是轮不到他们住。上海仿佛希望每个新来的人都像只戴壳的蜗牛,随身带着宿舍。他们俩为找房子,心灰力竭,还赔上无谓的口舌。最后,靠遯翁的面子,在亲戚家里租到两间小房,没出小费。这亲戚一部分眷属要回乡去,因为方家的大宅子空着没被占领,愿意借住,遯翁提议,把这两间房作为交换条件。这事一说就成,遯翁有理由向儿子媳妇表功。儿子当然服帖,媳妇回娘家一说,孙太太道:“笑话!他早该给你房子住了。为什么鸿渐的弟妇好好的有房子住?你嫁到方家去,方家就应该给你房子。方家没有房子,害你们新婚夫妇拆散,他们对你不住,现在算找到两间房,有什么大了不得!我常说,结婚不能太冒昧的,譬如这个人家里有没有住宅,就应该打听打听。”幸而柔嘉不把这些话跟丈夫说,否则准有一场吵。她发现鸿渐虽然很不喜欢他的家,决不让旁人对它有何批评。为了买家具,两人也争执过。鸿渐认为只要向老家里借些来用用,将就得过就算了。柔嘉道地是个女人,对于自己管辖的领土比他看得重,要挣点家私。鸿渐陪她上木器店,看见一张桌子就想买,柔嘉只问了价钱,把桌子周身内外看个仔细,记在心里。要另外走好几家木器店,比较货色和价钱。鸿渐不耐烦,一次以后,不再肯陪她,她也不要他陪,自去请教她的姑母。  ……

前言

  《围城》一九四七年在上海初版,一九四八年再版,一九四九年三版,以后国内没有重印过。偶然碰见它的新版,那都是香港的“盗印”本。没有看到台湾的“盗印”本,据说在那里它是禁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夏志清教授的英文著作里对它作了过高的评价,导致了一些西方语言的译本。日本京都大学荒井健教授很久以前就通知我他要翻译,近年来也陆续在刊物上发表了译文。现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建议重新排印,以便原著在国内较易找着,我感到意外和忻幸。  我写完《围城》,就对它不很满意。出版了我现在更不满意的一本文学批评以后,我抽空又写长篇小说,命名《百合心》,也脱胎于法文成语(Le coeur d’artichaut),中心人物是一个女角。大约已写成了两万字。一九四九年夏天,全家从上海迁居北京,手忙脚乱中,我把一叠看来像乱纸的草稿扔到不知哪里去了。兴致大扫,一直没有再鼓起来,倒也从此省心省事。年复一年,创作的冲动随年衰减,创作的能力逐渐消失--也许两者根本上是一回事,我们常把自己的写作冲动误认为自己的写作才能,自以为要写就意味着会写。相传幸运女神偏向着年轻小伙子,料想文艺女神也不会喜欢老头儿的;不用说有些例外,而有例外正因为有公例,我慢慢地从省心进而收心,不作再写小说的打算。事隔三十余年,我也记不清楚当时腹稿里的人物和情节。就是追忆清楚了,也还算不得数,因为开得出菜单并不等于摆得成酒席,要不然,谁都可以马上称为善做菜的名厨师又兼大请客的阔东道主了,秉承曹雪芹遗志而拟定“后四十回”提纲的学者们也就可以凑得成和抵得上一个或半个高鹗了。剩下来的只是一个顽固的信念:假如《百合心》写得成,它会比《围城》好一点。事情没有做成的人老有这类根据不充分的信念;我们对采摘不到的葡萄,不但想象它酸,也很可能想象它是分外地甜。  这部书初版时的校读很草率,留下不少字句和标点的脱误,就无意中为翻译者安置了拦路石和陷阱。我乘重印的机会,校看一遍,也顺手有节制地修改了一些字句。《序》里删去一节,这一节原是郑西谛先生要我添进去的。在去年美国出版的珍妮?凯利(Jeanne Kelly)女士和茅国权(Nathan K,Mao)先生的英译本里,那一节已省去了。  一九八○年二月  这本书第二次印刷,我又改正了几个错字。两次印刷中,江秉祥同志给了技术上和艺术上的帮助,特此志谢。  一九八一年二月  我乘第三次印刷的机会,修订了一些文字。有两处多年朦混过去的讹误,是这本书的德译者莫妮克(Monika Motsch)博士发觉的。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  为了塞尔望一许来伯(Sylvie Servan-Sehreiber)女士的法语译本,我去年在原书里又校正了几处错漏,也修改了几处词句。恰好这本书又要第四次印刷,那些改正就可以安插了。苏联索洛金(V,Sorokin)先生去年提醒我,他的俄译本比原著第一次重印本早问世五个月,我也借此带便提一下。  一九八五年六月

内容概要

钱钟书(1910-1998),字默存,号槐聚。中国现代著名的学者和作家。1932年在清华大学结识后来的夫人杨绛,次年毕业,赴上海光华大学执教。1935年与杨绛完婚,然后同赴英国留学。两年后以《十七十八世纪英国文学中的中国》一文获副博士学位,后随妻子杨绛赴法国巴黎大学从事研究。1938年,他被清华大学破例聘为教授,次年转赴国立蓝田师范学院任英文系主任,并开始了《谈艺录》的写作。1941年,珍珠港事件爆发,困于上海,在震旦女子文理学校任教,其间完成了《谈艺录》、《写在人生边上》的写作 。抗战结束后,任上海暨南大学外文系教授兼南京中央图书馆英文馆刊《书林季刊》编辑。在其后的三年中,作品集《人·兽·鬼》、小说《围城》、诗论《谈艺录》相继出版,在学术界引起巨大反响。1949年回到清华任教;1953年调到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其间完成《宋诗选注》,并参加了《唐诗选》、《中国文学史》(唐宋部分)的编写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受冲击,当年11月与妻子一道被派往河南“五七干校”。1972年3月回京,8月《管锥编》定稿。1979年,《管锥编》、《旧文四篇》出版。1982年起担任中国社科院副院长、院特邀顾问;1984年《谈艺录》补订本出版;次年《七缀集》出版。1998年12月19日,钱钟书在北京逝世,终年88岁。

书籍目录

1 重印前记
2 序
3 围城
附录 记钱钟书与《围城》

编辑推荐

  其他版本请见:《钱钟书集:围城人兽鬼》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包围。这是中国当代第一博学鸿儒钱钟书撰写的“新《儒林外史》”,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他的深入骨髓的洞见、通达超脱的生存智慧足以让读者品评再三。  《钱钟书集:围城》是一幅栩栩如生的世井百态图,人生的酸甜苦辣千般滋味均在其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钱钟书先生将自己的语言天才并入极其渊博的知识,再添加上一些讽刺主义的幽默调料,以一书而定江山。  《钱钟书集:围城》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点说,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围城》显示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小说原来也是可以这样写的,小说家的高境界中也有这样一种。可以说,《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自身的。读了钱著,包括那些学术著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加了不小的喜剧色彩。

作者简介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包围。《围城》是钱钟书撰写的一部“新《儒林外史》”。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描写了一群知识分子的生活百态。
克莱登大学哲学博士方鸿渐留学回国了。他是个没有用的人,在欧洲四年,转了三个学校,改了几回专业,生活散漫,学无所成。因为父亲和老丈人都伸手向他要学位证书,没有办法、只好从爱尔兰骗子手中买了这么个子虚乌有大学的假博士学位。他绝不愿意做这事,可是为了尽晚辈的孝心,搞份假文凭也是心安理得,只要今后自己决不以此招摇撞骗、他没有想到。老丈人已经将他的博士照片和游学履历大肆渲染地登在报刊上了,方鸿渐一下船,来到这个阔别4年又毫无变化的故土,便先见到这份报纸,不由得面红耳赤,十分难堪。
未婚妻和方鸿渐从未见过面,就撒手人寰。他蒙岳父大人资助得以负笈欧洲,所以回国后,先看望了岳父岳母,这才回到家乡见爹娘。他刚进家门,小报记者便闻风而至,摄下了方博士西服革履的仪态,使他成了县里大名鼎鼎的人物,提亲者更是踏破门槛。方鸿渐不喜欢这些土里土气又打扮时髦的女孩们,爱情在他心中仍一是一片空白的领域。春暖花开的时候,方鸿渐拜访了和自己一起留学归来的女博士苏文纨。在苏文纨家,他结识了苏的表妹唐晓芙。她是个天真、直爽的大学生。方鸿渐对唐晓芙一见倾心,堕入了情网,可是苏文纨喜欢方鸿渐。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的做作,但是他总不能狠下心来拒绝,怕伤害了苏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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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230条)

  •     生活就像围城一样,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很多人都知道这句话,都知道它来自围城,前几天重温了几年前阅读过的这本书,现在竟然又想再重温一遍,以前读的书里很少有这种强烈的感觉,可见我对它的情感。读者读完书,又联系钱钟书的人生经历,不免错配以为方鸿渐就是他,其实,我更觉得是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这也是我想再读它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当然是钱钟书把方鸿渐的故事写得太好了。单说主线,实际上,书也正是围着主线展开的,很少讲别人的故事,有也只是一两个段落就过去了。我跟着钱钟书的文字一点一点的进入方鸿渐的生活,跟随着他的脚步从海外留学归来,认识鲍小姐,和苏文纨熟络,再通过她认识赵辛楣,唐晓芙,各种文人(苏文纨的丈夫曹元郎,另外一位诗人);再因为赵辛楣,写了一位武将中的诗人,一位常嗑药丸子的”学者”,和他一起任教,结识三闾大学的一些教师(李梅亭,顾先生,高校长,汪家,韩家,刘家等);也是因为赵和孙柔嘉相识,并结婚生活。书中比较全面的写了方自留洋归来以后的生活,至于海外念书的日子,也是开篇提到了不少,而小时候的生活,也在字里行间透露出来了,这部小说虽然没有明确的结局,但是也不妨我们自己去猜想:彻底决裂,婚姻事业都不如意,浑浑噩噩乃至潦倒终生。可能正是因为如此,钱钟书才以书中所写的作为结局吧,毕竟太悲惨了也就不让人忍心了。可以说,这本书写了人的一生,写了一个凄凉的一生,很多人不愿把自己搭进去,但却一直在里面而不自知,这是我们必须成功的,毕竟现实生活中,更多的是对事业和爱情不满意的方鸿渐。爱情上,爱你的不喜欢,追求自己喜欢的,最终因为误会,导致两情不能相悦,最后,找了个能过日子的人一起生活,却总会发生这样那样的矛盾——对待朋友上(赵辛楣便是很好的例子),对待生活态度上(方好容易和她谈哲学,谈大道理,孙却不喜听),互相对待的处理上(方以为孙说的就是她想要的,结果还是揣测不了她的心),还有对待对方的家庭上(这里勾勒出了方家媳妇间的斗争以及孙家重男轻女的恶习,书里的内容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啊)等等等等,不一而足。事业上,本身自以为有过不小的见识,却只是来唬人的,不是能真正干大事的人,浑浑噩噩,海外留学没拿到学位,在上海没有事可干,托赵的福一起去了三闾大学,却也只是得过且过的教书,因为赵走了,也被高校长借口排挤走了,回到上海,又靠着父亲的关系在报社做了份闲差,借住了亲戚的房子,报社清整,自己又不安于报社的事,想去赵那儿谋事。一生之中,不是靠这个,就是靠那个,在我们现在看来可是个十足的窝囊废了,而我们大多数人,只不过比他好了一点,那就是现在的就业环境比那时好,我们可以自己找工作,不过上岗过后,也变成了混日子。至少说的就是我自己。无论哪方面,高不成,低不就,说难听点就是能力不足不足以过上想要的生活,最终只能为生计屈就工作终老,屈就结婚生子,说到底,还是不肯好好用功做事业罢了。正如我,很想写书评,但却没有用心去学,结果写完后,还是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只不过是留作个纪念的用途而已。
  •     暑假只身奔到山东教书,一路颇多周折。在鲁中一个小县城困了近半月,平时还好,权当把日子当羊肉泡馍掰着过,只日暮时分特别难耐,像被一团特别大的馍噎着了,一个人在旅馆坐卧难安,偏巧这时候小城总会停半小时的电,想找杯白开水把馍咽下去都不行,只得把旅馆附近几条街道逛了又逛,直到在一家叫光明的昏暗小书店里淘到两本书,一本盗版《金瓶梅》,一本《围城》,也是盗版的,好歹把这大碗馍解决了。《围城》之前读过三遍,第一遍读情节,第二遍读笑话,第三遍读掌故,这一次只因为切景,感觉自己就像赶赴内地教书途中的方鸿渐,一只找不到岸着陆的鸿雁。不想这么一来倒读出些之前未发觉的意思来。先来看唐小芙出场那段,“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涡,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得嘴馋,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但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古典学者看他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袜,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制,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有许多都市女孩子已经是装模作样的早熟女人,算不得孩子;有许多女孩子只是浑沌痴顽的无性别孩子,还说不上女人。”这段描写堪称为女孩子树立的标准像,女性朋友只须拿它与自己逐条对照,就可以得知自己与“女孩子”的距离。但无论如何不应忽略掉前面的一个关键词——“二十左右”。宝哥哥说,女孩子是水做的,他不能忍受女孩子嫁人之后变作腌臜妇人,被泥搅得雾数了。可女孩子总要嫁人,所以他出家了。雪芹兄把十二钗的年龄愈改愈小,大观园像是原罪之前的亚当和夏娃们,可女孩子总要长大,夏娃总要吃苹果,所以红楼梦未完,白茫落茫一片失乐园真干净。再来看苏文纨,她约了方鸿渐到家里,领他到亭子里并坐赏月:“鸿渐低头不敢看苏小姐,可是耳朵里、鼻子里,都是抵制不了的她,脑子里也浮着她这时候含笑的印象,像漩涡里的叶子在打转:‘我没有做傻子的勇气。’“苏小姐胜利地微笑,低声说:‘Embrasse-moi!(吻我)”说着一壁害羞,奇怪自己竟有做傻子的勇气,可是她只敢躲在外国话里命令鸿渐吻自己。鸿渐没法推避,回脸吻她。这吻的分量很轻,范围很少,只仿佛清朝官场端茶送客时的把嘴唇抹一抹茶碗边,或者从前西洋法庭见证人宣誓时的把嘴唇踫一踫《圣经》,至多像那些信女们吻西藏活佛或罗马教皇的大脚指,一种敬而远之的亲近。吻完了,她头枕在鸿渐肩膀上,像小孩子甜睡中微微叹口气。鸿渐不敢动,好一会,苏小姐梦醒似的坐直了,笑说:‘月亮这怪东西,真教我们都变了傻子了。’”一口气读完那一大串比喻时觉得钱锺书苛薄了,希望鸿渐吻得深一点,稍微踫久些也好。意识到自己竟是在同情苏文纨,再暗里一比自己的年纪,心下悽然。苏小姐也曾年轻过,在风光无限的大学里,风华正茂的那几年,也不乏男生为之心悸。但情书和春天一样,总是不够长。我不知道是不是有的人从未经过女孩子就从孩子径直变成了女人,如若如此的确可悲。但这一段描写证明了苏文纨不是这样,起码在那晚的月光下,她是一个真正女孩子。 “鸿渐偷看苏小姐的脸,光洁得像月光泼上去就会滑下来,眼睛里也闪活着月亮,嘴唇上月华洗不淡的红色变为滚滚的深暗。苏小姐知道他在看自己,回脸对他微笑,鸿渐要抵抗这媚力的决心,像出水的鱼,头尾在地上拍动,可是挣扎不起来……”如果鸿渐的无力拒绝是月亮惹的祸,那么婚后苏文纨的就是太阳惹的祸,结了婚就是日子,日复一日的日子把女孩子变成女人。日光底下并无新事。正如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死于青春的诗人,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死于青春的女人。唐小芙没死,但随父入渝后便没了下文,被送到了水之一方,永远悬成念想,暗香浮动。出了国的苏文纨回来了,人老珠黄水份干,更主要是,她事故老成奸滑无赖地老了。而这一次,再没有月光打在脸上。电视广告里总有干瘪憔损的中年妇人满脸哀怨地抱怨老公夜不归家,镜头一换,另有一批女人过得鲜样水活丰莹滋润。如果这是生活本身,那生活已经给出了办法。请注意,关键绝不在于广告里吹得天花乱坠的化妆品束身衣,更不是胡师傅不粘锅——当然,也不妨试试——而是有心人的呵护。发自内心永不止息的关爱,让一个女人变回女孩子,让一个女孩子一直女孩子,让一个为你生下一个女儿的女人成为你的另一个女儿。有幸后一种情况我能给出例子,就是我的妈妈,一个四十五岁的女孩子。
  •     2016年的最后一本书,没写好,发的晚了。上两个月都没怎么看书,这本书本应十一月就看完了,没想到比想象中的长,也比想象中的有趣。对钱钟书先生的文章没什么印象,可能根本没读过。没想到文风时这么的轻松,甚至俏皮。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物设定挺有趣的,花钱买的学历,机缘巧合”情敌“给找的大学教书的工作,人脉不行,水平不够,给了个副教授,喜欢上了一个姑娘,但被姑娘的表姐惦记,姑娘也是为了气她表姐而故意和男主角走的近,喜欢姑娘表姐的一个男人把男主角当成了情敌,后来误会解除之后变成了好友,曲曲折折很可笑。被姑娘彻底拒绝后,方鸿渐还失恋痛苦了好一阵子,书中细节的表述特别到位,的确像是第一次心动的男子伤心的反应。书里第二部分是他教书工作的经历,学校里的事情很多,人际关系也复杂,糊里糊涂的找了个妻子,书里面说:“可见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资本了。”真的很悲观。。。文章结尾是夫妻二人吵架,妻子回了娘家,留下方鸿渐孤单一人。。。其实我感觉有那么一丢丢的突兀,有点意犹未尽,戛然而止了,不太过瘾,但整个文章也都是平平淡淡的,没大起大落,倒也说得过去。这个书的序是杨绛先生写的,还介绍了钱钟书先生的生平经历,还有钱老先生身边的任务和书中人物的关系,很好的印证了艺术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这句话。值得一看。书摘:有人失恋了,会把他们的伤心立刻像叫化子的烂腿,血淋淋地公开展览,博人怜悯,或者事过境迁,像战士的金疮旧斑,脱衣指示,使人惊佩。走路时身体轻得好像地面在浮起来。只有两件小事梗在心里消化不了。第一,那时候不该碰苏小姐的手,应该假装不懂她言外之意的;自己总太心软,常迎合女人,不愿触犯她们,以后言动要斩截些,别弄假成真。第二,走路时身体轻得好像地面在浮起来。只有两件小事梗在心里消化不了。第一,那时候不该碰苏小姐的手,应该假装不懂她言外之意的;自己总太心软,常迎合女人,不愿触犯她们,以后言动要斩截些,别弄假成真。第二,唐小姐的男朋友很多,也许已有爱人以后飞机接连光顾,大有绝世佳人一顾倾城、再顾倾国的风度。‘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方鸿渐把这种巧妙的词句和精密的计算来抚慰自己,可是失望、遭欺骗的情欲、被损伤的骄傲,都不肯平伏,像不倒翁,捺下去又竖起来,反而摇摆得利害。艳如桃李,冷若冰霜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自己没有文凭,好像精神上赤条条的,没有包裹。他所说的"让她三分",不是"三分流水七分尘"的"三分",而是"天下只有三分月色"的"三分"。我还记得那一次褚慎明还是苏小姐讲的什么‘围城’。我近来对人生万事,有这个感想。譬如我当初很希望到三闾大学去,所以接了聘书,近来愈想愈乏味,这时候自恨没有勇气原船退回上海。我经过这一次,不知道何年何月会结婚,不过我想你真娶了苏小姐,滋味也不过尔尔。狗为着追求水里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以偿结了婚,恐怕那时候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再见的影子了。我想她也许不愿意听见你的名字,所以我一句话没提到你。” “那最好!不要提起我,不要提起我。”鸿渐嘴里机械地说着,心里仿佛黑牢里的禁锢者摸索着一根火柴,刚划亮,火柴就熄了,眼羊没看清的一片又滑回黑暗里。譬如黑夜里两条船相迎擦过,一个在这条船上,瞥见对面船舱的灯光里正是自己梦寐不忘的脸,没来得及叫唤,彼此早距离远了。这一刹那的接近近,反见得暌隔的渺茫。鸿渐这时候,心像和心里的痛在赛跑,要跑得快,不让这痛赶上,胡扯些不相干的话,仿佛抛掷些障碍物,能暂时拦阴这痛的追赶,所以讲了一大堆出洋船上的光景。男人肯买糖、衣料、化妆品,送给女人,而对于书只肯借给她,不买了送她,女人也不要他送。这是什么道理?借了要还的,一借一还,一本书可以做两次接触的借口,而且不着痕迹。这是男女恋爱必然的初步,一借书,问题就大了。”他想也许女孩子第一次有男朋友的心境也像白水冲了红酒,说不上爱情,只是一种温淡的兴奋。“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今朝有缘来相会明日你东我向西。”鸿渐想起唐晓芙和自己,心像火焰的舌头突跳起,说:“想到你还是想你?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真正 想一个人,记挂着他,希望跟他接近,这少得很。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会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像咱们这种旅行,最试验得出一个人的品性。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毕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作朋友——且慢,你听我说——结婚以后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颠倒的,庆该先同旅行一个月,一个月舟车仆仆以后,双方还没有彼此看破,彼此厌恶,还没有吵嘴翻脸,还要维持原来的婚约,这种夫妇保证不会离婚。”不幸的是,科学家跟科学不大相同;科学家像酒,愈老愈可贵,而科学像女人,老了便不值钱。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找到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光,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 不可,这种人才真能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为公家做事。学校也是个机关,机关当然需要科学管理,在健全的机关里,决没有特殊人物,只有安分受支配的一个个单位。所以,找教授并非难事。 说说完笑迷迷地望着李梅亭,这时候,上帝会懊悔没在人身上添一条能摇的狗尾巴,因此减低了不知多少表情的效果。害羞脸红跟打呵欠或口吃一样,有传染性,情况粘滞,仿佛像穿橡皮鞋走泥淖,踏不下而又拔不出。现代人有两个流行的信仰。第一:女子无貌便是德,所以漂亮的女人准比不上丑女人那样有思想,有品节;第二:男子无口才,就是表示有道德,所以哑巴是天下最诚朴的人。天生人是教他们孤独的,一个个该各 归各,老死不相往来。身体里容不下的东西,或消化,或排泄,是个人的事,为什么心里容不下的情感,要找同伴来分摊?聚在一起,动不动自己冒犯人,或者人开罪自己,好像一只只刺猬,只好保持著彼此间的距离,要亲密团结,不是你刺痛我的肉,就是我擦破你的皮。他对她也许不 过像自己对柔嘉,可见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资本了。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感觉如今的我也深陷围城之中
  •     什么样的书是一本好书,它让你入情入景地为其中的人物欣喜,揪心,悲哀,仿佛他就是你的影子...
  •     其实是本好书来的,只可惜我看近现代文学有点看不下去。。
  •     最有意思的大概是那些有趣刻薄却又直击人心的表述。
  •     朋友情,一生中总会经历,像每个人的缩影
  •     看了好几年 终于看完了 终于看懂了 真是刻薄啊
  •     喜欢有灵气的女孩,像唐晓芙,为人处事的道理书中随处可见,喜欢钱钟书先生特有的幽默,结局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是值得多读的好书。
  •     读过不下四遍吧,每次读都觉得不一样。
  •     超爱 !杨绛口中“痴气”的钟书 才能写出这样有趣的东西
  •     “婚姻不需要伟大的爱情,只要彼此互不讨厌便已够婚姻的资本”。钱老看的太透。或许等我踏入了“围城”之后,那时再读一次,会更有一番感受吧。
  •     小时候看的,没什么印象了,记得不错
  •     生活处处是围城,进去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
  •     人生处处皆围城。大学,爱情,工作,城市……初中时读第一遍,如今打算重读一遍。在各种围城中进进出出,表面过着让同学羡慕,家人骄傲的生活,只有我知道其中的悲喜。
  •     哪里有所谓的在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真是没有结局的。
  •     结尾想骂人了。自述都不想看了。
  •     也许是阅历不足,也许是文学素养过低,我并不能很好地体会到为什么这本书能成为经典,但是深深地被钱老先生的幽默风趣所打动
  •     很真
  •     初读就感叹文的嘴和笔太可怕,接下来则更感叹女人最可怕!看了书末尾杨绛先生的文字,顿时觉得一个活的钱钟书先生跃然纸上,遗憾现在才读到这样的的好书……学习钱老先生读书的热忱和“痴”。两位先生均已仙逝,可惜
  •     婚姻就像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内的人想出来。
  •     文字风格有意思
  •     当年看时有读没有懂,那时还太年轻,too young too simple,想来重读一遍的话,应该会有不同的收获
  •     不知为何喜欢这其中悲情的情节
  •     大家写的就是不一样。感觉很真实,又怕。结婚之后真的会被琐事打败么,曾经亲吻过的嘴巴怎么忍心说出恶毒的话。
  •     婚姻没有方鸿渐和孙小姐的婚姻那么令人生厌
  •     梦来源于生活 生活来与梦 戛然而止的梦 更让人惴惴不安
  •     尖酸
  •     圍城內外總是圍繞著不少男女,希望進去的,但願出來的。城外的相互吸引才最美,城內的互相包容與欣賞方才長久。
  •     实在没有勇气给五颗星,讲的在我看来就是一个稀松平常带点荒唐的故事,也无法与方鸿渐产生共鸣,或许就如同讲的那样,有得不到,有不想要,有折中要,但感觉自己没理解到精髓,没吸收到大家风范,文字驾驭是一方面,故事并没有纳闷吸引我,希望有时间多读几遍,会有更多感悟吧。
  •     很喜欢这老头的语言风格,幽默风趣……
  •     是谓爱情。
  •     花了好几天 才读完 然后 更害怕 婚姻了
  •     才子~初读惊叹于其笔力的可见一斑,借喻既极具趣味,又颇为现实,读者能身临人物心境,置身书中的新旧社会,再去接近自己的内心~相信再读能跳出文字和情节的细枝末节,俯瞰出新体验~
  •     不知道为啥总是喜欢在读围城的时候啃鸭掌,别有一番风味……
  •     觉得十分好
  •     钟书先生的文笔,好自佩服。只可惜我和他们有了些许时代的代沟,爱情观还在,但叙述是难以看懂啊
  •     每一本书都有多个版本,已经记不得自己当年看的是哪一版,看封面全都陌生。幸好强迫症没有发作,要不然会很焦虑吧。
  •     生活也罢,婚姻也罢,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好无奈的感觉
  •     二刷完《围城》,印象的确比第一次囫囵吞枣要深得多!工作的这几年,更能提到到“围城”二字的深意,仰望一份工作,进去了,时间一长,都想跳出来!至于婚姻,偶尔有些许期待,更多时候是惧怕!但是,如果婚姻如钱鍾书与杨绛一般,却也是求之不得!如果如方鸿渐与柔嘉一般,简直唯恐避之不及!
  •     “我爱的人 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 他在碰见我以前 没有过去 留着空白等待我”
  •     人生处处是“围城”,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存在着永恒的困惑和困境。 这本书拾起又放下,摆在家里好几年了。初中读的时候只觉无趣读不下去。现在年纪长了一些再读才稍微有所体会。读的时候不自觉的把角色的一些性格弱点代入到自己身上,好羞愧。全书精言妙语,犀利刻薄,诙谐幽默,人性和心理看得一清二白。很多地方都值得玩味,以后再看一遍。
  •     如此的借鉴之下是否可以做好选择,错,即使明白那个道理,任然规避了正确的选项…
  •     读起来很顺
  •     坟墓论始祖
  •     读到一半我就很喜欢赵辛楣。直到最后受友邻启发,他和方的关系真是让人浮想联翩。
  •     一本书,之所以能称为著作,就是因为这个作者不管是在哪一个年代,都能在书中写出无论哪个年代都受用的道理,值得一读再读,而每一次读时都有新的收获。
  •     初读的几天,鸿渐兄老是在我的脑海蹦来蹦去,世事多见啊,默存先生的笔下总是这么有力
  •     文字挺尖刻的,黑色幽默,印象深刻的一句话,就是结婚无须伟大的爱情,重看之后孙小姐心机真是挺深的,方鸿渐没什么用,而又自尊心超强
  •     大量的比喻~有时候还没反应过来什么意思哈哈 方鸿渐跟唐晓芙的爱情还没开花就已凋谢,失恋的痛。苏小姐高傲的的自作多情,方鸿渐的惶恐。与赵辛楣一行人去三闾大学任教途中的困窘,及到了大学后的人情冷暖。方鸿渐与孙小姐的结合,唉,好几页纸都在写他俩吵架吵架吵架。 内容很真实,结尾很巧妙。
  •     读晚了
  •     做一只自由自在的鸟儿多好,即便金笼再好,也不愿被关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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