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如果还会再见》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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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1-1
ISBN:9787503940514
作者:苏枕书
页数:260页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太阳落山了。余晖投进屋子,让我有些受宠若惊。这样的傍晚好像曾经有过很多,又好像很久没有感受过。在网上看完了苏姑娘的《再见,如果还会再见》。很好的一部小说,只是封面和名字有些俗了。故事的女主角顾明岐,祖父是江南小镇的中医,父亲在大学里教书,研究植物。小时候的明岐是极聪敏可爱的女孩(在《日暮乡关》里),后来也拥有了足够美丽的爱情,与吴嘉南金童玉女般的一对璧人儿。只是年少任性,对对方不够理解容忍,对自己又过于笃定,因着自己的性子,错失了一段本来该完满的感情,也许,还有一生的幸福。明岐为追随吴嘉南而去了北京读研,后来因为误会而负气分手。吴嘉南去了美国,又回来找明岐。又是因为周凌云的挑拨,和好的二人再次分开,终无回头的机会。周凌云怀了吴嘉南的孩子,两人结婚。明岐独自在北京念气象学的研究生,跟着导师去各种艰苦环境中调研,后来遇到了可以一起生活的人。就在明岐经历了种种艰难,正准备与张元朗结婚时,吴嘉南回国,离婚,孑然一身出现在明岐面前。他始终爱的是明岐。明岐纠结、挣扎,难以放下那一段刻骨的深情却又不想失去现有的一切----在吴嘉南离开的日子里,她经受了多少的孤独、困苦、委曲求全才得来的安稳与平静。小说中的顾明岐并不是多么讨人喜欢的完美姑娘。这也是我喜欢作者的原因,她笔下的人物总是真实饱满,有着自己的心思、无奈和缺憾。明岐曾经任性、自负,又不够体谅和理解他人。我却对这样有些脆弱、有些敏感,又倔强,深深爱着便可以不顾一切的姑娘有着格外的理解与疼惜。看小说再入迷,都不会把自己当做其中的角色,只有这个顾明岐,让我感同身受。虽然并没有经历过她那样纠缠的情感,却有着相似的心性与敏感。不同的是我一直把自己放得更卑微。我不曾任性的试探,或者说我不敢,我比明岐更早明白“生活永远比戏剧跌宕残酷,她没有一个人奔跑哭泣的精力,因为她知道自己身后并没有那把随时撑起遮蔽风雨的伞。”我更擅长自己咀嚼和承担,我害怕被认为是无病呻吟或是不知满足。需要和索取似乎会让爱情变得不够纯净,这对我而言是一种耻辱。不是学不会撒娇,是没有把握那样的方式能换来自己想要的东西,不如索性装作不在乎。我无意庇护这样的姑娘,只是很明白,因为这敏感要强的性格,注定要承受更多别人不能理解的委屈与悲伤。许多人也许痛恨周凌云手段卑劣夺人所爱。我也清楚,若不是明岐任性,对自己过于笃定,别人也不会有可趁之机。如果当初的明岐是后来的明岐,是学会了隐忍与付出的明岐……我想明岐是并不爱张元朗的,她的爱都消耗在吴嘉南身上了。“她未必是爱,她甚至觉得这是一种妥协。除却吴嘉南,她跟其他任何一个人生活,都是同样的意义。”她对他,只是一种信任和温情。他不会在争吵后千方百计来哄她,他不懂得她言语之中的微妙心思,甚至不愿为了她病危的奶奶而提早和她结婚。而她对他倾尽心思,苦心经营这一份感情---“四年前她因任性、试探失去吴嘉南,四年后她为另一个人付出所有的耐心与信任”。我想明岐要的只是这一种平静安稳的相守。她深知这世界上只有吴嘉南一人真正懂得她,无需言语---只有这一人会为她在鬓边簪花,只有这一人肯为她舍弃一切,只有这一人会寻她到异国,到天涯。她也只给他一人唱降了调的《子夜秋歌》,教他辨认各种植物,珍藏他们的记忆。她珍惜这一份情意,但是她还是没有再回头。吴嘉南自己也明白,他是想一直爱护她,恩养她,与她做得知心人,一直到白头,但是他没有在应该的时候陪在她身边,与她同甘共苦。当她得知他的婚讯,一个人彷徨的走在深夜的北京街头;当她独自住在他们租住的小房子里,等着他回来找她;当她日夜期盼着他的一个电话,一封邮件,甚至只是一句简单的解释;当她一个人坐在医院的过道上输液……那种困难和孤独并不是别人能够了解与体会,也不是所谓的坚强所能掩盖。吴嘉南是一直深爱顾明岐,放弃一切回来找顾明岐。明岐也并非不肯原谅,但是无法回头。虽然我不知道如果换做我,能否抵挡得住旧时情人的切切深情和温暖气息,而我也明白,对于明岐来说,张元朗或吴嘉南都并非她本意的选择,那种东西我们称作宿命。某些事情发生了,某些时间过去了,就再也不能弥补不能回头,虽然我们早已原谅和释怀。咫尺天涯,再也无法越过。素爱枕书姑娘文风温柔清淡,对这样的爱情故事却算不得喜欢。只是心中与明岐亲近,却又深知那样的性格也许会使人离得幸福更远,害怕自己不能自拔。P.S:为了珍惜这个明岐,后来还是去买了这本小说。

人生路途不过如此

在这夜晚,我温完这本书。我本想流泪,但又思其实人生不过如此。明枝与嘉南高中相恋,如漆似胶,因为嘉南要去留学,而分开。几年后重遇,却因周凌云又散。之后明枝与元朗相恋,互相依靠。在我的这个年龄,更加渴望与嘉南相恋。温柔,熟悉。只为爱而在一起,不为生活相依。随缘,“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关于爱?

两个人在一起,不一定会全是爱的甜蜜和恨的痛苦,还有生活的琐碎,忍耐和容忍。这样的故事,现实中应该发生的很多。有些过去的感情好像很美好,放弃现在的又好像下不了手,两头为难,还是选择最安全的。这之间,大概已经无关爱情了吧。现代人的感情世界,第一位考虑的,不是爱不爱了,是适不适合。

流水人世,落花江南

一、归途更像是自传记叙体,以小说来讲笔力还是稚嫩了些。也不是想象中的纯爱系……然而倦冷的情节若是落在回忆的湖里,正会激起惺惺相怜的波纹。在倦归途中展卷,就像被慢慢地抽走残存的力气。二、烟火不喜欢男女之间的烟火气,却喜欢顾名岐的爸爸,爷爷,和筑园锄花的中医学生。昨晚表妹苦恼地问我人为什么要结婚,我答,“以为婚后就会有安宁的生活、会有人疼。”她接了一句:“生完孩子就没有人疼了。”我惊了一刻,心想女人对人生、情感的敏感,远高过男人。以前在网上见到有女人充当人生悟者、情感专家的角色,我总是不屑地想,琢磨那些做什么。如今看到小说里言之凿凿地写怎样生孩子、怎样有怀孕反应,就像作者亲历过一般。然而烟火埋葬了那么多青春的男女,又何必要向那烟火中寻传说中的温柔。三、尾章尾章是中国女性打小便熟知的幸福童话,是中国男性打小便熟知的应给予异性的期许。然而顾家的传统仪仗终于在新时代里不声不响地瓦解了,这童话也未必能活过这变化的时代。也许熵增之后,人就会变得和猫一样,只身带着几只小猫,流浪。四、反思这书本是完美的周末消遣。周日下午两点,我登录进公司的系统准备开始办公的时候,忽然想起了埋头在实验室里的顾明岐。她终于是有了家。这城市不是我的家,我已失却了我的家。推门出去的时候,我就失去了门窗隔出的庇护所。街上匆匆的脚步,空调滴下的水渍,处处只让我烦乱。这也许只源于惯于宠溺的孩子对父母的依赖。2011.7.31.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只一天,我便看完了这本小说,爱情小说,我一向一目十行,看得飞快,倒也算在情理之中。读完之后,算是喜欢这部小说吧,大抵是因为,有个平淡温暖的结局吧,觉得欢喜收场,总归是让人高兴的。始于明岐的21岁,终于明岐的28岁。始于一段情殇,终于一个宁静恬淡的幸福结局。其实是喜欢明岐的个性的,我想也许是因为自己的个性和明岐的相差甚远吧。她宁静,淡然,隐忍,忍耐,自尊。哪怕是和吴嘉南的分开,也能做的果断,坚决,纵使黑夜疼得泪流满面,人前也绝不失半分仪态。终归是个倔强的女子,惹人心疼。不像自己,伤心就哭个天翻地覆,连分手,自尊也可以抛弃不顾,非要亲自追到北京亲口去问个究竟,然后当面哭个撕心裂肺。其实想想去之前心中己然明了结局,也己知不可改变,许是太爱,许是不甘心,许是不忍感情被这样无情亵渎,非要去自取其辱,但也算给自己的感情有个交待。虽说觉得自己没有半点尊严,但是现在想来,倒也不后悔当初的做法。是羡慕像明岐这样的人的,也想成为如明岐一样的女子。甚至心里在想是不是像明岐一样的人才可以得到个儿女绕膝,爱人相伴的温暖结局?可惜,人和人,终究不一样。我就是我,我也只能是我。纵使不够宁静,不够淡然,不够隐忍,甚至火爆,我也只能爱这样的我。我想,这世间的女子,大抵也盼个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恬淡生活,少年时有青梅竹马的爱恋,青年时得个贴心爱人,有儿女绕膝,生活安稳,眉眼中一股平静淡然的温暖。书房之中,暖阳之下,小女絮语,爱人相伴,苍书环绕,此一生,也算朴素平凡。一直觉得自己像个孩子,婚姻像个陌生的遥远的领域,幼稚的我,根本无法驾驭。许是对自己没有信心,许是对自己的感情运没有信心。我一直觉得,我是个感情运不好的人。这一生,怕是没有明岐的福气,终等的个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美满结局。明岐这一个结局,我倒是欢喜的。有张元朗照顾,小秋和的环绕,许是她这一生,还带着感激和满足呢。受过伤,也就更懂得珍惜吧。珍惜生活!

文案拖出去枪毙

这本书在当当的架上,标题是:“再见,如果还会再见(《花溪》《南风》《新蕾》等知名女性杂志主力写手,温婉书女苏枕书,与你共读融融暖情)”。看到这个题目我差点儿背过气去。我想本书作者小苏姑娘看到这个标题也一定会背过气去。其实之前我已经背过去两次了。第一次是看到书名(原为《无法安身的年代》)被改成《再见,如果还会再见》。现在你去搜这个书名,就会发现还有一本中国妇女出版社的小说叫《再见,如果可以再见》。文案从那儿跳槽来的吧?第二次,是看到书的腰封,赫然写着:“曾有一个人爱你如生命,宠你如娇花,许你温暖的家!”这一连串二人转式排比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在这里必须声明的是,小苏姑娘的文字读起来跟这些不靠谱的形容绝对是两码事,非常干净美好,于这个年纪的作者之中,足以被惊为天人。在我所知的年轻小说作家里,能够不用情节、悬念,而仅仅用文字的美就足以牢牢拴住读者的人,除此之外还真不多见。有必要交代一下,小苏姑娘是我大学里的著名学妹。我记得若干年前,我没毕业的时候,看到重庆的报纸报道她,说“女大学生写小说月入两千成白领”,差点儿把我噎死,为自己将来的同行们感到羞愧不已——在他们眼里,除了钞票简直没什么值得关心的。作为一个媒体从业者,我完全理解,报纸和出版公司在有一点上是一致的:都会努力揣摩读者的品味,然后投其所好。问题是,这种揣摩是正确的吗?据说,对于青春文学来说,现在最有消费力的读者是高中生。我承认我高中那会儿也矫情得要死,但是我总觉得那是我没有在更年轻的时候读过更多好书的缘故。我常常觉得现在的出版公司文案在竭尽全力挑战智力与审美的底线,他们一门心思成为成功的商家,而不打算成为受人尊敬的出版人。为了销量,他们什么都干得出来。所以他们总是努力把一本有趣的书包装成庸俗乏味的心灵鸡汤,把所有读者想象成钱多人傻的脑残,同时把具有起码审美鉴赏力和智力追求的读书人拒之门外。其实我希望这是我的误解,但是他们总是争气地向我证明,你想的没错。前一段时间,我看到大陆一个还算不错的女作家的新书,封面印了一串推荐者的名字,其中包括几个二三流的港台明星。很抱歉我记不住他们的名字,但是我记得当时我非常想把图书编辑揪出来吊抽——你不能侮辱我的智商。所以我一点儿也不怀疑,再过几年,他们敢把《水浒传》标上《三个女人和一百零五个男人的历险》来卖。我搞不大清楚,是现在的读者真的越来越没谱,还是出版商和文案越来越没谱。我小时候跟外公学游泳,老人家告诉我说,如果看到有人溺水,一定不要当面游过去救他,他一准一把抱住你,连你也拖到水底去。聪明的办法是绕到他后面,照后脑一拳打晕,然后慢条斯理地拖回来。现在的出版界和读者,大概是像两个都不会游水的人,挣扎到一块儿,不由自主地把对方抱紧,一起咕嘟咕嘟沉下去。我倒真想看看这个世道还能蠢到什么地步,所以我掂着砖头站在水边,谁救我砸谁。

谁来为我挖个坑

刚刚看完小说《再见 如果还能再见》,总觉得应该要写点什么,为女主人公、男主人公,亦或是我自己,即便我不是那位女主角,却从她身上看到了我自己的影子,年轻时的任性、骄傲、不妥协一览无余,我也曾经是如此的不可一世吧,永远希望自己是主人,要别人围着自己的心意,从来不会愿意委屈自己,值到遇到那个人,渐渐失去了所有的骄傲,勉强自己委屈求全的结果却是那个人的离开,没有合适的理由,没有任何的歉意,我的失败没人同情,我也不会,一度很难释怀、久久走不出来,以为用新的感情可以尽快弥补,才发现那是对自己和别人的不负责任。如今的我,依然不够成熟到可以放弃我的骄傲,也缺少顾明岐的那种坚决和隐忍,但我已经开始学会妥协,向生活妥协,即便仍有时有不现实的想法。好喜欢书里的一个情节,在张元朗和顾明岐要试着开始前夕,张发给顾的短信,告诉她自己的感情经历,并在最后说:我就在你这里挖个坑了,把过去都放进去,那么就过去了。顾回:那我也把我的过去在你这个坑里埋起来,那么明天就是新的了。多么理想的状态,现在我是多么希望也有这么一个人出现,帮我在他那里挖个坑,把我的那些过去的感情经历都放进去埋好,然后我和他就可以开始一段新的感情了,结局如书中所说就好了,平凡 的人过平凡的日子就好了。那么,那个人出现了没有呢,不知道他会否愿意为我挖个坑呢?

读《再见,如果还会再见》有感

这两天天气实在怪得很,五月末的初夏,例年已经是穿短袖的日子,昨天气温居然降到了12到17度,研究室的人说像秋天,我也确有其感。晚间,大概是因为凉着了,早早地收拾了书本踩着单车回了家。临行前,拿了枕书送我的这本《再见,如果还会再见》,准备回家好好看看。其实,说到爱情小说,这应该算是我阅读的第一本。我的父母不是知识分子,以前是因为成分不好(我的祖父,外祖父皆是地主)所以没有什么读书的机会,而社会的动荡平息后,他们已经步入中年,为了生计当了生意人。不过可贵的是,我的父母并不因为他们生意的小小成功,而希望我也继承他们的事业。从小,父母给我灌输的是要做一个读书人,因此自幼时起,他们便为我的学习花费不少精力,访师,寻家教,计划出国,所有的一切一切,他们都为我铺好了路,而我也一路顺着走来。然而,或许是因为他们的期望太大,或者是因为他们太传统,家里的书柜里只有学习的参考书。唯一可以读的小说是冠有“名著”二字的小说。而一旦涉及爱情二字的书籍,在家里绝对找不到踪影。记得初中时候,邻居的漂亮姐姐开了一个小书店,我拉着妈妈的手兴冲冲地跑去,嚷着要光顾。进去一眼就相中了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可是妈妈却怎么也不愿意给我买这本书。原因嘛,就是因为有一个“爱”字。呵呵,没有办法,固执的妈妈。任我怎么解释,怎么强调书上赫然印有的“名著”二字,妈妈始终坚持了她的先入为主的观点:这么小,不能看这种写爱情的书籍。无奈,最终给我买了一本三国演义。这样,我初二的整个暑假就泡在了三国那个喧嚣的时代。。。话题远了,昨夜回到家后就开始啃起这本书来,不过因为临近12点,所以看到一半,就强迫自己入睡了——自己有一个不成文规定:除非有工作,否则一般都12点前睡觉。今天早晨醒来,先是喷嚏,鼻涕不断,然后有些昏昏沉沉。感冒了,我下了这个自我判断后就开始心安理得地开始接着昨晚的进度继续阅读枕书的小说。——毕竟,在这个博士论文的紧急阶段,拿大白天来看小说,还是需要给自己一点理由的。枕书的小说风格犹如其人,清新可爱。虽然我与枕书相识不久,可是她从根底散发出的可爱还是吸引了我。她的字美,文章也很美。在这本书里,我尤其喜欢她对收养的小猫的描写。“猫咪小丸子情况很好,能吃能睡,爱好是踩张元朗的笔记本键盘。张元朗怒:嘿,别乱动!小丸子脖子一缩,琥珀的眸子探询般望着他,嗖地蹿到屋子另一处角落。不知什么时候又轻轻地跃回桌面,伸出肉肉的小爪子试探性地拍拍键盘边角。张元朗一时不理会,它又快活地跳回键盘上。”这段描写很吸引我,我大概没有养过猫(小的时候奶奶养过,我只负责和它玩耍),但是我有养过小狗。文中小猫的惟妙惟肖的表情和动作,还有那个小肉垫在键盘上试探来试探去的情景让我想起了家里走失了的那只博美。很可爱但又调皮得可以,让你爱恨不得。枕书的美还不止于这可爱。文中对女主人公的心理描写很细致,其中一段:“明岐撒娇地依住母亲,心里很静。生活永远比戏剧跌宕残酷,她没有一个人奔跑哭泣的精力,因为她知道自己身后并没有那把随时撑起遮蔽风雨的伞。她不要颠覆,只要守成。这是她在这俗世里卑微的,不足道的期望。”我以为明岐是个感性但又很理性的女子,她感情于身边的一切美好的事物,一草一木,一人一事。而在骨子里,她又很理性,所以才有了在京都与生命中曾经爱过的人的重逢也仅止于“衩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见其后记)了。她知道自己是孤身来亦会孤身去,但却完美地诠释了于万世仅有一瞬的爱情,用我们几乎快要忘记的传统道德,用这个卑微的不足道的“守成”。总之我是很爱这个女主人公的,也很爱这本小说。读罢,想起了李斯特的《帕格尼尼大练习曲》,清澈透明的余音久久不去。2010年5月28日于陋室

不说再见

我是在考研期间忙里偷闲看得这本书。从图书馆借来一直没时间看,朋友借过去看了一些说是看不下去了,剧情太low了。所以我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翻开书的。书翻到最后一页我看了一下时间,凌晨4点过6分。是这样的一本书让我忘了时间,忘了第二天还要起早去图书馆占座自习。我心疼顾明岐,倔强独立感性的女子。她和吴嘉南的爱情让人唏嘘不已。植物园的相遇让我泣不成声,吴嘉南,怎么办,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我不再是你的女孩你不再是我的温暖。我甚至揣摩作者写这对曾经的恋人在日本相遇相怜的意图,大概她也不舍,那么美好的爱情丢了多可惜,多可惜。张元朗是再平凡不过的男子,遇上顾明岐,爱上顾明岐,宠她气她,真实的让人不忍责备。他冲明岐发脾气那段多狠啊,那个温柔的张元朗去哪里了,明岐哪受过这种气啊,我忐忑的看完那段,心揪得不行。我只是担心会伤了并不怪他,你看,明岐都没怪他,忍下眼泪,安安静静的站在他身边。是吧,爱情就是这个样子,有多爱就有多纵容。吴嘉南稍微的不在意顾明岐都会难受得不行,甚至远离他。但到张元朗这里,明岐选择妥协,像爱情和生活妥协。不是说明岐不爱吴嘉南,也不是她爱嘉南不够多,而是,她在对的时间遇到了张元朗,这是注定了的。你是我的坛子吗?会不会听我讲心事?会不会让我们把它一起深埋?会不会,盛装我所有的坏脾气而不与我计较?那条装心事的坛子的短信让我恍悟,你是否愿意做我的坛子,盛装我所有的别扭和坏脾气。让我们好好相爱。我一直在找苏枕书的书,很喜欢啊。

感动我的不是故事本身。

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我生长于北京,我对于顾明歧本身并不是很喜欢,相反我很理解沈缇的做法。我看完这本书,说实话,我并不是很欣赏这位作者,可能也是背景所致,描写人物以及叙述故事的手法让我很不舒服,也许她带了很多的个人色彩在顾明歧的身上,这样就很解释的舒服很多。书中对于吴嘉南方面的纠结,完全是一厢情愿,明明就是自己放不下,吃着这边还要就着那边,正好吴嘉南喝多了一时大意的解释给了顾明歧一个很好的借口,其实她根本就不需要这个借口,自己不甘心还不承认,最后她没出轨更是应该的,我真不懂书后的跋里写的,还要争辩纠结于在日本的这点。和着出了轨还要回去结婚,或者背负的沉重的心理斗争,然后一番描写的让我们同情顾明歧吗?你都要结婚了,不出轨是应该的,何必说的这么的伟大,好像郭德纲在林志玲面前坚持住了一样。所以我更多的是同情她那个学姐的,这点和本来作者的初衷是不符的,虽然学姐是也挺讨厌的。看完这书的感觉有点不舒服,这故事,哎,本身没有它被赋予的意义那么有意义,都是让人给说的,当然了,多半在出版社方面,不弄点大帽子就仿佛跟卖不出钱一样,可归根到底还是作品本身的承载力不够。不过我还是很欣赏书中所描写的南方小镇的景色,这也是让我很舒服和欣慰的一点,起码让我知道顾明歧为什么会这样,或者说作者为什么是这样的写作风格。我对于那种生活很着迷的,不过南方始终不是我的归宿,我虽然向往那种安逸宁静的生活,但毕竟是陌生的,不过真的感动到我了。其实,久居北方后还是会对南方不适应,当然北京很干,但是盖着大湿饼子也不是很多人想的,不然顾明歧也不会在回到北京后会忽然觉得大城市让她更有安全感了,她也明白小地方终究没有发展。很奇怪我竟然会误打误撞的看了这部书。不过还不错。

我真怕成为你的旧人。

我是被书名吸引的,分三次读完。昨天下班的车上,今天下午在家里,还有刚刚躺着看了最后一点。刚看的时候以为自己读过了,因为名字都很熟。看下来发现应该又是记忆错误。不知道为什么,我只希望顾明岐和吴嘉南在一起。可能最初是他们所以就一直希望是他们。而且明明是相爱的。既然知道很多错误是因为太年轻太不会爱不会表达。那为什么最后都明白以后不重新在一起。。。吴嘉南最后放弃的太容易了。。而明岐和元朗又太过平淡了。平淡的有些实际。看到最后才发现原来大家都是懦弱的。。只想要一个平淡的生活。似乎已经没有了自己的追求。可是他们似乎又生活的很幸福。处处透着元朗对明岐的怜惜。怕她生孩子痛苦。对孕妇的坏情绪可以至少体谅。对吴嘉南的再次出现不闻不问。。厄 这词有点不好但是也的确是选择了相信明岐。平平淡淡几年过去。他们有了属于自己完满的生活。步入了正常的轨道。沈缇吴嘉南都已是旧人。我真怕成为你的旧人。

如果有来生

最近在看这本书,封面很美,作者的名字也很美:苏枕书。温婉叙述的笔触,行云流水间缓缓展露的情节,似曾相识又恍若初见。爱情在此时彼刻,淡淡的,却是真实和深刻。和最近的一首歌很有相似的感觉《如果有来生》。以前人们在四月开始收获躺在高高的谷堆上面笑着我穿过 金黄的麦田去给 稻草人唱歌等着 落山风吹过你从一座叫“我”的小镇经过刚好屋顶的雪化成雨飘落你穿着 透明的衣服给我 一个人唱歌全都是 我喜欢的歌我们去大草原的湖边等候鸟飞回来等我们都长大了就生一个娃娃他会自己长大远去我们也各自远去我给你写信你不会回信就这 样吧

相忘于江湖

文/素衣 2009年6月14日(其实本文算不得枕书《再见,如果还会再见》的书评,没有看过枕书的这本书,只看了书的介绍,有些感慨,把一篇旧文写在这里,作为存稿罢了。)——————《庄子·大宗师》中有句:“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浮在记忆与遗忘边缘的,总是琐事。这是简桢散文里的一句话。彼时,她正在月下读她的散文,这个文笔婉约美丽的女子,在她的想象中是白衣素裙、不食人间烟火的,她喜欢这样的女子,淡漠,疏离,真纯,理想。一如年轻时候的她。年轻多好啊,到了她这样的年纪,才能够觉出年轻岁月的种种好来,算不算太迟呢?简桢说,趴在时间的背上往前赶路,也不知是一路颠颠荡荡把人晃傻了,还是尝过的故事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味把人弄腻,到了某个年纪,特别喜欢偷偷回头想几缕细节,连小事都够不上,只是细得不得了的一种感觉。此刻的她正是这样啊,坐在月的柔亮光影下,一些年轻时候的细小的故事像缓缓溯流的潮水,那些淡然地开放在青春岁月中的人和事,又像默然独立的野姜花,淡香的味道将她的身体和思想整个覆盖了起来。从她的故事里清晰浮现的,是年轻的他的面庞。隔着岁月和地域长长的距离,他是她一生不能忘怀的原乡。想起他,她就记起她为他篡改的诗:春风里/思念是一枚小小的风筝/你在风中/线在我手里头;小雨里/思念是一条长长的雨巷/你在巷口/我在小巷的深处;后来啊/思念是一地散落的花瓣/你在花影里/我在花瓣渐渐消逝的余香中;而现在,思念是一支长调/你在弦上/我的思念在轻触弦音抬起又落下的指尖。这是一份多么用心的深情啊,曾经以为她会一辈子沉醉其中永不醒来,谁知道不过是一场短暂的宿醉,酒酣,人醉,酒醒,两两相忘,不过是一场游戏一场梦。然而,多年后的回忆却是一招绝杀的化骨绵掌,即便是早已坐忘于光阴的两岸,她仍旧能够在思念他的片刻感觉到这招掌力的厉害。猎猎掌风,掀起她的长发和素裙,一如年轻时的她独立在风中的样子。浮在记忆与遗忘边缘的,不总是琐事,更多的,是挥也挥不去的情感纠葛,曾经听过的故事,曾经看过的书,曾经经历过的地方,曾经相遇的朋友,曾经闪过的泪光。这些,都是沉浸和封存在时间宝匣中最珍贵的宝藏,年代愈久,价值越大,拭去浮尘,咄咄光华自现。思念的潮水这样倔强地不肯离去,月光下的她有些坐卧不安,象又回到了青春时代。素衫,白裙,长发,丁香花一样盛开的美丽和一抹淡漠的愁绪,浸染着她的整个青春时代的色彩,就是这样的一片素白和蓝紫,这样的一片素淡又极为妖娆的美丽。她抓起手边的电话,翻开,里面存着他的电话号码,好多年了,这个电话号码一直都在,可她一次也没有和他联系过,只是在思念他的某一刻,翻开电话,一遍一遍默念这个早已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一遍一遍,倒背如流。看着这个电话号码,就仿佛对着他,她在心里对着他说话,温柔地对着他笑,柔情似水,某一刻,又像个小孩子,噘着嘴,任性地向他撒娇。想着他一双好看的单眼皮眼睛会一直笑眯眯地看着她,会好脾气地包容她哄她开心,她就得意地笑了。是啊,年轻时候的她真的是又傻又天真,以为真情会战胜一切世俗的不堪,他会携着她的手走过长长的一生,一辈子不离不弃。可是,青春的天空不过才刚刚响了一个闷雷,他和她的真情就被打懵了,一场必胜的赌局,她扼腕叹息,拂袖黯然离去。他和她没有未来,没有今天过后的明天。爱,真的是如此寂寥,如此不堪一击。他离去时是六月,池塘里的荷花开得正好,一片一片的,看得她泪流满面。她一直爱荷,爱了十几年,但从他离去的那一年开始,她再也不会去看荷了,那是她的伤心,那是她不堪回首的青春。青烟淡日,却是她一生背负的沉重。此后经年,她都不忍去翻开青春这本书,只觉得感情是一场烟花,在那年的六月就繁华落尽,刹那芳华,化作满塘枯叶败花,一场秋风一场寒,终至灰飞烟灭,万籁俱寂。她的手边,除了他的电话号码,还有一本庄子的书。她爱极了庄子的书,一读就读了好多年,闲时读,烦时读,逆境时读,顺境时也读,每读总有收获。她渐渐地开始蜕变,变得闲散而随意,凡事可以退一步想,心态就会达至平和清朗的地步。庄子说:“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她傻傻地读这句话,一遍遍琢磨话中的深意。初时她的理解只是停留在这句话的表层,她想,何止是两条相爱的鱼,芸芸众生都是一样啊,两条鱼相爱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两个人相爱了,手牵着手,相濡以沫一生,这多么好。她多么想和他相濡以沫一生一世,可是竟是不能够。这真是她人生无法弥补的缺憾了。思念像绵长的线,缠绕着她,纠结着她,室外早已是月朗星稀,天边的浮云渐渐远去,夜空寂寥,天地安稳沉静。许多人早已进入梦乡,还有许多人醒着,像她一样被思念的灵光闪现所负累而辗转不能眠。红尘千丈,她和他早已隔着千丈的距离,不得见,不能见,不忍见,不去见。只任岁月沧桑浸皱了面容,染白了头发。因为太爱,才不去见,不忍见,不能见。再深的思念,到了儿总是被她狠狠地压下去,压下去,从分开的那一刻起,再不见他,再不对他说半句爱,不知道他明不明白她的心意。红尘千万丈,既然不能相濡以沫,那她就要和他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不去打扰,不被打扰,从今而后各自畅游在自己的海里,自己的江湖里,这就是她对他的大爱了。她在月光下浅浅地笑了。静坐时她的身影犹如少女,浅笑之下恍然可见眼角额头的皱纹,与月光相映衬的,还有她半白半黑的发髻。她已经这样老了,仿佛这一坐就已是一生,看见的是岁月的刀光剑影,看不见的是刻在她心底的暗伤。只有眼睛里含着的水晶般的珠光,透露出与年龄不相称的一颗晶莹剔透的心灵。流水无情,将光阴一点点带走,有落叶悄然落下,月光和灯影交错处的她美若一尊女神。合起手中的书,她站起身来走到窗边,星空是幽深的碧蓝,一两颗星在天边闪烁,凉风吹拂,偶尔传来几声走夜的猫儿软软的叫声,思绪嘎然停顿。她想,简桢说得是对的,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作一场宿醉。醒来时,天依旧清亮,风仍旧分明,而光阴的两岸,终究无法以一苇杭之。多少年了,他和她端坐在光阴的两岸,隔着岁月和地域的距离,却仍旧熟悉得可以清晰地听到彼此的心跳和呼吸,人生百分之一的爱情,他和她却用了百分之九十九的执着去维系。这样一种深情,谁人能懂,又何必要人去懂。只是再也不会相见了,相见不如怀念,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爱的决绝,不过如此而已。————本文链接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92b0ee0100e4nc.html

两份感情,不一样的明岐

因为喜欢它的意境和读它时自己的心境,我曾把这本书反复看了好几遍,几乎熟知它的每一个细节,一个南方女孩子在北京,读书,工作,恋爱,结婚,即使是很平淡的生活,也并不容易得来,都需要耐心、时间、温情来浇灌。很喜欢女主角顾明岐,温婉,隐忍,专注,有我自己的影子,也有我向往但自己却不曾拥有的笃定的心性。在上海念大学四年,在北京工作已快五年,我似乎一直在寻找着,也一直在迷茫着。每一个人的成长都有他/她独一无二的伤痛在伴随,每一份安宁生活的背后都有难以捕捉到的龌龊,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单身,还没谈过恋爱,更爱看明岐爱植物,读书,找工作,租房子,继续学英语考托福,那些小女孩的心情、喜悦,刚工作时不灭的上进心,还有走上社会的隐隐不安,都能在我身上或多或少的折射。后来交了男朋友,又读了这本书,开始为明岐在两段感情中截然不同的个性而难受。在第一个男朋友吴嘉南面前,明岐任性,率真,决绝,不容感情中有一丝一毫的玷污,说话做事也大多是当时自己的内心所想,不屑于考虑后果,完完全全是一个女孩子在爱人面前的天性使然,只可惜最后因为种种误会,两人分手。第二个男朋友张元朗,也曾给过病中明岐种种温和的照料,也曾为明岐许下一个踏实安心的未来,但明岐面对第一个男朋友时率真的个性,在他面前一步步走向了隐忍。“四年前她因任性、试探失去吴嘉南,四年后她为另一个人付出所有的耐心与信任”。对于明岐来说,忍耐是张元朗失业的日子里的主旋律,失业让一个男人变得小气,暴躁,斤斤计较,其实这或许是他的真面目,只是在失业带来的无助状态下才毫无顾忌地爆发出来。面对几乎是无理取闹的张元朗,明岐唯有忍耐与包容,婚期被无限期延后,但她还是紧紧握着那微茫的“成一个家”的希望,为张元朗付出温情、耐心与金钱。后来张元朗找到新的合适的工作,事业顺利,心态也大为改观,对明岐也温和起来,“守得云开见月明”,他们终于走向婚姻,故事以明岐的孩子出生结束。看着在吴嘉南面前咄咄逼人的明岐在张元朗面前的懦弱和忍让,我感受到了女孩子在成长中,面对生活的那种妥协。小说结束时有这样一段话,“明岐撒娇地依住母亲,心里很静。生活永远比戏剧跌宕残酷,她没有一个人奔跑哭泣的精力,因为她知道自己身后并没有那把随时撑起遮蔽风雨的伞。她不要颠覆,只要守成。这是她在这俗世里卑微的,不足道的期望”。“守成”是明岐面对第二份感情时的核心愿望,这和她在第一份感情中的任性率真是多么不同啊。我感到很心酸。对于普通女孩子来说,北京的生存压力大,独自在这里生活种种心酸、孤寂难以言表,大多数人的身后也都没有那把“随时撑起遮蔽风雨的伞”,想拥有一份“稳定”的生活,真要以让人心痛的“妥协”为代价吗?至少目前为止,我还是希望自己能以最真实的情绪面对自己,面对喜欢的人,在我理想的感情里,没有“妥协”,也没有“经营”。

闲说

近两年是最清闲的时光,也是读书最多的一段时光,就这样陆陆续续地看了几本苏枕书的书。这本不是我最喜欢的,相比个人色彩很浓郁的这本小说,我反而更喜欢她的散文集,淡淡的,基础也厚实,大抵还有我喜爱的因素:日本京都。第一次是一年前看完,昨天又翻出来再看。说真的不大喜欢张元朗这个人,不够明朗,有些小自私,恋爱时给顾明岐的踏实感在订婚后反而变得淡薄起来,为了研讨会可以推迟婚期的男人是多么的不够笃定。顾明岐是我喜欢的姑娘,一身的净清散淡,但安然接受的性格让我心底有波纹式的痛楚。小说看得入迷时很痛,但又接受,现实便是如此。后来在豆瓣又看到另一种结局,大意是顾明岐离婚后回老家,孩子归张元朗云云~~,心里又纠结了一番,有种过山车似的跌宕起伏。婚姻终究不是爱情的终点啊,婚姻也不是完美的结局。只是个人觉得书的封面与内容不大贴切,文案介绍太浮华,书名也还是《无法安生的年代》比较喜欢。

无题

持续几天的高温,这一场雨下来,镇日窝在家中,有了几分秋意似的。持续着在线阅读,从最末章节到第一章,再在脑海里过一遍情节的发展:这种阅读方式,于此书,于此静室凉日,不能矫情地谈相宜之类,可是---就这样了。彷佛不需要太多解释。就像书中感动自己的某些语段:主人公的成长,心路的变化---后面的是难以体会到,也不敢作肯定语。可是,前面的,那些春日寂寂里,流泪,怔愣。思念,任性。妥协,争奈。甚至,抬头,闭眼。暮春落花,冬夜寒月:彷佛归去,彷佛惶恐,又彷佛只得片刻便也足矣。还是会不断地走路,俯身闻路旁花的芳香。天色如墨,推窗风携雨入。天边沉沉压下来,东三环高楼,似海市幻境。楼下光赤膊中年男子,在阳台水池台淘米。偶尔会将电磁炉搁到阳台上炒菜做饭。走到现在便也很明白。生活中的必然,偶然,多变及不可逆转。只是会想起某些想起来便觉得很好,很让人心生欢喜的心愿。倘若时光可以,倘若一切还允许---是还来得及的吧---即使再见了,即使再见了也还是再见,总是不要辜负一番心意的吧,。

仿佛看到了另一个我

我始终相信在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可以称之为缘分,让两个人相识,让一个人和一件物品相识,让一个人和一本书相识。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小说了,而我几乎从不看现代都市小说,所以我觉得遇见这本书是一件多么偶然又神奇的事情。故事其实可以用平淡来形容,一开始以为故事的主角的张元朗和沈缇,而顾明岐的第一次出场,也并不讨喜,灰色的长身棉衣,一条宽围巾,书包很沉的样子,不爱理人,有轻微洁癖。而故事却的走向却渐渐以明岐为主线,随着她生活的点滴缓缓道来,我愈发觉得,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出生在江南的小城市,大学来到北京,毕业后就地留下工作,身为理科生,却有颗热爱文史又敏感的心,看到初春花开,杨絮漫天,便满心欢喜,会在某个瞬间脑子里突然想起读过的一句诗句或词,无限感慨,结婚一定要红,红衫,红裙,批盖的红纱,叩拜天地父母,才好叫做嫁人,途径景山崇祯皇帝自尽的地方,会有些些默然。我体会的到江南的丝丝氤氲旖旎,也懂得北京的繁华和落寞。然而终究际遇不同,我年少时不如明岐那样用功,学习没有那么好,幸运的是我高中起的小男朋友与我一起走了多年,幸福如初恋。我懂得明岐的隐忍,懂得她的委屈,懂得她的小幸福,懂得她的安心,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完全为另一个人而生,即使他对你再好,也少不了争执,遇上的那个人,不会像想象中那么完美,也不会像想象中那么糟糕,世界是真实的,就像你自己,永远不会是一个完人。安心,有时候是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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