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坟上起舞》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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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4-04-01
ISBN:9787806576793
作者:[英]钱伯斯
页数:261页

关于翻译问题……也没什么问题。

在网上看了一点英文原文,觉得翻译文字似乎还是有点平淡了,个人感觉而已。。可能因为李先生还是想把这个主题处理到男孩子间的充满巨大热情的友谊上去,但是人家明明是基佬之爱呀!无论如何看完故事的人都应该会挺喜欢小哈尔的。

所有的混乱最后都会平息

《Dance On My Grave>中文译名〈在我坟上起舞〉,译林出版,定位为少儿读物,可是那并不是童话的真相,两个男孩的断袖之恋,狡黠的魔豆罐里,他和他的美好是阴谋,巴里对哈尔的猎艳,哈尔对巴里的心理依附,徘徊在占有和自由之间,谁都不是那么的纯洁和真挚?一次争吵后,哈尔在巴里压抑的指责中落荒出走,巴里在寻找他的途中,一贯的寻求速度自由的解脱,最后车祸丧生。短短七周,除了死亡,什么都来得不深刻,所以哈尔很快找到另一个拿着魔豆罐的男孩,继续他所渴望的经历,而巴里,轰轰烈烈的生命延续到乱墓冢中,大家热热闹闹的伤心、叹息、内疚一场,刻上几行数字,几段溢美的文字,若干年后,连面目都不再被忆起……

临暗的天天天蓝

原谅我用了如此令人费解的标题,它与我最近的状态有关,与我推荐的这本书无关。去年的时候看到这本书,第一遍看完没有做任何笔记,所以隔了一段时间竟然想不起主人公的名字,于是又特意去图书馆寻了来。依然没有在笔记上留下痕迹,因为我已经远离了看书时的自己:偏执幻想和极端敏感和无端嫉恨——我嫉恨每一个比我幸福比我有人在乎比我疯狂过的人。哈尔和巴里,海边的城市,青春期男孩单纯又敏感的存在和疏离,拥有和占有,疯狂和执念,我甚至想不出怎样描述,我不懂得自己那个时期为什么会迷恋一个老男人写的青春小说(钱伯斯大师已经年过半百了吧那个时候?)。这种模糊的偏执念想让我觉得像深夜半睡眠状态一样不安定。我渴望像主人公哈尔那样和灵魂伴侣有一个生死不变的约定、有机会为自己的Soulmate疯狂地做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特别想像主人公那样渴求找到可以和我分享“同一罐魔豆”的亲密伙伴,所以我曾经在某个还算庄重的场合失态地说过:如果我也有我的Soulmate灵魂伴侣,死了也是值得的。需要说明的是,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渴望可以做Soulmate的人是在场的。然后时光把一切带离,我也远离了那个时候的自己,那个被我划为特殊朋友的人也与我“渐行渐远渐无书”。好遗憾,至今没有找到与我分享“同一罐魔豆”的那个伙伴。

完成伤痛是独立的始点

关于哈尔的最后解脱。我想他是完成了一次“对他人的心理依赖到独立”的转变过程。他一直寻找魔豆罐伙伴,亦即亲密无间的心灵伙伴。巴里的出现完成了他的心愿。但这个满足是突然而短暂的,这段被哈尔奉为独一无二的友谊,仅仅维持了七周便随巴里的去世而消逝。之后可以看见哈尔的极度伤痛,并出现了心理压力外化即躯体化的症状。我认为哈尔在两处完成了此次的伤痛。一是在巴里的坟上跳完舞,被警察抓获却大声放笑(完成了对巴里的承诺,并通过跳舞来承认密友的死亡);二是完成了读者是社工阿女士的回忆性写作(通过写作可以减轻一个人的心灵负担,回忆越细致、描写越详尽,越能放下越多的东西,尽管过程中如同亲历多一次痛苦),这让他对此段关系作了一个总结。在完成伤痛后,在舔完自己的伤疤并看着其结疤后,哈尔开始结束自己对魔豆罐伙伴出现的希望,转而承认自己的孤单,这是一个从依赖到独立的转变。尽管这个独立有些落寞,有些失望(毕竟是一次破灭),却给哈尔带来了心灵上的自由。因为这段友谊对魔豆罐伙伴的“理想”的回应是:对他人的国度期待会使人丧失自我。恰恰是这次破灭解开了这个束缚。题外,你觉得全书最撩人的是哪句话?我觉得是谁给了谁礼物,问我想不想在场的那句。

写给我自己的

其实我是很少去搜索小说来读的……不是不喜欢,而是我懒得……其实我还是很喜欢读小说的……总比做作业感觉好……【笑但是你给我的,或者说你们给我的东西总有一种不可触碰的感觉,别想多了,不是圣神地不可触碰,是怕里面有我们心照不宣的事情被父母发现……呐~都知道我在父母面前和我在朋友面前是有不同的……好吧,我承认以上都是我自己胡乱编的理由……其实是我看了后面的评论知道了这个是同志小说之后不敢看了……其实也不是不敢看,是怕我看了我爸妈会接受不了……亲爱的,我很喜欢你的性格爱好你的一切,但是这些都会给我爸妈造成不小的冲击……好吧,其实我自己也在给他们制造冲击……其实小说里面讲的什么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或许是我记忆力不怎么好,或许是我当初不是腐女所以对这些还没那么兴奋,也或许是我根本就没有去试图记过……似乎是很纯的爱,神似爱情,貌似友情的东西……呐……亲爱的,我们也是这样不?呃……当然不是,我们是死党……虽然我是真的好爱你哦~除了这一本,你还给过我另外一本书,是刘墉的吧~也很好看很有意义的~但是我忘了名字了~呐~不用担心~我还记得你的生日~很不错了~呵呵~话说,你是唯一的在我生日的时候送我书的人,还送得很好,你真是太可爱了……其实我不是想评论这本书啊~我只是由这本书想起了你……呐~我唯一有印象的事情就是,我看完了以后,不知道对你讲过没有……请你也在我坟上起舞……如果你先走了我也会的……嗯……或者,跳不动了就唱歌吧~随便什么歌都好~呵呵~呐……我是不是神经质了啊……呼呼……不知道别人看了这个文章会不会觉得我是les啊……无所谓了……本来我就很爱你嘛~【笑呐~晚安~

感情的另一种表达

“你答应我,如果我先死你会在我的坟上跳舞。”我想我在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心中有些苦涩感。在年少时,人们对死有两种极端的态度,一是故意忽略,二是无时无刻想象着自己的死亡。这并不是个复杂的故事——十六的哈儿,与十八的巴瑞,在海边结识,哈儿以为巴瑞就是他从小一直寻找的“交胸好友”,在七个星期的相处后,却因巴瑞迷上挪威女孩凯利,哈儿与他大吵一架,巴瑞骑摩托车追他时,出车祸身亡。哈儿为了遵守誓言,在巴瑞死后到他的墓前跳舞,而因破坏公墓被捕。书里通过哈儿的自传日记及社工雅特金小姐的报告,娓娓道出整件事情的真相。看完这个故事,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篇报导,讲的是一位老人将病逝少女的尸体挖出,做好防腐摆在家里。这种任何人都会认为是亵渎的行为,实际上却是源于刻骨铭心的爱。书中的哈儿,十六岁正处于一个矛盾的年龄,以为自己可以窥探到成年人的世界,却仍然保有少年的纯真。他是个纤细敏感,对文学有着独特的见解,也有能力将所想的写成流畅的文字。他从小就渴望一个真心为彼此付出的好友,尝试寻找,也曾失望。直到巴瑞的出现,他们之间从一开始就有着一种暧昧的同性情谊,而作者也用了相当多的笔墨详细的记录下两人的相处,尤其是初遇时的点滴。而确实也只有巴瑞会令他永生难忘,因为死亡令一切变成永恒,那段曾经经历过的时光,永远的静止。尽管哈儿总是无法自制的想到死亡,却从来没有如此这般的接近过。用哈儿那毫无矫饰的口吻,作者讲叙着对死亡和人生的态度,在四个部分中将生与死巧妙地结合并以精确丰富的文字表达。它会令你去仔细思考:我们想要的感情究竟是什么样的?我们在面对无可避免总有一天会来临的死亡时,究竟要怎样去活着?我不禁在想:有没有人会在我的坟上起舞。http://www.3coffin.com/index.php

所谓力量就是这么一回事

《在我坟上跳舞》这本书,我是因为书名够奇特才去借来看的,这本书对于我完全是个意外,那种感觉,就像突然闯进了魔法花园一般惊奇。看完它,我忍不住记下作者的名字:Aiden Chambers,我想看他别的作品了。故事是有关同性爱的故事,它对同性情感也有深入细腻的探讨,但幸好它并没有仅仅沉溺于此种惊世骸俗的恋爱中去。说真的,里面两个少年的情感可以说是相当的平凡,跟大部分爱情一样的甜蜜,带点白痴的可爱,还有不可避免的猜疑和妒忌。但哈尔的文字,或者是作者的文字,有着一种扣动心弦的爆发力。这种力量是专属青春少年的粗野、任性,但不失智慧、尖锐,甚至某种程度的沉静。我决不会简单判定它是一本关于少年爱情的书,它关于成长、迷茫、死亡、迷恋、沟通、自省,它关于一切青春期的烦恼,甚至我也禁不住回想起自己粗陋的青春岁月。这是我看过写得最好的事关少年的小说,我是不屑于仅把它放到同志小说中去的。它坚定了我一直坚持的某种认定:好的小说,最要紧的还是阅历与智慧,还有用心的程度。我想我再网络上已经看了够多游戏文章的人类,也看了够多空洞还自以为聪明的文字,这些以媲美F1赛车速度发行的文字在真正用时间与心血锤炼的文字面前惨淡地褪色,面对厚重如铁锤的作品它们单薄如纸。Aiden Chambers,长期研究少年儿童文学的大学教授,文学评论家,编辑,虔诚的信徒,几易其稿的十年心血,这就是精炼文字的力量。比如语言,它的语言精致、细腻、准确、简洁,仿佛带着无畏的气概。它有专属于少年的调皮,比如哈尔形容他与足球队员的拥抱就像被一株有结实二头肌的仙人掌拥抱,而被他们那凶狠的老师盯着看就像被一条甲亢的近视眼鲨鱼盯着一样难受。但文字作品并不会因为俏皮话说得巧妙而出色,哈尔面对人生难题灵感勃发的文字才真是精彩所在。他写时间的永恒,说永恒不是以时分秒计算,而是以人计算,活的人,死的人,将生的人,突然死去的人,从“我”这里延伸,无穷无尽,超越时间,超越人类。我不想对这样的文字多费唇舌,即使剥离了感动那一霎那的氛围让这些话显得如同突兀的口号,但仍不失天赋灵感的闪耀。在故事的结尾哈尔完成他的回忆之后,他说道,这既不是开始也不是结束,而只是告诉“我”怎么会变成现在的“我”,就这样平平静静地结束故事。哈尔给自己的感情制造了许多麻烦,面对突如其来的结局也曾濒临疯狂,他终于亲手割掉了感情的死结,即使期间动作滑稽,如醉酒的人走在独木桥上,但他终究过了桥,挥挥衣袖不带走云彩地离开过去。我在想文字的力量应该可以达到怎么样的强度,这部小说让我的阅读仿佛带有手捧燃着引信的炸弹般的快感,听得四周惊声一片,只想兴奋地大吼一声。我形容不出那到底是什么感觉,但所谓文字的力量就是这么一回事。

笔记

1.我们都带着面具,怎能不小心自己的伪装。(库特 冯尼格特)(p.1)2.透过语言我们看到的只是表象,更多的内涵却隐藏在语言的背后。(p.36)3.在我遇到他之前,我从不知道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人也是这般执著。我对他着迷的正是为此。专注是他的秉性,他的存在就是对执著的追求。(p.41)4.我母亲的人生态度对我是个警醒,她信奉陈旧的世界末日论。她说你一直追求的东西结果会证明是不值得的,也是不该得到的。一旦你得到了,报应会接踵而来。其速度之快犹如恶意的闪电。你要逃脱出来也容易,但巨大的心痛又会来折磨你。对于这些唯心的东西,我母亲深信不疑。我当然不信,但有时我的行为举止却又受其影响,就像那些不信在梯子下走会带来厄运,却又怎么也不愿走到梯子下的人。(p.48)5.当我在巴里房间穿衣服时,我知道他也在一旁打量我,我也在打量他。越打量我就对他越发喜爱。你何以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知道自己喜欢某个人?这是最难解答的人生之谜。为什么会这么快就选中了眼前这个人,而你年复一年在大街上遇见的那些成千上万的人都被抛到了脑后?我想了好久,但就是找不到答案。因为你喜欢上某人不是由于他的脸蛋或者体型,也不是他诱人的生活方式。那是一种特别的东西,你永远都无法确知。你只能感觉到它的降临,仅此而已。就在那天上午,它降临了。(p.49)6.如果你引起了他的兴趣,他不是用他那非凡的智慧来征服你,而是尽力磨砺和培养你的思考能力,我花了好几周时间才明白这一点。(p.51)7.我哈哈笑了起来。当时大家都很严肃,母亲瞪了我一眼,她一定认为我想让她难堪,但我发笑并不是觉得有什么可笑的事,而是突然被时间的永恒所动。这永恒的时间不用分、时、天和年来度量。度量它的是人的生命--充塞着过去、现在和未来的那些多如恒河之沙的无数生命。用生命来度量的时间向各个时空伸展,遍布世界,永恒不已。我为时间的广博和生命的浩瀚而笑。我无法用思想去捕捉它们,但我知道它们的存在。它们的存在是千真万确的,这一点我可以感知。我不由自主地在墓地里溜达起来,因为再也不能忍受默默地静立。我的视线片刻也离不开那些墓碑。有些墓碑倾斜着,行将仆地的样子如同马戏团的小丑正在进行慢镜头表演。也有一些因年代久远而碑文漫灭无法辨读,而新的墓碑整洁美观,一副自鸣得意的样子。我读着碑文上的姓名和年龄,思绪飞腾:他们中的每个人都曾生活在这个世界,也一定有过与我此时相同的感受,他们也曾像我一样有血有肉,有思想。他们审视着世界,却发现正有人也在注视着他们自己。但终于有一天,灵魂逃出了他们的躯体,他们死了。(p.52)8.有些事你虽然知道,但却不明白其内涵,浮于表面的只是假象。拜谒墓地前我也知道人会死的,但拜谒墓地那天我才第一次感到我自己的灵魂有一天也会出窍,而且随时都会发生。想到这些,我几乎晕厥。我在一块墓碑上坐下,情不自禁一只手探到毛衣里默默心脏,我要确定它还在跳动,我要倾听到下一次呼吸的声音。心脏的每次跳动都让我宽慰,但紧接着等待下次心跳的焦虑又袭上心头,每次呼吸都是宽慰和不安的交替。但是你不能一直这样坚持下去。心情每分钟七十次在宽慰--不安--宽慰中更替,你会因心力交瘁而亡。我勉强坚持了约两分钟,但却感觉如同一小时。(p.53)9.“你想干什么?”“这正是症结所在,我也不知该干什么。”“继续上学如何?”“我不介意。其实,我挺喜欢学校,但问题是该学什么,学的东西以后干什么用。”(p.57)10.一次,只需一次与你相伴,就甘愿肩负携你逃避的重担。(约翰 多恩)(p.59)11.对我来说爱似乎并不重要。什么才重要呢?满怀诚意与命运的抗争。(p.62)12.总有这样的时刻,你意识到如果继续走下去,将是一条不归路。(p.74)13.我猜想你,抑或我,就是这样的感受,因为知识意味着力量。一旦某人知道了你的想法(你对他的看法),一旦你道出了心中的真情,他就了解懒你(了解你就是认识你,就是知识),就有力量控制你,向你提出各种要求。在我读大卫和约拿单的故事时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圣经》上说:你是心甘情愿成为他的俘虏。(p.75)14.英雄必定有与众不同的坚强之处,决不优柔寡断。他们不会因为某个美人想与其为友就失去本色。如果他们如此,我们怎能仰慕他们的英雄气概?(p.75)15.我饮,故我在。我醉,故我曾在。(p.84)16.醉酒的人都会有一段伤感期。(p.88)17.当现实的朋友与理想中的朋友有差距时,现在的我或许更能承受。但是,我觉得人生的一大怪事是:你永远不能真的吃一堑而长一智,因为没有两件事是完全相同的。你所经历的确实改变了你,但你将要遇上的每件事还会与先前一样棘手,难以对付。(p.108)18.人们在伤感的时候尽做不该做的事,有时即便能做好的事情也做得不尽如意。这时,事情往往会变得越来越糟,你也常会陷入失望得漩涡不能自拔。不知你有没有这种感受?(p.108)19.“你比我想象的还要怪异。”我说道,对他所说的置之一笑。“谁想当个正常人呢?”他说。(p.127)20.“不管我们俩谁先死,另一个要到他的坟上去跳舞。”(p.148)21.死亡是个压轴戏,不到最后一幕不上演。(涂鸦大师)(p.151)22.把自己的感情藏起来是对我人性的摧残,我也办不到。既然已被世人看穿,不如索性就让他们看个够。我不喜欢拐弯抹角,躲躲藏藏,既然我的性情如此,何必扮一副假相?(p.152)23.现在,我一遍又一遍在脑海中回顾着我们俩说过的话和做过的事,连一个细节也不放过。我想把这些细节拼凑起来,希望能从中觅一点启发,寻一些理由--一些可以解释我们所作所为的理由。我目前已经完成的这些细节记录的都是我们共度的好时光。(p.152)24.入我怀来,我的爱,管什么信赖,不信赖。光阴催人老,美丽不常在,多愁善感易早衰。人生何其短,坟冢青春是鉴台。入我怀来,我的爱,将美丽留给自己,把凡俗和罪恶都抛到九天外。(奥登)(p.154)25.在我们相处的那些日子里,时间似乎都不存在了。只要我们能在一起,管它什么时间呢,该做什么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在一起。一切都为了一个目的:终日厮守。(p.159)26.经历是不是像存在银行里的钱财?它会不会也有利润,一天天的积累,到后来就可以买一件真正贵重的东西?日益积累的经历最终会像超新星那样爆炸而发出信息电波吗?我该用积蓄下来的,与巴里共有的经历去买什么呢?你没有逝去。你依然在我的心中,在我的脑海。(p.166)27.死亡降临后欢呼与沉默同样无济于事,因为死去的人听觉全无,我觉得没有他我难以继续苟且偷生,我知道死亡的方式成千上万,但我不明白为何他会暴死街头而我却依然苟活于世。由于此时我整日沉溺于回忆之中,回忆自己的过去在甜美的冥想中回忆着往昔的时光,我为愿望的落空而叹息,为虚度光阴而旧怨更添新愁;我不擅流泪的眼睛会因漫漫长夜吞噬挚友而泪如泉涌吗?我还会为爱的忧伤而啼泪,为无爱的夜晚而悲痛吗?我哭哭泣,但不会泪如泉涌。我哪里还有眼泪,我的双眼早已成了冰封的河流。观自己之所为,听自己之所言,读自己之所写是我现在生活的全部。(p.231)28.也许连我们自身都是我们幻想的产物。我们展示给世人的是一副假面,真我却被我们藏起。(p.254)29.与他相处总能给我极大的快乐,但我却不再关心他是否有一罐魔豆,会不会永远都是我的密友,因为这已不再重要。(p.260)30.我不想说这就是结局。当自己都不知道结局如何时,又怎能说这就是结局呢?或许这只是个开场白,也可能连开场白都算不上。也许这些都不对,它既不是开始,也非结局,而是某事件发展进程中的一个环节。因为它于久远前就已开始,而结局又遥遥无期,所以它的开始和结局都被遗忘,似乎它们本来就不曾存在。当参悟人生之后,你会发现世界原来并非如常人所理解的那般。我把发生的事都详尽地记录了下来,好让你了解我是如何变成今天的样子。但并不能说这就是现在的我,因为现在的我肯定已不受曾改变故我的那些旧事的左右。我们每个人都以某种方式摆脱了自己的过去--惟有这一点最为重要。(p.261)

所谓的爱都只是挣扎

爱做为一个永恒的话题,它的对象是人类,而不是某个人,对于某个人来说,也也许是残酷的,尤其是对于少年。也许每个人都经历过那种青春期的孤独,那孤独蔓延的岁月里,友情和爱是救命稻草,但也许也会分不清楚,对于青春期的少年,爱都是挣扎,挣扎着走向成熟,走向死亡,这也许就是人的一生。钱伯斯的这部小说让我想起了麦卡勒斯的《没有指针的钟》。同样是两个少年的朦胧之爱,同样是悲剧的结尾,我更喜欢后者,刻画得更为细腻,而前者,重在那种爱的意象。死亡,是这篇小说的另一个主题,正如卡夫卡的向死而生,我想关于死亡,也是作者在思索的事情,死亡是不是季节的更替,死亡对于个体来说是永久的失去,而时间的刻度上不留下丝毫的痕迹。故事情节感人,却不喜欢其中一些部分的叙述方式,似乎有些过于戏谑的感觉,破坏的其中的感情。

何人起舞?何人作古?

在我看来,青春总是残酷的。那是个刚刚拥有了成年人的力量,却不会正确使用的时期,懵懵懂懂,不知轻重,对任何事物都抱有完美的幻想。无论是狂烈的喜欢,还是残忍的伤害,都是不计后果随心而至的行为。青春的冲动必然会带来各种各样的伤痛,遍布在心灵上的伤口,就是成长。没有哪个大人会告诉你怎样平安地渡过这一危险的时期,成为真正的大人,也不是所有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就会自动晋级而成的。切肤的经历,总会让人明白些什么。哈尔一直在寻找一个拿着魔豆罐的男孩。但总没有找到真正想要的,无论是表面天真可爱实则诡计多端的哈维,还是忠贞不二沉默寡言却执拗无趣的尼尔,哈尔追逐着他们的步伐,讨好地满足他们的愿望,他们的魔豆罐里却没有长出任何东西。巴里是第一个拿着魔豆罐走到哈尔面前的人,是正真意义上与他心灵亲密无间的人。“在我相处过的三个人中,他是唯一追求我,强烈要求与我为友的人,而另两次都是我积极地追求他人。”巴里给了哈尔“戈曼音像店”的一份工作,两人朝夕相处,亲密无间。无论是对哈尔生活上的关照,还是支持他走文学道路的心灵上的关怀,都让哈尔沉迷不已。向往终日厮守,立下海誓山盟,越是幸福,越是令哈尔惊恐不安。“你知道怎样对待死亡吗?”“不管我们俩谁先死,另一个要到他的坟上去跳舞。”青少年的感情从来都不是深思熟虑过的,或者说,总不会为对方深思熟虑过。说到底,哈尔只是巴里猎艳过程中正好遇到的一个人;哈尔对巴里的依恋和不舍而产生的嫉妒和占有,却是巴里无法忍受的。巴里的出轨充满了对哈尔天真的指责,这时候哈尔才明白过来,所谓心心相印,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就像海枯石烂,不离不弃的誓言,或者到坟上跳舞的约定,是不是?”越是在乎,越是无法原谅,巴里对自己的出轨毫不在乎,反而指责哈尔斤斤计较。巴里说,他已经厌烦了。厌烦了身边同一个人的朝夕相处,厌烦了那个人对他的占有和嫉妒,厌烦了时时刻刻目光都追随在他身上的哈尔。但巴里的死又是因为哈尔,巴里想要追上伤心欲绝落荒而逃的哈尔,驾驶超速的摩托车触树而亡。真的有地老天荒的那天吗?两人七周的朝夕相处是假的吗?我想,善良的哈尔还是深爱着他的。巴里死后,痛苦不堪的哈尔对着那个背叛了他,对两人之间感情不屑一顾的巴里轻轻说道:“多希望他仍活在世上。”心灵的痛苦化为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尽管当初的誓言如同玩笑,哈尔还是兑现了去另一方坟上跳舞的诺言。对于哈尔来说,和巴里的的相遇和分离是一段成长。巴里给予哈尔的幸福让哈尔明白了世界上是有存在于幻想中的完美之人,巴里对他的厌恶,也让他明白没有谁会全意全意的爱着对方,一如爱着自己。哈尔乔装潜入巴里的坟前,心中已然没有了愤懑,泪水满颊,为他起舞,仅作道别。舞动中悼念逐渐被庆贺所取代。哀悼巴里正直年华的无谓的死,庆贺自己在绝望的深渊中重获新生。无论是跳舞,还是用笔记录下两人相处的那七个星期的日子,都是再一次直面巴里的死亡。所有的痛苦在一次次的面对后成为了成长的力量。得到解脱的哈尔回到学校后,很快就和能合得来的斯派克相处在一起。但是哈尔已经不去在乎他手中有没有那罐他渴望的魔豆了。能带来快乐就好,无所谓是不是真正的密友,也无所谓这段感情是否能成为永远。对他人的过去期待终会迷失在别人的泥沼里,要保持自我就必须不加束缚。“我们每个人都以某种方式摆脱了自己的过去。”很心疼哈尔,得不到想要的,换来的是永远的失去和痛彻心扉的感悟。感情到底是什么?面对死亡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每个执着的孩子都会成长为毫不在乎又无所畏惧的大人,虽然哈尔已经无所谓相处的人是否能带来魔豆的罐子,但我仍然希望,在哈尔16岁的那个年华里,还能等来一个为他拿着魔豆罐的人。

逢时两相得

逢时两相得关于少年的爱,我们读过村上春树的挪威森林,走出森林又见过百分百女孩;也读过塞林格式的麦田守望者;迷茫,便常是少年气质的独白主题。迷茫,再遇知已,再匆匆失去,便成强烈的对比,有如白纸上猛然落下死亡的黒字,若真是这样一副字写在人生少年初始时,想必会是凄惶不安,加速度地让人成长。前阵子经朋友介绍,得了这本名为《在我坟上起舞》的小说,书名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在对作者和故事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只有好奇,尚无法确定起舞是为何?对死亡的哀悼、抑或是乐观的调侃?不料翻开读至10页,就被逗乐了好几次。直至一口气看完,才发现果然名副其实,是关于死亡的故事,如书名所言是“在我坟上”,并非“在他坟上”,说这话的是早亡的少年,记住这话的却是爱这少年的少年。故事的开始是相当风趣的。玩儿帆船的少年哈尔笨拙落水,被洒脱的巴里救起来。之后,哈尔去巴里的唱片店打工,逐渐成为形影不离(包括夜晚)的伙伴。哈尔在沙滩上又认识了漂亮的瑞士姑娘卡丽。哈尔无条件地深深爱着巴里,可当卡丽遇到了巴里,哈尔才发现自己成了多余的人物。有魅力的哈里对哈尔说,万一我死了,你要答应我在我坟上跳舞。虽是荒唐,但后者应允。不料短短7周之后,因为一个女孩的介入,两人吵架后,那个有魅力的少年开着摩托车去追另一个,却撞了树发生车祸死去。事后,卡丽荒唐地帮助哈尔男扮女装去停尸房看巴里。哈尔在夜里走向了墓地。第一次却莫名其妙难以自控地刨起了新土坟,清醒后仓惶逃走。第二次终于顺利地跳起舞来,却在最忘怀之时遭到埋伏着的警察的拘捕。小说便是针对法庭提出的“究竟为什么会在亲密友人坟上做如此亵渎之事”的解释。哈尔是深深迷恋死亡的少年。他向往的友谊甚至要比未知的爱情更恒久更知心,绝对是神圣的。哈尔的整个少年时代都在寻找“超出男女之爱”的友情,他对巴里的爱一半是钦佩、是欣赏,另一半也正是盲从。巴里的生活需要刺激。他玩儿帆船和冲浪、把摩托车骑得飞快。他因此洒脱迷人,即便是乐于助人,也摆出霸道的温柔。和另外一些描写少年时代的作家相比,钱伯斯笔下的哈尔显然不像麦田守望者霍尔顿那样愤世嫉俗,充满焦灼的迷茫;也不像村上春树笔下那些中产阶级家庭的少年,有得是教养丰厚、彬彬有礼的迷茫。但哈尔也一样不知道未来是什么,生活也不算富裕,尽管如此,他却遥遥领先地去猜测死亡、猜测高于爱情的爱,更何况,哈尔在巴里的带动下,成为了一个同性恋者。都说社会发达,孩子将早熟,那么不妨抛开中国式、韩国式被煽情、被摇滚过了的青春残酷物语,来看看一段真实的英国故事。我们面前放着许多故事,其实也如摊开的年谱,记录了不同年代的少年,即便有相同的迷茫、渴望得到伴侣的爱,却同时消化着每一个年代特有的色香品味。《在我坟上起舞》写成于1992年,也许暗示着前后十年间的新一轮“青春”该有的模样。求爱、求知已,发生在同性间的性和情已经在书本上有所反映了。但如古诗曾有“逢时两相得,聊足以慰情”这样的感喟,无论世界如何变化,少年的心总有这样的内核。

因为爱情

四哥:你说我治好了你多年来出借书籍的恐惧症,我开心得有些惶恐。果然,这次你借一给二,还附上了笔力遒劲的小纸条,上书“据传该书有将直男掰弯的伟力……弯不弯由你”。虽然我认定了这是个圈套,因为无论弯与不弯,我一旦读了就自承为直男,丧失了神秘感。可是《在我坟上起舞》这个名字实在诱人,掰弯也认了,读完再说。不得不说这是本充满了话题感的古怪小说,估计钱伯斯写作的当日就料知这一点,所以经常在字里行间流露一种掩饰不住的得意。书籍分类是“儿童文学”,我表示震惊。虽然今日不到十四岁的青葱们满脑子巫山云雨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这本纯讴歌同性恋情的小说如果真的可以在我们的国度被归入“儿童文学”的行列,那么我们孩子的书架此后必将姿色惊人。书的前言中费事费力的说了很多,从作者的经历到写作的特点,看上去正统的吓人。最让我吃惊的是书中两位男主角间短暂却热烈的爱情居然被定位成“被扭曲的友谊”!如果每本书都配上这样一个深邃的前言,我真的宁可弯成一个句号。说实话,书中最让我感觉震动的地方是哈尔把与巴里相处七周以来的所作所为列举了一个清单:八本书,四场电影,一百一十九顿饭,五封信,四个通宵,六个礼物,还有——五十五次真正的性交。也许这让你抓住了我不正经的小辫子,但我从这一堆数据里完全没有看到什么狗屁友情,我只看到了爱,非柏拉图式的,欲火中烧的爱情。瞎了眼的评论家们难道从来不去想想为什么钱伯斯的书会得到如此多人的喜爱。一个天真的孩子和一具尸体的爱欲纠缠?即使这样写也比一段友谊来得实在!好吧我承认我是个彻头彻尾的直男,看到全年龄段的女性几乎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冲动和妄想,但是我同时是一个守旧的人,坚信着真正的爱情——充满了性、愉悦和相互怜惜的爱情的存在。两个男人,两个女人,或者其他组合都没有关系,就像海子说的,祝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祝你们在人世获得幸福。最后向你自白一下,我读到书末扣题的在坟上起舞的那节时真的试了一下自己的坚定程度,结果还是一如既往,天性这种东西还真是难以逆转。小米2011年3月1日雪后P.S.虽然我屯下的书多到此生铁定无法读完,可我还是先看完了你“强塞”来的这本。阅读过程中我始终过于紧张,怕多弄上一道划痕,所以在看到某页的一方脏指印时全身一哆嗦。请相信那真不是我留下的……

在我坟上起舞

《在我坟上起舞》是译林出版社04年的一本新书,说一个16岁英国男孩哈尔的故事。这本书于1982年写成,当时作者艾登钱伯斯 (Aidan Chambers) 年近五十。给这样一本书写书评,开始我感到很头痛。首先不看原著是一件让我很受不了的事,英文的东西用中文看,就好比在美国吃中餐,中西结合得很尴尬,原汁原味没有了,仿佛隔靴搔痒一般,让人很不痛快。另外在我的概念里,青少年文学不仅是给青少年看的文学,还应该是青少年自己写的文学,绝不是什么人都敢写,什么人都能写的。时代发展得太快,我已经不知道比我小几岁的孩子们,成天都在想些什么,一个近老年的人写16岁年少的故事,怎么都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往深里写,会显得晦涩难懂,往傻里写,又不免有愚弄读者的意思。况且这样一个时代,很少有哪个青春期的孩子,能耐着性子完完整整地去阅读一本书,或许就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他们究竟喜欢什可是艾登钱伯斯一点也没有让我失望。他很轻易地证明了成年人也可以写孩子的故事,而且可以写得很好。我用一个上午的时间一口气看完了《在》。在这整个过程中,我充分享受了每一秒阅读的快感,李德俊先生的翻译很畅快,没有疙疙瘩瘩得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钱伯斯先生模仿少年特有的口吻,绘声绘色地写出一个青春期男孩的细腻敏感,写他的不被理解,写他对死的恐惧,写他执着狂热的爱。在坟头上跳舞,是一个让我很着迷的意象。瘦小的孩子哈尔,在死去好友巴里的坟墓上泪流满面地舞蹈,警察以亵渎的罪名逮捕他,他毫无畏惧,甚至歇斯底里地狂笑不止。他实现了与巴里间那个奇怪的誓言:如果有一天谁先死了,另一个要到死去的坟上跳舞。这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从小就渴望拥有一个歃血为盟的密友,拥有一段真正意义上的友谊。他遇见巴里,一个自信迷人,并且爱他的男孩。为了维护这段友谊,哈尔以浓烈的爱回报巴里。两个人如胶似漆地相处了七个星期,结果因为挪威女孩卡丽的出现而引发争吵。最后在追逐哈尔的路上,巴里车祸身亡。男主人公哈尔是一个行为怪异并且笨手笨脚的孩子,他驾驶朋友的船出海,却在暴风雨中把船弄翻。去朋友家洗澡,却被朋友的母亲调戏。男扮女装地混进停尸房,不顾一切地扑向好友的尸体,却因为在与看守的拉扯中,撕坏了假发和衣服而暴露了原形。他连在坟上跳舞这件简单的事也不能胜任,一脚踩进自己挖的坑,摔在坟头上,还推倒了好友父亲的墓碑。在整个与巴里的交往中,他太过于急切地想得到这份友情,他让巴里决定他吃什么穿什么,连头发也让巴里帮他梳,巴里成了他的哥哥,情人,老板和精神领袖。畸形了的友谊在不知不觉中上升为了同性的爱。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同性恋故事,在这个瘦小的男生身上,有太多过于浓烈的感情,它们像火山口爆发出的岩浆,滚热地流淌着,即使在巴里死后也一刻不停地沸腾着。最后,哈尔终于找到了解脱的方式,他用写作将所有的一切渐渐地冷冻凝结。性别在这场感情中已经变得不再重要,哈尔像疯了一样迷恋巴里,以至于呈现出女孩子娇弱的特点,他希望被保护,被占有,害怕有一天会被抛弃。这可以被认为是畸形的友谊,但作为爱情来说,这都是再正常不过的表现。感情世界的很多东西都很难解释,怎样才能准确地区分同性间的友情与爱情,用单纯的性?是否一旦有了性的体验,一切难舍难分的感情皆成为爱情?如果不是,那么到底该用什么来判断区分?亦或者说,定性这样的情感,从人性的角度来看,已经成为了一件没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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