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犹如此》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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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11
ISBN:9787549509140
作者:白先勇
页数:476页

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時隔兩年,突然想起白先勇與王國祥的故事,在深夜里再一次將《樹猶如此》這個故事靜靜讀完,竟不自覺地流下了眼淚。我見識過許多美麗而浪漫的愛情,也感受過得不到或是意外錯過的彼此,但每每談到一個悲傷卻很美麗的愛情故事時,大概我腦中只會浮現王國祥與白先勇的名字。17歲的那一年,大家還都是懵懂的少年,只因同為擔心上課遲到而奔跑去教室的那個樓梯道上,二人相遇,像是上帝有意的安排,彼此那一瞬間多看了對方一眼就直至相守三十八年。如白先勇所說,”一開始便有一種異姓手足禍福同當的默契。“ 三十八年間,白先勇創辦文學雜誌,王國祥拿出自己的獎學金扶持這個幾乎是賠本的奄奄一息的雜誌,病重之時仍不忘拉來幾個讀者。其實二人雖然相守,卻從未住在一起過,只是假期時王國祥會跑去聖巴巴拉與白先勇小憩一段時間,直至後來王國祥病重,白先勇擔心其隨時都有危險才搬去王國祥的住處同住,王國祥甚至之前因為工作去過一陣子加拿大。樹猶如此開頭一小段寫到王國祥因為做博士後研究所以有了一個半月的假期,於是來到聖巴巴拉白先勇的家中與他一同打理花園,兩個園藝方面的生手足足忙了30天。不知道爲什麽,從文字中能感受到白先勇內心對那段往事回憶的幸福。“國祥爬上樹去,我在下面應接,一下工夫,我們便採滿了一桶殷紅光鮮的果實。收工后,夕陽西下,清風徐來,坐在園中草坪上,啜杏子酒,啖牛血李,一日的疲勞,很快也就恢復了。”這個畫面一度讓我覺得非常美好,在擁有「太平洋的天堂」之稱的聖巴巴拉的陽光下,辛苦之餘的生活享受,雖然短暫,但卻是值得忘記煩惱的悠閒時光。可是後來,王國祥罕見的「再生不良性貧血」又復發了。白先勇爲了給王國祥找到補救的良方,找遍美國的名醫后,飛回台灣尋找,后又北上去詢問中醫,甚至氣功。白先勇說,那一刻,他覺得治好國祥的病是他唯一的使命。可是後來,王國祥還是走了。白先勇後來說的一句話讓我覺得非常難過,他說“我與王國祥相知數十載,彼此守望相助,患難與共,人生道上的風風雨雨,由於兩人同心協力,總能抵禦過去,可是最後與病魔死神一搏,我們全力以赴,卻一敗塗地。”王國祥的最後一個生日,白先勇說要帶他去吃蒸蟹,因為王國祥是浙江人,恰好聖巴巴拉盛產海鮮,可是在攀爬臺階的途中,王國祥已累到無法行走。每個月要輸兩次血的再生不良性貧血,因為供血不足導致免疫力體力下降,連心肌功能也受到損害。那是王國祥的最後一個生日,後來他們折返回家,取代蒸蟹的,是白先勇親手做的兩碗長壽麵。後來王國祥入住重癥病房,心跳越來越弱,醫生同白先勇說不打算用電擊刺激心跳的時候,他並沒有否認什麽,王國祥已經承受過太多痛苦與折磨,電擊只會讓病人更加痛苦。他知道王國祥可能撐不過那一天,於是只是守在病床前,看著顯示器上的心跳值越來越弱,直至最後五點二十分,心跳徹底停止。“我執著國祥的手,送他走完人生的一程。霎時間,天人兩分,死生契闊,在人間,我向王國祥告了永別。”我腦中只閃過一個念想,大概這才是真正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白先勇如今年事已高,專心投入昆曲製作與宣傳,他偏愛牡丹亭,說那是青春與生命的頌歌。她說那是杜麗娘對青春的讚頌。再談及王國祥時,他只說,國祥走後我孤獨至深。白先勇園中的三棵柏樹是王國祥當年建議種下的,中間的那一棵也就是在王國祥病重復發的那一年枯萎后再也沒能得到重生,白先勇說,那是一道女媧煉石也無法彌補的天裂。這是一個悲傷的故事,卻如此美麗而打動人,好像樹頭凋謝的花瓣在風中打轉最後散落了一地卻令路過樹下的人拂了一身還滿。我十六歲那年第一次讀白先勇的作品《孽子》讀到好像被他牽引回到70年代的台北;後來讀《台北人》又好像回去30年代繁華的上海灘,歌舞昇平的百樂門;我總能陷進他的文字故事中,於是乎,當我讀《樹猶如此》的時候,依然可以感受到聖巴巴拉陽光之下的幸福和醫院裡最後的悲痛告別。因為十七歲時機緣巧合的相見,彼此執手三十八年。每一年春天,白先勇聖巴巴拉家的後院里總會開滿鮮豔的花朵,只是原先的三顆柏樹只剩兩棵。陽光還是一樣的豔麗,鄰居家的李子樹也許依然會伸展到自己的花園地盤中,遺憾的只是再沒有人可以和他一同摘牛血李喝杏子酒了。牡丹亭有曰:”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與死,死而不可複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牡丹亭雖是一個夢,卻被白先勇視為給予精神上最大的滿足,所謂青春的讚歌,興許就是隱隱在說白先勇與王國祥吧。

59.白先勇《树犹如此》

呃……久闻白先勇大名,当然是因为《游园惊梦》,不过吧,个人觉得这本散文集就第一篇《树犹如此》最好看。对于年少故友的怀念,情感真挚,回忆真切,仿佛故友还在,昨日不远。而其他篇目之所以读来并无多大感触,想来大概是因为多在讲《现代文学》创刊以及办刊、停刊等种种事端。没有共同的经历和情感经历,自然在体会上也是差了一点。还有一些人是自己从来未曾听说过的,读来也趣味不大

“最笨”的读写方法也是最有效的读写方法

真正擅长读和写的读书人,读书和写作无不是用“最笨”的方法。我最近在读白先勇著《树犹如此》(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4月版,200000字),这是一部散文集,其中一篇文字给我留下了印象。《白先勇、李欧梵对谈台大外文系的那段日子——兼谈我们的老师》:P149-150:白:读中国古诗词,让我非常感动。我觉得中外文学是通的,光了解西洋文学不够完整,一定要对中国文学有相当的了解才行。李欧梵现在在读明末李渔的作品,我正在看宋末元初的诗。中国文学有很丰厚的宝藏,我们一辈子只要窥得一二就受用不尽。当然除了中国文学,英文我还是念的,在这方面李欧梵最有成就,我们称他是我们的“conductor”(指挥),因为他在音乐上的功力是位“百科教授”。我记得李欧梵在英文下的功夫是把《飘》的单字,从头到尾都查了字典。我呢?《约翰•克里斯朵夫》全书一千二百页,也全部查字典,硬是下苦工。P150-151:梵:大学时代我是背字典的,有一年暑假每天早上六点钟起来背字典,背到“P”就开学了,所以我的英文单字“P”以后就比较少。……大学时代,我自己很尊敬的老师是曾约农先生,他不但英文造诣深,国学底子也厚。他教“英国文学”的课,是真正能为我们分析英文用法的老师,他可以把丘吉尔的演讲写下一段,空一个字,然后列出四个单字,问我们用哪一个字才正确,再分析为什么一定要用那个字的原因。他对我的一生影响很大。P153:梵:另外,我要说一段王文兴的故事。我们两人个性完全不一样,可是非常的熟。我背英文生字是把单字用小本子写下放在裤子后口袋里,从板桥家里到台北的两小时汽车时间就背单字,背演讲词。王文兴除了背英文单字,他的中文也是一个字、一个成语的查记,同时把自己想出的好句子写下来。他在文字上花了很大的功夫,所以才能写出《家变》这部作品,绝对不是故作惊人之论才写的。与王文兴交往,我才发现文字除了卖弄之外,还要有收敛的功夫。P155:梵:张先绪是很有才气的人。我们这群同学,除了先勇的国学好,诗词都会背以外,张先绪也是古文都可背诵的一个。……在读英文上,他写名词,我就写动词;他写形容词,我就写副词,互相练习看谁英文背得多。后来我们看英国文学的书,他看十八世纪的。我想各位看书不一定非二十世纪不可,十七、十八世纪的书都可以看。外文系照样要看中文系的书,中文系也该看外文系的书,互相支援。读书的态度一定要严肃,而且要是“书呆子”式的读法。随时随地读书,订下四年读书计划,课内课外的书都要读。读了上面的对话,我的体认:第一、无论是读中文系的人,还是读外文系的人,均应该诚恳地阅读对方的经典,这样才能触类旁通、形成完整的世界文学的经典观和趣味观,在比较中提升自己的文学水准和判断能力;第二、要想读好、写好英文,要下死功夫,从单词、短语、句子到语法、修辞、文化均要深入细致地钻研。同理,要想读好、写好汉语,亦需上述的死功夫。道理很简单,我们研读的是文学(语言的艺术),我们创作的工具是语言,我们怎么能不琢磨语言文字呢;第三,要想能读会写,自己努力是必须的,这是决定性的内因。如果再有幸遇到一位好老师,那是一件幸运的事。再有幸遇到一帮好读书、爱写作的朋友,那又是一件幸福的事。

我读白先勇

一、结缘  不久前通过微博得知白先勇出了新书《树犹如此》,就一直想要找来看看,可总是与书店擦身而过,甚至有一次都进去了,找到朋友后就这么出来了,想说等回学校前再来一趟找来细看,偏偏也还是忘记了。  白先勇作为作为少数几位我非常喜欢的当代作家,其实说起来对我的阅读趣味是有很大影响的。比之于史铁生文字给我照成的一些阅读障碍,白先生的文字在阅读过程中非常顺畅,就小说本身而言,对于重要细节的描写始终非常有画面感。无论是《游园惊梦》里钱夫人的老料子长旗袍,又或者《玉卿嫂》里庆生嘴角边的细须,都让人在阅读过程中有看电影一样的画面感。但要说白先勇对我影响最深的作品,应该要数他迄今为止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孽子》。  关于《孽子》,最初的印象应该始于初中。初中这样一个世界观与价值观开始萌发的阶段,我的图书馆是学校周围的一家小小的租书店。不同于大多数是男生看武侠女生看言情的情况而言,我在书店很角落的几排书架上找到了很多的耽美小说。有内地的,日本的,当然更多是台湾的。内容偏好也各不相同,穿越,现代,校园,黑帮,纯情,色情都有……清一律的小开本,方便好拿,于是作为基友的启蒙书籍,它们占据了我大多数的课外时光。而这里面,有过几本很是高质量的小说,基本上是电影《蓝宇》那种风格的作品。具体书名我早已经不记得,只是其中一本大概是写两个人在公园认识,于是你来我往认识之后有一次逛书店,年纪大的那位看到年纪小的那位拿起一本书,便说:这书我也有一本,不过我那是本旧版的。他提到的便是《孽子》。当时也并未对书里提到的这本书过多的留意,甚至也许当时以为这只不过是小说作者的杜撰。但是大概能在那些品质参差不齐的耽美小说里值得记住的书实在不多,这样一个片段我始终不曾忘记过。  两年后,升高中,我的半吊子成绩使我离市区的重点高中相距甚远,于是父母找了关系又花了些钱,把我弄到了位于市郊的一所重点高中的重点班去。在他们看来,与其花钱进一个好学校的差班,不如去一个稍差一点学校的最好班。于是我便去了那所市郊的高中。那时候,离房地产升温还有一点时间距离。学校前方是老居民区,校园后面几乎算是荒地。倒是这几年再回家时路过,周围尽是建成了新式住宅小区,原先老街上那些半新不旧的5层小楼更是越发被衬得破旧矮小了。而我与白先勇结缘的那家书店,更是早早的已经关张大吉,成了一家小饭馆。  其实我在那时并不常逛书店,高中学习紧张,虽然我并不是那么热衷学习的人,但是不免被大环境所驱使,也有一种急迫感。而《读者》和《青年文摘》作为老师唯二认定的两种课外读物,每一本都可以在班上传阅很久。每日中午到学校对面的小饭馆去解决午饭,常去的店彼此紧挨,常吃的菜无非也是那几样。记得小饭馆隔壁就是一家不起眼的书店。和高中学校周围的大多数小书店一样,只有卖教辅书籍和各种期刊才是一家书店维持生计的不二法门。说这些,只想说明这家店实在不能算得上是一家文艺的书店。那一日我看到书店外的海报上写着门面到期,书刊处理的字样。于是我就走进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应付下午数学课的课外书(我这么清楚的记得是为了应付下午的数学课不是因为我记忆里有多好,而是每天下午或者晚上都是有数学课的)。书店最里面的书架上放的都是些我估计永远也卖不出去的世界名著。诸如司汤达的《红与黑》又或者薄伽丘的《十日谈》如雷贯耳,但是谁会想要去读呢?我逛书店有个习惯就是总会时不时蹲下来,看看下排书架上的书,似乎总觉得适合自己的东西都不会那么明目张胆的出现来讨好我。看到这些蒙着灰的大部头名著时,我也是瞟过就是,然而在书架倒数第二排,我看到了《孽子》。薄薄的一本,暗绿色封皮,书脊大概因为长期放在书架下层而蒙上了一层灰。封面右上角上是毛笔字的“孽子”二字,下面紧接着是楷体印刷的“白先勇”三字。于是关于这部小说的记忆瞬间复苏:“还真不是杜撰的,还真有。”我是这样想着买下了它。14块的价格,有些破旧的新书。也不知道我买的新版还是旧版。内页上是白先勇的简介,也未配图。紧接着就是关于孽子们那些围绕着眷村和新公园而发生的爱恨情仇的故事。现在想来,大概当初提到它的小说作者,应该也是在向写出这样一步杰出同志小说的白先生致敬吧,而不知道他这样不知有意无意的一笔,却又影响到我,进而在这家快要倒闭的小书店里把白先勇最富生命里的小说买回去阅读。可惜的是,这本书后来被我借给一位并不十分相熟的朋友,后来渐渐失去了联系,等到有机会再在网上遇到问起来,他说早就在毕业之时搞不见了。大概他也不是什么爱书之人,只是我一时读到这样好的作品,总是忍不住想要有个人可以讨论的,于是极力推荐后便也没有多想就借给他,再后来自是讨论也并没有讨论成,反而丢了一本书。至今想起来也是遗憾。  第一次到重庆,是我2006年的事情。所为何事我也不想再提,只是第一次一个人出门,非常新鲜,而山城不愧是山城,山水相依之余,更是高架林立,高楼叠起。我第一次在车上穿城而过,想到的便是《孽子》里描写到城市到郊区一路房屋好像随着道路在生长又坍塌一般的景致。几天后匆匆回家,想起来这便是我对重庆留下的第一印象——不断生长又枯萎下去的高楼大厦和天上地下都有的道路。大概重庆情结,便是这样开始的。所以数年之后高考,大多数人选择去了成都,而我只把眼光放到重庆。接触多了,看到这个城市的好与不好,一度也想过如果可以离开便再也不要回来的想法,最后终于还是这样深切的喜欢着,并且越来越难以割舍。而关于白先勇,也随着人的逐年成长,接触得越多,越是细细的喜欢起来。二、短篇小说与散文高中时期曾经买过一本白先勇的经典作品合集。估计是内地出版社自己编撰的书,分为散文小说两部分。收录了白先勇过去几本书里的一些篇目。以那时候的年纪,自然是对小说的兴趣要多些,所以对前部分的散文虽然也零零碎碎的过了一遍,到底也是没看出什么名堂来,倒是小说由于既是有情节有人物,又符合我对台湾文化的一种莫名的兴趣,看得津津有味,以至于好几年后,和朋友聊起天来,还能拿出来以作谈资。其中比较著名的大概要数《金大班的最后一夜》,《玉卿嫂》,《永远的尹雪艳》几篇。白先勇的小说跟数位作家都有共通的一点是,喜欢从女性的角度出发,描绘她们的生活场景,穿衣打扮,情感历程,以及在大时代中最后不得不面对的结局。而他笔下的女性都是处于旧时代像新时代过度的阶段,有着旧时代女性的一些痼疾,却又顺应时代背景被赋予一些新的精神。而但凡是小说,对情爱的描写总是最令人动情的。无论是在风月场中讨了半辈子生活的玉观音金兆丽,还是在官邸里当妈子的玉卿嫂,又或者把上海霞飞路的排场一路带到了台湾的尹雪艳。白先勇的好多小说都被拍成了电视剧。最近的一部印象里是范冰冰主演的金大班了。当初在读小说的时候,我脑海里始终在描绘这玉观音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眉眼和神情,才配得上她迷倒大上海十里洋场的战绩。后来得知范冰冰要出演金大班,我觉得倒是很好。大概真的是要范冰冰这样的妖大王才能撑得起这样的人物,而那个令金兆丽魂牵梦绕几十年的学生仔月如,让仔仔来演,也是很有说服力的,可惜电视剧出来以后,我并不是很喜欢。快进快跳的看完了,觉得这不是我所读到的《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冰冰美则美矣,但大概是因为小说开篇便是金大班梳着道士髻,把高跟鞋踩得咚咚响的对着夜巴黎的童经理一阵抢白,让我脑海里出现的是一个叱咤风月场的厉害舞女角色。冰冰的演绎太过柔情,少了一股子的霸气与骚气。不知道为什么但凡是演妓女舞女,编剧总是喜欢把这样的女人描绘成虽在泥淖中,我自尤不染的感觉,甚至在看韩寒的《1988》时,妓女也始终是这样的形象。仿佛大家总是喜欢一厢情愿的相信妓女有着最肮脏的身体以及最圣洁的灵魂,非要有这样神性的人,才可以做主角,才可以有故事。其实她金兆丽,在风月场沉浮几十年,普度众生无数,这样人物的身上,有的只能是人性,不能是神性。金兆丽是霸道的,从她一出场的一通连珠炮似的话语,到她和舞客周旋,又或者她帮熟客拉皮条时要来的十桌酒席。这些无一不显示出她的老油条一面,但她更是有人性的。如果是初入江湖的舞女爱上年轻英俊的舞客尚算作是情不自禁,她与月如初识夜晚流的泪是她作为少女可爱的一面,再到后来她已经见过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后还可以在小舞女朱凤在舞客身上吃了亏怀上身孕之时,把自己的钻戒送给她母子做生活费的举动,不能不说是她人性闪光的一面。当然最后她嫁给一个有钱老头子却连对自己一直情深意浓,心心念念想着存够钱娶她回家的海员阿雄一封信都没去的举动,也只能说这是她人性认清现实的一部分。她知道海员阿雄对他的情义,她感叹过如果再早个十年,她或许真的会跟了他去,只是四十多的女人不能等了,她要的已经不是一场风花雪月的事,而是一家绸缎庄,可以开在老对头的对面,杀杀她的气焰,做一些属于中年妇女乐于追求的事情。于是市侩,善良,真性情的金大班,就这样带着人气走进每个读者的心里。再说玉卿嫂。白先勇是个善于细节描写的作家。而且这些描写正是刻画一个人物形象的关键。玉卿嫂一出场,白净的脸盘子,掐花的袄子和耳垂上的珍珠耳环,让我看到的就是一个有些羞涩,正是开得鲜艳的轻熟女。那种风情比之少女多了一丝情欲,比之妇女多了一丝活力。刚好她又是在那个时代,那种大宅子,一种初来乍到时微微的嗫嚅,都是跃然纸上的。在与小少爷的相处中,当听到小少爷告诉她家里男工们对她的议论的一笑置之,是玉卿嫂温柔的一面,而到后来她对小爱人庆生的细致入微的照顾,在得知庆生背叛她后的哀求以及过后的玉石俱焚。又显示出了玉卿嫂敢爱敢恨的一面。这样的人物,有争议,既可爱又可叹,自然十分惹读者喜爱。而总也不老,连跳这快狐步也不会乱了分寸的尹雪艳。她是身处在那个圈子的人,尹公馆一年到有大半的日子都是有牌局饭局的,她把每个宾客都照顾得很妥当,也会在干爹吴经理的寿宴上破例插一朵酒红色的郁金香讨喜庆,甚至在徐经理的葬礼上了一炷香,但她又好像不在那个圈子,总也是素净的打扮,也不入牌局,总是忙前忙后,似乎也并为真的爱上过谁,并为谁呕心沥血过。这么多年阔太太们恨她又离不得她,但她到底做了什么坏事,其实也并没有。就是这样一个看似八面玲珑的人,总是给我一种冷若冰霜的感觉。她的喜怒都是有分寸的,做事都是有拿捏的,这样的人难免出于作者的美好愿望,而小说最后依然是日日笙歌的结局,无疑这是尹雪艳传奇生活的一个片段,后来者留给读者想象,感叹。看书评说这篇小说中的尹雪艳留给读者是始终是“冷艳”,白先勇显然是做得很成功的。除了这三篇,《谪仙记》中自由随性的李彤遇到现实的冲突与不得解脱,《寂寞的十七岁》中少年的烦恼与成人世界的期待,以及特别的他与混入世俗的同龄人的隔阂,《思旧赋》里两个老仆妇对谈中反应出的一个大家庭在风雨飘摇中衰败下来的残境,都让人在不同的情景与前后相继的时代感里,得到了一种感同身受。这种阅读体验无疑的有趣而又值得回味的。而在白先勇不同的创作阶段,都有许许多多的佳作出现,而且也都陆续集成出版,倒是都很值得拿来作为阅读的选择。虽然买的书里有散文部分,前面提到,因为对小说的兴趣更加浓厚,当初倒是几乎没有仔细读过,而至今认认真真的看过的白先勇的散文,便是那篇他纪念亡友的《树犹如此》。其实对白先勇是同志的说法早有耳闻,只是后来接触网络多了,有更多的途径可以探究这种消息的真实性,而《树犹如此》便是在这种探究中发现的一种阅读收获。当时我还在南京,与某人谈着一场我以为大概顺理成章会一直走下去的恋爱。对于这一段已经结束有一段时间的恋爱,我充满了复杂的感触。以至于在这么久以后,我始终没有去书写过关于这一段感情的种种。不是不值得书写,而且我无从下笔,无从谈起,我还没有真的沉淀下来,去看清这件事情带给我的影响。于是我想要珍惜的暂不去碰触,而是等我可以真的想明白之时,再作文纪念。话说回来,读到这篇一万三千字的散文时,是在晚上,那日下班回到南京的家里,某人还未下班,我依旧是上网。在豆瓣看到关于白先勇新书的消息,自然提到这篇《树犹如此》说是纪念他的同性爱人的文章。读来催人泪下,感人至深。于是在网上找来,第一次细细的读起这篇散文。挚友亦或是挚爱的王国祥因病亡故,幼年与之相似然后又共同漂泊海外并互相扶持的白先勇自然是沉痛的。早期未犯病时,王国祥千里迢迢从美国东海岸来到白先勇身边,花到暑假三分之二的时间帮白先勇把花园整理出一个局面,种上了茶花与意大利柏树。其后这个花园便是两个人感情有形的见证。直到王国祥病发后,白先勇四处求医问药,不辞辛劳,甚至为当年没有让王国祥试试气功疗法而耿耿于怀。文中写到:“当时如果有人告诉我喜马拉雅山顶上有神医,我也会攀爬上去乞求仙丹的。在那时,抢救王国祥的生命,对于我重于一切。”三年的与病魔抗争,最后王国祥还是撒手西去。他拉着他的手,“霎那间,天人两分,死生契阔,在人间,我向王国祥告了永别。”而病前便不寻常枯死的意大利柏树,本就是经王国祥的建议栽种的花园里的。树枯不久,王国祥便犯病。如今人已经去了,枯树还伫立在原地,却因为枝叶已枯,在一片葱郁中有了一道裂痕。于是全文终于此处。树犹如此人何以堪。也无需多说煽情的话,只是老老实实的写了相识,再遇,共事,发病,求医,别离。平时而平淡,情绪并未在文字中泛滥,却足够感染到我,于是那天看完,我居然也就是默默的流了三行长泪。为何是三行?只是因为两眼的眼泪默默的先后流出,再一眨眼,先流泪的眼睛竟然又补出一滴来,顺着脸颊滑落。这一切做完,某人还未下班,我发了一条微博,收拾起自己的情绪,抽了一支烟。想到某人父亲的病,又想到当下的境况。觉得相遇与在一起,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那时候并未察觉到的一些东西,现在想起来,大概是因为他父亲的重病让他对生命的认识有了一些不同别人的地方,那种隐隐的急迫与需要依靠的感觉,太年轻的我却始终不能琢磨的真切。后来分开,我也始终没有勇气去面对这一切,做了鸵鸟。今年过年回家,再翻出了几年前买的那本白先勇集,发现散文部分第一篇就是这篇《树犹如此》。原来我所求的,我早已有了,只是后知后觉,这一迟就是好几年。但不迟这好几年,我又怎么知道原来我求的便是如今的种种呢?想到这里,似乎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了。其实感情的疲累与平淡,都是爱情进行的必然,他也曾在我重感冒发烧时彻夜守候,不眠不休,那一刻我真有一种我们已经偕老的感觉。只是我不愿说出,只是我还有些矜持与羞涩。其实早就想过哪一日自己的恋人如果病了,我也可以这样那样的守候床前,细心照顾。只是没想到事实是我却成了被照顾的一方。对比文中种种,不知我此生何时还能遇到一个我愿意心甘情愿守候床前或者为我守候床前的人。我知道一段感情中,无法分清对错,只是可惜不是你,是我应该说对不起的。三、孽子在《孽子》出版之前白先勇已经陆续发表了很多作品,也办过杂志,参加过社团。青年时期的热情与创作力都是非常充沛的,但严格的说起来,白先勇并不是一个高产的作家,这部白先勇唯一的长篇小说是他的代表作,也可以看做是他创作能量的一次集中爆发。这部作品人物众多,每个人背后又延续了一条线索,同时有很长的时间跨度,不过好在故事前后分别围绕着新公园和温柔乡两个地方展开,居然也能做到多而不乱。前些日子读完《我们台湾这些年》,倒是对台湾过去三十年的状况有了更加深的了解。《孽子》的主角自然是阿青,这个因为在学校和管理员发生行为不端而被学校开除,被父亲赶出家门的小青年最先出场,进而流连到新公园这个众多基友聚集的地方。于是形形色色的人物渐次出场。但是严格的说起来,我觉得这部作品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主角。每一个人背后都有一段完整的故事引申出来。而其中最引人入胜的大概要数龙子和阿凤这段在新公园已经变成传说的故事。 一个前途一片大好的官二代,一个居无定所靠着小偷小摸度日的流浪汉,就这样相爱了。我记得作品里是先写他们一夜情,阿凤偷了龙子的皮夹,然后彼此才开始有了交集。由性入爱是件很奇怪的事情。这件事套在《色戒》里,王佳芝可以为此背叛了组织,使易先生有了一线生机,而易先生也居然会因为王佳芝的死有了一丝丝的伤感。是否违背故事原旨且不说,至少电影里是这样表现的。那由性入爱之后呢?通过作品我当然有理由相信龙子为什么会爱上阿凤。因为作者的表达是很符合人性的。并不是因为你是我笔下的人物,我这样编排你,于是你就要爱上他,就是要为他生为他死。他们的境况,他们的相遇,他们的相处,他们的坚持,他们的烦恼,他们遇到的阻挠。沿着作者的书写,如果你带入自己到其中一人的情绪里,那你爱上另外一个人就是必然的事情,合情合理,避无可避。就好像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如果你们沿着既定的线前进,那交集是早晚的事情。而我深切的怀疑,同样作为一个官二代,自幼多病的白先勇肯定也是希望这样的去爱着某个人的。他有他的好奇在里面,那种长期因为肺痨而不能出门而产生的对莫名感情与未知世界的好奇。终于等到病愈,可以解除外界之后,他已经错过了些许时光,于是投影到自己的作品里,去爱得如痴如狂。另外,如果说时代在不断的变迁,人变得越来越浮华与现实,这部写于多年前的作品表现出的状况对现在的同志圈依然有所映照。傅老爷子身上体现了父母与孩子在同志身份上的矛盾,吴敏代表了一种对爱情单纯的执着,小玉的浮华与妖娆显然和时下很多人不谋而合,杨师父的好交际让我好像看到了有些圈子里所谓名人的影子,而他本身的家庭与生活又反应了同志在社会夹缝里的无奈与妥协。这些问题这么多年过去,从台湾到内地,好像都未曾改变过,它们始终困扰着一批一批的同志们。然后每个人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迫使大家做出不同的选择。于是有人纵情声色,有人洁身自好,有人选择结婚,有人选择出柜,有人对现实低头,有人选择毅然出走。诚然现在的社会对同志已经宽容很多,并且“搞基”一词甚至成为了一个并不太恶劣玩笑话在朋友之间出现,但是最终我们每个人能够走到哪一步,大概除了自己努力,还需要时代进步去配合,时间进程去实现。《孽子》不但写同志,也写普通人。稍微对台湾文化有些认知的人大概知道眷村文化。阿青父亲与母亲的故事便是关于眷村里外省人和本省人婚姻的,当反攻大陆变成了一个笑话,那些以为不久之后就可以回家乡的老兵们永远的留在了台湾,与当地人结婚,把大陆五湖四海的方言,食物,传统都带入了这个小小的岛屿,影响并将继续影响台湾很多很多年,甚至说他们早就已经是台湾的一部分了。而小玉表姐和驻台美国大兵的故事,大概也算是台湾版的《蝴蝶夫人》吧。看到最后,其实爱情是假的,婚姻是假的,但是生活的真的,小强尼是真的,他是月丽的儿子,他是她的心肝宝贝。大兵一去不回,但本来生活就没有他,有的只是这对相依为命的母子。如此种种,大概可以算是从同志生活的角度看台湾了吧。《孽子》给我的意外还有就是它居然被拍成了电视剧。虽然更原著相比多少有了一些改编,不过由台湾人来拍,而且还是这样的题材,不得不说岛内文化氛围的宽松。而最终出来的成品也是很让人满意的。几个演员的选角都是非常传神。范植伟的安静与执拗与阿青很契合,张孝全的壮硕与木讷演吴敏也是恰到好处,而金勤的小玉,有了之前看过的《十七岁的天空》的铺垫,一出场简直就是非你莫属一般。剧中还改编原著,让本来应该和学校管理员老头乱搞的阿青改成和杨佑宁饰演的同学,在视觉上确实养眼不少,大概是照顾了观众的口味吧。而一批话剧界人士的加盟如金世杰,朗祖筠等更是让本剧添彩不少。并且范宗沛做的电视剧原声更是堪称经典,以至于最出名的那首《杨柳》,我数次在不同的地方听到,尽管播放他们的人都没有看过这部电视剧。四、喂,你好吗?大概白先勇对我是这样一个存在。是很多个含蓄的故事,是一种阅读趣味,是看台湾了解台湾文化的一个途径,是一种情绪表达的方式。我一直相信有一些感动是可以超越时代的。就好像我喜欢八十年代,喜欢《苏州河》里的时代背景,喜欢《小武》里的城市面貌,喜欢《春风沉醉的夜晚》的电影画面。但我不是那个时代成长的人,所以我看那些过去的时代,就好像我在看老街老屋,红砖青瓦之时,我会发出一声“好文艺的感觉”,但是我始终不会想要去住进那样的地方,忍受种种老旧带来的不便利。而不需要也不用去理解在眼中的文艺风景里生活着的居民的心态。就好像我通过白先勇,看到的是那个在动乱中的台湾,文艺的一面。那是美好的存在,那些冲突、矛盾,对现实的反映都是艺术加工后的。于是我一直就这样肤浅的喜欢这他的作品,满足自己内心的一些需求。当我明白这一点的时候,我突然如释重负。至少我是诚实的,没有背负什么心理负担的在阅读这些作品,然后终于写完了这一篇对我来说很长的博客,借以表达我对白先勇作品的喜爱。然后我只想说这不是评论,这也不是介绍,这大概算是一篇情书,从初识,接触,喜欢,到深入一路写来,写给我最喜欢的白先勇作品的情书。

人何以堪

白先勇先生来重庆的时候,我很想去见见。不是去见一个人,而是去见一张脸。一张脸就是一个人的故事,不同角度、不同时期都是不同的。人脑分辨面孔的神经通路和观看其他物体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我们能从老照片上认童年的 出母亲。 腾讯读书试读:http://www.unicornblog.cn/user1/unicornblog/29682.html

时间的网

白先勇先生说“时间”是他文章的一大主题,我想,这本《树犹如此》尤其如此。《树犹如此》年轻的时候,有很多东西都很重要,大到自由,重到原则,小到一段歌词。最不重要的就是生命,可以轻易的许诺出去,它是一个砝码,只为让自己热血沸腾,比如为信念而死,比如为爱情而死。然后有一天,老天跑来上课,他拿走了一条生命,丢你在心的缺口里。缺口里有天塌地陷、飞沙漫天,卷起,抛落,结结实实告诉你渺小和无力。懂得珍惜的人,大多都挨过这样结结实实的敲打。“春日负暄,我坐在园中靠椅上,品茗阅报,有百花相伴,暂且贪享人间瞬息繁华。美中不足的是,抬望眼,总看见园中西隅,剩下的那两棵意大利柏树中间,露出一块楞楞的空白来,缺口当中,映着湛湛青空,悠悠白云,那是一道女娲炼石也无法弥补的天裂。”以此段做腰封,广师大出版社何其残忍。《第六只手指》很多很多年前,我认识一个女孩,午餐永远是默默地买一个最便宜的面包,下班后从不参与同事们的聚餐、娱乐,默默地来默默地走,或者是坐在隔壁的办公室里,在突然被记起时露出羞涩的笑。知道她名字时,已经过了三、四个月,因为那天她脸上有伤。在一群强烈好奇心的同事逼问下,她窘迫的说有一个眼高手低的男友,不工作,爱上网,工资不但要负担两个人的生活,还要负担网吧费用,脸上的伤是因为终于忍不住抱怨了几句。我们愤慨,纷纷判定这种男人要不得,她却依旧羞涩的笑,说:“其实他不发脾气的时候,对我还是很好的。”慢慢地,她和我亲近起来,从什么时候开始,因为什么,记不得了,总之她开始愿意和我说一些家里的事,她那个发脾气打她转而又声泪俱下求宽恕的男友,以及时不时需要她偿还赌债的父亲。她和我说,半丝也没有因为有这两人而苦恼,仅是苦恼自己赚的钱不足够负担。有次问及她最想要什么,她睁着大眼,我什么都不缺呀,有吃有穿。再追问,想了半天忽然又羞涩的笑,我想要一个诺基亚的手机,5110,电视里说可以换彩壳呢。如同我们说中了一百万第一件事就是环球旅游一般。那天我生日,邀同事晚餐,她破天荒的去了。酒足饭饱,不够尽兴,相约继续酒吧,她连连摆手说不去,我只当她因为男友要早回,谁知她偷偷拉我衣袖,掏出一只黄色彩壳的5110对我说,分手了,我给自己买了个手机,今天过得真高兴,我再没什么想要的了。凌晨3点,我从喧闹的酒吧里走出来接一个陌生的电话,在阴雨的街头伴着亢奋的音乐被告知她在回家的路上发生车祸,送往医院的半途便不治身亡,那个手机里,存有我的电话。没有勇气去医院,也没有勇气跟随忙着为她料理后事的行政部同事去她家,只听同事回来骂,没见过这样当爸的,居然说死就死了反正他没钱。那她妈呢?她妈,她妈只会在旁边哭,被她爸一吼什么屁都不敢放!很多很多年之后,我想,至少我的“第六只手指”那天说“过得真高兴,再没什么想要的了”。《走过光阴,归于平淡》“奚淞的人生经历过几次大转折,画境与心境都有了惊人的变化进展。一是亲人的丧离,尤其是母亲病故,奚淞的心灵受到天崩地裂的震撼:学佛的我开始了解到:在一切因缘的生灭变化中,亲人之死原是一种恩宠和慈悲示现,使有机会痛切的直视无常本质,并从中渐渐得到对生命疑虑的释然解脱罢。”

沉静如斯。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白先生的书,不算薄的一本散文集子,一个礼拜断断续续便读完了,夹在读蒙田的空当读白先生的文章,真的是一种由衷的享受。插一句题外,这一年来读了一些外文著述,有马尔克斯,也有毛姆,到最近的蒙田,还包括几本筒井康隆和青山七惠的册子,最最深刻也是最最直观的体会便是,对于一本外文书而言,翻译真的很重要。读过的这些书中,算是《百年孤独》的译本最为精彩,其次便是毛姆的部分作品,译者的诚意之作好歹没有埋没作者的才华,不若蒙田这几本随笔,内容原本是好的,无奈译者的诚意是在不够,使得作品读起来尖酸拗口,费心思亦费时间,丢弃了可惜,读起来委实不算一件享受的事情。所以读完了白先生这本,想着又要拾起蒙田第二册,心里是有些不情愿的。大学的时候听过一阵子昆曲,其实昆曲本身我是不懂得的,只是觉得那尖刻却又圆润的唱腔总是能唱到自己的心间上,昆曲本身就如同一卷浓墨重彩的画,总是能在脑海的平面上聚焦瑰伟侬丽的的色调与图景。都说听戏的人,心态多半是老的,这点我倒是深有体会,想来一颗年轻朝气的心,是不会喜欢那些太过华丽浓艳的色彩的罢。白先勇的青春版《牡丹亭》出来的时候,看过一些片段,倒不是很喜欢,总觉得青春版的还是略显稚嫩轻薄了一些,但仍然觉得这种演绎倒是特别得紧。对白先生的关注并不多,倒是如今才知道,原来他竟是以为如此有才华的文人。白先生的散文清冽质朴,文笔行云流水,感情温润若白玉,读起来更像是听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在娓娓道来经年往事,对于世事沧桑的参透,对于故友旧人的深切缅怀,对于青春逝去的不舍却又坦然……对于故土的情怀与忧思,不输龙应台,但却不若后者那般浓烈到只差俯身大地亲吻这一方水土的深沉。我想,白先生如同书中描绘,应当就是那么一位沉静内敛气质非凡的文人,一生漂泊,没有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却对每一方生活过的土地都有着自身的感情。他的身上没有公共知识分子的喧嚣气,但却依然怀着忧国忧民的情感,这些情感都一丝丝浸染在他得笔端,流于文字,感染着每一位读者。期待下一本《台北人》。白先勇的文字,真算是惊喜。

“把人类心灵中的痛楚变成文字”

白先勇作品里,《树犹如此》是我读得最慢的一本。“至念”这本回忆散文集有浓墨重彩的开头——《树犹如此》《第六只手指》,作者怀念挚友与三姊,人生至亲如何走完的最后一程,娓娓道来,哀而不伤,那些经年沉淀的细节,因了深情的回忆而生动依旧。“霎时间,天人两分,生死契阔,在人间,我向王国祥道了永别。”大约人生最伤心处,都是来不及落泪的。“青春”我并不了解台湾文学,因此主要关于《现代文学》及其相关文人的这一部分读起来稍感沉闷。不过读下来才知道,作者最想讲的,定莫过于文学道路上的青春无悔。“师友”《文学不死——感怀姚一苇先生》《天天天蓝——追忆于许芥昱、卓以玉几次欢聚的情景》《怀念高克毅先生》,初读时不住想,看着师友逐一逝去,一定很是孤独。而作者及其师友同侪身上展现出某种传统中国文人气质,乐观并豁达,热烈又内敛,坚韧而忠贞——方才明白,其下笔之哀而不伤,其一是斯人虽逝而生者尤记,只要人间还记得,逝者就还存在,其二便是凭借彼此共有的信念、精神,让生离死别变得不致难以忍受——毕竟不负此生。在我看来,这便是沉缓平和的文字能给予的最大宽慰了。其后的数篇评介涉及文学、绘画、摄影等领域,作者不吝称誉,慷慨中肯,又侧重于艺术创作者的人生经历,平易近人。“关爱”同性恋的人,感染艾滋病的人,陷入绝望的人,施予希望的人——作者宽容而悲悯的目光注视着的始终是人——被压抑的与被流放的,挣扎求生的。附录的三篇对于理解白先勇作品帮助匪浅,听作家谈自己的作品,毕竟与看评论家的文章不同。之前读尹玲《研悲情为金粉的悲剧——白先勇小说在欧洲》和欧阳子的《白先勇的小说世界——<台北人>之主题探讨》已感叹于评论家之笔堪比柳叶刀,精密而细腻地剖开机理,酣畅如庖丁解牛。而看白先勇谈自己的创作,谈对外界的疏离感、对毁灭性的美的惋惜、对痛苦的认知,又给读者提供了新的阅读视角,更多的是感性领悟。经过了《孽子》《台北人》《纽约客》,再读《树犹如此》,可以确信的是,作家的创作目标已经达成:“I wish to render into words the unspoken pain of human heart.”

最深的感情躲在了哪里

最后一段话印象很深,王国祥的逝世,被白先勇称作“那是一道女娲炼石也无法弥补的天裂”。他与王国祥十七岁认识,到王国祥去世,相识38年。三十八年,三棵意大利柏树从小树苗长高长大到成为屋子的地标再然后当中的一棵突然枯死,其间一共三十八年。三十八年多长啊,长到以为虽然磕磕绊绊却会这样相依相伴一生。三十八年又太短了,短到王国祥的后院到最后也没有变成他自己想要的样子。白先生在一次访谈中说:王国祥去世后我孤独至深。树犹如此。“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那棵枇杷树,过了百来年还有让读者哭的力量,而那些意大利柏树也是一样的,它们,植物,最后变成了被留下那个的一生情感的寄托。“呼唤人的和被呼唤的很少能互相应答。”但是你看,他们在茫茫人海中相互辨认,然后相伴至死,算不算也是一种幸运。哀而不伤的笔触写出此生最深刻的感情,以缅怀的方式,诉说曾经的青春和现在的苍老,诉说人来人往的世间最大的幸运和感动,诉说生命的意义和美好,诉说相逢好似在梦中。《牡丹亭》的题词里头有这么一段众所周知的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所谓树犹如此,大概就是如此吧。  

那一刹那的芳菲永逝

读过很多的散文,让我喜欢的很多,让我难过的却很少,这篇,算是让我难过到难以自恃的一篇散文了。辛弃疾写到“忧愁风雨,树犹如此”,但愿所遇到的每个人都能像树一样,不畏风雨永远都在。那是我最期待的感情,在最好的年华里相遇,能够默默走下去,没有所谓的轰轰烈烈,甚至也不用太多人知道,对的感情不是高跟鞋,要滴滴答答地踩到人尽皆知,对的感情是平底鞋,踩地无声,只是走着而已。找了很久《树犹如此》的音频,总是觉得奇怪,不是太黏糊就是太硬气。那是一种缠绵的感情,好似水滴落石,在空荡中才能听到一声清脆声响,被逼无奈的某人只能默默记下内容,睡不着的时候自己给自己再脑海中空放一遍。真的真的真的很想找个合乎心意的音频来当睡前读物,或许以后会有吧。真的,最后一段看到心凉,那一刹那,芳菲永逝,伊人不在。所以从那种心凉流于心扉中的每一瞬间,我都告诉我自己,别等待,随时都富于勇气,因为人和事都好似天际流星,一刹那而已。

我站在时间的 河里,久久不忍上岸,只想感受你留下的余温

《树犹如此》一书,收集的大都是怀人的作品。第一篇《树犹如此》,乃是悼亡之篇。其实,若当真论其文字的用工深浅,这一篇并不能算是白先勇的最高水准。但其返璞归真,却也有另一种功力。文中忆及两人的过往,温馨平淡而又不失趣味,令我不禁羡慕起二人的感情以及相互扶持。所以,在灾难来临的时候,似乎也就格外的触目惊心,令人哀恸不已。文字虽然平淡,可字里行间却处处渗出血来。白先勇先生是在王国祥逝世六年后才写下了这篇怀念故人的文章,我想自己或多或少的可以明白他的一些感受,如果是我自己经历了这样的痛苦,我想,即便到我死的那一天都不能成功的忍住内心的疼痛,把曾经的过往写出来吧

树犹如此——一男人之间的爱情自白书

记着以前买《台北人》的时候,翻看扉页的照片,年轻时的白先勇,眉目清秀,神态潇洒,连母亲也不住赞叹:瞧人家年轻时候多精神呐!这样一副玉树临风的好坯子,如果是直男,说不定能迷倒无数文艺女青年。只可惜,白先生是弯的,而且也不打算把自己掰回直的。《树犹如此》这个短篇,便是白先生对自己故去的好基友王国祥的深深怀念,这份感情,虽然存在于同性之间,却不知怎的,依旧打动人心。也许,如同张国荣在金枝玉叶里说的那样:只要是爱,管它是男是女。圣芭芭拉时光记录着记录着他们最好的年华。炎炎夏日,他们爬到李树上采摘邻居的果子,在落日余晖的映照下伴着清风,缀杏子酒,啖牛血李;遛弯到码头鱼市协回来四五只巨蟹,佐以姜丝米醋下酒,消磨掉晚餐时光;四处搜寻城中苗圃,侍弄花草,好不惬意!只可惜命运爱和人开玩笑,王国祥纵有科学天才,可却生不逢时,外加不治顽疾,只能提前走完人生的旅途。白先勇与王国祥相知相交38载,却只能满含酸楚得在医院执其之手,看着他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旅程。人已去,树犹在。而人非草木,总会触景生情,二十几年后,即使安逸的坐在园中靠椅上,伴着百花品茗,已经两鬓斑白白先勇也依旧会注意到两颗意大利柏树之间愣愣的空白,映着晴空和白云,那是一道女娲炼石也无法弥补的天裂。人生得一知己已不易,何苦执着于性别呢

可惜流年,忧愁风雨

一九七三年,是他们的好时节。“王国祥那时正在宾州州立大学做博士后研究,只有一个半月的假期,我们却足足做了三十天的园艺工作。每天早晨九时开工,一直到傍晚五六点钟才鸣金收兵,披荆斩棘,去芜存菁,消除了几卡车的废枝杂草,终于把花园理出一个轮廓来。”“收工后,夕阳西下,清风徐来,坐在园中草坪上,啜杏子酒,啖牛血李,一日的疲劳,很快也就消除了。”他们十几岁便相识,一起读书、高考,先下台南读成大,又转回台北读台大。两个少年一起长大,一起修正自己的理想。一九七三年,是他们的好时节。两个人都在美国,长到三十四五岁的年纪,正是一切皆稳定而上升了。他们用生命中的一个月来做园艺,白天劳作,晚上啜杏子酒,啖牛血李。此后王国祥旧病复发。他们与病魔纠缠搏斗,白先勇为他四处寻医。可最终,王国祥还是离去了。“我与王国祥相知数十载,彼此守望相助,患难与共,人生道上的风风雨雨,由于两人同心协力,总能抵御过去,可是最后与病魔死神一搏,我们全力以赴,却一败涂地。”“我执着国祥的手,送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霎时间,天人两分,死生契阔,在人间,我向王国祥告了永别。"爱人在我们的生命中究竟留下了什么?我常想爱之淡漠,最亲近的人相守可还是寂寞。而无论生离或者死别,最终只是一抹惆怅。可是真的伤痛未必如韩剧里日日发呆沉浸其中以泪洗面。而是不思量,自难忘。"我与王国祥从前种的那些老茶,二十多年后,已经高攀屋檐,每株盛开起来,都有上百朵。春日负暄,我坐在园中靠椅上,品茗阅报,有百花相伴,暂且贪享人间瞬息繁华。"暂且贪享人间瞬息繁华吧。树犹如此。谁说这样不是深爱呢?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八卦

看的太多,写法啊神马也不说了,记点八卦。白崇禧是完美主义者,冷静理智,要求严格,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重视子女教育,饭桌上还得查功课(时间长了谁还愿意跟他一起吃饭?)。马佩璋是大家族那种风风火火的主妇,热情开朗,富有同情心。贤内助。也似白的灵魂伴侣,有些事,冷静理智至极。林文月“落花无言,人淡如菊”,这跟我看她文集里所附照片的感觉太像了。李欧梵的二婚妻子曾是友人妻,两个相识多年,均离异后才在一起。看聂华苓的书,知道李欧梵的发妻是聂华苓的女儿,舞者。白先勇认为三毛有怪才,写的东西很怪。三毛的第一篇小说由绘画老师顾福生介绍给白先勇,在《现代文学》上发表,奠定三毛弃画从文的基础。人一生的际遇谁也说不清,设若白说三毛太怪了,小说不予发表,又会发生什么?张爱玲60年代去台湾,陪同的友人是作家兼自己的粉丝王祯和。张还在王花莲家中住了一段时日。那时张在台湾也没名气,遇到这样的粉丝,也很高兴吧。张爱玲国语里有北京腔,北方姑娘的即视感马上出来了。白崇禧是严父,也是慈父,充分尊重孩子们的选择。大概看过太多生离死别,看待事情也淡定的多。1946年四平之战,南京方面的命令是国军不得过辽河。白在锦州开往开原的火车上召开紧急会议,直问杜聿明有没有把握把长春打下来。杜说有,于是白说:那么你就下令进军,南京方面我来负责。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那次从四平直接打到长春。孙立人部已经过了松花江北岸,离哈尔滨不足一百公里。历史就是上帝在掷骰子。白去南京看过他们原来住的房子,后来请友人在上海吃饭,那里恰是白家旧居。所以,人生无常,他大概最有感触。他跟王国祥在美国也没住在一起,大概是各自的工作,还有,那时也要顾忌世俗?作家的职责,是要写出人的困境,人的苦处。如果文学能够让读者引起共鸣,引起同情,文学家已经达以目的。写作,一方面是心理的,一方面是表现作家的思考,对人生的看法和认识。

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树犹如此,后面一句,大家都知道的----人何以堪。时过境迁,树已枯死,人也消亡了。物非人非事事休,欲语却无语可言。我在阅读这篇文章时,内心是忐忑的,也是疼痛的,阖上书本后,却是落寞的。我们谁的感情在千年万年的时光里留下过一丝痕迹?没有的,爱恨太卑微,不及灰尘。偶尔在网上看见他们年轻之时的合照,都很清秀阳光,微笑少年,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感觉,是那个时代才有吗?我突然想起了我的朋友。我没有栽过树,没有可对比的植物。因为走的急,留言册都没让同学写,所以也没有毕业祝福语留下。但,每次我想起自己的名字时,就会想起他。我们的名字里有一个相同的字,发音很相似,大家经常叫错人。如今我的名字都改了,更何况这份友谊呢?我们是在外地求学的老乡。高一的时候分到一个班,但高二时才渐渐认识。因为是一个班,寝室也住在一起。我们不知怎么玩到一块了。男生大概只要不是特别不好相处都很容易发展成朋友,称兄道弟的。我记得每次都是下课后,他等我做完作业,一起去食堂吃饭。吃完晚饭后,就去学校的广场四处逛逛,消磨时间,晚上在寝室也会开玩笑玩耍。周末就一起去逛街,理发,买衣服,水果,逛书店和超市,吃饭。他买了水果,给我吃一个大的,说,给他们(其他同学)就吃小点的,你当然要吃个大的啦。我第一次意识到“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可以这样做。他是个好动的人,喜欢运动,很毛躁,与我的性格相反。我只喜欢看书听音乐写字。记得一天晚上,上完晚自习回到寝室,他又在吵吵闹闹,很不安分。他突然抱起我,旋转起来,然后,把我放在床铺上,他的身体碰着我的身体,他的嘴轻轻地触碰到了我的脸。那种忐忑的感觉,莫名其妙,不知其所以然,但我记住了六年。我们就这样好了很长一段时间,形影不离,是很好的朋友。但是快到高三,我开始讨厌他的赖皮和无聊,他变得让我讨厌,喜欢上网、开小差、吵闹、还有些很奇怪的毛病。我不想和他混在一起,因为我想认真看书,迎接高考了。还有些别的原因,我们渐渐疏远,从无话不谈,到一字不谈。对峙着,每天相见却不说早安晚安你好再见,我们什么也不说,只是彼此沉默。我在看书,他在做什么,我一概不知。高三过了几个月,我突然因为一些原因要转学了,我那时在老师眼里就是个神经病,我太过孤僻了。离开的那一天早上,我在寝室收拾行李,其他人都去上早自习去了。寝室里只有我一个人,孤单单的,没有人来看我,没有人来送我离开。突然,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进了寝室坐在我对面,一动不动,是他。他什么时候来的,我竟不知道。但是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悲伤地坐在我对面,耷拉着脑袋。我不去看他,我走出了寝室,去外面逛了一圈,他已经走了,寝室空荡荡的。我清理好了行李,离开了这里,永久的离开了这里。外面下着冰冷的秋雨,风那么凌冽,我的心快碎掉了。我的眼泪无止无尽地留下来。没有人,只有你,不上早自习,不害怕那个如恶魔一般的班主任,逃到寝室来看我。我们近半年多没说话了,原来,你还没有忘记我。是的,我看出了你的不舍,但你没有说别走,我也没有道再见,原来真正的再见是真的不需要说再见的,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可是我一直记得有一个和我一样名字的你,和那些一起走过的岁月。看完这篇文字,我更坚信,世间有这样的一种友谊,虽死犹存。

真想给您当孙子

我发觉给年长人写书评最难,尤其是他的。因为没有那种人生阅历,很难把自己置换成他去体会那种人生感悟。处于同一个年代,还可按照年代的脉络去厘清。而年岁差距过大,怎能体会那份特有心境。如果我是毛新宇或蒋友柏,那么这篇文章会好写很多,毕竟是名门之后,还可以小声说一句:“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但对于混红尘的小流氓来说,仰视都不够,我得躺着看才行。我说的是白先勇:白崇禧之子,74岁,同性恋。作为名人的后代总是很痛苦,比如鲁迅的儿子周海婴,必须活在父亲的阴影之下。由此看来,我必须懒惰一点,以免我的后代压力太大。试想一大堆闪光灯围着你几十年,说来说去的事都与你无关,滋味自然不好受。但我知道你肯定会急切的着重于第三个关键词,我猜编辑也知道,所以腰封和文章编排上满足你我的猎奇心理。记得看完《东宫西宫》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硬盘里的A片,好好看几遍。当一个直男眼睛一闭脑海出现男人胴体时,我开始明白其实每个人都是雌雄同体。而有些人生来不一样,比如苏格拉底,比如达芬奇,比如柴可夫斯基,比如白先勇,我说的不是长相,而是性取向。看他的《树犹如此》以及“关爱”那章,讲的都是关于同性恋。如果不是在网上查到他的资料来确定,很难把他与同性恋联系在一起,能超脱世外的说自己的故事,并且对相同的晚辈怀着一份怜爱和温情,这事很难。同性恋不是一种病,但在公众普遍不能接受的情况下,还能保持健康的心态,难能可贵。不像亚历山大·麦昆那样嘶吼:“一个连性取向都正常的人别指望他能做出什么标新立异的事情来”。装逼的背后,是藏不住的自卑;标榜、嘲笑都暗含着害怕,全不如白先勇在《写给阿青的一封信》里轻描淡写的说,你只是与别人不一样。平和的心态,才能面对与生俱来或不曾预料到的难题、起伏,所谓云淡风轻,实则克制悲喜。我不知道他用了多长时间、经历了多少磨难才有如此安宁的心境,但知道这条道路异常艰辛。书中提到,法国《解放报》曾采访他为什么写作?他用英语脱口而说:我希望把人类心灵中无言的痛处转化成文字。这是文学的意义,也是他最深的感触。我向来讨厌大的命题,相对应的答案不是吓人,就是空虚。但翻看白先勇的这本书,总会不自觉的去想,人为什么而活着,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该如何面对自己以及他人的一生?他像一条深巷,越往里走越能静心,仿佛天地只有自己,不自大,不渺小。放下旁人的眼睛和负累,去想自己,只想自己。不见得会有一个答案,倒是多一份感悟。而这个感悟积累的过程,就是心境改变的过程。他又像一棵树,这本书就是其散落的叶子,有树的故事,也代表着流逝或现实。如果可以,我愿变回一个正太,在树下玩耍、哭闹。再深情的说一句:给您当孙子好不好?

与你有关的日子,叫做青春

【当时只道是寻常】 在网上看到一句话:“遇一人白首,寻一城终老。”这个过分文艺和理想化的句子对1973年的白先勇来说并非遥不可及。那时他已经在数年前遇见挚友王国祥,而刚好又找到了自己喜欢的隐谷来居住。有爱人,有理想,有一栋可以自己打理的房子。生活明媚的一塌糊涂。他们在假期里,花大段时间清除原来屋主留下的常春藤和雏菊,看花园一点一点呈现出最初的洁净与空白,四处寻觅钟爱的茶花,移进这片土地,等待这带有故土气息的娇艳花朵缀满枝头。他们用筑梦的心态整理这个花园,精心规划,耐心培育,大抵是因为,他们在整理的地方,叫做家。闲暇时光,两人一起“坐在园中草坪上,啜杏子酒,啖牛血李”,凭感觉蒸大只的螃蟹。因为心情安然喜乐,所以日常的饮食劳作都是乐趣,把人间烟火过的妙趣横生。我想每个人都有这样一段美得让人舍不得眨眼的时光。内心快乐满溢,幸福像是刚刚摇晃过的可乐,忍不住要冲破一切喷出来。想来所有明丽的让人想掉泪的时光,在经历的时候也不过是寻常事罢了,就如苏轼曾见惯的小轩窗正梳妆,也如纳兰笔下的赌书消得泼茶香。如果让现在的白先勇再回到当时的场景,他是不是也要“凝住泪眼才敢细看?”【牵手】 毕业之后王国祥在工作中受挫,这本是让人心烦气躁的事情,可是白先勇只是寥寥几笔带过,大概是因为,1989年突然回归的病魔让这些嘈杂都安静了下来,周围一切都淡了,像是抽掉空气的真空,画面静止,声音消失,只剩下两人拼尽全力的与疾病赛跑。两人相识数十载,而在《树犹如此》里,疾病中挣扎的这三年用去了大半篇幅,足见这段日子留下的痕迹之深。三年间,一个坚持隐忍,靠输血维持生命,一个不放弃一丝希望,四处寻访名医。而三年的不放弃,依然没能换回一个完满结局。我一直都不太敢细想在毫无希望的那三年里,两人是如何相互扶持着一起与命运抗争,无力的看着曾经美好的生活如同沙堡,一瞬间崩裂坍塌。更无法想象,当白先勇同意放弃电击,最终握着王国祥的手送他离开时,是什么样的心情。他们相识相依几十年,走过阳春三月杏花雨,走过数九寒冬刺骨风。最终虽然不能白首偕老,但幸运的是年少相遇,不弃不离,有半生温暖回忆,能放在胸口抵挡世事萧索。有首歌说“没有风雨躲得过,没有坎坷不必走。所以安心牵你的手,不去想该不该回头。”我想可能对白先勇来说,最痛的和最幸福的都是一件事,那就是陪这个人走完了他的一生。【初心】白先勇描绘两人的相遇,说那是“一九五四年,四十四年前的一个夏天,我与王国祥同时匆匆赶到建中去上暑假补习班,预备考大学。我们同级不同班,互相并不认识,那天恰巧两人都迟到,一同抢着上楼梯,跌跌撞撞,碰在一起,就那样,我们开始结识,来往相交三十八年。”这本是俗到偶像剧都不再爱写的邂逅桥段,可是放在这两人身上,却让人有触目心惊的感动。于是明白,那些最俗的片段,其实来自于我们最初的悸动。就像路过操场被飞过来的篮球砸到头,就像一抬头看见班上转来的穿干净清爽衬衫的男生。原来那些最简单最俗气的怦然心动,如果真遇见一个陪自己走过半生的人,就成了经典。王国祥生病的三年里,那座倾注了无数汗水的花园因为疏于照料几近荒废。以致后来白先勇又用了2年时光,费尽心血,才使它终于又郁郁葱葱。可是终究有再多心血也救不了的东西,就像当年与王国祥一起植下的那株意大利柏树,就如我们愿意用一切来换回的那个人。这篇《树犹如此》是在王国祥离世数年后完成,笑语欢颜,大悲大恸,所有的记忆都被更深的掩埋,可是每每遇见好风景,好时光,缺了那个人的痛就会愈加清晰。白先勇说:“那是一道女娲炼石也无法弥补的天裂。”原来有时候,一段岁月之所以叫做青春,是因为有那个人。【歌颂者】在这个故事里,白先勇和王国祥一样情深。他们一个是践行者,用一生陪在一个人左右,一个是歌颂者,把这段故事记录下来,让更多人替他记得曾有这样一个人,出现在这个繁花似锦的世界。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发生在瞬息万变的浮生旅程。我想说,如果时间会让记忆退色,那么让我们和你一样,做一个歌颂者。记录每一段感动过人的故事,让他们不必消失在岁月长河。

树犹如此 人何以堪

最初听老师说要讲同性恋文学时,我的内心其实是有些抵触 的;虽然在我们这个时代同性恋早已不稀奇了,但我总感觉同性之间的爱情不是那么美妙的,甚至是有些恶心的;然而当我读完《树犹如此》后,我的观点发生了180度的转变;原来同性之间也有这么美好而伟大的爱情,就如白先勇在另一部书中写到:同性之爱和异性之爱完全一样,都能发展出刻骨铭心,相守不渝的情谊。这篇散文是一篇悼文,白先勇写它来缅怀与他相知相伴38年的同性爱人王国祥,王国祥死后第六年末,白先勇才动笔写这篇悼文,全文经过三个月三易其稿,一枝写起小说来已运转自如之笔,为什么却在写一篇悼念亡友之散文费思量至此,他琢磨什么?或是有所顾忌?后来我懂了,这篇散文将白先勇的至深痛楚沉淀六年,里面饱含了太多太多的辛酸苦痛,这是一首“以血泪、以人间最纯真的感情去完成的生命之歌”。文章题目叫树犹如此,树便是文章的一个重要线索,文章开头便写了作者在加州的家的后院里种的意大利柏树:“擎天一柱,平地拔起,碧森森像座碑塔,孤峭屹立,甚有气势。”这树是作者与王国祥一起种的,是他们爱情的象征,同时也是王国祥命运的一个象征。随着岁月的流逝,柏树见证了他们之间相知相惜的那么多年,它就如他们的爱情一样愈久弥坚,与日俱增。然而: “一九八九, 如此孤标傲世风华正茂的常青树,数日之间竞至完全坏死。奇怪的是,两侧的柏树却好端端的依旧青苍无恙,”。这时作者内心便极度不安了,似乎会有什么灾祸即将到来,不久王国祥便病了。其中给我映像最深的是白先勇与王国祥二人携手抗争病魔的三年,白先勇为了治好王国祥的病四处求医问药,只要有一丝希望他都愿意去尝试,去努力,“当时如果有人告诉我喜马拉雅山顶上有神医,我也会攀爬上去乞求仙丹的。在那时,抢救王国祥的生命,对于我重于一切。”而王国祥也一直坚持与病魔斗争,因为治病,他经历了许多的痛苦,可他没有半句怨言,一直坚持,因为他的爱人在他身边和他一起战斗,他不愿先他的爱人一步离开而让他的爱人独自伤悲。于是他们勇敢地面对困难,“而且他跟我都了解到这是一场艰巨无比的奋斗,需要我们两个人所有的信心、理性,以及意志力来支撑。我们绝对不能向病魔示弱,露出胆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似乎一直在互相告诫:要挺住,松懈不得”。白先勇对王国祥的爱让我万分感动又让我无限哀叹,他们相依了半辈子,可白先勇却一步步地看着王国祥离开自己的生命,天人相隔。那个曾经与他把臂同游,观花植树的人,彻底不再了,记忆依旧会时不时在梦里喧嚣,他的形象笑音如此明晰,伸手,却是空虚。这是多么的痛苦,“抬眼望,总看见园中西隅,剩下的那两棵意大利柏树中间,露出一块楞楞的空白来,缺口当中,映着湛湛青空,悠悠白云,那是一道女娲炼石也无法弥补的天裂”。王国祥的离去是白先勇生命中最悲痛的一页,这让他久久不能翻过这一页,这也是为什么时隔六年白先勇才写下这篇文章的原因。 看完这篇散文,我转变了对同性恋的看法,同性之间的爱和异性之爱完全一样,都能发展出刻骨铭心,相守不渝的情谊。白先勇与王国祥在他们十七八岁时由于一同抢着上楼梯,跌跌撞撞,碰在一起,就那样,他们们开始结识,来往相交三十八年。其实他们的相遇也算浪漫,他们之间也有男女之间的柔情蜜意,也有平平淡淡的幸福时光;他们朝九晚五地做园艺,坐在园中草坪上,啜杏子酒,啖牛血李;他们一起吃大闸蟹喝绍兴酒,一起选花种种茶花,一起种树。他们一起面对困难苦痛,一起努力,相互支持,相互鼓励;在困境中也一起苦中作乐,就如文中“我们常去“北海鱼邨”,吃了饭便去租录影带回去看,我一生中从来没看过那么多大陆港台的“连续剧”。虽然最后王国祥离去了,但我却觉得他们任然是一对完整的恋人,他们的爱让我感动不已。

只是针对《树犹如此》这一篇文章的些许感想

只是针对《树犹如此》这一篇文章的些许感想:这篇散文我老早就看过。文字上不及白先勇短篇小说中那样洗练,但情真意切。以前只是觉得作者笔下的那段同性感情挺感人的。这次在倒时差时随手重翻,却慢慢品出了其中更深的悲凉。白先勇是从自己的加州庭院写开去。寓居海外,寄情园林,当年我读来觉得很有情趣,很有意思,现在才体会到那背后的落寞感。白先勇写当年庭院中的快乐,一个人刚拿到终身教职,另一个人正要开始博士后研究,两人都充满生活希望,然后作者把这一切和后来的生离死别做对比。但其实,那曾经的欢娱,仔细想来,也更像是一种排遣。这回读到他们两人爱去一家加州中餐馆吃避风塘炒蟹,我甚至有点鼻子发酸,倒不是因为他们的情深,也不是因为王国祥的病重,而是因为自己现在有了些海外生活的经验,能明白那其中细节的单调,心的无着落。这落寞也是白先勇散文中时常要无意间流露的。落寞者必有无处安放甚至无从开始的情怀。白先勇感慨王国祥才学未能充分施展。跳出这单篇散文,我又联想到最近几年白先勇多次回忆父亲白崇禧,手头的杂志上还写着:“白先勇:白崇禧往事时时入梦。”白先勇也有才华,有志向,有胸怀,又是名门之后。台湾岛上的国民党内,“官二代”在美国求学者不知凡几,回台后抱得大位者有,叱咤风云者有,而白先勇却成长在桂系的黄昏中,最后只是在北美教中国文学。这当然是他个人的选择,有他对文学的志趣和坚持。然而选择文学的人 ——和寄情庭园的人一样——或许早有悲怀。温馨中也有落寞,这成了他的散文文字的一种底色,甚或也是他生命经验的一种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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